女尊:王府耀祖成长手札 作者:三分明月落 简介:   🔖 更新时间:2026/07/26 23:43   ‎   ✏️ 开坑:2026-02-05 22:16:02   🔗 源站:番茄小说   ‎   🏷️ 简介:女尊+异兽精怪+我流玄幻+甜爽+绝对女本位+1Vn+女主拥有一切。   避雷:爱情只是女主璀璨人生的一部分,故事是从女主小时候开始。所以男主出场较晚。不止有女主的故事,还有很多其他女性的故事   当女性成为世界的第一性别,一切的权力与偏爱都会自然而然向她涌来,不需要任何理由,她得到一切,不需要任何条件,只因为她是她。   虚假的爽文:所有男人都爱我,真正的爽文:我制定规则,我拥有权力,全世界默认爱我……   ‎   📍版权信息:本书的数字版权由 番茄小说 提供并授权发行。 第1章 古代?女孩?享福?开什么玩笑?   (脑子寄存处——   最近迷上了那种所有男人都爱我的那种1VN玛丽苏爽文,写了几章发现男人都爱我算什么爽文,天龙人就是我自己才叫爽文,所以这本是女尊。)   古色古香的房间布置得雅致奢华,房间的主人虽然还不懂欣赏,但大到桌椅窗格,小到玩意儿把件,无一不透露着布置之人的用心与重视。   摇篮里的小婴儿从睡梦中睁眼,没饿也没拉,目前的状态很舒服,这让她终于有了可以思考人生的时间。   小婴儿费力地把短胖的小手从襁褓里伸出来,举到眼前观察。   “皮肤很白也很嫩,母父颜值应该不差……”小婴儿在心里嘀嘀咕咕。   刚出生的小婴儿视力十分有限,她只能看个大概。   “穿的衣服很软很舒服,伙食也不错,家里条件应该不差……”   “每次拉了饿了,一哼唧就有人管,困了就有人哄睡,应该也很受重视……”   “称呼是娘亲爹爹、陛下、侍君之类的,不像是现代社会……”   “托生来了古代,我是个女孩,我是来享福的……”   “古代……女孩……享福……”   几个词语在脑海中不停回荡,原本还在半空中有力挥舞的胳膊腿一顿,小婴儿黑亮葡萄眼里的高光蓦地消失了。   “谁家好人让女孩上古代享福啊!”   小婴儿在心中发出尖锐爆鸣。   她要是生成男娃,靠着脑子里那点稀碎的现代知识,靠着权贵家庭的出身,或许还能走走龙傲天剧情,左拥右抱,当个吃尽性别红利的耀祖,也勉强算富贵安稳,无忧无虑,她那些功德倒也花得值。   可问题是,她是女孩啊!高门贵女难道在古代就不会被剥削吗?不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不会被逼着结婚生娃,被家族决定命运,被用来牺牲换取利益吗?   她早该想到的,地府连孟婆汤都掺了水,导致她忘了又没忘干净,还有什么是能靠谱的?   她上辈子生活在现代,具体的人生过程已经忘记,只记得是为了救人而死,身负功德,下辈子应该投个好胎,幸福美满,一生顺遂。   但那些科技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世界出生率都极低,导致她在地府排队好些年。   这个过程中又攒了一些功德,导致她不上不下,一般的好出身会委屈了她,顶级好命的胎她又轮不上,这辈子还是她用功德贿赂了地府差役换来的。   那鬼差说得天花乱坠,什么顺风顺水,大富大贵,气运加身,姻缘圆满……   结果就这?就这?   古代高门贵女,不就是投胎排行榜上比战乱年代、和古代招娣稍好一点的倒数第三吗?甚至都不如去现代当个普通人。   小婴儿的身体根本憋不住尿,激动之下,洪水决堤,本来就难过,这下更是悲伤逆流成河,呜哇呜哇地就哭了起来,眼泪大颗大颗滚落。   澄亲王正君原本在一旁刺绣幼儿穿的小衣裳,听见声音立刻过来,抱起婴儿在怀里哄,换了干净衣裳。   “遂遂这是怎么了……”衣裳换过,喂吃食也不吃,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正君上官氏快心疼死了,在府医来之前,只能焦急地来回踱步,不停拍哄。   小殿下的大名还没定下,只取了个乳名叫着,取顺遂平安,万事皆宜的好兆头。   府医匆匆赶过来,后面还跟着几位出身名门的侧君。   “小殿下怎么了?”   “哥哥出身尊贵,又受了多次生育的亏空,哪里受得了照看婴孩的辛苦,还是把遂遂送到我院中去吧……”   “老五老六幼时都由臣照看,臣其他方面比不上各位哥哥,照顾孩儿却算熟稔,不如将小殿下交给臣……”   岚野大陆女主乾坤,千百年来,人们在血统传承上只论母不问父,但孩子谁带和谁亲是错不了的,王府后院为了挣这个盼了多年才盼来的金闺女,那完全是演都不演了。   若是平日争宠,男人们还会哥哥弟弟地客气一下,维持表面的和谐。   孩子,尤其是女孩,这可是关系到自己后半辈子的一切指望,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又岂是虚头巴脑的恩宠情爱能比的?   男人们没上来直接开打,已经是努力维持着体面了。   “安静!吵吵嚷嚷的耽误巫医给世子(子的原意就是指孩子,不是儿子的专属哦)看诊,你们谁能担待?”   上官氏虽然气色不佳,看起来还有些虚弱,但到底拿出正夫的威严,镇住了下面的牛鬼蛇神。   其实,能来主院争一争世子“抚养权”的,基本上都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   自从一千多年前灵界与现世联通,女子拥有了沟通灵界的能力,岚野大陆进入女尊时代,生孩子就变成了一件非常公平的事情。   娃在女子肚子里揣着,胎儿成长所需的能量却是从怀孕女子的丈夫们身体里来;   女子生产时要狠痛一场,生育对身体的伤害也会分担到丈夫们身上。   男人们裤子一提就完事儿的舒服日子,早就淹没在滚滚历史长河中。   在这个世界,生育是一件需要女男共同分担的事情,男女在生育这件事上都十分慎重。   府医是专门为了世子从宫里请来住在府里的御医,没有检查出问题,御医便用一段静心宁神的巫舞安抚住了小婴儿的情绪,让她进入甜美的梦乡。   灵界与现世联通后,灵界的山精野怪虽然会跑出来为祸人间搞破坏,人们也可以用巫力御使精怪,让各种能力不同的精怪为人所用。   男子虽同样拥有巫力,却不具备沟通灵界的能力,运用巫力时就如同盲人摸象,一切全凭运气,成功的百里无一,还只能碰上一些能力较弱的花花草草,根本无法借用太强的力量。   这是女人能掌权的主要原因,同样也是女人在岚野大陆变得稀少的原因。   千年前两界刚联通时曾爆发过大战,灵界那边为了削弱人族力量,曾对人族下过诅咒,让怀女婴更加困难,男女双方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诞育女婴。   后来两界彻底联通,气运相连,两界从仇敌变成共生,平衡达成后,女婴的出生率就急剧下降,千百年来,人们做了各种努力,女性的数量始终不到总人口的两成,在动荡时期甚至更少。   一个家庭花上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拼出七八个儿子才得一个女儿的情况比比皆是。 第2章 遂遂要下去找人算账   一场巫舞结束,御医擦了擦额头的汗,精神有些萎顿,好在小婴儿的状态良好,小脸红扑扑的,睡得香甜。   御医也松了口气,叮嘱道:“婴儿灵台不稳,偏是一个人心思最为纯澈干净,灵感最强的时期,极易受到‘灵’的干扰,导致惊悸受惊,一定要仔细看护。”   “守神香时时的燃着的,圣上也赐下了在太庙受了香火的御牌,大人看看还有何不妥?”   上官氏赶忙问道。   御医打量屋内布置,从熏香到房屋的陈设,再到挂在摇篮上方着的御牌,确实已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防护。   “……或许,是小殿下天赋过强了,还要郎君们多费心才是。”   完全隔绝婴儿对灵的感知不是做不到,而是不能,这么做就像是为了孩子不调皮摔跤,而直接砍掉孩子的手脚一样。   在如今的时代,不能运用巫力,就和断了手脚差不多。   恭恭敬敬把御医送走后,主院的气氛并没有因为暂时的危机解除而松懈,反而有些凝重。   卫侧君带着自己的仆役,直接把孩子抱起来就走,怕伤了孩子,根本无人敢上手争抢,只能在一旁看着。   卫家颜对上主君铁青的脸,却丝毫不惧,动作敷衍地行了个礼,脸上笑吟吟地,语气更是诚恳,“哥哥陪伴殿下多年,劳苦功高,更应该好好保养自己才是,莫要太过操劳。”   御医都说了房间的布置没问题,那出问题的不就是看护的人吗?   上官翊衡所有的愤怒与质问都被堵了回去,脸色由青转白。   卫家颜人如其名,当真是卫家好颜色,少年鲜妍俏丽的一张脸,笑起来时更是如朝阳般活泼灿烂。   无端把其他人都衬托得黯然几分。   其实在场众人没一个看得出真实年龄的,一眼瞧上去都是风华绝代正当年。   且不说有了巫力后,人们的寿命大幅提升,正常活个二百岁不成问题,他们大晟皇族供奉的还是司掌长寿与刑法的西王母。   虽然做不到长生不老,但大晟的百姓确实要比其他地方的人也多活那么些年,也老得更慢。   但年轻是一种状态,除了皮囊,还有更重要的精气神。   王府的长子沈容与今年已经二十有二,他们这些从殿下开府就在的老人,虽然依然年轻,但到底内宅沉浮几十年,哪里比得上刚入府没几年,心气昂扬的新人呢?   从主院出来,卫家颜收起那副刻意为之的张狂倨傲,露出实实在在的欢喜与疼爱来。   他身旁的护卫全程用巫力把孩子和卫家颜护住,保证什么妖魔鬼怪都害不到小殿下。   卫家出身不显,几年前还是平民,但他姐姐实在厉害,第一次沟通灵界,就与湘夫人建立连接。   湘夫人据说是古老水神,且司掌情爱。   这种具有神性的灵和普通的灵是完全不同的,一般的灵再强也只能强大契约的巫本人,而神灵不能契约,只能供奉。   通过供奉得到的部分神灵力量,可以通过血脉亲缘惠及整个家族,不会有男女之分,让男女同时获得变强的机会,让一个家族从无到有地崛起。   而这与种神灵的连接与感应,只能通过母系血缘代代传递,这也是为什么,稍有传承的家族,说什么也要生出女儿的原因。   卫家作为大晟炙手可热的新贵,卫家颜其实有更好的选择,无论是出于家族和个人利益的考虑,他完全没必要去给一个足够当他母亲的人做小。   然而卫家颜有自己的小算盘,虽然单看年纪,澄亲王足够给他当娘,但以澄亲王的实力,很大概率是他人老珠黄,澄亲王依然风华绝代,他死了,澄亲王依然风华绝代。   他没有继承到湘夫人司掌水域的方面的力量,而是和爱情相关的力量,对别人作用不怎么明显,反而自己容易恋爱脑上头,见了澄亲王几面就决定嫁了。   而且王府已经有了五子一女,女,儿双全,今后大概率是一心培养小殿下,不会有新的孩子出生了。   生孩子是很伤身体的,生得越多,老得越快,这么看起来,澄亲王真是个绝世好妻主。   然而卫家颜也不是完全的恋爱脑,妻主怀小殿下的时候,他侍奉得勤,是跟着受了大罪的,就算小殿下不是他和妻主的孩子,那他也为小殿下的降生做出了贡献,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就他那点道行,妻主感兴趣的时候用出来是情趣,妻主不感兴趣了,那就是屁用没有。   妻主孩子夫郎那么些个,沈腰潘鬓,白莲绿茶的,什么没见过,与其去费力不讨好地争宠,还不如专心养孩子。   卫家颜小心翼翼抱着甜睡的婴孩,慈父光辉大盛。   女主乾坤已久,人们早已习惯了以女性为主的家庭结构,下意识地就是会对女孩更加喜爱。   王府的五公子生得也是玉雪可爱,性格也乖,婴孩时候他也没少抱,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卫家颜生出了当下这种,源源不断的,油然而生的欢喜与满足。   小宝宝一觉睡醒,身体的饥饿感让她本能地发出声音,呜哇呜哇干嚎。   然而,她已经打定主意,要下去找收了功德不办事的鬼差算账,所以口粮来了根本不吃,实在抗拒不了身体本能了就吞几口,那阵儿瘾过了就不吃了。   她连视力都没发育好,花花世界留不住她,虽然听到耳边那些焦急又担忧的轻哄会感到些许抱歉,毕竟照顾她的人真的把她照顾得很好,要让他们白费心思了。   但她出生还不到一个月,母父对她的感情还不深,就像她对他们那样。   古代也没什么有效避孕手段,或许他们很快会有新的小孩,一个喝了正牌孟婆汤的,没有那么多遥不可及念想的干净灵魂。   身体难受的时候,她也会想,孟婆汤和鬼差但凡有一个靠谱,她也不至于折腾这一遭。   偏偏是忘了又没忘干净,让她知道了以后要受的罪,又让她知道这些罪其实可以不用受的。 第3章 姐姐   小殿下哭闹了一场,叫过府医后就被卫侧君接到了自己院里,确认卫侧君照顾得用心后,澄亲王也没当回事。   婴孩被灵界生物惊扰是常有的事情,让御医一直住在府里,也是这个原因。   但卫侧君把孩子接过去当晚,小殿下就不怎么吃东西了,即便喂进去了也会吐奶。   一开始,府里人只当是孩子换了新环境不适应,又赶紧送回主院去,卫侧君还因为这件事被狠狠责罚了一通。   然而事情并没有好转,回到主院的小殿下依旧不吃东西,吐奶,好不容易养出点奶膘的小身子只不过过了一两天,就迅速消瘦下去。   在被不知名的灵侵扰过后,小殿下更是开始发热,生命垂危。   澄亲王已经放下了手中所有事物,一心守护女儿的安危。   “对不起,对不起,娘亲知道你很不舒服,但娘不能让你走,遂遂你再坚持一下。”   沈司寰抱着浑身烧得滚烫的女儿,小婴儿已经没有了哭闹的力气,只能断断续续发出极为微弱的呜咽,就像她脆弱的生命,随时有可能彻底消逝。   强大宛如实质的巫力萦绕周身,她契约的几只强大的灵守护在周围,几乎是完全用蛮力留住婴孩的性命。   只可惜,沈司寰继承的是杀伐刑狱方面的力量,契约的几只灵也是战斗方向,没有治疗和守护类的。   她姐姐沈司宸倒是有不少治愈方面的能力,可姐姐是一国之君,白天与她一同为遂遂祭祀,就已经十分逾矩,怎么可能一直守在遂遂身边寸步不离?   就算是姐姐的亲骨肉,也不可能让一国之君如此费心的。   沈司寰滚烫的眼泪落到婴儿身上,她希望孩子能快点好起来,但又害怕婴儿身上的温度真的一点点下降,一点点变凉,变硬。   发着烧,至少说明还活着。   年幼丧母,她和姐姐几乎被权臣逼死,十几岁上,未及笄就去了战场,为了姐姐的皇位,自己的前程,无论什么苦,沈司寰都能吃,无论怎样的困境,她都有办法应对。   可现在,她除了用蛮力强留下女儿,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她也不知道她这么做是出于爱还是自私,她已经失去过一个女儿,事不过三,她很明白,此生她只能有遂遂这一个女儿,再不会有其他了。   烧始终退不下来,药王谷的人也没办法,遂遂也已经三天没吃进去东西了,这样也只能保证她不死,对她身体好转没有任何帮助……   这样不断延长遂遂的痛苦,真的是出于母亲的爱吗?   沈司寰心神熬煎,一向敏锐的她,完全没有听到房内机关转动的声响。   包裹着母女二人的巫力结界摇摇欲坠,沈司寰内心天人交战,没有这层结界,遂遂或许连一个时辰都撑不住,可是遂遂……她们的母女缘分当真如此浅薄吗?   一只温柔有力的手按住沈司寰哭得颤抖的肩膀,一股更加柔和,也更浩瀚温暖的巫力重新稳固住结界。   沈司寰不可置信地回头,只见一件黑色斗篷把来人从头到脚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与她轮廓相似的下半张脸。   斗篷上甚至沾了些许蛛网和灰尘。   沈司寰眼泪流得更凶,视线被眼泪晕开成一个个模糊的色块。   “陛……”   来人举起手指放在唇边。   “阿姐!”沈司寰声音发颤,千言万语,都在这声呼唤里。   阿姐不善战斗,与她相比,完全算得上是柔弱,这些年她一直把自己放在保护者姿态,为阿姐保驾护航。   但这一刻,沈司寰才明白,阿姐才是那个主心骨,只要阿姐站在那里,她的心就安定,就有勇气战胜一切敌人。   就像现在,叫出那声阿姐,她心里的彷徨无助一下子就消失了。   沈司宸的声音并不威严,反而十分温柔,带着些吴侬软语的调子,与掌权者的形象并不符合,如水,温和,却并非无力:   “皇帝不应该为私情耗费太多心神,更不应该为了亲王之女抛开体统规矩,但姐姐可以,姨母可以,我是一家之主,我应该为家中来之不易的女儿竭尽全力。”   放在妹妹肩膀上的手加重了些许力气,“就算遂遂进了鬼门关,姐姐也给你把人抢回来。”   遂遂的意识已经完全混沌了,一开始还能感觉到身体的饥饿与难受,后来就已经感受不到具体的感觉了。   意识来到一片光怪陆离的空间,各种各样半透明的生物在周围飘,有人形的,也有各种飞禽走兽,还有些会发出淡淡的金光。   但这些半透明生物看起来都和死后的灵魂体差不多,至于带金光的,应该是身负功德之人的灵魂,她上回下地府的时候身上也有金光。   功德换了投胎机会,现在才没有的。   这里也似乎没有空间与距离的限制,一个念头就能去很远,去哪个方向都行。   遂遂还看到一些庞大得像山一样的灵体,周围的金光浓郁得让人炫目,距离上隔着千万里远,但压迫感已经扑面而来。   遂遂赶紧换了个方向继续飘。   遂遂一路上见到了许许多多神奇的动植物,有长着人脸的毛茸茸垂耳兔,只有一只脚,青底红纹,白喙的鹤、还有身高不到一尺的蘑菇小人、开黑色花的兰草、会发光的黑树……   遂遂逛得眼花缭乱,什么来处去处都忘了。   婴儿连脑壳都没长好,又能指望一个不足月的婴儿有多缜密的思维呢?   忽然,远处出现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戴着高帽,吐着长舌,一蹦一跳朝她靠近。   “老登!休走!”这不是黑白无常嘛,她想起来了,还要回地府去找人算账呢!   遂遂气势汹汹朝黑白无常冲过去,完全没意识到黑白无常同时出现意味着什么。   走到半路,一股拉扯感传来,遂遂有些茫然地停住脚步。   有温热的雨滴落在脸上,热热的,烫烫的,很温暖,又格外悲伤。   遂遂也莫名地想哭。   身后的拉扯感更强了,丝丝缕缕的丝线缠绕上来,像要带她回去。 第4章 我方撤回一个孩子   咚咚咚——   遂遂听到了熟悉的心跳声,这声音她听了好几个月,几乎是听觉刚发育出来,这声音就作为世界的背景音存在。   这声音在她有意识之前就存在,一直陪伴她长出手脚,长出脑子,直到长成一个完整的人,来到这个世界。   这是母亲的心跳声。   虽然她还看不清母亲的面容,母亲也没有寸步不离地照顾她,导致她对母亲身上的味道也算不上熟悉,但她认得母亲的心跳声。   每当这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她就知道是母亲来了,会情不自禁想去亲近,而每次都会有一个有力的怀抱接住她,让这个声音贴着她的耳朵响起。   她知道,是母亲在抱着她。   在古代生孩子,母亲应该遭了许多罪吧。   已经被花花世界迷得有些混沌的脑子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大颗大颗的水滴落在她身上,是热的——是母亲的眼泪。   遂遂不再往前,而是顺着丝线拉扯的力道,回到母亲身边。   反正孟婆汤掺了水,人生短短几十年,古人的寿命又不长,她应该不至于过了一辈子,就忘记找贪了她功德的鬼差算账的事情吧?   那可是连神仙也看重的功德啊。   然而见遂遂要走,原本甩着铁锁,悠哉悠哉朝她靠过来的黑白无常却突然加速,两边的距离一下子缩短了一大截,分明是在追遂遂!   好在,这时候有更多丝线出现,缠住遂遂,让她回去的速度加快了许多。   外界,王府祠堂灯火通明,府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在用心祈福。   就算是年仅7岁的五公子,跪了一天,水米未进,脊背也依旧挺直,全神贯注,没有丝毫松懈。   祠堂的地面和墙壁镌刻着特殊阵法,可以将血脉之力化为丝线,为迷失在灵界的亲人引路回家。   血脉相连,在这里具象化。   噗通——   跪在第一排的卫家颜力竭倒地,脸色苍白如纸,实在是消耗得厉害。   卫家颜跪在第一排,并不是因为他资历老,地位高,而是因为他是第一个来祠堂跪着的。   受完罚后,卫家颜就直接来祠堂跪着了,连自己的院子都没回去。   卫家颜总忍不住想,如果那天他不去闹那一场,遂遂是不是就不会在生病时被无法无天的“灵”乘虚而入,扰了灵台?   卫家颜被无边无际的愧疚与恐惧淹没,竭尽一切,想要做出弥补。   岚野大陆的人们以巫力沟通天地万物,御使鬼怪精灵,这里的神像牌位可不是木胎泥塑的死物,是真的沟通着另一个世界的。   在这里求神拜佛,可不只是心诚则灵,想要真的灵验,除了心诚,更需要付出实际的东西。   精力、体力、元气、甚至是气运和寿命,求得越多,越是容易把一切都搭进去。   皇宫,各宫的郎君、皇子们,有一个算一个,京城的一个个亲王府、郡王府、皇子府里,都给自家供奉的菩萨神像上了一炷香,为皇家好不容易得来的女孩尽一份心。   东宫,太子诚心给护佑孕妇和婴孩的少司命上了一炷香。   这尊少司命是在小姨怀孕第一天就请回来的,太子真心实意,日日上香,为小姨和堂妹祈福。   至于天天上香导致体虚乏力,那没事儿,她年轻,顶得住,就算顶不住,喝两碗补药就补回来了。   太子敢说,她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期待堂妹平安降生,平安长大的人,比母皇和堂妹的母父都更加诚心和迫切。   原因无他,只因“独苗”的压力真的太让人窒息了。   当一个大家族里,年轻一代只有主支有唯一一个女孩,恰恰这家还有皇位要继承,那催婚催生的压力简直让人想变态。   以前她还没及笄就开始催婚,好不容易成婚了,立刻又无缝衔接催生娃。   面对那些殷殷期盼的面孔,还没法发火,只能答应着。   沈景璿(xuán)还不到30岁,对比起皇室动辄几百年的寿命而言,还是个年轻气盛的少年,哪里肯把最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用来生孩子呢?   虽然现在生子是女男双方共同的事情,照比千年前的妇人们,现在的女人们已经轻松了太多,但轻松不代表完全没有付出啊!   所以,她真的很需要一个堂妹来一起承担火力啊!   灵界中。   四面八方涌来的丝线几乎把遂遂全身缠满,然而黑白无常的速度还是越来越快,两边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甚至到了两个鬼差只要伸长手臂就能抓住遂遂的地步。   而黑白无常也毫不意外地朝着遂遂伸手抓来。   眼看阴森森的鬼爪就要抓住遂遂,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满身金光的矫健猎豹突然出现,叼起遂遂闪电般离开。   “滚!”   房中的金光随降临的神威一起一闪而逝,随着女帝沈司宸一声暴喝,她身后出现一个高挑健美的女性人影,身着兽皮,头发乌黑而茂密,豹尾而虎齿,正是,西王母!   只是,神灵的力量到底不是凡人可以承受,虚影尚未完全显现,就转瞬即逝,甚至会让人觉得是幻觉。   只有虚弱倒地的沈司宸让人们知道,她刚刚真的成功借用了神灵的力量。   沈司寰一把扶住姐姐,让其大半身子靠着自己。   沈司宸面如金纸,全身所有力气都被榨干了,让她想动动手指都不能,缓了好一会,才有气无力开口,“让景璿来给我扛回去,或者你给我送回去也行……”   “姐……”沈司寰哽咽着说不出话,一声姐包涵了千言万语。   沈司宸想摆摆手,发现实在费力,就只摸了摸妹妹的脸,“当年你落胎也是为了我,你能有个血脉,也算解了我一桩心结……”   “那密道当年修的时候花了老多钱呢,为了掩人耳目,用的都是朕的私库,几十年没用了,机关都锈了,差点没打开……里面都是灰,埋汰死了……”   夜已深了,再过不久就要破晓,皇帝肯定是不能留在这里的,沈司寰只能背上背着姐,怀里抱着娃,顺着密道爬回去。 第5章 差点成为沈大壮   “哎呀我这趟可是遭老罪了,你说我这歇多久合适呢?要不今年的朝会都罢了,等明年再说,反正没几个月。诶,妹儿你注意点,蛛网落我身上了……”   “不过得有个拿主意的人才行,不然内阁那群泼妇就会吵吵,啥也不干……你还是来宫里住着吧,批折子方便,摇光殿也不小,把咱小闺女和喜欢的男的都带上也住的下……”   沈司寰深吸口气,再慢慢吐出来:“姐,你要不喝口水,闭目养养神呢。”   沈司宸:“那不用,再累还能说不了话吗?”   沈司寰:“……”   女帝登基时才八岁,一言一行都备受瞩目,承受的压力超乎想象,说一句话都要三思再思,害怕被老奸巨猾的臣子绕进去,害怕有损帝王威仪,只能少说多看,故作深沉。   时间久了,竟被逼成了碎嘴子,逮到机会就使劲儿说。   帝王所居的养心殿内,龙榻已经翻开,太子站在密道入口旁,伸长脖子张望。   “大妮儿,给老娘滚下来!”沈司宸压着声音,又虚弱又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声。   当朝太子,曾经的沈家唯一独苗,声名远扬,广受赞誉,德才兼备的国之储君,大名沈景璿,小名……沈大妮儿。   太子本来挺端庄持重的,就算伸长脖子往前密道里探,也依旧维持着良好的仪态。   遥远的三个字传来,大妮儿像是被看不见的某种东西创了一下,浑身刺挠,手脚都要离家出走了似的。   “琢之,是琢之,大儒给咱取的字呢,娘你称字就行。”   一个精致柔软的襁褓递了出来,沈景璿出走的手脚立刻归位,小心翼翼抱过来,眉开眼笑地拍哄着,“这是咱家二妮儿吧,真可爱嗷!”   沈司寰把除了一张嘴哪儿都动不了的姐姐背出来,放床上安置好,险之又险地截住姐姐的话头,“大名还没取,小名叫遂遂。”   当娘的,关键时刻还得护着闺女。   女帝原本觉得二妮儿这名字好,大妮儿、二妮儿一听就是一家人,遂遂两字在舌尖滚了几圈,也觉得好,顺遂平安,小闺女正需要。   沈大妮儿表情空白了一瞬,有种被全世界背叛的破碎感,“她叫遂遂吗……”   “这名儿寓意好,多喊喊,孩子容易养得住。”沈司宸丝毫没感觉到女儿的破防,大加赞扬。   “小闺女大名就叫沈大壮怎么样?”女帝陛下眼中焕发出无穷的光彩来,显然为自己这个绝妙的想法拍案叫绝。   直板板躺着的女帝振振有词地阐述自己的理念,“一个人的名儿和她的命数是相合的,这名儿长寿!健康!刚好给遂遂压命格!”   “好!”破碎的沈大妮儿忽然被治愈了,中气十足又真情实感地支持母亲。   沈司寰原本在翻找合适的药包,给姐姐用上,闻言立刻转头,“‘大壮’寓意是好,但没在字辈上,只怕日后有人说闲话。”   沈司寰觉得,遂遂大名要真叫了大壮,她们的母女情分也到头了。   “也是啊,不能让咱遂遂让人说闲话,以后让人挑拨了就不好了……要不我特别下道旨赐名,再加以恩赏,多划拉点封邑?”女帝还没完全放弃大壮这个绝佳的名字。   “别给孩子们添麻烦,”沈司寰立刻制止,“遂遂大名就叫望舒吧,她生在八月十五,也刚好合了她那辈的字辈儿。”   君王可以为信任的臣子施恩嘉奖,臣子却应该守住底线,避免掉不必要的隐患。   澄亲王的爵位本就是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食邑更是顶格的五千户,另有王府产业无数,就算遂遂以后庸碌平凡,子孙代代酒囊饭袋,只要大晟江山永固,澄亲王府别沾上造反谋逆的大事儿,那也是世世代代的荣华富贵。   她和姐姐当然是可以交托后背的亲密战友,但是以后呢?遂遂和太子是堂亲,有她和姐姐在,两姊妹必然延续母辈的情意。   可是再往后呢?她为姐姐平的那些宗室叛乱,那些亲王郡王,哪一个祖上不是国之栋梁,帝王臂膀?   沈司寰可以接受子孙平庸,甚至败光家业也没什么,至少彻底败光前是自己享受了,但也不愿看见国之柱石的澄亲王府几代之后成了国之蛀虫,甚至犯下大错,被连根拔起。   所以一开始,在澄亲王府最鼎盛的时候,沈司寰这个种树的人,就不会给后辈留不该有的念想。   这既是保姐姐一脉的江山万年,更是为她自己的子子孙孙计。   遂遂全然不知自己差点叫了沈大壮的事情,身体的不适消退后,她很快依从身体的本能沉沉睡去。   虽然遂遂的家人把她从黑白无常手里抢了回来,但大病一场对一个婴儿的消耗是实实在在看得见的。   大人们抱着她的时候,那些情感丰富的爹爹们经常忍不住抹眼泪。   不过在大人们的精心照顾,遂遂自己也努力吃吃睡睡,休养身体的情况下,半岁的小团子终于又圆胖回来了。   虽然半岁的遂遂看上去依旧比同月龄的小婴儿小只一些,但看起来也是一个白胖圆乎的健康宝宝了。   而且遂遂终于脱离了那种吃了睡,睡了吃,每天只有很少很少时间清醒的状态,每天有时间清醒和认人了。   二月春寒料峭,暖阁里依旧烧着炭火,十分温暖,却并不闷热。   榻上的小团子只穿了个喜庆的红肚兜,脖子上戴着金镶玉的项圈,茂盛的胎发用红绳扎了个小揪揪,就像是年画上的小仙童,让人见了就心生欢喜。   “小殿下,小殿下看这里……”   几个漂亮白净的小内侍用带流苏的小绣球逗着遂遂玩儿,王府主君上官翊衡在旁翻看王府这些日子的账册。   他这几个月的心神都扑在遂遂身上,王府的内务基本上交给了府里几个稳重的老人,连妻主都没心思搭理,如今不过是大致翻翻,对府里的事有个大概了解,免得被某些脑子有包的傻子猝不及防来个大的。 第6章 女尊世界   遂遂自觉是孟婆汤掺水的其中一员,和别的小奶娃是不一样的,这种逗小孩子的东西才吸引不了她。   所以哪怕小内侍们嗓子快夹冒烟了,遂遂也显得兴致缺缺。   上官翊衡虽然在看账本,但分了一半心神在遂遂身上,见她兴致不是很高,便放下账本,把遂遂抱到自己怀里。   “爹爹陪遂遂玩好不好呀?”上官翊衡取下腰间的玉佩晃晃,遂遂喜欢玉,上官翊衡每天都戴不一样的玉佩,遂遂喜欢就送给她。   果然,遂遂立刻丢了手里布做的玩偶,抓住玉佩晃来晃去。   废话,虽然她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哪个值钱还是能分辨的。   而且玉摸起来滑滑的,暖暖的,是遂遂喜欢的手感。   “呀呀……”遂遂兴致勃勃地说着婴语,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爹爹。   “好,爹爹一会儿带遂遂去看花孔雀好不好呀?”虽然听不懂婴语,但大爹爹能做到句句有回应,还回应得特别认真,让遂遂有种被尊重和重视的感觉,就爱和大爹爹说话。   “主君,祝总管来了。”从外面进来禀报的小厮打破了父女间其乐融融的氛围。   上官翊衡依旧逗着遂遂,随口道:“请进来。”   祝总管是妻主的亲兵退下来的,在府里几十年的老人了,自然不用讲那许多规矩。   遂遂是能听懂大人说话的,大眼睛好奇地往外张望。   只见一个打扮利落的中年女人一瘸一拐地进屋,虽然是跛足,左边袖管也空了一截,但看起来没有丝毫颓废之感,反而有种行伍间的利落锋锐之气。   早有机灵的下人搬了凳子来,祝总管对主君略鞠躬后便落座。   遂遂看得双眼放光,大半身子都要往外探出去了。   不怪遂遂会这样,因为祝总管是她目前为止在这个世界见过的第四个女人。   遂遂知道自己是女孩子,除此之外,她见过的女孩子就只有娘亲和那个不经常来,但一来就带很多很多礼物,一看就特别有钱的堂姐。   其他的,剩下就都是男人了,好多爹爹是男人,五个哥哥是男人,里里外外伺候的也全都是男人。   上辈子男尊女卑导致的惯性思维已经被孟婆汤洗得干干净净,遂遂一开始没觉得是爹爹照顾她吃喝拉撒、洗洗涮涮有什么不对。   她觉得照顾遂遂和赚钱养家一样重要,谁擅长做什么就做。   见了五个哥哥以后,也以为自己拿了“我的五个大佬哥哥”的团宠剧本。   遂遂还挺高兴的,功德的事情还没忘干净,她觉得自己成为家里最受宠的小孩是应该的。   后来又有几个漂亮爹爹来看她,给她带各种东西,说自己是爹爹,遂遂才有点迷茫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人不是应该有一个爹爹一个娘亲吗?怎么会有那么多爹爹?   遂遂甚至有一瞬间怀疑自己已经不是人了。   但遂遂已经能看清楚自己的手手脚脚了,是她认知里人的样子。   虽然爹爹们都很好很好,但见不到除了自己和娘亲之外的其他女孩子,遂遂还是会本能感觉到不安和焦虑。   好不容易见到一个新的女孩子,遂遂才表现得这么激动。   “祝总管要来抱抱小殿下吗?”见遂遂激动得有点拉不住,上官翊衡主动提议道。   “我,我吗?”祝总管惊喜得有些手足无措,完好那只手在身上擦了又擦。   见小殿下依然激动地朝她伸手,祝总管实在不忍心拒绝,上前坐到榻上,才把小殿下接过来。   虽然她自信自己绝不会摔倒,但事关小殿下,怎么小心都是应该的。   遂遂好奇地打量着祝总管,小手到处摸摸蹭蹭,咿咿呀呀开始单方面交流。   祝总管抱了一会儿才把漂亮可爱的女宝依依不舍还回去。   她已经有八个儿子了,夫郎们年纪渐大,生女儿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祝总管做梦都想要个女儿。   据说多抱抱可爱的女孩儿,能容易引来女胎托生,她今天其实是特意掐好时间,来“偶遇”小殿下的。   虽然有点小心思,但祝总管的本职工作完成得相当出色,若不是办事得力,为人可靠,亲王也不可能一直用她,半残了依旧是王府心腹。   见完了祝总管,上官翊衡又接着见了王府其他几位位置重要的管事,有男有女。   无一例外的,女管事都来抱了抱遂遂,甚至有人提出把自家孩子送来遂遂身边伺候。   遂遂觉得新鲜,也对这个世界更加了解了一些。   对于那些想往遂遂身边放人的,上官翊衡当然是坚定拒绝,稍微讲究些的人家,小主子身边的男仆都是要去势的,防止那些不安分的起歪心思带坏年幼的女主人。   女性只占全大陆总人口的两成左右,她们地位崇高,并不是像珍稀动物一样保护起来,生活在他人构建的温室中。   而是因为她们掌握了力量与权力,她们出将入相,治理国家,成为一家之主,带领着家族兴旺,或创立自己的商业版图,或将一种技艺不断传承优化。   然而,女性到底数量稀少,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支撑整个社会,有大量的、基础的、执行层面的事情是由男子完成。   所以岚野大陆虽然女子为尊,几乎每个家庭都必须生了女儿才觉得此生无憾,但男子的日子倒也不算太难过,至少比千年前男人做主时的女人们好得多。   在这种“女儿难得”客观条件下,“重女成风”的社会风气下,一个家就算再难,家里的父亲、舅舅、兄弟就是把自己卖了,也不会卖女为虏的。   若是哪个公侯王孙之家敢用女虏,也是要买卖同罪的。   所以各家的虏仆都是男子,为了尽可能保护家里未长成的女娘,给伺候的男仆去势就成了必然。   在岚野大陆,给男子去势是相当普遍的,民间有些想女儿想疯了的家里甚至会主动给儿子去势,从小当“女儿”养着,直到招来真的女儿。   反倒是内廷的宫监,作为皇帝“后宫”的一份子,是不用去势的。 第7章 花园事变1   日子一天天过去,遂遂习惯了被各位漂亮爹爹、漂亮哥哥包围,也明白了这个世界不是没有女子,只是女子数量稀少,而且地位较高。   她之所以经常见不到娘亲,是因为她娘是一家之主,更是澄亲王,大晟常务副皇帝,天天加班到深夜。   见不到人很正常。   今天天气难得明媚,适逢五哥四哥学堂休沐,一家人都陪着遂遂在花园里玩耍。   “诶,遂遂走得真好!”   四哥不仅长得好看,情绪价值更是拉满。   四哥五哥一左一右牵着她,背后还有个内侍亦步亦趋跟着,生怕磕着碰着了。   九个多月的宝宝,正是走路热情高涨的时候,什么路况都想下来腿儿两步。   这可苦了照看的爹爹们,弯一天腰下来,少不得腰酸背痛。   好在今天四哥五哥都在,他们一个10岁,一个7岁,高度正好,总算把大人给解救出来。   “挖!挖!”遂遂扭着小身子,就要往花园里争奇斗艳花伸出罪恶的毁灭之手。   孟婆汤虽然掺了水,但身体情况是会影响心理状态的,现在的遂遂牙床上刚冒出两颗小米牙,真的很难抵抗往嘴里塞东西的本能。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靠近花丛,五哥哥掐了一朵映山红递给遂遂,自己也摘下一朵吸里面甜甜的汁水。   “遂遂吃这个,甜甜的。”   因为遂遂常到花园里玩,花园里的花都是精挑细选,全部是可食用、可入药的的花卉,除了嚼起来可能会有点苦,不小心吃点进去也无妨的。   三个小孩玩得好好的,五哥玉雪可爱,四哥骨相优越,立体而精致,瞳色并非纯黑,而是带一点蓝的墨蓝色,就像是童话里的精灵。   小孩子就喜欢好看的人,而且也不像长大了要顾及人情世故,可以直白地表达自己的喜欢,四哥虽然不常见到,但遂遂还挺喜欢他的。   感觉有点累了,遂遂把手朝四哥一伸就要抱。   10岁的小少年已经开始抽条了,虽然身形还有些单薄,但抱起不到一岁的妹妹并不吃力。   近看四哥更好看了,虽然还带着稚气没有完全长开,但那优越的下颌线,杰出的山根,也不难看出日后是多么攻气十足的混血帅哥。   噫?啥叫混血来着?   大病一场后,关于前世和地府的记忆更淡了,只记得今生是花了大价钱换来的,要好好过。   小宝宝茫然地挠了挠头。   不管了,先亲亲哥哥。   小宝宝带着奶香的亲亲落到脸上,沈慕白只觉心口都被软软的亲亲给热化了,脸上故作亲近的笑容都真了几分。   他不比其他人差,也是遂遂最喜欢的哥哥。   王府花园极大,四哥抱着遂遂慢慢走,五哥就给遂遂摘花,喜欢哪朵摘哪朵。   不远处种了几棵扶桑花树,扶桑花花朵颜色火红艳丽,很是吸睛,遂遂“啊呀啊呀”地表示想要。   老五沈舒扬摩拳擦掌地就要往树上窜。   说不清他是想给妹妹摘花,还是就想爬树。   沈慕白赶紧把人叫住,吩咐随侍的下人上树摘花。   那下人想着在小主子面前表现一下,便选了一根开花最多的花枝折了下来。   “大胆刁虏!竟敢毁坏尊主(这里用尊主代替王爷)赐给我家郎君的花!”   一道尖细的声音一声暴喝,树上的小厮一个不察,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   众人寻声望去,只见一群人浩浩荡荡而来,被众人簇拥的那人可谓是花团锦簇,珠光宝气,眼看着比遂遂这个王府“耀祖”还要富贵滔天。   也就一张好脸撑着,让他这有些用力过猛的打扮倒也不难看,亮闪闪的还挺喜庆。   沈舒扬直接看傻了,虽然出身富贵,吃穿用度也都是好的,但他还是第一次见富贵得这么闪,这么显眼的。   还隔着一些距离,但那人身上的宝石火彩已经让他有点睁不开眼了。   沈慕白用手给遂遂遮了遮,生怕遂遂不舒服,口中见礼道:“见过廖郎君。”   沈舒扬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见礼,“见过廖郎君。”   廖郎君施施然走过来,神色倨傲,瞥见沈慕白明显不同的瞳色时,眼中嫌恶与鄙夷毫不掩饰。   沈慕白对旁人的目光向来敏锐,默默垂眸颔首,藏起自己这不讨喜的模样。   沈舒扬见了礼,便直起身,有礼有节地对廖郎君道:“郎君的花开得漂亮,我们想摘一些,回头做成干花香囊,也给郎君送几个来。”   小五觉得,自己作为哥哥,应该保护妹妹才对,而不是扯着妹妹的名头耀武扬威,故而没有把妹妹特别点出来。   主要他觉得,满园的花他们都摘了,他不觉得这几棵花树会有多特别。   有的人喜欢小孩儿,有的人不喜欢,对于明显非尊主血脉的沈慕白他当然厌恶至极,见沈舒扬不听他叫免礼便自顾自起身,更是觉得被冒犯。   “目无尊长!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廖郎君仰着下巴,眼神下瞥,傲气得很。   小五被喝得一懵,觉得可能是自己错了,可又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呆呆地站着,有些无措。   廖郎君是这几个月的尊主新宠,有情分的老人沉迷吸崽,不大搭理尊主,新人里最有竞争力的卫郎君又在养伤,这不就显出廖郎君来了吗?   这几个月都是专宠,一下子从府里的小透明变成了府里的一大山头。   光从他的打扮就知道,他这段日子过得有多滋润。   那些闪瞎眼的宝石就不说了,大晟与西域黄金城商路繁荣,宝石虽贵重,对于亲王府这样的门户却不算多难得。   廖郎君身上的衣裳可是鱼鳞锦,皇室御用的贡锦,即便是在王府里,也不是谁都有资格上身的。   要说起来的话,廖郎君身上的衣服比三个小主子都要更好些。   毕竟这是在家里,孩子们都喜欢舒适便捷的衣裳,大人们也不必折腾孩子来显摆。   锦素来以华丽重工著称,一般出门或者正式场合才会上身。   这也是廖郎君敢嚣张的原因,和珠光宝气的他比起来,三个孩子的衣着着实有些朴素了。 第8章 花园事变2   再加上,沈慕白的模样,和他知道的一些王府秘辛对得上,他更不把这三个捣乱的小屁孩儿放眼里了。   “没教养的东西!给我跪在这里,跪一个时辰再起来!”廖郎君厉声斥骂。   沈小五被骂懵了,身为王府公子,他也是金尊玉贵养大的,娘亲和爹爹都没骂过他,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他一时不知该先哭还是该先生气。   廖郎君最爱扶桑花,然扶桑花喜温湿,不耐寒,大晟都城偏北,本无此花,这些是尊主特意为他从南边移来的,又花了大功夫,才让这几株扶桑如他家乡那般,生长得高大繁盛。   他看重这花,不只是看重这独一份的恩宠,更是看着妻主对他的那份用心。   掰下来的一截枝丫被廖郎君那边的人粗暴抢走,狗仗人势,自家主子得宠,他们这些做虏才的,自然是鼻孔朝天的跋扈做派。   遂遂好不容易把四哥放在她眼睛上的手拿开,只见眼前金光一晃,眼泪都快出来了,一转头,又发现别人把她的花抢走了,顿时不满地啊啊起来。   从来都是一大堆人捧着东西任她选任她拿,什么时候被人抢过东西?   嘴巴一瘪,就开始哼哼唧唧干嚎。   这是所有宝宝的天赋技能,声音极其情真意切,入戏者甚至能哭到满脸通红,但走近一看,那是半颗眼泪也没有的。   “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把他给我弄走!”   廖郎君正心疼自己的花呢,小孩子一吵闹他就更烦了,情绪也有点崩溃,声音都尖厉起来。   “大胆!你一个不记名的侧室,竟敢把王府世子弄走?”   上官翊衡带着人匆匆赶来,一声不疾不徐的质问,并不疾言厉色,却威严十足。   跟着的人又不傻,见势不对,立马摇人去了,这才有刚刚神兵天将的一幕。   上官翊衡第一时间把遂遂接过来哄着,见孩子不哭了,才把目光转向廖郎君。   随即又不忍直视地挪开眼。   廖郎君也蒙了,他是尊主有孕期间才进的府,满打满算还不到两年,他刚入府时卫郎君一家独大,根本没他什么事儿。   他对府中孩子的大小是没有概念的,府里到底有几个孩子他也不知道,他敢在男孩儿面前耀武扬威,那是因为他知道男孩儿没用,不受宠,而且有一个还不是府里亲生的,他更不放在眼里。   但就算他再无知,也明白女孩对一个家庭的重要性,他的阿母和阿父就算把他们前头几个兄弟全卖了,也要继续拼女儿,他怎么会不知道女儿有多金贵?   要是知道世子在这里,别说掰他的花了,就算把他掰了也没人会说什么。   除了故意作妖想去地府那次,遂遂一直是个天使宝宝来的,一到熟悉的大爹爹怀里,她马上就不哼唧了。   “爹~呜呜……”   遂遂假哭结束,五哥倒是真哭上了,往大爹爹身边一靠,好不委屈。   原本还在纠结该不该哭的小朋友,一见疼爱自己的爹来了,心里的委屈涌上来,哭上了。   上官翊衡把空着的一只手递给小五牵着,瞥了鹌鹑一样跪着的廖郎君一眼,实在懒得跟这种脑袋空空的蠢货计较,淡声吩咐道:   “廖郎君御下不力,便在这里跪两个时辰好好反省。”   上官翊衡目光扫视一众瑟瑟发抖的下人,“琼华苑众人,冲撞主上,目无尊法,罚俸半月,杖责二十,就地行刑。”   转头面对孩子们时,上官翊衡又用上了甜甜的夹子音,“爹爹给遂遂摘花好不好呀?”   遂遂很是捧场地拍拍小手,咿咿呀呀的,话特别多。   上官翊衡身边的武卫足尖一点便上了花开得最好的一棵树,选了花朵最多的一根枝丫给掰下来送到遂遂面前,还贴心把木刺去干净了才给遂遂。   “小五呢?”上官翊衡又低头问儿子。   沈小五也是个乖宝,哭了两声就忍住不哭了,抽抽搭搭自己平复心情。   武卫又飞上去了一趟,一根开满花的花枝拿在手里,小五终于破涕为笑。   “跟爹爹回去吃糕糕咯。”上官翊衡带着一大群人往回走,沈慕白安安静静跟在身后。   遂遂拍着大爹爹的肩膀,婴言婴语地叫起来。   上官翊衡顺着遂遂的方向看去,才发现站在角落里不声不响的沈慕白。   上官翊衡冲他招招手,露出一个当家主君的职业假笑,“老四也来选一个吧。”   沈慕白眼眸一亮,快步上前来。   老四是妻主从外头抱回来的,让他当儿子养着,养就养了,王府不缺那一口吃的。   吃用上少不了,但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要管理偌大王府,还要过问府里几个孩子的生活,自然难以面面俱到。   有限的精力,他当然优先用在王府自家的血脉上,再加上老四性子独也不亲人,他待这孩子确实有些生分。   不过上官翊衡也不觉得亏欠什么的,他自己的儿子他都没费太多心思,指望他对一个来路不明,甚至带着外族血统的孩子视如己出,是不是有点太强人所难了?   武卫又上天了一次,那棵原本花开得最好的树快被薅秃了。   能给当家主君当近卫的,怎么会没点眼色?   一群人打道回府,遂遂又呀呀呀地叫起来。   这次婴语十级大师上官翊衡愣是半天没弄懂她要干什么。最后只能放她下来,看她想干什么。   遂遂自己还站不稳,小手抓着爹爹的衣服慢慢挪,直到抓住爹爹腰侧的玉佩。   “先前给你,不是不要吗?”上官翊衡无奈地笑了笑,伸手要把玉佩解下。   遂遂挥着小胖手阻止,咿咿呀呀地把四哥喊过来,把玉佩放在四哥手心,小手往下一压,让四哥抓住玉佩上的流苏。   至此,遂遂终于心满意足地伸手让爹爹抱。   而几个当事人也终于懂了遂遂的意思,皆心绪复杂。   父亲一手抱着遂遂,一手牵着小五,已经腾不出手牵他了。   而在这种尴尬局面发生前,他都会主动退让,他从不敢去争大人有限的关注。   嘴上说着一样,但沈慕白很清楚,自己和其他兄弟是不一样的。 第9章 告状   父亲把王府打理得很好,他长到现在,府里从未过关于他身世的流言蜚语,至少沈慕白没有亲耳听到过。   但他的眼睛还有长相……   沈慕白偷偷去看过西域来的胡倡,他们的眼睛就是蓝色或绿色,轮廓也比中原人深邃,皮肤更白……   他的长相更像是胡人和中原人的结合。   然而,外族血统是断不可能染指皇家的,不仅和亲的王子不会留下子嗣,就算入亲王府,也是要终生服药的。   且不说王府从来没有藩国进贡的贡男,他的长相既不像娘亲,又不像府里的任何一位侍君。   ——他不是娘的孩子,也不是爹的孩子。   这几乎是府里所有人,包括他在内,心照不宣的秘密。   上官翊衡抱起宝贝闺女,看了老四一眼,“走吧。”   遂遂看着四哥抓着爹爹玉上的流苏亦步亦趋地跟着,满意地点点头。   多孩家庭就是要一碗水端平才能和睦相处嘛!   主君一群人离开后,听着身边此起彼伏的惨叫,廖郎君握紧拳,掌心被掐得鲜血淋漓。   “蠢货……咳咳咳……”   卫家颜嗤笑一声,拢了拢身上的外氅,收回目光。   虽然已经快入六月,天气渐热,但卫家颜还是觉得身上寒津津的。   “郎君,您快把身子养好,别让这等肤浅之人再得意了!”   这护卫就是他姐姐派来看护他和小殿下的其中之一,虽然他和小殿下缘分浅,但护卫还是给他留下了。   卫郎君本来是让他去护一护三个孩子的,万一真让那不知天高地厚的伤了小殿下就不好了。   主君及时赶到,他们也就不掺和了,只默默看戏。   “瞧他那样子还挺不服气,让人去点点他,务必让他跟尊主诉说他今日的委屈。”   澄亲王下朝后又在宫中议事许久,等到归府时,已经是月朗星稀。   回府后,她又径直去了书房。   脱下朝服,换了便服,澄亲王舒了口气,“让夫君给我弄口吃的。”看了天色又改口,“算了,他大概带着孩子睡了……”   澄亲王在脑海里翻找熟悉的名字和脸孔,但诸事纷杂,她脑中还装着几桩军机要事,实在无暇分心,摆摆手道:“算了,随便谁吧,有吃的就行。”   反正她这辈子只在行军打仗时吃过苦,回到家里,吃到的就只有好吃的和特别好吃的。   吩咐下去没一会儿,廖郎君就带着好吃的漂漂亮亮出现了。   身上宝石的火彩与烛光交相辉映,室内顿时亮堂了两分。   澄亲王眼前一亮,立刻亲切地拉住廖郎君的手,拉着他来到特定的位置,那片亮刚好投在她书案上,方便看公文。   炙烤的羊排外皮焦脆,撒上芝麻啃起来嘎嘎香,再配上宣呼的精面馍馍,解腻的洋葱丝,吃着别提多美了。   她是行伍之人,京城高门追求的那些太精细的吃食反而吃不惯,就爱这大口吃肉的瓷实感。   见廖郎君嘴唇嗫喏几下,以为他也饿了,赶紧招呼道:“磊儿也过来吃点。”   苦出身的人都信奉贱名好养活,但廖郎君原本的名儿实在是有些太贱了,反正每次见他都亮闪闪的,澄亲王就赐了他“磊”字为名,取光明磊落之意。   廖郎君原本还有些犹豫,但尊主的招呼给了他莫大的勇气,心里也委屈起来。   在他心里,尊主是他的天,是他的依靠。   他相信尊主待他也定是不同的。   在尊主面前,就连主君都要在一旁站着布膳,而妻主却许他与她同案而食。   澄亲王:老娘打仗的时候还和将士们一起爬冰卧雪,生嚼草根呢。   陷入爱情的人,总会有种自己在对方眼中独一无二的感觉。   廖郎君跪了下去,身体轻晃,眼泪如珠落,却安安静静,不发一语。   整一个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廖郎君是特别符合当下审美的漂亮,也就是男身女相,美得毫无攻击性,而且眼睛大,笑起来格外甜。   澄亲王正往嘴里狂炫吃的呢,这处理朝政也是真累啊,她出去打仗的时候也没觉得一天天的这么饿过。   吃正香呢,见人嘎巴一下跪下了,还哭上了,沈司寰一愣,差点噎住,缓了缓才道:“你出什么事儿了?说出来孤给你解决。”   沈司寰现在的状态是比较放松的,因为她不认为廖郎君能惹出多大乱子,他没那个脑子,更没那个能力。   后宅的小郎君,不过就是些吃穿上的事情,那就简单了,尊主有的是钱。   廖郎君这个状告得极有水平,既诉说了自己的委屈和深情,对于尊主是多用情至深,又巧妙点明熊孩子是多缺乏管教,还不着痕迹地隐去了小殿下的存在。   沈司寰吃东西的动作却一点点慢下来,最后忍不住嗤笑出声,“你的意思是,我的孩子,在自己家摘朵花,还冒犯到你了?还得问过你的意见?”   沈司寰把手里半个馍馍往盘里一扔,什么乱七八糟的,吃馍馍都不香了。   廖郎君瞪大眼睛,眼里写满不可置信,声音都变调了,“可是,那是尊主送给奴的……”那可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廖郎君话未说完就被无情打断:“贵一点的花,那不还是花吗?澄亲王府多贵的花都用得起。”   对澄亲王而言,她从不觉得那些扶桑花有多特别多难得,吩咐一句的事情,又不用她自己去南边把树扛回来,不说她都要忘了。   活一株树要花费百金?送礼不就要投其所好,送到人心坎儿里吗?廖郎君说她喜欢花,那她就送花呗?百金可以买头面,买庄子,买棵树怎么了?   “你下去吧,换个好看的来,我看着高兴。”   沈司寰拿起馍馍继续吃,为美人一掷千金是情趣,不浪费粮食是原则。   军中有令,马踏青苗者斩首。   廖郎君软倒在地上,一副天塌了的模样,然而,他绝望受伤的表情再也没有引起尊主丝毫注意。   在此刻的尊主眼里,他还不如她手里的白面馍馍,这种甚至不会端上他餐桌的东西重要。 第10章 女人最不缺的就是爱   不等澄亲王把手里半个馍馍吃完,外头亲卫就进来把廖郎君请走了,另一个漂亮小郎君几乎是无缝衔接地进来,还给带了碗窝了蛋的汤面。   沈司寰唏哩呼噜几下就给吃了,骨汤下的面条,鲜美劲道,美滴很呀!   放下碗一看眼前人,一张大大的笑脸撞进眼里,那一口牙齐齐整整,雪白雪白的,偏眼尾有些垂,眼睛水汪汪的,一片澄净,望过来时跟小狗似的,又乖又可怜。   啊,这个是不一样的好看,这个也喜欢。   澄亲王心情又好了。   “两条腿儿的男人多的是,这个不行就换一个”。这是岚野大陆所有女人的共识。   更何况是澄亲王这样鼎盛的权势叠加人中龙凤的品貌,她获得的爱太多,也太容易了,就算她什么都不做,就有大把的人捧着整颗心贴上来,爱慕她,仰视她。   澄亲王并非刻意糟蹋这些真心,只是对她而言,“真心”,实在是稀松平常,并不是多了不起的东西。   然而,澄亲王并非是薄情寡义之人,恰恰相反,她对身边人很好,好到就算她早已离开,有幸得她片刻垂青的人也沉在梦里,不愿醒来。   她也并非没有过刻骨铭心的时候,可是澄亲王心里装着太多,国家、百姓、理想、责任……   情爱只能被挤到一个小小的角落。   而就连这小小的角落,也在很多年前就许了出去。如今,也不过是月下一人时,微不可察的一声叹息,见到旧物时,脑中会闪回的几个画面。   如今的人,看见依旧风华正茂的澄亲王,只能是竭尽全力,赢得她一丝目光罢了。   翻着肚子睡得正香的遂遂并不知道娘亲和一群不记名庶爹的爱恨情仇,只是在第二天睡醒时发现,大爹爹好像卯足了劲儿想干什么。   昨天的事给上官翊衡提了个醒,他们王府属实有些低调了,搞得好像遂遂不受重视一样。   洗三的时候不想折腾孩子,便没有办;遂遂满月的时候原本打算大办的,遂遂又恰好病了,只能搁置下来。   还有几个月遂遂就满周岁了,周岁宴,上官翊衡说什么也要大操大办一场,让全天下都知道知道澄亲王府世子的含金量,免得什么阿猫阿狗都敢上前来碰瓷。   遂遂的周岁宴紧锣密鼓地筹备起来了,和这件全府上下一起行动的大事相比,琼华苑那点小动静,除了养病无聊,爱看乐子的卫郎君,根本无人在意。   主院里,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大晟基层公务员的沈容与休沐回家,给妹妹带了一套玉做的摩诃乐,正逗着妹妹玩耍呢。   三寸高的小人,嬉笑怒骂,姿态各不相同,表情神态惟妙惟肖,连身上衣服的褶皱都清晰可见。   甚至关节还是能动的。   遂遂第一次收到古代版的“芭比娃娃”,觉得十分新奇有趣,和哥哥一起办起了家家酒。   虽然嘴里呜哩哇啦的,没一个字是沈容与听得懂的。   上官翊衡算账算得眼晕,过来捞起小闺女抱着吸两口,总算是缓过劲儿来。   瞥一眼榻上散落的摩诃乐,又瞥一眼不着家也不务正业的儿子,阴阳怪气道:“瞧这玉的水头,这做工,这套东西不便宜吧?”   沈容与像是听不懂父亲的阴阳怪气,实诚道:“我找了工部卫大人帮忙,料子加上工钱,也就百两出头。”   上官翊衡冷笑一声,“你在那御灵司,一月的月俸,林林总总都算上,至多不过15两,这样的礼,能送你妹妹几回?”   沈容与把妹妹逗得咯咯笑,不动如山道,“很多回。”   上官翊衡不打算再绕圈子,“我告诉你,你一日不成亲,你那份嫁妆休想动用,你给我滚回来相看,别真坏了名声嫁不出去,让你妹妹养你一辈子!”   沈容与叹了口气,“爹你也说了我一个月有足足15两俸禄,比一城府尹俸禄还高,就算我一辈子只能当个御灵司小吏,如今风调雨顺,就算每天大鱼大肉,一月三五两就够让人吃胖好几圈了,出去赁个体面的一进院,地段好些的,一月二三两也罢了,我怎么就养不起自己了?”   “人家府尹那是治理一府之地当父母官的,你那15两是你的买命钱,这怎么能一样,而且人家还有俸米、和养廉银怎么不算上……”   上官翊衡说着说着反应过来,更生气了,瞪着儿子,整个人呼哧带喘的。   “我说的是这个吗!”察觉到自己失态,上官翊华赶紧调整,声音也缓下来,“算了,当着你妹妹的面,我不和你吵那些老生常谈的架,你在府里歇半月,好好养养你那身黑皮,下月三皇子府的赏花宴,你必须给我出现,否则你别认我这个爹。”   虽说岚野大陆默认孩子只知母,不问父,也没有嫡庶之分,大家从同一个母亲肚子里出来的,都是一样的亲姊妹兄弟。   但谁是谁的血脉,从外表上是能看出来的。   沈容与几乎和他像了七成,剩下三成,自然是由妻主入股。   父子俩都是能安家镇宅的大气长相,剑眉星目,轮廓周正平和,看着就让人安心。五官温润平和,不过分妖异,也不像廖郎君那般的缺少阳刚之气。   沈容与的长相甚至还要更好,柔中带骨,温柔却不软弱,就像一块温润光滑的玉。   那不只是一张会讨小娘子喜欢的脸,更是一张会让长辈喜欢的脸。   上官翊衡也是按照高门主君的标准在培养沈容与,希望他得嫁高门,一生安逸无忧。   沈容与也争气,十二三岁就是誉满京城的“容公子”,这些年不知多少好人家想定下他。   若不是投身在了澄亲王府,上官翊衡甚至觉得自己的孩子合该为一国君后。   毕竟他的孩子是那样的聪慧大气,温婉贤良,懂进退,知礼数。   然后,从未让母父多操心的长子,能给弟弟们当半个爹的长子,在正要议亲那年,考了个探花回来。   好吧,证明自己的才学,日后妻家也会高看两分,也算是给自己挣的筹码。   上官翊衡如是想,直到那时,他依旧乐观,毕竟长子十几年零差评口碑放在那里。   然后长子入了翰林院做编撰,天天加班不回家,跟他娘一个德行。   上官翊衡依旧不慌,因为沈容与给了他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多学一些,免得日后生了女儿脑袋空空,不会教导。 第11章 被催婚的大哥   然后,沈容与又不声不响地去考了御灵司,而且真的考上了。   御灵司是专门处理灵界相关事件的职司,独立于三省六部之外,直属皇帝,职权极大。   但因要直接与“灵”接触,危险性也高,待遇好,要求也高,少有男子入职。   不是因男子懦弱,而是因为少有男子能达到御灵司的考核标准。   沈容与不仅考上了,据说还是第一。   沈容与但凡去的是其他部门,上官翊衡都能把人给拽回来,拽回正道上,上官家又不是朝中无人。   可他偏偏去了皇帝直辖的御灵司,别说是上官翊衡了,就是他母亲尚书令大人,也不敢对御灵司的事情置喙半分。   从小就乖的孩子迟来的叛逆,实在是让老父亲焦头烂额。   遂遂伸手要大哥抱,沈容与顺势接过来,冲着父亲乖巧一笑,“那我下月就不回来了。”   “你个混账东西,说什么呢!”   上官翊衡气得扑过去打儿子,沈容与身体轻盈一躲,抱着妹妹就是一个战略撤退。   上官翊衡追到门口,叉腰喘口气,脸色难看,“别给你妹妹摔了!”   遂遂还没体验过这种飞一般的速度,趴在大哥肩膀上,拍着手咯咯直笑。   待俩孩子走远了,上官翊衡敛了愠色,只余一声叹息。   老大能考上御灵司,这就是妻主的一种默许,默许他离经叛道,去走另一条路。   可另一条路哪有那么好走的?不说这一路上的流言蜚语,男子天生就比女子差上一截,付出更多艰辛也不一定能补上,男子花期就那么几年,日后要是后悔了,想走回头路都没得走。   这边兄妹俩还不知道老父亲的忧思,一路逛着去了大哥的清竹苑。   他说了下个月不回来,这个月他都回来了,当然要好好住着。   “大公子,尊主在书房呢。”还没进清竹苑,沈容与的小厮便拱手来报。   沈容与脚下打了个圈,又往母亲的书房去了。   爹能看明白的事儿,沈容与自然不会看不明白,他知道母亲是特地因他的事情回来的。   “遂遂,来。”   兄妹俩一进门,沈司寰眼里都有光了。   这些日子,姐姐还在养着,她恨不得一个人劈两半儿用,日日随启明星而去,披星戴月而归,母女俩好些日子没亲香过了。   遂遂也是很给面子,才走到门口呢,大半个身子就往娘那边探过去了。   刚到娘怀里,带着奶香的亲亲就送了出去,漂亮娘亲心都要化了。   “乖宝宝……”   娘亲虽然不怎么带她,但母女天性,遂遂并不觉得生疏。   母女俩贴着亲热了好一会儿,沈司寰才把注意力转到儿子身上。   “你是如何想的?”   “娘。”沈容与收起温和的表情,一撩衣袍跪下了,“儿子不孝了。”   沈司寰摆了摆手,不甚在意,“没那么严重,天下相妻教子的贤惠郎君何其多,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娘只是想你把自己的事情考虑清楚。”   “你是男子,不比女子建功立业来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自然也更艰难,澄亲王府门第再高,也堵不住天下的闲言碎语,娘希望你不是一时意气。”   沈容与伏惟而拜,“儿非一时意气,儿子没有心仪之人,不愿将一己之身交于旁人,所以想为自己争一争。”   沈司寰点点头,“你想清楚了就好,你入御灵司的初衷,大概是怕你父亲干涉,这事儿我去和他说,你不必再忧心,但你的长处在谋算和治理上,而非巫道和武事上,去六部更适合你,你是去年的探花,陛下想调你做中书舍人。”   这样老娘就可以把那些狗屁倒灶的折子都给容儿看,嘻嘻。   澄亲王在心里给自己点赞。   只听沈容与答道:“一开始确实是怕父亲阻挠,儿子才去的御灵司……”沈容与换了个话头,“儿幼时觉得女子都如娘一般天纵奇才,灼灼耀目,可儿子后来发现,许多女子也不过如此……”   沈司寰及时抬手打断,“人的好坏优劣确实不会以性别分配,女子中有败类,男子里也会诞生英杰。”   沈司寰语气严肃几分,“但你要明白,没有人会把抓在手里的权力白白让出去,千年前的男人不会,现在的女人也不会。”   沈司寰暗暗敲打儿子,怕他心野了,到头来引火自焚。   沈容与并没有被母亲的气势吓到,而是轻松地笑起来,“事实不会被几个歪瓜裂枣改变的,母亲,女子为尊是所有人都认同的理念,男人也知道自己的劣根性,我们只适合当手脚,不适合当脑子。”   “手脚反抗脑子,那不是自寻死路吗?   儿子只是想试试自己能做到何种程度罢了,怎会自寻死路?”   沈司寰也松了口气,点点头,“你爹也是心疼你才会那般,他希望你走一条坦荡平顺的大路,而不是一条遍布荆棘的小路,你莫要与他置气。”   “儿子省得。”   遂遂半懂不懂地听完全程,她大哥这是要当女尊世界的事业型大男主了?也行,哥哥嫁人了就不能陪遂遂了,哥哥还是努力工作吧。   遂遂想得很好,但她不知道,御灵司的工作性质就是一天12个时辰随时待命,还经常出差。   毕竟两界屏障波动的时候也不会提前通知,搞事情的灵也不是说节假日就不搞事情了。   于是在她的童年时期,大哥就成了比娘还难遇到的超稀有NPC。   第二个月大哥果然没有回来,大爹爹从初一念到月末,眼看着越来越暴躁,望着春华苑进门的方向,脖子都望长了。   好在遂遂会叫爹了,这无疑是给大爹爹打了一记强心针,听着小闺女奶声奶气叫爹,一天心情都是飞扬的。   再加上要筹备遂遂的周岁宴,各种事情要安排,单一个谁和谁坐一桌,谁和谁不能坐一桌,就是一个水很深的学问。   除了带孩子的空闲,上官翊衡全用在宴会筹备上了。   饶是如此,大爹爹还是抱着遂遂偷偷哭了一回,爹爹以为遂遂不懂,所以没有太收住情绪,眼泪大颗大颗地落。 第12章 宝宝一岁啦   遂遂把头靠在大爹爹肩膀上,像是要被哄睡着了,带着肉窝窝的小手也轻轻拍大爹爹的背。   上官翊衡感觉到了,眼泪流得更凶。   遂遂觉得,大爹爹除了气大哥,更多也是担心大哥吧?   在这个世界,男人才是弱势群体,第二性别。   咦?啥是第二性别来的?好奇怪,脑子里又冒出奇怪的词语了。   遂遂脑袋点点,哈欠连天。   大哥:加班中,勿cue。   小孩儿的身体扛不住本能,虽然还想再陪爹爹久一点,但还是被大爹爹拍几下就睡着了。   一觉睡醒,房间的装饰变了,眼前出现一张美得雌雄莫辨的面孔,她被人抱起,美颜暴击贴脸开大,遂遂觉得自己的魂儿已经飞走一会儿了。   美人兀地绽开笑颜,如初春的第一声冰裂,又如荒野转瞬遍地生花。   沈镜尘笑着蹭蹭妹妹的鼻尖,“才几日不见,就不认得二哥哥啦?”   如果是其他人对他露出这等失神痴迷之态,沈镜尘肯定会觉得冒犯和厌烦,但这表情是一个只有两颗门牙,脸颊肉嘟嘟,身上奶香奶香的小宝宝来做,就只会觉得对方萌萌的很可爱,甚至会让他觉得有点得意。   小宝宝的眼睛是干净的,里面只有喜欢和欣赏,装不下任何龌龊。   沈镜尘,人如其名,有着让镜子都自愧生尘的极致美貌,很难用英俊,帅气这样的词来具体形容他,因为都太单薄了,他的美是凌驾于性别之上的,一种极致而复杂的感觉。   好像如妖魅一般充满了诱惑力,又好像如云雾里的仙,缥缈圣洁,不可亵玩。   好像他就是美本身,是这个字最极致的体现。   直到二哥给洗了把脸,遂遂才从二哥的美颜暴击里清醒过来,欢欢喜喜和二哥贴贴。   虽然主院住得最多,但其他爹爹想她的时候也会接她到自己院里住几天。   而遂遂最喜欢的就是二爹爹的灼华苑。   无他,只因二爹和二哥都过于美貌了。   如果大爹和娘是战友情多于爱的家人和盟友,二爹就是纯靠一张脸杀出一条血路的纯爱战神。   据说二爹出身极低,是一个见不得人的组织,从小挑选培养,用来送给达官显贵的“礼物”。   当年二爹恰好就被送到了正在调查这个神秘组织的澄亲王面前。   就算知道是糖衣炮弹,但因为二爹实在是过于美貌,娘亲还是忍不住吃了。   组织以为妥了,毕竟澄亲王都把糖衣炮弹给收了。   二爹呢,娘问啥他答啥,说了不该说的,毒药发作了,吐着血也要答,怕自己死了没说完,愣是机关枪一样的不敢停一下,愣是给自己整岔劈了,在床上瘫半年。   只因澄亲王不打他也不骂他,还给他吃饱饭,让他想吃啥吃啥,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的人,他不想害她。   二爹从来没和谁斗过,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王府所有人都是特别特别特别好的好人,而二爹以前的经历,足以让王府其他出身高门的郎君半夜起来扇自己几巴掌。   和二爹比起来,廖郎君的出身都能说一句出身良家。   二爹算得上府里最没心眼儿,单纯好欺负的人,毕竟宅斗那点小打小闹的把戏,在他看来就是和他开了个玩笑。   同时地位也最稳的人,因为尊主和主君都护着他。   二哥今年17岁,原本在男学,但因为过于美貌,经常被骚扰,也影响男学的教学秩序,所以现在已经回府了,每天就看看书,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   前几日不在府里,据说是给一个画师当模特去了。   过了不多会儿,四哥五哥也下学回来了,兄弟俩一前一后走进灼华苑,把自己带给妹妹的小玩意拿出来和妹妹一起玩儿。   两个孩子的小金库还不像大哥的那样深不见底,送不了什么贵重东西,有时是一块偶然发现的漂亮石头,有时可能是一根斗草十连胜的“草王”,甚至有可能是五哥上课无聊,用写课业的纸折得东南西北。   但遂遂本身也是小宝宝,就喜欢玩这些。   “亚父,我能留下来陪着妹妹吗?”沈慕白扬起脸,眼中满含期待。   江郎君神色微讶,很快又化作欣喜,笑道:“当然可以。”   转头对贴身的侍从道:“去把东厢的屋子收拾出来。”   “我也要和妹妹一起!”小五手举得高高的,生怕自己被落下。   “好好好,都住,都住。”江郎君伸手,一左一右捏捏小四小五的脸。   小四这孩子心思重,以往和谁都不亲近,游离在众人之外,自从遂遂出生后,倒开朗了许多,会和长辈撒娇了。   ……   白云舒卷,金乌起落,又一年中秋,王府唯一“耀祖”终于一岁了。   八月十五这日,小四,小五两个哥哥天不亮就起来了,穿上提前做好的新衣,眼巴巴等着小寿星起来,要第一个送上生辰礼。   比寿星本人还激动。   但对于一岁的宝宝来说,没有什么是比吃好睡好更重要,哪怕是生日这天。   哥哥们的兴奋她丝毫不知。   遂遂一觉睡饱,睁眼,视线被两张漂亮脸蛋占了个满满当当。   遂遂大方地露出两颗刚长的门牙,给了个大大的笑脸。   两个小哥哥眼睛都亮亮的,“妹妹,生辰快乐!”   小四沈慕白身量高,手脚长,抬手就把遂遂抱起来,“遂遂最喜欢四哥了,对吗?”   这是四哥最近的口头禅,他也不需要遂遂回答,只是时不时这么说上一句。   二爹爹进屋时,兄弟俩已经合作着把遂遂洗漱好了。   人虽小,但照顾人仿佛是男孩子天生就会的技能,老四老五已经做得相当熟练了。   二爹爹摸了摸两个男孩的头,把遂遂接过来。   “去前面告诉主君,一刻钟后来接小殿下去前面。”喂完最后一口,二爹爹对身边人吩咐道。   吃完一小碗软面条,遂遂咂了咂嘴,又看看空空的小碗,有些茫然地歪了歪头。   江郎君放下碗,把小闺女抱起来,“遂遂乖,咱们一会儿去前头吃啊。”   知道前面席上,尊主和主君必然会给遂遂投喂,故而只喂了个半饱。 第13章 周岁宴   给小寿星穿上一身簇新的石榴红喜鹊登枝织金妆花缎襦裙,柔软的头发被扎成两个小揪揪。   头发用一对精巧的白玉铃铛做装饰,手腕上一对金镯,再戴上一个赤金嵌彩宝的祥云璎珞项圈,一个福气满满,喜气洋洋的小寿星就新鲜出炉了。   大爹爹也恰好在这时候过来,见着小闺女,脸上标准的笑容一下子就真切起来,眼里都有了光彩。   “好宝宝,快让爹爹亲亲。”   父女俩亲亲贴贴好一会儿,感觉自己又能假笑一天了,上官翊衡才抱着小闺女往外走。   “你俩也一起来吧。”大爹爹朝旁边两兄弟伸手,一人牵手一人拉着玉佩。   高门大院里兄弟多,亲了这个,难免就远了那个,跟在主君身边带着见客,无形的好处自然是说不尽。   要不是刚刚江郎君顺带夸了两个孩子几句,上官翊衡也懒得当好人。   自从遂遂出生,上官翊衡就觉得一桩大事落定,整个人都圆满了,又出了老大那么个逆子,他整个人都佛了。   反正王府高门大户,几个男孩再怎么都不愁嫁,何必劳心劳力,累坏了自己。   小孩子都爱亲近美人,要是老的太快,遂遂不和他亲可怎么好?   见老二不曾跟上来,上官翊衡又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回头却见老二在原地笑着行礼送他,“兄长去吧,我不爱去人多的地方。”   上官翊衡轻叹一声,劝道:“你是王府正经上了玉碟,有级有品的侧君,实不必如此。”   江寒山只是笑,温声劝道:“兄长快去吧,去前院还要走一段呢。”   见江氏神色平和,并无勉强,也不知该从哪里劝起,只能走回到江氏跟前,哄着遂遂道:“好宝宝,来亲亲你二爹爹。”   遂遂特别上道地倾身搂住二爹爹的脖子,上下左右都亲了好几下,直到二爹爹被亲得眉眼俱笑,才停下来。   遂遂被上官翊衡接过去,二爹爹拿出帕子,给遂遂擦了擦唇角亲出来的口水,这才把人送走。   上官翊衡抱着遂遂出了灼华苑,坐上软轿,穿过日常玩耍的大花园后,又七拐八绕,穿廊过桥走了两刻钟,这才到了前院办宴会的花厅。   遂遂第一次对占据一整条街的府邸有了点实感。   “一会儿啊,你们俩就一直跟着妹妹,今日宴会人多眼杂,我和你们娘恐有看护不及,你们跟着妹妹,稍有不对立刻喊人,知不知道?”   轿辇上,上官翊衡拉着两个儿子的手谆谆教诲。   两小孩一脸严肃地点点头。   今日澄亲王府办周岁宴,只要收到请帖的,都带着厚礼到了,就连一些常年不来往,只是送张请帖礼貌一下的人家也到了。   一家之主又带着夫君孩子,赴宴的人数比一开始预计的还多。   场面热闹非常。   上官翊衡抱着遂遂一出现,立刻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个个位高权重的朝廷大佬笑意盈盈地围了过来。   澄亲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第一时间把遂遂接过来。   这群糙老娘们,下手没轻没重的,脸皮还厚,她们是真能干出看上谁家孩子就骗回自家养的浑事儿的。   她家知书达理的夫君可对付不了这些如狼似虎的娘们儿。   澄亲王眼神扫过,周围蠢蠢欲动的手都讪讪缩了回去,脸上的笑容越发亲切无害,“小殿下可真俊呢,看着就让人欢喜。”   “小乖乖,让姨姨抱抱~”   娘亲口里的“糙老娘们儿”其实一点不糙,她们个个衣着锦绣,乌发如云,肌肤平滑紧致,看不出具体年纪,举手投足间从容自信,精神昂扬。   遂遂不怕生,见谁都笑,脸上是饱满的奶膘,香香软软得让人想张嘴咬一口。   这些平时位高权重的大人们,一改在朝堂上的针锋相对,笑得一个比一个温柔如水,和蔼可亲,嗓子都要夹冒烟了。   但小娃娃就是不肯伸手,贴贴也让澄亲王巧妙躲过,完全能看不能摸。   多亲近女娃,让天上的仙女看看,自家都是爱女儿,招女儿喜欢的亲厚人家,来了自家不吃苦,好招女胎来投,这可比生十个八个叫招妹、望妹的小子靠谱多了。   更有那好运的,若能讨得金娃娃开了金口,说两句好话,那更是天大的机缘。   沈司寰看这些糙老娘们儿还算规矩,只拿东西逗着遂遂玩儿,并不做其他,精致的玉佩香囊收了一堆,小姑娘也确实让人哄高兴了。   小丫头笑眯眯的,看着就喜庆有福气。   沈司寰也稍微放松些许,正常的互动,握握小手,摸摸小衣服啥的,遂遂不反感,那她也不会特别拒绝。   能让沈司寰亲自抱着认人的人家,自然这不缺一块好玉,一袋金叶子的,大人愿意送,遂遂愿意拿,那就是缘分,能讨自家姑娘喜欢,那送礼的人家不定怎么欢喜呢。   没看只要能送出去礼的,一个个都乐得牙花子呲出来,沈司寰都怕她们牙齿着凉。   沈司寰抱着小闺女四处走,既是让王府的小主子在正式场合里露露脸,也是让想女儿想疯了的各位大人们增加一点点点点的生女概率。   大人的社交圈逛完了,接下来就是小孩儿们的圈子了。   一起长大的情分是不同的,陪遂遂长大的人自然要好好选。   虽然还不到遂遂选伴读的时候,但和同龄的孩子一起玩玩也是好的。   遂遂便这样到了四哥五哥手里,去找同龄的孩子们玩了。   自从有了妹妹,兄弟俩在学堂里的地位无形中都高了许多。   除了皇宫和东宫,澄亲王府就是这天下一等一的富贵窝,一起读书的同窗里,保不齐就有日后的郎舅。   就算他们年纪大了,各家里总还有比他们更小,年纪更合适的弟弟。   自然,只要是能来王府赴宴的,都特别主动地来结识遂遂这个王府未来的主人。   视野从高到低,遂遂不是很高兴,下巴放在四哥肩头,撇过脸不搭理人。   漂亮小哥哥家里就有,遂遂见多了,对陌生的小哥哥不感兴趣。 第14章 吃果果   打扮漂亮的小姐姐遂遂倒是感兴趣,但能带出来赴宴的,都是满了三岁,基本能立住的了,人家又嫌弃她太小,不带她玩儿。   遂遂郁闷地啃着手里的软玉小兔子。   这是一种比黄金还要软上许多的玉料,玉质细腻洁白,少有杂质,富贵人家做席做垫,颇受欢迎。   也有用来做定情信物的,因为质地软,哪怕摔变形了也难以摔碎,寓意两人感情至死不渝,不离不弃,就算面目全非,也要纠缠不休。   在定情信物界很是受追捧。   因用处大,这玉价值逐年走高,已经成了一种富贵象征。   她最近长牙,总觉得牙齿痒,她小金库同样深不见底的二哥便送了一套软玉做十二生肖的磨牙棒。   兔子还是今天第一次用,最受她喜欢的是龙和蛇,长条状的,好拿好啃,但龙好像有点犯忌讳,出门前四哥悄无声息给换成了兔。   新兔子上都没有她的牙印,好不习惯,她啃啃啃。   五哥沈舒扬一直观察着妹妹,见兔子都让妹妹里里外外嗦一遍了,便问:“妹,你要不要吃苹果?”   遂遂盯着哥哥手里红彤彤的大苹果,轻轻点了下头。   石桌上垫上软垫,遂遂被放在垫子上乖乖等吃。   自从娘亲放她在桌上喂了两回饭,遂遂就喜欢上了“上桌吃饭”。   比其他人更高的视野,心情也更好。   侍从很快取了勺子,沈舒扬把苹果刮成果泥喂妹妹。   还没吃几口,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领着人过来,手里还抱着个三四岁的小娃娃。   “我们是薛家的,家母兵部尚书薛来凤,我是薛姚,这是我堂妹薛嫖,嫖姚校尉那个嫖姚。”   两边有礼有节地见礼,见桌上的垫子还有空,薛姚直接把堂妹放了上去,甩了甩酸胀的胳膊才道:“帮我喂一下我妹,她也想吃。”   沈舒扬点点头,没觉得有任何不对,带孩子本就不是女子所长,能一路抱过来,这姐姐已然十分尽心了。   薛姚把一众侍从全留下看着妹妹,自己潇洒甩着手去找自己的小姐妹了。   薛嫖听姐姐问过主家之后,自己伸手拿了果盘里又大又红的苹果,自己啃着。   苹果有点大,一只手不好拿,薛嫖两只手捧着猛啃一大口。   遂遂:盯——   你怎么不按流程来?勺子还没拿过来呢!   两双乌溜溜水灵灵的眸子对上,薛嫖捧着微瑕的苹果沉默两秒,把苹果往遂遂面前递了递。   家里的苹果都是粉粉的,这家的苹果咬起来是脆的,有点费牙,小妹妹喜欢还是给小妹妹吃吧……   家里姐姐不喜欢吃的都会问她吃不吃……   遂遂把苹果接过来,学着薛嫖的样子,张嘴,啃了一口。   苹果:微微瑕。   遂遂看着仅仅破了点皮的苹果,就说苹果不是这么吃的吧。   “你这样不行,你要这样。”薛嫖拿过苹果,用自己完整的一口乳牙做了一次示范,苹果上多了一个小坑。   薛嫖又把苹果递过去,眼含鼓励地看着遂遂。   她会自己啃苹果,小妹妹却不会,这让薛嫖生出了一种十分新鲜责任感,她一定要把小妹妹教会。   遂遂接过苹果,张嘴,尽力让自己唯一生长完成的两颗上门牙发挥作用。   这下好了,不管多少,总算是吃到肉了。   “没错,就是这样!”薛嫖拍手,觉得自己做成了一件好事,十分高兴。   “遂遂还小,等遂遂的口里的牙长得像薛小娘子那样多时就能自己吃苹果了。”   四哥一边讲道理,一边让遂遂把嘴里不好嚼的那点果皮连肉吐到手心里。   “现在遂遂还是需要哥哥帮忙的。”四哥接过侍从递来的巾帕仔细擦手。   “对。”小五十分配合地喂上一口果泥。   薛嫖也在旁边认同点点头,十分自豪道:“你现在还小,等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就好了。”   “你看着妹妹,我去净手,片刻便回。”沈慕白嘱咐了一句。   几乎是沈慕白刚离开,一略显苍老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诶呦,小乖乖……快让姨高祖母抱抱……”   随着声音,只见一身型圆润的贵妇人带着一大群仆从,乌泱泱挤进亭子,众人错愕之际,伸着手臂,一把把遂遂捞进怀里。   旁边的侍从本要去把小主子护住,但被老妇人带来的仆从一挡就失了先机,一晃眼的功夫,自家小主子就到陌生人手上了。   薛家的侍从都急着护自家小姐,回过神来也来不及帮忙。   气氛一时紧张,世子在对方手上,王府的人也不敢轻举妄动。   老妇人却仿佛对紧绷的氛围毫无所觉,笑眯眯掂了掂手里的孩子,又把一个足斤足两的平安锁放进遂遂怀里,见遂遂小胳膊一坠,又赶紧拿过来递给旁边的王府侍从。   “给世子收起来吧,咱们可是五世同堂呢,乖乖玄孙,快叫高祖母……”说着又在遂遂脸上蹭了好几下。   老妇举止太过自然从容,侍从想提醒此举不妥,老妇人已经完成动作,把遂遂又放回桌上的垫子。   完全是家里长辈来串门看看小辈的模样。   老妇人衣着锦绣,旁边的随侍穿得还是正六品长史的官服。   故而众人对老妇人宗室的身份并未怀疑。   见她把孩子放回去了,松了口气的同时,暗处打手势让暗卫包围这里的暗卫抬头也悄悄打手势散了。   今天是王府大喜的日子,如非必要,当然是能和就和。   而且老妇的行为也太常见了,自家生不出来,好不容易见了别家的漂亮女宝,可不得好好稀罕吗?   他们刚还见到骠骑大将军和左武卫大将军一起在澄亲王手上抢孩子呢。   不然世子都来不了小孩这桌。   “来看看,高祖母给我们家遂遂带来的小宝贝。”   红布揭开,是一个发着红光的鱼缸,里面有一尾奇异的鱼,缸底铺了厚厚一层浑圆饱满的珍珠。   这鱼通身赤红,身体柔软,状如肺叶,随着水波轻盈飘荡,腹有六足,背生四眼,不像是现世里能长的鱼。   “这鱼啊,是花了大价钱找猎灵小队,去灵界捕回来的珠鳖鱼,可日吐一珠,遂遂喜不喜欢呀?”   别说遂遂了,在场谁能不喜欢啊? 第15章 讨谶   灵界可不是那么好去的,把灵界的东西带回来,则更加得不简单。   这怪鱼顿时吸引了不少目光,一堆人围着看,一些对灵力敏感的小孩子也围拢过来,在鱼缸四周围了一圈。   有人认出了这是灵界出产的野生珠鳖鱼,而非人工养殖的,顿时对这位宗室的实力而震撼,纷纷对其恭维起来。   有的灵作乱人间,有的灵却对人大有裨益,如当康可使粮食丰收,还有那些吃了能治病的灵草。   一些契约特殊灵的家族,可以种植或养殖一些特殊的灵物,珠鳖鱼恰是一种可以被人工养殖的灵。   但养殖的灵比起灵界土生土长的,效果大打折扣,但尽管如此,一条养殖的珠鳖鱼也要百金,而一条来自灵界的珠鳖鱼,并不是多少金子可以衡量的,可能出了那些金子,也未必能弄到。   人越聚越多,凉亭中气氛热烈,王府下人不知不觉被挤到了人群外圈。   沈慕白原本是去净手,路上却被来参宴的小孩儿弄污了衣服,只好去换一件。   回来就看见凉亭里挤满了人,人群已经挤到了凉亭外,一个个伸长脖子往里看。   沈慕白当时就觉得不好,赶紧让人去通知母亲,自己一个劲儿往里挤。   没看到妹妹,他始终不放心。   那浑身赤红的怪鱼身上闪着迷幻的光晕,一圈小孩看得稀奇,一个个的全神贯注。   没注意到王府的人都被挤开了,周围一圈都是陌生宾客。   “遂遂呀,你喜不喜高祖奶奶肚子里的小妹妹呀?”   老妇弯下腰,笑眯眯地贴着遂遂,声音压得极低,看起来像是在同遂遂说笑。   老妇离得很近,说话的气息喷在脸上,遂遂有些不舒服,往旁边让了让。   老妇笑眯眯的脸略收,眼神死死盯着遂遂。   “你喜欢妹妹是不是?高祖奶奶肚子里有妹妹……”   “啊——”   老妇的话语被一声孩童的尖叫打断,遂遂即将要被老妇抓着按上自己肚子的手也被另一只骨节修长的手制止。   “你竟敢向我妹妹讨谶!”沈慕白高喝一声,一把把遂遂护在怀里。   众人闻听此言,立刻散开,有孩子的,立刻把孩子嘴捂上。   薛嫖见那人的行为被阻止了,也停止了尖叫,乖乖被侍从抱着捂嘴。   “讨谶”一俗自古有之,逢年过节听小孩子们童言童语说些吉利话,讨个彩头,人们心里也敞亮。   灵界与人间相连后,小孩子心窍澄明,先天带着的灵气还未散,言可通灵,尤以女童最盛,这时候的“讨谶”就不再是几句吉利话,而是实实在在言落成谶,谶成则应。   只是这天道因果循环,从来没有白来的东西,谶应得越大,反噬就越大,因谶言夭折的也不是没有。   大晟在这方面也素来法度严苛,因为讨谶全家获罪,杀头流放的比比皆是。   古时将女儿比作“明珠”、“千金”,便是百般爱重了。而如今这世道,女儿家的金贵哪里是那些金银俗物可比的?   每个女孩儿身上系着的,都是一个家族的传承与希望,无数人的前程与期待。   敢损伤人家的女儿,那是结死仇,一家人都要拼命的。   老妇当然知道,这话一旦坐实,等待自己的就只有死路一条,当即一巴掌甩在沈慕白脸上,怒不可遏道:   “好个没长眼的赔钱货!我乃圣祖之后,是你嫡亲长辈,我不过看小儿可爱,陪着玩耍,你竟敢以如此恶毒罪名污蔑于我,这澄亲王府到底是何家教?”   沈慕白其实也不确定,老妇声音压得低,他刚挤进来,发现身边一个熟人也无,遂遂还在一个陌生人手上,那人嘴皮还在动,他就觉得心里突突的。   情急之下,他只能先打断她的一切行为,大不了事后受罚,总之先保证遂遂的安全。   “不知圣祖可会纵容尔等僭越之罪?”一个清越沉稳的声音从人群外传来,人群散开,着黑金蟒袍的太子款步而来,落后半步的是澄亲王以及一众朝廷重臣。   方才太子驾到,澄亲王和有身份的客人都去大门迎接太子了,这才轮到小虾米在这儿跳。   “参见太子殿下——”   众人行礼,太子也不叫起,径直去把小老妹抱起来掂了掂。落后半步的亲妈手伸出去都没抱到。   “猫猫……”遂遂一见有钱堂姐抱着的小奶猫就笑了,抓在手里不放了。   太子一来,老妇的气焰顿消,哆嗦着跪倒在地。   “我太子府的长史才正四品,澄亲王府的长史也才六品而已,裕安县主,你一从五品的县主,是如何拥有正六品长史的啊?”   “还是让宗正寺好好查查吧。”   太子瞥了一眼鱼缸,笑了,“珠鳖鱼啊,倒是有心,找个好厨子做给遂遂吃吧。”   澧水出焉,东流注于余泽,其中多珠鳖鱼,其状如肺而有目,六足有珠,其味酸甘,食之无疠。——《山海经》   这位姨高祖母确实是宗室的一位县主,和皇帝、沈司寰这支关系已经很远了,记得小时候她和姐姐还在宫里饥一顿饱一顿时,这位姨婆就在努力拼女儿,到现在也没拼出来。   孩子生得太多,伤损也大,她如今看上去头发花白,眼角纹路密密麻麻,在大晟这样状态的妇人,年纪起码三位数。   但这位县主的实际年龄其实没有看起来那么大。   她都这样,她府里的人早就换了好几批了。   这样的人,早已魔怔了,不必费太多心思,送去宗正寺按流程办就是了。   有没有向遂遂讨谶根本不重要,一个没落宗室的离场,也不影响宴会的热闹与喜庆。   大晟的国祚已经传了600多年,宗室依旧没有成为国之蛀虫,就是因为法度严谨,宗室犯错不但不会受到优待,而是罚得更重。   小插曲很快落幕,太子带来了圣人的大批赏赐,黄金万两、锦帛千匹、玉器珍玩无数。   虽然数量和质量都多得令人侧目,比之皇子周岁的赏赐还要超出许多,但这些不过是惯例,王府更是不缺这些,讨个彩头罢了。 第16章 抓周   真正重磅的,是小寿星正在玩儿的小玩意儿。   巴掌大点儿,看着像是没满月的小猫。   但只要靠近小世子和那猫,所有人都感觉像是清风拂面,将心中烦忧都吹散了,心情明亮,整个人都松快了。   有眼力的已经认出来,那是可遇不可求的灵兽朏朏(fěi fěi)。   《山海经》有言:“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榖。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朏朏’,养之可以已忧”。   若是雪原王庭的人有只朏朏养在身边,根本不惧邪灵侵扰,丧失神智,那些个供奉凶兽、请祖宗显灵的,只怕是想借多少力就能借来多少力,想请几个祖宗上身,就请几个祖宗上身。   沈景璿双手举起刚出生没多久的朏朏,把小寿星逗得眼都笑眯了。   养了这小家伙两天,沈景璿只觉得天也蓝了,花也香了,每天看十斤奏折也依然快乐无比。   遂遂要不是自家的亲老妹儿,她都想昧下不给她了。   众人有些羡慕,又有些自豪,还是他们大晟有实力,蛮族求也求不来的朏朏,让他们的太子抱来随手就送给了一个一岁的孩子。   尽管这个孩子是太子的亲亲堂妹,但把朏朏给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孩子养着玩,还是相当奢侈了。   太子抱起小老妹儿,就往正堂抓周的场地去。   她少年时跟着小姨习武,对澄亲王府的布置相当熟悉。   太子是专门赶着吉时来的,来早了,要不是一群大人围着她,拍她马屁,顺便推荐自家子侄。   要不就是莫名其妙,偶遇各种或温柔,或开朗的小郎君。   她从小就不缺这些,少年时还觉得新鲜有趣,现在只觉得毫无新意且厌烦。   她打算看完小老妹儿抓周就赶紧回去,也好给在宫里出不来的老娘好好讲讲小老妹儿抓周的盛况。   孩子周岁抓周自古是大事,宾客里除了有澄亲王的下属同僚,还有不少沈家辈分高的族亲和族老。   只不过沈氏是大晟皇族,在太子面前,再多人也不起眼。   万众瞩目之下,遂遂被放到地上,面前有一块巨大的红布,上面摆着圆润可爱,全都胖乎乎的木头宝剑、小弓、玉简兵书、小巧的金算盘、金元宝、文房四宝、平安扣、小巧的金碗筷、满绣缀流苏的绣球、绸缎方尺……   不拘什么世家规矩,民间习俗,只要寓意好的,沈司寰都给女儿准备上了,而且为了吸引孩子的注意,每样东西都做的格外精致,保证讨孩子喜欢。   “遂遂,快来选你喜欢的!”   大爹爹弯腰扶着走路还不是很稳当的遂遂,其他亲人都在对面笑着冲她招手,中间的红布上摆着亮晶晶的漂亮小玩意……   遂遂开心地迈开小胖腿儿,果不其然,刚走两步,膝盖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遂遂干脆手脚并用,蹭蹭几下就趴到那堆宝贝中间。   遂遂拿起离自己最近的金饭碗和白玉箸。   遂遂才刚拿起,宾客们无数的溢美之词就已经涌了过来,其中又以哥哥们最为突出。   五哥立刻拍手欢呼:“饭碗好!遂遂一辈子都有吃不完的好吃的!吃得好,身体就好!”   大人或许有人情世故的考虑,但不远处敞开怀抱随时迎接她的家人们都是真心实意觉得,遂遂能好好吃饭,身体棒棒是一件顶好顶好的事情。   甚至要好过遂遂文韬武略,天纵奇才。   遂遂看了两眼金灿灿的小碗,又被旁边绣球上精美繁复的刺绣吸引,伸手去拿。   爹爹们露出欣慰的笑,“这样好,姻缘美满,家宅和睦,方能家和万事兴。”   拨拉了两下绣球,遂遂的注意又被旁边的木头剑吸引。   和其他不是金就是玉的物件比起来,这一把木头削成的宝剑实在是朴素,但它也实在吸睛——   只因为它是一把“饱剑”!   给小孩儿玩儿的小木剑、小木刀,为了安全边缘会做钝,这很正常。   但澄亲王直接超级加倍,把东西给做得圆滚滚胖嘟嘟。   “饱剑”整个都是圆滚滚胖乎乎的,和浑身奶膘的遂遂画风完全统一。   尽管如此,这也是把正经的剑,剑柄、剑格、剑身比例协调,剑格上还有精细的雕花,剑柄上是防滑的暗纹。   没错,这是一把胖宝宝版的“白虹剑”。   白虹剑是澄亲王自己的佩剑,随她征战杀敌,也随着她荣耀加身。   所以她也给自己的小宝宝做了一把“宝宝剑”。   遂遂拿起胖胖的剑挥了两下,立刻有人夸她英勇肖母,将来一定是国之柱石。   遂遂看着围着她笑着夸着的人,一岁的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她做任何选择都会被夸赞,被鼓励,对她来说,从来没有不好的选择。   遂遂认真思考了一下,手脚并用地地爬到红布四个角,把四个角拢到中间,把自己连同众多宝贝一起包住。   遂遂看向娘亲,意思是她选好了。   她每一个都很喜欢,所以她全都要。   沈司寰朗笑着抱起女儿,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选得好!”   “妙啊!”沈景璿拍掌大笑,也觉得这周抓得好极了。   澄亲王抱着遂遂送太子出去,没走两步,遂遂小胳膊一伸,又回堂姐怀里去了。   她喜欢香喷喷的堂姐。   澄亲王素来简朴务实,不爱用香,但姐姐每次来,身上香香的味道都不一样,遂遂觉得很新鲜有趣。   太子把小老妹儿接过来,掂了掂,奶团子软乎乎,暖烘烘的,真是好玩儿……   “这抓周最准了,娘说我当年抓周奔着玉玺就去了,抱着就不撒手。咱们大壮啊,以后一定福享不尽,要啥有啥。”   太子掂了掂软乎乎的小老妹儿,笑得挤眉弄眼,眼神贼亮贼亮的,“是吧?大壮,大壮?”   遂遂觉得姐姐应该是在叫自己,但“遂遂”的发音不是这样的,既然姐姐笑得那么好看,那她也笑好了。   于是咯咯笑起来。 第17章 粉豹   “可不嘛,一堆破烂里放那么大个宝光流转的玉玺。”   送到王府大门口,太子把小老妹儿还回去,顺手把手腕上的錾金花丝嵌玛瑙盘龙镯退下来给她,“拿去玩儿吧。”   这镯子是活扣的,先用数百根比发丝还细的金丝编织镯身,好几处都可活动,打眼看去,就像是一条活灵活现的小金龙。   见小胖手抓着镯子看得稀奇,太子笑眯了眼,摸摸遂遂头上的小揪揪,“大壮,跟姐姐再见。”   这次遂遂特别配合,小胖手挥挥,抓在手里的小金龙一甩一甩的。   太子的苹果肌更加上扬。   澄亲王眼疾手快薅住遂遂挥动的手,把盘龙镯递还回去,低声提醒道:“僭越了。”   太子开始像小时候一样哼唧耍浑,“你让她搁家玩儿呗!”   澄亲王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娘俩都一个样,看谁顺眼就疯狂给人送东西,完全不考虑对方是不是接得住。   把人惯得失了自我和底线,伤了社稷国法,杀起人来又毫不手软。   一天的宴会结束,澄亲王和正君这对主母主君把客人一一送走,早已月挂梢头。   “妻主明日还要上朝,还是早些休息吧,府中之事,臣会安排好。”   澄亲王毫无形象地打个哈欠,“那辛苦你了,遂遂还精神着吧?今晚我带她吧。”   以往这个时间遂遂应该睡了的,但今天过生辰,有些兴奋过头,现在还在跟几个哥哥们嘻嘻哈哈。   上官翊衡没有反对,“有劳妻主了。”   澄亲王沐浴后一身轻松地回到内间,同样被洗涮得香喷喷的宝贝女儿也被端了上来,看着她就笑,“娘~”   澄亲王蹭着香喷喷的女儿,“好乖乖~”   母女俩坐在梳妆镜前,她们女人虽然没有美丽的义务,但女有容而悦己,谁不喜欢看见镜中健康精神的自己呢?   “宝宝用娘的香香好不好?”澄亲王敷脸的香膏是姐姐特地让太医院为她为制的,回到京城这些年,几乎给她换了一身皮,边境的风霜全然不见。   效果可谓逆天。   遂遂凑近嗅了嗅,摇头拒绝,“不香香!”   主君院里跟来的近侍赶紧呈上世子素日用的养肤膏。   上官翊衡就不相信女人会带孩子,派了心腹过来看着,生怕母女俩出问题。   要不是现在遂遂晚上能睡整觉了,他根本不会让遂遂过来。   澄亲王打开盖子闻了闻,香味倒是不浓,淡淡的很舒服,“好吧,你用这个。”   顺手酷爱了一大坨在手背上,给自己抹抹,又给小崽儿抹抹,“还挺滋润。”   “哎呀,哎呀,尊主您动作别那么粗暴!”上官翊衡身边的近侍急得公公嗓都出来了,世子小脸儿嫩的,哪儿能用那么大劲儿。   像这种贴身内侍,都是从小陪小主子长大的,为了安全,自然是要去势的。   母女俩就睁着两双求知的眼睛,看着圆公公一顿操作。   “赏心悦目是男人的事,尊主和世子都不必费心,只需养肤就好。”   睡前护肤做完,上官公公又将床铺铺好,点上安神助眠的香,这才熄了多余灯盏退出去。   被妥帖掖好被子的母女俩:好丝滑。   见小丫头鼓着眼睛睡不着,澄亲王摊开手掌,光芒一闪,掌心出现一只粉白色的毛茸茸小动物。   长得像豹,却头生一角,身后有五尾。   这小兽从娘掌心跳到遂遂眼前,遂遂伸手去接,却并没有感受到重量,这小兽眼神灼灼,齿利如刀,一副凶兽模样。   但或许是因为体型过小,而且粉色的毛毛上长着白色的花纹,配色也很讨小孩儿喜欢,遂遂并不害怕,锲而不舍去抓狰招摇的五条尾巴,还玩得挺开心。   “这颜色好看吧?”   遂遂点点头赞同,双手一抓,粉毛狰就像是布娃娃一样被抓在手里。   狰,古籍上说它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除了长得怪,叫声怪,并无其他神异,算是一种较为弱小的灵。   不然也不会被时年三岁,初入灵界的沈司寰契灵。   沈家供奉的是西王母,对长得像豹子灵都很有好感,长得也怪好看的,反正也找不到其他更厉害的,沈司寰就干脆骑着它回了人间。   十几年后,沈司寰带着这只怪模怪样的豹子上了战场,斩敌寇,杀恶灵,无神异之法可用,一场场仗打下来,都是他们自己用双手去拼,用爪子去扑,用牙去咬。   她的剑法越来越好,豹子的毛色也越来越鲜艳。   几十年过去,灵界与人界相互影响,现在两界提到生活在章莪山的狰时,说的都是:章莪之山有狰,状如赤豹,五尾一角,音如兵戈,名曰狰。性凶戾,无所不食,主杀伐,见则大兵。   巴掌大的狰如布娃娃一样,被遂遂抓在手里揉来揉去。   看着眼前一幕,沈司寰脸上不由露出温柔之色,觉得时间好像回到了几十年前,三岁的小孩儿能知道啥,只不过在一群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里,挑了个怪得好看些的。   遂遂同样要过好些年才能明白,这些从小陪她玩的小玩意到底意味着什么。   王府的周岁宴在京城很是议论了一段时间,但九十月出生的孩子本就多,京城各家的宴会可说是一场接一场,京里很快又有了新的谈资。   时间很快来到十月,才十月中旬,今年的第一场初雪便下了。   细雪如盐,撒在街头檐角,碎玉挂枝头,青瓦堆素白,为晟京繁华又多添一抹颜色,几处好景,文坛更添佳作。   雪不大,天气也不算冷,连遂遂这个一级保护动物都被允许裹上厚裘,在檐下看雪花纷纷。   但晟京之中却无甚雅趣闲情,民间柴炭价格波动极大,连带其他物价也受影响,各司衙门天天加班,澄亲王已经十几天没回府了。   晟京地处偏北,几乎年年都有大雪,但那都是临近年关的事儿了,今年的雪却早来了两个月。   若是晟京都开始下雪,那更北的幽州、平州、又是什么光景?瀚海关外,那一年有半年都在下雪的草原王庭又是如何? 第18章 早雪   这些年来,大晟风调雨顺,国库丰盈,百姓家也多有余财,虽然雪下的早,但各地并未报灾情上来,算是一件好事。   更让人担心的,是瀚海关外的情况。   大晟五十三州,东起无垠海,西抵莱茵河,北至瀚海,南收百越之地,十万大山。   而瀚海关外,则是万里雪飘的雪原王庭。   雪原王庭走的是英灵路线,供的要么是自己家祖宗,直接请上身,要么是蚩尤白起这些杀神凶物,可以说天天都有恶灵作乱的事情发生,也比大晟更容易把灵界的东西从灵界引过来。   瀚海关常年屯兵二十万,有悍将镇守,是边军中规模最大,战斗力最强的一支。   如此一支边军,守着雄关,倒不是为了提防北边南下劫掠,事实上,大晟和雪原王庭的关系绝大多数都很不错,两边百姓常有通婚,若真从灵界来了大物,也是瀚海军与雪原的勇士一同作战。   这瀚海关也不是为了防外族南下劫掠的,而是为了防止雪原王庭把什么奇奇怪怪的灵赶到大晟这边来。   同时也防止大晟这边的灵往北边去作怪。   所以说,大晟和雪原王庭的关系只是大部分时候不错,有时候一方不当人,关系也会变差。   瀚海州,天昏云重,雪似纸钱飘,才刚过酉时,天色便暗得快看不清了。   奉天府都尉与平州别将一起押送着长长的辎重队伍在雪地里缓慢行进。   今年天象有异,陛下免了北境三州半年的税,用来稳定民生,若有灾情,便就地赈济。   这些年风调雨顺,百姓家有余粮,今年虽然冷早了些,他们北人倒也习惯,倒没什么影响。   只是这雪下得突然,他们离得近,感触则更深,几乎是一夜之间,天地皆白,像是少过了一个月似的,冻得人脑子发懵。   如果是单纯的天象也罢了,就怕是灵界那边又出来了什么。   边关这边和中原腹地还不一样,人多的地方东西出来得勤,但都是些钩蛇、玄蜂、水鬼之类的小打小闹。   他们这儿地广人稀,要么不来,一来就是大货,动不动就是见之大旱/大水/大疫的,麻烦得很。   辎重队伍顶着风雪艰难行进,好在瀚海关的城门已经出现在视线尽头。   一阵踏雪窸窣声从远方传来,领头的奉天府都尉打手势让队伍停下。   风雪之中,一队狼骑靠近,双方相互验明身份后,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在雪地里,狼可比马灵性,都尉你……”领头的小将官把自己身下的狼让了出来。   不等小将介绍完,奉天府都尉就利落地上了狼背,手颇为怀念地顺了顺狼毛,“我知道,我以前骑过。”   “那太好了。”   小将手一挥,带的一队人纷纷让出狼骑,让有些冻麻了的姊妹兄弟们坐上去。   小将又大声招呼,声音比中原腹地的女子粗沉些,带着北地特有的口音与骨子里的豪迈,“家里来且了啊!这么大雪,人走一路给咱送东西,咱得招待好了!”   “整两口。”小将官从腰上解下水囊,里头装得是烈酒。   押送物资的两人也不瞎讲究,几口烈酒下肚,有点冻麻了的手脚顿时窜起热意。   一行人往城门方向慢慢行去,平州别将灌了口酒,感慨道:“平州和安州天气都是差不多的,也就往北了了一二百里,我这平州人都要冻傻了。”   水囊递出去,都尉仰头,喝酒的动作一顿,指着天际惊呼:“你们看!”   只见一道青光从暗沉的天空划过,留下一道指向晟京的光痕逐渐变浅。   小将官的语气先是惊讶,而后笃定,“那是…皇室传信的青鸟!”   都尉也不喝酒了,“传信的青鸟可日行4000里,比载人的还快,但需大量巫力驱使,只用作急报……”三人对视一眼,脸色都变得凝重。   小将不解,“北边并无异状啊,这是为何……”   奉天府都尉突然一脸向往,“也不知这封信能不能把大都督喊来。”   比起澄亲王,她们这些边军将士还是习惯叫她大都督,她当了二十多年的兵马大都督,连瀚海关都是她一手设计督建的。   当年平州便是大晟边境,安州是两边混居的缓冲区,现在瀚海是大晟内海。   一路行来,团练使与她已熟悉起来,忍不住涮她一句,“怎的,大都督就算来了,还能专门见你啊?”   奉天府都尉把挡脸的围巾往下拉了拉,向两位同僚展示自己灿烂的笑容,“某不才,初入行伍时,便在大都督帐下做亲卫。”   年轻些的瀚海关小将官本不打算介入上官们的话题,闻言却兴奋起来,“家母李同阳,亦是大都督亲卫出身!”   奉天府都尉也惊喜起来,“你是李将军的女儿?果然好女肖母!当年大都督组建狼骑兵,属她训狼最有一手!”   平州别将默默喝酒,不再说话。   她与奉天府都尉年纪相仿,兵龄也差不多,但人家却是从四品奉天府都尉,她只是从五品的平州别将,另一个直接就拜将称将军了,正四品的轻车将军,也不知攒了多少战功才能够得着……   普通出身,到底与大都督嫡系的跟脚不同,当年也没少上阵拼杀,怎么就没能入了大都督的眼呢?   真真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一日后,晟京,皇宫。   皇帝脸色微沉,看着案上两份奏报。   这两份奏报都是从北边送来的,用的青鸟传信,前后相差不到半个时辰。   第一份是雪原王庭的国书,王庭大汗斡难娜仁请求把自己的孙女斡难萨仁和孙子阿古拉送到晟京宫学读书。   第二份奏报只有八个字:烛龙吹气,可汗无能。   第二份是第一份的原因。   送自己的继承人来晟京为质,既是示弱服软,也是寻求庇护。   娜仁的状况可能不太好了。   接收了送来的质子,就要接手一个烫手山芋。   烛龙啊,比西王母位格还高的创世自然之灵。 第19章 烛龙吹气为冬   沈司寰拎着食盒悠哉踱步进到养心殿。   十几天没回家,家里那帮男人终于想起带崽来宫里瞅瞅她了,做饭手艺是真绝,她得跟姐姐分享一下。   食盒放上案,沈司寰首先看到了盖着王庭印信的国书,粗粗扫一眼,无语道:“娜仁那老娘们儿抽什么疯,把自家孩子送咱们这儿来。”   “这鬼天气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弄清楚了没有?给个地址,我让狰去吃了。”   皇帝默默把挡住的另一张奏报挪到上面。   沈司寰有点哑火,“哦……那确实是两辈子都吃不下。”   记载说烛龙身长千里,睁眼为日,闭眼为夜,呼气为冬,吹气为夏,可以说,这样的存在就是灵界存在的根基,是世界的一部分。   遇到这种存在,你只能等着祂一口气喘匀了。   沈司寰脸色凝重,皇帝却面容缓和下来,打开食盒,拿起里面的汤羹就吃起来。   “让户部和礼部选个会谈生意的出来,准备好和王庭的交易,萨仁不会空手来的。三州百姓,能内迁就内迁吧,反正地方够大,就是苦了边军了,明年军费再加一成吧。”   “如果把鹿蜀和当康一起养,能让当康多下崽吗?”沈司寰突发奇想问道。   皇帝一愣,抬头看她,不确定道:“要不,试试?”   皇帝的灵契之一就有鹿蜀,配之宜子孙。   这是她从母皇那里继承到的灵契,所以她母皇能生一对双胞胎女儿,她也是一举得女。   当年太子沈景璿的出生,就像钉子一样,把如履薄冰的皇帝直接钉死在皇位上。   所以姊妹俩都爱极了太子,甚至是感激她恰到好处地到来。   说曹操曹操到,一身大红云锦蟒袍的太子悠悠哉哉就进来了。   靠近案前,先看看空了的食盒,又凑近皇帝,“娘你吃啥呢?好吃吗?”   皇帝身子往旁边让让,让手里的碗和太子的嘴拉开些距离,视线移向太子平平的腰部,“有消息了吗?”   太子脸一垮,浑身都刺挠起来,“你别说那些我不爱听的!”   皇帝瞥她一眼,语重心长道:“大妮儿你都三十了……”   太子简直要跳起来,声音都变了,“琢之!太子姓沈讳景璿字琢之!”   “还有,我明明才28!”   皇帝开始哄小孩儿,“琢之你快快生个孩子,娘给你登基好不好呀?”   “你把鹿蜀带去养在宫里,再让遂遂去你东宫住几天,你多带她玩儿,女宝宝一定会来的!”   鹿蜀配之宜子孙,有些是让人多多地生,而更难得的一种能力是让后代都生得好。   沈家这只鹿蜀显然是更难得的后一种。   “不过你一定要注意,不能让遂遂乱说话知不知道?她现在的年纪是最容易成谶的时候,宁愿说话晚些,也别说话太伶俐,遭算计。”皇帝还不忘记叮嘱。   “眼看要过年了,你可得好好敲打,别有些蠢的,教遂遂说什么吉祥话来你面前讨赏卖乖。”皇帝又对妹妹千叮万嘱。   “放心吧,阿衡管家从不出错,我同他说一声就是了。”   每日例行的催生环节结束,皇帝的汤羹也喝完了,内侍悄无声息把东西撤下,太子总算可以进入此行的正题。   太子收起散漫的模样,郑重地朝皇帝拜下,“母皇,儿臣想去边境历练一番。”   皇帝也正了神色,示意她继续说。   “儿臣去过京畿周边看民生,也沿着黄河检查河道堤坝,也去过江南查盐税,却未涉兵事,儿臣如今已经长成了,有自保之力,儿臣,想试试了。”   皇帝直接点破,语气平静而严肃,“太子,你想去北境。”   太子不卑不亢,沉稳道:“是,原只想去军中历练,但北境烛龙之事非一朝一夕,或许几个月,或许一两年,或许三五年,北境可能一直处在永冬之下,不止民心需要安抚,北地的官员亦需要安抚,永冬之下,三州之地不能全然放弃,也需要一个能统御全局的人去安排。”   太子郑重一拜,“儿臣觉得自己很合适,也应该去。”   皇帝点点头,对太子的觉悟表示肯定,但开口却是:“但琢之,自古有御驾亲征,可除非想换储君,没有哪个皇帝会把自己的储君派去前线的,这样简单的道理,你不懂吗?”   “北境的两界屏障本就薄弱,大凶之物更易突破屏障降临人世,且那边多拜凶煞之灵,人心智本就受干扰,烛龙之事一出,必定更乱了,雪原王庭都把自己的继承人往我们这儿送了,你乃大晟储君,怎么能去涉险呢?”   澄亲王也跟着劝。   太子一脸震惊+茫然:“啊?”   之前往母皇案上一瞟,她只看见烛龙吹气一事,并未见王庭国书。   皇帝把国书递给太子。   养心殿中,三人如何商议不得而知,但遂遂在几日后的一个雪霁初晴的日子里送别了一身玄色盔甲,宛如战神降世的母亲,和铠甲金灿灿,比太阳还亮的太子姐姐,以及大晟军容整肃的军队。   长街两边都是人,比她过生日那天的人还要多,所有人用敬畏而热切的目光望着长街上走过的人,遂遂也是第一次见披坚执锐的士兵,带着兜鍪,脸挡去大半,他们的性别被模糊,只留下强大可靠的身影。   在统一的铠甲碰撞声与跑步声里,遂遂感受到了一种难言的强大。   遂遂那天一直望着从眼前走过的士兵,这些厉害人一个跟着一个,她往前看,去寻找那个最厉害的人。   一直往远处望去,那里有两个高大伟岸的身影——是她的母亲和姐姐。   遂遂那天一直望着,把那两道身影刻进记忆深处,长大了也没有遗忘。   遂遂觉得盔甲很好看,于是她得到了一套金灿灿的儿童盔甲。   其实她更想要的是娘那种一身玄黑的盔甲,奈何语言比较匮乏,只能让爹爹和大姨按照自己意思曲解,得到了金灿灿和银灿灿的两套小盔甲。 第20章 双璧   君后的长庆宫内,时不时传来孩童稚嫩的嬉笑声。   “啊哈哈哈——”   遂遂穿着一身金灿灿的盔甲,拿着自己肥肥短短的大饱剑,笑得像个反派,一摇一晃地朝四哥跑去。   虽然铠甲的金片被打磨得极薄,让稚童穿起来也毫不费力,但样式却是按照大晟的制式甲胄做的,裙甲、胸甲、臂甲一样不少,肩甲上还雕刻了栩栩如生的兽首,很是威风。   遂遂只要略微出手,哥哥就抵挡不住,啊的一声,脆弱倒地。   地上已经横七竖八躺了不少遂遂的“手下败将”,都很敬业地凹出五花八门的造型,遂遂即将成为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   遂遂原本要举着自己的饱剑去找下一个人,但四哥躺下后却说:“遂遂快来亲亲,复活哥哥。”   遂遂在四哥精致白皙的脸上亲了一下,四哥像弹簧一样,一下子又坐起来了。   遂遂觉得有趣,别人都没有这个环节,又用手里的饱剑轻轻戳一下哥哥。   轻飘飘的,衣摆如花瓣般铺开,哥哥又躺下了。   亲一下,四哥又起来了——   戳一下,四哥又美美躺下了——   遂遂发出杠铃般的豪迈笑声,不停地戳一下又亲一下。   “四公子,你怎么能作弊呢!”   “对!游戏规则都不是这样!”   只和遂遂玩了一下就在旁边演“尸体”的各家小公子开始不满,纷纷抱怨。   沈慕白唇角微扬淡淡道:“游戏规则,难道不是让遂遂玩得开心吗?”   沈慕白又偏头问遂遂,“遂遂开心吗?”   回答他的,是杠铃般的笑声,和扑到怀里软软的一团。   其他人都沉默了。   沈慕白掏出巾帕给遂遂擦了擦头上的薄汗,“我们先休息一下,去找爹爹和君后好不好?”   遂遂点点头,手一张要抱。   主角走了,“道具”门只能各自爬起来,各归各位。   澄亲王带着太子巡边去了,王府就剩下稚儿和男眷,皇帝深感愧疚,不仅隔三差五赏赐,更是让王夫常常带着孩子们进宫,让君后作陪。   君后上官翊枢,正是上官翊衡的哥哥,如今看来一门双璧的荣耀,曾经却是一次疯狂的豪赌。   君后模样与大爹爹有些相似,却更加得柔美清秀,眉间总有一丝哀愁,为他增添几分别样韵味。   上官翊衡看着哥哥,借着喝茶的由头,悄悄叹一口气,贵为一国君后,却还是求不得,又放不下。   但求一人心,可嫁得却是那最不能一心之人。   有时他觉得哥哥可怜,有时又觉得哥哥简直痴心妄想,自讨苦吃。   莫说他嫁的人是皇帝,就算嫁的是平民百姓家,就算是实在有难处,入赘男方家的,也没有要求妻主只娶一人的。   莫说那女子同不同意,天下男子首先要生撕了他。   他与妻主,哥哥与陛下,皆是患难妻夫,便是无爱,地位也不是旁人可比,就如他,不管妻主宿在哪里,他都是王府主君,不管谁要进府,都要来他跟前敬茶。   他曾以为当年与母鸡拜堂,过了五年才让他见到妻主,是上天在惩罚他工于心计,不修男德。   当初日盼月盼,日想夜也想,想着妻主的模样,想着她是何性情,后来日日怨,怨妻主不归,怨那些把妻主的威名传扬到他耳边的人,让他更加渴盼……   最后只剩日日夜夜的求,他跪在神佛前,只求她平安,求她回来。   什么模样都好,如何脾性他都可以迁就,他只求她能回来,回到他身边。   现在看来,那五年不是上天对他的惩罚,而是上天垂怜。   他与妻主从未有过山盟海誓,浓情蜜意,自然不怕岁月消磨。   妻主说过,他是有功之臣。   而明主会善待功臣。   上官翊衡突然古怪地笑了一下,不知是在为自己庆幸,还是在嘲笑谁。   老四恰好在这时抱着遂遂来了东侧殿,上官翊衡古怪的笑变得自然,伸手把人抱到怀里,仰头避过妻主亲手做的那把胖胖的饱剑,眼角湿意恰到好处又回到该待的地方。   二哥哥说,等街上再有很多人,有长长的队伍从街上过时,娘就回来了。   所以一个月后,王庭叶护(太子)和王子入晟京那日,遂遂十分高兴,以为是娘回来了。   王庭叶护斡难·萨仁今年五岁,但她已经明白,她此来,名为求学,实则为质。   一国储君却在别国为质,这是莫大的耻辱。   路边这些人,看着喜气洋洋,是在欢迎她和哥哥,实际上是在得意,她已经在人群中见到了不少鄙夷不屑的眼神……   五岁的阿古拉绷着一张脸,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满是严肃。   他跟着姐姐来中原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姐姐,他虽然没有继承巫力,却是天生神力,而这都是因为姐姐。   因为他和姐姐一起出生,所以才能得到这一身力量,其他兄弟都没有,他要好好用这身力气保护姐姐。   现在他觉得周围的人都不是好人。   虽然中原比雪原温暖,但这里的人好小气,吃肉都小小的一块,饮子的味道也很奇怪,他吃不惯。   出发前,阿帕和阿塔都叮嘱过他多次,此去中原,一定有很多人要算计他们,他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小心再小心,不要轻易相信他人。   果然,一路行来,他已经见了不少或惊讶或鄙夷的眼神,中原人看他们,就像是在看没见过的猴子,带着不友好的新奇。   所以阿古拉觉得这里没有好人。   刚这样想,他眼中就出现一抹亮眼的红色,那是个被长辈抱着的小孩儿,身上的衣服很好,红色的是斗篷,纯正的红色,毛茸茸的,一丝杂毛都没有,是最好的火狐皮,一看就出身富贵。   在一群平民里,一眼就能看见。   她的眼神也和别人不同,亮晶晶的,充满渴盼与崇拜——那是看凯旋勇士的眼神,看亲人的眼神,他也曾在雪原上,用这样的眼神迎接猎杀冰蛟归来的阿帕。   队伍很快走过那孩子身边,阿古拉不由地回头去看。   或许这里也不全是坏人,至少他们拥有相同的感情。   年幼的阿古拉想。 第21章 王庭叶护到来   大晟的皇帝为他和姐姐准备了盛大的欢迎宴会,阿古拉没有在宴会上看到那个孩子。   嬷嬷说那孩子的穿戴一看就是贵族,大晟的平民是不能用麒麟纹样的。   他和姐姐住在专门划出来的宫殿,太平宫,或许他们会住很多年。   学宫已经放假,要等来年二月,新一批的学子才会考试入学。   他和姐姐不用考试,也会一起入学,但他和妹妹要在来年二月之前学会中原官话。   会说会听还不行,还要会写。   好麻烦,他根本不会用毛笔。   姐姐好一点,已经会说一些简单的字句了,妹妹果然聪明,怪不得她是叶护。   过了几日,遂遂再进宫时,就见到宫里多了两个小孩,   衣裳模样与大晟的不同,上身是皮袄,腰带宽松,上面挂满各种东西,脚上是翘脚高靴,小男孩脸蛋红扑扑(高原红),像苹果,想啃。   小姐姐头发上也编入了各种银饰、蜜蜡、松石等,花花绿绿的很好看,有种家当全在身上的安心感。   原来这就是游牧民族吗?   遂遂一直盯着两个小孩儿看,一时觉得新奇,一时又觉得无法接受脑子里的等式——   娘亲和姐姐骑着大马走了,娘亲和姐姐变成小孩儿,坐着马车回来了?   我辣么大一个娘亲去哪里了?   阿古拉见小孩一直看他,站起身来,拿起面前的马奶糕,走到她面前递过去。   遂遂看着他,鼻子动动,闻到些许好闻的奶香味,却没有伸手去拿。   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阿古拉盯着小孩儿黝黑发亮的眼睛,忽然明悟过来,咬了一口手里的马奶糕,又回身去拿了一块新的递过来。   阿古拉只会一点点汉话,只能指指自己艰难地发音:“我…阿古拉…”   不随便要陌生人的东西,阿古拉觉得这是个好小孩儿。   说了名字,就不是陌生人了。   沈容与知道这是王庭过来的王子,便也没有阻止小孩子社交,只微笑看着。   大哥这位热爱工作的大好青年终于在连续加班二十二天后,于昨日得假回家了,为了不被父亲压着去相看,大早上抄起妹妹就进了宫。   左晃右晃就到了饭点儿。   顺道去了长庆宫蹭饭,就遇上了正在君后这里学规矩的萨仁叶护,和王庭小王子。   两小孩儿的脑电波对上了,遂遂咧嘴一笑,两边梨涡明显起来,伸手拿过马奶糕咬了一口。   口感紧实绵密,奶香浓郁,带着一点点发酵的酸味,区别于常吃的牛乳糕,好吃。   遂遂笑得更甜了。   掏了掏自己的小兜,把一个拇指肚大小的金兔子递给阿古拉。   阿古拉眼睛微微张大,他不是没有见过金子,只是没见过如此精巧的,连兔子的鼻子眼睛,嘴边的长毛都清清楚楚。   真漂亮,真可爱。   阿古拉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脸红扑扑的,淳朴极了。   君后端起茶来喝了一口,不想看那两个让他烦心的小孩儿。   萨仁叶护也罢了,到底是从小当储君养的,对中原规矩只是不熟,不算愚笨,且女孩儿养得粗放大气些也使得,不必有那么多规矩。   那个叫阿古拉的男孩儿,简直粗鄙不堪,朽木不可雕也。   上好的中锋羊毫能给捏破笔管,墨锭能捏碎,连石头做的砚台都能磕出个缺来……   君后感觉自己一天内受到的惊吓比之前几十年还多。   好不容易来了个看着有规矩顺眼的,君后赶紧把目光挪过去。   君后看着芝兰玉树的大侄儿,刚想点点头,就想起听弟弟说起他的种种事迹,忍不住就觉得头疼,想到此事是陛下和澄亲王默许的,又只能叹气。   女人们见多了循规蹈矩的,突然见到个与众不同的,自然觉得新鲜有趣,由着他玩闹。   可男人如花,好年岁就这么几年,不赶紧趁好年华找个好妻主嫁了,还抛头露面地瞎折腾,闺誉名节全然不顾,他当真以为女人会要那些不洁不贞的男子?   君后又叹一声,只当容与这孩子废了,好在生在王府,日后遂遂总少不了他一口饭吃。   “摆饭吧。”君后对内侍吩咐道。   “我去看看陛下,容与带着妹妹弟弟吃饭吧。”君后一刻也不想再面对这一屋子糟心玩意儿,草草知会一声便离开了。   君后一走,萨仁姐弟肉眼可见放松下来,尤其是阿古拉,遂遂甚至觉得他像是突然微死变全活了,眼睛都有高光了。   沈容与见两小孩儿汉话还不熟,干脆用在翰林院当值时学到的雪原话和他们对话。   其实沈容与的雪原话水平也只是会说而已,并不流利,但这已经足够赢得两个小孩儿的好感了。   饭菜很快上桌,遂遂已经是可以跟着吃小孩儿菜的时候了,见自己面前也摆了碗勺,还挺兴奋的。   君后虽然困于情爱,但君后的职责却没有疏忽,今日萨仁姐弟过来,特意交代小厨房要做小孩儿菜。   沈容与想着反正君后这里有准备遂遂的一应用度,瞧她跃跃欲试的样子,干脆让她自己试试,拿勺舀着吃。   手脚还在驯服阶段,吃饭过程不太美妙,食物会掉到案上,勺子总舀不到合心意的部分,脸上会沾油……   但是这个驯服手脚的过程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哥哥在旁边不停鼓励,每靠自己吃到一口都像是完成了一次壮举。   “哥哥应该照顾妹妹。”阿古拉板着脸对沈容与道。   他觉得就是这个人偷懒,才故意骗小孩儿自己吃饭,他的阿塔一定没有好好教他。   “你说得很对。”沈容与微笑,看遂遂兴致不减,依旧让她自己吃。   阿古拉见沈容与不为所动,觉得中原男子简直毫无男德,刚刚因为他会说家乡话的滤镜都碎了一地。   沈容与摸了摸遂遂的小肚子,又估计了一下量,才带遂遂下去换衣服洗漱。   阿古拉见那不称职的哥哥走了,悄悄对姐姐道:“那小孩儿不会被她的坏哥哥欺负吧?她好像还不会说话,她会自己告状吗?” 第22章 带娃圣体   “那是澄亲王的女儿,在晟京,就算我们被欺负死了,她也不会被欺负的。”萨仁悄声道,语气里有些忧伤。   在斡儿朵城时,她也是自由自在,无人敢欺,到了这儿,却要学别人的规矩,学着察言观色。   “啊?”阿古拉有些惊讶,心里涌起莫名的感觉。   他和姐姐被送到这里,就是因为他们那里的灵界出了他们博格(这里用作祖母称呼)和阿帕都解决不了的大物,他们来到这里,既是表示臣服,也是来避祸,换取更厉害的人出手。   而这个更厉害的人就是那孩子的母亲。   澄亲王在雪原的名声同样响亮,强者无论在哪里都能轻易获得他人的崇拜。   是因为她母亲不在,她才被家里的兄长怠慢吗?   阿古拉突然觉得心里酸酸的有点心疼那个小孩儿。   “要是家里的兄弟敢像这样不安分,一定会被可敦(这里指可汗的丈夫)抽死的。”   萨仁又说。   她也觉得这个会说他们话的大高个不好,她小时候,家里的兄长都是抢着为她做这做那的,从没有怠慢过她。   沈容与科学的带娃理念就这样被姐弟俩蛐蛐了。   沈容与是觉得,遂遂日后是要给王府顶门立户的,不像男儿长大了嫁出去就行,不能拘着,她想就让她试试,有胆气才好。   而一个美丽的误会就此诞生,日后晟京的知名“耀祖”,澄亲王世子沈望舒,就这样拥有了一层怜爱滤镜。   下午时,君后干脆让沈容与带着三个孩子玩儿,自己躲懒去了。   而这下,君后好像突然解锁了废弃侄子的正确用法,沈容与第二天就接到调令,去宫里带孩子了。   直接从第一志愿御灵司,调到第二志愿锦衣卫了。   如果不算巫力这一项,沈容与的拳脚功夫相当不错,飞檐走壁也是能做到的,他原本打算,如果御灵司考不上,就试试锦衣卫的。   没想到御灵司一次就过了。   也行吧,锦衣卫也是皇帝直接统管的,爹没法把他弄回去。   沈容与其实也不是多有事业心,就是不想随便嫁人,重复和爹一样的生活。   与妻主做一对有恩无情的妻夫,嘴上说着不在意,夜里却独守空房,睁眼到天明。   他找不到喜欢的人,他就不想嫁。   又是几场大雪落下,日子已临近年关,朝廷昨日便封印了,过了正月十五才开印。   上官翊衡带着孩子们进了宫,府中有诰命的侍君也在,今年妻主不在,皇帝的意思是让孩子们来宫里过年。   沈容与带着一群孩子从御花园方向过来,孩子们拿着刚摘的梅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沈容与左手抱一个,右手牵一个,背上趴一个,背后还跟了几个,依旧脚步轻松,和孩子们有说有笑。   除了自己妹妹和萨仁姐弟,还有几个肱骨重臣家的孩子,薛嫖就在其中。   女人之间容易建立起更深层的团结与信任,把自家的孩子放到一起教养,就是一种坦诚,也是一份彼此分担的情意。   猿臂蜂腰螳螂腿,这是锦衣卫的选拔的外貌标准,沈容与外形上显然十分符合。   现在看来,长这样的男人不仅赏心悦目,更适合带娃。   父子俩在宫道上遇见。   上官翊衡久违地对儿子露出了个温和的笑容,或许是眼前沈容与贤夫良男的样子让他想起了记忆里那个完美的,男德模范的儿子,欣慰的表情又回到了这位用心良苦的父亲脸上。   “这样也好,男人就该做些男人该干的事儿,以后回家住吧,爹不逼你相看就是了。”   上官翊衡笑着把遂遂接过来,对沈容与道。   除夕宫宴这天,各家十五岁以下的女儿子侄都被安排在一个单独的宫室,有小儿适口的菜色,和孩子们爱看的表演,节目单都是孩子们自己投票选出的。   当然,你首先得有个牛逼的母亲,至少三品,才拥有投票权。   群臣那边是皇帝大宴群臣,小孩儿这边往年都是太子主持,反正小不点儿们日后都是为太子打工的。   今年太子不在,论资排辈的话,应该是遂遂这个澄亲王世子接棒主持,她娘不仅是大晟唯一的超品亲王,更是皇帝胞妹,不管是论身份高低,还是和皇帝亲疏远近,都是她最实至名归。   奈何遂遂年纪太小,处在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阶段,只能和自己两个同样说不清楚话的朋友快乐地吃吃吃。   或许是因为都说不清楚汉话,虽然又有了好几个三四岁的小伙伴,但遂遂还是和萨仁姐弟最亲近。   三个说不清楚话的人,靠着表情动作辅助交流,谁也不笑话谁。   大晟女男十二岁前都是不必分席的,会跟着自家姊妹入席。   男子天生就比女子更会体贴照顾人,小时候会照顾姐姐妹妹的男人,嫁人后必然会温柔体贴,知冷知热。   今天除了四哥五哥,不多见的三哥也跟在了遂遂身边。   其实不是三哥不多见,而是十五岁的小少年有些自卑,常常跟在后边,不知道表现,自然而然就被忽略了。   兄弟之间争宠是常事,在母父面前争宠,争的是现在,在妹妹面前争宠,争的是日后嫁人的底气,男子有没有娘家撑腰,日子是截然不同的。   嫁了人,就更要争妻主的宠,娘家再强,若是自己立不住,得不到妻主喜欢,男人也是活不下去的。   还有那些不愿嫁人的奇男子,母父去后日子如何,全看姊妹良心。   三哥沈璟行,不管是年纪还是品貌都是中不溜,没什么特点。   就外貌来看,沈璟行是不错的,眉目疏朗,面庞清秀,体态匀称优美,更有着高门大户精心教养出的气度,放在别处,一句美人是当得起的。   可他偏偏生在澄亲王府,往前数不知道多少年,京城第一美人就是他大哥沈容与,容公子之名誉满晟京,是近两年年纪大了,他又老是不定亲,挡了人家正经想找好人家的儿郎们的路,才被后浪拍下去的。   至于为什么京城第一美人不是二哥沈镜尘,原因很简单,二哥那张脸,天上仙君都未必比得过,和凡人比较实在是玷污,于是干脆把他排除在外。 第23章 龙,好!   至于老四,你可以质疑他的血统,但绝不能诋毁一张两边取其精华而生出的脸。   在喜欢他这款的人眼里,沈慕白的脸和沈镜尘是同一级别的,都是奇迹般的存在。   只不过大晟素来鄙夷外族血统,才让这张脸杀伤力大打折扣。   小孩儿都是谁带得多和谁亲的,四哥五哥日日都见,遂遂自然更亲近些。   而且看习惯了最顶尖的美貌,对一般好看的就无感了。   大殿正中正是专门请的杂耍班子在表演变戏法,帕子一遮一撤,鸽子变作白兔,艺者手法娴熟,又是一捧娇艳花朵出现在眼前。   花开得正艳,花瓣上还带着露珠,在这寒冬腊月里,高门大户里也不多见。   艺者很有眼色地先捧着花先到了遂遂这桌,遂遂选了朵喜欢的,又拿了四哥指给她的最好那朵牡丹菊。   艺者顺着座次过去,各家都选了一朵自己喜欢的花留下。   到了最末座,艺者手中已空,末座的女娘本脸上微沉,却见那画着花脸的艺者不慌不忙上到近前,几个动作虚晃,又从手心里变出一朵鲜花来。   见小女娘脸色转霁,艺者才行礼躬身行礼退下。   “末座的是福康郡王的孙女,我们称一声堂姐的。”   四哥低声跟遂遂科普。   沈家对宗室历来实行精英教育,无论女男一律读书,长大了为国家办事儿。   不怕你有想法,真能登基,那你这一脉就是正统,争输了,那就提前下去,和祖宗多学。   宗室的体面是要靠自己挣的,你对国家,对皇帝有用,那你就坐前面,如果啥事儿不干,只想着靠血脉拿俸禄,那就只能请你敬陪末座了。   遂遂看表演入了迷,四哥就把小巧的肉丸子喂到遂遂嘴边,张口就能吃。   “这个,虾滑也好吃。”阿古拉热情推荐。   萨仁到底代表着王庭体面,这种场合,就算是没有大人在也要端着,他就没有顾及了,主打一个光盘,上来一道光盘一道。   不要小看一个饿过饭的皇帝对于食物的虔诚,皇帝掌权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力整改光禄寺,之后宫廷的每一场宴饮皆是好酒好菜,热汤热饭,主打一个色香味俱全。   再也不是曾经光讲究摆盘,端上来早已冷透,硬透的“看”菜了。   阿古拉吃得香,连带着遂遂都胃口好起来。   “话都不会说的小屁孩能知道什么!”末座的女娘揪着手里的花瓣,望着前面澄亲王世子的案几,酸得要死。   旁边的兄长立刻伸出手来,把她嘴给捂上了,无声对她摇摇头。   她翻了个白眼,她的位置在最末,与前面一桌隔着好些距离呢,她声音又小,怕什么。   虽然艺者巧妙地化解了尴尬,但她还是觉得一口郁气堵在心口。   她坐在末位,其实不知道到底是谁多拿了一朵,但想也知道,只有坐得最前面的那个才能明目张胆不守规矩。   怎么她的娘亲就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怎么就不能是战神呢……   早知道就和娘一起在府中守岁了,爹的手艺可比这好多了,做的都是她爱吃的。   宴会的菜单也是孩子们自己安排的,但挤不进核心二代圈的她显然没有发言权,这上来的菜没一样合口的。   吃了个七八分饱,大人小孩汇合,和皇帝关系一般的就领着孩子回家自己守岁了。   和皇帝关系特别铁的,就和皇帝手牵手,一起登上城门看烟花。   这种场合,男眷跟着就有点不合适了,薛嫖的姐姐从兄弟手里接过薛嫖,吃饱了昏昏欲睡的遂遂也被陛下身边的内侍接走。   遂遂刚见到大姨的时候还不敢认,早上见面的时候,大姨穿得还是常服,还是那个说话柔柔的温柔大姨。   现在的大姨穿着玄色十二章纹衮服,腰佩金钩玉带,头戴十二冕旒,让天颜莫测不可窥视,气度高华,渊亭岳峙,让人自然而然地肃穆起来,不敢有半点轻慢。   旁人不得见,但在遂遂眼中,此刻的大姨周身威势环绕,隐约可见龙影。   “不认识啦?”皇帝用平安扣上的流苏逗了逗小孩儿。   遂遂忽然有些腼腆,皇帝一伸手,她又赶紧倾身过去。   遂遂觉得现在的大姨好帅,简直像穿盔甲的娘亲一样帅,她好想用好多话来夸夸大姨,可舌头不听使唤,只有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龙,好!”遂遂搂着大姨的脖子,看着她的眼睛,十分清晰地吐出两个音节。   空气安静一瞬——   贵人语迟,遂遂言语匮乏,这是家长们有意为之的,但刚刚那两个字,是如此地干脆清晰,甚至带着某种玄妙之意,振聋发聩。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人若有所感,跪地俯首,山呼万岁。远处站岗的御林军都纷纷下跪,万岁之声越传越远,经久不绝。   稚子心明眼亮,言可通灵,言落成谶。尤以女童最灵。   皇帝看着怀中一脸懵懂,被晃动的冕旒吸引注意力的稚儿,眼眶微热,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太子。   这是沈司宸第二次受到这样的祝福。   太子会说的第一句话不是叫娘,而是,吾皇万岁。   有些孩子生来就是带着福气的,能生养这样的孩子,是做母父的荣幸。   大妮儿是这样,遂遂也是。   皇帝朗笑一声,摆了摆手,依旧带着心腹重臣登上城楼。   大晟的烟花技术成熟,颜色缤纷,花样绚丽,照亮了孩子们笑容满溢的脸。   可是再亮,又哪里亮得过这些孩子的前程?   母亲是国之肱骨,帝王心腹,自己年幼时便与天子共登台,还懵懂时,就见了万家灯火,千里江山。   出宫时,薛嫖已经在薛尚书怀里睡着了,薛尚书不禁和女儿感慨,“若是你晚生几年就好了。”   澄亲王本就立下不世之功,今日之事一出,只要澄亲王府不谋逆,那可真是就是万年富贵啊。   有这样的根底在,说不定谋逆了也万年富贵,沈家根上就带着谁行谁上的玄武门基因,只要赢了就是正统。 第24章 瑾瑜与琅玕   不能想不能想,再想犯忌讳了……   薛尚书暗暗告诫自己。   薛姚笑着劝母亲,“再晚几年,太子身边都没位置了。”   薛尚书也不过感慨一句,闻言点点头,“太子最重要。”   “日后还是要多带嫖儿和世子玩儿,嫖儿大世子两岁,日后当伴读正好。”   薛尚书还是忍不住交代。   这边薛家只是感慨,另一边的尚书令上官琼宇可就是捶胸顿足了。   “表兄妹本该是多好的姻缘你说……”尚书令拉着女儿上官婧的手长吁短叹了一路。   “娘,圣上都下旨了多少年了,不许亲上加亲。”上官婧劝道。   “诶,也是愿儿没福气。”尚书令只能惋惜地叹一声。   她最小的孙子上官愿,今年刚两岁,容貌生得如仙童一般,伶俐非常,以她们上官家的家教,绝对是未来澄亲王正夫的不二人选。   若是放十年前,上官琼宇就是去澄亲王府撒泼打滚,也得把这门好亲给自家孙儿定下。   可惜,岚野大陆男多女少,中下层有大把男子婚嫁困难,导致社会上“亲上加亲”成风,许多地方几乎到了只要不是从一个肚里出来的,就都能婚嫁的地步。   全然不管伦理纲常,酿成不少惨剧,痴儿、身体畸形儿渐多,成为朝廷一大心病。   直到十年前,陛下干脆下旨,明令亲缘三代以内不可婚配,不论表亲堂亲,并派了钦差去各地巡查,严打严判,抓到一家便抄没一家,男子一律处宫刑,没为虏籍,女子流放苦寒之地。   如此铁血手段执行了十年,大晟近亲婚配之事几乎绝迹了。   虽然遂遂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皇帝从城楼上下来之后还是赶紧召了太医。   太医并未瞧出不妥,屏退左右后,殿中只剩熟睡的遂遂和坐在床边的皇帝。   手中的平安扣坚栗精密,温润有光,中间引一红绳,连着盘长结,下坠一颗圆润起光的玉珠,下方则是流苏。   女帝指腹轻拂过平安扣,平安扣消失,化作两位身着素衣,青丝如瀑,眉目温润,气质翩然的弱冠少年。   两位玉灵所化的少年样貌并非绝色,气质却是灵秀出尘,带着几分不染凡俗的缥缈,清冷中透着温润。   “瑾瑜/琅玕拜见主人。”两位玉灵齐齐下拜,嗓音清越如玉石相击。   皇帝微微抬手,二玉灵膝行上前,争着用脸颊去贴女帝的手背,模样驯顺而亲昵,就如同养熟的猫儿久不见主人一般。   此间天道便是女主乾坤,无论是人是灵都一样。   雌性或无性的灵多是带有神性,只能被供奉,双方各取所需,平等交易,如祖灵娲母、西王母、水神湘夫人、后土娘娘等。   而雄性或偏男性的灵则会争抢着被人间女子灵契,灵契后忠诚度极高,甚至在主人死后,后代天赋不足,无法继承灵契的情况下,依旧守护其后代子孙。   瑾瑜、琅玕两种玉都是供给鬼神的飨食,凤凰尤喜琅玕之玉。   灵界中,昆仑、稷泽等地千年可产美玉,又万年,美玉方有机会化灵。   皇帝这两个灵契,虽没有任何战斗力,作用和重要性却远超其他战灵,她能宾服四夷,使大晟国泰民安,这两位玉灵功不可没。   瑾瑜之玉配之可御鬼神,琅玕之玉具有涅槃之力,因而被凤凰所喜,放在人身上,几乎有活死人,肉白骨之奇效。   皇帝温声道:“这孩子为朕应了谶,替朕看看可有不妥?”   两位玉灵只匆匆分出去一眼,就立刻把全部心神又放回皇帝身上。   琅玕摇了摇头,露出安抚的笑,道:“从心之言,水到渠成,非违逆天道,强求而来,自然不会有反噬。”   瑾瑜补充道:“只是消耗了一些精气神,这是应谶的自然消耗,睡一觉就养回来了,主人不必忧心。”   “不若用我二人的玉膏给这位小殿下补补如何?”琅玕用脸蹭皇帝的掌心,语气带着俏皮,隐隐有些撒娇的意味。   所谓玉膏,其实是玉灵之泪,是玉灵的精华所在,功效强大无比。   连玉灵也控制不了自己是否落泪,且每次落泪后都要休养很久才能恢复元气,所以珍贵无比。   皇帝逗猫似的挠玉灵的下巴,随口道:“以前存下的没有了。”   两玉灵享受的表情一顿,继而又有些期待起来。   遂遂被内侍抱到了侧殿暖阁安置。   翌日,大年初一,皇帝往遂遂嘴里喂了两点米粒大小的光团,又往遂遂枕头下放了两包沉甸甸的金稞子做压岁钱,连妹妹缺那份也一起补上了。   做完这些,皇帝才换上祭祀穿的衮服,去祭拜祖宗天地了。   大年初一,往往是皇帝最忙碌的一天。   跪完天地跪祖宗,祭祀完,还要写福字给大臣发,然后接受百官朝拜恭贺并讲话,然后发赏赐,然后去后宫,接受后宫小君们的拜年,然后发赏赐……   这一天到晚,必须得赶场一样算好时间,不然行程都赶不完。   遂遂是第二天下午才醒的,这一觉确实睡了很久,醒了就开始干嚎,因为太饿了。   大爹爹坐在床边守着,红着眼,却怕大年初一掉眼泪不吉利,愣是半滴眼泪没有。   遂遂一哭,大爹爹赶紧仰头眨眼,好不容易才把汹涌的泪意忍住。   “我的儿,你真是吓死爹了。”上官翊衡将孩子抱起,哄了两声,快快地洗漱好,抱去喂东西。   连吃了两碗小馄饨,又吃了一个南瓜小馒头,已经是比平日的饭量两倍还多了,大爹爹不敢再喂,遂遂却还是觉得没吃饱。   不过好在,得知她醒了,哥哥们都从摇光殿过来看她,各宫小君也送了礼来表心意。   太医又来了一次,确保无虞后,遂遂闹着要出去玩儿。   大哥领着一群孩子去打雪仗,遂遂趁其他人不注意,扒拉了一下阿古拉,交换了一下眼神,阿古拉会意,解开荷包,拿出几块糕点给她。   遂遂赶紧消灭,总算是吃饱了,阿古拉往遂遂身上扑了点雪,嘴巴擦干净,这样身上的糕点渣渣就看不出来了。 第25章 送腊梅   这两年,澄亲王未归,遂遂便长居宫中,几个爹爹轮流进宫陪她,还住在娘曾住过的摇光殿。   两年里,北境三州之地,气温普遍偏低,平州、安州原本一年可种两季的黑土地,这两年也只能收一季,瀚海州更是全年处在寒冬之中,全靠其他州府运粮过去。   好在大晟地大物博,这两年又多出十几头当康送往各地,让其他州府多收了不少粮食,三州之地百姓虽然日子紧巴些,却没到活不下去的地步。   皇帝本想让一部分百姓内迁,以缓解三州之地的压力,百姓也能好过一些。   但太子亲自坐镇北疆,此举让天下百姓心悦诚服,三州百姓无一人一户愿意离开故土,三州官员纷纷上书,自请留任三州,冬雪不去,便不调不迁。   国土,国土,有人才能有国,土地上有国民生活,土地才会是国土。   三州百姓为国守土的义举,天下钦之,除了朝廷的补给,也常有来自民间载满辎重的大船顺着北运漕河,将物资送往北疆。   大晟有四大运河,漕运发达,从晟京走运河水路,辎重半月就可抵达北疆,从北疆顺流而下速度则更快,北疆的药材、皮毛七日就可抵京。   永冬之下,虽然收成受到影响,但山里的地气似乎更足了,药材长得极好,大批民间的猎灵小队进入北境,让大量灵界材料涌入市场。   虽然永冬让北运漕河有一截封冻了,但却让这条专门为了打仗运输辎重修建的运河日渐繁荣起来。   北地百姓虽然苦哈哈地在挨冻,但却莫名富了一批人。   三岁的遂遂小朋友牙也长齐了,手脚也结实听话了,整日招猫逗狗,精力无限。   当年那两点米粒大小的玉膏效果是逐步显现的,这两年遂遂不仅再未被邪灵惊扰,更是连个喷嚏都没打过。   太子当年也不过配了两个大伴,皇帝当年才一个,遂遂愣是被安排了四个大伴才堪堪够用。   四个八九岁的孩子,天天跟在遂遂身后,一个个跟被溜过了的狗似的,恨不得躺地上喘。   遂遂却还是嘻嘻哈哈,没事人一样,气血足得都要溢出来了。   “大姨~~”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皇帝探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看,只见好长一束挂着雪的腊梅枝突突突地冲进养心殿。   刚吸了一口清幽腊梅香觉得心旷神怡,腊梅枝就杵到眼前,枝子一颤,枝子上的一点雪水精准落在皇帝脸上。   “大姨,给你!”   奶呼呼的声音还挺骄傲。   皇帝深吸一口气,满鼻幽香沁人心脾。   算了,孩子也是孝顺。   皇帝露出个温柔的笑容,“大伴儿,选个相称的瓶来,把小殿下送朕的腊梅插上,放在此处,朕多闻闻。”   小殿下进来时,抱得那一大束腊梅宣公公是看见了的,便亲自捧了个内圆外方的广口的青玉琮式瓶进来。   “小殿下,是要自己插瓶,还是交给虏俾?”   宣公公声音清润却不尖细,模样也和传统认知里的太监截然不同。   他不仅生得高大颀长,猿臂蜂腰,模样也是出挑,眉棱骨起,目若朗星,光看眉眼,便是英武之气扑面而来,他可又生得一张柔美细嫩的面皮,唇朱而润,轮廓流畅而柔美。   一张脸上,既有英武又有阴柔,不是融合后的雌雄莫辨,而是矛盾又统一的独特。   行走时阔步抬手,行礼时敛目不垂首,跪拜时弯腰不塌肩。   单论气度,一般高门深闺的儿郎都比不得这位陛下身边的宣大伴。   遂遂看了看宣大伴,感他一直是一个样子,不变老也不变小,连身上首领都太监的官袍都四季不变。   在宣大伴微笑的注视下,遂遂认真挑了一支好的,插进瓶里,然后就像来时一样,旋风一样旋了出去。   还在等小殿下插第二支,并打算说些鼓励的话的宣大伴:?   皇帝被宣大伴的表情逗得哈哈大笑。   “俾子该死……”大伴尴尬地告罪一声,端着大花瓶退下了。   大伴再回来时,那一根模样颇有诗意的腊梅枝插在一个小巧精致的朱红细口柳叶瓶里,往案上靠窗位置一放,就是能入画的精致。   宣大伴悄悄点了点头,趁着大伴去换花瓶擦了把脸的皇帝也满意点了点头。   等遂遂再从外头进来,已是一个多时辰后,拿着最后一根腊梅枝,一步步走进来,少见的有点安静。   皇帝处理完政务,正吃橘子呢,见人来了,顺手就把剥好的喂了孩子。   以前皇帝吃橘子,都是宫里年轻漂亮,有八块腹肌的小君亲自剥了喂她的,现在身边随时刷新小孩儿,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皇帝都不敢白天召小君了。   吃橘子只能自己动手了,这何尝不是一种伟大的牺牲呢。   晚上翻牌的次数也变少了,以前一次能翻两三个,现在不仅一次只有一个,还多半只能睡素觉。   因为很可能在妻情郎意,正要渐入佳境的时候,外头随机刷新一个抱着枕头来找皇帝睡觉的小不点。   那么小小的一个,期待又有点委屈地看你,小不点儿娘还不在身边,小不点儿娘还是为了去护着她的崽才不在身边的……   皇帝除了把小不点儿抱起来哄哄,把小不点放在自己和漂亮小郎君中间好好睡觉,还能怎么样。   皇帝想了两年,都没想明白,自己该如何向还没凳子高的小侄女表示,大姨除了喜欢和遂遂睡觉,其实也很喜欢和有八块腹肌,肩宽腰窄,年轻火热的漂亮小君单独睡觉。   “这就造没啦?”皇帝看看遂遂手里就剩一根的腊梅枝。   遂遂嚼吧嚼吧咽了橘子瓣,垂头小声道:“娘亲还没有呢。”   遂遂声音小,皇帝一时没反应过来,疑惑的眼神看向宣大伴。   万能的宣大伴赶紧附在耳边,为皇帝补充信息:“小殿下把梅枝送去了摇光殿和太平宫,以及菁华宫。”   菁华宫是专门划出来给适龄的重臣家的女郎、儿郎居住的。 第26章 手印   为了避免有人说遂遂放宫里养不合适,皇帝干脆把大臣家的小孩也一起养了,十几个6~10岁的娃娃,女孩儿男孩都有,全是模样漂亮标致,性格好的。   女孩长大了也是太子和遂遂的班底,男孩长大了只要没长歪,就留给遂遂做小君。   反正都不浪费。   皇帝哄小孩儿,“咱先吃橘子,吃完了大姨想办法。”   一个橘子吃完,皇帝边给遂遂擦手,边问大伴儿,“澄亲王寻访到何处了?”   宣大伴儿答:“沙州的消息说,尊主已往极西州去了,算大军行进的脚程,应是到了疏勒地界上了。”   皇帝点点头,“还行,勉强能赶上,再远,大姨也够不着了。”   只见皇帝手一挥,只见一只展翅两三丈的青色大鸟落在窗边,长长的颈子伸进来,黑圆的眼睛极有灵性。   “哇~”遂遂手脚并用爬上榻,伸手去摸大鸟身上神光浮动的羽毛。   那大青鸟也温顺,轻鸣一声,低下头来,用喙轻轻蹭她。   作为供奉西王母的家族,青鸟几乎是宗室标配,遂遂已经见了不少,有的小巧玲珑如麻雀,有的身披五彩,状如锦鸡。   但这只青鸟却格外不同,不仅体型极大,红颈青身,尾羽长而有五色,且每一根羽毛都光泽闪耀,显得神性非常。   或许叫它青鸾更为准确。   皇帝拿起那根遂遂没送出去的梅枝,又拿了两个果盘里的大橘子,用网兜挂在枝头两边,“青鸾日行八千里,刚好够从晟京到疏勒,要是到了极西周,它就飞不动了。”   起初澄亲王与太子一起去了北境,太子熟悉北境事物后,澄亲王便从北境开始,沿途寻访,巡查边军,也查吏治民生。   沈司寰保护太子的方式就是开着地图炮一路巴掌扇过去,不管有没有错都先打一顿。   打痛了就会捂着脸哭,就没有多余的手脚做什么了。   皇帝把纸笔拍在桌上,“难得送信一回,给你娘留点墨宝,她看了高兴。”   然而三岁的遂遂还是个文盲,根本不会写字。   但这难不倒聪明的遂遂,她往砚台看了看,对宣大伴道:“太少了。”   宣大伴赶紧上前研墨。   直到砚台里的墨满得快溢出来了,遂遂才满意。   遂遂撸了撸袖子,五指张开,往砚台上一按,再往纸上一拓,一个黑黢黢的手印就出现在了信纸上。   遂遂瞧了瞧,不满道:“有点丑。”   “去取其他颜色的墨来。”皇帝吩咐一声。   各种颜色的手印子按了几十张,洗手的浑水都换了几盆,遂遂终于选出一张掌纹清晰,边缘不留墨的红手印,十分得意地展示给大姨看。   皇帝放下书,一看就笑了,逗小孩儿,“搁这儿签字画押呢?那大姨是跟你娘告哪一状好呢?”   “是告你把大青虫当朋友,非要跟虫子一起睡,害得君后半夜来给你盖被子时被吓得半死。还是告你在外面办完家家酒还往家里带菜,拿奇奇怪怪的花汁兑水,非说是什么蜜桃四季春,让你二哥喝,喝完不仅上吐下泻,还浑身起疹?”   “还有……”皇帝提笔作势要往遂遂画押的纸上写字。   “不是这个意思!”遂遂赶紧阻止,奶声奶气解释道:“信上虽然看不见遂遂的脸,但娘看到遂遂的手掌,就会知道遂遂长了多高,是胖是瘦了。”   “第五风月说他娘可以从一个脚印判断人的高矮胖瘦,甚至性别和走路习惯,我娘肯定更厉害,我娘一定能看出更多的!”   遂遂仰着头,语气笃定而自豪。   皇帝有些动容,肯定道:“对,你娘一定看得出来。”   说曹操曹操到,皇帝话音刚落,就有内侍通禀,大理寺卿第五楼城求见。   皇帝把身上五颜六色的小猴子递给宣大伴儿,“给她脚印也印一张,然后再洗干净。”   第五楼城走进养心殿,见皇帝常待的侧殿靠窗处一片狼藉,纸张乱飞,墨污遍布。   她只当没看见,淡定躬身见礼,“陛下圣安。”   自从见过陛下教小殿下拿玉玺砸核桃之后,她见到多大的场面都不会震惊的。   据说砸核桃技能还是她们沈家祖传的,据说曾经的摄政王就是陛下亲自用玉玺砸死的。   太子小时候也砸过核桃,这好像是她们沈家的不传之秘,不知道澄亲王是不是也会这个技能。   皇帝见完大理寺卿,遂遂也印好脚印,并换了一身新衣裳回来了。   巨大的青鸾被重新叫出来,叼上两头挂了个橘子的腊梅枝,并一个信封,展翅飞走了。   “告诉澄亲王,新岁嘉安,稚子念母,盼归。”皇帝对青鸾说。   一阵祥瑞之光从养心殿冲天而起,伴随着清越的鸣啼,一路向西而去。   女床之山有青鸾,其状如翟而五采纹,见则天下安宁。   祥瑞青鸾现世,飞过大半帝国疆域,许多蠢蠢欲动的祸事不攻自破。   吴州,怡郡王封地。   “他爹的,那好色的婆娘真是花样百出。”怡郡王听完属下禀报,气闷地一口饮尽身旁美貌少年递来的酒。   “送去北境的粮再加一万担,姑获鸟的事儿扫干净尾巴,别让皇帝的人查出什么端倪。”   怡郡王又吩咐道。   她父亲和先帝是亲姐弟,当年先帝一胎生两女,元气大损,缠绵病榻,是她鳏居的父亲数次出面平叛,才拖到了沈司宸八岁登基,不然那两姊妹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为表彰她父亲的功绩,她破例姓了沈,若是父亲还能再撑几年,叫她想出法子得到沈家西王母的传承,还有沈司宸什么事儿?   当初说什么她父亲功比尧舜,父亲去后,却连亲王位也不肯给她,吴州说是膏腴之地,却是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吴州水网密布,却水道窄小,过不了大船。   沈司宸那婆娘,惯会说一套做一套。   沈司澜越想越气,一把摔了酒杯,身旁服侍的小郎吓得一抖,匍匐在地,不敢起身。   “大晟建国六百多年,天下姓沈的何其多,给我去找,找那些没了爵位的破落户,一百个不行就一千个,一万个,我就不信还不行。” 第27章 男德宫   沈司澜突然直起身,神经质地肃杀起来,“去找那些分宗的,那些已经不算宗室了,姑获鸟喜欢孩子,就让它养好了……”   沈司澜神色阴寒至极。   只要她有了沈家的传承,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青鸟,那她就算不得外戚,而是沈家嫡系……   在大姨这儿混了不少时间,眼看到了学宫下学的时间,遂遂溜溜达达地去接哥哥和小伙伴放学了。   学宫是皇室督办的学府,分为子弟宫,习艺宫、蟾宫三个部分。   子弟宫招收的是6到12岁的孩子,算是蒙学,除了勋贵姊弟,也收家世清白,聪敏灵秀的平民姊弟。   因为子弟宫不分女男,又被叫做姻缘宫,不少青梅竹马的美谈都是从这儿诞生的。   这习艺宫又叫男德宫,是专教男子德、容、言、功,《男则》、《男训》的,习艺宫出来的男子,亲事也要好说两分。   有些家资丰厚的家庭还会专门请习艺宫的教引公公去家里给待嫁的男郎上课。   至于蟾宫,又有小朝廷之称,是专供宗室上学之用,也会接收优秀的寒门学子,若是出身勋贵还能入蟾宫,那绝对是板上钉钉的未来重臣。   大晟门第观念并不重,皇帝的后宫和宗室娶亲都爱在民间挑选,上行下效,勋贵世家们也积极向皇帝看齐,偏爱找出身清白的百姓之家做亲家。   在大晟,男孩们是真的有机会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床的,所以无论民间还是朝廷,男德内卷非常严重。   卷容貌卷身材,卷德行卷才艺卷服务,因为男孩儿们是真的可以通过嫁个好女人而让家族腾飞的。   所有男人都将嫁个好人家视为一种毕生荣耀。   比如遂遂的小爹卫家颜,卫家之前一直是城南卖卤货的,有个三十年老字号的卤货店,他姐姐是卫家第一个正经读书的人。   又恰好觉醒巫力,从她开始,卫家才算是有了传承。   考取功名后,又因弟弟入了王府,自己仕途顺遂,平步青云。   姐弟俩相辅相成,彼此成就。   阿古拉蔫哒哒地走出学宫,离所有人都远远的。   这两年虽然学会了汉话,但还是有些口音,字也写得不好,经常被夫子批评。   他虽然是异族王子,可在学宫里依然是被欺压的底层,大晟国力强大,晟人傲气到,就算是晟京的乞丐都不接受外族的施舍。   更何况,天子脚下,歌舞升平,晟京也基本上看不到要饭的乞丐。   再加上,男孩多的地方是非就多,子弟宫里男孩众多,拈酸吃醋,攀比成风,彼此拉踩陷害是常事。   阿古拉已经数不清自己到底莫名其妙吃了多少亏了。   姐姐或许是觉得他愚笨丢脸,在晟京交到了新的朋友,也有更伶俐得用的小公子跟着,也不需要他了。   阿古拉这两年其实过得很艰难。   要不是还有……   阿古拉视线四处搜寻,在不远处看到身披浅粉色狐狸毛斗篷,一手牵着一个哥哥的遂遂,赶紧快步跑过去,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小殿下!”   阿古拉的肤色要比晟京的小男孩深,这也得他被说丑的重要原因。   但阿古拉只是天生的小麦色皮肤,肤色很均匀,而且眼睛黝黑发亮,十分聚神,牙齿也格外整齐洁白,是很精神的小男孩。   满宫里也只有他能跟着遂遂屁股后面,上蹿下跳跑一天不带喘的。   遂遂还是非常喜欢他的。   阿古拉朝着遂遂跑过来,像只奔向主人的小狗,浑身充满快乐的空气,热情洋溢。   沈慕白把遂遂抱起来,上下扫视弯腰喘气的阿古拉,眉微皱,却没说什么。   十三岁的沈慕白,身量长高一大截,更加挺拔修长,稚气渐退,显得五官越来越精致贵气。   遂遂能跑能跳后就不怎么要抱了,突然被抱起来,还惊了一下,但对上四哥好看又温柔的笑,又跟着开心起来。   “出宫的路太远,四哥抱你回去,今天大哥从灵界回来了,在家里包饺子。”沈慕白说道。   “好。”遂遂在四哥颈项蹭蹭,闻他身上好闻的木质香,是她很喜欢闻的檀香燃尽后那个香灰的味道。   四哥身上的味道几乎是一样的,而且随便怎么吸都没有灰尘到鼻子里,还是温暖的。   “遂遂最喜欢哪个哥哥?”沈慕白现在改变了问法,原先的问法太拉仇恨。   但好像是他之前一遍遍不厌其烦的重复起了作用,遂遂每次都会给他他想要的答案。   “喜欢四哥。”遂遂甜甜道。   遂遂跟大姨学的,谁问的这个问题,那么答案就是他——这是一种隐晦的撒娇。   但我们做女人要大度一点,包容他们,博爱一点没坏处。   男人忠贞是第一要务,但我们女人必须心胸宽广,包容更多漂亮的男人的小脾气。   遂遂就很包容四哥,因为四哥很漂亮,对遂遂也很好。   遂遂也是很喜欢四哥的。   当然,下次二哥问的时候,遂遂也要暂时喜欢二哥。   大哥和五哥也一样,三哥虽然也不错,但很高冷,都不怎么和遂遂说话,可能就是不需要遂遂喜欢。   其实遂遂也只分了一点点喜欢给三哥。   遂遂但很公平的,大姨说,偏心是很珍贵的奖励,要给真正能打动自己的人。   遂遂暂时没有偏心过。   同样的,被冷落的人也不要同情他,大姨说,没有让你喜欢,让你记住的人,是他无能,是他不够努力。   走在宫道上,四哥腿长走得快,五哥和阿古拉被甩下一段距离。   遂遂回头笑着看他们。   阿古拉像是得了鼓励,拔腿就要跑。   沈舒扬把人抓住,“带上我。”   阿古拉双手抓住沈舒扬的腰往上一举,就像扛炸药包一样,把人举过头顶,同时,和前面沈慕白的距离快速接近。   虽然这种事情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但沈舒扬还是一次次地怀疑人生。   阿古拉比他小三岁,身高却只矮他一头,而且力气比他大,跑得比他快。   沈慕白往下瞥一眼,刚好看见阿古拉走到身边放下沈舒扬,抬头对他露出一口大白牙。   沈慕白:讨厌傻子,尤其讨厌天生神力的傻子。   阿古拉:我虽然腿短,但我跑得快。 第28章 上官愿   走到半路,又迎面碰上一行人,正是好不容易找借口跟着进宫,转半天没见到人,只好回去的上官愿。   原本垂头丧气的上官愿,在见到那个毛茸茸的身影后,立刻惊喜起来,甩开大人的手,就往遂遂这边跑来了。   “表妹,我今日进宫看君后,怎么一直没见到你?”   五岁的上官愿,看着三岁的表妹,眼睛亮亮的。   “我下午在陛下那里。”   耳濡目染,遂遂也是知道规矩的,她可以当面叫大姨,却不能见谁都“我大姨”、“我大姨”地挂嘴边。   “那现在你要出宫了吗?”上官愿小跑着跟在沈慕白身边。   四哥:没有停下来的义务。   自己家里没有姊妹吗?天天追着别人家的,不要脸。   可能同性相斥,沈慕白对自家的几个兄弟还好,对于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哥表弟就格外讨厌。   遂遂点头,主动邀请,“回家吃饺子,你要一起来吗?”   因为常住宫里,遂遂也不常见到这位表哥,和他不是很熟,但每次见面,表哥看向她时,眼睛总是亮亮的。   遂遂对他观感不错,所以愿意请回家吃饭。   上官愿眼睛更亮了,笑容大得要从脸上溢出来。   “确实有段日子没去府上拜访二舅舅了。”上官愿的嫡父见孩子小跑着吃力,把孩子抱起来,和沈慕白并排走着。   看儿子盯着小殿下挪不开眼的样子,也只能在心里叹口气。   妻主确实在他面前感慨过愿儿和小殿下,若早上十几二十年,该有多般配,但也就他们妻夫床笫之间说了那么一嘴,在小辈儿面前是从没说过这样不合适的话的。   妻主还提点他切勿乱说。   但或许是血脉里错埋了红线,愿儿头次见到小殿下就欢喜亲近非常,一直黏着小殿下要一起玩耍。   奈何体力不够,玩了没一会儿,小殿下就找别人去了。   就为这,从前娴雅贞静的小儿,日日想着多多吃饭,强身健体,性子愣是由静转动了。   每次听说有机会见小殿下,总是头天就起来选衣裳配饰,再花几个时辰熏香。   跟小殿下说句话,便会高兴很久。   分明小殿下待愿儿也不甚热络,愿儿偏就一门心思想着小殿下。   就因选进宫陪小殿下的玩伴里没他,愣是哭了一天一夜,泪都流干了,病了好大一场。   君后就是个脑子拎不清的痴人,上官家也怕家里再出个发不了芽的“情种”,已经尽量少让他和小殿下见面了。   可好像是适得其反了,越不让他见小殿下,愿儿反倒是愈加地心心念念起来。   甚至都到了茶饭不思,郁郁寡欢的地步。   说来也是哭笑不得,一个五岁的娃,大夫竟说他忧思过度,恐相思成疾。   他连相思是什么都不知道呢,就害相思。   既然硬的不行,大人也只能换种办法。说不定就是大人想多了,小孩子就是看到同龄人想亲近,加上又是亲戚,有亲近感是正常的。   小殿下性子活泼好动,和愿儿本来的性子是左的,说不定放他和小殿下接触几天,遭了冷落,受了挫,远香近臭,说不定就没那么热络了呢?   抱着这样的心态,上官家的主君何氏带着小儿子进宫拜见君后,又故意在宫里溜了一圈,不叫他见到小殿下。   哪知道功亏一篑,在出宫的路上遇到了。原本看着丧头耷脑,说好了在府里安分几日的小人儿一下子又满血复活了。   还让小殿下亲口邀他上府里做客,真是功夫全白费了。   王府马车上,上官愿兴奋得有些手舞足蹈,坐在表妹身边,他想表现得端庄些,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和表妹在一起的时光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他想多和表妹说说话,多知道一些关于表妹的事情。   “表妹,你喜欢皮子做的斗篷是不是?我有奚鼠皮、银狼皮、墨狐皮……我明天都拿来给你好不好?”   “不用,这些我都有。”遂遂淡淡道。   “哦,那我给你做好不好?我都针线学得很好,做出来一定比绣男好的。”上官愿只低落了一瞬,就又精神起来。   遂遂有点惊讶,“你才五岁,针线就已经比绣了十几年的绣男好了吗?”   上官愿有些心虚,一抹红晕开在玉白的小脸上,十分可爱,但还是梗着脖子道:“当然,我悟性好,天赋高,而且有上官家的传承,自然不是一般绣男可比的,我做给你看就知道了。”   晟京男子以白为美不是没有原因的呀,脸红的时候多好看呀。   遂遂默默欣赏一会儿,才恶作剧般提醒他,“可我大爹爹就是上官家出身,是你亲舅舅呢。”   “啊……”上官愿低低呼了一声,几乎要哭出来了。   原本容光焕发的小人儿突然就萎靡了,红扑扑的脸蛋儿一下子变白。   遂遂都吓了一跳,生出几分愧疚来,赶紧安慰道:“我当然知道表哥你很棒啊,我的衣服都是爹爹们和哥哥们做的,大爹爹最爱做有很多刺绣的衣裳,你看这个宝相花就是大爹爹绣的,绣一般的根本绣不出来这样的。”   遂遂指着自己斗篷下的衣服给表哥看。   上官愿却发现了遂遂话里的华点,“我也是你哥哥,我做的针线你也得收。”   上官愿又活了过来。   沈慕白从旁边递过一个苹果雕的松鼠,淡淡道:“遂遂不收垃圾。”   上官愿不忿,“才不会是垃圾!”   沈舒扬原本也想把自己雕的小兔子递给妹妹,但因为速度不够快,兔子有点发黄,闻言收回手,一口吞了兔子。   遂遂一口吃掉松鼠的大尾巴,又不肯吃了,“凉。”   沈慕白把剩下的三两口吃了,遂遂口味本就没个定数,有时要凉的有时要热的,有时喜酸有时喜甜……   如果非要总结,就是喜欢好吃的,最好卖相还不能差。   阿古拉一直安安静静摆弄手里的几根枯草,直到马车到了澄亲王府,阿古拉才在下车时递给遂遂一个栩栩如生的螳螂,那螳螂颜色甚至是红黄渐变的。 第29章 箴鱼1   遂遂眼前一亮就接了过来,拿在手里摇啊摇,那螳螂好似真的动了起来,镰刀状的前肢似乎随时准备出击。   上官愿酸溜溜:“你没有自己的姊妹可以送东西吗?”   大哥这两年一直在干锦衣卫,大部分时间都在宫里带娃,有时候看娃看腻了,也出去干点别的,巡巡街,抓点小偷小摸,给街坊邻居抓猫撵狗之类的。   有时,也会跟着京畿的猎灵小队去灵界弄点外快。   大哥虽是男子,但身手很好,而且作为真正的皇亲国戚,看过不少宫中秘藏的典籍,对许多灵物都十分了解,对于灵界的地形地貌也颇熟悉。   而且作为曾经的男德模板,找了他就相当于找了个全能大管家,吃喝拉撒睡安排得明明白白。   晟京甚至雍州的猎灵小队都乐意找他当向导和顾问,而且也不会多分小队的收获,只要他出宫接活,基本上是猎灵小队抢着要的。   这次大哥出去了几日,回来就叫带遂遂回来包饺子吃。   “也不知道这次会是什么,上次是三只脚的鳖,这次会有六只脚的鳖吗?”遂遂兴致勃勃地跑到春华苑的小厨房。   这种好东西,都不会拿到大厨房去,都是爹爹们在小厨房做好,直接就给她吃了。   也不会像别家,办什么太岁宴,仙草宴,都是默默带回来,做给遂遂吃了,就完了。   从最开始的珠鳖鱼起,遂遂已经陆陆续续吃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上次的三足鳖遂遂还能记得样子,很多在她回来时已经变成菜装在她碗里了,具体样子不知道。   这次回来得早,大哥在拌馅儿,二爹爹在揉面,食材还是原始模样。   “二爹爹!”遂遂飞扑过去,二爹爹是个宅男,几乎从不出府,遂遂住在宫里,已经好些日子没见二爹爹的盛世美颜了。   “诶,小心!爹爹手脏。”二爹爹被小炮弹似的遂遂撞得退后两步,沾着面粉的双手举高,生怕把遂遂衣裳弄脏了。   遂遂抱着二爹爹的腿,仰头看二爹爹,眼睛笑得弯弯,爹爹真的长得好好看呀。   玉面无瑕,双瞳剪水,唇边含笑,看过来时,就如同菩萨垂目,眼中无限温柔。   男菩萨旁边又露出一张更加极致权威的脸,当这张脸出现时,遂遂不由得呼吸都放轻了。   二哥哥把下巴搁在父亲肩膀上,笑眯眯对遂遂道:“遂遂来抱二哥吧,二哥手是干净的,可以举高高。”   遂遂挪了一步,飞扑,得到举高高。   二哥因为过于美貌,气质又翩然出尘,常让人觉得不食人间烟火,飘飘欲仙,总让人觉得他好像很脆弱,像精美的薄胎瓷器。   事实上,二哥的臂膀也很有力,虽然要比大哥略瘦,被放在肩膀上时,遂遂依旧觉得很有安全感。   “今天吃什么神奇的东西呀?”遂遂坐在二哥肩膀上到处搜寻,但所见都是很正常的食材。没有三条腿的鳖,也没有珠鳖鱼那种一看就不是人间物的东西。   “遂遂找找看呢?”大哥提议道。   “正好,这里有卤猪蹄,刚好做奖励怎么样?”卫家颜提着食盒走进来,放下食盒,净手后开始帮忙。   卫家颜身子养了一年多,上官翊衡又求了恩点,让他去宫里的药泉泡了几回,身子这才大好了。   遂遂好像也知道这位年轻的小爹爹对她付出良多,王府后院几十号人,除了大爹爹这个正宫,二爹这个过于貌美的,遂遂就和小爹亲近些。   至于其他,虽然也对她很好,但总是少了几分亲近。   不过遂遂也不内耗,男人为女人付出本就是是天经地义的,女人不回应是正常的,回应了是恩典。   还是那句话:不讨女人喜欢,都是男人自己的错。   二哥把遂遂放下来,看饭做好还要很久,怕遂遂无聊,干脆体验道:“要不你们都找找看,就拿这个做彩头。”   二哥从袖中摸出一个小物件来,是一只红宝石瓢虫栖息在一片翠玉叶上的小饰品。   瓢虫的细节雕刻得栩栩如生,红宝石上点缀黑曜石,翠玉叶上还能看到叶脉。   小孩儿们行动起来,翻翻菜叶子,笸箩里、瓶瓶罐罐都一一看过,遂遂甚至想爬进熄火的灶膛里去找找。   她知道灵界的东西都长得怪,越不像能吃的东西越可能美味,所以专门往古怪的地方找去。   四哥和阿古拉一左一右蹲在遂遂身边,帮她把灶膛里厚厚的灰扒拉出来。   四哥使了个眼色,遂遂往四哥那边靠。   “你去看水盆,箴鱼,嘴尖如针,味甘平,食之无疫疾。”   四哥快而轻地说。   遂遂眼睛一亮,连忙就要跑过去指认。   沈慕白赶紧拉住,悄声道:“我们慢慢找过去。”   阿古拉不明所以,但还是跟上了。   三人摸摸索索来到石台上的水盆边,指着一盆鱼道:“是这个!箴鱼,嘴尖如针,味甘平,食之无疫疾。”   遂遂把四哥的话学了一遍。   几个早饭的大人闻言眼前一亮,纷纷围过来。   “我儿真神了,小爹爹都不知道呢。”卫家颜把遂遂抱起来亲香了一番。   “是呢,我也是听容儿说了才知道,我们遂遂果然不一般!”二爹爹激动得都在擦眼泪了。   “果然好女肖母……”二哥喃喃着,他本是为了打发时间,想等饭做得差不多了,就悄悄指给遂遂看。   他知道是因为来时看着大哥打开网灵袋,往盆里倒的鱼,至于这鱼叫什么,什么作用,他也不知道。   大哥也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解释道:“这种箴鱼不起眼,而且要在特定的季节,特定的水域去抓,怕有大疫的时候没得用,所以它的作用没有广泛流传。”   “想来是因为我们遂遂灵感力强,所以才对灵界的东西生而知之。”   就像他们的母亲沈司寰。   “你都告诉小殿下了,为什么要慢慢过去?”阿古拉一脸不解。   沈慕白把答案告诉遂遂他不奇怪,如果他知道,他也会毫不犹豫告诉遂遂,他们都想她赢。 第30章 箴鱼2   沈慕白翻了个白眼,本不想理,但看着被众星拱月的遂遂,又觉得心情好,于是好心答道:   “那个七星玉叶珮本就是给遂遂准备的,我们找到了,没人会高兴,同理,要遂遂自己找到了,长辈才会高兴。自家百个男儿聪敏灵秀,都不如自家的女儿聪敏灵秀。”   “这样不就好了,遂遂高兴,长辈高兴,我也高兴。”四哥唇角挂着淡淡的笑。   “长得也太有迷惑性了,跟江里的白条子一个样儿,怪不得猎灵小队都不要,全让让容儿带回来了。”   孩子们不认识,卫家颜出身百姓之家,小时候却是常吃的。   这种白条肉质细嫩紧实,还没有小刺,无论是裹了粉油炸,还是清蒸或少油煎制都十分美味。   在人间界,这鱼除了冬天,全年大部分时节都有,姐姐爱吃这鱼,遇上钓客、鱼贩有的,家里都会买下,爹做好后,会从盘子里夹出一条给他,再给姐姐端去。   他小时候嘴馋不懂事,一条鱼两口吃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跑去姐姐读书的窗下闻味道,有时他没藏好,姐姐见了,便又给他一条。   想起幼年时的趣事,卫家颜不由地眸中带笑,整个人都温柔起来。   “让我来做这鱼怎么样?我看这鱼和白条子差不多,我小时候常吃的。”卫家颜主动提议道。   其他人自然无有不应。   虽然几个男人都算是男德班优秀毕业生,厨艺过硬是基操,但这种小鱼是不大上贵人餐桌的,他们所知的,也不过寻常做法。   而这种家常小菜,往往就是各家的那点手法和配料的差距,才是一道菜的点睛之笔。   卫家颜上手做的时候才发现,这箴鱼和白条子还是不一样的,就像遂遂说的,嘴巴尖长如针。   只是这嘴上长针一青灰一半透明,泡在水里基本上看不见,得拿在手上才能看见。   卫家颜这才有了,原来自己真的捧着人间没有的灵物的实感。   他觉得万分神奇。   男子是没有巫力的,另一个瑰丽的世界全然与他们无关,他们依附女人才能活,生来就是为了相妻教子,给女人们做好后勤的。   倘若像他一样,幸运地拥有一个厉害的母亲或姐姐,在她们与某个强大存在建立联系后,靠着血脉的传递,他们可以获得一些微末的力量。   比如他,湘夫人司情爱的力量到他身上,就会让他更讨喜一点。对男人而言,这是最重要的。   卫家颜把箴鱼分做两份,一份点上香油清蒸,另一份则裹了面粉下油炸,再淋上酸甜的糖醋汁。   锅上了汽,蒸鱼的香气已经跟着烟气一起飘出来了,卫家颜把炸得金黄的鱼捞出控油。   “先等等,还烫呢。”卫家颜对身后的小尾巴说。   自从他开始做鱼,遂遂就跟在他身后,仰着小脸,眼巴巴望着他,亮亮的眼睛里,甚至能看见他自己的影子。   卫家颜只觉得自己一颗心像是要化了,软软的,满足又感动,唇角总忍不住扬起来。   现在他终于懂了,为什么父亲看姐姐时为什么总是笑着,姐姐去学堂,旬假才归家,爹爹们总是一旬过半就开始期待和欢喜。   现在他也懂了,或许这并不是他的血脉,但这也是他生命的延续,他为她疼过的,她不必为他做什么,只是看着她,卫家颜心里就会涌起无限的欢喜与慈爱。   控了油裹了酱汁,温度也差不多了,卫家颜才拿起一条喂给遂遂,笑眯眯问:“怎么样?”   遂遂吃得直点头,炸鱼的火候刚刚好,外酥里嫩,酱料酸甜可口,层次丰富。   “去吃吧。”卫家颜把一大碗炸鱼全递给遂遂,没有准备其他人的份。   在场人也没有任何意见,饺子这不正包着的吗?沈容与特地去割的三肥七瘦的上好五花肉,肉是今天现杀的,新鲜着呢。   肉馅儿里拌的也是南边来的上等菌子干货,一两就要二钱银呢。   遂遂抱着碗边走边吃,走到小伙伴们身边,一人嘴里塞了一条。   “你这孩子,男孩子都不吃这些的,吃多了会变丑,变丑了就没人要了。”大哥心疼得想去抢碗,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知不知道他去一趟灵界有多难。   把灵界的东西往人界带又有多难?怎么就见者有份发出去了?   上官愿原本含着嘴里的炸鱼,无比珍惜地慢慢用舌头品尝味道,根本舍不得下口咬,这是表妹亲手喂他的小鱼耶……   闻言差点把鱼给吓掉了,手忙脚乱地接住了,放回去舍不得,继续吃又不敢。   男人变丑了还有什么用?   沈容与到底没有上来抢遂遂的碗,虽然她只有三岁,但只要她没有伤害自己,就算是哥哥也没资格忤逆她的意愿阻止她。   只能看着她见者有份地一人发了一条,沈容与和卫家颜还一人多得了一条。   四哥虽然只有一条鱼,但遂遂把瓢虫玉璧叶送给了他,遂遂只是喜欢赢了游戏的感觉,对奖品不感兴趣。   该四哥的就给四哥。   她喜欢金玉之物,精巧的小玩意儿见得多了。   鱼是哥哥带回来的,小爹爹做的,遂遂一如既往地公平。   一圈发下来,一大碗炸鱼就剩下三四条了。   大哥和二哥也不是没有试图拒绝,遂遂只用一句话结束战斗:“真的吗?不喜欢遂遂给的东西,那以后遂遂的所有东西都不给你们了哦。”   “呜呜,遂遂你真是全天下最好的妹妹……”五哥边吃边哭,“上次的珠鳖鱼你也给我和四哥也吃了。”   他们虽然生在天潢贵胄家里,吃穿用度没被苛待过,可他们知道,正常男孩在家里是什么地位。   条件差些的家里,别说吃到从灵界带回来的天材地宝了,就是正常的肉都没资格吃,孩子多的家里,能给口饭吃,平平安安养大,就是爱男儿的好人家了。   哪里像他们家,娘和爹从没嫌过他们说男儿,遂遂有什么好的都想着他们,大哥还可以任性不嫁人,一直赖在家里也没人赶他。   也不知道上辈子是积了多少德,才能托生在这样的家里,遇上这么好的娘亲和妹妹。 第31章 我是树   遂遂摇头晃脑地吃着剩下的小鱼。   心想:哥哥和爹爹果然都笨笨的,遂遂和大姨就知道要对身边人好一点。   小鱼那么多,遂遂本来也吃不完,炸鱼只是好吃的,但更好吃的还在锅里呢,好吃的都跟大家发完了,更好吃的当然就是遂遂一个人的啦!   遂遂坐在石台上晃着腿,越吃越开心。   翌日,遂遂带上特意给大姨带的两条鱼回到宫里,兴致勃勃地说起分鱼的事情。   皇帝慈爱地摸摸遂遂的头,“这样很对,我们对身边人的确要宽仁一些,要学会施恩,不能一味地用蛮力,让人心甘情愿,比一味用强更高明。”   遂遂有些不好意思,附在皇帝耳边道:“其实是我更想吃清蒸的箴鱼,他们都不知道,但我能感觉到,清蒸的更好。才把油炸的分出去,不想分清蒸的。”   皇帝扭头看遂遂,看到了孩子脸上的一丝忐忑。   皇帝十分坚定地给出了肯定,“这样做就更对了,遂遂,只有傻子才会把自己想要的东西给别人。”   遂遂脸色还是有些迟疑,“可是,我给大姨留了蒸的鱼,如果娘亲在,遂遂也会给娘亲留蒸鱼的……”   明明爹爹和哥哥在遂遂心里也很重要,但昨天她却下意识选择了那样的分配方式。   遂遂还太小了,说不明白心里是什么感觉,就是有点不太舒畅。   皇帝把遂遂抱过来,一步步引导,“你看,是不是遂遂的慷慨才让爹爹和哥哥吃到了本来吃不到的好东西?”   遂遂点头。   “他们都很高兴是不是?”   遂遂又点头。   “他们是不是跟遂遂更好了?”   遂遂点头,“表哥还要给我做毛毛斗篷呢。”   皇帝又道:“鱼本来也是遂遂一次吃不完的,遂遂用多出来的鱼换得了爹爹和哥哥还有小伙伴的快乐,以及和他们更好的关系,他们也得了实在好处,这是一件十全十美的好事,遂遂做得很棒。”   皇帝又指着窗外高矮不一的花木,“你看,就算是同一种树,也有高矮粗细不同的,更何况花与草,草与树,原本就各有高矮,没有一样的东西。”   “下面的花草就是只有接大树剩下来的阳光,这并不是树在欺负花草,而是花草生来就是如此,就算施了多多的肥,花草也成不了树,更越不过树。”   遂遂看了一会儿不远处茂盛的花圃,声音稚嫩却笃定,“我是树。”   这处花圃是花房特意弄的,主要是为了皇帝看奏折累了能歇歇眼睛,寒冬腊月,花草已经枯萎了,只剩树还常青。   皇帝满意点头,“对,遂遂是棵茁壮的小树,以后会长成很高很高的大树。”   一转眼,腊梅又开了两轮。   如果说大哥去灵界给遂遂打猎是生活中随机掉落的惊喜,那大姨就是莫得感情的“食材批发商”。   自从遂遂给大姨送过箴鱼后,就像是捅了怪鱼窝。   遂遂对灵界的鱼比人间的鱼还熟。   什么一首十身的何罗鱼、以及它的亲戚鮨(yì)鱼、长翅膀的文鳐鱼、鱼身、蛇头、六足、马耳的冉遗鱼……   赤鱬(rú)因为长了张人脸,而逃脱了遂遂的餐桌,回到了皇帝和大臣小宴的餐桌。   有类似命运的还有狌狌(xīng)、山魈、孰湖等。遂遂不接受带有人类零件的食材,也不接受和人长得像的。   觉得猴子和猩猩长得像人却长得丑,完全不会有食欲。   虽然接受不了人类零件入股的食材,但其他动物的跨界与融合遂遂是非常爱的。   什么兔头、鼠身、麋耳的耳鼠啦、长马尾巴的羊啦、长翅膀和蛇尾巴的牛之类的,这种拼接起来的食材基本上都是集各家之长,比单独的一整个的肉要好吃许多。   不过要说绝顶美味,还是今天吃的虎蛟。   虽然鱼身蛇尾鸳鸯头的长相跟虎和蛟搭不上半毛钱关系,但肉质之肥美细嫩,入口即化,遂遂愿意称其为怪鱼…不,是所有食材之最。   虽然虎蛟是治痔疮的,但可能是名字取得太大,导致有点补过头,中午吃了红烧虎蛟盖饭,遂遂晚上睡着后,竟然又去到了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而且是肉身直接去的,人直接从床上消失,把好不容易走出心理阴影的小爹又吓个半死。   绝大多数人入灵界灵契,都是在睡梦中以元神进入,像遂遂刚满月的时候,就是以元神入灵界。   想整个去到灵界,不仅要找两界交汇的薄弱处,还要等特定的时辰和天象。   能够直接说进就进的,要么是不世出的天才,比如沈司寰,三岁那年的某一天突然消失,一个多月后,骑着狰从几百里外一路走回来。   要么就像遂遂刚出生那会儿,是被什么东西盯上了,拽过去的。   女子天生能与灵界沟通,能够与那里的强大存在建立联系,使之成为一个家族的根基与传承,也能去到灵界,挑选与自己契合的灵成为灵契,为己所用。   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种与生俱来的联系是很有限的,绝大部分人都还是普通人,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普通生活,终生不会接触到神异之事。   食用灵界出来的奇珍异草,不仅是为它们本身的作用,也是在加深和灵界的联系。   在很多时候,天赋不够,也是可以用资源去堆的。   所以大伙儿也弄不清楚,遂遂这是好女肖母,天赋异禀呢,还是让她皇帝大姨给补过了。   这两种情况下,准备工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是补过了,那就是原地进原地出,而且时间不会长,一般十二个时辰内就会出来。   因为作弊进去的,在灵界待不了太久,而且行动困难,身体就像是被看不见的丝线束缚在原地,基本上就是原地踏步。   但就算是这样,灵界的灵无处不在,依然有无数选择。   当然原地进原地出。   如果是天赋异禀,直接肉身过去,行动就不会受限,但从灵界出来后,也会更危险。 第32章 我吃过   两界虽然紧密相连,甚至部分地方有融合,但位置和方向并不是一一对应的,甚至两边的位置也是在不停改变的。   在灵界往西,不一定现实里就是往西,往东南西北都有可能,灵界中走了几十步,可能现实里挪动了相同的距离,也可能出去了几十里,或者根本没有移动。   不是没有人从灵界出来直接掉悬崖或者掉河的。   从温暖被窝莫名其妙掉到地上,遂遂是被冻醒的。   “阿嚏——”   遂遂一脸懵的坐在地上,哆嗦着打了个大喷嚏,屁股被硌得生疼,赶紧手脚并用爬起来。   才发现这地也不是地,土也不是土,而是一块块青白之玉堆起来的地面,大的如鹅卵石般,小的细小如沙砾。   山体也是玉石质感。   目之所及也不生植物,全是一片莹莹玉光,与头顶星河疾速流转,色彩瑰丽的天穹一起,构成一方与人间截然不同的奇诡世界。   灵界有许多这种“多金玉”之山。   赤脚踩在玉石上,遂遂觉得有点冻脚,左脚踩右脚地给自己暖暖,才拾起一块玉石辨认起来。   遂遂一连看了几块玉,质量参差不齐,普通的占大多数,有极少部分,才是冰种、玻璃种的水准。   但无论是好玉还是一般的玉,都无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些好看的石头。   遂遂跟着心里的感觉,朝着一个方向走,入眼皆是大大小小的白玉或青玉,越走越玉的颜色越深。   因为此处山石皆是玉,比土地更加光滑难以攀爬,遂遂摔了不少跤。   不过她吃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什么食之不魇、不眯、食之已狂、已痈、已痔……总之已什么的都有。   因为瘟疫和瘟疫的病症不一样,光是吃了不生瘟疫的,她就吃过好几种。   五岁的遂遂宝宝,虽然是细皮嫩肉,粉雕玉琢,却是金刚芭比来的,摔下去了就圆润地滚下去,躺一会儿,等痛痛飞走了再继续爬。   一路走走停停,等遂遂爬上山顶,看到山的另一面——全是青绿色的石头,有孔雀石、石青等,入眼全是青绿色的世界。   感觉能量产《千里江山图》的样子。   奇怪的知识从脑海划过,遂遂并不在意,女子对于灵界许多事本就是生而知之的。   五岁的遂遂认字不多,更没正经看过古籍,但她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青雘(huò)。   剩下的信息不是从脑海里自动浮现的,而是直接出现在遂遂面前。   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遂遂看着不远处后背弓起呈进攻姿态,目露凶光,口流涎水,身后五条尾巴狂舞的黑色狐狸。   就像玉有好坏贵贱之分,且往往是寻常之物远多于精品珍品。   九尾狐这个种族中,那种代表性的,通身雪白,身具九尾,额生祥纹的九尾天狐反而是极少数。   绝大多数九尾狐,就像青丘阳面的玉石,都是颜色五花八门,尾巴数量不一的杂毛狐狸。   当不起“天狐”二字。   多是食人的凶兽。   不然遂遂也不会有那么多颜色鲜亮的毛茸茸斗篷。   除了火红色,遂遂还有粉色、玄色、水墨色、藏青、银灰、藕荷色等十几件狐裘斗篷。   有些是堂姐从北地送回来的,有些是大姨给的,也有府里直接跟御灵司买的。   山顶并不很平,遂遂选了一块有她三分之二高的白玉,手脚并用打算爬上去,想站在上面,让自己看起来威风一些。   但明显把她当小点心的黑狐显然没有等对手摆好姿势再战斗的美德,遂遂刚刚手脚扒在石头上,那狐狸就嘤嘤叫着扑了过来。   隔着数丈的距离,狐狸几乎一息便至。   遂遂只能放弃自己的计划,转过身面对狐狸,抬起手,狐狸堪堪停在距离她手指几寸的地方。   无形的力量以遂遂为中心鼓荡开来,炸起的毛发让如虎豹大小的狐狸看起来更大,但它被无形的力量定住,无法寸进,也无法移动。   灵可以吃人,拥有巫力的女子也可以用巫力把灵控制起来。   遂遂的衣服里透出一点细微的灵光,那是她脖子上戴的一枚铜钱大小的平安扣,一种叫做瑾瑜的玉。   瑾瑜之玉为良,坚栗精密,浊泽有光,五色发作,以和柔刚。天地鬼神,是食是飨;君子服之,以御不祥。   遂遂不仅戴着瑾瑜之玉,她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过玉膏,她吃过的冉遗鱼、鵸鵌(qítú)等许多东西都有“御凶”、“御不祥”之效,一层一层的甲叠下来,才能让恶灵动弹不得。   没能站在玉石头上,这让遂遂得仰头才能对上狐狸的眼睛,这让她觉得有点跌份儿,于是决定在言语上扳回一城。   “我吃过你哦。”遂遂露出甜甜的笑容,梨涡深深。   遂遂收回手,力量撤去,五尾的狐狸浑身瘫软摔倒在地,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嘤嘤嘤,眼角还有泪痕,像是吓破胆了。   九尾狐的叫声有惑人心智的作用。   可惜遂遂是真的吃过九尾狐的肉,所以九尾狐的嘤嘤嘤对她也不起作用。   遂遂直接走过去,身体靠在狐狸柔软的毛毛里,把冻得冷冰冰的脚丫子塞在蓬松全是长毛的尾巴里取暖。   遂遂直接从被窝里被拽到灵界来的,身上就穿了一层中衣,虽然灵界没有人间那么冷,但感觉上也类似深秋的温度,遂遂要不是坚持爬山,让自己动起来,早就冻傻了。   遂遂忍着困意与昏沉,等身体暖和起来了就爬上狐狸的背,指了个方向让狐狸带着她走。   青丘并非孤零零的一座山,而是绵延几百里的一个山脉,除了有九尾狐,还有一种一直在“呵tui”、“呵tui”地叫,长得像斑鸠的鸟,羽毛戴在身上也有让人不被迷惑的作用,叫做灌灌。   遂遂担心自己一直坐着不动会睡过去,便驱使着狐狸,去捡了一把灌灌掉落的羽毛。 第33章 狐帝   虽然有瑾瑜之玉辅助,和诸多吃过的好东西带来的加成,但遂遂自己的消耗也很大。   她很累,但她不敢睡过去,睡了就会被吃了。   刚出青丘的范围不久,一道流光从后面追来。   流光拦住遂遂去路,化作一只通体雪白,身具九尾,眼眸流金,额生祥文的九尾狐。   九尾狐身长两三丈,身大如象,姿态却优美非常,尾与身等长,摆动起来时却轻盈又灵活。   流金的眸子柔柔地看过来,里面充满灵性与智慧。   身下的狐狸又开始瑟瑟发抖,遂遂干脆从狐狸背上下来。   五尾的狐狸立刻对着九尾狐匍匐在地,口中发出呜咽,抖得比之前还厉害。   遂遂胡乱猜着五尾狐狸是不是在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又不禁想起大姨的话,让人心甘情愿,果然比用蛮力高明。   遂遂落地时,踩到的却不再是冰凉坚硬的地面,而是毛茸茸暖乎乎的一团。   遂遂低头看去,就见脚下踩着一团毛茸茸的白尾巴尖。   再抬头,就见对着她九尾狐弯曲前肢跪地,完全低下头颅,做出臣服的姿态。   遂遂踩在那条尾巴上,一步步靠近九尾狐,伸手摸了摸九尾狐的头。   九尾狐鎏金的眼眸微眯,流露出喜悦享受的情绪。   遂遂此刻想的却是:还好是五岁来了,要是三岁来,摸头还要踮脚。   过了一把撸顶级皮毛的瘾后,遂遂就收回手,九尾狐额间正要亮起的祥文又黯淡下去。   九尾狐眼中流露出困惑与询问。   遂遂对牠摇了摇头,“你是瑞兽,和别的灵不同,一生只能契约一次,但你的同族差点吃了我,我不想要你。”   九尾狐流金的眼眸都黯淡许多,像是有水光酝酿在里面。   九尾狐口中发出一声哀切可怜的呜咽,却没有更多地强求。   遂遂转身要走,九尾狐却口吐人言,“我带你去。”   清朗温柔的男声响在耳畔,遂遂吃惊地瞪大眼睛,原来非人形的灵也是能说话的吗?   除了瑾瑜和琅玕,遂遂再没听过其他灵开口说人话。   就连通晓世间万物,能口吐人言的白泽也从未开口说人话。   九尾狐的吻部动了动,像是在微笑,又像是在吞咽什么。   “青丘在南,昆仑在西,两地相距一万二千里,一般狐狸走不了这么远。”   九尾狐又开口道。   遂遂扑上去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刚好亲在狐狸额间祥纹,“谢谢狐狐!”   遂遂四仰八叉躺在巨大又柔软的狐狸背上,一条尾巴当枕头,一条尾巴当抱枕,一条尾巴暖脚脚,睡得香甜无比。   至于最开始那只五尾狐,已经悄无声息,又无比凄惨地死去。   由南到西,跨过一座座山脉,渡过泽国,穿过沼泽与沙漠,终于到了昆仑脚下。   牠可日行八千里,但牠还是花了三天才到昆仑,她还需要睡得更久才能恢复消耗。   九尾狐停在昆仑的界域边缘却不进入,巨大的身体团成一个窝的形状,让遂遂睡在里面,自己也闭上眼睛,默默压制反噬。   昆仑守山的吊睛白虎往一人一狐的方向扫了一眼,没有多余反应。   遂遂从酣甜的睡梦中醒来,只觉得消失的力气都回来了,身体像是满满的。   刚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都没来得及跟狐狐多说几句话,就感觉视线里白影一闪,然后视野天旋地转,然后一直在动,身上完全看不清。   遂遂一醒过来,吊睛白虎一个纵越,叼起孩子就跑。   九尾狐依旧卧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白虎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野里,九尾狐才化作一个清冷绝俗的男子。   他生就一张冷峻清癯的脸,似月辉似寒霜,就算站在面前,依旧觉得遥不可及。   然而这样一张生人勿近的脸上,却长了一双狭长上挑,媚态十足的狐狸眼,眸子水润,眼波流转皆是风情。   尤其左眼内眼角下有一颗极小,颜色却极艳丽的红痣,就像那探出高墙的一支红杏,让人不禁肖想内里是如何的春色满园。   本该是冰清玉洁,不染半点欲望与世俗的一个人,却越是清冷就越显得魅惑,越是禁欲,就越像是撩拨。   九尾狐化作的年轻男子猛呕出一大口血来,低低咳嗽着。   几个脸上画着豹纹,身后长着豹尾的健壮女性走上前来,她们手上拿的青铜戟,上面印着昆仑的标记。   “你自己来了,倒是省的我们去抓你回来了。”为首的女人对九尾狐道:“你未定契前就开口与人言,更私自透露此界信息,扰乱两界平衡。按照界律,当受雷刑百道,冰寒狱思过十年,跟我们走吧。”   九尾狐不发一言,也不反抗,只在走时又看了遂遂离开的方向一眼。   吊颈白虎叼着遂遂一路往昆仑上去。   只是以它的体型,叼着遂遂就像叼着个小挂件,生怕一不小心咬死了,又怕没叼住从牙缝掉下去了。   最后干脆把人往嘴里一吞,却不闭紧嘴巴,让人坐在口里。   遂遂晕头转向地到了一处温暖昏暗温暖的地方,脚下的地面柔软又富有弹性,周围空气虽然潮湿,却满是花草清新之气,并无恶臭憋闷之感。   虽然人界把此界生灵统一称之为“灵”,最多有个善恶之分。但牠们自己却是有自己的分类的。   像牠这种在神祇座下效力,正经修行的瑞兽,不做伤天害理之事,更不以有智生灵为食,周身有功德护体,口中皆是清朗之气。   若去到人间,便都是祥瑞现世,会受到信仰与供奉。   信仰多了,便能成就后天神祇。   所以只要是正经修行的精怪异兽,都渴望与人族签订契约。   只要去了人间历练,便是道途有望,一切皆有可能。   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狰之一族,原本是山中寻常野兽,无甚特别,鲜少有开智的,于人族而言,是长得怪异些,放在本界,不过是平平无奇的野兽,是那些开智修者的食粮。 第34章 仙子八卦   可就因为机缘巧合搭上了人族的大气运者,不仅自己道途突飞猛进,差点顶了饕餮,成了新的先天凶兽,对着穷奇也是大嘴巴子kuku抽,甚至连整个种族的根脚都改变了。   从林间野兽成了有传承的灵兽,后代生来便开智。   人皇一脉可是和牠们昆仑一脉订的契,血脉里流淌着西王母的神力,其他的小破山头休想抢去。   原本西王母的刑罚法则并不完整,只能管到西方地界,其他方位上,有别的司掌刑罚的神祇。   但因沈家乃皇族,且多出明君贤主,当代的掌权人更是有人皇之姿。人间繁盛,人族气运日益强大,反哺过来,西王母的法则权柄也越来越完善,短短六百年,从一方刑罚之神,成为一界刑罚之神。   嘴里这个孩子则更为特殊,是西王母亲自从黑白无常手里抢的,缘分颇深,早几日,西王母便吩咐牠出来迎一迎。   牠虽然是守山门的,也不是日日就守在山门口,平日多在自己的洞府修行。   遂遂不知道吊睛白虎的万千思绪,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巨兽嘴里,只以为是一个奇特的山洞。   山洞口大概能让她探出头来,遂遂大着胆子,往光亮的地方走过去,探头往外面看。   只见外头云雾翻涌,看不清什么,只知道是一路向上的,远处似有霞光笼罩。   遂遂看了一会儿便觉无趣,回到光线昏暗处,抱膝坐着。   感觉地面柔软,山洞里也温暖,干脆缩成一团睡了过去。   赶路花了三天,再加上一开始遂遂自己爬山的时间,遂遂差不多有四天水米未进了。   在灵界有特殊的能量供给着,遂遂倒是不觉得饿,就是动不动就觉得困。一是身体在节约能量,二是睡梦中身体可以吸收到更多的能量。   昆仑山高万仞,方八百里,地域广阔,区域众多。   踏出外围区域,进入昆仑所属部族的生活区后,白虎其实就可以把人放下了,但牠又往东走了一阵,放在了药圃附近。   不敢做得太明显,白虎把遂遂放在了药圃和丹房的中间地带。   丹房是西王母座下七仙女管着的,而看管药圃的,是一只不足百岁的异种白虎。   吊睛白虎天赋不够,即使修为高深,也化不了人形,但那孩子根骨更佳,且懂不少医理,有驱邪避煞之能,等闲邪祟进不了身……   应该能被看上吧……   虽然是个幼崽,但上过学的幼崽怎么也比没上过学的野兽强吧……   白虎超绝不经意地路过,放下人,飞快溜了……   再不走,执法队就该来找牠了。   崽啊崽,饭都喂到嘴边了,你可一定要争气啊。   离开时,白虎还在心里不停碎碎念。   能直接肉身进灵界的,那都是天道当女儿疼的,一定要把握机会啊……   遂遂从白虎嘴里滚出来,翻个身,继续睡。   全然不知因为自己的到来,昆仑霞光满天,仙鹤在空中起舞,鸾、凤嘹亮啼鸣。   全昆仑有追求的仙兽灵禽都在往遂遂的位置赶来。   银色斑纹的白虎从药圃里跑出来,本来想伸爪子扒拉一下遂遂,但周围数道目光看过来,虎崽只好讪讪地收回手。   虎崽:不能扒拉吗?也行吧。   精怪异兽与人不同,不到百岁的年纪,基本上相当于人类两三岁的时候,正是对世界好奇的时候,什么都想扒拉一下。   虎崽本来是停在遂遂身边的,但后来来的精怪越来越多,后来的看不惯小崽儿不守规矩,把虎崽叼走,统一放在三丈外。   各种奇珍异兽挤挤挨挨地在遂遂三丈远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圈,眼巴巴等着遂遂醒过来,远远看去,仿佛在举行什么古怪仪式一般。   丹房的绿衣仙女嘻嘻笑着,“姐姐们瞧呀,牠们像不像在等翻牌?”   黄衣仙女语气淡淡的:“牠们不就是在等翻牌吗?”   黄衣仙女眼神示意:“九彩凤和狻猊都在呢。”   蓝衣仙子嗤道:“那老凤好不要脸,几十年前这孩子的母亲来时,分明在山下遇瞧见了牠,牠自己要拿乔,结果人家转头骑了只狰走,牠又不乐意,后来那狰得了造化,逢人就说牠当年来晚一步,缘分未尽,要了结在她的后代身上。”   “自己的丹穴山不回,在咱们昆仑赖了几十年,脸都不要了。”   “那孩子连青丘狐帝都没看上,如何瞧得上那没脸没皮的老货。狐帝正受着雷刑呢。”橙衣仙子兴致勃勃跟姊妹们分享八卦。   “大司命不是说狐族大劫应在狐帝身上,让狐帝避世千年,这才几百年而已,怎么就出来了?”   绿衣仙子补充八卦。   “百道雷刑呢,三两道雷刑下去我们都要魂飞魄散,身死道消,应当算得上‘大劫’了吧?”蓝衣仙子不确定道。   “还是狐族的姊妹不顶用,狐帝竟是雄狐来当,狐帝若是雌狐,哪来的什么大劫。”红衣仙子语带嫌弃。   众姊妹纷纷点头附和。   “哈哈哈哈——”一直安静看着远处异兽圈的紫衣仙子突然放声大笑,笑得身体发抖,笑得流出眼泪。   “百道雷刑哪儿算什么大劫,若是男子掌权,一个凡间最普通的农夫就能让玉帝的女儿为他剖了仙骨,堕落凡尘呢!”   “这孩子乃天潢贵胄,五行具全,三宫齐备,福禄同临,乃十全十美的顶好命格,还占着一角人族气运,如何是一个农夫能比的?”   紫衣仙子盯着远处那个越来越拥挤的圈,闪着泪光的眼里亮得惊人,脸上是复杂又畅快的笑容。   姊妹们纷纷围过来抱住紫衣仙子,出言安抚道:“此间天地,娲母娘娘合天道,后土娘娘合地道,人皇也即将诞生,等咱们这儿三才齐全,再杀回洪荒去,难道还怕干不过那天道一家独大,天柱断裂,天倾西北、地陷东南的狗屁洪荒?”   “就是,不是说我们娲母是最弱的圣人吗?没了娲母,看谁给他们补天!”   “咱们这儿啊,没有为凡夫俗子剖仙骨下凡的仙女,只有没人要的狐帝。”绿衣仙女又咯咯笑起来。 第35章 游昆仑1   紫衣仙子也流着泪笑,“真该让织女姐姐也看看。”   红衣仙子打趣,“是该让织女知道,要说惨还是织女姐姐惨,你那董郎好歹有个两情相悦,恩爱相守的结局,织女姐姐可是被流氓偷窥,偷走衣服,还要嫁给他,为他操劳家事,生儿育女,王母把织女救回天上了,也摆不脱纠缠。”   橙衣仙子抬手发了信给织女,叫她来瞧热闹,讥诮道:“他们男人说这是可歌可泣的爱情。”   绿衣仙女嘻嘻地笑,语气俏皮,“那遥祝天下男子、男的山精野怪、异兽灵宠,都拥有一份这样可歌可泣的爱情吧!”   遂遂睁开眼,但见天穹彩霞漫天,祥光普照,有仙禽彩鸟自在盘桓。   坐起身,只见白玉铺地,一尘不染,躺着还是温热的,竟是暖玉。   再往上看……   怎么全是奇奇怪怪的脚?   脖子再扬高一点,怎么全是鸟头、虎头、豹头、蛇头、狮子头……就没个人吗?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   人生三大难题一一浮现在脑海里,睡断片的记忆逐渐回笼。包围圈也逐渐缩小,最后停在离遂遂十几步远的地方。   奇奇怪怪的脑袋低下来,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眼睛都充满期待地望着她,眼里的光把遂遂的眼睛都晃花了。   遂遂晃晃脑袋,歇歇自己仰酸了的脖子。低头慢慢考虑。   遂遂喜欢毛茸茸,不喜欢扁毛的,所以长得像鸟的就集体排除了。   那种一个身子上长了很多个头的也不要,遂遂有点害怕这样子的。   长了人类零件的也不要,遂遂也害怕。   剩下的,是选狗狗还是猫猫呢?   她已经有了一只小猫了,就选狗狗吧!可是朏朏送去北境给太子姐姐了,也不知道多久能回来……   还是选猫猫吧,她喜欢猫猫……   可是猫猫不亲人,朏朏在的时候就不让撸,估计回来的时候都不认识她了,更不让撸了,还是选狗狗吧,像之前的狐狐一样,随便摸随便骑还漂亮的……   遂遂纠结的时间不算久,这么多念头闪过也不过过去了几息,但那些等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灵们却再受不了等待的煎熬。   能够肉身进来的人,才有足够的力量把牠们也带去人间,真身现世。   而这样的人,一百年里或许只有几个。   等着被挑选的雄灵却太多太多,灵界又是人间的数倍之大,进来的人,落地的地方是随机的。   比如这次遂遂就落在了青丘的地界上,如果不是先遇见了吃人的五尾狐,只怕现在已经骑着狐帝回去了。   牠们这些被人间叫做“瑞兽”、“祥瑞”的灵,修为其实已经非常高深,但牠们的道途是不完整的,越是强大,就会越深刻地感受到那种残缺的空虚。   没有女人要的男人是不完整的,这是一个两界皆通的道理。   就算是青丘之主的狐帝,也会为了那片刻的圆满,不惜违背界律也要挽留。   他那样渴望她,见到她后,空茫虚度的狐生才有了意义和光亮,却在她说出拒绝之后不再勉强。   他怎么舍得勉强她,怎么舍得她小小一个,到处奔波,于是他为自己偷来了三天。   牠们因规则限制,轻易去不得人间,一个能来到此界,于万重山水间和牠们相遇的人,一辈子或许只有这一个。   不知是谁,抓起遂遂甩上后背,就带着逛起昆仑来。   界律规定结契之前不能有眼神之外的交流,只能凭借彼此的默契与缘分,但界律没说不能努力表现自己啊!   遂遂坐在了一只三头豹子的背上,或许是因她心有抗拒,豹子才跑了十几步,遂遂就被天上盘旋的凤鸟叼住,飞到空中。   没一会儿,又被一只巨大的仙鹤接住,盘桓于玉树琼枝之间。   枝头有凰鸟悠哉啄食琅玕,雌性生来道统圆满,只需自己努力修行便好,无需他人填补,亦无需依赖谁,自然不必求着与人族灵契。   等实力到了,见到顺眼的小姑娘,倒是可以送点小礼物,遇上事儿了护一护,也享受享受人间的香火。   若是挑了个争气的,就如西王母一般,于道途也是大有裨益的。   白鹤于琼枝玉树间穿行,遂遂伸手把如珠帘般坠满枝头的琅玕之玉拨弄得叮咚作响,玉磬之声空灵悠扬,十分悦耳。   枝头凰鸟引吭便和,乐声层层叠叠,更加浑厚,却无半分沉闷,而是愈发地欢快灵动起来。   遂遂嘻嘻哈哈笑着,在空中被各种灵兽接来传去的也丝毫不怕,反而张大嘴,放开手脚,邀请风一起玩耍嘻嘻。   遂遂又从鸾鸟背上落下,白熊跃身接住,此时恰好一只凰鸟啄食不及,一颗琅玕落下,遂遂稳稳落在熊背上,琅玕也恰好落入遂遂衣襟之中。   仙鸟们生活的区域毗邻着矿区,瑾瑜、璆琳、琅玕等许多不同的美玉如沙堆般堆积,有身形数丈,体格健硕的青面三头人在此劳作。   遂遂从堆积如小山的瑾瑜之玉上像滑滑梯一样溜下去,又被一只大手像抓布娃娃一样,抓起来甩到另一堆上。   这一堆是珠状的琅玕,格外地滑溜,遂遂是打着旋儿从“小山”上一路滑下来的。   那个把遂遂扔过去的三头人看着遂遂一路旋转,挠了挠左边的头,似乎有点心虚和尴尬。   手刚要放下,中间和右边的脑袋齐齐转过来盯着左边脑袋。   手又赶紧把另外两个脑袋也挠了挠。   之后把遂遂拎起来甩出去的三头人力气就温柔多了,有时候甩到了“小山”半山腰的,还需要面前的三头人把她往上提提,才能从顶上往下滑。   三头人像是在举行什么奇怪的赐福仪式似的,把遂遂传来传去,让她在每一个玉堆成的小山上都滑一次,必须是从山顶一下子滑到最下面,要是从不到顶的地方就滑下来,还得被放回去重新滑一次。   有些三头人面前的“山”比较小的,还抓紧时间多挖了几铲子,把“山”弄像样了,等着遂遂来滑。 第36章 游昆仑2   有些才装车不久的,感觉自己短时间挖不出来一座山的,又把刚装上车的玉全倒出来,用大铲子团吧团吧,等遂遂滑过了再重新装车运走。   遂遂从一开始的兴奋大叫,到后面敷衍呵呵两声,再后面面无表情,最后甚至对此感到厌倦。   但这些三头人不知道是智商不够,感受不到她心里的抗拒,还是就是想玩她,矿场一眼看不到头,打眼看去,有成百上千个玉堆成的小山,遂遂愣是每一座都去滑了一下,留下一道光溜溜的屁股印儿。   果然有编制的就是有底气。   到后来,遂遂甚至能在飞和滑行的过程中,观察玉质的不同。   昆仑不止有琅玕、璆琳、瑾瑜三种玉,几乎所有品种的玉都有产出,只是不如前三种有名,数量也少些。   而且同一种玉,也是有品质之分的,这点和人间一样,一样是瑾瑜之玉,玻璃种的瑾瑜之玉,就算是米粒大点,也比一大坨豆种、糯种的强大许多。   还好大姨给的是好玉,要是差点的,大概九尾狐来只能接碎骨残渣去昆仑了。   滑完最后一座山,遂遂感觉自己屁股都被磨平了。   灵界的玉是没有石皮的,挖出来就是玉的模样,而且无论大小,边缘都平滑圆润像是已经打磨过一样。   但再怎么说,那也得石头啊!   遂遂甚至怀疑,有些圆润的边边就是她用屁股磨的。   从矿场出来,遂遂已经完全没力气了,趴在白老虎身上,让老虎带着逛药圃。   药圃里都是些珍贵的灵草仙葩,负责打理药草的蘑菇小人也只有三四寸长,没法把遂遂拎起来扔来扔去。   这里的项目就只是坐在老虎背上安静参观。   这白老虎和其他的白虎不同,非是白底黑纹,或黑底白纹,而是黑毛上又长了一层白毛,因此,乍看过去,斑纹才像是银色的。   因为有两层毛,而且毛发又密又长,老虎看上去圆滚滚的,有几分憨态可掬的萌感,倒是少了百兽之王的威风。   不过无论是摸起来,还是乘坐体验,这双层皮毛的手感和坐感都是前所未有的好。   药圃里闪着五色灵光的各色药草虽然不能伸手摸,但遂遂觉得,光是闻着那些仙草浓郁的药香,她就有种能多活好多年的感觉。   身下的白虎也很有灵性,行动速度不快,像是日常巡逻一样,把药圃的角角落落都走上一遍。   遂遂绷着小脸,气运丹田,张开鼻孔猛猛吸。   快要走出药圃的时候,遇上了一位身着罗裙,彩绦飘飞,身绕灵光的仙子。   仙子是人形,却有数丈之高,遂遂仰头,只能看见仙子层叠的裙裾一路往上,仿佛是腰的地方束着流光溢彩,星辰做饰的华丽腰带,再往上,面容被掩在灵光里,就看不清了。   不过从裙子和轮廓能看出是女仙。   “娘娘作宴,请了羲和神女与太阴君来小聚,这是宴上要用到的药材,小老虎,快去取来吧。”   仙子声音缥缈空灵,递出一块比遂遂人还大的玉简。   听仙子说话,遂遂忽然就明白了什么是仙音缈缈。   遂遂睁着亮亮的眼睛,有些呆萌,甜甜喊了声:“姐姐好~”   “哎呀呀,好胆大机灵的小娃,见了本尊竟不怕!”仙子虽然这样说,但语气更欢快了,一只纤纤玉手伸下来,像抓小仓鼠一样,把遂遂提溜起来,甚至还像撸仓鼠似的,用手指轻轻挼了几下遂遂肉乎乎的身子。   吃得多多,长得壮壮果然有大用吧!   比起矿场的三头人,仙子的动作简直温柔至极,遂遂本来就不怕,甚至觉得身体被挼得有点舒服。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传来,仙子更高兴了,顺手把遂遂放进了自己提着的篮子里,还用自己的手帕给遂遂当被子盖好,还给掖了掖,真像是在路边捡了个小奶猫似的。   “小老虎快去吧,娃娃我帮你看着。”   白老虎接了玉简,几个腾挪就消失在视线外。   “小娃娃,人间现在是何年月啊?”仙子用逗小孩儿的语气问道。   “现今是景平四十九年,合界后的1185年。”遂遂也奶声奶气地答。   “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啊。”仙子有些感慨,又兴致勃勃地问道:“那曲明空是你什么人?”   遂遂顿了一下,依旧坦荡又骄傲地答,“曌皇虽死,但人间百代行曌皇之法,尺土归公、民有其用;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厘定税等,按级征赋;士庶同役,官民均赋。昔年曌皇未酬之宏图大业,而今已一一实现。”   “黎虽亡,黎法却在,我辈皆是曌皇意志之继承者。”   仙子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一个奶娃娃口齿竟如此伶俐,所言之事,许多凡间成人也未必知道。后又大笑不止,“果真是个伶俐的娃娃!”   遂遂也悄悄松了口气,看来以后还是要多听大姨说话。   曌皇曲明空是这世间第一位女皇帝,大黎朝是第一个女子建立的王朝,做出了诸多开天辟地的壮举,如把收了两千年的人头税改为收田亩税,把大地主的土地一一收回再重新划分,把给士族免税改为给军户免税……   和所有伟大的王朝一样,缔造它的人领先了同时代的人太多,那个缔造者离开后,继承者无法维持局面,王朝二世而亡。   后来的陈朝倒是吸取了前朝步子迈太大的教训,手段温和不少,可就是太温和了,几乎被旧势力同化,陈朝除了极度打压男子地位,彻底奠定女尊男卑的社会格局,政治上几乎延续旧朝制度,导致没有逃过王朝三百年定律。   到了沈家的晟朝,站在两位巨人的肩膀上,总结经验,才磕磕绊绊打下了六百年基业。   为了能落实上面那些政策,大晟这六百年也不是好过的,光迁都就迁了六次,从古都长安,到中原腹地的汴京,甚至是水乡金陵,最艰难时,黄河甚至不在大晟的国境之内。 第37章 猜猜他是谁   到现在的“天子守国门”的晟京,也才不到一百年,是上一任皇帝刚迁都的。   只不过沈司寰能力过于逆天,推着国境线一路往前,比牛犁地还丝滑,才让晟京也成了腹地。   虽然遂遂还未正式启蒙,自己的名字都只会写沈大壮,但她可是在皇帝身边养着的,很多东西耳濡目染,见过听过了,自然而然就明白了。   负责照看她的爹爹和哥哥们,也不是什么不通文墨的粗鄙之人,不会讲些天上掉金子、富贵人家的公子日日找家徒四壁,下无立锥之地的农女私奔的荒唐事儿来哄她。   而是讲些野史轶闻,史书上的事儿顺口就讲了。   有时皇帝亲自带她,若是她闹着不睡,皇帝更是让人专门念那些又臭又长的奏折给她听,写了一千个字,就为了问皇帝吃不吃芒果。   这仿佛是每个世界自带的底层设计,但凡皇帝,总要给她配个问她吃不吃芒果的大臣。   白老虎去的时间不长,很快就含着玉牌回来了。   “小娃娃,姐姐带你吃桃子去~”仙女语气愉悦,兴致勃勃。   仙子接过玉牌确认无误,转身驾云而去。   白老虎伏下前肢,垂首以示恭敬,待送走仙子,老虎原地转了两圈,才意识到自己背上少了什么,又赶紧呜嗷着追了上去。   仙子姐姐的帕子也是香香的,遂遂努力嗅嗅,感觉天灵盖像是被顶飞到半空转了两圈再盖回来似的通透顺畅。   紫微仙子接着又去了果园,果园负责的神仙是何模样,遂遂没有见到,只听声音尖中带亮,脆生生的,少年气十足,带着一些灵动与野性。   “紫微仙子,找俺老孙何事?”   遂遂明明没有听过这个声音,却又觉得无比熟悉。   遂遂实在好奇,扒在篮子边缘看,只见得一片亮堂堂铠甲,和一身炽烈如火的披风。   再往上看不见了,但这位猴里猴气的新神脚上的鞋子她认识,藕丝步云履,皇室贡品,大姨经常赏有功之臣,去年的状元娘子就得了一双。   据说是用藕杆里的藕丝织布,做一双鞋要抽三万根藕杆里的丝,且必趁着藕杆新鲜抽出的丝才能用,光是抽丝、捻线这两步就要花费工匠数月的时间。   藕丝布轻薄如烟,得好几层布叠在一起才能做里子,针法也得讲究,做一双鞋,得要一年半载。   大姨说小孩儿长得快,做了也赶不上脚的生长,穿一两回就浪费了也可惜,都不给她做这样的鞋,要长大了才能做。   不过她身上的寝衣就是藕丝布做的,大姨说长高了可以把布拆了重做,不会浪费,所以做衣服是可以的。   藕丝布穿着轻薄透气,又软和贴身,虽然没有丝绸的光泽感,但不起皱,又吸湿吸汗,她就爱穿这样的,穿起来舒服。   取了宴会要用的果子后,紫微仙子果然为遂遂讨要了果子。   “大圣,你给瞧瞧,园子里可有这小家伙能吃的?”   大圣往篮子里看了一眼,遂遂只觉得是两道耀日从天上一闪而过。   遂遂躲回篮子里,用仙女姐姐的帕子盖住身体,幽香环绕,却又听不见外面的交谈声了。   “不行,不行!”大圣连连摇头,好声劝道:“此间若想天地人三道并立,人族就该全靠自己,不能求老天奶赏饭吃。”   “她自个儿来到此处,无论带了谁回去辅佐,那都是她自己的机缘造化,就算是契了烛龙、帝江那般存在,只要她能,那就是属于她的,属于人道的。”   “可若你给了她果子吃,无论机缘大小,这便都是昆仑昆仑赐予的,不再是两界平等的交换。”   “好姐姐,你给她果子不是疼她,而是害了她,若因此损了人族气运,坏了娲母大计,你我二人只怕脱不了关系,老祖也未必保我。”   大圣语气诚恳。   紫微仙子也是一阵后怕,“难得见到能来此界,还上得昆仑的小娃,一时欢喜竟差点办错事!”   紫微仙子懊恼不已,“可我话都说出去了,总不好诓小娃娃啊!”   大圣晶亮的眼眸狡黠地转了转,教她道:“诶,谁说这娃娃少了造化,昆仑多少年没办过宴了?偏她来就赶上了,这还不是天大的造化?”   紫微仙子也转过弯来,笑着同大圣作别,挎着篮子去了办宴的瑶池。   且说另一边,白老虎追不上驾云的紫微仙子,不一会儿就跟丢了,急得满地乱爬,嗷嗷直哭,刚好遇上去看了狐帝受刑,心情大好,有说有笑往瑶池去的织女和七仙子。   “小老虎,怎得如此伤心?药圃丢药材了?”织女把老虎抱在怀里揉了几下,替牠擦了擦脸上哭湿的毛毛。   白老虎是昆仑年纪最小的灵兽,换做人类,不过两三岁,话都说不明白的年纪,昆仑上不管是仙子们,还是那些盼着跟着人走的雄修,对牠都多有照拂。   让牠看药圃,也存了让牠吃点好的,长好些的意思。   就像菩提老祖送了猴儿小弟子来给西王母看果园。   猴子看见水灵灵的果子能不知道吃?西王母能不知道猴子吃果子吗?   如今又没有那些没脸没皮的仙家道友缠着要开蟠桃会,给猴子吃点怎么了?   都是爱孩子的家长心照不宣罢了。   白老虎嗷嗷嗷地讲清楚了事情经过。   织女忍不住笑,“真是有缘,我也正找呢,如此缘分,必要织了情丝送她!”   织女接了橙衣仙子的传信,赶过来时,遂遂已经被那群雄修带着疯玩去了。   几位仙子又去看了狐帝受刑,瞧见狐帝连半丝抵抗都无,任由雷霆之力摧毁自己的经脉肺腑,那神思不属,忧郁悲戚的模样,真真是了无生趣,抱了死志了。   织女看的抚掌大笑,直笑得直不起腰来。   笑过之后便想着要见见遂遂,可是总是错过,织女等不及,便求七仙子给讲讲遂遂何许人也。   听后直呼好归宿,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良人,只有这般十全十美的人物才配让上仙堕凡尘,才应该是见过的都爱她。   而不是随便一个猥琐罪犯都要配个仙女儿。 第38章 瑶池   织女打心眼儿里觉得,这样的人该多一根情丝,让满天下的人都爱她。   能爱上这样的人,是那些男人的福气。   织女打定主意要给遂遂织一根情丝,来求西王母想办法。   织女与遂遂之间并无联系,她也不曾在人间显圣,这情丝织出来还不算,要送出去还要费一番功夫。   如今祈求心灵手巧的多是男子,女子有更多事情可以做,倒不再只在织技绣艺上精进,对于乞巧节便没有那么重视了。   反而是男子开始在乞巧节上祈求自己心灵手巧,觅得良人。年年都会产生海量的愿力。   然而织女根本不想和一群男人产生什么联系,一想到那么多精纯的愿力、那么多的香火竟然都是男人提供的,织女就觉得还是浪费了好。   所以她一直只是个小仙,也不在人间显圣,不吃人间香火。   除了负责织云,就是靠给众仙子制衣为生。   众姊妹也不会见她修为低就欺负她,嫘祖怕她养不活自己,还教了她不少制衣刺绣的技法。   “我们也正要去娘娘处,寻了衍天镜看看呢。”织女抱起白虎往瑶池去。   织女一行是与紫微仙子前后脚到的瑶池,紫微仙子放下篮子,拿着玉简交差去了。   交完差事,便入座参宴了。全然忘了自己的篮子还忘了拿。   遂遂等了一等,见篮子一直没有动,外面也没有说话声音,便想把仙子姐姐的手帕叠好放在一边,再自己想办法爬出篮子。   遂遂没有做过铺床叠被的活儿,仙子姐姐的帕子又比寻常铺盖还要巨大,她人小小一个,吭哧吭哧的,抓着四边跑了几个来回,才叠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块来。   篮子是有弧度的,加上有藤编的纹路,倒是不难爬上去,对于遂遂来讲,就是个七八丈的高度,爬青丘山的时候,不知道摔了多少次,攀爬技能早就从生疏点到精通了。   只是,爬上去不难,翻过去的时候脚下没有借力点,还有点难度,遂遂摔下去两次。   不过遂遂事先把叠好的小方块放在下面,有了帕子缓冲,倒不怎么疼。   遂遂早发现了,她在灵界好像是摔不坏的,虽然从山上摔下来疼还是一样疼,但是没有受伤,自己躺在地上哭一会儿,等痛痛飞走了,又能起来接着爬。   所以被昆仑的各类生灵抛来抛去,遂遂是真的不怕,而且觉得很好玩儿,在人界可没有这种游戏体验。   就是力能扛鼎的大力士,也不敢把澄亲王世子抛来抛去的,一个不好,就得上演九族消消乐。   第三次爬的时候,遂遂在篮子外面看到了熟悉的老虎头,一脸白毛,脸上的王字很不明显。   白老虎见到她也十分激动,嗷嗷着把她叼出来。   叼出来后老虎傻眼了,织女还有那么多仙子去哪里了?这里牠没来过,不认识路啊!   虽然听仙子们说这里是瑶池,可牠也是第一次来,压根儿不知道往哪儿走是回药圃的路啊。   两个幼崽面面相觑,都是一脸期待看着彼此。   遂遂还指望着白老虎像之前一样,带着她到处玩耍呢。   这里的东西对遂遂而言都是普遍巨大化的,就老虎正常一点,和人间的老虎差不多,就是胖了一点。   她觉得最亲切的也是老虎,其他的也不是不好看,一个是太大了,虽然遂遂也谈不上害怕,但总会有点压力。   而且其他动物都是拼起来的,什么鹿角蛇身、鹰爪,牛头马面蝎尾……   虽然拼着长得更威风,但就是不如从头到脚风格一致的看着顺眼。   白老虎从头到脚就是老虎身子老虎头,老虎爪子老虎尾,看着就莫名舒服。   其实遂遂看得最顺眼,最满意的其实是那只九尾狐,集齐了顺眼、威风、好看、毛毛好摸的所有优点。   可是一看到九尾狐,遂遂脑海中就会想起:能食人,食者不蛊。   第一次契灵的伙伴是很重要的,是不能当小饼干吃掉的。   如果九尾狐能在她爬山的时候过来,说不定她就骑着牠回去了。   这样也好,要是那时候就回去了,她就看不到那么多有趣的东西了。   遂遂期待着老虎接下来的活动安排。   没想到老虎反倒眼巴巴看着她,一副她去哪儿牠跟着的样子。   遂遂想了想道:“我虽然也不认识路,但我知道怎么回去,你跟我回去吧。”说着就手脚并用爬上老虎背。   白老虎想了想,并没有立刻缔结契约,而是鼻子嗅嗅,带着遂遂往香味浓郁的方向去。   契约之后,就要立刻踏上回去的路,不能再随意逗留。   虽然瑶池的东西不能随便拿走,但对于遂遂而言,多闻闻天材地宝的气味,也是很有好处的。   其实也是可以拿的,只要是遂遂凭自己拿到的,就算是她的。   但不问自取是为偷,遂遂做不来那样下作的事儿。   白老虎像是大黄上身,边走边闻,一路到了一个像是宴会厅的地方。   地上云山雾罩,整座宫殿都立在云上,四周玉柱撑天,穹顶高邈,似是金堆玉砌的雕梁画栋,又像是有仙子飞在天上,横抱琵琶,衣袂翩跹,且舞且歌……   或许是距离太远了,遂遂听不见宾客的交谈内容,也可能是那些厉害的灵不让她听。只隐约听得仙音阵阵。   遂遂的视线被云雾遮挡,只见得若隐若现的衣袂,玉阶、巨大的案几四足。   有些案几是巨兽驮着的,最多的是巨龟和饕餮,也有貔貅或一些遂遂不认识的巨兽。   一只饕餮案几原本是闭上眼的,却在遂遂一人一虎路过时突然睁开眼睛,张开口欲吞。   一人一虎吓了一跳,炸着毛,一下子钻到案几底下躲起来。   没有注意到,一只靴子轻轻踹了案几一下,饕餮的嘴刚张开又闭上了。   羲和神女有些过意不去,来赴宴怎么还吓着主人家的孩子了?   手不经意地一松,手里的仙杏滚落,咕噜噜,刚好停在老虎面前。   老虎眼前一亮,就要扑上去啃。   遂遂下意识想阻止,又停下了,不能用人类的道德和羞耻去要求小动物。 第39章 织女赠情丝1   他们在案几下穿行,遇到刚刚那种特别热的就跑快点,遇到不会有什么不适的地方就慢慢走。   桌上时不时就会落下些果子、干果来,从数量上来说,宴会上的宾客用餐礼仪实在不怎么样。   遂遂其实隐约能感觉到,这些就是漏下来给她的。   但人怎可与狗一般,在主人桌下乞食?就算是乞丐,也不会做出这样的行径。   如果不够资格上桌去,遂遂可以不去吃,却断不会要桌上人刻意丢下来的。   白老虎却没有遂遂那么重的心理包袱,吃得开心,还热情邀请自己的小伙伴。   牠在昆仑本来就常常被投喂,除了明确告诉牠不能吃的,剩下的就都是可以进口的。管他是别人给的还是路上捡的,只要没说不能吃就是能吃。   遂遂也知道上面赴宴的大能或许是好意,但她却因此有些生气,气自己上不得桌去,气自己还不够厉害,需要别人施舍怜悯。   遂遂干脆在老虎背上躺下,双手在脑后枕着,闭目养神,眼不见为净。   “人不大点儿,骨头还挺傲。”   宴上,宾客小声调侃。   “有傲骨好啊,有傲骨才能立得起来,这样的人多了,人道才有希望。”   最先投喂的羲和神女一手执着玉杯,一手支着头,已有些微醺了,心情却是不错。   “织女,常人都只有一根情丝,你偏要多给她一根,只怕会给她造些磨难,你也要背因果。”大司命劝道。   织女精心织就的情丝此刻就在大司命手里,织女求祂给编进沈望舒的命格之中。   “姐姐你放心,常人命格不全,祸福相依,桃花多了便是劫,如她这般十全十美的人却不同。她的妻夫宫本就旺,又四柱纯全,五行融通,就算是遇到什么,也是逢凶化吉,有贵人相助。”   “多根情丝也不打紧,不过家里多添几口人罢了,她生在皇家,本就是要三夫四侍过一生的,就算有磨难,也落不到她身上。”   “大不了我平时多保一保她,小时候长好了,长大了遇到事儿也不怕。”少司命道。   “是呀,若是真有碍于她,我怎敢做,这可占着一角人族气运呢!若我真害了她,便叫我生生世世做那男人家里的老黄牛,受尽磋磨,操劳而死,永世不得超生!”   织女原本只是陈情,后来却开始立誓,对于织女而言,这样的誓言比身死道消还要严厉激烈。   织女本是星宿之神,虽不似太阳羲和、太阴恒我那般司掌日月,权柄巨大,却也并非寻常端茶倒水,栽花养草的仙娥。   然而织女心结难解,道途无济,数千年过去,修为依旧只是散仙,无法与织女星呼应,回归本位,只能做些制衣纺线的活儿。   如此,心中的束缚就越深,越无法回到织女星上去,回不到织女星,她就只能做那心灵手巧,善织贤惠的织女。   随时可能因为一个凡夫俗子修为尽失,日日制衣劳作。   西王母让她负责织云,算是用一份差事拴住了她,让她不再一次又一次地轮回。   众宾客听见誓言想要阻止,可已经来不及,织女道誓已成,今后但凡沈望舒因情爱之事受了伤损,织女也要背上一份因果。   “织女姐姐,你这是何苦……”紫衣仙子最是能感同身受,心疼得落了泪。   织女却毫不在意,“我就要所有男人都爱她护她,为她发疯为她去死,就算因果报应全落我身上,只要见到那般场景,我心里便畅快。”   织女语气铿锵。   “织女,你着相了。”大司命叹了一句。   织女毫不在乎,“着相就着相,老娘心里舒坦就行!”   上首巨大的豹子化为豹尾虎齿的人身,伸手一招,情丝便到祂手中,又一挥,情丝消失不见。   王母开口道:“情丝就放在这殿中,若是沈望舒自己拿了,便是她命里该有,若是没拿到,织女便不可再强求,可行?”   织女躬身下拜,“谨遵娘娘神谕。”   落下的果子更多了,老虎吃得发了狠,忘了情,遂遂无聊地仰面躺在老虎背上,打算等老虎吃好了就回去。   视线里突然看到一根红线,从案几上垂下来。   那根线很细,就和平时缝衣服的线差不多,在这样一切巨大化的场景里,本来是很不起眼的,但遂遂一眼就注意到了。   老虎一开始发现她不太高兴,也是想跳上案几,走上面的。   但不知道那案几是不是有什么禁制或者规则约束,老虎跳了几次都没跳上去,所以才一直在案几下面打转。   遂遂下意识伸出手去拽那根红线,没想到十分结实,她没有拽动。   遂遂思考着自己能否靠着一根缝衣服的线爬上去。   想到就试,反正她现在摔不死。   “如果掉下来了,你就在下面接着我。”遂遂对老虎道。   遂遂又用力拽了拽,确定红线不会突然滑下来之后,真的开始攀爬起来。   红线很细,握紧之后遂遂完全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但神奇的是,这样一根细线,竟然真的支撑住了遂遂的体重。   可惜的是,线真的太细了,双腿完全没办法借力,只能靠着手臂力量一点点往上挪。   遂遂像是挂在蜘蛛网上的蜘蛛,被风吹得晃晃荡荡。   只能说还好她是皇帝养大的,吃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里,有一样或者几样可能也有增长力气的效果,再加上她年纪不大,体重较轻,竟然真的晃晃荡荡靠着一双麒麟臂把自己的头探出了案几桌面,看到了案上摆着的,差不多有一个人那么高的盘子,还有里面放的,一间屋子那么大的果子。   因为距离太近,遂遂甚至分辨不出来盘子里装的是苹果还是桃子,或者别的什么水果。   反正颜色红中带黄,一看就是很甜很熟的一类果子。   感觉手心有点痒,遂遂从大果子的震撼里回神,低头挠挠手心,随意一眼,却是眼睛都快要瞪出来了。 第40章 织女赠情丝2   原本捏着的红线,好像是被汗水粘在了手心,遂遂去挠,却发现那红线竟然如掌纹般融入了自己的掌心里,超出手掌的部分,也在快速地收回她的掌心。   遂遂有点惊恐,想抓住还没完全收回掌心的红线想往外拉,这也没说灵界还有会自己往人手里钻的红线啊。   然而那红线看似有实体,遂遂抓过去却完全抓不住,如梦幻泡影一般。   一晃神的功夫,红线已经完全进入身体,成为了遂遂的掌纹。   遂遂反反复复盯着自己的手看,感觉自己的掌纹似乎是有所改变,又好像没有,她也不会看手相。   而且除了无聊的时候,谁会一直盯着自己的手研究?   遂遂还真没仔细注意过自己的手心的细节。   现在盯着看,一会儿觉得和原来是一样的,一会儿又觉得掌纹变了,但具体哪里变了,遂遂也说不出来。   遂遂在原地茫然无措了一会儿,也害怕了一会儿,但是身体什么感觉都没有,遂遂感觉也没那么怕了。   现在大人也不在身边,她哭也没人会抱她哄她。   遂遂决定回宫了再哭,大姨那儿哭一次,爹爹哭一次,哥哥那儿哭一次,娘亲和姐姐那儿在信里各哭一次。   太子姐姐依然是遂遂认识的人里最有钱的,给她的礼物都是一船一船送回来的。   哭了这么多次,心里的慌慌应该就都哭出来了吧。   遂遂现在没哭,也不完全是心理素质好,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大人不在身边,找不到依赖和倾诉的对象。   就像遂遂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回去,来了灵界也大概知道该往哪儿去找自己想要的,这些其实并没有人教过她,而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就像第六感,她知道该怎么做。   见到了那么多异于常人的存在,遂遂一点不害怕,固然有她胆大心态好的原因,也有她隐约能感觉到这些都是安全的。   刚来遇见的狐狸,她其实是怕的,毕竟是要吃她的怪物,但制服之后遂遂就不怕了,因为那种玄之又玄的感觉更强烈了。   就像是给线稿上色,她脑子里有个隐约的轮廓,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然而对于红线这件事,遂遂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脑子可能是为了保护她,让她的念头下意识地不去往坏的方向延展。慌乱了一会儿后,情绪就被压制住了。   可能这就是皇室中人的天赋吧。   遂遂上来之后,白老虎也顺着一个浑身冒金光的佛像宾客上了桌。   遂遂怀疑的目光审视地看着牠。考虑是不是再换个毛茸茸带出去。   白老虎能说什么,牠之前是真的上不去,不管是牠自己还是带上遂遂,是在那根红线消失之后,牠才能上来的。   白老虎也不怕犯界律,因为牠根本就不会说人话,只会嗷嗷,遂遂压根儿听不懂。   老虎哼哼唧唧蹭了蹭遂遂,遂遂又原谅牠了。   她还得靠老虎带她出去呢,这里的一切都如此巨大靠她自己的双腿,不知道要走到猴年马月去。   “走吧,我们回去。”遂遂爬上了老虎背,因为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遂遂也不想玩儿了,想快点回去找大人。   回家哭哭了,心里就不会怕怕了。   “走这边。”遂遂指了一个方向。   老虎自己也不认识路,知道这是要往人间去了,当然是遂遂怎么说,牠就怎么走。   两个幼崽先是沿着宴会的桌案跑动,到了距离玉柱近的案几,又在玉柱上借力,径直往昆仑后山法场去了。   西王母微微瞥过来一眼,却没有任何表示,继续与好友宴饮。   老虎速度很快,很多东西在遂遂眼前都是一晃而过,来不及细看就略过了。   老虎跑了好一会儿,地面铺的白玉突然消失,变成了普通的泥土和沙石。   眼前是大片大片的土黄色,怪石嶙峋,没有植被,一根草都没有,只有各种各样的石堆,像是什么东西的残骸,又像是或大或小的坟包。   天空也是一种了无生机的黄色,明明没有太阳挂在天上,遂遂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却觉得眼睛刺痛。   一种难言的压抑与死寂扑面而来,遂遂觉得心口发闷,呼吸困难。   身下的老虎在瑟瑟发抖。   遂遂一下下摸着老虎毛,既是安抚老虎,也是安慰自己。   或许是感受到遂遂此刻也需要安慰,白老虎身上的祥文亮了起来,牠的祥文竟然就是身上一道一道不明显的横纹,发光的时候,总觉得马上就要超进化了一样。   这次遂遂没有拒绝灵契顺利缔结,遂遂一边想什么是超进化,一边想这个形容好贴切。   “虎虎,你跑快点,我们快点过去,走这里近。”遂遂鼓励老虎,还是打算从这个只有石头的地方穿过去。   回去的路确实不止一条,但遂遂感受了一下,其他的路要花很长时间,比她来昆仑用的时间还要久。   “嗷嗷嗷~”   灵契之后,老虎依然不会说话,但遂遂能听懂牠的嗷嗷了。   [你已经来灵界第九天了,在回去前我们要先找能吃的东西,不然你回到人间会饿死。]   “可是我找不到药圃啊。我只知道怎么回去。”   [药圃是娘娘的,没有谕令,我们不能拿,但是其他地方的药草是可以摘的,让人吃饱的灵草不算珍贵,很好找的。]   老虎一边飞奔一边嗷嗷。   遂遂大方夸夸,“哇,虎虎你好厉害啊~”   受完雷刑的狐帝就像是一块血淋淋的狐狸皮,身体扁塌塌的,血肉都好像被雷霆蒸发了一样。已经维持不住人形,被两名执法队员拖着送去冰寒狱。   他是真的想要死在刑罚里,可惜,天道不偏爱他,她也不要他。   “狐狐……”   绯玦猛然睁开眼睛,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果然是她,他只听她叫过自己一次,那么好听。   她身边又有了一只白色的毛茸茸生物。   很少见的异种白虎,放眼整个灵界都难寻。   连叫法都如此相似……   原来她并不是不喜欢自己,只是,只是…… 第41章 回程   绯玦突然好恨,好不甘心。   明明是他先来的……   九尾狐不是瑞兽吗?为什么要吃人,为什么自己去得那么晚,为什么要闭关,如果不是闭关,他就会在第一时间去见她。   绯玦心中怨恨滔天,虚弱的身体不停颤抖,像是要散架,爆发出的威压却如渊似海,一排执法队成员被压制得五体投地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狐帝在道途有缺、天道针对的情况下,依旧力压姊妹,坐稳狐帝的位置,可见修为之高,一旦道途完整,掌握法则,只怕会是不输西王母的一方大神。   还站着的只有两位执法队长,因为有西王母赋予的刑罚规则保护,勉强稳住身体,颤颤巍巍继续走。   执法队长怕自己死在狐帝手上,也怕狐帝死在自己手上,赶紧加快了去冰寒狱的脚步。   绯玦的威压只爆发了一瞬,她还在那里,不想让她受伤。   要是她能看过来一眼就好了。   罢了,如此形貌,实在丑陋,不能污她的眼。   绯玦被带着往离她越来越远的方向去了,纠结了这么一会儿,就已经看不见她了。   一阵铺天盖地的失落与悲伤袭来,绯玦甚至想不顾形象地放声大哭。   死志又悄悄冒头。   他要在冰寒狱关十年,这十年里他不能用法术,甚至不能再悄悄看她一眼。   十年,十年而已,瑞兽不行,总有别的方法去她身边。   老虎驮着遂遂,一路出了昆仑,顺着遂遂指引的方向一路行去。   刚从昆仑下来,一人一虎就寻见一片丹木,茎秆和果实都是红色,果子的模样像是柿子,有鸡蛋大小,红彤彤的。   老虎爬上树去抱着树枝摇晃,果子下雨一般往下掉。   “够了!够了!”遂遂喊着,捡起来用袖子擦擦,咬一口,果肉像是柿子舌头,滑滑脆脆的,滋味甜蜜非常。   遂遂原本是没有饿的感觉的,她也大概算着时间,知道自己已经多日未用食水,但肚子确实没有饿的感觉。   但吃到果子后,虽然依旧感觉不到饿,但还是本能地吃了十几个才停下。   老虎在仙宴上已经吃够了本儿,对山下普通的果子并不感兴趣,就在一旁看着遂遂吃,顺便把散落一地的果子收捡到一堆,遂遂吃饱之后,还剩下二三十个。   遂遂看看地上的一堆果子,再看看成片枝头缀满果实的丹木,不解道:“丹木不是黄帝吃的东西吗?按理说应该很贵啊,怎么到处都是的样子。”   老虎嗷嗷道:[你说的是用玉膏浇灌的丹木,得连续浇灌五年,果子才会成熟,成熟的果子五色五味俱全,是仙宴上难得的佳品,吃了长修为,清灵台的。我在宴上就吃了一个。]   [这个就是普通的丹木,果子吃了能不饿,但没有别的益处,在我们这儿都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吃的。]   遂遂不理会小伙伴暗搓搓地炫耀,而是抓住了重点,“你说这个吃了饱肚子,还没有其他附带的效果?”   老虎点点头。   遂遂听得两眼冒光,急道:“快快,给我掰根好枝子,我要带回去种!”   丹木对于灵界的山精野怪而言是没什么营养的垃圾食品,但对需要五谷轮回的人而言,吃了能饱肚子,这就是最大的用处。   而且它没有别的附带的效果,就说明它在人界也能大概率种活,一些太过神异的东西,到了人界反而是活不了的。   老虎是看药园子出身的,不仅懂药理,对种植也很有研究,很快选了一株粗壮的丹木,折了一根连叶带果的粗壮枝条给遂遂。   [这个如果能扦插,应该可以活,就是人间的丹木可能长不了那么甜的果子。]   “你有什么装果子的东西没有?”遂遂把剩下的丹木果用衣摆兜着,想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老虎骄傲地指指自己的脖子:   [你可以把东西放在我的铃铛里。]   遂遂伸头过去仔细看见,才在厚实毛毛层层遮盖下,看见一个核桃大小的银色铃铛,刻着复杂精美的花纹。   遂遂若有所感地用手抚摸铃铛,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长宽高都是三尺三的空间,里面还有些藤球小被子之类的物品,像是小伙伴的爱物。   “这太好了!”遂遂把树枝和果子都放到里面,既然有了携带的器物,遂遂心思也就活络起来。   “我们走的时候,沿路注意一下,如果有用的上的,就带一点回去。”   白老虎点头同意,这是牠第一次下昆仑,除了昆仑附近的一些地方,和在长辈那里听到的一些教导,牠对灵界的了解或许还没遂遂多。   一些天赋好的人族,对于灵界的事情是生而知之的,或许比很多灵界原住民知道的还多。   就像灵界的大能对人间很多事情也是了如指掌,比人间百姓知道得多多了。   在两界大多数生灵看来,他们和对方的关系还是相互吃与被吃的关系,谈不上和睦,只是不像千年前那样成规模地入侵彼此。   灵界的精怪可能跑到人间去吃人,人间的人也可能为了得到某种材料,来灵界狩猎。   遂遂冬天的裘衣就没一件是本地产的。   但这改变不了两界休戚与共的事实,两边掌权者都对彼此抱有极大的友善,都希望对方能发展好了带带自己。   遂遂一路顺着隐约的第六感行去,老虎的速度很快,没一会儿,遂遂就发现天象变了。   这说明已经离开了昆仑地界,到了另外的山系水系了。   灵界与人间不同,是没有统一的白天黑夜之分的,不同的地方,白天和白天也有所不同。   有些地方的天是蓝的,有些地方的天也可能是紫的黄的,甚至可能是五彩斑斓的。   有些地方的星星和人间看到的差不多,有些地方看到星星就可能是一团团一簇簇,明亮耀眼,甚至在自己移动的。   遂遂还没看够宇宙的瑰丽与浩瀚,哪怕星云就要飘走了,幸好是顺路的,老虎带着她一路去追。 第42章 负雪   路被一座陡峭的山挡住,山像是一半冰一半玉,看着十分好看,而且不生草木,山体与地面几乎垂直,山壁也没有多少凸起的山石可以攀爬,都是一些一楞一楞的光滑多面体。   一人一虎在山面前刹住了脚,遂遂努力仰起头,也没看到山顶,倒是看到山上有不少长相怪异的生物在啃山上的石头。   这也不奇怪,灵界许多以金玉为食的异兽。   遂遂刚想问老虎能不能上,不行她就换一条路。   有很多方向都是可以回去的,遂遂只是选了一条最短的。   老虎带着她直接就上了岩壁,而且速度不减,如履平地一般。   倒是遂遂还没习惯这种垂直于地面的移动方式,紧紧抓住老虎毛,身体紧贴虎背,才没有惊慌之下掉下去。   之前在昆仑,老虎连张桌子都跳不上去,遂遂还以为牠只能在平地跑跑呢。   毕竟老虎的身体是如此的圆润,遂遂跨坐在背上,腿长都有点不够了。   灵界的风也是在特定的地方才有的,没有气流干扰,当然速度快,遂遂倒是能大致看眼前清景象。   净度好高的水晶,好想挖回去打珠子。   老虎好像是和她心意相通的,锋利的爪子从肉垫里探出来,一路火花带闪电地开始切石头,切了就收进铃铛里,半点没耽误赶路。   遂遂乐了,顺了顺毛夸道:“好虎。”   老虎得了夸,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开始蛇形走位,挖不同颜色的水晶。   留下的切面光滑平整,楞都是直直的一条。   遂遂好像知道这山为什么是这种造型了。   爬到山顶,遂遂回头一看,果然,山壁更加垂直陡峭了。   一片金光忽然从天边跃出,遂遂用手挡了挡,亲眼看到一轮金灿灿的大日跃上天空,灿灿金光铺满天际,镀上一层薄金,晴空万里无云。   脚下原本透明如水晶的山体此刻已经沐浴着阳光,成为一座金灿灿的金山。   老虎身体压低,往前伸着爪子,打着哈欠伸了个大懒腰。   老虎的白毛在阳光下有些许透明,也被镀上了一层金光。   遂遂脑中突然冒出一句话来——   苍山负雪,明烛天南。   老虎身上毛长的腹部下方和身体侧面,是能看见下面的一层黑毛的,看上去,就像是黑色岩石上覆盖的一层厚厚的雪。   “我叫你负雪怎么样?”遂遂兴致勃勃提议道,“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没有人称呼别人是‘人’、‘人’的叫的,这样很奇怪不是吗?”   “我大名叫沈望舒,望舒就是月亮,因为我是八月十五生的,那天月亮最亮最圆,小名叫遂遂,是长辈希望我顺遂无忧的意思,你的毛就像是苍山负雪,你就叫负雪怎么样?”   负雪高兴地嗷嗷,显然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在灵界,有名有姓的都是一方大能,有了名字,就像是在天地间有了声响,在大道上留痕,再也不算是沧海一粟,蜉蝣虫豸一样的存在。   不说其他的,有了姓名,人间来的猎灵小队就不敢将牠随意打杀,哪怕牠是未完全开智的野物,打杀了就要背因果业障。   这也是为什么,灵界的精怪可以互相吞噬,去人间吃人,哪怕吃了只吃了一个路边没人管的乞丐,也会遭天谴,正道无望。   因为人生来便开智,有自己的姓名,是万物之灵长,在天地间有声响,并非麻木不仁的刍狗。   对于一般的山林野物而言,有自己的名姓,往往就是开智的契机。   很多天赋不够,却机缘巧合来到灵界的人,带回去的往往也并非本身就多厉害的灵,是契牠的人给了牠名字,又朝夕相处沾了慧根,才能慢慢成长起来。   所以一般自己从灵界契回来的灵都是极其忠心的,就算原来的契者死了,也能照拂后代,不离不弃。   因为对于大部分灵界生灵而言,能被人选中契约,就是一生最重大的机缘。   一般精怪修者可没有资格有名字的,就是牠老爹,昆仑的守山大神,光论打架,实力比一般有名有姓的金仙还强几分,但牠也是没有名字的,只有一个吊睛白虎的名号叫着。   父亲说牠有名姓的时候,大约就是牠正道的时候,但牠天赋有限,化不了人,证道遥遥无期,修为也差不多到了头。   然而,负雪,一个不到百岁,不会化形,甚至不会说话的小崽,却有了自己的名字。   这一刻,负雪才真正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强大的存在也争着抢着讨好遂遂,想要跟着她走。   负雪其实没有太功利的想法,牠见到遂遂也是见到其他幼崽的欢喜,带着遂遂一起玩儿,牠自己也很快乐,并没有特别讨好她,对于被遂遂契灵这件事,也更多是能去朋友家玩儿的新鲜感,并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现在牠才明白,才知道自己差点把到手的机缘给弄丢了。   负雪当即决定,以后遂遂当老大,让牠往东牠绝不往西。   遂遂不理解负雪突然的兴奋,跟发羊癫疯一样。   “走吧,我们回去。”遂遂崔牠。   两界通行的旋涡就在面前,跨过去就行了。   负雪试了试,步子却怎么也迈不开,像是陷入到了沼泽里。   “怎么回事?”遂遂把手伸进旋涡,很轻易就穿过去了,没有任何阻力。   [可能是带的东西太多了,也可能是我修为不够。肉身穿越两界是很费力气的,你们很难过来,我们也同样难以过去。]   负雪亢奋的情绪终于平静了一些。   “那你要怎么过去?”   [你回去以后,可以用巫力把我召唤过去,我们的契约是你真身过来订的,我待在人间不会消耗你的巫力,也不会被人界排斥,待多久都可以,只是召唤我的时候,可能需要多多的巫力,最好在你家长辈在的时候再接我过去。]   遂遂点头表示了解,“那你等几天,我一回宫就接你过去。”   遂遂准备钻入漩涡回去。   负雪赶紧嗷嗷把人叫住。 第43章 才上山,又落河   [我爹跟我说了很多人界的事情,两界除非有锚点,否则来和去的位置都是随机的,而且你都从青丘跑到昆仑了,人间对应的位置早就不在原地了。]   [在人界要吃饭要花钱的,你回家也需要路费,这个给你。]   负雪把脖子上的铃铛摘下来给遂遂。   [我没有人间的钱,但是我有琅玕,这是我们灵界的钱,爹说好玉在人界也能换钱,昆仑产的琅玕是最好的,其他地方的10个琅玕才能换昆仑的一个。]   [如果落到没有人的地方,里面的丹木果也可以充饥,里面还有一些其他的草药,你需要可以吃吃看。]   负雪虎脸上满是严肃,仔仔细细叮嘱。   遂遂双手接过铃铛,“谢谢你,我回宫了就叫你过来,让御厨做大肉给你吃。”   [嗯嗯!]   负雪开心地追着尾巴转圈。   遂遂握着铃铛,脚步也迈不开了。   一人一虎两脸懵逼。   ……   多番尝试后,遂遂发现自己只能带得动两颗丹木果,或者一个琅玕玉珠。   想了想,遂遂又吃了一个丹木果,拿着一个琅玕钻进旋涡之中。   遂遂一步跨出,身体却直往下坠,不等她有所反应,浑身就被冰冷的河水包裹,身体的热量几乎是瞬间被带走,血液凝固,肢体僵硬。   遂遂没学过拂水,挣扎起来,反而把更多冰水呛咳进肺里,人很快没了意识。   苏州,吴江漕渡口。   这里只是运河的一处支流,河道窄,水流平缓,腊月里,河面上飘了些浮冰,行船就更不易了。   袁家二夫带着两个大些的小子,划着自家的小乌篷船,往河里捞鱼。   妻主爱吃鲜鱼,进了腊月,若是能给家里添些其他的河鲜,妻主想必也能多进些。   袁刘氏肤色略深,生得也不高大,样貌实在平平,当年还是凭着这手打鱼的好本事,才得妻主青眼。   如今小二十年过去,妻主一如当年那般风华正茂,他这腰上却有些卸了力,撒网时已不如从前得心应手了。   好在,他还有儿子,钓鱼的技艺也日益精进。   江上的寒风扑在脸上,露在外面的手很快发僵,寒气见缝插针往衣服里钻,但却扑不灭他一颗火热的心,一想到妻主欢喜的模样,他便不觉得冷了。   “老二、老三,咱再往河道中间去点儿,再把鱼竿架起来,河道上有冰,不好下网。”   袁刘氏哈着白气,一边准备打窝材料,一边指挥道。   “知道了,爹。”袁老二卖力摇着桨,声音中气十足。   袁老三却胡乱缠着鱼线,一言不发。   二爹说了把打鱼的本事交给二哥,又没说教给他,干什么要拉上他一起?   凭什么四弟能在家和娘一起烤火吃果子,他却要来河上吹冷风?   袁老三东张西望,心里愤愤不平。   这一看,他眼睛就不由地瞪大了。   只见远处的空气突然像被石子砸过的水面一样波动一下,一个人凭空从天上落了下来,砸出巨大的水花。   袁老三脑子转不过来,只觉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涌上心头,扒了夹袄就往河里跳。   那是个小女娃!   船上的父子俩被突然的落水声吓了一跳,刚看过去,自己这边也是一声噗通。   低头一看,自家船上也下去了一个。   袁老二急得跺脚,连忙申桨子要把他拉上来,老三你不要命了!“寒冬腊月往水里跳!”   水边人家再熟水性,寒冬腊月往河水里跳,也是会要命的。   “是个女娃落水!”袁老三只来得及说一句,就一门心思扎进水里去救人。   河水冰凉,袁老三心里却火热一片,他有种预感他一定要救下她!一定要是他来救她!   袁老二一听,桨子一丢,自己也脱衣服下了河。   若是男娃落河,救不救的全凭良心,可若是河里哪天真捞出来女童的尸体,沿河的人家有一个算一个,都要吃瓜落。   同样的罪,犯在女孩身上,就会比犯在男孩身上罚得更重几分。   袁刘氏脑子发蒙,看看周围,河面上干干净净,最近的船隔他们都有十来丈远,人是怎么落水的?   “袁家的,出啥事儿了?要帮忙不?”听见声响的乌篷船里探出个脑袋来。   袁刘氏心头一跳,朗声道:“没事儿!老三没踩稳,掉河里了,老二下去捞了。”   “哟,这年月落水,回去可得灌几碗姜汤啊!”   “是,这就赶紧回去了!”   人落水的地方离袁家的小船就一二十步的距离,老二老三已经一个拉一个地把人救上来,袁刘氏赶紧搭手把人救上船。   果真是个白嫩漂亮的女娃!   两个儿子还好,虽然打着哆嗦,但熟水性,瞧着没大碍。   女娃像是呛了水,小脸惨白嘴唇发乌。   伸手一探,像是闭了气去。   袁刘氏顾不得许多,按照官府教的救人法子,按了孩子的心口,又给渡了气。   人虽然没醒,但好歹是咳了几口水出来,心口也有起伏了。   船上没有多余的御寒之物,袁刘氏只能脱了自己的棉袄给孩子裹上,用体温给她取暖。   两个半大少年脱了湿衣裳,裹着袄子挨在一起瑟瑟发抖。   船上烧水的小炉子提供不了多少温暖。   “你俩去划船,咱得赶紧回家去,你们三个都要看大夫。”   “爹,咱是不是要有妹妹啦?她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周围都没别的船!我们捡了就是我们家的!”袁老三一改之前的沉闷,语气欢快。   “闭嘴!”袁刘氏压低声音呵斥。   兄弟俩哆哆嗦嗦去划船,船桨子都摇出了影。   好在他们刚出门不久就遇上了人,没一会儿就到了家里。   袁刘氏没有从家里临河的铺子进,而是抱着孩子敲响自家陆路的大门。   开门的是在家待嫁的长子,被爹和弟弟们的样子吓了一跳。   “你们娘呢?”袁刘氏抱着孩子往屋里冲,嘴里问道。   “娘在屋里呢,老四老五陪着说话,大父和三父在前头看铺子。”   “老大去烧水,老四,去巷口把卢氏医馆的卢大夫请来。”   老四探出头来看,袁刘氏刚好吩咐。 第44章 袁家1   老四见二爹带了个小娃回来,也不敢耽搁,撒腿就跑出去了。   袁家的家主袁金桃本恹恹地待在屋里,见刘氏贸贸然进屋,本想发脾气,却见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被放在了床上。   不由地瞪大了眼睛。   “这是……”   难道自己真想女儿想疯了不成?   袁金桃不敢眨眼,生怕眼前的小女娃没了。   “在河里捞上来的,周围除了我们家船也没别人。”袁刘氏一边给孩子掖被角,一边说道。   袁金桃一个激灵从床上坐起来,脸上颓气尽去,露出几分期许来。   “本朝有律令,凡遇女者落难,所见皆有救护之责,若稚童不见其亲,则救护者当优养之,直至至亲来寻。”   袁金桃语气激动起来,“若,至亲不慈,当择积善之家以养之!”   “请大夫!快请大夫!”袁金桃笑中带泪。   眼中有对孩子的心疼,也有一些难以言说的阴暗心思。   寒冬腊月幼童落水,怎么就不是至亲失职呢?   她袁金桃有宅有产,乡下有田,家有余财,亲族和睦,怎么就不算积善之家呢?   大夫很快就请来了,老四拖着卢大夫进来,卢大夫的女儿,也是她的小徒弟,提着药箱在后头追。   “袁娘子…你没事?”卢大夫被袁家四郎拉了一路,还以为是袁娘子又出了什么问题。   袁娘子半年前小产,夫郎们照料得精细,身子是养回来了,这心伤……   见到床上昏迷的孩子,卢大夫刚放松的神情又严肃起来,赶紧上前切脉。   “脉微欲续,寸脉涩而不畅,这孩子是落了水?”   “是刚从河中救起,我按照官府教的法子,让孩子吐了水出来,之后就赶紧裹着厚袄子带回来了。”   有外女在,袁刘氏衣衫不整,有些尴尬,赶紧躲到了屏风后边,闻言才整理衣衫走出来。   卢大夫点点头,对袁刘氏的处理表示肯定,“孩子虽咳出了水,但寒湿暴侵,四肢厥冷,阳气大伤。”   “我开上几贴药,专以温阳散寒、宣肺化痰、回阳救逆为用,熬好徐徐喂下。看护细心些,寒冬落水最易寒郁化热,要仔细着一会儿发热。”   袁刘氏早备了纸笔,卢大夫援笔写下方子,递给药童,“速去抓药。”   药童走后,屋中只剩下袁家妻夫,患儿和卢大夫四人。   卢大夫看看孩子,又看看袁家妻夫,没有主动说话。   这孩子生得漂亮,却面生得很,附近几条街的女娃都是有数的,街坊四邻看着长大,看得如眼珠般,就怕让陌生人给拍走了。   若是走亲戚来了女娃,也会第一时间带给街坊四邻认人,就怕不注意让拍花子拍了。   这么个小娃凭空冒出来,不说清来路,若是日后母父找来,他们一条街的街坊邻居都要受连坐。   不等卢大夫说话,袁家妻夫就直直给卢大夫跪下了。   “你们……”卢大夫惊得站起,连忙去扶。   妻夫俩却是跪实了,不肯起身。   “孩子确实是我从河里救起的,当时四周并无船只。绝不是我们抢了谁家的。若有虚言,便叫我不得好死!”袁刘氏指天发誓。   袁金桃抓住卢大夫的手,期期艾艾道:“卢大夫,我知道,我知道规矩,我们一定会去见官姥的,可是孩子还病着,也不能折腾,就让我们养好了她,再报官吧!”   袁金桃流下泪来,“就算是要走,也让她身体养好了,精精神神健健康康再走吧!”   说着就要给卢大夫磕头。   卢大夫拼着上山采药的一把子力气,好歹是个人扶住了,没让袁娘子一个头磕下去。   至于旁边那男人,磕几下也没什么。   卢大夫看着泪眼盈盈的袁娘子,与素日里爽利干练的样子几乎判若两人,叹了一声道:   “我今日就留在医馆中,不回家了,有事便来叫我。”   常言道病去如抽丝,成人大病一场后要养回来也不容易,更何况是那么小的孩子。   谁也说不好养到什么程度算是养好,可能十天半月,也可能三五个月,甚至是三五年。   时间一长,孩子又小,到时候就算是有人找来,袁家也未必没有说法。   袁金桃脸上露出笑来,见得些往日的光彩,“多谢卢大夫了!”   袁金桃亲自包了厚厚的诊金送卢大夫出家门。   救护落难女童,本就是应有之义,这诊金原是不该收的,但不收估计袁娘子也不安心,卢大夫还是收下了。   “我家有远志小时候穿的衣裳,可要我让人回家取来?”卢大夫好心道。   方才诊脉,她便发现女童的衣裳不大合身,似乎是穿的大人的。   袁娘子家有五子,长子十七,已许了人家,来年三月便要出嫁,二子十三,三子十岁,小的两个,一个八岁,一个三岁,家里该是没有适合五六岁女孩穿的衣裳的。   “多谢卢娘子了!”袁娘子眼中全是光亮,欢喜地点头。   “娘,袁家婶子家的娃子是……”卢远志好奇地问母亲。   卢大夫摇了摇头,自己接过医箱背着,揽着女儿往医馆走。   “若是能留下,继承袁家的香火,也是一桩好事。”怕只怕,最后还是要送走。   方才诊脉时,几个大人才发现女童手里握着一枚玉珠,那玉珠浑圆通透,莹莹生光,一看就非凡品。   那孩子的出身只怕不是寻常。   卢远志点点头,“袁婶子年岁有些长了,再怀孕伤损也大,小妹妹能留下最好了。”   卢大夫也是一声叹,见着自己挺拔干练的女儿,又忍不住欣慰。   “你的脉案看得如何了?”   “已做了不少笔记了,今晚我也留在医馆,正好向娘请教。”卢志远笑着道。   或许是医者救死扶伤积了功德,她比袁娘子还小两岁,她家志远已九岁了,她自己就是大夫,生时也没吃太多苦。   志远在医道上也颇有天赋,如今是她和娘一起教着。   袁家好一阵忙乱,熬了药给小女孩喂下,孩子身上怎么也暖不了,又把家里三个火盆同时烧着,封了门窗,给孩子洗了个热水澡,放进汤婆子暖热的被窝里。 第45章 袁家2   之后又是袁家父子三人烧水洗热水澡。   袁家的灶火从下午未时中一直烧到该做晚食的时候,没有半刻停歇。   最后还是关店回来的袁家正夫去酒楼打包了现成的饭食回来。   “刘氏不是带着二郎三郎钓鱼了吗?家里菜肉都有,怎么还要专门去外头打包饭食?”   袁张氏一手拎着食盒,一手提着荷叶包好得烧鸡,嘴里念念叨叨的。   “还非要乐食居的吃食,进了腊月,什么都跟着涨价了,这琼叶揽万金,一盅就得三钱半银子,你们这些馋鬼要是敢跟妻主抢,看我不撕了你们!”   袁张氏念念叨叨进了家门,门一关,他又安静了,把手里东西递给长子,问道:“家中出了何事?”   他今天和邹氏在前头看店,家里闹哄哄的,他也知道,本想早些闭店回来看看,妻主又让儿子带话,让他不用关店。   他便知道家中是有事情了。   他们袁家还算殷实,并不在吃食上抠搜,但特意去买酒楼里那些华而不实的贵菜还是第一次。   银耳多贵啊,就算妻主要吃,买回来自己炖,那不是省钱多了?   “爹你自己去屋里看吧。”袁家大郎拎着菜进了厨房,手脚麻利地把该热的热热,该温着的温着。   袁张氏听儿子语气轻松,本来提起的心也悄悄放下了。   进到主屋一瞧,只见床上躺了个小女娃,房间里炭火也烧得旺旺的,一进去,周身就热起来了。   那孩子额头上盖着散热的帕子,妻主正一刻不离地守着。   袁张氏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这孩子是……”   袁金桃见自家男人回来,连忙问:“乐食居那粥可还有?可买回来了?”   “买了买了!”袁张氏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给孩子吃的。   乐食居是专做食疗的食居,做得是有钱人生意,菜品不多,随着季节更替,卖得都不便宜。   “明日去集上买些滋补好克化的东西回来,我们自己家做给孩子吃,就不浪费了,今天实在是来不及。”   袁张氏点头,“是这个理,我明日就去。”   家里大事都是听妻主的,但张氏作为正夫,很多事儿上也能做半个主,不说打理中馈那般郑重,家里的一应吃穿开销也是他在管着的。   一听是给孩子用,他那点精打细算的劲儿全没了。   袁家人就着张氏打包回来的饭菜,简单吃了几口,便各自回房。   老二老三今日也下了水,虽然回来赶紧煮了姜汤喝,又轮流洗了热水澡,但晚上还是发起热来,又去卢大夫那里抓了两贴药,让老大过去照看着,又让老四带着老五睡。   几个大人的心思全放在女娃身上。   已经给孩子喂过两次药,高热已经退下去许多,汗湿的衣裳也及时换了,现在睡得还算安稳。   三位夫郎一边看孩子手上一边做针线,虽然卢大夫让人送了衣裳过来,但总不好让孩子穿旧的。   而且衣裳也不是量体做的,这孩子又比一般的同龄孩子高壮些,手脚修长,衣裳不能算十分合身。   几个男人就赶紧量尺寸,赶两身衣裳出来应急。   袁家做着布匹生意,自然不缺穿着舒服的布料,只需要动手缝制即可。   而针线手艺,是每个男子必备的。尤其,这还是在以丝绸织绣闻名的江南。   袁金桃的夫郎都不用尺子比量,看穿衣人一眼,就能做出完全合身的衣裳来。   “如今家中三个孩子生病,铺子不如歇上几日?”邹氏提议道。   “不可,养女儿可与养男儿不同,吃穿用度,读书习艺,大了交际应酬,乃至娶亲生女,都是要钱的。明日我去铺子上,你们在家好好看孩子。”   原本因小产,年岁渐大生女渺茫而萎靡了大半年的袁金桃终于又燃起了事业心,本来觉得自家家有余财,小富即安的袁娘子,竟然又焦虑起自家的家底来。   那孩子脖子上戴着的平安扣,虽只铜钱大小,但却是顶好的玉。   袁金桃目光看向桌上用小盒子装起来的两颗玉珠,孩子手里握了一颗,衣服里又掉出来一颗。   烛光映照下,两颗珠子越发莹润生光,不似凡物。   袁金桃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但像她这样的小富平民之家,更喜欢的还是金子,给孩子准备,也多是金银之物。   不是玉不好,而是真正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好玉到不了她们这样的人家手里,除开一眼就看出来的,差的那一类,中等的玉没个定价,喜欢的人可能觉得十两二十两,换一个人可能觉得只值个三五两。   除开玉自带的那丝文化底蕴,平民百姓家还是更喜爱金银这样的实在物。   袁金桃撇开眼,不再看那珠子。   她待在这儿其实没啥大用,若说照顾人,她哪里比得上从小学起,经验丰富的男人们。但没见到孩子醒,她躺下了也睡不着。   针线倒是会,但只会绣和织,做衣服反而生疏,女人们可没心思给手艺分高低贵贱,觉得什么东西女子该学,什么东西学了教人耻笑,只要是有用的技艺,便都会传承下去。   只不过男人们学的针织绣艺,多是在制衣和缝补上,多是做来与家人的。   而女子传承的大多是安身立命的本事,江南好的绣娘,一副屏风能卖上上百两甚至是千两。   像是缂丝、云锦这些上供的料子,织法都是几家秘传的。   这种一个家族安身立命的技法,当然是要传给顶门立户的女儿。   江南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几样独门的绣技或织法,江南也是少有的,女子依旧大量从事纺织刺绣的地方。   袁金桃摸了摸孩子的额头,发现已经不烫了,也是松了口气,种种思绪压下,神情松快几分。   “不如去官虏所买个人回来吧。”张氏提议道。   袁家除了家主袁金桃,还有三位夫郎和五个儿子,人手十分充足,家里铺子里都能顾得过来,所以一直没有买人。 第46章 醒来   袁金桃点头同意了,“这倒是可行,明日我亲自去挑,最好能选个罪官家里出来的,这样的男儿读书识字,又懂礼数,贵是贵,却值当。”   刘氏欲言又止,若家里真能多个孩子,卖个虏仆回来也使得,可这孩子留不留得住还两说呢。   若是日后孩子走了,留个外人在家里,瞧着不膈应吗?   刘氏自从见了那玉,对孩子留下就不抱希望了。   那孩子落水时,河上压根儿没人,老三还说人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袁刘氏觉得这孩子说不定是那等有神异之力的家族出来的孩子。   听说那样的家族能飞天遁地,人能活好几百岁呢。   他们就一普通老百姓家,怎么会争得过那样的人家嘛。   袁刘氏虽然不抱希望,但也没反对,遇到了就是缘分,就算孩子以后要走,她在自家时,他们好好照看她,今后也是一份善缘。   再有,这孩子能让妻主重新振作起来,就是天大的好事。   遂遂醒来时,已经是下半夜了,一直守在身边的袁金桃听到动静,立刻起身。   “孩子,你醒了?”   屋子里有些暗,袁金桃赶忙去点了油灯,屋里亮堂起来,遂遂借着光线打量四周环境。   是一间卧房,不大,但家具齐全,是成套的,自己躺得也是雕花的架子床。   自己身上的衣裳也换过了,身上暖暖的,很妥帖暖和。   救她的应该是户殷实人家。   就是大婶这口音,与晟京差异颇大,遂遂听得不甚明白。   或许这里与晟京离得很远。   本来喉咙也不舒服,痛得很,遂遂便没有贸然说话,只对婶子露出个浅浅的笑来,对婶子表达谢意。   袁金桃脸上的笑更柔和了,语气也更温柔,“好孩子,你可饿了?”   这孩子,这样小的年纪,到了陌生地方,见了陌生人也不哭闹,是个有定性,知道好歹的。   袁金桃心里不由对孩子更多几分喜爱。   一杯温水下肚,遂遂感觉身体舒服了一点,婶子又说了些什么,遂遂听不懂,就只对着她笑。   袁金桃给遂遂掖好被子,去厨房端了灶上温的粥来。   乐食居的琼叶揽万金,其实就是银耳燕麦小米粥。银耳熬得出胶,燕麦和小米软烂不成型,清淡又好吞咽,给落水养病的孩子吃最好。   遂遂从灵界出来时刚吃了丹木果,本是不觉得饿的,但软糯香滑得粥入口,没怎么嚼就咽下去了,粥本是温的,到肚里却生出更多的暖意来。让身体舒服又满足。   食物带来的朴素饱足感,是丹木果不能比的,丹木果虽然也能饱腹,却没有热食带来的那种舒适感。   遂遂在粥里吃到了银耳,这在宫里虽然只是寻常吃食,但在民间还是金贵的,这莫不是官员之家?   遂遂还没有去学宫上学,还是个文盲,但并不是个何不食肉糜的文盲。   家中长辈对她的教导是:可以奢靡,但不要刻意浪费,来显排场,她是王府世子,皇帝是她亲姨,多金贵难得的东西她都用得起,但却不比刻意摆排场,因为她自己就是最拿得出手的排场。   遂遂暗自猜测,可官员之家怎么也没见个仆役?   而且这婶子和她见到的晟京的官也有些不同。   虽然当官的不会把官字帖脑门儿上,但浸淫官场的人,和其他百业之人,待人接物上有许多明显的特点。   遂遂说不出来是什么特点,但她能看出来,毕竟从小就接触着。   一份碎玉揽万金分量不多,但遂遂只用了小半碗,就对婶子摇摇头,表示自己吃不下了。   遂遂本想漱了口再睡下,但身体虚弱,她和大婶也不好交流,现在具体什么情况遂遂也不知道,便不折腾了,又乖乖睡下。   翌日一早,家里两个小子还在床上起不来,而且高热还没退,又有些咳嗽,瞧着症状比遂遂还严重些。   袁张氏只好去把刚关了医馆打算回家休息的卢大夫请回来,又给开了药,顺便给遂遂也看看。   见袁娘子一脸担忧,卢大夫道:“嗓子里有些痰壅,落水肺热壅盛是常见的,孩子嗓子伤了,说话费劲儿,不说话也正常,她昨日就退了烧,虽然咳嗽但也不算严重。”   “若有秋梨糖,让孩子含着,咳得自然也就少了。”   “孩子虽然不说话,但看着眼神灵动,诊治时也能配合,可见脑子也是无碍的。”   “要说的话,她的状况还要比二郎三郎好上许多。二郎三郎寒邪入体,高热不退,才是凶险。”   “若今早这贴药还不能退热,便要再换方子,或找别的更厉害的大夫看看了。”   卢大夫昨晚倒是真的来了袁家一趟,不过不是给那女娃看诊,而是来给袁家兄弟施针退烧的。   夜里高热压下去,今早快平旦时,两人又发热起来,烧得人都有些迷糊了。   这才把卢大夫又请过来。   遂遂在宫中时,往往都是一觉睡到大天亮,睡饱又赖够床才起来的,有些不习惯天擦亮就醒。   但叫醒她是为了让她看大夫,遂遂也不能发脾气,只能蔫蔫地配合。   大夫走后,像是婶子夫郎的人又打水来给她洗漱,洗漱完,遂遂也有了些精神。   洗漱完,那郎君又端来一碗莲子百合粥喂她,同样是清淡好消化的吃食,放得温温的,吃着暖和,又不烫喉咙。   不得不说,择偶权在女人身上就是好,丑的基因根本没有流传下来的机会,这位郎君虽然不像她家爹爹那般脸上看不出年岁,但皮相也是好的。   不说多么俊美无双,但至少都是眉目周正,脸皮干净,就算黑了点,也是好看的那种黑,让人看了就舒服。   袁刘氏原本面对小女孩还有些忐忑,觉得她一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孩儿,也不知会不会嫌家里的饭菜,嫌他样貌不佳。   可看孩子安安静静地吃他喂的东西,不吵不闹不捣乱,和他想象中刁蛮任性、调皮捣蛋的女娃一点不一样,甚至对他甜甜地笑。 第47章 买虏   小孩儿长得本就漂亮,睫毛长长的,眼睛亮亮的,嘴巴鼻子也生得精致,就像那观音娘娘座下的童子。   不知不觉中,袁刘氏心里便生出怜爱之情,忍不住想,要是孩子能留下就好了。   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富足,他们几个男人和妻主也还正干,再拼个一二十年也完全没问题,这样一副家业交到孩子身上,也不算委屈吧?   越想越远,袁刘氏有些走神,回过神来,一小碗粥已经喂完了,自己正拿着空勺子往孩子嘴里送呢。   遂遂也不生气,就笑眯眯看着他,愈发像是天上下来的童子。   这位郎君脸上的表情遂遂很熟悉,因为爹爹们脸上也长出现,有点傻,有点呆,看着遂遂,嘴角怎么也放不平。   遂遂不讨厌,谁会讨厌身边人对自己的喜欢呢。   袁刘氏有些尴尬,赶紧给遂遂擦嘴,拿着空碗就跑了。   遂遂平时的胃口吃得比这多得多,但或许是生病的原因,一小碗粥便是刚好,而且身体似乎也不怎么想要油腥,清清淡淡地吃下去,就很舒服。   遂遂能感觉到,这家人照看她照看得很用心。   袁家的人都忙得脚不沾地,袁金桃一早出去买些合适小女孩养病吃的东西,顺道去官虏所买人。   大晟是禁止私下买卖人口的,就算是日子过不下去了要自卖自身,或者母父卖儿子,也得找当地的官伢子。   卖女儿是绝不可能的,求都求不来的女儿,又怎么会卖了去。   而且买卖女童、妇女不仅是买卖同罪,但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当地的主官、买卖双方的亲族、街坊邻居、路过看到却没及时上报的、只要和这件事沾上一点关系,就都要论罪。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株连九族可以概括的了,可以说,只要有一个女子被拐卖,路上见过她的狗都要被找出来打一顿。   袁金桃还是第一次来官虏所这地方,地方偏僻,在一条暗巷中,大门不对着大路开。   袁金桃心里升起几分警惕。   走到一扇半开的门前,正是官虏所所在,门上也没挂牌子,袁金桃没有贸然进去,朗声喊道:“有人在吗?”   “哟,客官,买虏是做何用啊?”黑漆漆的门洞里露出一张白花花的脸来,脸上敷了粉,原本长相如何不得而知,不过眉眼倒是描得很精致。   声音一听就是去势了的,听着尖细,那人也毫不掩饰。   来人把另一块门板也卸了,看着总算敞亮了些。   官虏所的监官儿见袁金桃不言语,便又说道:“客官买回去是做力气活儿、还是日常打扫伺候、或是……”   监官儿见袁金桃衣着体面,不像是那等娶不起夫,需要买人回去暖床的,便收了话头,边走边介绍。   “这模样好,身强力壮的,价钱自然就贵,若是做活,一般的就行了,不费什么钱。”   这官虏所光线虽暗,倒没什么异味,两边都关着人,都是些年岁不大的孩子,虽然瘦得皮包骨,眼神有些呆,但看着还算干净。   监官儿见袁金桃的视线,便道:“这些啊,都是家里吃不起饭,让母父卖进来的。”   袁金桃诧异,“这可是江南!这些年又无大灾,朝廷赋税也不重,怎么就到了吃不起饭,卖孩子的地步!”   监官儿古怪地扯了扯唇角,细着嗓子不阴不阳道:“江南再富庶,一亩田地也养活不起十几张吃饭的嘴,妹妹不出生,娘老子的肚子怎么停得下来。”   监官儿见袁金桃似有恻隐之心,便推销起来,“这样的虽然长得不好,但从小干活,手脚利索,若是做活,这样的最划算,一个一两银子就行。”   如今世道望女成风,可女儿哪是那么好生出来的,多少达官显贵,还不是一女难求。   民间七八个儿子的比比皆是,养不起,可不就只能卖了换钱吗?   也是现在世道好了,朝廷有钱,办得起官虏所,让那些本该饿死的男孩好歹有口饭吃。   不管是去修河修路,或是送去边关充军,或去殷实人家为虏,自己花钱买的,再苦再累,总不至于看着自己的财产饿死。   袁金桃摇了摇头,这些孩子胳膊腿儿细得像是随时要断似的,瞧着就吓人,买回去别给孩子吓到了。   “我是给家中女郎选随侍仆从的,模样周正些,最好是读书知礼的。”   监官儿脸上的笑大了起来,“哟,可是有福了,有福之女,不入无福之家,也只有如您这般,家资丰厚,自己也身康体健,事业有成的人家,才能养得住女胎。”   “女胎本就难得难养,那些个饭都吃不饱的人家,不想法子让自己吃饱穿暖,还一门心思想女儿,母父底子不好,孩子生下来了也是病病歪歪地受罪,哪个女儿愿意去这样的人家?”   监官儿意识到自己有些话多,赶紧把话题拉回来,“敢问麟儿年岁几何?想选个多大的随侍?”   这也不怪他,在这官虏所,一天天的不是见些魔怔人,就是见些从云端落下的,要么疯疯癫癫寻死觅活,要么还看不清现实做着梦,真是难见到个正常人。   “五六岁吧,要个年纪稍大些的,做事有条理。”袁金桃答着思绪却飘远了。   以前也听过越生越生不出的说法,她自己也是,最后这胎,怀了三四个月也落了,她想应该是个女胎。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年纪大了,现在想想,她怀胎的时候,小五还不到两岁,是不是也有他们妻夫都没恢复好的缘故呢?   监官的声音拉回袁金桃的思绪,“那便只有犯官的家眷了,一般人家,可不会给男娃读书。”   这倒是,袁金桃自己都没读几年书,略识得几个字,能算账便罢了。   来到后院,几十个穿着单衣,脚上戴着镣铐的半大少男在烧炭舂米,虽然有火堆烤着,依然冻得瑟瑟发抖。   “这……”袁金桃有些迟疑。   “这人张嘴就得吃饭,总不好让他们白吃饭不是?做些活计,也算是给自己赚口粮了。” 第48章 买虏2   “你们几个,都过来。”监官招呼了一声,做活的十几个少男赶紧过来成排跪好。   监官热情介绍,“这些啊,都是犯官家眷,都是读过书的,模样也标致着呢!”   宫监指着第二排角落的那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这个,他母亲还是京里的大官呢!才来咱们官虏所不到两个月,模样好着呢!”   那少男微微抬起头,模样果然生得标致,或许是受难的时间还不长,身上还有些肉,看着比其他人舒坦。   而且同样是跪,做尽卑微姿态,一眼看过去,少男的身姿看着确实比其他人更舒服顺眼些。   袁金桃略满意,“不知作价几何?”   监官笑得像朵花,“诚惠,纹银二十两。”   监官儿也想给手底下的虏谋个好去处,遇到这样正经人家来挑的,价格都是压着底线报的。   若是眼前站的是醉春楼的龟公,这价最少都要五十两。   袁金桃皱眉,她之前打听过的,寻常仆役,三五两便够了,一般是模样特别出挑,卖进花楼的,才是这个价。   “我买来陪我女儿的,不是做那种事。”   宫监笑得更灿烂了,“官人家的小娘子自然当配最好的,不瞒您说,醉春楼的吴公公下午便来挑人,这小子的容貌,吴公公必看得上,您买了他回去,全当给小娘子积福。”   袁金桃又看向其他虏,但不知是不是起先看了最好的,差一些的就没法入眼了,总觉得这个容貌有缺,那个形容猥琐,跟在家里那个小女娃身边,都有些跌孩子的份儿。   只不过这价钱确实是有些高了,袁金桃原只打算至多在这事上花10两的。   官虏所的规矩,虏是没有嘴的,主人或者宫监发话了,才能行动,坏了规矩,便是一顿好打。   用两指宽的玉板抽在身上,外表看着只是有些红,却能疼上好几日,淤青过两日才会慢慢显出来,伤身不留疤。   但少男明白,这可能是自己唯一能出泥潭的机会。   “官人,求大官人买了虏吧!虏曾在晟京学宫读书的!一定会好好伺候小主子的!”   少年连磕几个响头,还要控制着力道,不能让自己破了相,脸是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一旦破相了,身价便大跌。   宫监有些得意,稍稍倾身过来,“二十两,亏不了官人您的。”   像这样的好货,从京里押解过来,一般在金陵就会被留在,金陵挑剩下的,再过一道苏州城,能到他们长锡城的,属实不多。   袁金桃只犹豫了片刻,二十两买虏是贵了,但二十两请一个学宫的教引公公,却是大大的划算。   这虏不仅能跟着小女娃,家里几个男儿也跟着受益,一些教养男儿的法子,她们这样的人家就是想交钱去学,也不知道该把男儿往哪儿送。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监官笑眯眯递上身契,“官人若是不急,小的拾掇好了再让给您府上送去?”   袁金桃点点头,“收拾干净了,我一个时辰后来领人。”   一个时辰后,袁金桃雇了人,把满满当当的板车送回家,又来官虏所领人。   收拾得干净的少年模样果然出挑,眉若远山,眸色似水平顺柔和,虽然瘦了些,看着憔悴,皮肤也有些糙了,但也能瞧出来,昔日仔细养在闺中时,是能当得起一句面如冠玉的。   瞧着竟比自家几个孩子模样还出挑些。   虽然穿了一身灰扑扑的粗布夹袄,样式也是干活穿的短打,不再是风流倜傥的锦衣长袍,却将他的容貌更显了出来。   带着一种枝头花却被碾落尘的凄美。   垂首敛目站在宫监右后两步的位置上,倒比穿墨绿细绸长衫的宫监更吸引人的目光。   袁金桃更满意了,买回去,把自家几个孩子都调教调教,日后孩子们说亲,说不定能嫁更高的门第。   袁金桃出门时带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除开买虏的二十两,主要的花销是买了一对鹅下蛋的鹅,花了八钱银。   鹅蛋炒出来,可比鸡蛋香多了,小孩儿肯定喜欢。   卢大夫说的秋梨糖两包,并一些可做药膳的药材,以及香料,花了三两银子。   肉摊上刚杀的羊,袁金桃买了一只杀好的,又添了些猪肉,一共花了四两,又在集上买了些其他东西,大概又花了一两。   家里虽然也吃细粮,但是新旧两掺的二合米,想着孩子还生着病,于是又去买了一担新米和一担精面。   如今粮价便宜,今年的新粮也才600文一担,精面700文一担,花的钱倒是不多。   袁金桃逛完集又逛街,看什么都觉得家里需要,孩子可能用的上,愣是花了又近十两银子出去。   “袁娘子,许久不见你了,最近发财啊!”首饰铺老板一边给袁金桃选好的东西麻利打包,一边热情招呼。   袁金桃也笑容灿烂,“发财,一起发财!”   要不是荷包即将告罄,袁金桃甚至想去金银楼看看,是不是弄个金锁银锁的给孩子当见面礼。   袁金桃虽然疯狂血拼了一回,带了满满一板车的东西回家,但也不算是瞎买的,肉和菜家里也要吃,现在的天气也不用担心放不住。   棉花立刻就能用上给孩子做袄子。   贵的皮子买不起,买几张兔皮羊皮给孩子做鞋子、帽子、小马甲是能办到的。   家里没有适合五岁孩子用的东西,确实应该添置一些。   绒花、发带这些店里就有,但也不能让孩子身上光秃秃的,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   所以这也不算浪费。   夫郎们看到板车上堆得小山一样的东西,先是惊讶,然后是心疼银子,但很快就心平气和地接受了。   孩子来了他们家,就要好好养着,只要想想,如果自己有了女儿,是不是会方方面面都把东西准备齐全,是不是会给她吃最好的粮食,穿用上是不是会竭尽全力给她最好的,夫郎们一下子就接受了妻主的行为,并且积极支持起来。 第49章 少年   张氏拿着蓬松的新棉花,就给小孩儿做新袄子去了。   想着快过年了,颜色要做得喜庆鲜亮些,特地去前头店里拆了一匹茜色柿蒂纹的细绸料子。   袁家的布匹铺子主要是做的寻常百姓生意,以细棉布、细麻布为主,绸子卖得少,多是大布商留下的尾货,或者是有些许瑕疵的贵价丝绸。   这匹茜色柿蒂纹的绸子就是难得的好货,一般素色的丝绸一匹能卖到十两,像这样颜色鲜亮,又织进去花纹的,价钱能到15两。   袁家大郎往打出的井水里兑了些热水,不冰手了,才在院子洗一家人的衣裳。   袁金桃带着买的虏回来时,袁家大郎都快洗完了,就剩小女娃落水时穿的一身。   袁大郎看着要来洗衣裳的少年还有点不自在,怎么娘还买了个比他还好看的虏回来。   不过他已经定亲了,不让未来妻主瞧见就是了,该发愁的应当是老二老三才对,他们年纪差不多。   袁家大郎露出一个看好戏的笑,扔下洗衣的盆,转回自己房里补觉去了。   昨夜老二老三高热不退,他守了大半宿,不停地换降温的帕子,又是煎药,又是喂水,生怕两人烧傻了,不敢松懈一刻。   现在家里有虏了,他就能回去补觉了。   他虽是男儿,但他是长子,在家还是很受宠的,稍微惫懒些,母父也不会说什么。   少年麻利地用皂角清洗衣物,这些粗活他以前是不曾做过的,但在官虏所几个月,虏所要做的一切,他都已经学会,并且得心应手了。   少年认真洗衣,洗着洗着,动作却慢了下来,用手仔细感受着手下的布料质感。   这是一件五六岁孩童穿的里衣,或许就是他日后要跟随的小主子的。   衣裳看起来很普通,没有绸缎的光泽感,摸上去很像是细棉,只是更软些,布的经纬也密些,给孩子穿最好的,似乎是无可厚非。   可是……   少年赶紧洗完那件孩童的衣裳,又把这家人的其他衣裳一起投洗一遍,才拧干拿去晾房晾晒。   果然,那件小孩儿衣裳不仅可以攥成拳头大小,而且不起皱,轻轻抖开,衣裳便平平整整,不见半点褶皱。   “…藕丝衣,取藕杆内的鲜丝为布,通常三到六根藕丝为一线,三十万根藕线才成一匹布。   藕丝衣不光不皱,遇火不燃,柔而韧,密织的藕丝衣可做到刀枪不入。”   曾经在学宫学到的知识浮现在脑海,他母家没落前,也只是京城五品官儿,在地方上或许算个人物,在晟京,也只是末流小官,到不了真正权贵的圈子,自然也用不上藕丝衣这种皇室御用的珍品。   他唯一一次接触藕丝衣,就是在学宫的课堂上,学宫不仅教男子礼仪规矩,德行举止,更是教男子如何当好一个贤内助,如何服侍妻主、抚育孩子、照料家庭。   藕丝衣有关的知识就是在服饰礼仪一节里学到的,什么品级用什么纹样、什么布料、配饰是何规制,礼部是有规矩的,当家的主夫要了解这些,避免犯错,也避免无知被人陷害。   因为只见过那一回,时间又过了一两年,少年也不确定这是不是藕丝衣。   少年心里火热又害怕,他觉得自己似乎抓住了某种机缘,又害怕刚出泥潭,又落进更可怕的深渊。   方才这家的主君带他熟悉院子,两进半的院子,还算宽敞,但一应布置也只是寻常殷实人家,瞧不出什么厉害背景,家里也无其他下人仆役,应当也算不得大富大贵。   可是皇室的贡品怎么会出现在江南百姓的家里?   少年心里其实更希望是自己看错了,家里没出事之前,他本也不受宠,只是模样出挑,母亲将他送到学宫,就是为了日后高嫁。   若家里一切如故,他以后的妻主多半会是个位高权重,大他许多的朝中大人,多半也不会是正夫,而是做小。   大理寺来家里拿人那天,他虽也是发懵的,却不像其他兄弟那般崩溃绝望,对他来说,其实都差不多,反正都是干活儿和伺候人,无非是穿得好点差点,吃得好坏的区别。   所以他对现在虏俾的身份其实是很适应的,因为从前学过规矩,他在官虏所挨的打还比以前少些。   少年打心里希望这家人就是稍有余财的普通人家,这家的小女儿,他未来的小主人,也一定要是这家人亲生的,别是用什么法子强弄来的。   他会的东西很多,他一定会好好干活的,他并不想遇到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有什么了不起的奇遇,像话本里一样,霸道相府千金偏宠家境贫寒的我。   对他来说,能够在一个待下宽仁的普通人家为虏做俾就已经很好了。   能够好好干活,安安静静活着,就已经很好了。   少年把衣裳晾好,又麻利地去把院子打扫干净,紧接着去厨房帮忙,全当自己不认识那衣服。   他一个虏俾,知道什么皇室御用。   只在心里默默祈祷,这家人一定别有什么不得了的背景,也千万别是法外狂徒。   少年心里发慌,就只有让自己一刻不停地干活,让自己别胡思乱想。   家里几个男人本来对少年还有些敌意,对于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儿郎,所有男人都会有忮忌和危机感。   但一上午看下来,这虏还挺规矩,只是一味做活,半句多话也没有。   一旦察觉到有谁对他不满,他便立刻跪下,垂首等待发落,不辩解,也不求饶。   弄得想给他立立规矩的张氏都无从下手,这哪里还需要额外立规矩,这比张氏的规矩还大,还全呢!   忙了半天,到了遂遂吃药的时辰,少年端着药碗,跟在家主身后,进了小主人的房间,第一次拜见自己的小主子。   少年规规矩矩给小主子磕了头,是认主的叩拜大礼。   然后抬手不抬目,让主子看看自己的模样。   他的虏印在左手手腕内侧,并不像许多获罪的罪官家眷一样,不是惊恐尖叫逃避,就是咒骂刑官,虏印多半直接烙在脸上。 第50章 命灯   他当时没哭没叫,而是主动伸过手去,刑官见他规矩,把虏印烙在了衣服能盖住的地方,所以容貌未损。   也是幸运,行刑的大人心慈,他才能留着容貌见小主人。   遂遂对有人给她磕头适应良好,大婶嘴里你侬我侬的,她只能勉强明白几个词,但看大婶脸上都是笑,眼神看看她,又看看跪着的人,眼里还有些期待。   遂遂大概也能猜出意思,这或许是安排来伺候她的虏。   遂遂对大婶点点头,露出甜甜的笑容。   虽然虏大夫已经往药里加了一味甘草,尽量平衡药的味道了,但遂遂一口吞完,还是被苦得脸上五官乱飞。   袁金桃原以为要哄一哄孩子才肯喝苦药,没想到孩子自己端着就喝了,看孩子苦得五官扭曲,顿时心疼,连忙拿起蜜饯要喂她。   端着托盘侍立在旁的虏赶紧开口阻止,“小主子患有咳疾,蜜饯甜腻生痰,怕是不妥,不若换成秋梨糖或蒸梨肉……”   虏声音越来越小,说完直接跪了下去,托盘却还端得稳稳的,默默等待斥骂或责罚。   虏是不应该置喙主人的行为的,但是……   那么小的孩子,又不是亲生的……   虏为了主子挨打,也是本分。   刚刚他借着抬头的机会,用余光看了小主人的长相,十分精致可爱——和这家的家主不像。   他觉得自己可能活不了多少时候了。   也不知是不是先入为主的原因,他先见了家里几位夫郎和公子,公子们不管是肖母或是肖父,脸上总能找到相似之处,包括家主和几位夫郎,是能瞧出妻夫相的,一看就是一起生活多年的老妻老夫。   外人一看便知,这宅子里住的都是一家人。   但这个小主子却独立在外,不能说小主子和家主与夫郎公子们毫无相似之处,都是人,硬要凑,还是能凑出两分相似来的。   比如,小主子是轮廓柔和流畅的鹅蛋脸,家主是圆脸,也可以说是富态了才圆的。   但最让他不能欺骗自己的是,小主子对待跪拜的态度。   这家人见到他跪拜,下意识的反应都是惊讶或不自在,四公子甚至想伸手扶。   也有兴致勃勃就想看他跪的,比如病中的三公子。   但小主子反应却很平淡,可以说是没什么反应,不惊讶,也不倨傲,就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样。   就这一点,他就断定,小主子出身一定比这家人高。甚至比他败落前的母家还高。   他虽然经常被罚跪,但那是因为被兄弟陷害,其他人其实是不用跪来跪去的。   这也是他觉得自己活不了多久的重要原因。   虽然他母亲也是普通人,但他好歹长在晟京,知道那些有供奉的家族,有的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手段。   而且,据说巫力越是强大的人,孕育子嗣就越艰难。   除非一个家族全都死绝了,否则一定会有人找来的。   此时,晟京。   其实在遂遂突然消失的第一时间,皇帝就下了一道明旨,一道暗旨。   明旨向全天下征集美玉,来年二月于晟京举办花朝节祭典。   暗旨让御灵司立刻上报灵出入人间的所有记录。   沈司宸对自家大壮非常有信心,坚信大壮绝对是靠自己去的灵界,而不是她给补过了。   事情不出所料,遂遂竟然在灵界待了九天。   皇帝虽然没办法知道遂遂的具体情况,但皇室近支的每个人都有一盏以秘法制成的命灯,人死灯灭,当人去了灵界,命灯的火焰就会变透明,只剩下幽蓝的轮廓。   遂遂的命灯不仅透明了九天,还在这个过程中,火焰越烧越高。   命灯的状态代表着很多东西,命灯的灯火也叫生命之火,火焰越旺盛,就代表生命力越顽强。   一般人是点不燃命灯的,因为他们的生命力还不够旺盛,只是几点火星,而非长明的灯火。   一般的皇室成员,有个黄豆大小的灯火就已经很不错了。   沈容与的命灯就有大拇指大小的火苗,甚至比沈司澜的还大一圈。   皇帝和澄亲王都想过,带沈容与进灵界,让他试试能不能灵契的。   但进倒是能进去,但总是找不到适合的灵。   沈容与也没从血脉里得到什么特别的力量,倒是好像有了一丝巫力。   这种情况好也不好,好的是他可以灵契,和灵契约时,巫力就是墨水,有巫力,才能写契约,灵契才能成功。   如果没有巫力,就只能靠着血脉里的力量,选择供奉的神灵座下一些微末之灵来契约。   沈家传信的青鸟大部分就是这么来的,很多青鸟其实都没开智,要么是刚孵出来的小崽儿,要么是资质不够。   传信一次对灵和人的消耗都极大。   这还是供奉的灵足够强的情况下才有的待遇。   西王母坐拥自己的道场,还有手下可派,一些实力弱一些的灵,或者实力强大,却独来独往的灵,男人们连血脉红利也吃不到。   遂遂在灵界待了九天,沈司宸既为家里有出息孩子而高兴,也忍不住心疼妹妹。   三岁的沈司寰只在灵界待了一天不到就回来了。   剩下的时间其实是在赶路回宫。   天赋的强弱,一是看能在灵界逗留的时间,二就是看第一次灵契的年岁。   年纪越小,默认天赋越好。   沈司宸自己是衔玉而生的,瑾瑜和琅玕打出生起就陪在她身边,所以她就算自己从没去过灵界,也不觉得自己能力不够,不堪大位。   可如果她当年能更厉害点,像遂遂一样,给妹妹好好养养再去灵界,而不是懵懵懂懂地去,妹妹是不是就能找到一个足够在战场上护着她的灵,就不会受那些伤了?   沈司寰的命灯十分特别,熊熊燃烧的火焰铺满整个命灯,灿烂得随时要随时溢出来一样。   但火焰燃烧的高度却很低,只有紧紧贴着灯的一层——沈司寰不会太长寿。   每次妹妹的命灯变得璀璨,沈司宸就知道,她又受伤了。   她甚至不敢陪着遂遂长大。   沈司宸知道,妹妹去巡边,一是为了太子,二也想把遂遂最粘人的这几年躲过去。 第51章 血脉追踪   沈家供了西王母六百年,继承神力最多的人竟然怕自己早死。   皇帝让人日夜看着遂遂的魂灯,魂灯火焰透明了九日,壮大了不少,变回正常橙黄色时又猛然弱了下去,甚至比之前还弱。   然后魂灯的火焰一直摇曳不停。   沈司宸知道,这是出来的地方没选对,孩子受伤了。   虽然很快火焰就重新稳定下来,只是有些微弱,皇帝和遂遂几个哥哥还是一人放了一碗血,画了阵法,算了算遂遂的大概方位。   其实这种血脉追踪的法子,几个哥哥就算血流干了,也不如沈司宸那一碗血管用,但皇帝还是让他们做了。   那是他们一脉的根基,力量再小,也别置之度外。   沈容与和后面几个能不能灵契,最终还是要看遂遂。   比起和母亲,男人的血脉其实是和姊妹更亲的,(此乃本文设定)能成功灵契的男人,八成都是姊妹带着去的。   血脉方位显示在南方,多水泽。皇帝猜多半是在江南。   已经秘密派了几路人,乔装打扮,沿着江南的方向,一路找过去。   若是其他地方,都不必如此小心,可偏偏是江南,怡郡王的封地就在江南。   若是那对父女能本分些,凭着当年皇叔为了母皇的付出,怡郡王未尝成不了大晟第二个澄亲王一样的人物。   可当年皇叔偏就用一身功勋换了虞司澜姓沈,简直是司马昭之心。   皇叔以为是给女儿留下的底牌,却不知,此举是把通天大路都给走死了。   皇帝怎么可能不防她。   只能把她困在吴州,许她一生富贵荣华。   私底下的很多事儿,皇帝不是查不到,而是事情不到明面上,皇帝没有证据,不能动手。   私心里,皇帝也是不想对皇叔一脉赶尽杀绝的,让沈司澜在吴州折腾,也避免她做下更大的祸事。   可是现在遂遂很可能在江南。   事情就变得很棘手了,在皇帝心里,当然是一百个外戚也比不上自己的亲妹妹和侄女,遂遂被伤害,皇帝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而且遂遂说不定真的可以让虞司澜真的变成沈司澜。   于情于理,皇帝都不能让沈司澜知道遂遂就在她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   皇帝仅不能明着大张旗鼓找遂遂,还得找人假扮遂遂,不让人知晓,遂遂已经不在皇宫了。   只能用“找玉”这种迂回法子。   遂遂的瑾瑜之玉是皇帝从自己的玉上抠下来的,和太子的一样,这个找玉的暗语,之前也教过遂遂,只要等旨意传到江南,遂遂应该也能找到了。   好在,小上官氏是个稳得住的,关键时候比他哥哥顶用。   想到自己的君后,皇帝轻轻叹了口气。   中年夫妻大抵都是如此的,相互无言以对,但日子还要过下去。   江南,吴江漕渡口,袁家。   喝了几日的苦药,遂遂身体逐渐好起来了,只是白日里还有些咳嗽,身体还是发虚。   遂遂依旧卧床休养,虽然给她试了几件新做的袄子,看样子是给她做的,但告诉不准她出屋子,最多在屋里活动活动。   这家人对她其实挺好的,但遂遂听不懂南地方言,更不会说,交流起来很困难,遂遂现在嗓子已经好了许多,但还是装作说不了话的样子。   她是个好动的性子,在屋里闷了几天,心情实在是不好。   脸上的笑容自然就少了,遂遂能记得不要在身边没有可信可用之人时暴露自己的身份,就很不错了,实在是没有强颜欢笑,讨大人欢心的义务。   袁家人当然也看出了孩子心情不好,是哄也哄了,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儿、好吃的、讲故事,什么都试过了。   可问题是,遂遂又听不懂他们说的方言,本来就心情不好,耳边侬这侬那的,又听不懂,就更烦了。   袁家就发现,这孩子怎么还越哄越不高兴了呢?   今天还把药给吐了,又有些发热,一张脸跟霜打了一样,瞧着比前两天还不好。   卢大夫又来了一回,一把脉,说是惊忧气结,肝气犯胃,脾虚气逆,兼肺热复燃。   遂遂早上吐了一回,又有点低烧,现在也没精神头想出去放放风了,躺在床上怏怏的,盯着头顶的帐子,眼眶有点湿润。   除了说话不利索的那会儿,遂遂常常需要假哭来引起注意,能说会走之后,遂遂就很少哭闹了。   一是从出生长到现在,她就没受什么委屈,虽然也被教了规矩,但基本上是想做什么做什么,想要什么有什么。   不用她哭闹。   二就是性格使然,遂遂觉得自己已经是个五岁的大人了,不是一两岁的小孩儿,动不动就哭有点丢脸,所以能不哭就不哭,尽量忍着。   或者等到了大姨或者爹爹、哥哥们面前再哭。   但现在遂遂想哭,她想爹爹和大姨,想她养的猫猫狗狗,想哥哥,想阿古拉,想晟京的涮羊肉,想烤全羊,想蒸梨肉、想火腿鸡汤闷笋尖、还有大大的有地龙的宫殿……   眼泪从眼角漫出来了,遂遂用手擦了,又流出来了,遂遂干脆不忍了,呜呜嘤嘤地哭了起来。   “这是怎么了?”张氏刚出去了一会儿,听见声音赶紧进来了,把人搂在怀里好好哄着。   “好孩子,哭吧,哭出来就好了。”张氏虽然心疼,但也在心里松了口气。   大夫说了,这么小的孩子,寒冬落水,受了大罪,阳气暴脱,神魂不稳,又是生人生地,怎么都该哭一场的。   不哭不闹,甚至脸上还有笑模样,这本就不妥,乃是惊郁内闭,情志郁遏之症,须得宣泄出来才好。   小孩儿是很懂察言观色的,生人生地,不哭不闹,哪里是机敏懂事,分明是惶恐不安,对周遭不信任,不敢表露喜怒。   能哭一场,对她而言反而是好事。   前几日,袁家怕孩子出事,都是身边随时留人的,今早卢大夫又诊了脉,才知道反而叫孩子病情加重了,才赶紧躲出去。   但也是留人的,就在附近,听见声响立刻能来看看。   或许是情绪压抑久了反扑得厉害,也可能是张氏的拍哄让她觉得很熟悉,在大姨给她戴上瑾瑜之玉前,她是经常夜里噩梦受惊的。   爹爹总是守着她入睡,在她惊醒的第一时间抱她起来拍哄,很快她又会睡过去。   遂遂没能快速停止哭泣,反而在张氏的轻轻拍抚下,越哭越凶,哭得抽噎不止。   遂遂抽抽噎噎哭了很久,哭得整个脖子和脸都红了,哭着哭着又睡了过去,醒来出了一身汗,身体虽然还是虚的,却觉得身上松快了不少。 第52章 终于说上话了   好些天没洗澡的遂遂终于是在火盆的包围下洗了个热水澡,虽然这家的澡豆用着不太好,但遂遂还是很高兴。   哭了一场发泄情绪,心里那种隐约的焦虑和不安也消失不见。   所以遂遂虽然听不懂这位似乎是府里正君的叔叔说什么,也看着对方的表情,时不时微笑附和。   虽然被买回来了几天了,但少年依旧没有名字,既然没为官虏,那么曾经的名字就不能用了,虏的名字都是主人取的。   家主的意思是等小主人好了让小主人取。   所以现在他还没有名字。   不过上次阻止家主给小主人喂蜜饯后,他不仅没有挨打,反而得到了一些信任,他现在的工作主要是给小主人读画本,和教家里的几个公子一些规矩礼仪,或者食方之类的。   绣技倒是不用教,江南以丝绸闻名,绣技自然不必他一个晟京出身的虏班门弄斧。   虽然也要做其他活,一天没有什么空闲可言,但比起官虏所的苦活累活,浆洗打扫、送送东西、念个画本的活儿已经算是休息了。   而且这几天他一直是吃饱穿暖的,这样就很好了,少年很知足。   就是……   少年每次看小主人的脸,都会忍不住去寻找她和家主相似的地方,然后每次都会得出一个吾命休矣的结论。   直到今天,他好像又发现了一个要命的事儿,主夫和小主人说话,小主人时不时点头摇头的,一会儿又笑一笑,好像是那么回事儿,而且反应也不算给错,但小主人好像根本听不懂主夫在说什么!   少年冷汗都要下来了,不是,说好的待下宽仁的良善之家呢!   少年虽然以前是官眷,但也没有遂遂那么高的身份,他比遂遂更清楚,这家人给小主人的吃用都是力所能及最好的。   银耳雪梨羹、山药瘦肉粥、双米粥熬得极烂,专门撇出上面一层米油来喂……   这些对于遂遂来讲就和平时吃得差不多,甚至火候上还差点的吃食,对于平民百姓家里都算是很金贵的了。   少年观察着一家人的所作所为,真金白银花了,真心实意也付出了,怎么都不像是虚情假意的样子。   而且府里几位公子虽然不待见他,但也没有找茬刻意打骂责罚于他,品行比起他亲生的兄弟来,不知道要端正高洁多少。   少年都已经要放下焦虑,认认真真当个忠仆,好好陪着小主人长大,过个几十年,他说不定还能捞个管家当当,再看着小主人的女儿长大呢。   他都已经用:孩子不肖母父,肖祖母也常见的理由把漏洞堵上了。   结果嘎巴一下,江南人家的女儿却听不懂江南官话……   这还有可能是亲生的吗!   他这时候真恨不得自己大字不识一个,从没读过律法。   这样他就不必知道,像这种拐卖女童的案件判得倒地有多重,别说他这样被攥着身契的虏了,就算院里那对大鹅的蛋都要给打了炒盘菜。   “小主子……”他大着胆子,用晟京官话叫了一声。   他出生在晟京,除了被押来这里后学会的本地官话,他也只会说晟京官话。能不能成就试这一次。   遂遂一听眼睛都亮了,“这位大叔说什么,你转达一下。”   张氏也懵了,一直以为是孩子嗓子坏了所以不说话,合着压根儿听不懂!   遂遂和少年开始用官话交流,遂遂兴致勃勃,但她的第一个问题就差点让少年心脏停跳。   遂遂问她,这里是哪里,离晟京多远。   少年瞟了还在懵逼的主夫一眼,用带着浓重晟京口音的官话语速飞快地回答。   “这里是苏州,长锡府,这家人姓袁,表面是做布行生意,铺子就在宅子前面,临河两间。”   这下换张氏听着两人叽哩哇啦听不明白了。   张氏很快回神,先把遂遂安顿好,又赶紧去前头铺子找妻主来。   遂遂先是懵了一下,想从脑子里找出,苏州的长锡城在哪儿,但是全无结果。   苏州她就知道会府金陵,长锡是个完全没听过的地方。   不过接着就松了口气,有铺有宅,多一个人吃喝应该不成问题,遂遂可以不用考虑把两颗琅玕之玉拿出去。   不是遂遂小气,而是琅玕给普通人只能当普通玉卖掉,比较可惜,她去一趟灵界就带了两珠子回来,她的老虎都还在灵界,她还想带回去给爹爹和大姨瞅瞅呢。   如果这家人照顾她负担不是很大,她可以走的时候再给钱。   遂遂相信大姨看她久不回去,一定会派人来找的。到时候她就可以多给点钱给这家了。   少年见小主人一副半点不怕,还一副松口气的样子,又燃起希望,看样子不是拐来的,是不是可以不用死了?   袁金桃很快从前头铺子过来,因为心里藏了养女儿的念头,她又找回了刚从乡下来长锡城的那种拼劲儿,一心想多攒几分家资。   而这孩子似乎也是带着福气的,还有半个月就要过年了,生意最旺的时候其实已经过了,但这几天生意一直都不错,她毛估估算过,这个月的营收要比一般旺季多个三成。   如此,袁金桃就更是一心搞事业了。   袁金桃来时,遂遂刚好在说话,嗓子还有点哑,但确实是能说话的。   袁金桃先是惊讶了一下,竟然有孩子不会说官话,可见原本家里条件也不好。   可是孩子身上又有那么好的珠子。   这孩子该不会是被坏人抢了吧……   不怪袁金桃这样想,苏州的会府金陵做大晟国都的时间有足足二百余年,比现在的晟京时间还长,晟京的紫荆城都是照着金陵的紫荆城修的。   对于江南的百姓,尤其是苏州的百姓来说,他们说的就是官话。   袁金桃很快又让会讲北话的虏给孩子翻译:   “孩子,你还记得自己家住在哪里吗?可记得家人名姓?待你身子康健,婶子可送你归家,亦可以联系你的家人。”   虽然很想要女儿,这孩子也很合她眼缘,但她又怎么能知法犯法,更不能为了自己,让另一个家庭陷入绝望。 第53章 不用死了   尽管如此,北地与江南千里之遥,袁金桃觉得自己还是有很大希望争取的。   遂遂知道这家人是好人,两颗琅玕就放在她脖子上挂的小荷包里,其中一个还是从她衣服里掉出来的,如果这家人昧下了,她也压根儿不知道。   但是人家没有,眼前这位叔叔还特地做了个精致的小荷包给她放好戴在身上。   脖子上的瑾瑜之玉也在,就算不知道这玉的作用,就拿去当普通的玉卖,也是能值不少钱的。   但人家都没有。   但遂遂面对婶子的询问,依旧只是笑眯眯地答:“我叫遂遂,家在京城。”   再问其他就摇头不知道了。   她是真的不知道紫荆城算是京城的什么坊,王府她倒是知道,王府就在王府街上,东边是她们澄亲王府,西边据说是曾经的摄政王府,现在也空着,一条街就他们一家人。   同一个人在面对不同的人时,态度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四哥在面对遂遂时就很好,很耐心,从不嫌弃遂遂。   但四哥面对阿古拉的时候就很暴躁,完全木有耐心,很嫌弃阿古拉。   第五风月的爹对他和他姐姐,态度也不一样。   大姨也教过她,树和花草是不一样的。   这家人能好好照顾一个普通人家的小孩儿遂遂,却未必有能力照看澄亲王世子。   “那可还记得家中是作何营生?娘亲是做什么的?”袁金桃又问。   “我娘是当兵的。”遂遂实话实说。   袁金桃肃然起来,“那可知道令堂是在何地驻扎?效力在哪位将军麾下?”   袁金桃之前还想着,如果孩子原本的母父不会养孩子,那她就抢过来自己养,传自家的香火。   但遂遂此言一出,她就没有了这样的想法,军士保家卫国,怎么能抢人家的孩子,让人断了香火?   她刚开始问时,确实带有悄悄对比自己的条件能不能挣得过的心思,但现在问得仔仔细细,却是为了把孩子好好送回家去。   “娘和堂姐去北境了。”遂遂依旧如实回答。   袁家人闻听此言,更是肃然起敬,北境官民誓守国土,不退不迁气节早已天下共知,早几年府台大人为北境筹集物资,他们家还捐了五十两呢。   袁金桃语气更温和了,“孩子,你别担心,待你身子大好,我们就去见府台大人,一定想办法将你送回家去。”   “若实在想不起太多信息也无妨,婶子家中略有薄产,多口人吃饭算不得多大的花费,你安心住下,等着家中人寻来也可。”   “你娘亲和姐姐保家卫国,我们能照顾你,是我们家积了德,你大可把把婶子家里当你自己家,按自己舒服的来,不习惯的地方,一定要说。”   遂遂有点感动,“谢谢婶子。”   好穷啊,都没有礼物可以送给婶子。   不知道日后跟大姨说说,能不能给婶子封个爵位诰命什么的。   少年在一旁安静站着,心里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不用死了!   他就说,婶子耳厚有垂珠,贴脑不反,眉目舒展,眼睛有神,面相一看就是好人,这宅子也是生财聚气的格局,是有福之家。   否则他也不会冒死给自己争活路。   是的,学宫还教了看相,不管准不准,但亲测有时是能抵上大用的。   事情说开之后,两边又重新认识了一下,主要是袁家这边,一个个地来跟遂遂认识。   袁家家主袁金桃,今年四十有二,有三位夫郎,五个儿子,老二老三还在床上养病,剩下的老大、老四、老五都是见过的,只不过是来补个称呼。   遂遂还给过三岁的老五秋梨糖呢。   事情说开后,两边相处明显更融洽了,遂遂也放松下来,显露出一个五岁孩子该有的样子。   心里的包袱放下了,病自然好得快,又过几日,遂遂已经能精精神神地活蹦乱跳,病完全好了。   就是因为生病,脸上的肉肉消下去一些,脸色也有些苍白,大病初愈的样子,把袁金桃心疼坏了。   赶着府衙年前封印的最后几天,张氏给遂遂穿上一身上好绸缎做面的新棉袄,刘氏用两根亮眼的红头绳给梳了个漂亮的包包头。   第一次给姑娘梳头,刘氏很有点紧张,在小儿子头上练习了好几回才敢上手。   结果一扎发现,小姑娘的头发又多又厚,头发摸着还滑顺,上手的手感和儿子的细软塌少完全不一样。   而且扎出来的包包头也格外可爱,两个头发挽成的包包都是圆鼓鼓的,孩子脑袋也圆圆的,特别饱满好看。   不等刘氏多欣赏欣赏自己的杰作,孩子的头上就戴上了一顶虎头帽,吹风的把耳朵和脖子都保护起来。   “别让孩子再着凉了。”邹氏语气有点酸。   张氏是正夫,这样的大事他理应跟着,毕竟照看孩子,还是男人更在行,让妻主自己抱着孩子上府衙不合适。   孩子是刘氏救回来的,他得去把情况说清楚,是必须去的。就他要留在家里。   “准备好了吗?”袁金桃从屏风后头绕出来。   她也打扮了一番,换上见重要客户才会穿的好衣裳,头上挽了个同心髻,插戴几只珠钗,并一个白玉梳篦。   脸上浅扫胭脂,看起来更端庄有派头,晟朝女子不穿耳,故而耳上没有耳饰。   左手手腕上是只有需要撑场子时才会戴上的碧玉手镯。   家主少见打扮如此隆重,几个人都是眼前一亮。   衣服上还有淡淡熏香,虽然只用了橘皮、香茅、紫苏几样常见易得的香材,家里的虏熏出来的香味却并非像他们以前一样的单一味道,淡雅高级,沁人心脾还不扰人。   一家人不知道多少次感慨,二十两花得值。   “准备好了就走吧。”袁金桃笑着摸了摸遂遂的手,暖乎乎的,才放心下来。   一边有心学,一边有心教,虽然才过了几天,两边已经能实现基本交流了。   不止是遂遂在学江南本地话,袁家几人也在努力学北话。 第54章 见府尹1   袁家大门口,少年已经套好袁家的驴车,在旁等待了。   他也要跟着去,除了负责赶车,他也是袁家财产的一部分,需要展示给府台大人知道。   事情报上去,小主人寻找亲人还需要时间,这段时间小主人会留在长锡城,要是知府觉得袁家条件不好,会把小主人托到城里其他好名声的殷实人家寄养。   袁家原先的车厢用了许多年,已经旧了,现在的驴车不仅车厢是新换的,他昨天还把驴刷洗了一遍。   小主子像是没见过驴,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   本来计划半个时辰完成的活儿,他干了一个时辰。   他觉得自己还能再刷洗几只驴。   除了袁家的人,卢大夫作为救治的医者也必须到场,所写的脉案、药方也要一并带上。   孩子若是身体有什么不妥,这些要么是证明清白的证据,要么是定罪量刑的证据。   临近年关,衙门快封印了,今年的刑狱、徭役、税赋、都写折子递上去了,长锡府尹就等着今年的考绩得个上,好领今年的养廉银了。   长锡府尹宋岚待在府衙后的家里,泡上一壶好茶,怀里抱着自家皮毛油光水滑的狸奴,心情好不惬意。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打破了安静惬意的氛围。   “大人,有百姓从河中救起落水女童,还尚未寻到家人!”师佬直接推门而入,湿冷的寒风也一起灌进来,宋府尹浑身一个激灵。   宋岚当即站起来,要跟着师佬往前面府衙去,狸奴刚要放下,又想起师佬的话,又把狸给揣上了。   “说说情况,孩子状态可好?身上可有伤损?”府尹急问道。   在她的治下,要是出个戕害女童,或者照看不力的事情,别说今年考绩上,拿满额的养廉银了,搞不好乌纱帽都保不住。   “听孩子说话,是京城那边的口音,北地官话说得比教我们的师长还正宗,听不出一点南音。”   师佬话还没完,府尹脚下就踉跄了一下,师佬反应快扶了一下,才没一屁股摔下去。   她的治下要是出了拐子,还是作案成功的拐子,什么考绩升官都别想了,她该想的是她罢官后该去牢里待多久,是去流放啊,还是去修路服苦役啊?   师佬赶紧道:“孩子状态还好,说话伶俐,精神头也好,不像是被喂过不好的东西。衙役已经去请兴德堂的凌郎中了,情况很快能确认。”   “孩子和那家人相处也自然,几个大人都坦荡,应该也与此案无关,确实是救助之人。”   宋岚放下了半口气,另外半口还提着不敢吐出来,严肃道:“做表面功夫有何难?趁着孩子小,巧言令色地把孩子哄住,等苦主找上来,孩子又与他们有了感情,最后鸡飞狗跳,让孩子难做的事情又不少见。”   师佬点头同意,“大人所言是极,是某放松警惕了。”   到了衙门后堂,府尹宋大人首先看到的就是乖乖坐在高椅子上,脚丫子动来动去,跟自己鞋上的小动物图案玩得津津有味的胖娃娃。   她脚上的鞋似乎是有什么玄机,她脚往前踢一下,鞋上那戏珠狮子头就动一下。   这鞋的做工着实精妙,那么小的鞋面上绣狮子头,不仅绣得精细,还绣得活灵活现。   小姑娘模样生得标致,粉雕玉琢的,眼睛亮而聚神,穿得也鲜亮,身上的袄子似乎是新的,身体和四肢都圆鼓鼓,跟个发面红糖馒头似的。   府尹一瞧孩子就觉得喜欢,当然也能瞧出孩子气色不算最佳,像是大病初愈。   府尹没有立刻出去,而是在屏风后默默观察。   “去给孩子送盘点心。”府尹用口型和动作吩咐师佬。   师佬眼角不明显地抽抽,要不是共事多年的默契,谁能知道她表情狰狞,比比划划地要干嘛。   糕点很快端过去,是盘精致的芙蓉糕,还是去后头问府尹郎君要的。   糕点端上来,不等小吏请遂遂吃,袁金桃和卢大夫赶紧阻止,“小哥,孩子咳疾刚愈,不好吃糕点这样的甜腻之物,怕生痰。”   就算是官府的差役,男人也轻易不敢领一声爷,称声“小哥”,就算是敬称了。   “奴家带了秋梨糖,可要吃给遂遂吃些?”张氏赶紧掏出带着的秋梨糖。   遂遂摇了摇头,“两个都不要。”   她嘴里这颗出门时含的秋梨糖才刚化,接着吃就腻了。   至于那盘芙蓉糕,遂遂一看就知,这是她最讨厌的,好看但噎人的一类点心。   遂遂不挑食,但她舌头刁,火候调味稍差一点、食材稍不新鲜,她都能吃出来。   这算是后天养成的天赋,一直吃最好的,习惯了那个味道,里头稍有一两样不好的,一下子就吃出来了。   而像芙蓉糕这种流传已久的制式点心,遂遂是最不喜欢的。   她对点心的要求,除了好吃不甜以外,还要新奇创新。   比如绿豆糕做成流心的、月饼做成冰皮的、豌豆黄里加夹心、玫瑰馅儿饺子、皮蛋馅包子……   这些她就很爱了。   府尹看得微微点头,抬步走了出去。   “喵~”   手里一松,揣着的狸儿先一步下地,出现在遂遂视线里。   “猫猫!”遂遂一喜,大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呢,她就已经窜到地上,蹲着撸猫了。   几个大人脸上震惊担忧的表情来不及收回去,彼此对视一眼,微笑的同时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探出去的腰。   遂遂坐的是一把大椅子,张氏放的时候怕危险,是让遂遂完全坐进去了的,孩子坐进去了腿都垂不下来,就这么平着放的,到底是怎么屁股一挪就下来了?   宋府尹等遂遂和狸儿玩了一会儿,像是混熟了,才走到孩子面前蹲下,用在家逗女儿的语气道:“这只小狸名叫花团,你看它四肢腹部雪白,背上花纹像是盖了一床锦被,像不像一团花?”   遂遂点头。   宋府尹伸手过来,一起撸猫,“那你跟狸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呢?”   遂遂恍然大悟,原来朏朏不亲她是因为她没有跟朏朏说自己的名字吗?   “遂遂,我叫遂遂。”遂遂赶紧说。 第55章 见府尹2   府尹又从袖袋中摸出一些小鱼干,分给遂遂一些,两人一起喂猫。   “这微微撒盐的小鱼干是花团最喜欢的小零食,遂遂这几天都吃了什么呀?”府尹丝滑地问道。   遂遂未觉其中深意,以为只是在闲聊,掰着手指数,“今早吃了红枣小米燕麦粥和煮鸡蛋,小米粥有点太甜了,昨天的嫩鸡丝米粥就很好吃,昨午食是山药瘦肉汤和蒸梨肉,晚食是清鸡汤番茄鸡蛋面。”   “你呢,平时都吃什么?菜是不是都偏甜?”   遂遂说完还加一句,不让话掉地上。   听起来那家人确实给孩子照看得用心,吃食都是适合小儿脾胃的,府尹心里想着,又接着抛出话题。   府尹做出苦恼的样子,“是啊,本地百姓口味喜甜,江南气候比我家乡蜀地还潮湿多雨,百姓怎么不喜辣,反而喜甜呢?本官在此任官三载,还是颇为不习惯。”   府尹原意是通过吃食判断出孩子家乡在何处,孩子年龄小,直接问地方未必能说明白,但每日吃的东西,常吃什么零嘴,总是知道的。   却听遂遂脱口而出:“哇,你跑这么远来做官啊!”   大姨不止一次带着她看大晟疆域图,上面画着很多线,都是娘走过的路。   她未必能把大晟所有州府位置都记住,但她大概知道方向,蜀地离江南可不近。   府尹有些吃惊,但很快冷静下来,顺势答道:“是啊,遂遂来此也走了很远的路吧?”   其实光凭遂遂的回答,宋岚就断定遂遂出身不低。   一般人家,这么小的孩子对地域大小是没有概念的,而遂遂却脱口而出江南与蜀地离得远。   要么是家中有人相隔两地,常听家人提起,所以知道两地遥远。   而遂遂并非江南或蜀地的口音,而是一口纯正的京城官话,和她当年在京参加会试时听到的口音是一样的。   要么,就是将门出身,家中有舆图,听过长辈讲解。   这倒是和袁家人所说对得上,遂遂说她在家与大姨一起生活,母亲和姐姐都当兵去了。   京城哪有军户?给皇宫守门的都是勋贵家的姊弟……   这怕还是朝中哪位大人家的麒麟儿……   “可不是么,有好几天呢,出来突然就……”   遂遂头一点一点的,说一半突然住嘴,黑亮的眼睛盯着眼前相貌平平,面相看着倒疏朗正气的人。   好个中登,竟然套她的话!   往四周一看,被她发了好人卡的袁家一家人早已不见了,堂中只剩中登和自己。   虽然对方看着不像坏人,而且多半是本地的母父官,但遂遂心里还是升起几分警惕。   遂遂看着她,“你怎么只问我,不说你自己?”   府尹脸上笑容不变,从容道:“那你也可以问我呀!”   是官才最麻烦,虽然说大姨是皇帝,理论上所有官都是大姨的手下,应该保护她。   大姨的手下各有用处,有好有坏,有的还不太听话,但不听话的手下也有不听话的用法。   就像人啃了玉米粒之后,玉米棒子吃不了,但玉米棒子同样可以喂牲口。   遂遂不认识眼前的人,不知道她是大姨好的有用的手下,还是大姨坏的有用的手下。甚至可能是不听话的那种手下。   遂遂只告诉了袁家自己的乳名也是这个原因,如果遇到的是坏的官,老百姓没办法保护她不说,还要受她的连累。   她还能用“澄亲王世子”的名号震慑一下坏官,百姓却什么也没有。   遂遂盯着府尹的脸看,希望自己也能像大姨一样,看一眼就知道对方是好是坏,甚至可以知道遂遂吃了几块糖。   然而她并没有那种能力。   遂遂站起来,双手抱胸……因为穿太厚了有点不方便,又若无其事改为叉腰,让自己有点居高临下的气势。   眼睑微收,下巴绷紧,这样可以做出很吓人的表情。   感觉自己已经进入最佳状态,遂遂才开口:“那你叫什么字什么,是什么官儿?”   遂遂心里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如果是在大姨那里听过的名字,那就让她把自己送回去,或者让她通知大姨来接她。   如果没听过,那就还是等大姨找到她再说。   无论是皇帝或是澄亲王府,在各地其实都有暗庄,但这些并没有现在告诉遂遂。   家里交给遂遂孤身在外的应对是:如果现状还不错,那就保持现状,等着家里找来;   如果情况危急,再告诉所有人,她是澄亲王世子,而且一定要在人多,光天化日之下再说出来,不能只告诉一个人。   澄亲王世子这个身份,相当于是一个大棍子,可以用来打坏人,对好人用不着。   但是她现在太小了,棍子可能被坏人抢走用来打她,所以不拿出来才最安全。   人老了装嫩多半让人反感,但看小孩子刻意装深沉,却只会让人开怀。   不过这孩子确实挺有气势的,眼睛明亮聚神,说话也不疾不徐,吐字清晰,不会像很多小孩儿一样,音调被情绪左右,忽高忽低。   让人不由自主地看她的眼睛,听她说话。   站有站相,就算是穿了身圆滚滚的棉袄,裹成了五短身材,也不影响。   若是在换一身上好的锦帽貂裘,揣上烧着银丝碳的镂空雕花鎏金手炉,放在晟京的雕梁画栋里,倒真是大家宗子的体面。   府尹压住拼命像往上翘的嘴角,也颇为正式地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袍,对遂遂弯腰拱手,模样彬彬有礼,颇正式,并不像和小孩子办家家酒。   “在下梁州宋岚,字清风,景平三十九年进士及第,现任从五品苏州长锡府府尹,不知阁下是?”   遂遂睁着明亮大眼儿,维持住自以为气势十足的表情,脑筋疯狂转动,死脑快想啊,大姨到底有没有提过叫宋清风的……   想了半天,什么都没想起来。不能让她找大姨。   府尹还弯着腰呢,遂遂有点慌了。   住哪儿不能说,籍贯不清楚,学也还没上,澄亲王世子倒是也有品级有俸禄。但也说不得。   亲王、郡王、国佬的世子都是有俸禄和品级的,需要圣旨敕封,只不过一般的世子都是快成年了才封,平时只是世子世子地叫着而已。   不过遂遂这个澄亲王世子是货真价实的,娘生她的时候,大姨就把册封圣旨写好了,她一落地就有俸禄拿。   正二品,每个月有45两俸禄,两匹锦缎、150担俸米呢。   “如果你觉得遂遂不好听,也可以叫我大壮,沈大壮。”   遂遂半天憋出一句。 第56章 沈大壮重出江湖   “大壮……”   骤然听到如此接地气,又雌壮有力的大名,名字十分文雅的宋岚愣了一下。又很快接受了。   果真是将门风范。   遂遂姓沈,倒是没有给府尹太多震撼,沈姓虽然是皇姓,但沈家的皇位已经传了六百多年,子孙后代不知凡几,沈姓早已成了如王、李之流的大姓。   姓沈的除了那一小撮撮当皇帝、当亲王当郡主的,更多的是做生意的、种地的、做匠人的……   负责每日来家里收粪的粪夫还姓沈呢,难不成他也是皇亲国戚?   交谈了这么久,连大名都给人家问出来了,宋岚也基本确定遂遂出身不凡,于是直接问道:   “你可知道你母亲或者大姨的官职名讳?我修书过去,让你家人来接。”   遂遂一脸纯真地摇摇头。   我娘是澄亲王,我大姨是皇帝,我外婆(本文中指父亲的母亲)是尚书令,卫姑姑在工部是个什么官来的?   遂遂在心里默了一遍,顿时觉得有无数坏人要取她的项上人头……   遂遂打了个寒颤,坚定摇头道:“我落了水,又病一场,就记得名字了,不过我还认识我娘还有大姨,如果她们找来,我还能认得。”   宋岚严肃起来,“那你可还记得自己是如何落水的?”   起先宋岚以为是有人拐孩子,甚至重点怀疑了袁家。   常人肯定觉得,若是拐了孩子,怎么会还主动报官,肯定是能藏多远藏多远。   却没想到人家正是利用了常人“灯下黑”的心理。   光明正大地带孩子来府衙报官,说是路边捡的,水里救的,来官府报备,说是养着等亲人来寻。   这家救人的人家,孩子一养就是一二十年,最后孩子就跟着自家姓了。   江南又富庶,若是能得个女儿,有的是人愿意出钱,早些年,不少人家的女儿都是买来的。   山高路远,远地的孩子,人贩子掳来了就立刻换衣剃发,送得远远的。有些甚至会借助神怪之力,光靠凡人之力,根本防不胜防。   孩子西北的卖到江南,蜀地的孩子卖到晟京,天南地北,一旦孩子离开本地,想找都难。   就算买卖同罪,也依旧有人觉得自己做天衣无缝,买方甚至怨恨孩子的亲生母父不让孩子过好日子。   后来朝廷派了好几次钦差,人杀了一批又一批,这种风气才被压下去。   宋岚一听遂遂的外地口音,第一反应就是这种跨地拐卖的案子又冒头了。   不过现在看,这不像是拐卖,倒像是寻仇。   毕竟据遂遂自己说,她已经五岁了,已经能记住一些事情了,口条又伶俐,拐她风险远大于拐两三岁还懵懂的孩子。   不过宋岚还是问道:“你还记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落水的?是不是有人故意推你下水?你一口晟京口音,是如何到得此地?”   “路上有没有在马车或船上待过?有没有遇到吃了东西就想睡的情况?”   遂遂挑着答:“是老虎带我来的,没有坐车也没有坐船,我也没想到会掉水里。”   作为一个普通人,宋岚根本没有往遂遂自己去了灵界又出来的方面想。   她所知道的去灵界,都是魂儿去,身子留在原地。   所以一听遂遂的回答,宋岚就确定是寻仇了。   正常人能请得动老虎吗?一定是仇家用了非常手段,把孩子绑走了啊!   寒冬腊月扔水里,真是恶毒至极!   这下倒是可以洗掉袁家的嫌疑了,宋府尹却头更疼了。   她就一个从五品小官,哪里有本事参与到晟京大人物们的斗争里去?   如果这孩子是拐来的,她把孩子保护好了,等大佬来接,至多落个治下不力的罪名,贬谪丢官也罢。   卷进了大人物的斗争里,只怕她一条命赔进去都不够啊!   母父往上三代种地,到她这儿,举全族之力才供出她这么个读书人来,临了,要是给族人带个株连九族回去,她就算下了十八层地狱,也难以赎罪啊!   宋岚内心把各种可能都想过了,面上对着孩子,还是一副从容稳重,又不失亲切的模样。   “好,那遂遂搬来府衙和姨姨一起住好不好?府衙有官兵值守,更安全。”   遂遂摇头,虽然她不反感眼前的府尹,但她没有在大姨那儿听过她的名字,遂遂自己也判断不出更多,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好。   师佬那边,大人的笔录还没做完,恰好杏德堂的凌大夫到了。   凌大夫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木簪束发,样貌清癯儒雅,脸上虽有些细纹,整体看着,反而更有岁月沉淀的味道。   下巴上留了一把四五寸长的美髯,更加深了这种成熟温雅,不急不躁的感觉。   凌大夫穿着披风进来,里头是一身青色文士袍,一点都不臃肿,十分地挺拔风流。   遂遂发现,男人好像天生抗冻,不管是江南的男人,还是晟京的男人,冬天都不会穿得让自己看起来臃肿,还是穿春秋的衫子。   爹爹们会在外头披裘衣,江南的男人好像裘衣也不用。   这就导致了,冬天时,街上的男人总是比穿得鼓鼓囊囊的女人养眼。   “遂遂,凌大夫虽是男医,却是太医院退下来的,半年前才随妻主告老还乡。”   “凌大夫医术很好,你才刚落了水,让他给你把把脉可好?”   府尹给两边介绍。   遂遂皱眉看着眼前男子,太医?她怎么不认识?   还好还好,没把自己身份说出去。   这倒是遂遂多心了,给她或者皇帝看病的,都是太医院院判这样的国医圣手,或者专治小儿病症的几个太医。 第57章 好消息,坏消息   凌大夫只是太医院的普通太医,而且擅长的是调理消渴之症,遂遂身边亲近之人并无此症,当然就不认识凌大夫。   凌大夫显然很会哄孩子,露出一个亲和力拉满的笑容,“小官人,可要看看在下的医箱?”   凌大夫主动打开医箱展示给遂遂看,观察着遂遂的眼神落点,一一简单介绍。   遂遂其实看不懂,但假装很懂第一一看过。   直到看到一个脉枕的角落处不起眼的太医院徽记。   遂遂不动声色地收回探出去的身子,把手腕放上去。   凌大夫问了几个遂遂身体相关的问题,遂遂也如实答了。   “凌大夫,你妻主是谁啊?”遂遂装作好奇地问。   从晟京致仕回来,很可能会是大姨提过的人。   遂遂在心里悄悄期待。   提起妻主,凌大夫脸上不由自主露出笑容,语气也颇为自豪,“我家妻主,是前任户部左侍卿,凌云阙,妻主半年前致仕归乡,在下也从太医院致仕,随妻主归乡了。”   “我本家姓朱,嫁人后冠了妻姓,小官人可称在下凌朱氏。”   凌朱氏喜欢向别人这样介绍自己,晟京讲什么“结两姓之好”,少有人冠妻姓,但江南却是约定俗成,已婚男子都会冠妻姓。   他喜欢这样的风俗。   这样就把他和那些没人要的老男人都区别开了。   遂遂差点把正把脉的手缩回去。   好消息,终于出来了个大姨提过很多次的名字。   坏消息,是最差的那一种,是大姨坏还不好用的前手下!   虽然凌云阙致仕的时候已经六十七岁,但她致仕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老。   这个世界的女人本来就老的慢,就算没有巫力,只要不过度生育,外表看上去比实际年轻十来岁都是很正常的。   朝里好多家里有传承的大人,都是实际年龄六七十了,外表看起来才二三十。   凌家的灵不怎么厉害,好像是哪路财神还是什么瑞兽之类的,但凌云阙一定不会不到七十就老到要致仕了。   大晟规定,官员若无其他原因,规定的致仕年龄是七十岁。   如果没有特别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七十岁朝廷就会通知致仕,然后每月发一笔赡养银子,直到过世。   凌云阙根本就没到致仕年龄呢。   凌云阙致仕的原因是,她的孙女娶了怡郡王的两个儿子,一正一侧,同一天拜堂。   一个嫁出去的皇子的女儿,标准的外戚,为了所谓的“名正言顺”,竟然背弃母族的姓氏,主动要随父姓。   别家外戚造反,有把带有自家血脉的公主拱上皇位的,也有直接掀桌自己上的。   第一次听说为了皇位把自家祖宗丢了的。   大姨说这是什么马的心,路人皆知。   遂遂不知道马的心是什么样子,遂遂只知道,作为女儿,却只是为了未来极可能根本得不到的利益就背叛自己的母亲,简直枉为人。   据说怡郡王的母亲还是生她难产而死。   怡亲王这样的行为,就算沈家人都死绝了,最后推个男帝出来,皇帝也绝不可能是她。   其实也不可能有男帝,如果沈家真没了承嗣的女儿,那民间立刻会有皇帝流落在外的私生女站出来。   这位凌侍卿也是,拿着大姨给的俸禄,转头娶了和她们沈家作对的人的儿子,真是又蠢又坏。   如果只是这样还好,又蠢又坏的人,也有又蠢又坏的人的用法,但是她竟然敢在运去北境的粮食上做手脚。   北境三州到现在还冻着,只有平州、安州的黑土每年能收一季粮食,剩下七成都要从其他州运。   本来看你就膈应,事情还做不好,留你干嘛?   这位凌侍卿,在大姨的标准里,属于又蠢又坏又没用,所以致仕了。   对了,怡郡王的封地是在……   吴州。   袁婶子说,她们在的吴江漕渡口,离吴州还不到五十里,比她回乡下老家还近。   婶子的乡下老家袁家沟村,还在城外六十里呢。   遂遂觉得刚刚天好像黑了一下。   从现在开始,遂遂要把沈大壮三个字焊死在脑门上,除非是她认可的人亲自来,否则这个世上就只存在沈大壮。   没有沈望舒。   不行,回宫就把名字改成沈大壮,不仅“遂遂”两字笔画多,“沈望舒”三个字笔画也很多啊!   刚好,这三个名字里,她就会写沈大壮。   堂姐啊堂姐,原来只有你是最为我着想的人,以前都是妹妹不懂事了,你叫我大壮竟然不应。   回去一定写信(四哥代笔)给你赔罪。   凌朱氏号完脉,遂遂飞快收回手。   “卢大夫的药很对症,小官人如今寒邪已散,痰热已清,身体已大无碍了。只是大病初愈,气血稍虚,所以面色才瞧着差些。”   “小官人胎元足,元气旺,虽是寒冬落水这样的大亏之症,损伤元气,却也未伤根基。   “只需饮食调养,安养神气,旬日之间便可复旧。”   没在遂遂身体里发现什么不好的东西,凌朱氏留下几个调养的药膳方子便告辞了。   那边,被分开问询的几个大人也陆续回来了。   宋府尹大致看了看袁家几人分开询问的记录,倒是都能对上。   孩子的来路倒是清楚了,目前来看,大家都是好人,她的治下不仅没有恶性案件,还民风淳朴,百姓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但是,宋府尹的头却更疼了。   总觉得有把看不见的刀悬在自己脖子上。   遂遂身份愈发成谜了。   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会凭空出现,落入河中?   她觉得这件事已经不是她一个小小地方母父官能管的了,应该让御灵司来管。   宋岚有注意到,凌朱氏诊脉时,遂遂问过他妻主是谁。   可问过之后,又没有了下文,没有继续问,也不提见凌大人一面。   叫凌朱氏过来,宋岚是有考量的,遂遂是京城口音,而凌朱氏几个月前才从京城回到江南。   遂遂若出身晟京高门,家中有人生病时递牌子进宫请太医,两人没准儿还认识呢。   可惜的是,宋岚并没有这样的运气。 第58章 养孩子的要求   宋岚当然也看出遂遂有所隐瞒,五岁的孩子确实很大可能没办法准确描述家里人的情况。   但遂遂给她的感觉并不像是不知道家中母亲的官职的样子。   不说出来,要么是不敢,要么是不能。   遂遂不主动说,她也不点破,她一个寒门小官,兜不住太大的事情。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先放放,现在重要的是遂遂的安置问题。   不管遂遂到底是谁,五岁的稚儿孤身出现在她的治下,这就是她的责任,她要好好照看。   “遂遂,我们会尽力帮你找家人,但在此之前,你要一直留在城中。   “我是本地母父官,在你回到家人身边前,有责任照料你,你可以住在我家,也可以选一户城中富户暂时寄养。”   “府衙会出一笔款子用于你的生活,你不必担心会给他人造成负担,你愿意去谁家,那家人都会十分高兴的。”   府尹还没说完,手里捧着木盒的张氏就想迫不及待地上前让府尹大人验资。   被袁金桃轻轻拉了一下,才冷静下来。   遂遂还没表态呢,不能作势逼迫孩子。   遂遂直接跑到袁婶子身边,抓住婶子的衣裳,“我对其他人都不熟悉,既然是婶子家救的我,那还是一切照旧吧。”   遂遂对府尹虽然没有恶感,但信任有限。   当凌云阙的夫郎出现在她面前,得知自己竟然在怡郡王触手可及的地方,这种信任就更会打折扣。   除非是她认识的人,否则她不会和任何的江南官员扯上关系。   之前还想着,只要是大姨提过的好官就可以信任,但现在遂遂觉得这已经不保险了,一定要她认识并且信任的人来,否则她说都不信。   遂遂很明白自己的命很贵重,绝不能轻易陷入危险境地。   遂遂刚跑过来,袁金桃就拉住了遂遂的手,包在手心里,暖乎乎的。   张氏有些激动地捧着盒子上前,“这是我家的资产,请大人验看。”   不是随便什么人家都有资格让女孩寄养的,首先就是身家清白,家族三代之内无人作奸犯科。   然后名声要好,那种有抠搜小气、爱占小便宜、或是脾气暴躁,在邻里之间恶名远扬的,孩子也不能去。   有了好名声,家庭关系还要和睦,那种天天吵架摔碗的家里,也是不能让孩子去的。   最后才是家里不能太穷,虽然官府每月出的银子基本上够孩子花用的,但也不能孩子到你家去,你一家还得吃孩子的吧?   而且不仅是不能穷,最好还是富户,家中宅院宽敞,出入有仆役伺候的最好。   虽然遂遂选了袁家,只要没有硬性问题,袁家都能把孩子带走,但流程还是得走。   袁家的布料铺子在城里开了快二十年,在城中也算小有名气,和府衙的差役都打过不少交道。   一番册子,没有犯罪记录,每年交的税还在逐年小幅度上涨,每次遇上天灾人祸,官府募捐,也都有参与。   从十几年前冀州大旱的一百文,到四年前烛龙吹气的五十两。   可称一句积善之家。   “你家铺子铺子开了不少年了吧?我家妻主和女儿都很喜欢穿你家的细绸布做的衣裳,花色多,织得还细。”差役唠了句闲嗑。   他家妻主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绣娘,一幅双面异色的绣品能卖上百两,而且有价无市。   要不是有个厉害的妻主,还有女儿,他一男儿,也端不稳府衙的铁饭碗。   一系列的背景调查做下来,又等了一会儿,等着去袁家附近走访的差役回来,带来袁家家庭和睦,袁娘子精明强干、热心爽利、袁家夫郎通情达理的结果。   方方面面都查验通过了,袁家这时才终于迎来了验资环节。   通过验资,证明自己至少是殷实人家,不会生活拮据,他们才能把人带回去。   而这时候,陪着遂遂玩打弹珠,却被遂遂用两颗弹珠赢走一串十八子手串,又跟遂遂把自己的十八子借回来,然后又输了一次的宋府尹开始胡搅蛮缠地教遂遂描红写大字。   作为一个不扫兴的小孩儿,虽然她不喜欢学写字,但也知道学写字是好事,也同意了。   不过她又学到了一招,原来自己处于下风一直赢不了的时候,可以把别人拖到自己擅长的领域,这样自己就可以赢了。   回去就告诉阿古拉,学宫的师长要是再说他课业做的不好,要罚他,他就可以跟师长比顶牛牛,这样他就可以赢了,他还可以反过来教师长如何顶牛牛。   就像宋府尹,弹珠输了就让她写字,这样她一下子从宗师变新手了。   府尹就能随意拿捏她了。   真是好狡诈的计谋。   遂遂边写字,边想着。   遂遂虽然还没有正式去学宫上学,但已经开始学认字写字了,在宫里时,大姨要求她每天必须描至少五个大字。   所以也不算是完全不会写字,至少如何执笔她是会的,简单的字她也会写,就是写的丑而已。   纸上“沈大壮”三个字里,其他两个字都歪扭扭、软趴趴,只有中间那个“大”字,因为描红写过,看着格外挺拔端正。   桌上,宋岚抓着遂遂的手,从“人”写到大、太、犬、木、天、夫、本、术……   这些字遂遂本来是认识的,但她现在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认识了。   目光看向别处,袁家终于可以开启验资过程了。   验资=数钱,遂遂喜欢。   “不写了。”遂遂手一缩,身子就从凳子上滑下去,动作丝滑流畅。   宋岚一愣,小孩子不需要征求一下大人的同意,说走就走吗?   遂遂:我只是在通知你。   遂遂的高表达能力和高配合度,时常让大人觉得她是个乖宝,很容易带。   这话有一部分是对的,遂遂聪明,听得进去别人说话,自己的想法也能准确表达,熊的时候不多。   但你要觉得她这种乖巧是受大人掌控,会按照别人的意愿改变自己,那就大错特错了,她只是愿意配合你。 第59章 验资   人小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向身边优秀的同性长辈学习。   而遂遂在皇帝身边长大,无意识地学着皇帝的从容与温柔,学她的底线与智慧。   大姨很少处罚别人,她也不凶,几乎不发脾气,但所有人都听大姨的话,就算不听,大姨也会把他放在合适位置,让他做大姨想让他做的事情。   同时,养在皇帝身边的遂遂,皇帝之下,她为尊。   她敬重君后,敬重爹爹,那是晚辈的本分,是遂遂做人的好修养。   单论身份地位,她比他们尊,比他们贵。   所以,能用玉玺砸核桃的小殿下,怎么会征求别人的意见,再决定去做什么。   要知道,“小殿下”这个称呼的上一任主人是太子。   皇帝给太子取名大妮儿,并十分地满意自己的取名能力,但这名字只能她自己叫,有些浪费,于是她又想了一个对应的,给其他人用。   在人前用了几次“小殿下”代指女儿,然后宫里对太子的称呼就从“太子殿下”,成了“小殿下”。   直到太子十一二岁开始抽条,不再符合“小殿下”的尺寸,才又改了回来。   然后到了现在,小殿下之名被遂遂继承。   遂遂跑到袁婶子身边,本意是想看数钱。   虽然钱不是自己的,但看到这样的场面,也会忍不住高兴。   遂遂现在有点无聊了,需要一点值得高兴的事情让自己开心。   袁金桃直接把盒子推到遂遂面前,笑着道:“遂遂来数怎么样。”   “好呀。”遂遂眼睛亮了一下。   数钱最好玩了。   盒子是个二尺余的长盒,里头分了两半,一半放了金银和一些首饰,另一边是房契、地契、以及银票。   遂遂先把杂物捡出来,放到一边。   在她看来,盒子里的两个金镯、三个银镯、几只银的钗子、步摇,包括两只蛋面红宝石戒指,价值都一般。   不过她还是把金镯子掂了掂重量,“素圈的半两,这个粗的二两一钱,”   遂遂只说重量,对于镯子的錾刻的手艺,她并不评价。   只能说,见惯了内造的手艺,再看民间的手艺,就很一般。   至于其他首饰,遂遂直接跳过了,因为她拿不准,她当然知道这些首饰也是值钱的,但这些和她平时接触到的有不一样,她无从判断。   直接到她最喜欢的数钱。   遂遂把所有银票叠在一起,边缘对整齐,手指一捻,银票在指尖一张张擦过。   遂遂报出数字来,“这里是八百两银票,有五张一百两,四张五十两,四张二十两、两张十两。”   整个过程不到两秒钟。   负责验资的是衙门里的司库,虽然只是八品的末流小官,但好歹是官身,袁家人都表现得很尊敬。   司库拿着银票数了一数,果然分毫不差。   “神了啊,小姑娘,日后直上青云,户部只怕抢着要呢!”   司库看遂遂的眼神都带着亮,多聪明啊,不像她,读了十几年书,才考了个秀才,家底都读没了,最后只能当个末流小吏。   遂遂在内心疯狂摆手,她只是喜欢数钱而已,谁要去户部天天加班啊!   大晟官员待遇丰厚,且有一笔不菲的养廉银,同时对贪腐查得极严,各衙门的账目必须严丝合缝,一个子儿不能少,也不能多。   在大晟,认真做事升官发财,贪污腐败,人头落地。   所以大面上的账目错误是没有的,如果真的有几千几万两的银子账对不上,户部反而不虚了,直接就报给刑部大理寺,大概率还要通知锦衣卫和吏部,可以一起去查案了。   户部最怕的是有个一两半两的银子死活对不上账,不是多了,就是少了。   一到年底盘账的时候,户部上到主官下到小吏,一个个都跟被鬼缠上了一样,全是眼下乌青,双眼赤红,精神恍惚,精神状态极度不稳定。   哪个衙门都去得,唯独户部,是万万去不得的。   银票数完了,遂遂又开始数银子。   她先把两个圆嘟嘟的金元宝放到一旁,“一个小元宝五两,这里是十两金子。”   因为金子可以制作与灵作战的法器,所以大晟的金价很高,1两金可兑20两银。   也少在人间流通,基本上都用在国家层面的大宗交易,或者是一些珍贵的灵界材料交易上,老百姓基本用不上。   “百姓私人持有的黄金,不论是打首饰还是熔成金元宝,都不得超过二十两啊!不要在这种小事上犯忌讳。”   虽然袁家的额度还没到,司库还是习惯性提醒。   袁金桃立刻从房契那一堆里找出一张单子递过去,“我家知道规矩,两只金镯,素圈的是请城里万金匠打的,另一只是在城里的金满楼买的。这儿都有记录。”   “元宝是在钱庄用银子兑的,虽然平时用不上,但手里总要拿点金子,以备不时之需。何时兑换,火耗多少,都写得清清楚楚。”   司库仔细检查记录,和经手人的签字画押,确认无误后,才交还回去。   虽然也有黑市可以换黄金,但火耗银子至少三成,有些黑心的,甚至会收一半,普通人是不会去换的。   这么一会儿,遂遂已经把碎银子掂量好了。   “这里一共是98两又四钱银。”   “都没过秤呢,小官人就知道了?”司库故意逗她。   刚刚数了钱的遂遂心情很好,也不觉冒犯,大大方方道:“你拿小秤来称过就知道了呀。”   司库自己还没女儿呢,难得有的逗,真的取了小秤来称银子。   司库心里却在望女兴叹:要不是因为这身官服,她那时也不会娶梁氏……到现在不光没女儿,男儿也不见一个。   算了算了,人娶了,好处拿了,人又不是甘蔗,没有把人甜水嚼完了就吐的道理。   梁氏貌陋但心纯,家里家外打理得妥妥帖帖,母亲也被照顾得很好。   梁氏是个好的,他没有错。   下职后,去糕点铺子里带上一包桃酥再回去吧,梁氏喜欢。   一位品德高尚的妻主默默劝好自己,今天依旧是个好人,没有成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渣。 第60章 合格   司库称银子,同时在心里自己哄自己的时候,遂遂又看那叠契书。   其实到这里,遂遂喜欢的事情已经做完了,但做事有始有终,虽然可能认不全契书上的字,但遂遂还是大胆去看,念了出来。   就算不认识,这次见过了,下次也认识了。   遂遂:“……”   遂遂没想到一连三个字都不认识。   “袁家沟……”袁金桃小声提醒。   遂遂丝滑启动,“袁家沟村,上等又田三十亩……”   张氏憋笑提醒,“桑田。”   遂遂丝毫不虚气,声音平稳地又把正确的念了一遍。   “袁家沟村,上等桑田三十亩。”   “沈娘子好样的,性子大方不怯场,咱们女人就是要大大方方的,错了也不怕。”司库一边称银子,一边夸。   一般孩子当着大人的面出了丑,多会忸怩不自在,这孩子却完全没有,不羞不恼,大大方方改正过来。   真是讨人喜欢。   可惜她家里条件不好,房子虽然是梁氏嫁过来那年才大修过,屋子齐整,家具也是新打的。   但老娘还在生病吃药,家中余钱不足十两,实在是比不得袁家。   否则她怎么也得滥用一下职权,把小姑娘带回自家去。   遂遂对夸夸照单全收,虽然有点不明所以。   遂遂还第一次见那个“桑”字,第一次见的人不认识很正常,第一次见的字不认识也很正常啊,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难道人走在街上,会因为不认识第一次碰到的人,没有打招呼而尴尬难堪吗?显然是不会的呀。   其实后面那个“亩”字遂遂也不认识,但她见过田契,知道格式,数字虽然是大写,但很小的时候,大爹爹就抱着她看府里的账册,所以她很小就认识大写的数字了。   数字后面就是土地的单位,单位当然不可能是顷,她家澄亲王府都没有三十顷地呢,所以只能是亩。   第一张纸看完了,第二张是黄金的持有记录,袁婶子念过,所以虽然这张上不认识的字更多,遂遂却一字不错地念了出来。   第三张是一张房契,遂遂知道房契格式,先是房子的位置,然后是朝向、大小,最后写明宅子作价几何,何时购买,中人和买卖双方是谁。   遂遂知道袁家在的巷子叫邻水巷,所以念得很顺,“城西邻水巷坐北朝南两进院一座,东西……”   第四张是宅子前头两间临水铺子的契书。   袁家原本是两进半的宅院,临河的一面做了经营生意的铺面,便另立了契书。   至此,袁家的家当算是盘点完了。   其实家里还有十几贯串好的铜钱,铺子柜台上还有几十两,以及一堆散碎的铜板,袁金桃为了不跌份儿,特意没带。   原本想着先盘了铺子的账再来府衙的,反正快到年底歇业的时候了,提早几日关门,也没什么。   但这最后几天,铺里生意属实不错,这个世界本就存在玄奥的力量,生意人则更信一些,怕提前关门断了自家这股财气,铺子便一直开着。   盘账也等年底歇业再说,反正也不过差着几十两,也没什么质的改变。   验资完成,袁家的家底又一一回到那个盒子里。   司库认真打量了袁金桃一番,重点看看她手腕上的翠玉镯,头上的插戴等。   袁金桃也知道有这么个步骤,端正站立,把腕子上撑场面的翠玉镯子露得明显一点。   这其实应该是验资的第一步,首先看看你这个人靠不靠谱,形貌是否端正?衣饰是否整洁得体?行为举止有无不妥之处?   确定人没问题了,再看家资多少,够不够养孩子的标准。   但是遂遂过来,大家的注意力就都在她身上,忘了这事儿了。   司库简单看一眼,算是补上了流程。   然后拿出专门誊写重要文书的纸张,开始写文书。   [有异地幼童流落此方,至亲暂未寻得音讯。按律,择本地积善之家暂优养之,直至幼童骨肉团聚。   城西邻水巷有善家袁氏,家主袁金桃,年四十有二,贸布为业,娶三夫育五男。形貌端正,信誉良好,友亲睦邻,无不良记录,定居定产,经营状况良好,家有余财…许其暂代幼童双亲之职。]   写完盖上官府大印,却没有立刻递上过去,而是把规矩点明:“以后每月来官府领孩子的伙食费,每月五两,必须带着孩子和凭证一起过来,每个月都要来。”   “孩子虽然住在你家了,但官府随时都去你家看孩子的情况,如果不好,我们会立刻换人。”   “知道知道,我们知道规矩的。”袁金桃连连点头,脸上的笑都要溢出去了。   “这第一个月,算是考察期,你们和孩子都不得出城;之后若是要带孩子出城,需要来府衙报备,官府视情况再看是不是派人跟着。”   袁金桃一一应下,这些规矩她在之前就了解过,接受良好。   这些看似严苛琐碎的规矩,其实是在无数的前车之鉴里总结出来的,这些都是为了保护孩子,既然是为了孩子,那她当然是积极配合。   司库把文书递给袁金桃,“你跟我去把孩子这个月的钱领了,以后每个月带孩子和文书一起来领。”   到了府衙的另一间班房,司库在文书背面做下记录,又让袁金桃在专门的册子上署名,才把十两银子递过去。   袁金桃见银子的数量明显不对,有些迟疑,没有立刻伸手,“不是一个月一两吗?”   袁金桃清楚,官府发这个钱,最重要的意图是知道孩子在新家里情况如何,也是防止有些脑子左了的人,带着孩子跑路。   所以每个月要带着孩子来领,钱是小事,确定孩子好不好,还在不在才是重点。   忮忌让人想翻白眼,对面这个人脸上的笑确实有点吵到她的眼睛了。   司库没好气道:“你说的是给男儿的标准,养女儿难道是给饭吃饱就行吗?”   “如果孩子来时身上有伤病,你难道不给治?小孩儿皮肤娇嫩,难道你就扯几文钱一尺的粗布给人家穿?” 第61章 庆祝   “女孩年纪到了,难道不送去学堂给人开蒙?总不能人家书香门第,文曲星下凡的女儿,来了我们这地儿几年,回去却成了文盲了吧?”   “如果读书的天赋不够,是不是该找个武师傅,锻炼锻炼筋骨?要还不行,是不是该让孩子学门手艺?”   “女娃能到咱这儿,到咱跟前,就都是缘分,说明咱都是有女儿缘的人,咱不得给孩子好好照顾着,别给养坏了?”   忮忌让人想找茬,司库上下嘴皮一秃噜就是一堆话,不带喘气的。   “是是是,您说得太对了……”   袁金桃原本觉得眼前婆娘在找茬,故意拖着不让走。脸上的笑都有点僵了,但听完最后一句,脸上的笑容立刻变得真情实感,并且开始发自内心认同对方。   袁金桃甚至还想站着再多说几句。   还是自家夫郎提醒,遂遂有点饿了,这才打住了聊性。   司库把银子递上,同时解释道:“女孩每个月是五两,年关那个月会多发一个月,算是过年钱,每逢端午、中秋、冬至这样的大节,也会多发一两给孩子过节。”   这世上的人都只怕对女孩儿不够好,叫她们不肯来了,没人会对女孩儿吝啬,所以就算遂遂只来了长锡城一天,官府也会发这笔钱。   袁家人喜气洋洋带着遂遂回去了。   “这钱我们去鸿运楼吃顿好的,就当给遂遂补上的接风宴,好不好?”   遂遂让张氏抱着,袁金桃兴致勃勃地提议着,脸上神采飞扬。   两位夫郎也被妻主的好心情感染,脸上都是笑。   自从半年前小产,妻主就再没开怀过,现在因为遂遂的到来,妻主重新变回了从前的样子,就凭这一点,就足够他们把遂遂当亲女儿疼。   “好呀。”遂遂笑眯眯,养病这些日子,她都是吃些汤汤水水,虽然味道也不错,但也有些吃够了。   “鸿运楼那个全鱼宴,刚好是十两银子一桌,取个十全十美的好兆头,咱们就去吃这个怎么样?”   张氏提议道,要是其他事儿,他肯定不会这样大手大脚花钱的,但今天日子格外不同,遂遂身体养好了,也算是正式留在他们家跟他们一起生活,怎么都该好好庆祝一番。   还有卢大夫母女,为了他们家的事情,特意关了医馆,也应该感谢一番。   “这个好,兆头好,我前些年谈生意时吃过一回,席面大气,咱们水边人家,要说最会吃什么,那一定是最会吃鱼!”   袁金桃兴致勃勃跟遂遂介绍。   遂遂吞吞口水,猛猛点头,除了羊肉,她最爱的就是鱼,晟京鱼的种类有限,都是些常见品种。   一些更好吃的海货、河鲜,要么都是制成干货送来,送鲜货又耗人耗力,路上得死九成。   就算是遂遂,想吃点新鲜的大黄鱼、江鲟之类的,也要碰运气。   商量好后,一行人兵分两路,虏驾着驴车去把守在家里的几人一起接来,剩下的则步行去鸿运楼。   长锡府夹在苏州与吴州之间,也处在太湖平原的范围内,土地肥沃,又有一条运河支流通过,商贸繁荣,百业兴旺。   虽然没有金陵、广陵、会稽这些地方名气大,城里也叫不出什么有名的建筑,没出过什么青史留名的人物,但城里百姓生活还是很富足的。   百姓安居乐业,家有余财,小商小贩有活路,街上卖什么的都有。   鸿运楼和府衙就隔了两条街,走这一路,袁金桃就花出去半两银子。   遂遂手腕上多了一条用彩色小石头编的手绳;   袁刘氏手里的家当盒子上又多了个用螺钿装饰的木盒,里头装着几根刚买的头绳、一个小坠子、一个彩绘的陶响球、几个蜻蜓眼;   卢志远手里多了个彩色蹴鞠,拿在手里,边走一抛一接掂着玩儿。   其实边走边踢更好玩儿,但这是袁婶子给小妹妹买的,小妹妹还没玩过呢,她不好给妹妹踢脏了。   鸿运楼是城里三大酒楼之一,与乐食居、万福来齐名。   乐食居专做食疗药膳,万福来开在码头边上,专做口重的大锅菜,食材、味道未必多好,但主打量大便宜,码头力工卖力气,对饭菜的要求就是有盐有味就行了。   而鸿运楼则以各种特色席面出名,除了全鱼宴、鸿运楼还有千虾宴、全素食却能尝出肉味的素荤宴、以及应季的喜春宴、秋膏宴等。   袁金桃直接要了一个楼上的包厢。   “客官您运道好,咱们后厨刚好能再出一桌全鱼宴,咱们的鱼都是每天现捞的,鱼用完了就不做了。   菜色会根据当天收的鱼微调,现下寒冬,可要把松江鲈鱼脍改做热的莼鲈烩?”   袁金桃点点头,卢大夫道:“有孩子在,鱼脍鱼生之类的菜就都不上了,改做热菜吧。”   江南水好鱼肥,很多人都爱吃鱼脍,但作为大夫,她是绝对不吃的,鱼脍虽美,可吃了腹中生虫,可是要命的。   遂遂和卢志远也一起点头,人间的鱼脍吃了生虫,遂遂都是等大哥去灵界给她打猎回来再吃。   小二笑着应下,又问:“今日有河豚,可上白玉河豚羹,客官可需要?若是不上河豚,今日鱼货贵些,全鱼宴便是十四道,包含河豚的全鱼宴就是十二道。”   所有人都点点头,做河豚的规矩是厨子先吃,所以本地人并不担心,遂遂则是完全地兴奋和期待。   河豚是少有宫里吃不到的东西,虽然吃之前有人试菜,就算真有毒也毒不到宫里的贵人,但若试菜的人真躺下了,不吉利不说,这算是失误,还是刻意投毒?   所以河豚是绝上不了宫里的食案的。   遂遂狠狠期待住。   能吃到宫里都吃不到的东西,她当然很高兴。   机灵的小二看这一桌客人里有好几个年岁小的孩子,尤其还有个格外漂亮的小女娃,衣裳也是最鲜亮的,想必家人也是爱极了。   便主动提醒道:“刀鱼味美却刺多,不若将清蒸刀鱼里的刀鱼换成白鲦?冬季的白鲦虽不及夏季肥美,但鱼肉的细嫩鲜美是一样的,而且刺少,小客官们也安全些。”   袁金桃赶紧道:“对对对,瞧我,竟忘了这茬儿!红烧大鲤鱼也不要了,刺多,换个汆鱼丸吧!”   “小孩儿口轻,调味上都清淡些。”张氏补充道。   小二记好客人的需求,很快就下去安排上菜了。 第62章 河豚羹   袁家剩下的几人到时,全鱼宴的头菜白玉河豚羹刚好上桌,做菜的大师傅是个身材彪壮的男人,膀大腰圆,很不符合当下审美,袁家三位夫郎和已经有审美的袁家老大和老四纷纷露出嫌恶嘲讽之色。   老二老三还病着,便都留在家中,等着他们带饭回去。   大师傅对于这些目光早已习惯,并不在意,拿了旁边的碗勺,舀起一勺汤,一块鱼肉,快速吃下。   过了一刻钟,无事发生。   大师傅准备离开时才开口,语气颇有几分自豪,“我做河豚羹做了三十年,下次客官们来,也是我做给大家吃。”   说完便离开了。   她们家几代都是厨子,但这最要紧的做河豚的手艺,却是传男不传女的,姐姐想学,娘都不准。   她们家可不是那等不把男儿当人的人家。   嫁不出去咋啦?娘家就是他最大的底气。   放了一刻钟的河豚羹不凉不烫,刚好入口,张氏站起来给大伙儿盛汤,先是肉多汤少的满满一碗给了遂遂。   江南的饭桌规矩不是长者先动筷,而是孩子饿了就吃,不必等大人。   遂遂从河豚羹端进来就开始忍不住咽口水,到现在已经有点吞口水吞饱了的错觉。   真的太香了,比遂遂以前闻过的所有肉的味道都香。   遂遂拿着勺子,就是一个深渊巨口,暴风吸入,吃了第一口后,脸再没从碗里抬起来过直到吃完。   袁金桃一脸欣慰地看着遂遂,用手轻轻抚她的小揪揪。   卢大夫看了遂遂吃得香的样子,就忍不住吐槽女儿,“你看妹妹多懂事,这么小人家就自己吃饭了,哪像你,六七岁了,还要一家人捧着碗追着喂!”   卢志远被亲娘揭短,有些扭捏不自在,“娘!”   同样肉多汤少的一碗给了桌上第二小的卢志远,然后是自家妻主、卢大夫、几个夫郎、最后才是两个男孩儿,以及张氏自己。   河豚至鲜,碗里的一两块肉一口就吃完了,感觉舌头也一起吞了,都没尝出味道,只觉得还想吃。   几乎是同时,老四老五身边的两个爹一人给了拍了孩子们一下,低声教育道:“男娃家家的,吃东西要文雅,是不是忘了在家是怎么教你的了?再这么不懂礼数,以后休想再出来!”   两个男孩儿缩了缩脖子,赶紧端庄起来,学着爹爹们的样子,斯斯文文地喝汤。   三岁的袁五郎有些羡慕地看看桌子对面的遂遂姐姐。   姐姐吃得好香啊,姐姐真好看,姐姐的脸像月亮一样美……   袁五郎又悄悄看看遗传了卢大夫的高颧骨,又因为上山采药,所以肤色略深的卢家姐姐。   本来不知道为什么,有点难过的袁五郎,心里突然升起一种胜利般的满足与自豪感。   我家的姐姐最好看。   遂遂:(吃吃吃,嚼嚼嚼)耽误一秒都是对美食的不尊重!   卢志远:吃得发了狠,忘了情,吃美了也吃爽了。   河豚之鲜,是让你的舌头都不敢相信,这世间竟有这等美味,吃的时候甚至都难以形容是何等滋味。   可是,等嘴里的河豚咽下去了,唇齿间留下的鲜香又久久不去,让人念念不忘,忙不迭又接着吃下一口,直到全部吃完。   四个大小不同的女人专注美食,头也不抬;六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斯斯文文,娴静优雅。   张氏作为这宴上的男主人,时时刻刻都注意着桌上其他人的情况,见遂遂和小卢官人吃得意犹未尽,及时给二人再把河豚羹续上。   白瓷大钵里剩下的三分之一,大部分进了两个女孩儿碗里,剩下的给妻主和卢大夫各添一些,剩下的汤给了两个小的男孩。   袁大郎:不想长大。   原本以为没有了,结果又得一碗汤的老四老五开心得不行。   河豚羹用罢,众人用清茶漱了漱口,小二才把第二道花雕蒸鲥鱼、第三道莼鲈烩一起端上来。   或许是前头的河豚太过惊艳,遂遂觉得这两个菜一般,但也是能入口的水平,鱼肉新鲜,火候到位。   花雕蒸鲥鱼里的笋和火腿比鱼肉更好吃,莼鲈烩名气大,还有个莼鲈之思的典故在,本地做法似乎和宫里的略有差别。   遂遂吃着感觉两模两样的,不过都挺好吃的,宫里的调味更加迎合她,这里的鱼更好。   别看这鱼现在躺盘里,人家早上还在河里游呢,说不定半个时辰前都还撅着尾巴准备给厨子两个大逼斗呢。   皇宫里可难吃到如此新鲜的鱼。   菰米鲈鱼羹、松鼠鳜鱼、响油鳝丝、汆鱼丸、青鱼秃肺、清蒸白鲦、鱼米满仓、脆肉鲩、砂锅鱼头豆腐汤。   酒楼生意是做老了的,瞧得出这是一家人出来下馆子,而不是生意场上的应酬,不必一次性把菜上齐,摆个桌面光好看。   吃鱼就是要吃新鲜,食材要新鲜,吃的时候也要趁热,否则味道会大打折扣。   故而菜是边吃边上,保证每道菜端上桌时都是最当吃的时候,客人享用完一道菜的精华,下一道也接着上了。   而且上菜顺序也有讲究,河豚羹至鲜开道,打开味蕾,之后大件主菜、硬菜、时令河鲜……   遂遂吃到了好几个以前没吃过的鱼的做法,比如那个菰米鲈鱼羹,居然是用嫩茭白与鲈鱼一起熬羹,然后泡着刚用芝麻油炸好的,香香脆脆的荞麦饼吃。   除了豆浆油条,遂遂接受不了任何把酥脆油香的东西泡软了吃的食物,但她又是一个特别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小孩儿,见到没吃过没见过的,就想试试看。   试过之后,发现这竟然是一种媲美甚至超越豆浆油条的食物。   卢大夫还吟了句诗:鲈肥菰脆调羹美,荞熟油新作饼香。 第63章 袁家宅院   据说是一个大诗人专门给这道菜写的,这本来是两道菜,鲈鱼茭白汤和荞麦饼,但因为这首诗,就变成了一道菜。   并且大家尝试后都觉得这才是这几个食材最正确的归宿。   那位诗人在吃之一道的造诣令遂遂叹为观止,深感敬佩。   让遂遂意识到自己在吃道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顿饭吃得饱饱的,遂遂觉得自己的脑子也有所升华,之前她都是在瞎搞。   能让二哥那张美丽绝对防御的脸的起疹子的东西,不应该叫做食物,应该叫武器。   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一起吃饭,果然是人与人之间拉近关系最有效率的方法。   虽然席面上大家都专注吃东西,没怎么交谈,但一顿饭吃下来,遂遂和袁家人之间那种隐约的拘束感都消失了,相处起来更加自然。   跟卢家的姐姐也更熟悉了,两人还约好明天一起蹴鞠。   “我们可以坐船回去吗?我都没坐过船呢!”听卢家姐姐说起撑船,遂遂很感兴趣。   “好。”袁金桃当然满口答应,她们从家里出来是走得陆路,现在撑船走河街回去,路稍微有点绕。   但这正合袁金桃的心意,遂遂以后要在这里生活,当然要熟悉环境,她正想带着遂遂四处看看呢!   他们人多,一条船大概坐不下,于是就由袁金桃带着遂遂和卢志远坐船走河街,剩下的人仍旧走陆路回去。   驴车坐不下,卢大夫也不好在袁娘子不在时和她家的男眷单独接触。   尤其袁家大郎虽然定了亲,但到底是未出阁的小郎,名声还是顾着些好。   便借口有事,单独离开了,不与袁家的男眷一道走。   但一辆驴车坐六个人,依旧有些拥挤,几人商量后,便让袁家大郎带着两个小的坐驴车回去,他们三个大人走路回家。   袁家大郎不愿意,“爹,您和二父、三父是长辈,哪有晚辈坐车,让长辈走路的道理?”   张氏没好气地戳了儿子一下,恨铁不成钢地训他,“你个木头脑袋,该懂事的时候不懂,你一个待嫁男,不在家里好好备嫁,出来瞎晃什么?被那些嘴碎的糟老头子瞧见了,你名声还要不要了?”   “死孩子,就你嘴馋,出来瞎晃什么?”   “传到你未来婆家,你让未来婆婆,钟秀才姥怎么看你?”   “要不是当年,你二爹爹水性好,救了钟家的独苗,你以为你能嫁去钟家当正头夫郎?”   袁家大郎不说话了,默默带着弟弟们坐上驴车。   张氏看着驴车远去,轻之又轻地叹了一声。   老大的嫁妆添了又添,钟家还是不满意,他又何尝看不出,钟家是眼瞧着他们袁家无女,心思便大了。   但钟家又的确是个好归宿,钟家小官人虽然只考了个童生,但到底读了十几年书,是个读书人,而且人家不淫不赌,容貌端正,脾气温和,实是十里八乡难找的好妻主。   袁金桃带着两个孩子在河边等了一等,搭上一只顺路的船,撑船的是个老头,精瘦却干练,遇上三位女客,显得很高兴,还唱了一段悠扬的撑船号子。   遂遂第一次听,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原来河上也可以是街,河上飘着的船也可以是铺子。   遂遂大开眼界。   原本心里一直想着要早点回去,觉得在这里一定不会比晟京好。   但现在看,这里也有好多有趣的东西,她也应该好好在这里生活。   到了袁家临河的铺子,袁家其他人早就回来了,开了一半铺子门,在等她们呢。   艄公死活不肯收钱,遂遂塞过去两个大橘子,迅速结束战斗,跳下船去。   遂遂虽然在袁家住了十来天了,但一直在后院养着,还没来过前面的铺子。   袁家临河这面是两间打通的铺子,从铺子的暗门进去,是回廊联通的几间大屋。   正北的三厢房,明间做了带澡间的书房,能过夜,也不耽误理事。   左右稍间,左稍间属于正夫张氏,右稍间由邹氏和刘氏同住。   当然,这些都是不用服侍妻主的时候的安排,妻主需要服侍时,自然是住到主屋去。   百姓家里没有那么多规矩,夫郎们这么住,刚好能看屋防贼。   左边的厢房做了库房,囤着一些货物。   右边厢房是蚕房和织房,家里有台织机,袁家刚起步时,都是夫郎们在家织布,袁金桃拿出去卖。   袁大郎小时候还织过布呢,后来家里条件好了,他才开始学刺绣,织机也很少用了。   但对于家里最初的大功臣,袁家也舍不得卖掉,而是专门用一间屋子来放,过一段时间就会刷油保养,确保织机每次用都十分顺手。   正对书房的三间房本来是老大老二住着,还空着一间可做客房。   不过因为老二老三生病,为了方便照顾,老三也从后边挪出来一起了。   从三兄弟房间旁边的小门过去,入眼是一道开了扇形花窗的影壁,冬日里,影壁上只剩枯枝,不见鲜花,只有来年再见花开了。   穿过月亮门,就到了一家人真正生活的地方。   开阔的大院子,通铺了青石板,院中种着一棵柿子树,上面的柿子红红的,有圆有扁,像是古画。   柿子树上的果子人们通常不会摘完,是特意给鸟儿给过冬的。   树下有石桌,桌旁有石墩。   挨着西边灶房和柴房的地方,在边上搭了几个窝,养着五只鸡,一双鹅,还有一条黄狗白面金不换的聪明大黄。   大黄爱干净又通人性,毛毛都是油光发亮的,遂遂来的第一天它就不对她叫,她好了以后,还和她一起玩。   大门旁边的一间倒座房,是驴的单身公寓。   正对大门的明间是待客的堂屋,左右梢间分别住了袁金桃和遂遂。   两个次间从正面封死,在侧面开门,同时联通两个住人的稍间,改成了两个澡间和恭房,免得一家人洗漱不过来。   夜里起夜也方便,不用开门吹风。   遂遂现在住的屋子,原本就是袁家为了将来的女儿留的,当然住宿条件是最好的。   东厢房则是三个年纪小的儿子在住着。 第64章 袁三病情   遂遂还是第一次把袁家的宅院整体逛一遍。   老二老三还在卧床休养,怕遂遂过了病气,袁家人都不让她进去。   遂遂趴在袁家两兄弟的窗边,听着里面时不时响起的咳嗽声,不解道:“两位小哥因救我入水,怎么我都痊愈了,他们还要卧床静养?”   难道不是越长大,身体就越强壮康健吗?   不对,不应该这样想,她吃过那么多已这已那的东西,别说一般的头疼脑热了,就算是瘟疫,也难以让她中招。   她还吃了那么多有强身健体的效果的东西,底子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普通人寒冬落水,是有可能会死的。   “他们没有好,怎么不继续请大夫吃药?”   “吃着呢,卢大夫说他们是元气不足,感邪后痰热郁肺,余热难清,故而热退而咳喘不止,需要慢慢静养。”   刘氏正好端着药过来。   他们先回来,已将打包的饭菜热给两人吃了,现在正好吃药。   遂遂稍稍放心,人的体质不尽相同,或许这二位小哥就是要好得慢些。   遂遂原本还想再关心一下这两位小哥,这毕竟是为了救她才病的,不能一句话不问。   她不能让她的恩人最后变成她的仇人。   人被杀就会死,受了伤会怨会恨,这种简单的道理,越是高位的人就越不明白,而在她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   现在,有人为了她受伤了,他当然也会疼,会怨。   遂遂当然知道自己是最重要的,但长辈都教她,有功当赏,有过当罚。   他们救了遂遂,这是大功,怎么能罚他们一直生病呢?   “好了,去别处玩吧。”刘氏生怕给遂遂过了病气,赶紧赶人。   遂遂觉得自己应该找懂的人问问。   袁老三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一直咳个不停,感觉肺都要被晃出来了,身体一会儿冷一会热,脑子也昏昏沉沉的,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刘氏端药进来,袁老三连掀起眼皮都费劲儿。   “爹……”声音有气无力的。   刘氏叹了口气,把人扶起来喂药。   老二年纪大些,虽然还是咳个不停,身子虚得下不来床,但到底能自己坐起来吃东西,意识也清醒,药一碗碗喝下去,见效虽慢,却也是有效的。   老三……   老三药里是加了参的,而且是五十年年份的好参,人家卢大夫本是给自家人准备的。要不是看老三是为了救遂遂才病成这样,人家根本舍不得拿出来。   两剂药就花了八两银子,药钱比遂遂和老二的加起来都贵了,但也只这两剂了,这就是第二剂了,若是再不行,妻主的意思是算了。   “不争气的东西!”刘氏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声,“给你看病,都花了十多两银子了,比妹妹花得还多,怎么有脸再病!”   “真是个赔钱货,贱骨头!你受得起这些银子吗你!”   刘氏嘴里骂得难听,眼角却流下泪来。   虽然是个不值钱的男儿,但人非草木,到底养这么大了,多少都有些感情,而且哗啦啦的银子花了,最后人也留不住,真是双重的难受。   “爹,我要死了吧……”   袁老三没有遗憾了,娘竟舍得为他花那样多的钱。   昨天娘和卢大夫商量的时候,他其实没有完全睡过去。   他原以为能好的,结果还是没有起色,反而因为吃不进去东西,更虚弱了。   “死什么死!花了家里那么多钱,狼心狗肺,果然男儿都是赔钱货!”   刘氏抹了把脸,他现在真是无比认同这句话,老大的嫁妆一加再加,这还有个光花钱没反应的,银子还不如打了水漂呢,多少见些响动。   现在很多地方,两家结亲都是男方带嫁妆,女方却不必给聘礼的,因为男多女少,好妻主都是要抢的,女人却不缺男人。   那些爱孩子的家长,为了自家男儿有个好归宿,就愿意给高嫁妆,只求自家男儿能嫁出去。   男儿是赔钱货,这倒不是女人们为了报复安在男人身上的,是男人自己给自己安上的。   千年前,男人们做主的时候,嘴上再怎么骂是女儿赔钱货,卖女儿的彩礼可是一分没少收。   而现在,女人们自己做主,肚子长在自己身上,孩子生出来就是自己的,根本不怕被绿,也不用谁来替自己家传宗接代。   反而是男人们求着女人要他们。   男儿就成了货真价实的赔钱货。   因为如果家里生了男儿,但凡心肠不够狠,拿孩子当人的,小时候养他就不说了,生了就要养。   长大了,到谈婚论嫁的时候,那才是赔钱的时候。   要想找个门当户对的,男儿的嫁妆就不能薄了,否则人家凭什么选你?   但凡出息些的女子,四肢健全,品貌端正的,有的是高门大户想结亲。   正常情况下,只要那男儿不是个天仙,或者有个特别厉害的母亲或姊妹,便都只有下嫁。   女子想上娶是极其容易的,没看每年榜下捉妻,城里有有头有脸的人家,不横着抬出去几个根本没完。   以前还有不少打死人的呢,也就是现在法纪严格那些恨嫁男才斯文了些。,   而一般家里都有好几个男儿,要是一个个嫁出去,嫁妆能让母父破产。   而女儿就不同了,就算家里实在是没有什么能力给她铺路,她自己也没什么本事,没什么追求,只要好好养大了,手脚齐全,外貌齐整,光是夫郎的嫁妆就能收一大笔。   对比之下,男儿不是赔钱货是什么?   所以,不对男儿投入过多的情感,不做更多只出不进的投资,也算是一种趋利避害的人之常情。   虽然,这有些残忍。   遂遂噔噔噔跑去卢氏医馆敲门,卢大夫却并未回医馆,志远姐姐也回家去了。   然而她并不知道卢大夫家在哪儿,她决定明天再找卢大夫看看。   下午,遂遂牵着大黄,带着圆圆去巷子里溜溜。   圆圆就是她给虏取的名字,因为皇宫里已经有了她的滚滚、球球和珠珠。   王府里还有她的珠子、团子、丸子、圆子。   既然是她的虏,那就要风格统一,让人一看就知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第65章 圆圆   圆圆这个名字,袁家人也很喜欢,都夸遂遂名字取得好。   下午快到饭点儿的时候,遂遂溜溜达达,牵着吐着舌头,一步一喘的大黄回来了。   遂遂:这就是高精力宝宝的实力。   遂遂在堂屋的大圆桌做好,晚饭是河鲜汤面。   鸿运楼的全鱼宴宴,一桌就是十个人的分量,但因为有几个小孩儿在,男人们为了保持体态,饮食也都很克制,所以还剩下一些,就打包带回来了。   剩下的菜里,肉从骨头上剃下来,鱼刺也尽量挑出,再煮上现擀的面条,加一些自家囤的干菜,就是一锅鲜美的汤面了。   遂遂先得了一碗鱼丸、鱼肉都多多的面条,舀够了遂遂的量,张氏再往大盆里补盐。   小孩儿舌头灵,脾胃弱,做饭最好少油少盐,清淡一些。   遂遂对她跟大人吃的不一样没什么意见,她在宫里也是她吃她的小孩儿菜,大人吃大人喜欢吃的。   “还有老五呢。”见三岁的老五碗还是空的,遂遂以为是张氏忘了,提醒道。   张氏有些尴尬,拿过老五、老四的碗各盛了一碗,再往里加盐。   有些家里都不许男儿上桌吃饭,又怎么会想得起专门给他们另做吃食,家里几个孩子,包括老大,都是大人吃什么就跟着吃的。   不过既然两个小子能沾到遂遂的光,顺手而已,张氏也没有刻意不给,男儿虽然没有女儿重要,但不麻烦的时候,也不必故意苛刻。   晚饭过后,袁家的老四老五看遂遂的眼睛都是发亮的。   他们以前也没觉得家里的饭不好吃,毕竟从没吃过专门为自己做的合口味饭菜,就以为饭菜就是那个味道。   今天才知道,原来家里的饭是可以这么好吃的。   姐姐/妹妹来了家里,他们不仅去了酒楼吃饭,家里的饭也好吃了。   如果之前他们喜欢遂遂,是因为从小,全世界都是这么告诉他们的。   但现在,他们终于体会到了,娘爹口里的“有了妹妹咱们家才会好”是什么意思了,于是,他们也开始发自内心地喜欢遂遂了。   遂遂没想收买人心,真的以为是张氏忘了。   她以前接触的男儿,都是家族里用心培养,将来有可能为家族带来巨大利益的小孩儿,包括她的哥哥们也是一样的。   处境自然比平民家的男儿好的多,甚至为了配得上金字塔尖的女人,培养男儿的标准比男人自己当家时还要细致全面。   除了男子必修的德容言功,还要能文能武,人情练达、诗词歌赋、君子六艺什么都有学。   男人们自己养的高门贵公子,大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忘恩负义、懦弱无能之辈比比皆是。   而女人们养出来的贵公子,金玉里面还是金玉,美貌只是他们的一块敲门砖,美貌之下,是更耀眼的东西。   比如她的大哥沈容与,堪称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模板,一双手拿得稳绣花针,也提得动红缨枪。   如果需要,他文能给皇帝当中书舍人,武能一枪扎死一头熊,是除了堂姐外,遂遂最大的皮毛供应商。   翌日,遂遂按照自己的节奏睡到大天亮,吃了一碗红糖醪糟荷包蛋后,去找了卢大夫询问两位小哥的情况。   卢大夫看着小女孩明亮的眼睛,说不出太冷漠的话。   最后只道:“百年人参不是那么好找的,我已经托人打听了。”   老二慢慢养着还有好起来的希望,老三却是寒邪入肺,致久咳不愈,肺阴耗竭,元气虚衰至极,要好起来谈何容易。   一是她确实医术有限,出不了更好的方子,二是一个男儿也不值得整个家为了他倾家荡产。   老三的情况确实不是必死之相,可要救回他,袁家不说倾家荡产,也要舍下大半家财,而且就算救活了,日后也会落下病根儿,离不开汤药。   为救一个男儿,真没必要。   袁娘子肯为男儿做到这步,前后花了快二十两,已经是少见的慈爱与看重了。   遂遂听明白了,现在的大夫治不好,就换更厉害的大夫,现在的药没有用就换更好的药。   遂遂又小旋风一样旋回了袁家。   遂遂摸摸小荷包里的琅玕,已经有了决定。   “袁大哥,你和我出门一趟。”遂遂往屋子里喊。   在遂遂的认知里,长男应该是家族里最有能力的男儿,上孝顺母父,下抚育妹弟,应当是半个长辈的角色,一些长辈不好出面的场合,家里大哥出面,是最合适的。   她的大哥沈容与就是这样,和大姨、爹爹不好说的事情,告诉大哥,大哥一定可以完美解决。   “我吗?”袁大郎有些意外,刚想说他不宜出门,但又想,要不是妹妹叫他,他可能出嫁前都没机会出门了。   待嫁男不好出门,但带妹妹逛街天经地义啊!   “遂遂等等!”袁家大郎语气雀跃地去拿面纱,想了想又戴上了能遮半个身子的慕离。   江南这边规矩严一些,男子少有抛头露面,好人家的儿郎在出阁前,出门至少要戴面纱,戴慕离是最合规的。   晟朝的风气比之前朝已经开放了许多,男子也可自由出门,而在前朝,未嫁的男儿别说光明正大上街了,连手也不能露给外人看。   想了想,袁大郎又把自己咱的小荷包带上了,他是大哥,万一妹妹在街上看到了什么喜欢的,也不能就眼巴巴地看。   遂遂觉得带一个人有点寒酸,于是又叫上了圆圆。   圆圆是虏,出门倒是不用遮得严严实实,走路也有规矩,恭敬又不失气度。   不像江南的男子那么的步态婉约。   遂遂带着两个人出了门,邹氏只当遂遂是出去玩儿了,还赞助了点儿经费,让带遂遂好好玩儿。   圆圆套好驴车,见遂遂和袁大郎都坐稳当了,才问:“小主子想去哪儿?”   遂遂想了想,“去城里最大的金满楼吧!”   昨天听袁婶子提起过,金满楼总部就在晟京,当初二哥给的那枚七星玉叶佩就出自金满楼。   (通过忮忌这个词语,我发现男人真的好精明,从字形来看,明明是忮忌更能体现是一种心情,一种情绪,但嫉妒却都是女字旁,甚至我有很长时间都以为嫉妒就是两个女人争风吃醋,嫉妒是女人专用的,而忮忌这个词语,我甚至不认识,是近一年看小说知道了,才去查的读音和意思,结果就是嫉妒的同义词,甚至更正式,更准确地描述那种羡慕又不甘心的恶意的心情。   而这种所有人类都会产生的负面情绪,就这样悄无声息盖在女人头上,让人下意识觉得女人就是比男人更小气吧啦,斤斤计较。   最后,提前觉醒的姐妹们真的伟大,感谢林峡谷,感谢寒枝,让我知道了忮忌这么准确的词汇。   我昨天更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嫉妒是一个有针对性的负面词汇,因为我所知道是表达嫉妒这种心情的词语就只有嫉妒,还是评论区提醒,我才想起可以用忮忌,看得出来我对这个词真的不熟。) 第66章 四哥找遂中   而此时,七星玉叶佩的现任主人正拿着它,站在船头,默默眺望南方。   十五岁的沈慕白已经长成个容貌昳丽,气质卓然的少年。   异族深邃抓眼的轮廓愈加显现,可他又有中原人那样舒展精致的五官,细腻如丝绸般的皮肤。   二者融合,让他像是产自西域的硕大宝石,哪怕是在太阳底下也一下子让人看见,可又不会让人反感,因为宝石本就如此。   他扮作黄金城的胡商,带着全是龙隐卫的船队,走水路,沿途寻找遂遂的踪迹。   沈慕白一直恨自己身上的外族血统,不管强弱,所有人都和遂遂有血脉感应,就只有他,他的血与遂遂产生不了任何反应。   但他这次却要感谢自己这卑贱肮脏的血统,谁去找遂遂都得乔装改扮,包括大哥,顶着锦衣卫查案的名头,也是要乔妆一番的。   只有他,甚至连衣服都不必换,直接就可以带着商队一路南下。   如果不是因为这张脸,沈慕白未必挣得过二哥三哥,出来找遂遂。   黄金城的胡商来中原做生意,为了行事方便,做中原人打扮,又有什么奇怪的?   反而是他这副晟朝世家公子的做派,反而更像是出身黄金城,来中原做生意的。   晟朝的强盛是方方面面的,虽然两边交流多了,胡俗、胡饰也会对晟朝造成一些影响,但总体还是以晟京的风向为标杆。   黄金城几个大家族的孩子,可都是照着晟京的贵公子培养的。   沈慕白其实想直接走运河去江南找,但后来钦天监又卜了一卦,算到遂遂落水,一开始血脉指引所显示的多水,极有可能是指遂遂落水,而不是在水多的地方。   这和命灯的状态是吻合的,如果是摔伤肢体或肺腑,命灯火苗不会变弱,并一直闪烁。   命灯火苗变弱,代表元气有损,多半是生病,或者受重伤,闪烁则是人昏迷不醒,或者濒临死亡。   肢体损伤,命灯表现为火苗直接缺少一块,像是被擦掉一样。   综合卦象和命灯的情况,遂遂大概率是出来后落水,然后生了场病。   这样他们就不敢直接去江南了,晟京城南也是南,江南、岭南都是南。   遂遂可能掉在江里、也可能掉在河里,甚至可能掉进谁家后花园的池塘里。   虽然不敢放过其他地方,但寻找重点还是会放在江南。   陛下的第一反应就是江南,女子通灵,下意识的直觉通常很准。   江南又有一位居心叵测的藩王,行动还不能大张旗鼓。   所以只好兵分三路,大哥以锦衣卫查案的名义,走陆路,前往晟京以南的州府寻找,他则走水路找。   工部卫大人则以钦差的名义,直奔江南去巡查堤坝。   刚刚接到晟京的消息,遂遂的命灯状态已经恢复正常,只是对比起刚从灵界回来的瞬间有些减弱。   应该是已经康复了,也没有危险。   沈慕白松口气的同时又觉得心疼,要过年了,也不知道遂遂在外面要吃多少苦。   他只求能在过年前找到遂遂,赶不回晟京也没关系,只要别让遂遂一个人孤零零在外头过年。   长锡城。   遂遂出宫的次数有限,所用之物又多是内造,能叫得出名字的金银首饰楼就只有金满楼。   圆圆应了一声,驾着驴车出发了。   在见到袁家有驴车的时候,圆圆就默默攒下了两块小主子给的秋梨糖,在洗衣的时候,请丐帮的小孩儿给自己讲了讲城里的路线。   丐帮主要是一些慈幼院的男儿,有些是因为天灾人祸失了双亲的,也有那些丧良心的母父把刚出生的男儿直接放在慈幼院门口的。   如今生孩子两边都得出力受罪,倒是少了很多曾经那种生下来一看,性别不对立刻溺死的恶事。   丐帮只是因为穿得破,所以叫丐帮,主要是靠帮人跑腿传话、带路送东西赚些糊口的铜板,穿得破也有故意博同情的成分。   不过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挣钱,直接往路边一坐,拿个破碗就开始要饭的倒是没有。   这就必须感谢前朝做出的贡献,前朝的律法在其他方面都和前面的朝代差不多,但专门颁布一部《贞男律》,专管男子。   全篇不长,还不到两千字,总结下来就是:男人,死死死死死死死。   《贞男律》规定:凡男子,妻丧则殉、主死仆殉、形容不端者死、肢体不全者死、犯恶疾者死、惫懒无业,空耗粮资者死、不忠不洁者死、以恶言恶行伤人者死……   在前朝,没用的、有瑕疵的男人都是直接砍了的,乞丐在前朝属于标准的“惫懒无业,空耗粮资”,被人看见是可以不用报官,直接动手清理的。   前朝的女人们刚拿回权力,运用得还比较生硬,管得有点太过,又遇上了王朝更迭周期,直接被送走了。   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沈家,学习了先进经验,用男人自己想出来的办法管他们,果然,事情就顺利多了。   袁大郎悄悄捏了捏自己扁扁的荷包,心里有点慌,里面只有几粒碎银,还不到三两,也不知道够不够去金满楼喝杯茶。   驴车停在金满楼前面,还不等圆圆下来接遂遂,她就自己跳下来了,最后小凳子还是袁大郎用上了。   袁大郎抬头望望眼前三层的重檐盖瓦的木楼,还有那黑底烫金的“金满楼”牌匾,心脏扑通通跳。   “遂遂啊……”袁大郎不知道该怎么向刚得的妹妹表达自己很穷很没用,买不起这里的首饰的意思。   他羞于启齿,深感惭愧。   遂遂看他一眼,见他攥紧荷包,笑着安慰,“我们不买东西,我们卖,袁大哥一会儿若是有喜欢的,也可买下,当做我为袁大哥添妆。”   人比东西重要,遂遂再舍不得珠子,可在人命面前,也没有那么舍不得。   更何况,这还是为了救她才差点丢了的命。   况且,两颗琅玕都算是白得的,对她而言就算全舍出去,对她来说,也不算多大的损失。 第67章 命贵   遂遂不知道别人的命值不值钱,但她知道自己的命很贵很贵。   有功当赏,有过当罚,袁二袁三救了她,这是大功一件,应该大赏特赏。   如果袁二袁三救了她,自己却死了,伤害的是她的威信与颜面,以后再遇上这样危险的情况,或许就不会有人奋不顾身地救她了。   如果现在她不作为,日后为了弥补她失去的威信与颜面,大姨和澄亲王府需要付出更多的东西来挽回。   或许原本只需要付出一个郡君或县主的爵位,可如果她欠了别人的命,就需要付出一个侯爵位。   朝廷给爵位的俸禄是很高的,百姓需要多种好多地才能养得起一个侯爵。   这样不划算。   或许很多人会觉得,遂遂最重要,能为她而死,是死得其所。   这当然是对的,遂遂当然知道自己是千金万金之子,绝不能轻易地死。   但还是那句话,人被杀就会死。   人命的高低贵贱,其实是人自己给自己挣出来的,这个人可能是母父亲人,也可能是自己。   澄亲王世子的命确实要比袁二袁三的命贵得多,因为她的母亲和大姨给她挣来了太多太多。   但那都是在上称之前,一旦上了生死这道大秤上,所有的附加条件都不复存在,只剩下生命本身。   命和命其实是一样的,谁的命都一样。   在真正面对生死的时候,遂遂的命多重,他们的命就有多重。   金满楼门口一直候着的伙计,见有车来,立刻上前,殷勤地安置好客人的车架。   并没有因为客人乘的是驴车就怠慢,能用得起驴车的人家,家底也薄不了。   人家还带了位小官人呢!   金满楼来往的都是有身份的贵客,伙计的眼睛尖得很。   那小官人穿着像是城里普通富户,坐得也是驴车,可那小官人通身的气度,包括那个跟在身旁的虏,气度也不一般。   遂遂笑眯眯地看着小伙计,对对方的机灵很满意。   袁大郎还不知所措地站着。   圆圆不动声色把袁大郎攥着的荷包拿过来,倒出一粒一钱左右的碎银过去。   “谢贵人厚赏!”伙计得了赏钱,更加殷勤了。   他一个月的工钱就六七百文而已,这一下顶他好几日工钱了。   “我家主人想看些好的,一般的便不用拿出来了。”圆圆神色淡淡,不卑不亢。   “自然,自然。”伙计没有带着遂遂在一楼转,而是直接带上二楼。   刚好碰见一位身着绫罗,满身珠翠的掌柜。   小伙计对着来人鞠了个躬,又对遂遂介绍,“这是我们大掌柜。”   掌柜带着笑款步而来,弯下腰,平等地与遂遂打招呼,“这位娘子,想看些什么?有什么要求,尽可说出来,金满楼有成品首饰,也可根据客人要求定制,或客人带图带料加工也可。”   掌柜娘子态度十分专业,不因遂遂是小孩就怠慢,同时也在观察遂遂的反应,看是不是偷拿了家里的钱要做什么。   如果是,也好把人稳住,再通知家里人。   如果只是寻常买东西,这么可爱的孩子,做笔小生意也可。   小孩子软乎乎的,看着心情都好了。   金璠儿负责的是苏州的七家金满楼,今日是来看长锡城这边的金满楼的情况的。   别看长锡城在运河尾巴上,无名士、无胜迹,无灾无难无贪官,连灵都很少出现。   好像默默无闻的不起眼,但这里的客人其实很有花钱的实力。   虽然不像金陵那样,动辄几百几千两的成套头面,但那种几两、十几两的小物件却卖得特别好。   而且客流比金陵的金满楼还大。   金陵的金满楼装修大气,金陵贵人又多,为了某个客人闭店清场的事情时有发生,其实是损失了一部分客源的。   想要从族里姊妹手里抢到金满楼整个江南的话语权,就不能只盯着金陵这一只下蛋的金鸡,还得把长锡这样的沧海遗珠也捡起来擦擦干净。   所以她过年了也不休息,姊妹们过年在家里夫郎孩子热炕头,而她还在努力,都不知道该怎么输!   掌柜在不动声色观察遂遂,遂遂同样在悄悄观察眼前的掌柜娘子。   对方一身月香色绣暗纹的襦裙,同色系外罩褙子,素雅清淡,又恰好凸显那一身成套的翡翠头面。   虽然腕一对镯子的色差了些,是辣阳绿,但手指上的蛋面、心口坠的无事牌,颜色种水都是极好的。   虽然不一定就是同一块料出的,但能凑到种水差不多的成一套,已经足够说明实力了。   遂遂看着掌柜娘子手指上硕大的祖母绿蛋面,放心了,看来城里就能把琅玕出了,不用去会府金陵了。   “掌柜娘子,我们坐下来谈吧。”遂遂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十分可爱。   “好呀。”金掌柜笑着应声,带着遂遂入了一个会客室,上了小孩儿喜欢的茶果点心。   打开会客室门的时候,金掌柜还在想,先让孩子在这里吃东西,先问问孩子要干嘛,有什么不妥再通知家人过来,如果只是买东西,就买好了派车把孩子送回家去。   虽然带了仆从和兄长,但孩子太小了,也不能掉以轻心,更何况那兄长畏畏缩缩的,一看就不是个靠谱的。   真遇上事儿说不定还得小姑娘顶在前面。   “小娘子,想要些什么呢?”   两人入座,金掌柜做好掌柜本分,先开了口。   遂遂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问道:“像掌柜手上这样的翡翠蛋面,作价几何呢?”   遂遂见过好东西,也有辨别能力,但她并不知道她见过的那些东西到底值多少钱。   地价、粮价这些,关乎民生社稷根本,她以后也会接触到,大爹爹和大姨都会和她多少提一些。   反而是用于赏玩的玉啊、珊瑚啊的,从来没人跟她说过价格。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大爹爹在接下腰间玉佩给她扔着玩之前来一句:“这是上好羊脂玉,价值1500两。”   会顿时让人觉得,澄亲王府好像快落魄了一样。 第68章 翠色   同理,如果大姨在给她珊瑚前来一句,“这是琼州进贡来的大珊瑚,可抵万金。”   遂遂就会觉得,大姨可能觉得大珊瑚太贵了,不想给她大珊瑚。   所以遂遂要先了解行情。   金掌柜看了看自己的祖母绿戒指,颜色浓郁均匀,蛋面樱桃大小,无棉裂,水头淡淡起荧光。   唯一的缺点可能是不够大。   时人养女儿和养男儿的方法是不同的,男儿只需教得温柔纯善,勤劳体贴就好,性子天真烂漫些不是坏事。   日后反而更容易找婆家。   女儿却是要顶门立户,去拼事业,展宏图,心性和见识都不能少。   只要稍有家资的人家,都会从小培养女儿,教她参与家里的事,让她从小耳濡目染,看见世界的真相。   那些一味溺爱女儿,却不教本事,不磨心性的,完全是在掘自家根基,自取灭亡,无论曾经爬得多高,也都会掉下来的。   所以,金掌柜并没有因为遂遂是小孩子,生得又漂亮可爱,就说些不着边际地逗她。   小男孩长大多得更漂亮可爱,性格软和又爱哭,逗起来更有意思。   她想逗可以回家逗男儿。   金掌柜微微转动戒指,实话实说道:“这是我自家的山开出来的石头,打磨、镶嵌的师傅也是自家的,除了几个师傅的赏钱,其他并未花费什么。”   金掌柜把戒指取下递来,让遂遂拿在手上看,“可这样的戒指若要放在楼里卖,光是这一颗蛋面,不算做托的白金戒圈和周围作陪的碎小金刚石,光是这中间的祖母绿蛋面就值至少800两。”   遂遂调整着角度,仔细观察翡翠的颜色和光泽,而后点点头,认同了金掌柜给的价格,   “这颗翡翠无棉裂,水头起荧光,颜色均匀浓郁,已经可称做是帝王绿了,唯一不足就是颜色有些发暗,不算是最正宗的帝王绿,而且个头偏小。”   遂遂把戒指还回去。   金掌柜虽不怠慢遂遂,但心里还是把遂遂当小孩子看待的,见遂遂看翡翠时有模有样,说起翡翠头头是道,而且评价比楼里掌眼的老师傅还要苛刻。   要知道,这颗蛋面是她整套头面里色最好的,连老师傅都说这是他见过最好的色了,完全是帝王绿级别,直接给上供都行。   而面前的小姑娘却说它颜色发暗,还不是最好的。   金掌柜来了兴趣,她们金家以金起家,家里的女儿从小接接触各种石头,以此为业,也以此为乐,自然也喜欢和同好交流。   如果是年纪小小却见识不凡的同好,就更有趣了。   “小官人如此说,想来是见过更好的?”   遂遂点点头,把藏在衣服里的小荷包拿出来,从里面倒出一白一绿两颗珠子,把白的放好,绿的递给金掌柜。   “我自然见过,我的也更好。”   那两颗珠子一出现,金掌柜眼角就不由地一跳,小姑娘就那么随意地一递,金掌柜赶紧双手捧着去接,生怕有磕碰。   遂遂示意金掌柜鉴赏鉴赏。   珠子入手,不用对着光看,光是大小,金掌柜已经知道了差距。   她的那颗蛋面只有樱桃大小,而手上这颗,大如龙眼,甚至比她的大拇指肚都稍大一分。   珠型饱满周正,每一面都是正圆,浑然天成得不像是人加工而成,而是它本来就长这样。   金掌柜心跳默默快了几分。   她们金家的女儿,生来便与金玉打交道,自然是各种各样的奇石美玉都是见过听过的,心里不免有诸多联想。   不过金掌柜很快压过心里纷繁的思绪,专心看手里的的东西。   翡翠最重要的就是种水色,种水不好,再大也没用,翡翠的色更有色差一分,价差十倍的说法。   而手上这颗翡翠珠,是最正宗的翠绿色,不带黄、不带灰、不偏蓝。且颜色浓郁,厚重,灵动似一汪绿湖,对着光看,甚至能感觉到里头的颜色是活的。   金掌柜把它和自己的戒指放在一起对比,很容易就显出戒指那一分本不易察觉的灰调,绿中带暗。   纯正的翠绿色就如这珠子一般,颜色深而不暗、艳而不邪。   水头更不用说了,她自己的戒指就是极好的水头,边缘自然起荧,而这颗珠子的水头还要更上一分,不必对着光看,都有淡淡的荧光。   给人感觉它本身就在发光,而非被光照着才明亮。   金掌柜把珠子还回去,心服口服道:“有缘得见此等宝物,是在下之幸。”   遂遂的眼睛轻轻弯起,成了两个可爱的小月牙,“掌柜愿为此宝出价几何?”   “小姑娘,这样成色的翡翠珠,只怕等闲世家也不易得,都是要当家族底蕴传给后代的怎可轻易卖了?”   遂遂笑容不改,依旧一副乖巧可爱模样,“我既见过好的,就代表我还会有更多好的,既然到了我手里,那如何用就该是我说了算,对吗?”   金掌柜略有迟疑,又从头到尾打量遂遂。   她这才注意到,遂遂并非本地口音。   只是她们金家开门做生意,天南地北的客人都有,家里姊妹从小就接受语言方面的训练。   长到能打理家里产业的时候,她们已经能做到,客人说哪里的方言,她们与客人对话几句后,就能丝滑转为用对方的口音进行交流。   悄然拉近与客人的关系,生意成功率大大提高,就算最后做不成生意,也给客人留下个好印象,增加下次合作的机会。   所以,金掌柜对遂遂的外地口音反而没那么敏感,只是在听出京城口音后,习惯性切换京城官话。   也是到这时才注意到遂遂口音的问题。   金掌柜脑中思绪飞转,表面不动声色,对遂遂伸手:“若是要做生意,那我可得再好好看看了。”   遂遂把琅玕放回金掌柜掌心,示意她尽管看。   金掌柜收回手,借着手掌的遮挡,往翡翠珠里注入一丝巫力。   这是非常冒险的,若她猜错了,就是人间凡翠,巫力会把珠子震裂,这样顶级的翡翠,得赔不少钱。   钱还是小事,最麻烦的还是孩子家人日后找来,这样的东西都是有价无市的,要摆平可不容易。   但若珠子没碎…… 第69章 成交   金掌柜敢冒这个险,还是突然想起家里前几日从晟京来的消息,让收些好玉送上去,越稀奇、越独特越好,上头急要。   这本没什么的,她们金家是皇商,本就替官府做事,寻些东西也正常,而且她们家本就是金玉起家,给她们金家这个任务,合情合理。   但见到这个小官人带来的翡翠珠子后,金掌柜的脑子却是猛地一炸——   上头要好玉,可哪里的玉能比宫里的还好?最好的早就送上去了,哪儿还需要特地下旨去找?   莫不是以为,如今的圣人还是史书上那种任由宫人欺上瞒下,一辈子没吃过热食的昏庸窝囊之辈?   皇室掌控着最多的兵力、最强大的战灵,有无数千奇百怪的手段,掌控着最核心的资源。   就连她们这些外人看来富甲一方、底蕴深厚的家族,其实也是皇室暗中扶植起来的,是朝廷统治的触角。   自从税改完成,人头税成了田亩税,士庶同赋后,所谓世家早已名存实亡。   皇帝准她们富甲一方,她们才能富甲一方,准她们名扬四海,她们才能名扬天下,皇帝不准,她们便如螳臂当车,根本不能抗衡皇权。   随便一个百姓敲响衙门的鸣冤鼓,就可能直接请动三司会审,将家族数百年基业连根拔起。   找玉或许并非是为了找玉,而是在找某些不好明说的人或物。   金掌柜感觉到一股寒气从脊背蔓延上来,背后里衣已然湿透。   珠子没有碎,反而因为吸收了一丝巫力,更加地光华闪耀,显出几分神异来。   金掌柜倏地握紧手心,挡住那光,反应过来后,又立刻松开手。   压了压狂跳的心,稳了稳呼吸才开口道:“这样有价无市的宝贝,我自然是想要的,小官人既遇到了难处,我也不乘人之危,就按市价来,银4000两,如何?”   遂遂故作沉思了一会儿,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点头同意。   她心里的底价是2000两,毕竟是当普通翡翠卖的,就只能按翡翠的价。   这颗琅玕比金掌柜手上的更大,色也更正上一分,翡翠本就是色差一分,价差十倍。   虽然二者价格到不了十倍那么夸张,但翻个两三倍的价,是完全没问题的。   4000两金掌柜当然也不会亏,若是拿去正经唱卖,4000两都未必能打住。   既然对方愿意给高价,遂遂当然同意。   金掌柜观察着眼前小官人的神情,听到四千两的价格,只是略做思考便同意,丝毫不为价格震惊。   此子果然不凡。   之前还想着,这样贵重的东西,等孩子家里人来了再问问情况,现在,金掌柜觉得不需要了。   说不定人家四万两都揣得稳呢。   4000两白银,就算是百两一张的银票也得四十张,金掌柜着人抬来一个大箱子,里头有各种面值是银票,也有不同大小的金银锭。   “小官人,四千两,你想我如何给你?”   遂遂想了想道:“给我50两碎银、50两整银、20两金重的不同大小的金珠、20张百两银票、10张五十两银票、25张二十两银票、50张十两银票。”   大晟的银票面额一共五种,除了上面四种,最后一种五百两的,只用在公对公,而且银票的面积反而最小,上面密密麻麻好几层防伪花纹,一般人看都看不清。   有一个专门契约当扈、习姑一类强化眼睛的灵的家族,就是专门刻银票的雕版、虎符等需要精密防伪的物件的。   点银票、换金珠花了一些时间,点清后,遂遂只把金珠放在荷包里,自己拿着,剩下的,让圆圆卷了十张百两银票塞袖袋里,剩下都用盒子装着,圆圆直接捧在手里。   遂遂和金掌柜都默契地没有提立契的事情。   遂遂不提是因为自己字丑,不想留下黑历史。   遂遂在心里默默说道:大姨放心,我回去一定把二成税补上。   金掌柜则完全是想留一手,先不说和这么小的孩子立契有没有用,万一是她想错了,日后孩子的家人找来,有契书,那不是妥妥的把柄吗?   她就是没想错,契书留在手上更烫手,谁知道这小孩儿背后是什么人?   商人的敏锐让她敢于抓住机会,并为此担风险,周全的思虑又让她留有可转圜的余地。   袁大郎整个人都麻了,脑子里“一个珠子怎么值这么多钱”、“天啊这么多钱就给一小孩儿啊”的念头疯狂打架,导致他缩在角落大气都不敢出。   说真的,见了这么多钱,袁大郎只觉得害怕,他家的存银也就几百两,加上铺子宅子田地也未必到两千两,而刚来家里的妹妹,身上一个珠子竟然值4000两。   不是4000两这个数字吓到了他,而是遂遂身上带的珠子竟然值4000两这件事吓到了他。   他只是个小男人,生在殷实人家,母父对他也不苛刻,他没经过什么事儿,当然也没什么主见,母父让他听话他就听话,母父说男儿要温柔贤惠,勤快能干,他就一一照做。   他的见识和能力让他想不了太多,只是本能地感到害怕。   “对了,我这位兄长将要出嫁,劳烦金掌柜给挑些合适的添妆,另再选些适合送给家里长辈兄弟的,这一百两花尽最好。”   袁大郎晕乎乎地听着遂遂说话。   “我?我吗……不用了,不用了,我不用的!”袁大郎双手摆出残影,声音怯怯的,像要急哭了。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高兴的,但从小受到的教育告诉他,男孩子不能太物质,用太好的东西,否则就变坏了,有损男德。   同时也为自己心里那丝欢喜而感到慌张,他怎么能要妹妹那么贵重的东西?让人知道,还不说他不安分,品行有瑕?   “用的,方才进来时,我答应过兄长的,我说出的话,从无虚言。”遂遂淡淡道。   那种平淡的语气,很平易近人,也让人觉得,不值得因为这点小事烦她。   袁大郎被某种说不清的东西慑住,不敢再反驳遂遂。 第70章 她们会一直记得   金掌柜直接拿了店里的图册来给遂遂选。   最后,遂遂没有选那对适合女子的晴水镯,而是花了五十两,给袁大郎挑了一个二两半重的金兔子。   金掌柜大方免了工费,只收了料钱。   袁大郎当时眼睛就红了,好在有慕离遮住,才没有失态。   袁大郎是属兔子的。   他知道,他的嫁妆银子、箱笼被面其实都不是母亲给他的,而是母亲给他未来的妻主,他婆家的。   但是这五十两,是遂遂专门给他的,是给他的体己钱。   剩下五十两,遂遂选了一些小玩意儿,都是几两一个的,主要占一个精巧。   除了遂遂自己买的,金掌柜还估摸着遂遂的喜好送了一些,一堆小玩意儿,遂遂送完袁家,自己还能剩几个。   一事不烦二主,遂遂临走时直接问:“金掌柜,城中可有擅治肺疾的医者?”   金掌柜只是每个月过来这边几天看看铺子,并不常住,对长锡城真不怎么了解,只好如实回答:“我只知城中最大的医馆是杏德堂,朱大夫也算江南有名的医者。”   金掌柜把人送到楼下,又一直目送那辆平凡的驴车远去,才回身回到金满楼。   刚好碰上那个接待遂遂的小伙计,顺口安排道:“日后你便负责整个大厅的接待,从这月起,工钱涨到每月八百文。”   金掌柜没多听小伙计的千恩万谢,快步回到楼上,留给自己办公休息的房间。   先是对照着古籍记载,确认了手里的珠子正是琅玕,是灵界的货币。   有句俗语叫,“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里头的“钱”就是琅玕,是鬼神们使的钱。   在岚野大陆,人们花钱可以雇人,也可以雇鬼怪神仙。   只不过要花不同的钱。   当然,有些灵界的灵也会反过来,雇人去干一些牠们不方便干的事情。   虽然只有一颗琅玕,但这颗的品质足以抵得过寻常上百颗。   当年高祖母不过用了二十个糯化的琅玕,就为家族请来一位玉精化身的委然。   那只灵在一座快挖空的矿山上住了二十年,之后那山上便又能出好玉。   连她手指上的戒指,都是从那山上出的。   而现在她手上的一颗,抵得上当年的上千颗,甚至上万颗……   这些如果好好规划,那家族又该得到多大助力?   金掌柜压住心里的贪念,和脑中闪过的如何用这琅玕的无数念头,迅速修书一封,写明事情原委,用家里最快的渠道,连同琅玕一起送回晟京。   这样的的大事,还是让祖母她老人家去头疼吧,她是小辈儿,到时候听指挥就是了。   做完这些,金掌柜长舒口气,可仍然觉得心脏怦怦乱跳,很不安宁。   她又招来手里身手最好的暗卫,吩咐道:“   之前我亲自接待过的小孩儿,你去悄悄跟着,不许打扰,也别让人发现,只远远跟着,若孩子遇了险境,再及时救援,若无险情,就不要现身,也不可让旁人察觉。”   暗卫沉默着领命而去。   在一些事情上,还是得用男人,就比如暗卫,反正是穷苦人家生多了不要的,只要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好多,从小养起来的,忠心又好用。   金掌柜可不会对男人心怀愧疚,岚野大陆的所有女人都不会同情男人。   他们现在活得再难再苦,到底是都挣扎着活下来了,很少有母父一看性别不对,就往溺盆里扔的。   可是,女人们掌权了一千多年,那些一千年前的弃婴塔可都还在呢。   当初男人做主的时候,被嫌弃的女婴可是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呢。   如今岚野大陆上的男人们生来家中就是母亲做主,姐姐或妹妹继承家业,皇帝官员都是女人。   男人们不会觉得这不对,他们从出生到死亡的所闻所见所感,都是:这个世界是属于女人的,他们也是属于女人的,没女人要的男人就是垃圾。   很多男人都不知道,在很久以前,皇帝其实是男人,而且只能是男人。   但女人们都记得权力是她们拼了命才抢回来的,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属于她们,千年前的弃婴塔会一直留着,她们会一直记得。   另一边,驴车里,袁大郎抱着遂遂的钱匣子,以及遂遂送自己的添妆,抽噎着抹眼泪。   “谢谢,谢谢你遂遂……”   长锡城里,一般殷实人家嫁男,因为多是下嫁,嫁妆有个十两,再添两床被面,几个箱笼,一些米面茶糖做添头,便是一副拿得出手的嫁妆了。   但因为他嫁的是秀才家,是标准的上嫁,所以嫁妆还得厚些。   就算秀才家里破屋烂瓦,论物质条件远不如袁家,他也是上嫁。   甭管是一次考中,还是考了几十次才中,中了就是秀才佬,就是比平头百姓地位高。   九月时商量婚事,说好的嫁妆是纹银二十两,四床绸缎被面、两个铁皮包角红木箱、并一对并蒂莲花银耳坠,再添一两银子的米面茶糖做添头。   可过了一个月,钟家一会儿要为了婚礼补屋子,一会儿又说单一对并蒂莲花的耳坠还不够,他日后戴出去闹笑话……   男子新婚由妻主为其穿耳,并戴上耳饰,以表喜爱,这本是胡俗,在江南并不流行,袁家的三位郎君都未穿耳。   钟家主动提了,袁家也应了,体谅钟家条件有限,袁金桃连本该钟家准备的耳饰也一并准备了。   袁大郎也曾悄悄高兴过,觉得是未来妻主看重自己。   可钟家今日要加点这个,明日加点那个,他的嫁妆一路从二十两涨到三十两,娘也恼了,让钟家爱娶不娶,大不了把他送庙里去。   袁大郎吓得躲在房间不敢出来。   他知道,娘只愿意为他花三十两,没有更多了。   他也渐渐明白了,钟童生娶他也不是因为喜欢他,而是太穷了,再不把他娶回去,或许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   袁大郎当时真想跳河死了算了。   幸运的是,头一天钟家来闹过,第二天,二父就从河里捞起了遂遂,所有人的视线都移开了,他才能喘口气。 第71章 悍妇   这一刻她真的很想问遂遂,问他能不能就留在家里,不去钟家了,最好的米才600文一担,30两够吃好久了。   他还可以不用吃那么好的米,30两能吃更久。   他会织布裁衣,不识字,但会算账,他做饭手艺也不错,他留在家里会好好帮忙的……   眼泪滴在盒子上越滴越多,袁大郎本来应该高兴的,他从没收过这样贵重的礼物,这个小盒子里面,却比他娘给得还多。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袁大郎越觉得应该高兴,就越觉得想哭。   遂遂本在想事情,没有注意到袁大郎在哭,是看见他拿着的盒子上一滴滴落下水痕,才发现的。   遂遂不知道他为何哭泣,只是像对袁老五一样,习惯性哄哄,“袁大哥,一会儿路过糕点铺,买些糖糕回去吧。”   袁大郎一惊,努力压住哭腔应道:“好。”   遂遂再看时,已经没有没有水痕再滴到盒子上了。   “主子,这里有辽东商行,可要去看看?”车厢外传来圆圆的声音。   遂遂一喜,掀开帘子探头一看,果然是辽东商行。   北境三州永冬之后,确实是不好种粮食,人活动也受限,但三州的地气却是好了不少,辽东产的人参、鹿茸、麝香、貂皮等物,不仅产量上去了,质量也好了不少。   辽东商行正是官府牵头成立的,将三州的产出统一对外售卖,再换取目前三州急需的粮食、炭火等物。   北境天寒,人心却热,英勇的热血滋养不出畏缩无能之辈,北境冻了四年,三州百姓非但没有消沉,今年的赋税总体反而比永冬之前略有上涨,可见是靠着机遇富了一批人。   直接在辽东商行买参,比去药铺再倒一手划算的多。   遂遂跳下车,让袁家大哥看车,自己带着圆圆进去。   盒子里毕竟还有那老多钱呢,袁大郎可不敢错眼。   辽东商行不大,就只有一间门脸儿,半扇门卸下,另一扇立着,看着跟寻常杂货铺似的,要不是圆圆眼尖,都不一定发现得了。   走进去,皮毛和药材的味道扑面而来,柜台里的人和遂遂同款大棉袄穿着,甚至那人的棉袄比遂遂的还花,还像蓬松的大馒头。   “客官,想看点啥?”大花袄看遂遂就笑了,露出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脸上的凶相都散了不少。   柜台里的胖妇人不是一团和气的那种胖,而是带着匪气的那种满脸横肉,眼睛不大,眼尾略垂,眼神却十分锐利,带着一种睥睨之气。   遂遂也笑,一点看不出刚刚被对方的气势震了一下。   “有参吗?年份老的,救命用。”   “你等等。”   妇人起身,转进柜台后头的小门,不一会抱出一摞木盒来。   柜台有些高,遂遂踮脚才能探出半个头,场面有点微妙的尴尬。   妇人很大方,指指柜台,“你到上头来。”   圆圆直接把遂遂抱起来放到柜台上。   圆圆看着瘦,做活多了,却很有一把子力气,遂遂都没什么感觉,就到桌上了。   妇人把盒子一一打开,“五十年的、百年的、百年往上的,整株还是要参片?”   遂遂一一看过去,参的品相都不错,都是筋骨瘦长,挺拔紧凑的瘦人参,对方没拿假货糊弄她。   遂遂略过五十年的,直接看百年的,品相和她从前见的有些差距,但也确是百年的人参,最小的一株都有一两六钱。   “丫头,买参是做何用?可不是什么病都能用参的,还是要找大夫看过的。”   妇人见遂遂挑得认真,提醒道。   毕竟上年份的参可不便宜。   “有的。”遂遂拿出卢大夫写的药方,“之前用的50年的参没什么效果,来选个更好的给他,能好起来就行。”   妇人接过方子传看起来,片刻后道:“这是治痰热郁肺之症的方子,到了要用参的地步,情况怕不太好。”   遂遂点头,“都好久了,我们一起落水的,我都好全了,他却一直病着,之前一直咳,这两天咳嗽声也没了,我怕他要死了,所以要找更好的药和更好的大夫。”   遂遂反应过来,“你看得懂方子,那你是大夫吗?会治落水久咳的病吗?”   妇人把方子还回去,“我以前当过军医。”   遂遂眼前一亮,“你和我回去看病!”   她正发愁呢,她当然会竭尽全力救袁二袁三,但她自己的安危也很重要,如果不是万不得已,遂遂不想再和凌云阙扯上关系。   妇人摇头,“战场上的法子未必适合救普通人,若要好医,还是去杏德堂,那里坐馆的朱大夫是江南有名的名医,她哥哥以前是太医,如今致仕归乡,也在杏德堂坐馆,医术不输朱大夫。”   遂遂急了,我就是不想找她们,才找你啊!   “把这个包起来,你跟我走!”遂遂指着个头最大的百年参。   她以为妇人是因为放不下店里生意,才不愿意跟她去看病。   “这根参我买了,足够顶你几个月业绩了,不会耽误你的事情。”遂遂把一沓银票拍在桌上。   妇人思考一会儿,“你不用买参,我跟你去一趟。”   遂遂压着银票不让妇人往前推,“好参能救命,总有用得到的时候,辽东地气再好,也不可能回回的货都有百年人参,参我要买,你也要跟我走。”   妇人见小娃娃一本正经的,也不和她犟,反正一会儿跟她回家,把银票给家里人也行。   那根最大的百年参重三两二钱,遂遂花了800两将其买下。   妇人去拿了药箱,把800两银票也带上了,从柜台后面出来。   遂遂这才发现,这妇人生生得虎背熊腰,十分高壮,却断了一腿,右腿膝盖以下,空空荡荡。   遂遂对对方军医的身份又信了几分。   遂遂心里有点愧疚,又佩服,就想给对方送点钱。   遂遂在不大的铺子里扫视一圈,难得有点忸怩,“把那堆皮子也包起来吧,我一起买了。”   除了妇人拿出来的参,就皮子最值钱。   大姨说,如果你想给一个人送钱,就要让人看不出来你想送,对方看出来了你就输了。 第72章 救人   妇人往遂遂指的地方看一眼,语气带着淡淡的笑意,“我不差钱。”   遂遂略尴尬,这是怎么发现的,自己明明很自然啊……   妇人被小孩儿生动的表情逗乐了,悠悠道:“狼皮味大毛硬,本是作毡毯的,不是穿在身上的裘衣,这小桥流水的可用不上。”   那白狼皮是完整剥下来的,带着完整的狼头,一眼看上去十分霸气,遂遂才觉得它不便宜。   袁大郎见妇人少了条腿,本打算下来和圆圆一起扶,但人家把拐一放,手一撑,轻轻松松就上来了。   妇人本要坐到车厢里去,见浑身遮得严严实实的袁大郎,动作又是一顿,满脸警惕道:“他成亲没有?”   三人不明所以,幅度统一地摇摇头。   妇人一个机灵,立刻跳下车退开三步,“算了算了,我坐自己车去,你们前头带路。”   她从战场上下来后,她的断腿受不得冻,永冬后和夫郎定居江南。   其他地方都还好,要说哪儿不习惯,就是江南这又开放又古板的风气。   她刚来那会儿,不过是在路上抓了个扒手,那被偷的小公子遮面的面巾不小心滑落,她见对方和她家大儿差不多年纪,就多看了两眼。   结果好好一个孩子,非说自己失了清白,要嫁给她。   老天奶,她儿子比他还大呢!   这脸又不是屁股,有什么看不得的?这人的脸不就是给人看,给人认的吗?   如果真是看了屁股,娶了倒还说得过去,这就在街上遇到,被看了一眼就要嫁人,年纪姓名脾性家世一概不问。   这南地的男子,奔放的时候是真奔放,古板的时候也是真古板。   最后还是她把战场上用过的刀拍桌上,才把那奇葩的一家人吓住。   要她说,这地方的人就是吃得太饱了,才没事儿瞎讲究,丢去冰天雪地里冻一冻,人就清醒了。   她们北人豪爽,不管女男都大大方方的,也都是大体格子气血足的,在她们那旮沓,身子虚的也不好活。   她们也不讲谁依附谁,谁伺候谁,妻夫俩都得勤快能干,顶天立地,日子才能红火。   而且她和家里几口子都是相处过,互相看对眼了才在一起的,当初她和她大老公还打了一架,互相对着吹了两坛烧刀子,彻底把人压服了才娶回家。   其他几个虽然没这么曲折,但也没谁是在街上多瞅一眼就娶回去了的。   “王二,你走一趟,去俺家让家里把车牵来,我出去一趟。”妇人对着隔壁喊了一声。   转头又对遂遂:“你先等等。”   遂遂也不急,自己在车辕上坐着,用眼神安抚了有些手足无措的袁大郎,又对圆圆道:“去点心铺子买些糕点糖果来,要甜的。”   圆圆应一声,利落地跑走了。   遂遂又对妇人笑道:“我们也不急。”   圆圆提着一大一小两包点心回来,妇人家的马车也牵来了,遂遂看得眼睛都亮了,这马,比她在晟京见的还要神骏膘壮。   见遂遂眼睛都看亮了,妇人摸了摸马,有些得意道:“想坐吗?”   遂遂却摇头,看到人家的好东西就贴上去,这么做也太跌份儿了。   妇人的军医身份也更实锤了,这马一看就是战马,一般老百姓弄不到,也养不起。   遂遂出去得有些久,袁金桃都打算叫人去找了,见自家驴车后面跟着高头大马,还以为是遂遂的家里人已经找来了,一脸忐忑地站在一边。   见来人少了条腿却蹦跶地飞快,遂遂领着就去了老二老三养病的屋子,才上前来。   “遂遂,这是……”   “找来看病的大夫,我还买了根好参,以后要用什么好药尽管用。”   袁金桃想起什么,有些急,“你哪儿来的钱?”   “我卖了个珠子,应该够救人了。”   袁金桃急得跺脚,扯着遂遂就要出门,“哎呀你这孩子,那可能是你们家的信物,你怎么能卖呢!”   “也不知哪个黑心的,竟然哄骗孩子的东西!我们快点去要回来。”   遂遂连忙叫住,“婶子,婶子,人重要,珠子还有,先给袁二袁三看看吧。”   袁金桃住了脚,态度依然坚决,“这是两回事,袁三的看病钱我出得起,你那珠子不能卖!”   妇人在一旁看了一会儿,递上一沓银票,“要不先看看病人情况,看看用不用得上再说。”   袁金桃从大郎手里拿过参盒递过去,接过银票,对妇人歉意道:“给您添麻烦了。”   妇人点点头,“我都过来了,要不看看病人情况?”   袁金桃当然也不希望儿子死,只是活下来的代价太大,要拖着全家,这才硬了心肠。   几人进到房间里,一股浓郁的药味打得人头晕。   袁二郎靠坐在床上,还在打络子,虽然白着一张脸,但看起来没有生命危险。   袁三的状态就不太好了,人躺在床上,意识已经模糊了。   妇人切了脉,对袁金桃道:“如果要救人,这参你们还真得买下,他这都去了大半条命了,不是几片参能吊住的,得好几剂药下去,才能稳住,这参得用一半到他身上。”   遂遂只问她:“你能治吗?”   妇人道:“包活。”   遂遂点头,“那就你治,什么药都可以用。”   袁金桃打断,声音异常平静,“我们不治。”   她刚刚数了,银票足足有八百两,参必然是好参,但一个男儿,不值得用她大半身家去换。   也不值得遂遂用信物去换。   如果能用一个男儿换一个女儿的命,这是全天下所有人都会做的一笔买卖。   袁金桃反过来劝遂遂,“老三能救你,是他的福气,我们都没有怪你,你不要觉得对不起他。”   遂遂看着袁金桃,语气很平静,也很郑重,“婶子,我不知道袁三的命值不值得,但我的命值得,别说八百两,就是八万两、八亿两,都不够买我的命。”   “袁三救了我,这是大功一件,本朝立国六百余年,从来没有让功臣去死的事情。”   “婶子你说得对,能救我确实是袁三的福气,”遂遂示意那一沓银票,“如果袁三本来的命只值十几两,那现在他的命至少可以值800两。” 第73章 赶集   众人沉默下来,也没人再阻止了。   遂遂又对半昏迷的袁三道:“你也争气些,不要浪费我对你的付出。”   袁三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今早连药都没端给他喝,只是被喂了一点稀粥吊命,他知道家里已经放弃他了。   其实家里已经仁至义尽了,没有如很多人家一般,一生病就把他赶出家门,家里只是不愿意为他付出全部的。   袁三不怨的,能用他的命换一个女孩儿的命,这买卖不要太划算,说不定他死了官府还得给他立块碑。   他本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了,可那女孩说,他的命很贵,因为救了她,所以他的命也变得贵重了,他不再如一般男子轻贱,娘说他不值,可她却愿意为他买参,给他请更好的医者……   袁三的求生欲从未像此刻这样强烈,他要活着,他要争气,他不能让唯一觉得他值,他贵的人失望。   屋里的人都看见,遂遂说完让袁三争气的话后,袁三眼角竟划过一行泪。   “老三,你争气些。”袁金桃声音微哽,说完就转身出去,不再看了。   人性就是如此复杂,是她自己决定不再为这个即便救回来也废了的儿子花费更多,她甚至刚刚还在冷静地劝遂遂。   可当看到儿子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她心里也忍不住高兴,见到老三的眼泪,她心里也跟着难受。   军医妇人在一旁看完了全程,感觉自己吃到了一口香甜大瓜,心情愉悦,但本着对人命负责的态度,她还是再次提醒:“军医救人的法子可与别的大夫不同,你们当真让我治?”   遂遂有点烦了,“你不是说包活吗?”   妇人点点头,“包活肯定包活的,但是保证不了更多。”   遂遂不明白,都治活了,还要保证什么,也没听过能让人长三头六臂的神医啊。   军医说包活就当真包活,袁金桃再觉得浪费,那人参到底是给袁二袁三入了药。   两剂猛药下去,袁三当晚便醒了小半个时辰,吃下去一小碗清粥,脸上那种将死的灰败之色也退了。   此后军医每天来两趟,三日后一日一趟,二十九这日,军医诊脉后,便要初五再来。   袁二已经能基本下床活动,袁三每日也能起来坐一个半个时辰了。   明天除夕,铺子只开上半天,今天袁家要再出去置办一批年货。   因为还在考察期,袁金桃一早送信回乡下,今年不回去祭祖了。   遂遂带着张氏,袁大和圆圆出门采买。遂遂完全找到了在晟京逛街的感觉,她负责想买什么,圆圆负责结账给钱,张氏和袁大负责提东西。   果干点心、红纸爆竹都买齐了,接下来是遂遂最期待的菜市了。   袁家人对她一直很不错,但经过袁三请医这件事后,袁家才真正围聚到了她身边。   以前遂遂在袁家人眼里,只是一个需要被呵护的幼崽,围着她打转更多是照顾孩子的心态。   而现在,虽然看起来还是在围着孩子打转,但遂遂已经成为了一家人的中心,所有人自发地一切以她的意愿和利益为先。   尤其袁家那五个男儿,对她交托了远超她想象的信任与依赖。   一生下来就是世界中心的遂遂,根本想象不到,当所有人,包括他们自己都默认自己应该被放弃的时候,那个突然出现,把他们救回来的人是多么的珍贵和不可替代。   不知不觉中,遂遂在她们心里,已经成了比任何人都要重要的存在。   这里面甚至包括了袁金桃。   她救遂遂的目的并不单纯,有本身的善良,有朝廷法度,更有她自己的私心。   但她并没有指望会从遂遂身上获得什么,而这种不抱希望的“得到”才是最打动人的。   遂遂怎样对老三,就会怎样对袁家。   没人会想自己救的人是白眼狼,就算是真的不求回报的善人,得到回报后也比没有回报更开心。   遂遂换下了她的发面红糖大馒头棉袄,穿上了袁大用雪兔皮拼起来的毛茸茸披风,里面是细羊绒织的衣裳裤子,轻薄又暖和,还不会让她显得五短身材。   袁家人从出于自己的善意给遂遂做东西给她,到按照遂遂的喜好做东西给她,这点对遂遂很重要。   身上还有不少奶膘的高精力好动宝宝,需要一身兼具保暖功能、同时不影响她上蹿下跳,还要符合她审美的冬衣。   虽然大家都说她穿大花袄好看,遂遂自己也不觉得丑,但遂遂的审美就是喜欢冬天穿毛毛的衣服,喜欢修身、哑光质感的甲胄。   遂遂的兔毛毛斗篷上连着兜帽,兜帽上连着长长的兔耳朵,可以抓在手里玩儿。   看着前头一晃一晃的兔子耳朵,后边几个男人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   袁大郎给全家都做过衣服,但只有遂遂身上这件披风让他感觉到满足和成就感。   遂遂在晟京没逛过集,虽然集上场味道不佳,但遂遂对各种食材上桌前的样子很感兴趣。   袁家过年吃的东西其实已经买得差不多,今天出来就是为了带遂遂逛集。   “遂遂,要抱吗?”集市口,张氏上前两步,伸出手。   遂遂看了看坑洼的地面,还有前方窜动的人流,以及自己白白的兔毛毛披风,果断伸手。   视野变高,遂遂眼神又好,一下子把整个集市收入眼底。   “那个白的用锤子敲着卖的是什么?”遂遂很快发现了一个自己没见过的东西。   袁大伸脖子看看,答道:“那是麻糖,和麦芽糖味道不一样,遂遂要不要吃吃看?”   袁家人已经习惯了,遂遂有时候知道很多母亲都不知道的事,有时候又对一些常见的事情表现得很新奇。   比如遂遂竟然没有吃过糖葫芦,也没吃过糖人。   而且她就只是喜欢看别人画,画好了也不吃,全便宜老四老五两个馋鬼了。   问她为什么不吃,遂遂也很诚实,因为她觉得不好吃,甜味太单调了。   也是神奇,这世上竟有不爱吃糖的小孩儿。 第74章 稍割牛   反正袁家对遂遂的来历已经完全没有了去探究的想法,反正也争不过就是了。   总之遂遂在她们家一天,她们就全心全意对遂遂好。   到了麻糖摊子前,叮叮当的敲糖声,伴着小贩抑扬顿挫的唱调,口水莫名其妙就开始分泌口水。   “麻糖匠儿,叮叮当,敲得娃儿心头慌;麻糖匠儿,叮当响,敲得娃儿牙巴痒~”   麻糖摊前已经围了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小孩儿,这么一看,长锡城的女孩儿有不少呢,大家都穿红着绿,打扮得漂漂亮亮。   遂遂本以为自己的长耳兔造型是人群里最亮的崽,现在一看,街上全是什么虎头帽、熊耳帽、猫咪帽、兔帽还有长耳朵的、短耳朵的、折耳朵的、立耳朵的……   遂遂对比一番,发现自己的耳朵最长,可以往两边垂下来。   长锡城不愧是人人出门都戴帽子(慕离)的城市,对帽子的研究果然高深。   “这个糖为什么这么白,是白糖做的吗?”遂遂好奇,除了颗粒状的白糖,遂遂还没有见过这么白的糖呢。   “这是用麦芽糖拉的,糖熬到位,拉到位了,自然就白了。这是我们蜀地的做法,是麦芽糖的一种,虽然也叫麻糖,但并不是这里常见的芝麻糖。”   “一钱一两甜满堂咯~”   小贩乐呵呵喝着,叮叮当的声音,一块块白色的不规则糖块被敲下,遂遂很快也拿到了她的一包。   麻糖压秤,一两只有遂遂手掌心大小的一块,敲碎后也只有不规则的五六块而已。   一钱一两糖,不算便宜,但买的人也很多,不止这里,不远处卖糖画的、卖糖葫芦的,生意也都不错。   糖有关的食品卖的都不便宜,但小贩生意依旧红火,说明大家吃得起,除了温饱,还有余钱给孩子买点零嘴儿,满足满足口腹之欲。   遂遂觉得大姨看到这些一定会很高兴。   麻糖很硬,但在嘴里化开后又很黏,很有嚼头,可以拉出长长的糖丝,如果吃得太急,还会把牙糊住。   为了不会粘牙,就只能慢慢吃,一块糖就可以吃很久,属于麦芽糖的清甜缓慢释放,不会一下子齁甜。   遂遂觉得这个有点像晟京祭灶神的糖瓜,吃起来也是很黏很拉丝,但糖瓜是齁甜的,这个白色的麻糖因为很硬,就算含在嘴里,一次也吃不了太多,只能等它自己慢慢化了变软,反而不会齁甜。   而且可以一直嚼嚼嚼,还挺有趣。   遂遂决定将麻糖加入自己的零食行列。   一连路过几个摊子,遂遂都不是很感兴趣,倒是看到一个卖兔子的摊位,兔子的毛被擦得干干净净,雪白雪白的十分猜中她的审美。   遂遂本来想买来着,但兔子摊隔壁就是肉摊,新鲜宰杀的猪羊肉还带着血水,肉的纹理微微发颤。   眼前雪白漂亮的兔子突然就变成了麻辣兔头、玉米嫩兔、仔姜兔……   遂遂忽然醒悟过来,人不能跟自己的食物建立太深的羁绊啊!   遂遂立刻放弃了买兔子的想法。   脑海里莫名又想起了那只狐狸,要说她见过最好看的白毛生物,还就只有那只九尾狐狸。   皮毛漂亮,身形也很优雅,又足够强大。   如果说她对负雪的满意是彼此了解后的走心,那她对狐狸的满意就是纯看脸,纯满意。   负雪当然也很好看,作为百兽之王的山君,负雪的外形比狐狸更加霸气。   但负雪身体太圆润了,跑起来宛如脱缰的半挂,虽然这也算另一种意义上的威武霸气,遂遂觉得也很帅。   但和她一开始的期待相去甚远。   遂遂觉得还是不要在卖食物的地方买宠物,于是丝滑转到了旁边的肉摊。   张氏是肉摊常客,一看肉摊上挂着的红布,就知道有好货。   “李屠户,大过年的,你不给摊子上添点好货?”张氏直接搭话。   李屠户刚完成了一单生意,把肉递给客人,回头来笑得敞亮,又压低了声音,“有,昨晚难产死的牛,母牛和子牛都没保住,牛肉80文一斤,牛杂40文一斤。”   大晟是不许无故宰杀耕牛的,但世间总少不了意外,牛天天下地干活,一不小心摔死、病死、难产死了都是有的。   大晟自己的耕牛不能吃,但草原那边的牛是可以的,人家草原那边的牛羊养得膘肥体壮,肉质鲜美少腥膻,本身就是和大晟的主要贸易商品。   所以大晟百姓偶尔也是能打打牙祭的。   但这毕竟是官府禁止的,草原的货也不是谁都弄得到,大晟倒霉撞树的牛也不能太多,所以能不能买到牛肉,全看和肉摊的屠户关系如何。   毕竟人家屠户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张氏想了想,家里人多,而且牛肉可遇不可求,干脆大手笔道:“给我来10斤里脊、20斤牛腱、20斤牛腩。”   “牛杂,还有牛杂!牛百叶、金钱肚、还有牛管!”   张氏和屠户搞得像暗号接头一样,遂遂受到感染,也压着声音提醒。   遂遂对牛肉的印象实在是不太美妙,天竺进贡来的稍割牛,浑身黢黑,牛角细长,身大如象,每天都可以从身上割十来斤肉吃,第二天割掉的肉就会长回来,伤口也会消失。   而且不吃不拉,草都不用喂。   稍割牛至少每十天要割一次肉,不割它还会生病,还会死。   听上去很美好,只要拥有一头这样的牛,就可以拥有吃不完的牛肉。   但问题是,这种牛的肉,只有前七天割下来的肉是能吃的,第一天肉质最好,雪花纹路漂亮,肉质细嫩不柴。   之后几天肉质稍逊,但也是正常牛肉的范畴。   但到了第八天,整个事情就变得诡异起来,割下来的肉看起来还是牛肉的样子,烹饪的时候也没有问题,但是吃的时候,牛肉就好像泡烂的木头一样,从气味到口感,根本就不是食物应该有的。   那不好吃不吃了不就好了,但那个牛,不割它的肉它又会死。   那这个牛它是怎么死的呢?   稍割牛如果不每日割肉的话,身体会越长越大,十日之后会长到数丈之高,然后,突然爆炸。   能把方圆二三里地瞬间铺满五谷轮回之物。 第75章 突然加更   是的,没有错,稍割牛不拉不是没有,而是全部攒起来了,就等死的时候拉泡大的。   稍割牛爆炸的时候,全身都会变成五谷轮回之物。   虽然遂遂没有亲眼见到牛爆炸的场面,但她不幸听到了,那天锦衣卫汇报的时候,她就在旁边。   那天养心殿里一共四个人,没有一个人吃饭。   养心殿一连吃了好几日素斋,她和大姨才缓过一口气来。   稍割牛说起来也是一种灵,但能让天竺一次能送1000头的能是什么好灵。   别的牛穿上鼻环就能拉去犁地,这稍割牛倒好,白长那么大,地是离不了一点儿,不仅如此,这牛脾气还大,不割肉的时候,天天乱顶乱撞,宛如得了疯牛病。   稍割牛毕竟是一种灵,破坏力比普通的牛马要大得多,一般人根本降不住。   可一旦开始割肉,又会进入可怕的炸屎倒计时。   天竺使者进了一趟慎刑司,为了活命,才把这种古怪的灵的所有信息吐干净。   原来稍割牛割肉的第一步是先将牛的内脏全部取出吃掉,第二日牛的伤口复原,腹中便是空腔。   这时候,才能每日一割,翌日复旧,牛的肉质也不会再发生改变。   但也只能割10天,差不多割到牛本身大小的肉后,牛就会安安静静死掉。   如果想一直割肉,就要给它喂琅玕或者璆琳,或是更好的玉膏。   可问题是,这牛割下来的肉的价值不到它吃进去的琅玕的十分之一。   据说天竺当地到处都是这种牛,当地人只管割肉来吃,根本不管其他,所以天竺随处可见五谷轮回之物。   后来为了解决这一千头牛,晟京猪羊肉都涨价了,晟京百姓也是实现了一段时间的羊肉自由。   遂遂也是吃各种牛杂火锅吃出了经验,对于牛的各个部位应该在锅里待几秒这种深奥课题有着相当的发言权。   运河码头上,停着一支中等规模的船队,船体带着一些黄金城的风格,这几天不少丝绸商人上船谈生意。   丝绸在西域与黄金等价,江南丝绸商每年有一半利润都是黄金城的胡商贡献的。   船舱里,铜锅内红亮的牛油锅底咕嘟嘟地冒着泡,香辣的热气弥漫开来,让人口舌生津。   薛姚把新鲜的牛肉卷下到锅里煮着,招呼一直愁眉不展的沈慕白。   “过来一起吃点儿,我娘那边种出来的新品辣子,又香又辣,驱寒效果极佳。”   沈慕白没什么胃口,又不好拂了薛娘子的面,用清水涮了红油,勉强吃些。   薛姚看得好笑,调侃他,“吃这么清淡。”   沈慕白大方承认,“吃太油对皮肤不好。”   十七岁的薛姚已考过了秀才,打算出来游学一段时间,再继续考学,她们这样的人家,无论从文从武,终归是在官场里打转。   去看看百姓山河,对她日后为官大有裨益。   正好要找小殿下,为了安全不敢明着找,她跟着就一起出来了,必要的时候,还能用一用她们薛家的名号。   虽然现在没有世家了,但一门五“悍”林,以妇好为尊,走戎祀之道,喜欢边打边超度的薛家还是很有点名望的。   “今天可是除夕啊,遂遂就一个人在外头……”沈慕白吃着吃着眼就红了。   薛姚不好发表意见,她现在正是想出去浪的年纪,对家的依赖是最低的,甚至觉得家里人整天念念念有点烦。   但小殿下确实是太小了,比她妹妹都还小两岁,她妹妹现在还是时时刻刻要人跟着,稍不注意就会给大人来点惊喜的时候呢。   小殿下确实太不容易了。   “其实,有没有可能我们努力的方向搞错了?”薛姚整理了一下思绪才道:“两界的进出实际上动静是很小的。”   “两界通道只要不是直接开在大街上,突然冒出个人来,其实那个动静是很小的,很少有能被观察到,写折子上报的。”   薛姚说着还给沈慕白示范了一下,手掌一张一合,一只身白而四肢黑的食铁兽出现在她手心,周围有淡淡的巫力波动。   薛姚把食铁兽收回,“你觉得明显,一是因为离得近,二是因为你虽为男子,但也是澄亲王的血脉,再如何也与常人不同。”   沈慕白已经能面不改色面对这样的话,脸上没有丝毫异样。   “普通人其实是很难察觉到这种变化的。”   “什么时候你自己去一次灵界就知道了,跨越两界的时候根本没什么感觉,直接就出来了。”   沈慕白眉头紧锁,筷子早放下了,“可是,每年的两界交汇产生的异象并不少见,遂遂以身入灵界,必然不会带普通的灵回来,必然是有异象的。   “如果没个方向,大海捞针一样铺开了找,又该找到什么时候去?”   薛姚咽下口中食物才道:“我们其实不应该只盯着异象这一条,更应该找找官府的记录。”   “小殿下她是女童,本朝有律令,凡境内出现来路不明的女童,主官当立即上报,并负有救护养育之责,若有拐子作案,买卖两地的母父官都是要问罪的。不止如此,但凡和这件事有关系的人都要连坐问罪。”   “就算有人特意把小殿下藏了起来,可周围人为了自己不受牵连了,都不会包庇的。”   “只要小殿下不是出现在那种与世隔绝的偏僻山村,官府应该有记录才对。”   沈慕白豁然站起,“我带着王府令牌,可以直接去找苏州刺史要记录。”   沈慕白没有想到这一层,这不能怪他,王府只有大哥算得上文韬武略,当女儿一样养大的,其他兄弟,虽然也没拘着,但培养方式还是跟着大家来。   比起要求男孩儿们熟读律法兵书,还是更要求男孩儿们做饭好吃性格好,温柔体贴会照顾人。   沈慕白只知道女孩儿重要,拐卖判得极重。却不清楚具体的法条。   薛姚拦住他,“你可想清楚了,怡郡王就在隔壁,而你是沈家人,王府令牌一出,你想全须全尾回去可不容易。”   沈慕白忽然绽开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甚至带着一点莫名的挑衅,“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   (既然收到了爆更撒花,那就只好加更咯,来一起感谢@酸甜苦辣的冰块!感谢大自然的馈赠,也感谢所有送上礼物的宝宝们!加更也有你们的一份哦!) 第76章 找不到人的四哥   沈慕白再次庆幸是自己来了。   今天除夕,衙门二十八就封印了?   没关系,沈慕白当即揣着令牌,杀到了苏州刺史府上。   我家遂遂还在外面飘着呢,还过什么除夕?   如果遂遂真在苏州出了事,别说苏州刺史了,苏州的狗都得被他扒层皮。   当苏州刺史谢贻君除夕夜被一群黑甲悄无声息卫堵在家里,还以为自己的毕业大戏终于要来了。   当初说好的,怡郡王的礼可以收,她和陛下五五分,那五成就当她给陛下看住怡郡王的辛苦费,不算她贪污,每年不扣她的养廉银。   谢贻君演技本来也没这么好的,但怡郡王给得太多了,对着那几乎相当于她几百年俸禄的银子,谢贻君真的很心动,也很纠结,真的不是演的。   就当她一边可惜自己外快没了,一边打算贡献自己的巅峰演技的时候,她看到的却是一个矜贵又跋扈的少年。   他的容貌实在耀眼,有种直逼人心的震慑力,像是宝石在阳光下折射出来的那种闪耀到有些刺眼的光。   其实少年也没说什么跋扈之语,只是披没有一丝杂色的厚实大氅,静静站着,气势如虎豹加身。   也是这个原因,谢贻君觉得对方跋扈。   江南男子多婉约,从没有不带面纱出门的,更没有抬眼看人,眼神一点都不温顺,甚至是带着攻击性。   少年没开口,谢贻君就知道对方是晟京来的。   晟京是国都,比其他地方更加开放包容,也只有那里,才会把男儿养得如此娇纵跋扈。   虽然早有预料,但当看到那块令牌时,谢贻君悬着的心还是稍微死了一会儿。   万幸的是,苏州辖内报上来的来路不明的稚童,最近的是两个月前,没有他要找的人。   正在家里和家人说说笑笑一起守岁的长锡府尹宋岚突然打了个喷嚏。   宋岚:我想过个好年,所以我打算年后再把遂遂的事情报上去。   长锡和金陵相距400里,正常邸报传递的速度就是三四天,等传信的人到金陵,确实已经封印了。   她都是按规矩办事的。   宋岚隔三差五就让府衙的人去袁家看看,见孩子好好的,才放心把事情压着的。   宋岚很有自知之明,遂遂的身份不简单,官大一级压死人,万一来个遂遂的对家,她没有能力保护孩子。   她寒门出身,她们整个家族,甚至于她们整个凉石县,最大的官就是她了,她没有多余的人脉和资源去联络更上面的人,也不知道更上层的消息与纷争。   但她十九岁中进士,到如今为官十四载,马上就十五载了,她有基本的当官素养。   如今吏治清明皇权强盛,当官就好好当官,不用拉帮结派,没有裙带关系,认真做事也是可以升官的。   就比如她,一开始是从七品的惠州清潭县令,现在是从五品的长锡府尹。   就比如现在,一个孩子来了她治下,她给找好寄养人家,每个月发孩子的伙食费,三不五时看看孩子的情况,确认孩子好好的,这是她的分内之事。   连压下孩子的消息也是完全合规的,袁家带孩子来府衙的前一天,她今年的所有奏表就已经呈上去了。   这件事本来就算明年的事情。   至于孩子背后有什么,对不起,她山里出来的,想不了那么多。   而且“沈大壮”一听就是老百姓家的孩子,现在老百姓的日子再好过,也没有大过年的,官姥们年也不过了,圆也不团了,就加班加点给你找孩子的。   再爱民如子,也不是这个爱法。   宋府尹理直气壮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好不容易选对路子的四哥,又这样阴差阳错地杀去了江南别的州,找有没有外地过来的小孩儿,又耽误了好几日。   长锡城。   遂遂一行人买完东西回去,家里剩下的男人已经在忙活今天的年夜饭了,连袁小五都在帮忙把鸡毛。   “姐姐!”一见遂遂回来,穿着厚棉袄,身体圆滚滚像企鹅一样的老五就蹬蹬蹬跑过来迎接她。   在宫里,遂遂就是最小的,所有人都比她大,还没有人叫她姐姐,遂遂对当姐姐还蛮新鲜的,所以对老五也很好。   从纸包里拿出一块麻糖,直接塞进老五嘴巴里,拒绝了他的贴贴。   小孩儿都喜欢贴贴,她小时候也喜欢,还特别喜欢往好看的人脸上糊口水,吧唧就是一个大大的口水印儿。   但五岁的“大孩子”遂遂,只能共情一半当初的自己了。   遂遂理解小孩儿喜欢漂亮的人或事物,她在家里就最喜欢贴着最好看的二哥和四哥。   大哥也好看,但大哥沉迷上班。还特别喜欢加班,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都正常。   但是遂遂显然没有二哥和四哥那么温柔大度有爱心。   ——她嫌弃小孩子的口水。   “乖,一边玩去吧。”遂遂笑眯眯,眼睛弯成小月牙,摸了摸老五帽子上的球球。   虽然嫌弃老五的口水,但她还是喜欢当姐姐的,也喜欢所有人都喜欢她。   不,准确来说,是喜欢所有人都让她喜欢,让她觉得舒服。   遂遂生活中很少出现她不喜欢的东西,无论是在晟京还是江南。   老五没走,但也没继续靠过来,就站她身边说话,“姐姐,我把好看的鸡毛都挑出来了,等二哥把毽子做好,我们就可以一起玩儿了。”   “做毽子吗?”遂遂好奇跑到袁二郎身边看。   军医几剂猛药下去,袁二已经能自己下床活动了,只是身体还虚,干不得重活,就干点削皮扒蒜的轻省活计,顺便给妹妹弟弟做毽子。   现在袁家就剩袁三还在卧床休养。   “遂遂,你喜欢这个吗?要是觉得不好看,二哥帮你把毽子染一染好不好?”   袁二的声音很温柔,遂遂听着,默默想自己的二哥。   并不是所有对她好的人都可以是她的哥哥,应该说,“对她好”这一点根本就不是竞争条件,因为到目前为止,遂遂还没有遇见对她不好的人。   “袁婶子,我娘问你来不来打马吊?”   遂遂直接跑走,去找新来的小孩儿。 第77章 药柜老吃家   卢家和袁家隔着一条巷子,卢家老夫人快八十了,依旧身子骨硬朗,耳聪目明,打马吊的技术在街坊邻里间一骑绝尘。   加上袁金桃,以及卢家隔壁的邻居,四个女人刚好组一桌马吊。   遂遂把圆圆留在袁家帮忙,自己跟着袁金桃过来,被卢家姐姐带着一起玩儿。   “你们吃不吃糍粑?我爹昨晚上才打出来的特别好吃。”卢志远轻轻咽了一下口水。   “要!”   两个妹妹一左一右,都眼睛亮亮地看她,卢志远就就觉得幸福。   两个妹妹身上也香香的,用的是她们家出的润肤膏,味道是她调的,她特别喜欢这个味道。   三个小女孩一起杀到厨房。   厨房里,一群男人在准备年菜,忙得热火朝天。   卢志远的哥哥见妹妹进来,早有预料地递出两个碗,一碗是白白的糍粑,另一个碗里有炒香的芝麻、熟黄豆粉、还有白糖。   卢家哥哥把碗塞到妹妹手里就开始赶人,“快出去,别来厨房添乱。”   “一会儿要吃饭了,别吃太多。”当哥的   卢志远抱着战利品去找小伙伴,三个人找了一个桌子吃糍粑。   遂遂喜欢喜欢这种糯叽叽食物,裹一层黄豆粉,再裹一层芝麻,豆香和芝麻香融合在糯叽叽的糍粑里,不仅香软,嚼嚼嚼还能吃到糯米的回甜。   另两人都是习惯蘸白糖的,试过遂遂的推荐后,纷纷给出极高评价。   吃完糍粑,卢志远又从屋里摸出一瓶山楂丸,给小伙伴一人分几个。   “我前两天刚搓出来的,除夕的饭很好,不要错过。”卢志远用一种过来人的口吻说道。   遂遂把酸酸甜甜的山楂丸子嚼吧嚼吧咽下,有点意犹未尽,“能卖点给我吗?你们这儿的糖太甜了,这个还可以,不那么甜,我喜欢这个味道。”   “可以,山楂丸子过年卖得很好,我家提前做了很多,不过都放在药铺里,得去铺子里拿。”   “可以,一瓶多少钱?”遂遂开始摸自己的小荷包。   卢志远去拿了自家药铺钥匙,边走边说:“你刚刚吃的那个是大蜜山楂丸,一瓶30颗,售价20文。”   “味道好,还健脾胃,还比糕点铺子里的糖便宜,小孩儿喜欢吃,大人也舍得买。”   遂遂认同点头,“给我来一瓶。”   邻居家小姐姐插话:“你为什么不直接买糖,而要去药铺买药?”   遂遂摊手:“我不喜欢糖的味道啊,我不喜欢单独的甜味,喜欢带有其他味道的甜,果甜、奶甜、酸甜都可以,但不能是单独的只有甜,我不喜欢那样的。”   邻居小姐姐被说服了,颇为敬佩地看着遂遂,“你吃得真讲究。”   “药铺里还有其他好吃的丸子吗?我不喜欢山楂味。”小姐姐又问卢志远。   卢志远想了想道:“保和丸、陈皮丸、八仙果、肥儿丸味道都挺好的。不过肥儿丸治小儿疳积打虫,更偏药性,没病不建议乱吃。”   “志远你带着妹妹们玩儿注意安全,不能上街,也别和陌生人随便搭话,知道吗?”卢大夫摸牌间隙从堂屋窗户探出头来,叮嘱女儿。   想了想还是不放心,提高声音喊,“老邢,看着点孩子!”   老邢从厨房里出来,赶紧把手里一把菜放下,解了围裙看孩子去。   老邢看着也不老,二十七八年纪,身材匀称,眉目温柔一团和气,一看就贤惠持家。   老邢进屋拿了钱袋,跟着孩子们屁股后面去了。   她们几家人条件都不错,平时吃用都不会苛待孩子,大过年的,大人手缝都大得很,只要不是太离谱的要求,大人都会同意的。   尤其是卢家,医馆开了几十年了,马上要传给第三代了,卢志远平时穿得朴素,也不戴首饰,人家卢家可是标准的三进青砖大院,家底瞧着比袁家只多不少。   三个小孩径直去了卢家的医馆,卢志远在架子上找到几个药瓶摆出来。   老邢打趣女儿,“小卢大夫,你出师了吗?就给别人开上药了?”   卢志远一点不心虚,“平时包药卖药的本来就是我,我现在只是在干老本行。”   卢志远作为卢大夫的儿徒,两位卢大夫当然是把自己一辈子的技艺和经验都倾囊相授,只希望卢志远能站在两代人的肩膀上,能走得更高更远。   同样的,要求自然也十分严格,她三岁开始认药辨药,别人启蒙学《千字文》、《百家姓》,她学的是《汤头歌》、《药性赋》,六岁就踩着板凳,上柜称药包药了。   卢志远完全可以说上一句,“老卖药人了。”   卢志远把几瓶药放在柜上,遂遂还得踩个板凳才能看见。   “这几个丸子是干嘛用的?”遂遂问,几个瓶子上的字她还认不全。   “八仙果,你之前吃过,治痰多咳嗽,喉痛气喘。”卢志远直接打开包装,一人给了一个三角,“可以像秋梨糖一样,当零嘴嚼着吃,但毕竟加了药,不能吃太多。”   “陈皮丸,健脾消胀,开胃理气,可轻微化痰,和山楂丸子作用差不多。”   “保和丸,大山楂丸的加强版,山楂丸只管积食,保和丸药效更全。”   “你想当零嘴吃的话,就买山楂丸就可以,保和丸药性更重,味道也没那么好吃。”   卢志远很有分寸,没有拿保和丸给两个小伙伴吃。   作为卢家官方认证的“家养药耗子”,药柜上什么能吃,什么好吃,什么好吃但只能偶尔吃,她可太知道了,也算是一种很有个性的老吃家了。   “最后这个,肥儿丸,打虫的,我家的每剂多加了二两蜂蜜,味道最好,但只能偶尔吃吃。”   卢志远把陈皮丸、八仙果、山楂丸摆到两个小伙伴面前,“在你们没病的情况下,我只能卖给你们这三种。”   遂遂想着嘴里之前品尝的味道,“我不喜欢陈皮味,就要八仙果和山楂丸吧。”   “我三种都要。”邻家姐姐说。   “你不是不喜欢山楂吗?”遂遂好奇。   “我不喜欢,但我很需要啊,初一回乡下祭祖,我奶奶家养一年的鸡鸭鹅兔,年猪做的杀猪菜,都是我的战场。” 第78章 独苗   遂遂表示理解,又问:“那你干嘛不今天就回去呢?今晚年夜饭,明天年菜都是热过一遍,味道肯定没有刚做的时候好呀!”   邻家姐姐翻个睥睨的白眼,语气带着沧桑的故事感,“小妹妹,像你这种多孩家庭,根本不懂,我们独生子在家里是个什么地位。”   “我可是我们沈家的独苗,不仅我母父只有我一个孩子,乡下大房也只两个男儿,我是兼祧两房的。”   “每年我如果不回去,老家祠堂都开不了,团圆饭当然是只有我在才是团圆饭。”   遂遂一脸懵。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位卢姐姐的邻居竟然和自己是本家。   以前都是听别人对她说“遂遂你是我们家的独苗”、“咱们全家的希望”之类的话,还是头次听别人说自己是沈家沈家唯一的希望这种话。   虽然知道此沈非彼沈,但感觉还挺奇妙的。   不过也说不定,可能几百年前也是一家的,大姨是沈家的第五十七位皇帝,在这五十七位皇帝中,从玄武门上岗的超过一半。   剩下的一半里,一半是太子正常继位的,剩下一半是实在生不出女儿,皇位只能传给堂姊妹的。   女人虽然也要争权夺利,皇位的争斗同样血腥惨烈,但她们信奉一人做事一人当原则,造反有关的人必须死,但剩下没有参与争斗的人,基本上都是能留下性命的。   自己脑子清楚一点的,甚至可以带着钱财,安稳富足地过一生。   几代之后,姓沈的来考科举做官,皇帝也不会为难你,顶多就是不能以皇室成员自居而已。   邻居姐姐只当是多孩家庭的娃没见识,不知道她这全家独苗,兼祧两房的麒麟儿有多么金贵。   拍拍遂遂的肩膀,老神在在道:“等你能出城了,你和我回去乡下老家,作为我的朋友,你将得到我同等的待遇,到时候就知道了。”   卢志远包好了两人的药丸(划掉)零食,双手朝两边摊开,“陈皮丸60文、大蜜山楂丸20文、八仙果30文,诚惠110文。”   又对遂遂,“你的,50文。”   邻家姐姐从荷包里拣出一粒碎银,又数出10个铜板,很快付好账。   遂遂上下一摸,只摸到身上的一袋子金珠。   遂遂这才想起,自己钱袋都是圆圆放着的,之前出门一直有他跟着,今天难得是她自己出来的。   “等一下,我去拿钱。”遂遂往袁家跑去。   卢志远用小秤严谨地称了一钱银子,连同那10个铜板一起揣进自己荷包,对上自家爹揶揄的神情,半点不心虚,还露出大大的笑容。   家养药耗子,挖自家墙角都是大大方方的,从不背人。   被大人撞见了,她反而挖得更起劲儿。   两人收拾好了从药铺出来,给遂遂那份也拿上了。   遂遂已经在袁家住了一段时间了,卢志远对遂遂的财力稍有了解,不担心她没钱付。   沈家唯一的独苗已经打开八仙果吃上了,“真搞不懂,自己的钱为什么要给别人拿着,难道不会心慌吗?”   “那是她们家签了死契的虏,连虏整个人都是她的呢,当然不用担心钱丢了啊。”卢志远帮忙解释一句。   两人边说话,边往袁家去找遂遂。   沈家的唯一独苗依旧不理解,“虏不是干活的吗?干嘛把钱给虏拿着啊,管家权多重要啊,我娘都是交给最喜欢的爹爹的。”   卢志远也好奇起来,“你这么一说,怎么之前我们一直就没觉得奇怪?遂遂好像一直是拿了东西就走,也不问价格。”   沈天骄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但是你不觉得这样特有排面吗?不行,我也得让我娘给我选个虏跟着,不能落了我沈家耀祖兼祧两房的排面儿。”   卢志远摇头,“估计不行,我们家的虏都不好看,带着只会跌份儿,圆圆那样的虏不仅贵,还要看运气。”   “听袁婶子说,圆圆以前还是官家公子呢,要不是母亲糊涂,触犯国法,估计还是贵人呢。”   沈天骄恍然,“我就说,怪不得圆圆那么好看,原来是以前身份就不一般。”   两人走到靠近袁家的地方,说话声音自然停下,袁家门口站了不少人,都是附近的街坊邻居,大家七嘴八舌的,夹杂着男儿隐忍的哭声。   两个女郎听了一会儿,把前情接上了,顺利吃瓜。   原来是袁大郎未来婆家来人,想让袁大郎去钟家张罗年夜饭。   这当然不合规矩,袁大郎要是真去了,那也不必做人,直接跳河算了。   这何止是轻慢袁大郎,完全是不把袁家放在眼里,袁大郎今天要是去了,袁家下面的弟弟休想找到好人家。   袁大郎当然是不愿意去的,钟家那老秀才便叫嚷起来,说两家定亲多年,袁大郎为人惫懒,怠慢亲长,不孝不悌……   总之是小词儿一套又一套,之乎者也全用上了,把秀才的文化水平发挥得淋漓尽致。   袁大郎一个闺阁男儿,平时说话都腼腆,哪里说得过,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哭得说不出一句话。   大家也觉得钟家要求无礼,袁大郎毕竟还没过门呢,平时喊去干活也罢了,年三十儿让未过门的夫郎上门张罗,两家面子都不好看。   但钟秀才之乎者也的一顿说道,也有点把人绕进去了,大伙儿和着稀泥两边劝,大过年的,没人想听人吵架。   “你们家人是死绝了吗?”   闹哄哄的声音里,一个清亮稚嫩的声音响起,这个声音不大,但很清晰,语调平稳镇定,再加上惊雷一样的话语,瞬间压下一切嘈杂。   周围静默一片。   正是遂遂。   遂遂没有给钟秀才消化反应的机会,接着质问,“就算你说得都是真的,家里来了亲戚,忙不过来,你身子不好,你女儿也病了,就想吃口袁家大郎做的饭。”   “难道你和你女儿竟是孤寡,家里人都死绝了?你自己娶的夫郎,生下的孩子,竟然一顿符合你口味的饭菜都做不出来吗?”   “就算是男人都死光了,那总有男儿吧?你钟家也不是才穷一天,男儿也没那条件娇养到做不出来一顿饭吧?” 第79章 你们不要再打啦!   “你!”钟秀才一口气上不来,指着遂遂的手不停发抖。   钟秀才再如何也有功名在身,人家背后笑话她无能败家,当着面却还要客客气气的。   到老了,却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给毫不留情扯下遮羞布。   遂遂厌烦至极,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让人用手指着。   遂遂皱了下眉,脸色却出奇地平静下来,没有了多余的表情。   她目光在四周逡巡一圈儿,淡淡开口,“你们有谁是秀才吗?”   没人应。   遂遂注意到一旁看戏的赵司库,直接问:“赵司库,你是秀才吗?”   赵司库本来是来看遂遂的,大过年的也没特意穿官服,穿着自己的衣服就来了,还走府衙公账给遂遂带了不少果子糖饼。   遇上这事儿,也不着急回家吃饭了,直接原地吃上瓜了。   赵司库不明所以,但还是点点头。   从八品司库虽然是个末流小官,但也是正经朝廷官员,有俸禄有造册的,当官当然要有功名在身啊。   虽然吧,这种官职一般是举人佬的,还轮不到秀才,但谁让她有个好岳母呢?   遂遂露出一个甜蜜的,略带凉意的笑容,“给你一百两,替我打她一顿。”   不等赵司库疑惑问出“你哪儿来的一百两”,圆圆在遂遂话落的瞬间已经恭敬地递上银票。   赵司库来不及思考这合不合理,身体已经做出了完全出于本能的反应——   一手伸出去抓住了银票,同时一步跨出,另一只手悍然出拳,砸在了钟秀才那已经显出老态的脸上。   钟秀才年轻时爱色,不仅为花楼美貌的小郎掏空了钱包,也掏空了身体,现在她身体是真的不咋好了。   而赵司库呢,虽然也没正经练过武,但从小也是上房揭瓦,爬树上山过来的,而且正值壮年,动起手来,高下立判。   钟秀才被压在地上,被打得发出一声声惨叫。   两个秀才打架,平头老百姓也不敢去拦,只能无助地站在原地,焦急大喊:“哎呀你们不要再打啦!”   赵司库小时候没少打架,自己还是衙门里当差的,下手很有分寸,挂彩,但都是皮外伤,仵作验伤都验不出来,立案也立不了。   袁金桃被叫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附近的街坊邻居全围在自家门口,前几天在府衙见过的大人在按着亲家揍,亲家发出杀猪般的哀嚎。   邻居们都在喊,“你们不要再打啦!”   但是大家的脚都牢牢定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袁金桃刚要迈出去的脚默默收回,她也一动不动,一起喊,“你们不要再打啦。”   大儿子在抽抽噎噎地哭,虏给小女儿搬来了家里最好的一张红木雕花椅子,小女儿坐了上去,撑着头,看得津津有味。像是要了雅座听戏的看客。   戏停了,袁金桃装作刚刚赶来,对一切茫然又震惊的样子。   “遂遂,这是怎么回事?你没事吧?”   遂遂点点头,一脸正经道:“我有事,她要害我。”   遂遂指指还在地上打滚的钟秀才。   赵司库拍了拍手上的灰,若无其事端正了身形,一脸公事公办对袁金桃道:“你们家这是怎么回事?家族不睦,亲族不贤,很影响孩子成长啊。”   钟秀才一听,顾不得身上疼痛,更加肆无忌惮撒起泼来。   她今天来的目的,一是想来占便宜,大过年的,都不想闹得难堪,最好是能把袁大郎弄回去,家里得有个干活的人。   再不济,把袁大郎乃至袁家名声搞臭,日后也好拿捏。   再者,就是想弄清楚袁家突然冒出来的女儿是怎么回事,最好能够把人弄走。   袁家有没有女儿,这完全就是两回事。   钟秀才敢这样下袁家的面子,就是因为以前袁家没有女儿,男儿承不了香火,也继不了家业,等袁金桃一死,袁家就要散了。   钟秀才的想法是,反正都要被吃干抹净,那为什么不能是她们钟家来吃,袁大郎嫁到钟家,日后生下的孩子,也是袁家的外孙,怎么不算是给自己人用了呢?   钟秀才污言秽语骂得难听,袁金桃不想让遂遂再听,对袁大郎道:“老大,把你妹妹带回屋里去。”   钟,袁两家已经定亲许多年了,以往,钟家虽然会占些便宜,但都不算过分。   而且都是女人,谁给自家选儿婿的时候不是挑了又挑,总觉得这不好那不好,大家都是女人,这种心理也都能理解。   虽然有些小摩擦,两家处得其实还不错。   直到她半年前小产,落下的又是女胎,钟家的嘴脸才突然恶了起来。   原先一直忍让,一是小产大伤身,袁金桃身心都受重创,实在是无力应付。   二是老大与钟家订婚多年,她实在是懒得再费心折腾了,就算退婚,受影响的也是自家。   反正都这样了,嫁谁不是嫁。   第三就是遂遂到来这些日子,一家人的重心都在遂遂身上,钟家也难得消停几天,她以为没事了。   现在看,到底还是她偷懒了,总想放一放,再看看,才闹了这么大一场笑话。   袁大郎伸手要把遂遂抱走,遂遂却扭身避开,滑下椅子,几步走到钟秀才身边,抬脚踢在钟秀才身上。   “呃……”   钟秀才的污言秽语戛然而止,喉咙里只剩气音,双眼瞪得要吐出来。   “装的还挺像。”卢志远直接和卢大夫蛐蛐。   遂遂的动作幅度不大,那一脚看上去轻飘飘的,加上她人小,天然站在被偏爱,被包容的位置上。   没人觉得她那一脚有多大伤害。   但古人有句诗就是:娇儿恶卧踏里裂(这里用字面意思,非诗词原本意境)。   遂遂尚在襁褓时,就是这句诗的真实写照,那肥肥小小的脚丫子一下子蹬过去,老父亲身上少不得一块青。   那时候,遂遂还只是喝奶,没吃过那么多有益身体的灵材呢。   更别说现在的遂遂,那可是能徒手爬上青丘山的狠人。 第80章 嗨嗨嗨~加更来喽   世界安静后,遂遂也不浪费时间,直接点破钟家的心思:   “你来袁家闹,无非就是想搞臭袁家大哥的名声,让他逃不出你们家的掌控,最好能就此拿捏,再多得些嫁妆。”   “最好连我也赶走,让袁家没有女儿,好让你吃干抹净。”   钟秀才一口气终于缓过来,再看遂遂那张漂亮的脸,心里都不由地升起几分恐惧。   刚刚那一下,真是给她疼岔气了,到现在才缓过来。   之前是故意不起来,就是要让场面难堪,现在却是起不来了,腰上根本使不上劲儿,一动就疼。   遂遂对上钟秀才浑浊带有血丝的眼,相比之下,遂遂的眼睛是那样的黑白分明,水润光亮。   那是一双多么充满朝气,年轻向上,拥有无限可能的眼睛。   两人只对视片刻,钟秀才本就处于下风的气势一落再落,主动避开视线,色厉内荏道:“黄口小儿,大人的事哪里轮得到你掺和。”   遂遂笑了,又坐回红木雕花椅子上,动作很随意,却带着某种居高临下审视的意味。   “且不说我还住在这里,暂时还算是这家的女儿,你闹上家门来,都把我家的脸面往地上踩了,却说我没资格管,这是何道理?”   “就算我日后归家去,袁家没有亲生女儿,袁家的家产也是人家姓袁的自己去争,干你个姓钟的什么事?”   “就算钟家娶了袁大郎,也不过是袁家的外戚,无权过问袁家的家产,你到底是凭什么跑到这里来闹的?”   遂遂话音刚落,袁金桃就拿出老大与钟家的订婚契书,以及信物,展示在众人面前。   “九年前,我家夫郎救了你家的独女,钟家的老家主为报我家的恩,便主动提出与我家结亲,大郎与令爱年纪相仿,便定下婚约,约定两家孩子长成后成婚。”   “这是当年钟佬写下的婚书,和信物,现在物归原主。”   “六年年前,你母亲去世,你在金陵备考未归,你母亲棺材钱都是我们袁家出的,丧事也是我们张罗的,你母亲下葬了你才归。”   “三年前钟小官人要科考,要凑盘缠,虽然不知道就在本地考个秀才试要什么盘缠,我们也给了五两。”   “昨年和前年,钟小官人考试我家虽没给钱,但大郎一直去你家忙前忙后照顾,打扫浆洗,买菜做饭,你们家没有掏过一分钱。”   “选婿总要挑眼,我也不说我家大郎在你家受了委屈这种话,但做亲家做成这样,我自认已经仁至义尽,结果就换来个你大过年的来我家家门口闹。”   男儿退婚名声到底不好,袁金桃说这么多不是在控诉,而是说给其他看戏的人听的,多少给自家挽回些名声。   铺垫得差不多了,袁金桃才说重点:   “坏我家男儿名声,打我的脸面,这样的亲家,别说是个秀才,你钟家就是个进士官人,我袁家也要不起了!”   听到要退婚,钟秀才只慌乱了一瞬,但很快就理直气壮起来,“你一个平头百姓,有什么脸面跟我叫嚣?你家男儿从小就与我家定亲,临了了被退婚,你以为还有什么好人家肯要他?”   “你袁家一介白身,上无显赫祖宗,下无权势依仗,家财亦不丰厚,你那儿子更是蒲柳之姿,配我钟家本就是高攀,你自己不也知道吗?”   “路边捡个别家的女儿充门面,倒是有胆量摆款儿了。”   越说,钟秀才的底气逐渐回来了,一脸刻薄地盯着袁金桃,眼中的恶意与算计根本不加掩饰。   “今天这婚要是退了,你们袁家的男儿就等着烂在家里吧!”   钟秀才大不了袁金桃几岁,但看着却是两辈人,袁金桃看着不过三十出头,头发乌黑,面皮光滑,不见褶皱,身上只有成家立业后的稳重从容,并无衰老相。   而中秀才却是发丝黑里掺白,脸皮耷拉皱巴,脸色暗黄少气血,面相又刻薄,总是垮着一张脸。   看着就像是乡野间六七十岁胡搅蛮缠的老太太,竟是比真实年纪还要大。   钟秀才对袁金桃的恶意早不是一天两天,只是从前,袁家一直蒸蒸日上,而钟家却日子越来越紧巴,靠着袁家时不时接济,日子才好过些,不敢和袁家撕破脸。   直到袁金桃小产伤身,袁家眼看要绝后,这份压抑了多年的忮忌,才和贪婪一起爆发出来。   钟家其实一直很精明,像袁家这样不上不下的人家,其实最好拿捏。   家里没有读书人,更没有神异之物,家中有点小财,又不到能撬动权势的地步。   若自家子孙出息,袁家作为姻亲必得全力支持,算是一个不小的助力。   若是自家科举无望,那也有个殷实亲家兜底,日子难不到那里去,而且自家到底有个秀才身份,袁家一介白身,不敢造次,还免了找高门结亲,做小伏低的苦。   这才是当年,钟家老太君主张结亲的原因。   她也是这么教女儿孙子的。   袁家其实也知道,但对于袁家而言,钟家同样是一门好亲,万一秀才家就出了文曲星呢?日后说不定还是官姥的亲家呢。   就算没有文曲星,钟家已经有了秀才功名,结亲也有面子不是?   而且家里有读书人,后代出文曲星的概率是不是更大些了?   这实际上是两家都看中了对方的价值,算是一桩你情我愿,一拍即合的好婚事。   可是钟秀才比她娘还贪,也更不要脸,她不止想要袁家的帮衬,她直接看上了袁家所有的家产,妄想吃袁家的绝户。   袁金桃面上略有遗憾,话却有些不阴不阳,“嫁不出就嫁不出吧,我家虽不富贵,倒不至于多口人吃饭就揭不开锅了。”   说完意味深长地扫了钟秀才一眼。   钟秀才脸皮抽动几下,脸色愈加难看。   袁大郎伏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娘,孩儿不孝!”   袁金桃浅叹了一声,没有特别去看袁大郎,而是说:“虽说是个男儿,可我生你也痛了一场,养你一世,也是我做母亲的本分,就当我们母子缘分深吧。”   袁金桃去拉钟秀才,“去把婚书还来,我们两家婚事就此作罢。”   (@酸甜苦辣的冰块,再次感谢慷慨的冰块大佬!一起给大佬一点掌声!大佬暴富!同时感谢其他为本次加更添砖加瓦的股东们!详见章末作者感谢帖!) 第81章 遂遂教驭下   钟秀才腰上有伤,被袁金桃一拽没能站起来,反而差点把袁金桃拽倒,   袁金桃赶紧甩开袖子,退开两步,一脸慊恶,“你好歹是个读书人,难道还想讹人不成?”   袁金桃之前就站在遂遂身边,她清清楚楚看着的,孩子那样小,那轻飘飘一脚,能有什么事儿?   这钟秀才分明就是想讹钱!   钟秀才痛得面目扭曲,一时间没接上话,在地上诶呦诶呦地叫,看起来更像是无理取闹了。   “我要验伤,找仵作来!小小年纪,心思恶毒,我有功名在身,你竟伤我至此!今天你们袁家休想脱手!”   钟秀才终于想起了自己的秀才身份,脑子在一连串出乎意料的变故和身体的疼痛中回来了一点,终于又揪住了一个袁家的错处。   “你简直不可理喻!你算计落空,竟然还攀咬无辜稚儿!”   袁金桃简直难以置信,上前一把将人猛地拽起来,“你分明就是装的!”   “赵司库,我再给你一百两,你能帮我把她刚刚指我那只手砍下来吗?”   小女孩儿稚嫩清亮的声音让周围又是一静。   钟秀才一口气堵在心口,愣是不敢呼出来。   站在赵司库身边,遂遂仰着头,抬手指着钟秀才,就像在问她不能不能去买个糖吃。   钟秀才僵硬转头,又对上了那双黑白分明,充满生机与朝气的眼睛。   遂遂甜甜一笑,“这才叫恶毒,懂了吗?你冒犯了我,我只是让人不痛不痒打了你一顿,甚至都没什么伤损,这是仁慈,你该跪下来向我谢恩,而不是继续冒犯我。”   遂遂说这话的时候很真诚,甚至带着一点教导的意味。   遂遂觉得如果是在晟京,钟秀才这种行为大概率会死。   遂遂脸上的表情逐渐淡下去,她此刻的表情比在府尹面前故意做出来的要唬人得多——   那是一种自然的,淡漠的居高临下的表情。   她明明还看着这边,但她眼里根本没有具体的人。   目空一切。   那是上位者习惯性的表情。   她们运用权力是云淡风轻,根本不会面目狰狞,大喊大叫。   钟秀才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钟秀才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被一稚儿摄住了心神,心生惊惶。   面上反倒更加凶狠起来,作势要扑过来的样子。   袁家几个夫郎孩子都在,怎么会真任由她动手,当即一拥而上,把人团团按住,袁大郎更是借着手忙脚乱的遮挡,狠狠给了钟秀才几脚。   遂遂才五岁,她能踢得有多重,不是瞎叫唤吗?他就让她叫得真真的!   袁大郎看着文文静静,说话温温柔柔,身姿清瘦婉约,是标准的江南男子模样。   但是,袁家又不是那等仆从成群的高门大户,家务洒扫,洗衣做饭,袁大郎都是从小做惯的。   更何况,家里开着铺子,又没有请伙计,搬抬上货的都是自家人,袁大郎早练了一把子力气。   袁家几个夫郎早看钟秀才不顺眼了,嘴里含着不要动手,一副柔弱无助,但死死拦住的样子,脚下同样不留情地猛踹。   “哎呀,怎么还动手了啊,就算做不成亲家,也别动手呀,大过年的。”   “是呀,是呀,大过年的,不好的呀。”   (嗑瓜子声)   新的一轮,吃瓜群众们没有敷衍,贡献了新的吃瓜热情。   遂遂也看得津津有味。   本来她是有点生气的,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这么不礼貌地指着。   但她看到袁家大哥猛猛下去的几脚,袁家几个夫郎、小四小五都没落下,一人至少贡献一脚,遂遂一下子又不生气了。   两个小姐妹摸到遂遂身边,把吃瓜群众散的瓜子花生分一部分给遂遂。   “你真的太会装了!”沈天骄拍着遂遂的肩膀,一脸感慨加佩服。   不等遂遂判断她是不是在找茬,沈天骄又说:“你教我几句你刚刚说的那种话呗,我觉得你刚刚比县佬的女儿还像县佬的女儿。”   “简直就是耀祖的典范!真的太有排面了!”   “你给我多想几句类似,‘你该跪下来向我谢恩,而不是继续冒犯我。’这样的话,这一听就是耀祖才能说出来的话,真的太有排面了!”   沈天骄双眼发亮地看着遂遂,表情仿佛在说:“快说快说,姐姐不会亏待你的!”   遂遂关注点比较独特,“你不是叫沈天骄吗?”   沈天骄一脸,“这你就不懂了吧”的表情,“我不是兼祧两房嘛,我在我们二房叫沈天骄,在大房的名字就叫沈耀祖啊,我大姨就俩男儿,身子不好不能生了,都还指望着我呢。”   遂遂点头表示了解,不过还是提醒道:“两个名字就是两份因果,你平时要多注意,避免无妄之灾。”   沈天骄一个劲儿点头,并不放在心上,只关心道:“所以呢,适合我沈耀祖的漂亮话是什么?”   遂遂:“……”   遂遂:“我也是和我大姨学的,我大姨不凶,但所有人都听她的。”   “只要让身边人都心甘情愿听你的,你自然就有威严了,看起来就很有排面了。”   遂遂认真教学。   沈天骄虚心求教,“怎么样让身边人都心甘情愿听我的呢?”   遂遂一时间卡壳,她的行为处事也是在环境里耳濡目染熏陶出来的,自然而然知道如何做,却不知道如何说。   遂遂想了想才道:“要有自己的规矩,然后奖励做得好的,惩罚做得差的,不能大家都一样,要让下面的人有盼头,自然死心塌地。”   卢志远还是云里雾里,“比如呢?”   遂遂想了想道:“比如袁家几个兄弟都给我衣裳鞋袜,手艺略有差异,但我都回赠了礼物给他们,好叫他们知道,我看得到他们的付出,就算不是那么合我心意,也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样下次他们就会更努力,说不定就会做得更好。”   “同样的,我给袁家大哥的添妆最重,因为他的东西最合我心意,那天还陪我奔波了一场,这是他该得的机缘与嘉奖。” 第82章 走了钟秀才,来了赵秀才   “让优秀者出头,让多劳者多得,这才是真的公平,让优秀的人更有干劲儿,让平庸之辈心怀敬畏,努力上进,才会让所有人都变更好,更听话。”   沈天骄和卢志远都是一脸受教地点点头。   卢志远举一反三,“我家几个哥哥会帮着制药,大哥制药制得又好又快,二哥却常常偷懒不干活,还爱偷吃红枣枸杞等物。”   “以前都是给他们一样的东西,我对他们都差不多,想着都是一家人,没什么偏好,但不应该这样,我应该对大哥更好,同时敲打二哥。”   遂遂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故作老成的样子,却更加可爱,“你应该让你大哥和二哥知道,你看得见他们的所作所为,你的公平会让大哥感恩,也会让二哥敬畏,以后就不会偷懒了。”   沈天骄也点点头,“回去就让娘把给大堂哥的压岁钱分一半到二堂哥头上,我二堂哥把我当亲妹,大堂哥心里还不太服气呢,每次回去都爱答不理的。”   一旁沉默的赵司库也震撼地点了点头,她听到了什么?   一个五岁的孩子在教一个七岁,一个九岁的孩子如何御下,而且不是在乱教,而是字字珠玑,全说在点子上。   说真的,这番话很多有阅历的大人都不一定说得出来。   她要是再年轻个十岁,她立刻就想纳头就拜了!   另外两个小官人也不简单,她们真的听得懂,而且还举一反三。   现在的后浪都如此可怕了吗?   有的时候,物理都比道理管用,袁家的拳脚战胜了钟秀才的满腹经纶,袁家拿回婚书,成功退婚。   “一个被退婚的剩男,名声早烂透了,你们袁家疯了才把没人要的破鞋当个宝!”   钟秀才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扶着腰一瘸一拐走了。   “希望你能明白,被退婚的是你家,你家那位才是你嘴里说的那样。”遂遂朗声反驳。   卢志远把遂遂要的八仙果和大蜜山楂丸递给她,沈天骄替遂遂掏了五十文钱,山楂丸和八仙果就是她给遂遂的束脩。   卢志远又把五十文递给遂遂,当做束脩。   遂遂高高兴兴收了,以前在宫里都是别人教她,她跟别人学,现在出来了,不仅教会了别人,还有束脩拿,遂遂非觉得自己棒棒哒,十分高兴。   在一旁旁听的赵司库有点尴尬,她是不是也该给点啥?   这算偷师吗?偷师是不是不太好啊?   “赵司库,想不想再娶个夫郎?”   不等赵司库纠结出个结果,遂遂就先开口了。   在遂遂看来,反正都是秀才,钟秀才不好就换个赵秀才,赵秀才还是个官呢。   反正问问也不吃亏,赵秀才不愿意再说。   万一人家愿意呢。   “啊?”   遂遂直接跑过去,拉着抽抽噎噎的袁大郎过来。   “婚是袁家主动退的,钟家才是被退婚的一方,袁大郎名声没有受损。”   遂遂拉起袖子看看,确认道:“守宫砂完好无损,袁大郎也未失节,袁家既然可以让我暂住,那方方面面也都是上佳,你再看看这个人,怎么样?想不想娶回去?”   吃瓜群众本来要散了,见还有瓜吃,又纷纷停下。   袁大郎眉目生得温顺,皮肤白皙,五官虽没有太出彩的地方,但整体看下来却很舒服,有着水乡人家的温婉秀美。   比梁氏好看多了。   在看惯了顶配颜值的遂遂看来,袁家大哥只不过是看着顺眼的普通人,甚至都够不上“俊美”一类的评价。   但在家有丑夫的赵司库看来,袁大郎算是小家碧玉的小美人一个了。   而且袁大郎年轻,还是个十七八岁的鲜嫩的少男,因为刚刚哭过一场,眼尾红红的,眼睛雾朦朦的,被自家小妹拉着到自己面前,羞怯又不安,手足无措的样子,倒更添几分姿色。   赵司库有点心动。   她与梁氏成婚有六七年了,看了大夫,两人身体都没什么问题,但就是一直没有孩子。   赵司库其实隐约猜到是自己的缘故。   孕育这件事,女性占据绝对主导,当一个女人不满意一起孕育生命的另一半,她是很难有孕的。   身体是绝对诚实的,不管她在心里再怎么给梁氏找补,他是个好人,有多么贤惠,他们是患难妻夫,是梁氏在她最难的时候拉了她一把,是她们一起熬过那段苦日子……   她心里感激梁氏,但身体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她必定得有其他夫侍的,这点她和梁氏都清楚。岳母也知道,因为这些年她一直没有娶二房,对她多有愧疚,帮扶不少。   赵司库觉得袁大郎是个很好的夫郎人选,岳母的软饭可以先放放。   但赵司库还是说明了自己的情况,“我已经有了正夫,你嫁我只能做小。”   袁金桃立刻道:“可以,我家出的嫁妆不变,嫁妆银子三十两,六床被面、一对铁皮包角箱笼,另加一两银子的添头!”   走了个秀才,立刻又来一个,而且这个还有官身,袁金桃可得抓紧了。   如果赵司库不满意,嫁妆银子也可以再加一点。   官府有人,做事总要方便些,消息也更灵通,并不是要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而是一些无形的便利与好处。   两家结亲,看似是女男娶嫁,实际上是两个家族的女人彼此团结。   在岚野大陆,婆媳就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母女,关系非常融洽,如果自家女儿不成器,通过自家男儿为她找个能帮衬的姐妹,也是一条出路。   所以两家结亲,要嫁的男儿反而不是最要紧的,他背后的家族、姊妹反而是更重要的考察对象。   所以,出身豪族,或者姐妹出息的男儿出路都不会太差。   有的时候,男人甚至比女人对男人更加刻薄,因为只有姊妹、女儿才能成为他们的靠山,给他们带来利益,男儿只会浪费他们的资源。   比起争斗,女人们天生更擅长团结协作,无论是婆媳、姑嫂、姊妹只要没有了恶意挑拨的坏人,女人们的关系都十分和谐紧密。 第83章 想家   “你家又没有爵位,你也没有诰命过他们,大的小的又有什么区别?”   遂遂的话有些戳心,又一针见血。   反正遂遂是没看出来袁家三位夫郎有什么区别。   张氏说是正夫,但和她大爹爹那样的正夫地位可差远了。   不说其他,就最简单的,大爹爹是王夫,诰命的品级就不一样,每个月的月例银子也不一样。   更别说进宫朝贺、参加宫宴的资格与站位这种细枝末节了,高门大户的正室夫郎地位是很有含金量的。   但平头百姓家根本没这么多讲究,家里就一口锅,所有人都在一个锅里吃饭,张氏说是正夫,也没见他少干活儿。   也没说初一十五必须到谁房里,婶子都是爱和谁睡和谁睡。   遂遂完全不觉得百姓家里有什么正室侧室的区别。   赵司库看袁大郎顺眼,袁金桃也对当官的新儿媳格外满意,两边一拍即合,婚事飞快商定。   甚至原本袁大郎和钟家定的婚期是来年三月,袁金桃问了赵司库的生辰八字后,直接现翻黄历,把婚期定在了正月十六。   赵司库左手拎着一大包年糕,右手拎着二斤牛肉从袁家出来,人还有点飘。   这来办趟差事,不仅吃到了瓜,最后还给自己说了个小夫郎回去?   大过年的,果然好兆头啊!   赵司库人逢喜事精神爽,弯着嘴角,脚步轻快地回自己家去。   家里,梁氏应该也在准备晚上的年夜饭了,她们家就她和娘,还有梁氏三人,一会儿再买些熟食回去,倒不必做太多菜色。   赵司库路上还遇到了扶着腰,走路一瘸一拐的钟秀才,在路过排水沟的时候,十分不经意地飞起一脚,把人踹进沟里。   晟京的年夜饭多吃各种锅子、烤全羊之类的,江南这边则以各种河鲜水货为主。   最特别的,是江南的年糕,用糯米和大米做的,吃起来软糯微弹,带着浓浓米香,无论是煮汤还是炒菜,都很好吃。   明州港来的梭子蟹,和年糕一起炒,那真是又鲜又香,年糕吸满了蟹香,嚼起来弹糯,比螃蟹肉还好吃。   遂遂眯着眼,一副吃美了的样子。   吃完了丰盛的团圆饭,袁家还一起划船去了河街上看烟花。   江南的烟花也很灿烂,颜色很多,遂遂眼睛都晃湿了。   遂遂有点想家了。   晟京,城楼。   今年皇帝独自站在城楼上看烟花,没有叫大臣,也没带孩子们上来。   沈司宸微微叹气,也不知道遂遂今年能不能看到烟花。   遂遂还是没有消息,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命灯状态良好,遂遂暂时安全。   但一日没有遂遂的消息,沈司宸心里总是不踏实。   “陛下,金家说,想亲献好玉于陛下。”宣大伴为皇帝披上大氅,温声禀报。   因为那道找玉的旨意,这段时间有不少好玉送上来,尤其今天是除夕,不少人当做贺礼,把搜罗到的好玉送上来。   这些宣大伴会先过一遍手,能报给她知道的,想必不是一般的东西。   “哦?”皇帝略挑眉,“让人在养心殿候着吧。”   金家家主金满玉已是耄耋之年,但看上去不过年逾花甲,虽然头发花白,脸上生皱,却不见风烛残年之态,行动间灵变自如,精神头也好。   “臣叩见陛下,陛下万安!”   金家主伏地叩首。   皇帝随意摆摆手,叫平身,“快叫朕瞧瞧,是怎样的好玉,值得你亲自来献?”   金家主将手中捧着的盒子交给宣大伴。   宣大伴先查看了一番,确认盒子没有不妥,才转呈给皇帝。   木盒中掂着红色衬布,上面躺着一颗颜色浓碧,浑然天成的玉珠。   皇帝将珠子拿在眼前看了看,是一颗品质极佳的琅玕。   灵界产琅玕的地方不止一处,但成色如此上乘的,恐怕只有昆仑的琼林玉树了。   皇帝露出个温和的笑,语气平易近人,“满玉家中有好女去了昆仑?”   当得知皇帝真的愿意亲自见她时,金满玉心就放下了一半,心里断定自家是遇着大机缘了,现在一听皇帝的语气,金满玉另一半的心也全然放下了。   赶忙把这颗琅玕的由来说得一清二楚,连金璠儿的信也一并呈上。   皇帝看过信,轻轻松了口气,对金满玉道:“玉很好,朕会记你金家一功。”   金家主赶紧叩首,“能为陛下分忧,是臣之本分,亦是臣之幸,臣不敢居功。”   金家主带着盒子回去了,内廷没有多余的消息传出,金家也一切如常。   真正的“好玉”现在还没找到,这“功”还没完全落到头上,金家当然安安静静,生怕宣扬出去,让有心人伤了“好玉”。   皇室传信的青鸟标识过于明显,怕暴露遂遂的位置与身份,这封关于遂遂确切消息的信件,用的是薛家日行三千里的雪鸮传信。   薛家所供的妇好虽只是半神灵,但她作为人间最早的巫,力量非同小可,且她不止是巫,她更是属于人族自己的战神。   所谓国之大者,在祀与戎,妇好量道皆通,本该是最最名正言顺的战神之选,可因数千年来男人们从中作梗,妇好之名几无人知,所得念力几近于无,差点要彻底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之中。   人族的妇好虽未正得战神之位,但蚩尤在天生天养的灵九天玄女面前,同样十个回合都没撑下来,九天玄女成功正得战神位。   男人们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损耗了太多人族气运,像妇好这样本该成为人族天骄,助力人道崛起,却被刻意埋没遗忘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这就是为何,千年过去,天道、地道圣人皆已合道,唯独人族依旧没有人皇诞生的原因。   消息到时,是大年初一的下午,沈容与刚到金陵,而沈慕白正在去扬州的船上。   薛姚就发现,这些天一直沉默寡言,冷着一张脸的沈慕白忽然有了活人气儿,那张脸看着都顺眼许多。   在大晟当前的审美下,沈慕白这种带有些许外族特征的脸属于小众爱好,大家普遍认可的美人还是沈容与那种,大气疏朗,又不过分妖异的样貌。 第84章 数钱   沈慕白的脸,其实有些过分张扬了,并不受长辈的喜欢。   但遂遂觉得很好看,这就够了。   而此时的遂遂,正在袁家的院子里望驴而叹。   卢志远和沈天骄都跟着家人回乡祭祖去了,遂遂还挺想去的,她还没有去过真正的乡下呢。   卢志远和沈天骄倒是都愿意邀请她去,但是她和袁家暂时都没出城的资格。   小伙伴们都走了,她也只有和袁家的驴作伴了。   大黄乖乖躺在地上,躺平任撸。   大黄是土狗,四肢健壮,身体匀称,就是狗毛手感欠佳。   “遂遂,你在想什么?”   袁三已经能够下床了,就是看着挺虚的,说话气息也弱。   但他这副病弱的样子,倒让原本只六七分的容貌更上一分。   脸瘦下来,轮廓更加清晰明朗,看起来反而更精致了,略带苍白的颜色,也容易让人怜爱。   “袁三哥。”遂遂打了声招呼。   袁三总让遂遂想起她表哥上官愿,表哥看她的眼神永远都是亮晶晶的,总是朝着她热情地跑过来,像只热情又快乐的小狗。   遂遂每次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睛,都觉得心情更好了。   “遂遂,你在想家吗?”袁三和遂遂说话时,总忍不住紧张,有种难以名状的自卑感,心脏怦怦乱跳。   他是家里唯一一个,能清晰感受到身上那种说不清的距离感的人。   “有一点吧,出来有些日子了,确实有点想回去了。”   袁三嗫嚅许久,才鼓起勇气道:“那你回家的时候,可以带上我吗?你买下了我的命,我想像圆圆一样跟着你。”   “我也可以签死契,你带上我好不好?”   遂遂有些莫名地看着他,她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抢着做虏的。   但她还是回答:“可以。”   如果袁家人愿意,她可以把袁家的驴和狗也一并带回京城去。   袁三开心起来,眼睛更亮了,“我会好好跟着你的!”   遂遂在心里答:那你怕是跟不上。   宫里身体康健的内监都跟不上她呢,更别说袁三这样病弱的身体。   迄今为止,不算那些练武功的大人,能跟上遂遂的就两个,一个阿古拉,一个圆圆。   遂遂越来越发现圆圆真是个宝藏,不仅用起来十分顺手,简直就像是大姨和爹爹选好了派给她的人。   而且极其地懂事,只要她不主动找他,身边就完全没有圆圆的存在感,但当她需要,圆圆又会恰到好处地出现,做恰到好处的事情,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做完之后又会立刻隐身。   大姨选给她的内侍做事也很妥帖麻利,但总忍不住想表现自己,引起她的注意,遂遂其实也不反感他们那些积极主动的模样。   大姨说这是下面人想努力做事的信号,可以适当回应。   但圆圆这种看起来一点不上进的做事方法,遂遂反倒更喜欢。   她身边从不缺人,她有关爱她的长辈和兄长,还有一起长大的小伙伴,虏只起到一个查漏补缺的作用,遂遂不会,也没有那么多的注意力分给他们。   圆圆这样的不争不抢,不需要她的任何关注,只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遂遂反而用得顺手,袁家人她会问问她们要不要去晟京,而圆圆她却是要直接带走的。   而且圆圆虽然是虏,但见识却不少,他的一手字写的比袁婶子还好。   遂遂觉得独自在外,不认识字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有时间就学写字认字。   虽然她软磨硬泡才让大姨答应她六岁才去学宫正式上学,今年还能痛痛快快地玩儿。   但这不是事情有变,她需要掌握写字认字的技能吗?   虽然不喜欢计划被打乱的感觉,但遂遂也知道事情轻重,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安危姓名更重要。   同样她也不觉得和一个虏学写字认字丢人,她需要的时候,正好就有一个读书知礼的虏,这明明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圆圆并不是简单的会写会认,他还会讲解经义,知礼也不是简单知礼,而是熟知宫廷内外,从上到下一整套的礼仪流程。   是再大几岁就能去礼部直接上任的程度。   遂遂觉得自己都没有圆圆懂得多。   毕竟需要她行礼问安的也就大姨,大姨夫都舍不得她行礼,也就有外人的时候稍微行礼一下,只有自家人的时候是不用的。   更多时候,她才是被行礼的那个。   作为一个理直气壮的小文盲,遂遂不知道也不关心别人礼仪对不对。   也没人说过她礼仪不够标准,作为宫里最小的孩子,她能够做出来,就值得一堆人夸奖了。   经过跟圆圆的学习,遂遂回去后众人发现小殿下礼仪竟然标准了,见面主动行礼,而不是直接小炮弹一样冲过来抱抱了。   由此脑补遂遂在外头吃了大苦,伤了心,都不和长辈撒娇了,又是一番心疼补偿,对她越发疼爱宠溺,这又是后话。   “遂遂,来看看家里这个月挣了多少银子。”袁金桃拿着柜台上的钱匣子晃晃,吸引遂遂注意。   比数钱更快乐的,就是两个钱串子一起数钱。   昨天除夕,袁金桃和牌友打了一上午加大半晚上的牌,还赢了一百多文,心情舒畅。   今天牌友都回乡上坟去了,不止遂遂无聊,她也觉得无聊。   无聊了要怎么打发呢?   当然是数钱啦!   遂遂小旋风似的跑过去。   在堂屋的大圆桌上,银子铜板堆成小山,遂遂数银子,袁金桃打算盘,其他人在一旁一起串铜钱。   袁家的布料铺子,往年一年营收在800两左右,刨去进货、商税等一系列支出,纯利在250两左右。   再刨去一家人的嚼用开支,没有额外的情况,袁家一年能攒下百余两的银钱。   布料铺子淡季和旺季的营收差距极大,淡季一个月也卖不了几匹布,能有个三四十两进账就差不多了。   到了年节、秋收后嫁娶的人家多时,铺子进账至少上百两。   所以袁家一般是一季一盘账,年末再盘一次总账。   而眼前的银子山,肉眼看就知道,比以往旺季还要多。 第85章 四哥病了   遂遂先把一锭一锭的整银子拿出来,这就有50两了,又把压在下面的银票整理整理,这又是100两。   然后是数银子,串铜钱。   遂遂已经学会用小秤了,秤起银子来有模有样,秤完一盘就倒回匣子里。   袁金桃看小姑娘手上动作不停,嘴里念念叨叨,就故意逗她,“十二两五钱加三两七钱是多少呀?”   遂遂看她一眼,也不生气,“不是三两七钱,是四两二钱。”遂遂把小秤上的银子倒回匣子里。“现在里面有十六两七钱。”   说着,又装了一盘银子称起来。   “一会儿孩子该记混了。”张氏一边把数混的铜板倒出来重新数,一边说道。   袁金桃拆台,“明明是你数混了吧。”   张氏耳尖微红,不再言语。   他没有正经上过学堂,大字不识几个,数数也数不到一千,都是数10个一百,再串成一个大串。   以往家里盘账,都是一个人数一小堆,最后袁金桃再用算盘加起来,再对着账本,减去成本和开支,往往算账要算大半天。   现在遂遂一个人就能干好几个人的活儿,其他人一串铜钱还没串完,遂遂已经一盘一盘地称银子往盒子里倒了。   遂遂称完银子,之后又帮着串铜钱,最后数出来,一共有三百一十三两七钱银,还有三十一贯串起来的铜钱,剩下二百多文散铜钱,袁金桃干脆做主给大家伙儿分了。   接着又对着账本算成本,纯利润刚刚好150两。   因为铺子是自家的,家里也没有额外请人,所以,铺子的利润基本在三成以上。   往年旺季,铺子的利润在百两左右,但今年踩在过年尾巴上,铺子里来了两个大单子。   一个是城西李府给几个小郎做衣衫,一下子就要用20匹湖绸,这一下子就入账80两。   再有就是醉春楼的龟公,大手笔给楼里的小倌儿置办行头,大手笔把铺子里剩下的十匹香云纱都包圆儿了,这又是100两进账。   香云纱市价是12两,但这一批染色有点小问题,从大布商那儿收来,放了大半年,百姓家里用不上,真的穿香云纱的,也不会要有瑕疵的货,一直都没卖出去。   幸好有上进心的龟公把货都给买去了。   这两桩大单子都是在刚捡遂遂那几天里谈成的,要不说遂遂是个福娃呢,这两单够得上铺子里一两个月的收入了。   袁金桃留出来年铺子备货的钱,又留了几十两在公中,做家里的日常嚼用,剩下一百两整的放进钱匣。   等来年开市去钱庄兑了,袁家的家底就又能多一张百两银票了。   数完钱,时间又过去了大半下午,男人们上厨房做饭,袁金桃带着遂遂玩翻花绳。   炉子上烤着几个橘子和一些干果,小四小五就在她们身边玩耍。   可能是因为模样生得好,对人也大方,袁家年纪小的两个都很黏遂遂,哪怕她不怎么和他们玩儿。   什么珍贵的不珍贵的,稀奇的不稀奇的,都抢着给她看,要送给她。   尤其老五,一天到晚姐姐姐姐地叫着,恨不得挖出坨鼻屎都要拿给她看。   好在袁老四及时阻止,才没有给遂遂造成心理阴影。   似乎不管是谁家的老四,都很靠谱。   诶,又是想四哥的一天。   四哥:船队刚到扬州,接到消息天塌了,正在试图说服薛姚,用小船绕道吴州,直达长锡城。   结果被薛姚无情镇压。   吴州在外人看来是膏腴之地,好山好水,四季宜人,赋税更是冠绝江南。   可吴州就是皇帝和几个心腹把大晟舆图都盘包浆了才挑出来的“金丝笼”。   沈慕白手里捏着那枚七星玉叶佩,心里想着回去怎么不着痕迹地跟陛下告苏州刺史还有薛姚的黑状。   想着想着,沈慕白脑海里又不由自主想起遂遂想她吃的好不好,穿得暖不暖,有没有人好好照顾她……   沈慕白突然弯腰呕吐起来。   好在他今天没怎么吃东西,吐不出来什么。   随行的御医说他生病了,但也瞧不出来是什么病,只知道他的症状在加重。   刚刚出京城的时候,他只是有些坐立不安,可随着一天天的找不到遂遂,他开始焦虑得睡不着,每每想起遂遂,脑海里就会不受控制地出现遂遂受到伤害的画面。   然后他会担心到心慌出汗,甚至头晕呕吐。   沈慕白也知道不应该把不吉利的事情和遂遂联系到一起,可思维就是一个爱和自己的意志唱反调的东西,越告诉自己不要想,就越想得多。   沈慕白扶着栏杆才勉强稳住身形,吐得几乎直不起腰来。   本就身姿修长的少年愈加显得单薄,皮肤白得有些透明,却越加显出唇色和眼尾的那点红,易碎又妖冶,像是一盏盛满霞光的透明琉璃。   沈慕白经过一阵剧烈的恶心呕吐后,已经有些站不稳了,全靠两边仆役撑着。   薛姚看得有些不落忍,一个小男儿,要他外出奔波理事,还是有些太为难了,男子本分当是相妻教子,料理后宅才是。   “要不让御医给你开点药,你把这两日睡过去得了,从此去长锡城,不抄近路也就两日路程。”   沈慕白漱了口,整理好仪态才转身过来面对薛姚。   遂遂喜欢好看的人,他在这方面一直很注意,即便不是面对遂遂,沈慕白也会下意识保持最好的仪态,避免不好的话传到遂遂那里。   “不必。”沈慕白没有让仆役搀扶,裹着大氅自行回了船舱。   男子为了保持姿态优美,冬日的衣衫都是不加棉的,脱了大氅,里头的衣衫和春衫夏衫差不多。   太湖上,停着一艘奢华无比的三层画舫。   大年初一,被怡郡王拉着喝酒宴饮的谢贻君猛猛打了一个大喷嚏。   一旁侍奉的西域美男乖觉地奉上热茶。   说真的,大秦(指罗马)这种深开口,大大方方露出喉结和锁骨,并以金链宝石装点的白袍子真的很神圣啊。   她们大晟的男子衣着都是高领,喉结是绝对不能露出来的。 第86章 年糕,一种可以无限繁殖的食物   在大晟,男子没有喉结会被视为一种残疾,但漂亮的喉结又不能露出来随便让人赏玩。除非是对着自己的妻主。   眼睛像天空一样颜色的栗色卷发侍男用蜜色的胸肌暖着谢贻君的手。   谢贻君似是有点微醺,手指随意划过胸前装饰的链条。   “谢大人想是醉了,不若让嘉里和佐安服侍大人歇息?”怡郡王直接用年轻健硕的男子胸膛当做靠背,姿态很是不羁。   话语有些含糊,想是也醉了,但迷蒙的眼中却还保有一丝清明。   谢贻君抬眼看看眼前的男侍,十六七岁年纪,体态健美,眼瞳如宝石般美丽,有着刀削斧凿般精致而深刻的面容。   如果是昨天以前,这样的品相当得起一声绝色。   可她昨天刚好见了个真绝色。   和那晟京来的跋扈小郎比起来,眼前这两个轮廓有些过深了,眼眶都是凹的,看着怪别扭,轮廓也不够精致,有些地方线条有些突兀。   皮肤和那小孩儿比起来更是粗糙,不够唇红齿白惹人怜。   谢贻君借着醉,把人推开,摇摇晃晃起身,“不必,我不喜欢残次品。”   谢贻君招了招手,谢家仆俾赶紧来扶,谢贻君大幅度地挥了挥手,一摇三晃地走了。   “多谢郡王款待~呕~”   下了船,谢贻君抱着桶狂吐不止,心里每秒能骂一百句脏话。   [大年初一找人喝酒,家里人是死绝了吗?呕~好像真的死绝了,娘爷死了,儿子出嫁……孤家寡人报复社会……   一定要多多给陛下上折子,孝敬是我该拿的,这是工伤呕~]   张氏做饭很有分寸,年夜饭当天吃完,初一又是新的饭食。   遂遂喜欢吃羊肉,初一便弄了个羊肉锅子吃吃,再加上一盘青菜鸡蛋炒年糕,又是丰富美味的一餐。   和螃蟹炒年糕不同,青菜鸡蛋炒年糕咸中带甜,吃起来更有嚼劲。   不过更好吃的还是羊汤里煮着的年糕,吸饱了鲜美的羊汤,吃起来软糯香甜。   初二,袁家的几个夫郎要回娘家,家里只剩遂遂和袁金桃。   好在卢大夫和邻居沈家也已经回来了,几个女人又能凑一桌马吊。   年节期间,早食不汤圆就是饺子,中饭男人们回娘家前也给自家女人准备在灶上了,中午吃的时候还是热的。   遂遂打开袁家的锅盖,里头是白菜肉丝年糕汤、冬笋年糕炒腊肉、番茄年糕炖牛腩、桂花酒酿年糕。   卢志远家的是:蒸年糕蘸白糖、香菇青菜炒年糕、南瓜年糕汤、桂花糖炒年糕。   沈天骄家的是:雪菜冬笋炒年糕、梭子蟹炒年糕、黄芽菜肉丝年糕汤、虾爆鳝炒年糕、红糖姜汁年糕……   几个女人面对着年糕的海洋面面相觑,都看见了彼此眼中的无奈和一丝恐惧。   眼前的年糕如果不吃完,很快就会变出更多的年糕。   卢家的老太君叹气,“你别那么小气啊,让你夫郎带些年糕回娘家去啊!年糕是大米和糯米做的,都是金贵粮食呢!”   卢大夫答:“带了,我让他们把缸里的年糕都带走得差不多了,老邢说年没过完家里的年糕就吃没了不吉利,就留了几条在缸里。”   袁金桃立刻看向遂遂。   遂遂笑眯了眼,“我让圆圆给三位叔叔装的,都装完了,缸里没有了。”   袁金桃悄悄松了口气。   沈天骄安慰她娘:“缸里就剩两条了,很快就能吃完的。”   三家人凑在一起拼桌,相互吃别家做的,自家还没吃过的年糕菜。   其实这些菜都不难吃,细粮做的东西,菜是好菜,肉是好肉,又有油又有盐,还有恰到好处的调味,能难吃到哪里去。   可是再好吃的东西,一直接连不断地吃,舌头就会失去对味道的感知,也没有对味蕾的愉悦感,吃饭就成了机械性的进食。   遂遂捧着一碗南瓜年糕汤,吃得两眼无神,对于遂遂来说,江南的普通菜式就已经算是甜口了,江南都认证的甜口菜,那完全是齁甜级别。   遂遂捧着碗喝汤,明明已经努力在吃了,但还是觉得碗里的年糕越来越多。   遂遂的家教告诉她:浪费粮食是不对的,想吃龙肝凤胆、猴脑驼峰都行,但是不能浪费粮食。   但是,真的不想吃年糕了啊……   遂遂举目四望,看到了正在帮卢家刷驴的圆圆。   此时此刻,一个正在干活,没有吃饭的人,简直像一个宝藏。   遂遂捧着碗蹬蹬蹬跑过去,把碗往圆圆手里一塞,说出一个不容置疑的字,“吃!”   沈天骄狠狠咬一口年糕,“你果然奸诈。”   遂遂回以最纯良的微笑。   晚上,袁家的夫郎们回来了,每个人都带了几条年糕回来。   说法是一样的:年还没过完,家里不能没有年糕。   袁家的年糕缸子又是半满状态了,甚至比袁家的男人们回娘家前还多了几条。   遂遂那双黑亮如耀石般的眼睛第一次失去了光亮。   初三初四,孩子们的肚子持续地被大鱼大肉、糖果点心填满,过年的劲头已经有点过了,习惯了忙忙碌碌的大人们,也有点闲不住,都开始期待日常的生活。   但过年也不是所有人都在无所事事地休息的,沈容与这个在路上的年过得就相当忙碌。   成群的鬼车鸟遮天蔽日,天上下起血雨,凄厉嘶哑的鸟叫震得人头皮发麻,寒气阵阵从脚底升起。   沈容与一把长剑耍得看不见剑影,无数的九头怪鸟从天上簌簌落下。   刚到江南的门户滁州,迎接沈容与的不是当地官员,而是一场战斗。   成群的鬼车鸟自天空飞过,中间簇拥的巨大怪鸟身上分明放着数个襁褓。   鬼车鸟常与姑获鸟一同出没,偷盗婴孩,以小儿魂魄为食,叫声可使小儿致惊痫夜啼,魂魄离体。   沈容与以锦衣卫查案是名义一路寻访到江南,也不真就只用个名头,而是也顺势处理了几桩事情的。   所以沈容与脚程要慢一些,初三这天才刚刚抵达江南。   沈容与在路上已经接到了明确的消息,本想直奔长锡城而去,谁知刚到江南地界,就遇到了一群做坏的恶灵。 第87章 鬼车与犼   锦衣卫管的是作恶的人,做恶的灵得归御灵司管。   一群鬼车簇拥着姑获鸟飞过,本没有注意到地上的沈容与一行。   他本可以抬脚就走的。   按照原计划,沈容与会去滁州城采买一番,带些娘喜欢的酒回去,给娘寄过去。   可别说他家中也有年幼小妹,有妹妹的人哪里能对落难的孩子熟视无睹。   更何况,他曾在御灵司任职,御灵司的规矩就是一旦入御灵司,便终生有驱除恶灵,保护人族的责任,哪怕已经退出御灵司的序列。   于情于理,沈容与都不能袖手旁观。   好在,他带出来的也不是一般人,全是王府的精锐,不少就是从边关前线下来的,砍起妖魔鬼怪来比沈容与还得心应手。   鬼车的数量遮天蔽日,一时间杀不完,为首的姑获鸟直接化作夜行游女,抱着几个婴孩远遁而去。   根本不管鬼车死活。   姑获鸟衣毛为鸟,脱毛为女。修炼到一定程度,就可脱去鸟身,化作年轻貌美的女子模样,被叫做夜行游女,实力比一般姑获鸟强上数倍不止。   看这个姑获鸟化作的女身,周身并无邪煞之气,除了略长飞翘的睫羽能看出些许鸟类特征,其他几乎与人异,应该是没有害过人命,只是喜偷人子。   沈容与刚想去追,一声震天巨吼响彻云霄,头像挨了一闷棍,连忙以剑杵地,才没有一头栽倒在地。   漫天的鬼车鸟如瀑布般成片跌落,在黑色瀑布的缝隙里,沈容与看到一道火影从后方窜出,径直咬住正处于半人半鸟状态,将飞未飞的夜行游女。   夜行游女见逃脱不得,果断将抱着的襁褓一抛,以期将咬住自己的凶兽引走,自己好逃之夭夭。   沈容与顾不得身体不适,纵身接住一个襁褓,另一个襁褓则被后方飞出的另一人接住。   见一计不成,夜行游女竟自断一臂,抛弃大半修为,化作麻雀大小的黑鸟疾速遁走。   御灵司的人赶到后,余下的鬼车被迅速清理。   沈容与一行人对付恶灵时没有受伤,反倒是那一吼给震得头晕目眩。   待那巨兽把夜行游女余留下的躯体吞吃殆尽,浑身的烈焰熄灭,众人才看清那是一只身长半丈,头似虎豹,颈有长鬣,鬃毛如火,浑身覆满红棕色长毛,四蹄粗壮有鳞甲,身后一条狮尾,尾尖燃着不灭的火焰。   “这是哪里的狮子,好生奇怪。”王府的护卫聚拢在沈容与身边。   “不是狮子,是犼,根脚仅次于金毛犼的红毛犼。”   “见识不错,竟然认得出犼。”那个穿着御灵司制服的女子抱着孩子过来,亮了一下御灵司的腰牌。   犼这种灵,长相没个定数,有长得像犬,有的长得像马,身负鳞鬣,有的长得像兔,身带剧毒,还有长条龙形的、尸变体等等。   不过虽然长相各有不一,但都各有各的凶悍,能契约犼这种灵的,都是狠人。   就比如眼前这位,样貌平平,却是五珠掌灵使,地位与一州刺史等同,紧急情况下,可调动地方军队。   果然,就听这位掌灵使道:“放下你们手里原本的公务,现在入我麾下,一同追捕恶灵。”   御灵司直属皇帝,在灵的事情上有高于一切的优先决策权。   像这种情况下,掌灵使要求他们协助捉捕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沈容与也不能说他是出来找妹妹的,不是出公差。   犹豫片刻就躬身领命了。   王府有几个护卫想说什么,但沈容与已经同意了,也不好再说什么。   她们是军中出身,服从命令是刻在骨子里的,虽然觉得大公子就应该直接亮明身份,然后去找世子,但既然大公子话已出口,她们也不会再反驳。   她们几人是沈司寰的心腹,在她们看来,什么事情都没有王府的未来重要,既然已经到了江南,就应该立刻接上世子,然后离开。   江南的安危自有江南的官员去管。   曹沁把孩子交给御灵司的其他几人,又从沈容与的队伍里点出几个身手最好的,才吩咐道:“你们几人随我去追夜行游女,剩下的人返回城中,清剿可能遗漏的小儿鬼,并以静心咒安抚城中小儿神智。”   两拨人立刻分开行动。   凡马的速度追不上灵,沈容与便上了一个王府护卫的黑豹。   其余人也纷纷上了可以承载赶路的灵的后背,追着夜行游女逃窜的方向去。   沈容与暗自提心,这恶灵逃窜的方向竟然和他原本要去的方向是一致的!   这也是他没有暴露身份,而是听从掌灵使差遣的原因之一。   从这个方向过去过了清水关,接着就是金陵,遂遂在的长锡城就在苏州与吴州的交界处。   能够在长锡城之前解决掉恶灵是最好的。   “金陵可是南都,这滁州离金陵不过两日路程,刚刚那么大一群鬼车,数量恐怕过万,也不是短时间可以聚集起来的,还让一只姑获鸟进化到了夜行游女,御灵司怎么没有提前处理?”   这样的情况要是出现在晟京,沈容与以前的上司就可以洗洗脖子等着砍头了。   在晟京别说上万只鬼车了,当第一只鬼车出现并上报,御灵司单珠和双珠的安灵使就可以出动去刷业绩了。   御灵司的俸禄是底薪+绩效的模式,想拿一个月30两的高薪可不容易。   没人会放着钱不去捡,所以这么大一群鬼车根本不合理。   曹沁的表情颇为玩味,“听你口音,不是江南本地的吧?”   沈容与点点头。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一样的东西长在不同的地方,都会长成两样,更何况是截然不同的地与人?”   曹沁语气似叹似玩笑,“我们江南自有江南的风水。”   曹沁很快转了话题,“瞧你身手比许多御灵司的双珠安灵使都要好,既然都从家中出来了,怎么没试试御灵司,而去了锦衣卫?”   曹沁是个十分务实的人,只看你有没有用,不管你是女是男。   沈容与面不改色,“家中不允。” 第88章 不同的大壮   曹沁打量沈容与一番,点头道:“你身上的巫力比许多女子都强,想来不是简单出身。”   虽然脸着实普通了一点,不像是有底蕴的人家精心教养的男儿。   但万一呢?既然两个其貌不扬的人可能生出貌若天仙的孩子,那么两个貌美之人也并非不可能拥有一个完美避开母父所有优点的普通孩子。   沈容与现在的容貌与原本有个七八分像,却是一张路人脸,虽然也不丑,但与曾经的第一美人的颜值相去甚远。   长锡城。   吃过晚食,遂遂在和小伙伴们玩炮仗。   在皇宫时,除了天上放的烟花,遂遂唯一能玩的就是那种拿在手里的小烟花。   那种烟花可以有漂亮的花火,但是没有声音,火花溅到身上也不疼。   完全没有炮仗这种点燃,跑快,砰地一炸的刺激感。   炮仗炸开没什么好看的,地上只会留下些红纸碎屑,但要的就是炸开瞬间那种惊险刺激。   如果想看烟花,城里也有那种放在地上,烟花像泉水一样涌出来的喷泉烟花卖,但遂遂因为年龄太小,人家不卖给她。   拉上袁金桃去也没用。   最后只有卢志远买到了,等天黑了,三家约定一起放那唯一一个的喷泉烟花。   为争一个点烟花的权利,三个人晚饭后还踢了一场踧踖。   遂遂年纪最小也最矮,但她实在是灵活,体力又好,力气还大,卢志远和沈天骄联手都没赢过她。   遂遂赢了球很开心,等在一旁的圆圆已经抱着东西过来,递上的温水刚好适口,又掏出帕子仔细给遂遂擦汗。   但遂遂还是觉得身上黏黏的有点不舒服,对小伙伴打了个招呼,“我回去换衣服,你们不许先放烟花。”   沈天骄吐槽,“你真的好娇气,你一天换多少衣服了都,怪不得是袁家捡的你,你和她家真有缘。”   作为兼祧两房的耀祖,沈天骄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输了,遂遂才是真耀祖。   虽然她有一个很不耀祖的名字,沈大壮,一听就有一种需要发奋图强,改换门庭的辛苦的感觉。   沈天骄都不敢告诉遂遂她们老家,东沈村最穷一户家里的女儿就叫沈大壮。   那真是一个母牛般强悍的女子,力气大得能直接掰折牛角。   大壮家本来没有很穷,但大壮奶奶放不下自家香火,愣是逼着大壮娘一连生更九个男娃,第十个才生下大壮。   大壮娘生完大壮身子也坏了,病在了床上。   几个夫郎也是普通农户出身,身体底子没多厚,十个孩子生完,人也虚完了,就剩一口气吊着,别说下地干活,平时提桶水都喘半天。   大壮家又舍不得卖孩子,一大家子快二十口人,全靠六七十岁的奶奶和几个爷爷养着。   族里看大壮家实在困难,提议让大壮过继到村里条件好的人家,族谱就记两边的,算是兼祧两房,日后给两家老人养老。   大壮奶奶还死活不愿意,就死拽着大壮不放,要是大壮姐姐过继到了另一家,今年说不定都去考武举了。   那像现在,大壮姐被拴在家里,根本走不脱。家里几个老人年纪也大了,家里全靠大壮和几个哥哥支撑着。   她在家,一家人紧紧巴巴,勉强还能把日子过下去,大壮一走,大壮家老的老病的病,只怕会饿死人。   同样的名字,却落在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人身上。   老家的大壮姐姐,有一双老树皮般粗糙能干的手,一件粗布衣裳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眼前的大壮妹妹,肌肤白嫩得像是嫩豆腐,一出汗就要立刻换衣裳。   沈天骄觉得,“天骄”、“家珍”、“耀祖”这样的名字才最适合对方,而不是叫沈大壮。   因为遂遂常常让她有种“完了,又被装到了”的感觉。   这对兼祧两房的耀祖而言很不友好。   “不行,不行,我也得去换衣服。”沈天骄追上遂遂。   卢志远拿着球走在后面,对两个小孩儿无意义的攀比感到无语。   “如果带你俩山上采药,是不是到半山腰你俩就得开始哭了?”   “那不至于,我们这儿又没什么高山,不到一个时辰就到山顶了,要说山高还得看滁州,滁州四周都是山。”   沈天骄说道。   “我娘喜欢喝滁州的明光御酿,过几年我也能喝了。”遂遂说。   家里开酒坊的沈天骄道:“滁州的酒主要看水,我娘是从滁州学艺回来的,但酿出的酒味道始终比原产滁州的酒差些许。”   “你日后喝酒可以找我。”沈天骄拍胸脯。   “那你要加油,不是最好的,送不到我面前。”遂遂诚恳道。   沈天骄暗暗磨牙:可恶,又被这样丝滑地装到了!   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像遂遂一样,随口一说就是装逼的话啊!   跟在身后安安静静的圆圆:又是想发出尖锐爆鸣的一天。   明光御酿是贡酒啊贡酒!   到底是什么出身才可以理直气壮说出喜欢喝贡酒这种话啊啊!   京里的大人物啊,快点来把小主人接回去吧!求求了。   在沈天骄看来,遂遂是天生会装,总是把霸气的话平平淡淡说出来。   可在圆圆看来,自家主子哪里是装,分明是自然而然养成的习惯,她以前生活的环境就是那样,她才会如此自然地说那些话做那些事。   小主子让他管钱也不是出于信任,而是她习惯如此,付钱是下人的事情,她只需要想她需要什么,喜欢什么。   小主子说不是最好的到不了她面前,那就是事实如此。   越是觉察出小主子的不凡,圆圆就越是焦虑不安,总觉得四周充满了看不见的危险。   就比如现在,圆圆觉得仿佛有一道黑影附着在小主子身后,像是要把她小小的身子吞噬干净。   圆圆想要跑过去把人护住,脚步却怎么也挪不开,眼前景物也扭曲起来。   圆圆感觉像是听见了难听的鸟叫声,他想捂住耳朵,但这样的念头转瞬就消失了。   圆圆瞳孔逐渐失焦,身体僵硬地维持着往前走的动作。 第89章 本次加更由冰块大佬冠名赞助   遂遂本来在和小伙伴说话,但某一瞬间,四周突然安静,连风声都没了那种静。   背后寒毛突然炸起,遂遂猛地回头,后退一步,像在灵界对付五尾狐狸那样,虚空一抓。   脖子上的瑾瑜之玉微弱地亮起一瞬,一只似人手又似鸟爪的爪子停在半空一瞬,一个鸟身人面,脸生尖喙的怪东西现形出来。   人间不像灵界那样四周充盈着灵气,可以随心所欲调动。   遂遂能够调动的就只有自己的巫力。   可是她天生的巫力差不多都用来契约负雪了,现在遂遂就是个大大的空瓶,还没有多少巫力的她,只能控住怪鸟一瞬间。   遂遂有些脱力,那怪鸟的爪子眼看要抓住遂遂,她身上却亮起一层浅金色光晕,将那鬼爪弹开。   “吼——”   一声虎啸凭空响起,惊飞雀鸟无数。   遂遂背后的白虎虚影一闪而过。   白虎本就是辟邪之物,专克妖邪,更何况负雪本身血脉有异,不是寻常白虎可比,又在昆仑听道,吞食仙草长大,非是寻常灵物可比。   否则也不会卡在两界边缘过不来。   负雪只是过不来人间,她们之间的契约又不是不存在了,一般邪祟恶灵都近不了遂遂的身。   其他几个被姑获鸟影响心智的小伙伴也在这声虎啸里清醒过来,巷子里的门户纷纷打开,里面听到动静的大人纷纷出来查看。   姑获鸟见势不对,只能化作黑雾遁走。   其他人本能地朝遂遂身边聚集过来。   遂遂只觉得疲惫,身体踉跄一下,圆圆眼疾手快把人扶好。   “刚刚是怎么回事?”   “怎么会有野兽的声音……”   “是不是又闹灵灾了……”   人们虽然有些慌乱,但还是在坊正的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看护好各家的孩子。   巷子里很快喧闹起来,点火把的点火把,敲锣的敲锣,家家户户把自家的灯烛全部点亮,暖融融的火光驱散了黑暗,一条由人间烟火组成的灯带很快把整条巷子都点亮,没有任何一个阴暗的角落。   做生意的人家把准备初五开张的炮仗都拿出来,在巷子口噼里啪啦放了起来。   一条巷子的热闹又点燃了隔壁的巷子,很快,大半个长锡城都被灯火照亮。   人间是凡人的人间,那些有通天彻地之能的英雌只是少数,凡人渺小,但凡人有自己对抗神鬼的办法。   人间烟火,活人生气,这些都是那些阴祟邪灵渴望又惧怕的东西。   不一定能战胜,但可以驱离。   遂遂原本觉得有些疲累,想去睡,但又被接二连三的鞭炮声给硬生生炸清醒了,不知怎的,那阵儿困累劲儿过去,精神反而更好了,手脚都感觉有劲儿了。   几个小伙伴其实没有看到遂遂背后浮现出白虎虚影,但小孩子灵感力强,受到姑获鸟影响后,会本能靠近有白虎辟邪,又有瑾瑜护身的遂遂。   遂遂也不小气,小伙伴要挨着,她也不反对。   她们这条巷子一共五家人,都把家里十二岁以下的孩子带到袁家一起看护着。   加上遂遂手上这个还在襁褓里的小妹妹,一共有十七个孩子。   女婴的家人见小孩子们都自发挨着遂遂,果断把女婴托付了过来。   小婴儿软软的,还在吐泡泡,睁着眼睛到处看,来遂遂手上也不认生,对着遂遂露出个没牙的笑容。   可惜遂遂耐心有限,对小宝宝的新鲜劲儿一过就不想抱她了,把襁褓往她哥哥怀里一塞,就和小伙伴儿玩抓子儿了。   这是遂遂刚学的新游戏,非常考验技术。   一副子儿有五个大小差不多的好看石头儿,先散子儿,子不能太开,也不能太挤,拿石子的时候碰到了其他的就算输。   先是抛一抓,所有石子儿都抓一遍后,然后抛一抓二,抛一抓三,然后是一把抓完。   丝滑的流程到此为止,之后所有石子儿一起抛出,然后用手背去接,然后再抛到空中,用手全部抓住。   手背接的时候石子不能掉,抓的时候也必须全部抓住。   遂遂一般到手背接的那一步就不行了,手小,总有石子儿会从手背滑下来。   后头的翻江倒海、架墩儿、过桥完全就只能看别人炫技。   同一时间,府尹宋岚连滚带爬地赶到衙门,组织起府衙的差役、捕快全城巡查。   遂遂她们在玩抓子儿的时候,巷子里悄悄多了两个没穿捕快服的捕快,带着一群小孩儿,一会儿跳绳,一会儿玩老鹰叼小鸡。   屋檐下几乎挂满了灯笼,院子里面亮堂堂的,所有人的脸都被火光映成了亮暖色。   遂遂望着被火光照得颜色变浅了的天空,表情有些呆。   墙外边,有好多透明的灵在动。   它们想进来,但是它们畏火畏光,不敢来。   可是现在的灵已经没有之前那么透明了,等它们变得普通人也能看见它们的时候,火和光就拦不住它们了。   这种灵其实对大人威胁不大,就算被扰了,做几天噩梦,生一场小病也就无事了。   但小孩子却容易因为这种灵的惊扰而丧命。   对于两界而言,“看见”与“看不见”是一个很重要的规则。   “看不见”就代表这个人与灵没有直接接触,哪怕灵就和人面对面站着,他们之间的两界屏障依然存在。   “看见”意味着屏障消失,二者可以接触,接触就意味着可以伤害。   所以孩子总是最容易被灵惊扰的。   因为孩子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不管未来是否能以巫力契灵,每个人小时候灵感力都是很强的,与天地万物的沟通也最紧密。   在岚野大陆,一个人的婴儿时期,是他最天才,也最危险的时期。   遂遂朝墙边走去,然后她发现,围在墙外密密麻麻的灵竟然因为自己的靠近又变透明了。   遂遂忍不住得意地翘了翘唇角。   也对,自己连敢吃人的灵都能按住,这种连具体形态都没有的灵自然会畏惧自己。   遂遂沿着墙根走了一圈。   墙上堆着的灵几乎淡得连遂遂也看不见了。   (@酸甜苦辣的冰块感谢大佬支持,大家一起住大佬爆发暴美身体健康!小作者的存稿箱已经快被大佬掏空了,真是幸福的烦恼,其实并不,空了我还能写骄傲脸) 第90章 不懂事   在那些弱小的,没有具体形态,绝大多数只靠本能行动的灵的视角下,就是有一头年幼却威严无双的山君,绕着她的领地巡视了一圈。   只是自然流露的威压,就让最里圈的灵无声无息溃散不少。   剩下的,也依循着趋利避害的本能四散开去了。   反正,也不止这里有食物的味道,既然这里是山君的地盘,那它们就去别处找食好了。   赵司库就看着遂遂绕着墙根走了一圈,刚想问遂遂是不是在找什么,就感觉心里那种说不出来的焦躁不安变淡了。   赵司库当即打消了开口的想法。   她家离袁家有些距离,是特意和同僚换班过来的。   自从听了遂遂关于驭人的说辞,她就觉得遂遂很是不凡。   今天也是,附近突然窜出害人的灵来,虽然没人看见遂遂的神异之处,却有不少人都听到了虎啸。   也是虎啸声让巷子里的人家纷纷出门查看,才及时点起火把,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赵司库就是觉得遂遂身边最安全。   没看一起遭遇恶灵的小孩儿都黏遂遂吗?   在岚野大陆,女人们都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绝大多数时候,这就是正确答案。   遂遂没有再去跳绳,而是走到边上的摇篮边。   外边还时不时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但摇篮里的婴儿却睡得十分香甜。   遂遂伸手摸摸小妹妹的脸。   你真有福气。   遂遂心里想着。   遂遂小时候都有被灵吓哭过,但这个妹妹竟然遇到了自己,她不仅有负雪,还有瑾瑜之玉,只要她在旁边,就没有灵会到小妹妹身边来。   这天晚上,孩子们都玩到很晚才睡,几乎是天蒙蒙亮的时候,才回到床上。   巷子里一切平安,无事发生。   长锡城的其他地方却遭了殃,不少城中不少小儿受惊夜啼,高热不退。   城中各大医馆都被患儿和家长挤爆了。   连卢家的小医馆也被迫营业,卢家八十多岁的老太君出来重操旧业了,医馆里挤满了人。   虽然一晚上没睡觉,但她们几个一直挨着遂遂的小孩儿却格外精神,遂遂也是。   卢志远手脚麻利地称药包药,手指翻飞间,都要摇出花手了。   沈天骄在看着炉子煎药。   有些情况严重的,立刻就得吃药,就只能在医馆把药熬出来。   遂遂站在药柜里,一会儿给看炉子的沈天骄扇扇风,一会儿给包药的卢志远递纸,主打一个陪伴。   遇到情况实在严重,部分魂魄都离体的小孩儿,遂遂就抱一抱他,把瑾瑜之玉放在他额头上贴一会儿。   多少能保住性命。   瑾瑜之玉为良,坚栗精密,浊泽有光,五色发作,以和柔刚。天地鬼神,是食是飨;君子服之,以御不祥。   遂遂这一块,恰好是可以给鬼神做飨食,并御使鬼神的瑾瑜之玉。   石经元会可成玉,又一元会,玉中佼者成瑾瑜,瑾瑜万年生一色,五万年俱五色,方可可为鬼神所用。   又过万年,瑾瑜方有千万分之一的机缘生出玉灵。   大姨的两个玉灵或许不是最强的,但绝对是最独一无二的。   连带着这块小小的瑾瑜之玉,也同样与众不同。   小孩儿滚烫的身体似乎没那么热了,遂遂把玉收了回来。   那妇人当即跪下,“小官人,求你,求你,再发发慈悲吧!”   那妇人满脸哀戚,身边一群人却把遂遂的路都堵死了,分明一副以弱凌强的架势。   遂遂脸上没什么表情,“你不是第一个到我面前的人,但你却是最不懂事的一个。”   说着跳上柜台,被张氏一接,直接绕过包围圈。   “我们还是回家去吧!这些事情大人会解决的,遂遂还是小孩子,不用管这么多的。”张氏抱着人挤出医馆,对遂遂劝道。   遂遂的不凡已无需多言,他们也看不出她身上到底是什么,但他们只朴素地想,遂遂的家里人一定不愿意她小小年纪背负太多。   遂遂认同地点点头。   “叔叔说得对,城里的大人确实无能。”   正好迎面走过来的宋岚:要不我重新退回去再走一回?   遂遂对上宋岚的视线,眼神不闪不避,“我说得不对吗?两界气运联通,有人的地方就应该有灵诞生,而长锡这样一个有三四万人的府城,竟然七八年都没有一只灵出没。”   “这么明显的不正常,你们为什么没有上报?各地御灵司的配置都是有定数的,按当地人口算,只能多,不能少。”   “按照长锡城的人口,府城御灵司至少应该有十二人,为什么长锡城的御灵司只有两人?都还只是双珠安灵使,人口上万的府城,至少应该有一位四珠抚灵使,你们的抚灵使呢?”   遂遂一连串的问话让宋府尹后背汗湿一片,也让她哑口无言。   她想说她上任时长锡城就是这样,她想说御灵司不涉朝事,同样的当地主官无权过问御灵司的事。   虽然上任几年都没遇过灵很奇怪,但在她之前,长锡就是个无灵之地,上一任主官交接的时候还说她官运好,调到了这么个风水宝地。   可现在看来,长锡城哪里是没有灵,而是出现的灵都被有意地集中起来,等待时机一齐引爆。   “我的过错,事后朝廷自有分辩,现在当务之急是城中困境如何解。”   “我已传信金陵求援,但来回需要时间,城里暂时还没出现有实体的灵,城里的武备还能应付。”   “可就是那些看不见的泛灵,专害小儿魂魄,现在城中患病昏迷的小儿已有上百之数,但只有你身边的孩子毫发无损。”   “赵司库说你围着墙根走了一圈,她们便一夜安稳……”   在遂遂审视的目光下,宋岚赶紧开口,“不必拿出你的宝贝,你随我去城里各处转一圈,震慑一下也好。”   “或者把城里的孩子集中到你身边,可以吗?”   宋岚小心翼翼地问。   这样为难一个孩子,让她脸上臊得慌,但她是一地主官,她要为更多的百姓考虑,也只能厚颜开口。 第91章 五仙   遂遂没多考虑就答应了宋府尹的要求。   这种时候了,遂遂没有选择继续隐瞒,而是把实情告诉她,   “负雪毕竟没有真的过来这边,除非是我一直待在一个地方,否则能起到的效果有限,庇护的范围也不会很大。”   宋府尹忍不住好奇,“负雪是……”   “我的老虎,我骑着它在灵界跑了几天,出来就到这儿了。”   遂遂实话实说。   宋岚:“……你莫豁我呦~”   太过震惊以至于开始说方言。   在大多数人看来,灵就是半透明的怪东西,也就是长得奇形怪状的鬼魂。   肉身去灵界,在普通人看来,就跟直接肉身下地府差不多。   府尹世界观重塑中。   府尹忍不住好奇心,“那你家供的是什么神仙?”   遂遂:“西王母。”   宋岚腿一软就要跪,和同样腿软的师姥彼此搀扶着,才勉强稳住身形。   宋岚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大嘴巴子,死嘴,让你乱问,让你乱问!   她虽然是个普通人,但作为大晟官员,她怎么会不知道皇室供奉的西王母?   她们晟人之所以寿命长于周边四夷,衰老缓慢,就是因为皇室供奉西王母,将长寿之恩泽被万民啊!   一无所知的老百姓张氏:大人果然爱民如子,都累得走不稳路了。   不知道为什么,和遂遂待久了,习惯了她对谁都不急不躁,一视同仁。   看府尹都觉得是普通人,完全没有从前那种诚惶诚恐手心冒汗的感觉了。   “既然去逛一圈的效果不大,那就不去逛了,我们直接去衙门,那里有一位战场退下来的老兵守着,最是安全。”   遂遂到了府衙,见到的是老熟人,单腿包活军医。   她有一个各方面都很贴切的名字,包平安,既是保境安民的将士,也是救命保平安的军医。   方方面面地保你平安。   衙门这边也在架炉熬药,而且患儿更多。   包平安救人却不是靠医术,而是用的萨满驱邪的巫舞,效果比喝药还管用。   就是累人,一场跳大神结束,包平安萨满面具一揭下来,满头满脸都是虚汗,脸色也有些白。   她的两个夫郎一左一右扶着她去坐下,包平安猛灌一口参茶,喘着气摆手,“我不是专业干这个的,弄不了几回。”   遂遂好奇地问:“你是大夫,干嘛不直接开药?这种程度,用人的手段也能解决。”   包平安摆手,“军中只救命不医病,包活不管后遗症,我那军中的路子用在孩子身上,说不准会留下多少后遗症。”   “你家那兄弟要不是快死了,我也是不会接手的。”   “那你家的供奉是什么?”   包平安面上带出几分恭敬与自豪,“我乃黄家仙府弟子,顶香出马的。”   遂遂原本还在想黄家是哪家,一听顶香出马,才明白过来是指的黄仙。   阿古拉家乡基本都是供自家祖宗,或者凶灵、恶灵,请灵上身的路子,对北边出马这套还挺熟。   遂遂把小荷包里剩下的那颗白玉色琅玕拿出来,递给包平安,“你把牠们五个都叫来,让牠们用这个,不要上你的身,灵请多了不好。”   阿古拉跟她讲过许多雪原王庭的部落,供着凶灵或自家祖宗,供着供着,人就疯了。   北境的出马弟子,请灵上身要严格得多,保家仙也更温和,不会故意伤害自家弟子。   但请灵上身的本质是一样的,上身多了都不好。   包平安一下子就认出来了,“琅玕?”   遂遂点头,“这个足够承载牠们,剩下的就算牠们的报酬。”   “好!等此事了结,我为你请功!”包平安豪迈地说道,她能看出这颗琅玕的价值,为遂遂小小年纪的心性与见地而钦佩欣慰。   遂遂忍不住笑弯了眼,“好。”   包平安迅速调整好状态,设案燃香,香案摆满五大仙喜好的贡品,琅玕居于正中,开始请神。   “弟子包平安,恭请五路人马!   胡家教主镇坛;黄家仙兵开路;   白家仙医济世;柳家仙将护身;灰家仙众探信!   今有至宝琅玕为凭,为引,为居,不借凡胎,不附人身。   望五府仙家,降临法座,共临此坛,助我等了结此事,功德无量!”   随着包平安念诵祷词,香炉里的一把香越燃越快,琅玕也被无形力量托起,于空中缓缓旋转发光,白烟袅袅间,五道身影于烟雾中显现。   居中的是身着襦裙,手持玉烟杆,人立而起的狐狸,虽是一张狐狸脸,却瞧得出精心装扮过,点唇画眉,美丽优雅,狭长上挑的眼里满是慧黠。   身后狐尾如火,头顶狐耳上长着长长聪明毛。   胡仙右侧是黄仙,是个瘦高年轻女子,脸上带着些黄色纹路,长手长脚,其貌不扬,但眼睛极亮。   左侧白仙是位慈祥老妪,身材矮胖,背部略有佝偻,很像是刺猬站立的姿态。   再左右分别是柳,灰二仙。柳仙是位面容清冷的青衣女子,下半身青色蟒尾盘踞。   灰仙则最不起眼,瘦瘦小小的一个,身高不过四尺,脸上也是干干巴巴的。   烟雾散去,五位仙家身体凝实,本想先数落一番自家贪心的弟子,但第一眼却看到在一旁的遂遂。   在五仙看来,遂遂身上旺盛的气运就像是个发光的小太阳,亮得甚至都刺眼。   狐仙当即化作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模样,笑盈盈朝着遂遂走来,姿态慵懒妩媚却不流俗。   其他四仙也尽力收起自己身上的动物特征,变得好看了一些。   出马弟子不说三缺五弊,但借多了外力,对自身也有影响,本身八字弱的人是不适合干这一行的。   所以越是气血旺,命格全的人,就越能承载强大的力量,而不被反噬,对仙家的修行也更有助益,对两边都好。   见到气运如此强盛,命格还圆融完满的绝世好苗子,哪里能忍住不往家拐。   “小姑娘~”胡三太奶在遂遂面前蹲下,声音温柔得能滴水,“来胡三奶奶这儿,奶奶保你无病无灾,无厄无忧~”   (我查的资料里,黄仙叫黄二大爷,灰仙叫灰四爷,但这个文设定是女性道统完整,掌握力量,被供奉的都是女性,所以文中五仙都是女性,如有冒犯,我可以改正。) 第92章 加更,嘿嘿嘿~   遂遂笑眯眯,“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遂遂身后,巨大的虎影若隐若现,一双吊睛虎目灿灿然如流淌的金河。   与此同时,属于西王母的更高位格的神灵威压扑面而来。   胡三一时不察,被压得匍匐在地,退去人身,现了原形。   眼前出现一只通体红棕,眼鼻棕黄,尾尖和四肢泛着一点白的赤狐,蓬松顺滑的毛发在光照下泛着一点淡淡的金光,正是“琥珀流金”的色泽,是有道行的直观体现。   胡三的尾巴和遂遂在灵界见的九尾狐也不一样,只有一尾,更短,更蓬松,像是吃饱水的毛笔。   这是人间修行得道的狐狸,和灵界的九尾狐族不是一类。   遂遂身上的威压一收,高高兴兴伸手过去摸摸,“狐狐~嘿嘿嘿~”   手感一级棒!   遂遂摸了几下,顺手就把狐狸抱了起来,到一边摸去了。   胡三奶奶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下来,还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悄悄把自己体型变小了点,方便小孩儿抱。   然后就安心趴着,享受气运之子的顶级撸毛手法。   胡三修行了几百年,从年龄来讲,确实可以称一声胡三奶奶,但这不是位格不够嘛。   在自家的堂口里,咱是掌堂教主,弟子们自然是殷勤恭敬,但咱也不好不庄重不是。   反正这小娃又不是弟子,还是气运加身的贵子,给摸摸也不寒碜。   不仅不寒碜,还挺舒服。   胡三眯眼享受。   其余四仙面面相觑,想想自己的原型,估计不讨小孩子喜欢,也没再往遂遂跟前,积极做事去了。   尤其白仙修医道,现在的问题就是牠的主场。   包平安这个出马弟子整一个目瞪口呆,出马弟子对自家保家仙都是十分尊重的,祖祖辈辈结下的缘分,可以说是怎么敬自家祖宗,就怎么敬自家的保家仙。   保家仙也是把座下弟子当自家孩子护着,双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关系紧密无比。   现在的画面就相当于,一个小孩儿正在撸她家的祖宗。   包平安都不知道是该先替遂遂给祖宗道歉,还是先教育遂遂不要对保家仙不敬。   左右互搏之下,她整个人就尬在了原地。   还是自家的黄仙走过来提醒她,“这次虽然不是上你的肉身,但江南与北地相隔遥远,我们同样不能久留,不要浪费时间。”   保家仙都是人间修行得道,与人结缘的精怪,自然要比灵界的过来要更容易,也借的力也更大。   在北地经常有把自家老祖宗本尊喊过来代打的事情,都不用弟子请上身。   后来北边邻居学了过去,才有了请英灵,也就是鬼身上的奇葩操作。   或者跟凶兽借力,借着借着人就疯了。   有了五仙坐镇,城里生病的孩子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疗,那些无处不在,无形无状的灵也被清理了一些。   再加上遂遂这个双重辟邪的吉祥物,城里总算清出了一片安全区。   一天前。   受伤的姑获鸟本能地往自己的老巢跑,只要去找同样喜欢孩子的那个人,她会给自己养伤的。   她们是好朋友,这几年她们一起养了好多孩子。   姑获鸟已经进化过一次,脑子比一般的灵转得快,自己受伤严重,而且境界大跌,给自己疗伤,肯定不如把自己投进炼池收益大。   牠就是吃了两只比牠弱的姑获鸟,加上带回巢穴的孩子多,心里高兴,道心通明,才化人身成为了夜行游女。   姑获鸟干脆转了个方向,把人往朋友的秘密基地引去。   朋友花大价钱造了一个覆盖方圆几百里的大阵,会把附近几个城的灵都引过去,关在阵里彼此吞噬。   厉害的,有特殊能力的就会越喂越强,就比如牠,牠很会带孩子回家,还不馋,就被喂了很多好东西。   变强之后带了更多孩子回家,牠还有了自己的鬼车军团,带孩子回家的效率更高了。   以前只有牠自己,一次只能带一个,自从有了鬼车,牠一次能带回四五个孩子。   弱的灵则是强者的食物。   牠现在境界大跌,军团全军覆没,可以说是弱到了极点,为了不成为食物,牠决定把比牠强的都干掉。   沈容与和曹沁一路追过去,不知不觉就被灵给包围了。   要么是蜮、尸蛆、蛊虫等杀伤力不大但恶心的虫子,要么是游魂、水鬼、疫鬼、疟鬼之类的小鬼。   没有什么杀伤力,一刀下去能砍死好几个,但数量太多,半透明的灵体竟遮得天空都变了颜色,让人有种进了灵界的感觉。   一只翼展四五丈的骨雕如一块黑色幕布一样遮住本就昏沉的天光。   蛊雕疾速俯冲下来,沈容与一式衔杯下腰,劲痩的腰如险峰般弯折出漂亮的弧度,抬剑格挡,利爪与剑刃擦出一连串火星。   骨雕羽毛硬如钢铁,几人的兵器在羽翼上砍出一连串火星。   曹沁飞身而上,刀锋裹着犹如实质的狂暴巫力,一刀断去头上独角,再一刀断其雕首。   沈容与险之又险地躲过喷溅的黑色血液,甩了甩震麻的虎口,吐出一口浊气,看着巨大的骨雕尸体,忍不住问道:“我们还在人间吗?”   这样大的骨雕,他只在灵界见过。   蛊雕栖于水边,是水乡常见的恶灵,平时以鱼虾为食,也喜吃人。   曹沁抬手遮光远眺,透过密密麻麻的半透明灵体,找到了被染得有点绿,但还正常挂在天上的太阳。   曹沁指指天,“还是人间,太阳还在呢。”   曹沁神色随即凝重起来,“这像是个锁灵阵内部,这里离长锡城不到三十里,希望里面不会有什么大家伙。”   曹沁从袖袋里摸出一只半个巴掌大的赤足红毛老鼠,把细长的秃毛尾巴像拔引线一样拔掉,往天上狠狠一抛。   红毛老鼠在空中炸开一个极其明亮的光团,哪怕早有准备闭了眼,依旧被强光闪得流出眼泪。   火鼠是个好东西,白色的可以制作火浣布,不仅保暖避火,而且弄脏了火一烧就干净,唯一缺点就是不能沾水,火浣布沾水既损。   (感谢@载酒书白(这ID一看就是同道中人啊,说你和赵局什么关系,能不能让赵局去做做猫不秃老师的工作,让她每天更新100章)及其他书友股东、勤劳的作者三分明月落一起赞助的加更,祝诸位股东和勤劳的作者三分明月落一起暴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第93章 聪明的姑获鸟   而这种红毛的,又叫火光兽,简直是发信号的利器,尾巴一拔,立刻就炸,据说亮光隔一个州都能看见。   而且火鼠完美继承鼠之一族生得多,长得快的特点,数量庞大,用起来不心疼。   火浣布也是一种相对平价的灵器,全大晟各个衙门都会备上一些,遇上火情有奇效。   火浣布的弱点是不能见水,火光兽的唯一弱点就是用着伤眼睛。   众人动作统一地低头,抬手擦掉流出来的生理性眼泪,甩手。   “金陵那边看到信号,会派人过来的。先把战利品收一收,蛊雕可是难得的好东西。”   沈容与却提着剑就往前走,他带来的人紧随其后。   曹沁不理解,“连战利品都不要了?”   沈容与头也不回,“我妹妹在长锡城,不能放大家伙出去。要快点解决。”   曹沁皱眉,“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   她之前一直以为沈容与一行人就是出差的锦衣卫,还盘算着把里头几个好手拐到御灵司来。   她们江南的御灵司可缺人了。   沈容与一听说话也知道不是本地人,可他又说他妹妹在长锡城,这就有些自相矛盾了。   沈容与深吸一口气,他现在真是后悔,先前多管闲事,他应该拔腿就走。   说不定现在他都接上妹妹团聚了。   “我是澄亲王长男,我妹妹,是澄亲王世子,沈望舒。”   沈容与平静地看着曹沁,声音透着凉意,“你最好祈祷不要有什么大物能去长锡城,让我妹妹有什么伤损。”   曹沁猛地一个激灵,提起战刀,冲得比沈容与还猛。   澄亲王世子要是在江南有了什么伤损,整个江南都要掉层皮。   更别说她这个,拦下了她哥哥,误打误撞打破了聚灵阵,导致世子受伤的直接罪魁祸首。   她的上官,还有其他的地方主官,为了平事儿,只怕最后过错会全推她头上。   到时候只怕她曹家族谱都要直接清零了。   曹沁一边杀怪,眼角余光看见那个身手同样不凡的男人,只觉得心里一阵无名火。   男儿家家的,不在家里等着嫁人,出来乱晃什么!   若是个女子带队,她哪里会问都不问,直接抓了壮丁?   她原本是没有什么性别之见的,只要有本事,曹沁其实不太在意男女,而且她也觉得江南这边的风气有些太压抑了。   男子关在家中,不让他们多多做事,那不是既浪费人力,又浪费粮食吗?   男子心胸狭隘,短视粗鄙,不堪大用,那活儿吩咐下去还不会干吗?   修桥补路、种地扛包,有的是男子能发挥作用的地方。   但是此时此刻,曹沁却深深认同了江南对男子的一切规训。   男儿家家的,不在家好好相妻教子,照顾家庭,出来乱晃什么?这不是尽给女人添乱吗?   曹沁手上砍杀的动作越发凌厉凶猛,把心中郁气也一同发泄了出来。   一行人在聚灵阵中一番砍杀,把钩蛇、猰貐(yàyǔ)这样杀伤力大,对人有巨大恶意的灵先解决,那些不成型的泛灵则先跳过。   遂遂已经五岁,而且身上带着瑾瑜之玉,这种不成型的小幽灵无论多少都影响不到她。   这就是长锡城没有具体的灵作恶,但几乎全城的小儿都受惊高热的原因。   曹沁一行人在聚灵阵里杀了一夜,到初四天明,金陵的支援终于来了。   御灵司的七珠御灵使直接带着两只猎灵小队,外加两千驻军加入战局,清理恶灵的速度再次提升。   在岚野大陆,各国的军队主要作用不是用来和别国军队打架,而是用来清理灵界出来的东西。   各国的边境防线也不是为了防邻居,而是为了阻挡从两界壁障跑出来的东西。   沈容与一行人作战了一夜,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直接横七竖八躺地上休息。   成功祸水东引的姑获鸟悄悄摸进长锡城,因为聚灵阵的存在,城里没有一点灵的气息。   但现在牠急需补充能量,至少让自己看上去还有用,如果现在爬回老巢,遇上老朋友,牠还是个死。   于是,牠凭着直觉,锁定了城里最香的一个小孩儿。   灵其实不必真的吞噬人族血肉,也可以从人族身上获取力量,如果只是少量的吸取人身上的精元,就只会让人身体虚弱,或者顶多短寿几年。   这样做不会被天道标记,自己也还能继续修行。   牠一直是这样做的,带牠喜欢的孩子回家时,牠只吸取牠们逸散出来的精元,这样或许会让他们感到虚弱,或者生场小病,于性命是无碍的。   其实那些证神位的大神也是这个“吃”法,人们烧香祈愿之后,通常都会感觉到十分疲惫,就是因为他们向灵献上了自己的愿力。   这跟在人花力气干活是一样的,上香祈愿,就相当于是给神卖力气干活,神给予的庇护或指引就是报酬。   正位的大神们拥有海量的“劳动力”,就比如西王母,因为长寿的恩泽落在了所有晟人身上,祂几乎可以从整个大晟获得愿力或信仰。   所以祂根本不用也不会压榨自己庇护的人,每次只需要给祂干一点点“活”,根本不差“钱”的西王母就会给予多多的报酬。   因为慷慨,或者说是灵验,西王母又获得了更多更精纯的愿力与信仰,变得越来越“有钱”,就这样无限正循环下去。   于是灵界的昆仑山越来越高耸巍峨,西王母神祇的权柄不断扩大。   但牠们这样的小灵修,没有那么庞大的力量来源,只能逮着一个人就狠狠压榨他。   有些还控制不住本性,把人给吃了。   从此打上恶灵标签,再也没有了正道成神,光明正大受香火的机会。   姑获鸟想得很好,这个孩子身上那么香,多吸她两口也不会有事。   这样不仅能牠不仅能恢复大半,还能把香香的孩子带回去养,以后就吸吸她散出来的味道,说不定修为长得更快。   姑获鸟的想象十分美好,然而现实是,那个孩子不仅有灵宝护身,能控制牠的行动,更契了一只无比强大的灵。   牠不仅不能近牠的身,还差点被虎啸给整聋了。 第94章 最不应该的地方展现了大晟国威   吴州,怡郡王府。   丝竹声袅袅,奏着靡靡之音,衣衫轻薄,腰肢纤细,脊背宽阔的鲜嫩异族少男翩翩作舞,他们的眼眸像是各色宝石,色彩瑰丽而迷幻。   怡郡王最近迷上了轮廓深邃,皮肤白皙,有着宝石般眼眸的异族美人。   好在她有钱,除了权力,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她得不到的。   身旁美人将暖酒喂到唇边,怡郡王赏脸喝了,那美人顿时欣喜不已。   怡郡王顺手摸了一把少男那嫩得能掐出水的肌肤,手指用力,留下一道深深的红痕。   怡郡王欣赏着年轻面容上痛苦却忍耐的表情,冷淡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满意笑,松开手不再看他。   “母亲。”怡郡王世子走进殿内,躬身拜见。   沈司澜比皇帝大上几岁,孩子也生得早,怡郡王世子比太子还大一岁多。   当年的沈司澜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就在皇帝无嗣,“白帽亲王石上坐,天命还从水中来”的传言甚嚣尘上,甚至有朝臣提议立她女儿为储的时候,太子出生了。   一切谋划成空。   怡亲王有多恨皇帝和澄亲王姊妹俩,她的女儿就有多恨太子。   在沈碧鸿看来,就是一个完全不如她的人,抢走了属于自己的太子之位。   沈家不是讲究能者居之吗?既然大家都姓沈,那太子为什么不能是她?   在太子出生前,明明是她一直养在二姨身边。   而且自己的母亲居贤居长,皇位为什么就不是自家的?   沈司澜挥手散了歌舞,对微皱了皱眉,但还是温和道:“鸿儿,你有何事?”   沈碧鸿只比太子大一岁多,但如果两个人站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觉得,她好像大了太子一二十岁。   这种年龄感并不来自于外貌,她的皮肤依旧光滑,头发依旧乌黑,但她眼神却有些散了,不如太子那般清亮有神。   走路步态也没有太子那般轻盈有力,没有好好管理,以至于有些发福走样的身材,更是加重了她身上的年龄感。   太子去了北境几年,朝野上下一片赞誉,民间声望更是达到顶峰,在北境的很多地方,太子的名头甚至比皇帝都好使。   光从传过来的消息就能想象到,沈景璿是一个多么意气风发,才能出众的储君。   她在亲自丈量她要继承的江山,亲自了解她将统帅的军队,她将要统治与庇护的黎民。   和传闻中的太子相比,眼前的女儿总让人觉得差一口气。   不过女儿家嘛,本来就晚熟,多给些时间,开窍了就好了。   “母王,孩儿有贺礼送上。”沈碧鸿笑得意味深长。   怡郡王来了点兴趣,“哦?”   沈碧鸿退到一旁,抬手拍了几下,立刻有下人推进来一个足有一人高的黄金花苞。   花苞以白玉为萼,黄金为瓣,整体金碧辉煌,又精致无比,花瓣层层包裹,仿若真花,连花萼的细微纹理都有呈现。   怡亲王不由开怀,“鸿儿有心了。”   沈碧鸿却高深莫测一笑,“娘,真正的礼物您还没瞧见呢。”   说着,伸手按动了花苞的一个机关,只听一阵机栝传动之声,黄金白玉做成的花苞便如真花绽放般,花瓣片片绽开,露出里面的白玉平台——   一个美丽的少男蜷缩在平台中央,像只小兽般瑟瑟发抖。   他有着恰到好处的深邃轮廓,与精致疏朗的五官融合得刚刚好,美得精致又张扬,像是宝石一样,耀眼到无法忽视。   他的眼睛是墨蓝色,同时具备了黑眸的深邃,和异色瞳孔的妖异感。   更难得的是,他的肌肤是漂亮有气血的玉白色,而非一般胡倡那种过度的苍白。   少男只着单衣,身体因寒冷而微微发抖,鼻头冻得有些红,配着那抿着唇,桀骜不驯的模样,当真是养眼极了,也有趣极了。   沈司澜开怀大笑,“此物甚好,深得我心。”   沈慕白有点无语,他好不容易从扬州赶到了长锡城,刚下码头,就让人套了麻袋,衣裳被脱得只剩中衣,还被下了软筋散。   再醒过来,就在一个黑漆漆的地方,只有微弱的光线从外面透进来。   听外面人说话,他好像是被当成了黄金城的小胡商,毕竟他的伪装得十分到位,所用的路引和信物都是真实的。   黄金城确实有一个来往中原,主做宝石和丝绸的家族,连他用的那个名字也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正主不是他。   然后,不知道什么人,看上了他的脸,一边慊恶他的血统,一边打算把他献给王佬。   江南就只有一位王佬,就是那位他们千防万防的怡郡王。   他这算是什么?歪打正着?   那些人的交谈声里,并没有提到关于遂遂的消息,也没有任何关于孩子的话题,这让沈慕白松了口气。   至于他自己的安危?他却不是很担心,他非沈家血脉,那些害人的手段对他无用,至于其他,他又不是一个人来的,他不见了,其他人自然会找。   其实他还有些庆幸,有自己牵制注意力,怡郡王就会更晚,甚至发现不了遂遂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   反正大哥已经到江南了,说不定遂遂比他还更先回晟京呢。   只是没想到,怡郡王竟如此嚣张,正经的黄金城商队,说扣下就扣下,少东家直接给打包成礼物送人。   真是在最不该的角度彰显大晟国威,也不知道这是在扬国威呢,还是在抹黑。   怡郡王母女正欣赏着“礼物”,进来的长史见自家脾气不好的王佬难得在兴头上,也没有上前打断。   聚灵阵就算不破,也到了该主动“泄洪”的时候了,这一下收集到的能量比预料中还多,哪怕就用这一次,也够回本儿了。   金陵不仅是曾经的大晟国都,更是十三朝古都,很多设施和规制,要论起来,比现在的晟京还要好。   聚灵阵本身就存在,他们只是悄悄将废弃的阵法重新修复启动了了而已。   如果不是本身就有阵眼和框架,光靠吴州一州之地的资源,也建不起来那样大的大阵。 第95章 终于团聚了   拘灵阵是灵界刚连上,两界还在开战的时候的产物。   那时候人们对于女性所掌握的力量,包括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灵都十分陌生。   建起一个大阵,把灵吸引过去,关在阵中,再派人清剿,或者直接放弃那一片土地,就当个一次性监狱用。   这是当时主流的对付灵的办法。   但人们很快发现,这种方法根本就是在养蛊,是在给自己培养更强大的敌人。   人们一开始就发现,并不是所有灵都是吃人的,也有灵是对人无害,甚至大有裨益的。   但拘灵阵会把灵界过了的灵一股脑吸进去,灵在里头会相互吞噬,快速成长,越是凶性大的灵,在这种情况就越占优势。   从灵界来的灵有好有坏,但打破拘灵阵出来的灵,一定是那个最凶狠,最想吃人的。   两界战争初期,有好几个能轻易灭城的恶灵都是人族自己喂出来的。   两界融合初期,壁障更加坚固,太厉害的灵根本过不来,当时的掌权者要是能应对得当,人族其实不会有那么多伤亡。   结果,当时的男皇帝还以为自己功盖尧舜,所以有了大造化,一心想着自己长生不老,甚至有用百姓去和灵做交易,换取力量给自己的行径。   要不是当时出了个曌皇那样的人杰,只怕不管女人男人都要一起玩完。   所以拘灵阵只是在两界战争开始的几十年被大量使用,之后就都废弃了。   只把小型的拘灵阵用做修炼。   只不过这玩意儿建起来麻烦,拆也同样麻烦,基本上只拆了必须拆的,所以各处都留有大量拘灵阵遗迹。   怡郡王根本不怕被查。   至于那个废物姑获鸟,什么抓不到的香喷喷小孩儿,对灵而言,哪个小孩儿不是香喷喷的?被御灵司逮到了还找借口。   这姑获鸟,自从有了人身之后就滑溜了许多,不如一开始听话好用了。   沈慕白不知道,自己无形之中,真的达成了心愿,保护了遂遂。   沈容与是在长锡府衙见到的遂遂。   小姑娘坐在一张又宽又高的太师椅上,脚都碰不到地面,怀里抱着一只猫,脑袋一点一点地打瞌睡。   沈容与眼眶当时就热了,三步并作两步到了跟前,还有几步时,却停了脚,生怕自己是自己的幻觉。   怎么能让遂遂就在椅子上抱着猫睡?连个垫子都没有。   还有这指甲,这么长了都没人剪,万一遂遂伤了自己怎么办……   心疼和喜悦之后,就是不满,继而又是更多更多的心疼。   他果然不应该多管闲事,哪怕只早一天找到遂遂,也让遂遂少受些苦。   沈容与心里像是打翻了调料罐,又酸又甜又涩,眼眶不受控地流泪。   “大人,我家主人正在休息,请退一步说话。”   圆圆尽职尽责守在遂遂身边,见有陌生人靠近,虽然有些怵对方锦衣卫的身份,但还是上前一步挡住,压低声音告诫。   沈容与看看遂遂,又看看眼前的少男,退开几步,也压低声音道:“遂遂这样说不舒服,让我抱着她睡。”   圆圆听此骇人言论,眼睛都瞪大了。   沈容与反应过来,解释道:“我是她大哥,在家时没少抱着她睡。”   沈容与因为易容,面容看上去和遂遂不怎么相似,至少没到一看就是一家人的地步。   主要是沈容与易容后的脸十分普通,而遂遂是标准的美人胚子。   颜值的差距让人下意识拒绝在两张脸上找相似之处。   见少年还是不信,沈容与不再争辩,吩咐剩下的人留下看好遂遂,自己去找了换衣洗漱的地方。   半个时辰后,沈容与换了一身料子柔软的天青色暗竹纹圆领袍,易容也洗去了,恢复原本剑眉星目,柔中带骨,舒逸俊朗的模样。   那玉树临风,端庄大方的气度,更是让众人侧目。   沈容与笑着看眼神有些发直的圆圆,压低声音道:“这下信了?我真是遂遂的大哥。”   圆圆呆呆点头。   血脉的力量很神奇,就像袁家人一看就是一家人,眼前的郎君与遂遂看起来也有同样的感觉。   虽然他们年纪、性别都不一样,但两张脸上总有相似的地方,或是唇峰勾勒的弧度,或是鼻头的圆与翘……   这许多由共同血脉所给予的相同融入在不同之中,组成了,亲切又不同,但同样好看的脸。   沈容与轻柔地把遂遂抱起,连遂遂怀里的猫都用十分巧妙的手法捉住,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遂遂动了动身子,圆圆以为她要醒,但动了几下之后好像睡得更沉了。   圆圆注意到,小主子的哥哥一边用手托住小主子的头颈,一边轻轻按揉。   圆圆默默学习并记下,同时告诉自己不要松懈。   原本他觉得小主子被袁家和自己照料得不错,主子每天能吃能睡,也开开心心的。   可现在看,自己和袁家做得根本不够,就一个睡觉,他们都没想到小主子这样会不舒服。   主子身体好,各种意义上的不容易受伤,或许她不是感觉不到不舒服,而是身体默默消化掉了。   但眼前这位郎君就能注意到。   沈容与看了看遂遂的指甲,对带来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人走开一会儿,拿来了剪子和搓子。   然后,这位哥哥就开始悄无声息地给主人剪指甲,真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剪完还用矬子打磨出圆润的弧度,这个过程同样是没有声音的。   圆圆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还有太多太多。   沈容与剪完最后一个指甲没多久,遂遂就醒了过来。   起先看到大哥的脸还没反应过来,愣了愣,又揉了揉眼睛。   “怎么,这就不认识大哥了?”   直到听见了熟悉的声音,才敢确认,几乎是手脚并用地抱紧了大哥。   “大哥……呜呜呜哇……”   不等遂遂再多说些什么,眼泪已经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嘴巴根本来不及说话。   攒下的哭哭太多,遂遂决定先哭一会儿再说。   沈容与,原本忍下的泪意也汹涌起来,一边拍抚妹妹,自己也是泪如珠落。 第96章 团聚2   遂遂哭得很厉害,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就只是哭。   沈容与也不说话,就一下下拍抚着妹妹。   遂遂除了那次身体不舒服,哭了一回,其他时候就再没哭过。   说不上是在硬撑,她遇到的都是好人,虽然她对这里的人有所保留,但这儿的人对她都不错。   再加上她身体好,对于这里的饮食、气候差异都能够适应,有个好身体,每天精力充沛,手脚有力,自然会少许多忧惧。   但可以适应不代表毫无影响,遂遂说到底只是个五岁小孩儿,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面对陌生的人,怎么会一点压力都没有?   在长锡城的生活,对遂遂而言,就是穿着单衣在陌生地方受冻的时候,别人给了她一件暖和,但颜色她不喜欢的毛衣。   遂遂感激地穿上了毛衣,她可以请给她毛衣的人把不合身的袖子改一改,却不能因为不喜欢毛衣的颜色,就让别人重新织一件符合她心意的。   独自在外的生活,就像是这件毛衣,不是不好,只是不能像在家里那样随心所欲。   而这种细微的、甚至算得上矫情的小情绪,是只有对着家人才能倾诉的。   袁金桃提着食盒过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遂遂和一个年轻郎君抱在一起哭的场景。   身边一圈一看就不凡的人呈现保护姿态守在外面。   袁金桃认得出这群人穿的是官服,却不知是哪个衙门的。   她心里已经有了猜测,想来是遂遂家里人找来了。   听到遂遂哭得那样厉害,袁金桃也觉得揪心,她倒不心虚,遂遂家人见她哭,以为她在自家受了委屈。   反正自家条件就在明面上摆着,确实不是大富大贵,她对遂遂,也没有保留,拿出了最好的对待她。   如果遂遂和她的家人觉得遂遂受了委屈,那她也认,她们家就是普通人家,生活条件确实和权贵家里比不了。   能指挥得动官府找人,遂遂的出身肯定不一般。   有袁金桃留下食盒,自己默默离开了,走出府衙,看看灰蒙蒙的天气,心里难免怅然。   虽然对遂遂的离开早有预料,但遂遂真的要离开时,她依然控制不住满心的不舍与无奈。   虽然她和遂遂相处的时间不长,说有什么刻骨铭心的感情有些虚伪,但她也是真的很喜欢遂遂,尽力地去暂代“母亲”的角色。   像遂遂那样漂亮可爱,又伶俐懂事的小孩儿,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不想据为己有。   袁金桃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压下眼里心里的酸意,自己默默归家去了。   遂遂哭了好一会儿,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眼睛都有些哭肿了。   在遂遂哭的时候,沈容与带出来的人已经把宋岚找过来了,临时借了府尹家的屋子洗漱安置。   宋岚哪里敢怠慢,连忙让家里男人把最好的屋子腾出来,给这群身份不明,但气势不凡的人用。   沈容与用温帕子给遂遂敷眼睛,眼里写满心疼,“都是我们不好,没考虑周全,害你遭了这般罪。”   “之前只想着你还小,等大些了再把家里的一些东西交给你,这遭要是能早和你说家里的暗桩,你也不必受这罪了。”   遂遂仰着脑袋,让哥哥敷眼睛,脑袋左右晃晃,哭了一场的嗓子还有点沙哑:   “没有遭罪,袁家人对我很好,袁二袁三为了救我还搭进去半条命呢。”   “我哭是因为我想哥哥了,见到哥哥很高兴,不是在跟你告状。”   沈容与更心疼了,声音里都带了哽咽,“傻孩子,哥哥懂你的意思。”   不是挨饿受冻,伤筋动骨才叫受委屈,对他们来说,遂遂只要有一点不舒心,那都是受委屈。   饭菜不合口是委屈,没有称心的衣裳料子是委屈,没有贴心人在身边照顾更是委屈。   要是在王府或宫里,谁会让小殿下就在椅子上抱个猫睡?   沈容与熟知律法,知道遂遂肯定大苦是没有的,但比本来的日子过得差,难道就不是吃苦了吗?   遂遂现在这朴素的打扮要是让爹知道,只怕心疼得眼泪要落下半缸来。   大哥投洗了帕子又敷第二回,遂遂已经觉得肿涩的眼睛舒服了很多。   遂遂又问起其他人,“爹爹们呢?其他人怎么样?”   “大姨没让你不在的消息散出去,家里就爹知晓实情,我和老四,还有卫姑姑分了三路出来找你。”   “对外只说你打碎了大姨的玉,大姨亲自管教,每天罚你抄书,关在家里不许出来。”   在外面,沈容与只用大姨代指,并不叫破身份。   “小爹和阿古拉他们能信吗?”遂遂好奇。   “其他人都还好,你在卫郎君眼前消失,他怎么都放不下,爹在信里说,卫郎君日日跪在佛堂,还晕了一回。”   见遂遂面露担忧与愧疚,沈容与连忙道:“爹把人给劝住了,没有大碍的。”   “至于你那群小伙伴儿,大姨找了一个和你身形差不多的小孩带在身边出入了几回,自然就没人怀疑了。”   其实还是有,愿表弟第一眼就看出那不是遂遂,不过第一时间就被镇压了,爹最近一封来信里都还在家里禁足呢。   不过这也不是非要让遂遂知道的事情。   沈容与又问遂遂,“那你呢?一个人在外面都经历了什么?有没有受欺负?哥哥能为你做些什么?”   遂遂也说了自己从灵界出来后发生的事情,灵界的事情她打算人齐了再说,现在跟哥哥说了,在大姨、爹爹、小伙伴面前还要再说一遍。   ……   “遂遂做得很对,人命比身外之物重要,更何况人家是为了救你,你知恩图报,以后才会有更多人愿意救你。”   沈容与说完就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呸呸呸,我家遂遂今后都顺风顺水,长乐无疾,再不会有这样的事。”   遂遂笑起来,依赖地蹭蹭哥哥,“大哥,我好想你们。”   沈容与抱了抱妹妹,“等老四到了,我们就立刻回京,爹他们也想你的紧。这个年没过好,回去给你包双倍的压岁钱。” 第97章 虞家,怡郡王   “那袁婶子家怎么办?她们愿意跟我入京,当然可以带回去,如果不愿意,救命之恩只给些银钱是不是太薄了?”   遂遂问。   沈容与凑近遂遂耳畔,“陛下让我带了一张空白诏书出来,紧急情况可以保命,也可以用来赏人。”   “等我们走时,把圣旨留给此地府尹,我们走后再给袁家,袁家只是普通人家,一个县主之位足够让她们有自保之力,又不至于让人眼红,到时在和当地官员打声招呼,照顾一二,足可保她们家的富贵安稳了。”   这个处理方法很是面面俱到,遂遂点头同意。   “但还是要多给一点钱的,袁三伤了身子,恐怕要一直吃药,对袁家而言,是笔不小的开支。”遂遂又想起一事。   “这是自然,老四带了太医,等他到了,让太医再给袁三郎诊治一番,能治好就尽力治好。”   “袁家救了你的性命,于我们家是大恩,母父不能亲至,我作为长兄,应当登门郑重答谢一番,我已让人去准备东西了,一会儿就能回来。”   沈容与带着妹妹,其他人也没闲着,袁家的底细,包括宋岚的官声人品都摸得一清二楚。   家里的暗庄遂遂不知,但他出来前,爹可是全都跟他说了,就希望他快点找到遂遂。   这一遭回去,回京途中所涉暗桩,也是要一一告诉遂遂知道的。   爹在家里肠子都悔青了,说不该觉得遂遂小就什么都不说,王府暗桩不说遍布天下,但主要的城池都是有的,遂遂如果知道,说不定自己就回来了。   爹也是关心则乱了,暗桩都是只认信物不认人,遂遂当时穿着中衣就去了灵界,身上除了瑾瑜之玉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知道了暗桩所在,用处也不大。   兄妹俩梳洗一番,比给袁家的礼物先来的,是四哥被抓走的消息。   沈慕白一个晃眼就被直接带走了,假扮的黄金城商队也直接被扣下,薛姚在几个机灵身手好的手下护卫下才逃脱出来。   怡郡王改姓,虽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这些年都只在背地里搞事,明面上安安分分,这么直接的把人绑走,薛姚真是被惊掉下巴。   这和直接谋反的区别在哪儿?   薛姚脑子宕机了。   吴州一马平川,无险可守,水道也狭小,怡郡王有钱无兵,她拿什么反?她凭什么反?   薛姚之前一直都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现在出来了,还是第一次感受这世间的真人快打。   她以为的政治权谋是一群满腹才华,智谋卓绝的人彼此算计,彼此试探,绞尽脑汁,勾心斗角……   结果现实的权谋就是大耳瓜子抽过来,船给你扣了,人直接套麻袋带走……   薛姚见到沈容与兄妹俩时,整个人都是恍惚的。   “你们沈家,不愧是军户出身,做事就是敞亮,说谋反就谋反。”   薛姚跟遂遂感慨。   遂遂严肃纠正,“怡郡王是外戚。”   薛姚点头,“虞老太师家门不幸。”   怡郡王母家虞家是百年簪缨的书香门第,出过好几位名留青史大儒,两位君后,三位宰辅。   几十年前,为了稳住沈家这一脉的皇位,先帝的兄长,怡安郎主嫁给了体弱多病的当朝太师之女虞少忧,两年后,虞司澜出生,虞少忧产后虚弱,不过一月便离世。   怡安郎主就此鳏居,独自抚养独女虞司澜。   没过几年,边境动乱,先帝产下太子和澄亲王姊妹二人后,身体虚弱,缠绵病榻,无力把控朝政。   太子又尚在襁褓,沈家的皇位摇摇欲坠。   怡安郎主临危受命,在军中十年,平稳边境,多次平定宗室叛乱。   后来时局安稳,怡安郎主又主动解甲,归还兵符。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虞司澜未必不值一个世袭罔替的亲王之位。   可当年怡安郎主归还兵符后却主动削了女儿的爵位,请求让她入皇家玉碟。   虞老太师因此被气死,死前留下遗言,要把虞司澜逐出虞家族谱,并代女写了休书给怡安郎主。   没多久,怡安郎主也病故,虞司澜如愿变成了沈司澜,只是封地从蜀道难的益州变成了当时赋税最高吴州。   本是一桩兄妹齐心的佳话,最后却成了兰因絮果,佳话蒙尘。   容与原本想着等礼物准备好了就带着遂遂去袁家拜访,好好道谢一番,同时也是考察一番,看是一次性了结因果,还是继续一段缘分。   袁家于他们家是大恩,他这个兄长实际上是在代母父行事,本应第一时间登门拜访。   但现在却不是顾及礼数的时候,多耽搁一秒,老四的血就可能被抽干了。   自从女子觉醒巫力,联通灵界,这血祭之法提升实力的法子就没断过,绝大多数都是害人害己,两败俱伤的结果。   但也不乏有走岔了道的歪才,真弄出有用的。   对于这类伤天害理的邪典,朝廷销毁了一批又一批,现在几乎绝迹了。   谁也不知道,沈司澜手里到底有没有真东西,但沈司澜用灵养蛊是板上钉钉的。   “遂遂,拘灵阵的大物军队还在清,现在城里是安全的,就算有些漏网之鱼,也不会太棘手,我把这些人留给你,你乖乖待在城里,大哥去把老四带回来,我们再一起去袁家。”   遂遂十分冷静地反驳,“既然有军队,那应该和军队在一起才更安全吗?”   沈容与眉头皱了起来,“你说得对,但是怡郡王那里说不定有那种探查血脉的法子,你一出现,她就会知道。你不能冒险。”   遂遂依旧条理清晰,“四哥已经被抓了,大哥你怎么保证我们俩没有暴露呢?万一这是调虎离山之计呢?几千人的军队再怎么样也比十几个人靠谱吧?”   “而且如果我在军队手里被抢走,怡郡王就是证据确凿的谋逆,哥哥你可以直接用王府令牌调动最近的军队来救。”   “如果我被不明不白地抓走,谁能证明是怡郡王干的?怡郡王从礼法上算也是我们的姨母,哥哥又是男儿,你和她对上,一句忤逆不孝,德行有亏就能让你动弹不得。” 第98章 去救四哥的路上   沈容与眉头越皱越紧。   遂遂继续输出:   “怡郡王还有她父亲留下的丹书铁券和免死金牌,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谁敢搜她的王府?”   沈容与一把把妹妹捞过来,裹上挡风的大氅,帽子手套飞快戴好,捞起人就走。   “你说得对,留你独自在城中确实不妥,咱们一起去,还有军队可以依仗。”   “而且老四被抓的身份是黄金城胡商,罪名是夹带禁物,可不是澄亲王府四公子,说不定真要用你澄亲王世子的身份耍耍横。”   沈容与选了匹好马,带着遂遂就往最近的拘灵阵缺口去。   “要是负雪在就好了,负雪比马快多了,而且还能竖着跑。”   遂遂被大哥抱着骑马,忍不住感慨。   “负雪是你去灵界契回来的灵?是个什么物种?很擅长奔跑吗?”   听描述,在沈容与的想象里,遂遂的灵应该和太子的灵䑏疏huān shū差不多,是马的形态极善奔行。   “是白色的老虎,有两层毛,确实是什么路都能走,而且很快,我从青丘去昆仑赶路了三天,但是从昆仑出来,回人界只用了不到一天。”   “白虎辟邪,也很好,怎么没有和你一起呢?”   “负雪过不来,要有很多巫力,负雪说让我在有大人的时候再接牠过来。”   沈容与叹气,“这是因为你找得口子太小了呀,遂遂你本来就是人,当然随便一个口子都能回来,但灵界的灵过来却有限制,更强的灵就需要更大的通道。”   “要是屏障没有限制,那种能影响天气、水火的灵随随便便就过来了,那人界还不早乱套了?”   遂遂抬头看哥哥,“那怎么办?要是有负雪在的话,我们就不怕怡郡王了,牠虽然不是那种很多动物拼在一起的灵,但牠也非常厉害。”   沈容与想了想道:“这附近有那么大的一个拘灵阵,这里必然存在两界壁障的薄弱处,到时候我们找找看,看看能不能找个合适额通道,把负雪接过来。”   遂遂有些迟疑,“如果负雪出来后,以后其他灵界的大家伙也顺着通道过来怎么办?”   “那倒不会,两界气运相连后,两界的壁障也是活的,每时每刻都在运转变化,会自动修复。”   “每次去灵界,收获的至少三成都要用来打开两界壁垒,大的通道是没办法自主维持的。”   遂遂放心了,伸手指了一个方向,“哥哥我们走这边,那里有很强的能量波动。”   沈容与控马调整方向,女子对力量的感知是天生的,这点男人们无论后天怎么努力都比不上。   后头的护卫也跟着改了方向。   才跑出去不过一二里,进入一片稀稀拉拉的小树林,众人就都感觉到周围的气息改变了。   天还是昏沉沉的老样子,但众人都知道,这是又进到拘灵阵里来了。   一队人悄然变换队形,把兄妹俩护在队伍中间,同时放低速度警戒四周,以防有灵窜出来偷袭。   但一切都格外顺利,除了阴冷的气息让人不太舒服外,一行人基本没遇上什么大货,偶尔遇上些灵,要么是谿(xī)边这种本就亲人的,要么是羬(qián)羊这种有用好吃的。   或者就是耳鼠、㔮(nuó)兽、奚鼠之类各种各样的花毛耗子。   谿边和人间的狗子长得没有两样,这只毛色还是很漂亮的四眼铁包金。   传说谿边席其皮不蛊,但其实当狗子养着效果反而更好,谿边的血其实就是最初,也是最正宗的“黑狗血”,驱邪效果拔群。   眼前这只谿边还是只半大狗崽,可能是打不过其他的灵,弄不到吃的,饿得有点皮包骨,见了人就狂摇尾巴,嘴里发出可怜的呜呜声,黑眼睛湿漉漉的,看得人心软。   遂遂想了想,把马上挂着的一只肥耳鼠扔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兔子劈了腿,还是耗子出了轨,诞生出耳鼠这种生物,耗子身上顶个兔头,耳朵还是像小鹿一样的尖叶子形状,没有翅膀却会飞。   耳鼠身后一条比身子长两三倍的尾巴,飞的时候疯狂旋转,这只白毛大耗子就会像是被龙卷风吹起来了一样,乱七八糟朝你迎面飞来。   耳鼠这东西吃了可御百毒,但遂遂已经吃过了,再吃也没效果,而且见到耳鼠真容之后,遂遂觉得自己很长时间都不会想吃兔头了。   于是这只耳鼠就便宜了小狗谿边。   另外还有几只花耗子,遂遂并不想吃,也全给了谿边。   “那个脸上像花脸谱的大花耗子,皮给我留下,不要给我啃坏了!”   㔮兽是几种鼠型异兽里体型最大的,甚至比兔子大小的耳鼠都要大上一点,看上去十分肥美。   但这也改变不了牠是只耗子的事实,遂遂对牠毫无食欲。   遗憾的是,这个遂遂也已经吃过,吃了不得大脖子病。   往好处想想,这世上应该已经没有什么疾病可以打倒她了。   如果非要在肥美大耗子(㔮(nuó)字真的太生僻了,输入法很难打出来,今后就叫它肥美大耗子吧。)的身上选优点,牠的花色确实挺好看。   遂遂也不管谿边听不听得懂人话,先喊出来再说。   听得懂可以一起带回去,听不懂就给猎灵小队发委托,多收几张肥美大耗子的花皮。   遂遂她们一行人走出去不远,狗子就叼着几张吃干净肉的皮毛追上来,除了遂遂点名要的肥美大耗子的花皮,保暖厚实的奚鼠皮也叼了过来。   谿边拦在遂遂的马前,放下嘴里叼的东西,湿漉漉的眼睛期待地望着遂遂,尾巴晃成了残影。   虽然才过去了不到两刻钟,谿边的外表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干瘦的身体变得强壮饱满,干枯黯淡的狗毛变得油亮,甚至整体都长大了一点,往成年犬靠近。   遂遂忍不住“嘬嘬”几下,小狗欢快地摇着尾巴靠近了一些。   “好狗狗,你跟着我吧!”遂遂高兴地说,她最喜欢又乖又漂亮的毛茸茸了。   小狗欢快地叫了两声,跟在了遂遂的马旁,那几张皮子也让随行的人带上了。 第99章 去救四哥的路上2   有了小狗的带路,他们这一路走得更顺了,完全就是一路走一路捡钱的感觉。   鶌鶋(qūjū)、灌灌、白鵺(zhé)、当扈……不是能吃就是能用的,全都不白来。   遇到讙(huān)、领胡这类比较凶或者体型比较大,谿边还能提前示警。   领胡是一种脖子上长了个斗大瘤子,红尾巴的牛,吃了能治疯病,遂遂还没吃过。   自从经历过稍割牛事件后,整个皇宫都对牛这种生物有了阴影,天竺的稍割牛也算是牺牲自己,保护了外国同胞。   讙则是一只独眼三尾的怪猫,见人就哈,十分凶残,刚好遂遂没吃过,牠吃了又能治黄疸,十分地适合小孩子,一行人又毫不犹豫笑纳了。   一行人明明是火急火燎救人去的,最后却跟游猎似的,一个个马上都带了战利品。   就在遂遂这边边赶路边进货,另一边的老四简直生无可恋。   他倒没受什么皮肉之苦,毕竟她们看上的就是他的脸和身子,弄坏了就不好玩了。   但强行换了衣裳的沈慕白却宁愿被毒打一顿。   他已经十五岁,不再是不知羞的孩童,被强行脱去衣衫所带来的心理凌迟要远胜过皮肉之痛。   沈慕白被灌了软筋散,身体软绵绵的,既避免他反抗,也避免他自残。   沈慕白和几个浑身肌肉匀称,打着赤膊的健虏一起关在一个四面透明的琉璃大罩子里,外头可以清清楚楚看见里面的场景。   怡郡王正在兴致勃勃地欣赏自己的礼物打包。   虏给漂亮的小郎戴上装饰,换上她看得最满意的一套衣裳。   那小郎赤红着眼瞪着她,那眼神里充满了屈辱和怨恨,冷得像刀。   少男恨得眼都红了,眼眶分明湿润,却强忍着不肯落泪,那一抹倔强的艳色就像是风中狂舞,即将谢败的花,破碎又迷人。   怡郡王却更觉得有趣,以往送来服侍的小郎,美则美矣,也多才多艺,但到底少了几分滋味。   眼前这个,倒是让她有几分兴趣,征服的过程,远比单调的结果更有趣。   “去准备一箱黄金,你的船和你的人我都买了,以后,你就留在王府做个小侍,哥舒只在黄金城十三姓里排第九,能入王府,是你们哥舒家求也求不来的造化。”   沈慕白突然笑了,眼神柔和下来,笑得魅惑又张扬。   “好啊,臣愿服侍殿下。”沈慕白眼神直勾勾盯着怡郡王,眼神不闪不避,完全没有小家男那种畏畏缩缩,卑弱讨好。   他的美貌就像芍药,艳得张扬。   悦美无数的怡郡王都被晃了一下神。   怡郡王突然明白,为什么要让男子也读书习字,甚至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插花烹茶……   贵族家的男儿要学的东西,有时比女儿家还多。   现在她懂了,让男儿学这些,原来是在给自己谋福利!   说白了,谁乐意和虏颜俾膝的人生孩子?男子本就卑贱,再不好好拾掇拾掇,那不是玷污自己的血脉吗?   怡郡王愈发对眼前的人满意,“好,今晚就洞房!”   沈慕白被扶着坐了起来,倨傲地抬了抬下巴,骄矜得像只优雅的波斯猫,“他们冒犯了我,杀了他们。”   怡郡王越发觉得有趣,“好。”   一旁的护卫打开琉璃罩子的门,在几个虏惊恐的目光下,手起刀落,结果性命。   几滴温热的血溅在沈慕白白玉般的脸上,更添几分说不出的华丽妖冶。   怡郡王观察着他的表情,只见少男花瓣般饱满的唇弯起,眼睛也弯弯的,露出一个毫无阴霾,天真又残忍的笑。   怡郡王也笑了,“好,你很好。”   沈慕白被带了下去,带到一个布置喜庆的房间里,还换了一身红衣裳。   沈慕白脸上的笑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蛊惑动人,眼里的期待都要溢出来一般。   要是澄亲王府四公子死在怡郡王府,应该够娘和陛下除掉这个心腹大患了吧?   遂遂会不会哭得很伤心呢?得知他死讯的时候,应该是这辈子遂遂最放不下他的时候了吧?看不到了呀,真可惜。   重新召来伺候沈慕白的虏都战战兢兢的,虽然他笑得很好看,但虏们总觉得背后发寒。   当然也不敢再对他使小动作,使小动作的前辈还没凉透呢。   “我饿了,要吃东西。”沈慕白理所当然地提要求。   伺候外加看管他的人不敢怠慢,马上去准备吃食。   就在沈慕白把自己喜欢吃的都点一遍,打算吃完再好好设计自己的死亡的时候,遂遂一行人已经找到了一个两界缺口,负雪的大脑袋费力挤出来,但身子死活过不来。   现场十分诡异,一颗硕大饱满的老虎头凭空出现,老虎脸上的毛是纯白的,额头上的王字不甚明显。   这颗比一般老虎大一点,所以显得更聪明的老虎脑袋就这么卡在半空,不上不下。   老虎的眼睛是灿灿的金色,一出来把灰蒙蒙的天都照亮了,周围似乎都变得温暖。   负雪嗷嗷了几声,沈容与还以为是牠卡在两边卡痛了,一直跟牠道歉,说自己没有算好。   当年娘和狰出来也就这么大个洞就够了,谁知道负雪就只能出来个头。   遂遂拿下负雪脖子上的铃铛,把负雪的嗷嗷翻译给大哥听。   “负雪说牠是已经踏上修行路灵,直接从两界壁障走回被限制,所以需要用巫力单独接引。”   天地两道都已经有了圣人合道,相比之下,人道还不算大兴,如果放任外界的力量过多干涉人界,反而是对人界的损害。   契约到厉害的灵不算什么,带的回去,才是真的厉害。   负雪不过来,牠驱邪避煞的能力,和天生的威压依旧保护着遂遂。   白虎本就尊贵,更何况负雪是异种,还有修为,哪怕负雪不过来,绝大部分人间的灵都不够碰遂遂。   如果负雪真身降临人间,能是牠对手的灵不超过双手之数。   这样大的变数,两界意志都不会让负雪和遂遂轻易团聚。 第100章 枫林   铃铛摘下来后,负雪的脑袋立刻缩了回去发出啵——的一声。   “这是……”沈容与看着妹妹手里的铃铛,核桃大小,刻满繁复玄奥的符文,一看就不是凡物。   “这是负雪的伴生法器,可以用来装东西。”   遂遂说着,地上凭空出现了一堆东西。   遂遂有些骄傲道:“这些都是我从灵界带回来的。”   长宽高三尺三的空间,看着不大,其实能装不少东西。   众人就见各种草药、玉石、树杈子、玩具球堆了一地。   “好了,快点收起来,我们找到老四再想办法。”   沈容与有点理解为什么负雪过不来了,第一次听说契灵还附带法宝的。   而且是空间类的法宝,这样的东西放在人间,作用可想而知。   这样大的助力,要费一番周折才能得到,也是理所当然。   沿途的收获全放进负雪的铃铛里,一行人的速度再次提升。   四周的能量越来越浓郁,遂遂几乎能做到用瑾瑜之玉把灵完全控住,就像在灵界时一样。   沈容与抬手让大伙儿停下,“这不对劲,就算在拘灵阵里,人间也不该有这么强的能量,这都快赶上灵界的水平了。”   遂遂指着枫树林的尽头,“那里面能量更强,比昆仑还强。”   “阿嚏——”沈容与只觉得身上一冷,不由地打了个喷嚏。   连忙把遂遂遂遂的披风拢拢紧。   沈容与原本想问问遂遂冷不冷,但怀里的遂遂就跟个小暖炉一样,连带他身上那种莫名其妙爬上来的寒气都被驱散了。   “哥哥,你拿着这个。”遂遂把负雪的铃铛递给大哥。   铃铛一入手,沈容与顿时觉得身上暖融融的,那种被阴冷裹挟的感觉彻底消失。   虎乃世间至阳之物,阴邪不敢犯,百兽封为山君,死而骨架不倒。   眼前是一片成片的枫树林。   一路行来树的都是稀稀拉拉的,有粗有细,种类也不统一,突然出现这么成片的枫树,一看就很突兀。   而且这些枫树一看年份就不浅,最细的都有人腰粗,多为合抱之木,不少树上都长有树瘿。   黄帝杀蚩尤,弃其桎梏(就是身上戴的刑具),化为枫木。   传说枫树里藏有些许蚩尤魂魄,招阴,也比一般树木更易通灵成精。   “遂遂,拿个你不喜欢的猎物出来。”   一只灰黄灰黄的肥美大耗子出现在地上,谿边很有眼色地叼过来给了沈容与。   沈容与抡圆了,扔进枫树林。   那肥美大耗子从空中飞过,还没落地,就被数根藤蔓刺穿,撕碎,最后连一点皮毛血液都没留下。   分食完猎物,那些露在外面的藤蔓如游蛇般钻入枯叶之下,一阵像是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后,一切恢复平静。   枫树还是枫树,看起来和其他地方的枫树没有任何区别。   沈容与在考虑是不是要绕路。   这片枫树林,光是肉眼看到的就有上百棵,单个鬼枫或许不强,但上百鬼枫加在一起,可是不俗的战力。   他们还带着遂遂,对于这些精怪而言,遂遂只怕比其他灵还要补,不能让遂遂犯险。   “直接过去,那边的能量可以让负雪过来。”   遂遂直接做了决定。   沈容与也没反对。   “范黎。”   一骑策马而出,一只毛发油亮,尾尖分叉的黑犬从范黎身后的空间走出。   只见牠踏火而行,并不落地,打了一个带着火星子的哈欠,跑到枫树林边缘,转身,抬腿,撅腚,对着枫树林拉了一泡大的。   只见火焰如遮天蔽日的红色旌旗一般轰然展开,所到之处,皆为火的海洋。   祸斗,生自厌火国的异兽,形如黑犬,尾巴有分叉,落地即燃,以火为食,排泄物亦为烈火。   祸斗拉完就跑,险险避过带着音爆抽过来的藤蔓。   火焰烧得落叶和枝干噼啪作响,其中夹杂着阴森刺耳的惨叫,明明火光冲天,一行人却觉得阴冷之气更重。   一行人没有光看着枫树林燃烧,而是第一时间把羬(qián)羊的油脂刮下来,扔进火中。   一块猪油般细腻雪白的脂肪扔进火海,不过几息就小了下去的火势顿时又变得猛烈起来。   随着羬羊油脂的不断被扔进火海,火势终于稳定下来,火海里,木头烧焦的噼啪声和尖锐刺耳的惨叫交织,无数藤蔓从枫树林里探出,像是绷紧身体的蛇,灵活而刁钻地攻击众人。   场面十分诡异恐怖,音效更是拉满,但事实上,所有人都游刃有余。   一行人站在藤蔓延伸的极限位置上,砍一下藤蔓,又退回来,砍一下藤蔓又退回来。   或者把羬羊的油脂烧化了浇在狂甩的藤蔓上,然后让祸斗再对着拉一泡。   羬羊油脂丰富,肉质细嫩无腥膻,烫锅子顶级好吃,油脂是润肤养肤的好材料,很多美颜方子里都有羬羊的油脂做材料。   好的油脂当然也是好的燃料,燃烧迅速而猛烈,火还不易熄灭。   你问遂遂是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因为羊肉吃起来香,油脂做的润肤膏也是自带诱人香气,遂遂就想能不能像鲛人泪、琼脂蜡一样,做成香香的蜡烛。   香倒确实是很香,堪比猛火爆炒。   应该说,当时的场面就是猛火爆炒,然后原地爆炸。   一根成人小臂差不多大的鲛人泪能燃上百年,同样羬羊油脂做成的差不多大小的蜡烛能燃不到十息就会把自己和周围一大片烧没。   虽然大爹爹赔了御用监几百两银子修工坊,但没有人受伤,而且也算发现了羬羊油脂的新用法。   据说自那之后,市面上的养颜蜜、润肤膏都涨价了,因为原材料涨价。   因为兵部把羬羊油脂列入了收购清单,油脂的产出要优先供给军队,流入市场的就少了。   不过,老百姓们也算是多了一条致富路,羬羊完全可以当正常羊养着,就是生长略慢,而且比一般的绵羊凶一点,但脾气也就跟山羊差不多,普通人也可以轻松制服。   作为灵,其实挺没排面的,无论在哪边都是被吃。   遂遂咂吧了两下嘴,闻着空气中越来越浓的油脂炙烤的香味,感觉自己都饿了。 第101章 男娘   沈容与适时地上一个小袋子,里头是蜜制的肉干。   遂遂拿了一根出来啃,幸福地眯眯眼,“是狍子啊,好久没吃到了。”   沈容与帮妹妹整理了一下帽子,“等找到老四,我们一起做饭给你吃,你点菜。”   “我还想吃一下那个鸿运楼的全鱼宴,那里的鱼新鲜,感觉哥哥你来做应该更好吃。”   “都可以,你想吃什么都行,说不定我们这趟打完回家,还能有不少新食材。”   遂遂看了看铃铛内部,说道:“耗子除外。”   沈容与纠正,“那些不是耗子。”   “牠们长得像。”   “好吧。”沈容与放弃和小妹争辩,反正端上桌的时候都切成块了,掐头去尾,遂遂认不出来。   兄妹俩闲扯几句,火势渐渐小了,一群人提着武器,策马前冲。   枫树像成精,少不得几百几千年,不是单单凡火可以烧死的,能够削弱一番,就已经达到目的。   果不其然,虽然藤蔓烧毁大半,但剩下的实力却更强悍,其中那株最大的枫树,高十余丈,十人合抱粗细,树干形态已经是全然的人形。   四肢、躯干有着女性的轮廓,五官十分清晰,人的形态一直延伸到小腿,再之下,才是盘踞的树根。   沈容与嘲讽,“怎么不敢彻底化人?怕遭雷劈?”   枫木化人,必遭天谴,这是蚩尤作为失败者,生生世世带着的诅咒。   “桀桀桀……终于进来了……”   那枫树精发出阴恻恻的反派大笑,头发化成的树冠狂舞,吹起阵阵阴风。   还完好的枫树上,树瘿里钻出一个个狰狞鬼影,虚耗、五方鬼、吊死鬼、山魈(xiāo),甚至还有颛顼那三个早死的疫鬼儿子……   周围的空间都被无数鬼影映成阴森发绿的颜色,乍一看跟到了鬼门关似的。   正常情况下,枫树树瘿所化的灵是一种叫做枫木人的三尺高的小人。   灵智不高,喜欢和人玩耍,不会伤人,当然,牠们对人也没什么作用,是一种温和无害,也没什么价值的灵。   但这枫树精的伴生物显然是不正常,应该是用了什么手段,才让伴生灵全是恶鬼。   “桀桀桀……终于进来了啊……”   一阵超长气口的反派狂笑之后,跟卡点似的,吹得众人晃晃悠悠的阴风竟然小了一点。   “加上你们不就足够我化人了吗?尤其是这小女娃,不仅能让我化人,还能让我修为大涨,成为一方霸主!”   兄妹俩神同步地皱起眉,倒不是因为对方的垃圾话,而是……   这树精从五官到身体轮廓构造,都是很明显的女性特征,一开口却是粗哑尖细的男声,听起来像是净身房的公公刀没使好留下的后遗症。   兄妹俩互看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疑惑和茫然。   这不怪兄妹俩,沈容与是个光风霁月,温柔贤惠的男德标兵,遂遂只是个宝宝,两人对不好的玩意儿认知都有限。   沈容与:“牠是男……”   遂遂:“娘……”   兄妹俩声音撞在一起,下一刻,两人的眼睛都亮了,异口同声,“男娘!”   沈容与本来想问是男是女,遂遂想问是不是娘娘腔,但当那两个字碰撞在一起,就像是刺破黑暗的一束光。   兄妹俩像是顿悟一般,都有一种触摸真理的快乐。   作为蚩尤刑具所化的精怪,枫树精要么没有性别,毕竟是一棵树,要么是男性。   但因为此间世界规则,为了走捷径,牠成为了一个男娘。   男娘树精见自己的垃圾话被无视,遮天蔽日的树冠舞动起来,阴风阵阵,万鬼齐出。   这里离那个充沛的力量源已经很近了,遂遂调动起来丝滑无比,甚至因为控制对象是无实体的灵,甚至感觉比在灵界还顺手。   遂遂脖子上那枚瑾瑜之玉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瑾瑜之玉御鬼,御不祥,遂遂还是头回见这么标准的答案。   瑾瑜之玉:终于专业对口了。   瑾瑜之玉的光芒越来越亮,方圆百里的能量都朝着遂遂奔涌而来,几乎形成漩涡。   遂遂能感觉到,这力量还不是灵界那种,而是和灵界共通,但略有不同的,属于人族的巫力。   所以她才会用得如此顺手。   遂遂身后,虎影显现,沈容与注意到,负雪的身形似乎比之前看到的更凝实了一些。   沈容与不再犹豫,把遂遂的兜帽往下一拉,遮住了大半小脸,“帽子不许扯下来,打完这架哥哥带你去吃饭。”   沈容与飞身下马,一刀劈向缠上来的狰狞藤蔓。   刀锋未至,刀气已经震碎了一些细小的藤蔓,一刀下去,无数藤蔓断裂,不等枫血飚出,沈容与的第二刀已经来了。   沈容与知道藤蔓砍再多都无用,于是边砍边进,不断接近枫树精本体。   鲜红的枫血泼洒,断掉的藤蔓如碎尸块一般不停掉落,一些藤蔓被砍掉后不会立刻死去,还会如活物般扭动几下。   沈容与身形如鬼魅,总能从血雨和“尸块”的间隙穿过,半点秽物不沾身。   明明是在和一棵树打架,但场面却像是从尸山血海杀出来,刀光在泼洒的鲜血间闪烁出冰冷的锋芒,被砍掉的藤蔓还保持着攻击的姿态,像活蛇一样在空中扭动着落地。   遂遂歪了歪头,没反应过来天怎么一下黑了。   不过既然哥哥说了帽子不能拿开,那就不拿开吧,反正用巫力也不用看。   遂遂手掌轻轻握起,无数恶鬼就像被熊孩子拽住了头发,在原地动弹不得,嘴里发出凄厉惨叫。   遂遂蹙着眉,被吵得耳朵有点痛,“负雪,叫。”   虎啸震天,音浪宛如实质朝四周扩散,无数鬼影像是被风吹散的沙,在这声浪中消弭无形。   巫力的汇聚越加汹涌,枫树精那些不够粗壮的枝丫直接被绞成齑粉,其他人也因过强的巫力冲击而动作凝滞。   周身萦绕的巫力宛如实质,几乎要把遂遂的身形淹没。   但遂遂就如一个无底洞,依旧不知饱足地吞噬海量的灵力。   负雪的身形越加凝实,然而就算无法跨越那层窗户纸,彻底由虚化实。 第102章 血脉   “不行,还是不够。”遂遂口中喃喃。   突然,一丝若有若无的血线小心翼翼隐藏在巫力中,悄无声息将她缠绕。   遂遂通过感知,“看”见了,但她没有任何动作,任由红线缠绕。   她能感觉到,红线来的方向,有更强的能量,如果能去那里,负雪应该就能完全过来了。   沈容与越打越兴奋,虽然说君子佩剑,但剑耍起来也就占个好看,适合在宴会上彩衣娱亲的时候使。   真要打架的时候,还是得用刀。   先前打蛊雕的时候,他手里拿的要是这把他惯用的绣春刀,蛊雕爪子高低给它削下来。   随着巫力的不断涌入,缠住遂遂手腕的红线渐渐由虚凝实,再由细变粗,然后一圈一圈缠绕住遂遂的身体和手腕。   遂遂感觉到手腕上的红线缠了一圈又一圈,她感觉整个小臂都好像要不够缠了,依然没有任何牵引和拉扯的感觉。   在这里,血脉相连可以具象化,遂遂之前感受过一次,她记得好像缠几圈就可以走的呀。   遂遂等得有点不耐烦,之前一直毫无办法,遂遂也不去想,反正回到宫里,有的是人给她想办法。   现在眼看就要见到负雪了,就差最后临门一脚,让她反而急切起来。   遂遂答应了哥哥不拿开帽子,就只能把手腕放到帽子下面,找好角度,用眼角余光去看。   这一看,遂遂就发现了问题。   印象里,血脉化成的红线颜色是很正,很均匀的。   而这些红线,红得有深有浅,颜色驳杂,而且这些红线,与其说是“线”倒不如用“丝”来描述才更精准。   这些血脉“红丝”数量虽然很多,缠绕在一起比正常的血脉红线还粗好多。但却轻飘飘的,软弱无力,根本没有遂遂印象中那种斩不断的强韧与牢固。   遂遂看着那些软绵绵的线,都把她的手腕缠得粗了两圈了,还是一点用没有。   遂遂有些无语,纠结了一会儿,还是用哥哥留给她防身的短刃在手指上轻轻划了一下。   血珠化作凝实的红线,就像在在一群老弱病残里加了一个第一巴图鲁,直接把遂遂像拽风筝一样拽走。   只留下马儿在原地不安地打了一个响鼻。   沈容与猜得没错,怡郡王确实有检查血脉的手段,而且比他想的还要灵敏和精准。   整个怡郡王府都坐落在一个巨大的血脉法阵之上,王府各处还悬挂着寻归铃,只要特定血脉的人靠近,铃铛就会响。   一炷香前,遂遂一行人刚和枫树林接触,怡郡王府就此起彼伏地响起铃声,以往只是局部零星显现的血脉法阵竟完全显现。   王府花园、走廊、厢房、甚至是池塘底部,都亮起繁复的阵法光纹。   怡郡王瞪大眼睛,看着阵法一点点全部亮起,脸上的表情从淡淡的期待到惊讶,再到狐疑,又一点点变得亢奋,最后看到整个阵法真的完完全全被点亮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已经近乎于扭曲。   这是用她父亲,怡安郎主的血绘制的法阵,只有完全和他同源的血脉才能将它完全点亮。   很少有人知道,怡安郎主和先帝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妹。   他父亲的血统,比一般宗室更接近大宗血脉。   怡安郎主血脉里的力量来自于他母亲孝章帝,对于怡安郎主的血脉而言,他母亲孝章帝的血脉就是正统的大宗血脉。   而孝章帝只有怡安郎主和明宪帝两个孩子。   明宪帝虽有几个男儿,但只有女儿才能将血脉传下去,所以只有沈司宸和沈司寰生下的女儿或男儿,才算是孝章帝的血脉,才能点亮这阵法。   连她都不算是孝章帝的血脉,她的沈家血脉是父亲那边来的,而在岚野大陆,血脉力量的传承、巫力的传递,只能由母亲传递给孩子。   男儿当然也会从母亲那里得到,却没办法将它传递给自己的孩子,女男都不行。   沈司澜没有得到西王母的传承,这才是最要命的。   姓什么其实不重要。   她非要改回沈姓,也是为了更好地得到沈家血脉里的力量而已。   沈司澜确实找到了能够剥离血脉力量为己所用的办法。   那些驳杂的红线,其实就是她这些年从那些已经没落或分宗的沈家后代那里剥出来的。   沈司澜的做法很高明,没有直接用强,而是以财帛动人心。或者是其他利益引诱。   并不是所有孩子都是母父想要的,她的法子也不会直接要命,只不过是大病一场,少活几年而已。   并不是姓了沈就高人一等,就算几百年前和皇帝是一个沈,也不是说一辈子就顺遂无忧了。   姓沈的有人经商,有人当官,有人街头卖艺,有人花楼陪酒……   还有的是因为祖宗玄武门上岗失败,打发到苦寒之地开荒种土豆的沈家人。   如果只要牺牲一个家里多余的孩子,就能换一家人荣华富贵,有的是姓沈的愿意。   沈司澜小动作不断,但其实没人告她,不仅如此,她名声还挺好。   事实上,沈司澜比皇帝更怕撕破脸。毕竟她目前所有的优待,都基于她是怡安郎主的女儿,是功臣遗孤。   沈司澜比想象中更怕失去父亲带来的光环。   但是,这点安稳和几乎成了她心魔的事情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沈司澜、沈司宸、沈司寰三人也有过很好的时候,那时她还叫做虞司澜。   算起来,沈司澜才是当今皇帝那一辈的长子,是因为她先叫了司澜,后头才有司宸和司寰。   孝章帝只育有怡安郎主和先帝两人,当年父亲是如何护着先帝,守着她的江山,为她放弃心爱之人,与重臣联姻,以至于嫁给一个病秧子,年纪轻轻就守鳏,还背上克妻恶名。   父亲如何护着自己的妹妹,她小时候就是如何护着下面两个妹妹的。   小时候,沈司寰文不成,沈司宸武不就,在学宫时,她无论文武都是第一,皇帝姑姑也最欣赏她。   可就因为她不姓沈,她连上场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是争过了,棋差一招,沈司澜也就认了,可偏偏她连争都不配争。 第103章 冒牌货   她的父亲不是她的母亲,这是沈司澜唯一不如那两姊妹的地方,也是致命的地方。   这让她如何能甘心,外戚?如果不是父亲,沈家的江山早换了姓了!   沈司澜已经默默积蓄了许多年,修复已经废弃多年的拘灵阵,豢养出强大的灵的同时,为血祭之法默默积攒能量。   同时,找到散落各处的沈氏小宗,剥离他们血脉里带着的,与西王母的那一分契约之力。   就算一个沈氏的没落宗亲身上只有不到万分之一的契约之力,那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呢?   质量不够,就数量来凑,大不了到时再进行一次提炼。   沈司澜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完成血祭的法子,并且在逐步实现。   本来这个计划还要持续数十年才会看到成果,毕竟她只敢找那些没落的小宗,而这些人身上的血脉之力稀薄得可怜。   如果单论和大宗的血缘亲近,甚至不如她。   只恨她父亲不是她的母亲,没有办法将与西王母的契约经由血脉传递给她。   但现在,这个计划可以提前了,一个正统的大宗嫡系血脉,抵得上成千上万个小宗血脉。   而当阵法中心出现的是一名女童时,沈司澜控制不住地疯狂大笑,有一种心中多年郁气都一扫而空的畅快之感。   天助我也!天助我也啊!   沈司澜原本想,能有个男儿把血脉剥离出来就够了,毕竟男儿虽然没办法传承血脉,获得的力量也少之又少,但纯度和他的姊妹是一样的。   否则怡安郎主的血液也不可能绘制得了血脉法阵。   没想到啊没想到,血脉法阵竟然带来了皇室唯二的嫡出。   太子说自己是独苗,是真的没有说错,在遂遂出生之前,真的只有她是最正宗,最嫡嫡道道的皇室血脉。   虽然她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但他们传承不了沈家的血脉,宗室的其他女孩,又已经是隔了几代,血脉已经不纯了。   所以遂遂出生的时候,太子才会那么激动,因为遂遂是真的在救她的大命。   遂遂出生前,太子喝口水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生怕她这根“独苗”没留后就夭折了。   “你是沈司寰的女儿?”看着阵法中间站着的女童,沈司澜的声音都激动得发颤。   皇室这一辈算得上嫡出的就两个,就是沈司宸和沈司寰的女儿。   太子的年纪对不上,这个小的,想必就是沈司寰那莽妇的女儿。   遂遂现在的造型有点滑稽,被拽过来的时候没摆好姿势,导致落地时摔了个四仰八叉,在阵法中间摊成了一个标准的“大”字。   兜帽扣得牢牢的,遮住了大半张脸,导致遂遂眼前还是一片黑,只有下方有一点视野。   这导致遂遂落地时都没反应过来已经到了,还就地翻了个身,从仰躺改为小猫侧卧式。   直到听到陌生的声音。   听到娘的名字,遂遂一下子坐了起来,掀开兜帽。   几乎没有人对娘直呼其名,爹爹们会叫妻主、尊主等,下属要么称王姥,要么称将军,大姨有时会怪声怪调地叫澄亲王,有时叫阿寰,有时叫老二。   都没有直呼其名的。   光是一个称呼,遂遂就知道,这个人很不友好。   遂遂快速站了起来,并摘下了兜帽。   虽然答应了哥哥不摘帽子,但看不见影响她对付坏人。   连她娘都不尊重,对她也一定好不到哪儿去。   遂遂需要保持全盛状态来应对。   遂遂观察了一下环境,她站在一个四五丈见方的圆台中间,地上亮着复杂缠绕的符文,和祠堂里的很相似,但细节上又有许多不同。   祠堂的阵法符文,彼此缠绕相连,是一种生生不息,彼此依偎牵绊的感觉。   平和而富有生命力。   就像根系彼此缠绕的大树,是血脉亲缘的具象化。   而这个大阵,乍一看和家里祠堂一样,但细节上的差异,却让首先感到的是剥夺和窒息。   同样是符文之间彼此缠绕勾连,这个阵法却像是正在绞杀猎物的蛇,而不是一棵根系发达,生机勃勃的树。   圆台在一个更大的池子中间,或许也可以叫做不大的湖。   湖里并非是水,而是凝练到极致,似水似雾,不断凝练的能量。   吴州以及最近的长锡城近十年应该出现的灵,除了极少数可以为她所用的,剩下的都在这里,化成了纯粹的能量。   经过特殊的炼化,又转化为人族可以直接使用的巫力。   这是血脉阵法维持的能源,更是一切准备就绪后,支撑血祭完成的关键。   人类第一次进入灵界的时候,可以不吃不喝,身体也不会受伤,就是因为处在高能量的场域里,才会有这种类似于“不死不灭”的状态。   血祭说白了就是给自己换上满意的血统,也只有在那种“不死不灭”的状态下,血祭才会成功。   遂遂看得很满意,虽然脚下的阵法让她有点不舒服,但那一池子的能量,足够她把负雪接过来了。   遂遂暗自点点头,表示很满意。   “对,我就是我娘的女儿,你又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对我娘直呼其名?”   确认完重要的事情,遂遂才抬头理了一下那个不重要的人。   “我?”沈司澜,压不住上扬的嘴角,露出一个反派味十足的笑容,“我是你大姨啊,孩子。”   遂遂:??   “你真的认识我是谁吗?”遂遂十分诚恳地问   遂遂看傻子般的无语表情深深刺激了沈司澜,她有些气急败坏,“我生在咸宁七年,沈司宸和你娘是咸宁十一年出生,我本就居贤居长,你怎么不该喊我一声大姨?”   遂遂表情更加无语,“我既然是我娘的女儿,我怎么会不认识我娘的兄弟,我的亲舅?”   俗话说娘亲舅大,两位长郎主虽早已成亲育子,但对她这个娘家内甥也是很好的好吧。   而且这几年娘不在她身边,身边人都有种亏欠她的感觉,对她都很好,很亲的好吧。   “要不你装个我不认识的宗室呢?就不要选我娘的姊妹兄弟了,我真的都认识。”   遂遂十分真心地建议。 第104章 拔河   沈司澜破大防了。   小孩子乌亮乌亮的眼睛看着人,一脸真诚地提出建议,比大人阴阳怪气更令人破防。   她是真的不认识自己,也是真的不认可自己的身份。   沈司澜面目扭曲了一下,逐渐化为毫无温度的冷笑。   “沈司寰那莽妇,年纪轻轻就坏了身子,她这辈子都没女儿缘,你落在我手里,都是命,是注定的。”   沈司澜语气幽森,飞身上前,站在阵法的特定位置,割破手掌,让鲜血唤醒阵法。   阵法光大盛,复杂的纹路活了过来,像是一条条血色的蛇,从四面八方涌向遂遂。   遂遂眼睑内收,下颌绷紧,又是那副十分吓人的表情。   眼前这个阵法让她很不舒服,她更不喜欢别人那样说娘亲。   所以遂遂很不高兴。   “冒牌货,你搞错了,不是我落到了你手里,而是我主动来拿我需要的东西。”   遂遂手指上那个早就不流血的伤口破开,血滴滴答答地落在阵法上。   遂遂感觉到刺痛,看到红艳艳的血流出来,也有点害怕,扁了扁嘴,鼻子酸酸的,想哭。   但在敌人面前哭,感觉就像认输了一样,又赶紧忍住。   遂遂用手抹了一下眼睛,深吸一口气憋住想哭的感觉,鼓着包子脸,顺着那股牵引的力道,把手按在阵法上。   遂遂感觉在血脉层面上,有无形的力量在牵扯她,就像是在拔河。   遂遂知道自己不能输,所以用尽全力,猛地一拽。   原本以为是强大的对手,但这么一拽,遂遂有种自己是在和一群蚂蚁拔河的感觉。   她感觉自己不仅是把绳子全拽自己这边来了,好像连敌人也一起拽回来了的感觉。   “啊——”   远处原本摆了个特别帅气的半跪姿势的冒牌货突然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整个人被一股无形的巨力拽得整个身子前倾,毫无形象地趴在了地上。   沈司澜觉得自己的灵魂仿佛被拉扯着撕成两半,这种撕扯的剧痛是由内而外的,先从灵魂开始,然后是骨头、脏腑、肌肉、皮肤……   由内而外,钻心蚀骨,痛彻心扉。   身体上明明没有任何伤痕,可她却仿佛听到了血肉和骨头一点点被撕裂的声音。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被从她的灵魂深处连根拔起。   过于剧烈的疼痛甚至让沈司澜出现了短暂的昏迷,眼前好像黑了一下,但很快,身体又被后续同样程度的可怕疼觉而强制唤醒。   她头发本只松松挽了个髻,摔倒的时候簪子脱出,发髻也摔散了,万千青丝垂散。   在沈司澜疼得有些模糊涣散的视线里,自己原本乌黑的头发竟然在褪色,青丝点点掺白。   比源自灵魂的疼痛更加巨大的恐怖攫住了她——属于西王母的长寿赐福、甚至她从母亲那里继承到的巫力,正在从她的血脉里,她的灵魂里,被连根拔起。   只要出生在晟朝,是晟朝的子民,多多少少都会受到西王母长寿的赐福,只要不是特别亏空身体,晟朝人普遍都会老得慢一些,寿命也长上一些。   袁金桃和卢家的老太君都是例子,四十二岁的袁金桃看起来像三十出头,卢家八十多的老太君虽然头发全白,一身皮又垮又皱,牙也掉了大半。   但身上并没有什么病痛,精神头也很好,不仅耳聪目明能给人看诊,还能通宵打马吊,比她年轻几十岁的牌友都没她能熬。   沈司澜作为沈家皇室的外戚,自然是从父亲那里继承不到什么西王母的传承和巫力,但他的父亲依旧通过血脉,把长寿的祝福送给了她。   再加上从母亲那里继承到的巫力与传承,虽然被虞家逐出族谱,让她没有得到虞家文衡星君的神力传承,但却完整继承了母亲那边的巫力。   然而,来自父亲血脉里关于长寿的赐福被连根拔起,连带着来自母亲的巫力都被带走大半。   于是,特别的力量消失了,她不再是二十多岁,风华正茂的模样,而是变成了符合她年龄的样子。   当今陛下沈司宸今年58岁,比皇帝大四岁的沈司澜今年则是62岁。   人们印象中,一个六十二岁的中老年妇女就应该是头发黑里掺一些明显的白,皮肤有明显的松弛和衰老的纹路,或者再有一些沉淀的斑点……   就像是现在的沈司澜。   眼睛也不像年轻人那样明亮深邃,而是瞳孔颜色变淡,变浑浊。   她的声音也不再年轻,而是变粗变沉了许多。   连呼吸也变弱了——   衰老是全面的,并不只有看得见的皮肤和头发,还有看不见的脏腑、骨头、包括灵魂。   遂遂手里拽着几根结实的红线,有点茫然无措。   红线是她流出来的血液化成的,她拔河赢了之后伤口就不流血了,已经流出来的也变成了可以感觉到的线。   红线的另一头扎在了阵法里,很有些诡异。   遂遂从受到牵引,伤口流血,手贴到阵法上,觉得自己要赢才行,就用力拽了一下,然后对面那个冒牌货就跟碰瓷一样摔了个大马趴,头发都摔散了。   整个过程也就一息左右的时间,然后,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冒牌货头发开始变白,露出来的皮肤也在变皱,竟是眨眼之间,就从姨姨辈的人变成了婆婆辈的人。   遂遂哪里见过这个,只觉得头皮发麻,脚底发凉。   更恐怖的是,那些从冒牌货那边涌过来的,像活蛇一样蠕动的血液还在如蛇群一般,快速地朝着她这边涌来。   遂遂本能地觉得那些东西不干净,不能被沾到,拽了拽线没拽动,倒是对面又在叫。   遂遂不再尝试,果断扔下红线就跑。   遂遂脱手后,具象化的红线消失不见,原处只留下几滴颜色逐渐变深,失去活性的血液。   遂遂跑了几步,又回来脱下毛毛斗篷,踩在地上胡乱擦了几下。   总觉得,虽然是死掉的血液,但也不能被奇怪的东西弄脏了。   这个刻了阵法核心的水中圆台虽然不算小,但终究有限,而且从冒牌货那边过来的血液蔓延得也很快,可供遂遂躲藏的地方越来越小,眼看要被逼到台子的边缘。   (今天发现个抄袭的,没想到我也是能被抄袭的人了,心情挺复杂的,已经跟平台举报了,不知道结果如何,创作不易,大家彼此足尊重一下吧,大家如果看到,也帮忙举报一下吧,挺明显的,把我的文喂AI出来的一坨,我挺气的,我这里就不帮抄袭者打广告了) 第105章 负雪,来!   遂遂本就不会凫水,前不久又刚落水,对水是很恐惧的。   虽然离水边还有几步距离,但遂遂已经感到心慌害怕,身体有些不受控制了。   圆台边缘有一圈雕刻的装饰的花纹,宽度刚好够一只脚踩着走直线。   如果这是一道两边没有遮挡的窄墙,就算很高很高,遂遂也能很淡定地走过去。   可这是在水边,遂遂甚至没有靠近的勇气。   她知道,如果她踩在边缘,就一定会掉下去。   因为越靠近水,她就越无法控制身体,会被心里的恐惧支配。   遂遂看看后面,血液蔓延的速度慢了下来,好像是冒牌货的血快流干了,但却没有停下,留给她退缩的空间越来越少。   而面前,是她害怕的水,泛着充满诱惑的光。   等等,这也不是水啊,这是巫力汇成的湖泊啊!   自己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带负雪过来,不是来跟奇怪的冒牌货吵架的啊!   刚刚的一系列事情过于离谱和怪异,以至于遂遂都忘了自己到这里来的目的了。   想到这里,遂遂突然就不觉得现在发生的事情可怕了。   明明是她自己割破手指,才能被拽到这里来的,如果自己不配合,那些软绵绵的线根本就拽不动自己。   什么嘛,原来是菜鸡碰瓷。   想通这点,遂遂心态一下子就回来了。   遂遂把已经脏了的毛毛披风当成垫子踩着,虽然不怕了,但还是觉得那些蠕动过来的血很脏。   遂遂抬手,庞大的巫力像是受到牵引,躁动起来。   平静的湖面无风却起波澜,微澜渐成波涛,最后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圆台本只是露出湖面半尺,很快的,一尺、两尺、三尺……   巫力的湖泊在龙卷形成的数息间,深度就下降了六七尺。   而随着巫力的不断消耗,遂遂身后,终于完整出现了一只敦实肥圆的白虎身影,不再是一闪而逝的幻影,也不是只露出虎首的虚像,而是完完整整显现出来。   负雪一直像只大猫一样,端端正正坐在遂遂的身后,像是一个坚实的后盾,又像一个蓄势待发,随时可以并肩作战的伙伴。   “负雪,来!”   遂遂大喝一声,湖泊的蒸发更加迅速。   强烈的空间波动让整个空间为之一振,粉色的鼻头先探了出来,然后是胡须、金色的灿亮眼睛、头顶不明显的银色王字纹路、一整个圆圆的虎头……   时间像是被无限拉长,负雪的动作像是慢放,但每一步都无比凝实而厚重,牠不再是虚幻的影子,而是有了重量,可以触摸的真实。   负雪正在一步步地,无比真实地来到遂遂身边。   她们之间的契约不像其他人与灵,只能通过巫力构建起来的桥梁,短暂地彼此陪伴,并肩作战;   她去到牠的世界,跨越千山万水找到牠,牠也将来到她的世界,长长久久陪伴她,直到她或牠的生命尽头。   当负雪的最后一点尾巴尖也出现在人间,巫力凝聚起的湖泊已经彻底干透,连空气中原本富裕的巫力都被消耗得一干二净。   遂遂甚至感觉到一种缺水似的干燥与滞涩。   “负雪!”遂遂顾不得身体像是干了重体力活的酸软与疲惫,扑过去抱住负雪毛茸茸的胖爪子。   负雪也兴奋得不停嗷嗷,用虎最高的社交礼仪给遂遂舔舔毛。   也幸好灵界的虎不流口水,否则一人一虎刚刚扬帆起航的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一番小动物般的贴贴蹭蹭后,负雪叼着遂遂的衣服甩上后背,迈着优雅又极具压迫感的大号猫步,一步步靠近变得衰老,又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十分虚弱的冒牌货。   “救,救我……”沈司澜努力抬起皱纹遍布的脸,声音变得更加苍老而虚弱。   对上那双流金的虎目,沈司澜心神剧颤,眼中写满恐惧和渴望。   灵界有数不清的灵,强大可堪神明的灵也不知凡几。   可即便是拥有灭世之力的相柳、九婴、饕餮、穷奇,也不配拥有一双金色的瞳眸。   金色,是属于神明的颜色,或者更准确一点,那是“道”的颜色。   代表着大道的认可,世界的偏爱。   沈司澜盯着那双流金的虎目,心中的不甘与怨愤烧得比负雪的金眸还要猛烈炙热。   西王母是掌管刑罚与长生的上古凶神,是另一个世界的一方霸主,手下还有无数小神,就比如眼前这只老虎……   哪里是虞家小小一个文衡星君可比?   上官婉儿不过是旧朝的一介女官,主文脉衰盛,称量天下才气?说得好听,不过是个罪虏出身,伺候男人的俾子而已!   所谓文气、才气,再多再盛,还不是为人驱使,居于下位。   她生在皇家,长在皇家,那么近地靠近过那个位置,她本该为君,也有能力为君,怎么甘心就因为一个姓氏,就要甘居人下,受人驱使?   她如何甘心?她如何甘心啊!   “我也是沈家的血脉,我父亲是怡安郎主,曾率十万兵马,克复青海三州之地,为河山流过血,为沈家的皇位出过力,凭什么不认我!”   “你就是怡郡王?”遂遂终于确定了对方身份。   “是。”沈司澜声音发颤,有种出气多进气少的感觉。   和遂遂心意相通的负雪赶紧用爪子扒拉了一下她,免得真流血流死了。   结果竟然没扒拉动,怡郡王的手掌依旧死死黏住阵法之上,血从伤口不停流出。   遂遂也知道不能让她就这样死了,家里的事情,大人不会避着她,所以她大概知道一些。   怡安郎主确确实实有大功于社稷,他曾经提拔过的人,现在还没死的,在军中也有不低的地位。   怡安郎主活着的时候,这些人都没倒反天罡地要推沈司澜上位,更别说怡安郎主死了这么多年,好多老人都退休了。   更不可能因为那点子香火情就跟着沈司澜造反。   但沈司澜是怡安郎主留下唯一的血脉,她不能死,尤其不能死在现在的皇帝一脉手里。   沈司澜有一点没想错,她的父亲确实为了沈家的皇位立下过汗马功劳。 第106章 你为他做过什么?   虽然一个怡安郎主作为一个男儿,失去皇室正统身份于他而言百害无一利,甚至处境会比他的姊妹还要艰难。   他努力保住妹妹的皇位,同样也是在保自己。   但论迹不论心,怡安郎主所做出的努力与功绩都是实实在在的。   所以沈司澜越是行为狂悖,大姨就越需要她活着。   遂遂虽然还不明白为什么怡郡王越坏就越不能让她死,但她听大姨的话。   没办法,遂遂只能踩在毛毛斗篷上,下来亲手把自己作死的怡郡王掀开。   除了怡郡王身体本身的重量,遂遂没有感觉到什么阻力,阵法的链接很轻松就断开了。   负雪还不太适应这方土地的强度,过来这几步路,踩裂了好几个地方,阵法有好几处符文都熄灭了,拉扯感自然不如之前。   “为什么,这是我父亲的血液绘制的阵法,怎么会更受你操控!”   沈司澜终于不不再继续失血,但那样子看起来更疯疯癫癫了。   遂遂赶紧退开几步,重新爬回负雪背上,居高临下睨着她,“你父亲怡安郎主,是我母亲的舅舅,也就是我的舅公,从血缘上讲,自然是你们父女更近。”   “可是你想要从你父亲那里得到的力量,是他从他母亲那里得到的,所以这个阵法一直在起作用的其实是舅公的母亲,也是我曾祖母,孝章帝的力量。”   “我和曾祖母虽然隔了好几代,但我是她老人家的直系子孙,你不仅隔了几代,还是个外人,连旁支都不算,怎么可能用得了我曾祖母的力量。”   遂遂看着怡郡王眼神逐渐绝望,好像多年的信仰都崩塌了一般,继续戳破她自以为是的伪装:   “你死皮赖脸要姓沈,难道真的是崇拜你的父亲吗?明明就是想要得到姓沈的力量!如果你真的敬爱自己的父亲,又怎么会用他的鲜血做法阵?”   “怡安郎主英年早逝,所有人都说他是为国操劳,积劳成疾而死,我娘和大姨也是这么说的……”   遂遂看了一眼已经全部黯淡下来的阵法,“舅公固然是辛苦受累,但他的死,也和这阵法脱不开关系吧?”   刻满整个王府的大阵,一个人身上的血哪里够,这个阵恐怕是刻了许多年才完成的。   遂遂视线扫到怡郡王,又十分慊弃地挪开目光,看一眼都慊脏。   “你个小屁孩儿知道什么!这是爹他自己提出来的!我一直在完成我爹的遗愿!他也想我坐上那个位置!”   怡郡王像是被踩了尾巴一样,突然激动起来,声音拔高。   她如今虚弱地趴在地上,形貌衰老,披头散发,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实在是狼狈至极,没有半点体面可言。   曾经的怡郡王,身份尊贵,富贵无双,不管内心如何,但明面上,朝廷是把恩荫给足了她这位功臣遗孤的。   吴州赋税冠绝大晟,且全进了她的口袋,一分不用给朝廷,江南制造院弄出来的东西,她先挑剩了,才送到皇帝那里。   她的王府白玉铺地,金石做瓦,修得比皇宫还要豪奢。   如果让工部的人来看,拆出来的僭越之物甚至足够再建一座府邸……   可以说除了权力,财富、地位、尊荣、她几乎都有了。   如果是曾经的沈司澜,绝对受不了自己在一个小丫头面前如此狼狈。   可她的心气早在之前那一摔给摔碎得一干二净。   她其实比遂遂更早意识到,就算梦寐以求的力量就摆在眼前,就算她做好了万全准备,她都吃不下去。   巴掌大的小鱼要如何吃掉几十丈的大鱼?萤虫之光该如何盖过皓月之辉?   当阵法启动,她与正宗的沈家嫡系血脉相遇,而不是曾经找来的那些边角料,上面两个绝望的问题就自然出现在她的脑海。   她这些年所谓的谋划与蛰伏都成了笑话,所谓的宏图大志都是梦幻泡影,痴人说梦。   而在这一片让人绝望又无力的虚妄里,唯一还真实的只有她的身份,她是父亲的女儿,她的父亲怡安郎主是闪耀过一个时代的风流人物。   父亲为她留下了无数光环。   她已经失去了一切,不能再失去父亲。   遂遂却不知道,也不用知道怡郡王的心思,依旧坚持自己的判断。   “你好恶心,背叛自己的母亲,又伤害自己的父亲,生养之恩大过天,而你却忘恩负义,简直不配为人。”   遂遂慊恶地说。   沈司澜冷笑,“忘恩负义?别人说一说就罢了,你母亲和龙椅上那位,不配说!”   “当年要不是我父亲一力支撑,你母亲和沈司宸早饿死在宫里了!哪还有她们现在皇帝亲王的威风!”   “就连你,运气好,被沈司寰和个乡野村夫生在野地里,一辈子在苦寒之地种土豆,运气不好,还不知道这辈子是猪是狗呢!”   沈司澜眼瞪大了苍老浑浊的眼,神像是淬了毒。   年纪小的好处在于,读书不多,也没见过人心险恶,很多话听不懂。   遂遂当然听得出沈司澜的话不是好话,是在骂人,但因为一知半解,杀伤力反而有限。   遂遂尝试全部理解,因为她觉得,吵架听不懂对方骂的脏话,像是输了一样,很丢份儿。   快速运转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点灵光,遂遂抓住,问怡郡王,“你知道糙汉文学吗?我觉得我娘如果给我选的是种地的爹爹,那也很不错。”   怡郡王:???   胡言乱语说些什么呢?   遂遂点点头,觉得自己完全能接受怡郡王说的那种情况,应该是抵挡住了对方的攻击,开始发动自己的回合,攻击对方最脆弱的很多地方:   “你都说了,是你爹为山河流血,克复失地,一力支撑,又不是你做这些,你怎么好意思说?我娘还一连拿下了七州之地呢!楼兰州、极西州、南边的百越、交趾、北边的平、安、宁、瀚海四州,哪里不比青海三州大?连瀚海关都是我娘在北境时修的,我骄傲了吗?” 第107章 邪神象   遂遂越说,下巴扬得越高,和遂遂心意相通的负雪也把尾巴高高翘起,扬起毛茸茸下巴,虎脸写满骄傲。   “还有,舅公是大晟六百年来唯一一个出嫁后还葬入皇陵,牌位入太庙受万世香火的皇家郎主,我大哥主笔写了他的列传,他的功绩如实记录在史书上,民间还有关于他的话本、折子戏。”   遂遂不屑地看着怡郡王,“我们这些娘家人,让他名留青史,优待他留下的骨血,虽然这些都是应该做的,不应该拿出来夸耀,那你呢?你这个女儿为他做过什么?”   沈司澜一时无言。   遂遂语气幽幽,“你用他的血做阵法。”   “忘恩负义的只有你。”遂遂语气斩钉截铁。   “明明虞家对你也很好,但是你却慊弃虞家传承不好,背叛了她们。”   “你一直都忘恩负义。”遂遂下了结论。   皇帝可没什么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她不屑隐藏舅舅的功绩,舅舅的所作所为值得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她不是以前那种小气吧啦的,史书上容不下异性的一个名字的那些小家子气的男皇帝。   同样的,她也不会为沈司澜遮掩,他们父女二人的事情,家里的小辈都一清二楚。   也包括沈司澜和虞家的事情。   遂遂不想再和垃圾废话,让负雪用尾巴把人卷着走。   主要是害怕怡郡王死了惹麻烦,再者,她对怡郡王府不熟悉,带上她,遇到麻烦还可以当人质。   圆台在这个人造湖中间,离岸边有六七丈远,现在有了负雪,遂遂完全不担心走不了。   在灵界的时候,负雪随便一跳就能越过十几丈宽的悬崖,遂遂在负雪背上都颠习惯了。   果然,就算尾巴上捆了个人,那么点距离对负雪而言根本不算什么,轻轻一跃就过去了。   就是力道没怎么掌握好,用力蹬地的时候,踩塌了半个圆台。   听见后边传来的石头碎裂声,刚落地的负雪身子一顿,有些心虚地偏了偏头。   遂遂摸摸小伙伴的毛毛,安慰道:“没事儿,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我是小孩子,你也是小孩子,大姨说小孩子是可以犯错的,不小心弄坏的东西都不算犯错。”   负雪的步子重新轻盈起来。   遂遂在心里悄悄和负雪交流:   [我们在这里多走走,你练习一下,等回了晟京,踩坏了东西就要赔钱了,虽然我家不差钱,但是一直赔钱很亏。]   在昆仑就经常让自家老爹上门道歉加赔钱的负雪十分认同:   [赔了钱就不能买好吃的了!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适应,等跟你回家的时候,我一定不弄坏东西,当乖宝宝!]   遂遂在心里悄悄恶魔低语:   [这儿不是我家,弄坏了也没事儿的~]   负雪心领神会:   [你放心。]   一人一人一虎的默契尽在不言中。   这里是一处很大的圆形空间,四周墙壁光滑,没有发现明显的门的痕迹。   应该是靠暗门进出的,或许还得找到隐蔽的机关才能操作。   但对于负雪这只身长丈余,身粗是人间同类两倍的虎中油罐车而言,牠走哪儿,哪儿就是门。   走了一圈,没看见明显的门,遂遂果断放弃寻找线索,负雪直接选了个顺眼的位置冲了过去。   不出所料,一尺厚的石壁在负雪的铁头面前就和豆腐差不多,只要冲过去,路就在两个小崽面前。   负雪甩甩掉进毛毛里的小石子,问遂遂该往哪儿走。   出来后,遂遂才发现,这里竟然是在地下,眼前的道路四通八达,宛如地宫。   “走那边,我带你们出去。”   身后传来虚弱的,断断续续说话的声音。   是卷在负雪尾巴上的怡郡王。   说句话都要大喘气,看得出来是真的很虚弱了。   流了身上大半的血,又被抽走了血脉里与神灵的连接,以及大部分巫力,还被石头砸了个七荤八素的沈司澜:……   都这样了,她还活着,甚至都没晕,已经很耐活了好吗。   “走这边。”遂遂故意指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不认识路归不认识路,怎么能听敌人的指挥呢。   [那边有脏东西。]   负雪提醒。   遂遂:[打不过?]   负雪:[不存在的。]   遂遂:[那就当打扫卫生了。]   负雪真心赞美小伙伴:[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宝宝!]   遂遂纠正:[是我们。]   两只幼崽真心实意地赞美自己:[我们真是个懂事的好宝宝!]   说话间,一人一虎以及一个尾部挂件,已经到了那处有脏东西的地方。   负雪选择了直接的进入方式,石屑掉了一地。   里面是一个五六尺见方的狭小空间。   里面除了一张桌子,剩下的空间就只够一人勉强活动。   负雪只能探进去小半个身子,让遂遂看得见里面的景象。   一条长长的桌子上,是许多身上贴了生辰八字,姿势定格在正在遭受各种刑罚的泥人。   有的浑身扎满细针,有的四肢被绑起,像是要五马分尸,有的像是在被砍头,有的像是在被火烧。   这是厌胜之术。   遂遂认的字不全,但也认出了几个眼熟的生辰八字,其中就有她娘亲的。   但遂遂来不及感到愤怒,因为和桌子正中的东西,以及墙上的壁画比起来,这些木头人都是小事了。   能生在皇室,说明都是有气运傍身的,太庙还有祖宗护着,而且巫力强大的人本来就是强大的巫,那些害人的邪祟本体都不敢靠近,更何况是隔着几千里,靠着媒介去诅咒害人?   厌胜之术对于她们而言,就是癞蛤蟆跳脚背,不咬人,恶心人。   桌子的正中供着一个神龛,里头的神像青面獠牙,独眼歪鼻,长长的象鼻是最显眼的特征,身体像是人与象的结合,象皮像是披人在身上,一条腿又像是象足。   塑像整体透着种诡异可怖的不协调感。   遂遂是第一次见这个东西,但脑海里已经自动浮现出它是什么——   象祠,又称鼻天子,上古邪神。 第108章 邪神象2   相传,瞽叟(gǔ sǒu)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   两父子焚廪、填井、下毒、以为舜死后分赃夺妻,再三加害于舜,然而舜登帝位后,非但不处理他,还“象至不仁,恶德受封。”   遂遂一点没有得到新知识的欢喜,只觉得男人果然有病。   瞽叟一个瞎眼老头,妻主死了不守节,竟然还去祸害其他健康年轻的女人,娶了新的妻,生下新的儿子。   这也算了,男人做主的时候是这样的,现在的女人也没给男人守节一说,夫郎死了当然是要另娶的,对照着看,遂遂倒也能勉强理解,毕竟那时候是男人做主。   遂遂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个叫舜的,人家象都“日以杀舜为事”了,天天就琢磨怎么杀他呢,他还给人封个诸侯,造出个上古邪神来祸害遗千年。   甚至象最初的庙祠还在九嶷山,舜的坟旁边,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遂遂觉得舜应该是个抖爱慕。   遂遂不再看这东西,把奇奇怪怪的东西驱除出脑海。   象之道,以为子则傲,以为弟则贼。祸乱家族、离间骨肉,淫邪作祟,吃人降灾,真是把世间恶事都做尽了。   偏偏又是受了几千年香火的上古邪神,淫祀屡禁不止,包括现在也是。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命。   不管人界还是灵界,始终无法彻底消灭牠,就算打死了过段时间又会复活。   有香火,有念力,灵就会诞生。   那神龛前的香炉里,香灰是满的,还插着没燃尽的香,看来是没少拜。   遂遂以前没见过象,也不知道牠,但见到牠的第一眼,就知道牠是谁,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邪灵力量的体现。   遗忘才是彻底的死亡,能让人第一时间知道牠的来历和身份,说明象依旧存在于天地之间,没有完全被消灭。   而且遂遂得到的信息如此全面,连牠怎么烧粮仓害他兄长的细节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固然有遂遂灵感力强,天赋好的缘故,但也少不了象残存的力量本身也不弱的原因。   真正孱弱的灵是像妇好那样,人们千百年来不知其名,只知“武丁之妻”,史书上没有关于她的只言片语。   就算她祭祀所用的鼎、她宴饮时用过的尊出现在人们面前人们也不知道那与她有关。   那明明是她们人族的祖巫,是人族的战神,记载却远不如一个几千年来板上钉钉的邪神。   只因伟大光辉神圣的男皇帝需要反派的衬托,象就这样以“重要反派”的身份,永远和他的大帝哥哥一起出现在史书上。   几千年来,不断地被提及与记录,几乎让象有了不死之身。   小小的遂遂看着那个丑陋的塑像,心里突然堵了一团说不出的情绪,又生气,又想哭。   遂遂还太小了,没有办法准确地分辨出心里对男人劣根性的讽刺与鄙夷、以及对耽误整个人族的愤怒,还有对妇好的心疼与愧疚。   她只是笼统地觉得心里难受。   遂遂过了一会儿才从情绪里抽离,下意识抬头看墙上的壁画,却被小伙伴贴心地用金光打了码,没有看到更具有污染的邪教活人祭祀的画面。   金光化为火焰,把壁画破坏了一半,却能让人看出本来是什么,神龛也被金色的火焰灼烧损坏,却还能看见大致模样。   象虽然是上古邪神,但本体早已被消灭,在人间也没有正式的受香火的庙宇,只剩暗地里的一些淫祀,现在的力量和负雪是没办法比的。   更何况负雪是山君,纯阳之体,专克邪祟。   负雪在灵界等遂遂这段时间里,又去了解了人间的一些事情,牠知道人间官府抓人要讲证据,如果全给烧了,那不就没有证据了吗?   遂遂回头,冷冷扫了怡郡王一眼。   大姨应该再也不用为这个人头疼了。   自古以来,巫蛊、厌胜、淫祀都算是重罪,一旦发生,就会牵连一大批人,结果往往是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以前巫蛊的罪最重,那时因为皇帝怕死,发场猪瘟,把老婆孩子全杀了。   现在的淫祀之罪甚至重于谋逆,是真正的天地不容。   因为现在不管好坏,拜的都是真的,以前淫祀,都还是人害人,影响范围有限,和神仙没关系。   现在的淫祀,害的却是两界众生,多出一个邪神,对于两界而言,都有极大的危害。   所以不止人间严打淫祀,灵界抓得更严。   人家辛辛苦苦好好修行几千上万年,好不容易有实力了,庇护一方百姓,辛辛苦苦积攒多年功德,才得以开祠立庙,得证受万民香火。   你上来吃了几个人,给凡人一点好处,你就得香火了,证神位了,那还修什么大道,直接道统崩坏,大家全变妖魔鬼怪,直接群魔乱舞好了。   现在,巫蛊和厌胜反而算相对较轻的罪名。   因为巫蛊和厌胜其实都算是一种修行手段,只是有坏人用它来害人。   而且这种害人的都是小鬼,鬼婴、小儿鬼、虚耗、五方鬼之类的,本身实力就不算强,对实力强的人根本不起作用,处理起来也很容易。   之前枫林里鬼影遮天,看着吓人,也就是负雪吼一声的事儿。   用厌胜和巫蛊作恶的危害,远没有淫祀巨大。   “还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吗?”   从暗室里出来,遂遂问负雪。   [那边有钱的味道,那边有好吃的。]   负雪指出两个方向。   “那先拿钱,再去吃好吃的。她害我,必须要赔钱!”   负雪直接朝代表着钱的方向靠近。   牠也不需要找路,反正两点之间直线最短,选对方向,朝那边走就行。   枫林中,沈容与快给男娘树精削成个光秃秃的树桩子了,大量枫血泼洒在地面,像是下了一场大雨,整个地面泥泞不堪。   地面突然剧烈震动,沈容与身形不稳,把刀深深插进地面才勉强稳住。   “我艹你大爷——”   男娘发出一声破音的惊天惨叫。   原来是沈容与一刀扎在了男娘收回不及的主根上。   为了稳住身形,沈容与把刀捅得更深,擦了擦脸上沾到的血液,一脸端方模样,“我没有大爷。” 第109章 拿钱   晃动平息后,沈容与顺势断了枫树精的主根,刀光斜飞而出,带出大量阴冷暗红的枫血。   别看男娘看着惨兮兮,快给削成树桩子了,但作为一棵树,只要根没事儿,就算只剩个树墩子,问题也不算太大,养个百八十年的,也还能活。   沈容与之前虽然也断了牠几条根,但都不是主根,虽然也是伤筋动骨,但没到要死的地步。   牠本来就是为了拖延,犯不着拼命。   但男娘现在觉得自己要死了。   刀刃滴血不沾,刀锋依旧雪亮,沈容与心情很好。   就是一直没听见遂遂的声音,他这才抽空扭过头关注遂遂的情况。   这一看,沈容与人快裂开了,马上空空荡荡,四处一看,也不见遂遂的身影。   “世子呢?”   沈容与对众沉迷战斗的护卫喊了一声。   众护卫面面相觑,心里都是一慌。   世子不见了。   众人立刻想要脱身去找。   已经秃了的树精男娘却不依不饶起来,无数藤蔓从地底钻出,拦住众人去路。   “想走?没那么容易!”树精激动起来。   牠是被人从灵界移到这里来的,在灵界时,牠就已经想犄角旮旯里苟了千年,已经长了脑子,不再是只被本能支配的低等灵了。   只是机缘根骨都缺,迟迟不能化形。   被挪到这里后,虽然人间土地贫瘠,但时不时有人把捉来的灵喂给牠,又让横死、冤死的人的魂魄聚集在此处,成为牠的伴生灵。   短短十几年时间,这里从牠独自一树,成为了一片枫树林,牠的实力也突飞猛进。   灵害人会遭天谴,牠本就不受天道待见,化形时的雷劫比其他精怪重得多,若非如此,牠也不至于非要化个女身。   牠本是不敢吃人的,虽然很馋,但很可能上一秒吃完,下一秒老天奶的雷就到了。   但来了人界后牠发现,灵害人会被雷劈,但人害人老天奶是不会管的,只要不是直接死在牠手上的人,即使吸收了他们的血肉,所承受的因果也会非常弱。   枫林下面,其实是一片乱葬岗,牠帮着守的后面的那个大房子里,隔三差五就会有尸体扔出来。   有的时候,扔出来的尸体还没死透,牠只需稍等片刻,就能吃上口热乎的,和吃新鲜活人也差不多。   牠就这样和后面那个大房子里的人达成了合作,她为牠提供食物,牠给她守门,替她干活。   在这群人来枫树林之前,男娘树精就已经知道了,管饭的人说只要打成重伤,不要直接打死,剩下的她来。   看到那个小孩儿被奇怪的红线带走后,作为一棵长了脑子的树,枫树精默契打配合,把人拖在了原地。   然后结果是,牠被砍成了树桩子,身受重伤。   尤其是沈容与无意识地扎那一下,刚好落在牠最粗的一条主根上。   用人类的身体来对比的话,那一刀相当于是把牠脖子砍了一半。   这导致牠快死了。   不是说人间的男人都是废物吗?眼前这人莫不是女扮男装?   枫树精其实帮管饭的干过不少活儿,这男的比不少契灵的女人都能打。   牠不是那些具体形态都没有的泛灵,光凭人类的武器是很难真的伤到牠的,而这个人的每一击都能伤到牠。   不止是他的武器不一般,更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能用这样的武器。   树精想夺舍眼前这男人。   如果牠直接夺舍这个男人,牠就不用九死一生挨雷劫,就能拥有人类的身体。   更重要的是,牠再也不用把自己硬扭成女体,因为眼前这个男人体内也有一些那种变成女人才会有的力量。   枫树精一边假意爆发,拦住所有人去路,一边把自己的真灵从身体里分出来,想悄无声息完成夺舍。   但就在那肉眼无法看见的真灵碰沈容与身体的一瞬间,一道金光直接从他身上发出,直接把那点脆弱的真灵震散了。   沈容与若有所感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口。   那里的内袋里装着负雪的铃铛,遂遂怕他再被阴祟影响,给他拿着,打架的时候顺手揣在了怀里。   原本难缠的藤蔓很快变得软弱无力,众人快速解决战斗。   有几人伤势严重,沈容与让人退到安全的地方休整。   遂遂不在,用不了铃铛里的东西,但好在她们身上是带着一些药的。   确认受伤的人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沈容与带着剩下的人去找遂遂。   沈容与晃晃负雪的铃铛,“你能找到遂遂吗?”   正在地宫里带着遂遂走直线的负雪若有所感,一道流光划过,铃铛出现出现在负雪脖子上。   遂遂注意到了,问:“哥哥他们有危险吗?”   负雪仔细回忆了一下刚才铃铛传过来的感受才道:   [铃铛并不能让我看见具体的画面,但我感觉到,那里已经没有强大的气息存在了,应该是没有危险了。]   遂遂稍微放下了心,改变主意道:“我们拿了钱就赶紧去找哥哥,万一有人受伤,我们还有草药给他们吃。”   负雪保证道:   [我们和他们离得并不远,我赶过去只需要数息。]   怡郡王的金库很小,只是一个两三步见方的房间,而且并没有放满,只有几个箱子。   但确实很富有,最小最精致的那个箱子里,满满一箱全是琅玕,大小颜色不一,小的如黄豆,大的有龙眼、鸽卵大。   而且种水都在糯冰到高冰的水准,颜色也比较鲜艳,没有特别灰的颜色。   用人的视角看,看起来越好看的琅玕,里面的能量就越高,也就越有价值。   琅玕颜色反而不重要,只要不发黑,不发暗,就都是好琅玕。   虽然这里的一箱子琅玕里没有遂遂得到过的那种,但人家数量多啊,这个箱子七八寸见方,深三寸左右,可是满满当当放满了的呀。   这一箱子能换一串遂遂得到的那种琅玕了。   遂遂果断把小箱子放进负雪的铃铛里继续看。   剩下的大箱子,最多的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玉,不同属性的玉效果和用途不同,铸造武器、或者特殊用途的灵器、画符、布阵都会用到。 第110章 怡郡王府乱了   这几箱还都是品质上乘的,要买的话,估计刚刚那箱琅玕得用的七七八八。   剩下的,㻬琈(túfú)、昆吾石、乌金、白金、照石等都是灵界特产的矿石或者金属,用处非常多。   说真的,遂遂看着这些五颜六色的石头,莫名觉得屁股有点痛,好像又回到了昆仑的矿区,被三头人扔来扔去,不停玩滑滑梯。   铃铛空间有限,遂遂只能挑着好看的拿。   好看的东西不一定强大,但强大的东西一定好看。   怡郡王的封地不愧是赋税冠绝大晟的膏腴之地,这些东西足够武装一支能以一敌十的精锐队伍了。   正面冲突赢不了,放在暗地里,若真要做什么,也够朝廷头疼的了。   不过现在这些都是遂遂的了。   也算是帮大姨变相解决问题。   遂遂原本打算拿了钱,再让负雪去整点好吃的,但她现在决定先找哥哥,再回来吃。   害人的阵法已经被毁了,遂遂没有见到四哥,而且怡郡王也没提过,说明四哥不是因为血脉被抓的。   现在,最大的坏蛋都被她抓起来了,遂遂不太担心四哥的安危。   就是大哥那边,不知道有没有人受伤,要快点汇合。   地宫的面积很大,四通八达,遂遂还发现了放金银的地方,四四方方的金砖整整齐齐码成一堵墙,看着就壮观。   只可惜负雪的铃铛空间有限,不能全部带走,遂遂只能拿走一块当做纪念。   地宫里四通八达,很多地方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很容易让人觉得是鬼打墙,觉得转了一大圈还是在原地。   这根本难不倒负雪,走了一会儿感觉周围似曾相识后,牠不再按着原本的的通道走,而是直接选定一个方向,然后一直走直线。   负雪:虽然我的头脑不够玩解谜游戏,但我的头骨足够拆了游戏设施。   一尺厚的石墙,普通人打破一两次都困难,对负雪而言,虽然说像是纸糊的有点夸张,但确实也和厚的豆腐块差不多。   地面上,轰隆轰隆的声音不停从地下传来,整个王府时不时就要抖上一抖,晃动之中,不是支撑的柱子裂了,就是是花园的假山石塌了……   怡郡王不知所踪,王府众人人心惶惶,脚下仿佛真有地龙在翻身一般。   沈碧鸿倒想下去地宫看看,但她怕死,地宫里有些什么,她是知道的,那些东西放出来一个,都够人喝一壶的。   动静这般大,莫不是下面关着的一些东西放出来了?   沈碧鸿在地面第一次晃动的时候就去找了母亲,寻找无果后,她也果断收拾细软,带上心腹上了平时玩乐的楼船。   不管发生了什么,她都不知道,没参与过,她只是一个靠着母亲生活的纨绔而已。   如果母亲成功了,她依然是世子,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做太子,如果母亲没成功,那她也是无辜的,她什么都不知道!   而且王府的事情都是母亲说了算,她只要听话就行,从来不需要她来决定王府的命运,更不需要她力挽狂澜。   先躲出去,尘埃落定再现身,才是最符合她利益与性格的选择。   怡郡王到底是留了一手,很多事情,她确实没有让女儿参与。   王府能做主的人从一开始就不见了。   至于怡郡王后院的宠侍娇夫,连女儿都是个为母是从的妈宝女,她的后院自然是一群以她为天,只会邀宠的小男人。   怡郡王后院众多,比皇帝的后宫都要热闹,每天都有新人进来,也有失了宠的悄悄死去。   相比之下,正经的皇宫都像是新手村,君后虽然是个忌夫,看整个后宫所有人都不顺眼,能添堵绝不让人好过。   但正因为君后是个忌夫,对皇帝还有情,怕真的和皇帝生怨,反而是不敢真的让谁去死的。   那些手段,不过就是些正夫修理侧室的常规手段,难受是难受,害命的却没几个。   澄亲王府的后院更完全就是养老院来的,侧室病了,王夫还递牌子进宫请太医,夫郎还能选孩子不要妻主。   就算失宠了,也能在后院好好活着,有吃有穿有月例。   这在怡郡王的男人们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就算是话本也没有这么编的。   混乱发生时,这些男人不是吓得哭天抢地,就是想着去怡郡王跟前撒娇卖乖,要不就想办法把和自己争宠的贱人弄死。   比如趁着地动把人往池子里推。   根本没人出来主持大局。   反而因为后院的主子们斗起来了,让本就混乱的局面更加混乱。   偷东西的、杀人害命的、打砸抢的、在时不时的晃动里,每个人都是无知的野兽,被巨大恐惧支配着,全凭本能横冲直撞,努力抓紧一点能让自己心安的东西。   沈慕白在这场混乱里格格不入。   他待的屋子还算坚固,晃了几次,掉了点灰,没有要塌的迹象。   身上的药力退了一些,身体勉强可以活动了,虽然很艰难。   沈慕白不想去探究外面发生了什么,他甚至不去想,是不是有人来救他。   他并不想有人来救他。   他只想安安静静地死掉。   他被人看着脱了外头的衣裳,只剩中衣,喉结、守宫砂都暴露在外被无数人看见。   这是无可辩驳的失节。   他不干净了。   沈慕白不想成为澄亲王府的污点,如果有一个失节的兄弟,王府的其他兄弟要如何议亲?   按照惯常的礼法,失节的男儿就算不死,也会送到庵子里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以后再也见不到遂遂了。   只是这样的想法刚刚冒出来,沈慕白就感觉腹中一阵绞痛,像是有火在烧一般,烧心头晕。   沈慕白难受得后背弓起,蜷缩成了一团。   此时此刻,他的眼泪才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这里面有身体的痛苦,也有对失节的恐惧与委屈。   贞节是男子最好的嫁妆,对于男子而言,失节就等于失去了一切,他此生都不再有希望了。   他不再是遂遂最喜欢的兄长,再也不能每天陪伴遂遂,这世上再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第111章 四哥想美美死去未遂   沈慕白死死咬住唇,血珠从唇角溢出,熬过身体最剧烈的那一阵难受过后,他尝试着活动身体。   药效没有彻底过去,他的四肢依旧绵软无力,挪出床榻的范围后,果不其然摔在了地上。   因为之前的晃动,房间里的摆设碎了不少,最近的锋利瓷片就在离他七八步远的地方。   而现在的他,却只能像一条虫子一样,趴在地上一点点挪动过去。   不要,他绝对不要让遂遂看到自己这样狼狈又不堪的样子。   如果说之前还有一点犹豫和恐惧,但此刻的狼狈和无助却坚定了沈慕白的死意。   地面在此时又剧烈的晃动起来。   沈慕白行动受阻,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才缓过来。   地下,遂遂莫名感到一阵心慌,让负雪加快了速度。   随着地宫的一道道墙壁被打碎,地面的晃动也越来越剧烈,一些房屋出现了倒塌,地面发生塌陷。   看到柜子和墙壁倒下时,沈慕白无奈解脱地闭上眼。   真不甘心,遂遂喜欢漂亮的人,希望自己的尸体不要被砸得太丑,算了,还是祈祷不要被找到尸体,被砸死的人好看不到哪里去。   遂遂见不到他的尸体,他就还是遂遂心里那个好看的样子,是遂遂最喜欢的四哥。   在天旋地转的晃动中,在一切崩坏的巨大轰响里,沈慕白闭上了眼睛。   据说人死之前,会把一生回顾一遍。   他今年十五岁,从遂遂出生算起,遂遂只占他生命的三分之一。   但他回忆里绝大部分都是遂遂。   因为在遂遂出生之前,他大部分时间都过得很无聊,或者说是很灰暗。   沈慕白知道自己的性格,敏感多思,自卑自傲,又总是很贪心。真不是个好男儿。   他也曾想,如果他能像小五一样单纯质朴,是不是就不会早早发现自己的身份,从小就不快乐。   其实大父对他不坏,王府里也无人苛待他,兄弟们年纪差了好几岁,也没人欺负他。   但他总是会恶意地揣测,大父是不是根本就不喜欢自己?自己凑上去会不会更讨人嫌?其他的爹爹们,会不会在背后讨论他的身世?兄弟们是不是早就发现了他和他们不一样?   沈慕白十岁前,一直生活在随时会被抛弃的恐惧里,不敢多说一句,不敢多行一步,生怕惹到了谁,自己的身世就被揭出来,被扔出王府。   直到那年,遂遂出生了,王府迎来了新的中心,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遂遂身上。   以前在他看来高他一等,从来不敢把自己和他们放在一起兄弟们,通通都后退了一步。   在某个层面上,沈慕白觉得自己好像和其他人变得一样了。   在那时候,沈慕白就对妹妹生出了好感与感激。   感谢她带来的平等。   在遂遂要不行的时候,他的恐惧不比府里的任何人少,甚至更甚,因为那时他仿佛正在失去刚刚触摸到的全世界。   沈慕白想,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死,那为什么不能是他呢?   后来遂遂好起来了,无论作为兄长,作为父亲,所有人都希望被遂遂亲近和喜欢。   他和大家又一样了,他对遂遂的感激又多了许多。   然后,那天在在花园里,遂遂把大父的玉佩递到了他手上,像是给了他一颗定心丸,他觉得无处容身的世界有了一个属于他的落脚处——他是遂遂喜欢的四哥。   被恐惧压抑的野心在有了安稳后反扑,他开始去争以前那些不敢争的东西,不知满足地去争。   事实证明,他非常会争,或许在曾经那些不敢争的日子里,他早已在心里演练了千百次,以至于那些手段用起来如此地得心应手,手到擒来。   大哥常不在府里,二哥又爱会友,老三老五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每次遂遂选择他,沈慕白都像是被全世界拥抱,心重重地安定下来,有无比的快乐与满足。   这是字练得再好,容貌再出色,也无法带给他的安全感。   他贪婪地向遂遂索取更多,他一次次在遂遂耳边重复,“遂遂最喜欢四哥”,他知道小孩子年纪小,只要一直重复,就会养成习惯。   哪怕只是习惯性地回答他,沈慕白也忍不住去做这样的事。   沈慕白知道自己不是个好男儿,更不是好哥哥,所有人都希望遂遂有主见,能做主,将来好继承王府。   只有他,他希望能为遂遂做好所有的事,遂遂能喜欢他,黏他,亲他,依赖他,看不见他会找他……   如果不能只喜欢他,那就最喜欢他,哪怕是一个虚假的习惯,他也要遂遂最喜欢他。   真不甘心,自己死了,自己的位置不会被老三那个闷木头取代吧?   真不甘心,老三那个丑东西,话也不会说,做事也不周到,癞蛤蟆一样戳一下跳一下的,怎么能照顾得好遂遂……   丑东西……   沈慕白不甘又充满忮忌地捶了一下地面。   手上传来的结实触感和反震的疼痛让沈慕白一愣,眼睛缓缓睁开。   他还没死,身上除了刚刚捶地的手,也没有痛感。   眼前的场景大变样。   屋子确实塌了,眼前是倒塌的梁木和家具,而他震动时本就趴在地上,倒塌的东西刚好形成了一个稳固的三角空间,把他稳稳框在里面。   身上压了某些重物,不知是柜子还是桌子,不是很重,他都没感觉到痛。   沈慕白:……   他只想安静地、美美地、痛痛快快死掉,不想受尽折磨后乱七八糟地死啊。   沈慕白拒绝死得不成人形。   他伸手拿起面前的一截桌腿,梆梆梆地敲。   先被救出去,然后再服毒死好了,皇家有那种死了就像睡着的毒药,据说还是甜的,他决定回家就试试看。   地面时不时晃两下,导致沈容与这一路走得连滚带爬。   打架的时候血雨纷飞衣裳都没脏,结果在摸进怡郡王府找人的时候摔了个灰头土脸。   为了提高寻找效率,一行人分头行动。   怡郡王府占地颇广,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发生了塌陷和坍塌。 第112章 听大哥跟你话聊   大部分地方都是完好的,但王府好像已经乱了,不断有人慌不择路地往外跑,多数手里还拿着包袱细软。   那样子就像是一座被攻破的城池,群龙无首,所有人就像四散的野兽一样惊慌失措。   此情此景,沈容与反而不太担忧遂遂的安危了。   遂遂一直说要接负雪过来,这动静说不定就是遂遂搞出来的。   换血的邪法,不论是真是假,都是花费巨大,条件苛刻的,绝不是随便什么都能完成的。   王府出了这么大乱子,怡郡王竟然不管不顾,这显然不正常。   走着走着地面又开始晃。   感觉到晃动后,沈容与已经很有经验地扎稳马步,同时随着晃动摆动身体,免得猝不及防摔个狗啃泥。   所以说得分头去找呢。   他虽然嫁不出去,但他还是很注重形象的。   沈容与一路上抓了几个人威逼利诱套话,也没有关于女童的消息。   倒是有个管事模样的人说她们扣了黄金城的商船,抓了船上的少东家。   既然有了线索,沈容与决定先去找老四,这才往王府后院的方向来。   沈容与正找着,就听见不远处的废墟里传来梆梆梆的敲打声。   仔细听听,敲得还是《瀚海赳歌》,唱的是他娘三个月把大晟国境线从平州推到瀚海的传奇故事。   沈容与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边走边把挡路的东西搬开,到了近前,挪开一根像是房梁的柱子,通过缝隙,看到了有些熟悉的半张脸。   “老四?”   沈容与试探着喊了一声,有杂物遮挡,看得不是太清楚。   沈慕白立刻慌张地用手挡住脸,“我不是!你认错人了!”   沈容与一听声音更熟了,语气轻快地活跃气氛,“你不是,你怎么知道我认错人了?”   沈容与听出了老四声音里的一点哽咽,想他是吃了苦头了。   “你既然不是老四,那你和我说说,你是谁?有没有看见过我的妹妹和弟弟?”   沈容与一边搬东西,一边和老四唠闲嗑。   而回应他的,只有隐忍到极致的,很小很小的呜咽声。   沈容与如果不是从小习武,还有巫力傍身,都听不到那小子在哭。   “是受了伤吗?”沈容与默默加快挖弟弟的动作。   沈慕白被埋得本就不深,沈容与很快把人挖了出来。   沈容与把身体软绵绵的弟弟提溜起来,给喂了颗解毒药。   看着弟弟身上明显像婚服的红衣,故意调侃道:“哟,你也去杀枫树精了?”   沈慕白再也绷不住,扑到大哥怀里放声大哭。   “大哥,他们,他们脱了我的衣服,让我嫁给那老妖婆当小侍,我被看到了,怎么办,呜呜大哥我怎么活啊……”   “我的喉结和守宫砂都让别的女人看了,我失节了啊……”   沈容与给哭得喘不过气的弟弟顺了顺背,等他稍稍平静了,才一脸疑惑的问:“你小孩子家家的,哪来的喉结?”   沈慕白哭声一顿,打了个哭嗝,才茫然地摸摸自己的脖子,又把视线挪到大哥脖子上。   十五岁的少年,喉结已经比较明显了,能看出来,也能摸出来,但与成年男子的喉结相比,还是很容易看出差别。   沈慕白抽噎几下,眼泪又落下几颗,“那守宫砂……”   “你就当验身了,男子的守宫砂相看时要验,入洞房前要验,进宫选侍更要验,本来就是给人看的。”   沈容与抬手给弟弟擦眼泪,把一张俊俏干净的脸擦成了小花猫。   这泪眼婆娑,楚楚可怜的,怎么越来越像被强占的良家小郎了?   沈容与有些尴尬地收回了手,胡乱在衣服上抹抹,想毁灭证据。   沈慕白眼神亮了一瞬,又被涌上的泪盖过去,他哭得更加绝望,“可是我被人掳走,还被脱了衣服,很多人都看到了,那老妖婆还扬言让我做小侍,这一样是失节啊!”   “若是有个失节的兄弟,家里的弟兄还怎么议亲,就算出身王府,也……”   沈容与捂住弟弟的口鼻,打断声音,胡乱抹几下,沈慕白脸更花了。   沈容与毫不在意,“说得好像你们几个下面的弟弟多挣几块贞节牌坊回来,我和老二就能嫁出去似的。”   沈容与认真上下打量弟弟,“而且,谁说你是被掳走的,你明明是与我分头行动,一起来找遂遂的。”   沈容与郑重拍拍弟弟的肩膀,“怡郡王府怪异颇多,一路行来,地动山摇,边走边摔。”   沈容与指指自己身上的泥土脏污,又指指弟弟的大花脸,“你武艺不精,摔跤太多,衣服摔破了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回去给你做上几十身新衣裳。”   沈慕白表情从绝望到茫然,最后定格在了稍显空白的呆滞表情,好像脑子正在处理什么棘手的事情,已经分不出多余精力管表情了一样。   沈慕白呆立良久,大脑好像是终于回过了神来,眨了眨眼,眼里终于又有了光。   “大哥!”沈慕白看着大哥那张稳重大气,一派从容的脸,脸上没有同情,更无慊弃,只有陈述事实的平静笃定。   一股汹涌的泪意涌上来,沈慕白又忍不住哭了一场。   沈慕白一直觉得,除了遂遂,自己和其他人都隔了一层,以往表现出的熟稔与亲近,其实只是他需要展示给所有人看的东西,他从心里,其实和其他人是不亲。   自然也不指望别人也待他亲厚。   他与大哥年纪差了许多,接触得也更少,在沈慕白的视角看,他与大哥关系算是一般。   却没想到,他最无助的时候,是这个和他“不亲”的大哥给了他希望,保护他的自尊与名节。   “歇好了就跟我一起去找遂遂,我的披风在打架的时候也丢了,你先忍忍吧。”沈容与稍微给弟弟挡了挡风。   他虽然也穿着春秋的薄衫,但体内巫力流转,还有真气傍身,并不觉得冷。   沈慕白就穿一件单衣,在江南正月的寒风中微微打哆嗦。   情绪平复下来后,吃下去的药也逐渐起了作用手脚能使上力了,搓了搓手,给自己哈了口热气。 第113章 都是战绩   身上中的药解掉以后,沈慕白身体也逐渐暖和起来,哆嗦得不怎么厉害了。   沈慕白的身手不及大哥,但也是从小习武的,身体没那么差。   晟京养男儿与江南不同,并不喜男儿一味柔媚温软,更偏爱那些文武皆通,阳刚却不粗犷,温和有礼的端方君子。   各家娶夫,都爱挑身体强健,精气神足的。   毕竟,只有这样的男儿,才能提供更好的配子,在孕育子嗣时,也能更多为妻主分担。   所以晟京大多数官家男儿都是习武的,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像沈容与一样,提着刀,上去就跟凶灵对砍,但该有的身体底子是有的。   男孩子们气血旺盛,当然也更耐寒,大冬天也能穿得美美的。   兄弟二人刚准备走,地面又开始震,离他们不过四五步远的地方,地面猛地塌下去一大块,轰隆之声不绝于耳。   兄弟俩互相搀扶着,好不容易稳住身形。   震动停止后,两人小心翼翼靠近那个塌出来的洞去查看。   “大哥,大哥你在上面吗?”   不等二人靠近,洞里却传来遂遂的声音。   两人一喜,顾不得安不安全,皆探头往洞里看。   “遂遂!你怎么样?还好吗?”   “我有点好,又有点不好。”遂遂见到亲人也很激动,声音说着说着就带上了哽咽。   在独自面对怡郡王和她那个诡异的血阵的时候,遂遂其实是很怕的。   只是身体的本能让她把恐惧压了回去,之后又是发现邪神淫祀,又是收小金库,神经高度紧绷着,时而愤怒,时而惊惧,时而又兴奋,又是后怕……   种种情绪多方拉扯着遂遂的精神,让遂遂表面看起来倒还算冷静,直到,见到亲人的这刻,真实又复杂的情绪才开始一一宣泄出来。   “别哭,别哭,大哥这就下来把你带上去。”见遂遂抽噎着要哭,沈容与赶紧安抚。   遂遂擦了擦湿湿的眼睛,忍住哭腔道:“不用,你们帮我接住一个人,负雪可以跳上来的。”   地宫距地面有个五六丈深,负雪灿亮的金瞳照亮了前方一片区域,却显得身后的阴影更加昏暗。   又是在一片乱糟糟的碎石烂瓦中,沈容与还以为负雪身后是一块乱石。   得了提醒,沈容与才勉强看出是个人。   压下疑问,沈容与退后几步,大声道:“哥哥准备好了,你让负雪扔吧。”   一个披头散发,身着黑衣的人被扔了上来,正好砸在兄弟二人身上,给两人砸了个屁股蹲儿。   饱满的臀肉磕在碎石上,痛得兄弟俩同款龇牙咧嘴,面目扭曲。   沈容与原本以为是去找遂遂的人,低头一看,却是个面生皱纹,头发花白的陌生老妇。   像是失血过多,老妇面白如鬼,身体冰凉僵硬,心口只有十分微弱的起伏。   “这是?”   负雪带着遂遂从洞里跳了出来,四肢稳稳落地,后肢又在地面踩出两个窟窿来,差点掉下去。   兄弟俩顾不得其他,丢开老妇,拉虎爪的拉虎爪,抱人的抱人。   三人一虎小心翼翼挪动到地面还结实的地方,这才松了口气。   “遂遂,你怎么样?”沈慕白抱着遂遂暖乎乎的身子,这些天飘着的魂儿终于踏实下来,他忍不住抱着遂遂蹭蹭,感受她真实温热的体温。   一口气刚松完,刚放下的心紧接着又悬起来,担心遂遂在外面受伤吃苦。   遂遂扑到四哥怀里,熟悉的味道让她安心,对上四哥湿漉漉的眼睛,她的眼泪花儿也忍不住流出来。   “四哥,唔……”遂遂抬手擦眼睛,眼泪却越流越多。   沈慕白感觉自己的心好像碎了,所有对自己名节的惶恐消失不见,全部化成了对遂遂心疼,和伤害遂遂的人的滔天怒火。   遂遂从小就很乖,不爱哭,如果不是真的被惹急了,是不会哭的。   沈慕白很快压下了泪意,声音变得像往常一样,温柔悦耳。   “四哥知道了,四哥给你报仇。不要用手揉眼睛。”   沈慕白抓住遂遂去抹眼睛的手,在自己身上找了块最干净的布,给遂遂擦脸擦手,就像在家里曾做过的无数次一样。   不得不说,这衣裳虽然晦气,但好在料子不错,是上等的软绸。   “四哥~”四哥越哄,遂遂抽噎得越厉害,一边抽抽搭搭掉金豆子,一边举着手指给四哥看上面的小口子。“她……我……唔……”   遂遂抽抽搭搭,往老妇那边看了一眼,又扑到四哥肩膀上哭。   此时无声胜有声。   两位哥哥看远处老妇的眼神变得危险起来。   沈容与原本还想问问老妇是何身份,是怎么和遂遂遇到一起的。   现在也不用问了,直接砍成血雾好了。   遂遂长到现在,在家时油皮都没破过一点儿,就算流落在外,也有好人家悉心照料,结果就这么一会儿,手上就有那么明显伤口了。   虽然现在没流血,但看也知道,那伤口必定是会流血的。   对遂遂那么小,那么好的孩子都下毒手,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本来打算过去把老妇人扛过来的沈容与提着刀过去了。   “怡郡王她拜邪神,她还碰瓷,她的血流出来,就在那里像蛇一样扭,看起来好恐怖,我就拽了一下,她就变成这样了……”   遂遂一口气缓过来,说话终于利索了。   沈容与脚步一顿。   “你说她是怡郡王?”   怡郡王和娘是一辈,年纪相差不过几岁,就算是外戚,受到的西王母福泽不如本家多,但也不应该这样老。   沈容与在原地顿住,如果那个人是怡郡王,那就不能直接砍成血雾了,需要从长计议一番才能砍。   沈慕白把遂遂交给大哥,拿过大哥手里的剑。   “还是我来吧,反正我也需要一点‘战绩’。”   沈容与按着遂遂的头,不让遂遂转过来。   沈慕白手起刀落,怡郡王手筋脚筋齐断,接不上那种。   沈慕白故意选的角度,让鲜血大片溅在身上。   沈慕白随意挽个刀花,刀刃雪亮,滴血不沾。 第114章 砍成血雾   沈容与的刀是锦衣卫制式的绣春刀,但他这把却是用昆吾石配合其他一些材料锻造的,不仅吹毛断发,更能把妖魔鬼怪砍成血雾。   沈慕白把刀插回刀鞘,自动离遂遂远了一点。   “脸……”沈容与用气音提醒。   老四现在这模样,身上红衣跟血染的一样,脸上沾着几点血珠,似笑非笑,妖里妖气的模样,跟个杀人魔头似的。   沈慕白不在意地把用袖子擦了擦。   远处的天空炸起一朵信号烟花,是官府的大部队到了。   也是,有那么多灵凭空冒出来,怡郡王府又闹出这么大动静,谢贻君要是再不来,皇帝就该怀疑她的立场了。   “是怡郡王自己要用血祭的,她的伤和我们没关系,遂遂是被抓走的,我们刚刚才把人救出来,找遂遂的过程中发现了怡郡王祭祀邪神的证据。”   沈慕白看了一眼天上还未散尽的信号烟花,一点不卡壳地梳理好了来龙去脉。   沈容与盯着老四看了一会儿,点头同意了。   “你要不要找件外裳披一下?”沈容与提醒,老四毕竟还穿着中衣,让其他人看见终归不大好。   沈慕白却不再放在心上,“怕什么,都是战绩。”   沈容与:……   也行吧,弟弟心态好,总比要死要活强。   “遂遂还记得阵法在哪里吗?”   做事做全套,他们一定会给怡郡王一个完美犯罪现场的。   遂遂摇头,“负雪认识路。”   由负雪把怡郡王送回犯罪现场,兄弟俩带着遂遂往外走。   “遂遂,你想不想爹爹和娘亲?”沈容与悄悄在遂遂耳边问,同时悄悄捏了捏遂遂的小肉手。   本来跟哥哥们哭过一场,遂遂情绪已经好些了,听大哥这么一说,刚止住不久的眼泪又涌了出来。   “我要娘亲!”遂遂把头往大哥肩膀一靠,开启爆哭模式。   受害者就要有受害者的姿态。   沈容与一脸心疼加怒火中烧,手上还在安抚啼哭不止的妹妹。   他这当然也不是装的,只是把心里的情绪美化一番再显露出来而已。   你问如果不美化,表现是什么样子?   沈容与:管你什么亲戚功臣的,通通砍成血雾。   兄妹三人在王府里慢慢往外走,负雪则去熟悉各种建筑材料、地面、家具摆设的结实程度。   毕竟遂遂说这里和她家很像,除了这儿,很难有这么完美的练习场地。   本就人心惶惶的怡郡王府众人,在看见一只身长丈余,身壮如缸的白色巨虎在王府里飞檐走壁后,更是吓破了胆,不少人直接吓软了身子,跪地就开始磕头。   也也不全是那些人胆小,负雪所过之处,必有砖瓦碎石砸落,有时落在屋顶上,整个房子都要抖三抖。   人间的老虎就足够让人害怕,更何况负雪那流金的虎目一看就不是凡物。   负雪的大小虽然还在正常老虎的范围,但双层的毛发让牠看起来比同类壮了一圈。   不动的时候,是Duang大一坨毛毛山,看起来圆圆憨憨的,可可爱爱。   但这种体型,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就像一辆慢悠悠开过来的油罐车。   光是看见,就让人不由自主地紧张,没有任何人敢硬碰硬。   跑起来更是宛如一头刹车失灵的半挂在一路狂飙。   在负雪努力适应人间各种物品的结实程度的时候,王府外,也有一支强军在从前后包抄过来。   怡郡王在搞小动作,这几乎是怡郡王和皇帝双方明牌的事情。   只要抓不到十足的证据,只要不是足够致命的错误,皇帝就动不了怡郡王。   但动不了不代表不代表不提防,苏州作为南都金陵的所在地,苏州刺史是从三品,与京兆府尹等同,而非一般上州刺史的正四品。   一旦怡郡王府有异动,谢贻君有权直接调兵,如果没事,那就是皇帝姊妹情深,她奉旨救驾,保护怡郡王。   如果怡郡王想撕破脸,是谢贻君就是率军平叛,回京直接可以登阁拜相了。   谢贻君一直都是这么个,“选择权在你,你怎么选,我就怎么做”的角色。   如果怡郡王老老实实左拥右抱,享受生活,那大家就是一起喝酒的好姐妹,孝敬也收,美人也收,对于怡郡王的小动作,只要不影响她升官发财,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好像再塞点钱,马上就能倒向你了的感觉。   但如果怡郡王真要跟皇帝翻脸,谢贻君会让怡郡王知道,她作为陛下亲政后的第一届状元、天子门生、兼皇帝小姑子、和陛下的羁绊是多么深厚。   谢贻君被叫了许多年的“兄长状元”,大家都愿意相信,她能得状元,是因为陛下喜爱谢侍君。   毕竟她当年是个有名的纨绔,才名不显,名声还有点差,会试名次也不突出,却在殿试后被钦点为状元。那时她兄长刚进宫半年,隆宠正盛。   她是不大会读书,但她会做官,更会做人呀,放眼满朝文武,除了她谢贻君,再也没有谁能在忠臣与奸佞、贪婪与坚定间如此丝滑地游走。   每次都狠狠动心,每次都维持现状。   谢贻君这次一共带了两万兵马,她自己先带两千前锋飞奔过来,齐都统在后面压阵。   在长锡城第一次求援的时候,谢贻君其实就已经带着人出发了。   长锡城这些年来一直被叫做“福地”,好几年不曾有灵作祟。   但又因为各方面过于平均,而显得平平无奇,甚至是默默无闻。   这当然是各方有意为之的。   知道内情的人都明白,长锡城就是个开关,它一旦有异常,或许就到了该演好戏的终场了。   之前派过来的两千人里,谢贻君留了五百人协助城中治安,剩下的全部带走。   谢贻君带着三千五百人,浩浩荡荡到了怡郡王府,为了保险,还分了三路,王府前后夹击,剩下一路去太湖上堵船。   怡郡王府修得比金陵行宫,也就是曾经的大晟皇宫还大还好,谢贻君是知道的,她还逛过不止一次。 第115章 入梦   她也是蛮佩服陛下的,这种僭越的事儿都能忍,啊不,是宽容,不仅宽容了,还让她配合配合,怡郡王修房子要什么材料,有就送给她,没有也帮忙找找。   船上好歹去了那么多次,总不能次次都只是喝点小酒看看歌舞吧?   谢贻君表示,功夫都在细处。   谢贻君的兵马刚到王府后头的枫树林,就恍惚看到前面有相位在招手。   枫树招阴,这片林子尤其的阴,属于白天也能飘出鬼影那种。   但是现在,虽然走在林子里腥气弥漫,对鼻子不太友好,但那种背后刮风的阴气却散得一干二净。   而且之前一直存在的大妖气息也消失了。   当看着三人一虎迎面朝自己过来时,谢贻君仿佛看见了丞相的位置、入阁的名额、死后文正的谥号正朝着自己款步而来。   遂遂原本只是开着节能模式小声啜泣,遇到了人后,才开始功率全开,嚎啕大哭。   谢贻君扬起的嘴角又放了回去。   小祖宗,小祖宗,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谢贻君面上一副一方主政大员的波澜不惊,其实心里已经在跪了。   两边人马接近,沈容与一副要跟遂遂一起抱头痛哭的样子。   “遂遂,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谢贻君欲要询问情况,不等她开口,沈容与就投来一个复杂至极的眼神。   像是想发火,又碍于涵养努力忍住,想要控诉,又受身份限制。   “谢刺史,澄亲王府需要一个交代,望你秉公处理。”   沈容与只深沉地说了一句。   沈慕白落后大哥半步,表情比前几天围刺史府的时候还要倨傲不屑,“象神淫祀、谋害皇亲,谢大人这刺史之位可坐的真稳啊。”   沈慕白在风度和温度间还是向温度低了头,薅了件王府不知道谁的银狐大氅披上。   那嚣张跋扈的架势,根本不像是苦主,而像是反派。   谢贻君当然不能让三人就这么走了,赶紧点了二百人护送,走水路直达金陵。   怡郡王再跳,手也伸不到金陵,世子的安全有保障,她的乌纱帽也有了保障。   金陵有行宫能住,也不怕怠慢澄亲王世子。   三人坐上了四哥带来的那艘船,那船有上下两层,地方大,住的地方也舒服。   船上的货物、带的人也都拿回来了,据说还多拿了一些,谢贻君直接开了王府库房让沈慕白随便搬。   兄妹三人先在船上好好洗了个澡,去去晦气,遂遂因为直接面对过邪神,随行太医给开了安神药,遂遂吃完便睡下了。   虽然面上看着没什么损伤,但这一天对遂遂而言也不轻松,直面了了太多本不该她这个年纪就知晓的阴私事情。   服了安神药,沈容与抱她去睡,遂遂一直抓着大哥的袖子不松手。   遂遂在家少有这样脆弱粘人的时候。   这遭也是吓得很了。   沈慕白坐在床边的地上,像只小兽般伏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盯着遂遂。   “老四,你也去休息休息吧,我和负雪守着遂遂。”   沈慕白依旧看着遂遂,轻轻摇头,“我哪也不去。”   沈容与也不和弟弟争,“那你守着遂遂,我去写给陛下的折子。”   沈慕白终于把目光分了点给大哥,压低声音不解道:“怎么还要你写折子?谢贻君不是会写吗?”   沈容与语气冷了几分,“谢大人写的是军国大事,朝廷机要,我写的是家事,母亲不在家,有人欺负到头上了,不找和母亲同胞的姨母做主,我们还能找谁?”   沈慕白眼神一亮,“还是大哥思虑周全。”   负雪趴在一边,看看衣衫单薄的沈慕白,大爪子伸过去,把人给搂了过来。   沈慕白只觉一股巨力,把自己的身子一扯,整个人不受控制地陷入一团柔软温暖的毛毛里,有温暖的感觉不断传来。   沈慕白下意识用脸蹭了蹭,反应过来,有些僵硬地抬头,对上一张大大的虎脸,以及一双灿灿金瞳。   负雪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呼噜声,似乎也不想吵醒遂遂,但还是让人本能汗毛倒竖。   如果被负雪吃掉,那他和遂遂是不是就有了超过其他兄弟的,更深、更特别的链接?   对上那双灿灿虎目,沈慕白竟然有点期待。   负雪:人,你可以靠在虎温暖的胸膛!   虽然听不懂,负雪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但却奇迹般从表情和眼神中领悟到了。   沈慕白突然笑了,笑自己异想天开。伸手摸摸负雪的大爪子,身体彻底放松,陷进毛毛山里。   据说负雪也是个幼崽,如果用人类的年龄来对比,比遂遂还要小,他怎么能用这么恶毒的法子去算计一个孩子呢?   一人一虎靠在一起,但他们注意力的中心都是床上那个熟睡的孩子。   遂遂这一觉睡了很久,他们是夜里到的金陵码头上,行宫虽然有专人管理,但要住得舒心,还需让人收拾一番。   沈容与打算在船上暂住一晚,等第二天天亮再下船。   可能是身体里紧绷的弦总算松懈下来,遂遂和四哥在这天夜里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热状况。   好在太医比较靠谱,一人扎了几针,情况就稳定下来。   遂遂戴着的瑾瑜之玉一直在微微发烫。   虽然负雪第一时间保护了遂遂,没有让她受到更严重的冲击,但看见就算一种“接触”,了解更算是一种深层接触,就算负雪抵御掉了大部分污染,遂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些影响。   遂遂皱着小眉头,睡得不是很安稳,沈容与叫了半天却也没把人叫醒。   这显然是魇着了。   随行的太医医术了得,却不通巫事,对这种情况也束手无策。   沈容与是男子,也没办法给她跳大神驱邪除秽,只能一遍一遍念清心咒,起到一些聊胜于无的作用。   遂遂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梦,一开始是在走,后面又快跑起来,身后远远传来沉重的“噗哒”、“噗哒”的脚步声。   天上挂着一个中间有个孔,长得像玉一样的月亮,月亮投一道光带,让遂遂能看得见前面的路。   但也仅此而已了,除了脚下的光带,周围一切都是黑漆漆的。 第116章 娘你喜欢这个金爹爹呢?还是银爹爹呢?   遂遂总觉得那个脚步声是在追她,她沿着光带,越跑越快。   但那个承重不祥的脚步声却还是越靠越近,身后拉长的黑影已经映在了光带上,似乎即将笼罩她。   那影子黑漆漆的糊成一团,一会儿有长长的象鼻,一会儿又是扭曲的人脸。   遂遂觉得害怕极了,一边跑一边哭。   “娘,娘啊……”   好在遂遂没有害怕太久,那影子就消失了,身后似乎传来兵器破空声,和怪物短促的惨叫声。   遂遂不知是累的是吓的,跌坐在地,四周变亮了,天上圆圆的中间有个孔,像玉一样的月亮,变成了金黄金黄的,圆圆的,中间有个孔的太阳。   周围的景象也清晰起来。   眼前,黄土沙地上,矗立着一座座军帐,更远处还有校场,而遂遂正坐在一道木铁结合的军营大门前。   大门是关着的。   遂遂低头数自己手上的肉窝窝,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从能跑会跳的年纪变回了宝宝时期,身上还在穿尿布,说话也只会几个简单词汇。   遂遂坐在地上,茫然地看着四周。   从后面走来一个人,她身高起码有九尺,娘已经算很高的了,但她比娘还高,长手长脚,身形匀称而健美。   遂遂把脖子都仰直了,才能看清她的脸。   她的装束有些奇怪,身上明明穿的是甲胄,手里提着一对压迫感十足的青铜钺,无论是衣着还是气质,都像是一位将军。   但她头上却戴着鲜艳羽毛做成的羽冠,面上绘着彩绘,又像是巫的打扮。   而且她的甲胄也不是大晟的甲胄,似乎是青铜甲,看起来简陋原始许多。   本来是很怪异的打扮,但遂遂却并不觉得怪,反而觉得两种装扮在她身上十分和谐。   她走过来,像拎一个小篮子一样,把遂遂拎起来带走。   遂遂短胖的四肢挥了挥,身体跟着小幅度荡来荡去。   觉得荡来荡去有点好玩,遂遂越发灵活地动手动脚。   拎着她的将军发现了她的动作,看了一眼,似乎是笑了一下,手臂随着行走有规律地摆动,手里的“小篮子”就一摇一摇地荡起秋千来。   遂遂咧着只有寥寥几颗乳牙的嘴笑起来。   将军走进营帐,营帐里有好几个各有千秋,气质迥异的女性。   “这谁家孩子?”   将军用一种打猎满载而归的,得意又炫耀的语气问道。   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小娃像拎猫崽一样,提着后脖领拎得高高的,全方位展示一番。   “遂遂?”坐在帅位的人站起身,快步过来把遂遂抱过去。   “娘!”每次见到娘,遂遂都很积极地张手要抱。   回到娘怀里,遂遂习惯性蹭过去贴贴。   沈司寰抱回女儿,眼中多了几分明悟。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女儿已经五岁,今年就要满六岁了,而现在抱着的女儿,还是不满周岁的大小,是她最熟悉的样子。   烛龙的事儿刚出时,遂遂才刚满周岁不久,她出来巡查已经是四年有余了。   沈司寰梦见女儿的时候不多,毕竟她真的很忙,她也想快点忙完手里的事情,回家去陪孩子。   很多时候,她都是倒头就睡,不怎么做梦。   但四年加起来,梦见遂遂一二十次是有的,有时是梦见一家人一起吃饭,有时是遂遂在花园里玩儿,嘻嘻哈哈的,她的兄长们好几个都按不住她。   有时也会做些奇怪的梦,比如遂遂变成了一头小牛,她牵着遂遂去地里耕种,然后到了地里,遂遂在旁边嚼着嫩草看着她吭哧吭哧地犁地。   中午太阳大了,她还把头上草帽摘下来,戴在牛犊遂遂头上。   又比如,有人给她送了个美人,她又看着比较顺眼,遂遂就会在梦里突然蹦出来,小小的身体拖着一个大大的金人,或者大大的银人、铜人,问她是喜欢这个金爹爹,还是银爹爹,或者是这个铜爹爹……   而且这种情况下,遂遂在梦里出现的方式也格外匪夷所思。   有一次是从一个茶杯里,小幽灵一样飘出来,然后从那个杯子里哐哐哐掏出三个与真人等大的金银铁人像,把周围砸得烟尘四起,碎石乱飞。   然后在烟尘和金子、银子的光芒里,问她是喜欢这个金爹爹呢?还是银爹爹呢?还是铁爹爹呢?   有次的梦是在行军路上,遂遂突然像蜘蛛一样,从路旁的树倒吊着出现,而且就小鸟那么大点的一个胖嘟嘟小人,要不是她自己生的,她都差点没认出来。   不等她担心遂遂这样会不会受伤,遂遂就带着她那三个总是在放光的爹爹飞了起来,像是做法一样,一直围着她脑袋转着飞,嘴里还一直喊选我选我选我……   沈司寰觉得自己悟了。   之后再遇到给她送美人的,沈司寰都会大方收下,她不是贪图美色,她只是想女儿而已。   和那些奇奇怪怪的梦比起来,现在这个梦算是常规的了。   这是西郊大营的帅帐,帅帐的布置和现实一样,只不过议事的将领换成了几个衣着不统一的女子而已。   这些人或飒爽干练,或高贵端庄,或气质娴雅,文气自成。   气质各异,却都卓尔不凡,都不是凡人。   沈司寰原是第一次见这些人,但神仙有灵,既然看见了,自然也就认识了。   在晟京时,西郊大营的十万兵马一直是她管着。   沈司寰一直想带遂遂去军营看看,倒不是一定要让遂遂继承她的衣钵,当什么国之柱石,她反而更希望遂遂能无忧无虑,轻轻松松过一生。   姐姐一直在给太子攒家底,希望太子接班时能是个海晏河清,富得流油的盛世,太子以后想干嘛干嘛,想修修园子就修园子,想下江南下江南。   她同样也给自己的女儿攒下了厚厚的家底,想要一辈子就挥霍完,遂遂甚至需要特别努力。   就算遂遂以后没什么能耐,是个只会享受的米虫,那她留下的家业也能让遂遂当一条浑身镶金的米虫。   她和姐姐,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轻松点,再轻松一点。 第117章 后母辛   但人嘛,总还是有点虚荣心的,女儿就是要带出去给人看啊,而且作为母亲,尽管不要求遂遂像自己一样,也希望遂遂能了解自己所做一生的事业。   但遂遂那时候太小了,怕她出门沾了脏东西,军营又是个喊打喊杀的粗放地方,更不能带遂遂去。   沈司寰总想着,等遂遂再大些,再大些再去。   结果这一等,就一直没去成。   现在也算是圆梦了。   沈司寰抱着遂遂走了过去,打算像心里预演的那样,带遂遂来军营,首先就是带遂遂到处逛一圈,确保每个下属都看到,并且送上对她们母子的夸夸。   现在这里就这么几个人,沈司寰当然是也要每一个人都看看。   “大祭司,这是我女儿遂遂。”沈司寰先走到带遂遂回来的将军面前。   “我已斩了牠留在你神魂上的投影,以后就算再见到象祠,你也不会再受影响了。”   高大的将军在遂遂面前比了几个奇怪的手势,最后在她眉心一点。   之前遂遂觉得这个高大的人像个威风凛凛的将军,而现在,她又觉得眼前的人是一位通天彻地,神秘智慧的巫。   而随着巫手指在她眉心一点,遂遂觉得头脑一清,有什么不好的东西消失了,那些更值得被记得,被传颂的东西,留在了她脑海中。   妇好,姓好,古音读若子,为商室宗亲,庙号辛,后世尊曰母辛、后母辛。   后母辛身长九尺,垂手过膝,力能贯重甲,使双钺如风,神姿英拔,眉目朗峻,气宇雌杰。   少而慧黠,禀赋异人,能通幽冥鬼神之事。及长,性沉毅有谋,文武兼修,谙兵略、通祭典。武丁委以国事,初为大祭司,主通天地神祇,卜断祸福,言多应验;后拜大将军,举国戎事,悉付其身。   商之古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妇好一身兼领,内辅朝政,外统六师,上祀天地先祖,下理封疆万民,诚为国之柱石、苍生屏障。   妇好毕生亲征,拓土安边。武丁初即位,四方边患迭起,羌方据西北之地,屡寇商境,为王朝巨患。   辛巳日卜,定西征之期。妇好率亲军三千,合诸侯军旅万人,合兵万三千,为殷商用兵之最。   自持己铭铜钺,誓师西行,身先士卒。治军严整,临阵大破羌军主力,擒酋纳降,拓地千里。羌方遂臣服入贡,西北边境永世安定。   越三年,北征土方,亲领轻骑奔袭,出其不意,破营斩帅,土方部族溃散,北疆底定。   东伐夷方,深入荒林,抚剿相济,夷部尽皆归化。   南征巴方,与武丁分兵合击,设伏山川隘险,亲率精兵断其后路,前后夹击,巴军大败,南疆悉平。   一生征伐二十余方国,所向披靡,战未尝败,拓疆扬威,震慑四海。   每遇祭典,必斋戒澄心,燎柴祭天,献牲祭祖,恭祀山川百神,祈社稷安宁。   复掌卜筮重权,军国利弊、灾异吉凶,皆灼甲观兆、刻录卜辞,决断灵验,为商室通天地、定祸福之重臣。   内政诸事,皆参决王室机要,裁断国政,屡献良策。   武丁赐其封地,冠绝宗室,辖民数千,兵事自主,财赋自专。封地之内,农桑丰茂,百姓安乐。依制岁献方物、粮器于商王,为殷商最盛封君。   武丁深信而深爱之,甲骨存辞二百余条,皆为卜其康健、生育、出行吉凶,拳拳之心,皆载甲骨。   后母辛年三十三而薨,一生操劳国事,连年征战积劳成疾,旧伤复发,终至陨落。   武丁哀恸至极,以国葬厚殓,于邑商择吉地筑陵,陪葬青铜、玉饰、兵礼重器逾千件,皆世间奇珍。墓上建享堂,号母辛宗,世代奉祀,追谥庙号曰辛。   武丁晚年,每遇征伐,必亲赴宗庙祭祀,祈其英灵护佑王师。   (燃尽了,笔力有限,将就看吧。)   一个容貌秀美,气质疏朗洒脱的青衫女子伸手过来,抬高手臂,搭在妇好肩膀上,晃了晃手里的骰盅,兴致勃勃道:“妇好,咱们试试,看看是你手眼通天,还是我赌技一流?”   坐在青衣女子对面的女子一扬手中绢帕,美目流转,故作嗔怪道:“你怎的单叫她,却不叫我?”   那话语似喜似嗔,听得人仿佛骨头都要软了。   遂遂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得一个灵秀天成,超凡脱俗的美人。   她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藏眉眼灵秀,骨蕴天生清劲;坐在桌边,闲闲地支颐看过来,眸光灼灼,笑靥盈盈。   身似修竹,气质如兰,心较比干多一窍,慧如诸葛胜三分。   那美人眼睛极灵极亮,像是含有一汪春水,遂遂见了她,便忍不住想要流泪。   那美人却是不干了,连忙挥了挥帕子,伸手来抱遂遂。   “好孩子,你可莫被那些臭男人的胡扯给骗了!我是绛珠仙草,他是神瑛侍者,侍奉我本就是他的职责,哪里需要我还他的眼泪?”   “即便要还,我饮的仙露也是自瑶池而来,要还恩也该还在王母娘娘身上,与他个听凭差遣的小小仙侍有何关系?”   “那些不过是男修想女人想疯了,逮着个女人就是与他们有前世今生的缘分,大梦一场罢了。”   遂遂到了美人怀里,顿时被一股清雅至极的花草香气包围,那种没由来的泪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整个人仿佛置身于天高云阔,惠风和畅的旷野,被无数生机勃勃、争奇斗艳的花草包围着,幽香满身而不觉,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涤荡心灵。   在这广大的、生机勃勃的天地里,所有困难和悲伤都变得渺小,就像种子破土发芽,开出绚烂的花,一切难关险阻都会被跨越。   遂遂又抬起头看美人,她面若皎月,肤如凝脂,却非病态的娇弱,而是健康饱满的模样,她的眼睛那么美,充满了灵气与智慧,顾盼生辉,怎么会只是用来掉眼泪呢?   遂遂对着美人露出大大的笑脸,大方展示只有两颗的小米牙。   “对咯,这才对嘛!”美人高兴起来,抿出浅浅的笑,却两靥生花,那双眼睛更加灵动。   她长在悬崖峭壁上,将高山踩在脚下,不知道扛过了多少次的风刀霜剑严相逼才修成人身,得道成仙,怎么会是那娇袭一身之病、还要给一个破石头还一生眼泪的的林妹妹?   (我觉得妇好理应在正史上有一篇属于自己的传记,关于妇好的内容是根据查到的资料填充的,可惜作者笔力实在有限。也不知道评论区有没有大神给妇好写一篇更好的。   绛珠仙子这个,是我最近看《红楼梦》发现的bug,黛玉还泪的事,我感觉从根上就很荒谬。   就单从名字上讲,绛珠仙子的重点是仙子,说明人家是正经的神仙,神瑛侍者,从字面上讲,就是照顾仙花仙草的人,瑛就是花的意思。   神瑛侍者甚至都没有正经神仙编制,和绛珠仙子不是一个级别,然后神瑛侍者干了他的本职工作,给花浇水,然后绛珠仙子因为被浇了水,就欠了他的情,要还他一辈子眼泪?   那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出门吃饭,吃完走的时候,是不是都要给上菜的服务员磕一个?   不过换一个角度看,这个“还泪”的故事还挺有反帝反封建的积极意义,绛珠仙子还泪给神瑛侍者,算不算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   五一快乐,祝大家都靠自己的双手实现暴富,劳动最光荣!) 第118章 最有文化的赌神   绛珠仙子摸出一个小小的香囊系在了遂遂衣服上,“那顽石有句话说对了,咱们女儿家自然清爽高洁,‘女儿’两字,出口便是香的,不似男子,浊臭逼人。”   绛珠仙子说着,还做了个促狭的鬼脸,灵动活泼极了。   “也算是他们做了件好事吧,若不是曾在人间走过一遭,我也来不了此间了。”   沈司寰母子二人这场梦里,虽然现在已经脱凡入仙,有了自己的职权,但无一例外,曾经都是凡人,   原本坐在帅位旁边,像是在处理公务的华服女子快步走下来,拦住绛珠仙子要给出去的香囊,“你若给了她,我们便不能给了,你那香囊虽好,可她家什么好香料用不得?不若让我们给些实在的。”   款步而来的女子脸庞饱满圆润,目光沉静自持,锋芒内敛。   她穿着简单的窄袖齐胸襦裙,梳着优雅利落的半翻髻,发间以绒花作饰,不缀金玉。却更让人感受到她那份高华从容,慧里藏锋的气度。   绛珠仙子拍了来人一下,眼波流转间,赏了对方一个优雅的白眼,“不要我的香囊,你们能给些什么?是文衡你把你那称才气的笔杆子送了?还是让易安那个赌鬼祝这娃娃十赌九输?”   易安举手反驳,“诶,绛珠这话可错了,我虽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昼夜每忘寝食。   但平生随多寡未尝不进,精通到能著书立传,一辈子没在这上面输过。”   “不然你以为,我一个词宗,在文坛的名气比婉儿、令姜大多了,怎么她俩一个是文衡,一个是文曲,我易安却是赌神兼文财神?”   说到这里,易安仰起头,自豪地插着腰,“盖因文坛无我易安,依旧是群星璀璨,可若博之一道若无我博祖易安居士,便万古如长夜矣!”   易安把遂遂抱过来,笑眯眯打量一番,道:   “这孩子于金石鉴赏一道颇有天赋,不如我送她一双能断金识玉,赏古鉴今的慧眼?”   绛珠双手放在身上腋下,把胖娃娃稳稳端走,几个旋身,避开易安躲得远远的,“俗气,那些东西,见多了自己就会了,哪需要你那什么慧眼。”   沈司寰终于看准机会,把孩子从绛珠手里抢回来,抱着就往帐外去,她就知道,一定会是这样,孩子只要带来,孩子就不是她的了!   但是好爽啊哈哈,就是这种我有你没有的感觉!   “将军莫走!”   “我们难得来一回,就把娃娃给我们玩一下嘛!”   衣裙翻飞间,几位各具风华的女仙带着香风就追了过来,一起追出帐子。   沈司寰带着女儿一路走一路看,给遂遂介绍各种地方。   “这是校场,军士平时操练的地方。”   沈司寰一行人站在校场高处的眺望台上,给遂遂看士兵训练的场景。   梦里投影的其实也不是西郊大营日常训练的场景,而是边军某天的训练场景。   反正是梦嘛,沈司寰当然挑最好的给孩子看。   千人方阵动作整齐划一地操练刀法,场面是很壮观的,遂遂伸长了脖子,看得目不转睛。   “那时若是有这样的军队,又怎会被金人踏破河山!”易安凭栏慨叹,语气里满是遗憾与钦佩。   “那时没有这样的军队吗?遇上完颜构那样的君主,就算是再多几个个岳武穆,多上几万十几万的兵马,也救不回来吧?”   文衡星君语带嘲讽。   “你说得也是。”易安脸上划过几分不自在,那是丢脸又无语的表情。   “所以说啊,男人就是浊臭逼人,把全世界都弄得污糟糟的,最后还是靠女人收拾烂摊子。”   绛珠戳戳遂遂脸上的酒窝,眼中尽是不屑。   “男人嘛,最擅长在不该团结的地方团结一致,该团结的时候又积极斗争。”沈司寰中肯评价道。   绛珠终于把笑眯眯的奶娃娃戳得要哭唧唧了,又赶紧做鬼脸把人哄开心了。   “不愧是家里做皇帝的,你倒是了解他们。”易安也加入了逗孩子的行列。   沈司寰退开几步,感觉自己女儿要被玩坏了。   “不了解怎么管好他们?我们沈家可是从男人身上学了不少呢。”   文衡嗤嗤地笑,“怪不得,前两朝男人都闹造反,闹复辟,就你们沈家,自上位以来,好像就都是你们自家人上玄武门约架,其他女人男人都没反过?”   沈司寰淡定解释,语气有几分自豪:“不是没反过,是刚出门就被镇压了,姓沈的自己都争不过来,哪里轮得到外姓人。”   “而且祖宗有祖训,‘以能者为正统,败者不祸及家人,不自量力者,可天下共伐之,死后不入皇陵,不进家庙,永为孤魂野鬼’。”   这套祖训放以前可能六十年都未必能管到,但偏偏沈家崛起于两界相连之后,人死后是真的会变成鬼。   于是沈家就算不能每一代都选出最适合当皇帝的人,但绝不可能一拉两三代,后面的人救都救不回来。   你不行,沈家的亲戚们还能再看看,你的女儿也不行,那一些心急的亲戚就要开始向玄武门发起冲锋了。   如果你女儿的女儿还不行,那天下姓沈的都会回家翻翻族谱,然后给祖宗上炷香,告知一下不孝子孙要准备尽孝了,然后开始玄武门会师。   如果先帝不是一次性出了两个SSR,遂遂生下来说不定真的在苦寒之地种土豆。   皇帝是个地缝里都能抠出铜子儿来的神人,不管是谁,什么目的,最后都能为她所用。   至于沈司寰,只要有粮草,皇帝想要几个州的地,她就能拿下几个州的地。   她甚至都不需要皇帝给她人手,人那不到处都是吗?随便捡捡,凑合着用得了。   沈司寰14岁从京城赴边疆战场的时候,就带了二百随行亲卫。   她四十岁那年,大晟的北方边境从山海关变成了瀚海关,大晟版图从原先的三十九州成为现在的五十三州。   在五十三岁这年,她终于有了女儿,她的女儿生来就是天潢贵胄,享有无边的财富与尊荣,作为皇室最小的孩子,她被所有人宠爱着。   绝不会不会去种土豆。 第119章 感谢@英勇的雌豹(小鹅多比投喂的大神认证   一行人把军营逛了一圈,遂遂把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都看了一遍,娘还和妇好过了几招,众人都感觉打架的俩人加一起,都没下面鼓掌欢呼的小胖孩儿卖力。   手拍红了,脸喊也红了,不知道还以为是遂遂上去干了一架呢。   沈司寰揉了揉遂遂泛红的掌心,又亲了亲,无奈又好笑,“傻宝宝。”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一行人再回到主帐时,主帐正中已被一张丈二圆桌占据,桌面像是白色的点苍石,细腻光滑,纹理如云,十分漂亮。   桌子中央还有两层旋转的圆盘,完美解决桌子太大,不好夹菜的问题。   桌上摆满各色好酒好菜,香味勾得人食指大动。不似寻常宴饮皆为珍馐美馔,讲求个精致,稀奇。   桌上的菜肴都是寻常的猪牛羊肉,鸡鸭禽鱼,做法也十分家常,但无一不是色香味俱全,且量大管饱。   旁边的火堆上还烤着整只的烤全羊、炙鹿肉。   几人落座,沈司寰直接把遂遂放在桌子中间的圆盘上,直接提起最近的一整只荷叶鸡给遂遂,让她抱着啃。   “都试试,在这儿吃不坏。”沈司寰鼓励。   她在家的时候,遂遂就经常这么坐在她旁边的桌子上,等着爹爹们来喂。   拿个小勺,小口小口,吃一口,夸一句。   但遂遂的眼睛就一直盯她,很馋的样子。   然后沈司寰给遂遂大馒头,被没收,给遂遂喂红烧肉,上官氏发出尖锐爆鸣,给遂遂大肘子,孩子直接被端走了……   母女连心,沈司寰知道遂遂肯定都想试试。   奈何家有悍夫,沈司寰挣扎不得   沈司寰在家的时候,主要的任务是玩儿孩子,啊不,是陪吃饱饱,洗香香的孩子玩儿。   对于怎么给孩子换尿布、穿衣服、怎么哄睡、什么时候吃什么,她确实不知道。   递到她手里要喂遂遂的食物都是做好的,沈司寰只需要喂就可以。   有的时候她好奇味道,还有可能大半都进自己她嘴里了。   这个时候遂遂就会拍着手笑,像她的爹爹们做的那样,也夸夸她。   遂遂很小的时候就不护食,因为她知道,马上就会有新的,更好的拿来。   反正除了遂遂快满月那次,沈司寰见到的遂遂都是干干净净、香香软软、见人就笑的,逗起来也很好玩儿,就算快哭了,让遂遂的爹爹们抱去哄一哄,就又能接着玩儿了。   沈司寰自己也是一样,回到府中,会先去吃点喝点,涮洗好了,也歇好了,想遂遂了,才会去后院看遂遂。   因为母女俩眼中的彼此永远都是最好,最完美的状态,女儿天真可爱,香香软软像个奶香小馒头,可爱得让人想咬一口,每多看一眼,母爱就会爆表。   母亲温柔强大,情绪饱满,带来无与伦比的安全感,母女间全是快乐明亮的回忆。   母女间没有无休止的哭闹,也没有无从发泄的抱怨与疲惫,她们的感情纯粹而深厚。   所以虽然沈司寰和遂遂相处的时间实际上并不多,但母女间却没有任何隔阂,感情比和父亲还要好。   遂遂得到那么大只烧鸡,十分高兴,嗷呜一口就啃了上去。   牙齿一咬,啊,现在还只有上面有牙齿,下面没有……   舌头尝到了香香的肉味,牙齿却没把肉咬下来。   遂遂伸出舌头舔舔,茫然地看看鸡身上的牙印。   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沈司寰看得好笑,把鸡腿撕下来,表面的鸡皮撕下来自己吃了,把里面鲜嫩多汁的鸡肉撕成小条喂给遂遂。   遂遂腮帮子一鼓一鼓,嘴里几颗小米牙努力地工作。   沈司寰又撕下根肉条来,有种自己在喂猫的错觉。   吃了半个鸡腿,沈司寰又瞄上了色泽红润油亮的红烧肉。   沈司寰自己先试了试味道,肥肉肥而不腻,口感瓷实,肉香中带着微甜,那层皮微弹有嚼劲,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一次红烧肉没错了。   沈司寰还在考虑是整块给遂遂还是给她弄小块点,就看见自己女儿像是磨盘把手一样转了起来,离自己越来越远。   “借你孩儿一用!”   原来是那边那几个玩上飞花令了,把遂遂当击鼓传花那个花,遂遂停在谁面前,谁就接下一句,顺便负责投喂遂遂。   如果两个武将做不出来诗,也可以喝酒或表演。   遂遂第一次停在了易安面前,易安先是豪饮了一杯,又给了遂遂一根羊排,没有任何要作诗的意思。   遂遂在旋转中慢慢抱着羊排啃,路过娘亲时,把啃一半的羊排递给娘亲。   沈司寰接过来就往嘴里炫。   遂遂这次来到妇好面前,妇好给遂遂用面饼包了烤鸭,然后在空旷的地方跳了一段傩舞。   傩舞和其他舞蹈不同,没有太多复杂炫目的技巧,动作大开大合,古朴有力,几个动作有规律地重复,充满了秩序感和仪式感。   妇好表演完,按着圆盘一转,遂遂开始旋转起来。   虽然速度很快,但遂遂头一点都不晕,淡定地吃手里的烤鸭卷饼,还能看清楚路过的每一道菜。   大概是妇好力气大,遂遂这次转了好几圈都没停下,让她有机会思考接下来吃什么。   刚想着吃吃那一锅鱼羊鲜,遂遂转了一圈以后,就真的在鱼羊鲜面前停下了,绛珠刚好舀了汤等她,喝进去温度刚好。   遂遂咂咂嘴,感觉眉毛都要鲜掉了。   沈司寰很喜欢吃羊肉,这点完整地遗传给了遂遂,桌上好几个羊肉菜,真是想想就快乐。   外界,沈容与默默停了清心咒的念诵,掏出帕子,擦了擦遂遂嘴角的亮晶晶。   “馋猫。”见遂遂眉宇已然舒展,沈容与也放下了心。   遂遂很快就发现,虽然回到了不太会说话的时期,但好像她心里想吃什么,就会停在那道菜面前。   由于接连几次都是在娘和易安之间轮转,两个好酒之人竟就这么喝上了。   其他人哭笑不得。   绛珠直接把易安面前的盘子摄过来,与自己面前的盘子交换,故作幽怨地嗔道:“早知是单请了易安,没请我们,就不巴巴地跟着来了!”   (以下为碎碎念,可不看。   这本书目前连载到24万字,收到了作者生涯的第一个大神认证,必须写点什么平复一下激动心情。   截止目前,本书已经收到了500多块钱的礼物打赏,对很多人而言,500块或许不算多,但对我来说意义是不一样的。   番茄本身是个免费平台,大家看书是不需要花任何钱的,大家却还是送礼物给我,这代表了对我额外是认可,是单给我一个人的,(绛珠语气)我真的超感激,也超在意这件事情。   除了榜上有名的各位天使投资人们,酸甜苦辣的冰块、载酒书白、英勇的雌豹(小鹅多比(以后可以直接叫小鹅多比吗?感觉好可爱,或者你喜欢威武霸气的英勇的雌豹?)   其他一直支持我的股东们我也有眼熟,女频作者请当女儿亲妈、喜欢菱角鸟的古玉林、1wc1xj、许言言谁用了……还有其他好多人,就不一一例举出来了,总之感谢所有人一路以来的追更评论催更。   请各位投资人及股东放心,本人更新有保证,绝不断更,大家可放心入股!   咱现在也是收到500礼物的大神了,有收到大神认证,我就是大神(脸皮超厚且超骄傲!)那咱也向大神靠拢,我去取了下经,以后咱礼物每满100加更一章,另外的大宝剑(好像是叫这个的?)及以上金额的大额礼物单独加更一章。   这样小额礼物的宝宝也可以兼顾了!情书、点赞、灵感胶囊、催更符这些礼物收到也很开心,但是作者并不是核动力驴型的作者,每天产出有限。   这样就算是送用爱发电,也会等到作者加更的!财运亨通的天使投资人们请忽略此句!   再次祝大家劳动节快乐!劳动暴富!劳动光荣!劳动一下发财的小手,送点免费的用爱发电给作者过节吧!嘿嘿~) 第120章 有娘的遂遂是块宝   绛珠故作悲伤,可脸上刚有愁色,自己便维持不住,捂嘴笑个不停。   众人也笑起来,易安执杯过来敬绛珠,两人碰杯喝过,易安笑她,“你可莫作这情态,一会儿真成林黛玉倒拔垂杨柳了。”   绛珠美眸剜她一眼,“你再对本仙子不敬,小心我将你当做柳树种到土里去!”   众人又是一番笑闹,遂遂也吃得满口生香,幸福地眯起眼。   果然有娘的孩子是块宝,上次只有她自己,就只能待在桌底下,吃人家扔下来的,这次她直接上了桌,想吃什么自己选,还是又香又漂亮的仙女姐姐喂她吃。   遂遂玩一玩自己的脚脚,又抬头吃一口文衡喂她的麻辣手撕鸡,觉得幸福极了。   宴席过半,易安和沈司寰都已微醺,两人斗完酒又斗赌技,都知道易安是打马吊的祖宗,自然不与她玩打马吊,而是沈司寰擅长的骰子。   沈司寰功力深厚,五感敏锐,对她而言,听声确定骰子的点数并不难。   然而易安毕竟是赌神,赌技实在是出神入化,沈司寰赢多输少。   她们也不赌别的,就赌酒,赢了才能喝,输了的看着。   连输几把之后,沈司寰抓耳挠腮,这酒可是她最爱的明光御酿,在家有人管着,只许她小酌,不许豪饮,在外头倒是没人管了,但明光御酿又过不来。   能敞开了喝,也就只有在自己梦里了。   现在连梦里都喝不上了,哪有这样的道理?   沈司寰决定作弊。   沈司寰把沉迷美食的女儿抱过来,轻轻蹭蹭一番,再开一把,果然赢了。   说到底,这是她们母女俩的梦境,这方世界是由她们二人共同构筑的梦中世界,其他人不过是分出一道神念来此做客而已。   理论上讲,带上遂遂,沈司寰是可以想摇几点摇几点的。   但赌神岂是浪得虚名?易安在自身才气如此盛的情况下,却成了赌神和财神,足可见她于博之一道有多么心向往之又不可替代。   毕竟博祖可不是白叫的。   两种力量相互抵消下来,两人反倒有来有回地玩了起来,互有输赢,都玩得尽兴。   遂遂待了一会儿,觉得有点无聊,从娘亲身上爬下去,爬爬,在桌子下选了另一条顺眼的腿抱住,然后往上爬。   妇好低头,对上小娃娃乌溜溜的眼睛。   遂遂对妇好咧出个甜得没了牙的笑。   妇好弯腰伸手去抱,遂遂还不肯,非要自己爬。   但她忘了,现在的她不是五岁的她,而是娘记忆里的她,大姨还没开始给她补呢。   她还不是那个光靠双手就能把自己在山崖上吊半天的攀岩圣体。   现在的手手脚脚都小小的,胖胖的,软绵绵。   不够灵活,也没有力气。   遂遂爬了半天,爬不上去,反而把自己累够呛,一屁股坐在妇好脚背上,叹气。   妇好看得好笑,微微晃了晃腿,上面的小娃娃就跟坐秋千一样,晃了起来。   本来是她想逗逗小孩儿的,没想到是小孩儿玩上了瘾,她不动了,娃娃还扯着她的裤子催她继续。   妇好其实也觉得很好玩儿,她活着的时候太忙了,没有多少和孩子们相处的时间,而且那时候条件不好,孩子很容易夭折,她也夭折过好几个孩子,后来,她就故意地去处理朝政,去打仗,不和孩子们在一起了。   其实妇好是很喜欢孩子的,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生育,那时的女人虽然做不到像现在一样,不想生就怀不上,但她作为当时的巫,她如果不愿意,也是不会有那么多的孩子的。   妇好把遂遂像拎猫崽崽一样拎起来,轻轻晃着。   遂遂这一身像是冬天的衣裳,穿得很厚,提着背后的衣服把人提起来,遂遂根本不觉得勒。   只觉得双脚离地的感觉十分好玩儿。   遂遂被提起的高度不高,但又确实有那种悬空的神奇感觉,很快就发出杠铃般的笑声以示满意。   沈司寰百忙之中抽空看了一眼,“玩儿吧玩儿吧,在家她爹总不让我这么和孩子玩儿,我自己生的,伤不伤我能不知道吗?”   酒酣饭饱,沈司寰和易安畅饮一番,又约着和妇好耍枪。   两人都是自己时代的战神,比斗起来自然是你来我往,在刀光剑影间,与生死同舞。   不只遂遂看得目不转睛,连其他几位仙子也是看得大气不敢喘。   遂遂荡过秋千,又被举着飞高高,玩累了就到绛珠那里去,看她变出好看的花花。   吃得好,玩得也好,最重要的是,见到了娘亲,这实在是一个好梦,遂遂第二天醒来时,脸上都带了笑。   西域都护府内。   书房内,沈司寰从梦中醒来,唇角还带着浅浅笑意。   天光大亮,蜡烛早已燃尽了,她竟就这样在书桌前撑着头睡了一夜。   若是以前,这样睡一夜就算是她也免不了身上酸痛僵硬,可现在却没有任何不适,站起来伸展一番,骨头噼啪作响,身体一阵轻微麻痒后,是通经活络,血脉通畅的舒畅。   除了身体,精神上也得到了很好的休息,自醒来后,精神饱满,头脑清明,算得上是出来这几年睡得最好的一觉。   以前在家,高床软枕,沐浴更衣,都得用上安神香才能有这种效果。   “主子,您可要洗漱用膳?”   门外传来敲门声,是她带在身边的小侍,专门照顾她的起居,因没有收房,他做事反而专心致志,面面俱到,比几个新收的小郎更贴心。   这种时候,也只有他敢来敲书房的门。   “你自去,我这儿暂时不用你。”   打发了小侍,沈司寰摸出贴身带的荷包,里面是几张纸,上面是各种颜色的手印与脚印。   她知道如何从人的脚印判断身高,看着这些手脚印子,结合着姐姐和府里夫郎们的通信,她能大致知道遂遂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就仿佛遂遂就在她面前一样。   据说这还是遂遂自己想的办法,真不愧是她的女儿。   沈司寰眼神温柔地看看这些手印脚印,脸上不自觉露出笑容,笑着笑着,眼眶又湿了。   沈司寰用脸轻轻贴了贴纸张上的小手小脚,就像在触碰女儿真实的手脚,片刻后又仔细将纸张贴身放好。 第121章 受人类爱戴的虎是这样的   老四有点着凉,怕过了病气,不敢来看遂遂,所以遂遂睁眼看到的是在旁边打盹儿的大哥。   他并没有发现遂遂醒了,但负雪发现了,大脑袋一拱,沈容与就醒了过来。   先看看遂遂的脸色,不见恐惧焦灼,又摸摸遂遂的额头,也不烫,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昨晚都梦了些什么?哥哥给你擦了大半夜口水。”沈容与边给妹妹穿衣服,边打趣道。   遂遂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开心更多,笑得眼睛是一个小小的弯弯弧,“我梦见娘了,我们还一起吃了好多好吃的。”   沈容与心里泛起微微疼意,遂遂还这么小,没有娘亲在身边,也是苦了她了。   沈容与轻轻拍妹妹的背,不动声色安抚着,声音温柔极了,“那遂遂想吃什么,哥哥做给你吃好不好?”   “娘还不知道你去灵界的事情,一会儿我们写一封信,把你契灵负雪的好消息告诉她,好不好?”   “正好这个月的信还没写呢。”   若没有急事,家中信件都是走官驿,不会用青鸟,娘和他们的距离一直在变,所以他们是固定一月一封家书,既是问候,也说说家里的近况。   但娘收到信的时间和回信的时间都是不固定的,有时候两三个月都没有回信,有时候一次性会来好几封信,有的时候半个月就有一封信。   遂遂进灵界的时候,上一封信刚寄出去几天,大家想着,山远路迢,娘收到信,说不定遂遂都已经回来了,没必要让娘提心吊胆一两个月。   娘说是巡查边务,但其实是把大晟都走了一遍,剿匪、诛邪、平乱、捣毁邪教窝点……林林总总加在一起,也是打了好几场小仗的。   现在虽然是盛世光景,百姓们日子好好的,犯不着去干那打家劫舍,有今朝没明日的买卖。   但再好的世道也拦不住所有想作恶的人,日子再好,也总有人的欲壑难填。   吃不饱了想温饱,温饱过后思淫欲,淫欲足了要财权,做了皇帝想成仙。   正所谓:“县丞主簿还嫌小,又要朝中挂紫衣。作了皇帝求仙术,更想登天跨鹤飞。”   而因为灵界的存在,现在的人是真的能想想不当人的事儿的。   以前没有灵界的时候,都还有那么多吃丹药吃死的皇帝呢,现在是真有办法让人活久点,老慢点,做点儿人本来做不到的事情。   那些野心家哪有不疯的,就一个邪教问题,一直严打,但每过个一两年,总会出点让世人瞠目结舌的大案要案。   就算把把祸头头千刀万剐,也就能够震慑个一两年,再远,新的“天命之子”又该诞生了。   这些搞邪教的人,总有着别人羡慕不来的自信,觉得自己是不一样的,相信自己是天命所归,杀了其他人,自己就能得好处。   “人被杀就会死”。   这条世间真理,看似是人人都知道,实际上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那许许多多的悲剧,那比话本还要狗血精彩的事件,都是那些不知道这个真理的人干出来的。   战场上的流矢带走了一个无名兵卒的生命,这支箭矢同样可以带走一个战功赫赫,威名远扬的将军的生命。   甚至都不用额外给箭上投毒。   沈容与给遂遂穿了一套件新做的杏色织金缠枝纹的袄裙,领口和袖口都做了精致的回字纹锁边。   沈容与跟遂遂解释,“领口和袖口里都缝了薄金片进去,万一以后遇事,可以拿出来应急,衣服上的金线也是用特殊方法绣的,能整根抽出来用。”   “以后你的每件衣裳都会是这样,哥哥希望你永远也用不到这些,但必须有备无患。”   沈容与再次给遂遂道歉,“这次真是我们考虑不周,让你遭了这般罪,若是我们能再周全些,你的处境再怎么也会好些的。”   “冬天的水那样冷,你却落了进去……”大哥说着便哽咽了起来,额头轻抵在遂遂小小的肩膀,默默消化情绪。   遂遂摸了摸大哥的头发,声音带上点鼻音,“我应该坚强点,跟哥哥你说没事了,但我也想再哭一下,其实还是有事的,虽然别人已经对我很好了,但我还是有一点点的不舒服,但又说不出来。”   “我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和新认识的朋友一起玩,其实也没有很多很想你们的时候,但有的时候,就很想要哭一下,明明刚吃起来还很好吃的东西,再吃一口又不觉得好吃了。”   “明明跟新的朋友们一起玩得很开心,但是转头到处都看不到你们,我又不想笑了,虽然很快又接着开心,和朋友们玩了,但我……”   遂遂抽噎几下,擦擦流出来的眼泪,“算了,我还是再哭一下吧,虽然大哥你那份已经哭过了。心里说不出来的不舒服哭出来了,心里就舒服了。”   兄妹俩又抱头哭了一场,彼此给对方擦眼泪,结果怎么都擦不干净,视线里刚好有一大坨厚实细密顺滑的毛毛山同时占据了兄妹俩的眼角余光。   两人不约而同地转身抱住负雪,眼泪全揩在毛毛上。   和四哥一样,一个晚上的时间,大哥也和负雪混熟了,晚上守夜觉得冷了,沈容与就去抱着负雪暖暖,热起来了,又回到床边要么给遂遂做衣服,要么给遂遂擦擦睡梦中淌出来的口水。   负雪伸着懒腰,打了个几乎有180°的超大哈欠。   负雪:受人类爱戴的虎是这样的。   兄妹俩哭完一场,沈容与抱起妹妹去洗漱,然后安排遂遂最喜欢的鱼粉当早食,让遂遂美梦成真一下。   刚抬脚准备走,却被负雪横身拦住,负雪的大头伸进床帏,叼出个东西来,放到遂遂手里,示意她戴上。   遂遂手里躺着一个小巧的三角香囊,月白色的素锦料子,没有绣花,很不起眼。   香味淡淡的,却一直幽香萦绕,沁人心脾,让人脑中清明,心旷神怡。   “这?负雪你从哪儿拿出来的?”沈容与扭头去看床铺,这床是他给遂遂铺的,全程没有假第二人之手。 第122章 礼物600加更   负雪示意香囊就在枕头上。   “这是绛珠仙子给我的!”遂遂高兴地说。   沈容与虽迟疑,但遂遂和负雪都说没问题,他就也给遂遂戴在了腰间。   “你昨天晚上你到底梦了什么?一开始睡得很不安稳,一直叫你都叫不醒,给你念的清心咒也不知道管没管用,后来睡安稳了,又一直流口水……”   沈容与一边给遂遂挂香囊,一边絮絮叨叨。   “刚开始在跑,跑到了娘军营里就好了……”   遂遂把自己的梦一一说给大哥听。   “这里的鱼好,咱们中午就吃羊汤,再加些你喜欢的糖醋小排、蓝莓山药之类的,泡着汤饼吃,现在的天气吃着热乎。”   沈家几个女人都是标准的北人,但对主食的偏好完全不一样。   大姨喜欢米饭,尤喜南方籼米,粒粒分明,口感劲道。   太子喜欢吃带馅儿的,包子、饺子、馄饨烧麦,吃个馒头都必须往里夹咸菜。   沈司寰喜欢嚼着回甜的宣呼大馒头,或者馍,遂遂算是比较综合,米面都爱,但她喜欢嗦粉嗦面,不喜欢米饭,也不喜欢馒头馍馍,带馅儿的另说。   大哥用两个大得能把脸埋里头的斗碗装的鱼粉,汤、料、粉都放得足足的,汤里除了片薄的鱼肉,还有一些花甲、螺肉等河鲜增加风味。   鱼是今早河上现捞的,南方就是产籼米的,做米粉的工艺也比北边好,鲜米粉细软弹滑,吸饱了易鱼汤的鲜美、久煮不烂、不坨不浑汤,卖相口感都没话说。   遂遂脸埋碗里,大口呼噜,全程没抬头。   沈容与一脸慈祥地看着妹妹,自己面前的粉都忘了吃了。   他突然就感受到了和爹一样的那种满足与幸福。   男人一辈子的追求不就是嫁个好妇君,再生个好闺女吗?他现在直接一步到位,少走二十年弯路,跳过所有艰辛痛苦的过程,直接开始最快乐、最有成就感的养女儿阶段。   沈容与觉得自己当初叛逆的举动真的是太对了,就算他给人当大房正夫,那女儿也不一定就是他的血脉,但妹妹绝对是他有血缘的嫡亲妹妹啊!   沈容与从没有哪刻像现在一样,觉得自己智比诸葛,勘破了世间一切真理!   而且如果他正常成亲,现在也是正好当父亲的年纪。   而且身体没有亏空,精力充沛,活力无限,身体和心灵都很年轻,不迂腐,也没有莫名其妙的架子和面子,能和妹妹好好沟通,观念上的差距不会太大。   感谢娘亲!感谢遂遂!感谢自己这超一流的投胎技术!感谢上辈子积了大德的自己!   在心里挨个感谢一遍,沈容与感觉自己彻底悟了。   沈容与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是积了大德,才能托生到娘腹中,给娘当儿子。   不是说生在富贵人家,自己又有点小本事,男人就可以为所欲为的,若论尊贵,他两个郎主堂兄身为皇嗣,够尊贵了吧?   论才,两位兄长进士科也是中了进士的,形貌上,二人更是不差,真让他们去考锦衣卫,也不是考不上。   因为那位名垂青史的舅公,皇室养男儿都是往有用了养,文武都要学的。   而且因为皇室实行精英教育,宗室把科举登科或武举登科、百工大赛前十当做成人礼是惯例。   没有三样中的其中一样,宗室在朝堂上就很难得到重用。   本来也只有宗室的儿郎需要去考的,男郎虽然也要读书习艺,却不必上考场的。   但同样是因为那位传奇的舅公,之后两代是宗室男儿也默认会参加考试,只是有成绩的不多。   而两位郎主堂哥都是有进士功名的,而且登科的年纪比他还年轻,听说以前还帮太子看过折子。   按说两位堂哥也完全有留在家里帮衬的能力,但两位郎主年纪一到,就还是平平无奇地赐婚出嫁了。   而沈容与能拥有一个探花郎的名头,其实也是沾了娘的光,仰赖遂遂给面子,晚来几年。   娘最初的时候失过一个女儿,连带着娘心爱之人也在身体亏空和伤病的情况下早逝了。   后来娘养了十几年,才有的他,但此后二十几年,一连生育五子,老四老五都是娘回京后,仔细调养才有的。   等等……老四……嘶,算了算了,不能乱想长辈的事儿。   陛下是怕澄亲王府门庭寥落,才把他扶起来,暂时用用。   状元、榜眼、探花这些特殊名次,一般默认是不会给宗室的,本来宗室就只需要一个进士的身份当敲门砖,不必要这些虚名。   除非是优秀到一骑绝尘,无可指摘的才华,才会放进前三。   太子当年也只是传胪而已。   除了沈容与,宗室上次出了状元,还是三百年前。   科举放榜从大晟立国起就是两份,阅卷时誊录、糊名,所有人按成绩录取,成一个榜,称大榜。   揭晓名单后,再把榜单里的宗室、世家、勋贵家的儿郎挑出来,录取名次依次顺延,此称小榜。   大小榜,只要其中之一榜上有名,就是进士,当然,大榜的含金量更高。   当年宋岚就是大榜二甲第二十四名。   寒门出身,背后没有太多利益牵扯,没有复杂姻亲掣肘,自身本事还能跟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有无数资源、有大儒教导、有长辈言传身教的世家权贵儿郎同台竞技,这就是皇帝最喜欢的人才。   遂遂呼噜完了鱼粉,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摸摸鼓鼓的小肚子,身上暖乎乎的很舒服,才刚睡醒,但好像又有点想睡。   遂遂瘫在椅子上不想动,大哥过来给她擦嘴,顺带揉揉小肚皮。   沈容与算着量煮的,刚好让遂遂吃得满足又不撑。   “今天想做什么?是在行宫休息,还是去逛逛金陵城?”沈容与询问遂遂今天的安排。   “对了,哥哥你拿纸笔记一下,我担心时间久了我忘了。”   遂遂把关于妇好的事迹口述给哥哥。   沈容与认真记下。   记完后认真通看一遍,也忍不住高兴道:“这下好了,有了立庙的依据,妇好一定能越来越强大。”   (昨天过节收到好多礼物,谢谢大家啦!) 第123章 人杰   遂遂也点点头,“这样大姨就能以朝廷的名义给妇好立庙,让她受万民香火,等她的形象在人们心中立住了,人们认可了她的功绩,大姨就能为她封神。”   “每多一个像妇好这样的人杰,人族的气运就会强上一分,我们会更好的,大晟也会更好的……”   “等我们有了人皇,我们就不再是于天之下,受地之恩,我们将与天齐,与地齐,这个世界残缺的道基就补全了。”   沈容与有些惊讶地看着妹妹,他不惊讶人间的皇帝可以封天上的神。   千年前,曌皇手下的大将军李玄昭还于梦中斩过玩忽职守,忘记下雨的龙王呢。   现在不下雨就把龙王从庙里拖出来抽一顿的习俗就是那时候传下来的。   千年前人族差点要灭族的时候都能做到的事儿,现在时过境迁,人族气运早已强盛起来,再不是人命如草芥的时候,封神自然是能做到的。   棉神黄母、妈祖林默、紫姑、彻地妇君等等都是人间封的正神。   百姓们虽然没办法像李将军那样斩龙,但百姓可以把龙王庙拆了,换个灵的龙王拜拜。   这李玄昭和曌皇也是一段传奇佳话。   李玄昭和曌皇本是姑嫂,曌皇其实抢的是他们李家的江山。   无论于家于国,这两人都应该是板上钉钉的敌对才是,毕竟在他们男人眼里,姑嫂就应该彼此针对,彼此看不顺眼。   但事实是,李玄昭是曌皇登基的最有力支持者之一。   李玄昭作为当时的长公主,是整个李家巫力最强之人,且她从小习武,本就有于万军之中斩将夺旗的勇武,曾女扮男装,隐姓埋名在军营中从小卒,靠军功升至正四品忠武将军,后来女子身份暴露,才被迫回宫。   然而,她的皇帝哥哥忌惮她的实力,更怕她在军中声望日隆后,威胁自己的帝位,在邪灵肆虐,每天都会死伤十数万人的情况下,仍强行将她从前线召回,与夫家一起设计她接连怀孕生产。   后来兄长去世,幼帝登基,太后临朝称制,后宅的疯女人重新拿起了她的银枪,用她自己名字,自己的性别,回到了本就属于她的战场。   哥哥做皇帝时,她只是叫做柴李氏的后宅妇人,连单独的名字都不配有,后来嫂子当了皇帝,她是正一品骠骑大将军。   她做她手中之刃,为她荡平四海,她把权力交给她,送她回到最广阔的天地,任她遨游。   她们理解彼此,她们帮助彼此,她们成就彼此。   无需血缘,不必有婚姻,只是相同的处境,就为她们赢得了最大的信任与体谅。   李家的男人们,亲手让两个本该敌对的女人成了最坚定的同盟。   遂遂此刻就像只吃饱了懒洋洋打盹儿晒太阳的小猫。   半眯着眼,脸上笑眯眯的,脖子动动,露出一点椅子背的揪揪也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跟捉迷藏一样。   明明还是一脸孩子气。   可遂遂却能说出关于整个人族的事情。   这是女子与生俱来的天赋,巫力会让她们无意识地沟通天地,沟通万物,所以对一些事情是生而知之的。   这是男人们得不到,也抢不走的天赋。   沈容与欣慰地看着遂遂,眼里也带着一些羡慕。   他身体里也有巫力,据说还不少,能用专门针对灵的武器,还能去灵界契灵,但他就从没有过天然就知道什么的经历。   沈容与所有知道的知识,要么是他人告知,要么是他自己从书籍上看来。   而那些书籍上的记录,都是无数生而知之的女子无私奉献出来,一年年,一代代积累而来。   想到此处,沈容与便不禁生出对女子的感佩,与生为男子的羞愧。   如果依旧是男子坐天下,只怕依旧是千年前门阀割据,民不聊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黑暗时代。   各家将自己获得的典籍敝帚自珍,眼里只看得见自己,只想谋取各自更大的利益。   读的书越多,沈容与就越知道,男人是种多卑劣的生物,以前的史书都还在,所有人都能学到曾经女尊男卑的历史。   学得越多,就越让沈容与感到恶心。   孩子生于母亲腹中,却要跟着父亲姓,卖了自家的女儿,又买回别人家的女儿来给自家“传宗接代”。   这种荒谬的事情竟然持续了一两千年!   男人们一直都是一个样子争强好胜,嫉贤妒能,男人们的史书里写满了战争和流血,写满了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沈容与只觉得和那些史书上的“王侯将相”、“英雄人物”是一个性别很让他丢脸。   每每听到有女郎调侃他若是早生一千多年,说不得也是王侯将相,才子风流,沈容与只觉羞愧难堪,恨不能钻地而走。   遂遂并不知道大哥吃个早饭的功夫,心情像是在坐过山车,那股吃饱的困劲儿过去以后,遂遂便蹦蹦跳跳去找四哥了。   虽然四哥着了风寒不能见面,但他们可以隔着门说话呀,而且遂遂觉得就算进去了,自己也不会有事。   瘟疫都打不到她,普通的风寒对她更没有影响。   以前遂遂是不会这样主动的,没有四哥还有大哥二哥小五哥,还有愿表哥、阿古拉、风月、薛嫖等等一堆一堆的人,遂遂身边从不缺人,所以也没主动找过谁。   都是见了谁就和谁玩,反正大家都很好,遂遂都很喜欢和大家一起玩儿。   但现在遂遂已经成长了,就像人长大了要吃更多饭一样,长大了一点的遂遂觉得自己的朋友还不够多。   所以她要把喜欢的人都找出来当她的朋友。   已经是朋友的人就要变成更好的朋友。   所以她要去看四哥,跟四哥更好一点。   虽然以前差不多也是和四哥最好,但毕竟这么久没有见了,遂遂要把缺掉的补回来,不能让别人在她和四哥之间插队。   沈慕白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抱着遂遂的毛毛披风发呆。   他身体有点难受,不是风寒带来的那种,而是更加隐晦,更难以描述的难受。 第124章 脆弱的四哥   沈慕白隐忍地轻咳两声,他很想很想遂遂,想看着她,想听她说话,想做一些会把她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的事情。   可是,这些都不可以,他怕风寒传染给遂遂,更怕遂遂见到他不好的样子。   生病的人好看不到哪里去,他眼下还有一层明显的乌青。   沈慕白接受不了自己在遂遂眼里不好看了。   昨晚被大哥赶回来睡觉,从头到尾可能睡了不到两刻钟。   脑海里无数遂遂的影子就像无数蚂蚁在咬他,他觉得浑身上下哪儿都不舒服,但他又说不出来到底是怎么个不舒服法,甚至没办法让大夫给他治。   他只知道自己很想很想遂遂,想见她的人,想听她的声音,想抱起她软软的身体,不经意让她闻到他身上她喜欢的香味,然后主动凑近来贴贴。   遂遂喜欢闻香味,好像是没有什么偏好,花香、果香、乳香、檀香、沉香、龙脑、甚至于药香,只要是闻起来清新淡雅,舒服不冲鼻,她都喜欢闻闻。   但遂遂其实是有偏好的,她最喜欢檀香燃烧后,冷掉的香灰那个味道。   沈慕白也是试了好久才试出来的味道,为了让衣服上熏的是燃烧后的檀香灰的味道,而不是直接的檀香,又费了好大一番功夫。   可是这次并没有把贴身的虏带出来,除了他自己,就只有和光知道怎么把衣服熏上香灰的味道。   他都没有把衣服熏好,要怎么见遂遂呢?   砰砰砰——   拍门的声音很响,但沈慕白不想搭理,不知道是生病的原因,还是想遂遂的原因,沈慕白觉得身上酸痛无力,一点都不想动。   “四哥!四哥!你醒了吗?有没有吃饭呀?”   沈慕白死死捂住耳朵,希望可以减轻越来越严重的幻觉。   遂遂敲了一阵没人应,里面也没有任何声音,但负雪说人又在里面。   按理说这么大声,四哥就算是睡着了,也该醒过来应一声才对,不应该没有一点声音的。   怕四哥出了什么事,遂遂直接让负雪一头把门撞开。   负雪撞墙有经验,撞门还是上一次,一时把握不好力道,一脑袋下去,门板崩飞成好几块。   巨大的声响终于把沈慕白从自己的世界里世界里拉出来,沈慕白转过头,泪流满面,呆愣愣看着朝他跑过来的遂遂。   更加庞大显眼的负雪直接被他忽略,他眼里只能看得见跑过来的遂遂。   他分辨不出是不是幻觉。   反正他病了,他知道的。   “四哥!!”   “四哥四哥四哥四哥四哥!”   遂遂跑到四哥床边,捧着只知道流泪,双眼虚焦,眼都不眨一下的四哥的脸猛晃,搭配上叫魂似的超大音量,终于让四哥的眼皮轻轻动了一下。   沈慕白先是感受到了脸上真实的,皮肤温热的触感,手下意识抬起,抓住那热呼呼的,带点肉感的小手。   眼睛盯在遂遂脸上不肯挪开。   身体像是终于确认了什么,一把将人抱住,几乎是嘶吼着哭了出来。   像是溺水之人,挣扎良久,直到濒死的一瞬间,才终于冲出水面,呼吸到空气。   身体调动起所有力气和手段,报复性地摄取能让自己活命的东西。   遂遂愣了一下,才抬手抱住四哥,小手轻轻拍拍。   她本来是有点生气的,气四哥明明在房间里,听到了她叫那么多次还不回答,她都准备换个哥哥喜欢了。   反正她哥哥多,除了娘给她生的亲哥,她还有好多堂哥、表哥,都是亲戚,遂遂看来没什么两样,她喜欢谁,就和谁最亲。   但是四哥瘦了好多,本来以前就不胖,现在都能摸到骨头了。   而且四哥浑身都在抖,似乎非常难受。   大哥也跟她说过,四哥生病了。   算了,再给四哥一次机会,生病了确实身不由己,就不能怪四哥。   遂遂耐心地拍拍四哥,安抚他。   “我找不到,遂遂,我找不到……我去了好多地方都找不到你,是不是因为我是假的,我不配做你的哥哥,所以才一直找不到你……”   四哥的声音有些含糊,话语里混着压制不住的哽咽与抽泣,几乎是像饿坏了的婴儿一样,无助地嚎啕大哭。   “……我满脑子都是你,做梦也是你,还总是梦见你出了不好的事情,可是我又一直见不到你,我越来越担心,越来越烦躁,脾气变坏了,人也变丑了……”   “遂遂你不要我了是不是,我变丑了又失节了,怎么办啊遂遂,我不是你最喜欢的四哥了……”   沈慕白断断续续的哭泣着,像是祈求,又像是自言自语,话语有些混乱,也不大清晰,遂遂也有些一知半解。   沈容与带着御医和一群护卫赶来的时候,刚好就听见老四在一边爆哭,一边大声嚷嚷自己失节的事情。   沈容与只觉得眼前一黑。   不是都说是战绩了吗?怎么又变失节了?难道是自己的态度让老四觉得这是件可以随便嚷嚷的人尽皆知的小事儿?   也还好老四哭得埋汰,呜呜哇哇的,说话没那么清楚,他们一行人又一路叮叮咚咚地刚到门口,又有船舱阻隔,还是很容易裱糊过去。   “都是孩子,久别重逢难免哭一场,我先去哄哄,等他们好些了,再辛苦黎姚大夫来一趟。”   沈容与面不改色,语气如常地说。   原本脸上露出狐疑好奇之色的几人也立马收敛了神色。   虽然吃瓜是人类的天性,但他们有几个脑袋敢传澄亲王男儿的闲话?   更何况在场的基本都是王府自己人,就更不会主动传自家小郎的闲话了。   既然大公子都说了是久别重逢,情绪激动,那就是。   等人都撤了,沈容与才拉着个脸,打算去好好教育一下老四。   带孩子果然好难,光会擦屁股,把事儿揭过去还不行,还得教育修理。   “祖宗诶,你那么大声干嘛,难道很光彩吗?”   沈容与咬着牙进门,手都已经举起来了,准备先来点“长兄的关怀”,再进行教育和引导。   沈容与举着巴掌进来,看老四那副撕心裂肺的模样,又默默放下了手。 第125章 四哥的怪病1   遂遂对四哥嘴里的话有些一知半解,但她知道四哥很难受。   她只好抱着四哥,一下下摸他的头。   遂遂觉得有点像在摸生病的粘人的小狗。   她在宫里养的那只黑背大狗虽然也很粘人,但很热情很有活力,不会这么脆弱。   希望四哥能快点好起来。   沈慕白好像是终于确定了遂遂的存在,不再继续发抖,也不再有那些莫名其妙的症状。   但沈慕白却不敢抬起头看看遂遂,他现在很丑,他知道。   遂遂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和大哥对上眼神,她想了想道:“四哥,我叫了你那么多声,你为什么不答应?”   “我……”沈慕白还在哽咽不停,“对不起遂遂,对不起……”   “你这次生病了,我就原谅你。如果你下次再这样,我就不找你玩了。”遂遂大度地说。   沈容与终于找到机会开口,“老四,咱们先好好养身体,好了才能照顾好妹妹,你一直病着,不仅不能照顾好遂遂,还要劳烦遂遂记挂你,她那么小,你忍心让她担心?”   兄妹俩又安安静静陪了沈慕白一会儿,他才慢慢平复心绪,有些难为情地垂着眼,闷声道: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不想这样的,但是一直找不到遂遂,我心里就越来越害怕,做梦也净做些不好的,身上也说不出来哪里痛,但就是不舒服……”   遂遂用手给四哥擦不停流下来的眼泪,“四哥,我也很想你。”   遂遂明白了,四哥是太想她,太担心她,所以才生病了。   “四哥,你要快点好起来,你一直不好,我也会担心你,说不定我也会生病了,这样就没完没了。”   遂遂在四哥面前转圈展示自己,“我现在好好的回来了,回到了你身边,你可以随时看见我,听我说话,四哥,这样的话你会好得快点吗?”   沈慕白觉得很幸福,又觉得十分羞愧,他很享受被人关心,成为别人目光的焦点。   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从来不敢奢求太多。久而久之,越没有就越渴望,可是,向长辈亲人索取关心,他又觉得是自己得寸进尺,因为他清楚知道自己不是他们的孩子和兄弟。   所以每次生病,沈慕白都觉得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候,因为会得到额外的关心和照料,但也会因此感到羞愧。   这次尤其是,遂遂出生后,为了当好兄长,沈慕白很注意自己的身体,不让自己生病耽误事儿,这还是第一次,用这么邋遢的样子出现在遂遂面前。   “会的,四哥很快就好了。”沈慕白有些羞赧地点点头,不敢看遂遂和大哥的眼睛,太丢脸了,还要遂遂来安慰他。   “这次也是难为你了,你还小,能带着人出来,一路都没出差错,已经做得很好了。”沈容与也安慰地拍了拍老四的肩膀,“我去让随行的御医来给你看看?”   沈慕白点点头,他也想快点好起来,虽然生病了会被关心,但病得久了,遂遂身边的位置就会被别人替代,得不偿失。   御医来诊了脉,只开了一剂安神养气的方子,说是心病还须心药医,好好过日子,病自然就好了。   大哥送御医出去,走出一段距离才传出谈话声。   沈容与主动问御医:“我四弟没事吧?他那样子不像是自己能好的样子。”   御医点点头,神色有些奇怪,“这样的病症……”御医沉吟良久,像是在反复斟酌用词。   沈容与看出御医的为难,主动说道:“姚大人既然能被派来,想必是陛下认定的可信之人,我们兄妹三人自然也信任您,您有话尽可直言。”   姚太医表情一松,快言快语道:“这种病症其实很常见,和妇君诞育子嗣后,男子身体虚弱,情绪敏感,经常就会对自己的妇君或刚出生的孩子产生超乎寻常的依赖和占有欲。”   “见不到人就会胡思乱想,焦虑不安,或是悲伤难以自已,终日以泪洗面,有些严重的甚至会绵延出身体上的症状,就像四公子那样,惊梦难眠,头晕心悸,甚至如孕妇般呕吐恶心……”   姚御医语速慢下来,语气满是不解和迷惘,“可四公子只是个十五岁的少男……”   沈容与赶紧给弟弟妹妹找补,“在家时,老四和遂遂颇为亲厚,他又是头次出门办差,心里郁结疏解不开也情有可原。”   姚太医点头赞同,“可见人确实不会按着书上写的,规规矩矩生病。”   姚太医一脸明悟地走了,明悟之中还有点幸灾乐祸,好像要就此奇特的病例写上十篇八篇著作,为越来越厚的医书添砖加瓦。   沈容与默默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默默消化老四这个奇葩的情况。   负雪回到遂遂身边,把听到的用意念转述给遂遂。   因为负雪对人类的一些词语也不是完全理解,所以是原样转述的。   遂遂其实也不太能理解,四哥为什么会得生孩子才会得的病,但她会好好照顾四哥的。   遂遂做好了决定。   “我们可以一起给大姐姐写信,一起捏陶土玩儿,一切都和以前一样,这样的日子多过几天,把我不在的日子都补上,这样有了很多事情做,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遂遂把装琅玕的箱子从负雪的铃铛里拿出来递给四哥,用一种我不理解,但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眼神看着四哥。   沈慕白双手捧着箱子,别说还挺沉的,“给我的?”   遂遂摇摇头,打开盖子给他看,“四哥你给我挑最好看的出来,穿成可以在手腕上戴几圈的珠串,这样我出门就不怕没钱了!”   沈慕白点点头,“那再让人拿些其他的石头来,这样配着才好看,大哥把怡郡王府库房都搬空了,好东西不少。”   “什么好东西?”沈容与凑过来,盯着那一箱子发着灵光的琅玕,故意酸溜溜道:“就只给四哥吗?大哥没有吗?”   遂遂大方道:“都有都有,但是要等我的珠子穿好了,剩下的给你们选。” 第126章 四哥的怪病2   果然,四哥开始给遂遂选石头穿珠子之后,情况就飞快地好了起来。   只过了两天,四哥的风寒还有一点尾巴,但那个奇怪的生孩子才会得的病已经全好了,又变成了面面俱到的靠谱四哥。   遂遂非常欣慰,她觉得就是因为自己不在,四哥没有事情做,所以才会胡思乱想,才生了病,一旦有事情做了,有了主心骨,病就好了。   一行人今天正式入住行宫,东西有跟着的人去收拾,兄妹三人正好一起出门逛街。   本来遂遂前两天就想逛逛的,但因为四哥的病,又在船上多待了两天。   谢贻君办事还算靠谱,这几天他们都清清静静地在船上休息,没有什么不相干的人来打扰。   从东市贩夫走卒,吆喝揽客的人间烟火的热闹,走到西市楼阁林立,金玉华锦的富贵繁华,身后的几个人几双手都已经不得空闲了。   东西看着多,其实花的银子还不到十两。   都是些特色的街头小吃,模样占个稀奇古怪的把件玩意儿而已。   吃的差不多都进了两个兄长的肚子,今早两位哥哥很有先见之明地没有吃早食,现在刚好八分饱。   遂遂看见没见过的就想买,但嘴巴又挑剔,寻常的吃食哪里入得了她的眼,自然是吃上一口,不合心意,就一股脑塞给哥哥。   从东市走到西市,遂遂感觉有点累了,伸手让大哥抱,一行人继续逛。   江南抛头露面的男子不多,面纱、慕离总要戴一样出门。   东市还好一点,要挣口粮的人没那么多讲究,大大方方摆摊吆喝的男子也不少,已婚的男子、十岁以下的稚童出门也不必遮掩面容。   遂遂一行人走在街上还不算扎眼,顶多是沈容与兄弟俩的脸被人多看几眼。   但他们一行人衣着一看就非富即贵,护卫个个看着人高马大的,也无人敢放肆。   但到了富贵西市,沈容与一行人便迎来一波又一波的瞩目礼,那眼神好像他们不是没戴面纱,而是没穿衣服在街上裸奔一样。   甚至还有戴慕离的小公子路过他们时被随行护卫护着掩面而走,好像是见了什么脏东西似的。   路过沈慕白身边时还用江南本地话叽叽咕咕骂了句什么,沈慕白没听懂,但也知道不是好话。   沈慕白当时就想回身一脚踹过去。   真当他是什么面团性子的人了吗?   四哥他们听不懂,但遂遂在江南待了一段时间,她却是能听懂的,当即用本地话帮四哥骂回去,“丑人多作怪。你以为谁都是你吗?丑得不敢见人?”   沈慕白本来有些沉的脸色突然明媚起来,如雨霁初晴,冰雪消融,英俊得有些刺眼。   那戴慕离的男子发出一声羞愤的呜咽,一边哭,一边跑走了,隔了好远都能听见哭声。   “真是搞笑,江南的男子难道没有别的事情做吗?戴着慕离面纱,做事多不方便。”   沈慕白的心情和对方形成鲜明对比。   晟京受到皇帝务实的影响,管你是谁,能干活儿的都给我干活儿去,主打一个不养闲人。   因为都要干活儿,风气反而开放。   而且也不是家家都有女儿的,任你朱紫高官,生不出女儿照样生不出。   为了笼络这部分的大臣,也为了给男子一点希望,免得压太狠了像前朝一样反弹,京城有不少基层官吏都是男子。   比如锦衣卫,还有给皇宫看大门的千牛卫,就基本都是男子。   这既避免了秽乱宫闱,看着也很眼,朝中大臣们一大早来上朝,在宫门口先看看帅小伙儿,也能有个好心情,好好工作。   虽然两个男人也可能秽乱宫闱,但如果两边看着都顺眼,这种女人们还挺爱看的,还有专门写两个或者很多个男人爱来去的话本和折子戏呢。   那些在自己身上代入会痛,会不舒服的什么小皮鞭啊、辣椒水什么的,暗室啊,囚禁啊的,放男人身上就完全不会啊,就单纯爱看。   反正无论怎样都是福利。   聪明的女人是很会给自己谋福利的。   男子可以科举,也可以入朝堂,但能不能真的进来,就看个人本事了。   “还是有人在做事情的,四哥你看。”遂遂指着路边一家店。   里面正面对面坐着俩小孩儿,正在共同绣一个屏风。   抬头看牌匾,看名字,像是专做绣线绣品生意的。   沈容与笑着问遂遂,“遂遂认识吗?”   遂遂大大方方认半边,“千云门。”   沈容与憋住笑,耐心解释,“是纤云阁,因当是取自‘纤云弄巧,飞星传恨’一句。”   遂遂点点头,“这诗好,织女就是天上织云的仙女,她织的云很好很漂亮,但是等不到织女的织女星每天都在遗憾,在恨牛郎,织女和她的星星恨不得牛郎去死。”   沈容与想说这诗是写爱情的,但转念一想,牛郎织女就是一个该三司会审的拐卖案子,哪是什么爱情没准遂遂才是对的。   一行人被那绣绣品的俩人吸引,走进店里。   走进店里一看,那刺绣的两人不过总角之年,梳着一模一样的两个包包头,一个穿粉衣,一个穿蓝衣,眉眼宛如双生。   那是一幅双面异色异形绣,一面是两条鼓眼红金鱼,一面是彩蝶双飞。   那上面的金鱼活灵活现,尾鳍如纱似雾,仿佛真的会动起来一样,另一面的蝴蝶也栩栩如生,好像下一刻就要从绣屏上飞走似的。   两幅完全不同的画面,却是两个人,一根针,你穿过来,我刺过去,同时完成的。   那针上的线似只有发丝的十分之一粗细,肉眼几乎不可见,全凭手感掌控。   那俩人见有人围观,更是炫技,绣屏调了个,又开始绣对方的图样。   掌柜的从柜台后头笑盈盈地迎出来,“小儿游戏之作,贵客见笑了。”   遂遂看着掌柜眉毛都要得意飞了的笑脸,沉默了。   突然就理解天骄了呢。   刺绣的姐弟二人停下,其中的姐姐大大方方道:“这副绣品还有几针就绣完了,客官可要买下?” 第127章 守株待兔   遂遂确实挺喜欢的,便询价,“你们欲作价几何?”   另一边的弟弟道:“我们不多要,我们这幅《福禄双喜,比翼成双》卖200两。”   遂遂点点头,确实没有乱报价,这样的功力,这样的精巧,值这个价。   遂遂接过四哥递来的银票,一人给了一张。   “你好样的,很有用。”遂遂还夸了弟弟一句。   “当然,这是我娘给我生的帮手,等再过四年,我就带着弟弟去京城参加百工大比。”   百工大比,最低的年纪要求就是十二岁。   姐姐拿了银票很高兴,语气雀跃。   弟弟把银票给姐姐,得了姐姐一个赞许的眼神,也骄傲地仰仰脖子。   掌柜对女儿直接把银票往自己兜里揣的行为也不说什么,只招呼遂遂一行人,“客官还需看些什么?”   遂遂想了想,一份礼物确实不够,晟京老老小小的,有那老多人呢。   遂又花出去二三百两,购买诸多团扇、手帕、香囊等物。   从纤云阁出来,再过不远就是金满楼,遂遂想起自己卖琅玕的4000两还没签契书。   大晟税法细致完备,像田宅屋舍、贵重物品的私人交易都是要收契税的,卖得的钱财如果数量大,还要收一部分丁税。   不过,这一部分丁税,如果是私下交易,没有走官府的渠道,一般是不收的。   都已经到了卖田卖地,典卖家中底蕴的地步,不是遇上了难事,就是这人没什么出息,说不定会落得个流落街头,需要朝廷救济的地步。   那点钱就当朝廷提前救济了,免得流落街头,影响当地母父官一整年的考绩。   一个地方如果百姓太穷太苦,皇帝就算不明着怪罪,官姥也没有面子的,官位官位升不上去,皇帝对你没印象,同僚还要背地里笑你无能……   但4000两的交易,契税也不少,按照不足一千两二百抽三,超过1000两,低于5000两的部分一百抽三的规矩算下来,遂遂和金掌柜一共要补105两的契税。   金掌柜恰好在店里,应该说,她这几日都在金陵这边守株待兔。   晟京的回信已经过来了,信里怕犯忌讳没有明说,只说玉好,陛下甚喜,叫她多多努力,戒骄戒躁。   又说了些家常,着重问了家里小辈的情况。   信里都是些寻常话语,但送信来的是家里最好的暗卫,比金掌柜原先的人厉害得多。   而且,她与晟京之间虽常有家书,在信里常话家常,但公是公,私是私,家里向来不会把公事私事混在一起说。   金掌柜一下子读懂了信里的弦外之音,自收到信,就带着女儿和最可爱讨喜的幼男在店里守株待兔。   俗语说运道来了挡不住,女儿九岁,幼男五岁,年纪都是正好的。   信里没说“玉”是何身份,金掌柜也不敢猜,免得猜高了吓着自己,猜低了又怠慢。   金掌柜也不做多余的事,就守在自己的地方,照料自家生意,反正这遭自家已经在贵人面前露过脸了,没必要再凑上去。   太过热络谄媚,反倒惹贵人不喜。   按金掌柜的盘算,金满楼是全天下都排的上号的首饰楼,贵人出来一趟,怎么也要给家里带些东西回去,说不定还得来楼里照顾她的生意,在楼里等着,就是最稳妥的。   果不其然,她的小客人带着兄长再次光临。   “小客官这次总该要照顾我的生意了吧?”金掌柜话语里是接待熟客的热络,却并无更多打探与谄媚。   遂遂点头,“我来补上次交易的契约,顺便带些礼物回去。”   金掌柜笑,“这是应该的,当时没签契,是想着小官人有难处,如今小官人的难处已解了,自然不能拖欠朝廷的税款。”   金掌柜快速备了纸笔立契,大哥代为签字,落的是在外行走常用的假身份,沈玉。   沈姓因为太多,反而不需要遮掩。   按照惯例,契税一人一半,遂遂这边出了50两,金掌柜出55两。   反正遂遂还要买东西,就没有计较太清楚。   “既然是小客官,就让店里的小掌柜招待如何?”柜台上,一高一矮一对姐弟在看石头,遂遂也感兴趣地凑着一起看。   金掌柜便顺势提议道。   高个儿的女孩儿便拿出掌柜的款儿来,十分正式地问遂遂,“客官想看些什么?可否告知用途,我为您推荐。”   遂遂想了想道:“我久未归家,要给家里人带礼物。”   三个小孩儿一起走了,侍从只远远跟着。   沈容与了然失笑,并不多话,只坐着喝茶。   皇帝需要臣子,世家勋贵自然也需要自己的势力和班底。   一个家族想要延续下去,下一代的交际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的人自然要积极主动地把自己最好的后辈带来与亲近上面的继承人亲近。   金掌柜带女儿来见遂遂是正常不过的,带上儿子就更是正常了。   当年的太子姐姐年少时,可是假山后面、路边草丛、临湖窗下,随时随地都能长出美貌小郎君的。   那时候沈容与还年幼,很是见了些大场面,太子每回赴宴,必要带十套八套衣裳,不然都不够换的。   什么酒水不小心泼湿衣裳啦、有人落水啦、为了救小猫爬上树结果下不来啦……   总之是各种合情合理,又别出心裁。   一场宴会下来,总有那么一二三四五六个美貌又心善的郎君等着太子去救,衣服带少了都不够换的。   后来太子赴宴都不去有池塘的府邸了。   再后来,太子一个喜欢热闹的人直接讨厌宴会了。   沈容与叹气,现在是轮到遂遂了吗?这么小就已经开始了,那遂遂厌烦是时间岂不是会更早?   沈容与完全是抱着家长心态看待这件事,多跟不同性格的人接触,对遂遂来说是好事,从小见识足够,总比长大了当愣头青,为一点小事要死要活的好。   所以对于两个小男孩,沈容与完全不放在心上,他人就在这里,难道还能对遂遂做什么不成?   金掌柜不认识沈容与,沈容与却对金家一清二楚。 第128章 再临金满楼   他根本无所谓金家的用意和想法,就算那俩小孩儿真跟遂遂搭上线了又怎么样呢?那也算是他们的造化。   对王府而言,不过是多两个人围着遂遂转而已,女孩儿日后能给遂遂办事儿,男孩儿办不了事儿还能暖床,遂遂怎么都不会吃亏的。   沈慕白就不像大哥那么有涵养了,直接就冷着一张脸,半点不掩饰眼中的嘲讽轻慢之色。   他对外人向来冷淡,又生了一张颇具攻击性的绮丽容颜,做这样的表情,三分功力,便有七分效果。   金掌柜也是见惯大风大浪的,哪会被一个小少男的眼神吓住。   完全当没看见沈慕白的眼神,神色如常地找着合适话题,偶尔和沈容与搭话几句,尽到作陪的本分。   沈慕白当然不指望用眼神就打败对方的厚脸皮,他就是懒得给好脸色而已,明明白白告诉对方,你的谋划我们尽收眼底。   沈容与当然也不会阻止弟弟,他和老四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刚好,免得金家觉得他们面嫩好欺,心思越发大了。   遂遂看了一圈,挑了一些送小伙伴的东西,给长辈的却没有着落。   成套的大件首饰遂遂倒是看着不错,但买回去送给长辈不合适,毕竟她不止一个长辈,这也不是大寿的礼,太贵重了反而显得遂遂不懂事,对钱没有概念。   但便宜的,遂遂又看不上,既然是送长辈,就不能是太儿戏的东西,要考虑到品质。   总不好给大爹爹选个十两八两,一看就不是他那个身份会用的东西,戴不出去,爹爹和别人炫耀孩子孝顺的时候都不痛快。   “我们金满楼有一套花草昆虫主题的金玉饰品很是精巧,可单独把玩,也可作押襟、钗环、挂坠等。”   “一个系列一共七个,价格都是一样的,风格也统一,价格不算太高,很适合送长辈。”   高个儿的姐姐想了想开口推荐。   她是金掌柜的承嗣子,名唤金翡,八九岁年纪,对金石之道十分精通,和遂遂很聊得来。   说话间,侍从已经将东西取了来,三人到一处高度合适的矮桌看起来。   如金翡所言,这一套都是昆虫花草的主题,有金蝉玉叶、玉丛栖斧、七星碧叶、海棠夹蝶、荷衣蜻蜓、菊瓣金蜂、枫叶螽斯。   每个都只有一二寸大小,昆虫细节栩栩如生,其中的海棠夹蝶甚至翅膀是可以动的,用螺钿模仿出了蝴蝶翅膀上的磷光,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这个灵虫仙草系列,单一个64两,全系列全买488两。”   遂遂好奇,“全买你们竟然不打折,还更贵了?这种一个系列一起买,不都是会便宜一点吗?”   金翡毫不忸怩地微笑介绍:“金满楼做的是富贵生意,自然看东西也需要身份的。只有在楼里消费满五百两,才有资格看这批货,单个灵虫64两,但要搭上其他的,一个差不多要一百五十两,全套买还是便宜的,只要在楼里消费满三千两,就能全部拿下,不必配货。”   见遂遂似乎有些不喜,金翡赶紧解释道:“这是楼里大匠人的手艺,能评上大匠的,都是能进工部将作监的手艺,这套东西本也不是给老百姓准备的。”   “而且这个系列一共就做了十套,而且每一套都有细微的不同,比如这个玉丛栖斧,这套里的就是兰花螳螂,另外还有碧玉螳螂、白玉螳螂、或是以黄翡雕出枯草,做成枯叶螳螂,螳螂的姿态也有细微差别,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   金翡加重语气,“富商巨贾们尤其喜欢!”   晟朝商业发达,商税是国库收入的重头,商人的地位比以往朝代好得多,但士农工商的整体基调是不变的。   就算是富甲一方的大商贾,生活上的享受也未必比得上一个每月俸禄二三两的芝麻小官儿,因为一不小心就逾制了。   像金满楼就是朝廷故意留的口子,只要花点钱,就能享受到官造,甚至内造的手艺,商人们没有不捧着钱来的。   而且这些东西早已经不是虚荣可以概括,更是一个标志,一个身份象征。   出门做生意,人家一看你身上竟然都没点“逾制”的东西,人家会觉得你实力不行,咖位不够,甚至直接把你排除在外也有可能。   大晟承平日久,百姓日子过好了,民间难免“僭越成风”,官员把自己的官服租出去给老百姓结婚的时候穿,甚至是一个官员们心照不宣的挣外快路子。   只要钱给够,从六七品到朱紫袍都能上身,如果实在给得太多,租借衣服的人甚至能搞来亲王、郡王的冕服。   最穷那会儿,皇帝甚至想把自己的龙袍都租出去换钱。   真正把权力握在手中,有掌控力的帝王,根本不会觉得别人用点什么,穿点什么就气得跳脚,有时候一起加班,皇帝还亲自把自己的外袍往臣子身上披呢。   听完解释,遂遂一下子就理解了其中的逻辑,给了个认同赞许的眼神。   “我四哥有一个七星碧玉佩,再送长辈就不合适了,不过这套东西我也很喜欢,我也需要先花三千两才能买吗?”   遂遂问。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矮个男孩儿摇摇头,“买卖都是做生意,你已经在楼里做了我们四千两的生意,是楼里的贵客,您直接买就可以。”   矮个儿的是金掌柜的幼男,名唤金玉奴,年纪与遂遂相仿,没什么过人之处,就是生得漂亮,粉雕玉琢,眉心一点红痣,看起来格外灵气可爱。   而且嘴巴很甜,最会撒娇哄人开心。   “那就先放起来,一会儿一起算钱。”遂遂也对金玉奴笑了一下。   以前都是她被别人说像小仙童,回她是见到真的仙童是何模样了,确实是十分漂亮可爱,有着别的小孩儿没有的那种机灵劲儿。   不是市侩的那种机灵,而是天然质朴的灵秀之气。   遂遂也算是体验了一把别人看她是个什么感觉了,确实是赏心悦目,见了就让人高兴。   怪不得爹爹他们见了她就笑容止不住。 第129章 再临金满楼2   “想来您家中长辈也是不缺东西的,送礼的心意反倒比东西本身更重要,我家有石坊,客官不如自己去挑石头,让人做了东西给长辈。”   “您远行在外,带回远方的石头送给长辈,正好能讲讲您远行的趣事,不叫他们多担心。”   金玉奴说话还有些奶声奶气,语调十分可爱上扬。   遂遂被说动了,兴致勃勃道:“现在就去吗?”   金翡建议道:“现在时候也不早了,到石坊还有一段距离,不如用过午膳再去,江南除了丝绸刺绣,瓷器、木雕都很不错,都适合带回去送礼。”   三人说定了,付了先买好东西的钱,两位小郎又作为向导,领着遂遂去逛街上其他店铺。   瓷器、木雕、漆器、竹编……   倒是又选了好些,带回去送人绰绰有余,就算到时候人数再多上几个,也绝对够送了。   除了这些,遂遂还选了一大堆实用的,打算明天去拜访袁家的时候带过去。   沈慕白冷脸跟在身后,只一味付钱,除此之外,一言不发,也不帮忙拿东西,三人讨论些什么,他也压根儿不搭茬。   附近两条街逛完了,掉头回去找着金满楼喝茶的大哥,沈慕白从队伍尾变队伍头。   遂遂往前跑几步,牵住四哥的手,脸上的笑甜得人牙疼,“四哥,你冷脸付账的样子好帅哦!”   沈慕白的冷脸顿时如冰雪般融化,露出个耀眼的笑来。   沈慕白蹲下身与遂遂平视,拿着在身后摩挲许久,已经温热的七星碧叶佩问遂遂:“这个你给了四哥,剩下那个你要给谁?”   遂遂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四哥说的“这个”、“那个”是什么意思,那时她给四哥的时候根本没想太多,觉得应该是四哥的就给了,不提起来都忘了。   遂遂亲亲热热地和四哥贴贴,“七星瓢虫我也很喜欢的,我不给别人,我自己戴,里面每一个虫虫我都很喜欢,我要留着换着戴。”   沈慕白抱着遂遂,下巴轻轻放在她小小的肩膀上,“别的我不管,但是这个你给我了,就不能再给别人。”   遂遂当然能理解四哥的心情,如果自己很喜欢的东西别人也有,确实就会觉得不那么喜欢了,说不定还会不高兴。   非原则问题上,遂遂对自己和别人都很宽容,当然是爽快答应四哥啦!   沈慕白把人抱起来继续走,“走累了吗?”   遂遂摇摇头又点点头,“四哥不在就不累,四哥在的话就累了。”   一行人到了城里有名的望江楼,大哥和金掌柜已经在了。   遂遂倒是不意外,金翡兄弟俩陪着她逛了那么久,提出的建议也很有用,下午还要一起去石坊,一起吃饭是应该的。   几个小的被引去净手,然后才开始点菜。   江南菜式偏甜,总绕不过河鲜、海鲜,除了寻常的鱼贝虾蟹,遂遂这次还吃到了手臂长的大龙虾、比脸盆还大的超级大螃蟹。   蟹黄多得能用勺子舀着吃,饱满的蟹肉一口都吃不下。   而且望江楼做河豚的也是一位男的大师傅,河豚羹大概是如今少有的传男不传女的技法了。   遂遂说起这个,四哥接话道:“其实还是有,据说打铁花也是传男不传女的。”   “这多正常啊,铁水稍不注意落一点在身上就是皮开肉绽,哪家舍得自家金贵的女儿受这罪?只怕是想传女也传不下去呢。”   沈容与帮遂遂把蟹肉拆出弄好蘸料。   “其实除了做河豚,男子传承厨艺的也不少,厨子挣钱容易,差不多一两代就能攒下一笔家资,这时候家里女儿会送去读书改换门庭,男儿则留在家里传手艺。”   “我们江南这边有专门教男子厨艺的学堂,这种一般就是家里做厨子起家,后来家里女儿出息了,又舍不得自家的技艺,就这样传下去。”   金掌柜也说了说江南的情况。   沈慕白被勾起了兴趣,“大哥,我想去看看。”   虽然学宫有专门教厨艺的,上课的不是御厨就是有名大厨,但是让人吃着最舒心暖胃的,往往不是那种大菜宴菜,而是家常小菜,这种做宫宴的厨子反而是教不了的。   反而是那种民间的村厨、私厨最拿手。   沈慕白觉得有必要去学几道别人不会的家常小菜,万一遂遂就喜欢呢。   “这要看公子想学什么了,我们这边教厨的很多,各家都有几个看家的拿手菜,我家几个兄长从七岁开始去学厨,如今不过才学了三分之一。”   金翡也接了句话。   “我去看看有没有合遂遂口味的再说。”沈慕白敷衍答了一句,端碗喝汤,不欲再说。   沈慕白不喜欢不安分的人,人家薛嫖就从不带着家里的兄弟过来遂遂面前招摇。   遂遂吞下一口满口留香的蟹黄拌蟹肉,给出回应,“我爱吃鱼,其他水产河鲜也可以,糕点就要好吃不甜的,还要不噎嗓子的。”   沈慕白笑着摸摸遂遂的头,“我知道,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做法,有四哥就学回来。”   一顿饭算是宾主尽欢,遂遂这种高精力宝宝也不用午睡,吃完就直奔金家石坊,走路过去全当消食了。   下午的行程金掌柜没有再跟着,只派了几个得力的下人跟着自家两个孩子。   一行人直接走路过去,全当消食了。   方才在饭桌上,沈容与已经和金掌柜说定了她两个孩子入学宫的事情,双方都很满意。   金家作为皇商,下面人面看着风光无限,财大气粗,其实是权力圈的底层,家里每年就一个学宫名额,金家内部次次争得头破血流。   自家金翡九岁了都未入学,就是因为自己没挣过族里其他姊妹。   现在不仅女儿能去,儿子也能去了,而且有了王府这层关系,哪怕王府不给她任何助力,就待在哪儿,就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帮助。   正所谓扯虎皮做大旗,有了这层关系,家族的资源、话语权必然会向她倾斜。   老祖宗已经年迈了,好好经营这层关系,说不定未来她还能想想家主之位呢。   金掌柜明白谁才是重点,也很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于是果断告辞,只把孩子留下。 第130章 选石   沈容与同样对这顿饭非常满意。   金家这回有大功,陛下那边要赏,他们王府也不能不做出表示,如果能给遂遂收两个跟班就把这恩情还上了,沈容与当然很愿意。   石坊昨天新到了一批货,今日有不少来赌石的,有还有许多看货捡漏的,专门买别人开出来的货。   人暴富有人赔本,喧喧嚷嚷,嬉笑怒骂也算是一副另类的人间百态。   大晟是不许私设赌坊的,开赌坊的都要朝廷许可,赌石也是赌博的一种,金家作为搞石头的行家,自然就开设了这项业务。   但现在的赌博,已经不是单纯的概率游戏了,因为世间真的有“运道”这种东西。   就比如遂遂或者太子上了赌桌,不作弊的情况下,就算不看规则,随便搞搞,都能赢得比普通人多。   而且对于觉醒巫力,或者单纯习武有成的人来说,听出骰盅里的骰子是几点并不难。   而且巫道之中还有专门的奇门八卦之道,天下相师共同的祖师奶奶,天相星君许付,祂传下来的神力就是专司占卜看相的。   妇好也有一定占卜的神力,薛嫖就有好几个玉龟甲,甭管有没有用,没事儿就爱摇几下,让自己看起来很有文化的样子。   窥伺天机,算什么富贵生死、天下大事的,可能会遭反噬搭进去大半条命,但算个赌桌上的大小,点数之类,就算是半吊子的三流术士也能轻易办到,而且不会有什么反噬。   至于能寻找、探查金玉的灵就更多了,这些石头在挖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筛查过一遍了,太好和太差的都已经去掉。   个头太大的也没有,石头是论斤卖的,这里的石头顶天了一二十斤,那种开个石头百八十两就没了事儿不会出现。   那种大石头要么放高端局,金家拿得准的,自己就收了。   石头的价格不会很高,而且都是能开出玉的,只是品质不同,不至于让人输个倾家荡产,当然,也不能让人一次性就赚个几千两。   开出来最好的石头,也就一二百两左右,最多的是三五十两,在民间富户普遍流通的。   江南这边多水,江水冲积之下,多出山流水和籽料,石头的品质整体不错。   因为有保底,石料要比其他地方略贵,籽料二两四钱一斤,山流水二两一斤。   遂遂很快看懂玩法,有些跃跃欲试。   沈容与没觉得让遂遂接触一点赌技有什么不好的,见世面就是见识世界的很多面,看惯了光鲜亮丽的一面,偶尔看看灰暗的一面没什么坏处。   正好让遂遂看看,被贪欲和执念控制的人是什么嘴脸,免得日后被设了套。   不过要做好引导。   “就五十两,无论石头开出来结果如何,你都不许再在这里花钱了,开出来是什么石头,就用什么石头给大家做礼物,不许反悔耍赖。”   沈容与蹲下和妹妹平视,一边把银票递给妹妹,一边抬手与她击掌,“为女者,顶天立地,一诺千金,一会儿不许耍赖。”   遂遂与哥哥击掌,点点头。   其实沈容与的担心有点多余,遂遂打出生起就被权势富贵包裹着,无论精神还是物质都无限富足。   钱对她而言,只是一些数字而已,再多都只是一种实现目的工具,钱本身很难对她造成冲击。   或者更直白一点,钱本身对遂遂而言是没有意义的,是夹菜的筷子,而不是会带来快乐和满足的美食本身。   赌石那种“一刀穷,一刀富”的,一步登天或是坠落地狱的刺激感,对遂遂而言完全无效,她也没有什么心理压力,她从始至终都只是要做礼物的原材料而已。   遂遂感兴趣的,是这种新鲜的,“开盲盒”的不确定感。   因为只有50两,遂遂也想多开几个盲盒,所以选的都是二三斤的小石头,最大的也不超过五斤。   遂遂没有任何理论知识,只是凭着眼缘和手感在选。   遂遂一共选了六块石头,五十两还剩三两三,遂遂却没有找到顺眼的石头了,但不把五十两花完,她又有点不舒服。   这是遂遂的一个小癖好,喜欢抹零和凑整,也喜欢规整整齐的东西。   比如圆圆的珠子,方方正正整齐的图案。   “姐姐,我可以选一个吗?我给你免磨石头的工费。”金玉奴突然仰起脸甜甜地喊她。   遂遂看向金翡,见她点头,才对金玉奴道:“可以。”   金玉奴像是早就看好了,选了一块石头,拿去一称,刚好二斤二两,三两三正好花完。   “可以先开我的吗?如果有好料子,姐姐就当见面礼送给我好吗?”金玉奴人如其名,人生得粉雕玉琢,笑起来时梨涡深深,特别可爱。(奴在一些方言里就有可爱的意思。)   金玉奴和遂遂同岁,不过差些许月份,但他却比遂遂矮半个头,说话时总是抬起脸望着遂遂。   “石头已经给你了,出来的东西就是你的。”   遂遂搞不懂为什么一个东西还要送两次,不过还是大度地让出位置。   石皮打开,里头是白玉,玉肉还挺细,有些油润感,边缘还飘着一抹枫叶红。   可惜中间有个明显的裂,加上料子本身就不大,如果不打珠子,就只能做个小挂坠儿。   “这个太小了,中间又有裂,雕不了复杂的东西,做戒指厚度也不够,打珠子最划算。”   掌眼的老师傅说道。   金玉奴连连摇头,“不要珠子,我要一个戴的。”   “嚯,这么小就知道爱美了,以后一定能嫁个好妇君。”老师傅调侃一句。   这个老不是指岁数,而是指经验和手艺,她才五十不到,年轻着呢。   轮到遂遂,最先磨开的是那块最大的。   这块是个相对规则的鹅卵型,窄的那头有个小窗,隐约透出一片绿。   遂遂并不知道赌石行当的“宁看一条线,不看一大片”,她选这块完全是因为就它比较圆,没有棱棱角角的,看着顺眼,拿着还硌手。   “嚯,大货!”   “绿了绿了!”   “哎呀!哎呀!这块石头我拿手里盘几回了,就是没下手!哎呀……”   石皮一点点切掉,周围越发喧嚣起来。 第131章 选石2   石皮切开后,里头是汪汪的一片绿,虽然四周有变种和棉裂,但最中心那一块色尤其辣,水头也足。   不提旁边那些颜色稍差的,就中间那块辣阳绿的取出来,请好工匠仔细做个别致的手把件,放金满楼里,四五百两随便卖。   “小官人,我出一百三十两,这石头你卖不卖?”当即有人出价。   “小娘子莫让他骗了,我出一百八十两,卖给我!”   所谓大隐隐于市,不做任何遮掩,直接过来,反倒是最低调的做法。   虽然遂遂一行人衣着不凡,但有闲钱玩儿石头的人家,谁家没点小财?   入眼皆是长衫绫罗,不见粗布短打。   而且方才沈容与和遂遂的约定也没避人,很多人都远远围观,还有人觉得此法甚好,打算效仿,带自家孩子也来见见世面呢。   一些有底蕴的人家,确实十分注重后辈的教育,除了正常的文化、技能学习、人情世故言传身教,也会带着自家后辈出入风月场、赌坊等各种三教九流之地,见识各种世面,让孩子以后面对任何情况都能游刃有余。   遂遂理所当然被认为是被兄长特意带出来见世面的小娘子。   也不怪赌石让人上瘾,遂遂这块石头重五斤四两,一共才花了十二两六钱银,转眼就翻了百倍不止,世人活着,日日奔忙,不过就为碎银几两,又有几人能抵抗住这种百倍的回报率的诱惑?   然而,遂遂恰恰是个“对钱不感兴趣”的小富孩儿,她认真地摇摇头,对所有人道:“不卖,所有石头都不卖,我要带回家送礼的。”   虽然遂遂说了不卖,但也不影响大家看热闹,刚刚出了大货,大伙儿都想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惊喜。   第二块是一块扁扁的,白蒙蒙的石头。   石皮磨开后,是一块肉质细腻的白玛瑙,底子干净,纹理清晰还飘着一抹鸡血红。   这块没有上面那块夸张,但也值三四十两。   而且这块石头不到三斤,本钱还不到六两,转手又是六七倍的赚头。   但因为有靠头那块上百两的大货打底,这一块倒显得平平无奇。   后头又擦出来一块晴水飘花料、一块墨玉、一块细白玉,虽然不到胭脂玉的级别,但雕个玉佩,也能值个三五十两。   遂遂选的最后一块,虽然没擦出来玉,但也不是一般石头,是一块能作印的青田石,颜色嫩绿偏白,虽然有些裂,但颜色均匀,渐变自然,石料细腻,略有透光,刻出来也是一方上好的印石。   而且这石头大,够刻两个印章出来。   金家其实也做章印生意,好的印石比玉都贵,金家这种姓里带钱的纯粹生意人肯定不能放过。   金家除了鼎鼎大名的金满楼,还有一家漱石斋,是专卖文房四宝、石刻印章的。   只是喜爱章石的大多也是文人,或许是觉得她们金家太过铜臭,明明她们也有好石料、好刻工,但漱石斋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远不如金满楼金玉珠宝有名。   金家的船都是所有产业共用的,这块青田石应该是运的时候,不小心给掺进来了。   六块石头,虽然价格有参差,但总体都是赚的,区别只有赚十几倍,和赚几十倍的区别。   围观众人看得惊叹连连。   “这小孩儿不会是用了那等神异手段,来踢馆的吧!”有人酸溜溜地挑拨。   遂遂还没说话,金玉奴先不干了,大声反驳道:“才不是!姐姐乃是我家贵客,你自己眼神不好,还不许别人眼神好了?”   金翡是少东家,不好跟客人对着干,这种撒泼打滚吵架的事儿还就得男儿来。   金玉奴年纪又小,就算表现得刁蛮泼辣些,也不怕坏了名声。   金翡等弟弟呛声完,才笑眯眯站出来对大家躬身插手行了一礼,“多谢诸位财神来捧我金家的场,我金家是买卖人,当然是希望自家的地方财气越旺越好,诸位要是在我金家的场子发了财,我金家只有欢天喜地沾光的份儿,怎会把财神往外赶的?   “我金家巴不得大伙儿一刀富,刀刀富,好让我金家也跟大家一起发财呢!”   几句话稳住场子,炒热气氛,本来拿着石头在犹豫的人,转头就付了银子,开石头去了。   有脑子活络的人找到遂遂,“小官人,可否请你掌掌眼,我买石头多少银子,就付你多少银子,如何?”   在场有人比她更精明,也更舍得,“小官人,这样,买石头的钱我出,你说买什么就买什么,开出来的东西卖了好价,我们对半分,怎么样?”   遂遂有点心动,她还挺喜欢开盲盒的,但还是摇了摇头,“我答应了哥哥只能在这儿花五十两,我的五十两已经花完了,如果没有选到有好玉的石头,我就没有钱赔给你了。”   “选不中也没关系,不要你赔钱!”   来人穿一身石榴红回纹琵琶袖长袄,外罩同色封毛滚边长比甲,配墨绿色卷草纹马面裙,脖子上围了一圈毛毛领,把她圆润白皙的脸庞衬托得更加圆润富态。   皮肤白皙,手指纤细,手指上是上好的红宝石戒指,腕上一对一指宽的赤金八宝如意镯,并不是差钱的人。   人富态,衣着更富态,心宽体胖,见人三分笑,标准的富婆一个。   富婆会一点粗浅的相术,多的看不出来,但多和一眼看过去就顺眼的人相交,肯定是没错的。   这个很会选石头孩子看着就讨喜,模样好,眼睛灵动明亮,举止气度更是不凡。   明明她身边那俩小孩儿衣着也不差,但就是没有那种让人一看就觉得“此子非凡”的感觉。   而且,虽然三人相处融洽,并没有刻意流露出尊卑之别,但就是能让人轻易感觉出三个人谁主谁从。   富婆主要就是想结交一下,石头都是小事情,而且按照这孩子百发百中的手气,大概率都是赚的。   遂遂依旧摇头,“这样不妥。”   虽然想继续去“开盲盒”,但遂遂不想被人当小工。 第132章 茄盒   遂遂刚拒绝完,眼前就递来了一把银票,视线往上,是四哥的笑脸,“那你帮四哥选吧。”   沈慕白笑起来光彩照人,让人眼前为之一亮。   “礼物选好了,现在是游戏时间,就当是玩儿了。”四哥压低声音说,尾音有点上翘。   “嗯!”   遂遂高兴地接过银票跑走了。   四哥就像是住在了她心里,她想什么,不说四哥都知道。   果然是她最喜欢的四哥!   “遂遂要是坏了性子,我第一个打死你。”沈容与走过来,压低声音警告。   沈慕白不以为意,把自己腰间的羊脂玉晃了晃,又看向那一堆堆的石头,“你看那像是我们家遂遂平时会用到的东西吗?她就是觉得新鲜,开着玩儿而已,等她过了新鲜劲儿,这些石头一个都留不下。”   果不其然,遂遂一连又开了十几个,对不同石头的手感、石皮颜色不同、窗口透出来的不同颜色等、可能开出来的不同的东西都有了一定了解,对这个事情就不感兴趣了。   留下两个比较喜欢的做礼物原材料,剩下的全部当场卖了。   遂遂也不指望这个赚钱,只要价格不是太离谱,遂遂都以比较低的价格把用不上的出掉了。   一般的一二十两,好一些的可能有个六七十两。   神仙难断寸玉,但遂遂说是好玉就是好玉。   当真是只有赚多赚少的区别,加上原先的六块石头,一共二十三块石料,没有一块是废料,一块亏本的都没有。   遂遂最后不仅把大哥的五十两赚回来了,把四哥后来给的也赚回来了,还净赚八十七两。   遂遂把一大包银子高高抛起,又接住,再抛起,边走边抛,扬起的嘴角就没下来过。   哥哥们也很会提供情绪价值,大哥说:“真不愧是被财神抱过,还和赌神同桌摇过骰子的小女娘,真是不得了。”   四哥说:“天底下最厉害的遂遂宝宝,请我们吃饭吧!”   遂遂笑得眼睛眯起来,“好呀好呀!”   一行人又去了金翡推荐的另一家酒楼。   准确来说是一间一家人开起来的小馆子,卖得是家常小菜,食材都很普通,做法也不像大酒楼那样炫技,但吃起来就是暖胃又暖心,很舒服。   “大哥,我觉得这馄饨跟你包的一样。”遂遂主食要了店里最后十几个馄饨,吃着吃着突然说道。   沈容与笑起来,“说明他包得好吃。”   沈慕白推碗过去,“给我尝尝看。”   遂遂舀了一个给四哥。   “比大哥手艺还是差点的,皮略厚,馅里的马蹄也大颗了一些,和馅儿融合得不算太好。”   沈慕白认真品尝后评价。   “我说的是感觉!”遂遂强调。   四哥点头,“家常菜,确实有家里的味道。”   给家里人做的饭,用做好的材料,最多的用心,热热乎乎的,将就着家里人的口味。   王府所有人在遂遂的事情上都喜欢亲力亲为,她的衣服都是家里人亲自做,她吃得最多的不是御厨做的山珍海味,而是爹爹和哥哥们亲手做的家常菜。   “这就是一家收徒的小馆,他们家的肉末茄子、藕夹都是一绝。”金翡指着桌上两个菜道。   “先去袁家,之后回来再说。”沈慕白点头记下。   “我觉得袁家的张叔做的茄盒更好吃。”遂遂说道,她不是很喜欢除了炖汤外藕的口感。   藕夹虽然也好吃,但遂遂选更喜欢的茄盒。   “比四哥做得还好吃吗?”沈慕白用开玩笑的语气问,其实心里超级在意。   遂遂在家也爱吃茄盒,因为她爱吃,家里老的少的男人们都研究过这道菜,茄盒里的肉馅都有好几种不同的。   遂遂不假思索,“那当然是四哥做的更好吃了。”   家里的饭都是按照她的口味做,咸淡、软硬,都是她最喜欢的口感,是陪着她长大的人,才能一点点实验并掌握的小癖好,掌握这些的人自己都未必描述出来这些。   只是炸茄盒的时候少裹一点粉、土豆炖肉的时候,土豆切成带尖角的……   之类的下意识习惯。   外人如何比得了。   “我们遂遂辛苦了。”四哥心疼地说。   翌日,还是沈慕白那艘黄金城的船,跟着启明星顺河而下,在下午未时初抵达长锡城码头。   因那船到不了吴江漕渡口,又转了一道小船。   袁家,遂遂已经消失好几天了,官府来人说,遂遂已经和家人团聚,叫他们不要担心。   袁家的任务好像已经完成,但这些天,袁家的气氛有些沉闷,像是弄丢了什么似的,大的小的都有些没精打采。   袁金桃站在院子里,望着柿子树发呆。   遂遂还说,想吃新结的柿子呢。   既然能把圆圆一起带走,那为什么不能回来好好道个别呢?   袁金桃心里除了空落落的失落,其实也有些微的埋怨。   她其实已经知道,遂遂的身份非富即贵,或许是他们难以想象的存在。   扣扣——   门环被扣响,袁金桃从思绪里抽回,想换换脑子,便止住了去开门的老四,自己去开了门。   门打开,袁金桃被两张年轻俊俏的脸晃了一下,不等她过多欣赏,注意力就被前面矮矮的小人吸引。   “遂遂!”   身体比脑子快,袁金桃反应过来时,已经弯腰抱住了遂遂。   “婶子对不起哦,我大哥找到了我那天发生了一些紧急的事情,我们才没有来拜访你。”   遂遂认真解释。   袁金桃松开遂遂,稍微打量了一番,遂遂身上是一身浅粉对襟云蝠暗纹缎面长袄,那白绒绒的皮毛又软又滑又轻,绝不是兔毛。   粉色的暗纹缎面很是低调,但她做得是布匹生意,又怎么会认不出蜀锦独有的经线起花。   “来进屋坐下说。”袁金桃擦擦湿润的眼睛,控制住情绪,赶忙把人迎进来。   “遂遂!”   袁家人听到动静来看,见是遂遂回来,都十分惊喜。   老四老五本想直接冲过来贴贴,但见到两位容貌不俗,通身气派的年轻郎君,又不自觉停住脚步,踌躇着不敢上前。 第133章 700礼物加更   男人们素爱攀比,这几乎是刻在骨血里的。   虽然这一千多年来,女人们已经筛选掉了不少劣质基因,留下的男人已经好了许多。   但随时随地与人比较这点,似乎是古往今来,越来越严重了。   男人们喜爱争斗,女人们擅长合作,这是刻在两种性别骨子里的差异,世事变迁,也丝毫未改。   曾经男人当家时,能合起伙来欺负别人,争天下,争利益,剥削弱势的女人,男人之间还能维持着基本的和平。   现在没有那么多地方可以给他们发泄暴力的破坏欲,争斗便转向内部,两个男人碰面,第一眼便彼此比较一番,比容貌比穿戴,这些如果一眼看过去都差不多,那就会比才情比家世。   还有最重要的,比年纪,年少青春者,总能趾高气昂,立于不败之地。   以前男人们当家做主时,总是老登仗着年纪和阅历欺负年轻后辈,哪怕这些阅历和经验可能狗屁不通。   但是现在,年轻意味着更好的身体状态,可以提供更优质的配子,更加优质的容貌,更多被选择的机会,年轻几乎可以赢过一切。   经验和阅历可以瞎编,就算没有瞎编,一个人的经验放在另一个人身上也可能完全没用,但是年轻和貌美是可以直观看见的。   所以男人们很快就接受了这套青春赢过一切的比较方法。   虽然在场几个男儿都还青春年少,用不着比年纪,但其他方面,在几人目光对视时,已经比过了好几轮。   而沈容与和沈慕白只需要站在那里,就已经赢过了一切。   所以袁家两个儿郎退却了,虽然年纪还小,但热爱争斗的天性已经让他们背上了失败者的包袱。   其实女人们也爱比较,我俩谁的官位高呀,谁的翡翠更大呀、家里祖宗有没有出过什么厉害的人物呀?   比赢了也会爽好久,露出洋洋得意的姿态。   但女人们不仅看得见自己,也看得见她人,除了自己赢,她们也乐意和别人一起赢。   虽然我的官位更高,但那是因为我娘是朝中大员,家里有助力,你凭借自己的努力改换门庭,当了一方主政县令,你也很厉害。   虽然我赢了,但你未必输,这是女人们的逻辑。   比到最后,就算没有皆大欢喜,女人们也不会太在意这件事情。   但男人们自古心眼儿小,只看得见自己,只能允许有自己一个赢家,甚至如果没有输家,他们的赢也不算赢。   这就导致了,男人们酷爱雄竞,因为每次攀比只会有唯一的赢家。   为了多多得到那种攀比而来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同时发泄掉多余的争斗欲与破坏欲,他们会处处比较,从小比到大,几乎成为一种自动触发的本能。   当场中存在异性时,这种攀比又带上了另一种更深层的本能。   自然界里,所有动物都是雄性外表艳丽,通过争斗或者更加美丽强壮的身体展示优秀的配子,期待被雌性选择。   在自然界,被雌性选择,留下后代的雄性,才是成功的雄性,飞禽走兽穷其一生,生存的最高目标就是争夺雌性的目光与青睐。   放在人身上也是一样的,哪怕这个人是妹妹,哪怕他们的年纪还不明白情爱这种东西,但他们下意识的本能还是让他们去争夺遂遂的目光,去争夺靠近她的权利。   其实在王府也是一样的,爹爹们相处和谐,但还是会暗暗较劲,争夺遂遂的注意力与亲近。   尤其这几年娘不在府里,遂遂虽然是被所有人照顾的小孩子,但实际上是所有人的主心骨。   她不在王府便冷清沉闷,所有人都提不起心气,遂遂一回家,王府便喜气洋洋,鲜活热闹起来。   这也是大姨一定要遂遂入宫,亲自带在身边,只隔段时间回去住几日。   长于内宅人夫之手,不仅是名声不好听,而是真的会被养歪。   孩子长大的过程就像是照镜子,她会挑她最崇拜,最向往的人照着长。   皇帝不能想象,要是遂遂身边都是些只会拈酸吃醋,心胸狭隘的男人,遂遂会长成什么样子。   遂遂并不知道男人们无声的交锋,袁金桃就更不在意,她眼里现在只看得见遂遂。   而对于遂遂的两个兄长而言,无视是最大的轻蔑。   沈容与根本没注意到两个小孩儿。   造成成吨伤害。   沈慕白倒是注意到了两个小孩想要过来贴遂遂,于是,他露出了一个完美而耀眼的笑容。   沈慕白今天穿了一身纯白无一丝杂色的貂裘,阳光照在上面,泛起微微光泽,像是山巅雪,高不可攀,又贵不可言。   而这样的纯白最称他昳丽的容貌,比阳光还要耀眼,连直视都需要勇气。   而这样的人,落后两步站在遂遂身后,却是如此和谐,给人一种本该如此的感觉。   袁家两个男儿不敢再上前了。   袁家几个大的也闻讯赶来,本喊着遂遂的名字,走近了又停住脚步。   沈慕白唇角挂着完美的弧度,如在京中赴宴会友般,对新来的几人欠身见礼,礼数周全。   但眼神却不带笑意,而是有些漠然地无声打量,或者叫做审视。   你凭什么靠近遂遂?   袁家的男人哑口无言,袁家的男人自愧形秽。   最后进入袁家正堂的,只有袁金桃和遂遂兄妹三人。   虽然这是自己家,但袁家的男人们,包括张氏,都有一种他们不配进去这种场合的感觉。   于是袁家的男人们泡茶的泡茶,准备点心的准备点心,没事做的也只敢在门口偷偷看。   袁金桃本是要把兄妹三人迎上主座的,但三人却齐齐将她按在主座上。   “袁婶子,您当受我们一拜的,我一家几百口的生死将来都系在遂遂身上,就她就是救了我们一家人。   此番本该是母父亲自带着遂遂上门致谢,但母亲公务在身,父亲不便远行,皆不得亲至,我这个长兄是代母行事,还请袁婶子不要推辞。”   沈容与是跟着妹妹喊的,语气真挚,说完与老四一起,正衣冠,行了叩拜的大礼。   (感谢@酸甜苦辣的冰块投喂的爆更撒花,我发现冰块大佬简直是我存稿箱最严厉的母亲,本来还想摸鱼两天的,结果今天一觉起来……算了,码字。) 第134章 不畅   遂遂站在一旁没有磕头。   除了过年拜年和拜祖宗的时候,遂遂连大姨都很少跪,兄弟俩实在是舍不得。   而且,袁金桃还真未必受得起遂遂的跪拜。   岚野大陆的女人除了天地祖宗,很少再对其他东西下跪,连大婚时,也是男跪女不跪的。   这种由兄弟代劳的事情很常见。   袁金桃有些忐忑地受了礼,之后才主客落座。   沈容与虽是男子,但待人接物上很有分寸,很快就消除了双方的隔阂,话题热络起来。   江南这边虽然少有男子抛头露面,主持事务,袁金桃很少接待男客,而且按照江南这边的规矩,沈容与这样不遮掩容貌就与外女见面,其实已经算是一种失节了。   这是遂遂的哥哥,袁金桃生怕有什么不妥之处,故而有些别扭。   但沈容与举止从容,谈吐大方,见识也十分不凡,聊得都是她感兴趣,有储备的话题。   带着恰到好处的谦逊,没有江南男儿惯常的羞涩与腼腆,很快就消弭了袁金桃的不适感。   而且沈容与的俊朗是那种大气不张扬的,第一眼没有老四那张脸那么惊艳吸睛,好看到带有攻击性,甚至让人感觉到压力。   沈容与的脸或许不是最好看的,但他一定是被最多人喜欢的,是男女老少都会觉得好看的那一种,而且耐看,无论看多久,都不会觉得有压力,也不会腻烦。   所以话题很快进行下去,气氛越来越融洽。   长辈这边相谈甚欢,沈慕白则负责小孩儿这一挂,给袁家的一溜男人孩子发礼物。   抛开那几车他们三人一起准备的吃的用的不提,沈慕白还给袁家的每个人都准备了礼物。   给袁家男人的,是玉颜斋新出的养肤套装,全套十三件,整套售价十二两,能用一个月。   除了涂脸上的,还有涂手脚全身的,洗沐的、敷了之后要洗掉的……   总之全身角角落落都给照顾到。   袁家男人都很惊喜,哪个男人不爱美,这种贵夫套装,他们只是听说过,还从来没用过。   至于给几个孩子的,是一套在金满楼买的金蟾,一个系列刚好五个。   真的是纯金的,每个重三钱,五个形态各不相同的金蟾,模样惟妙惟肖,拿在手里金光闪闪,把人眼都晃晕了。   袁家只是普通老百姓家,除了袁大郎准备出嫁置办了几件银的,男儿们没什么首饰,也就蹭蹭老爹的戴戴。   所以送礼的和收礼的都非常高兴,关系很快拉近。   沈慕白虽然本身性格不好,但也是学宫里学了多年的好男儿,做事有分寸。   大哥在和袁婶子聊天,四哥送完大伙儿礼物,就和遂遂一起,带着姚太医去看了卧床的老三。   经过包大夫的医治,袁老三的情况已经稳定下来,没有了生命危险,但确实落下了病根儿,天气变化便会咳喘不止,也做不得重活,疾跑疾跳都不行了。   这两日天气变化,老三便有些咳嗽,卧床休养了。   “遂遂!”   袁老三本来恹恹地靠着引枕,翻着遂遂留下的连环画。   他认字不多,读话本有些困难,恰好遂遂认字也不多,这种基本上都是图画的话本正适合他们两个人看。   见遂遂进来,原本没精打采的袁老三眼睛倏地一亮,眼看着气色都好了两分,掀开被子就要来迎遂遂。   “袁家弟弟,你病得这样重,怎么能下床来,快躺下,让御医给你看看。”   沈慕白抢先一步,把人按住仔仔细细掖好被角。   “袁家弟弟,你放心,你既是为了我家遂遂伤的,我家必要尽全力将你治好,即便是不能完全根治,今后治病养病的一应花销,我家也会负责到底的。”   沈慕白拉着袁老三的手,真情实感地说道。   袁老三见到遂遂的惊喜被突然冒出来的陌生小郎给冲散了,茫然地被盖好被子,茫然地被拉着手说话。   袁老三看不见遂遂,眼前只有一位富贵逼人的年轻小郎,他身上的裘衣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皮毛油光水滑,就算不懂皮草的人也知道极为贵重。   他的脸更是比他身上的富贵还要亮眼,袁老三只觉得那张脸像太阳一样不可直视。   小郎说什么,袁老三其实没有完全听懂,小郎说的是北话,和遂遂习惯说的话一样,语速很快,他虽然已经努力学了一段时间遂遂说话,但并不能完全地听懂。   但有些关键的字眼他听懂了,富贵的郎君说:“我们家遂遂”。   袁三郎心里有些说不出的不畅,这种不畅从通身气派的小郎出现在他房里就出现了,迅速取代了见到遂遂的喜悦。   听到这句话后,这种隐约的不畅更加明显,袁三郎暗暗用力试图抽回手,对方一无所觉,一直在喋喋不休说着话,并把他妥帖地按回床上躺好。   直到遂遂带来的医者给他把完脉,袁老三都没和遂遂说上一句话。   “他之前用的药太烈,虽然治好了病,但也伤了根基,想要完全好是不能了。”   姚太医当惯了太医,习惯先说最坏的情况,再给出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这样能担最少的责,得最大的功。   “但可以再调理调理,我照他的情况配一味参贝养气丸,日常吃着,能好个七八分,不干重活,不做大幅度的剧烈运动,季节交替时再注意两分,也能如常人般正常生活。”   姚太医也是说北话,袁三郎听得一知半解,只有遂遂兄妹俩连连点头。   “袁家弟弟,你放心,大夫说了能好,日后不影响你生活,你吃的参贝养气丸,我会让人直接把方子给药房,让他们配了直接给你送来。”   沈慕白笑盈盈说道。   参贝养气丸是宫廷里传出的药,一剂药光是成本就要十六七两,市面上一剂药的售价一般是30两,100丸,可吃三个月。   这花销对王府而言根本不值一提,于袁家而言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而且这药恐怕是一辈子都断不得了,沈慕白才会听到药名后就立刻接话。 第135章 金蟾   沈慕白是觉得袁家一群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对袁家的感谢也是货真价实的,他无数次从噩梦中惊醒,仿佛已经在梦中被溺毙了无数次。   沈慕白当然是希望袁三郎能快快的,彻底地好起来,如果可以,他都巴不得把自己好的心肝脾肺换给袁三。   钱债好还,恩情难偿,这恩要是还不清,遂遂就会和这家人一直纠缠,沈慕白不喜欢。   所以沈慕白今天就是袁家的仙男教父,巴不得袁家有多多的愿望,让他来通通实现。   沈慕白坐在床边,身上站在四哥上前,沈慕白用手轻轻环着身上,下巴轻轻放在遂遂肩膀,很积极地挑起话题。   有遂遂在,两人倒是没有语言障碍。   袁老三抿着唇,只是被动地接受话题,偶尔应一声。   遂遂并不喜欢别人和她贴得很近,老五去贴她,遂遂都会有意避开,保持一些距离。   但是这个人却可以抱着遂遂,把下巴放在遂遂肩膀上,遂遂没有避开,而且像是很习惯的样子。   是了,刚才说了,这个人是遂遂的四哥,他们是一家人。   袁老三是想要被人关心的,可现在明明有人对他嘘寒问暖,他却感受到一种难言的失落与酸涩。   之前遂遂和他们住一起的时候,虽然也和大家一起玩,但都是有明确规则的游戏,蹴鞠、跳房子、爪子儿等等,不会问都不问就去弄对方身上的装饰,去玩对方的手。   遂遂在他们面前,也不会有很多小动作,以前不觉得,现在对比来看,才发现遂遂在他们面前其实是有点绷着的。   袁老三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见到了遂遂更放松,更像小孩儿的一面,他却觉得难过。   大哥和袁婶子聊得差不多,一起过来看看老三,顺便让姚大夫也给袁金桃看看,袁家能添个女儿是最好的。   大哥这个“家长”来了,沈慕白觉得自己可以撤了,便把每人一份的礼物给了袁老三,说和遂遂去看看中午吃饭的酒楼定得如何了。   今天金家俩姐弟也跟着过来了,只不过没来袁家,而是去安排遂遂兄妹三人住的地方了。   遂遂肯定还要在长锡城待几天再走,明天是上元节,后天袁家大哥成亲,他们怎么也要喝一杯喜酒再走。   而且大哥带了一万两出来,其中三千两变成了一座梧桐巷的三进宅院,和一间临街的二层铺面。   梧桐巷住的都是朝中致仕的大人,或是有名望的文人骚客,是城里地价最高的地方。   而且离城里有名的学堂,梧桐书院也近,是属于有钱都未必能买到的好地方。   日后袁家若是有了女儿,这座宅子便把袁家三代的人生大事都给解决了。   另有800两,沈容与在城外给袁家选了个庄子,庄里都是桑田,和袁家本来的田地是连在一起的,平时能来放松,搞起桑基鱼塘来,既解决了袁家的原材料问题,鱼和鸭还能自己另做生意。   大晟因为所有人都要交税,而且土地本质是国家的,买地的钱实际上是给国家交的租地钱,所以田地山林相对便宜,所以庄子最大,花得钱却是最少的。   除此之外,沈容与还放了3000两银票到装地契房契的盒子里,一并交给袁金桃。   剩下的,沈容与总要给遂遂留点回去的路费不是。   这还只是银子,那几大车怡郡王亲情赞助的礼物沈容与还没算呢。   中饭安排在鸿运楼,只不过这次的包间更大,负责接待的人变成了鸿运楼的大东家。   也是熟人,就是昨天在石会上遇到的那个富态爱笑的富婆。   因为遂遂还有别的想吃的酒楼,这次就一次性把大家都请过来,尽完了礼数,遂遂才好和小伙伴一起去尝新鲜。   所以在场的除了袁家,还有卢家母女、金家姐弟,还有沈天骄自己。   本来遂遂是请的沈天骄和她母亲,怕她一个人会不自在。   但沈天骄作为兼祧两房的耀祖,根本就不怵,直言这是遂遂与她的交情,与长辈无关,若是带了长辈,她们之间的关系反而变味了。   卢志远和她母亲一起出席,是因为卢大夫参与了遂遂的救治,而她的母亲没有,所以只需她以朋友身份出席就好。   遂遂对耀祖的好感一下子就拉高了一大截,自她两个哥哥出现后,所有人都明白她出身非富即贵,与他们差距颇大。对她的态度难免有些拘谨。   但沈天骄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变得拘谨,也没有变得谄媚,这一下子就让遂遂觉得很舒服。   本来遂遂和沈天骄是因为卢志远认识的,而且她两人都不是会主动迁就她人的人,虽然一起玩得还算融洽,但关系不算亲厚,两人都是和卢志远关系更好些。   但这下遂遂却对沈天骄的好感度上升了一大截,觉得她是个值得深交的人。   沈天骄来了之后,也没有故意表现得十分特立独行,就如同赴朋友的宴会一样,有礼而放松。   这桌宴的主角是小孩儿,大人们都让孩子们点菜,袁家几个男儿哪见过什么世面,又不大识字,都有些扭扭捏捏的,金家姐弟俩根据昨天吃饭的情况,估摸着遂遂的喜好点了两个遂遂可能喜欢的。   最后只有卢志远和沈天骄点了两个自己喜欢的,沈天骄还大方问遂遂,她不能不能多点一道她娘爱吃的水晶鱼冻带回去。   遂遂当然高高兴兴同意了。   人有时候就是很奇怪,对特意讨好自己的人爱搭不理,对那些不讨好自己的人反而更有好感。   席面上,吃得最开心的无疑是遂遂,有几道拿手菜是两个哥哥亲自下厨做的,比酒楼大师傅做得还合她心意。   沈天骄和卢志远也吃得不错,插不上话没关系啊,就一张嘴,吃好吃的都来不及呢。   金翡能说会道善交际,无论谁的话题她都能润物细无声地加入进去又不惹人烦。   袁家几人虽然心情复杂,但吃得也很尽兴,老四老五还是小孩子,有吃就很高兴了。   袁大郎虽然心里有些酸酸的,舍不得遂遂这么好的妹妹,但也明白这事儿他无能为力。 第136章 撒娇   袁二郎心情是最放松的,鬼门关前走一遭,还能捡回一条命,家里眼看也是越来越好,他没什么好忧愁的。   只恨不能多长一张嘴,把上次少吃的那一顿猛猛补上。   只有袁老三,明明是其乐融融的氛围,他却有种会被遂遂扔掉的恐慌感。   明明是自己救的遂遂,为什么遂遂带走了圆圆,两个姓金的听话也会和遂遂一起走,为什么不能带着他?   不是说好了,只要他愿意,遂遂会带他一起走的吗?   以前袁家是他的家,可是死了一回再活过来,袁三却觉得,只有遂遂在的地方才是他的家。   遂遂不在这几天,他住在住了许多年的房间里,却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可是,无论是遂遂和沈天骄她们的话题,还是遂遂和金家的话题,或是和她兄长们的话题,他都插不上话,这让他有种会被丢下的恐慌。   “袁家三弟,你试试这鱼肚吃着可好?”沈慕白坐在袁三身边,把他和遂遂隔开,体贴地为其夹菜。   沈慕白真挺看不上的,既然生病了就该躲遂遂躲得远远,免得把晦气传给遂遂,哪有眼巴巴凑上来的?   他母亲都让他不要去了,还在遂遂面前装可怜,让遂遂开口带上他,真是个没分寸又诡计多端的贱人……   不能想了,不能想了,再想脸上的笑就要裂开了。   沈慕白在心里劝自己。   隔着一个遂遂的沈容与给弟弟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   除了对遂遂,老四还没对其他人这么和颜悦色,体贴入微过。   除了遂遂,其他人少见他一个笑模样,今天却是一直挂着笑,好看又有礼数。   原本沈容与还有些担心老四,他得那怪病,有时说着说着话就哭上了,还跟自己这快奔三的老大哥争上宠了。   沈容与还觉得挺新鲜好玩儿的,他其实没怎么和人雄竞过,他是长子,很是享受了几年母父独一无二的宠爱。   后来老二出生,他都五六岁了,能争能比的不多,再加上老二又是和亚父一个性子,绵软良善得过分,实在是争不起来。   后来的老三老四,沈容与年纪更长,完全就代入长辈角色,看这些弟弟就是大人看孩子,更没什么好争的。   现在都快奔三了,还被十几岁的弟弟给雄竞上了。   争赢了他哭,争输了他也哭,沈容与觉得有点好玩儿,又有点心疼,原本多体面一孩子,生场病连脸都不要了,还和比自己小十岁的妹妹撒娇。   这几天说是他照顾遂遂,其实是遂遂配合着他,让他照顾,心里别难受。   沈容与本来打算把老四打发去别地儿,免得他控制不住,在外人面前失了颜面。   没想到老四的表现超出想象地完美,不仅没发病,而且全程担起兄长的责任,待人也谦和有礼,没把在晟京那种倨傲带出来。   别看老四对家里人乖乖巧巧,温温柔柔的,在外头的名声是出了名的恃靓行凶,目中无人。   他看不惯的人,是直接招呼不打,甩脸子就走的。   老四其实还有个“冷香公子”的诨名,说是如果在街上遇到四公子,比他的白眼先到的,是他身上带起的香风。   这个诨名也就他和遂遂不知道了,府里的人都有意瞒着,老四心思重,什么事儿都闷在心里,小时候生病了都不敢说,后来有了遂遂才逐渐好一些。   大家都觉得老四有点个性挺好的,反正他生在王府,该他的金尊玉贵,所以都没告诉老四,他的白眼和冷脸早就在晟京出名了。   看来老四出来一趟,也是多有成长,知道收敛脾气,主动承担责任了。   被照顾的袁老三却并没有感受到沈慕白的责任和担当只觉得这张脸十分碍眼,偏偏他又不能做什么说什么,难受得紧。   遂遂不关心少男的敏感心事,她只会为最好的停留目光。   没有被她看见,就说明不够好。   饭局结束,遂遂兄妹三人安置好的宅子和袁家的不同路,安排了几辆马车,把顺路的几家人送回去。   他们则和同方向的金家的一道回去。   金家姐弟住在金掌柜日常来巡店住的宅子里,遂遂三人住的宅子是新置办的,金家很有分寸地只是帮忙跑了宅子的家具装潢和落户,没有把人往自己家带。   袁家倒是也能住,但是没必要,他们住在袁家,估计袁家人夜里都睡不着觉。   远香近臭,还是稍微保持一点距离好。   遂遂兄妹三人像手机信号一样站在路边目送其他几家上马车离开。   因为人比较多,一共是三辆马车走袁家的方向。   其中一辆特别做了保暖,免得袁三出门受风。   袁三身上是一件银灰色奚鼠皮的裘衣,非常厚实保暖,毛比沈慕白自己身上的裘衣还要厚密。   这是沈慕白得知袁老三情况后特意准备的,配套的银丝碳、手炉,手炉套子也准备得一应俱全。   对穷苦人家来说,一场风寒都可能要命,但对沈慕白这样的人来说,别说只是有些咳嗽,肺有点问题,就算是完全瘫了,想出门照样有办法。   救命之恩不好还,所以沈慕白现在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仙男教父,别说只是想一起出来吃个饭了,就是要上天去,沈慕白都能给认认真真想办法。   袁三本来是袁大郎负责搀着的,他现在确实是体弱,稍微走几步就喘。   “三儿,你看看路,看看路啊。”袁大郎一看老三那眼睛快飞遂遂身上去了,就觉得心慌。   他们家和遂遂家一看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以前还做着,他要和赵大人好好的,以后也能照顾遂遂一二。   可今天遂遂的亲大哥一来,他脑子一下子就清醒了。   根本没有可比性,说是东施效颦都是碰瓷人家的。   他照顾不了遂遂,说不定还会成为遂遂的累赘。   他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往遂遂面前凑,免得遂遂想起他来,又要给他什么东西,让遂遂破费。   但是老三好像是脑子前段时间烧坏了,跟看不懂眼色似的,硬要往遂遂身边凑。 第137章 报恩   袁大郎其实也不是多会看眼色,就是遂遂都回来这么久了,老三都没跟遂遂说上几句话,这就很说明问题啊。   眼看人要上马车了,袁大心里稍微松口气,心想把人塞车里就好了,就不会老想着烦遂遂了。   袁大还挺怕被遂遂讨厌的。   在他看来,遂遂并不欠他们什么,就算是欠了一条命,那遂遂不也想办法把本来要死的老三给救回来了吗?   几百两的人参给他用了,还专门留下两千两做老三日后的药钱。   他的婚事也是遂遂帮忙定下的,本来是个挺丢脸的事情,现在街坊邻居都羡慕。   他的嫁妆遂遂也出了份子,在遂遂的哥哥上门拜访前,遂遂就给家里每个人都送了礼物。   袁大郎想不出他们家还能要求遂遂什么,他觉得要是再凑上去,就像是穷亲戚打秋风,怪招人烦的。   但老三显然是不和他一条心,袁大就走神那么一会儿,袁老三就甩开袁大的手往遂遂身边去了。   袁三忍了一路,他觉得再不说点什么,他可能就再也见不到遂遂了。   于是他跑了过去。   袁三的身子是真的坏了,就这么几步路,他停下后都喘息了好几下。   他不敢抓遂遂的手,只拉着遂遂的披风边缘,喘着气,声音带着颤抖的哭腔,“遂遂,你别丢下我好不好,让我跟你,我跟圆圆一样签契,我……”   袁三郎那个样子,沈慕白都怕他立时躺下讹他们,都不敢拦人。   沈容与听话口不对,立刻过来给袁三拍背顺气,打断他的话,“三郎,我们有话慢慢说,你不要急。”   人是为了救遂遂才这样的,大半条命都搭上了,要是最后让人卖身为虏,那他们澄亲王府成什么了?遂遂成什么了?   王府无所谓多个虏俾少个虏俾,平时或许没什么,可一旦到了某些重要的节点,被人翻出来,都不需要是真的,只需要一点传言,那就是   致命一击,防不胜防。   两个年幼的弟弟妹妹还一无所知,已经被班味浸透的大哥已经将一场未来可能会掀起惊涛骇浪的风波无声无息掐灭于萌芽之中。   遂遂虽然不像大哥去衙门上过班,但她起码知道让救命恩人给自己为虏做俾是万万不可的。   不谈什么舆论名声的,但凡是个正常人,没个十年脑血栓都想不出来这种花活儿。   于是遂遂很冷静地说:“袁三哥,你跟我去看看新布置的宅子吧,宅子大,住的下,我们还要在长锡城待一段时间,你和婶子好好商量,是否要随我回京。”   袁金桃和袁大郎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过来按住袁三,“老三该回去喝药了。”   袁金桃虽然没什么大的格局见识,但好歹是靠自己拼出一番事业的人,老三话一出口她就知道要遭。   越是站得高的人,名声上就越不能有瑕疵,这么简单的道理,她怎会不明白。   在小辈儿面前,又是个男儿,袁金桃不好说什么,只能露出一个歉意尴尬的笑来。   沈容与依旧温和有礼,和袁大郎一起,把袁三郎送上马车。   目送袁、卢两家的马车离开,沈容与才无声松了口气。   “蠢……”   金家姐弟站在一边,就如同透明人一般。   金玉奴刚咕哝出一个音节,就被金翡眼疾手快捏住嘴巴,并用眼神警告制止。   遂遂他们虽与金家是一个方向,但是两辆马车分开坐的,遂遂他们出发后,金家才默默跟上。   马车上,只剩下自己人,沈慕白终于露出一点真实的情绪,从喉咙里呛出一句,“他有病吧!”   “老四。”沈容与倒是没有太多的情绪外露,“这是好事。”   “袁家三哥就是有病啊。”遂遂就事论事,她也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执着当虏。   “哪里好了,遇上这么个蠢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蠢货。”   沈慕白气得想起来原地转几圈,可惜这只是普通马车,并不是亲王规制的车驾,车厢里不能转圈。   “这一下能省好多钱呢。”沈容与语气意味深长。   妹妹弟弟两双求知若渴的眼睛齐齐看过来。   沈容与心里略得意,理了理袖口解释道:“送礼的不在贵重与否,而是投其所好。既然这是他所求,那我们成全他就是了。”   刚刚大哥反应那么快,沈慕白不相信大哥不知道为虏的话提都不能提,所以没有着急反驳。   沈容与见妹妹弟弟都沉得住气,不急不躁,有点小遗憾,更多的是欣慰。   “咱们许他家一门亲事就是了,反正遂遂现在还小,大不了十年后给他们一个有诰命的侧君就是了。”   “荒谬!”沈慕白差点一拳头捶裂小桌板。   “我才不要,袁三嘎巴死地上了怎么办?”弟弟妹妹皆是慊弃拒绝的表情,沈慕白甚至是愤怒的。   虽然遂遂对婚姻之事的理解就停留在家家酒阶段,但她明确知道自己不喜欢袁三那样的,就算是办家家酒。   沈容与把遂遂抱过来,掰开了揉碎了给她讲,“你想想,是托举一个女孩成才、给她延请名师、搭建人脉、筹谋婚姻容易,还是给一个男儿找个归宿容易?”   “袁家还没有女儿,将来的天资品行皆不得而知,实在是一笔无底洞一样的投资。”   “可若这恩还在男儿身上,‘正主’身上呢?给他个带王府徽记的信物就是了,遂遂还小,都不必现在迎进门。”   “他哪里配入王府的门,才貌品行那一样匹配?”沈慕白简直想爆炸,他觉得大哥疯了。   沈容与表情依旧淡淡,“不然,又怎么会叫报恩呢?”   沈慕白安静下来。   “也好,若是留下圣旨,日后说不定还要来往,日后出了祸事,没准还要王府擦屁股,现在好了,每年送些年礼,花点银子罢了。”   沈慕白咕哝着,脸上表情松下来。   沈容与又对还懵懂的妹妹道:“一桩婚事就能解决的事情,不需要再付出更多。”   遂遂眉毛拧起来,“可是我不想和袁三睡觉,我喜欢和四哥睡,四哥身上香香的,被子里也暖和。” 第138章 身份   遂遂挪到四哥身边,俩人兄友妹恭地抱了一下。   遂遂现在还小,夏天都是自己抱着冬瓜或者竹夫人睡,只有冬天需要暖被窝了,才会找大人挨着睡。   喜欢老四是因为老四会制香,安神助眠,第二天起来身上还香香的。   沈容与笑了起来,“不用你跟他睡觉,回去选个带王府徽记的玉送他就行,再安排人每年往这边送些节礼,这事儿就完了。”   沈容与脸上露出大事落定的轻松表情。   另一边,袁家的马车却气氛紧绷。   袁家几口人加上卢家母女和沈天骄,刚好坐满两辆马车,袁家的男眷单独坐了一辆车,这一辆车里是几个女人。   本来袁大、袁三也应该上另一辆马车,但他突然闹起来,大伙儿都手忙脚乱,也没分那么清,哪儿有空就塞哪儿了。   几家人原本其乐融融的氛围,因为袁三变得有些微妙和尴尬。   袁金桃一言不发,两个邻居彼此眼神转了转,也不说话。   袁三不知道是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还是心里委屈,缩在一角无声垂泪。   除了车辙转动的轻微声响,车厢里就只有袁三时不时隐忍的咳嗽声。   马车到了袁家的巷子,卢大夫稍微寒暄两句,就带着孩子回家了。   遂遂也给她们家送了一份厚礼,里头有好些名贵药材和医书药方,她还想回去研究研究呢。   把人安全送到后,圆圆躬身向袁金桃告别,“袁大官人,您想留下哪辆马车自用?”   袁金桃上下打量圆圆,不过几日不见,他态度依旧,谦卑恭顺,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   身上的灰褐短打换成了赭红色细绸直裰,把他的体态衬得更加修长端正,一举一动都有规矩,赏心悦目的同时,又带着某种难以言明的肃穆与距离。   圆圆跟着进来时,袁家没一个人主动认出圆圆,他默默无闻跟在遂遂兄妹三人身后,那么不起眼,又那么和谐。   就好像他本就是跟着遂遂他们来的人,而不是袁家卖给遂遂的虏。   直到圆圆和张氏一起归置带来的礼物,说上了话,大伙儿才认出那是圆圆。   “辛苦你了,我们也不懂马,你选一匹好的给我们留下吧。”   袁金桃递了一个荷包过去。   圆圆妥帖地推了回去,“这是大公子吩咐虏的分内之事,不辛苦。”   言下之意,他现在吃沈家的饭,办沈家的事,不会再收袁家的财。   袁金桃也不强求,把荷包收了回去,“你和遂遂都出身京城,也是有缘,你们打算何时回京?”   “此事但凭主子和大公子做主,虏虽在晟京蹉跎些时光,但虏既投身主人麾下,便是前尘尽忘,宛如新生,如今也只是奉命行事。”   圆圆退后两步,行了一个标准的,宫俾告退的礼节。   袁金桃是第一次见这样的礼,愣了一下。   这是一个柔和而坚定地划清界限的动作,也是一种隐晦的提醒。   高枝没有那么好攀,这世上有的是没见过,想象不到的东西。   至于袁家有没有看懂他的提醒,圆圆不在意。   圆圆对自己的身份定位一直很明确,他是主子的虏。   这是他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主子认可后争取来的。   从金满楼卖了珠子回来,主子就拿到了他的身契,他早就是主子的人了。   主子是袁家的女儿,他就维护袁家的利益,能做的活儿都尽量做好。   当主子是沈家的女儿,那他就跟着姓沈,他所有行为都会从主子的利益、沈家的利益出发。   所以,只要主子没说,他就不会透露沈家的真实身份,也不会介入袁家的选择。   “贱俾!”   圆圆刚准备退走,袁三就从后面怒气冲冲地踢来一脚。   圆圆轻松躲过,衣摆都不乱一下,躲过之后,好规规矩矩对袁三行礼以示尊重。   这是主子的救命恩人,主子兄妹三人都敬着,他虏随主人,当然也是毕恭毕敬。   只是他在外行走,代表的是主人的颜面,绝不能随意被人殴打。   “你还敢躲,你个官虏所出来的贱种,仗着遂遂的势倒叫你行(hang)势起来了!”   圆圆越是一副装腔作势的模样,就越叫袁三生气,扑上去要打他。   袁老三从一开始就看不惯圆圆,这也是男之常情,没几个男人能心平气和地对待比自己更俊朗貌美的男子。   现在这种看不惯里更夹杂了浓浓的忮忌与愤恨,凭什么呢,为什么谁都能跟在遂遂身边,就他不能?   明明遂遂是他救起来的,他难道不是最大的功臣吗?   他与金家到底不熟,怨气没那么大,圆圆却是他看着娘买回来的,还虏颜俾膝地伺候过他,然而,这是这样一个他看不起的人,却轻易做到了他做不到的事情。   跟在遂遂身边,眼看着越来越不一样了,明明他什么都没为遂遂做过,他凭什么得到这些。   但袁老三那个破身子,本就经不起大喜大悲,他还要跳着脚打人,哪里受得了,没跑两步就喘上了。   “……”   身体越难受,袁三就越是郁气难消,站都站不稳了,还要去打人。   “老三,好了,你先把药吃了……”张氏和袁大一左一右扶着,有种在按年猪的感觉,也不知道他一个一步三喘的病秧子怎么会跟年猪一样有劲儿。   怕他晕过去,又有点希望他赶紧晕。   袁金桃见他嘴唇都乌了,喘得像个破风箱了还不安分,恨铁不成钢地一巴掌甩了过去。   啪的一声,袁三不动了,院子里彻底安静了。   袁金桃或许重女轻男,想要女儿成了执念,但她对男儿们也不坏,都是好好养大的,不说多么宠爱,但也没刻意虐待过。   这是她第一次跟孩子们动手,打得还是生病的老三。   “你尽管作,最好能作死在正月里,我好将你和老大的事儿一起办了,免得遂遂还要来第二趟!”   袁金桃冷冷说完,拂袖而走。   袁老三被打得脸偏到一边,脸上火辣辣地疼,但他既不害怕,也不难过,明明以前他最怕娘生气,最想要娘的关注。   然而现在,他只想要遂遂。 第139章 劝解   做遂遂的哥哥也好,虏俾也行,入后院暖床也可,他只是想留在遂遂身边。   什么身份都可以,袁三不在乎。   他也不管体不体面,他只想要达到他的目的。   母亲生下了她,但却是遂遂让他活了下去,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被看见,被重视的滋味。   袁三觉得,没有遂遂他就活不下去。   袁三也知道自己不体面,知道遂遂的哥哥看不上他,但那又怎样呢?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再被遂遂丢下。   他也很讨厌遂遂的四哥,讨厌那张耀眼得过分的脸,但那又怎样呢?那是遂遂的哥哥,生来就是,他比不上。   他多希望小二上菜的时候能连汤带菜全浇他头上,毁了那张脸,或者有人泼盆污水,把那一身白都溅上泥点子。   可是这些都没有发生。   可见别人的看法没有那么重要,想再多都没用,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就好。   袁三被扶进屋,吃了药,才缓过来一些,靠着引枕发呆,也不说话。   老三手也不抬,袁大只好给他按着敷脸的帕子。   袁大觉得自己作为大哥,在这个时候应该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就像遂遂是大哥那样,长兄如父,懂得很多,可以做很多事情。   “老三,今天遂遂回来看我们,本来是高兴事,你的身体也能好起来了,明天上元节,后天我成亲,这是四喜临门呀,你不好好养身体,后面的喜气你都沾不到了。”   袁三的表情松动了一些。   “而且,就算是给遂遂做虏,你这么个病病歪歪的样子,也是不行的呀,人家圆圆一个人能干三个人的活儿,你这半个人都抵不上,当然比不赢呀。”   袁大郎倒不觉得想给遂遂做虏有什么不对,他觉得给遂遂做虏,一定是比赵大人还好的归宿。   只不过袁大郎是从做虏的有用程度去对比的。   如果遂遂愿意跟他签契的话,他也高高兴兴地去,只是他年纪大了,又不够好看,很大可能遂遂不要他。   而且他一和陌生人说话就结巴,手心冒汗,做不好事情,去了也是累赘,才不敢和遂遂提。   “你把身体养好一点,多学点本事,说不定遂遂就愿意要你了。”   袁大真心实意地劝道。   袁二郎这时候也走了进来,手里抱着个盒子,脸上喜色藏不住。   因为一起养病的情谊,老二老三关系近了很多。   “老三,娘说了,沈家给咱们的礼物都咱自己收着,不必上交公中,给我看看你的,看我们的第二层是不是一样的?”   “什么第二层啊?”袁大郎不解,“四公子不是说都是一样重的金蟾,只是姿态不一样吗?”   “还有第二层呀?你们都没打开吗?”   袁大赶紧回房间去拿自己的盒子,回来的时候把其他几个弟弟也叫上了,几个爹爹在主屋哄娘,那他就带着几个弟弟好好哄哄老三吧。   袁家几个男孩把自己的一份展示给兄弟们看。   第一层都是一样大小,不同样式的金蟾,第二层的东西略有差别,有的是一对石榴缠枝纹银镯,有的是一对白玉扳指,或是两只狼毫笔、一锭描金香墨、一支样式简约不挑人的碧玉簪。   东西各不相同,但大体价值是差不多的,而且种类丰富,一家兄弟换着用也是行的。   高门大户养出来的公子,就算是使点小性子,也会考虑周全,不会给人能抓错的疏漏。   几个兄弟轮流着交换看了一轮,已经换了好几样东西了,老三就安安静静看着,好像并不感兴趣。   “老三,别藏着掖着呀,把你的也拿出来我们看看嘛。”   老三不主动,老二就主动把他拉进来。   “有什么好看的,人家慊弃我们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老三虽然嘀嘀咕咕,但还是伸手把盒子从床头柜拿出来,递过去。   “人家哪有慊弃,你上午喝的药还是人家四公子亲自端了喂你的。”老二说。   “你出门的衣裳也是人家给你准备的,你受不得寒,人家还一件件教你,怎么穿身上才暖和。”   “人家那手比我们细多了,一看就不不是干活的手,你还想人家怎么样嘛?总不能也和娘一样,也给你磕一个?”   袁老大补充道。   袁小五年纪小,对别人的情绪更敏感,他其实也感觉到,虽然遂遂姐姐的美人哥哥一直在笑,实际上并不喜欢他。   但他的关注点不一样,他把自己那个金蟾拿在手里仔细地看,又放嘴里咬了一下,在金蟾背上留下个不明显的牙印儿。   “但是这个癞蛤蟆它是纯金的耶,是不是每次遂遂姐姐的美人哥哥慊弃我们,就会给我们一人一个金的癞蛤蟆?”   其他人眼前一亮,纷纷把自己的癞蛤蟆放嘴里咬,老二两眼放光,“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四公子更慊弃我们一点啊?”   老五积极发言:“明天过节,美人哥哥说好了会带着遂遂姐姐一起来家里吃饭,我们都穿最破的衣裳吧!”   “只要我一直盯着糖人摊子,遂遂姐姐就会给我买糖人,她很好说话的,只要我们表现得很穷,遂遂姐姐的哥哥也一定会给我们钱的!”   袁小五才三岁,还没形成是非观,行为带着纯天然的动物性。   就像小猫发现对人类喵喵叫会得到可口的食物,就会对人类一直喵喵叫。   袁小五发现在姐姐面前一直盯着糖人摊子,会得到姐姐买的糖人,就每次路过都会盯着看。   袁小五其实也盯过其他,糖葫芦,烧饼摊之类的,但他发现,只有盯糖画摊子有用,他也不盯其他了。   “老五!不许有这种想法,这样我们和那水里的血吸虫有什么区别?你会喜欢咬你的血吸虫吗?”   袁大郎当即纠正了弟弟错误的想法。   袁小五吓了一跳,有些惊恐又懵懂地摇摇头。   他最喜欢遂遂姐姐了,才不要被遂遂姐姐像讨厌虫子一样讨厌。   小五小小的脑子里深深记住了,一直问喜欢的人要东西会被讨厌。   这为他日后成为一个勤劳肯干、吃苦耐劳、不慕名利、不求回报的好男儿打下了重要根基。   日后他长大,求亲的人家多到踏破了袁家的门槛。 第140章 玉壶光转   圆圆怕袁老三的身体出什么问题,回去之后如实禀告了情况,刚坐下,准备写写自己的医家大作的姚太医又被喊回了袁家,并且住了下来。   这事最高兴的就是卢大夫母女了,天天跟在姚大夫屁股后面探讨请教。   包大夫来回诊时见了,也加入讨论,一起斟酌老三的用药。   甚至主动请白仙上身,以求有更多思路。   单论医术上,姚大夫这个在皇帝面前都挂了名的太医当然是远优于两位民间大夫。   但论接诊的病例的丰富程度,姚大夫是完全不及这二位的。   几方碰撞之下,倒是都觉得在医术上多有进益,眼界和思路都开阔不少。   可见三人行必有我师,这话是没错的。   原本姚大夫对袁三的情况只能治个七八成,放富贵人家精心养着,日常赴个宴、赏个花是没问题的,更多的就不行了。   现在三人一起集思广益,针灸、汤药、内服外敷都用上,治愈的情况便是又多了一成,只要谨遵医嘱,好好调理,不大跑大跳,正常和常人无异。   上元节这天晚上,遂遂约着小伙伴一起上街,哥哥和圆圆一起,一早给她准备了一个和她一样高的宝相花滚灯。   遂遂一边走,一边在地上滚着玩儿。   繁复规律的图案,瑰丽的色彩,在火光摇曳中,好似花朵次第盛开。   灯球里是万象灯台,无论如何滚动抛接,里面的烛台始终向上。   江南的上元节不设大型的鳌山,而是各种各样的鱼灯、鳌鱼灯、在天上流转飘动,活灵活现。   正所谓,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遂遂的大滚灯自带开路效果,路上人虽多,但没人挤着她,她就这么一路滚一路走,偶尔看看天上活灵活现的大鱼灯,往和朋友们约定好的地方走去。   隐身的负雪把身体缩成小猫大小,跟在遂遂身后。   沈慕白和沈容与一左一右,手里各拿一盏马灯和兔儿灯。   晟京制灯更偏好整体的故事性与绘画的功力,以庞大的灯船、鳌山闻名,江南这边则偏爱各种惟妙惟肖的动物元素。   天空仿佛变成了大海,天上飘满了各种各样的胖头鱼灯、大眼金鱼灯、金红锦鲤鱼灯……   路上的行人要么提着钳子硕大威风的螃蟹灯,要么提着一只须子长长,头脑灵活,身子肥美的虾灯。   遂遂盯着那只像是要活过来的大虾灯,莫名想起了昨天才吃过的手臂长的大虾。   遂遂悄悄吞口水,如果这盏灯是真的就好了,这虾的身子一看就好多肉。   遂遂刚这么想,一对红红的虾蟹就从人群里出来,朝她走近,遂遂感觉自己好像都闻到了虾蟹煮熟的鲜香味儿。   是金家姐弟到了,金玉奴还在吃小炸鱼。   他现在年纪还小,脸上有点肉肉还会被夸可爱有福气,所以抓紧时间吃各种高甜高油的好吃的,再过几年他就不能这么吃了,要注意身材。   遂遂看来其他人以青绿色为主,尽量还原虾蟹本来颜色的虾灯和螃蟹灯,再看看金家姐弟明显是熟了之后的虾灯和蟹灯,金玉奴手里的虾灯甚至特意做成腹部明显弯曲的形态,好像生怕体现不出他这个是熟的一样。   “涂成红色,是为了喜庆吗?”遂遂好奇。   金翡认真答道:“那只是最浅层的原因啦,螃蟹灯寓意招财进宝,八方来财,要是活的,螃蟹不就跑了,那还怎么招财进宝?”   “熟的就不一样了,熟的就代表这只螃蟹已经被我抓住,财已在手,跑不了了!”   “你看,螃蟹嘴里还有姜片呢,这是我家锅里的螃蟹。”   金翡得意展示自己的小巧思。   遂遂看过去,螃蟹嘴边果然画了半块姜片,一只螃蟹钳里,还夹了一片姜。   遂遂点头肯定,“严谨,是该你发财。”   “姐姐。”金玉奴从自己的虾灯里拆出一个小的灯来——虾灯的腹部竟然是可拆卸的,里面有一个粉色的虾仁状的小灯。   金玉奴把虾仁灯递给遂遂,“好吃的给你。”   “哇哦~”遂遂接过,虾灯打开的腹部竟然还可以复原,江南的手艺人实在是有两把刷子。   沈天骄和卢志远也会和过来,一人拿蝴蝶灯,一人拿蝙蝠灯。   赵司库跟在后面,身边一左一右站了两个人,袁大郎只戴了面纱,另一个却又戴面纱又戴慕离,轻纱长过手肘,面容几乎完全遮盖,看不清楚。   那是赵司库的正夫梁氏。   据说是小时候得了气瘿,痊愈后面容有瑕,出门都遮得严严实实。   上元佳节,袁金桃和自己男人潇洒去了,赵曼即将与袁大成婚,是正经的袁家长辈,袁家几个半大不大的孩子就丢给了大嫂大哥去带。   老三在家养病没出来,老二怕他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也留下陪他,就老四和老五跟着嫂子和大哥屁股后面出来。   一人手里提着盏灯,嘴上还挂着油渍,脸上都是笑。   他们能够无忧无虑出来玩的时间也就这两年了,再过几年,便不能像现在这样,随意在外头抛头露面了。   “姐姐你要糖莲子吗?”袁小五快乐地跑过来,拉开自己的荷包给遂遂看,他还是一样,无论自己有什么,都想给遂遂。   遂遂摇头,街边卖的糖莲子,可能是糖不太好,遂遂觉得味道怪怪的,她喜欢吃家里做的,清甜不齁,能吃到莲香。   几个大人把一串小孩儿围在中间,一边看灯,一边逛街。   遂遂还是走最前面,她要玩她的滚灯。   街上也有其他小孩儿在玩滚灯,但其他小孩儿的滚灯都是正常大小,有的和蹴鞠差不多大小,大的也就和西瓜差不多,能抛着玩儿,滚着玩儿。   当遂遂的超大滚灯过来的时候,其他小孩儿都对她行注目礼,抱着自己的滚灯退到一旁。   遂遂心里暗爽,圆圆果然靠谱,她说要个大的,果然整条街就她的滚灯最大。   是的,没有错,除了基本的琴棋书画,学宫还会教木工、竹器、玉雕、漆器等等各种手艺,方便日后亲手为妇君制作礼物,讨得妇君开心。 第141章 玉壶光转2   虽然不是不能直接买礼物给自己的妇君,但总要有些自己亲手做的像样的礼物表表心意。   男子对女人都没有十二万分的用心,又怎么能要求女人在花花世界里唯独看重你呢?   而且也不能总是绣些香囊鞋袜送妇君,没成婚前,妇君家里有兄弟有父亲,也不太用得上外人的针线。   成婚后,给妇君做些贴身的物件本就是分内之事,妇君愿意穿你做的东西,就是一种恩宠了,当然就不算是额外的心意了。   现在有条件的家里都会让男儿去学点儿额外的手艺,就为了日后能多点儿笼络妇君的手段。   女人生性爱浪漫,喜欢时不时的小惊喜,男人们其实一直都很懂,以前用这套欺骗,现在用这套争宠。   只不过现在的女人已经擦亮了眼睛,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利益,什么是用来享受的消遣。   现在的男人巴不得女人有要求,有要求就意味着机会,他们可以得到女人的爱,可以加入一个自己心仪的家。   最怕的就是太子那种,什么都见过了,对外头的花样都不感兴趣了,就跟自家的男人好好过日子的。   那种不会说话,也听不懂话,笨手笨脚的老实人早就被优化掉了。   现在的男人,知情识趣,温柔体贴,会讨女人欢心,做事麻利,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让女人开心,那人家找你来做什么?难道是家里米多了,找你来浪费粮食?   这种木工、竹编的都还比较正常,据说还有人专门教养萤火虫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传说,据说给年轻的女人抓100只萤火虫就可以嫁给她。   反正岚野大陆现在的萤火虫已经卷到了有十几种颜色的了。   一直在滚着灯玩的遂遂突然停住脚步,盯着天空的某处,任由滚灯滚走。   沈慕白以为遂遂玩够了,快跑两步把滚灯捡回来。   一颗硕大虎头挤开沈容与,挨着遂遂趴下。   巨大的白虎突然在人群里现身,引起了一阵骚乱。   “负雪怎么出来了……”   负雪其实一直都跟着遂遂,只是平时要么变成小猫大小,要么直接隐身让普通人看不见。   “有东西要过来了。”   遂遂看着天说,也是在给大哥解释负雪为什么出来。   沈容与心头一凛,立刻四处寻找巡街的御灵司或是军队的人。   每逢大节,衙门都会加派人手巡街,一是防止踩踏、有人偷摸拐骗等,二就是预防灵过来捣乱。   这其实有些反常识,每逢佳节,都是人间人气最旺,气运最盛之时,没点儿道行的灵,灯火一照,人声一沸就死了。   正常情况下,那些害人的邪祟恶灵都会躲得远远的。   但恰恰是此时人群聚集,情绪高涨,人逸散出来的精气与生气最多,也最浓厚。   这是一股相当庞大的能量。   人族不像鬼神那样,生来就有着强大的力量,生命悠长,能操纵风雨山川。   但人类的创造、内心的祈愿与意志、记载的文字都是有力量的,神因人们的祈愿与信仰而诞生,被人真心认可供奉的灵才能被称作“神”。   直接吃人会被两界追杀,没点儿实力的灵其实不敢干,脑子不清醒的除外。   但这种逸散出来的精气吸了是没问题的,对人也没什么影响。   所以每次过节,都是灵最怕,也是最馋的时候。   总会有忍不住的过来吃两口。   而许多灵只要存在,哪怕主观上没有恶意,也会对人造成巨大的影响,比如獙獙(bìbì),一出现就大旱。   而很多灵的灵智都不高,更多的还是像野兽一样,靠本能行事,就算一开始记得只吃点人自然散出来的精气。   可很多灵一旦尝到了人味儿,理智就下线了,只剩下最原始,最凶残的渴望与贪婪。   为什么从古至今有那么多吃人的妖兽精怪呢?   当然是因为人作为万物灵长,浑身都是宝,而且最补最好吃啊。   人群乱了一阵,几声炸雷般的锣响在人群各处响起,所有人先是脑子一嗡,然后脑子都似乎清明了些。   沈容与看到,一些人悄无声息混入人群。   沈容与抱起妹妹,“没事了,谢贻君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长锡城因为常年没有灵的事情发生,御灵司一裁再裁,几乎形同虚设。   但自前段时间的泛灵事件后,谢贻君意识到问题,而且,有拘灵阵在的地方,空间壁障薄弱,很容易出现灵的爆发式出现。   御灵司调人来不及,谢贻君是直接让军队过来的,本来派了一千人,因为遂遂在又加派了一千人。   现在这些人需要暂时替代御灵司的作用。   沈容与话音刚落,天空的某处就肉眼可见地波动了一下,然后大片的黑色蝙蝠、各种各样的飞虫等,就凭空出现。   原本被灯火照亮,连星月都跟着失色的天空蓦地黑了几分,像是天一下子压下来一截似的。   许多飞虫和不知名的飞行物体,在出现的一瞬间就融化在了灯火里,还有许多体型大些的直接从天上掉了下来。   人群发出尖叫。   混乱刚起,几句各不相同,但意思统一的话就在人群各处响起,声音各不相同,但都中气十足:“别慌别慌,这是灵的尸体,拿去官府可以换等重的米粮!”   “这种小东西,灯照着就没事儿,捡回去,拿到官府去换粮!”   “这耗子你要不要,不要我捡了,拿去换了啊……”   “小心点,灯别灭了……”   虽然天上掉下来的虫子、耗子、一看就不吉利的黑气团团很容易让人下意识想躲。   但你要说能拿去官府换粮,那老百姓其实也没那么讲究。   谁家没点耗子、偷油婆啥的晦气玩意儿呢,不就是从地上窜改成从天上掉下来了吗?   仔细看……   算了,不能仔细看,总之灯照不死的,补两脚怎么也能死了。   恐慌并没有蔓延,反而人群开始因为抢战利品争执起来。   这还是宋岚想出来的办法,长锡城常年没有灵出没,人们缺乏应对灵的方法与经验,现教根本来不及。   干脆就跟百姓说,让拿着灵的尸体或者身体零件来衙门换米粮。 第142章 妖眚(shěng)   本来想说发鸡蛋的,但官府库房没那么多鸡蛋,额外采买还要花钱。   正好粮仓里还有不少三四年前的陈米,过几个月,夏收又会进来一批新粮,粮仓还得扩建。   把陈米发出去,能给老百姓发点福利,又能减轻仓储压力,还能缓解恐慌情绪,一箭三雕。   遂遂身边聚集了一大堆人,负雪身体往前面一趴,敦实的身体就像城墙一样有安全感。   这次来的也不是什么厉害东西,就是妖眚(shěng),一类由妖邪之气聚集而生的灵,没有具体的形态,按五行颜色分为黑眚、白眚、青眚、赤眚、黄眚,形态不固定,常介于半虚半实之间。   或如星、或如蝙、或如猴、如犬,或有黑气,似有爪尾能伤人。   火光、鞭炮、锣响等等很多东西都能克制,这下算是正好撞枪口上了。   虽然场面有点混乱,妖眚的实体形态也比较埋汰,但大家只要一想,这东西能换米粮,又有种走在路上白捡钱的感觉。   只要弯下腰就行了。   其实只要克服心里的恐惧,有很多灵都是可以被人杀死的,人类并没有那么柔弱。   之所以会恐惧,是因为不想受伤。   妖眚周围的黑气直接接触会有腐蚀感,而且也有许多长着牙齿和爪子能伤人,不能直接用手攻击。   但不知道是哪个人杰,把自家孩子的滚灯扔了出去。   看似容易损坏,竹篾为骨,纸糊为罩的滚灯,在空中竟如炮弹一般,一连砸散了好几团黑气,冲势才稍弱。   人群里又伸出一只手,把滚灯往上一颠。   人群中飞出无数个亮着的,绘画精美的滚灯,以华丽的姿态,冲向那些不祥的黑团。   每当滚灯快要落下,就会有一只手伸出来,精准地拍飞出去。   孩子们突然就玩了起来,大人们想玩还要跟自家孩子商量商量,许些好处。   遂遂也把自己的巨无霸滚灯送上了天。   因为太大,送出去的时候是几人合力,别人接的时候也是好几只手一起接。   自己的滚灯还在天上飞,一个红色镂空花型的滚灯飞了回来,遂遂抬手,非常有力地打飞。   另一个方向又有一个内有铃铛,缀满流苏的绣球飞了过来,赵司库跳起来一脑袋顶飞。   “这怎么还玩儿上了。”   天上飞的“炮弹”越来越多,到后面妖眚都不够打了,人们还在把手里的滚灯、绣球、蹴鞠之类的东西扔来扔去。   能不能打中妖眚不重要,反正不能让“球”在自己身边落地。   月上中天,滚灯里的蜡烛燃尽,作坏的灵早不见踪影,这场意料之外的全城狂欢才落下帷幕。   街上的人们也拿着各种各样的花灯各回各家,只不过和一开始拿的不是同一盏。   遂遂手里拿的是一个画着白梅的素雅滚灯,上面还有一句题诗: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虽然和原先的滚灯差别极大,但做灯的人画工了得,寥寥几笔,就勾勒出白梅的神韵与风骨,旁边的题诗也是字迹清隽,端正又有风骨。   灯上还有淡淡梅香,遂遂虽然不喜欢这种简约风格,但也觉得很好看。   因为第二天还要参加袁家大大郎的婚礼,遂遂回家后倒头就睡了。   遂遂感觉才刚睡落觉呢,就被哥哥抓起来穿衣服,全程都是闭着眼睛的,在马车上完全是睡过去的。   遂遂他们算是娘家人,要早点去陪新嫁郎梳妆,沈容与兄弟二人也按照娘家兄弟的规矩各自准备了一份添妆。   这是俩人单独给袁大的,来吃酒带的贺礼是一枚带着王府徽记的玉佩。   沈容与把选择权交给袁金桃,如果是男儿拿着,王府会许诺一桩婚姻,虽然不能是世子正夫之位,但是可以是有封诰的侧室。   如果是女儿拿着,王府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且不违背道义的情况下兑现一个承诺。   沈容与没有指名这桩婚事给谁,对王府而言,这桩婚姻无关情爱,只是一个报恩途径,只要姓袁,谁都可以。   无论袁家是当场敲定婚事,直接成为王府姻亲,实现身份跨越,或者是等到未来,用来给女儿谋个好前程,都一样是报恩,对王府而言没有区别。   这场婚礼,因为遂遂的关系,其实已经相当隆重了,赵曼会亲自骑马来袁家迎亲。   袁大毕竟是做小,照理是不必妇君亲迎的,富贵人家一顶小轿从侧门抬进去,普通人家娶小,都是小夫自己上门的。   能街坊邻里摆上一两桌,就算是很重视了。   但因为遂遂的存在,袁大虽是去做妾,赵曼几乎是按照娶正夫的规矩娶的他。   亲自上门迎亲,院子里摆酒,只不过为了照顾正夫的面子,袁大的嫁衣比较朴素,嫁妆也是悄悄带进赵家,没有拿出来显摆。   摆酒也指摆了六桌,只有当初梁氏的一半。   沈慕白今天难得没有阴阳怪气,而是真心实意说了几句吉利话,一边给袁大梳头,一边安慰他。   其实,咱们的冷香公子大多数时候都很好说话,做事体贴又周到,并不是见谁都翻白眼的。   就算内心里并没有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关心和热情,但为了自己能有个好名声,沈慕白也会尽量对身边人好一点的。   他对老五(这里指王府的老五沈舒扬)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虽然沈慕白常常在心里慊弃小孩子碍事,觉得老五蠢得可爱,但行为上,小五和他关系最好,他虽然特别会耍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但没坑过小五,而且也看着,没让别人坑小五。   最多就是耍点小手段让遂遂冷落她五哥。   这也没关系,老五心眼儿大,自己难过会儿就自己把自己哄好了。   而且老五蠢蠢的,也看不出来他耍手段,甚至感觉不到,大多数时候,都直接省略掉难过的那一步。   沈慕白其实挺喜欢老五的。   很简单,很好懂,你对他好,他就当你是自己人,也对你好,什么事儿都跟你说。 第143章 争执   从来不会纠结,你是什么立场,你为什么对他好。   袁大郎身上,就有一些小五的特质,虽然看起来有点蠢蠢的,但很让人放心。   所以就算袁大郎身上有点小家子气的忸怩,沈慕白也会迁就他,哄着他高兴,不会阴阳怪气。   袁大梳妆打扮的时候,遂遂全程趴在大哥怀里睡觉,沈容与化身人形摇篮,在房间里边走边拍。   是门口的鞭炮声把遂遂叫醒,迎新郎的来了。   只见赵曼骑着高头大马,穿一身红衣,意气风发地到了巷子口。   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遂遂觉得赵司库都好像变年轻了。   在袁家热闹了一场,遂遂就跟着哥哥们打道回府了,遂遂不是很喜欢婚宴上的菜色,早早回去搞点好吃的。   几桩事情都落定了,该安排的也安排妥帖,遂遂一行也在为回京做准备了。   袁家,老大的婚事弄完了,遂遂家给的宅子、铺子、田地也归置妥当,袁金桃松下一口气。   晚上正好有时间,一家人围坐在吃饭的桌上,一起商量。   桌子正中的锦盒里,是那枚带徽记的羊脂白玉蝉。   “我袁家的基业都在这长锡城里,晟京或许有我们想象不到的荣华富贵,但我们去了那里,人生地不熟,又没有任何根基,就算有遂遂的庇护,那贵人扎堆的地方,也不是我们小老百姓能上桌的。”   袁金桃先开口定下了基调,她是不会舍弃自己奋斗的家业,跟随遂遂去京城的。   家里几个男人纷纷点头,他们男儿家家的,听吩咐做事儿还行,让他们决断什么事情,那真是抓瞎了,现在妇君做了决定,这些日子的忐忑和迷茫都烟消云散,内心重新安稳下来。   虽然也舍不得遂遂,但听到不去晟京,袁家的男人其实是在心里松一口气的。   虽然遂遂的两个哥哥对他们都很好,态度和蔼,处处迁就,拿出来的好东西他们以前听都没听过。大哥出嫁,他们还来主动帮忙。   可就是因为太好了,他们福薄受不住,总觉得沉甸甸的,有些喘不过气。   一想到晟京都是遂遂哥哥那样的贵公子,一言一行都有天大的规矩,袁家这几个没什么见识的男人就只觉得紧张害怕,惴惴不安。   “不去晟京,我要怎么陪在遂遂身边?你们不去,我自己跟着遂遂走也行的。”   袁三声音柔柔的,因为病弱,他肤色白了一些,又因体弱,动作行为不得不慢下来,轻下来,倒是多了几分我见犹怜的姿色,又披一身富贵的毛绒大氅,整个人瞧着,倒是比家里兄弟都出挑许多。   自那一巴掌后,袁金桃便不再想管这个孩子了,但现在为了全家,她还是耐着性子,掰开揉碎了,把利弊讲给老三听。   “老三,你想跟着遂遂去享福,这无可厚非,可是你看遂遂的两个哥哥就该知道,遂遂身边的都是什么样的人物,你去了人生地不熟的晟京,你要如何立足?”   袁金桃语气软和下来,“遂遂铺子票子宅子都给了,我们自家也有自家的富贵,明日娘给你买个虏回来,专门负责照顾你,你就在家好好养着,娘养你一辈子。”   袁三唇角勾起泛着凉意的笑,语气幽幽,“你哪里是养着我,明明就是抢了我的机缘,要给你还没生出来的女儿。”   袁三这话说的一点情面不留,像是和母亲半分母子情都没了。   袁金桃吸了口气,没有动怒,而是继续说道:“不是要抢你的机缘,而是这机缘落你身上不合适,若是遂遂再长个十岁,你嫁也就嫁了,娘一定举全家之力助你在王府站稳脚跟。”   “可是你们年纪都小,遂遂她才五岁,不是能履行婚约的年纪,强行履行婚约,只会让两家一起难堪。”   “遂遂又不是永远五岁,她难道不会长大吗?”袁三有些气弱,他也知道让遂遂娶他这事儿很荒谬,但还是强撑着。   他并非是想嫁给遂遂,他只是接受不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抢走,按在别人身上,尤其,这东西该是遂遂给的,他就更不想让给别人。   在袁三看来,那玉是遂遂为了谢救命之恩才给的,那就是给他的,无论是一桩婚姻还是一个许诺,都应该落在他的身上。   袁老二有些忍不下去了,直接开口,“遂遂会长大,你不也在长吗?难道你就确定你以后不会长歪?”   ”就算没有长歪,还男大十八变,越来越好看了,那又怎么样呢?就现在来看,你都比不过遂遂身边的虏,你又怎么和那些真正的贵公子去比较?”   “如果你和遂遂的两个哥哥站在一起,你扪心自问,遂遂会选谁?”   “五岁是差得不多,十五岁和二十岁可能刚好相配,二十岁和二十五也勉强能看,可二十五和三十岁就不能看了呀,遂遂在最风华正茂正当年的年纪,难道会乐意对着你个三十岁的黄脸公吗?”   “人家有传承的家里,男子是可以几十年容貌不变,大个十几岁,小个十几岁都不是问题,可我们又不是那样的人家,你身子还坏了,要家世没家世,要才貌没才貌,你去了晟京又能争得过谁?”   袁二一段输出,桌上一圈人鸦雀无声。   袁二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家里肉眼可见好起来了,大哥成亲,府尹大人都来吃酒,有了遂遂这层关系,又有谁能欺负他们?   就留在家里快快活活生活不好吗?为什么明知道自己争不过,配不上,还要一头扎过去?   每当袁二心里冒出不切实际的想法时,就会想想圆圆,拿圆圆和自己比比,不老实的心一下子就老实了。   他甚至都不敢用遂遂的两个哥哥去比。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话本子里都是这么写的,少男怀春,做梦的时候谁没想过,更何况他们是真的豁出命去救了天下一等一的贵人。   袁二的心当然也是不老实过的。   可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娃,袁二实在是梦不起来,见了遂遂的哥哥之后,他就更不敢乱梦了。   (对了,这里纠正之前的一个错误,神瑛侍者是天上管美玉的神仙,瑛是美玉,不是花草,我那个神瑛侍者的猜测是错的,这里感谢@蓝霁的科普和指正,但我还是不磕宝黛。   在我看来,贾宝玉就是个矫情事多,自私无能,且患有精神病的废物,配不上十二钗的任何一个。   人家警幻仙子都把答案拍他脸上了,他竟然发了会儿疯就完了,嘴上说着啊女儿是说做的扒拉扒拉,结果却对自家姊妹的悲惨遭遇视而不见,没有为此做过任何努力,全程只会发疯。   所以我之前的言论就不删了,虽然出发点是错的,但我觉得我的观点是对的。) 第144章 玉蝉   “咳咳……”   袁三忍下咳意,依旧凉薄地笑着,目光扫了桌上的一圈人,“是,我是不配,说得好像你们就配了一样。”   袁三盯着母亲,“说得那么好听,好似你们不是那走了大运的癞蛤蟆似的,反正都是一窝癞蛤蟆,母的公的有什么区别?”   袁三直接伸手将那枚玉蝉紧攥在手里,攥得指节都泛了白,一字一顿道:“人是我救回来的,这就该是我的,休想拿去给别人!”   袁三直接攥着玉蝉回了房。   其实就袁三现在的身体情况,其他人很容易就能把玉蝉抢回来,但没人动手,只是静静看着老三回了房间。   袁金桃和几个夫郎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叹了口气。   “这孩子,怎么这么轴呢。”张氏磨着牙说。   老三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他那张脸,虽然不丑,但撑破天了就是小有姿色,跟总是垂首敛目的圆圆站一起都会被艳压三分,他竟然还想凭着这张脸去闯天家门楣。   但凡家里几个孩子能有一个如圆圆般姿色的,袁金桃的野心都要膨胀一下,她和遂遂没有母女是缘分,但谁说婆媳不是母女呢?   可这不是实在没有条件吗?恩情再大,也不能蒙着眼睛硬把连人家虏俾都比不上的男儿推去误闯天家吧?   到时恐怕真要大恩变大仇了。   袁金桃想把玉蝉留到关键时刻,日后给自家换一个鱼跃龙门的机会,其实真不是重女轻男,而是男儿都指望不上。   但凡她要是有个遂遂四哥那样的男儿,不,都不用那样顶好的,就圆圆那样的,袁金桃都恨不得去花楼请个专业的来,教孩子如何后院争宠。   可这不是没那条件嘛,遂遂那两个哥哥一出现,那就是蓬荜生辉的真实写照,和自己家几个孩子就不是会在一个画面出现的人。   袁金桃的大局观和长远考虑,可以说完全是被现实条件逼迫出来的,面对一步登天的机会,能把持住的人少之又少。   袁金桃是被现实逼到那一小撮“明白人”里去的。   袁金桃坐了一会,叹了口气,自己去老三房里劝人。   老三在房里收拾东西,干一会儿,要歇八会儿才能缓过来,但依旧锲而不舍,铁了心要跟遂遂走。   果不其然,三更半夜,住在袁家的姚大夫又被迫加班。   姚大夫看着袁三咳出来的血,仿佛野兽般咆哮:   “你们到底是想他死还是想他活!说了忌大喜大悲,仔细保暖,不要受寒,不要劳累,仔细将养,这是天天又哭又闹,上蹿下跳,我只是个大夫,不是阎王佬,没有想让谁活,谁活的能力!”   一夜过去,姚大夫觉得自己白头发都多了好几根,出这趟公差,感觉会折寿好几年。   袁三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世子还在江南的时候。   她就是把头发全熬白了,也得给袁三把命保住。   她是御医,干她们这行,有时候眼力见儿比医术重要得多。   别忘了她们太医院自古就有“陪葬天团”的美名。   虽然现在皇室医闹的少了很多,但政治敏感度已经写进了她们的职业手册里。   太医院只有两种人,要么是医中圣手,真有救命的本事,贵人们指着你救命,那你什么性格,什么处事方法都可以,只要别太嚣张,贵人们都会保你。   剩下的就是大夫里最会当官的人,听得懂弦外之音,看得懂眉眼官司,会揣摩上意。   遂遂他们是正月二十这日启程回京的,来送的人不多,宋府尹带着赵司库和师佬一道来的,然后就是金掌柜,和带着卢志远和沈天骄一起过来的袁金桃。   卢大夫还在跟姚大夫、包大夫以及姚大夫通过致仕同僚摇来的杏德堂大东家朱大夫一起给袁三保命,没有到场。   船行半日,到了金陵,沈慕白那艘胡商小船汇入三艘三层的大船,另几艘护航的中小船只。   这三艘船里,有一艘是怡郡王府抄出来的赃物,当然,对外说的是,怡郡王送给陛下的新春贺礼。   怡安郎主是皇室特意打出来的活招牌,不能因为两个废子而产生污点。   怡郡王世子不久就会“病故”,而怡郡王会因唯一的承嗣子英年早逝,而大受打击,一病不起,从此在封地养病,逐渐淡出所有人视野,直到虞司澜真的死的那天,皇帝会让她风光大葬。   另一艘船里装的是人,谢贻君派了两千人护送澄亲王世子回京,加上沈容与他们自己带出来的人,护送队伍一共三千人。   还有一艘船上关的是怡郡王母子。   谢贻君当然是没有资格处置怡郡王的,她只是按皇帝的意思,体面地把人证物证都押解回京。   御灵司还派了两支天级猎灵小队过来,一支负责保护遂遂,另一支的任务就是看住怡郡王母子。   虞司澜还是搞出了一点名堂的,上元节那天,差点就在吴州搞了个百鬼夜行。   那天恰好有几支天级的猎灵小队从灵界出来,落点恰好在吴州,和怪物正面突脸。   谢贻君又有防备,军队随时待命,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上元节那天长锡城的妖眚其实也是吴州过来的漏网之鱼。   遂遂一行人的船队到了扬州,又有两艘官船汇入进来。   竟然是虞家的船。   就是虞司澜母家的那个虞家。   虞太师死后,虞家沉寂了许久,虽然朝中还有虞家人做官,但明眼人都知道,虞家没落了。   哪怕你桃李满天下,哪怕祖上有无数荣光,哪怕丹书铁券在手,没了传承,家族就是败落了。   虞太师的承嗣子早逝,虞司澜又是个数典忘祖的,最后只有让虞太师的幼男在家中招赘。   但这样传下来的香火也只是个空架子,空有姓氏而已,男人是没办法把血脉里的力量传下去的。   这次是虞家招赘的男儿虞少疾带着家眷调任回京,任正六品中书舍人。   怡郡王府前脚爆雷,虞家后脚入京,这并非巧合。   虞太师是当今陛下的老师,当今的后宫中也有一位姓虞的正三品侍君。   虞家只需要有一个女儿,就可以继承虞太师留下的政治遗产,重新获得陛下的信任。   (感谢@每水水投喂的爆更撒花哦。) 第145章 “重生”1   袁家,素白的灯笼被风吹得摇晃。   袁三从噩梦中惊醒,浑身湿透,冷汗淋漓。   “呼呼……”   他的肺像是破风箱一般,喘息一次重过一次。   过了好一会儿,脑海中混乱的记忆逐渐清晰,他想起了所有。   他已经死了,死在了二十岁生辰那天。   十岁那年,他带着那枚玉蝉,跟着遂遂上了回晟京的船。   他那时对女男之事也很模糊,他其实也不是一定要嫁给遂遂,他只是如虫子趋光般,想留在遂遂身边,像他的哥哥,像圆圆一样。   他只是本能地去靠近遂遂,想要被她看见。   然而,遂遂的目光是有限的,他的出现损害到了太多人的利益,哪怕他什么都没做,他站在那儿,让遂遂瞧见了,就是错。   遂遂的哥哥说,他小门小户出身,不懂规矩,连字都不会写,要学规矩。   教他规矩的是圆圆。   比起其他人来,他其实也不算太坏,没有言语侮辱,没有刻意陷害,他只是一遍遍说:“小郎做错了,请再做一遍”、“小郎做错了,请再做一遍”……   不厌其烦,不知疲倦,像个不会累的假人。   在船上的半个月,他重复着学规矩、养病、学规矩的循环,遂遂只在他第一次生病时来问了一句,之后便再没有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遂遂的哥哥瞧不上他的出身,乐得看金玉奴使坏。   遂遂什么都不知道。   回了晟京,他因为水土不服,又大病一场,身子养了半年多才好。   这半年里,王府请了好几个大夫来照看他的身子,竟真把他破烂的身子给养回来了七七八八   现在回想起来,那半年竟是他未来十年里过得最好的一段日子。   后来入学宫,虽然他提前学了些规矩,但还是跟不上,晟京男儿不似江南那般温柔婉约,除了琴棋书画,厨艺刺绣,男子还要学弓马骑射。   袁三这身子,当然是有心也无力,他与遂遂的交集便又少了。   虽然住在王府,袁三其实很少见到遂遂,但他是遂遂内定的侧室,这一点令他骄傲又痛苦。   学宫里无数出身豪门的公子忮忌他,就像他曾经忮忌圆圆那样,鞋底放针、不经意推搡,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手段,还有更多看不见的、更恶毒的法子。   功劳被冒领、被陷害、被误会,这些都是家常便饭,他默默熬了十年,终于写得一笔连陛下都夸赞的瘦金体,规矩礼仪连宫里最苛刻的教引公公都挑不出错来。   他熬了十年,终于把自己熬成了一个符合所有要求的端庄气派的贵公子,却死在了二十岁生辰这日。   明明还有三天,就是他与遂遂的婚期,可一场风寒来得又快又急,短短几天就要了他的命。   之前无数次凶险他都熬过去了,偏偏没有熬过那一场风寒,正好在二十岁生辰这天断了气。   “哈哈哈……”   袁三伏在床边,披头散发,有些癫狂地笑起来。   那些人早就有法子弄死他了,偏偏要等到最后才动手。   但谁能想到呢,他还能再回来,回到十岁这一年。   看着自己还很稚嫩的双手,袁三眼中的怯懦与不甘退去,只剩下势在必得的野心。   多了十年的他,不相信还斗不过那群贱人。   “老三,喝药了。”还很年轻的大哥穿着一身白衣,端着药碗进来。   “真是的,大夫都让你静养了,怎么总是和母亲置气。”   袁三盯着大哥看,隐约觉得哪里不对,但具体是什么,又说不太出来。   袁三接过药,三两口就喝净了,他这十年早让药汁腌入味了,都尝不出来是什么味道。   从大哥的絮絮叨叨里,袁三得知了现在的时间,他刚因为玉蝉的事情和娘大吵一架,晚上就吐了血,一脚跨进鬼门关差点没回来。   现在他回到了自己十年前的身体里,倒是让病情缓解了许多,身体前所未有的轻松。   袁三脑子很快冷静下来。   上一次,他几乎是以和家里决裂的姿态跟着遂遂走的,离开之后与家里就断了联系,十年来两边没有过只字片语。   而经历过一遭的袁三才知道,和家里决裂到底有多蠢。   没有娘家的男儿,就跟那无根浮萍是一样的。   学宫有多少人,不就仗着家世,才敢肆无忌惮欺辱于他吗?   就算自己母家为自己提供不了什么助力,也不该和母亲关系闹僵。   想到此处,袁三翻身下床,快步跑到母亲处,向母亲下跪认错。   十年未见,袁三脑海中母亲的面容已经模糊了,所以并未在意母亲与记忆里有差别。   “娘,孩儿知道错了,娘!”   袁三膝行几步,抱住娘的腿开始垂泪。   要说在学宫里袁三什么学得最好,那就是哭,他知道怎么落泪,怎么说话会让人心疼,怎么用三分是姿色,哭出七分的动情。   “我的儿,你这又是何苦……”母亲也跟着落泪。   母子俩抱在一起哭了一场,已经降到冰点的母子关系迅速回温。   “娘,您说得对,遂遂年纪还小,我们不该这时候提婚事,可是娘,俗话说,人走茶凉,姚大夫给您调理身子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见成效,就算您下一胎一举得女,也至少要养到七八岁,才好送到晟京去。”   现在的袁三身体里住的是一个二十岁,见过人心百态的成熟灵魂,不再只是像无助的幼兽一样,一味地发泄情绪,只会惹人厌烦,根本抓不住真正有利的东西。   现在的他,懂得如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身边的一切化作助力。   果然,母亲没有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而是认真听他说话。   “那样太久了娘,等待妹妹长成这些日子里,我们又该如何维系与遂遂的关系?菜都是趁热吃才对味儿,恩情如果不能当场兑现,日子久了,就会轻了,变味了。”   母亲问他:“那你待如何?”   “娘,你觉得,让遂遂认我做义兄如何?”   既然他本来的家世不够,那他就给自己找个全天下最显赫的家世,这一次,他要站在评委席上,他要如沈慕白那样,居高临下地,轻蔑地看着所有人。 第146章 “重生”2   袁三的说法给袁家带来了新思路,母亲很快就同意了他的想法,全家都开始准备他北上的行李。   第二天一早,袁三就跟着母亲,去官虏所挑选了两个合心意的虏回来。   二人来头都不一般,年纪大的那个,是犯官家里发卖出来的家仆,以前是大管家,办事老辣,晟京熟知各府的关系往来。   年纪小的那个只有八九岁,从五官可以看出,本身的样貌十分出挑,可一个硕大的虏印就印在右脸颊上。   像是在上好的锦缎上烫出一个洞,一张花容月貌的脸全毁了。   想是在牢里牢里受了大苦,见了他便一个劲儿磕头,求他收留。   因为年纪小,又毁了容,卖不上什么价钱,卖他只需要二两银子。   加上那个老管家,袁三只花了十两银子,就带回来了两人。   之后,袁三又去城里的锦绣阁选了几匹颜色鲜亮的好料子。   见惯了晟京的繁华,再看家里,总觉得过于简朴素淡了。   袁三干脆多买了几匹料子,给家里人都做了几身鲜亮的新衣裳。   母亲说到做到,当真是全力支持他,袁三眼界变高了,能入他眼的东西自然不同,一不小心花了上百两在布庄,袁三本有些忐忑。   毕竟他自家就是做布匹生意的,他却花了上百两到别家,此举实在不妥。   然而母亲只是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他日后都是向上交际,自然要准备几身拿得出手的穿戴。   原来有家里支撑是这样的。   姚大夫医术了得,他这次也仔细将养着自己,身体果真好了七七八八,跟着遂遂登船回京时,他的身体比上次要好的多,除了有些体弱,几乎与常人无异。   他这次去晟京,是去王府“认祖归宗”,虽然只是义子,但也需去磕个头。   这次身份变了,遂遂的四哥对他倒是没有那么大敌意。   准确来说是,那位容貌过于出挑的四公子这次没有那么大能耐欺负他了。   现在的袁三,内里可不是那个字都不认识几个,什么都不懂的十岁小男孩儿,而是在学宫修行了十年的成年男子。   是,他出身不高,他天赋不够,放在同一起跑线上,他比不上堂堂的王府四公子。   可谁让他多了十年呢,十年,就算是朽木也该雕出朵花来了吧?   这次,圆圆再也没机会对他说:“小郎做错了,请再做一遍”、只能在他无可挑剔的礼仪面前,垂首躬身,以示谦卑。   袁三没有错过圆圆垂下眼睑时,眼中一闪而过的遗憾与不甘。   以卑凌尊,想必他当年也很享受教他规矩的过程吧?   不过说真的,袁三能有这么好的规矩礼仪,还要多谢圆圆那一遍遍的“小郎做错了,请再做一遍”。   想到此处,袁三十分真诚地赏了圆圆一把银锞子。   上次他上船时,几乎身无分文,连里外穿的衣裳都是别人替他准备的,现在想来,也不怪别人看不起他。   然而这次,母亲把遂遂送来的大半礼物都让他带上了,珍贵药材、绫罗绸缎、首饰文玩,又另给了两千两给他压箱底。   袁三知道,这几乎是家里能给的所有了。   怪不得说有钱才能有势呢,曾经他身无长物,连给虏俾小厮的打赏都掏不出来,连宫里扫长街的下等宫俾都敢当着他的面说他的闲话。   而现在,那个曾经在他眼里像怪物一样的圆圆,也只能毕恭毕敬接他的赏。   再如何,也不过是个虏俾而已。   袁三看着圆圆捧着银锞子,躬着身,小步后退到门口才敢转身离开,心里忽然觉得松快了不少。   他到底体弱,只是跟着圆圆学了不到两刻钟的规矩,他便觉得有些疲累了。   袁三索性靠在软榻上,小憩片刻。   梦里一片雾蒙蒙的,什么也看不清,有个黑衣人撑着木筏靠近,让他下船,跟着他走。   他为什么要跟着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走?   而且运河上雾霭一片,冷风刺骨,木筏无遮无拦,他去了岂不当场冻病了?   到时只怕又要被一场风寒送走了。   袁三带着笑从梦中醒来,那是一种看透拙劣伎俩的愉悦。   房间里烧着上好的银丝炭,身上盖着一张轻盈又保暖的银鼠皮毯子,应该是离梦给他盖上的。   离梦是袁三给年纪小的虏取的名字,因为脸上有虏印,离梦戴着一块遮住半张脸的银色面具,话很少,除了做事时,几乎没有存在感。   但做事又十分利落周到,仿佛已经是做事做老了的老仆,而不是一个刚刚跌落云端的九岁孩童。   淡淡幽香萦绕,与梦中的阴冷湿气截然不同。   袁三这一觉竟睡了大半下午,已快到晚食的时间了。   离梦见他醒了,便上前服侍他洗漱更衣,换了身衣裳,才去主舱吃饭。   饭桌上,四公子果然提了饭后一起玩马吊的事情。   这事儿上辈子也有,他那时还以为四公子是真心接纳他,才提出一起玩博戏。   可事实上,他根本没玩过几次马吊。   袁家虽然吃穿不愁,但也不是那种仆从环绕,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豪富之家,作为一个男儿,他是要帮家里干活的,玩乐休闲的时候不多,也很少玩这种高级的东西。   也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和其他小伙伴玩一玩长辈们空下来的。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他本就对规则不熟悉,晟京打马吊的规矩和江南还不一样,他当然是玩得稀烂,连带着遂遂也没有玩尽兴。   遂遂小孩子脾气上来了,随口一句:“以后不找你玩了”,就给了所有人孤立排挤他的“金科玉律”。   事情和上辈子一样,饭后四公子也和前世一样,张罗着玩打马吊。   不同的是,这次四公子自己成了扫兴那个,得了遂遂的那句:“以后不找你玩了”。   王府公子看似尊贵,其实都是依附着遂遂过活罢了,遂遂喜欢的,自然无限风光,遂遂不喜欢了,就如同失了阳光的草木,只会慢慢烂在角落。 第147章 瘦金体   四公子那张漂亮得近乎耀眼的脸,因为被遂遂慊弃,也变得憔悴几分,不似他印象中那般光鲜照人,如太阳般不可直视。   四公子闷在屋子里,那样子仿佛还在等遂遂去哄他。   袁三只想笑,遂遂一个小孩子,本就爱新鲜爱俏,怎么会为不好的东西浪费自己的目光呢?   这个道理,还是当初四公子告诉他的呢。   四公子的话是如何说的来着?   哦,说的是:“我家遂遂生来尊贵,打出生起就没受过委屈,自然什么都要最好的。”   四公子这话很对,所以现在是他陪着遂遂在洒金的花笺上练字。   上一世的他,这时候连笔都拿不稳,手腕总是控制不住地抖,更别说写一笔风骨俊秀的瘦金体了。   而现在,他这一笔字连大哥都自愧弗如。   教遂遂写字的差事便落在他身上。   他从身后握着遂遂的手教写字,两人挨得近,遂遂时不时便扭过头来,小猫似的嗅嗅。   遂遂喜欢闻香。   这也算他上辈子没白在药罐子里泡十年,为了遮身上的药味儿,他特意学了制香。   现在虽然还没被药汤子腌入味,但他习惯性调了一品香来用,没想到跟猫薄荷似的,招了人来。   “歇一会儿再写吧。”袁三搁下笔,帮遂遂揉了揉手腕,自己也看向窗外远眺,放松一下眼睛。   河面上又起了大雾,雾里似乎有个若隐若现的白衣人,撑着木筏靠近。   袁三眨了眨眼,想清楚,可河面上干干净净,不见人影,也不见木筏,只剩下白白的雾。   袁三便没有在意,低头继续哄着遂遂写字。   运河上,船队浩浩荡荡。   被护卫在最中心的那艘船的主舱中,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桌子上摆满了写了各种字体的纸张。   主要是楷书的字体,赵体、颜体、柳体、馆阁体等等,也有一些其他的,比如瘦金体,行书的二王、苏体等等。   十几种字体,船上对自己书法有自信的人都来写了一笔。   教小殿下写字,虽然只是暂时的,但说出去也能沾个开蒙之师的光,大伙儿当然万分积极。   如果没有出来这一遭,遂遂一定会坚持自己的原则,捍卫自己跟大姨多番谈判才争取来的权利,至少六岁才会去吃学习的苦。   但出来走了一遭,发现当个快乐的小文盲虽然快乐,但也有很多不便与危险吗,遂遂只能含泪提前结束自己快乐的文盲时光,一头扎入学习的怀抱。   大哥作为临时家长,给遂遂的唯一优待是,她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顺眼的字体照着学。   现在的遂遂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会横平竖直,不要在纸上糊墨团团,说写什么字体还为时过早。   举办这次“选拔活动”,不过是让遂遂能对写字多点兴趣,再有,船上无聊,找点乐子给大家乐呵乐呵,权当消磨时间了。   遂遂拿着纸张一张张看得特别认真,觉得好的放在一边,觉得不好的放另一边。   那些根本看不出来的行书草书首先就被遂遂排除了,不是觉得不好看,而是现在遂遂认不出来。   瘦金体也排除了,遂遂喜欢圆润一点的字体,她觉得这种字的笔画就像是带疙瘩的树枝子一样,看得人难受。   虽然在特定的纸上写出来会好看,但遂遂是不喜欢这种字体的。   四哥捧着脸故作幽怨,“在袁家时,遂遂不是还夸我写的瘦金体的花笺好看吗?原来都是骗四哥的,四哥可真难过。”   说着还开始假装抹泪。   “好看是真的好看,但我不想写这种啊,而且这种字要特别的纸,特别的墨写出来才好看,很麻烦的,以后四哥写给我看就好了。”   遂遂答得理直气壮。   沈慕白把那张用瘦金体写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丢开,又抽出一张用簪花小楷写的“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笑眯眯地说:“我们学这个吧。”   众人对四公子的耍赖早就习以为常,别人都是只写了一张自己最拿手的,偏他,写一张自己最拿手的,写一张符合遂遂心意的,还要写一张遂遂不喜欢的,就为了炫技,让遂遂夸他。   沈慕白最拿手的其实是苏体的行书,他平时自己写字都是用这个。   但遂遂作为一个刚认字的小朋友,觉得最好的字,就是横是横,竖是竖的字,这样的字好认。   至于那些飘逸俊秀,带着艺术气质的字,因为会把她好不容易认会的字变得不认识,遂遂便觉得不好。   沈慕白的簪花小楷是特意为遂遂练的,特意挑楷书里最精致秀雅的簪花小楷练了几年。   因为文盲也需要代笔。   果不其然,因为沈慕白的字最符合遂遂的审美,这些年给母亲和太子的信都是他代笔,连给陛下告状的小纸条都是他写的。   (其实也有四哥随时随地能找到人的原因。)   遂遂把簪花小楷那一张放到一边,又继续选起其他的来。   最后,选出来三张,除了四哥的簪花小楷,还有大哥的馆阁体,以及虞家小公子的赵楷。   遂遂最想学的其实是馆阁体,写出来的就像印刷的一样,每个字大小、间距都完全一样,撇捺勾点也完全相同,强迫症看得简直心花怒放。   但大哥却拒绝了,说馆阁体千人一字,死板工整,毫无灵气,连这个就是直接毁了她的书法之路。   而且等十几年后科考,有她写馆阁体写到吐的时候。   遂遂只能在剩下两种字体里选了。   簪花小楷精巧秀雅,赵楷笔锋圆润流畅,遂遂都比较喜欢。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遂遂念出赵楷写的字,能念这么顺,当然是因为见过。   “这字看起来好熟悉啊。”遂遂抬头看虞修言,虞修言只是斯斯文文地笑。   遂遂噔噔噔跑走,不一会儿捧着一个球面素雅,绘着白梅的滚灯回来,“这是不是你的?”   虞修言微微惊讶一瞬,反应过来,高兴地笑开了,“看来小子与殿下缘分颇深。” 第148章 虞家   “上元节那晚,在下也捡了一个有缘人的滚灯回家,不如我明日也带来给殿下看看?”   他本想说送给殿下,可转念一想,世子这般身份,必是不喜被他人过手之物的,便改了口。   哪怕……   “好啊。”遂遂倒是很感兴趣,一口答应下来。   虽然两种字体遂遂看着都顺眼,但纠结一番后,遂遂还是选择了赵楷,簪花小楷虽然更加精致好看,但遂遂觉得笔画有点太柔了。   赵楷的笔画有点圆圆的,结构饱满,她觉得可爱的同时,又有力量,而且也很工整好看,遂遂最终选择了它。   十一岁的虞家小公子虞修言成为此次选拔的最终胜利,得到一盘之前大家一起做的栗子糕做束脩,负责在船上教遂遂写字。   十一岁的虞修言,爱穿一身竹青或月白的文士袍,眉目清正,行止端方,身上自带文气。   却不是那种文弱的书生气质,而是孔圣人以德服人那种文气,温润中带着傲骨,有种如果对方听不懂道理,他也可以讲物理的奇妙感觉。   但他这个人看着并不凶恶,身若修竹,面如冠玉,喜欢的都是抚琴烹茶之类的雅事,   说话也慢条斯理,一看就是读书特别好的那种人。   虞修言把栗子糕递给遂遂一块儿,笑着对遂遂道:“我先回去做些准备,我们明日开始,可好?”   遂遂接过栗子糕咬一口,脸上笑容大了起来,“你好好准备,不着急。”   已经被知识污染的脑子根本不懂文盲的快乐,遂遂不是讨厌学习,也不是学不会,就是志不在此,能躲一会儿是一会儿。   虞修言笑着目送遂遂活力满满地跑远,投入到令他快乐的游戏里。   他则回到自己的船上为明日的教学做准备。   虞家的船上,虞少思在船舱中踱步,常年习惯性蹙起的眉心已经留下了抹不掉的痕迹。   姐姐英年早逝,其他兄弟都为家族联姻嫁了出去,他留在家中招赘,撑着家里的产业。   作为男儿,能够留在家中招赘继承家业,应当是件令人羡慕的事情才对,可他自从母亲走后,他便一直提着心,一刻不敢松懈。   母亲为他取名为少思,可自从母亲走后,他总是思虑过重,寡欢少眠,以至于早生华发,气色衰败。   以普通人的视角看,虞家不算没落,他母亲虞老太师虽然逝世多年,但依旧有不少门生在朝为官,更有各行各业的出色人物,这些人都与虞家保持着联系。   虞家家业未败,虞家的清风书院依旧是全大晟有名的书院,每年有不少学子从他们书院中第出仕。   但他们虞家的传承没接下去,这些也只是空架子而已。   祖母留下的契灵双双,他小时候还能看见一点模糊的影子,现在却是完全看不到了。   哪怕他知道,双双一直就跟着他,护着他,护着他们虞家。   可是,如果没有能够延续契灵的人,双双与他们的链接只会越来越淡,直到彻底消失。   就算他和招赘的娘子生下女儿,因他没有办法把虞家的传承传下去,也起不到太大作用。   就算未来的女儿天赋异禀,那也是开启新的传承,而不是继承他们虞家的。   对于虞家而言,失去了巫力和契灵,就像是已经学会用火,吃上熟食的人类再倒回去吃生食,没有人能接受得了这种生命层次上的倒退。   所以,沈碧鸿作为他妹妹留下的唯一血脉,虞家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死。   这次与澄亲王世子同路回京,确实是虞家有意谋来的,但结交澄亲王世子都是次要的,虞家真正想接触的其实是沈碧鸿。   如果可以,虞少思也恨不得把沈司澜这对忘恩负义的母子大卸八块,端到姐姐坟前给姐姐泄愤,可是有什么办法,沈碧鸿是姐姐唯一的血脉,是虞家最后的希望。   心里再恨再怨,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见自家男儿回来了,虞少思赶紧迎上去,期待地问道:“如何,你可跟世子提了见人的事儿?”   虞修言摇摇头,说起另外的事,“我揽下了教世子写字的差事,得做些准备。”   虞少思高兴起来,“也好也好,多拉近些关系,才好开口求恩典。”   虞修言却否定了父亲的思路,“我不会开口求世子,让我们见那对母子。”   虞少思焦急起来,“哎呀儿啊,你别犯糊涂啊,金银名望都是身外物,把咱虞家和文衡星君的香火续上才是要紧事儿!”   “你们兄弟三个,爹都留好了厚厚的嫁妆的,你的嫁妆只会比两个哥哥的更厚,你别犯浑,别犯浑啊!”   虞修言算是虞少思的老来男,比前头两个哥哥小许多,伴在母父膝下,自然受宠。   虞修言握住爹的手,一双沉静的眼眸看着父亲,把他焦躁的情绪压回去一些,才道:“就是为了我们家的香火能够续上,我们才不能去见沈碧鸿。”   “当年沈司澜背叛姑姑,同样也亵渎了文衡星君,她们那一脉的神力早就被收回了。”   虞少思眉心的纹路皱得更深,“可是,只有沈碧鸿生下的女孩儿才能把你姑姑的巫力往下传,我已经看不见双双了,灵契的契约除了自己契约,就只能通过血脉往下传,我们……”   “所以,我们要的不是沈碧鸿,而是她生下的女儿。”虞修言依旧平静地看着父亲,语气有些冷。   “向叛徒低头,就是对祖母的背叛,对姑姑的背叛,也是对神灵的亵渎,沈碧鸿就算重新叫回虞碧鸿,我们虞家也不不会认的,文衡星君也不会认的。”   “可是……”虞少思脑子里乱乱的,转不过弯来。   虞修言看着父亲染霜的鬓角,喉头微瑟。   他父亲当年,也是才思敏捷,能谋善断之人,否则祖母不会选他继承虞家,可这些年殚精竭虑,耽于庶务,到底是磨没了他的才气与灵气。   “我们不仅不能主动去见沈碧鸿,回京之后,爹要立刻上书陛下,力求严惩那对母子,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我们虞家与那对母子不共戴天。” 第149章 陛下又没召小君   虞修言用力握了一下父亲的手,“我们虞家要的是沈碧鸿生下的孩子,可不是沈碧鸿。”   虞少思反应过来,转身就走。   “我这就去写折子!”   沈司澜当年和虞家决裂,是何等地嚣张跋扈,目中无人,那是个为了心里的野望什么都能舍弃的人。   这样的人,养不出重情重义的孩子。   这么多年,虞家与沈碧鸿从无来往,一旦让沈碧鸿反应过来自己对虞家的重要性,必然会反过来拿捏他们。   到时候,虞家不仅不能延续香火,反而会受到沈碧鸿的连累,被陛下厌弃。   陛下对虞家是念旧情的,否则也不会怡郡王府前脚出事,后脚虞家现在的家主就被调回京城。   陛下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老师断了香火传承。   虞家绝不能让沈碧鸿意识到虞家需要她,从而成为她和陛下对抗的筹码。   虞家要做的,是和陛下,和澄亲王府站在一起,将那对母子逼上绝路。   从这天起,虞家每天一封请安折子入京,除了日常问候,就偶尔和皇帝忆一忆往昔,回忆回忆虞老太师是怎么被气死的,提一两句自己早逝的妹妹又多么无辜。   皇帝书案一角的奏折越堆越高。   养心殿里,皇帝撑着头小憩,见宣大伴捧着熟悉的奏折封皮进来,打了个哈欠,“虞家的折子到了啊,念来听听吧。”   虞家不愧是称量天下文气的虞家,同一件事儿,写了那么多封折子了还能写出花来,明明是没什么意义的废话,但写得骈四俪六,读起来十分有韵律,助眠效果极佳。   要不是家丑不可外扬,皇帝都想让人谱个曲,把这折子唱给她听了。   “大伴儿啊,遂遂到哪儿了?几时能回来?”一封折子念完,皇帝更困了,招手让大伴儿过来带她去睡。   “陛下,小殿下还没出江南地界呢,他们应该会沿着水道,把沿途的暗庄都走一遍,不会那么快回京的。”   宣大伴儿单手抱起皇帝,话语温柔如水。   皇帝似是已经靠着他的肩膀睡了过去。   宣大伴有些心疼地叹气,以前总是抱怨带孩子没时间召侍寝,现在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又没了召寝的心情。   宣大伴已经把照顾陛下训练成了身体的本能,迅速地替陛下卸了钗环发髻,期间一点没有惊扰陛下睡眠。   遂遂是个讲信用的好宝宝,第二天用过早膳,就按时去了学字的屋子,没有半点耍赖。   虞修言早到了一刻钟,于室内焚香煮茶,室内飘着淡淡茶香,闻着就静心凝神。   见遂遂来了,虞修言从容起身见礼,“殿下金安。”   他今天穿了一身水墨色绣竹叶暗纹的大袖道袍,不像是教认字的老师,倒像是闲居的雅士。   这个道袍并不是道士的那种法衣,而是一类上下通裁、直领大袖的一种女男同款袍服。   因为款式宽松飘逸,穿着舒服,又很能凸显气质,还能遮一遮身材的缺陷,男子尤其爱穿。   女子因为交际应酬多,反而很少在公共场合穿着,多是居家休闲时上身。   遂遂先欣赏了一下虞修言的衣着,他算是一种全新的风格,不配金玉,衣服是乍一看朴素,但又不会让人觉得他出身不好,手头拮据。   遂遂觉得很神奇,她目前接触到的风格都比较直接,隆重点就是云锦妆花料子,或者浮光锦、幻月纱之类的稀奇料子,低调点就选花色素一点,刺绣少一点的。   日常就是齐绢、湖绸之类的,想微服出巡,那就穿老百姓的衣服。   反正衣服和人的地位挂钩,而且都是比较直接的,更华丽的肯定更贵。   遂遂还是第一次见这种看起来很朴素,但一点都不便宜的风格。   遂遂感觉自己又学到了。   看完虞修言,遂遂接下来注意到的就是靠墙放着的那个和她差不多高的超大号宝相花滚灯。   遂遂笑起来,“我们果然有缘。”   虞修言垂眸浅笑,并不直视遂遂,“是。”   虞修言原本以为,他们的缘分是虞家精心谋算来的,但事实上,他们确实很有缘。   她的滚灯是他花心思特地去找来的,而他的滚灯是她实实在在自己捡到的。   他们看过同一片天下的灯,一起打过恶灵。   虽然他的原本目的并不是为她而来,但现在他们相遇了,他把她放在了第一位。   一个叛徒,不配与世子殿下相提并论,更不配排在世子前面。   两人坐到写字的桌前,桌上除了练字用的笔墨纸砚,还摆着一叠精致的花笺,一卷卷起来,不知道是画还是字的卷轴。   “这是什么?”金红色的洒金花笺一下子吸引了遂遂的注意,她主动开口询问。   “这是给殿下提前准备的道歉礼物,习字本就枯燥,在下还会在殿下耳边不停聒噪,说殿下的不是,想想就觉得叫殿下受苦了,对不起殿下,所以提前准备赔罪的礼物。”   虞修言说着又对遂遂插手行礼,躬身一拜。   “你好有趣,第一次听说没有犯错就先道歉的。”遂遂拿起自己的礼物看起来,精致漂亮带着香味的小玩意儿,谁能不喜欢呢?   卷轴打开,是一幅装裱好的字,并不是哪位名家之作,而是用两种彩墨,叠写出来的立体《千字文》。   字体就是她要学的赵楷,是虞修言自己写的,因为是叠写的,字的筋骨结构肯定有偏差,不适合用来做范本,但胜在新鲜有趣,能让殿下感兴趣,才是最重要的。   见小殿下展开卷轴后亮起的眼睛,虞修言唇角也挂起淡笑,并不单因为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教学还没开始,虞修言却已经感受到了成就感与满足感。   赵体结构严谨,笔画饱满圆润,不容易控制,初学者很容易笔画松散,结构走形,而赵体结构一乱,那种工整秩序的美感就没有了,初学者很容易挫败,难以坚持。   教的人又是身份无比尊贵的澄亲王世子,这其实不算是个好差事。   但被选择时,虞修言是高兴的,很纯粹的快乐。 第150章 没有慧根   虞修言做的一系列准备,也不是为了减轻自己受责难的概率,而是希望减轻殿下一开始学习的挫败与郁闷。   虽然生在虞家这种书香门第,世代簪缨的家族,但虞修言自认是没什么慧根的,刚刚启蒙的时候,他就总是想睡觉,想做除了听课的任何事情。   练字练得手指起茧,手腕酸痛,却总是写不好。   虞家无论女男都是三岁启蒙,祖上也有好些厉害的神童,一两岁启蒙,三岁便能作诗。   但虞修言不是那样的天才,对于已经读了七八年书的虞修言来说,学习的辛苦总体上要多过学习获得的快乐,多出来的还不少。   虞修言希望殿下能少受一点学习的苦,当然,他也不想殿下把他和讨厌无聊的事情画等号。   实际情况比虞修言预料得好许多,殿下并不是完全没有基础,她认识一些简单的字,握笔的姿势虽然生疏,但是正确的。   想当初,他光是纠正握笔的姿势就被纠正了好久,虞修言不得不在心里感慨,女男果然不一样,男儿确实要差上一截。   本来虞修言对这种言论是不认同的,因为他们虞家也出过不少男大儒、男诸葛,还有一位出名的男史官,前朝的史书《陈书》就是这位老祖宗主持编撰的。   但在事实面前,虞修言不得不承认,男子的天赋更多在察言观色,照顾人上,而非读书。   虞家人都是很会读书的,哪怕是他这样缺少慧根的男儿,放别家也能被夸夸神童什么的,但他依旧不如比他小好几岁的殿下。   哪怕加上祖上传下来的那点天赋。   殿下跟着他学了半个时辰,主要是练习基础的笔画,他也教了殿下认一些字。   他还布置了一些描红的课业,殿下也认真完成了。   没有表现得不耐烦,也没有发脾气,更没有敷衍,除了中途停下来休息,喝了点水,玩了几次翻花绳,殿下全程都很认真。   虞修言打心底里佩服,也觉得应该给殿下一些鼓励和嘉奖。   既然揽下了差事,就应该方方面面都做好。   “殿下有什么想要的,或者想让我做的吗?殿下今天学习很认真,应该获得一些奖励。”   遂遂眼前一亮,“那你能读书给我听吗?就用你那天在船头读书的那种话读,我觉得很好听。”   遂遂最喜欢奖励了。   “当然可以。”   虞修言翻了翻书,找了篇应景文章,用吴侬软语,不紧不慢读起来:   “风烟俱净,天山共色。从流飘荡,任意东西。”   虞修言的声音还有些稚嫩,十分干净清润,说吴语时更加温柔。   这是一篇骈文,本就对仗工整,音律和谐,用吴语特有的韵律读来,更似吟似歌,别有韵味。   遂遂其实听不大懂意思,虞修言祖籍扬州,离苏州不远,但方言好像差很多。   遂遂只是觉得这个调调配他的声音很好听。   “…横柯上蔽,在昼犹昏;疏条交映,有时见日。”   一篇好文章听完,遂遂心满意足去玩其他喜欢玩的事情了。   午时过后,遂遂和被取名黑金的小狗谿边玩了玩,又来找虞修言学习了半个时辰。   这次的奖励虞修言没有读书,而是给遂遂剥了一口袋瓜子,把遂遂衣服上的小荷包都塞得鼓鼓的。   遂遂喜欢一把一把地吃瓜子,嘴里塞得满满的,这样吃起来才香。   接下来的日子差不多都是这样,遂遂一觉睡到自然醒,赖会床,等着哥哥给穿衣服、洗脸梳头。   然后用早食,通常是他们兄妹三人吃,王府规矩没那么严,有时圆圆也会坐下一起用饭。   但也仅限于没有外人的时候,一旦虞修言或者猎灵小队的成员在场,圆圆是绝不会坏了规矩的。   虞修言偶尔过来和他们一起用饭,当然遂遂也去虞家那边蹭了几次饭,遂遂吃不惯江南的甜口菜,但对淮扬菜的接受度还挺高的。   猎灵小队因为要负责船队(主要是遂遂)的安全,加上防止虞司澜母子搞事情,只在上船那天错开来拜见了遂遂,其余时候,全靠偶遇,有时候遇上了,才能捡回来一起吃饭。   早食过后,玩玩狗或者大猫,就去找虞修言上半个时辰学,学完了就听听虞修言抚琴,或者大哥吹笛,有时候他们俩还会一起下棋,遂遂看不懂,但遂遂爱看。   然后吃午食,过后再去找虞修言学半个时辰,再玩大猫猫或狗狗,或者和哥哥们一起玩双路、飞花令、投壶什么的。   每到一座城,大哥就会让大伙儿下船活动活动,如果有暗庄,带遂遂认一认暗庄。   其实王府暗庄的暗语和信物是通用的,难的是在人生地不熟的阡陌巷子里找到它们。   如此这样悠闲又规律的日子一天天过去,船已不知不觉行了一半。   二月初,春寒料峭,寒风裹着湿气吹进来,竟比正月里还要冷几分。   袁金桃搓了搓手,给三儿上了炷香。看着请来的道长做最后一场法事。   袁金桃看着堂中刚合上的棺木,心绪复杂。   当初她气极了,扇了老三一巴掌,让他尽管死在正月里,她好把他和老大的事儿一起办了,没想到一语成谶,老三当真在正月二十九那天咽了气。   袁金桃看着道长做法事,眼前却模糊一片。   张氏走过来抱住妻子,袁金桃靠上去,才终于哽咽出声,“是我不好,我不该口不择言,那样咒他……”   张氏倒是没什么情绪,只轻声安抚道:“这哪里是你的错,是老三他自己不争气。”   说着便带上了几分怨气,“遂遂好不容易给他从鬼门关前拉回来,是大夫也给他找,养病方子也给他备好了,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就为他好好活着。”   “是他自己非要作死,几个大夫守着他,姚大夫是太医,人家包大夫,更是战场上下来的,阎王佬手里抢过了多少条命,还有两位朱大夫、陈大夫、李大夫,哪一个不是咱们这儿有名的大夫?”   “那么多好大夫围着他,好药材流水一样给他用,都保不下来他那条烂命,不是他该死是什么?” 第151章 化解怨气   张氏越说越气,“阿桃你别怪我说话刻薄,多少人家的男儿,都是病了自己熬,熬的过就活,熬不过就一卷席子裹出去埋了。”   “能给碗药吃,都算是仁慈了,偏他在咱们家,都给用了多少药,费了多少心了?要是如老二那般慢慢好起来也罢了,钱花出去到底还能听个响。”   “偏他是个混账,钱也花了人也没了,他还敢有怨气,我还有怨气呢!”   张氏真是一阵无名火憋心里好久了,今天才一股脑吐出来。   袁三是二十九那天咽的气,原本按照风俗,像他这种未嫁早夭的男儿最是晦气,是不入祖坟的,怕坏风水。   可袁金桃想着他到底是为了救人而死,也怕后事处理不好,影响遂遂,对袁家而言,也算是为家里博来了一份前程,袁金桃也不想薄待了他。   便花三十两订了副好棺木,打算在祖坟旁边找块地将他下葬,这样日后年节祭祖,老三也能跟着吃到点香火。   袁金桃自认是对得起这个儿子了,富贵人家重要的长辈下葬,才用得起樟木棺材,条件一般的用杉木的也有。   她给老三订的可是上好的樟木棺材,上百年的老料,袁金桃自觉对这个儿子也算仁至义尽了。   可是合棺那天,老三的棺材怎么也合不上,强行合上了也会弹开。   现在两界相连,鬼是真实存在的,办白事儿的时候出点怪事儿也很常见,起初袁家人只以为是袁三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找了个道士来,想问清楚。   结果道士来一看,说不是有未了心愿,而是怨气不散,鬼魂不肯离开。   她家是大善之家,有一层淡淡功德护着,鬼魂不敢作祟,只是被自己的怨气困在了原地。   棺材盖不上,也抬不动,总不能就这样在家放着,袁家没办法,又请道士做法事驱除怨气,好安心上路。   这道士只是个三流道士,干不了太精细的活计,处理这种事儿主打一个力大砖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看及时效果,完全不管后续。   家里又是开纸扎店的,管你因为什么怨气冲天不得安宁,通通车子票子娘子孩子给你一股脑烧下去。   人活一场,无非贪嗔痴恨,吃喝拉撒,人能想出来的东西,纸扎店都能做出来。   她这法子虽然简单粗暴,治标不治本,但靠着这种“有求必应,要啥给啥”的打法,还真办成了不少事儿。   在长锡城记周边还挺有口碑的,迁坟、看风水、做法事都爱找她。   而且她这法子,每年都要给下面的人烧不少东西才能稳得住,都是长期生意,家里纸扎店生意就没断过。   而且她知道自己的水平,虽然有家传本事,但她是自己看书自学的,没人教,很多东西都是自己瞎蒙出来的。   她奶奶练功出了问题,脑子不大好,她娘倒是真有本事,提着桃木剑能同时跟好几只厉鬼对砍。   可就是太有本事了,入了朝廷的御灵司还是猎灵小队的成员,去了灵界就没能回来,就靠着她几个爹,拉扯着她和脑子时好时坏的奶奶长大。   她要多挣银子,多找男人多生娃,这样万一哪天她被知道哪儿来的妖魔鬼怪弄死了,她们家才能守得住家业,剩下的老老小小才不至于没有依仗。   这是三流道士的行事准则。   赚钱是第一位的,人稍微缺德点没关系。   但她也不赚黑心钱,她接的活儿都是她能处理的,甭管她用的方法都不对,反正她拿钱办事儿,只要收了钱,事儿都是办妥了的。   这不,堂上的棺材刚刚就自己合上了,只要再烧点东西下去巩固一下,这单就完事儿了。   这家的运势旺得很,又是积善积德的人家,一般的邪祟小鬼不敢上门,以后只要逢年过节正常祭祀就没问题了。   都不用像其他客户那样,年年都做几回她们家纸扎店的生意。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眼十年过去,曾经让袁三觉得度日如年的日子,竟快得有些恍惚。   袁三站在皇宫城墙之上,璀璨的焰火于空中绽放,万家灯火尽收眼底。   除夕皇帝会和亲近之人一起上城楼看烟花,自入京后,遂遂每年都带他一起来,而他在城楼上的位置,每一年都会比上一年更加靠前。   而今年,袁三和遂遂一起,一左一右站在了陛下身边。   去年他的位置是哪里来着?   年年都来,袁三倒没太注意这些不重要的细节了。   上一世觉得困难无比的处境,对这一世的袁三而言,应付起来毫无压力,日子太过顺遂安逸,倒让人模糊了时间的概念,恍如昨日。   老四因容貌太过出挑,嫁去了外藩和亲,大哥依旧没有成亲,一心扑在事业上,常常十天半个月不回家,王府其他兄弟也陆续出嫁,最后竟只剩他因体弱不好婚配,留在了王府,一直陪着遂遂。   长长的宫道上,袁三提着宫灯,与遂遂并肩走着。   每次进宫待的晚了,都是他为遂遂执灯照路,一起回京。   还有许多事情,都是他来做。   只要认清楚圆圆只是个虏俾的事实,他其实根本不难对付,随便找个错处,便打发掉了。   “遂遂,我不会嫁人,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袁三对遂遂道。   因为重生的便利,袁三抢了许多别人的机缘,一点点加重自己在遂遂心里的分量,他虽然是义兄,和遂遂的关系却比其他几个亲兄弟要更好。   这是他争来的,他不觉得对不起那些被他截胡的人,上辈子他弱,人人都欺他辱他,他的一切都被抢走。   这辈子轮到他强了,自然要好好学习晟京贵公子们的做派。   “好啊。”遂遂笑着说。   袁三看着遂遂,他其实觉得长大的遂遂没有小时候耀眼夺目,她小时候在袁家时,根本不用刻意去寻找,所有的视线就会不由自主聚焦在她身上。   哪怕穿得都差不多,遂遂也是人群里最特别,最耀眼那个。   而现在,袁三却需要特别去看遂遂,找她的身影。 第152章 骨头轻   袁三没有觉得遂遂变得不好看了,在他眼里,遂遂依然是最好的。   袁三把这种情况归结于他和遂遂过于熟悉的缘故。   两人继续沿着宫道出宫。   宫灯照亮的边缘处,似乎出现了一个阴森森的白影,袁三提灯照过去,那影子又消失了。   袁三心里突然有些惴惴。   袁三偷偷观察遂遂的表情,想从她的反应里参考自己应该做出何种反应。   但遂遂好像没什么反应,她好像并没有看到白影,也不打算问问他为什么突然把灯提起来。   袁三松了口气,可又没由来地觉得心里空空的。   袁家院子里,普通人看不到的纬度,站着一个浑身漆黑,戴着高帽,吐着长舌,脸色惨白如纸扎的人。   在牠这个纬度,可以看到,棺材里的袁三身体里冒出了许多锁链,牢牢将他锁在原地,阴差带不走他的魂魄。   随着同样戴高帽、吐长舌的白影从里面飘出来落到黑影身边,袁三身上冒出更多锁链,一层一层将他裹住,连阴差无常都看不见他的魂魄了。   这时候,道士的最后一批纸扎车子票子房子娘子也烧完了。   这种无限满足鬼魂心愿的做法,表面上是消解了怨气,实际上是让鬼魂在执念里陷得更深,就像是做一场不会清醒的美梦。   越是执着于生前种种,就越会陷入虚妄醒不过来,自然也不能轮回转世。   就算香火祭祀一直不断,鬼魂有继续做梦的资源,可人类寿命有极限,鬼魂也是有寿命极限的。   应该说,如果不修炼,鬼的寿命要比人短得多,短的可能只有几天或一两个月。   如果一直有人记得,给烧纸祭拜,鬼能“长寿”点儿,但如果鬼本身没有修为,“寿命”顶天也不过十来年而已。   像这种陷在执念里的,对魂体的消耗更大。   所以道士的做法并不算是邪门歪道,就是有点费鬼而已,对人没有影响。   按照人类的分法,人死后变的鬼也算是一种灵。   反正不是人的东西,人类就都管牠们叫灵,完全不管你是哪儿的神仙佛祖,或者是哪座山的大王山神。   一开始,灵是被叫做妖魔鬼怪的,不管是多高位的神祇,都被蔑称为“妖魔鬼怪”。   后来两界相连,才改成了中性的“灵”。   人只把对自己有用,且打不过的灵供起来,叫做“神仙”。   有用又打得过的,人一般选择直接契灵为己所用,不会供起来。   此界的人类就是如此地机智,或者叫做傲慢。   白影对同僚摇摇头,阴森僵硬的表情里透出几分讥讽与戏谑,“拉不出来,做梦和皇帝一起看烟花呢。”   黑影语调幽长,森森冷冷,“男儿嘛,命贱,骨头轻,福气来了也接不住。”   这倒不全是两位阴差故意蛐蛐让自己加班的人。   一般的魂魄,是用不着黑白无常亲自来接的。   袁三这一世的命格就是为了救贵人而死,沈望舒落水其实不是沈望舒的劫,而是袁三的命中大劫。   如果袁三没有熬过去,直接去了,那就是应他的命数,应劫而死。   袁家之后如何富贵泼天,袁三都享受不到。   但因为他是救人而死,救的还是这个世界的大气运者,算是对整个世界都做了贡献,所以下辈子会投个好胎享福。   而且因为沈望舒欠他一条命,说不定下辈子大概率托生在皇室,享受一世的荣华富贵,若是能撞上人道大兴,说不定有更不得了的造化。   袁三的命中大劫是沈望舒,他的一线生机同样是沈望舒。   如果袁三没有因救人而死,而是在劫数里活了下来,那么接下来就是平平顺顺活到三十岁,虽然体弱,但此后袁家都是在往上走,沈家也会记他的恩,福也不会少享的。   如果袁三三十岁死,那下辈子也是投个好胎,虽然大概率不会直接托生在皇家,但也会方方面面超越袁家。   其实袁三前几辈子也都不是坏人,有一世托生成老虎,甚至还救过一个人。   否则也托生不到袁家这样的积善之家,命中虽然有劫数,但这劫数其实也是一种大机缘,不是什么人都能沾大气运者的光的。   哪怕是袁三钻牛角尖把自己作死了,因着他救沈望舒的功劳,也是黑白无常亲自来接,带他去投个好胎。   要知道,上一个黑白无常亲接亲送的人就是沈望舒本人。   那可是沈望舒上辈子救了一共交车七八十号人,又在地府干了快百年的社区服务,才有的这辈子。   本来以为沈望舒对这辈子不满意,打算带她下去重新投胎,结果纯粹是灵魂强度高了,导致孟婆汤见效慢。   此事结果就是,牠们俩直接工伤休养到现在才复工。   袁三是牠们复工后办的第一趟差事。   然后,袁三就在几乎每条路都是康庄大道的情况下,硬生生把路走死了。   几千年的工龄,黑白无常也算是见过世面了,但蠢得如此别致,饭都喂嘴里了还能吐出来的神人,牠们也得好好记录记录。   这可是难得的工作经验和谈资呢。   “咱们现在走?”白无常问。   现在的袁三已经深陷在了执念之中,黑白无常进都进不去了,更别说把人带出来。   一开始的时候,袁三没有陷得太深,执念形成的世界还比较薄弱,黑白无常还能接近他,甚至开口劝他走。   越到后来,袁三越陷越深,执念所化的世界越来越牢不可破,黑白无常便无法再开口,每次出现在袁三面前,都会变得更困难。   “等到他头七吧,如果自己能出来,咱们就按流程带他走,如果出不来,咱们该做的都做了,也好交差。”   黑无常说。   白无常甩了甩手里哭丧棒,摇头道:“我看玄。”   他们俩轮流进去都没叫醒他,袁三自己哪有可能醒的过来。   其实在船上时,袁三是最容易醒过来的,黑无常完完整整出现在了袁三面前,这就是一种直白的提醒。 第153章 写信   无论是谁,做梦梦到黑白无常,都会联想到死亡。   更何况袁三本来就死了,但凡当时他稍微疑惑一下自己的处境,梦境就能破碎,袁三就能去投胎了。   但袁三见到无常想的是:总有贱人要害我。   运河楼船之上。   几日过去,遂遂的《千字文》已经学了一半。   遂遂不爱学习,并不是脑子笨,而且只是简单的认和写,并没有更深层的讲义,所以进度很快。   遂遂现在的重点还是尽量把字写好一点。   遂遂的性格底子被教得很好,虽然不喜欢学文化知识,但她会把不那么感兴趣,但不得不做的事情先做完,再去做自己喜欢的,好好玩儿。   所以她和虞修言配合得很好,虞修言担心的,遂遂厌学,连带着他也一起讨厌的情况并没有发生。   他们一个教,一个学,两个人都挺愉快的。   “殿下辛苦了。”   今天的学习任务完成,虞修言送上今天奖励遂遂认真学习的礼物——一盒按颜色整齐归置的矿物颜料:朱砂、独居石、石榴石、青金石”绿松石、孔雀石、白云石。   全部都是质地极好,纯净度高,能做颜料,也能做首饰的漂亮石头,而且是方方正正,一格一格在盒子里,颜色纯粹艳丽,又赏心悦目。   “这些颜色串成珠子肯定很好看。”遂遂抱着盒子欣赏一番。   虞修言看一眼遂遂手腕上叠戴的琅玕珠串,笑着问:“殿下需要我帮忙吗?”   殿下似乎很喜欢手串。   虞修言暗暗记下。   遂遂把盒子递还给虞修言,意思很明显。   “每次都是你送我礼物,说我学得好,其实你教得也很好,我也应该送礼物答谢你,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这些天虞修言每天都会为遂遂准备一份礼物,作为她认真学习的奖励,有时候是为她读一篇文章,有时是一盘他亲手做的糕点,或者是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一块样式别致镇纸、一个小巧精致的天青釉汝瓷水盂。   不一定很贵重,但都很有趣,是遂遂这个年纪会喜欢的东西。   遂遂觉得对自己喜欢的的人,不能只进不出。   遂遂现在的喜欢当然是小朋友的喜欢,喜欢他就找他玩儿,找他一起吃饭,一起贴贴。   虞修言想了想,“能不能请殿下写一封信给陛下,告诉陛下,您在怡郡王府的经历?”   遂遂一下子听懂,这是要告状!   这一船人,要说谁告的状最管用,那必然是遂遂。   遂遂有些兴致勃凑在虞修言耳边,压低声音俏咪咪道:“我本来就打算当面告状的,当面告状效果最好,不过信里也可以告状一次,我会写字了,大姨都不知道呢!”   遂遂兴致勃勃地去拿纸笔,“以前的信都是四哥帮我写的,我还没有给娘和大姨写过信呢。爹爹也要写一封,太子姐姐也要写一封。”   遂遂是个公平的小孩儿,喜欢的人都不会冷落。   遂遂坐在专门按照她身高制作的桌椅上,选了带香味和暗纹的信纸,认认真真写人生中的第一封信。   「姨母大人西下:   拜别日久,伏为起居扛太。   侄儿身入灵界,得见怪奇之事多矣,然,儿习字日短,文字与儿多见面不识,文字万千,儿能用者少少。   故信中不能言,待儿归来,再亲言与姨母……」   遂遂想起写信的主要目的是告状,赶紧直入主题:   「一()王为人十分无牙,北七亲母,以父血为阵,又儿去,伤儿,儿痛,血脉化红线,动似虫,万虫为儿,儿心怕,然不见姨母父兄,母又远在千里,不干哭……   血脉为线,王与儿拔河,速白,老之,甚丑,不体面。   恶言伤母亲与姨母,言若无她父,家中必于苦寒之地,种豆为业。儿以为,母择见(健)农者为儿父甚好,言胜之,王败退无言。   然儿心苦矣,鱼(欲)哭而泪不干(敢)落……」   遂遂本来是一心想要告状的,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告讨厌的人的黑状,让自己人撑腰的感觉最快乐了。   可写到这里,回忆起当时的心情,遂遂却觉得一股委屈混合着思念涌上来,眼泪一颗颗砸在信纸上。   虞修言在旁研墨,眼睛却一直看着那个一笔一画认真写字的小童。   虞修言不敢以殿下的老师自居,但看殿下认真地,一笔一划地写下他教她的字,虞修言心里便有一种难言的喜悦与满足。   其实殿下学习的时候,他都会不动声色地看着殿下。   古人说食色性也,其实不管女男,都是爱看美人的。   只不过权力的拥有者大抵是没有美丽的义务的,就如同自然界所有的动物一样,雄性总是外表艳丽,而雌性大多朴素,而与之相对的,雌性会拥有更大,更强壮的体魄。   狮子,鹰,孔雀都是这样。   就外貌而言,整体上是男子容颜绮丽者众,女子容貌朴素的多。   因为对于女子而言,容貌只是锦上添花,而对于男子,一张好脸有时可定生死。   但殿下明显不属于“容貌朴素”那一类,与一些特意选拔出来,容貌艳丽的男子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其实比起书法,虞修言更善丹青,一笔好字是虞家人最基本的要求,丹青却是他自己的兴趣所在。   在他看来,殿下无论做什么,都是一幅美得能入画的画面,所以他总是在看她。   但殿下吸引人的点并不只在这里。   虞修言一直看殿下,这是一个画师的本能,他觉得她美,并不只是外表的美,而是她是性格,她的处事,她的语言,虞修言都觉得好美。   殿下只要出现在他眼中,虞修言就觉得赏心悦目,值得用最贵的颜料,最好的绢帛记录下来。   然而,他并不敢亵渎殿下,丹青只是他的爱好,论起技艺,实在离当世大家差得太远,他不敢用自己拙劣的笔触去玷污殿下。   所以虞修言只是看,从不敢,也没想过现在就落笔。   只盼此生精研丹青之道,能研究出点名堂,能为殿下画一幅拿得出手的丹青。   (无错别字版:   姨母大人膝下:   拜别日久,伏惟起居康泰。   侄儿身入灵界,得见怪奇之事多矣,然,儿习字日短,文字与儿多见面不识,文字万千,儿能用者少少。   故信中不能言,待儿归来,再亲言与姨母……」   怡郡王为人十分无耻,背弃亲母,以父血为阵,诱儿去,伤儿,儿痛,血脉化红线,动似虫,万虫围儿,儿心怕,然不见姨母父兄,母又远在千里,不敢哭……   血脉为线,王与儿拔河,速败,老之,甚丑,不体面。   恶言伤母亲与姨母,言若无她父,家中必于苦寒之地,种豆为业。儿以为,母择健农者为儿父甚好,言胜之,王败退无言。   然儿心苦矣,欲哭而泪不敢落……) 第154章 一起哭   虞修言正沉在美的享受里,却猛然发现他的美神竟在落泪。   信纸上落下了一颗颗水痕。   虞修言只觉得是一堆尖锐的石子砸坏了他的心,让他心疼得不行。   “殿下,殿下怎么了?是出了何事?”虞修言赶紧过去,动作说不出的慌乱。   “咻咻,我想我大姨……唔,我本来想留到见到了大姨再哭哭的,但是我现在有点忍不住,唔……”   殿下并不叫他的名字,或如家中兄弟般叫他阿言,而是叫他咻咻。   虞修言第一次听的时候就有些耳热,但他格外喜欢这个称呼,带着独一份的亲昵与可爱。   遂遂揉着眼睛,抽噎几声,往咻咻肩膀上靠。   遂遂近来似乎更爱撒娇了,比以前更爱贴贴了。   虞修言往信纸上扫了一眼,虽然有许多别字,但内容可以看懂。   虞修言顿时懊悔不已,自己怎能让殿下忆起那些不快的事。   “殿下,都是咻咻不好,是咻咻该死。”虞修言半跪着抱着遂遂安抚,一边道歉一边懊悔。   遂遂抽抽搭搭,有些困惑地看着突然开始磕头的咻咻,“咻咻你在干嘛啊?”   “殿下,都是咻咻的错,咻咻害你伤心了,你惩罚咻咻好不好?”虞修言再次给遂遂磕了个头。   “不是你啊,都是怡郡王,啊,怡郡王好像是你的堂姐?”   遂遂看虞修言的眼神变了变。   “不是!沈司澜与我虞家毫无关系!祖母离世前已经写了休书给怡安郎主,沈司澜也从族谱除名,我虞家没有这个人!”   虞修言对殿下向来温柔小心,百依百顺,嗓子能夹冒烟。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激烈地反驳遂遂。   “沈司澜姓沈,不是虞家人。”   虞修言再次严肃强调。   遂遂的关注点却不在这里,掰着手指细细算,“怡郡王的母亲是余少忧,是你姑姑?”   虞修言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你是你爹的孩子,怡郡王是你姑姑的孩子……”   两人对视一眼,眼越睁越大,遂遂后退几步,觉得不可置信,“你竟然比我大一辈!”   虞修言见遂遂后退,心里也慌了,赶紧膝行过去,离得比之前还近。   虞修言只觉得是无妄之灾,心里更恨那对母子了,有些慌乱地解释,“我父亲是家中幺男,我祖母实在没办法了,才让我父亲招赘的,我…我亦是家中幼男,我出生时,我大哥的长男都五六岁了……”   “幺行出老辈,对不起,殿下,我不是故意的……”   虞修言想抬手抓住遂遂的手臂,求她不要讨厌自己,可手抬起又放下,最后只是用无措的眼神哀求地看着遂遂。   “你干了什么!”   沈慕白见遂遂过了下课时间许久还没回来,才亲自过来找人,结果刚走到船舱门口,就听一句“我不是故意的”。   一步跨进舱室,见得就是两个人一站一跪,还红着眼的模样。   沈慕白顿时炸了,三两步上去,把遂遂抱起来带走,拉开足够距离后,才转过身算账:   “能出虞司澜那么个畜生,你们虞家果然没有一个好的,你对遂遂做了什么!”   虞修言被触发了底层代码,顾不上自己的过错,立刻坚决地否认道:“我们虞家没有虞司澜!那明明是你们家的沈司澜!你们家的族谱上有她!我家可没有!”   虞修言最后一句话简直造成了范围攻击,兄妹俩全都炸毛了,“你胡说!我大哥早就写信回去让大姨除名了!”   炸毛过后,双方都冷静了一些,面面相觑一阵。   沈慕白率先反应过来,继续就刚才的事情发难,“你别扯不想干的,说,你都干了什么以下犯上的事情?”   “我……”   虞修言想说自己没有以下犯上,但想想,好像确实因为自己让殿下写信,殿下才哭了,顿时无言,规矩行了大礼,双手交叠,置于额头,叩首:   “是卑下之过,求殿下责罚。”   “那罚你承认怡郡王叫虞司澜。”   遂遂一想到自己竟然和怡郡王这种不当人子的东西在一个族谱上,就觉得晦气,想赶紧甩出去。   虞修言一听,赶紧起身,一脸严肃地说:“我没错!我是在和殿下一起罗列贼子的罪证!”   虞修言抓起桌案上的信纸,三两步走到兄妹二人面前,“四公子难道想那对母子就这么活着吗?还有谁的折子,能比得上殿下亲自给陛下写的信?”   沈慕白也不管其他了,一把夺过信看起来。   沈慕白这段时间本来就容易哭,一看到信的内容,想到在家时一句重话都没听过,所有人捧着爱着的心肝儿,竟然要受贼人那样恶毒的算计,听那些污言秽语,顿觉心如刀绞,眼泪流得比遂遂还多。   “遂遂,我的遂遂,她怎么敢对你用那种谋划,四哥不会放过她的,四哥不会的……”   本来哭了一会儿已经好多了的遂遂见四哥哭,眼泪也不受控制流下来,跟四哥一起哭。   本来虞修言只觉得愧疚和难过,不怎么想哭的,可看那兄妹俩哭起来,自己也受了影响,只觉自己该死,心里难受得不行,也跟着在一旁抹泪。   “殿下放心,我一定给你一个交代。”   三人情绪稍微平复,沈慕白抱着遂遂要走,虞修言眨着哭得有些涩的泪眼,眸光湿漉漉的,拉着遂遂的手保证道。   沈慕白把遂遂没写完的信也带走了,回去继续写完。   因为同仇敌忾,沈慕白倒是没有继续追究虞修言的以下犯上,惯常冷傲地看了他一眼就走了。   这天夜里,夜黑风高,无星无月,似乎能将一切掩盖。   两个披着同款黑色斗篷,兜帽下压,将身形隐于夜色的人在那艘关人的船上相遇。   彼此没有对视,稍矮那人自觉落后两步,作随从之态。   两人一路来到关押的舱室,快靠近时,两个黑衣人同时拿出竹筒,放迷烟。   虞修言其实有些忐忑,他只能弄到普通的迷烟对付普通人绰绰有余,但不知道能不能对付用巫力的大人。   但看到四公子也带了迷烟,顿时就放心了。 第155章 黑衣人   王府应该有厉害的秘方,而且四公子善制香,调出厉害的香药应该不难。   沈慕白的迷香确实是自己调的,还在大哥身上试过……没有迷倒。   但大哥说能用。   沈慕白顿时就明白了,这船上的人,除了王府的人就是谢贻君派过来的人,四舍五入就是陛下的人。   或许也有零星几个怡郡王府的余孽混在其中,但看守怡郡王母子,和能接近遂遂的,是绝对能信得过的人。   这些人自然分得清楚大小王,很乐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吧,动私刑到底不合规矩,人家给你行方便,你不能让人家给你担责,你得自己把责任揽过去,这样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   两人等了一会儿,看守之人软软倒下。   虞修言很轻易就在守卫身上找到了钥匙,打开了关押的船舱。   船舱里很简陋,高度很矮,像是一间船舱从中间隔成上下两部分。人在里面站不直身体。   船舱逼仄狭小,睡觉的两个稻草窝占了船舱大部分面积。   两个草窝中间放着一个取暖的火盆,火已经半熄,提供着微弱的热量。   草窝的角落,放着一个满了大半的恭桶,因为屎尿都在一处,船舱空间又小,气味格外难闻。   虞修言被熏得差点两眼一黑。   虞修言本来打算掏出火折子点灯烛,现在却担心明火出来直接把船点了,只能将就炭火微弱的光。   再看四公子,甚至都没有捂鼻子的动作,还是那么淡定,不由地深感钦佩。   其实沈慕白是直接被浓烈的味道冲击得暂时失去了嗅觉,所以看起来才那么淡定。   他平日里爱玩香,嗅觉比常人灵敏许多,连虞修言都觉得冲的味道在他这里,直接就是过载了,导致味觉罢工。   怡郡王手筋脚筋全断,一身修为也让遂遂废了,五感迟钝了很多,但她身上又冷又痛,觉很浅,沈慕白他们一进来,她就知道了。   但她不知道来的是谁,是什么目的,选择了装睡。   船上是有一些她的人的,如果不是这些人偶尔塞一些吃食,她们母子早就被沈容与暗地里磋磨死了。   就算她们有罪,但她们是女子,又是宗室,士可杀不可辱,如果不是有人授意,如果不是有一个身份足够高的人带头,她们绝不会受如此磋磨。   逼仄低矮的房间、臭气熏天的环境、房间里还有会咬人,但不致命的虫鼠。   每日冻不死又让人暖不起来的炭火,吃的是每日船上其他人吃剩下的东西。   船上有贵人在,吃的当然不会差,若只说饭菜本身,比真正牢里的饭菜要好得多。   但就是所有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鱼刺骨头,啃了一半的馒头、生的内脏骨头。   就是明晃晃告诉她们,这些就是剩下的,是不要的泔水。   每一件事,说起来都是小事,实际看得见的伤害很小,更不致命,得等皇帝要见她们的时候,洗涮洗涮提出去,外人看着只是憔悴了些,根本不知道她们都经历了什么。   说不定还会赞一句王府光风霁月。   但这些事情,每一件事都足够羞辱,绵里藏针,细水长流地折磨人。   对于她们这样云端落下来的人,这种精神上的羞辱,叫她们细细体验下落的实感,才最磨人。   如果不是偶尔有她们的人送东西过来撑着,鸿儿早就崩溃投降了。   应该说,沈容与不愧是皇室几十年来最像她父亲的男儿,果真名不虚传吗?   “屋里太冷了,去取些炭火来。”   沈慕白蹲下,脚边窜过去一只老鼠,他伸手拎着尾巴,倒提起来晃晃,灰毛耗子细细吱吱几声,骂得很脏。   沈慕白露出个纵容的笑,把耗子放回地上。   这些耗子是离开长锡城前,他特地去找包军医,向灰仙讨要的。   都是好人家吃粮食的硕鼠,不带疫病,就是牙口好,爱吃肉。   大哥受他启发,又去找了御灵司玩儿虫子的一位大人,弄了些虫子进来。   这个他就不太行了,带毛的,上到狮子老虎,下到各种耗子,他都不怕,但他有些怕虫,见了那些足肢乱扭,奇形怪状的虫子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沈慕白一直没有来找麻烦就是这个原因,不是大度,也不是忘了,而是因为害怕虫子。   但现在好像也没那么怕了。   一想到他们竟然好吃好喝供着,让伤害遂遂的人全须全尾回了京城,沈慕白脑子里恶毒的法子就多得快把他整个人都挤炸了。   别说是些虫子,就算是阎王佬亲自来拦,也拦不住他想对那两人散发的恶意。   沈慕白打从心里知道,自己是个极恶毒的人,做一些伤害别人,或者世俗意义上的坏事,会让他觉得高兴和畅快。   这是天生的,并不是因为他在王府受了委屈才这样,应该说,是他顽固不化,本性难移。   王府优渥的生活,名师的教导,诗书礼仪的教导,依旧没有改变他的本性,只能让他克制和隐藏。   他依旧会为做坏事而感到快乐,而不是愧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慕白感谢怡郡王母子的出现。   想到这里,笑容已经迫不及待爬上沈慕白的唇角。   虞修言把碳加在火盆里,火苗猝然亮起,拔高,火光为沈慕白的笑镀上一层艳色,眼中奇异的亮光比火焰更灼人。   虞修言加碳的手微微哆嗦了一下,总觉得四公子似乎更美了,美得让人毛骨悚然。   虞修言默默往斗篷阴影里缩,减小自己的存在感。   按理说,这艘船应该看管严密,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然而除了门口被迷香放倒那批人,整个船上静悄悄,仿佛没有人。   虞修言偷偷摸摸出去找炭火,拿了炭火大摇大摆走回来。   他也明白了,这是双方的“心照不宣”。   今夜不会有人来看情况,也就是说,四公子要是兴致来了,把他弄死,也是死无对证。   小殿下何等尊贵,何等要紧,他们虞家死了一个体弱多病,寿数本就不长的姑姑,他们这些小辈甚至都没见过姑姑,依旧耿耿于怀。 第156章 尤物   这些年来,依然恨不得对沈司澜大卸八块。   更别说王府上下了,他们这些隔了代的亲人尚且对家中女儿遭受的伤害耿耿于怀,王府一干看着殿下长大的亲人只怕恨不能生啖其肉。   虞家在弄沈司澜母子这件事上,和王府是天然的盟友。   “谁?”   沈碧鸿睡得本就不踏实,火光窜起来,一下子将她惊醒。   虞司澜已经是个废人,所以没有戴枷锁,虞碧鸿却还是完好的,自然要被限制行动。   她手脚都锁着手臂粗的铁锁,锁上有铭文,是用来封禁巫力的。   日后还要靠她为虞家生下孩子,特意没有对她用药,而是特意去寻这样一副枷锁。   枷锁本身就有好几十斤,且长度十分有限,虞碧鸿行动十分笨重,试了几次,才坐起来。   沈慕白扭过头来,脸上是兴致勃勃的笑容。   “你……”   虞碧鸿当然认识这张脸,这不是她送给娘的礼物吗?   第一次见这张脸时,虞碧鸿的感想就两个字:尤物。   而此情此景再见到这张脸,脸上的表情比初见时还要生动鲜活,虞碧鸿却觉得毛骨悚然。   沈慕白在火盆里细心挑了一块最规整,卖相最好的碳,用火钳夹着,走了过去。   火光把沈慕白的影子照得很大,投在墙壁上,将人笼罩,像是身体里的食人恶鬼被放了出来,在光里,似鬼影般幢幢蠕动,分外可怖。   “你要干什么!”虞碧鸿身体本能瑟缩,但戴着沉重镣铐,让她的动作受阻   虞碧鸿就心性而言,与她的母亲全然不可比,就这么一个对视,她就被她曾经当做货物的人轻易压制。   沈慕白手里举着一块通红的炭,在虞碧鸿身边蹲下,温柔的声音在此情此景下显得格外可怖。   “我好看吗?”   沈慕白脸上是如罂粟般艳丽惑人的笑容,眸子极亮,美得张扬肆意,让人挪不开眼。   虞碧鸿嘴唇抖了抖,喉咙因恐惧而发不出声音。   她从前也是风月场上的常客,最是怜香惜玉,可此刻,她只觉得眼前这人仿佛是个艳鬼,越美艳,就越恐怖。   “嗯?”沈慕白歪了歪头,像是有些不耐烦了。   “好看!好看!啊——”   虞碧鸿话音还没落,烧红的炭就隔着一层衣料,狠狠怼在了虞碧鸿心口,虞碧鸿的尾音顿时转为凄厉惨叫。   “我这么好看,你竟然把我送给一个那么老那么丑的老妖婆,你可真无耻。”   沈慕白慢悠悠地说,语气里还带着几分轻巧的无奈与责备。   仿佛是在和朋友抱怨。   熟肉的古怪味道飘出来,感觉炭颜色没那么红了,沈慕白还给炭换了个面,把更红更亮的一面贴着沈碧鸿。   “你们不是还想让她生下虞家的孩子吗?坏了她的身子,你们还怎么如愿?”   沙哑的声音响起,是虞司澜。   惨叫的虞碧鸿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哭喊得更加惨烈,“娘,救救我,娘我好痛!”   “对呀,就是想着她要生孩子,我才往她身上放的,我来是想放她嘴里的,担心嗓子坏了影响吃东西,我这才才忍住的。”   沈慕白转头对虞修言道:“我很善解人意的。”   虞修言立刻躬身下拜,“公子大义!”   沈慕白笑眯眯,“你不和你堂姐打个招呼吗?”   虞修言立刻炸毛,“公子休要胡言,这二位可是天家血脉,虞家怎么敢攀扯!”   “你是虞家人?”沈司澜把注意力转到另一人身上。   虞修言语气冷淡,“是,家父虞少思。”   虞修言并不在意被知道身份,他就是故意让她们知道,知道现在受的每一分苦都是她们该受的。   沈司澜粗哑的嗓子发出难听的笑声,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虞家绝后了吧?鸿儿是虞家仅剩的血脉,你们不想办法搭救,还敢害她,百年之后,怎么去见列祖列宗?”   虞修言知道绝不能进入对方的节奏与逻辑里,否则万事皆休。   当机立断,直接抢过沈慕白手里的火钳,直接刺穿了沈司澜的手背,钉在地上。   沈司澜发出短促难听的嘶叫。   “你们早就被虞家逐出族谱,休要以虞家人的身份自居!”   “祖母死前,已写了休书给怡安郎主,我们虞家认他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却不认他是我虞家的儿婿!”   虞修言恶狠狠将火钳拔出,带出一嘭血花。   沈司澜看着虞修言脸上不作假的愤怒与鄙夷,眼中划过一抹惊疑不定。   她敢和虞家撕破脸,就是因为有恃无恐,作为虞家唯一的血脉,无论她怎么闹,虞家最终都会保她,至少也会保她的女儿。   有传承的家族,是绝对接受不了再变回普通人的,这是这些年来,沈司澜一直将虞家当做退路的原因。   正是因为有退路,沈司澜才敢那么疯,她知道有虞家在,无论她做了什么,她都不会死。   但是,这种笃定此刻却出现了一瞬的动摇,她对于虞家的不可替代似乎不能抵消虞家对她的恨。   虞修言当然看见了沈司澜眼中一瞬而过的情绪变化,当他决定和她对上时,他就把所有的心神都用来观察她。   虞修言虽然是第一次见这位“堂姐”,却十分了解她的性格和为人。   不能说她眼高手低,志大才疏,她是有能力的,奈何生不逢时,更投错了胎,于是这份野心就变了味,变得可笑。   她自己也明白事情的真相,不是她不配,而是对手太强。   陛下与澄亲王越是轻描淡写地将她压制,这种深埋于心的不甘就越会将她吞噬,陛下越是优待,她就越痛苦。   越痛苦,她就越要和陛下作对,哪怕是螳臂当车。   其实,自从她前往吴州封地那一刻起,她就已经败了,日后再入京,不是谋反,就是请罪。   沈司澜死也不会承认是自己错了,因为那相当于否定了她的所有。   所以不能给沈司澜任何的机会,必须把她的有恃无恐彻底打碎。   只要她还有一点力气,她都会继续作妖,哪怕毫无意义与价值。 第157章 私刑   虞修言丢掉火钳,冷笑道:“你以为就我们虞家不认你吗?你这一脉,还有文衡星君的神力庇佑吗?”   “既然文衡星君都不认你,你这一脉的孩子对我们虞家有什么用?”   沈慕白适时添了把火,因为心情好,说话也温温柔柔的,“从怡郡王府出来,大哥就用青鸟传信陛下,将你的玉牒拿掉了,所以你也不能叫沈司澜。”   “不当人子的东西,我虞家就招赘没落几十年,也不愿被你玷污血脉!”   虞修言恶狠狠啐了一口。   怡郡王显然也不是三两句话就能唬住的,她比一个男儿更明白传承对一个家族的重要性。   那阵钻心的疼缓过来后,她脸上已然恢复了平静,甚至对虞修言哭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好,希望到时你父亲别来求鸿儿一个晚辈。”   虎毒不食子,她自己已经被沈望舒废了,怡郡王明白真正对虞家有用的是沈碧鸿,更大概率被保下来的也是沈碧鸿,所以暗暗往这个方向努力。   虞修言捡起火钳,直接在沈碧鸿身上也扎了个窟窿,“不要自称虞家人。”   虞修言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   他一直在贯彻自己的人设:与怡郡王母子不共戴天。   他要将这二人的有恃无恐彻底碾碎。   “哇哦~”沈慕白矫揉造作地捂嘴,做出一副受惊的模样。   眼中全是亮光。   沈慕白走到怡郡王身边,用帕子垫着,拿起怡郡王软绵绵垂着的手欣赏起来。   手腕上深深的血口已经结了黑红狰狞的痂,因为手筋被挑断,血脉不畅,手掌的皮肤呈现出死气沉沉的青紫色,看起来十分可怖。   “再怎么说您也是长辈,不好冷落了您。”沈慕白心情好,那副彬彬有礼的样子看着极为真挚,“这是我特地给您准备的。”   沈慕白从袖中掏出一个纸包,慢条斯理地打开,“我武艺学得差些,远不及大哥,您瞧,这切口如此丑陋,真是让您见笑了。”   怡郡王目光落在自己的废手上,目光怨毒一瞬,“是你。”   沈慕白笑颜如花,“这是自然,蒙您厚爱,我怎好不回报一二。”   沈慕白是不会让遂遂跟这种晦气的事情扯上关系的,他自己的理由就足够了。   在这一点上,两个小郎倒是有默契,动手都用的自己的理由,半点没有提遂遂。   只愿世间美好都与她有关,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情离她越远越好。   沈慕白将纸包里的粉末细细撒在怡郡王身上,仿佛在给食物撒盐。   一股异香飘出,混合着房间里的恶臭,味道更加怪异难闻。   沈慕白都忍不住呛咳了几声。   “咳咳咳,”沈慕白将粉均匀撒下,脸上笑容越来越大,“我武艺不精,就会些上不得台面的小道,望您笑纳。”   如果她还是高高在上怡郡王,对这种邪气疯癫的另类美人,只会觉得新奇有趣,说不定会专宠好一阵。   可现在她只是个阶下囚,还是一个手脚都不能自主,几乎瘫痪的阶下囚。   恰似他那仿佛撒盐的动作,如今她只是他手下一条翻不起浪的死鱼。   “你往我身上撒了什么?”怡郡王声音还算镇定,她不动声色观察着他的表情,希望分析出他的性格和目的,做出一些对自己有利的应对。   然而得到的信息让她心凉,在这个差点成为她小侍的人的脸,她只看到了愉悦和享受。   不是她以为的小孩子泄愤,没有愤怒,没有指责,也没有慊恶与下不了手的犹豫。   他的呼吸平稳,手也稳,可见内心不存在任何的犹豫与胆怯。   他在享受施暴的过程,并对此毫不掩饰。   他的眼睛亮着奇异的光,像是第一次玩新玩具的孩童,愉悦而专注,甚至于带上了几分纯真。   如果她还是怡郡王,她一定会欣赏这样的人,但现在身份转换,她只觉得棘手与毛骨悚然。   “瞧你的年纪,应该还没有议亲吧?你一个男子,这般心狠手辣,行事乖张,名声还要不要了?   在这世上,做好事不一定有人知道,但做坏事,只要做出来了,迟早都会有东窗事发的一天。   我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吗?”   怡郡王试图用礼教和男儿最在乎的名声来让他敬畏。   沈慕白闻言却笑得更加灿烂了,“所以我还要谢谢你啊,让我可以这么痛快,这么理直气壮,毫无心理负担地恶毒一回。”   “我真的很高兴。”沈慕白诚恳地说。   怡郡王嘴唇颤了颤,接下来的话术彻底报废。   坏人大多数时候都是看不起好人的,对别人的善良与道德嗤之以鼻,以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睥睨着好人,否定并嘲笑他们的一切。   曾经的怡郡王也是这样,她认为人是可以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表面上的正义与道德不过是作秀的手段,其实也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   但是现在,怡郡王多么希望眼前是一个正义良善,被教得三从四德,杀鸡都没见过的柔弱小郎,而不是一个以折磨他人为乐的天生坏种。   怡郡王甚至对自己一直以来的审美产生了怀疑,身在高位久了,见过了太多莺莺燕燕,对于那种规矩柔顺的美人早没了兴趣。   她之前就喜欢这种猎奇的,有性格的。   现在沦为阶下囚的她不禁在心里问自己:心狠手辣的坏种到底哪里好了?   “你在我身上撒了什么?”   怡郡王还在试图挣扎。   沈慕白兴致勃勃地讲解起来:“你知道吗?有很多虫子都是靠气味来行事的,求偶、标记领地、寻路、分辨同类,都需要不同的气味。”   沈慕白露出几分羞赧之色,“某不才,于气味上有些研究,只不过以前都是做驱虫子的,今次是头回做引虫的,也不知道效果如何。”   “我下次来,您可一定要告诉我效果啊!”沈慕白一脸诚恳。   怡郡王脸扭曲了一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沈司寰果然生不出什么好东西。” 第158章 恶毒   怡郡王见沈慕白脸上的笑容收回去了一些,也明白自己今天肯定逃不脱一顿磋磨,干脆破罐破摔,把心里积攒的怨毒与恶意通通释放出来:   “玩玩也就罢了,什么肮脏血统都生下来,玷污皇室血脉。”   沈慕白脸上的混血感是比较明显的,加上异于常人的瞳孔颜色,外族血统很容易看出来。   民间酒肆烟花地常见胡倡,各个番邦小国每隔几年就会送一批王男来和亲,加强与中原的联系,表示臣服。   像这样的贡男,上到皇宫宗室,下到朝中重臣的家里都有,有些好口的,家里还有好几个。   只是天朝血统尊贵,一般贡男在指婚前都会服药,生下有外族血统的孩子的情况很少。   一般都是以后要回去继承那个国家,混血孩子才会出生。   但也不是说就没有真爱,晟京的达官显贵圈子里,还是有不少混血的娘子和小郎的。   外人不知道沈慕白的身份,只以为他是澄亲王和外邦男子生的。   沈慕白敛了笑容,起身到火盆前,夹起一块通红的炭,直接往怡郡王嘴里怼。   滋滋的烤肉声响起,白烟升腾,屋里的味道更加地一言难尽。   怡郡王死咬牙关,嘴唇被烫得鲜血淋漓也不松口,只发出野兽般的嘶哑哀嚎。   一双血丝密布的眼暴突出来,死死盯着沈慕白,狰狞怨毒得不像活人的眼睛。   沈慕白平静对视,一脸漠然,手上动作丝毫不受影响,火钳夹着炭,一个劲儿往怡郡王嘴里怼。   怡郡王唯一还算灵活的头疯狂扭动躲避,导致大半张脸都给完全烫坏了。   这是两个恶毒之人的巅峰对决。   炭的颜色又暗淡了,怡郡王大半张脸都变得血肉模糊,鲜血淋漓,升腾起的丝丝白烟之中,灿烂笑容重新回到了沈慕白脸上,仿佛花苞逐渐绽放似的,格外动人。   沈慕白被夹着的炭一松,怡郡王身上又烫出一片燎泡,那火钳也不知是如何使的,带血的牙就被生拔了出来。   沈慕白看了几眼,似乎被丑到了,兴致大减,把火钳一扔,用丝帕仔细擦干净手,又把丝帕扔进火盆。   “时候不早,就不打扰怡郡王休息了。”   说罢施施然走了,在一旁cos中医的虞修言把家伙什往袖里一揣,赶紧跟上。   虞修言是正经的江南闺秀,性子最是柔婉,见不得那些血滋呼啦的场面,所以江南有的是不见血,但让人难受的法子。   四公子不管不顾,抬脚就走,虞修言尽职尽责当好一个跟班,不仅把门锁了,还把钥匙原样放了回去,还仔细检查了脚印。   在外表看,绝看不出有人来过。   沈慕白回到自己的舱室,小厮已经烧好热水等他,沈慕白直接沐浴更衣。   “衣裳沾了晦气,烧了吧。”   沈慕白整个身子浸在热水里,脸上挂着惬意的笑,手指搭着浴桶边缘,轻快地敲击。   贴身小厮捧着衣裳出去了,心里暗松口气。   自从出来找世子,他们家公子的心情就没好过,前段时间还病了,如今总算是好了。   他是从小就跟着公子的人,他们公子小时候性子沉静内敛,不争不抢,在王府就仿佛是透明人。   好在王夫打理内宅得当,他们虽没受到优待,但也没被苛待过。   但自从世子出生,公子便一点点变了,变得优秀,变得耀眼,世子亲近公子,王夫与几位侧夫自然也看重公子几分,连带着他们下面的人也的脸。   但公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情绪不外露,就算是他这样t贴身伺候的人,也只能琢磨三分。   这还是第一次,他可以笃定地说,公子心情很好。   第二天,船上所有人都知道四公子心情很好了。   虽然四公子还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他眉眼中的那种放松与欢愉却融化了他往日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倨傲,变得更加鲜活,更加耀眼。   不少人在四公子走过时,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明明是见惯了的同一张脸,所有人却都觉得四公子容色更胜往昔。   沈慕白昨晚睡得很好,早起时头脑清明,神清气爽,照镜子时也觉得自己好像更美了两分。   沈慕白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相由心生,以往他外表再如何光彩夺目,内里也是一团漆黑,内外不符,再好的皮囊都是虚有其表。   可昨晚他已经把心里恶毒那一面都释放出去了,现在心里也是干干净净敞敞亮亮的。   自然就变更好看了。   而且沈慕白虽然内心恶毒,是个天生坏种,但他清楚知道这么做不对,长到现在,也没遇到过可以让他那么做的人,实际上是一直压抑着的。   昨晚算是头一次尽兴了一把,现在这种满足后的平静,是其他东西无法给予的。   和沈慕白的容光焕发形成对比的是,虞修言今天的精神就有些萎靡了,眼睛下还有一团明显的青黑。   作为一个心理正常的,男德男训养出来的男儿,他当然也知道一些暗地里的手段,这些和那些三从四德,温良恭俭是一起学的。   尤其江南不比晟京民风开放,对男子约束更多,沈容与这种情况要是发生在江南,不是被自己的父亲困着扭送进花轿,就是当爹的一头碰死在儿子面前。   对于江南的男子而言,嫁人就是他们一生唯一的任务,也是毕生追求。   所有的才情、容貌、技艺都是为了嫁人、为了日后的妇君服务的。   这种情况下,江南后宅的争斗尤其惨烈,花样层出不穷。   后宅的私刑拎出来能再建一座慎刑司。   虞家是大族,虞修言当然是该知道的都知道,该会的也都会。   温良恭俭、三从四德是对妇君的,至于手段,是为了让自己有妇君,也为了自己的妇君不被抢走的。   毕竟本事学得再好,妇君看不到,也没有任何意义。   但知道归知道,用出来还是第一次。   虞修言家中是父亲招赘,家中只有母父二人,并无其他侧室,他又是老来男,家中和睦,母父疼爱,兄长关照,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生活。 第159章 取不出名字   昨晚那种血腥暴力的事情离虞修言太远,和他一直以来受到的教导,生活的环境完全不符,他不后悔去做这件事。   但他回去之后很久都没睡着,迷迷糊糊睡过去后,又被梦里的惨叫声惊醒。   见到容光焕发,神色如常的四公子,虞修言有些羞愧,深深一揖。   是拜服,也是羞愧。   他太没用了。   沈慕白侧身让了过去,表情有些微妙,走动的风微微鼓起大氅,淡淡香风掠过。   沈慕白今天披的是一件玄狐大氅,墨色皮毛没有一丝杂色,微微泛着缎面似的光泽,边缘绣着金线,低调而奢华。   皮毛料子向来有一品玄狐,二品貂的说法,干净无杂色的毛料是极难得的,墨狐皮又因保暖效果更佳,更轻巧而更加难得。   这种品相的皮子,也就每年上贡的时候有那么几件,并不是日常份例里的。   这是娘给的,沈慕白得了之后也没穿出来显摆,觉得有些影响兄弟感情。   但是今天心情好,其他兄弟又不在,沈慕白也放开了打扮,穿新衣服。   至于大哥,光看大哥时不时掏出来送遂遂和他的小玩意儿,就该知道大哥的小金库有多么深不见底。   沈慕白从虞修言身边走过,没有丝毫停留,不想见到对方那副心神不宁的模样。   那会把他衬得像个怪物。   正常人见了血腥残忍的事情,听见同类的惨叫,就算不害怕,也不应该是欢愉和享受,有问题的是他,沈慕白一直都知道。   但今天难得心情好,沈慕白不想破坏掉。   今天早膳人还挺多,热热闹闹的,除了遂遂兄妹仨人、金家姐弟、虞修言、随行的另一位大夫、大哥今早还在甲板上捡到了猎灵小队的吴队长。   人多了,用餐的桌子就大,见有些人似乎有些拘谨,沈慕白便站起来给大家分肉饼。   老四今天的心情确实不错,平日里他要顾也是只顾遂遂,有他这个大哥在,老四是没有半点责任心的,不乐意管除了遂遂之外的任何人。   上次让他下船的时候顺路采买一下,都跟要他的命一样。   今天竟然主动照顾大家吃饭,而且看人的时候也不是那种不自知的,看垃圾的眼神,而是变得柔和包容。   浑身都散发着:心情好,不计较的氛围。   沈容与接过老四拌好的面,香喷喷吃起来。   看看他年幼懵懂的妹妹,再看看他还生着病,也不知道好没好的弟弟,他这个当大哥的,操心自家妹妹弟弟就已经操心不完了,哪还有多余心思管什么怡郡王被虫子咬了、被炭火烫了?   南地潮湿,有点虫子多正常啊。冬天烧炭被烫了多常见啊,怎么还要特别来告诉他一声啊!   真是多此一举。   怡郡王母子死了吗?没有。   怡郡王母子跑了吗?没有。   那不就是好好的?有什么问题?   完全不需要他一个男儿临危受命,主持大局吧?   沈容与一边吃面一边想。   吃完早饭,吴队长还是带着太医回去了。   “到底是长辈,还是换个好点的地方住着吧。”沈容与送吴队长走时,十分仁慈地说。   吴队长欲言又止,最后只点了点头,勉强回了一句:“大公子仁德。”   昨天晚上,吴队长就坐在船舱屋顶上,看着两个黑衣人进去的关押的地方。   然后里面传来惨叫,不断地惨叫。   黑衣人走后,她也没有立刻去看,做戏做全,就当昨晚无人来过。   然后,今早送饭时,吴队长就发现怡郡王遂遂爬满了各种虫子,身上已经被咬得没有一块好皮,有些血淋淋的伤口处甚至依稀可见虫卵。   和这个比起来,她被烫坏的半张脸都算是轻伤。   旁边的怡郡王世子乍一看好像只是左手手背多了个血窟窿,衣服被烫了几个血洞,似乎没有太多伤损。   但吴队长走过去轻轻踢了她两下,根本没用力,就让她疼得后背弓起,冷汗直冒。   吴队长顿时明白,这是用了放大痛觉的针法。   大晟的针灸很发达,除了常规的止血镇痛,针灸也可以用在刑讯时,让人放大痛觉,或陷入某种幻觉。   甚至这种针法还不止一套,刑部、慎刑司、锦衣卫、御灵司,甚至一些大家族,都各有法门。   小男儿动手没个轻重,吴队长也是怕人死她手上,怕担责,才来报备一声。   现在御医跟着去了,她也不管了,反正人别死她手上就行。   遂遂也发现今天心情很好,同时咻咻有点疲倦,于是就跟咻咻告假,和哥哥一起玩耍。   大哥吹笛,咻咻抚琴、圆圆拨阮、金翡弹琵琶,四哥跳舞,遂遂左手小狗,右手大猫,负责欣赏。   四哥舞跳的很好,从小时候他就跳给她看,遂遂小时候看不懂,看着看着就上去和四哥一起跳,随心所欲乱跳。   但无论遂遂怎么乱跳,四哥都能让舞步变得和谐好看。   跳着跳着就大笑起来,然后在她杠铃般的笑声里,所有人都被快乐感染,有时会上来拉着遂遂的手一起乱跳,有时会在下面拍手。   遂遂看着四哥越发精进,赏心悦目的舞姿,心里却在想和她一起乱跳的爹爹和小伙伴。   不过,再有两座城,他们就到卫阳了,到了卫阳,晟京就不远了。   船上人热闹了一下午,四哥跳了舞,大哥舞了剑,船上江南本地的侍从还演了一段越剧。   遂遂的眼福、耳福都饱了,吃完晚饭,肚子也饱饱了。   昨晚是大哥带着遂遂睡,今天轮到沈慕白。   给遂遂擦头发时,沈慕白却发现,明明一整天都高高兴兴的小姑娘突然有些蔫头耷脑,不高兴了。   从镜子里看,嘴角都是撇着的,像个小苦瓜。   沈慕白虽然也被萌了一下,但还是要快点把蔫蔫的小苦瓜换回自家精神抖擞的小甜豆。   “这是哪里来的小苦瓜呀?为什么不高兴呀?”沈慕白特意做出较夸张的表情,用搞怪的声音说。   遂遂从镜子里看到四哥做的鬼脸,脸上一下子阴转晴,笑了出来。 第160章 800礼物加更   沈慕白把遂遂转过来,面对自己,“和哥哥说说看?说不定说完心情就好了。”   遂遂鼓着腮帮子,有些难为情地低下头,“大家都有自己会的东西,金玉奴都会敲鼓,但是我什么也不会。”   “谁说你什么都不会了!”一直都无条件支持遂遂的四哥第一次和遂遂唱反调,“遂遂很会欣赏呀!”   “你知道谁好谁坏,这就是最重要的呀,如果没有遂遂,没有那个懂得欣赏的人,那我们这些人会的这些都没有意义了呀!”   沈慕白把遂遂头发擦干,抱她去床上,开始举例子给她听:   “不管是舞蹈、丝竹乐器、戏曲说书不是都要有人欣赏才有意义?”   遂遂迟疑地点点头,她觉得四哥虽然说得对,但好像不是她说的那个事情。   沈慕白见遂遂脸上还是将信将疑,又道:“那如果所有人都多才多艺,但却没有欣赏,那场面岂不是很奇怪?大伙儿还怎么一起开心?”   遂遂想了想那个场面,确实很奇怪,才认同地点了点头。   “遂遂还没开始上学呢,学宫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都会教的,遂遂挑自己喜欢的学就是了。”   “在这之前,你已经有比会这些诗词歌赋更重要的东西了。”   遂遂扭头去看四哥,好奇他说的是什么。   烛火之下,二人的影子重叠在一起,沈慕白慢慢挑亮了灯芯,声音柔柔的,带着几分依恋,“因为有你,我们会的这些才有了意义,这才是最重要的。”   沈慕白像抱小孩儿一样抱着遂遂,手臂轻轻拍哄。   此刻灯下的绮丽少男,是旁人不得见的温柔与柔软。   遂遂没有贴身的虏俾,并非是王府对她忽视,恰恰是因为她太珍贵,大家对她付出了太多,才不愿假手于人。   她从小到大的所有事情,都是父兄亲力亲为。   比起别家的承嗣子,遂遂与家人的关系更加亲厚,私底下的她,其实很爱撒娇,很粘人。   “最喜欢四哥了。”遂遂抓着四哥的衣襟,有些困顿地咕哝。   四哥身上有她喜欢的味道,闻起来很舒服,所以要奖励一下四哥。   遂遂喜欢撒娇,也喜欢说会让人高兴的话,看到别人因为她的话露出满足喜悦的表情,遂遂也会觉得快乐。   遂遂觉得,自己生来就是要得到很多很多爱的。   “嗯。”   在这个平静的夜晚,沈慕白觉得,世界终于对他敞开怀抱,他的根落在了实处。   为了找到遂遂感兴趣的东西,船上又热闹了几场,琴棋书画、斧钺钩叉、丝竹管弦、文的武的,俗的雅的,都给遂遂展示了一遍。   遂遂最感兴趣的还是敲敲打打一类的,没那么多讲究,敲什么都行,什么调子都能接,和上一和。   继写字之后,遂遂又多了一个学乐理的课。   一事不烦二主,反正也是简单打个基础,临时老师依旧是虞修言。   虞修言又欢喜,又忐忑,教得战战兢兢。   生怕自己会被殿下讨厌。   卫阳一路上是最后一座城了,这里有直达晟京的渡口。   卫阳有渡口,又是京城门户,繁华富庶,比之南都金陵有过之而无不及。   遂遂一行人打算好好逛逛。   首先第一站,就是去吃了卫阳远近闻名的小笼包。   虽然小笼包到处都有,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其他地方的小笼包还就没有那个味道。   就像鱼粉,晟京也有,但做出来就是没有在当地的那个味道。   他们这一行人,都是年纪轻轻的小娘子和小公子,衣着华贵,模样更是各个出挑,走在路上十分惹眼,行人纷纷侧目。   不过,有一溜人高马大的带刀护卫在,行人也只敢远远地看,不敢上前。   卫阳靠近京城,又有南来北往的渡口,风气更加开放,街上无论女男都大大方方的,有几个年轻的锦衣娘子还想上前问问沈容与、沈慕白有没有许人。   好在被护卫拦下了。   在江南,男子被抓到与人私相授受是大错,搞不好一个家族的名声都会有污点。   但晟京是允许年轻女男自己看对眼的,只要发乎情,止乎礼,旁人大多都祝福。   所以女男都敢于大胆示爱,看上了谁直接上前问也不是没有。   遂遂要不是年纪太小,被问的就是她了。   虞修言在这种环境下简直是手足无措,面对那些直白热烈的目光,没有戴慕离,就像是没有穿衣服一样,面红耳赤,手心冒汗。   人都有这样的心理,沈容与兄弟俩大大方方的,大家看看也就看看了,看着那一身罗衣的份上,也不会过多调侃。   反倒是虞修言,越是羞怯忸怩,路人就越是都他。   路人的言语越是大胆,他就越是不自在。   反复循环。   遂遂见虞修言快要无地自容了,干脆把自己腰间挂的玉佩递过去,也不解下,就那么让他牵着。   也幸好今天戴的是长穗子的莲花缠枝纹玉佩,长度足够。   虞修言抓住遂遂的玉佩,就像是流浪狗找到了家,慌乱的心有了落点,逐渐冷静下来。   那些直白的目光再也不能影响到他。   虞修言抬起几乎泫然欲泣的眼,感激地看着遂遂,尽管遂遂并没有回头。   那些西市首饰铺子、绸缎铺子、文玩铺子其实和其他繁华的地方都差不多,对于遂遂这样生来就在锦绣堆里的人来说,没什么意思,也没什么新意。   之前遇到金满楼的分店,遂遂还会跟着金翡去看看,这回是进都不想进去了,留下金翡姐弟和几个随从就去逛自己的了。   倒是更有烟火气,东西也更平价的东市,遂遂发现每座城都不一样。   这里有买卖大牲畜的牛马市,有买人的官虏所,更多的还是临时摆摊的小贩,卖什么的都有。   卖各种饼子、馄饨、糖葫芦的都还正常,更有那卖山菇子的、卖自己钓上来的王八的、还有俩上年纪的老汉在卖自家会翻跟头的鱼。   那两条鱼就是普通的鲤鱼,三四斤重,正常价格也就一条一百四五十文的样子。   但因为两条鱼会翻跟头,而且翻得贼高溅起来的水差点溅身上一身,两条鱼要500文还不还价。   (感谢@每水水的爆更撒花,以及各位坚持用爱发电的股东,秀儿,催更符,点赞,情书等礼物!爱你们哦   520求发电啦~) 第161章 杂耍   遂遂看看手里提着的两条大鲤鱼,又看看在擦水的四哥,眼神有些清澈。   “我们是不是被忽悠了呀?”   遂遂不确定地问。   沈慕白在旁边用帕子擦身上的水,低气压没吭声。   还好他这大氅是好料子,水泼不进去,只是外头沾湿了,否则就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了。   沈容与把两条大鲤鱼接过去,递给随从,“也不算,这两条鱼大,红烧出来好看,再弄条糖醋的,反正都是吃的,多出来的,你就当听了段相声,打赏了。”   遂遂想想也是,便不再纠结。   遂遂一行人原本只是路过这个卖鱼的摊位,没有要停留的意思。   谁知道刚路过,那盆里的大鲤鱼正好蹦起来,在半空中翻了个身,大片水花就朝着遂遂砸过来。   要不是四哥反应快,一拉大氅给她挡了,变落汤鸡的就是遂遂了。   不等遂遂反应过来,是该先震惊鲤鱼竟然会后空翻,还是先震惊竟然有人敢大庭广众浇她,俩老头一声音调奇特的“姐姐”,又把她硬控在原地。   遂遂也不是没有被人叫过姐,之前袁小五天天叫,现在金玉奴天天叫,虽然都挺名不正言不顺的,但也算是解了她当姐姐的瘾。   但俩老头鬓角花白,一张皱纹能夹死蚊子的干巴老脸,少说得是花甲之年。   这一声口音奇特,情感饱满的“姐姐”,直接把好几个脑子的大脑褶皱都给抚平了。   趁着遂遂一行人大脑空白之际,俩老头开始了一唱一和,左一句“您瞧”,右一句“可不嘛”,一行人是听得一愣一愣又一愣。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大哥的荷包-500文,遂遂得到两条大鲤鱼,外加一段相声,四哥得了一身水。   鲤鱼还鲜活,为了保证口感,侍从去找地方寄放了。   没走多远,又到了一处人群聚集处,大哥把遂遂抱起来放脖子上,遂遂才看清是杂耍卖艺的。   前翻、后翻、蹬伞、顶杠、叠罗汉、抛球、转碟、耍花棍……   人群阵阵叫好,“好”的之后还有“更好”。   真真是花样百出,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遂遂她们的位置也越靠越前。   表演结束,梳总角的小童说着吉祥话就端着托盘过来,见遂遂一行人衣着富贵,便率先到了他们面前。   之前表演时,见遂遂看得起劲儿,也是多朝这边表演。   对方表演得确实很好,遂遂也不小气,本想把自己带的金锞子赏了人,想想觉得寻常百姓拿到金子恐怕不方便用,又作罢了。   圆圆适时递来一张银票,另一边,四哥递出一个鼓囊囊的荷包,里头全是碎银。   遂遂虽然小,但他们都愿意让她做主。   遂摸了一块大些的银子,压着银票一起放在托盘里。   那本就生得讨喜的小童顿时举着托盘极为花哨地下拜,吉利话撒豆子似的,张口就来:   “一谢赏,二谢恩,三谢贵客把钱伸!客官您呀财不断,福禄寿喜都临门!   客官您呀,仙姿玉貌有福相,天生聪慧万事成。平安健康无灾疾,岁岁年年皆如意!”   “说得好。”两个哥哥的声音重叠在一起,不约而同地放上了一粒碎银。   这些吉祥话遂遂听了没什么感觉,两个哥哥听了,都觉得顺耳得很。   人的话语是有力量的,虽然并不能如女童那样“成谶”,但说得多了,同样会形成一种运势。   恶言造口业,吉利话听多了,同样能旺人旺己。   虞修言也想为殿下给赏,但他一没资格,二没身份,真给了就是僭越。   只能在心里再念几遍殿下的好话。   小童眉开眼笑接了赏,立刻给身边几个貌美小郎君来一段:   “小郎年轻又貌美,赛过卫玠和潘安,温柔贤惠又富贵,嫁得佳妇日子美!”   沈家两兄弟,一个是已经嫁不出去,另一个是嫁不出去预备役,对于嫁人这件人生大事没什么想法,反应平平。   虞修言却是听美了,对于江南的男儿来说,这就是最高一等的祝福。   但他年纪小,脸皮薄,一席话听得脸颊微微泛红,有些羞赧地放上一块碎银,就放在遂遂放的碎银旁边,一起压住银票。   他在江南都听不到这种好话的,人人都怕福气送给了别人,自己反倒没有了,最后孤独终老,没人要。   所以“嫁得佳妇”这种好话都是留给自家人的,虞修言是第一次在外人嘴里听到这么吉利的话,实在是惊喜。   这就跟讨谶一样,越是自然,越不强求,就越灵验。   小童接了赏,谢了两句就赶紧撤了,跑江湖的最是要会看眼色,懂得见好就收。   本来小官人给的第一道赏钱就已经足够了,之后都是多出来的,如今都给过一遍了,他更不能纠缠了。   好戏散场,遂遂他们也逛着散了,站久了有些累,便让大哥抱着继续逛。   遂遂还有些意犹未尽,一直说着杂耍的事情。   “他们比年节宴上的演得精彩多了,为什么我从来没在宫,额家宴上见过?”   遂遂十分不解,最好的东西不应该都往宫里送吗?以大姨的英明神武,应该不会被下面人蒙骗才对。   沈慕白给遂遂解释,他最喜欢这种时候,遂遂会专注地看他,他就喜欢遂遂看着他   更有一种自己的所学所见都有了意义的成就感。   “这就跟打铁花、河豚羹是一个道理,不是完全可控,有出事的风险,大宴最重要的是稳妥和周全,可以没有吉兆,但绝不能出会落下话柄的差错,再微小的差错也不可以有。”   遂遂乖乖点头,表示自己学到了。   妹妹乖乖点头的样子萌得两个哥哥在心里尖叫,要不是怕损妹妹的形象,他们都想上手揉两把。   “其实所谓的‘最好’的,往往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几乎不可能一直有,一般都是不上贡的,贡品一般都是划一个范围,只要最低不低于那个标准就是。”   “啊?是这样啊?”遂遂稍微有点失望,还以为宫里的就是最好的呢,原来不是啊。 第162章 卖身葬母   “也不用沮丧,朝廷有个官职叫采花使,正六品,本来是替陛下在民间采选美人的,但现在,家里但凡有有姿色的男儿,都挤破头往宫里送,根本不需要自己去找,所以这个官职就变成了去各地为陛下收集有趣的东西,吃喝玩乐的都有。”   “遂遂以后可以多学点杂学,争取一下这个官职,因为是陛下直属,可以上达天听,其实也算是钦差,去地方上都是被供着的,还能光明正大公费吃喝玩乐,很好的。”   “哥哥我原先就一直想干这个,可惜陛下没同意,不过遂遂以后去求求陛下,应该可以。”   大哥说着说着,还遗憾起来了,“其实我也不是就喜欢打打杀杀的,都是调剂罢了。”   大哥表示自己并不是真的离经叛道,只是造化弄人。   遂遂一脸严肃地点点头,小小的心里种下大大的志向。   挑了卫阳有名的春景楼用午膳,去的时候却发现楼下围了一堆人。   遂遂也挤过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在卖身葬母。   俗话说,人要俏,一身孝,那少男十二三岁年纪,模样清丽脱俗,一身缟素,身形消瘦单薄,跪着的身子摇摇欲坠,却始终挺直着背,眼角绯红,默默垂泪,不发一言。   如一株亭亭而立,不染尘的莲。   少男面前挂着一块牌子,写明了事情经过:   原来,少男家中有一姨母,年幼走失,家中为了寻找,散尽家财,祖母祖父也因此早丧。   半年前,母亲又听闻姨母消息,一家人北上来寻人,谁知在路上几位爹爹接连生病,母亲在处理完丧事后也大受打击,一病不起。   他们只能在卫阳暂居治病,卫阳居大不易,他们银钱很快见底,母亲也撒手人寰,他一个弱质男儿,连一副薄棺也凑不出,迫不得已,只能卖身葬母。   遂遂认字还认不全,这些都是咻咻念给她听的。   遂遂听完,很是触动,当即就要掏钱。   沈慕白不屑就明晃晃挂在脸上,卖身葬母这种戏码,实在是老掉牙,也就骗骗单纯善良是小娘子,男人谁不知道谁啊。   要真如他所说,母亲病入膏肓,银钱用尽,家里揭不开锅,他怎么可能还是这副十指纤纤,面皮似剥壳鸡蛋般的水灵模样?   无论是担忧母亲,还是自己去想法子挣钱,生活的重压都会在一个人身上留下痕迹,怎么都不可能是这幅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模样。   还有那一身素,倒确实是戴孝的麻衣,可谁会在亲娘死了没钱下葬的情况下,还特意把孝衣着重剪裁,突出腰身?   沈慕白随便一眼,就能找出十个八个漏洞出来。   不过这种事儿,也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些女子喜欢“救风尘”,那些自恃姿色,却因各种原因没办法用正常途径嫁得自己满意的妇君,就会用这种法子。   在场看热闹的,看破的也不止沈慕白一个,大家都看破不说破,乐得看戏,沈慕白自然不会去当扫兴的人。   在场或许只有他单纯善良的遂遂真的信了那板子上的话,觉得他可怜。   遂遂拿了钱袋要上前,大哥都没出声,只笑着看,他当然也不会出声,让遂遂看看外头那些贱男的嘴脸也好,免得以后浪费感情在他们身上。   女孩子心思单纯,大多看不懂男人的弯弯绕绕,他们做男人的,可是一清二楚。   虞修言倒是想提醒,这种卖身葬母的戏码,十个里头九个都是假的,剩下一个,要么是要争家产,要么是特地恶心某些人的。   生死大事,无论之前发生了什么,宗族、官府、街坊邻里总会帮着处理妥当。   就冲这世上真的有鬼这一点,周围人就算是为了自己,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认识的人死后不能入土为安。   放任不管,万一被怨上了,找上了咋办?   但是殿下的两位兄长都没开口,看二位的表情,虞修言就知道两位公子也是心知肚明,但只是看着事态发展,他也不敢僭越多言了。   只是想着回去给殿下准备些什么礼物,好让殿下消气。   想到此处,虞修言猛然对眼前卖身葬母的少男生了怨愤——真是好大的狗胆,竟敢诓骗到殿下头上!   虞修言看向那少男的目光变得冷冷的,他虽然从小读圣贤书,但也不是不能当个恶人的。   他最好别缠着殿下,否则……哼!   围观群众正等着看一出救风尘呢,却没想到这次救风尘的既不是年轻的俊娘子,也不是富态的员外乡绅,而是一个年纪小小的小官人。   “诶……”   “造孽呀……”   人群里响起低低的议论声,惋惜一颗幼小心灵要被伤害了。   “呸,就是因为你们这些不要脸的贱人,把我们男人的名声都搞臭了!”   遂遂自然听到了声音,皱了皱眉,但想想,反正也没多少钱,就算被骗了,也算他的本事。   万一是真的,堂堂女子,死后不得安眠,实在可怜。   遂遂还是把钱袋递了过去,“这是一百两,足够你给你母亲置办丧事,等下的钱,无论是落户还是回乡,都够了。”   一身缟素的少男飞快扫遂遂一眼,从衣着就知道身份不简单,见遂遂年纪小,生得又可爱,这次倒是可以多留些日子,若是得了信重,说不定还能就此摆脱母亲……   思及此,少男立刻五体投地磕头,哭得肩膀颤抖,“谢主人大恩!”   遂遂摇了摇头,“钱你拿着就好,你不必卖身于我。”   家里漂亮的小哥哥够多了,遂遂也不喜欢这种娇娇弱弱,哭哭啼啼的小哥哥,自然不会往家带。   给钱是出于一时善心,真假都无所谓,遂遂愿意为自己的心情买单,能骗到她,也算人家的本事,遂遂并不在意。   少男对这种情况也有应对,确实也有不图色的真君子,遇到这种情况,他以往都是高高兴兴谢恩,在心里念几句大善人,省了他之后的事儿。   但这次他对这个“小恩人”很有兴趣,她不要,他偏要跟上去。 第163章 卖身葬母2   少男立刻又磕头道:“我知恩人觉我行迹可疑,我愿请中人置办葬礼,一应花销明细记录在册,呈于恩人过目。”   “卑下身无长物,大恩无以为报,打上虏印,签下身契愿跟随恩人,做牛做马,绝不背叛。”   “安葬亲母,犹如再造之恩,若是不报,卑下此生难安,求恩人全了虏一片心意吧!”   如此一番话说下来,对方怎么都会同意的,他对自己的脸有自信,就算不好色,给家里添个免费劳动力也不亏。   卖身葬母确实是假的,只不过他不图名分,他只骗钱。   地上躺的人是他养母,一手龟息功已臻化境,最长能三天三夜不呼不吸,脉搏跳动极缓,肢体僵硬,与死人无异。   他卖身之后,先在大庭广众之下把母亲“下葬”,然后跟着恩人回去,如果这家人不错,那他就多住几天。   他娘晚上会自己从坟里爬出来,来找他一起吃香喝辣。   如果这家人不行,他就趁夜用轻功跑路,他的轻功很好,除非绝世高手,否则基本都追不上。   走之前,他还能在恩人家里搜刮一波钱财。   他和母亲靠着这一手,已经干成了不知道几回,成一票就换个地方,塞外漠北、江南水乡、异域城邦,到处都是他和娘的足迹。   干一票换一个地方,到如今,依旧潇洒。   看在小恩人善良顺眼的份上,他这次玩够了就走,不会再拿她家的钱财的。   少男是被娘从乱葬岗捡回来的,从小混迹三教九流,别人学礼义廉耻,温良恭俭,他学偷鸡摸狗,坑蒙拐骗。   他的道德感很低,并不觉得这么做不对,反正他们一方要钱,一方要色,各取所需,谁也不亏。   但遂遂显然不会按照他的想法走。   遂遂对于要让她把话说第二遍的人没有什么耐心,连带着对于眼前人的好感也下降了一大截。   微蹙了下眉,不客气道:“帮你不过举手之劳,于我而言并不费力,可是若带你回家,我还得派人核实你的身份,给你教规矩,麻烦得很。”   “我家不缺粗使的虏俾,也不缺贴身伺候的虏俾,带你回家只会给我添麻烦,如果你真的感谢我,就不应该给我添麻烦。”   少男,也就是栖野猛地抬起头,眼中盈着泪,因为太过震惊,声音都有些变调,“你不要我!”   遂遂没什么情绪地摇摇头。   其实要带回去也没有遂遂说得那么麻烦,反正都有下面的人去做,烦不到她,但这个人没有让遂遂产生“想带走”的冲动,所以就不麻烦了。   见对方不接银子,遂遂也不想拿着,递给身后的圆圆,由圆圆上前两步,弯腰放在了栖野身前。   栖野回过神来,自己失态了,连忙转回柔弱无害的的模样,对着遂遂离开方向三叩首,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谢贵人大恩,栖野没齿难忘!”   眼里却是一片怒火,她不要他,他凭什么不要他!   是觉得他连做她的虏都不配吗?   呵,那种小白脸,凭什么和他比!   栖野自然见了圆圆的长相,正是知道自己样貌要更好,他才会觉得愤怒和不甘。   人就是如此复杂,栖野是从小开始干这行的,五六岁的时候最好干,那时候人们也不会怀疑他居心不良。   那时遇到过好几个好人家,家里的小女郎很喜欢他,带他回去也是当男儿养着的。   除去那些女郎脾气不好,爱打人,把人当狗玩的,他也不是没进过高门大院。   那家是个大官,家里女郎性格也好,又喜欢他,那家人也好,还让他和家里公子一起读书。   他在那家待了好几个月,娘都打算扔下他自己走了,他还是跑了,那家的女郎还亲自找过他。   人就是如此奇怪,人家喜欢他,想他留下,他不留,别人完全没看上他,他却生气了。   栖野没受过规训,就如同栖息于荒野的野兽,更多的是随心所欲的本能,狡诈机警,趋利避害,随心所欲。   他的世界里没有女尊男卑,也没有男尊女卑,他的世界只有弱肉强食。   他觉得自己要胜过那虏,但是那小娘子却没有选选择他,这便是对他的侮辱,对他三观与规则的践踏。   栖野以头触地,良久才直起身子。   他需要多些时间调整情绪,维持面部表情。   还未完全起身,视线余光就扫见一双锦缎刺绣的云头履,栖野赶紧调整呼吸和心跳,缓慢直起上半身,依旧是跪着的姿势,头微垂着,姿态谦卑又无害。   “嗤~”   栖野对恶意感知极为敏锐,对方落在他身上的视线仿佛有实感。   栖野忍不住抬起头来。   对上一张精致绮丽如宝石般的脸,这人是和那小女郎一起的,此刻正居高临下睨着他,那眼中的轻蔑与慊恶毫不掩饰。   只见那身披貂裘,通身华贵的小公子朱唇轻动,无声吐槽两个字:   “垃——圾——”   说完,那张脸上绽开灿烂得过分的笑容,眼中的光彩仿佛要溢出来。   沈慕白转身大步去追遂遂。   想怎么刻薄就怎么刻薄的日子真的好快乐,他都不想回去了,就跟遂遂在外头逛,多遇上点不自量力的蠢货才好。   回了晟京,大家又得哥哥弟弟称呼着,见人就得三分笑,你好我好大家好,真是好生无趣。   走路带起的风就如同耳光扇在栖野身上,风里还残留着那种他只在大官家里闻到过的,相似熏香味道。   那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味道,像是在嘲讽他的不自量力。   栖野的唇角毫无温度地勾了勾,他一般只谋财,不害命,但凡事总有例外。   蛇吃耗子鹰吃蛇,江湖规矩,出来混都是要还的,得罪了人,就要做好被寻仇的准备。   不过寻仇是晚上的事儿,现在得把剩下的活儿干完。   虽然是干的骗钱勾当,但他每次都很敬业地给娘选块风水宝地埋起来,摔盆打碗,烧纸哭坟一气呵成。   说起来,他这也不算骗,卖身葬母,他每次都卖了也葬了的,至于买主家的墙困不住他,他娘能从坟里自己爬出来,这是另外的事儿。 第164章 过不去   就卖身葬母这件事儿,栖野葬了得有上百回,每一回都是真人真事儿,不玩虚的。   春景楼是宴乐型的酒楼,一楼大厅正中是一个绘制精美花纹的大圆台,每天固定时间有表演,客人也可以花钱点想看的节目。   舞乐戏曲、相声说书,节目种类还挺丰富,时不时还有知名大家登台表演。   对于女子而言,其实并没有所谓“低贱”的职业,舞跳得好、乐奏得好,戏唱得好,也和其他书画刺绣的行当一样,被叫一声大家。   出席高门宴会,也是受人尊敬的座上宾。   这些带有娱乐性质的行当,之所以会让人觉得卑贱上不得台面,其实都是男子的锅。   女子登台献艺,靠的是自己多年苦练的功底和技艺,卖的是自己的本事。   而男子干这一行,卖的是自己。   女人们倒不会说什么,反正都是自己享受了,也不会像曾经的男人一样,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但这就很触犯那些守规矩的男人的利益了,那些出身好,有正经亲事的男人自然是极尽诋毁,喊打喊杀,连带着整个伶人行当名声都不好了。   遂遂他们订的是二楼视野最好的雅间,正好看表演。   遂遂喜欢看人跳舞,就点了一个响屐舞。   表演的姑娘们穿着宽袍大袖的舞衣,踏着同样的木屐,脸上没有对客人的谄媚,只有对自己舞艺的自信。   整齐富有韵律的踢踏声里,舞者的动作整齐而和谐,舞衣翻飞间,仿佛给看不见的声音赋予了形状。   遂遂拿着筷子随便敲敲,竟然每一下都敲在点子上,跟下面的舞蹈合上了。   “嘿,遂遂乐感还挺好呢。”   沈容与刚想和遂遂说敲碗不好,就听出她不是乱敲。   那还扫兴什么,跟着一起敲呗,击节而歌,也是雅事。   明月东升,遂遂一行人回了船上。   虽然还要待一天才走,但路上的客栈什么的,还真不一定有他们的船住着舒服。   夜色下,一切静悄悄的,穿着夜行衣的少男动作比羽毛还轻,如一片树叶,轻巧落在了甲板上。   刚落地,不等他有下一步动作,后颈就被拎住,像鹰爪下的猎物,被提溜着,飞上天空,往岸上急掠而去。   “娘!”栖野在空中扑腾两下,很不服气的样子。   刚落地,栖野还没站稳,娘的一记窝心脚就踹了上来。   栖野的身体被踹得倒飞而出,刚飞出去,又被娘抓回来,按着跪在地上,只听扑通一声,娘也跪了下去。   跪伏在地上,胸中血气翻涌,喉管里都是血腥气,栖野才后知后觉感受到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那种被针对的感觉逐渐褪去,栖野才敢慢慢抬起头。   夜色下,金瓦朱漆的楼船依旧高耸而夺目,在那楼船的屋顶上,正站了一个人,正缓缓收刀回鞘。   楼船因为体积大,吃水深,其实不是紧靠着岸边停靠的,再加上他们落回岸上,也有一段距离,双方的距离其实已经超过了可以看清彼此面容的距离。   但栖野还是有一种被鹰盯上,随时会被狩猎的感觉。   而且隔了这么远,对方依旧给他一种,只要对方想,她就能追上的感觉。   “愣着干什么,跑啊!”   声音远远传来,娘已经快跑出视线范围外了。   栖野赶紧追上去,与娘并行。   他打不过娘,但论起轻功,不说天下无出其二,反正娘绝对是追不上他的。   “那是……”   栖野有些好奇,他眼睛好,认得出那人身上是官服,但锦衣卫他们也不是没有交过手,厉害是厉害,但根本没有这种压迫感。   “那是御灵司七珠御灵使,全大晟不到三十个的厉害人物!   你个倒霉玩意儿,不是让你眼睛放尖点儿,别碰惹不起的人吗?给老子惹这么大的麻烦,爸了个根的倒霉玩意儿,老子倒了八辈子血霉捡你这么个瘟桑赔钱货……”   两人一路飞檐走壁,如两只蝙蝠般一路飞掠,一刻不敢停歇。   这一路上,娘的咒骂声不绝于耳,栖野没有哪些字脏,哪些字干净的概念,但关于身体构造的知识,都是在娘骂他的时候学的。   他小时候害怕被娘打骂,畏畏缩缩的,现在听习惯了,也挨打挨习惯了,倒在这种咒骂声里感受到了一丝说不清的安全感。   泥里打滚的人,命不够硬的早成了一摊烂泥。   活下来的,都是铜皮铁骨,命硬得能砍树,风刀霜剑,冰冷刺骨才是他们熟悉的东西,温情脉脉反而觉得矫情,让人有更大的恐慌。   娘不愧是高手,这么骂了一路,竟然半点没岔气,他就不行了,他会岔气。   一路出城七八十里,没见追兵的影子,两人才敢停下来。   不停也不行了,内力耗空,再不停下,就要七窍流血而死了。   栖野落地踉跄了一下,一口气还没喘匀,重重一脚就落在了身上,那口气混着血水吐出来。   倒地的同时,身体已经本能反应般地蜷缩护住要害,雨点般的拳脚在下一瞬落下。   栖野死死护着自己的脸,这可是他和娘吃饭的家伙,现在四方安定,朝廷法度严谨,烧杀抢掠事儿不好干,他和娘就指望他这张脸吃香喝辣呢。   栖野后知后觉自己可能惹了祸,娘只能保证不打死他,栖野估计自己可能要躺上十天半个月才能缓过来。   但娘没打几下就停了,他都没吐多少血,算得上是轻拿轻放。   也有可能是这次跑路太累,娘没力气了的原因。   果不其然,娘一屁股坐地上,天为被,地为床,躺着就是喘。   他也喘,还咳,呼吸扯着伤口疼,他数着天上的星星,想着数到十就不疼了。   “娘,你不是武林高手吗……”   栖野想不通,他们还去云南土司府上偷过夜明珠呢,云南土司不比御灵司的官大?   他们专门了解过,御灵司的架构和锦衣卫差不多,最大的官是指挥使,正三品,是很大的官了,那怎么也打不过对方上的土皇帝吧? 第165章 回家1   “你也知道老子是武林高手,我们习武,人家修仙,怎么放在一起比较?”   燕山雀没好气地说道。   燕山雀的名号,在江湖上也算是顶顶大名,论实力也是能排前三的武林高手。   但也仅仅是“武林”高手而已。   现在是盛世而非乱世,有本事的人都吃公家饭去了。   当然,也有那种不慕名利,唯爱自由的隐士高人,不愿受到官场条条框框的束缚。   或者是本身性格不适合官场的,朝廷也不是抖要收编,你尽可做个自由自在的江湖人士。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官府说不定还给你发奖励。   但大侠也要守朝廷的规矩,一旦有什么“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名声传出来,等待你的将是朝廷成建制的军队、神出鬼没的情报系统,以及三司那些能从一个脚印、一滩血迹还原出你怎么走路、怎么拔刀杀人、甚至能还原招式的刑名大佬。   朝廷当然允许江湖的存在,不仅如此,岚野大陆除了巫力,武学也相当繁荣,习武的人很多,内功、外功、各个流派研究得都很精深。   什么武林大会、论剑大会每年都办,朝廷还给提供场地,给拨经费。   但武林再繁荣,也不可能出现“决战紫禁之巅”的这种事情。   这完全是另一条赛道,要卡投胎技术的,不是一群热爱自由,侠肝义胆的武妇该想的。   燕山雀常年游走在灰色地带,身上不干净,当然不想和官府的人对上,这次算是打草惊蛇,喘过一口气后就带着捡来的便宜男儿连夜跑路,打算最近几年都不在京畿一带活动了。   栖野表面上不说什么,可心里还是不甘心,正所谓“退一步越想越气”,这件遂遂后来都未必记得的事情,却成了一个人心里过不去的坎儿。   又因为重逢时遂遂完全不记得,栖野更是气得要爆炸,又放不开,丢不下。   遂遂并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时心善,导致一个武学奇才终其一生都在追寻她的目光,自缚情网,求不得,放不下。   对于一个五岁宝宝而言,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还是太遥远了,对现在的遂遂而言,最重要的事是与家人的久别重逢。   抵达京城的前一天晚上,遂遂就已经到了激动得睡不着了,本来以为第二天会没精神,但第二天一大早,遂遂就自己醒了,穿了好看的新衣服,想漂漂亮亮地和大姨、爹爹、哥哥小伙伴们见面。   遂遂走的是水路,原定是在内城的静海渡下船,离家里和皇宫都近。   但家里人明显比遂遂想得还要迫切和思念,刚到通州码头,就遇见了已经在此处望了几天的王府家仆。   那个遂遂以前不算熟悉的外院管事之一的阿莱,见了她便跪地磕头,伏在地上喜极而泣。   “世子您可算回来了!”   因为哭泣,话语也不甚清晰。   遂遂原先与这个管事不怎么熟,就停留在认识,知道有这个人的程度。   可看到跪伏在地上的人,遂遂却忍不住眼眶泛酸。   “负雪,我们走。”   明明已经快到家门口了,遂遂却不想再等,想快点见到家人,哪怕只是快一时一刻都好。   庞大的白虎突然现身,遂遂跃上虎背,负雪轻轻一跃,便越过众人头顶,再落地时,已经在几丈之外。   等众人从惊讶中回神,遂遂和负雪在视野里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点了。   “这这…是世子从那边带回来的!”   因为太过激动,管事阿莱的面皮几乎是扭曲的,哭和笑两种表情在打架。   “那么小的孩子,竟然可以把灵完全召唤出来了吗!”   码头上当然不止王府的人,还有百姓议论纷纷。   “那那可是白色的老虎呢!不一般!”   沈容与微微一笑,用一种很矜持的语气道:“世子亲自去那边带回来的,能一直待在这边,也不费什么功夫。”   “好女肖母!好女肖母啊!”   阿莱跪在地上也不知是对谁,又砰砰磕了几个头。   阿莱的话也让人群想起了澄亲王的丰功伟绩,大伙儿议论纷纷,王府,连带着皇室的声望都上涨了一大截。   “我大晟万年!陛下衔玉而生,澄亲王三岁便能入灵界契灵,到了下一代的太子和澄亲王世子,也都是自己入灵界契灵!”   “以往以身入灵界者,十几二十年才有一个,咱们大晟却是一连两代,个个如此,传承不断,大晟当兴,人道当兴啊!”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不知是谁起的头,总之码头上最后是跪了一片人,直到后来的人没地儿跪了,山呼万岁的声音才渐渐小下去。   遂遂原本以为爹爹们会在万宁桥那儿等她,那儿是内城的渡口,离宫里和家都近。没想到刚到西便门,就见一大群人望眼欲穿。   负雪体型大,速度快,别人还没看清楚,牠就从身边过去了,虽然引起一些骚乱,但大多数人都以为是自己眼花,站在原地挠挠头,又继续自己的事情了。   “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过来了?”小爹卫家颜虚着眼睛努力看。   “什么?”老二沈镜尘上前两步,手在眼前搭凉棚,同款虚眼睛。   “是老虎!”沈舒扬大喊。   “城里哪儿来的老虎。”二爹摸了摸孩子的头安抚。   “爹~~”   二爹江寒山话音刚落,风就送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所有人猛地扭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丈余长的白色大老虎已经在视野里清晰可见,眼眸灿灿然若流金,但所有人同时忽略了视线里更有存在感的庞然大物,只看着虎背上的小孩儿。   “遂遂!”   人还未到,视线很快就被泪水模糊了。   “我的儿!”   负雪稳稳在这一大群人面前停住,遂遂被大爹爹一把接住,两人一句问候都来不及出口,便是未语泪先流。   “爹!”   遂遂之前已经打算好了,见了面要好好撒娇,把之前日子落下的都补上,可真见了家人,却只会叫爹了。   好在当爹的都懂,不必她撒娇,他们自会疼她。 第166章 回家2   “遂遂,你要吓死爹了!”   遂遂被挨个抱了一圈,每个人都是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到了小爹好怀里,遂遂明显感觉到,小爹比她离家前瘦了好多。   “小爹爹,对不起。”遂遂眼眶里还含着眼泪珠子,闷声闷气地说着,眼泪又要落下来。   卫家颜赶紧制止,“别说傻话,瞧你有出息,爹爹心里别提多美了,你没有对不起小爹爹,你最对得起小爹爹!”   卫家颜也哭,说着说着就哽咽起来,只不过这次算喜极而泣。   一个个地哭完抱完,久别重逢的激动情绪终于平复了一些,才有心思关注其他。   “不是坐船回来吗?怎么就你一个,你哥哥们呢?”   上官翊衡终于发现少了人,发话关心一下两个便宜儿子。   “我想快点见到爹爹,就先和负雪回来了。”遂遂甜甜蜜蜜道。   负雪虽然是丈余长,且格外圆润壮硕的一只大老虎,但或许是第一眼直接被忽略的原因,冷静下来再看,也觉得没什么了。   老虎人界也有,负雪只不过是换了个颜色,算不得稀奇,那些三头五尾、各种动物各长一点的灵他们也不是没见过。   虽然负雪气势惊人,光是懒洋洋趴在地上,就足够有震慑力,但遂遂的家长都表现得十分淡定。   连年纪小一些的五哥和小伙伴儿们都接受良好,眼里只有好奇和崇拜,没有半点害怕。   “咱们遂遂真厉害,瞧这老虎,多威风凛凛哪!”上官翊衡不仅夸,看那样子还想上手摸摸。   但长辈的慈爱、大家长刻进骨子里的张罗到底是被对强大生物的本能敬畏给压制住了。   想起那些见了负雪不是大喊大叫,就是惊慌失措的人,遂遂心里莫名就一阵舒畅,自家人果然是不一样的。   遂遂如是想着。   哭了一场,大伙儿眼睛此刻都是红红的,多少有些失态,纷纷去到身后提前准备好的客栈梳洗一番。   “遂遂要不要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进宫见陛下?”上官翊衡久不见闺女,一颗老父亲的心仿佛要枯萎了似的,根本舍不得撒手,一路都抱着。   遂遂摇头,“早上的时候吃饱饱了,现在精神也很好,不累,我也很想大姨。”   上官翊衡笑,“那我们洗把脸就进宫去。”   一行人收拾妥当,王府的马车已经等在外面了。   宣大伴儿却拦住众人上马车的动作,“王夫,还是让世子和负雪自己去见陛下吧,陛下也在等世子呢。”   陛下虽然不能亲至,却派了最信重得用的宣厂督前来,足见对遂遂的看重。   上官翊衡是十分感恩的,连带心里对陛下那点微妙的怨气也烟消云散了。   嘴上不说,也不能表现出任何苗头,但上官翊衡对自家妇君常年在外是有怨气的。   朝廷那么多得用的人,为什么非要让陛下的亲妹妹,堂堂的当朝亲王去冲锋陷阵?   之前倒也罢了,尤其烛龙那件事儿,当时遂遂才满周岁,陛下竟也狠心将人派了出去。   这世上哪有放着亲生女儿不管,一心为侄女付出的道理?   情绪平复后,看着陛下对遂遂的态度,上官翊衡又想通了,妇君这何尝不是在给遂遂挣前程,攒资本呢?   趁着能干的时候多干点,精力花在正事上,也省的在家有事没事儿纳小侍,惹他心烦。   一想到妇君就算不为他,也是为了他和她的女儿努力,上官翊衡心里便又甜了,独守空房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反正以前也不是没守过。   经过宣厂督的提醒,上官翊衡反应过来,连声道:“是是是!如此最好!”   上官翊衡放下遂遂,半蹲下来认真叮嘱遂遂:“你听爹说,一会儿你带着负雪去找大姨,就走最宽那条朱雀大街,让负雪正常走过去,别怕。”   遂遂点点头,骑上负雪,往皇宫的方向走,走上最宽那条朱雀大街,街的尽头,是中门大开的五凤楼。   自己的遗憾,总忍不住想在孩子身上弥补回来。   沈司寰一生走过很多次午门——去献俘。   但她一生中最应该走的一次午门,独属于她荣光的一次,却没有走成。   午门的中门只能过三种人,皇帝、君后大婚、以及进士及第的前三甲。   两界相连之初,骠骑大将军李玄昭从午门带着她契灵的食铁兽拜见了曌皇。   李玄昭确实是她那个时代最耀眼夺目的人杰,李玄昭是第一个肉身前往灵界的人族,也是第一个把灵契的灵真正带过来的人族。   而且,一般契约有修为有功德的灵只能契约一个,而李玄昭却有四个,除了食铁兽,她还有鲲、重明鸟、以及一株帝女瑶草。   李玄昭一生走了四次午门的御路门,郑重地去拜见她的陛下。   于是午门可以过第四种人——从灵界契灵回来的人,无论之前是何身份,契灵回来的人都可以来拜见陛下。   皇帝会穿上朝服,在最恢宏的元和殿接见她。   因为从把灵带回人间起,这就不再是她一个人的荣耀,而是整个人族的兴亡。   在遥远的年代,两界还在打仗的时期,所有的信息和情报,乃至于一次战争的胜利,都是要用人命去填的。   但很多年前,那个三岁的小女孩带着自己的狰回来的时候,没有过午门,当时的皇帝也无力在元和殿接见她。   她回来时并不很体面,她从灵界出来时,离晟京千里之遥,他们走了一个多月,一路靠着野果野物果腹,躲着那些一波又一波来杀她的人,才终于回了晟京。   他们回来时,她脏脏的,狰也脏脏的,像个小叫花。   她走在朱雀大街上时,人们的打量的目光更多是惊讶,甚至带着些许慊弃。   她很平常地回到了宫里,就像偷偷跑出去玩了一趟,是翻墙回来的。   皇城位于晟京的中轴线上,中轴线上的两条大街也是晟京最繁华,最阔气的街道,能同时容纳十六驾马车并行。   北面玄武门靠近后宫,延伸出来的街道叫长安街,你也可以叫它玄武大舞台。 第167章 朱雀大街   由于历史上玄武门前发生过数次流血事件,且以后大概率会继续发生流血事件,长安街上的商铺逐渐稀少,变为一些内廷控制的工坊,一些隐秘的衙署   街边的巷子里,还有一些内廷中人的私宅。   晟京最繁华的街市就只剩下朱雀大街。   这条街上商铺林立,消费的客人都是大晟最有财有权的人。   当然,就算你不是这些店铺的客人,只是来看看热闹,见见世面,也无人赶你,反正街面够宽。   朱雀大街最不缺的就是人气。   这条街上还有连成一片的食肆面馆,食物的味道如何不说,做生意的老板背景绝对没话说。   这条街上时不时就有人跪地朝着皇城的方向叩拜,那多半是外任回京的官员。   来朱雀大街上点一壶茶,或要一碗面,坐着遥望皇城,在心里感念皇恩,是外任回京的官员必打卡的行程。   然而,这条街上无论是开门做生意的、逛街买东西的、感念皇恩的、看热闹长见识的,此刻都停下了自己的事,把注意力放到更重要的事情上。   遂遂骑着负雪,一步步走在朱雀大街上,今天是个雪霁初晴的好天,阳光照在负雪的毛毛上有些反光,雪白的毛发洁白而神圣。   负雪的眼眸如灿金般,即便是处在阳光下,也丝毫不显黯淡,显示着牠的与众不同。   街上的议论声逐渐安静下来,人们纷纷停下脚步,肃穆注视着一人一虎不紧不慢地前进。   负雪不需要通过奔跑或跳跃来向外界展示什么,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闲庭信步,宛如巡视领地,这就是最直观的王者风范。   没有人会觉得这只神异而美丽的老虎不如那些三头六臂,东拼西凑的精怪异兽。   而这样强大无需赘言的猛兽,却顺服地驮着一个小女孩儿,当她的坐骑。   见到这一人一虎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脚步,停下手中正在做的事情,站起身,郑重地投来自己的目光。   这是对强者的尊重,也是强者理应享有的荣光。   许多年前缺失的那份万众瞩目、那份体面从容,都加倍地在遂遂身上补偿了回来。   路的尽头,是中门大开,早已等候多时的午门。   进了午门,是一条内河,上面有很多座桥。   皇帝走最中间的御路桥,皇室宗室走两边的桥,再边上的桥是臣子走的。   其实遂遂上门的每一座桥都走过,她刚进宫住的时候,才满周岁,没人会要求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孩子守什么规矩。   对于长辈而言,自家一两岁的孩子能用自己的腿走得稳稳当当,每天好好吃饭好好玩儿,身体健康不生病,就是最值得夸奖和高兴的事情。   只是比较幸运,她家的长辈是皇帝。   所以对于天下绝大部分人而言,终生都没有资格踏上的御路桥也就是一座过路的桥而已,她都没具体算过,自己来来去去了多少次。   次数应该不多,毕竟午门前面不是玩耍的地方,她并不常来。   在她懂事之前,身边的人也会尽量阻止她做不合规矩的事情。   但遂遂记得也是有几次的,她的大姨是个自己的龙袍都想租出去挣钱的神奇皇帝,大姨教了她很多东西,但没教过她:“中间只有大姨能走,遂遂不能走”这种话。   这件事是其他人教她的。   遂遂知道了规矩,就不走中间了,她并不在意,对她而言,无论是中间还是两边,都是过路的桥而已。   就像大姨并不在意她走了大姨才能走的御路桥。   遂遂其实干过很多“僭越”的事情,:比如觉得玉玺的花纹很好看,就在白纸上疯狂盖戳。   除了那个刻着“承世而立,人道永昌”的大印,还有二十四个小印,不同圣旨要用不同的印。   遂遂其实觉得那二十四个小印更精致好看,在纸上用不同颜色的印泥一溜盖下来,很漂亮。   饶是这样在外人听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大姨看来,也不过是家里的孩子玩闹,印泥也是泥,小孩子爱玩儿泥巴也很正常。   只是要辛苦宣大伴儿,每次都得偷偷摸摸把沾了其他颜色印泥的印玺刷洗干净。   现在的遂遂已经知道,在她懵懵懂懂的时候,干了很多放其他人身上能九族消消乐好几次的事情,当然也很好奇,为什么大姨一点不在意自己的权威被挑衅。   大姨却说自己的权威并没有被挑衅,皇帝并不是穿龙袍的人,而是因为衣服穿在那个人身上,所以才叫龙袍。那那个人才是皇帝。   大姨说,一切靠着规矩强加来的,其实都是可以作假的。   大姨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当皇帝了,按理说是全天下最尊贵的人,所有人都应该听她的才对,但大姨刚开始当皇帝的那几年里,甚至吃不上一碗热饭。   御膳房会故意把食物放凉了再端到她面前,这些食物样子精致漂亮,用料仔细考究,大厨用尽心血,但就是没有一点热乎气儿。   御医说食物过烫会损伤脾胃,还容易发生危险,损伤龙体。   御医没有说谎,御膳房也是按规矩办事儿,一切都很合理,皇帝合理合法地吃不上一口热饭。   很多时候甚至吃不饱。   大姨和很多遂遂听说过的,想象出来的皇帝都不一样,那些皇帝最应该看重,最应该维护的规矩体统,她是最不在意的。   遂遂可以走御路桥,大姨也给臣子盖过自己的龙袍,甚至请臣子坐过自己的龙椅。   大姨是这个世界上最会当皇帝的人,她很明白,当皇帝是个复杂的事情,并不是穿一件衣服,坐一把椅子就是皇帝了。   皇帝是君,是手握权柄,发号施令的人。   大姨当过傀儡,也当过皇帝,经历过自己的权力被窃取,也经历了一点点夺回权力的过程。   她有着掌握权力的实感,她的话就是圣旨,她是君,是那个手握权柄,发号施令的人。   所以,她不在意穿什么衣服,走哪条路。 第168章 御路桥上的四种人   遂遂走过从前没有这么在意过的御路桥,心里却是一种别样的的情绪。   当遂遂第一次知道中间的桥不能走的时候,她也好奇问大姨,她做了那么多坏规矩的事情,大姨为什么不惩罚她。   大姨说完全没有必要,遂遂走中间的桥并不是真的在挑衅大姨的权威,而是不了解其中意义。   死物的意义是人赋予的,当大姨和遂遂都不觉得那座桥代表皇帝的权威时,那就只是一座桥。   既然是桥,那就是用来过人的。   而且既然能从这桥上过,就说明遂遂有资格过,没资格过这座桥的人,也过不来。   能过御路桥的四种人,要么有足够大的本事,要么有足够好的运气,要么是本身就命好。   遂遂就属于本身就命好,运气还很好的类型。   她母亲是战功赫赫的亲王,皇帝是她大姨,而刚好,这两姊妹从小就穿一条裤子,大姨更是一个会善待功臣,从不卸磨杀驴的皇帝。   所以遂遂可以什么规矩都不用守,只要不是故意作死挑衅,她在宫里几乎可以无法无天。   御路桥,她早已走过。   有的人生来一无所有,而有的人生来就是拥有所有。   遂遂就是后者,她的长辈在她还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为她准备了太多。   但这一次走御路桥,不是因为她命好会投胎,不是因为她的娘和大姨都是好人,而是因为她自己,因为她有本事,她带回来了负雪。   除了会投胎以外,遂遂也终于靠自己的本事做成了一件大事。   遂遂微微抬起下巴,背挺得也更直了。   她知道,今天所有人都会为她骄傲,这份荣光是她该得的。   过御路桥,便是元和殿。   日常上朝在武英殿,元和殿只有在冬至这种大节才用。   今天并不是初一十五大朝会的日子,但今天,皇帝穿了最隆重的十二章纹冕服,丹墀之下,东文西武,满朝文武,无一缺席。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一人一虎的身影由远及近,在众人眼中愈发清晰。   那骑虎而来的小童,面容饱满,如珠似月,眸若灿星,炯炯有神。   乌发总角,左右各挽一小髻,髻上簪一对累丝金镶玉小花钿;   颈间雪白狐绒领围油光水滑,更衬出几分灵动可爱。   身穿大红云锦织金撒花半袖披袄,袖口雪白狐绒滚边与领围相衬;   下穿石青妆花通绣八宝璎珞底襕马面裙,金线勾边,宝色沉润,垂而不飘。   足蹬玄色白底小朝靴,腰间侧坠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并一枚镂雕缠枝莲纹金香囊。随呼吸微晃,泠然有声。   腕上非镯,而是一串以琅玕之玉为主,佐以世间各类奇珍的长珠串,宝光流转,既珍且贵。   这一身金红映日,宝光流转,竟让这天下最恢宏的元和殿也生出了几分蓬荜生辉之感,满堂朱紫都要失色几分。   一人一虎行至丹陛前,小小的童儿撩袍下拜,声音清脆洪亮:   “儿臣远游归来,携契灵昆仑药圃异种白虎负雪叩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般情况下,臣子见皇帝不必跪,都是躬身行插手礼,大晟民风开放,并不流行跪来跪去。   但遂遂这一跪,是晚辈跪长辈,是子跪母,而非臣子跪郡王。   身旁的白虎随着主人的动作,一齐匍匐前肢,低下头颅,朝上首的帝王下拜。   垂在帝王前方的冕旒让皇帝的表情模糊不可见,无人知她眼眶湿润,也无人知她压都压不下的上扬嘴角。   人总是忍不住把自己的遗憾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弥补回来,就如同现在,皇帝看着下方华贵耀眼的遂遂,就像在看多年前那个本该也如此万众瞩目,荣耀加身,事实上却从未如此的孩子。   那时的沈司寰,就像是带着猎物归来的野兽,狼狈,疲倦、机警,又带着一些骄傲与喜悦。   那是关于生存的叙事,没有什么荣耀与体面可言。   沈司宸少年放时不下的遗憾太多,后来都逐一弥补,到今天,又弥补了一件。   她二十三年前在这里迎接带着穷奇回来的太子,用最庄重的姿态,在今天,她又用同样的庄重迎接了妹妹的孩子。   她和妹妹曾因为生存而狼狈地搏杀,用尽一切血腥的,卑劣的,黑暗的手段。   但她们的孩子生来荣耀,她们将如太阳般被世人仰望,她们的人生将一路鲜花着锦。   太子可以底气十足地对一切肮脏龌龊嗤之以鼻,做一个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的开明君主,遂遂可以随心所欲,享受人间繁华可以给予的一切。   对遂遂而言,今天只是她辉煌人生的起点,以后,她会有无数个万众瞩目的时刻,所以对今天的感触并不深刻,但对于已经是皇帝的大姨而言,今天却是一种圆满。   “好孩子,快平身。”陛下的语气威严不失亲切,遂遂便知道,现在是陛下,不是大姨,说话要讲规矩。   “谢陛下。”   遂遂从地上站起来。   皇帝又问道:“你从灵界契回来的灵,可有什么需要注意是对方?叫牠过来,对你负担可大?”   一些灵只要存在,什么都不做,就会对周围造成一些影响,比如鹿蜀,只需要安静待着,就能让周围的各种东西子孙兴旺。   这是好的影响,当然也有坏的,比如夫诸,见之则邑大水。   所以,为了不影响人间的正常秩序,一些灵是需要特别安置的。   遂遂摇头,声音带着小孩子的稚嫩与脆亮,又带点得意的上扬尾音,“不用,负雪是白虎,白虎驱邪避煞,不会造成天气和环境的影响。而且负雪是我亲自带回来的,在人间停留也不会消耗什么,像人间的老虎那样生存就好。”   “哦?既然能驱邪避煞,那就封负雪为正三品虎威将军,日常巡视宫城市井,保境安民。”   “谢陛下隆恩!”遂遂很是乖巧懂事,立刻跪下谢恩。   负雪听得懂人说话,但牠不知道“正三品虎威将军”是什么,不过牠会学习,既然到了小伙伴家里,那小伙伴做什么,牠就做什么。 第169章 祖坟持续燃烧   于是负雪也双爪前伸,伏低身体,低下大大的虎头,做了个类似人类五体投地的动作。   “哈哈哈……”   皇帝压了许久的笑容终于是没有压住,爽朗大笑起来。   下面臣子也很懂配合,立刻动作整齐地躬身下拜,山呼万岁的声浪响起: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对于负雪而言,小伙伴的长辈和自己的长辈是一样的,这就是尊重长辈,牠以后都要住在小伙伴家,更要乖巧懂事一点。   所以对自己的行为没什么感觉,牠在昆仑也是这么跟各位仙子姐姐拜拜的。   但这对人间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负雪对人间而言本身就是祥瑞,反正只要长得好看,对人有用的就叫祥瑞。   对人不好的就是邪祟异端,人间就是这么分的。   而人族通常觉得非人之物的认可要比人族本身的认可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地天命所归。   人们通常把好看的动物对着皇帝跪拜啦、花开得特别好呀、被鸟雀环绕飞行啦……   等等一切好看的、壮丽的场景叫做大吉之兆,是掌权者壮大声势、确立合法性的重要一环。   需要的时候,没有大吉之兆,人们还会自己创造大吉之兆。   而负雪的行为,就是在无意间壮大了皇帝的声势,人族的声势。   皇帝的嘴角也终于压不住了。   接完遂遂,今天的大事儿就完了,鸿胪寺鸣赞宣布退朝,百官回家,换身漂亮衣服打扮打扮,就等晚上的宫宴好吃好喝了。   给澄亲王世子安排的接风宴在麟德殿,光禄寺早几天前就在开始准备,上到宗亲勋贵,内外命夫,下至六品及以上官员都可携家眷参加。   规格与除夕宫宴等同,皇帝把能喊的人都喊上了。   兵部尚书薛来凤凑到尚书令上官琼宇身边,用笏板挡着,酸里酸气地说:“你说,这沈家的祖宗在下面就不累吗?这祖坟咋能一直冒青烟呢……”   上官大人白了她一眼,慊弃地一甩袖袍,像是怕沾了脏东西似的,加快脚步离开。   作为皇帝的左膀右臂,两人私底下的关系并不熟络,甚至有些紧张,这既有政见上的摩擦,也是二人刻意为之。   正因为这两人关系没那么好,她们才能一直和陛下关系好。   但这种蛐蛐陛下的小话,也只能找和自己处于同一位置的人说了。   皇帝和臣子的关系都不错,但她俩可是从龙之功,这一点,陛下的小姑子谢贻君都要往后稍稍。   她们俩和陛下,那就是一起抵足而眠,晚上一起起来煮小火锅的交情。   那是怀三殿下的时候,陛下胃口特别好,陛下整个人都圆了一圈,太医担心胎大难产,严格限制陛下饮食。   堂堂九五之尊,半夜拉着臣子的手说饿,眼泪都快下来了,还不敢惊动伺候的人,因为惊动了人,这顿肯定就没得吃了。   于是,一个皇帝,一个正三品兵部尚书、一个正二品尚书令,趁夜潜入御膳房偷菜肉,偷偷摸摸躲在最偏僻的灶房里煮火锅,蜡烛都不敢多点一根。   简直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薛来凤现在想起来都想哭,为了维护陛下,她甚至还打晕了负责记录帝王言行的起居郎。   正是因为有一个有容人之量的帝王,手下才会有敢蛐蛐皇帝的臣子。   “诶你说,我再干多少年,能在死的时候求陛下把我埋皇陵里去,让我也保佑保佑我家的不肖子孙?”   薛来凤快步追上去。   上官琼宇白眼翻得更大,甩袖的时候差点抡圆胳膊给了薛尚书一巴掌。   上官琼宇:这长了舌头不会用的刁妇,我和陛下可是一家人,正儿八经婆媳,还是双倍暴击,要埋皇陵也是我,轮得到你这个外人!   尚书令大人在心里骂骂咧咧走了。   也不怪当臣子的会酸,实在是沈家这近百年的运道过于逆天。   正常都是家族里几代才能出个了不得的天才人物,庇护家族个三四代,然后都是平平淡淡的,不出特别厉害的败家子,就算这家传承有序。   然后在家族快默默无闻淡出大众视野的时候,突然又抽到一个SSR。   之前的沈家其实也差不多,并不是每个皇帝都是雄才大略的,大晟几十个皇帝里,八成也就是六七十分的及格线水平。   剩下一成能干到八十分优秀,最后那一成是那些干得特别好的,和那些干得太差被拉下去的。   只能说沈家的玄武门继承制还是太优秀了,就跟开了锁血挂一样,一旦皇帝的工作能力坏到一个临界点,立刻就会刷新出一个工作能力至少能解决大部分问题的靠谱皇帝来。   花个一两代的时间,把烂摊子收拾好,再拉着大晟往上走走,等这边的皇帝不行了,立刻又有新的皇帝接力。   大晟的国力虽然有波动,最孱弱的时候连传统意义上的“中原神州”的无法统一,但整体趋势是一直向上的,越到后面,国力越强。   直到累积到先帝那一代,在因为身体、能力等各方面原因,几乎被臣子架空的情况下,直接一连双金,生出了陛下和澄亲王这对双子星。   双胞胎意味着对母体更沉重的负担,所以出现的情况很少,更别提是两个女儿的双胞胎。   女胎不易怀,因为“通灵”的特殊性,生育的代价也更大。   先帝能在身体本就不算太好的情况下,足月生下两姊妹的双胞胎,本身就是个奇迹。   然后,这两个人一文一武,把大晟这架庞大华丽,但老旧又笨重的马车开出了飞一般的感觉。   边开还边给马车换零件,旧马车都快改造成全新款了。   正常逻辑下,接下来应该是一堆R卡,最多有个SR。   然后,太子出生了,皇帝一胎得女,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给自己的皇帝娘老子应谶。   直接把娘老子和自己焊死在皇位上。   这对还有人鸡蛋里挑骨头,说陛下“仁弱”,文治有余而威仪不足。   六岁,太子带回来了凶兽穷奇,最近传回信息,太子在北境还牵了一匹可以御火的䑏(huān)疏当坐骑。 第170章 玄武门制度的优越性   又有人说了:啊,穷奇是凶兽啊,一出来就浑身冒黑气,是不是不太雅观呀?有损天家形象呀?   然后,澄亲王世子就牵回来一头白虎,金光闪闪,威武霸气,自带辟邪效果的正统祥瑞,甚至还是四象之一……   别家祖坟别说冒青烟了,别家祖坟就算着了,也没有能烧这么久的。   这都说得近了,再远一点儿的,先帝虽然体弱多病,在位只十来年时间,一辈子最拿得出手的功绩就是生了陛下和澄亲王这俩姊妹。   就是这样的条件下,先帝都还有个怡安郎主那样几乎可以说是全才的兄长辅助她。   在外能定国安邦,平定内乱,在内能及时救驾,制衡权臣。   还不是女儿身,又是亲哥哥,兵权政权随便给,丝毫不怕被夺权篡位。   越扒越觉得,沈家哪里是祖坟冒青烟,分明就是祖坟持续燃烧中!   “诶你说,主持修皇陵的是谁啊?是茅山的?还是龙虎山的?”   “裴大人~~听说你也是滁州人呀,我也是呀,回乡省亲的时候一道回去呀~”   “裴大人~我是晟京本地的,祖坟就在冀州,当天就能来回,俺们那嘎达山可美了……”   一直醉心工程,少有交际,不善言辞的将作大匠裴大人突然被同僚团团围住,越紧张就越不善言辞,整一个弱小可怜又无助。   一道出了皇城门口,各家马车已经候着了。   一个身高九尺,壮如铁塔的男子直接冲将上来,在各路英雌豪杰的魔爪之下抢出自己那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妇君,扛起来就跑。   那膀子上一块一块的腱子肉,颜色像蜜浇的一样,饱满的胸膛微微撑开一点衣襟,一线春光若隐若现。   “真慷慨啊……”   年轻的大人望着裴府马车远去的方向,喃喃自语。   “还是粗犷了些,皮肤糙,长得也糙。”另一位大人叹道,“要是能有徐郎三分姿色,再配上这么一副身材,就完美了。”   因为年纪大还不嫁人,沈容与已经从京城人人向往的容公子,变成了各家教育男儿的反面教材,现在接替沈容与成为男子标杆的,是十六七岁,正当年的“徐郎”。   “你们不懂了吧,就这种才最实用,那种外表看着特别赏心悦目的,多半是绣花枕头。”   又一个同僚上前来,虽然光看面相瞧不出多大的年龄差距,但光凭气质神态,就知道经验丰富。   “嗨呀!这……”   几位大人眼神一对视,都觉得对方的脸好像黄黄的……   遂遂暂时还不能知晓成人世界的丰富多彩,现在只有五岁的遂遂宝宝,对着大姨就是一个炮弹投怀,呜哇哇哭上了。   皇帝也是想得紧,弯腰把人抱起来,一路走,一路哄着。   安静了一段时间的皇宫里,又响起了小孩子吵闹且生机勃勃的哭声。   遂遂举着早就看不出任何痕迹的手指头给大姨看,哭得直抽抽。   “晓得了晓得了,大姨给你报仇嗷……”   沈思辰把龙袍的袖子举起来,找了块没刺绣的地方给遂遂抹脸。   小孩子很记仇,你惹了他,就要做好被周围所有人,甚至家里猫猫狗狗都要知道并谴责你的打算。   有些还会记仇到长大,把一切前因后果都忘记,就记得他受的委屈。   至于为什么受委屈你别管。   此为原生家庭创伤。   宣大伴不知何时也回了皇帝身边,默默跟在了身后。   见小殿下抬手展示动作,忍不住稍微抬眼,又马上恢复平静。   殿下跟王夫说的时候,不是抬的另一只手吗?哎呀肯定是小殿下两只手都让贼人害了。(坚定)   贼子好生恶毒,这么小的孩子都忍心动手,简直不堪为人!   慎刑司也是好久不来新客了,咱家必要好生招待才行,哼~(厂公冷笑)   遂遂说是皇帝亲自带,实际上还是宣大伴带得最多,皇帝主要起到一个陪孩子玩儿和玩孩子的这么个作用。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但宣大伴看小殿下,也是像看自家孩子一样的。   宣大伴是先帝给陛下的人,陛下还在襁褓时,就跟在身边了。陛下小时候,他照顾陛下和澄亲王,她们二人长大,他又一如既往照看她们的孩子。   他是陪着陛下长大的大伴,也是陛下手里最锋利好用的刀,陛下的白手套,一切肮脏残忍的事情他都会替陛下做,他的陛下只需做个万世流芳的明主仁君。   皇帝身边的大太监,名声没一个好的,宣晦只是尤其地坏,臭不可闻是他的名声,酷烈残暴是他的手段,令对手闻风丧胆,是他的实力。   让人闻风丧胆,能止小儿夜啼的宣魔头脸上,却飞快地掠过一抹软而柔的笑容。   宣大伴其实很喜欢带孩子,这或许是男人的天性使然。   若是日后有幸能伺候太子和小殿下的孩子,那便是三生有幸了。   从前朝的元和殿,到后宫皇后所居的长庆宫,遂遂抽抽搭搭哭了一路,眼都哭肿了。   “这孩子,去趟江南水乡回来,还真成水做的人了。”皇帝攥着被遂遂哭湿的袖子,心疼又无奈。   以前遂遂哭,十次有九次都是干嚎,听着声势浩大,其实光打雷不下雨,有时候上一秒还在嚎,下一秒就咯咯笑了。   少见哭得这么真情实感的,可见是真受了委屈,遭了罪了。   刚到长庆宫门口,就见一群穿红戴绿的后宫小主在长庆宫整整齐齐跪了一地。   在被众人发现之前,皇帝脚步一转,就走去了后门。   皇帝边走边叹,“君后又在干什么?又谁惹他了?”   皇帝对于自己这个正夫,观感实在是复杂,他们相识于微,共同经历不少艰辛磨难,感情当然与旁人不同。   可君后这个人,实在是没有一国之父的肚量与担当,他统管六宫的方式,概括起来就是作威作福,天天都有人来她面前告状,天天哭哭哭,福气都要哭没了。   她与君后有感情,她与旁人当然也有感情,又不是母猪配种,没感情她怎么睡得下去? 第171章 君后他为所欲为1   但这就是她和君后无法调和的核心矛盾,君后觉得,既然皇帝对他有感情,那就不能再对别的人有感情。   如果她和别人有了感情,那她对君后的感情就是假的,她就是忘恩负义。   这……   简直是没法说理。   要说的话,君后这套理论也不是没有道理,但不说她本人的道德是不是能做到从一而终,首先她皇帝的身份就不允许她一生一世一双人。   皇帝的后宫虽然是皇帝的后宫,皇帝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人,但皇帝的婚姻同样是一种很好用的政治手段。   在更多情况下,给宫里添一位小主,就是一种万金油的解法。   比如一个臣子立了功,但皇帝因为她的能力、立场或者别的什么,不想赏赐别的,就可以让臣子家里送男儿进宫,皆大欢喜。   皇帝解决了燃眉之急,臣子也欢天喜地,并不会觉得敷衍。   另外,在目前的情况下,皇帝的后宫,甚至宗室的后院,都是一种底层的上升通道,皇帝和宗室在民间选侍是大晟立国以来就有的传统,连带着,整个大晟都流行高嫁低娶。   不得不说,能让祖坟一直保持燃烧的老祖宗也是不可小觑的,大晟立国的时候,巫力对人的影响还没有现在这么大,人们的超凡手段还没有这样多。   寿命其实也是差不多的,最多老得慢一点,这种高嫁低娶的风气还看不出威力。   但现在,有传承的家族,做到三代同朝为官根本不难,甚至从外表上都难以区分谁祖谁孙。   如果不加以干涉,这些有传承的家族很容易垄断所有资源,把天下变成自己肆意玩乐的游戏场,造成比千年前的南北朝时期更黑暗的局势。   但现在并没有,现在的大晟全方位超越有史以来的各种盛世。   除了相对公平和严格的选拔制度,给寒门留下上升通道,百业兴盛带来更多元的谋生手段,高嫁低娶的风气也是一种重要的上下阶层流通的手段。   可以说,皇帝每三年的选秀不止是皇帝的后院私事,更是一种政治任务,一种鲜明的态度。   就算后宫不进人,宗室、大臣家里都会有指婚的。   就比如遂遂的小爹卫家颜,并不是外界以为的,因为卫家颜嫁给了澄亲王,所以他姐姐卫锦程才在工部平步青云,入朝不到十年时间,已经主持了不少工程项目。   正是因为卫锦程有着巨大的潜力,背景又不够硬,皇帝才会给她找个靠山。   就算不是澄亲王,卫家颜也大概率会嫁入近支宗室,或者直接入宫。   只不过恰好,卫家颜有意嫁给澄亲王,而他也确实年轻貌美,乖巧懂事,澄亲王也喜欢,这才在皇帝准备的一众靠山里,给姐姐和自己选到了最硬的靠山。   所以无论是皇帝的本意,还是皇帝的身份,她都做不到君后所期望的状态。   但你说废了君后吧,也实在是没有必要,首先,君后这些年并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再者皇帝情感上也不愿意。   哪怕撇开私人感情,就单从政治的考量,她暂时还找不到人替代上官家的位置,废掉君后换人弊大于利。   上官琼宇也大概知道自己好大儿的脾性,这么多年在丞相的位置上,做事滴水不漏,半分错处也无。   有的时候,皇帝都忍不住心疼这位老臣,都快八十了,半点不敢退休。   也不怪世人都骂男儿是赔钱货,也确实没有一句是白骂的。   君后也似乎与皇帝有了默契,颇有些有恃无恐,他也不作大的死,就时不时用点小事儿膈应你一下,来表示他的不满。   偏偏从内心来讲,皇帝确实因为一些事情对君后有所歉疚,并不想因为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就将他废弃。   皇帝是又烦他,又拿他没办法。   就像家里的猫,挠窗帘、乱尿、咬人、爱抓蟑螂,但是它漂亮、粘人,任撸任抱。   想甩掉这些麻烦,就必须把猫一起丢掉,偏偏这猫又养了很多年,舍不得丢掉。   于是就只好忍耐下去。   沈司宸从后门进了长庆宫,主殿里,妹夫果然带着两个妹妹府里和遂遂比较亲近的的侧室与君后在一处说话。   “陛下万安——”   见皇帝进来,众人纷纷起身行礼。   沈司宸抱着遂遂跨进门槛,语气带着几分怨气,“外面那些人又是怎么惹着你了,你要罚也就罚了,何必光天化日让人家在你宫门口,都是有品有级的宫侍,何必这样折辱。”   君后一听,火气一下子上来,眼眶霎时红了,也不管皇帝叫没叫平身,一屁股坐下就开始梗着脖子生气,“是,都是我做的行了吧?哪个贱人说的?要不要我出去给他跪一个?”   上官翊衡一听大哥和夹枪带棒的说话方式,就知道要遭,也顾不得行礼,立刻上前从皇帝手里接过遂遂:   “哎呀,怎么脸都哭花了,爹带你去洗洗脸啊……”   “是,这衣裳也哭脏了,要换一身了,我们与哥哥一起去帮忙,别冻了遂遂才是。”   借着这个话头,卫家颜和江寒山也纷纷起身上去帮忙,三人一娃几乎眨眼就出了主殿,脚步匆匆离开。   皇帝无奈叹气,自顾自坐下,“当着妹妹的家眷,还有孩子在,你就不能有点姐夫兄长的担当,非要与我难堪,与己难堪?”   皇帝一屁股坐下,自己倒杯茶喝,下下火气。   君后扭过头来,两行清泪已然滑落,“到底是谁让谁难堪?你也知道有妹夫和孩子在,上来就质问我,难道不是故意下我的面子?”   皇帝一噎,见君后清冷倔强的泪眼,后知后觉有些心虚,“行行行,都是我错行了吧?”   君后别过脸去,不看皇帝,见她还穿着大朝会的厚重衮服,又默默起身给她摘冕旒宽衣。   皇帝的礼服除了衣服本身,还有各种佩戴,整体穿下来并不轻松,当一切穿戴卸下,皇帝也不禁生出一种魂归本位,活过来了的感觉。 第172章 君后他为所欲为2   皇帝浑身放松地坐在梳妆镜前,闭眼享受君后的按摩。   君后特地练习过手法,满宫就他按的最解乏。   按摩结束,君后从后面抱住皇帝,下巴放在她肩膀上,欣赏镜中二人耳鬓厮磨的样子,身上的尖刺尽数融化,又变得乖巧粘人。   皇帝反手摸摸君后的脸,未施粉黛,滑嫩紧致,手感还像几十年前一样好。   皇帝有的时候都怀疑,君后是不是被脏东西粘上了,所以才会常常间歇性抽风。   “今日非初一十五,他们还非过来请安,我想着遂遂刚回来,必是有话要和亲近的长辈说的,有外人在,孩子未必愿意开口,就打发了他们,没让进来,是他们自己要跪的。”   此时君后黏黏糊糊又带点委屈的语气,别说外人了,就是皇帝这个内人也久违了。   “蛮蛮做得对,一会儿让宣大伴传旨让他们抄宫规。”皇帝奖励般摸摸君后的脸,对他的行为给出高度肯定。   君后眼睛亮亮的,仿佛是个得了奖励的孩子。   也不知是不是年纪到了的原因,君后外表看上去依旧年轻,可性子确实是一年比一年古怪了。   说话夹枪带棒,阴阳怪气,皇帝本人在君后这儿都得不了两句好话,而且动不动就发脾气,就哭,比真猫都容易炸毛。   皇帝睁开眼睛,通过镜子与君后对视,“蛮蛮,要不找个太医给你看看吧。”   皇帝十分真诚地提出建议。   蛮蛮是君后的小字,是皇帝取的,在大晟,男子的字一般都是妇君来取,男人的小字代表妇君对他的祝福与期待,更代表了他彻底的归属于自己的妇君。   皇帝已经很久没有叫过他的小字,代表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亲密温馨地相处过了。   或许是因为妇君叫了他的小字,君后只是身体僵了一下,没有如以往那般一点就着。   皇帝其实有点后悔,早知道,当年就不该给君后取字蛮蛮,应该叫“乖乖”,君后现在的脾气,真的仿佛野猪般暴躁野蛮,见谁都想野蛮冲撞一下。   温良恭俭一样没有,三从四德忘了个干干净净。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取这个小字的关系,毕竟她是皇帝,金口玉言,是真有点说法的。   见君后没有立刻炸毛,皇帝也悄悄松了口气,安抚地摸摸脸,继续劝道:“你瞧,我们多年轻,多般配,是不是?”   “当然。”此时的君后温柔得能化成水,又变成了最初那个乖巧无害的小甜甜。   皇帝再接再厉:“瞧老大那样子,我还得当几十年皇帝,你也还得当几十年君后,”总不能你满脸皱纹站我旁边,别人笑话你,我多心疼啊。”   君后立刻紧张起来,凑近镜子仔仔细细看自己的脸,声音里已经不自觉有了哭腔,“原来,臣已经这么老了吗?”   皇帝用点力把君后脸推开,免得他挤着自己,“现在没有,可是你经常生气,我担心你。”   皇帝的眼神很温柔,温柔得能让人放下一切防备,全心全意信任她。   “呜呜~陛下,臣看大夫,臣马上就看大夫……”   皇帝被君后抱坐在腿上,君后靠在皇帝肩膀上哭,也说不清到底谁依赖谁,谁安慰谁。   皇帝不喜欢过于柔弱的男子,也不喜欢大块头,就喜欢修长有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这种当垫子或者靠背最舒服。   另一边,给自家金娃娃洗了脸换身新衣服,又拆了头发细细打扮,生怕回去早了。   江氏和卫氏都是心思玲珑之人,没人提正殿的事儿,上官翊衡也松了口气。   有时候也不能怪上官翊衡心里不平,第一个孩子总会得到母父更多的宠爱与优待,他的容儿是这样,哥哥也是。   不可否认,容儿确实出息,但这份出息也少不了母父的支持。   家里那么多孩子,只有容儿小时候被妇君教导过一段时间武艺,因为只比太子小几岁,连教写字和经义的都是同一个老师。   后来的孩子,便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而被偏爱的总有恃无恐,旁人二十七八了嫁不出去,愁都要愁死了,而老大领着锦衣卫的差事,一身飞鱼服光鲜亮丽,意气风发。   哥哥就敢仗着所有人的势,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所有人都知道君后拈酸小气,少了几分中宫气度。   所有人也知道,他地位稳固,除非上官家疯了,做下谋反刺驾的荒唐事,否则他几乎不可能被废。   仗着与陛下早年的情分,仗着家里的势,仗着陛下与王府牢不可破的关系,仗着无论太子生父是谁,他作为中宫,所有人都会默认太子是他的孩子。   就像所有人都默认遂遂是他是孩子一样。   仗着所有人的势,他可以为所欲为,而为了他的为所欲为,他们剩下的人不得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上官翊衡有时候真的恨,恨自己的男儿,恨自己的哥哥,恨他们活得那样自私而肆意。   他想问为什么,凭什么……   一样都是男儿,一样高门大户从小按照大家宗夫培养,为什么他们可以例外,凭什么他们可以例外!!   他真想用大耳刮子把哥哥那张见了谁都像欠他万八千两的臭脸抽烂,所有人都知道先君臣后妻夫,偏他敢跟陛下甩脸子。   一次两次,次次安然无恙。   上官翊衡不相信就凭当年那点情分,够他作这么多回,还不是仗着母亲,仗着上官家,甚至是仗着太子,他、王府、遂遂……   他们嫁的这对天家姊妹联系太过紧密,几乎就是休戚与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地步,于是——   所有人,都是他有恃无恐的资本。   “爹?”   遂遂原本在盘自己手上的长串串,见镜子里爹一直一动不动,才扭头询问。   手上传来轻微拉扯感,上官翊衡才回过神来,自己还抓着遂遂的头发。   “对不起,遂遂对不起,都是爹不好……”   上官翊衡立刻把遂遂抱起来,还像时候那样一边走一边拍哄。 第173章 蔬菜摇身一变   遂遂趴在大爹爹的肩膀上哼唧了几声,大爹爹也埋在遂遂的厚衣服里,遮掩面容和表情。   虽然是遂遂在哼唧,一副哭哭随时准备返场的样子。   但遂遂已经把该哭哭的每个人都哭到了,心里已经没有委屈了,不用哭哭了,抽抽只是哭哭的后遗症。   真正需要哭哭的是大爹爹,冬天衣服穿得厚,遂遂没感觉到眼泪打湿衣服,但遂遂知道大爹爹在哭。   遂遂还是小宝宝的时候,大爹爹就这样哭,一点声音都没有,谁也不知道。   遂遂用依赖的姿势搂住大爹爹的脖子,小小抱他一下。   遂遂觉得大爹爹真笨笨,哭就是要有多大声用多大声,让所有人都知道才有用呀。   没人知道,那不白哭了吗?   哭本身是没有用的,只有让人知道“我哭了”这件事才有意义和作用。   就像遂遂还是宝宝的时候,哭并不能让遂遂自己换上干净的尿布,但哭可以让爹爹给她换尿布。   遂遂决定等没人的时候,仔细跟大爹爹传授一下哭哭的要领。   不过,既然大爹爹不想让人知道,那遂遂也悄悄的,只小小地抱一抱爹爹,告诉他,他的哭哭是有用的,遂遂也会哄哄他。   遂遂感觉大爹爹抱自己紧了些,他的情绪汹涌而短暂,很快就结束了哭哭,从外表上也看不出来哭过。   遂遂觉得大爹爹这点也不太行,哭得太短,情绪受得太快,很容易被认为是假哭。   遂遂平常在家不怎么哭,一旦哭的时候,哭完了还要哼哼很长一段时间,以表示自己的真情实感,全情投入。   宣大伴来通知用饭时,帝后关系已经重归和谐。   陛下穿着一身常服,头发只用发簪挽个简单的发髻,与君后坐在一处。   桌子不大,六个人刚好一桌,吃得也不是什么精致的菜式,就是羊汤锅子,只不过食材有点特别。   作为全大晟最大的灵界食材批发商,大姨总能让长得奇奇怪怪,但真的很好吃的食材端上桌。   比如说吃羊,寻常人上河套地区吃顿滩羊就是最好的了。   但他们今天吃的这种叫䍶䍶(dōng)的羊,长得是有点猎奇,整个看的话,还有点吓人,眼睛长在耳朵后面,而且只有一只眼,一只角,不止缺胳膊少腿,身上零件还乱摆乱放。   古籍上是这么写的:   泰戲(xì)之山,无草木,多金玉。有兽焉,其状如羊,一角一目,目在耳后,其名曰䍶䍶,其鸣自訆。   但吃起来没话说的,不腥不膻,自带一奶香味儿,而且肉质肥瘦适中,不腻不柴,一切刚刚好。   奶白的羊汤里,再加上一条被煎得两面金黄,会飞还会狗叫,两侧长鱼鳍形似鸟翅,身如鲤鱼的文瑶鱼,撒一把枸杞,就是一锅豪华到几乎要冒出金光的鱼羊鲜。   再加上满满一桌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水灵绿叶菜,这一锅鱼羊鲜的豪华程度甚至更胜于一百零八道菜的最高规格宫宴。   从前的人没有太好的保存方法,吃东西都讲究个时令,哪怕是王公贵族,冬天想吃口新鲜的绿叶菜也难。   但两界连通后,这个问题就大大改善。   不止是灵界的产物会被人带回人界,热爱土地的人们也会把人间的种子带到灵界去,利用那里的奇特地貌和气候尝试种植。   虽然灵界多的是“多金玉之山”,符合人类认知里的“土壤”很少见,而且灵界没有统一的昼夜交替,也没有规律四季更迭。   但这些平凡的种子,就在那些看似不能提供养分的“金玉之山”上生根发芽,并且摇身一变,变成人类高攀不上的模样。   虽然有些瓜果蔬菜到了灵界就忘了本,变得和“食物”沾不上半点边,但还是有很多努力上进,懂得报恩的。   比如遂遂现在正在吃的,脆嫩欲滴,口感鲜嫩,略带回甜的蟾宫紫薇就是其中之一。   薇其实就是蜀地常吃的豌豆尖,诗经里“采薇采薇,薇亦作止”就是野豌豆苗。   看起来那么大一株植物,其实只有尖尖上的两三寸能吃,因为能吃的地方太少,所以才被古人叫做薇(微)。(本段作者瞎编的,别信。)   去灵界之后,野豌豆全身茎叶都变成了和“豌豆尖”一样的软嫩口感,于是就被叫做“蟾宫紫薇”,意为:“蟾宫折桂,薇中第一。”   类似经历的还有七色天葵(变得五颜六色特别巨大且好吃的血皮菜)、翡翠白玉菘(巨大化,外层叶子崩掉牙,内心脆嫩的大白菜)昆仑紫瓜(球状的茄子)。   要特别提一下这个昆仑紫瓜,是沈家祖先带去灵界种的。   其实并没有种在昆仑的地界上,只是昆仑的名头大,所以叫昆仑紫瓜。同时也是给昆仑扬名。   仁义这一块,沈家祖宗是没话说的。   遂遂出去这段时间,肉上没短缺,吃的果蔬不是白菜就是萝卜,还都是储存的,就算储存得再好,但和新鲜采摘的根本没法比。   新鲜水灵的蔬菜,吸满了鱼羊鲜的油气,吃起来油润有肉味,又爽口解腻,给孩子馋哭了。   遂遂本来不喜欢吃白萝卜的,无论是红烧还是煮汤,总觉得有种古怪的涩味。   但鱼羊鲜里的萝卜,总算对得起它“冬吃萝卜赛人参”的名头,不仅没有了那种涩味,还有些回甜。   遂遂埋头猛猛吃。   一桌大人都笑着看她,时不时给她夹菜。   宫宴上多少得守着规矩,但家宴不用,看遂遂吃得香,腮帮子都鼓鼓的,一桌大人都生出:我家孩子真棒的感慨。   对于一个五岁的娃的家长而言,什么聪明伶俐,乖巧懂事都是锦上添花,有当然好,没有问题也不大。   最核心的愿望还是吃饭香香,身体棒棒,能自己好好吃饭这一点,就已经打败全国百分之九十的小孩儿了。   至于以前那些追着喂饭的日子……   小孩子好动多正常啊,腿脚多有劲啊!   我家孩子就是最棒的! 第174章 人不骗虎,人好   皇帝坐在遂遂对面,还和以前一样,皇帝就爱看小闺女吃饭下饭。   遂遂从小就下饭,无论是别人喂还是自己吃。吃得香,但是不埋汰。   阿寰在家也是把小娃往桌上一放,母子俩互相下饭。   遂遂小时候还有点脾胃弱,食欲不佳的小毛病,但当给她吃灵界过了的飞禽走兽之后就好起来了,吃嘛嘛香,更下饭了。   现在又多了个吃嘛嘛香的祥瑞,更下饭了。   “哈哈……”   皇帝见一人一虎神似的表情和动作,忍不住笑了起来。   负雪并非宠物,遂遂和她的家人都给予了相当的尊重。   一家人吃饭的地方很大,中间放了一家人吃饭的桌子,负雪跟在遂遂身边也完全有位置。   旁边放着烤架,上面成驴大小的羬羊已经吃了三分之一,宣大伴边烤,负雪边吃。   本来就亮灿灿的眼睛,因吃到美味的食物而更亮了,白天都出现了晚上才有的灯泡效果。   再加上负雪身体圆滚滚的,趴下来的时候,双层毛发更显得蓬松,毛茸茸,软蓬蓬的。大猫也是猫,人类很难不怜爱牠。   负雪也想矜持一点的,像遂遂一样,上家里头一顿就不吃了。   但实在是太香了,负雪不仅吃了,还吃得像是饿了牢饭一样。   负雪的饭是牠自己选的,大伙儿也不知道牠喜欢吃啥,就带牠去了皇家猎场,让牠想吃什么自己选。   猎场里头除了散养着一些用于狩猎的动物,也圈养了一些牛羊马,狍子、鹿之类的动物,也灵界过来的羬羊、领胡之类类似牛羊的灵。   羬羊在灵界的食物链也和人间的牛羊、狍子差不多,都是老虎经常吃的猎物,负雪叼上就打算开炫,但小伙伴说熟的更好吃,于是就交给厨子做熟。   但负雪没有想到,普通的肉经过火的炙烤后会更香,而且香味会更丰富,刷上蜂蜜,再撒上那些粗的细的粉粉之后,香味还要更加丰富霸道,虎的舌头都想吞下去了呜呜……   负雪原本觉得,自己作为一只有娘爹、有背景的虎,算得上是“富二代”,见过吃过的天材地宝也不少了。   在人类的认知里,每个人都有母父,父亲提供配子,然后母亲孕育而生。   但对于灵而言,绝大部分灵都是天生地养,自然诞生的,不存在人类意义上的母父。   绝大多数灵,从诞生的第一秒就要独自成长,独自面对生存的压力,没有任何依靠。   像负雪这样,由两只灵结合孕育而来的,反而是少数。   能从小吃着天材地宝过来的,就更少了。   既然叫做天材地宝,那这些东西的滋味自然是很好的,但那是食物本身的味道,而且每种东西,都只有那一个味道,永远不会变化。   就像是瑶池办宴,蟠桃从树上摘下来是何模样,端上桌就是什么模样。   果子是这样,肉菜同样是这样。   灵界的很多东西,以人类的审美看,其实是非常凶残血腥的。   其实也不能怪人不愿意把神、仙一类的词汇加在灵界生物身上,哪怕牠们格外强大。   人们心中想象的神,是以自身的形象为蓝本,进行无限美化和拔高的存在。   而灵界中真实存在的神祇,往往都是更具有杀伤力的动物形态,而且通常会以多种动物的优势特征杂合而来。   比如说龙、西王母等等。   当然,也有在人类看来十分美丽的神祇,比如七仙子、青丘狐帝等。   其实两界连通了一千多年,相互影响之下,许多神祇的形象都发生了改变,变得更符合人类的集体期待了。   比如,一开始的西王母其实是完全的动物形态,没有人形,但当祂接受了人间香火,权柄随着人间的发展逐渐完善,在人类眼中的形象也定格为豹尾虎齿的女性。   负雪觉得自己更喜欢自己的小伙伴儿了,小伙伴说回家给牠做大肉,回来了就立刻让人给牠做大肉,一点不骗牠。   人,好!人不骗小老虎!   昆仑上很多仙子都骗过虎的,还是人好。   见遂遂吃东西的速度慢下来,在座的也都是遂遂信得过的自己人,大姨才问起遂遂关于灵界的事情。   江、卫二人虽然是侧室,但遂遂亲近信任他们,自然也有资格列席。   对于身居后宅的男人而言,子嗣比妇君的恩宠更加重要。   人不可能一直年轻,但会一直有人正在年轻。   虽然没有人会承认,但事实就是,没有哪个能一直留住一个女人的心。   女人的世界里,永远不缺更年轻、更鲜活、更有趣的灵魂。   就比如卫家颜之于王府旧人。   如果与王府旧人们同时进府,他必然是毫无胜算,被一群大族无数资源堆出来的谪仙般的贵公子衬托得黯淡无光。   可是他是后来者,他被时光偏爱,也被命运眷顾。   他入府不过月余,妇君便有身孕了。   他就痛了那一次,他们就有了遂遂。   对男人而言,妇君的恩宠是年轻气盛时唯一的追求,孩子却意味着色衰爱弛后,一辈子的保障。   所以男人其实才是重女轻男的主力军,对女人而言,无论女男,都是自己生的,都痛了也遭罪了。   就算会偏心,也少有人会刻意虐待,男人则不同,他们甚至会恨自己的男儿。   遂遂就如同第一次去郊游后回家的小朋友,大姨一问,便绘声绘色,连说带比划地讲起来。   “……我就这么一抓,就把那个黑色的狐狸控制住了。”   “…然后又来了一个更漂亮的大白狐狸,牠带我去的昆仑。我本来想契灵牠,但想到牠的族人要吃我,就有点膈应,但牠还是带我去了昆仑,走了很久,牠真是个好狐。”   “这么说,除了遇到负雪,你还遇到了九尾狐?”   卫家颜看着遂遂,骄傲又欢喜的心情几乎让他落泪。   遂遂点了点头,有些疑惑小爹为何要重复问她刚说完的话。   卫家颜给闺女烫羊肉吃,解释道:   “你位姑姑曾和爹说起,九尾狐一族天生最多八尾,九尾得自己修出来,虽然叫做九尾狐族,但真正九尾的极少,而且狐族以白色为尊,白狐的天赋要远高过同尾数的其他颜色狐狸。” 第175章 (二合一)   “那白狐在狐族的地位肯定不低,遂遂真了不起。”小爹爹为你骄傲。   最后半句卫家颜没说出口,王夫和江侧君都在,轮不到他说这样的话。   王府的孩子们没有嫡庶之分,王府的男人们却是有嫡庶之分的。   “若有机会再去,倒是可以考虑九尾狐。”大姨说道。   祥瑞只能契灵一只,那只是理论上上的,除了自己契灵,还可以从母亲那里代代继承,也可以像她这样生来就有。   皇帝的契灵中,除了瑾瑜和琅玕两个玉灵是她衔玉而生自带的,鹿蜀是母皇留给她的;白泽则是因为寿元将尽,希望有个地方养老,主动找来的。   说起来,只有青鸾是皇帝自己于梦中契灵的。   沈司宸并不是天赋不够不能去灵界,而是因为身份不能亲自去。   她是人间的皇帝,身上有龙脉和人道气运护身,就如同两界的壁障会阻挡过于强大的灵过来人间,对人间造成过大的影响和破坏,反过来也同样如此。   沈司宸作为皇帝,如果真身去到了灵界,先不论好坏,对灵界的影响和动荡就极为可怕。   而且,既然历史上李玄昭可以多次契灵祥瑞,那就说明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只不过后来的人一直没有找到方法。   所以皇帝相信遂遂一定会再有机会契灵。   就算不能了,等她和妹妹老了之后,她们的契灵也可以传给两个孩子。   肚子吃饱饱,遂遂的分享欲也得到了大大满足,舟车劳顿,吃饱喝足后,遂遂就跟着爹爹回家睡午觉去了。   遂遂安排得十分明白,睡午觉的时候就挨着爹爹睡,晚上还有宫宴,她晚上就睡宫里和大姨睡悄悄话。   终于到了家,遂遂本来不困的,刚躺下的时候还在和大爹爹说话,要教会他怎么哭,说着说着就没声音了,上官翊衡抬头一看,小孩儿都扯上小呼噜了。   闭着眼睛,睫毛长翘,脸颊粉润,手还抓着他的一点衣襟。   上官翊衡心里掠过一丝疼,还像小时候那样轻拍遂遂的后背,让她感受到熟悉的感觉。   光听遂遂的描述,这一路似乎没受什么委屈,外表看着,也精神尚好,不见轻减。   可外面哪儿能比得上家里,百姓家的日子,又哪里比得上王府优渥。   出去这一趟,上官翊衡就明显觉得遂遂懂事了许多。方方面面,都好像长大了。   人不会凭空长大,必是有一番经历的。   他理智上知道这是一件好事,孩子总要长大的,但他还是心疼,那么小的孩子,那么懂事干什么?有娘有爹,天潢贵胄,不调皮捣蛋岂不是浪费了?   上官翊衡拍抚的动作不停,拿着帕子默默拭泪。   他哭的时候,总是没有声音,白费遂遂费心教他一场。   想到这里,上官翊衡又忍不住笑了,晶莹的泪珠蒙在眼睛上,也显得神采奕奕。   遂遂这一觉睡得属实有点久,睡醒的时候都申正一刻了。睡得有点过头,遂遂起床时脑子发蒙,乖乖坐着,任由爹爹穿衣打扮。   想着遂遂回来时穿的就是红色,晚上就不好再穿一样颜色。便给遂遂换上一身鹅黄莺戏柳缂丝齐胸襦裙,外罩一件霜色奚鼠皮圆领对襟披袄。   披袄以系绳固定,两边绳头各坠一个小巧的赤金小樱桃,系上时就像是两个并蒂樱桃。   爹爹们总爱在遂遂衣服上加一点小巧思。   奚鼠皮比人间原产的银鼠皮更加轻柔保暖,颜色多为银灰、水墨、或黄褐色,这样纯白无杂色的很少,上官翊衡蹲了御灵司好久才蹲到,宫宴上正好穿。   遂遂走了一个多月,爹爹们的心也跟着空了,现在宝贝女儿回来了,爹爹们的炫娃热情空前强烈,什么好东西都想往遂遂身上堆。   “爹,头发扎得有点紧……”遂遂打个哈欠,咕哝着。   “哦,哦……”上官翊衡只好放弃把硕大的赤金累丝莲花冠往闺女头上戴的动作。   最后还是父爱战胜了虚荣心,遂遂的头发扎成两个简单的小揪揪,戴上一顶能护住耳朵的虎头帽子,保证风吹不着。   至于那虎头帽上的老虎是用金线和驼绒线绣的,上面还镶了核桃大的东珠?   这就是王府世子的日常穿戴啊。   王府就在皇城根儿底下,其实走着去比坐马车还近,但为了规矩体统,还是要坐马车。   沈容与牵了马来,正要跨上去,忽觉背后一凉,视线望过去,正见爹抱着小妹出来,那眼刀比沈容与自己的配刀还要利。   沈容与不明所以,爹的白眼更大了,“丢人现眼的东西!”   “嗐?”沈容与迅速思考自己又犯了哪些错误,以前出远门回家,爹都是在他待在家超过三天之后才会看他各种不顺眼,怎么这次回家第一天都还没过完,怎么就已经看他不顺眼了?   二弟沈镜尘凑上来悄声同他说话,“爹让你坐马车,骑马太张扬了。”   沈镜尘脸上是藏不住的笑,有种冰雪融化,春暖花开的感觉。   自从大哥不成亲,顶住了所有来自长辈的压力,父亲对他们这些下面的兄弟都宽容了许多。   本来他的婚事也是个大问题,澄亲王府门第太高,能匹配的人家本就不多,而且因为一张过于出众的脸,他在京里也惹出了不少是非。   人们追捧他,但沈镜尘的名声其实并不好,说毁誉参半都是客气的。   他这这样的,有底蕴的人家其实不愿意自己的掌家家宗夫是这样是非不断的男子。   对于男儿而言,“一家有郎百家求”,其实算不得好事,议亲前,长辈们说说还好,越是到了议亲的年纪,就越要贞静低调,除了确定的婚事,不能有任何暧昧不清的言语传出。   如果真是出了“一家有郎百家求”的热闹,反而说明这个男儿他不贞静,不安分,惹得多个女子为他争抢置气,亦是不贤。   而贞洁和名声是男人最重要的东西,容不得半点污损,名声毁了,是比毁容还可怕的事情。   沈镜尘的嫁不出去,不是因为没人要,而是想娶他的人太多,而沈镜尘又过不了这些人的长辈那关。   可偏偏沈镜尘出身又太高,不能给人做小,家里也舍不得他嫁去小官之家做门面,婚事就这么耽搁下来。   出身向来是一个男儿重要的筹码,出身更好,就意味着能接触到更好的姻缘。   到了沈镜尘这儿,一切反而是反过来的,但凡他出身不那么高,可能一早就嫁出去了,根本不会让家里的父亲为此焦头烂额。   婚事一拖再拖,今年沈镜尘也二十有二了,在晟京算大龄剩男,婚事更难搞了。   沈镜尘的难搞和沈容与的难搞还不一样,沈容与是嫁的出去,但他自己不配合,沈镜尘倒是听话,但难找婆家。   以前沈镜尘经常因为自己给家里惹麻烦,婚事又连累父亲几番操劳,而神思郁郁。   他的生父出身有瑕,在外几乎是个透明人,他在外头闹出的是非、他的婚事,都是嫡夫上官氏操持,沈镜尘很长时间都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遂遂刚出生那会儿,沈镜尘其实是在家养病的,大夫说他气机郁结,胸胁胀满、忧思伤脾,悲哀伤肺,长此以往,恐他郁郁而终。   家里这才停了他的学业和对外的交际,在家安心养病。   遂遂刚出生那会儿,其实是他病得最严重的时候,他们说他是“谪仙人”,他觉得自己就该快快死了回天上去,不应该留在人间给别人添麻烦。   他那时候时常会想回天上去。   但遂遂出生了,爹爹们要养身子,照顾遂遂,爹爹们见到他时都是喜上眉梢,没人看着他欲言又止,也没人看着他叹气了。   就算他再美,再是谪仙人,也没有王府的继承人重要,神仙在人的事情上向来是要靠后的。   遂遂出生了,这件事的重大程度,甚至可以压过以他为主角的那些香艳话本,别人与他说话时,终于不再是,“那个什么什么话本里的什么什么美人是不是你,”而是问起了他的妹妹。   有妹妹这件事,要比自己长得好看重要得多。   听不到那些讨厌的声音,在家里有时带一带妹妹,更多时候是带上护卫小厮,去城外庄子上去钓鱼、晒太阳、或者登高望远、甚至去庄子上喂鸡鸭鹅。   他每次可怜兮兮地求爹说出去访友,其实都是自己跑出去玩了。   他根本就没有朋友,不管女的男的,对他总有企图,不是想占有他,就是想毁了他,甚至有男的也想对他做那种事情……   他才不要交朋友。   说去给画师当坐者就更是假的了,他能让人画什么?春宫么?   如果去远一点的地方去玩,当天回不来,沈镜尘就这么和爹说。   他其实没怎么吃药,妹妹一天天长大,他自己也一天天好了。   沈镜尘后来其实也猜到,就算他能骗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亲爹,也骗不过执掌中馈的大父,但他还是次次都带着足够的人手出门了。   遂遂是神医,大父也是。   遂遂大点之后,不需要爹爹们倾注全部注意力,他也年纪更大,婚事更难了。   沈镜尘还紧张过一阵子,但因为年纪更更大的大哥依然没有成亲,一个人扛住了所有压力,大父根本没有多余精力管他。   亲爹又是个人淡如菊,万事大吉的人,对亲爹来说,他能生在这富贵地方,享尽荣华富贵,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嫁不嫁的根本不重要,就算是去家庙修行,也是享福。   他的婚事就这么被遗忘了。   后来大父彻底对大哥没招了,也不知道是被大哥伤透了心,还是终于大彻大悟,家里男儿嫁不出去也根本不会少块肉,大父彻底不管他们了。   以前大父总会带着他们几个年纪稍长的去赴各种宴,也会过问他们的饮食起居。   现在大父宁愿在家和几个爹爹打叶子牌,也不想去赴宴,要去都是去非去不可的,带着遂遂去,大概率还会带老四老五。   不管是不是相亲局,通通变成遛娃局。   以前大父会严管他们的饮食,生怕他们身材走样,更怕他们吃错东西坏了容貌,影响名声和亲事。   现在老五一顿吃一整个大肘子大父也懒得管了,心情好的时候还会问老五是喜欢吃酱香的还是红烧的。   好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到来了,不用担心自己的婚事,以往严厉的父亲也变得温柔和蔼,慈祥大度。   王府还有了继承人,所有人都不用担心以后无依无靠,香火断绝,被人吃干抹净。   大哥还需要去衙门上班,他连班也不用上,每个月就领着府里多多的月例银子,想出去玩就出去玩,想家了就回家和妹妹一起玩。   沈镜尘从前从来没有想过日子可以这样舒心畅意,轻松自在。   沈镜尘很知道自己的美好生活是谁给予的,所以他第一喜欢妹妹,第二喜欢大哥。   曾经的沈镜尘对大哥也只是普通的兄弟情,甚至在他看来,大哥有些出格,不像外界说得那样是所有男子楷模。   毕竟《男德》、《男训》要求的都是男子温良恭俭,德容言功,就算是最苛刻的《贞男律》也不要求男子邦邦几拳揍晕一头熊。   更没要求男子去考状元。   男子要温良恭俭,谦逊有礼,不应该争强好胜,张扬重利。   他从小就是这么学的,到现在也这样认为。   那些都是没开智的时候的想法,在现在开了智的沈镜尘看来,大哥身姿伟岸,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是个值得敬佩的义士。   有大哥在一天,他的美好生活永远就不会结束!   自然,沈镜尘对大哥自然比不懂事的时候更加亲热信重。   沈容与被二弟极致的美貌怼脸,愣了一下,才低头看自己的装扮,宝蓝色云锦提花麒麟纹圆领袍,束蹀躞带,腰脚上是双新的乌皮靴,去赴宫宴很正常的穿戴啊,哪里不对了?   “佩剑入宫的时候会交出去的。”沈容与想了想,找出了一个不合适的点。   (抱歉抱歉,晚了几分钟,晚安~) 第176章 宫宴(二合一)   大哥显然听不懂暗示,沈镜尘只好拍拍大哥的肩膀,自己上马车去了。   遂遂到得比较晚,一进麟德殿,就被一群小孩儿围住了。   “小殿下!世子殿下!”   阿古拉作为雪原王庭来的留学生,位置比较靠近门边,遂遂就看见他手一撑就翻过桌案,桌案出现几道裂纹。   萨仁已经条件反射地伸出了手,但阿古拉就像一颗狡猾的汤圆,从萨仁伸出的掌心溜走。   萨仁伸出的手慢慢收回,拍在自己额头上。   遂遂还来不及笑,就看阿古拉宛如猴王出山一样,几乎是半飞着朝她跑来。   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遂遂被撞得身体都往后仰了一下。   九岁的阿古拉要比遂遂高出一个头还多,四肢结实有力,长手长脚,个子比起十一二岁的孩子也不差,已经有大孩子的模样了。   阿古拉的拥抱也像他的名字一样,让遂遂觉得是一座山在拥抱自己,结实而可靠。   “你回来了!”阿古拉声音洪亮,语气雀跃,还是像一只热情大狗一样活力无限。   不等阿古拉再说些什么,他就被后面的人合力从遂遂身上撕下来,自己扑上去。   上官愿靠着亲戚关系,得到了第二个抱抱。   如果说阿古拉是热情有力的大狗,那上官愿就是忧郁粘人的小猫,一句话没说,就已经泪流满面。   “表妹,我第一天就知道你不见了,我想找你,但爹把我关在家里,让我不许声张,我很听话,我没闹,表妹,我好想你,可是我好没用,我找不到你……”   上官愿哭得伤心极了,但依旧得体,梨花带雨,眼泪如珠,鼻头和眼尾都沁上一点绯色,就如同纯白茉莉花尖那一点浅浅晕开的粉,浅却妙。   “我也很想表哥。”遂遂笑着给表哥擦眼泪,又重新抱了抱表哥。   虽然遂遂经常说好听的话哄人开心,但这句却是真的,除了家里人,她最想的就是表哥。   每当遇到那些需要她把话说第二遍的人,遇到那些微不足道,一闪而过的不适,她就总会想起表哥。   虽然表哥与其他人相比,性格有些怪,但那是对其他人,对她的时候,表哥是最为她着想的,想得也最细致。   表哥不会让她把话说第二遍,也从不让她有那些微妙的不快,每次见到表哥,他总是最鲜亮的一个。   表哥跟她同岁,却要矮她小半头,或许是视线比较高的缘故,遂遂总觉得哭唧唧的表哥像小兔子,白白软软的,眼睛也红红的,越想越想。   遂遂突然笑了一下,伸手捏了一下表哥的脸。   “表妹?”表哥表情懵懵的,沾着泪珠的长睫晶莹,遂遂突然就懂了什么是楚楚可怜。   遂遂笑得更欢了。   虽然不明所以,但见表妹高兴,上官愿也跟着高兴,跟着破涕为笑。   “小殿下,我在家摇过龟甲了,三日后是吉日,宜宴饮,宜出行,我们在那天摆个小宴为您接风可好?”   薛嫖插手行礼,说明自己的计划。   今日是陛下为小殿下办得接风宴,明日王府肯定得自家聚聚,后日,大后日,王府可能会设宴,也可能会歇一歇,他们几个的小宴放在三日后正合适,她的龟甲也正好显示三日后,薛嫖觉得自己的占卜技术越发精进了。   遂遂觉得可以,点点头。   “阿珺,姑姑回来了吗?”遂遂问了一句和薛嫖站在一起的卫思珺,免得冷落。   卫思珺是卫姑姑家族里选出来的孩子,卫家以前是庶族,根基很是浅薄,遂遂三岁以后,卫思珺就被送到了遂遂身边。   阿珺比遂遂大一岁,和薛嫖一样,以后会做她的伴读。   阿珺没有什么突出的让人注意她地方,但她做事踏实,不犯错,也不让人讨厌,遂遂对她也挺满意的。   “小殿下,我们先入席吧。”第五风月见叙旧都叙得差不多了,适时招呼大家入座。   第五风月名字风流浪漫,性格却是稳重妥帖,他大他们几岁,但也不“倚老卖老”,只在适当的时候引导。   这个小团队里,遂遂是独一无二的核心,薛、卫二人是未来的左膀右臂,上官愿是应声虫,无条件支持遂遂的一切决定,阿古拉是马前卒,遂遂上天他能跟着上天,而第五风月就是谋士和军师。   小孩子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的,有时候看似合理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   而遂遂又是那种精力特别旺盛,思维特别活跃的小孩儿,她的身份还特别高,可以说除了皇帝,就没人有有资格对她进行管教。   她的嫡父上官氏倒是有资格,但他没有那个意愿,也没有相应的手段,在他眼里,自家闺女拉的屎都是香的,闺女怎么会有错,一定都是伺候的虏俾的错!   可以说,遂遂上蹿下跳到现在,一直没造出什么大乱子,至少没有让她自己受伤,第五风月功不可没。   所以虽然他不像上官愿、阿古拉两人那样热络,但遂遂还是记得他,在小团体里也有自己的位置。   遂遂的座次自然在前面,帝王下首,通常左边是太子,右边就是澄亲王世子。   然后王府众人座次则在遂遂身后几排,三排一共六案,可坐十二人,如果是澄亲王带着赴宴,足够把她的孩子、她喜欢的男人都带上。   现在澄亲王不在,对遂遂也是一样的待遇,这是帝王的偏爱。   一般朝臣赴宴,除了受邀本人,最多带上正夫和最看重的孩子,这是默认的潜规则,侧室不上正宴。   但对于澄亲王府而言,则是王府的现主人和未来主人,想带多少人赴宴都可以。   小爹和亚父没来宫宴,大爹爹带着遂遂和哥哥们过来,算上负雪,王府的位置依旧有剩余。   “咻咻你也在啊,你跟我来啊!”   遂遂目光扫到角落里的虞家三人,主要是认出了虞修言,招呼了一声。   虞修言看看母父,有些犹豫,虞少思却赶紧推他让他快去。   虞少思入京调任的官职是从五品秘书省著作郎,算是踩线够到了参宴的门槛,但他能带着妻儿出现在宫宴上,还是沾了王府的光。   虞少思年轻时也随母亲参加过不止一次的宫宴,那时虞家的座位还很靠前,虽然他只能作为家眷坐在后排,但也能看清皇帝的脸。   但他的孩子和妇君都没有参加过宫宴,尤其他的妇君,妇君家里只是扬州本地的秀才门第,妇君幼时高热坏了脑子,虽不至于痴傻,但性格憨直不懂变通。   岳母岳父生怕自己走后女儿没有依靠,这才选择了入赘。   他想趁着机会,带他们来见识见识,宫宴上的饭菜滋味很好,表演也很精彩。   妇君是第一次见宫中的富丽堂皇,眼中亮着如孩童般欣喜纯粹的光,虞少思也跟着笑,但心里却是苦涩的。   家道中落的实感,其实并不是轰然崩塌的激烈,而是藏在衣服里的针,在不经意间带来的隐痛。   瑛娘可能觉得这里已经很好了,但这里其实什么都看不到,几乎看不清楚表演,只能听见丝竹之声,前面的位置才能看见表演。   他的母亲可以带着他去宫宴,带着他坐在可以看见天颜的位置,而他却没有能力把自己的孩子和妇君带到同样的位置去。   虞少思觉得愧疚,上愧对将虞家托付给他的母亲,下对不起妻儿,没能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虞修言上前见礼,“小殿下。”   今日参加宫宴,虞修言的衣着比往日更隆重一些,穿了一身料子极好的月白色绞花罗宽袖圆领袍,以银线暗绣水波纹,随着行动光泽流转,腰间环配轻响,清雅贵气。   咻咻作为一个道袍十级爱好者,遂遂还是第一次见他穿其他款式的衣服,而且还是带绣花的,不由多看了两眼。   咻咻以为是殿下不满他没有主动招呼,赶紧解释道:“殿下与旧友重聚,在下不好上前打扰,这才没有出声。”   说完又深揖一礼。   “我没有怪你呀,我是看你衣服好看。”遂遂依旧嘴甜。   咻咻有些羞赧,掠低下头,耳尖微红。   “表妹,是他好看,还是我好看?”上官愿娇蛮的声音响起,他人也上前一步,身上的大红织金云蝠纹直裰遮挡了遂遂大半视线。   遂遂当然不会被这种问题难倒,把腰间的长穗宫绦递过去,嘴里道:“表哥当然也很好看呀!”   上官愿抓住宫绦,乖乖跟在了遂遂身后,还不忘在遂遂看不见的角度,给虞修言飞眼刀子,无声冷哼。   哪里来的小门小户,攀高枝攀到表妹身上?是个人都想来和他抢表妹,也不看看自己的斤两。   他抓着遂遂的宫绦,所有人都知道他和表妹才是一国的。   虞修言并未有多余的动作,只是谦逊地同众人见礼,然后默默跟着,不和任何人抢位置。   就像他第一次见到殿下那样,他一向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   只是视线一直落在殿下被拉起的宫绦之上,上次的宫绦是一条五彩珠坠水晶双蝶的,下面的长穗是红色。   而这次的宫绦是羊脂玉环扣盘长结,坠明黄流苏的。   宫绦变了,握着宫绦的人也变了,是不是也代表着,殿下回到了她该回的地方,身边都是旧人,他再也没有资格像在船上那样,靠近殿下了?   虞修言心里有些难以名状的酸涩,说是男女之情太早,就像是向阳花追逐太阳,他只是本能地跟随。   并不想,也不能让太阳只照耀自己,现在对他而言,就仿佛是阴天,天上的太阳被同样在天上的云头遮住了,他看不到太阳了。   薛嫖、卫思珺两个女孩子各自回了家族的位置,她们作为女孩子,自然在宫宴上有自己的位置,只有男孩才会作为附属出席,需要坐在第二三排,甚至更后面。   遂遂的位置留下的空间很足,并且并排多准备了一张桌案,显然考虑了负雪。   遂遂落座,负雪也现身出来,乖巧趴在遂遂身边,用大脑袋蹭她。   负雪又觉得对不起遂遂了,遂遂去牠家的时候,家里开宴遂遂别说吃了,桌都上不了。   而遂遂的家里人办宴的时候会专门准备牠的桌子。   遂遂大力呼撸几把,把负雪头顶的毛毛弄得乱糟糟,然后又不理牠了。   负雪的出现,让原本想凑上来挨着遂遂的小伙伴儿们脚步都是一停。   骤然见到老虎的惊悚感还是其次,主要是负雪作为强大的灵,对不具备巫力的男子具有一定的压制力。所以恐惧感会格外明显。   负雪哪怕没有主观的恶意,就是安静待着,对于男孩子们而言,也是一种震慑,会让他们不自觉害怕、手脚发软,心跳加速。   遂遂的哥哥们因为是遂遂的血亲,可以一定程度上免疫这种影响,但也经过了一段时间适应,才能完全消除影响。   就在众人迟疑的几息时间,行动自如的虞修言已经坐到了遂遂身边。   负雪又不是才出现的,在船上那么久,他早就习惯了负雪的存在。   他教殿下写字的时候,有时候负雪还会来跟着学呢。   沈容与和沈慕白都坐到了后面,已经霸占妹妹这么久了,再不给其他兄弟一点机会,其他人就要闹了。   上官翊衡从遂遂那儿知道,负雪看着大只,其实如果真算起来,实际上比遂遂还小,知道牠吃东西也需要照看,正好上午已经一起吃过一顿,已经习惯了负雪的存在,便坐到负雪身边,看机会照顾一二。   上官翊衡伸手把负雪头顶被遂遂故意挼乱的毛发捋顺,得到年纪小小的大老虎一个结实的蹭蹭。   遂遂的一边做了咻咻,另一边的位置被五哥强占了。   十二岁的沈舒扬开始抽条了,脸上的婴儿肥褪去,加上习武,肩背挺拔,已经是个可靠的小大人了。   “哥哥给你剥虾。”沈舒扬捏捏妹妹帽子上的绒球球,开心起来。   小的时候,沈舒扬有段时间不喜欢妹妹,觉得妹妹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和宠爱都抢走了,他还为此去娘和爹面前哭。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也成为了会被妹妹牵走所有注意力的一员,他都和大家成一国的了,自然就能理解了。 第177章 太子归来1   遂遂一行人刚入座片刻,圣驾便至。   大姨作为众人爱戴的优秀老板,从不说废话浪费时间,山呼万岁之后,直接开宴,一句废话没有。   因为顶头上司皇帝是个对吃有追求的,本朝的宫宴不像前朝那般有定制、定例,而是根据宴饮的时节、主要参宴对象进行调整。   在大晟当官虽然不能贪污,但其他的福利真是给拉满了,如果你足够能干,不仅皇帝会让光禄寺专门记你的忌口和喜好,宫宴上还可以点菜。   比如这次宴会的主角是澄亲王世子,所以宴会的菜色就以各种酸甜口的小孩儿菜为主,菜品的摆盘多用憨态可掬的各种小动物。   安排歌舞礼乐的太常寺安排的也多是小孩儿爱看的笑戏,歌舞方面,也是请得正经歌舞大家来演,舞技精湛,赏心悦目,纯粹是美的熏陶。   那些很受大臣们欢迎的西域慷慨的男菩萨是没有上场的机会了。   清水豆腐、万象鱼汤这些费功夫的菜在宫宴上吃着,第二天的家宴,又是爹爹们一起准备的家常小菜,是遂遂从小吃的味道。   美味还是其次,更重要的是味道里的那种熟悉感,可以让人全身心都安稳下来。   第三天,大姨又让人去灵界进了一批货,把遂遂以前吃漏了的已这已那的东西基本都补齐了。   之后又是和小伙伴们的游船聚餐,王府设宴宣告世子契灵祥瑞白虎、各路亲戚轮番相邀遂遂过去。   就这么一路吃吃喝喝,日子很快到了二月,二月二祈农礼结束,又是一场宫宴。   之后没几天,去了北境好几年的太子终于带着队伍回来了。   丞相上官琼宇带着半副帝王仪仗,携百官出城十里相迎。   几年不见的太子姐姐,比遂遂记忆里黑瘦了一些,面容更加坚毅沉稳,眼神明亮,穿着银色的甲胄,骑着比普通马略大的䑏疏,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意气风发,又坚毅可靠。   䑏疏形如马,浑身毛发如黑段,只四蹄有一点白,头生一粗粒如岩石的独角,形似羊角般略带弯曲。   北境的风霜磨砺粗糙了她的皮肤,同样也磨去了她的软弱与犹疑,像是打磨好了的玉石,更加通透闪耀,也更加圆融自洽。   遂遂望着太子姐姐的身影越来越近,到了身边,视角转换,遂遂从仰望太子姐姐的视角,变成了太子姐姐的视角,坐在䑏疏背上,以更高的视角看世界。   太子俯身像捞起一只小猫一样,单手捞起胖得像小汤圆一样的小老妹儿,本来想挼几把小老妹儿圆圆嫩嫩的脸蛋,却先注意到自己手上的茧把小老妹儿身上的锦缎给勾丝了。   为了不伤害小老妹儿宣呼大馒头似的嫩嫩脸蛋儿,只能隔着衣服捏捏遂遂实心藕节似的胳膊。   “哎呀大壮,伙食这不够挺好啊。”   太子姐姐去北境一趟,北地口音更重了。   对于女子而言,身体结实,胖一点并不是坏事,所以遂遂并不觉得太子姐姐是在调侃她胖,当然,太子的本意也不是调侃,而是真的觉得瓷实汤圆一样圆滚滚的小妹妹很可爱。   遂遂十分认同地点点头,“我回来之后一直都在参宴,各家都有拿手的绝活,伙食真的很好。”   遂遂伸出自己肉窝窝的手给太子姐姐看,示意这就是证据。   太子一下子就笑开了,小孩子肉嘟嘟的手手也太可爱了吧!   都想自己生一个了。   算了算了算了,小老妹儿眼看还能玩几年呢,现在生就浪费了,还是等小老妹儿脱离小孩儿行列,她再生孩子,这样不仅不会空窗,立刻就有新的小孩儿玩儿,还可以忽悠小老妹儿给她带孩子,简直完美啊!   太子也是从小干童工过来的,最知道小孩儿要大不大的时候,是最勤快,精力最旺盛,也是最乐于助人,最希望得到认可的时候,的时候,有时几句夸夸,就能让她帮你做事儿,甚至有时候夸夸都不用,让她做事儿这件事本身就足够让她们开心。   就是常说的,“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太子带着自己的小·玩具正在进行时·德华将来进行时·老妹儿一起骑马入午门面见帝王。   旁人只看见天家姊妹的同气连枝,澄亲王府稳如泰山的地位,澄亲王世子亮得刺眼的前途,根本看不见一国储君的老谋深算,深沉心机。   可怜的大壮,一心觉得姐姐最疼她,却不知道,命运的馈赠早已在暗中标好了给德华的工资。   刚清闲几天的肚子,因为太子的回归,迎来了更加盛大的投喂攻势,各种国宴、家宴不断。   毕竟,没有什么比投喂更能表达家人对远归的游子深切的爱了。   待到夏至,北郊祭地大典,遂遂的小肚肚又圆滚了一圈。   人间正在从“君权神授”的影响中摆脱出来,逐渐复兴人道。   先帝免除了郊祭中春分、秋分的日月祭,只保留了祭祀天地的名目。   景平十八年时,当今又将一年一次的郊祭改为三年祭祀一次,分为冬至南郊祭天,夏至南郊祭地。   今年是景平六十年,正是大祭之年。   皇帝将祭祀之事全权交给太子,遂遂的负雪身上金光肉眼可见,妥妥的皇室门面,颜值担当,所以遂遂也骑着负雪,溜溜达达跟着去祭地了。   也不用遂遂特意做什么,就骑着负雪跟在祭地队伍外侧,让老百姓多瞧瞧就好。   这也成了遂遂日后的固定工作流程,甭管祭天祭地,主祭的是太子还是皇帝,或者太子成了未来皇帝,甚至到了太子的孙辈儿,每次皇室祭祀,现在的澄亲王世子,未来的澄亲王总是骑着威势愈盛的白虎祥瑞随行。   祭地回来,皇帝对女儿的爱在这几个月里也消耗得差不多了,太子的工具属性重新占据上峰。   遂遂就这样被丢到了东宫,交给太子照顾。   有时间又有心情更有精力的皇帝陛下,终于可以把一盘绿头牌都翻一遍,让各种类型的漂亮小郎君一起和她玩耍。   (先放一章,第二章稍后~) 第178章 小肚肚   东宫,太子带着心爱的小老妹儿一起泡汤泉,旁边还有一大一小两只猫在水里猫刨。   已经是成年三花模样的朏朏下水就成了一颗被嘬过的芒果核,变成中型犬大小的负雪,毛发不仅防水,它还不沾水,双层毛发炸成了一颗大号海胆,在池子里飘来飘去。   看得出来朏朏很想去玩毛线球,但又惧怕负雪的威势,小爪子伸了又伸,就是不敢靠近。   朏朏对遂遂发出喵喵的夹子音攻击,想让遂遂帮牠骑到老虎头上去。   但是,遂遂已经知道了粘人大猫的好,不再搭理高冷的小猫了,不仅不帮朏朏,还故意把负雪叫过来,给朏朏吓炸毛。   朏朏虽然是一只有求于人才会夹子音喵喵,平时基本不让摸不让抱,放浪不羁爱自由的渣猫,但这次北境之行,朏朏也确实是为太子立下汗马功劳。   北境瀚海关有着两界融合最大的一处关口,平时不出事还好,一出事,那灵就跟泄洪一样往人间来。   场面比七月半鬼门开的时候还要可怕,其他一切不算,光是半透明无实体的灵就能让白天直接变得比夜晚更黑。   灵体一层又一层压在头顶,让人觉得天仿佛随时会往下掉。   加上烛龙吹气对雪原王庭那边的影响,英灵路线的运用变得越发野蛮粗暴,什么东西都敢供起来往身上请。   人家北地好好的出马修行法,快让那边改成邪术了。   或者说,雪原王庭那边很多脱胎于出马的法子,在烛龙事件的影响下,已经事实上成了邪术了。   部落之间争端不断,死了很多人,疯了的更多,也多了很多实力强大,阴气森森的灵。   局面更加混乱,有时一个人身上可能有好几只灵,我杀我自己,跟夺舍似的。   还有些直接就是被夺舍成功了,同一个人,这次见面和上次见面的说话方式、行为习惯、甚至声线都有所不同。   明明看起来是毫无破绽的人类的外表,说话逻辑完全没问题,甚至能力还更加出众,但这样的人就是会莫名地让人感到惊悚和不适。   被夺舍了的人,就算把习惯和性格伪装得和原来一模一样,脸上表情自然服帖,也依旧会给人一种似人非人的恐怖感。   就像再怎么量体裁衣,衣服也永远替代不了自身生长的皮肤。   可以说,太子能在怪物堆儿里稳定北境局面,加固瀚海关防线,时不时还要披挂上阵,   可以说,太子在这种环境下,丝毫不受影响,出色完成领导任务,并且依旧保持心理健康,朏朏居功至伟,功不可没。   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功臣,太子捞起小老妹儿一起出浴了。   曾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太子殿下,出去了一趟,不仅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还学会了照顾妹妹,两下就帮大壮把衣服穿好了。   太子把遂遂衣服上最后一组绳结系好了漂亮是蝴蝶结,没由来地一阵骄傲,指着蝴蝶结对遂遂道:   “明天跟你大姨说,这是我给你穿的嗷!”   遂遂非常上道地点点头,还给姐姐出主意:“这是里衣,大姨不好看到,大姐姐你明天帮我穿外裳,我直接穿去给大姨看。”   “妙啊!”太子脸上笑容加深,“明天回来,姐姐送你一盒金子做的五谷。”   遂遂脸上也出现了大大的笑容。   遂遂有点疑惑,衣服穿好了,姐姐为什么还蹲在她面前不起来。   感觉肚肚上有点痒,遂遂低头——原来是大姐姐在戳她的小肚子。   遂遂圆圆的小肚子软软的,无论是戳戳还是揉揉都特别好玩儿,太子有点停不下来。   小孩子真的好好玩哦,到底哪里才能偷一个大壮这样胖墩墩又软乎乎,还特别漂亮可爱的小孩子啊!   如果大壮不是小姨的孩子就好了,这样她就能直接偷了,嘿嘿。   遂遂低头看自己的小肚肚,又看看大姐姐的手指,不说话。   健康的小朋友都会有一点小肚子,遂遂的小肚肚只是圆了一点,胳膊上的藕节明显了一点,整体是健康敦实的那种小胖。   如果遂遂真的是痴肥,大人们也不会不管,反而继续热情投喂。   遂遂都看了几息了,大姐姐却完全没有停手的意思,反而玩上瘾了,小肚肚轻轻戳一下,又自己弹回来,轻轻戳一下,又弹回来。   昨天大姨也戳了她的小肚肚。   还有之前,爹爹、大哥都戳了她的小肚肚。   其实如果是像之前那样,顺手戳一下,遂遂就算看出来对方是故意的,也会大度地装作不知道。   遂遂突然就委屈上了,嘴巴一撇,唔地一声自己跑走了。   正玩儿小老妹儿玩儿得起劲的太子猛地头皮一紧,几乎是踉跄着,连滚带爬追过去。   好在大壮虽然两腿有劲儿倒腾得快,但腿短,好歹是在门口把人拦下了,没让人一路哭着出去。   大晚上的,要是真让大壮边哭边从东宫跑出去,恐怕第二天,太子前面几十年积攒下来的被弹劾额度立刻就得用完,甚至都不一定够。   遂遂也不往外跑,就抱着门口的柱子,委委屈屈,泪眼朦朦地看着大姐姐,就扁着嘴哭,也不说话。   太子这下是真有点儿过意不去了,满脑子都是“我真该死”在刷屏。   “对不住对不住,姐姐给你赔罪,带你去挑宝贝好不好?”太子弯着腰撅着腚,边说边双手合十疯狂抖动,比求神拜佛都虔诚。   语气里一分是对小妹妹的愧疚,剩下九分都是办错事儿害怕被人(尤其是家长)发现的心虚。   太子嘴里的话翻来覆去说过一轮,最主要她也没什么给人道歉的经验,知道一句对不住就不错了。   大壮依旧不说话,抱着柱子,要躲不躲,扁着嘴,眼泪花儿要落不落的,一副“我委屈,但我不说,我就看着你”的委屈模样。   实则是:我看你怎么办,办不好我可是要哭到整个紫禁城都知道了哦。   太子好话说尽(事实上也没有两句),腰都弯累了,直起腰,两步走过去,扯开衣襟,一副流氓样儿,“来来,你戳回来,戳回来!” 第179章 核桃   和她圆鼓鼓软绵绵的肚子不一样,太子姐姐的腰腹处平平的,有着漂亮利落的线条。   遂遂伸手摸摸,紧实而有弹性,带着显而易见的力量感。   遂遂先是觉得好看,好棒,低头看看自己的圆圆小肚子,然后又哇得一声哭得更凶了。   这一刻,大壮和五年前某个夜晚的大妮儿感同身受。   “嘿!你!”太子放下衣服,急得原地转圈,“我不是都让你戳回来了吗?怎么哭得更凶了?”   “大壮,你姑娘家家的,怎么能不讲武德呢!”太子抓住小妹妹晃晃,试图讲道理。   太子夫见妇君和世子久没出来,便过来浴德池这边查看。   还没走到就隐约听见小孩的哭声,心里一咯噔,三步并作两步赶过去,就见世子哇哇大哭,自家妇君采取的措施竟然是抓着人晃来晃去。   太子夫当时就觉眼前一黑。   他早该知道的,女人带娃活着就行,他怎么能把小殿下交给太子,太子她自己都得人伺候。   赶紧冲将上去,把小殿下抢过来,抱在怀里边走边哄。   同时用眼神谴责太子。   太子不服气,“我是不是让你戳回来了?你明明都不哭了,现在又哭,你是不是在讹我!”   太子夫绝望闭眼,抱着孩子转身就走。   还讹你,人家真躺地上哭了看你怎么办!   他虽然没有和澄亲王王夫直接打过交道,但光看他老丈人君后就知道,那该是个多难缠的人。   再怎么情比金坚,也应该注意影响,如今澄亲王还在外头,世子又是带回祥瑞白虎,又是带回可替代粮食果腹的丹木,还有灵界的众多珍贵材料。   每年契灵的人成千上万,可能真身去灵界的又有几个?   从古至今,又有多少灵是自带伴生灵宝的?   澄亲王府的地位早已超然,澄亲王世子更是。   地位如此超然的澄亲王世子,在宫里住了几年都平安无事,偏偏你这当姐姐的回来,就在东宫住了一天就给人整哭了。   这让外头的人怎么想?   如今民风开放,陛下广开言路,那些言官什么话都敢说,那些写戏写话本的跟上谁都敢编敢写。   太子夫好好把人哄住,又开了库房,挑了一对玉质温润细腻,雕工精巧的黑白玉麒麟给小孩儿当玩具,才把人哄得差不多了。   遂遂手里抓着墨玉麒麟,把脸转过去,后脑勺对着姐姐,靠着太子夫的肩膀抽抽搭搭。   不理伤害了自己幼小心灵和圆肚皮的姐姐。   太子又转到另一边,嬉皮笑脸道:“大壮,大壮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   太子晃晃手里俩核桃,放一颗到胳膊上,用肱二头肌一夹,核桃便裂成两半。   为表道歉诚意,太子把核桃仁全拣出来给大壮吃了。   遂遂先是懵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下就亮了。   遂遂虽然劲大,那是相当于普通孩子而言,她用手可捏不开核桃。   而大姐姐竟然用胳膊就给捏开了。   “不准哭了。”见小孩儿脸上总算有点笑模样,太子也松了口气。   太子倒不怕外人说什么,独苗太子,谁敢真的得罪她?她怕的是被家里大人知道了挨削。   母系家族是这样的,家里地位最高的不是统领全局的长辈,而是家里的嫡长女。   而可以打败嫡长女的,只有嫡长女的嫡长女,或者年纪更小的嫡长女。   沈家宗室这几年倒是添了几个孩子,女男皆有,但那是旁支,和皇帝这一脉的血缘已经很远了。   真正嫡嫡道道的,还是只有她们两姊妹。   在她们这个小家里,妹妹才是最大的。   遂遂小口吃着核桃,点了点头。   手里还剩一核桃,太子拿在手里盘着,太子夫习惯性放慢脚步,让太子领先自己两步,才正常走路。   看到太子手里的核桃,太子夫眼角一抽,“那核桃上的百子图,太子殿下是一个没瞧见?”   太子闻言低头一看,手里核桃颜色褐红油润,已经呈现玉化的质感,上头的纹路也不是天然的,而是顺着核桃纹理,雕成了姿态各不相同的孩童模样。   一粒米放核桃上,都能遮住几个孩子的身形,可孩童的五官、头发细节都呈现得栩栩如生。   太子想起来了,这哪里是用来吃的核桃,这是老早之前,娘给她的,让她没事儿多盘几下,她去北境前,记得还没这么包浆,想来是她不在的时候,家里男人给盘挺好。   太子点点头,不知是对核桃的状态满意,还是看到了家里男人的辛苦付出。   只听“咔嚓——”一声,太子夫眼角又是一抽,来不及说话,剩下一个好的也给捏了。   太子夫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来,好歹是在世子面前维持住了姐夫的端庄形象。   太子核桃仁捡出来,跟太子夫和大壮都分了一点。   “反正都不成对了,吃了就吃了呗,而且放这么久了,里头核桃仁没坏,吃着还挺香,就说明它本来就应该用来吃的,放着不浪费了。”   第二天,遂遂大方给大姨展示了大姐姐给她穿的缥色冰裂纹蝉翼纱齐胸襦裙,以及系上的天蓝色盘锦结坠水晶铃兰宫绦。   皇帝拉着遂遂的手,上上下下看得认真,就像看女儿呈上的奏折那样认真,“啧啧,瞧这结打得多漂亮,大妮儿真厉害,你娘我都不会呢!”   太子上扬的嘴角一僵,“琢之琢之琢之!”(破音)   “嗐,你姐姐就会瞎讲究,多生分呢,是吧,大壮?”皇帝把小闺女捞起来放自己旁边坐。   “是!”大壮超级认真,超级大力地点头。   现在的沈望舒小朋友是真心觉得大壮是个比遂遂好太多的名字——笔画少,她会写,写出来还挺好看。   “遂遂”写在纸上都糊成一团了,写“沈望舒”三个字也要写好多字组合起来,大壮觉得很亏。   还是“大壮”最好。   大壮为了不做白工,每天都会写半个时辰的字,已经能勉强做到横平竖直,简单的字已经写得比较工整了。   比如大壮二字,她就写得比较好看。   “我以后可以只叫沈大壮吗?”大壮认真向大姨提议。 第180章 从玄武门入职当皇帝需要几步?   “好啊!大壮,你真有眼光!”太子也不破防了,直接拍手支持。   “那当然!”得到支持的大壮更是信心满满,亮着一双眼,一脸期待地望着大姨。   其实皇帝也真心觉得“大壮”是好名字,但她觉得,妹妹应该不介意“遂遂”变成“大壮”,但如果“沈望舒”变成了“沈大壮”,妹妹回来应该会提着刀追着她砍。   于是大姨保持让人信任的微笑,拉着小闺女的手,声音甜甜的,夹夹的,“大壮呀,你看,大壮的意思是长得大大壮壮的,有力气,不生病,这很好是不是?”   大壮点头,补充道:“而且笔画少,在纸上好看。”   大姨赞同地点点头,又道:“但‘遂遂’呢,是娘给你取的,是希望你平安顺遂,不遇坎坷,这不能扔啊,是不是?”   遂遂点点头。   “还有啊,你看你的大名,‘沈望舒’,望舒是月亮,你出生那天,是一年里月亮最好最圆的一天,也不能不要啊。”   遂遂又点头认同。   大姨豪气地大手一挥,“纠结踌躇,瞻前顾后,那是小男儿才做的事情,咱们大女人心胸宽广,海纳百川,当然是全都要!”   遂遂点头表示学到了。   “娘,真女人就不要怂,大不了到时候我跟小姨上玄武门对砍,娘你要坚持做你自己啊!娘!咱是皇帝,就要管澄亲王世子叫沈大壮!”   太子双臂大开,激情演讲。   遂遂表情有点混乱,沈家的玄武门继承制遂遂当然也是知道的,如果从外面起兵,那就是反贼,朝廷无论如何都会派兵平反。   但如果是在京城内部,带兵攻入玄武门,不管你是直接把皇帝杀了,或者让皇帝把位子禅让给你,那大伙儿都认。   就算后续之前的皇帝还有在外面的军队可以调动,但在她从皇帝位置上下来那一刻,她就不是皇帝了,军队也不会听她的了。   玄武门继承制看上去只是带上人去玄武门打打一架,赢了就能当皇帝,其实一点都不简单。   首先,你作为宗亲,出生点不一定在皇城,沈氏宗族枝繁叶茂,树大分枝,很可能之前就分出去了,落在了其他地方。   晟朝一向有宗室守土四方的惯例,一些宗室会担任边防的中下层军官,那一脉就在那处扎根了。   沈司寰并不是当今唯一的掌兵宗室,只是她功劳太盛,名头太响,盖得其他人默默无闻,才看上去像是大晟唯一的军头儿。   首先,怎么从外地回到玄武门的所在地,这就是第一道关卡,这一关就足够刷下去大部分人了。   和玄武门同城之后,你还要有一定的朝政参与度,和以后的手下混个脸熟,悄悄组建好自己的班底之后,还要让大伙儿尽量不反对你。   否则就会出现清洗旧势力之后,权力真空,国家直接停摆。   或者上个赛季刚结束,赛后结算还没弹出来,又被挑战者拉进了新一轮的玄武门决赛圈。   历史上最夸张的一次,一个月内,玄武门决赛圈就开了三场。   前者刚上位,登基大典还没办呢,就被看不惯她的人给赶下去了。   还是那句话,沈是大姓,天下姓沈的很多。   之前甭管怎么样,只要坐上那个位子,那你就是正统,就是大宗。   一切准备就绪,为了你能顺利带着兵卒在大街上走,而不是刚着甲出门就让人扣了,首先,你要掌控好京兆府和五城兵马司,这保证了你能顺利出门,也保证城里不会大乱,让你未来有一个体面的接班仪式。   也让你死了之后没有太多的污点。   只要干得好,就算是玄武门上位,史官也能春秋笔法给你美化一番。   可如果死的人太多,甚至史官祖宗就是死于你发起的动乱,那对不起,就算你是皇帝,史官也会写你是乱臣贼子。   历史上这样的事情也有,某届玄武门大赛的总冠军,整体来看,皇帝工作干得很不错,全国户口增长了,黄河治理了,蛮夷打服了,但就是因为玄武门对战的时候没有安排好,导致城中发生大规模动乱,死伤数万人,不止百姓家,连满朝文武都是家家挂白。   然后这位倒霉皇帝死后就被大臣上了一个“炀”的恶谥,而且史书上到现在也是乱臣贼子的身份。   那个家里死了人的家族,人家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史官,就导致过个几年就有新的黑料爆出来,过几年又有新的黑料爆出来。   可以说是世世代代,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只要这家不断子绝孙,这位炀帝的黑料就永远不会断绝。   好了,现在你已经控制了京兆府和五城兵马司,前方净空,诱导已亮,准许跃迁,祝君武运昌隆……   不,是玄武大舞台已经正式为你开放。   你可以穿上你心爱的盔甲,跨上最得力的战马,拿起你最顺手的大刀,带着你最忠诚能打的手下闪亮登场了。   为了你能顺利赢得比赛,最好在正式挑战之前,你就已经控制了御灵司和几个给皇宫看大门的卫队。这能大大降低你的挑战难度。   历史上不是没有御灵司的大能一人抵千军,把挑战者按在地上摩擦的。   如果搞定御灵司和彻底控制禁卫军有点困难,最少最少,都要有个人,能给你开门。   历史上也不是没有皇帝靠着一座皇宫,几千禁卫军,死扛了半个月,愣是等到了勤王救驾的军队。   然后带兵勤王的那个人成了那一届玄武门挑战赛的总冠军,上午勤王救驾,下午登基为帝。   能够走完玄武门上岗程序,顺利当上皇帝的人,在去玄武门之前,其实就已经是无冕之王了。   玄武门都被掏了那么多次,从玄武门进去的人又不傻,她能不知道斩断自己的来时路,让后来者无路可走吗?   能在权力的核心发动政变并成功颠覆政权,说明这个人他本身就是权力核心。   莫不是真以为,玄武门继承制就是“八百就八百”,带着人闷头冲进去就完了? 第181章 娘回来了   遂遂觉得有关玄武门的话题有点危险,不应该随便拿出来说,但她自身感觉上又觉得环境安全,没有危险。   所以小脸皱巴了起来,就像她此刻打结的脑子。   皇帝听完太子的演讲,同样起情绪饱满地站起来,抓着太子的手,把她推到御座上,殷殷期盼道:“诶呀儿啊,那用那么麻烦,我直接把皇位禅让给你,等你当了皇帝,别说管你妹妹叫沈大壮了,你就是管你娘我叫沈大彪也行的呀!”   皇帝眨巴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期待得到肯定的答复。   太子跳起来甩开皇帝的手,毫不留情地拆穿:“明明就是你自己想叫沈大彪!皇祖母不同意你还想假传圣旨!你还撺掇小姨去给你偷玉玺,你还想把小姨改名叫沈二锤!我什么都知道了!你休想再骗我上当!”   太子边走边说,骂骂咧咧离开是非之地,走到门口又折回来,抱走懵懵懂懂的小妹妹,免得沈家好好的花骨朵儿被荼毒。   “我都是太子了,皇帝亲自生的太子!我天经地义!我纯血嫡出!我还用得着禅让?你就是想我给你批奏折,我小时候就见过这招了,你休想唬我!”   太子的攻击力强到没边,皇帝节节败退,太子每说一句,皇帝气势就弱一分,最后只能虚弱地坐在御榻上。   太子扛起小老妹儿就跑,遂遂还不忘扭过头来,对大姨挥挥小胖手。   两个娃前脚走,宣大伴后脚进来。   皇帝虚弱地朝宣大伴儿伸出手,后者赶紧上前捧住,担忧地看着陛下。   陛下与家人相处时,连他也守在远处,不叫人靠近,听见什么天家秘辛,宣大伴自然也不知道陛下与二位殿下的谈话。   “陛下?”莫不是母子俩有了什么龃龉?还是大小殿下之间的矛盾?宣大伴脑中一瞬间闪过千百种念头。   皇帝做西子捧心状,表情都成了八字眉,叹道:“真是儿大伤娘心啊。”   宣大伴脸色愈加凝重起来,他陪伴陛下长大,知陛下是个外柔内刚,心有乾坤的女子,更是天生的帝王,世间少有事情能将她撼动。   不知是发生了什么,才让陛下如此伤怀。   宣大伴本是半跪着,眼下是彻底跪实了,声音里已有了几分颤抖,万千担忧心疼都埋在下头,不翻出来,“陛下……”   俗话说:皇帝不急太监急,这话是对的,皇帝乱没乱不知道,宣大伴已经被皇帝表现出来的情绪搅乱成一团了。   “太子竟然不同意朕把皇位禅让给她……”皇帝幽怨地说。   “诶,小孩儿大了就不好玩了……”这句更幽怨。   宣大伴脸上的表情险些裂开,唇角不受控制抽了几下,最终是扭过头笑了一声。   扭过头来,脸上依旧是轻松平和的淡淡笑意,用脸轻轻贴陛下的手背。   “虏盼着挣着做陛下手里最顺手的刀,能为陛下所用,虏心里便欢喜,可虏最欢喜的,还是只伺候陛下,不用做其他事。”   那说明陛下没有为难棘手之事,除了朝政日常,没有多余的烦忧思虑。   他也只是陛下身边只懂伺候人的贴身宫俾而已。   “大伴啊……”皇帝笑得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女孩儿,手指在大伴俊俏的脸颊划过,一路戳上精致突出的喉结。   对任何人而言,脖子都是最脆弱的地方,尤其男人喉结突出,上面的皮肤更薄,也更脆弱敏感。   但宣晦只是顺从地仰起头,把自己最脆弱而美丽的颈项展现出来,任他的主人赏玩采撷。   所谓鹰犬,大抵都是如此模样,对外凶残嗜血,对自己的主人却是万分地忠诚与驯顺。   遂遂六岁入学宫,这是之前就讲好的,皇帝问过遂遂的意愿,不愿提前上学,也没有强求,只让她每天坚持练字,不要把好不容易学会的荒废了。   倒是遂遂看上了太子姐姐结实有线条的漂亮腹肌,想要同款,找了锦衣卫都指挥使当师傅,开始打身体基础。   其实一个五岁的娃学武根本学不了什么,小孩子骨头嫩,根本经不起练,就是每日跑跑跳跳,打好基础就行了。   哪里用的上堂堂三品大员,锦衣卫都指挥使去教?   但这个武师傅的名额,还是锦衣卫都指挥使连秀连大人走了自己下属,世子长兄的门路才拿到的。   遂遂就这么在锦衣卫都指挥使的监督下玩着跳着,日子就先是越来越热,然后越来越冷,很快下一个春天又到了。   遂遂还是没学会什么具体的招式,但圆圆的小肚子确实消下去了一些,四肢也更加修长,个子窜上一头。   遂遂来不及为自己的变化欣喜,因为更大的喜事已经来到——娘亲终于随着七岁这年的春天一起回到了遂遂的身边。   遂遂和太子姐姐一起,带着百官到城外三十里去迎接娘亲。   娘和记忆里没有什么区别,依旧和走的那天一样,一身矫捷肃杀的玄色甲胄,让她像一头闲适优雅的黑豹,但所有人都知道,只要她想,她可以捕捉任何猎物,战胜一切敌人。   身后旌旗招展,连太阳都要为凯旋的将军让色。   遂遂迫不及待让负雪带着她飞奔,送上自己最热情的抱抱。   沈司寰把女儿从虎背上抱起,掂了掂,无论是重量还是个头,都与记忆里差距颇大。   记忆里还是香香软软小馒头一样的胖娃娃,到眼前就长成了茁壮的小树。   沈司寰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在她这个位置,有这样的力量,有些事就得她去做,且只有她才能做成。   她此举,是为国,更是为家,难的事情她做完了,下一代便轻松了。   可是,不后悔,不代表不愧疚,孩子不会在原地等你,有些东西,错过就是错过了。   遂遂被娘抱上狰的背,虽然大姨和姐姐也经常抱她,但娘的怀抱是不一样的,娘的怀抱有伴随她生命诞生的气息,有她最熟悉亲切的,一路风尘阻隔不住的味道,有任何人的怀抱都无法替代的安心与踏实。 第182章 爽文人生   “娘!娘!”遂遂兴奋极了,一遍又一遍喊娘,红扑扑的小脸都盛不住她大大的笑容。   “娘在,娘在……”娘也一遍又一遍回答她,好像要把这几年欠她的都补上。   遂遂感觉有温温的雨落在头顶,遂遂仰头去看,原来是娘的眼泪。   遂遂手脚并用转了个身,抱住娘亲,“娘亲回来了,高兴,不哭。”   遂遂仰起头,给了娘一个大大的笑脸。   “遂遂说得对。”娘擦了眼泪也笑起来。   澄亲王回来时带回了换防的五万大军,在城外交给东西两大营去安置,自己则只带一队亲卫入城。   那天的朱雀大街比遂遂记忆里的任何一天都要热闹,朱雀大街两旁人头攒动,仿佛晟京城里所有的人都汇集到了此处,一眼望去,望不到头,比记忆里娘走那天人还多。   所有人都用仰慕、热烈、钦佩的目光看着母亲,手里拿着各种东西:有活的肥鸡、满筐鸡蛋、瓜果点心……   人们眼神热切,跃跃欲试,像是随时准备投喂,又像随时准备攻击。   人群之前,有穿着差役服的衙差手拉手组成人墙,既是阻止人群上前,也是阻止人群扔东西。   “他们为什么每次都这样?”   上次是太子姐姐带她走,她坐在太子姐姐的前面,也是这副像是送礼又像是随时准备攻击的场面。   说实话,遂遂有点怕怕的。   太子骑着自己的䑏疏过来,小声给遂遂解释,“这叫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遂遂点头表示了解,“怪不得我和负雪回来的时候他们只是看着,手里没拿东西,原来因为我不是王师,是世子,所以箪食壶浆没有我的份儿。”   说着就自己给自己哄好了,她骑着负雪回来的时候光注意阳光照在负雪的毛毛上好看了,一心想着走快点让大姨看她的新衣服,压根儿没注意到路边的人是不是拿着鸡蛋蔬果准备攻击她。   而且只要她路过,人们不管在做什么,都会第一时间停下手里的事情,整理衣襟肃立而视。   遂遂觉得自己已经很酷了。   沈司寰却上了心,对遂遂道:“宝宝,你让负雪出来,让牠驼你走。”   刚刚才和娘见面,遂遂有点粘人,扭扭屁股不太高兴,“不要。”   娘亲柔声哄她,“娘带你走,你就是澄亲王世子,你骑着你自己的负雪走,你就是你自己,就是箪食壶浆,以迎王师里的那个‘王师’了。”   遂遂去灵界的时候,家里人默契地没有给沈司寰传信,因为就算去信过去,除了让她徒增担忧,也没别的用处。   但遂遂和负雪平安回归之后,所有人的家书里都原原本本写了遂遂契灵的全过程,不仅遂遂自己写了封缺胳膊少腿的超厚家书,连负雪都在纸上盖了自己的大爪子,让当妈的看了。   负雪:小伙伴的妈就是我妈!一样的!   遂遂纠结了一下,还是说:“可当娘的女儿就很光彩了呀,别人都羡慕我呢。”   遂遂扬了扬下巴,示意娘看两边那些骑在母父脖子上的小孩子。   遂遂这话不错,她不仅是当时全天下小孩儿羡慕的对象,还是后世无数小孩想要魂穿的对象。   别人的爽文需要情节铺垫,而沈望舒的人生爽文只需要把标题列出来就足够爽了:   《我的战神母亲》、《我的人皇大姨》、《我的人皇堂姐》、《我,人道第一圣》、《骑白虎、御鲲鹏、上古大椿枝上睡大觉》、《狐帝为我要死要活,鬼王为我为虏为俾》……   沈司寰也笑了,很少有母亲能听到孩子说:“我觉得做你的女儿光彩极了”能不笑吧。   但她还是坚持跟女儿说:“可是人都会长大的,就像你小时候都是爹爹们带你来看母亲,现在已经可以自己跑到娘面前了,每个人一开始都是谁谁谁的女儿,但人总有一天会成为她自己。”   “这前半段娘带着你走,让你当全天下所有人羡慕的小孩儿,等过了御门坊,剩下一半你就自己走,遂遂自己也是全天下最棒的小孩儿,好不好?”   遂遂的眼睛亮起来,“嗯,大姨说女孩子要我都要,我要全都要!”   遂遂的负雪就是寻常老虎的身形,因为两层毛,所以身形显得比较圆滚,平时看着也是威势迫人。   现在站在身大如象,獠牙森森的狰身边,以及有健硕高大,肩高与成年男子相仿的䑏疏,负雪的体型一下子和牠的实际年龄对上了——还是个小崽儿来的。   太子觉得自己得合群,主要是䑏疏在根脚上差了些,狰是自己拼杀出来的实力,负雪是自带根脚,䑏疏只是普通的灵,在这两尊大神面前,已经在打抖了。   因为长得像马,又会吐火,还能避火。那天太子在战场上,恰好马死了,看这玩意儿骑着正好打架,遂冲进灵界,骑上就走,去妖怪堆里杀了个七进七出。   䑏疏化作黑雾消失,黑雾里走露出一只獠牙交错,浑身黑红条纹相间,肋生双翼的巨虎,正是穷奇。   穷奇浑身冒着黑气,那是凶兽血脉里带的业力,其实作为一只刚睁眼,还没看清世界,就被胖揍一顿,然后被契灵的凶兽,牠根本没吃过人,身上的业力都是祖宗吃的。   先天四凶兽:穷奇、混沌、梼杌、饕餮;和先天瑞兽:龙、凰、白泽、麒麟是对应的,这只死了又会诞生下一只。   龙、凰、麒麟这些有族群的可以自己生,像四凶兽和白泽这种自己就是一个族群的,就只有等天地自然诞生。   牠们和别的靠着作恶后天混成凶兽的还不一样,牠们生来就是凶兽,也是此间道统的一部分,是消灭不掉的。   如果世间的瑞兽凶兽都消失了,说明这个世界也进入末法时代了。   太子也是运气好,六岁进灵界,进去刚好刷新在正在带着狰吃自助的小姨身边,然后狰又带着两人找到了即将孵化完成的新生穷奇。   狰本来是打算自己炫嘴里,然后顶了穷奇先天凶兽的缺,把自己和种族的根脚都提上一提的。   (儿童节快乐!) 第183章 带崽儿   太子刚好在这个时候来了,也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免了穷奇一死。   然后姨侄两个和狰等了三天,就守着天地把穷奇生出来。   然后穷奇刚有意识,比传承技艺先来的是狰带着劲风的大爪子,睁眼看到的不是天地,而是被打出来的眼冒金星。   传承技艺告诉穷奇:牠很厉害,很强大,这个世界就是牠的游戏场,牠可以随便吃,随便玩,随便搞破坏,直到牠死那刻,牠都可以快快活活,想干什么干什么。   但眼前的现实告诉牠:如果按照传承记忆来,那牠这一生将平平安安,毫无波澜——直接快进到末尾,牠死的时候。   于是穷奇选择了屈服于现实,当一只听人话的虎。   穷奇的身形略长于负雪,整体看起来更加精瘦有力,大约就是黑皮体育生和奶胖巨婴的区别。   但事实上,这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崽儿,负雪光从数字看,还有大几十岁,穷奇是光比数字都比不赢。   于是场面就显得相当诡异:黑雾中走出个爪牙尖利,眸子猩红,凶相毕露的红黑色老虎,两肋还生出一对硕大漆黑双翼,周身更是萦绕不祥的黑红雾气。   怎么看,怎么不好惹。   然后这个一看就不好惹的生物,刚出来就把身体缩成一团,明明是老虎的模样,那缩起来的样子却好像一条被打疼了的狗。   嘴里更是发出家犬被打疼之后才会发出的委屈又怂的呜嘤声。   一张狰狞的虎脸,愣是顶着近一尺长的獠牙,做出所有人都能看起来的,受气包一样的怂怂表情。   太子的手不受控制地抬起来。   穷奇身体害怕得颤抖,不停往后缩,直到撞上一个会喘气,呼吸都带着血腥与煞气的东西。   回头一看,对上比记忆里更加具有压迫感的狰的豹脸。   狰龇了下牙,算是打招呼的微笑。   穷奇直接弹射而起,浑身毛发炸得整个虎身都胖了一圈。   穷奇驮上太子就跑,颇有些狗仗人势的味道。   等黑雾完全散尽,百姓们看到的就是太子从骑马换成了骑一只黑红相间,长了翅膀的老虎。   和澄亲王世子骑的白虎一起跟在那庞大如象的五尾粉毛狰身边。   虽然这三个坐骑长得各不相同,但都能看出是大猫,一大两小,如果忽略牠们的体型和各种多出来是尾巴翅膀之类的,倒真像是一只大猫带了两个小崽儿在路上走。   澄亲王回归,头一天当然是最高规格的大宴群臣,以示皇帝的恩宠信重。哪怕沈司寰并不喜欢那些精致复杂的山珍海味,就喜欢朴实无华的大鱼大肉,这一步也不能少。   之后一天,王府关起门来办家宴,烤乳猪、烧鸡、酱肘子、烤全羊、回锅肉、四喜丸子、夹沙肉……   没有章法,没有摆盘,全是沈司寰喜欢的大鱼大肉。   太子和皇帝也来府里吃了——还是走的王府暗道,掀开沈司寰睡觉的床板,从里面爬出来。   其实以现在的局势,皇帝太子直接走王府正门赴宴完全没问题,传出去了也是天家姊妹和睦的美谈。   但大姨实在是一个很称职敬业的皇帝,而一个称职敬业的皇帝必然是克制的,看似她是皇帝,她最大,但如果想当个问心无愧的好皇帝,她要守的规矩才是最多的。   为了平衡这种“守规矩”带来的压抑与窒息感,皇帝很会在无伤大雅的地方给自己找乐子喘口气。   比如拉着太子走密道去妹妹家蹭饭,比如选秀的时候多选几个自己喜欢的,比如给别人取雷霆名字……   皇帝和太子来了,王府的侧室就不好同桌用膳了,就算皇帝和太子不来,以沈司寰老公孩子的数量,一桌也是坐不下的。   现在只不过是把除主桌外的其他几桌换了个地方。   桌上,除了两姊妹带着的女儿,就只有上官翊衡这个男主人,他得负责席上添菜倒酒。   虽然这种时候他基本上吃不上什么,全程饿着肚子伺候,但男人们争得体面、身份是什么,不就是这种和关系亲近的“外人”的露脸机会,这种“能带得出去”的体面?   真以为女人什么男人都会带给外人看?那起子妖艳贱货关起门来私底下玩玩就罢了,真要到了撑场面的时候,还是得要他这种识大体的正经男人。   “遂遂呀,来我们把手手擦擦再喝汤啊。”上官翊衡把女儿油乎乎的爪子擦擦,顺手递上一碗温度适宜的汤,走时又把旁边太子吐的骨碟给收拾了。   遂遂好奇地伸着脖子看爹爹,只见他竹青色的衣衫下摆飞扬,如蝴蝶般翩然而走。   遂遂觉得今天的爹爹有点奇怪,但又说不出来哪里奇怪。   就是那种,平时都叫娘亲爹爹,但现在要叫母上大人、父上大人的感觉。   虽然爹爹平时也穿得很好看,说话很温柔,很爱遂遂,笑起来很好看,但今天的爹爹有些过于完美了,完美到让遂遂有点紧张。   遂遂觉得如果自己破坏了这种完美,那她亲爱的爹爹将变成陌生严厉的父上。   正想着,遂遂的门牙磕在了香香的羊排上,遂遂觉得有点痛,伸舌头舔舔,感觉有什么东西从嘴里掉了出来。   低头一看,是一颗带血的牙。   本来觉得没多疼的嘴巴突然就觉得很痛,遂遂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诶,遂遂怎么流血了?”   “哎呀是乳牙掉了,快找找看掉哪儿了……”   “老妹儿你掉得是上牙还是下牙,是该扔床底还是房顶啊……”   “扔什么扔,快点找,这是乳牙,万一给人捡去下咒怎么办?”   “姐这是不是得找个太医啊,出血了都……”   场面一时混乱,上官翊衡忙着哄孩子,沈司寰在检查遂遂牙齿的出血情况,皇帝和太子在满地找遂遂掉了的乳牙。   有些东西历史是不会记录的,就比如第一位人皇和第二位人皇都给人族第一圣找过掉落的乳牙。   而人族第一圣此生悟出的第一个道理是:人最先长出来的牙齿,也会最先离他而去。 第184章 白驹过隙1   所有伟大事业的起点或许都不那么伟大,甚至有点无厘头,就比如遂遂想习武的初衷只是想拥有和姐姐一样的腹肌人鱼线。   但这不妨碍她展现在武道与巫力上的天赋,有名师,有资源,在她偶尔懈怠时,也有身边人推着她往前走。   一直走,直到走上成圣之路。   娘回来后没几天,遂遂就要去学宫上学了。   遂遂本想耍赖,等门牙长出来了再去上学,没有门牙,说话漏风,遂遂很没有安全感。   但遂遂却被告知,就算门牙长出来,她其他牙齿也会接着掉,接下来五六年,遂遂都不能拥有一口整齐的牙齿。   于是众人就见到了一个十分高冷少言的世子殿下,别说其他人上前套近乎了,连世子身边的熟人都多了几分小心,不敢过多嬉闹。   遂遂本来还挺紧张的,不想让人知道她门牙掉了,所以第一天上课就绷着个脸,也不笑一下。   遂遂:废话,笑的话那个门牙的洞洞不就露出来了吗!   结果发现,她不笑的话,大伙儿好像都挺紧张的,今天讲学的老师课堂上好像是想叫她起来回答问题的,但见她整天拉着个脸,又点了她旁边的薛嫖。   而且遂遂还发现,身边的人其实很聪明,就算不说话,光靠眼神和动作,圆圆、球球他们几个都能懂她的意思。   更别说爹爹和哥哥、娘亲、大姨这些经历过她婴语时期的亲人了,那真是她一撅腚,他们就知道她要放什么屁。   遂遂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掌握了上位者通用技能——喜怒不形于色,好恶勿让人知。   不过,遂遂现在还不知道这技能有什么作用,脸长出来就是为了做表情呀,人开心了就要笑,不开心了就要哭,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呀。   如果开心了都不能笑,伤心了都不能哭,那活得该有多委屈?   让自己这么委屈,那这个“上位者”当得也太失败了。   遂遂决定先雪藏这个技能,等牙长好了就第一时间仰天大笑三声。   文化课上,遂遂因为门牙掉了装高冷,唬住了一些不熟悉她的老师,导致老师不敢太多地管教于她。   她也不敢吸引老师的太多注意,免得出现不得不开口说话的情况,所以学习得也比较认真,让知识顺利进了脑子。   只不过时日尚短,遂遂身上暂时还看不出什么受到文化熏陶的迹象。   相比之下,武道上的进步反而是一天一个样儿。   娘回来之前,遂遂已经在连秀那里打了快一年的基础,连秀很清楚,小殿下武道上真正的引路人不会是自己,所以没教任何具体招式,只扎扎实实给打好了基础。   七岁,准确来说是六岁半的遂遂,学武一年多了,看上去好像什么都不会,不会翻跟头,不会心口碎大石,连点花拳绣腿都不会。   看上去,似乎只是更会玩了,跳得高、跑得快,身体更灵活,蹴鞠、跳绳、扔沙包都更加厉害了。   之前一直不太行的爪子儿,现在手脚变快了,不仅翻江倒海、架墩儿、过桥一系列的高难度把戏玩起来也得心应手,每每引起小伙伴阵阵欢呼。   娘回来之后,接过了遂遂武艺方面的教导,女承母业,娘才是她最名正言顺的老师。   但娘的教导也没有什么区别,依旧是带着她玩儿,玩的花样更多了。   别的东西学起来,要学出个成果,总是枯燥的,但学武不同,留在遂遂记忆里被反复回忆的,是娘带着她踢球,带她去郊外游猎、带她打马球、叼羊……   夏天时,在满池碧叶的荷塘里,娘可以稳稳站在荷叶上,她站不稳,掉进池塘。   其实那塘子不深,水只到腰部往上,但她还是吓得直哭。   哥哥们下饺子似的一个一个下水来救她。   大爹爹对着娘发出连名带姓的咆哮,没有人会不怕突然被连名带姓,咬牙切齿地喊,哪怕那个人是战神。   娘吓得不敢说话,只能把她又提溜回岸上,又折回去,把哥哥们一个个也捞回来。   像是一只勤勤恳恳打猎回家的鹈鹕。   一个个湿淋淋的孩子就像是刚捞起的活鱼,上供般摆在大爹爹面前,大爹爹看也不看,就抱着她哭。   大爹爹抱着她哭,对着娘白眼翻上天,俨然一副娘干了抛夫弃子的恶事的样子。   娘试图讲道理,但她不听,爹也不听,刚被捞起的“小鱼们”只想被强大的鹈鹕再捞一次,最好鹈鹕能在天上飞久一点。   男孩子的嘴最会哄人了,几张嘴一起使力,娘被哄得团团转,又带他们飞一遍。   等娘和哥哥们再回来,她哭好了,大爹爹气也消了,大家一起凑到二爹爹面前,吃刚剥好的新鲜莲子。   每次二爹爹在时,他总会先准备好一切,在大家想要的时候分给大家,他自己却不吃。   就算手边有现成的,他们也不去吃,遂遂和哥哥们会在二爹爹面前从小到大站一排,像是等待投喂的幼鸟。   这个时候二爹爹总是笑得很开心,绝美容颜上绽放的笑容,令天地失色。   遂遂一个,大哥一个;遂遂一个,二哥一个;遂遂一个,三哥一个……直到把每只等待投喂的“小鸟”都喂一遍,再重复。   他们家一向公平,分东西就是这么分的,大家都一样。   有的时候娘这只大鸟也会来凑热闹,而这时候,二爹爹就会偏心地把剩下的都给大鸟。   “鸟”都是很爱妻子的,遂遂对二爹爹的行为表示理解。   幸好他们也不止一个爹,二爹爹这里没有了,还有三爹、四爹呢。   每个爹爹准备的都不一样,可能是冰镇的酸梅汤、绿豆冰、桂花糖藕、现切的鱼生……   爹爹们一个赛一个的貌美,这是以后的世子殿下,乃至澄亲王花心且卡颜的原因,因为遂遂从小看习惯了九十分的颜值,一般好看的八十分就是觉得丑。   爹爹总是多才多艺,也总是最爱娘亲,每当娘过来,剩下的就都给娘亲了——因为娘亲喜欢大口吃肉。 第185章 白驹过隙2   但遂遂和哥哥们还是喜欢去爹爹们面前排着队等投喂。   手上磨出的伤口,烈日下汗湿的衣衫,总是过几天就被扫进记忆的角落,变得模糊,会一直记得的,是荷花的清香,莲子的清甜。   还有爹爹们的:遂遂一个,哥哥一个,遂遂一个,哥哥一个。   因为下水被吓哭,没有学会游泳的事,遂遂当然第二天就忘记了。   就像和娘在梅花桩上踢毽子,会被牢牢记住的,当然是她怎么样花样百出地踢赢了娘亲,怎么会一直记自己从梅花桩上摔下来哭鼻子的事情。   人的记忆有限,当然要记自己在高矮不一的梅花桩上如履平地,身轻如燕,闪转腾挪,把毽子踢出花。   除了踢毽子,娘玩抓子儿也格外厉害,不仅小孩子会的花样她都会,她还能在抓子儿的同时把其他石头打成一个看起来摇摇欲坠,但肯定不会塌的房子。   娘会故意把房子斜着搭,越高就越歪,高度上去之后,光是维持房子的平衡就不容易,换个人少不得小心翼翼,专心致志,但娘就可以一边抓子儿,一边搭房子。   而且娘只用单手,石子抛上天的空隙,就用其他石子搭房子,搭好一颗,抓子儿的石子落下,娘接住耍个花样,又抛上天,接着搭房子。   别人只玩一个都不一定能玩好,但娘两件事都做得从从容容,游刃有余,每次和娘一起玩抓子儿,娘就边玩边漫不经心在下面的桌子上搭房子,遂遂则全神贯注地玩抓子儿。   等遂遂输得心浮气躁,就一下子把娘搭的歪房子推倒,她就不生娘的气,她们又和好了。   虽然遂遂在娘那里总输,抓子儿抓不赢,踢球也踢不赢,踢毽子无论是在地上、梅花桩上、或者房顶上都踢不过,但在其他人面前遂遂总是赢的。   遂遂是整个学宫的孩子王,可不止因为她是这届学宫身份最高,更因为她在方方面面都名列前茅,无论能力、家世、待人处事皆能服众。   要说遂遂是怎么教成这样的,无论是遂遂还是她的家长都说不好,遂遂印象中就没有被苦口婆心说教的时候。   而在大人的印象里,遂遂好像一直都很乖,就算调皮,也是可爱的调皮,别说动家法了,连句重话都没跟遂遂说过。   娘会带她去军营,教她看舆图,大姨会让她负责宫宴上他们小孩儿桌的一应安排,太子用金锞子雇佣她做童工,让她去给看不惯的大臣添堵。   在小伙伴们的印象里,小殿下好像从小就会御下,善谋断,人情练达,弓马娴熟,根骨奇佳,于武道之上几乎是一日千里,突飞猛进。   也常有和皇帝关系好的大臣来问,是怎么把孩子教这么好的。   其实也不是皇帝藏私,而是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教法,比如太子,这孩子比较懒,你得在后头追着她,时时过问进度,让她知道自己的成果很重要,她才能往前走。   对遂遂就不能太管着,想让她学什么,首先要让她看到这个东西的好,她自己愿意学,便学进去了,反而是不能时时鞭策过问。   感觉她懈怠了,或是哪儿做得不好,先让她看看“好”是什么样的,她自己就能改过来,比压着她,逼着她更管用。   或许是因为有两个情丝的缘故,遂遂的情绪更敏感,心思也更细腻,更容易体贴共情别人,也更需要她人给予更多关心与重视。   情丝这个事儿遂遂直接就忘了和大人说了,还是大姨发现,以前不怎么爱看的小孩儿怎么去灵界一趟回来就变得特别爱哭,而且黏黏糊糊特爱撒娇。   一开始以为是离了家一段时间,有些粘人等过一阵就好了,结果过了一阵还是这样,才发现她手相不对,叫了国师来,才发现她多了根情丝。   一开始大伙儿着实担心了一阵,情丝关系到人的七情六欲,继而影响人对事情的看法与抉择,关系到人一生的际遇,并不是简单的加减问题。   但观察一阵发现,多了根情丝,好像除了让孩子变得有点粘人,需要多关心一下之外,并没有别的影响。   而且因为心思细腻玲珑,容易体贴到旁人体贴不到的细微处,让孩子更惹人疼了,无论女男老少,都容易喜欢遂遂。   用沈司寰这个亲娘的话说就是:不就是喜欢别人多疼她,关心她嘛,那就以后多给她娶几房知冷知热的郎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王府又不是住不下,更不差钱。   既然脑子是好的,身体也是好的,性子也没歪,那人就没问题。多根情丝少根情丝有什么要紧,反正都是要三夫四侍的。   遂遂的亲娘如此说。   家长们放心下来,不过遂遂有两根情丝的事情还是仅限少数人知道,以免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   就这样冬去春又来,遂遂的门牙长好了,高冷的世子殿下从小变得温柔体贴好说话,暗地里芳心暗许的小郎君又不知道多了几个。   到了秋天,螃蟹肥美,娘拿上竹竿,划上小船,带遂遂去钓螃蟹。   九岁的世子殿下,已经不许别人叫她遂遂小朋友了,个子拔高一头,因为习武,肩背挺拔开阔,四肢修长,神足气旺。   就如她三岁那年对大姨说的那样:她是一棵正在茁壮成长,将来必定枝繁叶茂,顶天立地的大树。   按理说,世子殿下每日习武,隔三差五更是约着人蹴鞠游猎,风吹雨打太阳晒,肤色应该加深一些才是,但不知是不是因为两根情丝的缘故,连阳光都格外偏爱她。   遂遂肌肤还是如小时候那般莹白水嫩,更因气血旺足,显出健康的粉润来,比其他白的、黑的、半黑不白的小娘子都更加漂亮惹眼。   加上五官更长开些,婴儿肥褪去,更显得精致漂亮。   她娘的男人就没有丑的,遂遂无论是像谁,都只有好看的。   反正爹爹们是谁看都觉得像自己。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她的眼睛像母亲,眼角尖,眼尾略扬的瑞凤眼,英气又不失韵味。 第186章 娘亲带娃   比起母亲后天经历带来的凌厉与威势,遂遂的眼睛更加得灵动多情,眼瞳清而亮,不经意看来一眼,不知道收走多少少男心。   而现在这双未来不知惹下多少祸水,欠了多少情债的眼睛正四处搜寻风水宝地,试图找一个螃蟹最多的钓点。   之所以是钓螃蟹,而不是钓鱼,是因为她和娘比起钓鱼,更擅长拿着削尖的竹竿插鱼。   钓鱼得靠等,碰运气,看风水,太被动,插鱼就不一样了,插不插得到,全看自己本事,不怪旁人,更不会听天由人,更加符合她和娘的处事性格。   才不是因为钓不到鱼。   她都能钓螃蟹当然也能钓鱼。   遂遂慊弃一只只钓有些慢,初秋暑气未散,下水也不凉,遂遂便挽了裤腿,下塘子直接捞。   这蟹是庄子上着人专门养的,种苗与阳澄湖大闸蟹略有不同,早熟半月,个头大一圈,蟹肉略欠,专吃里头的黄和膏,二三两重的肥蟹,能有近一两的黄或膏。   因为吃得比寻常螃蟹多,饲料贵且不长肉,每年种苗投入也大,所以没有在民间推广开来,只在京畿周边几个庄子养着,专供权贵老饕。   澄亲王府的这个庄子上,就专门劈了塘子出来养这蟹。   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对百姓不好,好色太多又容易伤身,对自己不好,大晟这对天家姊妹也就在吃上讲究些,补偿自己一二。   比如让黄庄种点产量低、难伺候但味道好的稻米啦、让司农寺花费数年,驯养出刺少肉嫩个头大的稻花鱼啦……   这些细算起来,花费的财力、心血时间都比直接修园造林多多了,但有个正事的名头框着,大臣们也只会说陛下重视农桑。   农桑可是国本呀,这种事情基本上不会有人反对。   而且这些东西出了成果,也确实造福万民。   没看自陛下登基以来,大晟市面上的瓜果种类都变多了,变甜了吗?   沈司寰带了把能折叠的躺椅,往阴凉处一放,人往上头一躺,大蒲扇往脸上一盖,就是悠闲的午后时光。   至于孩子,沈司寰掀起蒲扇,虚着眼看了看,那塘子深不过小腿肚,淹不着她。   遂遂这孩子吧,小时候落水,从此就怕水,教凫水,教了几回,总是一开始就要死要活地哭,她爹抱着她一起哭,她倒成后娘了。   但怕归怕,也不耽误她玩儿,上回去温泉庄子上,十几个兄弟,亲的表的堂的认的,全让她一个人嚯嚯了,通通给人踹下水去。   那湿透湿透的衣衫贴在身上,黑的白的,沈腰潘鬓都给看全乎了。   自家这崽儿,不声不响,最是不能亏待自己的。   “崽崽啊,你爹和几个哥哥就等着你捞蟹回去给他们吃呢,你可要抓点紧啊!”   沈司寰喊了一声,腰背又软下去,躺得安详。   这几年,沈司寰是把“闲散”二字刻脑门儿上了,大朝会是不去的,衙门点卯是没有的,奏报折子是不看的,大小宫宴是必到的。   问就是要陪孩子,没时间。   今天的日头不算烈,但晒在脸上还是有点热,遂遂的袖子用襻膊系了,抬手擦擦脸上不知是汗还是溅上的水珠。   “娘,螃蟹夹人!”遂遂站起身,朝着娘的方向告状。   沈司寰挥着大蒲扇指挥,“你不是带了小捞网吗?就用那个,多捞点,我们一家人都指望你呢!”   “诶,对对,你站石头上,螃蟹就夹不着了,宝宝真棒!”见遂遂果然一网下去,捞起两只肚子圆鼓的青壳大螃蟹,沈司寰赶紧夸夸。   精力旺盛的世子殿下一下子受到鼓励,下网下得更加利落。   树影偏移,半下午倏忽而过,沈司寰一觉睡醒,瞧见闺女还蹲在原处,只是身边的篓子里头螃蟹堆冒了尖。   崽崽还在勤勤恳恳捞螃蟹。   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天天的,使不完的牛劲。   沈司寰摇着蒲扇,忍不住啧啧几声。   “宝宝,你累不累呀?”沈司寰朗声喊女儿。   “不累。”小牛犊依旧活力满满。   “舅母,表妹。”一袭粉白龟背纹杭绸直裰的上官愿挎着朱漆八角食盒,从青石小道款步而来,身后的小厮为他打一把桃花桐油伞,遮挡阳光。   上官愿五官生得周正标致,唇红齿白,漂亮得刚好,再硬一分显粗犷,再柔一分则过于阴柔,显得不够大气疏朗。   他天生爱笑,至少对着遂遂时,总是笑的,眼睛亮亮,像落满星光,就很是适合这种娇俏的颜色,穿起来鲜活烂漫,半点不俗气。   “表哥!”遂遂先是注意到表哥,视线又马上被他拿着的食盒吸引,“表哥你给我带什么好吃的来了?”   遂遂终于放下自己的捞蟹大业,跑回娘身边,那儿有块天然的平整石块,刚好当桌子吃东西。   食盒打开,是冰镇的酸梅汤,紫红澄亮的汁水盛在薄胎甜白釉的大海碗里,撒上一把干桂花,光是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   上官愿刚把手帕铺在一旁的小石头上,遂遂就过来一屁股坐下,上官愿唇角不由一弯。   遂遂又伸手去拿装酸梅汤的大碗,上官愿又预判似的先一步端走,递到她唇边,“慢慢喝。”   上官愿显然是十分了解她的,要让遂遂自己拿了,必是不管不顾一通牛饮。   遂遂也不争,就着表哥的手慢慢喝起来。   沈司寰自己拿着碗喝着,酸梅汤酸甜解渴,回味悠长,不涩不齁,无论是火候和甜度都掌握得极好。   “阿愿手艺不错。”沈司寰站在长辈的角度夸了一句,上官家实在是会教男儿,从年轻到现在,她再没见过比上官家的男儿更适合娶回家当儿婿的。   “舅母谬赞了,都是小巧罢了。”上官愿低着头,脸颊绯红,眼神不自觉去看表妹。   他常被人夸,但每次舅母夸他时,他总觉得格外羞赧。   是真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对外交际应酬,对内料理家宅,上服侍妇君,下抚育孩子,没有一样不拿手。 第187章 蟹宴   可惜自家女儿是娶不到了。   只见上官愿端着碗给遂遂喝了半碗酸梅汤,等她解了渴,不着急了,才将碗递给她,自己则蹲下身,用布巾仔细把遂遂脚上的水渍污秽擦了,又把鞋给她家姑娘穿好了。   看内甥男对女儿如此周到体贴,沈司寰都看内疚了,每次她的爹爹兄长们带她出门,遂遂吃的用的能收拾出来几大车。   每次她带女儿出门,没把女儿本体落家里就不错了。   什么汗巾子香胰子,吃的喝的一样没有。   沈司寰自己是个糙人,出门在外,有手有脚,只要不是刀山火海就能睡,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能逮到就是能吃的。   至于睡着舒不舒服,东西好不好吃,那是另一个维度的事情。她经常习惯性地忽略。   沈司寰心里就没有要好好照顾自己,照顾别人的那根弦。   但她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家里男人照料她照料得仔细,她是领情的。她本质是个适应力非常恐怖的人,无论锦衣玉食还是吃糠咽菜,她都能十分自如地适应。   她也不会觉得,她是这样的脾性,遂遂作为女儿就应该和她一样糙。   所以见到别人细致地为女儿考虑方方面面,无微不至照料着,她也只会反思自己,并不觉得这样不好,不对。   战神的女儿不一定就要是战神,她可以成为她想成为的任何模样,这才是她这个“战神娘亲”的最大作用。   酸梅汤喝过,又休息了片刻,那一篓子蟹少说二三十斤,足够一家人吃撑了,现在回去正好。   遂遂一个飞扑,跳上娘的背,有些得意道:“娘你背我。”   沈司寰用手轻轻掂了掂,轻松迈开腿。   “娘你笑什么啊?”遂遂看娘脸上的笑容,有些好奇。   “没什么。”沈司寰笑容更大了。   她只是突然想起了之前做的带牛犊子遂遂去耕地的梦,一身牛劲,但懒。   上官愿的大姐上官婧头次有孕,反应有些大,便来了庄子上养胎。   遂遂本来也要去庄子上玩,而王府的庄子位置比上官家的好,两边就干脆合到一处。   娘亲舅大,平时两家孩子也常串着住,遂遂在上官家还有一个专门的独立小院呢。   遂遂亲手捞的螃蟹,爹爹们给出了高度评价,一同整治了一桌全蟹宴:   冷碟有:醉蟹、凉拌蟹钳肉,蟹油冻脯、糟蟹卷脯;   热菜煎煮烹炸皆有:秃黄油、清蒸全膏蟹、蟹酿橙、蟹粉豆腐、蟹粉扒菌、酥炸蟹螯、芙蓉蟹斗、油焖蟹盖、酒焖全公蟹;   除此之外,另有主食蟹黄汤包、蟹肉酥饼、蟹黄拌面,爱吃米面粉的都有选择。   当然还有蟹宴上必不可少的,去腥解腻的糟腌菱藕、蜜渍秋姜等佐碟。   再配上驱寒的二十年陈花雕,一桌蟹宴便齐了。   遂遂喝不得酒,大爹爹专门备了姜枣茶,以驱寒,免得遂遂吃多了蟹寒凉。   但小孩子就是大人越不让干什么就越想干什么,而且这老的少的,女的男的一屋子人,能抗住遂遂撒娇的也没几个。   于是这个哥哥那儿筷子沾一沾,那个爹爹那儿筷子沾一沾,再去娘那儿蹭口蟹黄吃吃。   遂遂爱吃蟹,但不喜手上沾腥味儿,所以是用手拿一下也不肯的,所以在在拆好一只蟹后,就有概率在身边刷新出可爱的妹妹或者女儿。   沈慕白直接去添了一小碗米饭,倒上几只蟹的黄和膏,再浇上些醋,果然,他刚拌好,妹妹就从旁边长出来了。   沈慕白手里是一把圆圆的长柄金勺,满满一勺刚好是遂遂一口的量,这确实就是遂遂常用的碗勺。   娘最喜欢给遂遂送各种各样的餐具,尤其是碗,金的、银的、白玉的、青玉的、哥窑的、汝窑的、水晶的、黄花梨的、酸枝木的、金丝楠的……   甚至还有各种异兽骨头做的……   每当沈司寰觉得想送女儿点什么,又不知道送什么的时候,就会选一个贵重材料,给女儿打个碗。   以至于遂遂亲近的人手里,人人都有一副或几副娘给遂遂的专用餐具,方便照顾她吃饭。   而且根据盛放食物的效果不同,吃不同的食物遂遂也有不同的碗。   比如吃饭就用金饭碗,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吉利。   沈慕白手上这个金饭碗和遂遂抓周时候那个是一样的,原本那个让爹收起来了,这个是娘后打的。   因为经常给遂遂做吃的,碗就留在了他这里,金筷金勺是他自己配的,考虑到了遂遂的使用习惯,遂遂用起来顺手,所以使用频率很高。   “馋猫。”沈慕白呢喃的语气半是宠溺半是自得,他觉得遂遂就是属猫的,天生就会做主子,只搭理她想搭理的,不理人了,也没人怪她,只会觉得是自己不好。   沈慕白希望遂遂永远不要改变,就做一只只遵循自己心意的猫主子,因为他会一直符合她的心意,他会一直是遂遂“最喜欢的四哥”。   千万不要,因为谁可怜,谁受了冷落就去同情他,遂遂就是要坏端端的,要难伺候,他才高兴。   这样,能达到遂遂要求的人就少了,遂遂身边的人少了,他就能多占一点了。   遂遂现在这样,他都觉得遂遂被教得过于好了,对身边人太宽容,性格也过于温柔,以遂遂的地位,她应该更加娇纵跋扈才对。   沈慕白巴不得遂遂性子越发刁钻难伺候才好,这样他就能赢过所有人了。   不过现在也不错了,遂遂她只喜欢美人,一般的美人都不行,必须是一眼惊艳,风格独特的大美人。   而十九岁的沈慕白,可称一句风华绝代。   西方骨,东方皮,骨相皮相都极美。精致立体的五官轮廓让人一眼惊艳,肌肤细腻均匀,既有异域的风情,又不会轮廓过深,而有异族的割裂感。   遂遂在别人那儿,都是吃一口就去下一家,但在四哥这儿,遂遂站着嚼嚼嚼,愣是把那一小碗拌了蟹黄蟹膏的饭全吃完了才走。   (先放一张,第二张稍后,可能会卡审核) 第188章 蟹宴2   老四/四公子最会争宠——这是这几年来,王府上下的共识。   因着江南之行,老四在那之后就与其他兄弟不同了,大哥本就不同,有没有江南之行对他都没什么影响。   但自江南回来之后,王府的长辈对沈慕白确实多了几分额外的关照与看重。   而遂遂又多亲近他些,这种关照和看重便得以一直延续,甚至有所加深。   而沈慕白只是格外会争遂遂的宠,不代表他不会争娘和爹,甚至是兄长们的宠。   随着年龄增长,沈慕白的心思也越发缜密。   他已经明白,遂遂的态度会很大程度影响府上其他人的态度,其他人的态度反过来同样会影响遂遂对一个人的观感。   他以前那种只在乎遂遂,完全不管其他人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至少表面上不能这样。   至于内心里怎么样,反正也没人剖开他的心来验看,多恶毒都只他自己知道。   反正表面上的关系都维护好了,他刚还给老五扒蟹吃呢,蟹黄蟹膏给遂遂拌饭吃了,蟹肉给老五,老五吃得可高兴了。   因为江南之行,他和大哥也算有了额外的情分,除了遂遂,比起其他兄弟,大哥也多疼他两分。   二哥性子那样好,和他打好关系是最简单的。   至于三哥…他说话难听,就不说了。   无貌无才无德,运气好托生在王府,不在心里感激涕零,他还敢生怨?   脸这般大,怪不得容貌逊色。   这次来庄子上避暑,娘除了大父,就只带了卫爹爹,他们兄弟里,大哥投身于热爱的锦衣卫事业,出京查案去了。   家里有意让三哥和朝散大夫柳家议亲,三哥似乎不太满意,大父不知瞧没瞧出来,三哥赌气说不来山庄了,然后人就真留府里了。   沈慕白差点当场笑出声,毁了多年经营的形象。   这几年沈慕白的日子过得不错,也算另一种意义上的心宽体胖,放松之下,差点在小事上翻车。   遂遂吃完一圈,又转回四哥这里,沈慕白一直注意着遂遂都吃了什么,见都是热菜,便没有再准备蟹肉,而是喂了遂遂一勺解腻的盐渍嫩笋。   遂遂把鲜脆的笋嚼得嘎吱嘎吱响,没着急走。   “脸怎么红红的?”沈慕白伸手摸摸遂遂的脸,有些热。   沈慕白先前才碰过冰盘,手凉而不冰,遂遂觉着舒服,便蹭过来。   沈慕白手给她蹭,像是全然不是自己的手了一样,全然由着她把玩摆弄。   那手瓷白的肌肤下青色脉络若隐若现,修竹般挺匀的手指,关节螺纹偏浅,像是个玉雕的精细把件,由着遂遂抓在手里玩。   全然放松,没有一点脾气。   “这是舔了多少根筷子了成这样?”沈慕白用空的一只手给遂遂盛了碗蟹兜清汤,给遂遂清清口。   用拆碎的蟹肉蟹钳和嫩菜心一起煮的清汤,只取蟹的鲜味,菜心爽口,清爽解腻。   遂遂也不伸手,就着四哥的手喝汤,还把里头一根翠绿菜心吃嘴里去。   看遂遂爱吃,旁边老五又添了些菜心在碗里,让四哥接着投喂。   家里人都很习惯了,虾蟹贝类这些带壳东西,遂遂是挺爱吃的,但也是绝对不自己动手的,慊弃味道留在手上洗不掉。   所以王府吃这类带壳的海鲜河鲜,都尽量弄一桌,让遂遂沿着桌转几圈,也就吃饱了也吃好了。   免得零零碎碎的和其他菜弄一起,影响遂遂吃饭。   大爹爹不太放心,走过来摸摸遂遂的脸,观察她的神情,“头晕不晕啊?”   遂遂摇头,她眼神清泠泠的,不见半点迷糊之意。   遂遂只是上脸而已,实际上连酒味儿都没怎么尝出来,更谈不上醉了。   喝酒上脸,也算一种天赋,日后的世子殿下一直都是薛定谔的酒量,面对一些人时一杯就倒,面对另一些人时千杯不醉。   “以后不许和你娘单独出去。”   虽然没看出问题,上官氏还是以当家主夫的威严宣布道,手上还不忘拿过蟹黄汤包投喂闺女。   沈司寰感觉到了自家老爷们儿在点自己孩子没带好,敏感肌道:“我觉得你的话有点尖锐,伤害到我了,你重新说。”   沈司寰说完,一口吃完一个包子。   上官翊衡有点控制不住想翻出来的白眼,但还是快步走到妇君身边,一只手盛汤,一只手给妇君顺背——怕她吃太急噎着。   上官氏没好气道:“你们带个人,至少给你们能生火做饭,端茶倒水。免得饿着渴着你和孩子。”   见妇君又要一口一个包子,上官氏把包子拿过来,一小块一小块地喂:“细嚼慢咽,养生。”   上官翊衡本来想说遵医嘱,但感觉不大吉利,便改成了养生。   将门人家,尤其沈司寰这种以前经常受伤的,会格外忌讳一些,尤其现在的人容易造口业。   吉利话可以多说,不好的事情最好提都别提。   很多事情就是容易好的不灵坏的灵。   遂遂把想吃的都吃到了,肚子也差不多七八分饱,见桌上其他人也吃得差不多,才问一直在身边,但没什么存在感的圆圆:   “还有没动过的吗?”   圆圆立刻上前两步答:“厨房担心凉了影响味道,还有十几只蟹在水里养着,说是等这边要了再上锅。”   遂遂点点头,她就喜欢圆圆这样的,她不需要的时候完全没有存在感,甚至都不知道他在哪儿。   “让厨房把蟹蒸了给负雪,让牠给嫖儿他们带回去,应该每个人都够分一两只的。”   遂遂不是吃独食的性格,虽然小伙伴儿他们没来,但遂遂可没有忘记他们。   圆圆听完吩咐,立刻就要去办,却又被遂遂叫住。   “等一下。”遂遂凑近一点圆圆,仔细嗅嗅。   没有蟹壳的腥味,也没有蟹膏和黄,蟹醋的香气。   “你记得自己也吃一只,如果数量够,多吃几只也可以。”遂遂直起身说。   “是。”圆圆躬身退下,眉眼低垂,只让主人瞧见最好看的侧颜。   圆圆这些年也长开了,身姿颀长,眉眼平和舒展似秋水,就如他这个人,柔顺地成为主人需要的模样。 第189章 娘的旧事   蟹蒸好后,放在与负雪体型大小适配的篮子里,由遂遂亲自交给负雪。   这些篮子是家里人空闲时编的,用处就是让负雪出门的时候叼在嘴里。   篮子不仅用彩色的竹篾编出花样,更编入了彩绳、丝带等作装饰。或者在里头垫一张花色喜庆柔和的衬布。   篮子虽然大大的,但整体线条圆润,风格温馨可爱。   负雪通人性,并不会伤人,但牠毕竟是老虎,就算不伤人,光是出现,就会让人害怕。   而且负雪也是个宝宝,对世界很好奇,有时看到有趣的东西,牠的本意可能只是想看看,但事实很容易把人吓出个好歹来。   有时遇上恶灵作祟,遂遂和负雪本来是去救人的,但因为负雪虎躯过于威武雄壮(负雪性别雄),反而把人吓出个好歹来。   两个小崽子,因为好几次无意间好心办坏事,还很是苦恼了一阵。   这个叼篮子的方法,还是无意间发现的。   那时遂遂和负雪刚在市井抓住了一只准备作乱的无面鬼,因为负雪出击的身姿过于威猛矫健,反而引起了更大骚乱,人群受惊四散奔逃,毁了沿途摊贩不说,更有人受了轻伤。   帮忙抓恶灵造成的损失,似乎比恶灵本身造成的损失还大,两个小崽儿都很低落,那段时间就在家闷着,负雪那么蓬松肥美的一只虎,都只能在家溜达。   负雪是祥瑞,有牠在的地方,人们会自然而然地趋吉避凶,诸事顺利,并且人气旺的地方,对负雪的修行也很有帮助,负雪喜欢去人多的地方,这本质上是对两边都好的事情。   但要求所有的人都用平常心对待一只身长丈余,且身体看起来格外强壮(毛发蓬松)的老虎,似乎也有些强人所难。   不能去街上溜达,负雪就天天在府里溜达,从东院逛到西院,从前院走到后院。   然后负雪某天溜达到二爹爹院里,正好撞见二爹爹带着二哥做点心,还特地为负雪用单独的大蒸笼做了一个放大版的。   负雪那份牠自己当场吃了,二哥就把给遂遂那份装篮子里,让负雪带去。   然后大伙儿就负雪,虎威将军气势逼人,见之让人心神动荡,但叼篮子的虎威将军好像就变得平易近人起来,不仅不会让人紧张害怕,甚至让人觉得有几分亲切可爱。   遂遂的家人早喜欢了负雪的存在,而且爱屋及乌,对负雪本来就有滤镜,感觉还不明显,这点还是府上忠仆报上来的。   为了验证,还让负雪去各院都送了点心。   结果还真是,只要叼上篮子,威风凛凛,让人望而生畏的山君一下子就变得可亲可爱。   连府里胆子最小,见了负雪就吱哇乱叫,站都站不稳的廖氏,见了叼篮子的负雪都能站稳了。   这廖氏说来也是励志,自那次花园事件失宠后,一直想尽各种办法积极复宠,妇君在府的时候,牠就日日在佛堂忏悔,大字不识一个的人硬生生学会了抄经。   妇君出征去了,他就隔三差五往各院送东西。   沈司寰自己吃过苦,知道挣扎在生存线上是什么样的感受,不会在生活上苛待自己的后院。   她或许不长情,却会对自己的后院负责。   上官翊衡更不屑于和微不足道的侧室拈酸吃醋,更何况是用克扣份例,这种粗浅还损颜面的手段。   所以就算廖氏失宠,不能随随便便穿贡缎了,日子也是锦衣玉食的。   上官翊衡也只是给了个教训,见人安分下来,也就不多管他了。   而廖氏呢,也实在是有毅力,自己的份例,大半都不用,不是给王夫绣个荷包,就是给府里这个公子做一双护膝,哪个公子做双鞋袜。   甚至还往遂遂那头送过东西,当然是被遂遂随手给了身边伺候的人。   廖氏也不气馁,下次得了好的,觉得世子可能会用,他依然送。   廖氏出身低,连字都不识一个,自然不会有什么出色的技艺,更没有娘家的帮衬,针织厨艺在他们这些出身名门,自小研习的人看来,也不过勉强合格。   他送的东西,当然基本都是被随手赏下人,上官翊衡好特别当着他的面,把他送的东西直接赏了下人。   目的就是告诉他别再送了,看不上他的东西,送了也白费,他的认错态度他也看见了,以后不会为难他,还不如自己好好过日子。   但是没用,廖氏还是送,硬给自己在每月给王夫请安时,在最末塞了个座位。   饶是这样,他也依然不放弃复宠的想法,哪怕有不少人明里暗里都暗示过,他不可能复宠了。   但廖氏这么多年了也一直不放弃,门路都在到遂遂这里了,把王府其他旧人都给看励志了。   王府的男人们对自己的妇君多少都有些了解,她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女人,更是个顶天立地的女人,很有魅力,爱上她很正常,但想她爱你,多少有点痴心妄想。   爱多麻烦啊,拉拉扯扯,拿不起,放不下,上朝一天已经很累了,谁要跟你爱来爱去的。   一个有内涵的,知情识趣的男人,有时候远比不上一个脑袋空空,但十分美丽的男人让女人高兴放松。   这是廖氏会受宠的原因,他漂亮,又足够年轻,就像一张白纸,任何一点沈司寰已经司空见惯,实在是厌倦的东西落在他身上,都会是全新的色彩,会带来新鲜感。   而没有什么,比新鲜感更解乏。   可廖氏让沈司寰见识到了他的愚蠢,就像在好好的大白馒头里面吃到一口发霉的面,别说新鲜感了,一切都毁了,倒胃口。   甚至这件事都给沈司寰上了一课,明白自作多情的蠢人比心狠手辣的坏人好可怕,都不敢再喜欢漂亮的蠢蛋了。   沈司寰其实是很喜欢廖氏那种漂亮花瓶的,看着赏心悦目,就像养了个聪明通人性的宠物,怎么逗都有趣。   但廖氏让她明白,原来蠢蠢的可爱小狗是会狗仗人势咬人的。   花园那件事,对沈司寰的触动要比别人想象得深。   (第二章会晚点,大概) 第190章 叼篮子   自己不过送了几朵花,竟然就让一个男人觉得,他在自己心里,会比自己的孩子还要重要?   沈司寰当时甚至都不是生气,而是:她不理解,她大为震撼。   沈司寰是个慷慨大方,又有实力的妇君,而且她的皇帝姐姐又是个顶级魅魔来的,她就算这方面天赋比不过姐姐,耳濡目染,多少都会学到一些。   就算不能把人哄成胎盘,花前月下的时候,也是信手拈来。   所以,沈司寰的男人或许有伤心欲绝,断情绝爱,甚至因情而终的,但绝没有后悔爱上她的。   因为真的不亏,每一个失宠的男人过不去的点都是同一个: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妇君为什么不喜欢自己了?   沈司寰对人的好都是真的,但她向来片叶不沾身。   但廖氏也算过她上了一课,找男人还是得走点心,不能光走肾,而且不能找太没见识的,手缝里稍微漏点下去,对方就觉得得到了全世界,不会显得她手段高明,只会显得她向下兼容太过,太不挑了。   上官翊衡只觉得妇君是有了女儿就收心了,所以府里进新人少了,全然不知是妇君被蠢货上了一课,口味变了。   又觉得找新人走心太麻烦,而且对新人,她也很少会有想走心的冲动,毕竟经历和格局差了太多。   干脆就回来找之前已经走心过了,有感情基础,有共同经历的老人了。   所以这几年,沈司寰身边还是那几个人。   还别说,老妻老夫也挺香的,感情这种事儿,确实还是要走走心的。   现在的遂遂,就像她小时候,选了个好榜样,哄人端水,信手拈来。   无论是身边伺候陪伴的人,还是他们这些长辈,自然都觉得遂遂值得最好的,应该给她更多。   这固然是因为她有两个情丝,更易让他人对她动情,这个动情并非只有女男之情,而是亲情、友谊、敬仰崇拜之情皆在其中。   这同样也少不了遂遂本来就很会和人相处,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情丝的力量。   情丝只是一种倾向,并不会影响一个人的神智。   娘亲口中非常靠谱的遂遂崽崽,现在正闹着要用冰,爹爹不给用,她还小发了一下脾气。   负雪早送了螃蟹回来了,以负雪日行四千里的速度,马车两个多时辰的路,负雪来回都用不了一刻钟。   自从解锁了“叼篮子”出门法,负雪的行动就自由了很多,日常陪着遂遂去学宫上学,闲暇时就驮着遂遂市井街头到处溜达。   负雪的篮子里也不空,去学宫的时候,就当遂遂的书箱,放遂遂上课要用的文房四宝,再放点解馋的零食肉干,课间打发时间花绳、五彩石等物。   出去溜达的时候,篮子里就会放上负雪自己的俸禄,正三品的虎威将军,每月有俸银30两,俸米10石,俸布、绢帛二十匹。   负雪不用穿衣,米粮也吃得少,几乎可以全折成现银发,王府还有牠一份和遂遂一样的月例,每月50两,绢帛以最低十两一匹折算,加起来,负雪竟是个月入近300两的豪富之虎。   比遂遂这正经朝廷敕封的澄亲王世子还要有钱。   如今市价,猪肉50文一斤,300两能买30头200多斤的猪,负雪再长个胃也吃不完。   她虽然是从二品的待遇,但米粮和布匹都让爹拿回家充公了,也就剩下35两给她做零花。   所以一人一虎出门,都是花负雪的钱。   负雪鼻子灵,他们在市井找到了好几个铺面寒酸,但食物细微极佳的苍蝇小馆。   负雪叼着篮子进去,就算穿过人群,也不会引起惊叫,甚至会有胆大的姐姐姨姨偷偷摸负雪的毛毛,给负雪的篮子里随机投喂小零食、鲜花、香帕等物。   男儿们没有巫力护身,身体本能对负雪这种强大的灵反应尤其大,所以暂时还没有男儿敢对负雪动手动脚。   但这并不包括学宫的一众男儿。   以往遂遂上课时,负雪要么隐身,要么自个儿趴房顶上,免得离得太近把娇滴滴的小公子们吓出个好歹来。   但自从负雪叼了小花篮子一切来上课,篮子里还是文房四宝,众男儿对负雪本能的畏惧与颤栗,全化作了一种同病相怜的心疼。   一想到堂堂祥瑞,朝廷正三品的虎威将军也要听老师讲课,他们就觉得没什么困难是不能克服的,甚至感觉到一种微妙的补偿心理。   金尊玉贵的澄亲王世子要上学,连祥瑞白虎来了人间也要上学。   突然就觉得学没那么难上了。   有时讲课的老师见负雪虎脸严肃,趴卧着身体,听得十二分认真,还会专门停下来,考教负雪几句。   遂遂也会认真地帮忙翻译。   人间的小孩子们觉得上课枯燥,却不知道这些他们轻易就可学习的知识,多灵而言有多么难得。   人间把这些叫做知识或文化,而灵界,它们被叫做“道”。   在灵界,能够讲道的大能屈指可数,愿意传道的则更少,几乎所有灵的成长,都是在一片蒙昧里摸爬滚打,没有清晰的路线可以参考。   就算有血脉传承的灵兽瑞兽,传承出错的概率也很大。   因为所谓传承,其实就是祖先的灵生履历压缩包,完全就是开盲盒。   里面可能全是有用的知识和经验,也可能是老辈子的灵生错题本,一辈子除了踩坑,就是踩坑。   悟道是很难的,而人类的孩子,用于习字认字的蒙学读物就是《千字文》。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可能大晟随便一个村口玩泥巴的小孩儿都会背。   因为大晟的村学、县学十分普及,考进士依旧很难,多的是几十年考不上的老秀才,老童生。   但如果只是学认一些字,学简单的算数,大部分家庭,咬咬牙都能至少把一个孩子送进学堂。   人类羡慕灵有能上天入地的超凡之力,却不知道他们自身是多么地得天独厚,他们有专门的传道者,以人族对道的理解,但凡开始修炼,修为必定一日千里,当场悟道飞升也不是不能。 第191章 回京路上   日子一日日过去,凶猛的秋老虎也不得不退去,迎面吹来的风一日凉爽过一日。   遂遂一家也从避暑的庄子回到京中。   王府的车队在官道上排起长长的队伍,遂遂却没有坐进华丽的马车,而是骑着负雪,跟着车队慢慢走。   遂遂身边,还有一猫一狗左右护法。   小狗谿边早已长成了威风凛凛的黑背大狗,遂遂取了个朴实的名字,叫黑金。   黑金黑豆似的眼睛炯炯有神,四眼铁包金的面相,一看就招财纳福。   黑金嘴里叼着最喜欢的球跑回来,兴奋地交到遂遂手上,想再玩一次。   遂遂随手一扔,球划出长长的抛物线,消失在远方。   黑金一阵黑旋风一样,窜了出去。   黑金在遂遂身边久了,倒也没那么怕负雪了,敢凑过来摇尾巴,找到机会就让遂遂陪玩。   与之相比,朏朏的地位就比较尴尬了,遂遂原本想把朏朏给太子的,她已经有负雪这只大猫了,小猫也不是很需要了。   要是没有选择就罢了,朏朏当初是直接被连窝送去北境的,眼一闭一睁,整个猫就到了北境的冰天雪地了。   本来太子身边也挺好的,每天好吃好喝,太子也是大气运者。   可太子偏偏契灵了一只凶兽,朏朏作为能让人忘忧,精神不受负面影响的灵,和穷奇天生就气场不合。   没有遂遂和负雪在旁边对比还好,毕竟穷奇也不经常出来。   可负雪偏偏是瑞兽,不仅很和牠气场,在负雪身边待着,也很舒服。   而且,遂遂本身也没什么可烦恼的事情,相当于是钱多活少待遇好。   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朏朏当然选择回归老东家怀抱。   但遂遂不再是当初那个没见识的小女孩儿了,以为猫猫就是很高冷,见过了会自己翻肚皮给她摸给她蹭的虎虎、狐狐和狗狗,遂遂已经明白了“天涯何处无芳草”的道理,已经不会包容没有猫德的小猫了。   而且是又没有猫德,又没有实力的小猫。   朏朏的能力在于帮人稳住心理状态,不滋生心魔,可遂遂的心理状态本来就很好,没有朏朏,她每天也很开心。   所以对朏朏的能力没有什么感觉,而朏朏在其他方面,就和寻常小猫差不多。   别说和负雪比了,哪怕是黑金,也能帮着打猎找东西,朏朏作为一只“平平无奇”的小猫,很难得到遂遂的关注。   朏朏倒是很想蹦到遂遂身上去,让两脚兽代步,但遂遂现在骑在负雪身上,没有遂遂撑腰,牠可不敢让山君给牠代步。   遂遂可以在负雪身上随便骑随便躺,除此之外,还没有人敢让负雪驮着走。   朏朏一族的特性,让牠无论去到哪里都是团宠,那些强大的存在会自发保护牠。就连牠在北境也是一样,牠日常不是站在太子肩膀上,就是窝在太子头顶。   吃得也是最好的。   一代代的传承记忆积累下来,让朏朏的性格变得傲娇肆意,   可牠偏偏遇到的是另一个背景更硬的团宠,如果一人一猫从小相处,遂遂说不定还能习惯于朏朏的傲娇性格。   但他们相处的时间本来就不长,朏朏还老不搭理她,朏朏不在的时候,遂遂不仅有了别的更好的猫,还有了狗,自然,对朏朏就不买账了。   “喵喵~”朏朏走得有点爪爪痛,向遂遂发起了夹子音攻击,试图让两脚兽代步。   而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了激烈的犬吠声,是黑金的声音。   「前面有别的领的气息。」   遂遂听不懂狗叫,但负雪和黑金是可交流的。   “走!”遂遂骑着负雪,几个跳跃就追了过去。   “怎么了?”大爹爹撩开帘子来看。   “放心吧,有负雪在呢,应该是发现好吃的了。”马车里传来沈司寰含糊的声音。   昨晚她多饮了些酒,今早起来有些头疼,此刻正枕在上官氏腿上,闭目养神。   上官翊衡听了妇君的话,便不再担心,又专心给妇君揉太阳穴。   又有几匹马朝前头去,是王府的几个男儿。   爹有了娘就忘了儿男,他们这几个哥哥可不是,无论怎么样,都不能让年幼的妹妹独自面对。   虽然除了大哥,他们剩下几个哥哥在九岁的妹妹面前都过不了两招了,但他们依旧觉得,妹妹小小的,需要他们看顾着。   遂遂很快赶到黑金所在的地方。   只见黑金正对着一个猎户打扮的人狂吠。   那人像是刚从山上下来,手里握着柴刀,背后的背篓里似乎装了东西,此刻正满眼警惕地和黑金对视。   黑金皮毛光亮,四肢有力,牙尖嘴长,颇有狼相,一看就是能看家护院的恶犬,这样的恶犬吠起来,很难让人不怕。   那人挥了挥柴刀,试图呵退黑金,但黑金依旧狂吠。   就在那人考虑是不是把在山上套到的鸡舍出去时,遂遂骑虎而至。   那人当即双腿一软,扔了柴刀,五体投地匍匐在地。   “大,大人……”负雪无形的威压让他身体不自觉发抖,心里又害怕,又幸运。   他是晟京周边村镇的,听说过晟京城里有骑虎的贵人,村长说那老虎是祥瑞,如果见到了就磕头。   村里村学的举人娘子也教过他们,见了贵人,不会说话,就多磕头。   他们的村子离晟京城也就二三十里路,也算是天子脚下,遇到贵人的几率是很大的,虽然他身体因为直面老虎抖得厉害,但他心里其实是不怎么怕的。   不等遂遂问话,那人的背篓里就窜出一个白色的东西,动作极快,落地后抬起后腿,像是要撒尿。   遂遂刚看清是只耳朵尖长,皮毛雪白的兔子,那兔子就被黑金一嘴叼住。   但还是有一股黄褐色的液体从它身体射出,猎户因为头紧贴地面,身子伏得很低,只有些许液体溅在了手上。   “啊……”只听那猎户发出惨叫,被溅到液体的皮肤几乎眨眼就被腐蚀得鲜血淋漓。   “别咬死了。”遂遂吩咐一声,骑着负雪走过去。   猎户已经痛得打滚了。   (先放一章,明天有点事情,可能要中午再更新了。) 第192章 犼兔   从负雪的铃铛里取出水囊,让猎户自己冲洗了一下伤口,负雪又去碰了碰那人。   并没有什么肉眼可见的光效,但猎户的伤口确实没有再恶化,而且那种火烧火燎的剧烈疼痛也缓解了许多。   虽然人间用不了法术,但负雪过来前是昆仑看药园子的,懂得一些医理药理,灵力有微弱的治愈效果。   尤其对驱除负面状态的效果尤其显著。   猎户脸上都是疼出来的冷汗,脸色也发白,不知是不是被吓狠了,一时失了声,只一个劲儿给遂遂磕头。   哥哥们就是这时候赶过来的,几匹马勒马停下,四哥动作最快,下马来到遂遂面前。   别看沈慕白在遂遂手底下过不了三招,他私底下却是苦练过武艺的,他再也不想体验那种被人当做玩物,却无法反抗的无力感了。   遂遂知道后续自己不用管了,松了口气。   “那兔子好奇怪,尿滋人身上,人的皮肤就烂了。”   遂遂指着兔子对四哥道,回头一看,那一滩兔子尿已经在地上蚀出了一个颇深的坑洞。   遂遂又指指地上的坑洞给四哥看。   其他几个哥哥也围上来查看。   “好强的腐蚀性。”五哥蹲下身,感受了一下周围地面明显略高的温度,看那滩黄褐色的液体。   四哥负责向猎户问话,二哥则好奇是什么东西在作怪。   那和兔子几乎一模一样的灵被黑金叼着脖子,尖利的犬齿刺破皮毛,鲜血染红了白色毛发,牠就像是已经死去的猎物一样,一动不动。   但牠并没有死,具有灵慧的血红眼睛,对视上时有些说不出的渗人。   上官愿骑射差些,后到一步,但他眼里看不见奇怪的兔子,也看不见受伤的村民,只能看见表妹。   “你好不好?有没有受伤?”上官愿口中急问,上上下下打量遂遂,得到遂遂的摇头确认,提着的一口气才慢慢吁出来。   四哥还在和吓得有些厉害的村民交涉,兄妹几个则围着怪兔子看。   怕兔子突然滋出腐蚀性液体伤人,几人都离着几步的距离看,没人上手。   “这不就兔子吗?”五哥挠头,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什么特别。   非要说的话,就是这兔子比较肥,目测有六七斤,而且毛色干净,纯白的兔毛皮要比杂色的兔皮贵两倍不止。   不像是山里长的,倒像是专门养了卖钱的。   “还是不一样,兔子的耳朵会有一点弧度,看起来更可爱,但牠的耳朵更加尖长,几乎没有弧度。   还有牠的眼睛,不像真动物那样蒙昧,但也不是灵光,而是凶光,牠看我们,好像知道我们都能吃一样。”   二哥一开始在说自己的观察,说着说着就开始讲恐怖故事。   外表谪仙一样的二哥,生活中其实一点不仙。   最喜欢温温柔柔,平平常常地吓人一大跳,然后再露出没有人能拒绝的绝美笑容,让人在极致美貌的冲击下,恍恍惚惚原谅他的小小恶作剧。   上官愿搓搓胳膊,拉着表妹退开几步,远离镜表哥,还和表妹换了位置,自己隔在表妹和镜表哥之间。   “我们带回去给娘看看吧,娘一定知道。”遂遂提议。   从后面探出个脑袋,了解情况差不多的四哥过来,把下巴轻轻搁在遂遂肩膀上。   “这像是犼兽,‘形如兔,两耳尖长,仅长尺余。狮畏之,盖犼溺着体即腐。’应该就是这个。”   四哥声音如常,却有若有若无的气息从遂遂耳畔掠过,让这本是所有人听见的话像是只说给遂遂听的私语。   遂遂觉得四哥身上香香的,说话也香香的,今天也要多喜欢四哥一点。   “可是犼不是这样的,我们在江南见过曹掌灵使的犼,头似虎豹,颈有长鬣,鬃毛如火,浑身覆满红棕色长毛,四蹄粗壮有鳞甲,就算是千灵千面,同一个东西,差得也太多了。”   遂遂有点疑惑地转头看四哥近在咫尺的帅脸,希望得到答案。   四哥做出个苦恼的表情,“四哥也不知道呢,四哥读书少。”   “啧……”   周围响起几声细微的嘘声,最烦装叉的人了,明明他读书最多,他们不知道的他都知道,还要故意说这种话来哄小妹。   “我们带回去问娘吧,娘肯定知道。”遂遂做了决定,一行人行动起来。   黑金叼着疑似犼的奇怪兔子,跟着遂遂一眨眼蹿没影了。   几个男儿倒是不紧不慢上马,把受伤的村民也带上了,队伍里有大夫可以处理伤口,将如果要问话也便宜。   二哥是谪仙人,凡人沾不得他,自然不会带着陌生人骑马。   四哥和上官愿对除遂遂以外的人都是不假辞色,而且两位在家都受宠,骄矜得很,一踢马腹就走,完全不觉得这样的事会落在自己头上。   最后只剩下没有怪癖,性格稳定,不骄不躁接地气的老五,任劳任怨带上人回队伍里。   “娘~~”遂遂人未到,声先至。   沈司寰懒洋洋打个哈欠,撩开马车帷子等着。   负雪到了马车前瞬间刹车,惯性仿佛在玄学的力量下消失了。   “宝宝怎么了呀?”沈司寰夹着嗓子,情绪饱满,给孩子提供十二分的情绪价值。   “娘,你看!”遂遂指着黑金叼着的东西,黑金短距离爆发的速度可以勉强跟得上负雪,现在正摇着尾巴等夸夸呢。   “这么厉害呀!”沈司寰的脸上,笑意真了几分,不再是单纯的情绪价值,而是真实的,为孩子成长而高兴的情绪。   现在的遂遂就像是第一次独自狩猎,并带着猎物回家的小虎崽儿,带着得意和期待。   炫耀自己的胜利,更期待大人的认可。   “遂遂最棒了!”沈司寰十分正式地夸奖女儿。   遂遂脸上的笑更大了,“娘,这是什么?牠的尿有强烈的腐蚀性,还让一个人受伤了呢。”   沈司寰身子探出马车,长手一伸,孩子们碰也不敢碰的怪兔子被她随意抓在手里,那疑似犼的生物也如真正的兔子那样,浑身颤抖起来。 第193章 先更一章   沈司寰像提兔子一样,揪着长耳朵提起来,根本不把那点腐蚀性的液体放在眼里。   这犼兔显然也很能分得清大小王,收紧臀部,生怕自己被吓尿,和在遂遂面前拿尿嚣张滋人的兔判若两兔   沈司寰语气有点遗憾,“是犼啊,别看长得挺肥,其实一点不好吃,肉很柴,味道又苦又骚,多贵的香料都压不住。”   沈司寰随手把犼又扔回给黑金,黑金尾巴摇得仿佛要起飞,立刻开始大快朵颐。   “犼的话,得要那种身子长长的,乍一看像龙,其实是把马的身体无限拉长,看起来有点丑怪丑怪的那种,那种吃起来才叫赛龙肉。”   “现在时候不对,等明年涨潮的时候,娘去给你抓一条来吃。”   沈司寰拍了拍女儿的脑袋,示意她别心疼东西,犼兔确实是给黑金比较合适。   遂遂看着黑金吃东西,倒不是不舍得喂黑金,而是觉得黑金吃得很香,自己也有点饿。   遂遂窜到马车里,拿里面小几上摆的牛乳糕吃。   遂遂一吃就知道是小爹的手艺,牛乳糕里头加了玫瑰酱,少糖多奶,糕体是遂遂喜欢的糯叽叽口感,遂遂会喜欢的日常小零食。   上官翊衡看着自家宝乖乖自己拿糕糕吃,就觉得宝宝好乖好懂事,唇角不自觉扬起,抬手理了理遂遂被风吹乱的鬓发。   “遂遂口渴不渴?”   遂遂摇头,吃完一块,又接着去拿第二块。   “娘,我上次见的犼兽根本不是这样,都是犼为什么会长得完全不一样?既然长得不一样,吃起来也不一样,为什么又会叫同一个名字?”   遂遂拿着半块糕点,提出自己的疑问。   沈司寰在女儿另一侧边坐下,身体放松靠在软垫上,拿了个果盘里的橘子举例:“咱们都知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人间讲究个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各地山川地理不同,所产风物自然迥异。   灵界也是一样的,灵界不同地区的气候地理更为迥异,而且没什么过度的区域,不同的地域像是不同的拼图直接拼在一起,灵界不同地方的同一种东西自然就外表差异巨大。但牠们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   “是不是因为灵界的很多灵都是没有母父,自己诞生的,所以就经常想怎么长就怎么长,就算是同一种东西,都可以长得完全不一样?”   遂遂说出自己的理解。   沈司寰肯定了女儿的想法,“你这么理解也没错,总之分辨灵的时候不能只靠眼睛看,灵不仅会同一个东西两模两样,还有可以随意变换身形的,和外表一模一样,其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灵的。”   遂遂点头表示学到了。   大爹爹拿着帕子给遂遂仔细擦手,忽然想起来,脸色严肃道:“你刚刚是不是没有净手,直接就拿吃食了?”   遂遂蜷了蜷手指,虚张声势道:“负雪的毛毛很干净的,我只抓了负雪的毛毛。”   “下次不许了。”大爹爹勉强接受遂遂的解释。   负雪的确可以自洁,牠的周身萦绕着肉眼几乎难见的灵光,寻常灰尘脏污都不沾身,就算跟遂遂去泥地里滚一圈,泥水灰尘都像是直接从牠身体表面滑走,直接自己往下掉,半点不会留在身上。   “这犼兔是沿海一带出没的灵,生活在陆地上的就是这种和兔子长得差不多的,别看小小一个,实则能与虎豹相斗,食人的记录也有不少。”   “那种身体长条,长得像马的,生活在水里,以大型的海鱼为食,传说能战龙斗蛟,更为难缠,但实在是很好吃……咳,扯远了,这件事既然是你发现的,那你就负责到底,询问清楚是何处如何发现,再报给御灵司。”   像是为了激发一下遂遂的积极性,沈司寰又补充道:“向御灵司提供灵的信息或踪迹,可以有赏钱拿,你契灵了负雪,就有资格接御灵司的任务,比如这次的犼兔,御灵司可能会发探查的任务,你也可以接,赏银比单独上报多多了。”   “真的吗?”遂遂眼睛亮了,一阵风一样窜出马车,找哥哥们商量去了。   遂遂现在正处在一个精力旺盛,做什么都觉得好玩儿的时期,与其一天天地追鸡撵狗,不如让她把精力花在正经事上。   反正遂遂带着瑾瑜之玉,要像在灵界一样,把灵直接硬控有些困难,毕竟人间没有那么多灵力给她用,遂遂自身的巫力也不算太多。   但却能大幅度提升遂遂对灵的威慑力,善的灵会觉得遂遂是首领,更亲近她,恶的灵则越受瑾瑜之玉的压制。   就算压制不住,有负雪在,能穿过两界壁障的灵也伤不了她。   至于任务嘛,办成了长名声,办不成也长见识,她这个年纪,事情办好了是少年英才,办不好,旁人也会赞一句勇气可嘉。   总之早点接触两界相关的事物,对遂遂而言,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对于巫力的修行,千人千法,好像做什么都能增长巫力,只是每个人起作用的方式不同。   对于另一些人而言,又好像做什么都不能增长巫力,好像巫力就是祖上传下来的,你祖母有多厉害,就决定了你母亲有多厉害,你母亲有多厉害,又决定了你多厉害。   两界连通一千多年来,不是没有出现过惊才绝艳的人物,也不是没有人试图总结规律,编写一些可以增强巫力的功法或窍门。   但一千多年来,官方民间不断有人总结,又不断自相矛盾被推翻,最后大家达成的唯一有效共识是:千人千法,别人那么干有效果,你那么干就未必有效果,甚至你试出来有效果的方法,甚至不能给你的孩子用。   比如一个墨家的机关师,她修炼巫力的方法是发明创造,随着她的机关术越来越精深,巫力也自然增长。   但继承她衣钵,于机关一道同样天赋异禀,甚至青出于蓝的她的女儿,精进机关术却不能提升巫力,女儿提升巫力的方法可能是习武强身,可能是精进乐器演奏,甚至可能是随便做做家务。 第194章 二更   比如她和姐姐就属于随便干点啥都能涨巫力的那类人。   户部有位官员,家里供奉的明明是文财神易安居士,但她增长巫力的方式就是娶小夫,和新娶的小夫风花雪月,谈情说爱,每当她爱上新的人,她就能涨巫力。   所以沈司寰也不知道遂遂修炼的方式是什么,虽然她留给遂遂的力量已经很够用了,但巫力的传承是上一代人死了,力量才会出现在下一代的身体里。   就和血脉继承的灵契契约一样,只有上一代主人死了,灵契的灵才会对主人的后代认主。   虽然没有具体的,可以通用的办法,但多和另一个世界接触,多吃点那边过来的山珍海味,总不会有错。   遂遂和哥哥们一起,很快从猎户心有余悸的讲述里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兔子是在山上套的,除了那只特别肥特别白的,还有几只小一些杂毛野兔。   他近段时间进山,发现山上还挺多这样毛色雪白的兔子,猎户的本意是抓一对白毛兔回去养起来,抱窝以后,无论是卖皮子或肉都是一个进项。   结果兔子是抓到了,但抓了第一只后,无论如何也抓不住第二只,没办法他只能放弃白兔,对着多起来的杂毛兔下手。   他是这附近打猎的好手,除了野兔野鸡,獐子、鹿也猎过,还和同伴一起猎过几回野猪,照理来说是不应该抓不住一只兔子。   他上山过程中见过好几只这样毛色雪白的,第一只很容易就到手了,第二只却无论是用弓箭还是陷阱都弄不到。   眼看日头渐高,他还要赶着回家给婆娘做饭,就随便抓了几只杂毛兔准备回家。   在得知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白毛兔是能吃人,能和狮虎搏斗的怪兽,猎户整个人都吓软了身子,跪在地上感激涕零地连连磕头。   他不敢想他要是把这种东西带回了家,会发生多可怕的恶事。   怪不得他抓第一只轻轻松松,抓第二只凑对儿时,却怎么也抓不住,分明就是他已经被一只怪兽盯上了,其他怪兽自然就不来了!   惊吓过后,猎户很快调整好情绪,他在山上见过好几次这种白色的兔子,把范围勾画出来,应该很容易确定窝的所在。   犼兔这种灵,属于中性偏恶的灵,正常会狩猎大型猛兽,但逮着机会也会吃人。   而且更棘手的一点是,犼兔因为就是和兔子一个模样,牠可以和人间的兔子抱窝生崽,而且和兔子一样能生。   一大群吃肉的,能和大型猛兽搏斗不落下风的兔子,就算不吃人,对人间的损伤也不可估量。   一种灵跨区域出现在牠们不常出现的地区,这件事本身就需要引起重视。   灵界的灵,就算是没有什么神异的地方,单凭肉体实力,也要强过人间本土的野兽。   像犼、没有进化过的狰,来到人间也是比虎豹更加棘手的猛兽。   所以犼兔必须找出来处理掉。   马不好走山路,不能所有人同去,最后是五哥这个踏实勤劳接地气的好少男陪着遂遂去。   其他几人,表哥和四哥是矜贵人,二哥直接不当人,都争不过小五。   老五跟着遂遂侧坐在负雪背上,对着两位兄弟挥了挥手,一张脸笑嘻了。   两位矜贵人儿脸快拉到地上了,真是成也矜贵败也矜贵,让这小子捡了漏,真是失策。   虽然骑黑狗有点奇怪,但猎户的两条腿也跟不上负雪的四条腿,为了行动一致,也为了安全,就只能让猎户骑一下黑金了。   一开始猎户还不敢坐实,生怕自己把贵人的爱犬给压坏了,结果跑起来才明白,能养山君的贵人怎么会养一般的狗,这风刮脸上呼呼的,眼都差点睁不开,比他家那倔驴跑起来可带劲多了。   很快到了白毛兔出没的地方,土层很软,下头不少兔子洞。   而且除了犼兔,正常的杂毛兔子则更多,远超过正常山林可以孕育的数量。   “大人,这里都是,一窝一窝的,我就是在这里套的兔子,连窝端了。”   “以前这一片还能摸到野鸡、野鸭田鼠之类的,现在都是兔子了。”   猎户指了几个方向,随便一掏就是兔子洞,有些里面是半大兔子,有些里头像是刚下的崽,身上还红彤彤的,没毛。   一窝窝的,少的七八只,多的十几二十只挤挤挨挨在窝里,有些兔子眼中还亮着不属于动物的诡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没找到猎户说的犼兔,但大致范围已经确定了。   但因为带着老百姓,遂遂和五哥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保护别人,如果有危险,在场人、虎、犬一定是先保遂遂。   为了稳妥,遂遂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和五哥确定了大致的范围和数量,又用一个困阵把地方罩起来,免得犼兔又跑去别的地方乱下崽儿。   自己一行人则先离开。   阵法和占卜、观星、符箓一样,属于奇门术数一类,是人类自己观察天地万物后,总结出的规律与简单运用。在两界相连之前就已经形成体系。   两界相连后,只是让本就存在的奇门术数发展得更加精进和完善。   以前布阵,只能靠阵师现场施为,而且阵法的效果有时限,或许几个时辰,或许几个月。   但现在的阵法布置好后可以收在特制的阵盘里,随用随取,有效时间也更更长。   遂遂带的阵盘就是王府亲卫提前布置好的困阵。   只不过阵法一旦释放就不能再收起来了,相当于是一个一次性道具,不过收阵法的阵盘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猎户被安全送到家,虽然手受了伤,但保住了性命抓到的兔子还卖了不钱也是欢天喜地的。   遂遂想把事情快点结束,回到车队简单和娘说了说情况,就没有跟着王府大部队慢慢走,而是和哥哥一起,让负雪带着先回了城,直奔御灵司衙门而去。   遂遂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上衙门报案,还还觉得蛮新鲜的,对御灵司的记录流畅很感兴趣,全程兴致勃勃。 第195章 讹兽   御灵司的小吏没见过遂遂,但她身下的白虎京城有几人不知?   当即把人请进去,由一位碰巧路过的四珠抚灵使亲自接待,按照规矩细细询问发现的经过,灵的状态、外形特征,分布情况等等。   遂遂说的时候,一只长着人脸的垂耳兔就蹲在桌边,嘴里时不时说一句:“说谎、你不诚实”之类的话。   这正是讹兽,肉质十分美味,但吃了牠的肉便不能说真话,所以,除了有特殊需求的人,基本上也不会吃牠。   因为比讹兽好吃的灵还有很多,还有很多是具有正面效果的,都能吃上灵界的山珍海味了,也犯不着为口吃的让自己当一辈子骗子。   而讹兽自己也不能说真话,据说讹兽一辈子只有一次说真话的机会,就算在讹兽死的时候。   但与之相对的,也没有人能在讹兽面前说谎,讹兽能识破世间一切谎言。   而能口吐人言的讹兽本身也很聪明,是智慧型的灵,早早给自己混上编制,从前朝起,讹兽就在为人间朝廷做事。   只要过来的时候没有被人抓去吃了,讹兽基本上都会去找人间的朝廷吃公家饭,也有小部分被有实力的人高薪聘走。   御灵司收录信息的时候都会有讹兽在场,为的就是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如果谎报信息,御灵司是会追责的。   不过说实话,讹兽的样子看起来要比犼兔诡异得多,犼兔并非是兔身人首,而是兔头上长了一张人脸,让这张脸看起来似人似兔,偏偏表情还特别丰富,似人而非人。   而似人而非人恰恰是人类最大的恐惧来源,远比三头六臂、青面獠牙更让人汗毛直立。   据说御灵司的考核其中一项就是和讹兽面对面聊天,说什么都可以,但必须聊满至少两刻钟,而且全程目光不能躲闪,不能前言不搭后语。   遂遂和五哥目前是都没资格加入御灵司了,记录的过程中,五哥全程背对讹兽,站在遂遂身边,用自己身体阻挡遂遂的视线。   遂遂在灵界见过不少奇形怪状的灵,但对带人类身体零件的灵依然很害怕。   记录之后又让遂遂过目,才签上名字,按下手印。   向御灵司提供灵的线索,根据线索的详略、灵的价值重要与否,御灵司会给予一吊钱(100文)到10两的现钱奖励。   遂遂提供的消息很完整,但犼兔的价值不算高,而且没有害人记录,属于有概率伤人的中等危险的灵。所以赏金只有二两银。   遂遂和二哥一起走出御灵司衙门,黄抚灵使亲自相送,还送了两人一堆御灵司内部制作的小道具。   来御灵司提供线索的人,或者是接取御灵司任务的人,御灵司都会发点内部做的小东西当纪念品,也算是最早的官方周边了。   只不过一般就只给一个,负责处理的吏员手边有什么就拿什么,而遂遂是带去库房直接选的,黄抚灵使把觉得能刷好感的东西都拿上了。   能在澄亲王世子这种人物面前露脸,以她的能力和地位,一辈子可能就这一次。   世子看不上她,那是世子的事,她要还不抓紧机会表现,就有点不识好歹了。   而且她只在规矩范围内讨好,分寸到位,动作丝滑,世子就算不放在心上,也不至于会厌烦。   五哥两只手又是抱又是提的,感觉像是进货来了。   比如可以一定程度上挡灾的三角黄符、可以安神驱魇的香囊、下火有奇效的特制花茶、甚至还有御灵司外出出差的标配干粮——一种用遂遂从灵界带回来的丹木果为原料制作的粘稠果浆。   装在统一的,手指长的小瓷瓶里,一瓶一口,吃一口管一天。   丹木在人间确实种活了,但头三年都没结果,去年才收获了第一批果子,果子半青半红,有些吃着苦,有些吃着涩,反正就是没有甜的,但好在饱腹这个最重要的作用是保留下来了。   原版的丹木,成年女子吃一颗能一天不饥饿,人间自己种的则需要吃两颗才能管一天。   官府让善庖厨的和善医理的大夫一起研究出了这种特制果浆,同样是一果管一天,而且能存放半年之久,比大晟现在的军粮要更方便实用,而且也贵不到哪里去。   遂遂带回丹木的信息之后,大姨直接让人去挖了好些完整还挂果的丹木回来人间自己种,如果只是作为一些特殊部门的配给,原材料是不缺的。   人族对于灵界的了解,就是靠着一个个生而知之的女子,一个一个去见识,去记录,流传下来。   遂遂看着手里的二两碎银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嘴里嘀嘀咕咕开始复盘:   “晟京兔肉的价格是40文一斤,连皮活买35文左右,灵材的价格,一般是人间寻常食材的10~15倍,那犼兔有七斤左右,加上另外几只杂毛兔子,四哥一共给了十两,是把御灵司的赏钱也算上了的……”   “好亏啊……”   能卖上价的灵,不是好吃的,就是好用的,比如虎蛟、三足鳖这种好吃的,一斤肉随便卖上十几二十两,有特殊效果的,还会更贵。   奚鼠、火鼠这种皮毛有用的,价格也是不菲,一件奚鼠皮袄子,要比同样大小的银鼠袄子贵上三四倍。   犼兔肉难吃,并且没什么用,皮毛也和兔毛差不多,没什么特殊效果,所以卖不上价。   但吃还是可以吃的,可以增加和灵界的感应。   遂遂正在心里惋惜着,就见御灵司的吏员拿着新的告示贴出来。   遂遂好奇地过去查看,正是关于天寿山犼兔的悬赏,要求是解决掉山里的所有犼兔,酬金二十两,另外,每击杀一只犼兔,御灵司的回收价格是二两。   告示后面还详细附上了犼兔的习性和特点,以及应对方式。   这样就算是不了解犼兔这种灵的人,只要觉得自己实力足够,就可以接取任务。   犼兔虽然没什么用,但会对人造成危险,甚至存在吃人的习性,所以是当做一个危机来处理的,不过不是很紧急,报酬给得不算高。 第196章 寻香   如果今天没人接,明天正好有小队从那个方向回来,顺道就去处理了。   但那个不知名的小队这个月的俸银注定要少上几两了。   遂遂看完告示的内容眼前一亮,告示浆糊还没干呢,就被遂遂揭走了。   “嘿,……小殿下,这可不能玩儿啊!”还在看告示的人见告示突然没了,正想骂,但见白虎,认出遂遂身份,又换了和善的语气。   “这本来就是我发现的,我还给了银子呢!”遂遂晃晃手里的告示,声音已经随着负雪的跑动变远了。   负雪跑起来是很快的,比骑马快得多,沈舒扬感觉手脚都在发飘,又不敢抓负雪的毛毛,怕抓痛了惹虎威将军生气。   就只能紧紧抱着妹妹,一副要把自己焊死在负雪背上的样子。   没过一会儿,遂遂又和王府的车队在路上遇到了。   负雪都跑几个来回了,车队也就走了四五里的样子。   遂遂觉得这样的相遇很有意思,像是任务打卡一样,又想跑到娘面前去汇报。   “五哥?”遂遂的腰还让五哥死死箍着,手臂恨不得在遂遂腰上缠个死结,把自己狠狠固定。   遂遂骑负雪习惯了,如果不是考虑到五哥可能受不了更快的速度,负雪能直接快成残影。   沈舒扬后知后觉松开,遂遂活力满满地跑去找娘“提交任务”。   剩下五哥,手脚都是软的,离了遂遂的支撑,差点一头栽下去。   遂遂回来后,沈慕白就一直盯着老五箍着遂遂的手臂,也不知道遂遂难不难受。   老五眼看要一头栽下去,沈慕白一把撑住,又把人推给旁边嘀嘀咕咕,暗自生气的上官愿。   这个表弟,沈慕白都不想说,就没见过哪家好男儿是回舅舅家比回自己家还勤的。   上官家又不是没有姊妹,为什么要跑到舅舅家里来争表妹啊!   难道他觉得遂遂身份高,以后就会越俎代庖给她撑腰吗?   虽然上官愿跟他一样又争又抢,但沈慕白是不太看得上上官愿的,遂遂的亲哥都没争过他,更何况上官愿一个隔了一层的表哥?   明面上,他是遂遂的亲四哥,上官愿只是不计其数的表哥中是一个,光是这点,上官愿就比不上。   而且他和老五是一直陪着遂遂长大的,从遂遂还在襁褓时就呵护照料,这点,上官愿更比不上。   就相伴的时间而言,别说上官愿了,就是王府其他兄弟都比不过。   至于老五…他都是在带遂遂的时候顺便带老五,爹和大哥也是的,都是顺便带老五,没指望他照顾妹妹。   遂遂又在娘那里“领取了新任务”,兴致勃勃带着两个护卫要去把事情解决掉。   四哥已经跨上了负雪的背,“走吧。”   四哥的动作语气都很自然,遂遂也没觉得不对。   她刚刚没想起带四哥,但现在带上四哥也完全可以,反正很多事情,都是四哥和她一起的。   “他怎么……”上官愿看着沈慕白问都不问,直接就上了负雪的背,而负雪也没有任何不满的意思,整个人都不好了。   撇开负雪是老虎,自带压迫感这一点,负雪还是朝廷亲封的三品大员,有官印有册宝的。   要骑负雪,除了遂遂这个带牠过来的主人,无论是谁,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应该做一下心理建设吧?   和其他人想的不一样,别人或许因为本能,或多或少会对负雪有所畏惧,而沈慕白从一开始就不怕,甚至希望被负雪吃掉,以求和遂遂拥有独一无二的联系。   虽然这个疯狂的念头很快被打消,但也让沈慕白对负雪带来的天然威压有很强的抗性——他本来就想被吃掉,弱小生物对强大生物的狩猎恐惧自然不攻自破。   他本来就想被吃。   而且后来接受了负雪其实是个宝宝虎的设定,沈慕白就更不怕了,甚至因为爱屋及乌,会额外照顾负雪一些。   沈慕白自认是个坏人,但他坏得很有原则,有追求的坏人。他只喜欢对和他一样的人下手。   因为沈慕白觉得,只有干过坏事的人才知道害人的时候有多开心,这样的人才和他势均力敌,去害没做过坏事的人,让他有种捏软柿子的乏味感。   沈慕白会记下负雪喜欢吃的肉的种类和部位,下次一起聚会时会多准备一些。   给遂遂做东西的时候,想起来了也会给负雪准备一份。   做这些并不是要在遂遂面前表现,而是男儿天生有照顾人的本能,就是会喜欢孩子,喜欢照顾人,哪怕他是个坏人。   负雪虽然只和自己的小伙伴遂遂最最好,但对其他人也是有排序的,幼崽当然会更喜欢对自己好的人。   无形之中,这又让负雪和沈慕白亲近了一点。   这一点虽然完全不能和遂遂比,但只要能让他比过其他人就够了。   沈慕白之前就和遂遂一起骑过负雪,承受能力比老五强多了,他不仅没有觉得手脚发软,甚至能气息如常地说话。   “刚刚老五一直箍着你,有没有弄疼,或者不舒服?”   沈慕白从后面抱遂遂的时候就从容多了,从后面虚虚环住,并不用力箍着她的身体,也不拽着负雪的长毛,甚至和遂遂一起给负雪顺毛。   “没有呢,不舒服会和五哥说的。”虽然遂遂觉得五哥刚刚力气有点大,但她身体也不是一般的好,一般男孩子的力气很难伤到她。   遂遂往四哥身上靠,四哥身上香香的,有她喜欢的味道,那味道淡淡的,每次靠很近才会闻到,遂遂总忍不住想去寻。   沈慕白唇角微扬,既不引导,也不回避,他不会去干扰树的生长,他只是希望树能多一些枝条在他的方向。   “男儿大多胆小体弱,又没有巫力傍身,会天然畏惧强大的灵,下次别让负雪带人了,他们会怕。”   遂遂思考了一下,觉得有道理,点头表示知道了。   刚刚五哥就抖得厉害。   遂遂往四哥身上靠了靠,没感觉抖,而且四哥身上靠起来还挺舒服的,不软不硬,还暖暖的,遂遂靠着就不动了。 第197章 心跳   微弱的心跳穿过身体,越过一层又一层衣料,终于触及到她的感官,让她知晓,遂遂觉得就像很轻很轻的按摩锤敲在身上,有点舒服,又有点有趣。   遂遂靠着四哥,感觉到背后很轻很轻的按摩锤越敲越快,都有点影响她自己的心跳。   一般情况下,人不会注意到自己的心跳声,需要特别集中注意力去听。   但遂遂因为各种各样的强化,五感变得十分敏锐,加上习武懂内息之法,她想听自己的心跳时,就能听到,并不需要特别集中注意力。   不想听的时候,大脑又会自动忽略。   感觉到四哥的心跳以后,遂遂自然而然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但遂遂不喜欢杂乱不统一的声音。   于是遂遂对四哥道:“四哥,你敲慢一点,敲太快了,和我的不一样。”   遂遂说得轻描淡写,又理所当然,带着孩子特有的天真。   她以为心跳和人走路一样,是想快就快,想慢就慢的。   沈慕白只愣了一瞬,就奇异地理解了遂遂这句没头没尾的话要表达的意思。   随即闷闷地笑起来,肩膀都笑得微微抖。   “小坏蛋。”   沈慕白笑了一阵,与遂遂的距离更近了一些,让遂遂能更清晰地感受到他的心跳和气息。   “好了,现在满意?”沈慕白下巴轻轻抵在遂遂肩膀,一副无可奈何,任人摆布的模样。   可他语气里明明是带笑的。   遂遂感觉了一下,背后传来的心跳确实没有一开始那么快,那么杂了,略满意地点点头。   沈慕白又笑起来,藏也藏不住的笑意。   遂遂已经长大了许多,不再需要像小时候那样一直抱着,跟着,无微不至地照顾。   再像小时候那样对待遂遂,只会让遂遂感到厌烦。   沈慕白一直很克制自己,不做会让遂遂不喜欢的事情。   所以不可避免地,他们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亲密无间。   遂遂小时候,他可以给遂遂换尿布,现在却不能伺候遂遂沐浴更衣了。   就连暖床的俾子也不能是他。   沈慕白有时候就想,既然都不是亲生的,那娘为什么不把他从小训练成暗卫,或者像宣大人那样的贴身近侍给自己的孩子呢?   这样他就能一直陪在遂遂身边,一直做遂遂最顺手的工具,最忠心的鹰犬,不用考虑女男大防,可以为遂遂做任何事。   有的时候,他也挺羡慕圆圆的,虽然遂遂没事儿的时候想不起他,可无论遂遂多少岁,他都能近身伺候。   只要圆圆一直不出错,遂遂就不会离他越来越远,他的位置就不会被取代。   不像他,作为四哥,可以和九个月的遂遂宝宝一起睡,却不能和九岁的妹妹再一起睡了。   “遂遂长大了,就不需要四哥了,可是四哥还是很需要遂遂。”   四哥的语气突然有些难过。   沈慕白从后方抱紧遂遂,流露出几分依赖与脆弱。   九岁的遂遂早已不需要四哥抱抱了,可是他还是很想要拥抱遂遂。   他们的关系其实一直都是这样,看似遂遂是被照顾,被呵护的一方,但沈慕白才是那个依赖的,需要不断确定的人。   遂遂没了四哥,还有一二三,五六七,亲的表的堂的一大堆的哥哥,而他只有遂遂,他之所以是现在的沈慕白,也是因为遂遂。   遂遂偏头看了看,四哥侧脸的轮廓清晰流畅,像是精雕细琢的雕塑般完美,睫毛浓而长,扫下淡淡阴影,看起来实在是……赏心悦目。   遂遂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不需要就不能抱抱了吗?”遂遂又往四哥身上靠紧了一点,天真又带点惋惜地问。   大姨说得没错,她以后也要找又漂亮又健康的男人,人靠起来比垫子舒服多了。   女人要当家做主,赏罚分明很重要,四哥好看,她看了高兴,所以可以满足一下四哥的小愿望,和四哥更亲一点。   遂遂一直都知道,并不是她喜欢被人抱,而是四哥很喜欢抱她,她小的时候,只要她不说,四哥就是默认抱她。   四哥说得没错,她最喜欢四哥,因为四哥最合她心意,让她欢喜。   所以遂遂也愿意顺着四哥的心意。   遂遂能感觉到,四哥是不同的,四哥自己也能意识到自己的不同,所以他格外没有安全感,其他哥哥们虽然也会争,但四哥明显比其他哥哥们需要的更多。   遂遂觉得四哥完全是多虑了,外族血统又怎么样,既然娘愿意生,那他就和其他人一样,是娘的孩子,是王府公子。   但遂遂并不会去纠正四哥这一点“多虑”,四哥想要更多的前提是付出得比别人多,而遂遂就是这部分多出来的心血的受益者。   而作为岚野大陆出生的女孩,她生来就是既得利益者,全世界的偏爱与生俱来,她自然不会对此有什么多余的愧疚或感想。   在遂遂看来,事情理应如此,人的心本就是偏的,偏向她的方向,更爱她多一点,有什么问题?   她不也投桃报李地更亲近对她更用心,更爱她的人了不是吗?   遂遂从小在皇帝身边养大,大姨对她的影响要多于母亲带给她的影响,她知道皇帝的注意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恩赐。   同样的,她也从小就明白,自己的兴趣和偏好本身就是一种恩赐,她安心享受别人献上来的殷勤,就是对献殷勤的人最好的赏赐。   “当然可以,我是你的四哥啊。”沈慕白的唇角又扬了起来,他就知道,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就像白纸一样,每次只留下一点点痕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会成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现在的四哥和遂遂都没想过,四哥除了是“四哥”,竟然还可以是别的。   四哥确实是不同的,和所有人都不同,而沈慕白也真的得偿所愿,拥有了和旁人不同的,与遂遂更紧密,更特别的连接。   沈慕白之所以是沈慕白,是因为遂遂,“遂遂最喜欢四哥”,是因为他先成为了她最喜欢的样子。   遂遂很公平的,做得更好的人,就应该得到额外的嘉奖。 第198章 烤兔   遂遂他们到的时候,困阵还在发挥作用,一群犼兔在方圆十几丈的地方不停打转。   显然是感觉到了危险,想跑跑不掉。   正好方便遂遂收割,免得一个个掏兔子洞了。   犼兔并不是攻击力很强的灵,只要注意规避牠腐蚀性的尿液,就和狩猎人间的猛兽差不多了。   不过犼兔作为灵,确实比牠的人间亲戚更加灵活有力——比兔子难抓,而且是真能一jio把老鹰蹬飞八丈远。   不过这难不倒遂遂,和娘玩抓子儿练出来的的反应力在这时候发挥了作用,虽然在娘面前她总输,想赢得看娘什么时候心情好放水。   但这点反应速度对付一般的灵和人都足够了。   遂遂的身手,说实话,不算顶尖,即使遂遂在武道上再有天赋,她毕竟才九岁,不可能四五年就练成绝世高手。   但她有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武器,最好的资源,甚至还有负雪这种外挂一样的存在。   打几只兔子,遂遂也是一鞭一个,绝不用抽第二下。   遂遂常用的武器是一根九节鞭,鞭子上被遂遂挂满各种好看的石头,鸽蛋大小的鸽血红、浑圆的东珠、翠得仿佛一汪深湖的祖母绿……   花花绿绿,琳琅满目,仿佛小姑娘的玩具,精致又华丽,有时会被遂遂直接当作腰带使用,华丽得不像是一件武器。   但骨白色的鞭身主体是一根北海蛟龙筋,遂遂第一次拿到鞭子,根本不懂怎么发力,就那么胡乱地甩出去,仅凭鞭子本身的杀伤力,就抽断了一根成人腰粗的树。   除了遂遂这个女宝本宝,外人根本不会知道,《我的战神母亲》是怎么样的含金量。   就比如现在,遂遂第一下没掌握好力度,直接把一只跳起来足有一两丈高的犼兔在空中抽成血雾,捡都捡不起来。   收益-2两。   好在遂遂对鞭子的掌控力还不错,后续都是用鞭子尖扫一下,在雪白皮毛上留下一道血痕,同时带走一条兔命。   遂遂脑海里自动响起金币+2、金币+2金币+2的奇怪音效,她觉得好玩,鞭子甩得愈发花哨。   正在兴头上呢,脑海里想起负雪的汇报:   [老大,已经没有灵界过了的兔兔了,剩下的兔子都不算是灵了,也一起打死吗?   我刚刚吃了一只,还挺好吃的,虽然没有灵吃起来那么容易饱,但比人间本来的兔子要好吃。   我们带回去让爹爹做冷吃兔吧!]   负雪现在也是端上铁饭碗的成功虎士了,和茹毛饮血的野虎可不一样,负雪现在不仅要吃熟食,而且是人怎么做来吃,牠就要怎么吃。   调料、火候一样不少。   为此,王府专门打了一口五尺宽,二尺深的大锅,派了十个人,专门给负雪做饭,遂遂吃啥牠吃啥,老丰富了。   负雪刚说完,风里就飘来浓郁的烧烤肉香。   原来是四哥在旁边架了个火堆,现抓了个兔子烤上了。   遂遂两下卷了鞭子,三两步跑过去,伸着脖子等吃。   遂遂不爱吃兔肉,(冷吃兔除外)觉得吃起来并不很香,而且贴近骨头的地方,有股难以形容的怪味儿,而且野兔的口感偏柴。   但这只烤兔不同,外表看上去没什么油脂,但烤出来却香味浓郁,而且烤出来颜色很好看,是让人很有食欲的焦糖色。   遂遂觉得这一点是四哥手艺的功劳。   沈慕白撒了点薄盐和芝麻、辣椒粉,自己尝了一口,确认味道不错,才将最肥美的兔腿撕下,递给遂遂。   “小心烫。”   遂遂原本伸出去的手缩回去,原本张口欲咬的嘴型鼓起来,呼呼地吹了几口气。   遂遂在外人面前还能端着,但一到熟悉的人面前,就会暴露本性,吃东西又急又快。   这一点完全是娘的锅,陛下带遂遂的时候,遂遂吃饭最多是不爱自己动手,爱让人喂。   出门回来一趟,这点小福利也不给了。   是的没错,所有人都觉得喂遂遂吃饭是福利,奶呼呼白玉团儿一样的小娃娃,你喂她就张嘴,也不哭闹,也不挑食,食物到嘴就认真嚼嚼,然后咽下。   那模样别提多治愈,多让人有成就感了。   遂遂吃饱了还对你笑,说喜欢你,谢谢你。   陛下吃饭就最爱找遂遂一起,搬个小板凳,让遂遂坐对面,陛下吃她的,宫人就负责喂遂遂。   那样子别提多下饭了,有时候宣大伴还会特意过来接人,就为让遂遂赔陛下用膳。   但遂遂从江南回来,就很少再让人喂饭了,成长总是来得猝不及防,不管是对本人,还是对身边人而言都是。   然后娘回来了,和遂遂一起吃过几顿之后,就跟血脉觉醒了一样,吃饭的样子就和娘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了,连吃饭时的一些下意识动作都一模一样,吃得又急又快。   娘自己也说,像她这么吃饭不好,她这是小时候挨过饿,行军打仗时又养成了习惯。   但遂遂却说,她觉得娘那么吃很香,爱看人下饭这点,老沈家也是一脉相承了。   家里的男人能说什么?女儿像母,那不是天经地义?除了把大的小的一起看住,还能怎的?   见遂遂手缩回去,沈慕白唇角微微一扬。   “怎么样?”   好在吃之前呼呼了几下,虽然还是有点烫但不影响吃,遂遂在嘴里一阵翻炒后,品出了滋味来。   “好吃诶,比野兔肉嫩,而且没有那种扒在骨头上的怪味。”   遂遂在四哥身边蹲下,薅起一只旁边准备下锅的杂毛兔就一顿乱揉。   遂遂总算知道,明明这只看着更肥,而它在火堆边吃草,而它的兄弟在火堆上烧烤。   因为这只远看一大坨,圆鼓鼓,毛茸茸,实则是八斤的体重七斤的毛,完全的体重诈骗。   遂遂摸摸手上奶黄配色的长毛兔,吃着四哥撕成条,喂到嘴边,温度刚好的兔腿肉,忍不住感慨:“这个世界对胖子的恶意真大。”   四哥低低轻笑,用一种小二叫卖的口吻道:“实心肉兔,腿部肌肉发达,弹跳力惊人,肉质紧实细嫩,汁水丰富,宜烧烤。” 第199章 领钱啦!   待遂遂二人将一只兔子分吃干净,带来的两个护卫已经把所有犼兔都集中带了一起,并从附近成片的兔子洞里,掏出数窝半大或刚出生的兔子。   还有几只已经怀孕的犼兔,侍卫并没有直接动手,无论是何种生灵,对于孕妇,都会多上几分仁慈。   对母蚊子除外。   “世子,这些兔子要如何处理?”   上百只成年杂毛兔,还有好几窝大小不一的兔崽,就这么一片地方,方圆一两里左右,数量实在是壮观。   “犼兔当然是拿回去找御灵司领赏啊,这兔子挺好吃的,也够御灵司带去,看他们和司农寺怎么处理吧。”   御灵司的职责是处理与灵有关的一切事物,其中当然包括灵界生物与人界生物的杂交,以及安全检测。   虽然遂遂已经亲口认证了好吃,但她对这方面完全没有涉猎,有些东西对巫力强的女子没影响,对普通老百姓则不一定。   就遂遂这个身体素质,加上叠了不知道多少层buff,基本上百病百毒不侵的身体,很难作为普通人的参考。   万一这些兔子在她面前是软绵绵小兔,到了老百姓家里,就秒变邪恶黑化兔了呢?   能不能改善一下人间的兔肉口感,还要看御灵司和司农寺的检验结果。   遂遂最后一共往御灵司带了23只死犼兔,5只怀孕的活犼兔。   遂遂特意看了一下,犼兔好像是不分母公的,准确来说,犼兔属于可以母也可以公,两个都有,全看它是先遇到母兔还是公兔。   以及127只毛色花样百出的,疑似犼兔与人界野兔杂交的成年杂种兔,以及幼崽兔若干。   两个护卫原本是来确保遂遂安全的,毕竟是第一次自己去处理灵的事情,王府自然要给她兜底。   结果全程不是在捡兔子,就是在追兔子,数兔子,起到了0点保护和引导的作用。   回程的时候,两个护卫也算是准备充分,掏出一个巨大的麻袋,把一百多只杂种兔子一次性带走,遂遂的23只金币+2则就地取材用草茎捆了串成一串。   另一个人则用藤网把把几只怀孕的兔子带走。   遂遂带着兔兔大军浩浩荡荡来到御灵司衙门前,出了基础的二十两酬金,还有46两的犼兔击杀奖励,再加上御灵司觉得遂遂带回来的杂种兔很有价值(伙房当场宰了一只炝炒),额外奖励了10两,那5只怀孕母兔的则以每只8两的价格回收,这又是40两。   一次御灵司的小型任务,遂遂就赚了116两,这还是比较简单的任务,那种危险系数高的,单是基础的任务奖金就是成百上千两,任务中的收益则更为可观。   猎灵小队和御灵司内部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灵界放手博一次,富贵逍遥又十年   所以说,也不能怪朝野上下望女成风,越是穷困,就越是执着于生女儿。   因为家族里但凡有一个觉醒巫力,能连接上灵界那头的某些存在,就能带着整个家族阶级飞升。   而这点男儿再如何努力,如何天赋异禀,都做不到的。   遂遂拿着沉甸甸的一大包银子,心里终于舒服了。   “我们去买点好的拿回家,让爹爹给我们做好吃的吧!”   这是遂遂第一笔靠自己能力赚到的钱,而且不是靠赌石那种靠运气的,而是纯纯实力碾压。   这充满纪念意义的一笔钱,当然要好好花才是。   但如果给家里人买礼物,这笔钱也就够两三个人的,便宜的东西也不符合遂遂和身边人的身份,遂遂看不上。   所以遂遂决定用这笔钱请大家吃一顿。   买食材也不是普通的食材,而是从灵界过来的山珍海味,御灵司的后巷有一条街,专门卖灵界出来的各种肉、菜、皮毛以及其他产物。   116两,要是置办普通食材,足够请两三百号人大吃特吃,但如果是吃灵界的山珍海味,遂遂还得自己往里添点才够。   也算运气好,今天有猎灵小队在灵界猎回来一只蠪蚳(lóng chí),也叫角彘,外表看起来就是放大版的头顶长角的黑皮猪。   算是对人比较友好——长得不吓人,肉还对人类有好处的一种灵。   有古籍曰:昆吾之山,其上多赤铜。有兽焉,其状如彘而有角,其音如号,名曰蠪蚳,食之不眯。   可惜就是体型太大,性格暴躁难以驯化,只能靠在灵界随机捕猎。   眼前这只角彘,已经卖了三分之二,如果是完整的,那重量应该在七八百斤往上。   而这只是一只半大的角彘崽儿,成年的角彘体重能到2000斤,头上尖角能顶穿一丈厚的城墙。   而且角彘是群居的,常常是几十上百只一起冲锋,所过之处,地动山摇。   不需要有什么别的神异之处,甚至都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角彘单靠身体素质,就能在弱肉强食,神仙满天飞的灵界占有一席之地。   角彘除了能让人做美梦,助眠安神以外,它本身的肉质口感也要胜过它的人界亲戚,腥臊味儿更小,但油脂煸出来极香。   遂遂去年吃过一次用角彘板油熬出来的猪油渣,真是满口生香,又焦又脆,那滋味过了一年再想起来,还是忍不住吞口水。   “板油还有吗?”想到记忆里的美味,遂遂快步上前询问。   这摊子一看就是猎灵小队临时支起来的,摊上分肉用的还是她们自己的佩刀,买肉还能看场耍刀花。   几个人或站或坐,懒洋洋的,浑身透着爱买买,不买滚的松弛感。   “没了没了,下次赶早啊!”   答话的人站在摊子边,随意倚靠着墙,遂遂说话时,她正抱着剑打哈欠。   虽然她站在边边上,但遂遂一眼看出她是小队主心骨,不仅是因为她的剑是所有人里最好的,更因为这种“当监工”的状态遂遂十分熟悉——   这不就是她么,干活是没有的,肉肉要吃多多的。   每次和小伙伴出去踏青野游,风月和咻咻他们在积极地准备吃食,她又没找到耍处时,她在旁边就是这么哈欠连天,百无聊赖的。 第200章 娘的权威我后知后觉   哈欠打完,眼睛睁开,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只丈余长的白色大虎,灿灿金瞳在白天也那么亮。   这位队长表情空白了一下,大脑像是在反应前所未有的极端情况。   然后本来放松得软塌塌的一个人,突然一下就如弹簧般绷直了,腰也有劲儿了,肩膀也不了,整一个精神饱满,容光焕发。   “世子殿下!”   队长亲自迎上来,一双眼睛发着光,带着莫名的兴奋和激动,还有一丝莫名的羞赧和紧张。   ——就像追星女逛超市偶遇自担,整个人介于发疯和理智的叠加态。   遂遂被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弄懵了,我为什么会想我自己都理解不了的想法?   我的脑子还是我的脑子吗?脑子单独进化了没通知我?   在对方大大方方,恨不得把自己小金库藏哪儿都给遂遂介绍一遍的自我介绍下,和扭扭捏捏,小心翼翼的打听下,遂遂明白了,这不是自己的粉丝,而是娘的粉丝。   她认识遂遂当然也不是认识遂遂,而是认出了负雪。   她祖上是西北边境上的,儿时见过娘战场上的英姿,长大后想要投效军中,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成行。   最后自己组了个猎灵小队,就在晟京周边活动。   而且她的灵契也是一头狰,和娘一样的五尾,毛色偏白。   但气势上弱了太多太多,这狰只有寻常花豹大小,见了负雪瞬间炸毛了。   “这是我十岁那年契灵的,那年正是天狗食日,凉州整整黑了五天,各种各样的怪物凶兽潮水一样,一刻不停冲击城墙……”   不等队长完整地忆往昔,就过了了一队穿御灵司制服的人,为首是一三珠绥灵使。   说话很客气,“这位大佬,犯忌讳了。”   亮单子的动作却毫不迟疑,那是一张罚票,上面盖了御灵司的大红戳,大意是违章在城中放出契灵,罚银10两。   遂遂的负雪那么显眼,几乎走到哪儿都有人认识,就是这条规定。   晟京以及一些繁荣的大城市,都是不许随便把契灵放出来的,毕竟契灵的生物,不是各种猛兽,就是三头六臂的怪样子,随随便便出现在人群里,很容易出事。   而且很多灵都有影响人和环境的能力,比如朏朏,待在人身边,就能让人忘忧,这是好的影响。   还有更多是不好的,比如穷奇,牠自身就会引出人心里暴戾弑杀的一面,身上业力如果沾到人身上,人不是疯了,就是永坠噩梦。   所以越是人们聚居的地方,对契灵的管控越严格。   遂遂能骑着负雪到处溜达,那是皇帝下旨特批的,这是连澄亲王本人都没这权力。   她的狰有“见则大兵”的效果,既是说有牠出现的地方必有大战,也是说狰自身的场域会激发人好斗的一面,没有冲突制造冲突,有了矛盾直接升级为流血事件。   本来相亲相爱的一群人,可能因为你踩了我的影子,就大打出手。   能在城里光明正大溜达的灵,除了负雪还有朏朏了。   但朏朏就是一只猫,不知道的人根本分不清牠和普通的家猫有什么区别。   鹿蜀其实也可以出来溜达溜达,老百姓多生孩子,对统治者而言,好处多多。   但因为皇帝不怎么出宫,鹿蜀性格也比较宅,都是有事儿叫牠,牠才出来。   所以负雪这是独一份的特权,走在街上当然所有人都认识,毕竟圣旨已经晓喻天下了。   队长爽快付了罚款,狰也收回去了,遂遂看过,也算间接达成心愿了。   队长从摊子下方掏出一块二十斤左右的猪板油,“世子您还要什么?”   遂遂扭头问四哥,她不知道割多少肉够家里人吃。   四哥伸出一只手,示意包饺子5斤就够。   “再来5斤后腿肉吧。”   买好的肉交给侍卫,队长却没有要收钱的意思。   遂遂站在原地不动。   免费的才是最贵的道理,遂遂早已知晓,现在的她也不是懵懂孩提,对自己的身份地位有清晰的认知。   她相信队长说的是真话,但却不能开这个口子,娘帮过的人多了去了,把娘当偶像的也不计其数,连她也是娘的小迷妹。   但谁也不能上来就送东西攀扯王府。   遂遂就这么看着队长,也不说话。   队长从激动的情绪里回过神来,意识到这样的举动非但不能报恩,反而容易引起误会,甚至给大都督带来麻烦。   赶紧道:“肉3两一斤,板油3两半一斤。”   角彘因为带有使人作美梦,安神静心的效果,价格本来就要比不带效果的灵材贵很多,又加上比较难狩猎,又在同等级的灵材里贵上一等。   但因为产量较大,所以又把价格回拉了一点。   算是中等价位的灵材。   遂遂爽快掏了85两,又继续去买其他食材。   原本鼓鼓的钱袋拿回来时已经瘪了很多,四哥还从里面掏出一个10两的银锭子,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遂遂的嘴当时就噘了起来,腮帮子鼓鼓像河豚,满脸写着:你最好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解释。   沈慕白被可爱得不行,嘴角控制不住地扬起,绮丽的笑容绽放开来。   沈慕白往瘪瘪的钱袋里塞了一张二十两的银票,才系好绳子还给遂遂,“遂遂第一次靠实力得的银子,都花了多可惜,四哥跟你换。”   气鼓鼓的河豚一秒变成灿烂的喇叭花,“四哥可以多换一点的!我愿意换!”   四哥点点头,真的把钱袋挂在自己腰上,又把自己的钱袋打开,把里面一沓银票取出来,还不忘把遂遂荷包里刚放进去的二十两银票拿出来一起给遂遂。   一沓银票抵到遂遂面前,遂遂眉开眼笑地接过,用手指一搓一滑,就清楚了数量,这一沓银票有十两、二十两、50两面值的,一共加起来有正好190两。   “四哥,我以后挣了钱都找你换。”遂遂仰着头,眼睛亮亮的,像只得胜的小狐狸。   四哥坐回负雪背上,重新抱住她,“好。”   怎么能不最喜欢四哥呢,只有四哥才会这么润物细无声地让她高兴。 第201章 偏爱   买完肉,两人又买了一些做配的菇子、翡翠白玉菘等物,并且又遇到了卖箴鱼的,卖家不认识,当普通的小杂鱼卖了。   遂遂只花十两就拿下了大半桶,约莫有三四十条,每条都比成人手掌略长,比遂遂上次吃的还要肥美一些。   看来鱼也会贴秋膘。   虽然捡了漏,但遂遂的银子也花的差不多,和四哥交换来的钱袋里就剩下最后一张五十两银票,和一些找补的碎银。   在这条街的花销早就超了116两了,怪不得御灵司给钱那么大方呢,原来是御灵司挣钱御灵司花,不仅一分别想带回家,还要往里倒贴。   这一整条街的都是御灵司的,每个摊位都要交摊位费,一两银子一天,租一个月则半价15两。   除此之外,每个摊位,御灵司都会在总交易额里抽半成作为管理费。   比如给之前那位队长开罚票、还有遂遂买东西时看到的数次劝架,都是管理的一部分。   侠以武犯禁,这些能一剑劈山裂石的强大存在,比常人更信奉丛林法则,也更容易发生冲突。   买好了东西,遂遂和四哥一起骑着负雪溜溜达达回王府,东西全让侍卫拿着,遂遂空出手吃糖葫芦,沈慕白就像大猫抱着猫爬架,和遂遂一直贴贴。   负雪嘴里叼的篮子里是小半篮子桑葚,虽然是灵界过来的,但就是普通桑葚,桑树是灵界很常见的树,很多地方都有。   比如:“宣山,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叶大尺余,赤理黄华青树,名曰帝女之桑。”   又比如:“鸟山,其上多桑,其下多楮,其阴多铁,其阳多玉。”   “…岳山,其上多桑,其下多樗。”   “……”   所以大晟百姓几乎全年都能吃到桑葚,灵界没有四季,也就意味着桑树可以全年全年结果。   遂遂还在街头的酒坊专门给娘打了桑葚酒过去。   这酒坊的主材是灵界的桑葚,据说还加了别的辅料,总之和外头的桑葚酒有些不一样。   “给四哥吃一个。”沈慕白把下巴轻轻放在遂遂肩膀,声音温温的,带点撒娇的意味,让人提不起半点防备。   遂遂抱怨道:“你刚刚已经吃了一个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手还是往四哥那边伸去,遂遂不是护食的人。   而且她也知道,糖吃多了坏牙,家里在这方面管她一向很严,四哥只吃她两个已经很嘴下留情了。   要是大哥,能直接把串糖葫芦的竹签子对半掰,能给她剩一半就算仁慈。   遂遂其实也没多爱吃糖葫芦,就是平常少有吃到,而且每次都不能吃到完整的一串,总觉得意犹未尽,才会遇到了就爱买来吃。   薄脆的糖壳于齿间碰撞发出轻响,四哥的气息带着丝丝的甜,“谢谢遂遂宝宝。”   世子殿下长大了,开始觉得“宝宝”听起来软绵绵的,很不霸气,所以除了娘,她不许别人叫她宝宝。   但她觉得可以暂时原谅四哥一次——因为她觉得四哥叫得很好听。   沈慕白就看见遂遂腮帮子鼓了鼓,又平下去,似乎是生气未遂的样子。   沈慕白也想起来了,遂遂不爱听人叫宝宝了,刚刚也是一时情难自禁。   沈慕白觉得“宝宝”这个词简直绝妙,宝中之宝,绝无仅有,独一无二的珍贵,那不就是遂遂?   所以欢喜之下,才会一时脱口。   慌张一瞬后,见遂遂腮帮子鼓了又瘪,又被一只难言的巨大喜悦和餍足击中,这怎么不算是一种偏爱呢?   “遂遂,遂遂——”   沈慕白忍不住一直叫她,但“宝宝”二字只能在心里偷偷加上。   四哥喊他的,遂遂也不应,遂遂看得出来,就算不应,四哥自己就挺开心的。   遂遂从小就听四哥的自言自语,已经听习惯了,像和尚念经一样,又轻又快,喃喃低语,温柔又缠绵。   遂遂大部分都听不清,可能四哥也不需要人听清,他自己念自己的就很高兴。   她这个听的人也觉得很助眠,很顺耳,内容是什么不重要。   遂遂思绪飘远,想着红烧肉、糖醋小排、蜜汁烧鸡、鸭血粉丝汤、清蒸鲈鱼……   “诶,四哥,既然和兔子一样的犼兔能和人间的兔子下崽,那箴鱼和人间的白鲦长得也一模一样,我们能不能也把箴鱼放点到江河湖海里去,改善一下白鲦的口感。”   自从吃了箴鱼之后,遂遂就吃不了江里捞上来的白鲦了,总觉得肉质有些粗,也少了几分鲜甜味儿。   “我们先在府里的池塘试试吧,让管家换更细的拦网,再让人送一些白鲦过来,与箴鱼养在一起。”   沈慕白并没有第一时间说朝廷规定,灵不能私自放逐山林湖泊,也没有说什么就算长得一模一样,灵也比人界的本土生物更加得凶猛,二者放到一起,人间的飞禽走兽并不占优。   这些都是还没发生,并且可以规避的祸患,让遂遂试试又不是试不起,如果真像羬羊、领胡那样成了,大小也是个功绩。   对遂遂日后只好不坏。   和人类驯养的禽畜类似的灵,如果本身没什么特异的地方,见之大水大火之类的,大多都可以被驯养人类驯养。   在鹿蜀的辅助下,连一直当祥瑞供着的当康都有了相当的养殖规模,现在全国已经基本做到一县一当康了,离一村一当康也是指日可待。   这些在人间能找到亲戚,甚至能无缝下崽儿的灵,也就是一些更难养一点的鸡鸭猪羊。   像角彘这种野性难驯的,在这个品类的灵里算少数。   遂遂和四哥回了家,吃桑葚都把手和嘴吃黑了,大部队才回到王府。   “好啊,你们两个,难怪各个院儿都找不见人,原来躲这儿大伙儿吃独食呢!”   二哥一步跨进住院小厨房,手里折扇一抖一抖地指着两个吃独食的硕鼠,走近一见筲箕里新鲜水灵的桑葚,折扇往腰上一别,三两步上前,抓起一把就往嘴里扔。 第202章 吃不胖   遂遂和四哥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   怪不得说二哥是谪仙人呢,这种饿痨饿瞎的馋嘴模样,二哥做出来,照样优雅飘逸,仙气飘飘,连往嘴里扔大把桑葚的动作都像是舞蹈一般,颇为养眼。   沈镜尘连吃好几把桑葚,获得和妹妹弟弟同款中毒唇色,他才舍得慢下来,开始一颗一颗嚼着吃。   “犼兔的事儿处理得怎么样了?”沈镜尘吃着桑葚,还不忘关心妹妹弟弟。   沈慕白抬抬下巴,示意二哥看案板上的各种食材,“赏钱116两,遂遂还往里添了快一倍,全在这儿了,就等你们回来做呢。”   “我和四哥已经去买菜了,钱也是我们出的,再让我们做饭就不礼貌了!”遂遂骄傲宣布。   沈镜尘走近去看,大致清点了一下,眉头皱得死紧,“你们上哪个黑店买的?这么点东西,花了二百两?”   二哥的表情分明是:你俩怕不是脑子有疾。   沈慕白开始给没见识的二哥一一介绍:“最贵的角彘猪板油亚父拿去炼油去了,二十斤,70两。”   沈慕白一一指过去,嘴里不停报价:“角彘后腿肉,5斤,15两,酒中仙的醉烟霞一斗,10两,鲜石菌5斤,25两……”   沈镜尘打断四弟,“行了行了,我知道这些都是在御灵司后街买的了,我的意思是,这么多,我们也一起吃吗?”   灵材不便宜,哪怕是普通的桑葚,去灵界逛一圈,成了灵材,出来价格都要比它的人间亲戚贵一倍。   哪怕事实上二者是一样的。   连犼兔那种难吃又没有什么特殊作用的,价格都是普通兔肉的10倍,那些味道好,又有特殊效果的,比普通食材贵上百倍千倍都不止。   普通老百姓勤勤恳恳做工,一月收入也不过三五两,灵材因其本身的价值、获取难度,还有各方默认的抬价,就注定了灵材并不是食物的定位。   别说普通老百姓了,就算家资殷实的乡绅员外,也是将灵材当作一种重要且昂贵的资源,每次精打细算,像吃名贵补药一样,做给家里最有希望的孩子吃。   别说男儿了,不是重点培养的女孩儿都只有看着是份儿。   虽然王府不至于那么紧巴,但直接把灵材当饭吃,还不是家里女儿自己吃,而是全家人都能吃上,这一点也太超过了。   沈慕白懂二哥的震撼,但遂遂的心意和心情更重要,既然遂遂觉得好,那家里的氛围就不要乱改。   更何况,以澄亲王府的底蕴,不至于吃几顿漂亮饭就吃穷了。   花几百两给家里买菜吃了,听起来总好过去花楼听曲儿,一掷千金吧?   光是想到遂遂以后被人带着鬼混,被外头那些不干不净,又丑又掉价的男人沾染,沈慕白就觉得身上像是有一万只虫子在咬他,浑身难受得不得行了。   他赶紧甩出脑海中那些莫名其妙,又令人窒息的画面。   不行不行,他得保护好遂遂,不能让遂遂被外头的坏男人害了。   沈慕白收回自己飘出去十万八千里的思绪,直接问二哥:“难道我们和遂遂不是一家人吗?遂遂头回靠自己实力挣了钱,难道不值得所有人和她一起庆祝?”   回答的声音从外头传来,伴随着一阵浓郁的油脂香气,勾得三个人唾液不断分泌,食欲爆棚。   “当然值得啦,我们遂遂什么都值得,别说是花了二百两了,就算是千金万金的席面,只要是遂遂吃开心了,就是值得的。”   二爹爹端着还冒热气的猪油渣进来,身后的圆圆托盘里装的,正是一大罐猪油。   二哥不说话了,直接撸起袖子,净手后开始备菜。   “遂遂想吃什么?”   遂遂早就想好了菜单,当即指着对应食材报出一串来:“包饺子,香菇猪肉馅的,清蒸银鱼、兔肉煲、蚝油生菜、鸡汤汆蟾宫紫薇。”   看到那一筲箕的桑葚又补充道:“还可以有一个桑葚马蹄糕。”   这是宫里新来的御厨做的粤地糕点,口感和一般蒸糕很不一样,酸甜清爽,口感微弹,遂遂最近喜欢这类果汁冷冻后的凉糕。   “让你小爹做给你吃,他素来爱研究这些。”二爹爹过来把猪油渣拌上,分了两个部分,一份撒了少少的盐提味,再拌上细细砂糖,另一份则拌上辣椒面。   拌好后,二爹爹装在一个太极状,中间有隔断的深口银碗里,银碗锃光瓦亮,照得人影清清楚楚,遂遂的笑脸装满了整个碗。   遂遂欢欢喜喜捧住,先吃了拌糖的,酥脆油香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糖油混合物,就是人类最底层的快乐源泉。   遂遂顺手往四哥面前一递,大方分享快乐。   四哥却惊恐地连退数步,手抵在胸前摇出了残影。   他一个吃锅子不沾蘸碟,并且还要再过一遍清水的人,让他吃猪油渣,还是蘸糖的,不如直接杀了他了事。   他沈慕白固然是天生丽质,底子本来就好,但能从小到大一直都好,长大了没歪,还越长越艳,光彩照人,难道就光吃老本?   他后天的努力和克制也很重要的好吧!   好在遂遂不是个会劝酒劝饭的人,见四哥摆手,她直接就换了个方向,往二哥跟前递。   四哥不吃,她刚好多吃点。   二哥笑嘻嘻,抓了一大把,对可怜的四弟露出一个颠倒众生,并让众生非常生气的笑容,随着咀嚼的动作,一字一顿道:“我——吃——不——胖!”   沈慕白吃桑葚本来就吃得嘴唇乌紫,宛如中毒,现在咬紧了后槽牙,三白眼都翻出来的样子,周身怨气宛如实质,仿佛一个即将觉醒的大魔头。   “饭做好了吗?老四给我传信,让我回来吃饭,咱家遂遂干成什么大事儿了?”   大哥的声音从外头传来,他没穿飞鱼服,就一身利落的玄色弓袋袖束腕常服,腰挂绣春刀,看起来反倒更加利落干脆,气势凌然。   一看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杀胚。   沈容与进来先看看妹妹,听妹妹讲完自己的英勇事迹,并观摩了案板上妹妹给一家人打下的“江山”,一边吃猪油渣,一边给予高度肯定的夸夸,并表示要把妹妹的缺补上。 第203章 擀面杖   “大哥,你也吃不胖?”   沈慕白鬼一样出现在沈容与背后,语气幽幽森森。   “嚯,”沈容与吓个机灵,扭过头来,还不忘把猪油渣一颗颗往嘴里丢,“老四你中毒啦?”   沈慕白像个怨鬼似的站在原地,不说话。   沈容与拍拍手,又去抓桑葚吃,“只要吃了都会胖的,但我吃了去找人或者怪打几架,就跟没吃一样了。”   沈容与热情地往老四手里塞猪油渣,“老四你剑不是练挺好嘛,吃完大哥带你去打架,回来还跟没吃一样。”   “逆子!”   比四弟的回答先到的,是身后老父亲飞过来的脚底板。   上官翊衡只不过为了保持身材练了些花拳绣腿,哪里比得过大儿子真刀真枪砍过妖魔鬼怪的本事,自然是背后风一来,轻轻松松就躲开了。   老父亲一脚踹空,火气更盛,追着要打,沈容与躲得很有技巧,既不能让爹打到,也不能让爹完全打不到。   古有圣人言: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沈容与是这一原则的坚定拥护者,爹本来就到了容易着急上火的年纪,又慊他老赖在家里嫁不出去,自然一见他就蹭蹭往上冒火。   沈容与很了解自己的父亲,他是个心思重,又压抑的人,真让爹打他打实了,事后也是抱着他哭,心里包袱更重。   倒不如像这样,让爹活动活动筋骨,身体累了,就没多余力气生气了。   “爹,我上个月还给你送了我出差带回来的庐山云雾呢,你怎么又翻脸了!”沈容与拿个簸箕挡在面前,生怕被打的样子。   “你个逆子!谁还缺你那一口茶了!你自己不学好,还想带坏你弟弟,我打死你个混账!”   沈慕白拿着根擀面杖在认真研究上面的木纹,就被大父顺手抽走,追大哥追得更狠了。   沈慕白手还保持着拿擀面杖的姿势,一脸茫然无辜地对上大哥控诉的视线。   “老——四——”   大哥满眼写着:我看错你了。   老四退后半步,一脸惊慌模样,看看爹,又看看大哥,像是受到了莫大威胁,“大哥……不是我……”   爹见状更气了,“好啊,你个没脸没皮的混账,自己不学好,还有本事威胁起家里的弟弟来了!”   “你以为拖别人下水,你自己就没事儿了是不是,我告诉你只要有我在,休想让你的歪风邪气影响家里!”   “嗷嗷……嘶爹,你怎么能真打!”   “爹,我长这么大不容易爹,你手下留情啊爹!”   沈容与一开始还游刃有余,本着尽孝的心,全当陪爹锻炼了,却没想到怒气值和血脉压制的加成竟然真那么大,他已经全力在躲了,没想到擀面杖还是落到身上。   伤筋动骨不至于,但那棍子可是实心木头,疼是真疼。   沈容与从一开始做作,甚至有点挑衅的嚷嚷,很快变成真情实感的哭爹喊娘。   遂遂从爹飞起一脚进门的时候,就躲到了边边上,后来娘也来了,遂遂有了依靠。   可爹又解锁了专武擀面杖,气势越发逼人,母女俩越躲越远,都快躲到门外了,连吃猪油渣都细嚼慢咽,不敢发出太大声音。   “娘,爹好凶啊。”遂遂忍不住和娘咬耳朵。   “诶,不讲,不讲。”沈司寰想捂嘴没来得及,只能手忙脚乱显得自己很忙。   果不其然,遂遂话音刚落,大爹爹宛如实质的视线看过来,遂遂甚至觉得那脸上的微笑有点凶残的感觉。   遂遂和娘不约而同露出同款乖巧表情,打了老大/哥哥就不能打我了哦。   “遂遂啊,女孩子不能进厨房,灶神娘娘会把漂亮的小姑娘带回天上当童子的,出去玩吧,饭好了叫会你。”   大爹爹的声音和表情都温柔得能滴水,可越是这样,在场人就越噤若寒蝉。   洗菜的小爹甚至都只敢把手完全浸在水里洗,不敢弄出半点声音。   遂遂抱着自己闪亮亮的大银碗,转身就要离开是非之地。   沈司寰揽住女儿的肩膀,也想丝滑离开。   “妇君留下吧,奴有话说。”   沈司寰身体僵了一下。   遂遂生怕受到无妄之灾,把亮闪闪的银碗往娘怀里一塞,连里头的猪油渣也不要了,脚底抹油就开溜。   沈司寰转过身来,露出一个礼貌而尴尬的笑容,“那个,阿衡啊……”   “老二,把弟弟带上,去跟妹妹一起玩儿去。”   沈镜尘一手拉四弟,一手拉亲爹,亲爹又拉上状况外,一动不敢动的小爹,一串人眨眼不见了。   待人都走光了,脚步声走远,上官翊衡把手里擀面杖往灶台上一杵,朝大儿的方向抬抬下巴:   “那个卢小将军就他这样式儿的?不修男德,肆意妄为,无法无天,你们女人管这叫什么?鲜衣怒马少年郎?你们喜欢这样的?”   上官翊衡一连串诘问,母子俩都是头皮发麻。   沈容与隐约知道一点娘的旧事,那位卢将军,是娘在边城结识的人。   那时的大晟并不像现在这样强大,国库空虚,武备废弛,边军别说按时发饷,连吃饱穿暖都很困难。   边军不仅要面对灵界汹涌而来的异兽精怪,还要面对北边虎视眈眈的雪原邻居。   你有实力的时候,大家当然都是热爱和平的好邻居,规规矩矩做生意,一起打妖怪。   你弱的时候,你就是邻居的血包,不仅不好打的灵全往你这边赶,回去的时候还从不空手。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边军和娘一起守住了大晟的国门,无论是异族还是恶灵精怪,都挡在了山海关外。   甚至让大晟的国门从山海关变成了瀚海关,让大晟的张开的臂膀一下子从敦煌张到了莱茵河畔。   娘14岁去边境,二十岁陛下与娘同时大婚,二十五岁娘和爹才见到第一面。   从十四岁到二十五岁,那是娘最艰辛,也最波澜壮阔的十一年,是独属于娘和卢将军的十一年。   区区媒妁之言,又怎敌战场上的生死相托?   卢将军很早就为国捐躯了,可正是因为死的早,后来的人再如何也赢不了,才会让人如鲠在喉。 第204章 旧人   卢将军在府里存在感不强,直到现在,他们也只知道一个姓氏,连名字也不知晓,后来的弟弟妹妹都更是完全不知晓。   但卢将军的影响却无处不在。   沈容与自己,就是卢将军影响的最直接产物。   沈容与知道,娘和爹养自己,和养其他弟弟是不一样的。   沈容与记得小时候,大人看他的目光总是欣慰又复杂,娘、爹、姨母、甚至是跟随娘从边关回来的亲卫。   他们在透过他看谁呢?怡安舅公?卢将军?   沈容与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被寄予了某些遗憾或期待,而这种期待让他受益。   所以沈容与比谁都知道,“卢将军”这个看似毫无存在感的人,其实是府中的禁忌,娘的书房里,最高的架子上有不许任何人打开的箱子,娘有一块贴身佩戴多年,质地却十分一般的玉佩。   这些代表了娘在边关最初的十一年,那是晟京的人事物触及不到的过去,代表着那个谁也赢不了的人。   娘会和他们说起在军中的事,尤其遂遂出生后,言传身教,会讲得很详细,他们偶尔也会旁听。   但从没提起过卢将军,他小时候没提过,遂遂小时候也没提过。   就连“卢将军”这个称谓,也是他入职翰林院后,整理往年文书归档时偶然发现的。   记录里没有他的名字,只罗列了一些战功,和对战情的描述。   后来沈容与又借着职务之便,仔细查了查,靠着边边角角的消息,勉强拼出个画像来。   生在将门,从小天赋异禀,身长九尺,有翘关之力,协助母姊守关,擅长绕后奇袭作战,当过前锋营副将……   总之是和爹截然不同的人。   边地的女男,其实彼此间的差异并不大,都需要剽悍的身体、坚韧的精神、豁达的胸襟去适应艰苦的环境,随时发生的战争。   边地的风霜容不下晟京矜贵优雅的玉兰花,晟京的锦绣繁华也栽不出边地粗犷坚韧的胡杨。   那是爹够不到,也成为不了的人。   正如爹去不了娘战斗过的边关,他也走不进娘心里那处为别人封存起来的地方。   爹从不提,不问,是知道自己赢不了,而娘不提,或许是一种尊重与温柔。   那个人再特别,再独一无二,但他已经死了,他永远定格在了某处,成为无法更改,无法抹去的过去。   但娘还活着,她不能,也不会为了那个人停在那里,娘把她自己的现在和未来留给了爹和他们。   过去当然会影响现在,澄亲王府的男儿比起晟京其府上的公子,总是少了几分柔顺娇憨,更多两分张扬与大胆。   不管资质如何,自己愿不愿意,王府的男儿都是要学武的,娘没要求他们学,但爹会。   虽然爹其实很不喜欢男儿家家舞刀弄枪,但爹会要求他们学,学得如何不论,总之都要学。   或许在娘看来,好男儿就是应该勇武、刚强、心胸开阔,不能养得过于精细像瓷娃娃。   他是这么被教养的,至少他从娘那里得到的是这样。   他从爹那里得到的教养,则让他成为那个誉满晟京的容公子。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个令所有人满意的完美男儿。   沈容与自己也挺满意的,他都干到锦衣卫千户了,他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而娘有意或无意暴露出来的喜好,又影响了爹,爹把孩子都教成娘喜欢的样子。   但过去不能一直一直影响现在。   所以娘和爹都不提卢将军。   但现在爹毫无征兆提了。   这让沈容与有种小孩子面对母父吵架的茫然和无措,哪怕他现在不是孩子了。   沈容与快速反思了一下,是了,爹让他们几个兄弟都习武,但如果他们学得太好,爹也不会高兴。   而他属于是学得过于好了,他大部分的武艺是娘教的,虽然没有教遂遂时那么细致,但娘只指点过他和遂遂。   可能,现在的他不仅不让爹满意,甚至深深刺痛了爹。   母子俩对视一眼,默默靠在一起,接受爹的审判。   沈司寰甚至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卢将军是谁。   “阿衡,容儿是我和你的孩子。”沈司寰很真诚地说。   她和阿衡确实没有那么轰轰烈烈的时候,从一开始,两人一个愿意迁就,一个知道好歹,处得平淡而和谐。   都那么多年了,孩子都那么多个了,虽然不全是他的,但阿衡占着嫡父的名分,不管和谁生的都要叫他一声爹,先给他尽孝。   沈司寰觉得,她和阿衡的感情是很深厚的,他们是妻夫,是同盟,甚至是彼此的战友和后盾。   沈司寰比谁都知道,一个稳固不用操心,甚至能时时提供帮助的后方是多大的助力,她自己就是这份助力的受益者和成果。   朝廷得用的人,或是其他方面有一番作为的人,家中必然是和睦的。   沈司寰认识的人里,无论朝野,合作顺利,相处愉快的,都少不了一个贤内助。   阿衡是姐姐选给她的,姐姐说,她更厉害,所以不用更好的,所以把最好的阿衡留给了她。   姐姐原话:太聪明的人和太聪明的人是过不到一块儿去的,所以弟弟就给你了,我要好看的就行。   那不就是说,君后是个蠢货,阿衡比他哥好?   事实证明,姐姐是不会有错的,她和阿衡一直很好,至少阿衡从没让她有揉着额头想叹气的时候。   姐姐就经常叹气,说起来都是些小事儿,犯不着废后,但沈司寰看得出来,姐姐烦也是真烦。   所以阿衡偶尔生气的时候,沈司寰都不敢对上,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可能一点脾气没有,也不可能永远包容另一个人。   阿衡偶尔发泄一下,沈司寰反而觉得更真实,也更愿意相信阿衡好的时候都是真的好,也更愿意相信他。   沈司寰是个糙人,从里到外都糙,这让她在面对危险困境的时候有更强的承受能力,无论什么,都轻易伤不到她。   但这同样让她少了许多细腻与温柔,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第205章 回礼   比如现在,沈司寰就理解不了,怎么说孩子的事情,能扯到一个早就死了的人身上,容儿出生的时候,将军都死了快十年了,难道容儿还能是他的?   说吃醋吧,不说阿衡从来不吃醋这种话,很有可能阿衡其实吃醋了,但她没看出来。   这要吃醋也该吃活人的吧?吃个死人的,还是死了那么多年的,也很没必要啊。   上官翊衡一看妇君那个疑惑茫然的表情,就知道她什么也没明白。   忍不住冷嗤一声:“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为何像了别人?   娘不懂,沈容与却是懂的,赶紧道:“爹我也像你的!我最像你了!你看看我的脸,难道不觉得在照镜子吗?”   上官翊衡扭过头去不想看碍眼的东西。   他仍看着妇君,执着地要一个答案,“你就喜欢特别的,离经叛道的,是不是?”   一直压抑的人,突然爆发的点或许只是一件莫名其妙的小事。   这个问题她可以回答,沈司寰走过去把擀面杖从阿衡手里拿过来,紧紧攥着,指甲都攥白了,怪吓人的。   “我喜欢离家在外时,年年都及时送到的冬衣,合脚的鞋袜,喜欢回家就有热饭热炕,喜欢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带来我面前的孩子,喜欢孩子们都被教养得很好……”   沈司寰抬手擦干阿衡流了满脸的泪,顺手捏了一下手下平滑紧致的肌肤,“我还喜欢长得好看的。”   上官翊衡破涕为笑。   澄亲王不懂,但澄亲王会哄人。   沈容与早在娘上前抢擀面杖的时候就溜了。   出了小厨房,在回廊拐角处发现从上到下一排脑袋。   沈容与拿着银碗走过去,见几双亮晶晶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把碗递过去,里面还剩一小半猪油渣。   猪油渣已经有点凉了,不是味道最好的时候,遂遂表示不要,依旧和爹爹哥哥们一起,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   沈容与表情严肃,“不要议论长辈的私事。”   几双眼睛暗了暗,但也没有继续纠缠。   遂遂按时吃上了自己的庆功宴,并给宫里的大姨和姐姐打包了一份。   家里的氛围依旧和谐,大爹爹还是那个事事周到,温柔大气的爹爹,娘还是那个可靠能平事儿的娘。   知道遂遂辛苦一场,不仅什么都没捞着,还往里倒贴了不少,纷纷给出补偿。   娘给了一本订在一起比《资治通鉴》还厚的金叶子,每页巴掌大,有半钱重,一共5000页,比自家的丹书铁券还沉。(《资治通鉴》全文,不含注释约300万字)   自家的丹书铁券重220两,而娘给遂遂的金叶子重250两。   大爹爹直接从自己的嫁妆里选了一块压箱底的百斤原石,说要送遂遂一套翡翠餐具。   这块石头通体翠绿,只在边缘有一些棉裂,中间大片都是均匀浓郁的翠色,比帝王绿也只差少许。   二爹送了遂遂一个自己名下的戏园子,说遂遂长大了,可以试着理一理庶务,为日后入朝打基础。   大晟的宗亲想要在朝廷上得高位,必须拿实迹说话,遂遂如果想接她娘的班,外放是必然的。   在大晟,祖辈的荣耀、富贵、情分都可以继承,唯独权力不能。   在其位谋其政,不管是谁,大晟的官场,上到皇帝,下芝麻小官,都对占着茅坑不拉屎十分反感。   你可以是酷吏,可以贪财好色,鱼肉百姓,在三法司和锦衣卫找上你前,尽可以在权力范围内作威作福。   但你不能是个草包,你在那个位置上,就必须会干那个事儿。   大晟的官员,无论好坏,放在其他朝代,其实都能算能吏。   二爹爹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宫宴都能不去就不去,没想到名下还有不少产业,遂遂还小小惊讶了一下。   小爹爹送了一把工部刚做出来的弓,通体银色,似一条蓄势待发的银蛇,錾刻有简约的蛇鳞纹,随着弓身的弧度,镶嵌七颗星子般的红宝石。   握把处,两个白金环固定的东海鲛鱼皮宽度刚好适合遂遂抓握,细微的弧度与遂遂的虎口完美贴合。   弓的上方被雕成蛇首,灵动诡谲,下方还坠有精致的象牙兽首流苏弓弭。   遂遂一看就喜欢,她正好在跟娘学射箭,立刻就能用上。   沈司寰把弓拿过来试了试,“是把好弓,能把装饰和功能完全结合起来,费了不少心吧?”   卫家颜只是垂眸,腼腆地行了一礼,“世子得用便好。”   这弓看似花俏,其实没有一处废笔。   异形的弓身比一般常规的弓更具有稳定性,錾刻的花纹考虑到了抓握和防滑,连弓身上镶嵌的宝石也不是乱镶的,既考虑到了美观,特定位置的几颗则可以辅助稳定箭支。   连下方装饰的流苏也不是乱挂的,可以调整重心,减震、降噪。   这样的一把弓,非行家里手绝做不出来,从设计到制作,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和时间。   “谢谢小爹。”   现在的遂遂才刚学射箭不久,属于刚刚入门的水平,只能看到这把弓外表的精致华丽,还不知道它内里蕴藏的威能。   大哥就比较直接了,给了一包金瓜子,刚刚好100颗,真的就是用金子1:1制作的瓜子,连瓜子壳上的纹路都有体现。   二哥没有那么豪富,但他有的是时间,送了遂遂一套自己做的黄花梨木套杯,一套十二个,最大的一个比遂遂脸大一圈,可以用来干饭。   最小的一个比酒杯还小,含在嘴里,外人都看不出来,二哥推荐说可以用来投毒。   说完立刻得到了爹爹们爱的铁拳。   十二个杯子大得装小的,能做到大与小之间严丝合缝,肉眼难辨缝隙。最外层的杯子外雕小鸡啄米,狗撵兔奔图,也就是他在庄子上喂鸡时候的所见所闻。   “老二,你这手艺,不去工部可惜了啊。”沈容与啧啧称奇。   沈司寰也觉得老二手艺没话说,想去工部也可以。   二哥头摇成了拨浪鼓,他虽然有过想不开的时候,但也没那么想不开。   (从即日起,评论区将随机出现被刻薄人格顶号的作者,请大家注意。在不断的抠字眼下,作者已经后悔开这个坑,但作者又为此查了很多资料,不写完感觉浪费心血,不甘心,为了维持更新,作者在内耗与自省中选择了外耗攻击他人ㅎㅅㅎ) 第206章 回礼2   “做家具的好木头,你就给掏了杯子?还就雕个这鬼东西?”二爹爹作为上一个美的代名词,对儿子的手艺和审美都不忍直视。   你说他雕得不好吧,那肥鸡腿,那鸡爪的纹理的细节,栩栩如生。   你说他雕得好吧,他雕小鸡啄米,狗撵兔飞,那狗甚至是奔跑中有些模糊变形的。   问题这么个玩意儿,他用的还是整块无裂无虫的上好黄花梨木料。   问大伙儿为什么知道?那杯子一个个放回去的时候,木纹是可以完全拼起来的啊。   遂遂双手一揽,抱住套杯,“可是我觉得很好看啊。”   得到妹妹支持的二哥立刻又行了,“高山流水,缠枝牡丹的花样多了去了,我这个是独一无二的!”   大爹爹劝:“好了,孩子喜欢就行,木头贵点就贵点呗,又不是用不起。”   二哥更来劲了,“我其实想用金丝楠的,那木头比黄花梨还漂亮,就是太软了,容易磕碰,不好做器具。”   大爹爹看二哥一眼,岔开话题,“你们呢?给妹妹准备了什么?”   这老二,病的时候没怎么管他,想着让他自由自在地,说不定心里想通了,性子能开朗点,这病确实是好了,但似乎有点开朗过头了。   三哥给遂遂的正好是一串金丝楠手串,金灿灿的木纹很是漂亮,香味淡而持久,遂遂当时就带上了。   “谢谢三哥。”遂遂说完,立刻去看五哥,买菜两个人一起付的钱,遂遂就当四哥给过了。   沈璟行还想和妹妹多说几句,就像妹妹和别人一样,他可是挑的自己小库房里最好的东西给妹妹,但妹妹已经和别人说好去了。   老三扬起的笑容又默默收了回去。   又是这样,总是这样,他真就那么不受待见?   全家都去庄子上,就只落下了他,妹妹往家里送东西,薛家、卫家、虞家、第五家,但凡和她关系好的,都有遂遂送的螃蟹。   甚至都送进了宫去,陛下,太子,甚至那个外族人都有,唯独少了他这亲哥,还要听别人论起才知道。   四哥给遂遂扒了个蜜橘,白筋撕得干干净净,笑眯眯递过去,也算是参与了。   遂遂接过去,高高兴兴吃了,就算接了四哥的礼。   四哥的香料老贵了,小金库还没她厚呢。遂遂可是很体贴的。   其实遂遂的小金库才是最多的,除了她本身就有朝廷俸禄以外,她私底下得到的长辈补贴才是最多的。   旁的人,长辈们想起来合适的才会给,而且多少要考虑一碗水端平。   遂遂就完全不用,基本上是见面就给,从不让遂遂空手。给的人多,量也多。   只是因为遂遂自己不管钱,想要什么随时说随时有,经常是刚刚收到的一包金锞子,衣裳一换或许又不知道放哪儿去了,反正有随便人给她收着。   反正遂遂不用钱的时候是想不起来钱的,穿衣服的人给她小荷包里放多少,她那天就有多少钱,所以她才显得好像有点贫穷。   反正她就装个小钱袋,装点银子意思一下就行。这还是去江南回来之后,怕有意外才预备上的。   遂遂去江南前,身上都是不带钱的。   遂遂身上带的钱,一般情况下都是怎么带出去就怎么带回来。   五哥比四哥还贫穷,四哥虽然小金库比较薄,但他那里好东西是真不少,五哥是既没什么钱,也没什么好东西。   倒不是五哥受苛待,而是他有什么,当场就享受了,不往下存。   府里男儿十二岁前的月例是每月10两,十二岁后到出嫁前是每月二十两。   因为男儿家大了得学着拾掇自己,也要学会应酬交际,筹办宴会等,而实践出真知,上官翊衡觉得,能用钱买到的经验和教训,就没有必要损失其他的东西。   所以对孩子们都很大方,出门能多光鲜多光鲜,人靠衣装马靠鞍,你自己可以差强人意,但出门,装也得装个样子出来,王府的声誉和脸面不容有失。   以前五哥每个月就用十两,现在五哥每个月用二十两,过年过节的时候,也是长辈发多少红包他就用多少。   每次到这种需要送礼回礼的环节,五哥就比较尴尬。   好在五哥心大,他从不尴尬。   五哥直接当众打开自己的钱匣子,从一堆铜板碎银里选出一个指头大小的小金猪给遂遂。   这是今年过生辰的时候,大爹爹打的十六个手指头大小金猪给他做生辰礼,如今花得只剩一半了。   五哥指着几个剩下的小金猪介绍:“这个二哥生辰的时候给二哥,这个给四哥。”   二哥生辰在腊月,四哥生辰是来年正月,他就正式十九岁了。   四哥当即提要求,“过年都发压岁钱的,你给我换个更好的。”   哪怕现在并没有,五哥也满口答应,“没问题的四哥,我一定给你送最贵的。”   “老四也往里添钱了吧?爹也补贴补贴你。”   上官翊衡的心情明显很好,说话尾音都上翘。   说完就递出一个鼓鼓的荷包,布料被里面的东西撑得枝枝棱棱的。   “谢谢爹。”沈慕白高兴接过,拿钱都不高兴的话,还能什么时候高兴?   “遂遂也有。”大爹爹的声音甜蜜蜜,也递给遂遂一个同样枝枝棱棱,差不多东西的荷包。   “谢谢爹!”遂遂同样很高兴,没人会不喜欢额外的偏爱。   遂遂打开荷包,里面是一个个精致的金梅花,一个大概一钱重,掂掂重量,这一包大概二十个。   遂遂想了想,道:“既然这样,那我也补贴一下哥哥们吧。”   说着就起身把金梅花一人发了一个,虽然说是给哥哥们,但在场大人也都有算是见者有份。   大人们拿着金梅花,都欣慰地笑了。   感情是需要经营的,一味地打压偏颇,只会在某一天爆发反噬。   长辈们在遂遂成长过程中,会润物细无声地想这样给遂遂留下施恩的空间,让其他人自然地对遂遂信服,有归属感。   大人们其实没有明言教过遂遂要如何做,但遂遂是天生的领导者,从未浪费过长辈给她制造的这种机会。 第207章 长蛇与山魈   在家里欢欢喜喜收了一通礼,第二天去宫里,豪富的姐姐和大姨、大姨夫同样给了遂遂一份厚厚的补贴。   昨天那顿庆功宴,三人也吃上了,都不白吃。   自此以后,遂遂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除了读书习武,平日里和朋友们骑虎游乐,游船宴饮,京城周边的地方都去遍了。   歌舞表演什么的,伶人也就是那些节目,看也看过了,没有什么意思。   但猎灵不一样,那种直面危险的感觉,是练习对战时没有的,而且灵长的千奇百怪,手段也千奇百怪,每次都是新鲜的。   打完了领赏,领赏之后叫上朋友们一起玩乐一番,也是别样的满足感。   京城周边村落,经常能看到一个骑白虎的少年,有时从麦田越过,有时从人头顶飞过,有时身后会拖着某种动物的巨大身体。   见到了也不怕,白虎有灵,不伤人,有时运气好,碰到人和虎的心情不错,可能会顺道捎你一程。   有时刚挎着篮子出门,篮子里新鲜的春韭、现摘的菇子让少年瞧见了,少年便会用比市价高一些的价格把东西和篮子一起买下。   那可好了,省了一天的时间和腿脚功夫,家里小半个月的嚼用也挣到了。   老百姓害怕老虎,但老百姓喜欢叼着篮子的虎威将军,尤其虎威将军的篮子是空的的时候。   “将军!虎威将军!”   遂遂骑着负雪在城外官道上慢悠悠地走,手里抓着一条两三丈长,比她胳膊还粗一圈,浑身覆满野猪鬃般长毛的怪蛇。   蛇是路上捡的,牠有个十分朴素的名字,就叫长蛇。   她和负雪自己溜达自己的,这怪蛇凭空出现,“梆梆梆”叫着就朝负雪嘴上撞。   这蛇不仅长得怪,叫声也怪,但肉很好吃,而且很大只可以做好几个菜。   龙凤汤、椒盐蛇肉、苦瓜蛇肉煲……   蛇肉细嫩,遂遂挺爱吃的,而且她身体好,就算蛇肉劲儿大也遭得住,不像哥哥们,吃了会流鼻血,爹爹们吃了就特别想找娘亲。   她吃了只会觉得肚子暖暖的。   负雪听到声音,停下脚步,遂遂回过头去,见一个包着头巾的壮妇人满脸堆笑地快步跑过来,举着自己满满的篮子到遂遂面前:   “世子殿下,新摘的香椿和榆钱要不要啊?”   遂遂目光下移,只见香椿上还有露水,断口处也是新鲜水灵的,确实很新鲜。   遂遂掏了掏荷包,丢出一粒碎银子,示意她把篮子给负雪。   妇人把篮子放在地上,捧着银子欢天喜地走了。   她们门头沟村背靠大山,山上有座白鹿寺,据说灵验得很,贵人们都爱来踏青游玩。   山里地气旺得很,春天有香椿,雨后有菇子,冬天有竹笋,挖好的卖给过路的贵人,比去城里挣得多。   她几个月前,就卖过新鲜冬笋给这位世子殿下。这位殿下会把篮子一起买下,给她的老虎叼着,银钱给得多多的。   负雪叼上篮子,继续往山上走,府中今天出来踏青游玩,顺便礼佛一下,主要是白鹿寺的素斋很好吃。   遂遂身边素来都是一大群人围着,热热闹闹,但遂遂有时候也想一个人待着,所以就和负雪先走了。   遂遂抓着手里的断头蛇,开始思考着佛寺煮蛇肉汤的可行性。   大晟的佛家一开始是可以吃肉的,是近几十年,大姨才下令佛家不许沾荤腥,不许沾淫欲。   因为佛寺占了大片土地,还说自己是方外之人,六根清净,不受世俗牵绊,不给朝廷交税。   然后大姨就让他们真的清净了,不思淫欲,不沾荤腥,不打诳语,不造口业。   如果一个人打了你一巴掌,作为一个心怀慈悲的尼姑或者和尚,你应该慈悲地原谅一切,度化他人,把另一边脸也伸过去让他打,让他消气。   大姨真的让佛家变成了他们口中那个理想的自己——道德无瑕,平和慈悲的圣人的模样。   也不怪大姨下手狠,她们本土正经供奉的神明,无论是西王母、妇好、或者土地城隍一类的,要么是黄铜塑像,要么是石雕的、陶土烧制的。   或者是木胎上金漆,这种最为常见,相对容易制作,而且花费不多,外表金灿灿的,看着也气派,排面一点不少。   人和神都很满意。   庙是人建的,神是人封的,神是为人服务的。自然要方便人。   名贵的金玉塑像当然也有,但大多摆在自己家里,最多不过几尺。属于私人的爱好与收藏。   但佛家寺庙里却有几丈高的纯金佛像,还不是只有一个寺庙有,而是好几个寺庙都有。   有些神像看起来金灿灿,其实是黄铜的,有些神像你以为是黄铜的,其实人家是纯金的。   几十年前,大姨还很穷,娘也很穷,大姨恨不得把自己的龙袍都租出去换钱。   娘一个农耕文明政权的皇亲国戚,都干起了游牧民族的活儿。   在这样的背景下,现在的遂遂还能在大晟看到香火鼎盛的寺庙,大姨确实当得起一句“仁君”。   经过几十年的影响,佛寺税也交上了,香火也旺盛了,名声好了,信徒也多了。   遂遂现在纠结的是,寺里能不能煮蛇羹?有没有和尚可以给她煮蛇羹?   遂遂正在一边走,一边头脑风暴,不远处草丛一晃,又出现一独脚怪猴,长着人脸,身长尺余,身上长着黑毛,三肢的关节还是反的,看起来极为怪异不适。   那怪猴一出现,还没站稳,负雪就扑了上去,直接给咬死了。   遂遂这才看清,这是会吃人的山魈。   山魈一般晚上出没,为了能吃到人,还会烧毁房屋,让人们主动暴露在没有任何防护的地方,方便自己狩猎。   是一种具有较高智慧的食人恶灵。   有些山魈吃人开智以后,甚至能口吐人言,和人玩计谋。   遂遂胆子大,倒不是很怕血腥的场面,负雪问能不能吃,她就让吃了,最多是觉得埋汰不看。   山魈是夜行的灵,要过来也是晚上过来,现在却大白天就出现了,遂遂有点担心。   就算今年是“大年”,这灵的密度也有点太高了。 第208章 咻咻   翻过年来,又是春暖花开,但今年的山林格外躁动,大晟境内灵的数量都在上升,以前京城周边,遂遂一个月就抓个两三次搞破坏的灵,今年开春后,隔个两三天就能抓点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是正常的,灵界的生灵除了天地自然诞生,也会有繁衍行为,而且不同灵之间的界限没有人界的飞禽走兽那样严格,很多不同种类的灵都能像驴和马一样串着生崽儿。   而且生出来的串儿和骡子还不一样,骡子生不了骡子,灵界的串串却可以接着生串串。   每隔三五年,灵就会进入一轮爆发期,既是资源大爆发,也是危机大爆发。   大哥一个锦衣卫,今年开年都又干回御灵司了,他和遂遂轮流往家带东西,家里人吃得太补,都开始流鼻血了。   看来蛇羹只有她和娘吃了,只有她和娘,无论吃什么都不流鼻血。   负雪踏着不急不缓的猫步一路上山,身体巨大,但脚步却没有声音。   遂遂坐在负雪背上,就像坐在一团软绵绵的云上,没有任何颠簸。   清晨的林间,草木葱郁,带着清新水气,呼吸间人像被从里到外涤荡。   遂遂闭上眼睛,仔细感受,她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游走,身体似乎是吸收到了一些什么,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她想抓住体内这种游走的东西,想知道它们在身体里的运行轨迹,但一无所获。   反而是她主观上急切的想法,让身体与环境自然产生的微妙联系消失了。   遂遂睁开眼睛,却见几阶台阶之上,站着一人,穿一身宽松的荼白绣冰裂梅花暗纹的道袍,十六岁的少年,清俊儒雅,似苍翠的新竹,有风骨却却不张扬。   “殿下。”   咻咻的声音如泠泉击石,清泠悦耳。她一直偏爱咻咻的声音。   见她睁眼,往下走几步,朝她见礼。   遂遂略颔首,“咻咻你怎么来得这么早?”   遂遂是今天晨起就带着负雪出门了,虽没有特意赶路,但寻常车马的速度应当比不过负雪才是。   “我昨日就同母父一起,带着堂妹上山了,已在寺中住了一晚,知道殿下今早过来,就下来迎一迎。”   咻咻与负雪并排走,然后就被负雪的罐罐身体挤到了边边上,只能侧着身体。   山道不算窄,马车虽然上不来,但两三人并行是可以的。   奈何负雪是个罐儿,又爱走中间,两边留出一样的空,虎随主人,负雪也是有点强迫症在身上的。   “嗤嗤~”遂遂坏心地嘲笑他。   咻咻也不恼,而是唇角微扬,大大方方提出条件,“殿下让虎威将军载我上去,我读诗给殿下听。”   十六岁少年的轮廓褪去稚嫩,下颌线精致而清晰,脖颈修长,在衣襟的包裹里喉结若隐若现。   遂遂偏要逗人,身子前倾凑近些看那漂亮的线条,“我不带你,咻咻就不给我读诗了吗?”   咻咻轻咳一声,气势弱下去,避开殿下直白的眼神,不敢再对视,“也是会读的,就是不会给殿下剥花生吃了。”   殿下不喜欢忸怩的男儿,但殿下直白的目光让他欣喜又羞赧。   殿下是在看他吧?那个眼神,应该是欣赏吧……殿下愿意欣赏,那他应该是好看的吧……   “哈哈,”遂遂笑个不停,“威胁人都不会,你见我什么时候吃过花生了?”   遂遂喜欢被人这么“狮子小开口”地威胁,像愿表哥的:你再乱揉我的脸,我就用你最讨厌的玫红色给你裁衣裳!让你丢脸!   虽然那件琵琶袖的交领衫是玫红色,但花样搭配得别致,和其他颜色的下裳配着穿也挺好看,遂遂虽然不喜欢玫红色,但也不觉得丑。   她觉得这种危险很可爱,每次都笑得很开心。   “可是殿下笑了,这难道不比会威胁殿下更好吗?”咻咻略带骄傲地扬起下巴。   “好吧。”遂遂被说服了,拉着咻咻上了虎背,自己也顺势靠过去。   靠四哥靠习惯了,她还挺喜欢找人靠着的。   要说的话,四哥身上香香的,闻起来很舒服,而且身体不软不硬,靠着最好睡,咻咻的胸膛感觉还要更厚一点。   他和风月两个最标准的读书人,似乎都很擅长“以德服人”。   嗯?遂遂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咻咻爱穿道袍的秘密。   表哥是香香软软小蛋糕来的,身上软软弹弹的,靠起来像软枕,也很舒服。   至于阿古拉,那是纯战斗单元,整个人就像一座塔一样,一身腱子肉硬得能砸死人。   每次和阿古拉一起遇上战斗,遂遂都格外从容,不仅因为她基本不用动手阿古拉就已经解决完了一切。   更因为每当阿古拉在身边,她就觉得如果把阿古拉提起来当武器使,她立刻能成为新的战神,对面的人或怪再多十倍也没在怕的。   殿下身体靠过来时,咻咻身体绷紧一瞬,又很快放松下来,安安静静当个合格的靠背。   只是绯红的耳廓和擂鼓的心跳在无人知晓的角落喧嚣着他的羞与甜。   男儿本就早熟,他又比殿下大几岁,自然比殿下更知事。   从他来到她身边起,虞修言就知道,他一生中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好男不侍二妇,旁的女子,也不会要一个只有皮囊,身上全是其他女人痕迹的,没有心的空心人。   殿下是他注定的归宿,也是他的心之所向。   所以不管殿下喜欢他什么,只要殿下喜欢,愿意他他身上停留目光,他就高兴。   所以,当然是要争的,明处暗处,方方面面能争多少争多少。   “你堂妹怎么样了?”遂遂关心道,这也算是和他们家有关。   这个孩子是虞碧鸿用了药才怀上的,就是虞少忧怀虞司澜时候用的那种药。   自然情况下,母体的最高优先级是自己,当身体条件不够好时,女性很难怀孕,就算怀上了,身体也会出于自我保护流产。   这也是女胎难怀的原因之一,但母体觉得负担太大,就会主动流产,保护自身。 第209章 秘药   而虞家用的这种秘药,不仅让人一胎得女,还会让身体将养分优先供给胎儿,确保孩子出生。   当然,这种办法,对母体的损伤也是巨大的。   这也是虞家对虞司澜恨之入骨的原因,因为虞司澜几乎是她母亲余少忧用自己的命换来的。   然而,虞司澜却毫不犹豫背叛虞家。   天道好轮回,母债子偿,虞司澜的女儿替她还了一个女儿给虞家。   不过虞碧鸿的身体底子可比余少忧当年好太多了,不仅没死,身体养了一段时间后还养回来了。   被送到虞家的一处庄子上,不说锦衣玉食,也是好吃好喝养着她。   只是她这辈子都别想踏出庄子,更别想见到那个孩子了。   这个世界是要讲因果的,就算是为了那个孩子,虞家也不会刻意磋磨虞碧鸿。   虞碧鸿生下的女儿被取名虞修齐,既是希望她见贤思齐,也是补齐遗憾。   虞修齐被直接记在了虞少忧名下,做她的承嗣子,直接省略了中间的两个人。   为了彻底抹除中间那两个糟心玩意儿,虞少思直接把自家厚厚的族谱重新写了一遍,保证半点痕迹没有。   至于后人疑惑,为什么某位老祖宗能在死了几十年后又生了女儿,那以后再说。   实在好奇,就让后人招魂,虞少思很愿意亲自解释,如果那时候他的魂儿还在的话。   虞家除了虞少思的妇君瑛娘,就没有其他女性长辈了,虽然瑛娘脑子憨直不会转弯,但瑛娘的性子本身很好,而且大智若愚,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瞻前顾后的顾虑,反而更多事情上能看清本质,直击核心。   虞修齐被虞家夫妇养得很好,遂遂也常去虞家看她,也带着进宫给大姨看了,大姨还送了两个内廷宫侍去虞家,相信小朋友一定没问题的。   “小妹当然是极好的,殿下怎得不问问我?咻咻的马球打得也好,也会说南蛮语,殿下怎的只叫了风月,不叫我?”   咻咻说的是大前天的马球会,是太子为了欢迎云南土司的女儿滇宁郡主举办的马球会,今次是郡主头次替母入京朝贺。   大晟对边境采取的是都护府+羁縻制度,在当地推行王化,但当地的土司、部落首领等有相当的自治权,土司可以世袭,但土司的女儿想从母亲那里顺利接班,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进京让皇帝赐婚。   也不是说土司完全没有婚姻自由,你有喜欢的人也可以一起带着进京,让朝廷考察考察考察,赐婚也可以。朝廷也不是非要给你送大老公,送小老公也可以。   只不过,这几代的土司都比较知情识趣,都是等着皇帝给她发老公的。   滇宁郡主今年十四岁,并不是送完礼,领了老公就走,而是会在晟京住个一年半载。   这个时间不固定,全看个人,有些滇宁郡主喜欢晟京的生活,住三四年都不回去,家里的土司老娘还以为朝廷把人扣下了,不停往晟京送礼。   有些住不惯,住大半年就走了。   是的没错,滇宁郡主这个封号也是世袭的,云南土司的承嗣子都叫滇宁郡主。   往上数几代,大晟的中央权力较弱,云贵地区很多地方都被南蛮占去,人家土司自己在家就把位置继承了,用不着通知大晟皇帝。   滇宁郡主还是现在皇帝的祖母给当时的云南土司的封号。   现在的皇帝掌权以后,澄亲王又把百越之地给打了回来,滇宁郡主这个封号就继续使用了。   遂遂的三哥四哥五哥年纪都适合赐婚给滇宁郡主,而他们三个明显是不想远嫁,遂遂也舍不得自家哥哥,所以遂遂只带了大哥和风月去。   有时候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像大哥,就完全不怕被看上赐婚。   虽然这么做有逃避责任的嫌疑,但凭澄亲王府的功绩,这点特权还是有的。   见遂遂只带了容弟,太子直接提都没提澄亲王府三个适龄的男儿。   像那天的马球会,这样比较正式的场合,男子如果不是跟着自家有亲缘关系的姊妹出席,那就是默认与他跟随的女子是从属关系。   相当于默认的未婚妻夫。   这让虞修言怎能不气,他打马球还是和殿下学的,而且他技术比第五风月好,殿下为什么不带他?   遂遂能说她本来打算就和大哥去,风月是路上遇到的,顺手带上了。   第五风月:这就是家里有个礼部侍卿家出身的姐夫的好处了。   “下次带你。”遂遂信手拈来地端水。   遂遂骑负雪习惯了,马骑得少,那天马球还差点输了,幸好哥哥比较靠谱。   滇宁郡主显然对比赛结果不是很满意,肯定会再找她约球,下次她就带咻咻。   “谢殿下。”咻咻语气里带了明显的笑意。   “咻咻你会做蛇羹吗?”遂遂现在最想的还是蛇羹。   虞修言看看殿下手里拽的蛇,并不害怕,“会。”   遂遂直接把断头蛇塞给咻咻,在手里抓了一路,她都累了。   问她为什么不放负雪铃铛里?负雪的铃铛里可放了她的应急小金库,还有利用空间内时停的特点,放进去的各种吃的。   放个尸体进去,多埋汰啊。   咻咻淡定接过无头蛇,和遂遂同款姿势领着。   其实他们江南男子之所以温婉腼腆,性子柔顺,是因为妇君喜欢这样的,柔弱一些可以激起妇君的保护欲,得到更多关注与垂怜。   当妇君换了口味,喜欢勇敢有担当的男子,那他们其实也没那么胆小无助。   就比如他,君子六艺,射和御学得最好,真动手的话,他和阿古拉也就是五五开。   咻咻喜欢穿道袍,确实是因为身材太好了,而不是不好,身上一块块腱子肉流畅而紧实,线条分明,标准的猿臂蜂腰螳螂腿。   就是因为身材好,才要裹得严严实实藏好一点,不能去街上勾引其他姑娘,只能给自己的妇君看。   虽然遂遂已经从日常的靠感察觉到咻咻可能并不是外表看上去的那种纤薄柔弱的类型,可真的等到“拆礼物”的那天,咻咻的慷慨还是小小地正经了一下遂遂。   这又是后话。   “ 第210章 无题   殿下用过早膳了吗?”虞修言又起了个话题。   “没有呢,指望着素斋呢。”   虞修言笑得有些得意,“咻咻已经让人准备好了。”   他真的很喜欢咻咻这个名字,经常自称咻咻,这是殿下给他取的小名,带着独一份的亲昵与可爱。   这是独属于他和殿下的。   他来得晚,天然比别人少了些情分,所以格外珍惜与殿下的点点滴滴。   白鹿寺不是那种殿宇恢宏,佛像金灿灿的那种寺庙。   而是依山而建,黛瓦白墙,青苔小径,掩映在葱郁浓荫之中。   知道遂遂一家今天过来,咻咻早把咻咻的禅房给遂遂备下了。   是一个单独的院子,被一片竹林环绕,走过一段通幽小径便到。   禅房是一处单独的一进院儿,中间正房三间,左右有厢房,前头院子幽静而宽阔。   “房间的褥子都是新的,我昨日来换的,屋子也打扫过了,殿下可以直接住。”   房间布置简朴,但遂遂用手感受了一下,铺得褥子还挺舒服的。   两人又回到院中,咻咻打了井水给她净手,趁着咻咻去拿准备的早食的间隙,遂遂先掬起一捧水尝尝。   “这水好甜呀!”遂遂有些惊喜。   咻咻站在厨房门口,表情颇无奈,“殿下,那是生水。”   “嗐,不让我吃鱼生也就算了,现在水也不让喝了,你们完全不知道我的实力,就多余担心。”   遂遂拿咻咻放在一旁的巾子随便擦擦,“就我这身体,就算是毒药,想毒到我,都要费点劲,更何况区区井水。”   “是,殿下最厉害了。”咻咻从善如流地夸夸,满眼崇拜地看看着遂遂,语气十分真诚。   咻咻把准备的餐食端上来。   院中有井,还有一棵树荫亭亭如盖的桂树,树下石桌正好乘凉。   杏仁牛乳、清米发糕、鸡蛋、嫩玉米、素三鲜烧麦。   遂遂踱步到桌边坐下,回道:“本来嘛,不让我吃鱼生就算了,喝个井水算什么嘛,又不是纸糊的,真要处处注意,那我得少多少乐趣。”   遂遂拿起一块清米发糕,一口咬掉大半块,口感宣软,大米特殊的清甜涌上来,喝一口牛乳,米糕在牛乳里化开,又是一重乳香。   “这现蒸的啊。”米糕凉了就会回缩,口感变得绵弹,还会微微发酸,和刚出锅的完全是两个东西。   遂遂还以为这是寺里的早膳,一吃才发现是咻咻做的。   咻咻把煮鸡蛋的壳轻轻剥掉,“是啊。”   “寺里酱菜不错,但馒头配稀粥,吃了容易犯困没精神,殿下今天不是来玩的吗?我就没拿寺里的。”   咻咻解释道。   遂遂就着咻咻的手咬了口鸡蛋,点头表示认可。   两人正吃着,院门直接从外头推开,穿了一身杏黄八福团纹直裰的五哥龇着个大牙就往里进。   这一身鲜亮颜色,再配上那个表情,手里还提了老大个颜色花里胡哨的包袱,完全地主家傻儿子来的。   人家都是男大十八变,变得越来越雅静端庄,五哥倒好,这些年越发越用智商换武力的趋势了。   上个月遂遂得了匹好马,不仅浑身乌黑如缎子般漂亮,还是难得的拐子马跑起来又稳又快,还很亲人。   遂遂有负雪,骑马的时候少,觉得这样的马一直放在马厩委屈了,就把马送给了五哥,想着五哥喜欢打猎,正好带着多跑跑,也不算埋没了它。   谁知马还有两副面孔,在她面前是温顺亲人,到了五哥手上就是野性难驯,大师傅颠勺似的,非要把五哥颠下来。   五哥也是个犟种,人半挂在马背上一整天,被马拖了大半个校场也不松手,愣是把马给犟赢了。   遂遂这才明悟,原来五哥随着年龄逐渐蒸发的灵慧都化作了身上的腱子肉。   一匹膘肥体壮的健马,体重得千好几百斤,再加上马本身挣扎的力道,五哥一拳过去,能把马揍一趔趄,也算没浪费那些蒸发掉的智商。   “这就吃上了啊?”到了桌边,五哥伸手就要来拿东西吃。   咻咻眼疾手快拦住,“洗手。”   沈舒扬大包袱一放,麻利洗手去了。   “五哥怎么就你一个人?其他人呢?”遂遂往门口望望,没看到人。   “哦,我骑马来的,当然快,爹他们坐马车,早着呢,能赶上午食就不错了。”   沈舒扬边挽袖子边答,毫不意外地,沈舒扬洗手之前,也是先掬起一捧尝尝。   虞修言看得想笑,殿下和家人之间,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相似的地方。   明明是很寻常的行为或动作,可因为能看到殿下的影子,他也觉得有趣可爱。   “那五哥你这包袱是……”遂遂用下巴示意那个花布包袱。   “哦,那个啊,我和二哥打算上完香直接绕路去庄子上,等滇宁郡主走了,或者赐婚旨意下来再回来。”   五哥兴致勃勃地,一副:“怎么样?是不是天才的想法?”   遂遂听了却心里不是滋味,她蹙了下眉,“你们不用这样,有我和娘在,难道你们不愿意,还能逼你们吗?”   “嗐,就是因为你和娘都了不起,咱们家的面子和情分才犯不着用在这上头。”   五哥一边扒玉米,一边说道:“真要说起来,宗室男下嫁是惯例,福安和福康两个堂哥,天家郎主,说嫁也就嫁了,我们几个有什么嫁不得的?”   五哥剥了一把玉米粒,全放嘴里嚼嚼吞了。   咻咻见殿下眉头越皱越紧,知道她是关心则乱,一时没回过味儿来,赶紧开解道:   “按王府的地位和功绩,自然是用不着王府几位公子远嫁的,可要是事到临头,再拿家里的功劳说事儿,那便是居功自傲,于王府,于几位公子都会遭受非议。”   “可如果几位公子人都不在,还被提起婚事,那就是提的人不懂事了,自然会有人为王府说话。”   五哥在旁边一个劲儿点头,“大哥也是这么说的!”   咻咻跟遂遂确认:“我猜,那天马球会,太子提都没提几位公子吧?”   遂遂眉头舒展,点点头。 第211章 采耳,好困   遂遂也明白了其中的逻辑,放松下来,“三哥四哥不去吗?”   她觉得四哥老好看了,如果换了她非要娶一个不认识的人回家,遂遂肯定选四哥或者二哥那样的。   就算没有感情,放在家里光是看着就很好看了啊。   沈舒扬有点心虚,他压根儿没问三哥。   但他问了四哥了,他跟四哥最好了,只听他理直气壮道:“四哥他自己不来的。”   遂遂也不在意,“其实也没事,就算滇宁郡主真看上了又怎么样,又不是花楼头牌,还能让她买回去咋滴。”   今天寺里除了遂遂一家,就另来了其他两家,一家还是附近的老百姓,几个健壮的男子带着自家怀孕的婆娘,来庙里请大师给母子赐福。   白鹿寺离京城比较远,山路也不算好走,虽然环境清幽,是避暑胜地,斋饭、住宿都不错,但来上香的人也不多。   一整天,遂遂都有种寺庙被自家包场了的错觉。   现在不似以前了,无论是佛寺还是道观,都不能大肆敛财,不仅是朝廷管得严,更是没了敛财的土壤。   有传承的家族会各拜各家供着的神仙,拜佛问道的自然就少了。   会去寺庙或者道观的,不是修佛的禅修,就是修道的道长。   道家佛家都有修行法,修得好了也和巫力契灵差不多。   这两种方法女男都能修,只是男子悟性差点,上限低点而已。   但这两个人界本土的修行办法,极其地看重天赋与悟性,而且朝廷对道士和僧侣的度牒发放卡得十分严格。   就拿当和尚来说,想当和尚,并不是你剃了头发,烫了戒疤就是和尚了,而是你要在剃度之后,真的在庙里吃斋念佛,打坐念经满三年,并且还要对佛法有一定感悟,这才能够获得朝廷发的度牒,成为真正的和尚。   对于道士也是,虽然道家讲究清净无为,以前没搞过事儿,朝廷对道家比较宽松,也比较信任。   钦天监等一些特别的衙门都是由道家弟子任官。   道士可以吃荤,也可以娶夫生子,看似宽松,但想修出个名堂来,比佛家还难。   佛家就算悟性差些,只要够勤勉,够虔诚,那手上的珠子多盘几圈也是有用的,也就是俗话说的“开光”。   但道家则不同,缘分到了,悟了,雷符是真能引雷,金光咒真的会发光,缘分没到,不管手里拿的是烧火棍,十年桃木剑、百年桃木剑、或者是千年雷击木,通通都是烧火棍,用来打人都比打鬼杀伤力大。   而且虽然男子也可以修道,但男子想修道有所成,就不能婚配,更不能失身。   因为按照岚野大陆的规矩,男子嫁人后,他这个人就是属于她妇君的,不能算是独立的存在。   不能失节就更好理解了,人都脏了,还怎么成?   总之在各种规矩和限制,以及客观难度的存在,踏入这两道的人并不多。   尤其佛道,如今势微得厉害,白鹿寺这种千年古刹都香火冷清,更别说其他地方了。   遂遂他们上山来,主要也是找地方踏青,顺便蹭口斋饭,对佛祖并不感冒,上柱香纯当打招呼。   当道士还能提高一些沟通另一个世界某些存在的几率。   慈航真人、天相星君等,算起来都是道家的仙神,供奉这些的基本也都是道士。   当和尚,要么是真的心之所向遁入空门,寻求自身的宁静,要么就是从小被寺庙养着长大,从小就是小沙弥,除了当和尚,其他的也不会。   所以寺庙里基本都是和尚,很少有尼姑,因为被放寺庙门口的,只可能是男儿不会是女儿。   白鹿寺就是个完全的和尚庙。   中午用过素斋,阳光明媚不刺眼,光线正好,大爹爹找了个合适位置,给娘采耳。   娘枕在爹腿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遂遂在旁边举着盘子,上面放了各种材质的挖耳勺,和……娘耳朵里面掏出来的耵聍。   遂遂光看就觉得很舒服,而且她觉得掏出大块的耵聍很解压,兴致勃勃对大爹爹:“我也……”   大爹爹食指竖在唇边,打断闺女的话,用眼神示意:找你卫爹爹去。   遂遂愣了一秒钟,像是在消化一个意料之外的事情然后把托盘放在地上,起身,走了。   脚步毫无声音。   早知道就和哥哥们一起去挖竹鼠了!   不是只有你们两个正经妻夫带着我们五个娃踏青的吗!(大哥在上班)   不是说女宝最重要的吗!怎么可以骗小孩儿!   遂遂拐去了咻咻他们家住下的小院子。   这就是寺庙人少的好处了,这些依山而建,散落在林荫里的小院子,本来是给上山长期清修参禅的施主准备的,不会用做普通香客的休整。   但现在没什么人来庙里,院子只要是空着的就都可以住,甚至都没交钱。   虞家的院子和遂遂家的布局大小差不多,但院里没有井,在院子里望出去的景色也逊色几分。   这个发现让遂遂高兴了一小下,甭管是因为身份还是别的什么,反正她喜欢这个结果。   然后在看清楚院子里的景象时,遂遂嘴角刚挂上的笑又落下了。   只见咻咻的母父正和她母父一样,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行为,甚至这边两个人在院子里的位置,都和那边那俩人差不多。   不同的是,咻咻的娘没睡着,而是在和小闺女玩陶响球——轻轻把中间有铃铛的小球扔出去,三岁的小豆丁立刻屁颠颠捡回来。   遂遂忍不住抬头望了望天,用手挡了挡灿烂得过剩的春光。   今天这么适合采耳吗?   现在的太阳并不酷热,照在身上暖暖的。   遂遂走进去,正在旁边泡茶的咻咻起身迎接她。   “我也要。”遂遂话只说一半。   但咻咻可以理解全部,只见咻咻露出柔顺又带着点得意地笑,“好。”   一模一样的椅子,一模一样的姿势,遂遂总算是享受到了。   连三岁的虞修齐都知道,和姐姐玩一下,再和妈妈玩,再和姐姐玩。 第212章 虞家母父   遂遂拿着虞家小妹兴致勃勃递过来的陶响球,略迟疑后,还是扔了出去。   虞修齐欢呼一声,快乐地跑走去追球了。   遂遂的表情有点沉重,她想说,她和黑金也是这么玩的。   不过没关系,遂遂往旁边看了一眼,虞家伯母也是这么和自家女儿玩的。   那点微妙的负罪感就消失了,大概两三岁的孩子就跟修狗差不多吧……   可能还没小狗聪明,聪明的小狗能抵得上六七岁的小孩子呢。   不,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两三岁的时候也这样吗?   哥哥们遛她和遛狗一个遛法?   嘶……   不好,兄妹感情即将经受大考验。   阳光照在身上暖融融,采耳时耳朵里的沙沙声听得人想睡觉。   在胡思乱想中,遂遂眼皮渐沉。   虞修齐抱着球兴冲冲跑回来,把球放在遂遂姐姐的手心,但她却没有像之前那样握住,扔出去,而是任由球滑落。   三岁的宝宝有点不理解。   还想把球捡起来再放上去。   却被哥哥制止,虞修言食指竖在唇边,又给家仆使个眼色,虞修齐就被悄无声息抱走了。   院子里安静下来,虞少思妻夫也悄默声走了。   瑛娘孩子心性,走了也不是真走,而是拉着自家夫婿,躲在门后偷看,脸上尽是吃了瓜的猹的满足笑容。   “等孩子们再大一点,遂遂是不是就可以赘给咻咻……”   虞少思寒毛都要炸了,一手捂嘴,一手扛起媳妇就跑,一直跑到离院子足够远的地方,才放下人,还不停比噤声的手势,一边疯狂摆手。   瑛娘不明所以地看着丈夫手忙脚乱的样子,遂遂和咻咻就是很好呀,有什么好慌的。   瑛娘自己就是入赘的,她没觉得入赘有什么不好,她丈夫对她,可比梅家的族老好多了。   梅家要她们家的田,要她们家的房,还要把堂姐过继过来抢她的东西,堂姐认识的字还没她多呢,还敢让娘教她考童生。   真是怪会为难自己,也怪会为难她人的。   娘书上的字她都认识,娘都说她考不了童生呢。   生怕妇君再说出什么惊天之言,虞少思赶紧道:“世子要继承王府,只能娶,不能赘!”   瑛娘消化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点点头,“遂遂一看就聪明,可以继承家业,跟我不一样,娘说我太笨了,守不住家业,才让我赘给你。”   说到这里,瑛娘拍了一下夫婿,有些不满道:“你怎么会老得这么快,你娶我的时候明明很好看,怎么这么快就和我爹一样了?你长那么着急干嘛呀!”   虞少思被自家媳妇狠扎一刀,面皮颤抖,整个人更沧桑了。   他们的一共育有三子,长子已过而立之年,两人的年纪当然也算不得多年轻,但瑛娘的外貌看上去还是花信之年,只是比成婚时多添了几分成熟韵味,不见丝毫老态。   虞少思觉得,瑛娘虽然没有契灵,家里也没有供奉强大的灵形成传承,但她自身的巫力应该是不低的。   “咻咻嫁给遂遂也不错,我们多给咻咻一点嫁妆,遂遂应该会愿意的吧?”   虞少思正满嘴苦涩地想表示,如果妇君想娶年轻貌美的小侍,那他也可以安排。   瑛娘依旧风华正茂,天天对着他这个年老色衰的糟老头子,确实是委屈瑛娘了。   但不等开口,瑛娘的注意力又转到了别的地方。   虞少思心中划过一丝庆幸,但一番挣扎后还是开了口,“瑛娘,如果你喜欢年轻漂亮的小侍,我……”   瑛娘本来拉着丈夫准备收拾东西回家去,去数数家里的银子够不够给咻咻当嫁妆。   反正山也爬了,佛也拜了,斋饭也吃了,出来的行程已经完成了,现在她就想赶紧回家数钱,如果不够的话,让家里男人想办法再挣点。   反正她是入赘的,娘说了,她以后可以依靠老虞。   听老虞说话吞吞吐吐,瑛娘回过身来,很真诚地问道:“我当然喜欢年轻漂亮的啊?谁不喜欢年轻漂亮的?难道你会喜欢又老又丑的?”   虞少思心都要被扎坏了,深吸了口气,干涩地说道:“我可以给你纳小侍,纳你喜欢的。”   瑛娘听得脸色一变,“你说什么呢!娶得小侍万一对三儿不好怎么办?万一再有孩子,你也对孩子不好怎么办!”   虞修言在家都是被叫三儿的,男孩儿没那么讲究,家里三个娃都是直接大二三地跟着排。   咻咻是家里跟着遂遂喊的,咻咻听起来确实比三儿听着可爱,瑛娘一下子就接受了。   虞少思保证,“我不会……”   瑛娘头摇得像拨浪鼓,死死抓住虞少思的手臂,整个人陷入焦躁,“万一你找的人他骗我怎么办?我又不聪明,不知道别人有没有骗我,你是不是不打算管我了,才要找别人来管我?”   “你当年可是答应过我娘的,你磕了头的,要管我一辈子的!”   瑛娘全心全意的信任让虞少思心里又甜又痛,瑛娘心如赤子,连自己的心意都不明了。   一开始,虞少思也只当这桩倒插门儿的婚姻是一种责任,对于瑛娘,也是责任与利用居多,他需要她生下虞家的孩子,她需要他或者说虞家的庇护。   他们之间的起始,不是感情,而是交易。   对于瑛娘,虞少思一开始是存在轻视的,甚至有一丝隐秘的,高高在上的掌控感。   可是虞少思很快发现,瑛娘并不在意他那些隐秘的,龌龊的心思,她看不懂,自然也不在意。   她只在意每天吃什么,穿什么漂亮衣服,谁能和她一起玩双路。   他每天处理完琐事回家,会会有个人总是笑脸相迎,让他快快地洗手吃饭。   那双眼睛总是晴空,连他心里的阴霾也一起驱散。   而且,与瑛娘相处,是最轻松的,不需要伪装,也不需要揣度,嘴里说的就是心里要的。   天长日久,他的心里装下了瑛娘,不再是出于责任的照顾,而是发自内心地呵护。   虽然瑛娘可能感觉不到其中变化,也不理解这么复杂的情感,但他很爱瑛娘。   因为爱她,才会对自己的年老色衰而痛苦。 第213章 修勾   “可是你说你喜欢……”   瑛娘打断一脸苦相的丈夫,“人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难道喜欢就可以得到吗?我还想遂遂赘给我家,让我多一个女儿呢,能做到吗?”   “我还喜欢家里的家具都是金子做的,喜欢吃的鱼都有鱼蛋,喜欢一年四季都吃荔枝和芒果,这些难道是喜欢就可以做到吗?”   “我喜欢和我想要是两回事,和我得到更不一样了。”   瑛娘的话让虞少思哑口无言,沉默一会儿才道:“我以为你慊弃我……”   瑛娘震惊地看着虞少思,“你怎么会这么想?你都不慊我笨,我为什么要慊弃你?我要慊弃你,怎么会和你有孩子?”   “而且你虽然是我娘给我选的,但我也是愿意赘给你的,你虽然现在看起来有点老,但是你以前好看过啊,你不老的时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而且你不贪,其他那些跟我献殷勤的人,看我的眼神就像猫看大肥鱼。”   “你不一样,虽然你和他们一样不喜欢我,但你看我,是看人的眼神。”瑛娘认真地看着虞少思,“虽然你一开始并不喜欢我,但是我从一开始就很喜欢你。”   虞少思一张老脸红了起来,张张嘴想说什么,可对上瑛娘澄澈干净的眼眸,什么话都显得苍白。   风细细刮过,院子里没有其他人的声音了,咻咻的身体彻底发放松下来。   也不知是母父那边的血脉比较厉害,他虽然没有巫力,但身体强健,五感敏锐,他不仅知道母父在门后悄悄偷看,连他们压低声音的对话也听得一清二楚。   咻咻低头看着殿下熟睡的侧颜。   殿下面容饱满红润,阳光下能看见细小的绒毛,垂下的长睫微微翘,像一颗饱满的桃子,诱着人想靠近,甚至……想咬一口。   虞修言的身子往前倾,唇离殿下的脸也只几寸,但又克制地退回去,自己先脸红了。   殿下赘给他,当然是绝无可能的,但嫁给殿下……   他很早就意识到自己会入殿下的后院,只是从前,他一直觉得虞家是个没落的家族,他能在殿下身边伺候,就已经是万幸。   可堂妹出生后,他突然意识到,虞家其实并没有没落,虞家只是一个被锁住的宝库,他们以前站在宝库门外束手无策。   但堂妹出生了,他们终于拿到了宝库的钥匙。   姑姑有了承嗣子,他们虞家与文衡星君又有了延续,看不见的双双也回到了他们身边。   双双和殿下的负雪一样,是祖母亲自去灵界契灵回来的。   而且与负雪不同的地方在于,双双是祖母一点一点培养起来的,甚至是因为年复一年跟在祖母身边,听其讲学,才完全开智,能口吐人言。   双双与他们虞家的羁绊是很深的。   祖母虽然去世,但祖母生前任过两任帝师,不仅当今,先帝也是祖母的学生。   祖母不说门生故旧遍天下,却还有不少人在朝,比如即将回京述职的二嫂,并州刺史杨知合……   虞修言是在某个瞬间突然意识到,自己并非出身寒微,而是出身在百年簪缨的大族。   上官氏、第五氏、这些都是当今掌权后崛起的家族,而虞家,是传承了几百年的世家。   都是在殿下身边,但夫和侍是不同的,小侍要多少有多少,正夫却只有一个,是唯一有资格和殿下携手并立的人。   既然姑姑有资格尚主,那虞家的男儿当然也有成为亲王正夫的资格。   男人怎么能不为自己争一争呢?更何况是他喜欢的,他向往的人。   虞修言看着遂遂,目光专注而虔诚。   树影的位置变动,属于他和殿下的时光就这样悄然溜走。   翅膀拍打的簌簌声由远及近,一只圆头圆脑,眼神睿智的白羽鸮落在石桌上,大眼睛眨眨,背着翅膀来回踱步。   遂遂被声音吵醒,伸了个懒腰,对上咻咻漂亮的脸蛋。   已经是少年人的咻咻,脸部的线条比小时候更加精致,尤其下颌线,实在是个漂亮的下巴,精致但不过尖,很适合用手指摩擦。   遂遂手痒地伸过去摸了摸。   她从小就喜欢好看的人。   接触到皮肤温热细腻的触感,遂遂才反应过来,现在的咻咻是得注意女男大防的年纪了,她一个姑娘家倒无所谓,但此举对咻咻而言,算是轻薄。   遂遂喜欢美人,但她的教养让她不会随便冒犯他人。   所谓君子之风,大概就是学会尊重比自己地位低的人。   而遂遂从小如此。   遂遂刚要收回手,欲要道歉,手就被咻咻按住,更多地接触,并用脸庞像小狗一样轻蹭。   “殿下睡好了吗?”咻咻笑着问,眼里闪着光。   遂遂愣了一下,一开始几下完全是在被蹭,疯狂蹭蹭,而不是她主动摸。   “咻咻,你这样好像小狗哦。”脑子里突然蹦出个想法来,放松之下,顺口就说了出来。   虽然是无意间说出来的,但遂遂也知道咻咻不会因为这句话生气,如果咻咻介意这些,她潜意识里就会注意,不会想到什么说什么。   “汪。”   一声轻微的,却十分拟真的叫声。   ——从咻咻唇齿溢出。   遂遂整个人都被震了一下,眼睛微微睁大,盯着那轻轻动起的唇挪不开眼,有一瞬间,她甚至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殿下,妹妹她什么都不懂,我才是殿下的‘修狗’。”   咻咻显然是看懂了遂遂之前和虞修齐玩耍时的迟疑。   咻咻那双温柔沉静的眸看着她,像是有漩涡吸引着她挪不开眼。   他的眼睛告诉她,这并不是一句玩笑,他是故意这么说的。   一股莫名的,新奇的战栗,迅速漫上心尖,遂遂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感。   一个温润端方的小郎君,无论是看起来还是事实上,都十分有文化有涵养的人,竟然想出了如此奇怪又有趣的游戏!   光是这个认知,就让遂遂产生了一种发现秘密的愉悦感,对这个奇怪的新游戏产生了无比的兴趣。 第214章 思无邪   遂遂养了很多小动物,猫猫狗狗,马儿鹦鹉的,还是第一次养人,小动物再聪明,又哪里比得上人。   和小动物玩的游戏,又哪里比得上和人玩得有趣?   遂遂坐起身来,用一种看新玩具的,兴致勃勃的眼神看着咻咻。   遂遂原本躺得是一张长椅,和咻咻挨在一起,头就枕在咻咻腿上,现在整个人都趴到了咻咻身上。   遂遂东摸摸,西摸摸,捧着咻咻的脸左看右看。   明明和咻咻很熟悉了,他们一起读书,上课的时候,咻咻就坐在她后面。   咻咻会整理好所有科目的讲义和注解,在她需要的时候随时为她查漏补缺。   她的伴读名义上是薛嫖和卫思珺,但薛嫖成绩还不如她,一天天的,等着抄她的课业。   思珺成绩倒是好,笔记做得也细致,可就是因为太好太细了,遂遂一看就头晕。   咻咻真正做到了陪她学习,在她有疏漏时查漏补缺,用她能接受的方式,把她不感兴趣,但必须要会的知识灌输给她。   甚至是在她犯错时替她受罚,她想摸鱼时给她打掩护。   同窗情谊,可不是一般交情可比。   课堂之外,陛下有意照拂虞家,虞修齐常登王府门,平时聚会踏青,也必有咻咻在。   她和咻咻明明已经很熟悉了,熟悉到背后撞到人,不用回头,她都知道撞得是四哥还是咻咻还是大哥二哥。   至于为什么没有愿表哥,因为愿表哥总是人未到,声先至,还没见到他的人,但表哥那声情感充沛的“表妹~”就会先传到耳边。   而且表哥往往是正面冲过来抱抱,从背后过来得很少。   至于风月,风月他是正经人,他们少有打闹,而且风月身上有股奇妙的气势,他管着他们小团体里的所有人,有种大爹爹年轻了几十岁的感觉。   风月是最守规矩的,她想做什么事情,或者突然灵光乍现,想出了什么天马行空的鬼点子,风月觉得不妥,就会温温柔柔地劝。   但八成是劝不住的,然后风月就会动用他聪明的小脑瓜,想方设法实现她天马行空的鬼点子。   他们一群人都服风月管,就是因为他虽然爱念叨,但他有力是真出,有法子是真想,而且管吃管住都很有一套。   遂遂经常是想去哪玩儿了招呼一声,然后带着一群人就冲了,至于到了地方吃什么喝什么,累了怎么歇,去了怎么回,都有人安排。   而风月往往就是那个安排的人。   所以风月是有种莫名的威信在身上的,如果眼前背对遂遂站了一个人,甭管是她家里几个哥哥还是嫖儿、思珺她打招呼的方式最大可能就是突然跳到人背上。   如果是咻咻,遂遂会悄无声息靠近,然后猛地戳咻咻的腰窝,然后就能得到一个像受惊雪豹一样飞起来的咻咻。   ——咻咻不怕痒,但咻咻的腰窝特别怕痒,别人的痒痒肉在胳肢窝,而咻咻的痒痒肉在腰上。   男儿家的身体情况是不能让外人知道的,身上有哪里痣,怕不怕痒这些都是很私密的事情,是不能让外人知晓的,但遂遂知道。   遂遂觉得,他们已经是很熟很熟的人了。   可是现在看咻咻,遂遂却有种重新认识新的有趣的人的新鲜感。   “咻咻,咻咻,你是谁呀?”遂遂捧着咻咻的脸轻晃,眼里期待又狡黠。   虞修言当然看得出遂遂眼中的狡黠,也知道遂遂想听什么,他凑近遂遂耳畔,故意拉长声音,“我……当然是只属于殿下的小狗呀。”   虞修言停顿和重音都十分巧妙,让本是戏谑玩笑的语气变得缠绵暧昧。   遂遂只觉得耳根酥酥麻麻的,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妙的战栗感,这种战栗感和遇到危险、赢球都不一样,是一种全新的,更加隐秘复杂的战栗感。   遂遂顺着那种麻麻的感觉笑倒在咻咻身上,一遍遍地叫咻咻的名字:“咻咻、咻咻、咻咻……”   遂遂叫一次“咻咻”,虞修言就黏黏糊糊,仿佛小狗撒娇般“汪”一声。   遂遂笑得越来越厉害,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就把自己笑成了一滩软泥,抓住咻咻的衣襟才勉强稳住。   遂遂笑过一阵,开始像探索新玩具一样在咻咻身上捏捏碰碰。   遂遂不会这样去轻薄一个男儿,但摸摸自己的小狗,遂遂毫无心理负担。   而咻咻也真的像一只乖乖的粘人大狗,双手虚抬,防止遂遂掉下去,随便遂遂探索他的身体,哪怕有一些过界冒犯的行为,他也不像被轻薄了似的吱哇乱叫。   “诶?”遂遂压了压咻咻的胸脯,又压了压自己的,十岁不到的小姑娘,胸口当然是平平的。   但咻咻的胸脯竟然是有点弹弹的感觉。   遂遂忍不住又按了几下,有点好奇又有点期待地问:“咻咻,你长大再一点,会有像娘一样的大neinei吗?”   遂遂眨巴着清澈的眼睛,眼里写满求知欲,“不是只有姑娘家长大了胸部才会鼓起来吗?男儿家也会吗?”   随着遂遂的话问出口,咻咻整个人肉眼可见地红温了,像被蒸熟了一样。   “殿下!”咻咻羞愤至极,遂遂甚至感觉有一丝丝白烟从咻咻头顶升起。   遂遂眨巴了一下眼睛,还想凑近观察。   她对咻咻突然的变化不明所以,毕竟她心里没有任何龌龊心思,只是求知欲而已。   虞修言羞愤欲死,一把将人按进胸膛,让自己不再受那清泠目光的凌迟。   思无邪,思无邪,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虞修言到今天才明白,何为在女男之事上,先贤还说什么“思无邪”。   女男之事是什么?是淫欲,是觊觎,是亵玩堕落,不受掌控。   这哪一点算得上是“思无邪”?   可当虞修言见到了真正的天真懵懂,好奇无邪,他却并不高兴。   因为他‘思有邪’啊!   他就是故意勾引殿下,袒胸露肉,那是最低劣的手段,真正有效的“勾引”,是引起兴趣和好奇,让对方主动探索。   他显然是成功的。   他就是要勾着殿下来轻薄他,看见他,亵玩他。   他,觊觎殿下久矣。 第215章 好人,好瓜   遂遂脸贴着咻咻的胸膛,密集的心跳轰隆隆炸响。   遂遂像拍西瓜一样拍拍咻咻的身体,得出结论,“你是个好人。”   遂遂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等同于:“这是个好瓜。”   “好人”并不是遂遂对咻咻人品或道德的认可,而是指遂遂对他身体的认可。   无论女男,身体会本能地喜欢强壮而美丽的个体,这是繁衍的本能所决定的。   而某种程度上,强壮和健康就定义了美丽。   我们将头发乌黑浓密、皮肤光洁、嘴唇红润、眼睛明亮定义为最基本的“美”,因为这就是一个人健康的表现。   而在远古时期,一个人想要健康无伤,就说明她能获得多种多样的食物,吃得好,还打或者跑得过猛兽。   这就是最原初的强大。   至于千奇百怪的审美,都是在这个基础上演化而来。   毕竟人的审美再怎么变,也不可能觉得一个满脸坑洼,口歪眼斜的人好看吧?   咻咻当然明白遂遂这句“好人”的含义,虽然脸还红的滴血,但唇角已经扬了起来,“殿下说好,就是好。”   遂遂也笑,她喜欢这种无障碍交流,她有时候喜欢说点莫名其妙的怪话,能听懂不需要解释的人,当然要比脑子不够,还一直问问问的人可爱。   “咻咻,你是乖狗狗,还是坏狗狗呢?”遂遂伸手挠咻咻的下巴,如她所料,咻咻的下巴就是很好摸。   虞修言下巴微抬,配合遂遂的动作,“狗狗都是很黏主人的,有主人在当然就是乖狗狗,主人不在,说不定会变坏呢。”   遂遂的眼睛很聚神,瞳孔的墨色比旁人更深,却又更有光彩,眼波流转间,轻易就让人陷进去。   此刻遂遂的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眼波灵动又狡慧,让人分不清她是在玩笑还是认真,“那咻咻你可要藏好了呀,坏狗狗可是会被主人扔掉的哦。”   明明是他故意勾引,可听了这话,虞修言还是心头一紧,下意识抓紧了遂遂,“不要。”   虞修言语气软下来,撒娇道:“我很乖的。”   “乖狗狗是不会说自己是乖狗狗的,它们只会对着主人摇尾巴,收起爪子和獠牙,永远跟在主人身边,忠诚地听从主人的命令。”   遂遂脸上笑容不减,眼睛还是弯弯的模样,她说得很认真,像是小孩子在认真玩游戏的那种认真,又像是在认真地教别人怎么做她的狗。   那双明亮的眼睛,明明是黑曜石一样的颜色,可阳光照进去,又带着点点金辉。   眼眸是带笑的弧度,轻松中,又带着若有若无的压迫与审视。   遂遂似乎天生就会做主子,有意无意的,她总会让人臣服在她脚下。   咻咻看着遂遂的眼睛,把她的手压实在自己身上,在那片她疑惑好奇的区域,“我是。”   不需要重复他是什么,殿下很聪明,她知道的。   遂遂脸上笑容扩大,用一种勉强配合的语气道:“好吧,乖。”   遂遂不过在咻咻那里睡了一觉,起来才发现,咻咻的母父扔下他,带着妹妹和家仆全跑了,连贴身小厮都没留下。   刚刚是游戏,现在这个丧头耷脑的咻咻真成无家可归的修勾了。   “殿下~”咻咻的样子看起来无奈又可怜。   遂遂不道德地笑出声,“伯母真是个有趣的人。”   咻咻不说话了,嘴唇微撇,眼神控诉。   遂遂良心发现,递上自己腰间的长宫绦,示意咻咻跟自己回王府下榻的院子。   咻咻表情立刻柔和下来,抓住宫绦,提着薛嫖送来的东西,亦步亦趋跟着遂遂回了王府的院子。   之前那圆头圆脑的白羽鸮是薛嫖的契灵,虽然不是薛嫖亲自去灵界契灵的,但对薛嫖的消耗极小,一天到晚待在薛嫖身边也不会有太大负担,和直接去灵界契灵的也差不多。   而且这只白羽鸮口中有一个一尺见方的空间,一次能带不少东西。   这次送来的就是薛嫖特意给她带的南方春季特产,茶耳和茶泡。   说实话,要不是咻咻这个南方人识货,就那几片叶子,和那几个歪瓜裂枣还没熟的青桃。   遂遂都差点当垃圾扔了。   茶耳看起来像厚树叶,吃起来清香回甜,带着茶香,是和水果不一样的清甜爽口。   茶泡看上去像没熟的桃子像,里头是空心的,滋味则更清甜水润,咬一口有种春天在嘴里爆开的的感觉。   遂遂和咻咻看个人吃得眼睛都发亮,再不赶紧回娘和爹那边,他们就没得吃了。   “哥哥他们去寺里后山抓竹鼠了,也不知道晚膳能不能吃上。”   遂遂期待着即将到来的晚膳。   咻咻提出关键问题,“佛门清修之地,能吃竹鼠吗?”   现在的大晟虽然不崇信道,佛两道,但也不会刻意去抹黑挑衅。   因为现在能入佛门,道门的,都是有真本事的人。   “是啊,还有我的蛇,那么肥,做出来肯定好吃,放两天就不新鲜了。”遂遂担忧起来。   咻咻听话音不对,赶紧问道:“殿下一家要在寺里多住几日吗?”   “其他人不用,我想多留几日感受一下……”   遂遂没有说感受什么,她觉得此事不应该过早吐露,更何况遂遂自己也说不太清楚要感受什么。   今早骑着负雪山上,身体感受到的,类似能量流动的感觉十分短暂,而且之前也没有感受过,遂遂也迷迷糊糊的,说不出个所以然。   咻咻也没有再追问。   回到小院里,哥哥们已经回来了,收获还挺丰富,除了几只圆头圆脑的肥竹鼠,还有一小筐春笋,还有一兜子肥肥白白的竹虫。   这玩意儿瞧着恶心,但油炸之后裹上香油辣椒面也是真好吃。   除此之外,竹荪、鸡枞等一些竹林伴生的菌子也不少。   白鹿寺本就地处清幽,山高林密,寺院的后山更是人迹罕至,那一眼望不到头的竹林,简直是未开发的宝库,好东西遍地。   虽然暂时吃不上华农兄弟(?)和竹虫,但有竹荪极鲜,再有爹的手艺,也是一餐好饭。 第216章 饭桌上   王府众人对咻咻的存在也很适应了,毕竟是遂遂的小跟班,家里人都熟的。   再加上虞家情况稍显特殊,虞修言也不是第一次被母父放生在外了。   有时候还得带虞修齐这个小不点儿。   所以大爹爹很热情和蔼地接待了虞修言。   他们王府当然是和陛下一条心的,陛下与虞家情分尚在,他们王府自然要在虞家青黄不接的时候看护一二。   饭桌上,大爹爹说起明日或后日回程的事宜。   这次一家人就是出来踏青,孩子们玩得很好,他和妇君也玩得很好,如果可以,他想和妇君一直这么住着,岁月静好。   遂遂悄悄撇嘴,一脸看穿爹爹的通透模样。   明明就是舍不得和娘的二人世界,我们哪里喜欢山清水秀啦!   庙里都不能吃蛇羹!   哼哼,以后大爹爹休想再欺骗本宝宝。   遂遂为自己的火眼金睛默默骄傲。   碗里突然出现一片看着就鲜的嫩笋,拉回了遂遂一脸傲娇生气,都忘了吃饭的注意力。   遂遂顺着看过去,对上四哥提醒吃饭的眼神。   遂遂猛猛吃饭。   啊没有肉,想吃蛇羹。   全素斋吃一顿新鲜,吃第二顿对于遂遂这个肉肉爱好者而言,就不太友好了。   不过菌子汤还是好吃的。   遂遂猛猛吃。   “遂遂,你回去后要好好帮着太子接待滇宁郡主,你们年纪相仿,她藩臣,你是亲王世子,身份上,由你出面,比太子出面更合适。”   “其实你应该留在京里,不应该跟着娘和爹出来的。”上官翊衡末了又补了一句。   “滇宁郡主代表着一方势力,和你平时按照自己的心意结交的朋友不同,不能光凭你自己的好恶行事。   相处中分寸,你要学会把握,你得先代表朝廷,然后才是你和滇宁郡主的私交。”   娘补充道。   佛门净地不好饮酒,汤喝着有点淡,沈司寰不得劲儿地啧了一下。   遂遂咽下一口饭,懵懵地点头,自家吃饭,怎么又说到滇宁郡主了?   爹爹和娘刚刚在说话,遂遂完全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沉迷干饭根本没听他们说什么。   “老四,你跟你妹妹一道回去,还是跟你二哥他们一道?”大爹爹又转头问老四。   自家费心养大的孩子,谁又愿意让孩子远嫁,以后见都难见?   以前他或许会觉得家族利益高于一切,是什么身份,就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但这几年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尤其是那次借着老大的由头解开心结,上官翊衡心也软了,开始更多地考虑孩子们本身的感受。   但老四这张脸,还有他王府公子的身份,这种情况实在是危险。   别看一些人整天外族血统卑贱地喊着,一副看不起外族人的架势,其实老四这种长相最讨女人喜欢。   比纯正的中原长相更惹眼吸睛,又比纯粹的高鼻深目更加精致漂亮。   老四虽然是妇君从外头抱回来的,但外人又不知道,皇室玉牒上名字明晃晃写着沈慕白。   为了坐实老四身份,妇君还在家里歇了小一年。   就冲这一点,上官翊衡对养老四就毫无怨言,更何况他对遂遂比其他亲兄长都上心,上官翊衡自然爱屋及乌。   经过江南一行,他更是对老四多了几分真心。   上官翊衡能说这话,是真的把老四当自家人疼了。   沈慕白在大父说话时就停了吃饭的动作,专心听大父说话。   待大父问起时,他没有起身行礼,破坏桌上温馨放松的氛围,只是随意答着:“大哥不在京城,总不能让遂遂身边一个帮衬的兄弟都没有,我陪遂遂回去吧。”   老二老五都略感心虚,连忙一个夹菜一个盛汤,给老四伺候上了。   “遂遂,五哥在庄上给你抓黄鳝吃。”五哥给遂遂夹了一大筷子的凉拌三丝,一副哥哥绝亏不了你的模样。   遂遂当然十分领情,还端起汤碗敬了一下五哥,一副静候佳音的样子。   上官翊衡听完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注意力很快被旁边俩活宝引走。   “别一下子给你妹妹夹那么多!”   上官翊衡以为老四是有意滇宁郡主。   从功利的角度讲,云南土司位同朝廷郡王,也确实是个好归宿,尤其对于澄亲王府的男儿来说。   王府的男儿,无论嫁谁都是下嫁,能挑个勉强门当户对的,也不错。   其实沈慕白完全就是舍不得遂遂,如果老二和老五是去四五天,甚至十天半个月,他肯定都跟着去了,毕竟留在京里确实有被赐婚的风险。   但听那两个夯货安排,他们是打算滇宁郡主在京多久,他们就打算在在山里野多久,完全不管家里,也不管遂遂。   “和离开遂遂”这种实打实的灾难相比,“可能被赐婚”这种概率性的麻烦,完全可以克服。   让一个陌生人避之不及,可比让一个陌生人喜欢自己来得容易。   哐当……   事情说完,刚进入干饭节奏的众人被一声响亮的碗筷碰撞声打断,所有人看向发出声音的老三。   旁边的虞修言赶紧笑着打圆场,“三公子筷子掉了。”说着把掉的筷子捡起来。   但老三并不想下这个台阶,冷哼了一声,起身欲走。   上官翊衡重重放下筷子,声音压着怒火,“老三,你要干什么?”   父亲压抑的声音让沈璟行身子不由颤了一下。   不要小看上官翊衡统管全家的威信,男儿又不是一生出来就乖巧贤惠识大体的,规矩要一点点教性子要一点点磨。   沈司寰常年在外,就算回京也是忙于公务,除了遂遂,对其他孩子的情况都是偶尔问一两句,并不干预男儿的教养。   而上官翊衡无疑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如果不严厉,也教不出来好男儿。   沈容与在叛逆前,多少年都是晟京贵公子们的标杆,老二受非议那都是受容貌所累,让那些眼里心里都不干净的人给玷污了。   从来没有人说过老二家教有问题。   哪怕澄亲王府的男儿都舞刀弄枪,晟京高门对澄亲王府男儿的印象依旧是端庄知礼,而不是孩子们仗着母亲的权势为所欲为。   能有这样的效果,上官翊衡这个父亲自然是在孩子们身上下过功夫的。   (每天有事情,更新会晚点,祝大家端午安康,求点发电给作者买粽子吃。) 第217章 平庸之辈   如果是在家里,上官翊衡还不会那么生气,可桌上还有虞修言这么个外人,虽然虞修言未来不出意外也是入遂遂的后院,可这不是还没入嘛?   而且越是这样,作为遂遂的兄长,难道不应该表现得更加亲切得体,有点主人家的意识吗?   老三倒好,还要人家虞修言来给他递台阶。   真以为没人瞧见他摔筷子了?   在饭桌上当着长辈的面摔筷子,上官翊衡从没想过这种没教养的事情会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做出来的。   这简直是对他能力和为人处世的双重否定。   大户人家讲究人前不教子,且一家人还要吃饭,上官翊衡本不想现在发火,可他什么话都还没说,老三就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那模样仿佛是全天下唯独苛刻了他似的。   上官翊衡是个要强且极重颜面之人,背地里就算是一口牙咬碎了,人前也要撑起一副得体的排场来,绝不肯让人看半点笑话。   因为年少在家的一些经历,他也最讨厌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人,遇事先哭三声,什么都不必问,就好像你欺负了他似的。   老三这一哭,不知道踩爆了老父亲多少雷点。   上官翊衡冷笑一声,既然老三自己不要脸,就别怪他这个当爹把他的脸皮撕下来蹂躏。   上官翊衡重新拿起筷子,语气都变轻柔了,也变冷了,“说说看,说什么委屈了?说出来爹给你做主。”   沈司寰没有说话,在孩子们面前,她都很维护,上官翊衡这个父亲的权威,这是一个家稳定的基石。   毕竟她很少参与到家庭琐事的处理中,更多是直接享受家庭带来的那份亲情与温馨。   沈司寰是个很知好歹的人。   虞修言的筷子恰好在这个时候掉落,虞修言顺理成章站起身来,“我去拿新的来。”   四哥也适时开口,“遂遂和虞公子一道去吧,他没来过,怕是找不到。”   沈慕白不想让不想干的事情影响到遂遂的心情。   他能大概猜到老三要说什么,无非就是无能狂怒,争宠争不过,就怪旁人偏心。   一个人的精力和情感都是有限的,哪怕是一家人,也是有亲疏远近的。娘后院众多,出身好的,受宠的也不少,但遂遂肯叫爹的也就三个。   他们这些兄弟也是,明面上都是亲兄弟,对遂遂也自然是好,但遂遂就是有偏好的。   别说和遂遂明显要疏远些的老三,就是他们四个和遂遂关系好的,其中也是有微妙差别的。   要怎么去争取家里女人有限的精力,这本来就是男人应该考虑的问题。   争不过,就是你自己不行,怎么能怪家里的姊妹、母亲,甚至妇君呢?   作为又争又抢,并且争得到也抢得到的一员,沈慕白鄙视这种撒泼耍赖的行为。   “一会儿再去吧,先听听我们的三公子受了什么委屈。”上官翊衡的语气温柔,又带着不怀好意的阴阳怪气。   老三的抽泣渐渐弱了。   “说啊,怎么不说呢?我们可都洗耳恭听呢?有什么委屈都尽可说出来,你娘也在正好让她给你做主。”   老三嘴唇嗫嚅着,脸色涨得通红,方才满心的愤懑与不甘,现在却如被一块巨石死死堵在心里,不仅说不出来,更是烧得他痛苦不堪。   他想说家里不公,母父偏心,凭什么大哥二哥都可以不嫁人,到了他就要把他火急火燎往外推。   老三对嫁人其实并不排斥,可他看着大哥二哥都在家中生活得好好的,父亲嘴上骂的凶,可是吃穿用度一样不缺。   年纪一日大过一日又如何,依旧是母父疼爱,自由自在的贵公子。   京里的高门公子们,嘴上不齿,心里谁不羡慕大哥二哥?   可到了他这里,爹就火急火燎地给他张罗人家,还说他已经耽误得有些晚了,婚事有些难。   既然家里已经有了例外和特殊,那凭什么他不能?   他心里不痛快,想起之前的种种,这种不痛快就像钻进了死胡同,横冲直撞,碰得头破血流,原本些许的不痛快,就成了痛彻心扉。   可他要怎么说呢?说他才貌不及大哥二哥,心思玲珑不及老四,没有老五活泼开朗,会讨长辈欢心?   所以妹妹不喜欢他,母父也忽略他,兄弟们更是隐隐约约排挤他?   这不就是让他自己承认自己的平庸无能,自己把自己的脸面扯下来当众践踏吗?   老三的脸越来越红,嘴唇颤抖着,心里有千言万语,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众人吃东西的动作逐渐停下,目光向老三聚焦过来。   老二老五更是挨在一起瑟瑟发抖,努力降低存在感。   跑路忘了叫老三/三哥后果这么严重吗?   要不要先给娘爹认个错啊,忘了叫老三确实是我们不对,但是老三平时不声不响的,真的很容易让人忽略啊!   是的,老三从小就默默无闻,不声不响。   他出生时,家里已经有了两个非常出色的哥哥。   大哥小时候是宫宴上表演献艺的常客,不仅是府里的母父看重大哥,陛下乃至藩国使臣,只要是见过“容公子”的人,就没有不赞誉有加的。   二哥更是,他那张脸,不需要任何的才华,也不需要知书达理,他只要站在那儿,就能得到所有人的青睐与宠溺。   就就可以各方意见统一。   老三小时候就有很好的榜样,他努力地想做的和大哥一样好。   可是,后来的事情告诉他,有些东西,生来就注定了。   比如容貌。   而有些东西,并不是努力和汗水就能赶上的。   比如天赋。   并不是所有男儿都是大哥,并不是习了武就能成为大哥那样可以入御灵司的男儿。   要说活泼好动,和习武的热情,老五比当年的大哥更甚,大哥在没有暴露之前,一直是雅静端方的男德标杆。   但老五到现在也拔不动大哥的佩刀,那把外表看似普通的制式绣春刀,其实是专砍鬼神,而非杀人的,得有巫力才能用得动。   老五不行,他当然也不行,天才之所以为天才,就是因为万中无一。   (端午安康,一会儿还有一章,咦,还蛮押韵。) 第218章 平庸之辈2   老三并不丑,按照沈司寰自己的颜值和她选男人的标准,想有个丑孩子也并不容易。   老三只是漂亮得不够,不够惊艳,不够特别,好像哪哪儿都不错,但好像又哪哪儿都差一口气。   而在他各有千秋,各个都能称一句顶级美人的兄弟们之中,老三的“不够漂亮”,甚至比“不漂亮”更加让人难以接受。   如果他真的貌若无盐,反而不会因此而痛苦纠结,因为人们根本不会拿他和别人比较,他自己也会知道此路不通,转而在其他方面补足自己。   朝廷有不少基层男吏,多是八九品芝麻小官,或是不入流的小吏,姿容出众的反而是少数,中上之资,或样貌平平才是绝大多数。   但并没有让会特意去品评他们的容貌,他们也不会在这方面攀比。   可老三偏偏就卡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他自然是个美人,但他美得不够,尤其是和他的兄弟们比较起来。   有男儿的地方就会有攀比,有竞争,这是不管道德有多高尚,心胸有多豁达也避免不了的,就算嘴上互相恭维着,言笑晏晏,其实心里已经比完了。   就算别人不比,他自己也会默默对比,分个高低的。   男儿本性如此,他们身体里住着野兽,渴望在任何方面争斗厮杀。   而老三一直以来的境况就是:上桌了,但是桌上永远的输家。   除了最重要的容貌,其他方面也是一样,老三没有差到拿不出手,需要长辈特意来关照他,他的诗书礼仪,德容言功都很不错,在学宫也是名列前茅的存在。   可就是好得不够,不够突出,不够耀眼,不够让长辈投来特别的关注,不够别人对他刮目相看。   情感上也是,家里并没有苛待他,兄弟们也没有刻意排挤打压,只是府里长辈对他少了几分额外的关照,而兄弟们也时常忘记他。   和妹妹的关系,并不是不好,只是不够亲。和其他兄弟相比,甚至是和愿表弟相比,都不够亲。   要说王府几个孩子的小金库,老三的才是最薄的,除了王府所有人都有的定例,他很少得到长辈额外的贴补与馈赠。   老三从小就是这样,不温不火,不上不下,好得不够突出,坏得他又不敢,无聊到让人经常忽略他的存在。   而现在,他要把自己所有的隐痛,所有的遮羞布都摊开来任人嘲笑吗?   他要怪娘没有把他生得更漂亮吗?   娘的孩子里,有大哥那样大众公认的美人,有二哥那种无可争议,极致到甚至有些非人,也有老四那样爱的人惊为天人,恨的人弃如敝履的异域风情的美人。   就连不那么注重容貌的女儿,遂遂的容貌也是极佳的,和兄弟们站在一起,并不会显得“朴素”,而是相得益彰。   偏偏就有他这么一个漂亮得“不够”的孩子,他应该怪谁呢?   怪娘“偏心”?怪他那不清楚是谁的爹提供的配子不好?   还是应该怪他自己不争气?   都是打娘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为什么他没有长得更好看一点呢?   老三以前渴望着成为人群目光的焦点,像他的兄弟一样耀眼优秀,可当这样的时刻真的到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老三却觉得那一道道视线仿佛凌迟的刀,将他剥得一丝不挂,刺得体无完肤。   老三终于承受不住,起身跑了。   上官翊衡冷笑一声,拿起筷子给妇君布菜,口中吩咐道:“德海,让老三跪在佛前抄《男训》十遍,抄不完不许起来。”   德海是上官翊衡陪嫁的近侍,无声领命而去。   上官翊衡带着歉意和反思的语气对妇君道:“遂遂出生后,我确实对家里的男儿太不上心了,让他们把规矩和教养都忘光了,以后不会了。”   老二和老五闻言脸色都是一变,心里不约而同讨伐起老三来。   真不怪老四说老三是块没脑子的木头疙瘩,真有什么不满和委屈,私底下找爹或娘哭一哭,跪一跪,或者去跟亚父说,亚父心最软,甚至去找大哥或者遂遂都能解决。   哪一样不比当众在饭桌上摔筷子来得有用?   甚至桌上还不止自家人,这也敢摔,二和五在骂的同时,其实还有点敬三哥/三弟是条汉子的。   沈司寰吃了碗里的菜,淡淡道:“你看着办就好。”   沈司寰对男儿其实比对女儿要多几分溺爱。   对于遂遂,虽然不要求她和自己成为一样的人,但为人母,总少不了一颗望女成龙的心。   想把自己会的一切,所有的经验和教训都教给她,让她少走弯路,想看着她飞得高飞得远,听人说一句好女肖母。   这是一个母亲人之常情,哪怕是一人之下,看过世情百态澄亲王也不能免俗。   所以沈司寰对遂遂还挺严厉,规矩定得很死,并不像家里男人那样惯着护着。   但对男儿,沈司寰又是另一种心态,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澄亲王,她觉得能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男儿们这一生就算圆满了。   脾气不好怎么了,诗书礼仪差点怎么了,她沈司寰的男儿能差到哪里去?   就算嫁不出去,养几个人难道会养不起吗?   在沈司寰看来,既然生了,那养一辈子和养一二十年都差不多。   她这样的天之骄子,就是最落魄的时候,也没想过自己会有养不起孩子和男人的一天。   作为一个责任感很强的女人,如果真到了那地步,自身难保,无暇他顾,她自然也不会去拈花惹草,搞出人命。   对于男儿们的要求,沈司寰就一个:活着就行。   所以对孩子怎么管教,她也不怎么上心,在她看来,都挺好的,只要在她能力范围内,随便怎么样都行。   当然,你得知道好歹,知道你的荣华富贵是谁给你的,你娘不求你光耀门楣,但也不能在你娘的金字招牌上抹黑。   所以她其实挺看重老大的,因为本来就没有期待,意外之喜才足够惊喜。   老大像他舅公,也像那个人,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一次弥补遗憾的机会。   (赶上了,呼~全勤差点飞了) 第219章 取名好难但是今天有礼物加更   吃饭继续,遂遂看看娘爹,又看看几个缩起来的哥哥,完全状况外,“三哥怎么了?”   上官翊衡给闺女猛猛夹菜,“吃你的饭。”   看桌上全是素膳,虽然卖相很不错,但还是觉得对小孩子长身体不好。   女孩子就是要多吃肉,长得高高壮壮的。   “你们几个,带上你们那竹鼠,还有那蛇,去外头,给你妹妹弄点荤腥吃去。”   佛门重地不好杀生吃肉,那他们去佛门外吃不就行了?   二和五闻言如蒙大赦,一人捞起妹,像顶盾牌一样,顶着往外走,一人飞一样地去拿关竹鼠的笼子,又飞一样地过来架上妹的胳膊。   遂遂左看看,右看看,脚不沾地地被架出去老远。   老四看看远走的兄弟妹妹,又看看坐着不动的母父,不慌不忙站起身来,“我去给三哥送点饭吧。”   这是什么鬼热闹?   虞修言根本不想吃这种瓜,尤其是自己还没名分的时候,伯母伯父不会因为看看了一场家里的笑话,就连他也恨上了吧?   虞修言家有三个孩子,但他是家里老来子,他其实和独子没什么区别,他其实不太能感同身受这种多孩儿家庭竞争激烈的心酸与无奈。   在他看来,就连虞家这种“没落”了的家族,养孩子也是从从容容的,不说多金尊玉贵吧,至少从没短过什么,方方面面都是丰足的。   更别提鼎盛的澄亲王府了,三公子的穿戴,瞧着也不像是受了苛待的模样。   在虞修言的视角看,就是正吃着饭呢,大伙儿都好好的,三公子突然就把筷子摔了,他觉得不妥,立刻给递了个台阶,但是三公子根本不下。   然后王府众人一番加密的眼神交流,三公子就自己跑了,王夫又重罚了三公子。   《男训》是规范男子行为准则,教导男子应该如何为人处世的一篇系统性文章,全篇八千字,抄十遍可不是个轻松的事儿。   而且抄写《男训》这件事本身就带着强烈的否定和羞辱。   男儿开蒙之初,谁都是几十上百遍地抄写《男训》,因为人之初性本恶,这个过程就像是给野兽套上枷锁,让后天的文明礼仪替换掉原始的兽性与破坏欲。   但男儿们长大之后,就很少被要求抄写《男德》、《男训》这类规范男子道德行为的书籍了,就算被罚抄写,也多是佛经、道经之类带有祈福作用的文字。   抄完烧掉,还能给家里的女人们祈福,既不浪费笔墨,也不浪费精力。   是的,没有错,大晟的风气就是这么务实。   需要抄写《男德》、《男训》之类的文章,就说明此男德行有亏,不修男德,需要重新学习纠正。   男儿家的贞洁与名誉是最重要的,这是相当严重的指责,这要放到他们江南,这个人基本可以以死明志了。   因为前朝的《贞男律》,“没有男德的男子不配活着”这个思想深入人心,虽然大晟官方层面废除了《贞男律》,但民间很多地方依旧实行着,而且民不举官不究,而且就算举了,其实也不能怎么样。   总不能为个犯了错的男儿,去惩罚德高望重的老太君吧?   而且《贞男律》虽然废除了,但它的影响是深远的,现在很多人已经习惯用《贞男律》的标准去要求男儿了。   就比如,大晟几乎看不到乞丐,哪怕是在相对贫穷的地方。   男儿宁愿被母父典卖,也不愿成为乞丐,这就是《贞男律》的影响之一。   虞修言倒不担心三公子一条白绫吊死了,晟京的男儿可比江南的男儿刚强多了,也有排面多了。   晟京竟然还有“夫管严”这种东西存在,这是从小在江南长大的虞修言不能想象的。   男人怎么能做自己妇君的主?对妇君说话不仅不温声细语,还粗着嗓子吆五喝六,怎么能在妇君开口说话之前,自己先开口说话呢?   这一切看起来根本不合理,但晟京真的有不少都是夫管严,这其中最出名的夫管严就是匠作大监裴大人,一位从三品的朝廷大员。   据说这位大人对堪舆建造极为擅长,所著的《匠宇准绳》是大晟所有屋瓦匠的操作准绳,入门必看。   据说裴大人还著有一本《山河营造密旨》,是讲山河龙脉水局的,据说皇室那能持续燃烧的祖坟就是按着这个修的。   前几年还刮起过一阵组团请裴大人给自家修祖坟的风,朝中不少大人对裴大人的技术都是赞不绝口呢。   这样一位有真才实学,名利双收的朝廷三品大员,据说裴大人儿时有轻微童昏,六七岁也未开口言语,但天资极高,能过目不忘,于数算天文一道更是天赋禀异。   长成后为人木讷寡言,而且人一多,一吵闹就头晕冒汗,心悸促喘,全靠其夫在旁周全。   裴大人上朝都是由其夫陪同接送,裴家夫郎还有过在宫门口,从数位朝廷朱紫手中抢回自家妇君的惊人之举。   人紧张的时候就容易胡思乱想,回过神来,思绪早飘了十万八千里了。   虞修言觉得自己大概成不了“夫管严”里那个夫了,这下要是搞不好,他别说严管夫了,他什么夫都可能当不上。   所以,看到四公子也起身后,他也赶紧跟上了。   其实刚刚二公子和五公子从桌上架起遂遂“飞”出去的时候,他就想跟着去的,但那两位速度太快,虞修言完全没反应过来。   这次的四公子,他可得跟紧了。   再怎么说,他和四公子也是一起做过坏事的交情。   除了在船上那次,后来虞司澜入慎刑司后,他们又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提前约定,但两次都在牢房门口碰上了。   虞修言的目的是来击溃虞碧鸿的心理防线,好把人弄回去生孩子,而四公子估计是实在气不过,来给殿下报仇。   其实沈慕白纯粹是心里坏水攒得多了,为了身边人的安全,也为了自己的名声,急着来倒一倒。   所以虞修言觉得他和四公子也算是有了私交,虽然这私交不太好宣之于口。 第220章 不起名了,加更尽量12点前发超过了也不影响明天更新   沈慕白提着食盒进了小佛堂,虞修言留在佛堂外望风,还特意隔了足够的距离,避免听到兄弟二人的对话。   望风这事儿可是他的舒适区,他和四公子的私交里都是他望风。   他无意去看三公子的笑话,他现在最多和三公子没什么交情,他一个外人现在进去了,万一被记恨上,在他和遂遂之间使绊子怎么办?   虽然三公子大概率影响不了遂遂的判断,但郎舅关系向来艰难,能避免麻烦就尽量避免。   沈慕白走进小佛堂,站着看了一会儿佛像,才把食盒轻轻放在老三身边。   “三哥,无论如何,你不该当众和长辈闹的。”沈慕白话说得恳切,放下食盒就准备离开,似乎不愿给三哥更多的难堪。   一步,两步,三步……   就在沈慕白要踏出佛堂的时候,背后传来砸东西的声音。   沈慕白唇角微扬,微微转过头去,唇角的笑并未收回,语气慢慢悠悠,似在延长某些感受或痛苦,“三哥,何必为难自己,又为难长辈和遂遂呢?”   佛堂里静了一瞬,似乎物体落地的碰撞声、轻柔却尖锐的话语声还在慢慢回荡。   沈慕白没有刻意控制表情,老三自然看到了那丝毫不掩饰的嘲笑。   老三面目都狰狞了一下,“老四,我最恨的就是你!”最羡慕和忮忌的也是你。   我们明明都是中间不上不下,位置尴尬得那个,明明我们小时候一样默默无闻,为什么你可以改变,而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呢?   沈慕白做出一副无辜受伤的模样,但很快又化为掩饰不住的灿烂笑容,像是宝石的火彩炫光,轻易就能将人灼伤。   “都是娘的孩子,我有什么办法呢?三哥?”沈慕白语气放缓,像是为了听的人可以细细品味,反复咀嚼,“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这是世情常理……可不管怎么变,龙子龙孙就是龙子龙孙,再差能差到哪里去呢?”   沈慕白眼神微动,朝右边大柱的阴影处极不明显地瞥去一眼。   柱子投下的阴影中,藏着一个很不明显的人影,这才有了最后一句模棱两可的话语。   大父还是很爱孩子的,怕老三钻牛角尖,还专门派人看着。   沈慕白这番话,千耳听了有千意,可以说他是阴阳怪气,也可以说他在真心宽慰。   传到母父耳里,最多最多就是他劝人的技术不过关。   又不是他让老三当众摔筷子的,平日里他也没为难过老三,反正沈慕白洁身自好,问心无愧。   而老四这番话听在老三耳里,阴阳怪气要远多于安慰,什么叫:“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意思就是他们都是好的那个,就他是歪瓜裂枣?   什么叫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   意思就是他比他们差都是应该的?别的兄弟都可以在家里逍遥自在,就他们不错的亲事就要烧高香?   越脆弱的人越敏感,当一个人开始怀疑自己,别人八分的攻击力在他身上往往会造成十二分的伤害。   现在的老三就是这样,沈慕白其实已经是收着说了,他这个人,形象包袱重到,不仅在在意的人面前伪装,连在根本看不上的人面前也会伪装一下。   绝不让遂遂有任何得知他内心邪恶的渠道。   他最多能接受遂遂知道他安慰人的技术不行,不能让遂遂听到有人说他恶毒刻薄。   虽然事实上他就是恶毒刻薄。   但老四这“收着力”的攻击落到老三身上,基本上也相当于火力全开了。   如果真让老四敞开了说,老三说不定真的一根白绫自我了断了。   心里的坏水倒出来一点,沈慕白舒服了,转身去找遂遂去。   孩子们眨眼走了个一干二净,只剩下两个空巢老人。   沈司寰咽下口中食物,“我也挺想吃肉,其实。”   上官翊衡从善如流,“那我们也去外头烧烤。”   最后,一家人又在离白鹿寺三四里外的一片背风缓坡相遇。   从地上的生火痕迹看,这里应该是一个固定的打牙祭点位。   此处地势平阔,周围的几块石头不知是特意搬过来的,还是天然就很懂事,向上一面较为光滑,可坐可靠,不大不小适合搬动,垒个临时土灶也很合适。   大大小小几个家学渊源、各有所长的男人凑在一起,不仅不缺做饭的手艺,更是连调味的香料都凑齐了,甚至比府里平时做菜还全乎。   尤其是老四,冷香公子的“香”也可以是十三香的香,很多香料不仅可以是药材,更可以是调料。   有沈慕白在,就算在野外抓到野生鞋底子,也能弄成五香味的。   虞修言更是记得遂遂想吃蛇羹,不声不响带了砂锅出来。   至于用水,不等遂遂拿负雪的铃铛往外掏水桶,娘身后狰的虚影一闪而过,一个身高三尺,浑身肤色草绿的赤身小童凭空跌了出来。   头顶顶个脸盆大的荷叶,里头有水,随着牠的动作晃晃悠悠,但始终没有撒出来。   小童缩着身子瑟瑟发抖,又不敢逃跑,只能惊恐又无助地望着众人。   “别怕别怕,我们不吃你,我们用一点你头上的水。”遂遂靠近两步,弯腰笑眯眯地说。   负雪的大虎头跟着在旁边点点,   那草绿的小童原本委屈瘪着的嘴突然张开,发出无声的嚎哭,两道手指粗的水柱均匀地从小童眼角射出弧线,喷涌出来。   虞修言走到水柱的边缘,开始用流水冲洗长蛇,顺便拔毛。   另一边的水柱,五哥在洗竹鼠。   遂遂看得眼前一亮又一亮。   装个花洒,岂不是就能实现淋浴自由啦?   沈慕白的关注点则完全不同,见遂遂一直盯着这个绿了吧唧的怪东西看,赶紧把人眼睛捂上,同时把自己身上半臂脱下来,扔到小绿人身上,盖住全身。   “伤风败俗!”   虽然就四五岁孩童的样貌,从头到脚都是个小鸡仔,身上还绿了吧唧的毫无美感,但男儿家家的,也不能一丝不挂就到处乱晃啊,好歹穿根草呢? 第221章 900礼物加更   这种类人型的灵名为水蝹(ǎo),胆子小,能力就是看到的这样,头顶的荷叶装的水能往外泼。   据说头顶荷叶里的水没干时,水蝹能身手矫健勇猛,不过受限于外形和大小,杀伤力有限,而且头顶的水一干,水蝹就会完全失去行动能力,站都站不稳。   这种水蝹和躲在地下吃死人脑花的尸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灵,前者胆小无害,后者光看牠的食性就该知道是一大害。   就算是死人的脑花,吃了也会长脑子的,而且尸蝹本身就有脑子,牠不是虫子,而是一种身子似羊非羊,似猪非猪,四蹄又如猿猴般灵活,擅长攀爬抓握,甚至短暂直立行走的一种有肉身的凶灵。   尸蝹又名弗述,虽然不吃活人,但为了吃死人的脑花,牠不仅十分擅长盗墓,进化得足够聪明之后,甚至会主动制造死亡。   在水蝹的帮助下,很快,一行人蛇羹喝上了,烧烤也吃上了,空气中都是香料和油脂混合的香味,还有水蝹无声的哭泣。   遂遂啃着串儿挪到水蝹身边观察,水蝹身子下意识躲闪,但又不敢躲太厉害,怕被削,抽抽搭搭的,眼神都不敢对视,实在是有点可怜。   遂遂观察到,水蝹荷叶里的水下降了有一个手指指节多一点,但刚刚洗洗刷刷,又用来煮汤,用掉的水少说好几桶。   比减少的水的一百倍还多。   遂遂看水蝹的眼神更加满意了,这么好用的灵,必须要带回家养起来啊!   遂遂笑眯眯在水蝹面前蹲下,递出一颗花生米大小,豆种偏糯的琅玕,这种差不多就是灵界的通用货币,流通最广泛。   有时候运气好,进去的地方刚好有恶灵的老巢,狩猎完后还能掏一回家,得到的也基本就是这种品质琅玕。   水蝹在遂遂他们一行人不需要用水之后,就从喷泉式暴哭改成了小声抽噎着流泪,眼泪是一颗颗的。   刚刚是被迫打工,现在才是牠自己的情绪   遂遂手伸着举了一会儿,直到她又催促般晃了晃,水蝹才试探性地伸出手。   当琅玕真的拿到手里,水蝹的抽噎都顿了一下,明显微小了一些。   遂遂接着又拿了一颗。   这次水蝹明显熟练了,没让遂遂等太久就拿了过去。   接下来就是遂遂一颗一颗地拿琅玕。   水蝹也很熟练,遂遂递过来,牠就接过去,但牠还是有分寸,没有自己伸手拿的动作,要遂遂伸手往牠这边递了,牠才会去拿。   这纯粹是因为胆小怕事不敢造次才有的举动,又在无形中刷了遂遂的好感,更坚定了要把牠带回家当自来水水龙头的想法。   一连给了十几颗琅玕之后,水蝹也不抽抽搭搭了,连脸上的泪痕都消失了。   接着又是十几颗琅玕,水蝹脸上都有了笑模样。   遂遂依旧不停给琅玕,又是几十颗琅玕下去,水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甚至头顶荷叶上都开出了一朵小小荷花。   遂遂再一次把手伸向水蝹,这次手里却没有拿琅玕,而是摊开向上,“愿意跟我走吗?不愿意的话,那些就是给你的报酬,你可以全部带走,辛苦你来一趟。”   水蝹明显十分意动,牠原本以为这次死定了,没想到不仅没死,还有琅玕拿。   牠们这一族没有什么战斗力,寿命也不长,好在也不在很多强大存在的食谱上。   牠们对人类没有恶意,身上也没有人类需要的东西,所以也不会主动来人界,就待在自己的小水塘里,躲开那些强大存在,过自己的日子。   水蝹一族的的日子一直很安稳,当然,也很贫穷,牠们没有能力去赚琅玕,就算赚到了也守不住,说不定把自己也给搭进去了。   灵界可没有法律和道德,看上了就可以抢,只要抢得过。   嘴馋了,所见所闻都可以吃,只要吃得到,走得掉。   别看牠刚刚还在瑟瑟发抖,但现在牠大概率是整个水蝹族群最富有的水蝹了。   “如果你选择跟我走的话,除了这些,我每年再给你50个琅玕,怎么样?”   一些灵的能力需要日积月累才能显现,所以人类雇佣灵干活都是以年计算。   遂遂用上了更温柔和气的声音,为了能让水蝹能理解,她特意放慢了说话速度。   水蝹体型类人,在灵的范畴里算是智商比较高的了。但对于人来讲,脑子依旧不够灵活。   对于灵而言,光是听懂人话这点,大部分的灵都是做不到的。   和人界的物种类似的灵,身体素质也要明显优于牠们的人界亲戚。   但大概率是用脑子换的肌肉,和人界动物相似的物种,智商普遍要低于牠的人界亲戚。   就拿角彘举例,角彘的体重普遍是人界家猪的八九倍,有些特别大的个体,十几倍也是有的。   但一只2000左右斤角彘,脑花只有200多斤家猪的一半。   角彘就体型而言,说核桃大的脑仁儿都是抬举,真就是花生米大小的脑子。   “就是这么多。”遂遂一次性拿出50颗琅玕拢在手里,给水蝹展示,“我每年都给你这么多,愿意跟我走吗?”   水蝹看着遂遂手里那座几乎兜不住的琅玕小山,嘴巴都微微张大了。   遂遂说50,水蝹其实没有概念,就像牠也不知道刚刚到底从遂遂手里拿了多少琅玕。   第一次来人界的文盲灵,都不是识不识数的问题,而是牠的认知里就没有“数数”这个概念。   但遂遂让牠亲眼看见了,牠就知道“50个琅玕”是多少了。   水蝹下巴合上后,就开始不停点头,连头顶的荷叶里的水都晃出大大的水波。   生怕点头慢了,这泼天的富贵就飞了。   大晟的“自来水入户计划,”就此开始。   一些大的世界变革,往往都是因一些微小事件而推进。   遂遂和水蝹的交流,沈司寰全程看在眼里,没有表态,也没有插手,就算是她觉得一年50琅玕有点太贵了,看水蝹的样子,就算一年10琅玕也会乐意干的。   但沈司寰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遂遂自己的事情,孩子能自己做主,是好事。 第222章 三哥与柳家   虽然略有波折,但这趟全家出游最后还是完美收官了,大伙儿美景看了,咬春也咬得结结实实。   春笋、榆钱、香椿、春韭,还有从南方来的茶耳、茶泡,这个春天的滋味,舌头是先尝尽了。   而且还雇了个很好用的小妖怪回家,“自来水”有多方便,只有用过的才知道。   本来遂遂想在山上留一阵子,感受一下身体感受到的那种莫名的力量,但想着滇宁郡主,还是回去了。   倒是三哥留下了——十遍《男训》没抄完。   大爹爹的意思是让三哥在庙里清修一段时间,粗茶淡饭,念经礼佛,好好磨一磨性子。   上官翊衡觉得,老三这完全是好日子过多了,给惯出来的毛病。   人有高矮,各有所长,哪能一条线划下来,大伙儿全都一模一样?   老三是个中庸孩子,但他的“庸”并非是庸才的庸,而是各方面都比较平均,偏好的那种中庸,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但方方面面都不错。   必须承认,老三是个很省心的孩子,他自己就懂规矩,知分寸,不像老大老二偷偷做,也不像老五要耳提面命,拿大棒子撵着才有用。   省心的孩子,长辈的关注自然也就少些,老三又不如老四贴心,一些方面确实会有忽略的地方。   但上官翊衡觉得这点偏心是理所当然的,如果真的做到绝对的一碗水端平,那人家比他多出的那份心又该怎么算呢?   上官翊衡也不是没有给过老三出头的机会,办事的效果也就和他的性格一样,半点疏漏没有,绝没有不合规矩的地方,但办事的效果和就是中规中矩。   老三这一点确实是好事,生活中很多事情也不需要那么多的灵光乍现,奇思妙想,能够规规矩矩把事儿办成,不出差错,就是所有人都想要的。   给老三相看的人家,上官翊衡也是仔细斟酌的,柳家虽只是五品官家,但人家眼看着一门三代都是进士出身,柳家娘子中举时才十六岁,在国子监的名次也是名列前茅,明年秋闱下场,也少不得一个进士功名。   也就是柳家祖母走得早,家族刚要起势,就不得不停下,几个鳏夫抚养幼女长大,这才瞧着柳家门户不显。   人家柳家的祖父娘家是几代的玉石商人出身,银子也是不缺,妇君年少上进,还就在母父眼皮底下,就算有什么,他伸伸手就够到了。   上官翊衡人精一样的人物,自然看得出老三在别苗头,但他想不明白,这么好的婚事,老三究竟在不满些什么。   现在不定下,等人家柳家娘子真中了进士,榜下捉妻,哪儿还轮得到老三这个默默无闻的老大男?   难不成还要他拉下老脸,为了他去用王府的权势压人?   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柳家那孩子他看过,是个板正知礼的,正好配老三。   男子嫁人,什么家世背景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要嫁的那个人,妇君人品的下限,才是男人下辈子的保障。   激情热烈却短暂,妻夫间剩到最后,其实是恩情和亲情。   一个明事理的人,她就算不爱你,也能看见你的付出,给你尊重和体面。   老三那个木头脑袋,笨嘴拙舌的,连家里母父的欢心都讨不到,还能指望他哄得住妇君,争得过后宅的明枪暗箭?   他又不是那等顶顶拔尖儿的美人儿,什么古怪性子都能成为情趣,惹人怜惜。   能给他扒拉出个人品样貌不差,家里也殷实,性子大概率合得来的,老三以为很容易吗?   这四样别说全凑齐了,就算只凑其中的两三样,能挑出来的也不足双手之数。   既然孩子好日子过多了不知好歹,那他也可以让孩子过一过歹日子清醒清醒。   对外也很好说,就说孩子给家里祈福去了,反正这个理由很常见。   至于柳家那边,柳家本来也希望能在柳家娘子高中后再结亲,这样体面一点。   至于这中间柳娘子会不会被别家撬走,上官翊衡也不管了,以后嫁不出去就留在庙里当和尚得了。   别说以后当家的遂遂和她的夫婿了,现在他这个当爹的看老三都觉得碍眼。   老大老二虽然也赖家里,但人家至少不讨嫌,安安静静的,还知道搞好关系,给妹妹帮忙。   老三呢?觉得全家对不起他。   他就没想过,为什么遂遂和其他几个哥哥关系都好,就他一般?   这种搅家精,上官翊衡是绝不会给遂遂留在身边的。   老三站在一块石头上目送一行人下山远去,红着眼却不肯落泪,一不留神,手里佛珠便扯断了,珠子散落一地,不少滚落山崖。   遂遂机警地往旁边一躲,抬头看去,只见山上一片衣角一晃而过。   遂遂依旧不理解昨晚饭桌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问四哥:“三哥他到底怎么了啊?”   四哥故作苦恼地叹气,“不知道呢。”   回来的第二天,遂遂照旧去学宫上课,给小伙伴儿们带了昨天炸的竹虫。   其实是茶耳和茶泡太好吃,他们昨天就吃完了,连带着薛嫖给小伙伴们的那一份也吃了。   就这么昧下,感觉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好在昨天五哥挖了不少竹虫,能给大家带点。   “今早又让厨房复炸了一下,感觉比炸一遍更好吃。”   放在负雪的铃铛里,拿出来还热乎乎的,男儿们都不怎么敢吃,不知道是怕虫还是怕油炸。   女孩儿们就没什么顾虑,人人都拿了,还吃挺欢。   遂遂感觉身后有人靠近,身体下意识往旁边一侧,滇宁郡主本来要拍遂遂肩膀的手拍了个空。   滇宁郡主名穆朝云,拍空了也不尴尬,收回手耸几下鼻子,好奇道:“吃什么呢,这么香?”   遂遂迟疑了一下才展示给她看,嘴里还不忘提醒,“虽然卖相不怎么样,但真的很好吃。你接受不了的话,我们就不在你面前吃了。”   但遂遂的担心显然多余,穆朝云一见盘子里的东西眼睛就亮了,“竹虫啊!”   说着就加入吃吃队伍。 第223章 郡主请客   穆朝云一边吃一边解释,“我们那边到处都是竹林,我怎么会怕嘛,我们那边还有专门养这个的呢。”   遂遂觉得这是个互相了解的好机会,继续问道:“也养竹鼠吗?”   穆朝云点点头,她似乎也有意透露,说得很细:“养啊,竹子多的地方不好种地,百姓自然要想别的办法谋生。”   “虽然我们那儿能做到粮食一年三熟,但地少,且地势起伏,耕种不易,百姓除了种地,还要多做别的才能过好。”   遂遂点头认可,“是种菌子和果树吗?”   突然触发关键词,穆朝云激动起来,其他都自动忽略,声音都不自觉拔高了,“菌子是山上长的,怎么可能种,种的那是蘑菇,不能叫菌子!   只有山上长的,下雨过后自己上山捡的,那才是菌子,知道吗!”   遂遂被穆朝云的气势镇住,猛猛点头表示知道了。   穆朝云十分不信任地上下打量遂遂一眼,挥了挥手道:“算了,你午间来我府上,我请你吃一回菌子宴你就知道差距了。”   上午的课程很快过去,遂遂和穆朝云一起回了陛下赐下的滇宁郡主府。   既然是别人宴请,遂遂也不好带大堆人去吃饭,于是只带了圆圆随行。   两个人单独赴宴有点奇怪,于是又叫上了那天一起打马球的几个人,有女有男。   看得出来,虽然自家的哥哥们对滇宁郡主避之不及,但其他人还是很看好滇宁郡主的,几个女郎带的都是自家最拿得出手的兄弟。   年龄14到20岁个个端庄娴雅,年轻鲜嫩,滇宁郡主哇了一声又一声。   遂遂还好,一是这些人她都见过,其中有几个还是她的族兄,二是这些人比不上她的哥哥和小伙伴儿们。   众少男:世子猜猜我们为什么对着滇宁郡主使力呢?   “你们这儿的人都好白啊。”穆朝云看得高兴,低声和遂遂咬耳朵。   南疆太阳大,那儿的人肤色普遍比京城这边的肤色深,穆朝云自己也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   可能物以稀为贵,南疆少见那么白的,穆朝云觉得都很好看。   和遂遂完全没开窍不同,在遂遂看来,好看的男人和好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她都喜欢看。   穆朝云已经开窍了,她看男人时,欣赏的角度不同。   能一次看这么多好看的美人,穆朝云心情很好。   只能说,晟京不愧是龙气汇聚之地,美人的质量都要比别的地方高一大截。   她娘说她有点飘,让她来晟京见世面,穆朝云觉得,见更好看的美人,也是见世面是一部分。   菌子是穆朝云千里迢迢自己从云南背过来的,都是精挑细选的最好的干巴菌、猪拱菌、虎掌菌、红菇、见手青这些最好吃,最难得的品种,娘也是纠结了好久,才写进送皇帝的礼单里的。   结果,被礼部那帮不识货的官员给打回来了。   礼部官员哪里是不识货,分明是太识货了,为了边疆安定,这才给全打回来了。   时间往前拨几十年,澄亲王收复南疆时,一路上摧枯拉朽,但在最后打完仗开庆功宴的时候,却差点整个军营发生哗变。   原因就是因为庆功宴上的一锅菌汤。   澄亲王功力深厚,当然是生啃见手青都没事儿,但底下的普通士兵和毒抗没点够的大部分中低层将官,出现什么症状的都有。   什么见小人的、见太奶的,都还是轻的,这种顶多是自娱自乐,不影响旁人。   还有的非说坐着一起饮酒的同袍是她家养的大黄,不许人家上桌吃饭,同袍又非说自己不是大黄是蟑螂,根本打不死……   还有和木桩子认亲戚拜把子的、有当场就要开坛祭祖,告知祖宗自己即将飞升的……   也就是澄亲王了,这种几万人同时爆发的混乱,虽然伤了十几号人,但竟然一个人都没死,换了别人,只怕真的会哗变了。   而更要命的是,澄亲王八百里加急,给她的皇帝姐姐送回来了她觉得最好吃的见手青,让她炒饭吃。   然后,皇帝又将见手青当做一种弘扬国威的战利品,办了一场宫宴。   澄亲王吃见手青没事儿,皇帝自然也没事儿,还对见手青吃饭赞不绝口,但据说如今朝廷超过七成的大人们都见过同僚头顶飞舞旋转的小人。   别的东西,礼部负责检查的官员未必知道,但一看有见手青,她就知道这后面的东西都要不得了。   也就是遂遂生得晚不知道,以前的宫宴不仅有河豚,什么醉蟹、蜂蛹什么新鲜美味吃什么。   在几十年前,大晟军事扩张的时期,那帮子武德充沛的文臣武将,开宫宴都是现抓现吃。   以前开宫宴都是直接上空盘的,一边是参加宫宴的大臣,一边是摩拳擦掌的御厨。   皇帝等人到齐了,直接开两界壁障,让大臣们自己去灵界抓食材,抓到什么吃什么,拿回来御厨现场做。   也就是有了那次集体见小人的事故,大晟狂野的宫宴风格才变得保守而规范,有风险的东西,不管滋味如何,一律不许上宫宴。   所以现在的宫宴上,不管是至鲜河豚,还是寻常的豆橛子,都看不到了。   几个少年人的宴饮,没有那些脂粉俗气的东西,大家都专注在吃上,吃到高兴处,也是自己起来为大家表演助兴一番。   当然,主要是几个男儿想要表现,女孩子们都更擅长欣赏。   遂遂的一位族兄刚表演完一场剑舞,另一位侍卿家的公子又接了一曲箜篌。   箜篌的声音空灵清越,弹奏的姿态也十分优雅,就是弹奏的人建模略差,要是她四哥换一身宽袍大袖,顶着那张异域绮丽的脸,来弹这首《思凡》,那才是绝配。   最好得是冷脸四哥。   遂遂刚胡思乱想,注意力就被嘴里极致的鲜香给拉回了。   遂遂正吃着一道火腿配着菌子炒的菜,摆盘很随意,白瓷盘子就那么一装就端上来了,那菌子黑黑皱皱的,卖相实在一般,但胜在香气浓郁霸道,遂遂才被吸引着夹了一块。 第224章 见小人啦   这菌子,吃在嘴里跟吃牛肉似的,嚼劲十足,而且比牛肉的脂香气还足,还要丰富,遂遂嚼嚼嚼,感觉有点上瘾,把一盘里的菌子全倒出来吃了。   “这个菌子叫啥?你能给我点不?”遂遂指着盘子直接问穆朝云,女孩子都大大方方的,不想太多。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人之所见,也就自己这一亩三分地,有自己不知道、没体验过的东西太正常了,没必要守着什么“天朝上国”的面子。   遂遂不知道,她就敢直接问,直接要,根本不怕,更不在意有可能的嘲笑,这就是最大的底气与尊严。   就算穆朝云这里拿不到,她还能写信给益州刺史让她去找了给她送来。这就是实力。   益州刺史荣郡王是遂遂的远房堂姐,沈家的远支宗室。   因为这位堂姐在娘手底下当过兵,算是有提携之恩,所以虽然血缘远了,但关系还挺近,每年都送不少礼给王府。   礼主要是送给遂遂,这位堂姐虽然辈分上是堂姐,年龄上就比娘小十来岁,完全把遂遂当小辈儿宠的。   穆朝云见遂遂喜欢她带来的菌子,也很高兴,眼里只有对自家菌子的自豪,完全没有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和不知天高地厚的嘲讽。   “这是我们云南的干巴菌,比牛肉还好吃呢,我再送你点宣威火腿,两样一起炒,最好吃。”   穆朝云不仅送了,还给搭配好配菜,热情安利吃法,根本不存在暗流涌动的彼此讽刺与攀比。   穆朝云作为整个云南最有出息的小孩儿,她能飘起来,自然有飘的资本,作为云南未来的话事人,她自然有她的眼界与智慧。   “我不白拿你的,我过两天去灵界给你搞点好东西吃。我们这边的灵虫子模样的很少,很多都是长肉能吃的,不比菌子的滋味差。”   遂遂说道。   穆朝云继续安利:“其实虫子烤出来很很好吃的,虫子肉比猪牛羊肉都香。有机会我带你试试。”   遂遂很能接受新鲜事物,点头表示期待。   一起吃饭、互赠礼物,无疑是人与人之间拉近关系的最快途径,几句话聊完,两人间那份各自身份带来的生疏与客套淡了许多,多了几分发自内心的热络。   宴会继续,菌子吃饭,菌子酿肉、一道道风味独特的菜肴端上桌来,跟着自家姊妹赴宴的公子们又把才艺给续上了。   遂遂正吃着看着,突然发现坐在自己对面的礼部侍卿家的娘子眼神发飘,手在虚空抓着什么。   “图南,你在干什么?”遂遂提高声音喊了一声,有点好奇,又有点隐隐的不安。   孟图南,礼部左侍卿家的女儿,也就是刚才谈箜篌那位的妹妹,发散的眼神聚焦在遂遂身上,先是迷茫,很快又变得惊疑不定:   “世子殿下!您怎么变得五颜六色的了!”   孟图南的惊叫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又像是一个开关,厅中顿时乱了起来。   “李兄你头上为何有字啊!”   “王兄明明是你妹妹在我头顶转着飞!我都看到了,她就是爱我,她想娶我的,你休想棒打鸳鸯!”   ……   有人看见别人说话的内容会从头顶以文字的方式一排排从头顶冒出来。   有人看见缩小的自己/太奶/心上人在天上转圈飞,有人看见旁边人的头变成了动物……   穆朝云突然发现,厅中跳舞的小郎君突然变成了一只对着她扭腰的极大蟑螂,嘴里的菌子差点呕出来。   扭头一看,澄亲王世子的头变成了一颗大大的白色猫猫头,胡须长长的,眼睛还是一黄一蓝。   穆朝云就知道,自己这是又中招了,很有经验地坐稳,扯着嗓门儿大喊:“阿梁!熬一锅金汤来!”   “别慌别慌,坐在位子上别动,别乱跑!这是正常现象,喝碗金汤就没事了!”   穆朝云又赶紧安抚众人。   “世子,这菌子没毒的,这是正常现象!”穆朝云诚恳地看着那个大眼睛bulingbuling,胡须长长的猫猫头。   遂遂先帮着维持了秩序,声音里混了点巫力,提高声音道:“都坐在原位别动,等太医。”   圆圆在接收到遂遂眼神示意的第一时间就悄无声息退走,此刻已经骑着马往皇宫方向狂奔了。   混乱的场面顿时安静不少。   众人虽然依旧沉浸在各自的幻象里,行为有些古怪,但没有再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了。   遂遂没有发难,一是因为她自己完全没事,身体没事,也没看见什么奇怪的东西。   她刚刚还让负雪悄悄确认过,饭菜没有任何问题。负雪还想出来蹭两口。   其二就是滇宁郡主千里迢迢跑晟京来刺杀她或者几个朝廷重臣的孩子,这件事完全没有逻辑。   发生的概率比云南直接宣布独立,土司直接变皇帝的概率还低。   所以遂遂比较倾向于这是一次意外事故。   但遂遂不能完全排除滇宁郡主下毒的可能,因为遂遂自己的身体情况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万一云南土司就是疯了,就是派了滇宁郡主来下毒,只是毒不倒她呢?   所以遂遂让负雪现了身,先绕着大厅走了一圈,确认所有人,包括滇宁郡主都没有生命危险,才回到遂遂身边趴好。   滇宁郡主也知道此时气氛微妙,搞不好会酿成大祸,赶紧解释起了金汤的作用。   也顾不上世子说话的声音在她耳朵里也变成了喵喵喵喵了。   反正也不影响理解意思。   作为吃菌子的行家,见小人这种事情家常便饭,对于怎么让小人消失,当然也是手拿把掐。   “金汤”是一种专门治吃菌子见一切的汤剂,不管吃了之后看见什么,或者是上吐下泻、脑袋肿之类的身体状况,一碗下去就都能好。   而且金汤也不是药材配的汤药,而是一种特定的白色菌子煮出来的汤喝起来也十分鲜美。   所谓七步之内必有解药,这种白色的菌子在云南随处可见,一年四季,只要一下雨就库库往外冒。 第225章 哦豁   这种菌子很奇怪,你单独吃它,无论怎么烹煮,吃了都会见小人,谁吃了都见,但已经见了小人再吃它,症状就可以消除。   精神、身体上的症状一起消除。   因为每个人吃了白蘑菇的症状不一样,有的人只是见小人,睡一觉就会好,有的人会脸肿,有的人会呕吐烧心。   所以除非活不下去了,人们都不会单独吃它,都是把白蘑菇当药,用来熬金汤。   金汤顾名思义,万金油汤药。   郡主府离皇宫本就不远,圆圆又一路快马加鞭,很快就带着御医赶了回来。   来的是一位鹤发童颜的老太医,这位胡太医就是当年集体见小人事件的亲历者,对解菌子毒很有研究。   刚好郡主这边的金汤也熬好了,金汤先端上来,包括生的原材料白菌一并拿上来给太医确认过,才敢让人服下。   胡太医也开了方子,但太医这边开的方子见效明显不如白菌加水直接煮出来的金汤见效快。   这边喝汤药的几个人还在和天空中的不知名存在探讨人生理想,时不时吐一两下。   那边喝了金汤的几个人已经完全恢复,开始吃第二轮了。   主要是穆朝云自己,今天菌子宴上的菌子,在她们云南也是很珍贵的,白松露、鸡茯苓、水头松茸这些,她和娘平时想吃也得看老天奶赏脸。   为了凑这次的礼单,把自己的私藏都贡献出来了。   在她们云南人看来,吃菌子中毒那怎么能怪菌子呢,肯定是你自己没有煮熟。   而且岚野大陆因为有巫力和灵界的存在,人们身体素质好,土地的地气也更旺,地里长出来的东西也好,所以是不存在“毒菌子”的说法的。   长出来的菌子都能吃,没煮熟也就是吃了见小人,最多也就是上吐下泻,吃了躺板板的还真没有。   本来那几个好起来的人见面前一盘盘香味扑鼻的菌子菜还有点犹豫,虽然好吃是好吃,但这东西它有毒啊。   但看不远处,世子殿下一直在吃,她不仅自己吃,还给虎威将军吃。   遂遂在太医确认中毒原因就是其中两道菜没做熟,而不是有人故意下毒之后,就在继续吃了。   更精确的说法是,那两道菜按照他们本地的说法,最好的火候就是吃起来是脆的,炒软了算是厨子火候功夫不到家。   而遂遂也可以作证,那两道脆脆的凉拌菜确实很好吃。   恢复正常的几人筷子提了又放,终是在世子殿下的吃播面前败下阵来,拿起筷子,为美食献身。   有两个吃了太医的药,反应有点大的小公子,在喝了一碗金汤后也慢慢恢复过来。   一场风波终于平息。   “我的随从延请用的理由是副使突发心疾,郡主不必担心。”遂遂虽然话是说给滇宁郡主听的,眼神却看着赴宴的众人。   滇宁郡主宴请澄亲王世子及多位朝廷重臣家的娘子,公子,结果集体吃菌子中毒,这件事传出去对双方而言都没有好处。   滇宁郡主还是作为藩臣进京朝贺,这件事就可大可小,往小了说这就是一群孩子搞出来的乌龙。   往大了说,这就是藩臣不臣谋害朝廷重臣子嗣,意欲谋反,祸乱朝纲。   而这件事最幸运的两点是遂遂全程没中招,和滇宁郡主自己也中招了,这两点可以最大程度减轻“刻意下毒”的嫌疑,把整件事往乌龙上靠。   遂遂本能地也觉得这件事应该按下更好,“相信滇宁”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事情闹大了,不仅滇宁兜不住,对于朝廷而言也很麻烦。   一场战争的发动,意味着边境的动荡、权力的洗牌、资源的消耗,遂遂觉得,大姨肯定不愿意消耗朝廷的资源和宝贵的民力,去给一些野心勃勃的人搭向上爬的梯子。   喝下金汤,菌子毒解了,世子的喵喵喵也变成了正常的说话声,滇宁这才后知后觉后背冰冷一片。   这可不是她在家里吃菌子,吃得头晕就地躺下,见了会飞的小人还能互相说说笑笑说自己见了什么,喝碗金汤全当漱口,还能继续吃吃喝喝。   在座的娘子公子,但凡有一个损伤,都可能成为土司府不臣的证据,而招来她们根本无法阻挡的军队。   而万幸的是,见到大变蟑螂的是她,而不是澄亲王世子。   澄亲王……   滇宁郡主不由打了个寒颤,与在北疆保境安民,人人向往的大英雌不同,澄亲王在南疆,是能止小儿夜啼的恐怖存在。   云南以及更南的一大片,古称百越,是为南越之地有百族,这里住着汉民,但更多的习俗各不相同的百族之人。   而在澄亲王收复南疆之前,百越之地已经有快百年不知汉皇名姓,都护府就是最强的族群首领的府邸,谁强谁当都护,并不需要皇帝任命。   然后澄亲王来了,南诏国去了更南的地方,在百越之地划地而治的各族又变成了居于深山瘴林的山野之民。   都护府改为土司府,土司要晟京的皇帝封的才算。   据说沈世子是澄亲王盼了多年才盼来的孩子,她出生那年的中秋,全大晟同一天出生的孩子都得到了月饼和白米。   虽然她们云南是朝廷拨款,土司府代发的,还迟了两个月,但也发了,本来山里寨子的人不愿意学汉话,也不愿意下山安置。   但听说土司府要发白米给她们刚出生的孩子,还发月饼,一部分人就下来了。   虽然很多寨子里的人不过中秋,但月饼是什么?是油,是糖,是盐,是精面精米精肉,是山里顶顶贵的东西。   这次她带来的商队里,很多都是那时候从山上下来的年轻一辈。   因为这件事的影响比较大,到现在每年中秋,土司府都会和当地都护府一起,给山上的老人发月饼。   所以滇宁郡主虽然刚认识澄亲王世子,但她很早就知道她的生辰是八月十五,她还知道望舒就是月亮的意思。   滇宁郡主不敢想,沈世子要真吃菌子吃出问题,她和娘会被澄亲王提着刀砍成几瓣。 第226章 赔礼   虽然内心里已经流了几斤冷汗,但穆朝云表面依旧镇定,她知道表现得惊慌失措,诚惶诚恐也没用,还很丢脸。   穆朝云转头和侍从交代了几句,然后滇宁郡主站起身来,以汤代酒遥敬一圈,   “诸位,这次是我的疏忽,把在家的坏习惯带了来,害苦了各位,是我对不住大家!宴上无酒,我以汤代酒,给大家赔罪了。”   滇宁郡主低下头来,喝菌子汤喝出了烧刀子的豪迈。   见滇宁郡主连赔罪都喝的是菌子汤,众人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心里那种遭受无妄之灾的不爽也散了一些。   “滇宁郡主,你们云南真这样,就算中毒了也吃菌子?”一位娘子好奇问。   滇宁郡主把碗一放,认真纠正道:“菌子没毒,就是没煮熟而已,下次煮熟就好了。”   问话的娘子笑出了声,边笑边摇头,心里那点不爽算是彻底散了。   娘子们愿意这么轻易地揭过,其一是她们虽然见到了一些光怪陆离的东西,但身体上并无不适。   一些心胸开阔的,甚至觉得蛮好玩的。   上吐下泻的两个都是男儿,还都是喝了太医的药才开始吐的。   这并不是说太医的药不对,而是在不知道中了什么毒的情况下,把吃进去的东西吐出来,本来就是常见而有效的办法。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沈望舒这个澄亲王世子全程都表现得很平静,甚至在众人喝汤的喝汤,喝药的喝药,忙着解毒的时候,她还在吃“有毒”的菌子。   再有,虎威将军圆滚滚的身体往那儿一趴,不仅让人安全感满满,驱散了大伙儿的恐慌无措,也让大伙儿的火气下去了一截,变得心平气和了许多。   而且去请太医都是用的有人突发心疾,并不是他们这些人集体中毒,但来的又是擅长解毒的胡太医,上面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   在座的都是官家姊弟,能力或有高低,但没有谁是真的蠢的,上面这么明显意图看不出来还对着干。   很快,一队侍者端着托盘鱼贯而入。   托盘上是具有滇地特色的各色奇珍。   “实在对不住各位,小小薄礼,给大家压压惊。”   托盘里的都差不多,给娘子们的是一大块绿汪汪的翡翠原石,加上青瓷罐分装的一两金瓜普洱,并一小瓶研制好的三七粉。   不是滇宁郡主小气,而是普洱金瓜本来就是贡茶,最好的那批要先紧着上供,土司府能自己留下的很有限,还多是碎的茶末、茶膏。   云南的三七更是有“金不换”的说法,关键时刻能救命。   以她们本地的三七,血竭为主研制的云南白药一直是只供给军中的,具体的方子连她们穆家也不知道。   据说只有她们云南本土的药材制作的云南省才能发挥完全的效果,其他地方的药材,就算是一模一样的方子配出来的,药效也会大打折扣。   别看那小瓷瓶就大拇指大小,滇宁郡主是真的下了血本了,要不是确实办错了事,她根本不会选这个做回礼。   金瓜普洱她们土司府多少能拿出来,但三七粉是真的从自己牙缝抠的。   贡茶土司府还能经手,三七等一些名贵药材,是当地驻军每年直接上山去挖的,根本不过其他势力的手。   相比之下,公子们的赔礼看起来华丽,反而不算特别珍贵。   除了一大块绿汪汪的翡翠原石,公子们还有一个乌铜走银的首饰盒,雕着精致繁复的花鸟瑞兽,或为麒麟献瑞,或为锦绣牡丹,雕刻纹样各不相同,但件件精致。   首饰盒里,是满满当当滇地特色工艺的银饰,缠丝兽首银镯、雕花嵌翡翠银簪、银錾刻压襟……   用的都是滇地独特的工艺,花样也是滇地那边的风物,与京城流行不同,乍看之下,让人耳目一新。   “银子不值钱,诸位公子们拿着玩儿。”滇宁郡主又躬身一礼,诸位公子立刻起身还礼。   遂遂的礼物和大伙儿的略有不同,茶叶是一整罐用建水紫陶装好的金瓜贡茶,另外还有一个牙雕的十六层鬼工球。   这是很正常的事,遂遂地位在那里,所有人就是默认遂遂应该得更好的,完全不需要单独给。   如果滇宁郡主给所有人都准备一样的东西,那反而她不懂事。   鬼工球有两个巴掌大,最外层雕着缠枝牡丹,远看像一颗白色绣球花,近看又能看到一朵朵牡丹花花瓣层层,姿态各异。   鬼工球用的是猛犸象的长牙,也只有一根就重达上百斤的巨牙,才能取到足够大的胚体。   滇宁郡主此来,除了正常用于交际的滇地特产,还带了几件特别精巧考究的物件,不一定特别贵重,但要么罕见奇特,要么精巧费功,专门送给京里重要的人物。   滇宁郡主觉得现在这个情况就很适合拿一件出来。   遂遂明显也对鬼工球很感兴趣,拿着就玩了起来。   遂遂现在还没不太需要“喜怒不形于色,好恶不让人知”,不需要承担什么的遂遂很忠于自己的感受,嬉笑由心。   赔礼送出了,众人也默契地提出告辞,众人面色如常,有说有笑离开。   两个受伤比较严重的公子,回自家马车一看,除了所有人都有的赔礼,他们还一人多了两匹傣锦。   顿时,心里仅剩的那点不适也烟消云散了。   男孩子其实很好哄,你只要让他们感觉到自己“赢了”,那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遂遂坐在位置上转鬼工球,想把每一层的洞洞都对齐。   见人都走差不多了,遂遂才看向滇宁郡主,“要我陪你进宫一趟吗?”   就算滇宁不去,遂遂自己也是要进宫去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给大姨说一声的。   滇宁郡主的头点得像小鸡啄米,生怕遂遂反悔似的,直接过来拉起遂遂就往外走,“好妹妹,你真是救大命了,你放心,大恩不言谢,你的恩情我记下了。”   穆家本来就是云南本地的汉人士族,南疆克复以后,推行王化,云南的读书人读的是和晟京学子一样的书。   穆朝云自然是流利官腔和土话随时切换。 第227章 入宫   负雪已经现身,遂遂也懒得自己走,骑上负雪就走了。   滇宁郡主翻身上马,有些羡慕道:“可惜我的小泥巴体型太大了。”   “那牠一定很强咯。”遂遂顺口接了一句,没有让化掉地上。   灵的强弱虽然不会和体型强相关,强大的灵不一定都体型夸张巨大,但体型大的灵一定很强。   穆朝云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高兴道:“小泥巴是一头大象,体魄强悍算是种族天赋吧。”   穆朝云飘着的心忽然就往下沉了沉,瞧人家沈世子,比她小好几岁,但人家多会说话。   负雪穆朝云马球会那天就见过,当时完全看不出深浅,她心里还暗暗比较,觉得自己的小泥巴更强。   但刚才在宴会厅,负雪既是安抚,又是震慑地释放出气息,她立刻就发现了负雪和小泥巴的差距。   小泥巴虽然也是她去灵界自己契灵回来的,但小泥巴是普通的灵,而负雪是祥瑞。   但是人家沈世子刚见面的时候就一点没显摆,负雪一点气息没漏,光看那圆滚滚的身体,还以为是一只被人类养废的肥宅虎。   还有人家这负雪放出来溜达,就一点不扰民,她的小泥巴每次出现在土司城里,都是人仰马翻,得赔百姓不少钱。   有时候明明是好心帮忙,但反而让人受伤了。   看人家沈世子和负雪,就完全没有,负雪还是老虎,按理说会让人本能害怕,但不管是路过百姓还是宫城守门的卫兵,见了负雪都脸色如常,还有主动打招呼的。   只能说祥瑞就是祥瑞,普通的灵比不了。   真要说的话,他们南疆人对大象,肯定比京城人对老虎熟。   他们南疆每年还会在大象的迁徙路上种甘蔗给大象吃呢,象群路过的时候,象群的首领还会给象道附近的村子打招呼呢。   大象本来就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灵界联通之后,似乎变得更聪明了,很多大象都能听懂人话。   所以云南几百年前就已经不进贡象牙了,现在的象牙制品,原料要么是地底下挖出来的猛犸象牙,要么是去灵界打的。   灵界有一种会吃人的大象,长得又像人又像象,据说还是什么大帝的弟弟,不定时清理,就会蛊惑人心,让人自相残杀,家破人亡。   祥瑞这个东西,定义相当模糊抽象,可能是给人界做了好事的灵,可能就是单纯的人们觉得你好看,认为你是祥瑞。   或者是你本身太强了,人类拿你没办法,就封你为祥瑞,把你“框”起来,让你只能做好事,不能做坏事。   比如九尾狐就是这两种情况都有,人们既觉得这玩意儿长得可真好看,同时也是本身太强了,人没办法,尾巴少的时候还能互相吃吃,尾巴一多就没办法了。   看九尾狐尾巴多,皮燕子多就让牠保佑生育,保佑多子多福。   当然,这种“框”是很脆弱的,祥瑞不配合,那也没办法,只能想办法消灭了。   比如旱魃,人们很想给牠封个祥瑞,让牠好好在上头坐着,别有事没事儿,下来乱走。   但是人家不愿意啊,就爱溜达,一走一个赤地千里,寸草不生。   祥瑞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有一点不变的定义,就是祥瑞得“入道”,得有一定的自身修为。   也就是说,太弱的存在是当不了祥瑞的,如果一个灵本身不强,但又做了好事,人们想让牠成为“祥瑞”还要多给牠烧香,让牠能够上“祥瑞”的门槛了,才能是祥瑞。   这也是为什么,普通的灵,只要巫力足够,就可以契灵无数个,但祥瑞,瑞兽之类的,要么一辈子遇不到,遇到了也只能契约一个。   就是因为普通灵相当于是白板开荒号,养成什么样全靠自己,祥瑞或者瑞兽,相当于是自带资源的成品号。   为了世界这台“游戏”不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氪金开挂得到“成品号”,就算能得到,也只能有一个。   当然,资源也有多有少,可能你契灵到的是一个100级的满级号,也可能是一个刚刚够到门槛的10级小号。   虽然人只承认对自己好的东西是祥瑞,但“道”是不被人类的善恶爱憎所定义的,对人类好的文道、武道、医道是道,人类避之不及的瘟疫、死亡、杀戮同样是道。   所以太子的穷奇抛弃人类主观的评判,量级上其实和负雪是一样的,同样是只能契约一次的存在。   滇宁郡主怀着一颗谦卑学习的心,和一点点忐忑跟着遂遂,来到了养心殿。   陛下正在临窗的炕几上摆弄着什么。   “陛下圣安。”   两人见礼,陛下的注意力依旧在手里的物件上,只淡淡应了一声,“来了?”   两人揖礼后起身,陛下也放下手里的东西,笑着看她们,“可用过午膳了?”   陛下穿着常服,姿态随意,脸上表情温和,就像一位和气的长辈在问候自家晚辈。   但滇宁郡主闻言却背后瞬间汗湿一片,当即跪下请罪,“陛下恕罪!”   滇宁动作太快,遂遂站在原地有点不知所措,纠结自己是不是要陪跪一个。   遂遂觉得自己没错,应该不用跪,但单独站着好像也不对,好像默认的规矩就是一旦有人跪了,那所有人都要跪。   好在大姨没有让遂遂纠结太久,立刻就给出了指示,“滇宁,你跪什么,你把我们满晟京横着走的世子殿下都给吓到了。”   遂遂眨巴眼睛,看着笑眯眯的大姨:意思是我也要跪吗?   要知道,乖乖的是遂遂,爱闯祸的是小殿下。   遂遂膝盖刚要弯,大姨发话了,“遂遂你还愣着做什么,快把滇宁郡主扶起来啊。”   遂遂一个旱地拔葱,直接把滇宁郡主整个人给提溜直了。   其实遂遂要比对方矮许多,毕竟差四五岁,但身高不够力气凑,遂遂发力的时候,滇宁吓白了的一张脸都扭曲了一下。   滇宁:这到底什么鬼世面,这是十岁的小孩儿的力气吗?该不会是皇帝看我不顺眼,让沈望舒当面动私刑吧?   (吓死个人,全勤又要没了) 第228章 迷宫   陛下招手让两人进前去,示意她们看桌上的东西。   那是个四四方方的浅口盒子,上头盖了一块通明无色的水晶。   盒子里是曲曲折折的迷宫,一个银色小球困在迷宫里,靠着人手的摆动滑动游走,最终抵达角落的出口。   “这张图也不知道是谁画的,弯弯绕绕的,绕半天都绕不出来。”   随着陛下手的控制,银球在迷宫里弯弯绕绕地上蹿下跳。   在一个比较刁钻的岔口,银球一不小心又滚到了死路那一边。   “哎呀,你看又走错了。”   陛下就像一个不会用智能机的老人(?),一脸无奈地看着那不听话的银球。   遂遂甩掉脑海里奇怪的联想,顺手把盒子接过来,摆弄了两下,那银球回到了正确的道路,遂遂又把它递还给了大姨。   过了那个难的岔口,后面的路就很好走了,陛下几下就把那个银球从出口摇了出来。   “滇宁,你试试看。”陛下又把那个银球从上方正中的圆孔里放进去,把盒子递给了滇宁。   滇宁郡主还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按照皇帝的要求,玩了起来。   这本该是个游戏,但在这种情况下,滇宁郡主却觉得是一种未知的考验,如果不能完成,后果似乎会十分严重。   滇宁是第一次玩这种东西,不仅迷宫的路线出口完全没有看出来,银球也不听使唤,她明明是想银球滚到左边的出口,实际上却去了右边。   越着急,那球就越不听使唤,在迷宫里毫无章法地乱撞。   就在滇宁郡主急得额头都出了一层薄汗时,一双温暖的手覆了上来,用温柔的力道牵引着她,是陛下。   小球终于回到正确的出路上,上下腾挪,离出口越来越近。   “走错了没关系,只要重新把球引到正确的路上就可以了。”   “而且啊,就算走对了路,也免不了要走一些冤枉路,才能最终转出来。”   陛下一边牵引着滇宁玩迷宫小球,嘴里一边碎碎念。   滇宁觉得陛下是在说这个游戏,又像是说别的。   不过这么一打岔,滇宁郡主本来因为惊慌而六神无主的心绪逐渐平复下来,开始思考其中深意。   滇宁郡主当然不会觉得陛下就是单独教她玩玩具,她刚到晟京时,宫宴上陛下都是直接叫她的名字“朝云”,而这次,陛下从头到尾叫的都是她的封号“滇宁”。   这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的提醒,她现在的身份是入京朝贡的藩臣,而不是谁家替长辈走亲戚的孩子。   陛下的意思也很明白,虽然她犯了错,但因为她们穆家一直很听话,还可以纠正回来。   想通的同时,小球成功从出口滑出来,滇宁郡主心里松下一口气,一直绷着的肩背都微微一塌。   “你看,人家滇宁就知道顺着力道走,很快就出来了,就你次次都死犟,出不来还要砸东西。”   陛下突然把矛头对准遂遂。   遂遂表面上在认真看大姨和滇宁郡主玩游戏,实际上神游天外的同时,手一直在背后悄悄偷吃小几上的脆壳牛乳糕。   趁着两个人不注意,遂遂就快速低头吃一口,一口一个,不担心掉渣。   遂遂一看那摆放的位置,就知道是宣大伴知道她要来特地准备的。   大姨吃东西有专门的吃东西的桌,不会在谈事批折子的桌上放吃的,像这种放边边上的,就是跟她的。   大姨不在谈事情的桌子上吃东西,但可以允许遂遂是点心在桌子上放个边边。   遂遂一吃,果然就是这么回事儿,牛奶糕里的夹心儿都是她喜欢的果酱。   听大姨突然提到自己,遂遂还以为自己偷吃被发现了,脖子一哽差点被噎住。   遂遂也来不及分析一下大姨说的是什么事情,条件反射低就是一个不承认,“我哪有!”   陛下轻轻哼出一声,像是和小孩子较上劲儿了似的,稍微提高了一点声音,“大伴儿,朕记得,咱们小殿下是不是还有一副更好的,珠子是金珠的?找出来看看!”   宣晦手持拂尘进来,屈膝打了个千儿才躬身道:“陛下您忘了,那一副金珠放进去了死活转不出来,小殿下一失手就给摔了,那颗金珠到现在还没找到呢。”   大姨眼神转向遂遂,一副铁证如山,看你怎么狡辩的模样。   小点心咽下去了,给聪明的智商腾出一点空间来,知道不是说点心的事儿,安安静静不犟了。   一旁刚放松下来的滇宁郡主头皮又是一紧,陛下说的那是什么玩具,说得明明是她和穆氏。   你听话,偶尔犯一次错误,可以原谅你,可如果你总是犯错,等待你的只有毁灭的结局。   皇帝见敲打的目的达到了,边上的点心盘子也快空了,便将那银珠子重新放回去,盒子递给滇宁,“拿去玩吧,在晟京要是遇到什么困难,就告诉遂遂,让她给你想办法,也可以直接来告诉朕。”   “你母亲为大晟守着南疆安稳,你独自上京,是你母亲信任朕,朕自然要好好照顾你,不辜负你母亲的信任。”   陛下说话的语气温柔而恳切,滇宁郡主却当即就要跪下。   从来只有臣子渴求君王的信重,哪有君王需要臣子信任的道理?   这不是倒反天罡吗?   而且她们穆家是什么根角?说是南疆的汉人士族,其实就是给大理城看大门的卒子。   澄亲王打过来的时候,是她太奶奶给澄亲王开的城门。   当然,她们穆家在澄亲王刚到拓东城,不现在应该叫琨明了(小说好像不能用现实地名?),的时候,就已经弃暗投明了,可不是见风使舵的骑墙派。   也不怪澄亲王当年在南疆下手狠,竟然敢把南疆对着中原的东方门户叫做“拓东”。   估计澄亲王在看到“拓东城”那块牌子的时候,手里的大刀就已经饥渴难耐了。   据说当年澄亲王一箭将拓东城的匾额射成齑粉,连带射塌了小半座城门。 第229章 能办事儿   澄亲王所用的巨弓名“惊蛰”,高一丈三,重两百六十斤,一般人别说开弓了,就算想单纯拿起来就得两个人抬。   澄亲王的箭锋所指,一切存在都将化为受惊的虫豸。   思及此,滇宁郡主哆嗦得更厉害了。   这次遂遂反应很快,滇宁郡主腿一软,她就一把把人薅住了,没让人跪下去。   “女儿膝下有黄金,别动不动就跪。”陛下拍拍滇宁郡主肩膀,打发人回去了。   遂遂几乎是扶着滇宁郡主出的养心殿,跨出门槛的时候,还不忘伸手拿一旁候着的内侍举着的食盒。   遂遂进宫时有时带礼,有时空手,但出宫的时候就没有空手的。   无论是陛下、君后、大伴儿或者是各宫的小主,总有人往她手里塞点儿啥。   就跟长辈往家里来串门的小孩儿荷包里塞满糖果一样。   滇宁郡主走几步也就稳住了,两人并肩走在出宫的路上,滇宁郡主抱着那个迷宫方盒,神思恍惚。   遂遂见滇宁郡主状态不是很好,出言宽慰道:“大姨说过,小孩子有犯错的权利,这次的事是个意外,也没有造成什么挽回不了的结果,以后仔细点就是了。”   “你都从养心殿出来了,那这件事在大姨那儿就过了,剩下的都不算什么,大不了你多约着那几个人玩几场,关系好了,自然好办事。”   “那几人心性都不错的,而且官家姊弟,脑子不会太丑的,就算有一两个人想不通,也会有拎得清的在旁提醒。”   穆朝云转头神色复杂地看了遂遂一眼,皇帝是你大姨,对自家孩子和对外臣能一样吗?   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诚心道谢:“今日多谢你,不论是在宴会上,还是在养心殿。”   今天的事情没有闹大,完全是沈世子的态度决定的。   在养心殿,沈世子虽然没说什么,但那种情况下,有没有第三个人在是很重要的。   沈世子愿意陪着她一起站在养心殿里,就是一种莫大的支持。   穆朝云之前在郡主府已经谢过,礼她也已经收了,这事儿就该过去,一谢再谢,对她们的关系没有好处。   这可是娘和大姨一起交给她的正经差事,和太子姐姐那种去人家门口泼黑狗血耍横的差事可不一样。   大姨说了办好了要给奖励的。   遂遂打开提着的食盒,里头是鲜花饼,遂遂自己拿了一块叼着,又递过去给穆朝云。   随便在皇宫吃东西,还是这种特别容易掉渣的,是可以的吗?   她来晟京前,娘特意找人给她培训过规矩礼仪,失仪之罪可不是闹着玩的。   但穆朝云只犹豫了一瞬,就从食盒里拿了一块吃起来。   遂遂又招手,旁边洒扫的宫侍立刻放下工具,快步上前跪下听吩咐。   遂遂懒得吩咐,直接把食盒递过去,腾出手来吃饼。   “其实你也不用谢我,我们的目的是一直都,都希望你的晟京之行可以顺利,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情,无论是你犯错伤了别人,还是别人犯错伤了你,损伤的都是我们两边的颜面。”   “往小了说,别人会觉得我沈望舒没本事,办事不力,陪个外地人吃喝玩乐都陪不明白。   往大了说,就是朝廷要不要换人的大事事儿了,云南是一个州,不是一个县,而且是边陲之地,换人不是那么容易的。”   “边境动荡,有好处的只会是那些想往上爬,想得到更多权力地位的人,不会是穆府和朝廷。”   遂遂用手接住掉下来的酥皮,吃得香甜,现做的鲜花饼也确实香甜,空气里都能闻到花香。   遂遂感觉穆朝云没有那么紧绷了,才和她说起来。   穆朝云咬了一口鲜花饼,和她们云南本地的味道不太一样,但挺好吃的。   她悄悄观察了一下遂遂,发现她并不是用吃食做借口,而是真的喜欢吃,手里接的碎渣都倒嘴里吃了。   穆朝云突然有些羡慕沈望舒,她也说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可能是她身上这种松弛与从容,也可能就是羡慕她的身份地位,羡慕她会投胎。   毕竟沈望舒的这种松弛从容就是她身份自带的。   母亲是震铄古今的战神,姨母是皇帝,连储君对她也是疼爱。   穆朝云看得出来,她们真的是那种血脉相连的亲人,而不是表面和气暗地里勾心斗角的那种表面亲戚,实则政敌。   “我明白的。”穆朝云舒了口气,带着鲜花饼的甜香。   养心殿。   “两个孩子出宫去了?”皇帝见大伴进来,抬起眼皮瞅了一眼,复又闭眼假寐,一副深沉慵懒的模样。   “是,出宫时,两位殿下脸色都好了。”陛下是那种知道关键信息就能掌控全局的皇帝,所以宣大伴省略了两位殿下的交谈内容,直接告诉陛下她感兴趣的部分。   果然,陛下听罢,唇边漾起一抹温柔的笑,“咱们家的小殿下也到了能办事儿的年纪了。”   宣大伴则更为直白,“咱们家的小殿下自然是最好的,旁的人在旁边一比,更是高下立判。”   皇帝脸上的笑依旧挂着,“犯了错知道害怕,也是个可造之材,穆兰生了个好女儿。”   “陛下宽仁。”相比起皇帝脸上笑容的柔和甚至算得上温婉,宣大伴儿脸上的笑却多了几分凉薄。   陛下是个仁君,在不触及她底线的情况下,她很愿意给犯错的臣子机会。   应该说,皇帝都会喜欢偶尔犯错的臣子,一个人如果始终滴水不漏,完美无瑕只会逐渐失去掌权者的信任。   全才如尚书令上官大人,也会有君后那样让人操心的儿子。   两个孩子走后又过了一会儿,宣大伴才进来收拾小几边边上的点心盘,盘子已经空了,一点点心渣子都没有。   宣大伴唇角带笑,话语温柔,“方才君后和储秀宫的谢淑侍都送了甜汤来,陛下在议事便没有打扰,陛下可要用?”   “要,我要两个!”双份快乐,嘻嘻。   宣大伴唇角笑容扩大了一些,语气更加柔顺,“是,奴这就给陛下端来。” 第230章 忠孝难两全   菌子中毒事件后,穆朝云或许是觉得菌子放手上烫手,反正沈世子怎么吃都吃不坏,就干脆把带来的存货都给了她。   遂遂也没客气,穆朝云给了她就收,不止她自己,府里其他人也跟着饱口福。   遂遂原本打算给在庄子上和庙里的哥哥都送一点,但被娘拦下,说他们吃了肯定见小人,最后只有遂遂和娘享用。   高端的食材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直接用了吃锅子的铜锅来煮。   不过为了不留下安全隐患,让府里的人莫名其妙见小人,铜锅是新的,和府里经常涮火锅的不是一个。   大哥靠实力从大爹爹手里抢到了给她和娘煮火锅的差事。   遂遂觉得大哥就是馋的。   菌子刚下锅,里屋床的方向就传来几声咔哒,不一会儿,屏风后窜出两个人来,自动补齐桌上剩下的空位,正是大姨和太子姐姐。   遂遂看着还在惊讶挠头的大哥,“看吧,我准备的位置没错吧?”   娘把吃饭地点定上这儿,遂遂就知道大姨和堂姐肯定要来。   虽然这里才是王府真正的主院,但娘很少住这里,以前忙公务,最常住的是书房,现在不忙了,就跟旅行青蛙一样,每天走哪儿算哪儿,看哪个好心的爹爹愿意收留她。   问遂遂是怎么知道娘后院的事情,当然是因为某天去找某位爹爹打牙祭的时候和娘不期而遇了啊。   还有一次,大爹爹不知怎么的,脸上长了个红痘痘,就以金钱美食贿赂于她,让遂遂带娘去别处,不要往主院来。   “有传言说王府和皇宫有密道相连,没想到不是传言是真的。”   更没想到,沈容与以为的密道:机密、重要,是不为人知的后手,要在关键时刻,起到决定性作用。   实际上的密道:用来给陛下和太子偷偷来王府蹭饭。   沈容与想起,娘刚回来的时候,有次王府家宴,陛下和太子也是突然出现在府里。   那天遂遂掉了第一颗乳牙,尖谁都要哼唧两声告状,所以沈容与印象深刻。   后来还有很多次,有时是冬至中秋这种大日子,陛下和太子突然出现在饭桌上。   这个时候,府里其他人都会变成没娘没爹没妇君的孤儿,如果家宴主桌不和其他人在一处,多半就是有贵人驾到了。   府里主人都陪贵人吃饭去了。   有时候只是一个适合卧榻听雨眠的雨天,陛下突然出现和娘一起喝茶,当他们准备着要招待时,陛下又走了。   所以沈容与并不惊讶家里出现了皇帝和太子,遂遂和娘也没少吃住在宫里,他惊讶的是这两人出现的方式,从床底下翻出来的。   还有,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该他知道的秘密?   太子看到了沈容与脸上表情,故意打趣他,“完了,堂弟你知道了不外传的皇室秘辛,这下你是真的嫁不出去了。”   被太子一打趣,沈容与反而放松下来,笑了,“我本来就不应该出嫁,当我中探花游街那天,我就想明白了。”   “我能中探花,并非是我自己多了不得,而是运气好刚好在那时候,王府需要一个名头。”   大哥用筷子拨了拨将沸未沸的锅子,“我身上的荣耀,一身本事都是家里给的,就不应该把它带到别家去,”   沈司寰听得有点儿心疼,“老大,你不要这么想,你娘没有那么小气,既然生了你,养你就是娘应尽的责任,你不用有这么大负担,你完全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我和你妹妹都是你的底气。”   遂遂在一旁一个劲儿点头,头上的小蜜蜂发饰触角一晃一晃,仿佛活了过来。   沈容与看着妹妹头上触角一动一动的小蜜蜂,不由地笑了,眼神变得温柔而深邃。   “娘,我现在就很幸福,如果我嫁人成家,那才是不幸的开始。”   沈容与目光转回来看向娘,“娘觉得,对于男人而言,母亲和妇君,女儿和姊妹,到底谁更重要呢?”   “在家从女,出嫁从妇嘛,《男德》上不写了。嗷~”太子随口道,伸着筷子跃跃欲试,被亲娘一筷子头抽了回去。嗷呜一声。   “正常情况是这样,姑嫂,婆媳大多数情况都是利益一致的,男人听谁的都可以,可当双方利益不一致呢?比如像怡安郎主那样?”   众人一时沉默。   遂遂皱着脸开了口:“我觉得舅公其实不应该下嫁虞家,如果他不嫁人,那他永远都是沈家的沈兰宜,是沈家人,就算让他摄政掌兵,权力也还在沈家人自己手里。”   “可是他嫁人了,成了虞家夫,成了虞沈氏,虽然我们晟京不这么叫,但是那个意思。   甭管一开始是为了什么嫁的,只要他嫁了,无论是外界还是他的自我认知,都会觉得他是虞家人了。   舅公所掌握的那部分权力和资源自然而然就到了虞家,更何况他还有孩子,他会为自己的妇君和孩子考虑,这同样是人之常情。”   众人默默消化了一下这番话,尤其是沈司宸姊妹俩,娘亲舅大,从她们记事起,母亲就卧病在床,当时的君后似乎确认两姊妹非他所出,一心扑在娘家。   不要她们的命,却想尽一切办法折磨她们,摧折她们的心智,想把她们变成听话的傀儡。   如果不是有个舅舅看护着,内外制衡,她们姊妹俩真不一定是现在这样子。   也是因为真的亲密无间过,以至于沈司澜真的很近很近地靠近过那个位置,所以才会生出执念。   曾经有很多时候,沈司宸都觉得舅舅比起自己的孩子,更爱她和妹妹,她也不止一次想过,舅舅为什么不能只是她和妹妹的舅舅,而要是其他人的父亲呢?   “遂遂懂得很多嘛。”大姨从回忆里抽离,似笑似叹说了一句。   “大哥你说是不是这样?”遂遂转头寻求大哥的支持。   沈容与笑着点头,“遂遂所言,便是我所想,男儿把娘家的资源和栽培带到妻家,是为不孝,男儿嫁了人还一心想着娘家,不能对自己的妇君全心全意,同样是不忠,既然忠孝难两全,倒不如全了其中一方。” 第231章 菌子说话了   沈容与用筷子搅了搅锅子,尝了尝咸淡,“而且,就算给人家当了正夫,孩子也不一定就是自己的孩子,但自己的姊妹跟自己,铁定是血亲啊。”   沈容与忍不住要显摆一下自己天才的发现。   太子嘎嘎直乐,“是啊,容弟,你要不然招赘算了,还是有很多不想努力的女孩子愿意赘的,生出来保准是你自己的。”   沈容与还是摇头,“生孩子老得快,我自己过可能能活个120,生完一个可能只能活80了,多几个可能就只能活60了。”   “老弟,你是好样的!”太子比出一个大拇指,用一种看知己的眼神看着沈容与。   “看吧,一旦真的痛到自己身上,男人瞬间就不说传宗接代,多子多福了。”沈司寰忍不住阴阳怪气。   沈容与无辜,“娘,我是亲生。”   锅子已经煮开了一段时间,菌菇独特的香味越来越浓,遂遂看煮得差不多,就要伸筷子去夹。   沈容与用筷子挡开,“再等五息,牛肝菌味道才好。”   虽然遂遂觉得自己吃生一点也没事儿,这一点前两天在郡主府已经证实了,但也没有辜负哥哥的好意。   菌子煮好,沈容与开始给这一桌子女人煮好的菌子。   第一锅很快吃完,又开始下第二锅。   “大姐,这个后放,松茸和猪拱菌是一对的,它们要一起下锅,见手青是单身主义,不想和小情侣掺和在一起,所以放最下面。”   太子拿盘子的动作顿了一下,“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小老弟?”   沈容与眼神清明,动作流畅,外表看不出任何异样,比太子表情还懵,指了一下太子手里的盘子,“那不正闹着呢吗?”   大姨好奇地凑近和娘讨论,“这菌子杀伤力这么大呢,光闻味儿就中招了?”   娘一副经历很多的过来人口吻,“我就说他们男的不能吃吧,一般女人吃了都中招。”   娘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模样,显然是想起了什么不太好的回忆。   大姨也被勾起了伤心事,“也是,连上官都遭不住,诶,我都几十年没吃到南疆的菌子了,见手青炒饭啊……”   沈容与一脸茫然地眨眼,“我没看见什么奇怪的画面啊,我看东西都是正常的,而且我也没吃菌子啊。”   遂遂随便指了个盘子问:“大哥它说什么?”   沈容与一点不磕巴地答:“它说它被切太薄了,它这种菌切厚点好吃。”   沈容与:“……”   遂遂:“……”   兄妹俩一时沉默。   遂遂很真诚地问:“大哥,你觉得菌子跟你说话是正常的吗?”   沈容与依旧坚持自我:“男子善厨,知道食物怎么煮好吃不多很正常吗?”   “你的意思是说,菌子跟你说话,说得都是自己怎么煮好吃,所以你觉得这是正常的?”沈司寰盯着儿子打量,希望能看出点什么来。   大姨点头表示支持:“容儿说的确实也有道理。”   沈容与点点头,给了娘肯定的答复。   当娘的还是比较心疼儿子,“你真的没有其他问题吗?头晕不晕?想不想吐?看东西清楚吗?有没有重影或者颜色乱七八糟的?”   沈容与接连摇头,这个过程中,还不忘把锅里不停喊:“我好了!我好了!”的菌子捞出来给大伙儿分好。   太子举手提出新的问题,“男的真就这么脆皮,光是闻味儿都能中招?那我们是不是能把南地的菌子当成一种武器啊?   而且堂弟已经算是男人里特别厉害的那种了,都有这效果,这要是用在普通人身上,那军队还不直接失去战斗力?”   军中少有男人能当将官,但有大量基层士兵依旧是男人,女人数量有限,不可能用来在战场上消耗。   大晟的兵役制度较为宽松,边境军户可以免税,但家中只能留下一女或一男留香火,剩下的都要充军。   内陆地方上,采取的是三丁抽一的形式,既家中有三个孩子,就抽一个男儿去当兵,如果家里的孩子不足三个,或者三个都是女儿,就不出丁,但需要出一笔钱。   除非是家里女儿自己想要投效军旅,朝廷征兵不会征到女儿头上。   同样的,修渠修路的徭役也是男人服役,就算是家里只有独女,绝大多数情况下,哪怕交钱,也不舍得家里女儿去。   这也是很多家庭哪怕头胎是女儿,也会再生一两个男儿帮衬她。   这也是岚野大陆男人地位相对没那么低下的原因,土地需要大量的人力去耕种创造价值,在没有大型机械的情况下,修筑大型工事也全靠人力。   就算岚野大陆上的人可以动用玄学手段,可以达到类似于机械辅助的效果,但玄学手段也得人来用,归根结底,用的还是人力。   而宝贵的女孩子,拥有了强壮的体魄和更强大的力量后,不应该是困在土地里,种更多的地,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她们应该去读书,做官,经商,去创造更多的价值,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男人,就是在田里下力气的人,就如同“男”这个字的字形,完美诠释男人们的宿命。   君以此兴,亦以此亡。   在旧时代里,男人们因此兴旺,主宰世界,在新时代里,男人们因为这项天赋化为世界的基石。   这个世界是需要男人的,需要很多男人,他们去当兵、修渠、铺路、筑坝、把女人图纸上的精美绝伦的设计化作落地的实物,让后人惊叹古人的创造力。   他们种着家里的地,供养家里的姊妹读书,为家族博来改换门庭,鸡犬升天的机会。   而数量相对较少的女人们,则从繁重的体力劳动里解放,从事她们更为擅长的团结领导工作,她不会忽略家里每一个人的付出,她会领着一家人过更好的生活。   无论是一千年前还是一千年后,种地的其实都是同一批人,但如果问一个一千年前的农夫和现在大晟的农夫,他们谁更幸福,那大晟的农夫会完胜。 第232章 古今差异   现在的男人,他的母亲给了他更强健的体魄,更长的寿命,不要觉得多活个几年十几年很容易,哪怕只多活一年,也是那些曾经的皇帝求仙问药都求不来的。   而在现在的岚野大陆,只要他的母亲愿意把他生下来,他就能享受到女人带给这个世界所有人的福利。   哪怕出身底层,过和一千年前差不多的境遇,要从事繁重的农事,要服徭役,兵役,与他一千年前的前辈日子也是截然不同的。   干差不多的农活,可以吃得更饱,穿得更暖,母亲当家,比父亲少了严厉,多了体谅,身体累了,心却是暖的。   现在的一家之主不会只在意自己的面子,而忽略家中其他人的感受,而是更有智慧地带领大家。   同样是服徭役,现在服徭役管饭还有工钱,而且不是那种干硬窝窝头,而是有盐有味有油水,让干活的人吃了有力气。   在徭役里受了伤,也不用担心家里顶梁柱倒了,一个家就垮了,受了伤官府给治,还有赔偿。   如果家里姊妹出息了,也不用担心被忘恩负义,哪怕是堂亲表亲,靠上出息姊妹的也屡见不鲜。   而这些改变,都是女人们带给这个世界的。   无论是制度上的革新,或是从灵界带来当康、鹿蜀这类有益人类的灵,或者是改良更好用的工具、实验出更好用的良种,做出这些的都是挣脱枷锁的女人,她们只是做了她们本就擅长的。   而把时间往往前推,从夏商到曌皇那个时代,两千多年的时间,男人们给世界带来了什么呢?   不可否认,他们之中有了不起的大思想家、大政治家,有经天纬地的皇帝,有能谋善断的智者,为后来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但春秋争霸死了多少人?三国争霸又死了多少人呢?   被烧掉的阿房宫里,又有多少先贤的智慧结晶?   男人骨子里带着破坏的兽性,男人们筑起的辉煌,总少不了破坏与摧毁,带着一种赢家通吃的自私与傲慢。   所以男人们的辉煌往往是最后的几个大赢家身上散发出来的金光。   至于通往胜利过程中被摧毁的普罗大众,就像是牌桌上被赢来输去的筹码,打牌的人只会在意手中筹码的多少,不会在意筹码是否磕碰。   而女人天生的母性与共情,让她们愿意让更多人一起赢。   权力的斗争从来都是血腥的,女人来斗,也不会有多少温情,但女人主宰的世界变好了,这是不可磨灭的事实。   太子滔滔不绝阐述着她的菌子武器构想,大姨都有点被说动了。   胡太医对那个能解百菌毒的白菌就很感兴趣,已经递了折子要研究,她本就打算让御灵司一起。   反正都研究了,多研究一点也可以。   直到遂遂一句话掐死一个梦想:“刚刚大哥舔筷子尝咸淡了。”   大姨母女一下子失去了讨论热情,专注在吃。   沈容与被震惊了,就刚刚,煮菌子的铜锅还跟他说它屁股(锅底)有点痒,让他给挪挪。沈容与一边挪锅一边震惊地提出看法:   “就沾一点汤尝味儿也会中招吗?   这也很可怕了啊,堂姐的想法完全可行啊,两军对垒的时候,菌子磨成细粉,让会吹风的吹到对面,不就不战而屈人之兵了?”   “你知道云南应时应景,在山上采的菌子有多贵,多难得吗?净出馊主意。”在场唯一去过云南的娘给出了一票否决。   “是耶,我以前都没吃过,按理说我是太子,应该是什么好东西都享受到才对啊,这么好吃的菌子,云南竟然不上供,这滇宁小妹儿家不太地道啊。”   太子摇头晃脑,决定悄悄在心里记穆家一笔,以后要是干得不好就一起算账。   小姨直接打碎了太子不切实际的幻想,“还给你上贡,菌子刚冒出头,他们本地人就自己吃完了,拿空气给你上供?”   遂遂一直皱着眉,盯着桌子中间的有点歪的菌子锅,“哥你为什么要把锅这么放?”   沈容与无比顺口地答:“这么放锅觉得比较舒服。”   “可是这样是歪的,你看里面的汤都有点斜,不是完全平的。”遂遂眉毛拧得更紧了。   沈容与伸手把锅摆正了,嘴里还歉意地说着:“还是我妹妹比较重要。”   你只是个锅,而且是崭新的,我们之间都没有感情基础。   遂遂一下就觉得眼睛舒服了,眉头松开,猛猛吃。   遂遂吃东西历来下饭,沈容与盯着看一会儿,把自己看馋了,突然来了一句,“我反正都能听见菌子说话了,那我是不是也能坐下吃点了?”   太子碗伸过来接走一大勺火候刚刚好的菌子:“老弟,你发现了华点啊。”   沈容与放下大勺,赶紧去旁边给自己搬来一个绣墩儿,挨着遂遂坐了,都不用重新拿碗筷,碗用遂遂旁边喝空的汤碗,筷子就用刚刚一直给众人夹菌子的加长公筷。   太子提出质疑:“公筷你用了,我们怎么办?”   之前众人碗里的食物都是自动刷新的,沈容与负责煮和捞,她们负责吃。   现在沈容与打算公器私用,这个模式就维持不出去了。   沈容与馋得眼睛冒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啊!”   太子摇头叹息,“嫁不出去的老男人真可怕。”   大姨直接拆台:“你比他还大,大了整8岁还多四个月。”   大姨接着发出灵魂拷问:“你到底什么时候生娃?能不能趁着你的皇帝母亲还在位的时候,给你亲爱的皇帝母亲一个大赦天下,普天同庆的机会?”   太子翻了个标准的白眼,腮帮子塞得鼓鼓的,慢慢吃完了才道:“你应该做一个不扫兴的母亲,不在女儿高兴的时候提会让她不高兴的事儿。”   大姨冷笑一声,“你母亲我现在就很不高兴,作为女儿,希望你可以自觉一点。”   还有孩子在,沈司寰怕姐姐和太子多扯几句吓到孩子,便扯开话题,“遂遂人家滇宁郡主把自己库房都搬空了,你打算拿什么回礼?”   (我以为的女尊,并不是把女人变成男人) 第233章 组队中   遂遂回答道:“我准备去御灵司接任务,今年是‘大年’,御灵司的清剿任务很多。”   “也行,反正都要去灵界,接个任务,还能领赏钱。”大姨对遂遂的薅羊毛行为给出了高度评价。   “让你大哥同你一道去吧,安全些。”娘提议道。   兄妹俩齐齐点头。   这顿菌子火锅在大哥和菌子的有效交流下爆发出了百分之二百的美味,遂遂觉得比穆朝云府上的菌子宴还要好吃。   娘也觉得远胜于她多年前在南疆吃到的菌子。   大姨和太子就更不用说了,大姨好歹还在宫宴改革前吃过一些好的,太子记忆里就完全是规规矩矩的宫宴了。   好吃当然是好吃,但就是少了几分对味蕾的极致冲击。   滇宁郡主送的菌子还够几人这么吃个两三次,太子已经用上储君身份,不许遂遂吃独食了。   遂遂当然没有什么意见,看在一大袋圆润饱满的珍珠上。   遂遂喜欢各种珠子,也不一定都要带,就是看着顺眼。   菌子火锅之后,遂遂又平静地上了两天学,御灵司终于又出了一个遂遂满意的悬赏。   京西六十里,两界薄弱处,发现小型灵兽群踪迹;   能量等级:叁。   赏金:银5两。(战利品可自行处置。)   遂遂专门派了人在御灵司告示牌前蹲守,悬赏岗贴出来,贴悬赏的人都没走进衙门呢,悬赏就让接了。   今年是大年,灵出来得很多,也很频繁,御灵司主力要保证晟京城内的绝对安全,像这种城市周边的,如果不是太危险,都是当做福利放出来,赏金意思意思给点,收益的主要是掉落的资源。   遂遂原本打算接到悬赏了就带上府中亲卫,和大哥一道去,但球球来学宫找她时,穆朝云也瞧见了,表示要一道去。   “带上我啊,我在云南也经常去灵界清剿的,而且我们那儿灵灾可比晟京频繁多了,我有经验,带上我,我能帮上忙的。”   穆朝云揽住遂遂肩膀,声音低了一些,“我来晟京这么多天了,小泥巴一直都没机会出来,牠从小就是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就当让小泥巴出来透透气。”   遂遂一听,没有再犹豫,便点头同意了。   但遂遂还是很谨慎,既然滇宁郡主要去,那就不能只带几个人了,要多带一些人。   “殿下,也带上我们吧,我们也很能打的。”一大群人呼啦啦围上来。   一群眼睛亮晶晶的小公子直接忽略,在她手底下三招都过不了,算什么能打?   遂遂也没有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而是认真选了几个身手真不错的跟她一起。   首先一个就是阿古拉,她的铁打架搭子,阿古拉不像她大哥有可以外放的巫力,他的巫力似乎是直接融入在骨血里。   不仅是力大无穷,他的筋骨血肉都极其坚韧,那大棒敲他头,大棒应声而断,阿古拉头都不带晕一下的。   而且阿古拉不只是蛮力,他身法灵活,五感极其敏锐,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种族天赋,这人一旦上了马背拉上弓,整个人就像血脉觉醒了一样,那种野性又剽悍的气质扑面而来。   明明他五岁就来了晟京,学汉话,学汉字,习汉礼,如今已是第九个年头。   平时除了几个相熟的人一起打打马球,阿古拉也没什么机会骑射。   自从阿古拉六岁那年秋狩,毫无分寸感地拔得头筹,猎的猎物比其他人加起来的两倍还多,他连秋狩都不参加了,平时遂遂带人出城游猎,阿古拉也多像护卫般跟随在旁,很少自己动弓箭。   饶是如此,阿古拉一旦上马,他胯下的马,手里的弯刀、背后的弓箭,就仿若与他融为一体,丝毫不见生疏。   遂遂曾与阿古拉半开玩笑地说,“幸好他总是在她身边,如果他出现在她对面,那她就不放心把他放回雪原去了。”   然后第二天,阿古拉就骑着马朝她迎面而来。   遂遂无语了好久,大半个月没有理他。   她明明说的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她是在担忧他。   按理说,太子归来,说明北境局势稳定,烛龙吹气的影响已经减弱,或者说那里的人已经适应,萨仁和阿古拉这对姐弟不久也该回归雪原王庭。   但姐弟俩依旧留在京城,前后没有任何变化。   但遂遂还是喜欢带上阿古拉,如果是切磋,和阿古拉打,既不用担心自己没分寸伤到他,也不用担心自己太菜被伤到。   如果是找别人打架,就更要带着阿古拉,有他在,就会给人一种“输不了”的底气,而且,阿古拉一个人真的能当好几个人用,能打勤快,眼里有活儿,他们这一圈人都好喜欢阿古拉。   一群养尊处优的娘子公子,真的很需要阿古拉这种勤快又大度的朋友。   然后就是金翡,这人办事麻利,待人周到,是个很能干的人,能力不在武事上,遂遂很少找她办打架的事儿。   这次叫上她,是因为她们金家的契灵金玉精最近来了她身边,金玉精就是人们常说的寻宝鼠,遂遂觉得带上或许有用。   金玉精是金家祖上契灵的,据说已经跟了金家快二百年,从一开始的普通白鼠,慢慢蜕变成了浑身雪白,耳足红色,眼带金玉赤光的金玉精。   然后是思珺,卫家有控水的能力,虽然不太能打,但带上她,在外面烧水做饭也方便。   上次的水蝹已经在澄亲王府的水井池塘扎下了根,只需要接几根竹竿,府里每个院子就都能实现自来水自由。   如果把水蝹带出来,回去又要重新扎根,得在水里扎好几天才能恢复过来。   最后是咻咻,并不是遂遂故意偏心她,他们家的双双想回灵界一趟,据说是藏了私房钱,想去拿。   遂遂和大哥都去,就不好只留四哥一个人,他们这一去估计得两三天,于是四哥虽然不在场,但遂遂也没忘了她。   四哥留下来陪她,没有跟二哥,五哥一起出去潇洒,遂遂还挺感动的。   虽然大哥也留在家里吧,但作为一个沉迷上班的超稀有NPC,有事儿找他最快的方法是给他发公文。 第234章 第一更   翌日,一群青春年少的女女男男穿着各色劲装,在城门口集合。   遂遂穿了一身便于行动的胡服,袖口束紧,头发在脑后用发带绑成一个牢固的小髻,没有插戴任何饰品,防止打架的时候影响发挥。   今天的男儿们也打扮得相当干净利落,衣裳都是朱红、石青、玄色这些正色带暗纹的,身上饰品也明显减少,一眼看去清清爽爽的。   上官愿嘴噘得能挂油瓶,眼睑有些许浮肿,眼尾还带着红,一看就是昨晚上又哭了,但他还是带了遂遂喜欢的点心来。   以前表妹出城游猎都会带上他,就算原本没有想起他,他去表妹面前求一求,哭一哭,表妹也就带上他了。   这次表妹却没有带上他,而且表妹竟然慊他烦,以前表妹都是说他哭得好看的。   男孩子最会察言观色了,如果不是察觉到表妹在欣赏他,他也不会动不动就在表妹面前哭的。   惯用的招数不管用了,好像自己在表妹心里的位置也岌岌可危一样,这才是上官愿最不能接受的。   相比起来,表妹带了虞修言没带他,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好吧,其实还是很重要,气得他牙都要咬碎了。   但再生气,还是一大早爬起来做表妹爱吃的点心了,生气什么的,没有表妹重要。   食盒递过去的时候,上官愿是有一点忐忑的,怕表妹还在生气,不吃他的点心了。   不过好在,表妹骑着虎威将军路过他面前,威风凛凛的,没有看他,但顺手拿过了他往前递的食盒。   本来还挂着脸的上官愿脸上立刻雨霁初晴,绽放出只会对着遂遂露出的,灿烂带着光的笑容。   “食盒内部包了一层火绒,能放到今晚都是热的,记得今天吃完。”   上官愿扬声对遂遂喊道,声音鲜活雀跃,半点听不出大半宿没睡还哭湿了一片枕头。   上官愿不是不讲道理的男儿,性子娇蛮,那也是对着旁人,对着自家表妹,他总有十二万分的体贴与用心。   他其实不要求表妹什么,只要表妹吃他做的吃食,能用上他的针线,他便觉得欢喜。   他从小就喜欢追在表妹身后,表妹跟着舅母习武,他就备好解渴的凉茶,擦汗的巾子在旁边等着,看着。   表妹休息了,他就能第一时间给她擦汗,备好的茶也正适口。   他的骑射只是在会的阶段,并不精通,不能跟表妹一起上马打球,但表妹约着人打马球的时候,他也会很忙。   除了准备表妹爱用的茶水点心,他还得确认好现场能够沐浴更衣,打球用的马具也要多备一点。   表妹习惯了骑乘负雪,其实不怎么习惯骑马,对马具就格外挑剔,而且表妹爱洁,出汗后立刻就要洗漱更衣。   稍迟片刻,眉头就要皱起,绷着下颌不高兴了。   表妹马球打得很好,也喜欢打马球,所以身边几个人球技都不错,每逢打球都是一起上场,或是做表妹的对手,或是与表妹结对子。   一场球打下来,他们自己也是一身臭汗,不敢在遂遂面前晃,每次都是他这个在场下候着的人安排表妹洗漱更衣。   除了打马球,表妹更为厉害的其实是蹴鞠,如果马球旁人靠着战术,靠着几个厉害的人结盟,还能在表妹手底下赢几场,那蹴鞠完全就是表妹和谁一队谁就赢。   他依旧是场外看着那个,他在这些舞刀弄枪的事情上实在是没有什么天赋,哪怕为了能离表妹近一点,从小就开始学,一直都没落下,但始终也只是能勉强跟上其他人的水平。   上官愿知道表妹不喜欢太过柔弱的男子,除了他以外,其余人都是外表看着斯文,事实上很有一把子力气在身上。   舅母家的几个表兄弟就不说了,舅母家是将门,几个表兄弟都是从小习武的,大表哥更是武力卓绝,寻常女子都难及。   阿古拉这个蛮子直接就把“一身蛮力”刻在脸上。   他还记得表妹四岁那年,表妹骑在一匹矮脚马上,八岁的阿古拉能连人带马把人举起来,走三四丈再放下。   再是矮脚马,那也有三四百斤的体重,而且当时阿古拉才八岁。   从那时他就知道,凭他是挤不走阿古拉这个蛮子的。   就像人不可能顿顿都吃同样的菜,一个小娘子身边也不可能只有知书达理,雅静贤淑的闺男。   第五风月和虞修言这两个学儒家的更是心思深沉,那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也就骗骗没读过书的文盲。   稍微读了点书的人,谁不知道儒家讲究以德服人,“德”是孔子的佩剑。   一个拥有翘关之力,能在各路诸侯并起的乱世带着三千弟子周游列国,对人家国君指手画脚的人创立的学说,能指望它有多温柔无害?   但上官愿从来没有因为自己这些地方不如其他人就感到沮丧,总不能所有人都上场去陪表妹疯跑疯玩,总要有一个人留在场边,为表妹准备好解渴的茶,擦汗的巾。   总要有人,留在场下,为场上的人摇旗呐喊,雀跃欢呼。   上官愿一直是那个在场下的人,是那个打猎时远远坠在队伍后面,等他赶到,其他人刚好带着猎物回来,他正好生火做饭的人。   上官愿很小就追在表妹身后,他知道自己追不上表妹,他也不需要表妹停下迁就他,能追在表妹身边他就很高兴了。   表妹身边有人,身后也得有人查漏补缺,他就是那个背后兜底的人。   他找对了自己的位置,表妹干什么事情也都会带上他,就算他球技稀烂,去打猎可能连只兔子都抓不到,表妹也依旧带着他。   这次表妹没有带上他,他只是慌了而已,并不是真的要和表妹生气,他怎么会舍得和表妹生气呢,在他看来,表妹做什么都是对的。   但不管怎么说,表妹昨天是有点生他的气的,这盒糕点是台阶也是试探。   表妹既然接了,那上官愿就默认他们已经和好了,他当然喜笑颜开。   (我的快递被人偷了,我的牛肉干,我的奥利奥轻重奶酪蛋糕,下午气得一个字写不出来,晚上点了个外卖哄好自己,才开始码字,第二更还在写……) 第235章 第二更   遂遂挥了下手,表示自己听到了愿表哥的话。   昨天的事,遂遂其实没有放在心上,烦了表哥一会儿,注意力很快被其他事情引走了。   但收到表哥做的点心,遂遂还是有点小高兴的。   遂遂是个很在意态度的人,她受到大姨的影响,会把人当人,对待身边亲近之人会比外人多两分宽容。   所以遂遂可以允许身边人有情绪,她心情好,感兴趣的时候,甚至愿意哄一哄你。   对四哥,对愿表哥都是,她觉得他们就算发脾气也很好看,就愿意哄他们。   遂遂每次都知道四哥要什么,但因为四哥做的一切她都很喜欢,所以她也会满足四哥。   愿表哥也是一样,她其实不喜欢男孩子哭哭啼啼,但愿表哥哭得真的很好看,遂遂觉得像小兔子一样的表哥也很可爱,所以愿表哥可以在她面前由着性子哭。   愿表哥哭的时候,遂遂还会细心安慰他,哪怕遂遂知道就是因为有她安慰,愿表哥才会泪流不尽,更加展示脆弱依赖的一面,求她的注意,求她的怜惜。   遂遂觉得这很正常,遂遂知道自己是一棵大树,身边的人想依赖,想乘荫都很正常。   这恰恰证明了她的强大和可靠,才会有人想依赖她,把她当做支撑。   如果是一棵快要倒下的老树,病树,树身边的人只会想远远地跑开。   但是,遂遂可以容忍身边人有脾气,也愿意哄着大家,但她却不接受别人以此左右她。   昨天和以前的很多次一样,愿表哥当着众人的面,表面上没什么反应,可到了只有他们两人时,就一味地缠磨她,说什么也要跟去。   遂遂和他解释:她这次不是在这边清剿,而是会进到灵界去,把战场放在那边。   哪怕是小型的兽潮,对环境的破坏也是巨大的,两界的地面硬度都不一样,一旦是成规模的灵兽潮,都会尽量在那边解决干净,带战利品回来。   男子想进灵界,需要花费额外的资源,人家咻咻有自家双双带着,不用她管。   而且最重要的是,灵界也算得上危机四伏,被什么不起眼的虫子叮一下就有可能丧命。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愿表哥虽然有上官家的传承,比寻常男子强些,但真的不是个能提刀打架的。   长辈教她把握权力,同样教她承担责任,遂遂觉得这和平时游玩打猎不同,并不是可以妥协将就的事情。   不带表哥,既是合情合理,也是对她自己和表哥负责。   遂遂把这些一一讲给表哥听了,但表哥还是觉得这次和以前一样,只要他磨一磨,在她面前美美哭一场,她就能顺着他的意。   遂遂把理由说了一遍,表哥依旧梨花带雨不听不听。   遂遂知道表哥并不是真的没有听懂,也不是故意逼迫,他或许只是想她再哄哄他。   大姨说过,男孩子需要很多很多爱,我们女人要学会包容和大度。   遂遂以前是不赞同这句话的,遂遂觉得每个人都需要很多很多爱。   就像遂遂自己,她需要母父爱她,兄长爱她,朋友们爱她,而且最好是最爱她,剩下关系好的亲戚,就算不能最爱她,也要很喜欢她才可以。   但遂遂在那一刻,看着愿表哥脆弱美丽的泪眼,突然就理解并认同了大姨的话。   就像慈幼院的孤鳏需要朝廷额外的救济,男子也是弱势的一方,弱者向强者祈怜本就天经地义。   而给弱者多一些关怀,而不是任由他们淘汰,这是一种可贵的进步。   但遂遂也是在这时候觉得有些生气。   她向来不喜欢把话说第二遍,身边人都知道,也不会去触她的忌讳,就算意见相左,在她下决定之后,所有人都会往她决定的方向使力。   不需要她去说服和开导。   上对下的说服与开导应该是一种偶尔的恩赐,不应该成为上位者固定的工作流程。   如果一个头头每一个决定都需要游说下面的人,那只能说这个老大当得相当失败。   遂遂显然不是一个失败的老大,自从契灵负雪归来,遂遂再没遇到过需要“把话说第二遍”的情况。   需要她把话说第二遍的人,要么就是纯粹的蠢,要么就是在试探挑衅。   遂遂觉得,性命攸关的事情上,并不是玩“你无情你冷血你无理取闹”游戏的时候。   所以,遂遂失去了看可爱兔兔掉小珍珠的兴趣,无论愿表哥是单纯犯蠢还是在试探什么,遂遂都觉得烦了。   遂遂让表哥把眼泪收回去,没有再哄他。   哪怕表哥需要的哄只是一点点。   表哥一直是个让人很没压力的人,他只会向她索取一点点,然后给她很多很多回报,这是遂遂喜欢他的原因。   可能昨天表哥运气不好,或许换一天,同样的事情,她就哄他了。   其实不止是家里的哥哥和几个男儿,身边的女孩子遂遂也哄得好好。   思珺一开始因为自己出身低,一直融不进遂遂身边的圈子,遂遂也会安抚鼓励她,带着她融入。   思珺自己也很争气,不止是巫力的天赋好,为人处世也做得很好。   家世不够,就努力用自身的能力与优秀补上,不能姊妹相称,就认真做事,不强求其乐融融,一团和气。   不委屈自己低三下四,也没有以弱凌强,要求旁人迁就同情。   薛嫖更是,她不仅哄过薛嫖,更真金白银给薛嫖扛过事儿,薛嫖这伴读当的,课业抄她这个正主的,犯了错遂遂这个正主不仅自己扛,有时候还要帮薛嫖这个伴读扛。   遂遂觉得薛嫖这个伴读当得也算独一无二,有时候遂遂觉得自己才是薛嫖的伴读。   薛嫖能一直挂着澄亲王世子伴读的名头,真的应该给自己这个好说话的正主,和风月、咻咻这俩任劳任怨的文化人磕一个。   遂遂跟薛嫖的关系确实是最好的,不然也不可能彼此“身份互换”。   小时候的时候的事情,遂遂其实没什么记忆,但冥冥中薛嫖就是很对她胃口,虽然薛嫖经常表现出一种遇到危险会将她护至身前的做派。 第236章 快递找到了   可能是因为负雪的速度很难被追上,遂遂并不是很在意这一点。   遂遂正想是不是能让负雪走快点,身后就多了一人,淡而好闻的香气笼罩她。   今天四哥身上不是惯用的冷檀香,而是淡淡的百花香气。   是春天的味道,像是风里送来的十里外某处花谷的气息,清新馥郁,若有似无,勾着人想去寻源头。   沈慕白已经自顾自坐上负雪的背,手臂虚虚环住遂遂,“不想骑马,带四哥一程。”   负雪并没有排斥抗拒的情绪传来,遂遂当然也不反对,点点头。   让负雪愿意带他,这是四哥的本事,只有四哥敢问都不问,直接上负雪的背,这是四哥的勇气。   勇敢者应该得到嘉奖。   众人在短暂惊讶后又生出几分习以为常。   四公子一直都是这样又争又抢,而且争得到也抢得到。   两界薄弱处在京西六十里,众人纷纷上马。   晟京及周边十里,没有特殊旨意,都是不允许放契灵出来的,据说是如果一个地方人气旺,灵又多的话,两界壁障就会变薄,吸引更多,能量级更高的灵过来。   所以只能到了城外十里亭,再把契灵放出来。   负雪一会儿啃啃路边野花,一会儿扒拉一下地上的蚂蚁,很快被骑马的众人甩在身后。   “世子她……”穆朝云不停往后看,只看见一个绯色的背影。   沈慕白穿了一身绯色织金绣回纹滚边的长袍,张扬耀眼,可他浓艳绮丽的容颜恰恰压得住这种张扬的正色,彼此相得益彰。   穆朝云来了晟京,自觉在男色上已经见了许多世面,或文雅或活泼,沈腰潘鬓,高矮胖瘦,个个都让她大饱眼福。   但沈世子的四哥出现的时候,她还是被惊艳了一下。   沈慕白本来就是很让人一眼惊艳的浓艳系,今天又故意穿的张扬,哪怕是是美人堆里,也让人一眼注意到。   沈容与勒马停在穆朝云身边,“郡主不必担心,说不定负雪会比我们所有先到呢。”   穆朝云收回眼神,一行人快马疾驰,很快到了十里亭外。   沈容与默默摇头,这个老四在搞什么?不想远嫁,还不知道和老二老五一起躲出去。   说老四对滇宁郡主有意,沈容与是不信的,家里人只知老四在去找遂遂的路上病了一场,却不知道是心病。   老四那样子,别说远嫁了,能嫁出王府门都够呛。   说老四对滇宁郡主没意思吧,又穿得花枝招展出来。对自己的脸没有一点清晰的认知。   边地条件苦些,也难养出什么拔尖的美人儿,没看滇宁郡主眼都看直了吗?   说老四对滇宁郡主有意思吧,全程连个正眼都没给人家,连相互的见礼环节也是堪称敷衍。   也就是人家姑娘家的不拘小节,加上被老四一张脸给晃了神,否则人家没准儿要计较他失礼。   老四的所作所为,沈容与这当大哥的真是看不懂。   但他私心里,当然是不希望弟弟嫁去云南的,隔着天南海北,这一去只怕是一辈子都难见一面。   男儿出嫁随妻,死了连骨灰都回不来故乡。   联姻是宗室男儿与生俱来的责任,受了天下万民的供养,锦衣玉食一辈子,为家国稳固做出贡献是应该的。   但人都有私心,宗室里不是没有其他合适的人,现在也不是什么家国危难,需要舍小我全大义的时候,沈容与当然就不想要这份责任落到自家。   一行人快马加鞭,很快到了城外十里亭,远远的,众人就看见一只敦实圆滚的白色大虎在戏蝶。   负雪背上还稳稳坐了两个人,但丝毫不影响牠这蹦那跳,身体腾空有两三丈高。   而负雪背上的兄妹俩也稳稳坐着,丝毫不受影响,沈慕白甚至是侧坐的。   走近了众人才发现,负雪和两人身边围了几只花色艳丽的大蝴蝶。   晟京地处北方,能看见的蝴蝶都比较小,花色也一般,但这几只蝴蝶颜色艳丽不说,翅膀也大,有一只翅膀呈现凤尾状,翩飞起来十分漂亮。   负雪见人来了,就停下与蝴蝶的玩闹,有一只蝴蝶直接停在了负雪的粉色鼻头上,另外几只一些停在了沈慕白肩膀,或是遂遂伸出的手指上。   遂遂看着大家,“你们怎么过去,让契灵带还是骑马?”   “我骑我小泥巴去。”遂遂话音刚落,穆朝云就赶紧举起手,话说完,一只灰色皮肤的大象就出现在众人眼前。   伴随着雀跃的一声象鸣,穆朝云被长长象鼻一卷,就被抛向空中,下落一阵后,又被象鼻卷住,接着抛。   反复几次后,空气中都是穆朝云欢快的笑声。   众人也从一开始的惊讶,很快就平常心对待。   双双、金玉精这些小型的契灵也纷纷出现在各自主人的肩膀上。   “好了好了,小泥巴,我们有事情要做呢。”   一人一灵相互贴贴表达思念的活动结束,小泥巴直接把穆朝云放上自己的背。   穆朝云回过头,想和身边人解释一下,毕竟以前小泥巴每次出来,她都要给身边人解释,小泥巴通人性,不伤人。   大象虽然不似虎豹有尖牙利爪,但自身的体型在那里,带来的压迫感未必就比虎豹小。   尤其是对于没见过的人来说。   除了云南,穆朝云所知的,大晟好像就只有豫州有少量大象。   结果回头一看,所有人都淡定地看着她和小泥巴,虽然不是人人都有,但大多数人身边、或肩膀上站着、自己直接骑着契灵有十来只。   甚至有些男子身边也有。   是的没错,就是咻咻肩膀上旋转着圈啃玉米叶的双双。   古籍里对双双的记载十分笼统: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东,有三青兽相并,名曰双双。   双双是三只虎首兔身的青色小兽直立起来背对背相连,共用一条脊椎而组成的神奇生物。   据说一开始还不会说话时就爱整天叽叽叽乱叫,后来跟着虞老太师,免费听帝师讲了几十年的课,学会了说话,更是一天吵八百回, 第237章 但是已经吃完了   三个脑袋朝着三个方向,互相看不见也吵的起劲。   遂遂其实觉得兔身猫首更为贴切,因为双双每个身体都是兔子大小。   现在双双的三个头正在公平公正地吃嫩玉米叶,所以呈现出一种奇妙的匀速旋转的状态。   问虞修言为什么不三个脑袋各给一片呢?   因为双双三个脑袋都觉得这样不公平,如果一个脑袋一片,那三个脑袋都有两片玉米叶没有吃到。   就算是同一根玉米掰下来的嫩叶子,左右的叶子也是不一样的,双双任何一个脑袋都不能接受其他两个脑袋吃独食。   除了各家带来的几个护卫,王府带来的二十亲卫都是有契灵的,而且都是各自豹型的灵,其中还有两只颜色花俏的狰呢。   因为供奉着西王母,沈家人和豹型的灵都很投缘,也更容易契灵到豹型的灵。   现在二十只各种各样的豹子,有些还是多头或多尾的,整齐趴人在脚边,训练有素,令行禁止的样子,场面十分壮观。   金翡肩膀上蹲着毛皮雪白,耳足皆赤的金玉精,金玉精吃的不是肉也不是草,而是一双小爪子抱着一根手指粗的金条,像啃薯条那样慢慢从头啃。   金翡手心向上在下面接着,接了一手细碎金粉。   第五山水骑着自己的獬豸,闲闲地在旁边。   第五山水是第五风月的姐姐,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大晟打工人了,乃是堂堂正八品宛平县县尉。   这次跟着出来,既是公干,也是私情,自家弟弟板上钉钉是澄亲王府的人了,自己这个做姐姐的,自然要看护一二。   本来这次出来,应该大兴那边派人跟着,大兴那边向来看不上她们宛平,这种结交权贵的事情,向来是轮不到她们宛平。   但第五山水靠着走后门,抢来了这次轻松的差事。   虽然她只是个八品小官,上班的时候谁都得罪不起,随便路过一个人都可能是她上官,或者是个什么侯什么爵的,她得管,但根本管不了。   但家母第五楼城,从三品大理寺卿,御前红人是也。   穆朝云看了一圈,止不住地啧啧感叹,“晟京不愧是晟京啊。”   她们云南虽然不是边境,更南边还有交趾,和举族内附的南越王庭,但她们那儿也经常闹灵灾啊,大理街上动不动就突然窜出来一群虫子,一株植物什么的。   她们南部主要信仰山鬼,植物灵可谓得天独厚,有个会吃人的花花草草树什么的,十分常见。   但她们大理一城凑出来的契灵也不比这多多少。   要不是她们还会点蛊术,毒术之类的,只怕早被那边出来的虫子花草吃干净了。   穆朝云默默羡慕了一会儿,飘着的心又往下降降。   娘说得对,是应该出来看看,否则都不知道天高地厚。   在山里称王称霸并不厉害,真正厉害的人都在土地肥沃,资源丰富的地方称王称霸。   小泥巴的速度并不快,就和普通大象差不多,队伍的速度慢下来,好在她们也不慌,兽潮都是提前几天预警的,她们慢慢过去就行了。   早上出发,中午快饭点的时候,一行人到了白鹿寺附近。   家里正好给老三带了东西,正好上去休整一番。   爹心真的软了很多,要他那时候,犯了一点错,爹的戒尺就抽过来了,哪还有犯了错关禁闭还给送东西的。   玉板做的戒尺,打人光疼不留疤。   当年的容公子也不是一开始就是容公子的,挨了不少打,罚了不少跪才是的呢。   沈容与稍微回忆了一下自己年轻时候的峥嵘岁月,跟遂遂说了一声去给老三送东西。   “你想吃竹虫不?上面有竹林,我们可以自己去挖。”遂遂没说自己三哥在上面闭关,这事儿怎么说都有点丢脸。   主要是寺庙祈福这个借口太常见,别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遂遂不想让别人见都没见,就对三哥印象不好。   “去啊去啊,我跟你说,竹林里好东西可多了!”穆朝云比遂遂想得兴致更高。   一行人上了山,随从确认安全,安排饭食,遂遂带着金翡和穆朝云一起去林子里打野味,大哥去给三哥送东西,完美。   遂遂是这么打算的,但她不了解南边的风俗,云南离天竺相对来说没有那么远,佛学的氛围比晟京浓厚得多。   穆朝云虽然不至于说特别信这个,但十分地尊重,到了庙里必烧香,而且拜得也很正式。   遂遂跟着上了柱香,主打一个陪伴,瞧见穆朝云二话不说对着佛像就跪了,遂遂还挺惊讶。   女儿膝下有黄金,大晟本也不流行跪拜,跪一跪天地君亲师就完了。   对西王母也是有事儿求显灵的时候才跪,日常上香是不用的。   拜完了正殿的大佛出来,遂遂忍不住好奇,“你有什么烦恼?”   遂遂稍微委婉了一下,但不多。   穆朝云一愣,反应过来才笑了,“没有啊,就是日常上香,见佛跪拜,是我们那里的风俗而已。”   遂遂觉得这个佛不太好,遂遂觉得一切要人跪下的东西都不太好。   自家祖宗也就每年初一祭祖,和清明的时候跪一下。   “你们那儿的寺庙交税吗?”遂遂打定主意,如果不交税,她就去跟大姨举报。   没有人可以在大晟偷税漏税,达官显贵不可以,神仙也不行。   穆朝云摇摇头,“我们那儿都是苦行僧,基本上一个铜板都没有,有些佛法高深的方丈,僧衣都快破成百衲衣了。”   “苦行僧会在世间游历,为世人念经祈福,消解业障,很了不起的。   而且你知道有时候人死了会不太安分,突然坐起来,棺材抬不动什么的?”穆朝云压低了声音。   遂遂点头表示知道,鬼也是灵的一种。   “我们全靠和尚念经呢,我们没有那么多道具可以用,遇上灵灾,小儿惊悸什么的,全靠和尚念经护着,有时一念就是好几天,全程不吃不喝,很不容易的。”   遂遂眉头舒展开,这样的僧人确实是值得尊敬的。 第238章 二合一章节   在寺庙的正殿拜过,遂遂觉得可以去后边竹林挖竹笋了,但路过小佛堂,穆朝云脚尖一转,又走进去了。   遂遂不解,“刚刚不是拜过了吗?”   “刚刚里面的是多宝如来,是现在佛,现在这个是弥勒佛,是未来佛,二者不一样。”穆朝云跟遂遂科普。   遂遂点头接受了新知识,看在新知识的面上,遂遂跟着穆朝云进去烧香拜拜。   然后一进去遂遂就后悔了,蒲团上跪了一个人,穿着朴素的烟灰色流云暗纹袍子,背影熟悉,不正是她三哥吗!   沈璟行听到声音,停下抄写动作,慢慢站起身来,堆叠的衣袍舒展,被清瘦挺拔的背影撑起来。   沈璟行微微侧头,露出小半侧脸,“小子独身在外修身养性,不便见外客,姑娘请回吧。”   线条柔和流畅,可以想见这是一张好看的脸。   清幽的古寺,空气里是清新的山林之气,混杂些许令人宁心静气的檀香,衣着简朴却身姿挺拔,举止从容的少男,实在是很令人好奇。   其实沈璟行身上这件衣裳是杭绸,只是颜色素净一些,实在算不得简朴。   只是有穿花着锦,容貌又格外浓丽夺目的沈慕白在前面比着,此时站在小佛堂里的少男就显得格外清丽朴素。   不得不说气质和氛围也是容貌重要的组成部分,所有人,包括他们本人都公认老三容貌不及老四,但在此情此景下,却形成了一种红白玫瑰般的平等对照。   穆朝云没有出声,也没有第一时间退出去。   “清茗,送一送这位姑娘。”沈璟行又对贴身侍从道。   “三哥。”遂遂有些尴尬地喊了一声。   她在想怎么介绍才能不损害三哥的名誉。   穆朝云有些惊讶地转头看遂遂,沈璟行也像是才听到熟悉的声音,彻底回过头来。   “遂遂?”   不出所料,是一张端正俊秀的脸,眉眼开阔,五官没有过于精致耀眼的地方,但整体看起来却是漂亮舒服的。   比起老四的惊艳夺目,老三是一种平易近人的好看,他的好看不会让人有压力,是让人觉得会出现在自己身边的那种美人。   穆朝云没觉得老三不如老四,只是觉得两个人风格不同而已。   “你哥哥?怎么出发的时候没有看到?”   面对滇宁郡主的疑问,遂遂只能硬着头皮介绍:“这是我三哥,这是滇宁郡主。”   两人简单见礼,沈璟行微微笑着,语气平淡,“郡主有所不知,我并非来此游玩,而是一早就在寺中修身养性了。”   遂遂听三哥自己都不在意这个,大大方方说了出来,她也不过多纠结了,语气回归正常,“爹让大哥给你带了东西来。”   “好。”沈璟行的笑带上了一抹苦涩,心却冷了,给他送东西来?是想他在寺里住多久?   遂遂这么说的本意是让三哥感受到家人的关心,没想到适得其反,她对人的情绪向来敏锐,三哥虽然掩饰得很好,但她还是感觉出了他情绪的变化。   遂遂立刻改口,上前拉住三哥,“我们要去挖竹鼠,三哥和我们一起去吧,明天或者后天,等我们解决了兽潮的事情,就和我们一道回去。”   沈璟行这次是真的有些惊讶了,他从小就不如其他兄弟讨人喜欢,遂遂大多数时候都想不起他来,这还是第一次主动带上他干什么。   遂遂和三哥的性格确实不怎么合,遂遂生在世界的中心,生来身边就围了无数人,她身边的人她都看不过来,他们给她的感情都消化不完,她为什么要费心去看更远的地方?   说得冷漠一点,三哥身上并没有什么能吸引他主动靠近的地方,她为什么要主动去迁就他?   难道不应该是他努力地争取,努力地表现,让她看到他,就像四哥那样,才是对的吗?   她又不需要三哥的关注,她为什么要为他多费心。   遂遂是想要很多很多爱,想要很多人喜欢她,但她只喜欢最好看,最有趣,让她感兴趣的人。   换句话说,她看不上廉价无能的爱。不,遂遂比这更苛刻,只要不是最好的,她都看不上。   比讨厌更可怕的是不在意。   遂遂也不是完全不在意这个哥哥,他们毕竟是亲人,比起其他人,三哥在遂遂心里还是有一些地位的。   否则遂遂不会在滇宁郡主面前首先想到的是保护他的名誉。   但这种在意是与生俱来的,源自于同一个母亲的血缘关系,少了一些后天记忆的滋养,与时间的沉淀。   自然,比起其他有许多美好的回忆,一起长大的兄弟而言,就要薄上一层。   也不是说遂遂美好的回忆里没有三哥,而是三哥通常都以背景板或者边角料出现,并不是“美好回忆”的承接主体。   遂遂到现在也不清楚三哥和家里到底是怎么了,在她的视角看来,就是三哥好好的,吃着饭就摔筷子了,然后就被大爹爹罚了,然后就在庙里待着了。   她觉得这都是小事情,回家认个错就好了,人有时候心情不好,就是会突然想发脾气。   遂遂也摔过东西,也不是具体发生了什么,就是莫名其妙就不高兴了。   对她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旁人哄着她,给她道歉,让她心情好起来。   她发脾气不是她的错,应该是她身边的人的错。   但遂遂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同一件事,她可以这样,但三哥未必可以。   所以三哥需要有个台阶下,现在她就是这个台阶,三哥不能自己回去,但自己带着三哥一起回去,事情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三哥,你回家跟爹认个错就是了,不管怎么样,总不能让长辈给你道歉不是,而且爹特意交代大哥给你带东西,心里肯定有你啊。   其他的你就包在我身上,我带你回去,肯定不会有任何问题的。”遂遂如此对三哥交代道。   沈璟行看着被妹妹拉着的手,有些愣怔。   他们兄妹的关系实在一般,小时候妹妹就乐意亲近二哥和老四,就不大乐意让他抱。   他也不能像年纪小的老五一样,整天跟着妹妹玩儿,他们能玩小孩儿玩的游戏,跟他却不能。   大哥不常在家,但是大哥有本事,小孩子自然会崇拜厉害的兄长,不需要天天待在一起,小妹和大哥关系也是极好的。   后来妹妹长大了,除了家人外,有了更多同龄的外面的朋友,身边的人更多,他们的生疏也日益加深。   小时候他还偶尔抱一抱妹妹,妹妹长大后,却几乎没有了相处的时间。   除了母父带着全家出游,同辈的聚会游玩妹妹不是带老四就是带老五,或许是年纪差得有些多,妹妹长大后,几乎就不找他玩儿了。   这又是一个老三介意的点,老四大了妹妹十岁,按理说也不是妹妹的同龄人,怎么遂遂就愿意带着他?   沈璟行不是没有努力尝试过融入妹妹的圈子,和妹妹关系更亲近一些,但越尝试,他就越觉得挫败,越能感受那若有若无的隔阂。   和妹妹关系一般,导致了他和所有人关系都一般,全府上下大部分的目光都集中在遂遂身上,而遂遂身边没有他,他被看见的机会更少,自然就感受到更深的忽略与冷待。   对外也是一样,大哥二哥已经是全然的“逆子”行列,父亲赴宴根本不会带出去被人看笑话,他们自己更不会主动出门丢人现眼。   可话是这么说,关起门来,大哥二哥过得不知道有多惬意。   老四老五跟在遂遂身边,自然少不了关注,无论是长辈带着赴宴,还是遂遂与同辈的聚会,总是少不了他们。   只有他,一直默默无闻,仿佛透明人般。   这还是第一次,遂遂主动来拉他的手。   上官翊衡的方法很有用,不过在在庙里待了几天,沈璟行心中的委屈不忿就完全被恐惧所取代。   说庙里的生活有多艰苦清贫不至于,他说到底是王府公子,没人敢欺负他,甚至对待他时还有些小心翼翼,毕恭毕敬。   算起来的话,他在这儿,比在王府更受敬重和照顾。   情绪褪去之后,身边也不再有继续刺激他的人和事,反而让他更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处境。   所以沈璟行怕了,他害怕被遗忘,害怕不明不白在这里住很久很久,甚至是一辈子。   他很清楚,对于王府而言,他并没有那么重要,府里孩子多,母父不缺承欢膝下的孩子,王府权势也足,不需要靠儿男的婚姻去换取利益。   对于王府和王府的主人而言,有没有他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只有被母父宠爱的孩子,才有任性哭闹的权利,哭闹的时候才会有糖吃,显然他没有。   一起生活在府里时,他就是个透明人,如果远离了众人的视线,更没有人会想起他。   不做点什么赶紧回去,沈璟行害怕自己真的会被忘掉。   遂遂来之前,王府的人先过来安排了一番,沈璟行自然也得知消息,于是他出现在了滇宁郡主面前。   希望利用她,回家去。   事情进行得比沈璟行预料得更加简单和顺利,他的目的很轻松就达到了,给了他一种,自己也不是那么不重要的错觉。   沈璟行被妹妹拉着去后山竹林找竹虫。   上次他挖过,无论是挖竹笋和找竹鼠都有经验,尤其是抓竹虫。   老四怕虫,二哥嫌脏,竹鼠基本上是老五抓的,竹虫是他一只只夹进竹筐子里的。   别看二哥好像是很喜欢田园生活的样子,经常溜出去庄子上钓鱼喂鸡。   他喜欢的田园生活是鸡圈干干净净,没有鸡屎,最好还是香的,小院儿篱笆上开着小花,有猫有狗,还特别亲他,任撸任抱。   种地是天气适宜,兴致来了才去锄几下地,但土地要郁郁葱葱的,长势喜人。   钓鱼要在那种山水画般的远山碧波里,他衣袂飘飘,任扁舟随波逐流,在船头愿者上钩。   那天他们兄弟四人去,实际上干活儿的就俩人,二哥偶尔大呼小叫,起到一个活跃气氛的作用。   老四更过分,为了不看到虫子也不挨到,直接往竹子尖上站,压弯竹子停在半空,就那么抱着臂,当了一下午监工。   最后从竹子上下来,人都不打晃,竹子也没断,就那么弹回去了。   简直和那个在家里被遂遂一推就倒的老四判若两人。   虽然说老四心机深沉,但本事是真的,换了他,既飞不上竹子巅,飞上去了也站不稳。   但是老四就站了一下午,他们换地方,他就换根竹子站。   沈璟行更忮忌了。   比失败更让人破防的,是发现赢了自己的人真的比自己厉害。   不是暗箱操作,不是评判的标准不公,他就是更好,更厉害。   长得更好,更会处事,也更有本事。   方方面面都比他好。   想到老四怕虫,沈璟行找虫子的速度和准确率都变高了,几乎一抓一个准儿。   旁边两个主要是为了好玩儿的姑娘看得目瞪口呆。   “三哥,你好厉害啊。”遂遂都难得夸奖了一句。   她和穆朝云在旁边合作抓竹鼠,搞得烟熏火燎的,自己呛的不行,竹鼠一个没抓到。   “我就说让你听我的吧,你们这儿才多少竹子,我们云南又有多少,弄这些东西你能有我熟?”穆朝云抱怨了一句。   遂遂反驳,“可是上次我用那个方法也抓到了啊,不信你问我三哥……”   沈璟行看过来。   遂遂突然卡壳,“额,上次是在我们自己庄上的竹林里,三哥好像不在……”   气氛有点尴尬。   正在这时,大哥四哥联袂而来。   “我作证,确有其事。”沈慕白声音原本是雀跃的,眼尖看到老三身边的筐子,那肥嘟嘟的大白虫子还在咕扭咕扭,声音都变了调,恨不得自戳双目。   衣摆翻飞,沈慕白瞬间回到了他上次的生态位。   “你们怎么一起到这儿来了,让我好找……老四,赶紧下来,这像什么样子?”   沈容与原本在说老三的事儿,一不留神身边人就飞天上去了,赶紧仰着脖子教育。   遂遂和滇宁郡主都还在地上站着呢,他飞人家头顶上站着算怎么回事儿? 第239章 体现自己的奸懒馋滑   沈慕白闻言,又是一个轻巧腾跃,离大家伙儿远了一些,保证不会产生“站在别人头顶”的误会。   “你四哥身手不错啊。”穆朝云倒是没有生气,能上得去也是人家的本事,而且他并没有站在她的头顶。   遂遂与有荣焉,“还好啦,还好啦。”   一段时间过去,被光顾过的竹林又变得富饶起来,一行人很快就找齐了中午要吃的东西。   沈璟行跟着姊妹(这里姊妹包括女男,四川话有这种用法)一起来到固定的打牙祭地点,感觉还有点微妙。   “这是不是不太好,二三里外就是寺庙。”沈璟行尝试提出异议。   沈容与在生火,闻言抬头,惊讶地看着老三,“你在庙里待了这么多天,难道一次牙祭都没出来打过?”   沈璟行摇头表示没有。   “白鹿寺斋饭是不错,但天天吃素,你就不馋肉吗?”   沈璟行点头表示很馋。   沈容与没想到自家三弟真是个实心木头人,老实得他都忍不住怜爱了,最后只能说道:“看来母父的名字确实没有取错,老三你的品行真是让人景行仰止。”   那天沈容与不在场,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是后来听说老三犯错被罚了。   他也没多在意,谁没被罚过呢。   但沈容与这种表面听话,实则叛逆,心眼子贼多,小杖受大杖走坚定拥护者来说,是不能想象,也不能同意,长辈说什么就做什么的。   万一长辈说的是气话呢?   就拿罚跪来说吧,只要不是派人一直看着的,其实都不是真心要罚的,人看着的时候跪直了,没人的时候就自己歇歇。   这样自己不累,长辈既有面子,又没负担,要真跪得一瘸一拐到了人前,那不是给自家长辈抹黑吗?   所以对老三这性格,沈容与也不好说什么,总不能真夸他做得好吧?人都已经那么木了。   也不能把他会那些歪门邪道明目张胆教他吧?那真有点带坏自家弟弟的嫌疑了。   这种东西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老三长这么大半点没悟到,就说明他于此道无缘。   沈容与一边做饭,一边为自家的实心弟弟叹气,这么个木头人,和谁关系都不好,嫁出去怎么争得过那些大家族里教出来的八百个心眼子的郎君?   留在家里吧,都到这时候了,还不知道好好刷刷家里人的好感度。尤其是遂遂的好感度。   母父总有老的一天,王府一切都是遂遂的,如果嫁不出去,妹妹才是下半辈子的依靠。   再是与生俱来的血脉亲情,也少不了经营和培养,否则家里那么多兄弟,都是娘生的,遂遂怎么就跟老四最好呢?   沈容与担心弟弟的同时,滇宁郡主其实还挺欣赏踏实肯干的沈璟行的。   尤其沈慕白今天来就是为了展现自己的奸懒谗滑,毫无男德,沈容与一直又把自己带入的长辈角色,翻译一下就是像个爹。   在这两人的衬托下,沈璟行反而才是最正常,看起来最顺眼的。   而且沈璟行身上有一种疏离脆弱的气质,沈家其余两兄弟一看就是在家受宠的,尤其沈容与,不受宠,一个男儿怎么可能有能入御灵司的本事和机缘。   而沈慕白身上那种骄矜张扬的模样,一看就是不仅受宠,而且会恃宠而骄的类型。   而沈璟行看起来,就是被兄弟们欺负的那个。   而人会下意识地同情弱者,而且这个弱者长得还不差,还勤劳温柔,就更容易让人有好感。   沈慕白是容貌出色,可不是一直站竹子上看不着吗?   而且一个男儿,眼里没活儿,而且美而自知,恃靓行凶,其实对女人来讲,是很败好感的。   沈慕白给滇宁郡主的感觉就是恃靓行凶,恃宠而骄。   他知道这么做不对,但他偏要这样,因为他知道自己会被包容。   遂遂倒是没有感觉到四哥今天的异常,对她来说,事情有人做就好,她不在意具体是谁做的。   而且在遂遂看来,今天的四哥和以往是一样的,打扮得很漂亮,而且总要比别人多要点什么。   就算遂遂发现了四哥今天故意偷懒,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她对四哥再怎么也刻薄不到那份上。   饭做好了,一行人围了一圈,开始吃东西。   然后穆朝云就看了一场川剧变脸。   干活的时候根本看不见人的沈老四,吃饭的时候坐在沈世子身边,那叫一个周到殷勤,温柔体贴。   好像所有事情都是他做的一样。   穆朝云看得直摇头。   不过她可不会去给沈老三出头,没看其余人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吗?   况且,沈世子和自家兄长的亲疏远近,她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   只是用女人看男人的眼光看,沈老四已经不合格了。   靠近权力的孩子,总会比远离权力的孩子更早熟,遂遂是这样,穆朝云也是。   她很明白,她此来,会带回她未来的正夫,所以她嘴上说着见世面,见更好看的人,但其实,对于她的正夫而言,容貌没有那么重要。   更重要的是他的家世背景,为人处世,她看晟京这些男人,确实有欣赏,但更多的是在挑选,挑选适合她的,对她有利的人。   “三哥,你就留在此地,我们处理完了事情,再一道回去。”遂遂没和三哥打过,对三哥身手不是特别了解,保险起见,她还是不带三哥了。   到了京西六十里,一行人拿出罗盘确定位置,准备拿出琅玕摆阵开结界。   遂遂往确定好的位置东边走了二十几步,“往这儿挪挪。”   比起罗盘,当然是自家天才的世子殿下更靠谱。   阵刚摆了三分之二,无形的波动便在空中荡开。   遂遂随手拔出大哥的佩剑,第五山水默契拔刀,两人一左一右,仿佛挑开无形的帘幕,其余人迅速鱼贯而入。   遂遂和第五山水大地漆黑,天空呈现一种灰蒙蒙的黄色,却不是阳光照射的颜色,光线顿时变暗,无数眼睛在黑色的丛林中亮起。   “再往里走走,这儿太浅了,在这儿开打会影响到两界壁垒。”   第五山水出言提醒,沈容与抽出一半的刀又放了回去。   一行人深入了百来丈。   “这次的兽潮都是各种羊啊!”沈慕白语气雀跃,遂遂和娘都爱吃羊肉。   沈慕白也爱吃羊肉,不过他爱吃的原因不太正常——无论是南方的羊还是北方的羊,他都能吃出羊膻味儿,这样他就能少吃点,保持身材。   灵界的动物真的不怎么聪明,见到人来抓不仅不跑,反而越聚越多。   黑色森林里的眼睛逐渐显露出身形,多数是各种各样的怪羊。   有身大如驴而马尾的羬羊、型如山羊,脖颈长满赤红鲜亮鬃毛的葱聋;与普通山羊无异,但无口不可杀的䍺(huán);九尾四耳,目在其背的猼訑(bóyí)。   猼訑配之不畏,其实吃肉效果也一样,五哥就是和遂遂一起吃了几次猼訑汤锅之后才成了傻大胆性格的。   除了各种怪羊,还有一些其他的,比如形如黑猪,但头尾各有一头的并封、还有一种左右各有一头的牛,名叫䟣踢(chùtī)、犼兔、红尾,脖子上有个斗大肉瘤的怪牛领胡等等……   别看领胡长得有点抱歉,牠脖子上那个斗大的肉瘤才是牠全身最好吃的部分,切成厚片煎格外地嫩滑多汁,打成牛肉丸又格外Q弹。   灵界版的猪牛羊兔还在不停汇聚过来,一只头上有两对角的山羊混在羊群里毫不起眼。   甚至和牠身边那些眼睛长在背上的、多几个耳朵的、一只眼睛的同类比起来,显得十分纯良无害。   但遂遂抬起的弓箭第一个就对准了牠。   「…昆仑之丘有兽焉,其状如羊而四角,名曰土蝼,是食人。」   土蝼似有所感,转身就要逆兽群而逃,但遂遂射出的箭却快得不可思议,带着破空声,转瞬跨越二三十丈的距离,钉入奔跑中的土蝼脖颈,银亮的箭簇带着血花,从脖颈另一边穿出。   箭矢命中后,上面残余的力道将土蝼带倒前扑,土蝼生命快速流逝,箭羽微微震颤。   穆朝云看看远处兽里还在轻颤的箭羽,又看看自己身边只有十来岁的沈世子,张开的嘴慢慢合上。   沈世子的生辰是八月十五,如今才四月初,也就是说她其实还不满十岁。   不愧是能一箭射爆城墙的澄亲王的女儿。   而周围人对沈世子可以射中也毫不惊讶,更好奇的反而是她为什么选了那么个不起眼的猎物开弓。   沈慕白自己找了匹马骑着,免得影响遂遂发挥,遂遂箭矢银亮的光也点亮了他的眼睛,“怎么选了牠?”   沈慕白才不信遂遂是为了在滇宁郡主面前炫技,遂遂去年就能一箭过三钱,哪里需要在一个土包子面前炫技。   所谓一箭过三钱,就是把一些铜钱装在罐子里,把罐子扔向空中,射箭的人射破罐子,同时箭矢穿过铜钱。   同时射中三枚,就是“一箭过三钱”。   娘的绝技是“一箭过七钱”,不是不能一次性射中更多,而是扔罐子的人臂力有限,滞空时间短,能一次射中的只有这么多。   据说娘在边关时,曾有过一箭射中十一钱的逆天战绩。   不过沈慕白还是觉得遂遂更厉害,娘那时候都是大人了,而遂遂还是个小宝宝。   遂遂把弓递给四哥拿着。   也不知道是听了多少话本传奇,据说娘的惊蛰在战场上要两个人抬着送来娘手里,遂遂从小觉得有人拿弓是一件很帅很有排面的事情,就特别喜欢别人给她拿弓。   这当然不是遂遂自己说的,而是身边的人自己观察出来的,身边有资格给她拿弓的都知道。   四哥明媚的笑并没有让遂遂微微绷紧的脸色缓和,“昆仑又多了一种会吃人的灵,这不是什么好事。”   土蝼,乍一听好像是虫子的名字,实际上是一只羊,而以前确实是没有过记载,一出现,还是会吃人的。   每年关于灵的记录都会增加,牠们有些是早就存在,只是从前不为人知,有些是新诞生的。   灵不仅会在灵界诞生,人间也是会诞生灵的,除了人死了变成鬼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一些流传到一定程度的志怪传说,里面涉及到的东西也有可能化灵。   所以大晟虽然言路开阔,但鬼故事会被打成禁书,因为真的有可能会写出真的来。   但有些人就是沉迷于当造物主的感觉,越禁越爱瞎编,哪怕为此丧命。   大晟每年全国范围内都会出现几起找不到凶手的离奇凶杀案,多的时候,甚至有十几起。   而官方甚至不敢把这些当做反面教材,因为传播得越广,灵的故事越完整有厚度,牠就有可能变得更强。   遂遂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很多人都听到了遂遂的话。   第五山水往遂遂身边来,提议道:“不如早些解决完回去上报?”   遂遂点点头,之后有些歉意地对穆朝云说:“可能会带给你不太好的体验,我下次再带你玩儿。”   穆朝云当然不会犯蠢,立刻表示自己也会出力清理,争取早点结束。   遂遂点点头,手心一摊,负雪脖子上的铃铛化作流光里来到遂遂手心。   穆朝云又是一呆:这是什么巫力?巫力是这样用的吗?   世面+1。   虽然穆朝云实际上并不想见那么多让人害怕的世面。   负雪喜欢把自己的漂亮铃铛露在外面,穆朝云当然也看见过,她还以为是沈世子送给自家契灵的呢。   她的小泥巴也喜欢戴大大的宝石额饰呢。   谁能想到,那是负雪自带的伴生灵宝,谁能想到,契灵还能有伴生灵宝呢?   “大哥。”遂遂把铃铛扔给大哥。   沈容与抬手接住,铃铛在他手上光芒一闪,铃铛上的花纹扩大为能笼罩住众人的一圈光纹。   “负雪,叫。”   遂遂淡声吩咐。   “吼——”   撼天动地的虎啸响起,负雪金眸灿亮,宣告着百兽之王的绝对权威。两人最后踏入,一步跨出,就已经是换了天地。   (以下为增补,对不起大家,临时有事。) 第240章 虎啸(二合一)   (上章有增补,麻烦大家刷新一下)   无形的声波扩散,黑色的树木摧枯拉朽,无数似猪似羊似牛的灵在百兽之王的吼声中颤抖,臣服。   只不过是过去了一息,视野里密密麻麻的灵就集体矮下去了一截——能够在山君威压全开的吼声中保持站立的并不多。   铃铛亮起的光纹转瞬收束,虎啸的余威还回荡着耳边尚未彻底消散。   噌的一声,沈容与抽出刀,身影闪电般冲入兽群,一嘭血花瞬间炸开。   或许是本性被压抑后的反弹,沈慕白是个会因折磨别人而感到快乐的天生坏种,沈容与喜欢打架,而且比起一击毙命的简单高效,他热衷于把敌人砍成血雾。   沈容与杀出去之后,王府护卫出去了一半,剩下一半分散在各位贵人身边护卫,哪怕他们自己也带来护卫过来,遂遂带的人依旧把护卫任务放在第一位。   沈司寰认为,带多少人出去,就带多少人回,比胜利更加重要。   而这种思想也完整地传给了她的女儿,遂遂会把自己和身边人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沈司寰一生从无败绩,无论是单打独斗,还是率领大规模军团作战,她都从未打过败仗。   但她却一次次地失去她的战友,她的爱人,某种程度上讲,沈司寰觉得自己很多时候都是失败的。   在十六岁那年的山海关,在后来的翡翠城,沈司寰都不觉得自己赢了。   尽管别人从不认为她输。   小泥巴有些不安地跺着地面,长鼻子轻轻甩动,象鸣短而急促,显得有些躁动。   穆朝云从震撼中回神,赶紧安抚身下的小泥巴。   大象作为陆地上最大的动物,只要灵界那些龙啊蛟啊的不过来,它在视觉上给人的震撼就是最大的。   就体型上讲,小泥巴比负雪大得多,坐在小泥巴背上的穆朝云视野也比遂遂更高。   但穆朝云却没有丝毫居高临下注视沈望舒的底气,她甚至考虑自己是不是从小泥巴身上下来,站着说话要好一点。   穆朝云思考了一下,带着小泥巴往后退了几步,从和沈望舒差不多前后的位置,移动到了落后几步的位置。   遂遂倒是没有注意到穆朝云突如其来的人情世故,她看着前方的战场。   也算不得战场,因为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屠杀,这些和猪牛羊类似的灵本身就不强,又被负雪威压压制,很多都是直接受了重伤。   当年在怡郡王府后方的枫林,负雪还只是个虚幻投影,本体还在灵界,一吼都能令百鬼魂飞魄散,更何况牠现在是本体在这里。   杀伤力当然也是与日俱增。   一群人冲将上去,比杀年猪还要轻松,杀年猪得好几个人按,而现在只需要跑过去,抽刀,砍就完了。   遂遂并没有动手的打算,她一直不是很喜欢很多种动物拼起来的灵,只有一只眼睛、三条尾巴这种不对称的她也不喜欢。   像龙、白泽这种拼得比较好看的很少,大多数都是并封、猼訑这种比较抽象的。   虽然说不上害怕,但就是对自己的眼睛不太舒服。   沈慕白也提剑上了,难得有光明正大释放自己破坏欲的机会,他哪里舍得浪费。   别看沈慕白一天到晚不是插花就是制香,看起来娴静温雅,一副标准的高门淑男模样。   平时和遂遂玩闹,更是能倒就倒,能输就输,任由遂遂揉圆搓扁,没有一点脾气。   但他的武艺是下过苦功去练的,而且他的身体素质非常好,稍微练一下,就有别人练好几年的效果。   沈慕白觉得自己虽然不是娘的孩子,但生身母亲大概率也不是一般人。   他的巫力虽然不像大哥那样能直接用出来,但他能感觉到自己是有的。   而且他对气味和香药之类的东西十分有天赋,很轻易就能通过气味判断某种东西的用途,也能轻易调配出各种用途的香料。   现在府里用的就是他配的安神香,用料比常见的安神香更少,但安神助眠的效果却更佳。   沈慕白觉得这应该是亲生母亲留给他的天赋。   想想也是,能把孩子托付给澄亲王抚养,他母亲怎么会是一般人?   大哥和老四都上了,沈璟行犹豫一会儿也打算上。   他就属于对舞刀弄枪不感兴趣,也没什么天赋的人,习武的主要目的是保持身材,顺便强身健体。   “三哥,你别去。”遂遂注意到了三哥的动作赶紧制止。   大哥和四哥遂遂都和他们切磋过,刚开始习武那段时间,娘不在,多数时候都是大哥负责指导她,顺便陪练的。   四哥不仅陪着她对练,连基本功的时候也陪着练了不少。   所以遂遂对他们俩人的身手十分了解,就算没有负雪压制,直接上,他们俩也能全身而退。   大哥更是能杀个七进七出的存在。   但遂遂没和三哥打过,记忆里也没有三哥练功的画面。   所以对三哥的身手存疑,为了安全起见,遂遂决定三哥还是不要上了。   没看金翡和咻咻都没上吗?   金家的金玉精主要能力是寻宝、探查矿脉,没有什么战斗能力,金家供奉的是貔貅,其能力在聚财,也没什么打架的能力。   咻咻就更不用说了,前几年虞修齐出生,才把虞家和文衡星君的契约续上,咻咻一个男子,才得了一点巫力的反哺。   虽然儒家以德服人,要打架也不是不能,但咻咻还是更倾向于君子动口不动手。   沈璟行从小就受的在家从母,出嫁从妻,妻死从女的教育,自然是没有当众反驳妹妹的念头的。   只是又失落起来,看吧看吧,人和人就是不一样,大哥去得,老四去得,到了他就不行了!   尽管事实是他也没有那么想去,看那些奇形怪状的灵,他心里也毛得很。他不像大哥和老五一样,热衷于打打杀杀。   但遂遂真不让他去了,沈璟行又觉得心里不平衡了。   本来遂遂带上他就不情不愿的,要不是他趁着滇宁郡主在场,给自己争了一把,他又会被独自扔在寺庙。   说不定遂遂回去的时候能直接把他忘了呢。   这样的事情,以前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沈璟行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遂遂喊着哥哥们蹴鞠,唯独把他忘在家里,给家里几个兄弟带礼物,他永远都是拿其他人挑剩下的。   不,比这还扎心,遂遂知道其他人喜欢什么,会投其所好,给大伙儿准备惊喜,而他的总是中规中矩,是为了送礼而送礼。   遂遂不知道,也不关心他的喜好。   就像她也不怎么看得上自己对她的付出一样。   男儿都会做针线给自己的姊妹或母亲,他做得不比别人少,也不比别人差,但遂遂却很少上身,宁愿穿上官愿一个表兄做的,也看不上他这个亲兄长的东西。   对于男儿而言,自己亲手做的东西能出现在姊妹/母亲/妇君身上,就是一种看重,是一种地位的无形体现。   沈璟行显然是不被家里的母亲和妹妹看重的,所以她们舍得他嫁人。   穆朝云看看遂遂又看看明显有些失落委屈的沈三公子,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她反正是一定会从晟京带个男人回去的,那为什么不带一个家世最好,对自己助力最大的人回去呢?   澄亲王何等权势就不说了,沈世子也绝非酒囊饭袋之辈,未来澄亲王府两三百年的兴旺少不了。   只要这母女二人不死,澄亲王府最差也就是维持现状。   而如果现在的澄亲王成了她婆婆,未来的澄亲王成了她的小姑子,穆朝云根本想象不到,自己和自己未来的孩子该是多么幸福。   就算土司府并不能靠着澄亲王府作威作福,真有什么事儿,姓沈的也只会帮姓沈的,不会帮姓穆的。   但有些东西,只要存在在那里,哪怕本身不发挥任何作用,它只需要存在,就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助力。   就拿金家来说,金翡算是遂遂的小跟班,算不上朋友,金翡一直很本分,没有仗着遂遂的名头做任何不好的事情。   澄亲王府更没有给金家撑腰什么的,金家还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也没那么大的面子。   反而金家自从搭上了澄亲王府的线后,更加低调自觉了许多,一些以前的小问题,都自觉处理了。   这些年交的税,给朝廷的义捐只多不少。   但能够跟在澄亲王世子身边,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好处。   澄亲王是现在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澄亲王世子就是未来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些年金家做生意合法合规,顺风顺水,能不犯法,生意还做得顺利红火,这就是好处。   金翡大遂遂两三岁,最近和户部侍卿家的男儿见了几次,大概率会结亲。   要放以前,金家哪搭得上户部侍卿这样的人家?   晟京流行男儿下嫁,寒门上娶,但也是士族嫁士族,庶族嫁庶族。   所谓“高嫁低娶”,是名门望族的男郎,下嫁才华横溢的寒门进士,或者位高权重的勋贵,娶了家里姊妹出息的小家男。   这叫高嫁低娶,而不是让好好的官家男儿去嫁家徒四壁农女,大家族的承嗣子发了狠忘了情,非要娶一个家里一堆破事儿,好酒的妈,挨打的爸,好赌的姐姐还有破碎的他。   毕竟没有人是傻子,如果只是让一方放血滋养另一方,这个制度无论如何流传不下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   金家想送家里男儿进侍卿府作小侍容易,金家女想娶侍卿家的男儿却是难上加难。   但现在,这种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极有可能。   金家如此,换穆家同样如此。   并不是想通过王府达成什么目的,澄亲王府只需要在那里,什么也不做,就是一种无形的,巨大的助力。   想到了这一层,穆朝云再看遂遂的哥哥们,每一个都好顺眼,好好看。   原本她也只是觉得晟京的男儿确实比大理的好看,想多看看够本而已。   看遂遂的哥哥们,也只是觉得澄亲王府就是不一样,养的男儿都更加好看。   但现在,穆朝云觉得自己可以大胆一点,尝试争取一下。   心思电转间,穆朝云开了口:“三公子,不如你我同去?”   沈璟行有些诧异地抬头看向滇宁郡主,眼里隐约有些水雾,这是在……帮他解围吗?   遂遂闻言,想说还是自己来吧,自己的哥哥,麻烦别人似乎不太好。   怎么之前突然就改主意了呢?三哥又帮不上什么忙,还要多花琅玕带他进来。   算了算了,就当带三哥玩一玩吧,三哥都没来过。   遂遂飞快哄好自己,刚想跟三哥说自己带他去,不要麻烦别人,腰间的穗子就被轻轻拉了一下。   遂遂扭头看着笑着对轻轻摇头的咻咻。   被这么一提醒,遂遂就转过弯来了,当三哥看向她征求意见时,遂遂赶紧点点头,对穆朝云道:“啊,那麻烦你了。”   遂遂虽然自己没有开窍,但她见过不少套路啊,什么池塘必有落水者啦、上旬一起组队打马球,这旬就宣布婚期在明年开春啦……   遂遂现在只是纯粹欣赏美,没有女男之间的旖旎情愫,甚至这种欣赏都不区分女男,   如果有一个和她二哥一样好看的小姐姐,遂遂一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和对方成为好朋友,然后和对方贴贴。   遂遂就是很喜欢好看的人,她身边也都是好看的人,包括圆圆,球球他们几个伺候的虏才,真要论起来,容貌比一些官家公子都出挑。   薛嫖金翡她们也是,都是外貌极出挑的人。   是的,世子殿下不仅卡男人的颜,也卡女人的。   虽然她交友并不看脸,在江南认识的卢志远、沈天骄都容貌一般,但她也没有忘记她们,时常通信,四时八节互送节礼,延续了当初的友谊。   但下意识的喜好,让遂遂身边聚集起来的,无论女男,都是清一色的美人。   滇宁郡主和三哥加入战场后,金翡觉得自己光碌碌待着不妥,也带着自己的人上了。 第241章 玩笑   遂遂身边只剩下咻咻。   咻咻主动靠近遂遂,压低声音道:“滇宁郡主说不定是想和三公子多了解了解呢。”   遂遂点点头,她虽然现在对女男之事不感兴趣,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她知道滇宁郡主这次来陛下是要赐婚的。   默认的惯例是,滇宁郡主会在晟京成婚,带着自己的正夫一起回去。   自家几个哥哥就是因为不想远嫁,才溜了的。   三哥没溜,那应该是愿意的。如果滇宁郡主有意三哥,遂遂觉得也很不错。   咻咻说完话,身体退回去前,突然奶呼呼的地“汪”了一声。   遂遂先是一惊,又是一乐,奖励般地挠挠咻咻的下巴,“乖~”   虞修言扬起笑脸,心满意足退回去。   早上因为世子殿下独独带了四公子的醋意烟消云散。   郎舅关系最是微妙,许多婚后日子艰难的,其实不是嫁的妇君不好,而是妇君的父亲或兄弟连起手来欺负儿婿。   怎么说呢,男人似乎对女人自古就有很强的占有欲,对于姊妹的夫婿有着天然的敌意,觉得儿婿是家里的入侵者,抢了他们的姊妹/女儿。   虞修言在几位王府公子面前,向来表现得谦卑温驯,从不与他们争锋。   尤其是在和殿下关系最好的四公子面前,虞修言从来都是退让的姿态。   不仅是因为他知道四公子手段了得,不能轻易树敌,更重要的是,他和殿下关系最为亲近,他是可以影响到殿下的人。   现在时间还早,他们谁都没有确切的名分,虞修言在靠近殿下的同时,也很注意和殿下家里人的关系,这毕竟关系到他的一生。   这些人或许日后都要和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虞修言从未设想过生命中没有殿下的一生。   所以,他很早就开始努力和谋划。   但虞修言并不想成为一个习惯性被排在后面的人,他不仅想在殿下心里有一席之地,还想这一席之地是重要的,不能轻易舍弃的。   所以虞修言会给自己补回来。   “殿下回城的时候,靠着咻咻休息好不好?”虞修言勇敢推销自己。   受到家里长辈影响,遂遂欢喜把人当垫子用,坐着舒服,靠着也舒服。   遂遂想了想那弹弹的,又很有支撑感的靠感点了点头。   阿古拉身上梆硬,有次不小心从高处摔下来,阿古拉在下面给她垫着,那感觉……遂遂觉得还不如直接摔地上。   愿表哥身上比较软,比起靠着,更适合抱着睡。   四哥身上香香的,怎么样都好,咻咻靠起来最舒服,身体不会太薄,也不会太厚,一切刚刚好。   众人清理兽潮的速度比预计的快的多,大部分没有特殊能力的灵都在负雪那一吼之下失去了战斗力,不管是直接击杀,还是捆起来带走,速度都非常快。   三哥和滇宁郡主去了没一会儿就回来,就抢到一只并封。   “你大哥也太能打了,跟个杀戮机器似的,别人杀一个的时间,他都砍死好几个了,根本抢不过。”穆朝云玩笑似的抱怨。   这是猎灵的规矩,谁打到就是谁的。   遂遂笑,“没关系,我哥打的也算我的,而我打来本来就是要给你做回礼的,转了一圈还是会到你手上的。”   穆朝云也不忸怩,“那我就不客气了,你给多少我要多少。”   遂遂:“放心,绝不让你吃亏。”   其他人陆续回来,金翡来遂遂面前禀报:“来财感应到那个方向,大概四五里外有琅玕矿,可要去查看查看?”   来财是金玉精的名字,一听就很金家。   穆朝云和遂遂都是眼前一亮,这么近,当然要去啊!   “你们谁带了锚点?”人回来齐以后,遂遂还是问了一句。   这次来的目的是清理兽潮,众人带的都是伤药、攻击性的符箓、牵制的阵盘之类的,还真没有锚点。   虽然灵界有很多“多金玉之山”,给人一种灵界到处都是金银遍地的错觉,但实际是并不是。   灵界的地域比人界要广袤得多,很多地方还有折叠的空间,想要遇到遂遂第一次来灵界遇到的那种玉石堆砌的山脉并不容易。   遂遂第一次去到的是青丘山脉的核心地带,并不是整个山脉都是那么富饶的。   而且灵界对金玉的定义宽泛得多,很多灵界的玉其实只能算是比较好看的鹅卵石而已。   所以灵界的矿山,尤其是无主,人类可以随便挖的矿山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经常是猎灵小队带着罗盘跋山涉水,花费数月,也不一定找得到。   再有,锚点的成本是相当昂贵的,并不像其他道具那么常备。   “回去和陛下申请一下,以后你带队进灵界,都把锚点带上。”沈容与想了想道。   遂遂一共进了两次灵界,第一次带了负雪,路边随便一捡就是丹木这种能当国之根基的东西。   丹木虽然要长五年才结果,但它的生长条件并不苛刻,当普通树种就可以,而且之后是每年都会结果的。   如果不是身体撑不住了,遂遂有可能会发现更多。   这次只是在灵界边缘解决一个小兽潮,就发现了矿,遂遂这运道,入灵界不带锚点才亏了。   两界的位置是随时变动的,下次从这里进来,来的就不一定是这里了。   但有了锚点,就可以把双方地点固定下来,保证在哪里进,就在哪里出。   遂遂对大哥的提议十分认可,“那走吧,这么近,不去看看可惜了,看看能带多少带多少吧。”   有趣的是,来财只的那个方向,就是双双藏私房钱的方向。   遂遂忍不住打趣,“来财不会是把双双的私房钱给找出来了吧?”   咻咻也笑起来,“如果是,就说明殿下和这私房钱有缘,合该全给殿下。”   “是的是的,都给殿下,给殿下!”   咻咻话音刚落,双双的三个脑袋同时开口,形成了交响乐般的磅礴重奏音效。   双双,作为一种有三个脑袋三张嘴,三个脑袋性格还不一样,还是听帝师讲课才开智的灵,能言善辩是牠或者说牠们的优点,舌战群儒是基操,缺点也是聒噪。   “殿下,殿下,我们要把私房钱送给殿下!”三只脑袋一齐喊着,就地一倒,从咻咻肩膀上滚下来,在空中做了一小段抛物线运动,精准落在遂遂身上。   “殿下,殿下,殿下,我们带你去找我们的私房钱,虞夫子的私房钱也给你!”   灵都本能喜欢气运强大的人类,双双又以智慧见长,早就想凑上来贴贴了。   只不过慑于负雪的威压,一直找不到机会靠近,这下子有了借口,可不就赶紧贴过来了。   遂遂伸手帮横躺着的双双重新站立起来。双双三个脑袋朝着三个方向,每一只小兽又是双足直立的姿态。   而且六只脚直到现在都没有学会合作,也完全没有磨合的意愿,所以移动都是靠滚的,反正牠们的身体近似于一个圆柱体。   见双双六只脚都站稳了,遂遂故意逗牠们,“那可是虞老太师留过后辈的东西,你们拿来给我,怎么对得起虞太师?”   “给殿下,虞夫子会含笑九泉的!是嫁妆!对!给咻咻当嫁妆!”双双三个脑袋依旧三重奏。   遂遂被逗得咯咯直笑,“好呀好呀!”   思无邪的小姑娘根本不知道害羞为何物,在她听来,这就和办家家酒一样。   一旁的咻咻脸早已完全红透,像个过熟的苹果。   脑袋低着不敢看人,嘴角却甜蜜地弯着,压不下来。   沈容与也笑:“这小东西,挺有觉悟嘛!”   穆朝云打趣:“这是个会说媒的。”   气氛一时间其乐融融。   沈慕白不知为何却觉得这些话刺耳,心里明知现在不该说扫兴的话,话却已经出了口:   “虞家又不是没有承嗣子,虞修言一个男儿有什么资格继承虞老太师留下的东西?莫不是自己起了贪心,还要玷污遂遂的名声?”   沈慕白对外人向来冷淡,说话的时候更是如滑动变阻器一般,此时冷淡又阴阳怪气的话,顿时让气氛冷场。   “我对四公子向来敬重有加,四公子怎能凭空污人清白!我何曾有过这种龌龊心思!”   虞修言哪里受得了这种指控,眼泪流了满脸,死死盯着沈慕白。   这种流言蜚语要是传出去,他还有什么名声?到时候做大做小可都没他什么事儿了。   “老四,刚刚不过是玩笑话,你胡说什么。”沈容与试图控制一下局面。   沈慕白不为所动,上下打量虞修言一眼,露出个刻薄又美丽的笑,“我想着,虞家百年簪缨,家教当是不错的,谁知道什么玩笑都能乱开。”   “虞家小妹才多大?懵懂无知,天真可欺,在这种时候,开这种‘玩笑’,知道的是你虞修言不懂事,不知道得还以为我们王府瞧上了你虞家的仨瓜俩枣,像吃绝户呢!”   “老四,闭嘴!”沈容与恨不得飞起来去捂老四的嘴。   这死孩子,难不成又犯病了?谁都知道这不过是玩笑话,而且虞家小公子本来就是要进府的,人家十一岁就跟了遂遂,遂遂不要他,还有谁会要他?   遂遂日后要是不把人收了,遂遂成什么了?外人怎么看遂遂?   既然早晚都是一家人,说几句嫁娶玩笑多正常,干嘛说这种伤人又伤感情的话。   哭谁不会啊,正好他心里也不舒服呢。   沈慕白轻轻哼了一声,微微撇过脸去,眼泪一颗颗从眼眶滚下来,墨蓝色的瞳孔被泪水洗过,更加澄净,色彩浓郁惑人。   沈慕白脸上的肌肉没有太多动作,依旧是那张浓丽精致的脸,只是红润的唇紧抿着,带着委屈与忍耐,睫羽轻颤,沾上水气,那双特别的眼睛好像有千言万语要说,但他什么都没说。   只是湿漉漉地望着。   真正的美人无论干什么都是美的,不需要角度,不需要特别的光线,就是无可争议的美丽。   遂遂看呆了两秒。   和爱哭的表哥不同,这是遂遂第二次看见四哥哭。   除了那次生病,四哥是个肋骨断了都能笑着说没事的人。   记不得是六岁还是七岁,她从高处跳下,落在四哥身上,踩断了四哥的一根肋骨。   当时四哥是什么反应呢?   他笑得很开心,牙齿白而整齐,说:“我家遂遂劲儿真大。”   她甚至是第二天才知道自己拿一跳踩断了四哥的一根肋骨。   遂遂当然最喜欢四哥了,他们有过和别人没有的回忆与秘密,她从四哥那里感受到过纯粹毫无保留的爱。   遂遂一直觉得,自己的四哥就像是闪着火彩,颜色浓郁的宝石,美得显而易见,美得无话可说。   什么外族血统不外族血统的,都是丑人的无能狂怒。   她又不是没见过胡倡,纯血的,混血的,眼睛蓝的绿的紫的,遂遂都见过,都很好看,但都比不上她的四哥。   如果说平时的四哥是颜色浓郁的宝石,安静落泪的四哥就像是纯净无色,仿佛一敲就碎的琉璃。   他落下的眼泪,就像是一颗颗碎钻,就这样一点点地,安静地碎掉。   遂遂突然感觉心脏被揪了一下,愿表哥哭的时候,遂遂更多是觉得好看,很少会有心疼的感觉。   反而是很少哭的人,大爹爹,四哥,哭的时候很容易让遂遂心疼。   遂遂一个跃起,落在了四哥的马上,大大地拥抱了他。   “你没有错,大家都没有错,灵的脑子就这样,我们不要和牠们计较,也不要被牠们的话左右。”   遂遂的目光看向了也在哭的咻咻。   她当然知道,咻咻不是四哥说的那种人,她也没责怪咻咻的意思。   “我知道你是在维护我,我都知道。”遂遂一边轻抚四哥的背,一边轻声在他耳畔说。   遂遂感觉到了四哥脊背的颤抖,似乎是哭得更凶了。   四哥的腰十分窄瘦,但背并不单薄,抱着会让人有一种想抱下去感觉。   “大哥你带着人先走。”遂遂觉得,长久不哭的人,是不是嚎啕大哭会好一点,便打发了众人先行一步。 第242章 没有人会取代你   沈慕白当然知道一定会有这一天的,遂遂会长大,会和别的男人组成新的家庭,生下孩子……   这是任何人都阻止不了的自然规律,遂遂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只属于他一个人。   但知道归知道,感情归感情,他就是没有办法平静地接受别人从他身边抢走遂遂。   他大概就是话本儿里那种恶毒爱搅事儿的小舅子,但有什么办法呢,他是遂遂的四哥,小舅子的存在不就是为了磋磨儿婿的吗?   谁让那些贱人要嫁进他们府里来,跟他抢遂遂?   他无论多刻薄恶劣,都是那些人自找的。   这大概就是天生坏种和普通人的不同,沈慕白一边感受着世间把他和遂遂分开,仿佛缓慢而坚定地撕裂他的血肉,他是遂遂最喜欢的四哥,但哥哥是不可以嫁给妹妹的,他终将成为被路过的风景。   后来的人,会有更名正言顺的身份,成为遂遂最亲近依赖的人。   沈慕白清澈地感受到了那种被取代、被路过的过程,承受着隐秘而绵长的痛,痛苦的同时,也不耽误他怨恨抢走遂遂的所有人。   哪怕知道,自己终将被取代,不是这个他就是那个他,但沈慕白依旧恨,他要把自己感受到的痛苦全都倒到那些抢走遂遂的贱人身上。   好人感到痛苦的时候会自我保护,会逃避、会意志消沉,痛哭流涕,而坏人痛苦的时候,会斗志昂扬地把自己的痛苦传播出去。   哪怕这样做并不能减轻他自己的痛苦。   遂遂并不知道此刻默默垂泪,痛到不能言语的四哥心里在想什么。   四哥有一种旁人难以企及的自律——他出现在遂遂面前时,永远都是漂亮的,完美的,让人赏心悦目的。   私底下为这些付出的努力,他从不让遂遂知道。   也不肯露出任何一点不好的东西给遂遂,就像现在,沈慕白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表情,他就不给遂遂看他的脸。   人在情绪激烈,几近崩溃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一定是不好看的,那他就死也不能给遂遂看。   四哥也并不大声地嚎啕,只是偶尔有低低的呜咽和啜泣。   只有时不时落进她脖颈,带着四哥些许体温的泪,让她知道,四哥究竟有多难过。   遂遂觉得四哥真是不学好,学大爹爹那种哭法完全是浪费表情。   哭泣的作用就是发泄和告知,发泄坏情绪让自己好受一点,告知身边的人,自己现在需要安慰。   像这样无声无息的,既没有起到发泄的作用,更没有达到声势浩大,广而告之的效果。   遂遂每次哭都是要声势浩大,广而告之的,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有需求,她需要关心,需要体贴,需要爱。   遂遂从没有受了委屈要自己消化忍耐,生气了要自己劝自己的想法,她知道自己的情绪会被接住,知道身后有无数人。   就像遂遂从小就不护食,因为她知道,后面还有更多,只要她想要,食物是源源不断的,爱也是源源不断的。   就像遂遂从小就不护食一样,她也很愿意去爱别人,于她而言是不值一提的一点温情,对于别人而言,却是活下去的阳光雨露。   所以她得到的爱越来越多。   有钱人更容易赚到更多的钱,爱会流向根本不缺爱的人。   虽然四哥的哭哭非常地糟糕,没有达成任何有用的效果,但还是让遂遂发现了一件事——   四哥或许从来没有好过。   五岁那年,她阴差阳错到了江南,四哥来找她,在路上得过一种怪病,那本来是男子和妇君生了孩子,身体虚弱的时候,才会得的病。   虽然四哥没有妇君,更没有和人生孩子,但四哥还是得了那种病。   大哥和治病的御医说四哥是因为太想念她,所以才生病了。   后来像御医说的那样,她一直陪着四哥,过回和在王府一样的生活,四哥果然很快就好了起来,都没有像那些真的和妇君一起生了一个孩子的男儿那样吃很多药。   但遂遂现在突然意识到,四哥好像从来没有好过。   四哥只是一直“吃着药”,病情压制住了,所以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   而她就是四哥的药。   一旦四哥觉得他们要分开,“药”断了,四哥的病情就会立刻疯狂地反扑,陷入那种悲伤痛苦,整个人快碎了的境地。   遂遂其实一直不能理解,四哥为什么那么没有安全感,外族血统怎么了,那也是入了澄亲王眼的血统,同样是娘生下来的孩子,那四哥和府里其他兄弟就是一样的。   甚至到后来,作为“她最喜欢的四哥”,四哥比其他哥哥都要受宠,遂遂不明白,四哥为什么依然没有安全感。   遂遂也不需要去探究这些,她只需要知道,四哥在她身上投注了很多很多。   遂遂允许四哥一次次向她确认,默许他的又争又抢,但潜意识里,遂遂并没有给出那份彻底牢靠的安全感。   女人和男人都需要很多很多爱,而遂遂从小听到大的话和做的事情都是:“我全都要”。   这一点,从她抓周的时候就有所体现,她每一个都喜欢,所以每一个都要。   没有人觉得她贪心,娘只会把她举得高高的,说她做得好。而剩下的人,会为她欢呼喝彩。   所以遂遂觉得自己应该要很多很多爱的双份。   所以,她喜欢给她很多很多爱的四哥。   “四哥,我没有怪你,其他人也不会怪你的。你没有做错。”   遂遂试图安慰,但就事论事的安慰显然没有起到作用,四哥的脊背依旧轻轻颤抖,温温是泪滑进她的脖颈。   比常人更加敏感细腻的心思,很容易让遂遂窥探到情绪之下的问题本质,虽然现在的她还不很明白。   “四哥,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大哥二哥可以一直留在家里,你也可以。我可以,也愿意养你们所有人一辈子,家里永远都会有你的位置,你不会被任何人取代。”   遂遂现在对婚姻嫁娶的认知也就停留在家家酒阶段,知道形式,却不明白它的内涵与意义。   但遂遂敏锐察觉到了四哥对她成亲的抗拒。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不妨碍她解决这件事情。   果然,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四哥终于缓慢恢复过来。   停在原地啃了半天啃不动的草的马儿终于慢慢地去追大部队。   上次是在虎背上,这次是在马背上,依旧是四哥从后面抱她,心跳穿过层层阻隔,与她共振。   这次他们的心跳一开始就是同频的。   和上次四哥只是虚虚环住不同,这次遂遂感觉自己像是个人形抱枕,被四哥抱着暴风哭泣。   遂遂很想跟四哥推荐负雪的毛毛,Duang大一坨实心圆柱体,抱起来扎实安心,比人形有满足感得多,脸贴上去,毛毛柔软温暖,就算眼泪鼻涕全蹭上去,负雪也会自己变干净。   而且冬暖夏凉,就算是很热的时候贴着负雪,也不会觉得闷热,但天气转凉后,负雪的毛毛又会变得特别温暖。   但本着对病患的关怀,遂遂并没有向四哥推荐负雪。   遂遂敢打赌,如果让四哥去找负雪哭哭,四哥一定误会她慊弃他,然后当场崩溃,碎到捡都捡不起来。   遂遂对四哥的性格还是很了解的,遂遂并不要求身边的人性格都是完美的,身边的人基本上都是把自己好的一面对准她,遂遂觉得这已经很好了,只要没有原则性错误,遂遂对大家的缺点都持包容态度。   马马儿闲庭信步地去追大部队,给四哥留下了足够的调整时间,看四哥恢复差不多了,遂遂还是忍不住跟四哥推荐。   “四哥,你先下来一下。”遂遂自己先下马,招来旁边的负雪。   一人一虎开始颅内传音。   遂遂:「好负雪,你帮忙哄哄四哥好不好?」   负雪:「好呀好呀,四哥怎么了?」   负雪其实一直没有搞懂人类之间发生了什么,五六年时间,足够遂遂成长很多,但对负雪而言,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上,都像是只过去了五六天,甚至是更短的时间。   所以负雪虽然见了人间的很多世面,但本质上还是那个刚出灵界的宝宝虎。   现在的遂遂已经不会自称宝宝,但负雪依旧还是个宝宝。   而且是一个喜欢人类,被教得十分懂事的好宝宝。   遂遂最喜欢四哥,负雪当然也最喜欢四哥,而且四哥会给牠做好吃的大肉,还可以多一点点喜欢。   契灵是非常容易受到人类的影响的,一些强大的契灵也会影响主人,比如完全体的穷奇。   负雪算是非常年幼的灵,相比之下,会比已经有一定阅历的灵更容易受到主人的影响。   遂遂对世界的喜恶自然也就影响负雪。   作为一只好虎,牠自然愿意帮助一下人类,而且虎也喜欢和人类贴贴。   遂遂身边的人类都是气息很好闻的人类,遂遂都挺喜欢的,否则不会驮完这个驮那个。   颅内交流比说话要快,四哥不明所以下马,遂遂已经和负雪说完了。   “四哥你到负雪身上来。”遂遂觉得让四哥直接完成整套动作肯定很难,所以一步步指挥。   沈慕白看看趴下的负雪,又看看站在一旁,没有打算上虎的遂遂,无声询问。   沈慕白虽然有特意刷负雪的好感,但最多最多,也只敢在遂遂在虎背上的时候直接上去。   当着遂遂的面骑负雪身上,沈慕白觉得有点不尊重遂遂,也不尊重负雪,所以需要二次确认。   是的,沈慕白没有第一时间行动,完全不是因为自身的恐惧与怯懦,他目前根本不存在这种东西。他只是不想冒犯遂遂。   猝不及防发了次病以后,沈慕白想被负雪吃掉的心思又冒了头。   他觉得这样可以和遂遂有更深刻的连接,可以独一无二,不被取代和超越。   得到二次确认后,沈慕白毫不犹豫行动了,对他而言,自己的感受并不重要,遂遂想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遂遂见四哥坐稳,遂遂接着指挥,“你身体贴着负雪的背,手臂环抱负雪的身体……”   遂遂突然发现,负雪实在是一头优秀强壮的虎,不仅是她不能双臂环绕负雪的腰身,四哥也不能。   而且负雪的脖子和腰等粗,整体是一个非常丝滑滚圆的虎罐儿。   大大的虎脑袋一看就特别聪明。   遂遂忽然就嗤嗤地笑了起来。   在场的一人一虎一马都不明所以。   遂遂大方夸夸:“负雪,你是一头强壮又厉害的宝宝虎!”   负雪喉咙里发出愉悦的呼噜声,实在是一款性能优秀的帝王引擎。   负雪:「是的,没错,就是本宝宝!」   沈慕白也忍不住笑,“宝宝哄宝宝。”   已经九岁零八个月零11天的世子殿下是不允许除了母父之外的人再喊她宝宝的,但鉴于现在没有其他人在,世子殿下决定假装没有听到,避免自己二次尴尬。   “四哥你不想蹭蹭吗?”遂遂提醒。   “咦?”沈慕白被提醒,这才反应过来,开始暴风吸入。   沈慕白忽然就理解朏朏为什么不受宠了,在高端且大碗的大猫面前,小猫咪根本没有竞争力!   狂吸一通之后,四哥心情肉眼可见变好了,脸上的笑都鲜活生动起来,不再是美丽却冰冷的弧度。   为了一会儿不手忙脚乱,遂遂当然要把四哥哄好一点,不然一会儿四哥在这边哭,咻咻在那边哭,她岂不是像个小丑?   虽然现在的遂遂还处在“家家酒”阶段,对“后宫”没有什么切实的体悟,但她本能地觉得,身边男孩子们闹起来,尤其是还有滇宁郡主和金翡在场的情况下,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所以遂遂短暂愣神过后,第一时间不是生气,而是想快点把人安抚下来,结束这件事情。   虽然遂遂到现在也没搞懂,四哥怎么就和咻咻吵起来了。   莫名其妙的。   如果今天只有她自己,滇宁郡主和金翡都不在,遂遂说不定在两个人开始哭的时候,拍拍虎屁股就走了,反正有大哥在,长兄如父,他会管好他的弟弟,遂遂的哥哥的。 第243章 兔子开会   而另一边,双双也在给自家小孩出谋划策。   虞修言脑子里,此刻正在开茶话会。   “一会儿世子殿下过来,你一定要第一时间道歉认错。”   “对,大庭广众闹起来像什么样子,不管是为了什么,当众闹起来拂妻主的面子,这就是你不懂事,这就是错。”   “既然要做大房,你得让世子殿下看到你识大体的一面。”   脑子里叽叽喳喳,虞修言面上在哭脑子里也是哭唧唧的,甚至对着自家长辈一样的契灵,更有越想越委屈的感觉,哭得直打嗝,比表面上看起来严重多了。   “我有什么错!沈慕白说那种话分明就是冲着毁我去的,我要是不反击,日后传出什么来,我还有什么活路?”   虞修言作为老幺,又是老来子,在家既没有人和他争抢东西,更没人给他委屈受,因为有几分天资和灵慧,父亲在很多事情上还多与他商议。   沈慕白突然一大盆脏水泼下来,虞修言既猝不及防,也有些承受不住。   他自认为和这位四公子的关系,不说多好,但自己都是敬着让着的,从没得罪过。   知道他四公子在家受宠,在遂遂面前也说得上话,他们这些世子身边的人都给他几分薄面。   都是世子身边的亲近人,莫名其妙就恶言相向,而且不是一般的难听话,开口就是要毁了人去的。   虞修言这么愤怒委屈,也有始料未及的缘故。   喜欢一个人,就会对她身边的一切都抱有滤镜,所谓的爱屋及乌就是这样,四公子不好相处,但之前的那些小事情,为了世子他都可以忍让。   虞修言甚至想过,等他和世子成婚,和不同性格的亲戚打交道,维系关系,本来就是他该做的,怎么能要求所有人都为他人着想,都很好相处呢?   看虞修言哭不停,双双又在脑子里说话:   “就是因为他做的不对,你反而要做点对的事情,才能显得出你的好呀!”   “就是嘛,人家亲兄妹,骨肉相连,从小到大感情深厚,人家就算错了,也可以被原谅,但你不行呀,你犯错了就是犯错了。”   “人家是亲哥哥,你就算嫁进王府,人家身份照样压你一头,更何况你现在什么都不是,连个名分都没有。”   双双的话猛地把虞修言从无穷的愤怒和委屈里拽出来,虞修言把眼泪憋回去,压住情绪让自己脑子清醒。   “我,我该怎么办?”   双双见虞修言终于不哭了,也松一口气,开始一个脑袋一句地给虞修言分析:   “我们先不管这件事情的对错,你首先要明白一件事。”   另一个脑袋接上:“那就是内外有别,现在的你对于世子而言是外人,人家兄妹两个才是从小到大的一家人。”   虞修言对这种冷酷的书法显然不认同,张口欲反驳。   第三个脑袋抢先用最冷酷直白的话语让他清醒:“不要自欺欺人,也不要自视甚高,世子第一时间去抱了四公子而不是你,这就很说明问题。”   虞修言哑口无言,只眼泪再次决堤,“世子心里怎会没有我,世子说了我没错……”   一号脑袋叹气,“不是没有你,而是你的分量还不够。”   二号紧接着接话,不让虞修言的脑子有任何空隙:“你现在的任务不是和四公子争对错高低,你争不赢。”   三号的声音紧随其后:“现在争赢了也没意义。”   一号:“现在赢了就是输。”   二号:“你信不信,你要真按头让四公子给你道歉,接下来,世子殿下就该无声无息疏远你了。”   双双酷爱说话的三个脑袋难得默契一回,同时安静下来,还了虞修言脑子片刻清净,让他能好好思考这些不算好听的话。   片刻后。   虞修言面上还保持着默默流泪的模样,他深谙会哭的孩子有糖吃的道理,才不会自己就把自己哄好了。   他会保持这个委屈难过的样子,直到见到殿下。   但虞修言心里已经冷静下来了,和双双的脑内传音已经可以正常讨论,而不是一长串的抽抽搭搭之后才蹦的出来几个字。   也幸好堂妹出生了,让双双和虞家的契约连上了,否则他看都看不见双双,更别提和牠直接脑内传音交流了。   “那现在怎么办,难不成他说了那样的话,我还要舔着脸去跟他道歉?”虞修言自己都不赞同这个假设。   “你要搞清楚,你有错的地方不是和四公子有矛盾,”一号的意识虚空摇了摇自己的兔爪爪,虽然没有人能看见。   二号接上:“而是当众和四公子闹起来了,这才是错。”   三号进一步剖析:“你和四公子都是殿下带着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你们和殿下是一体,都代表了殿下的颜面,而你们却当着外人的面起了争执,又哭又闹,这有损殿下颜面。”   一号总结,“不管其他人如何,当众哭闹就是不得体,更何况你还是殿下带出来的,你的所作所为就更是错加一等。”   虞修言已经彻底从自己的情绪里抽离出来,认同道:“的确如此,我是应该和殿下好好认错。”   二号的语气变得语重心长:“你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努力成为殿下认可的‘自己人’,而不是和谁争风吃醋,现在争这些,争了也没意义。”   三号叹气,“如果夫子还在,你只需要把一切做到九十分,就足以成为无可争议的澄亲王世子夫,夫子甚至可以直接为你和殿下直接请旨赐婚。”   一号语气低落,“可是夫子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你的妹妹长大,也还需要很多年,虞家百年簪缨听着好听,其实都是虚的,现在的虞家,一家子老弱男孺,不仅不是你的资本甚至是你是你的累赘。”   三号持续悲观:“就算以后没有新人,就单一个第五氏,你都不一定能胜过。”   二号开始分析实际情况,“第五家是从第五楼城才起势的,祖上是没有那些金光闪闪的祖宗撑场面。”   一号接:“但是第五楼城正值壮年,正是得用的时候,人家的女儿也出仕了,过几年殿下入仕途,正好可以帮衬。”   二号:“一个可能有用的活人,顶得过十个金光闪闪的死人。”   三号:“殿下选第五家,得到的全是助力,就算殿下用不上这些助力,也不需要帮衬什么。”   一号:“但是如果她选我们家,她就得帮着看顾齐姐儿,虽说长嫂如母,在世子庇护下长起来的齐姐儿将来必定站在世子一边,比有自己的立场的第五家更有用,但是世子乃至王佬都未必愿意给这份投资。”   二号长吁短叹:“齐姐儿太小了,待她长大,十几年后,沧海桑田谁也不知会是何局面。”   三号正经了一些:“不然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一个劲儿地推销你?”   二号比较直接:“我们希望你成为大房,并不只是你自己的感情,也关系到整个虞家的利益。”   一号直接发布任务:“你不能只想着你自己的情情爱爱,这也是你作为兄长,作为虞家子的责任。”   二号给出冰冷的总结,“是你需要殿下的爱,殿下的权势,需要为这段关系做出努力的人一直是你。”   三号:“所以你不能做任何会伤害你和殿下之间的感情,降低好感的事情。”   一号:“殿下五岁就认识你了,无论她有没有把你当男人看,她都会过来哄你,照顾你的情绪,这是殿下的为人和你们这几年相处出来的感情所决定的。”   三号:“但如果只是让殿下来哄哄你,然后和好,这就是在消耗殿下对你的好感。”   二号:“你不仅不能让这件事消耗殿下对你的好感,还要更进一步地走进殿下的心,成为殿下的‘自己人’。”   一直默默跟在队伍末尾,独自流泪的虞修言突然掉转马头,去找遂遂。   “我去找殿下。”   虞修言对要拦他的王府护卫道。   今天的主角是滇宁郡主,沈容与在简单安抚了虞修言几句后,就吩咐人看顾着,他自己的精力则放到滇宁郡主和队伍整体上。   虞修言没有往回走多远,就遇到了一起过来的遂遂和沈慕白。   两人一人骑虎,一人骑马,没有再在一起。   遂遂见有人过来了,让负雪停在了原地。   沈慕白眯起眼,他老远就认出了马上的虞修言,嘴角勾了个没什么温度的笑。   虞修言在距离遂遂十几步远的地方勒马停下,下马走了过来。   “咻咻?”遂遂当然看见了虞修言红肿的眼眶,他的眼睛看上去比四哥还红,想来哭得肯定不比四哥少。   这两人到底在哭啥啊?   四哥一直很没有安全感,一直非常地需要她,遂遂一直都知道。   至于咻咻,侵占年幼姊妹的财物,在大晟是要获罪判刑的,而在大晟,男子犯罪都是往重了判。   这种事儿一旦坐实,最轻最轻都是流放。   男儿是很难承受名声上的污点的,更何况是这种犯法的事儿。   遂遂其实可以理解双方,但心里不禁因为这些划过些许的厌烦。   在遂遂看来,事情的经过就是:本来大家有说有笑高高兴兴的,两个人突然就吵起来了,然后你哭你有理,他哭他有理。   不过遂遂是个很大度的人,不会因为一点不好的情绪就和身边人计较。   虞修言走了过来,不等遂遂开口,直接撩袍跪了下去。   和仆俾的跪拜不同,虞修言人跪下去,脊背却是直的,肩膀也不塌,跪下的姿态并不显得卑贱,反而有种如松如竹的风骨。   遂遂和沈慕白都是一愣,显然没有料到他的举动。   “咻咻你……”遂遂想阻止,但他已经双手交叠在额前,叩首下去。   对于遂遂而言,不至于别人跪她一下,她就要飞过去把人扶起来的程度,这天下绝大多数人的跪拜她都受得起,所以反应稍显平淡。   “是臣的错,臣不该当众与四公子争执,给殿下造成困扰,言语不当是为失言,当众与人口角,是为失德,失仪,臣不修男德至此,求殿下重重责罚臣。”   虞修言再次重重叩首。   遂遂心里那些微的不爽,随着咻咻的告罪而悄悄散去。   这就跟教育熊孩子一样,只要态度到位了,被冒犯的人自然会宽容。   一旁的沈慕白在虞修言跪下那一刻,面容就变得严肃,心中冷笑连连:好个以退为进,好个诡计多端的贱人!   和虞修言被双双点拨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同,沈慕白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哪些话不该说,说了不仅损害自己的形象,更会让遂遂不高兴,百害无一利。   但人并不能做到任何情况下都绝对理智,简单来说就是他在那一刻破防了,理智不了一点。   双双的话让沈慕白一直不愿去想,不愿面对的事情血淋淋摆在面前:遂遂是会长大的,而长大了就会娶夫婿,组成新的家庭,有自己的子嗣。   而当遂遂组建新的家庭,他这个“哥哥”,就会从“一家人”变成“亲戚”。   无论是遂遂未来的夫婿,还是她的孩子,都要比他这个“哥哥”亲。   他甚至还不是遂遂真正的哥哥,只是娘在外面捡回来的野种。   沈慕白哪里会不知道,虞修言这些人日后都是要入遂遂的后院的,只是以前不愿意面对这件事。   人有时候是需要自欺欺人的,只要他现在能在遂遂面前争过他们,沈慕白就不去想以后,能好一天是一天。   但那该死玩笑让他知道,他不放在眼里的一群手下败将,一个个都是可以取代甚至超过他的。   他们会成为遂遂的夫婿,会和遂遂有孩子,他们每一个都有可能变得比他更重要。   这让沈慕白怎么接受?他明明没有输!   遂遂喜恶是沈慕白唯一承认的评判标准。   那个该死的玩笑让他意识到,他不管输赢,到最后都是输。   沈慕白不仅破防,他还忮忌得要发疯,他凭什么让位给那些不如他的贱人?   所以,破防的沈慕白不合时宜地爆发了他恶毒那一面。 第244章 昆吾石   沈慕白比遂遂反应快得多,虞修言话音刚落,沈慕白立刻做出反应,三两步来到他面前,双手抬起虞修言胳膊,脚下也是结结实实地一跪。   直接就是一个桃园结义,中门对磕。   “虞小公子,我实在不该一时情急,就口无遮拦叫你伤心,遂遂日后不说女承母业,也要自己做一番事业出来的,怎能沾上‘吃绝户’这种名声。   我实在是着急了,才造下口业,可不管怎么说,我不该与你在大庭广众争执,事儿是我挑起来的,诶,哥哥这德容言功实在是差劲,当罚当罚!”   不就是以退为进,卖惨装乖吗?打量着谁不会一样。   虞修言这一跪,“不全是你的错”、“你不用自责”这种类似的话都会从遂遂嘴里说出来的,既然如此,还不如由他来说。   过错平分,各揽一半,免得遂遂心里埋怨他。   沈慕白自然是清楚自己也有不妥之处的,但这不妨碍他宽容自己,苛刻别人。   他唯一在意的是遂遂的看法,他要道歉也是和遂遂道歉,现在这么做,也只是不想让虞修言把控节奏,把他架起来而已。   你的对手想做什么,你就越不能让他做成什么,这样简单的斗争思路,沈慕白当然知道。   虞修言本就哭得红肿的眼睛顿时流下泪来,视线大半被面前的沈慕白挡住,但虞修言的视线焦点始终在遂遂身上,   “是臣的错,没有管教好家里山野出生的契灵,让牠不懂礼数乱说话,四公子教训得是,一切都是臣的错。”   这话听得沈慕白一口牙都要咬碎了,脸上的表情都差点绷不住,根本没注意到自己的力气。   除了臣子对君王称臣的本意,男子对女子称臣,也表示一种心甘情愿的臣服与奉献,将像对待君主一样对待她,献上自己全部的忠贞。   男子对女子称臣是表白,男子对女子称奴,则是更为狎昵的邀宠调情。   而因为这两人地位上确实存在“君臣”关系,遂遂是天潢贵胄,虞修言出身士族名门,自称臣合乎礼数,谁也不能说他轻佻狎昵。   就像古时女子以“妾”自称,现在的男子也会自称“臣”来表达谦卑与恭顺。   好好好,不愧是学儒家的,果然巧言令色,诡计多端!   虞修言只觉得自己胳膊一痛,却只是一直望着遂遂,视线直接掠过面前的罪魁祸首。   成串儿的眼泪滚下来,眼角因为哭泣有一点点下垂,眼睛湿漉漉水亮亮的,就像一只犯了错挨了打的小狗,有点委屈又有点心虚地望着主人。   遂遂没有特别激动的反应,就像之前他们闹起来的时候,遂遂也没有表现得特别生气和激动。   负雪迈着无声的步子走过来,居高临下看着他们,并没有流露出欣慰或厌恶之类的情绪,只是传达出了一种“知道了”的淡然。   “都起来吧,没有怪你们。”   遂遂没有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负雪带着她去前面看灵矿的情况了。   两个人没有再针锋相对,保持了表面的客气与和谐,也没有再试图去争抢遂遂的注意力。   已经闹过一场,这会儿再闹下去,遂遂就该真烦了。   事实证明,在实打实的矿面前,沈慕白两人闹出来的动静只是小插曲。   这是一座东西走向山脉的其中一座山,山体并非土石,而是金玉堆砌起来,光秃秃又亮闪闪,对于第一次来灵界的人而言,确实有几分的仙气飘飘。   但在场诸人显然大部分是见过世面的老油条,就算有少数几个是第一次见世面,但当看到玉下面是更好的玉,金下面是更闪的金时,也开始挑拣起来,不再是什么石头都要的样子了。   灵界的矿,不管是产金的还是产玉的,都是没有土石皮壳的,或者说,表面品相稍微差一点金玉的,就是它们的皮壳。   这座矿不是琅玕矿,而是乌金矿,乌金极沉,色如墨,质地坚硬,耐煅烧,用它锻造的武器对灵的杀伤力比一般的精铁武器高数倍。   而且耐酸腐,不会砍着砍着妖魔鬼怪,手里的剑就化了。   乌金是边军一线战场的兵器主材,和白金、昆吾石、瑾瑜之玉这种带有特殊效果的石头相比,乌金不算稀有,也不算昂贵,但它却非常地重要,用处非常多。   这乌金矿还伴有赤铜矿,可以用作炼丹,也可以用作武器,这种赤铜做的武器特别耐火烧,但质地太脆,要和别的矿石配着用。   “来财呢?”遂遂四处寻找金玉精的身影,打算让金玉精探明情况后,就让负雪留下当锚点,她带人回去告诉大姨,再让大姨建立稳定锚点过来挖矿。   乌金这种东西,带一两块回去是没有意义的,有用的是一整座矿。   “来财说下面还有东西,她去找了。”金翡回答道。   几人原地等了一会儿,这个时间里,双双带着虞修言去拿虞老太师留下的东西了。   这些东西一部分是虞老太师留下的,当年虞老太师一死,虞司澜又数典忘祖,虞家的传承相当于是断了。   一些具有特殊力量的东西,留在虞家未必能守住,和一家子没有巫力的男人放在一起,也很容易让力量溢散,变成一堆破铜烂铁。   所以虞老太师咽气之前,干脆把这一部分最核心的东西留给双双,让牠带回灵界去。   如果虞家没了后人,那这些就留给双双,反正一家子男人也用不上了,守着虞家的钱财,过回富足普通人的生活,把姓氏传下去也好。   如果虞家和双双的契约还在,那就请双双代为保管,将来交给用的上的儿孙。   而显然双双对对自己有传道授业解惑之恩的虞夫子非常地忠诚,虞夫子的后人,在双双看来就是自己的小辈。   双双不仅好好保管着虞夫子交给牠的东西,还是几十年的时间里不停往里添,所以虞修言带过来的是两个大箱子。   第一个带封条的,是虞老太师交代的,还有一个没有封条的箱子,是双双这些年往里添的。   如果没有之前那场闹剧,虞修言和他那三个臭皮匠肯定捧着箱子,到遂遂面前献宝来了,这些东西要真能讨遂遂高兴,不是遂遂占便宜,反而是虞家的荣幸。   但之前沈慕白那么一闹,现在肯定是不能凑过来了,想卖个乖都不行。   不过好在,金玉精很快就从地里打洞钻出来了,一阵风一样蹿上金翡肩膀,对着金翡吱吱叫,很兴奋的样子。   说人话对于灵而言其实是个很高级的技能,负雪不会,金玉精也不会,甚至娘的狰、穷奇这种爆发起来能一灵灭一州的存在也不能。   由此可见,虞家的双双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特殊能力,辟不了邪,也打不了架,甚至需要人类的保护,像是随手就能被拍死的样子。   实际上也没有那么简单。   侧面也说明,虞老太师对双双的影响比看上去的还要大。   金翡同声传译:“来财说,下面有一块很大的昆吾石。”   脑海里,也响起负雪的同步翻译。   不是不相信金翡,而是负雪太有上进心,不放过任何表现自己的机会。   “负雪。”   负雪心领神会,爪子抡出残影,开始挖矿,不一会儿,负雪身体两边就堆了两座乌金矿山,一块一人高的的昆吾石也被负雪完整扒拉了出来。   昆吾石颜色呈现无色或白色,有点像透明的无色钻石,但它的光泽折射是向内的,而不是和别的宝石一样,向外折光。   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很奇异的画面,昆吾石有着钻石般纯净规整的表面,但内里却是一团绝对的漆黑,这种黑不是污浊与杂质,而是一种绝对的空与寂静,像是一块被截取出来,凝固其中的虚空。   但神奇的是,眼睛无法穿过黑暗看到那些向内部折射偏转的华彩,但却是可以感受到的。   很神奇,昆吾石的璀璨并不是用眼睛“看到”,而是感觉到的。   至少遂遂是可以感觉到,在遂遂“看”来,这就是一块超级闪,超级耀眼的超级大钻石。   所以这里就出现了一个误区,在别人看来,就是负雪刨半天刨出来了一块很大的乌金,完全不理解世子殿下为什么说它是白色或者无色,这明明就是一块和乌金差不多黑石头。   要非说有什么不同,就是这石头表面特别光滑,这石头并非是一个完美的椭球形,而是有很多不规则的面,整体是不规则的形状。   但每个面都异常光滑,所以呈现出一种完美切割的宝石的质感。   场面多少有点皇帝的新衣的感觉了,因为遂遂看到的,和别人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遂遂摸着石头,一个劲儿说好看,夸完负雪夸来财。   而众人看见的只有一片光滑的漆黑,甚至那种黑盯着看久了还有点渗人。   在场除了遂遂也就第五山水和穆朝云两人能隐约察觉到石头里那片黑是流动的。   也幸好负雪和遂遂的视角是一样的,来财作为寻宝鼠,当然也能看见宝贝的本质。   否则还真成皇帝的新衣了。   遂遂也没光给口头奖励,除了两只喜欢的摸摸,(好吧,其实遂遂也挺喜欢的)遂遂还从手腕上的珠串上扯了颗琅玕下来给来财当零嘴啃,算是有功当赏了。   负雪是一只有编制有背景的高干虎,在牠看来,灵直接啃琅玕的行为就像是人在啃金子,啃不动,所以细嚼慢咽。   不仅埋汰,还跟有病似的。   所以负雪的奖励要等回去再发。   遂遂的琅玕珠串早就经过升级,回到家的第一时间,大姨就选了一批更好的琅玕替换掉了怡郡王府搜罗出来的二流货色。   至少都是遂遂当给金掌柜那种成色的,这些年偶尔遇到一两颗更好的,又陆陆续续换上去。   现在遂遂手腕上的一串珠子,都足够当初接负雪过来的消耗了。   遂遂随手一拔一扔甚是随意,其实已经是重赏了。   金翡当即喜不自胜,跪下谢恩,来财抓住琅玕在爪子里,不停嗅闻,却并不上嘴啃,这种琅玕直接啃太可惜了,能量会散溢大半。   遂遂表情淡淡的,“你值得。”   遂遂没有说场面话,她大哥那把切玉如脂,光是刀气就能把一头角彘对半劈开的绣春刀,据说只是锻入了巴掌大的一块昆吾石。   现在这么大一块,不知道会为大晟带来多少神兵利器。   名将之所以成为名将,战神,除了自身的实力,也少不了趁手的兵器,心意相通的坐骑。   娘的白虹剑和惊蛰弓里就用了不少的昆吾石。   昆吾石刚被挖出不久,负雪就察觉到了远方传来的嗡鸣声,像是无数昆虫振翅在飞。   资源都是相通的,昆吾石对人类有用,对灵同样作用不小。   只不过灵对材料的运用都相当粗糙,就是直接吃下去,对绝大多数灵而言,自己的身体就是一切。   是强悍的武器,是万用的加工厂,是活下去的根本。   那些能够炼器炼丹的大能,早已是得道成仙,能受香火的存在了,是灵界的顶层势力才能解锁的玩法。   对于剩下的存在来说,要么图快直接吃,要么放身边慢慢感受。   一块一人高,一人左右宽的石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遂遂试着抱了一下,纹丝不动。   负雪那这大家伙弄出来都费老鼻子劲了,现在还在慢慢喘呢。   遂遂合力怀疑,如果不是还有这么多人在,负雪一定第一时间摊成一张厚厚的虎饼,吐着舌头开喘。   说不定还会让遂遂进行撸毛服务。   谁能想到呢,这么块不大不小的石头,能重三万三千斤。   怪不得大哥的绣春刀一般人把都拔不出来,有巫力,可以和昆吾石里面的光线共振,甚至可以引导光线进行不同折射,完成不同功能,甚至形变。   昆吾石相当于被激活了,在使用者手上,最多比普通武器略沉,甚至会根据使用者的使用习惯,重量会发生变化。   遂遂玩大哥的刀的时候就感觉很轻盈,而在大哥手里,那刀明显是把重刀。   但在普通人手里,昆吾石就是一块死物,只能靠蛮力硬拿。 第245章 玄蜂   幸好负雪的铃铛里只限体积,不限重量,昆吾石被收起后,倒是没有别的灵再凑过来。   已经过来的一群,是一种叫做玄蜂的灵,这种蜂子腹大如壶,尾部的毒针长有尺余,闪着金属般的冷光,被蛰一下,能让人直接丧命。   玄蜂群离大伙儿还有些距离,但声音攻击已经过来了。   肉眼看,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黑点迅速放大,细节逐渐清晰。   昆虫的正面总带着人类不能承受之丑,其实不用特别变异,就牠们本来的样子就已经足够难看了。   遂遂头一次不满自己能百步穿杨的视力,在别人只能看到一坨一坨的黑影的时候,她已经能看清楚玄蜂的正面细节了。   遂遂不忍直视地闭上眼,对于遂遂而言,面前一个放大的蜜蜂的脑袋,即使不细看也是一种残忍。   蜂翅振动的声音像是无数钢针扎进众人的脑子,或多或少,都让人感到烦躁头晕之类的症状。   其他人只是有些头昏头痛,三哥底子差些,已经在这种声音的摧残下,有了呕吐脱力的症状。   如果不是穆朝云反应快扶了一把,沈璟行就从马上栽下去了。   遂遂注意到了三哥的情况,让负雪挪了了几步过去,挨着三哥。   负雪的驱邪避煞虽然不是很对口,但四舍五入一下,也有点效果,而且负雪自带治愈能力,可以治疗一下。   果然,遂遂和负雪一靠近,沈璟行就感觉好受了许多。   这份意料之外的温情让沈璟行十分感动,他望着右前方两步的妹妹,只看到她骑在虎背上,挺拔的背影,并没有特意回头来看他一眼。   很快,沈璟行视角里又多了几道背影,自然而然挨到了离遂遂更近的地方。   沈慕白和虞修言都是很会抓住机会的人,遂遂这模样,明显是要庇护他们这些弱小男儿一二。   需要保护的是他们,总不能让遂遂再来请他们。   沈璟行看着那两人的背影,忽然懂了一些自己为什么和遂遂关系总是淡淡的。   老四和虞小公子会主动靠近遂遂,寻求庇佑,而他却需要遂遂主动过来保护他。   沈璟行露出一抹苦笑,明白了又怎么样呢?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他现在明白,也不是立刻就能改过来的。   更何况,他明白的也有些太晚,错过了太多。   “负雪不叫吗?”穆朝云有些好奇,又有些不解。   南疆多毒虫瘴气,穆朝云听过比这难听百倍的虫子叫,所以对这种声音的抵抗力相当强,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   而反观晟京的一众女女男男,个个脸色难看,连沈望舒自己眉头都不自觉皱着,显然受到了不小影响。   沈世子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不正常。   “我带了驱虫粉,对虫子的效果很好。”穆朝云递出一个特制竹筒,只要对着竹筒吹气,另一端就能把药粉均匀如雾状喷洒。   “这么大的虫子也管用吗?”在遂遂看来,这种腹大如壶,身子加上尾针有三四尺长的灵,虽然长了个虫子样儿,但已经不能算是虫子了。   蜂群里一些大的个体,比双双三个身子加起来还大。   穆朝云露出一个“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的表情,“这算什么啊?‘赤螘(同蚁)若象,玄蜂若壶些。’,听过没,我们那儿还有立起来比小泥巴还大个儿的蚂蚁呢。”   “口器里喷出来的酸水,能把大腿粗的树瞬间腐蚀烧断。”   遂遂由衷道:“你们也是不容易。”   穆朝云摆了摆手,没往自己脸上贴金,“各地风物不同,各有各的难处。北境不也有动辄几丈高的巨物,西境动不动就见之大水大火的,都不容易。”   遂遂点了点头,对这话很认可。   几句话的功夫,蜂群已经逼近到了众人五十步以内,蜂群向像一个碗似的朝众人扣过来,灵界本就暗淡的天空变得更加昏暗压抑。   穆朝云拿出药粉准备撒,同时给众人传授经验:   “这种蜂子毒得很,而且可以反复扎人,等药粉起作用之后再动手,刀往体节连接的地方砍,其他地方废刀。”   穆朝云带着的药粉很快全部分发了下去,她注意到,那个脾气很不好的四公子也在发药粉。   “我四哥爱玩香,他配的驱虫粉是最好用的,我们府里夏天一个蚊子都没有。”遂遂带着几分自豪解释道。   穆朝云不以为意,南方的虫子和北方的虫子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东西。   沈慕白发现,自己的厌恶和恐惧都是基于“虫子”这个概念的。   就是那种细细小小密密麻麻,乌泱泱看不清个体,只能看见它们成群出动,窸窣乱爬的虫子,才会让沈慕白感到恶心和害怕。   面对这种大了很多,显得更加狰狞可怖的巨型虫子,沈慕白反而只觉得丑,并不害怕。   大就说明容易被针对,看得清细节,就证明能找出弱点。   用脚踩死一只蚂蚁,蚂蚁有可能从脚底缝里溜走,蚂蚁到底有没有被踩死踩死,根本无法验证。   但如果是一只比兔子还大个的虫子,一脚踩下去绝对爆汁,就算跑了,也有清晰明确的目标可以追踪。   沈慕白对虫子的厌恶一部分是出于人对密密麻麻会动的东西的本能排斥,更多的是因为虫子这种东西很难让他产生实实在在的打击感。   一想到比兔子还大的虫子一脚下去被踩扁爆汁,沈慕白对这群遮天蔽日的玄蜂非但没有恐惧,甚至觉得有点兴奋。   “你等一下。”   只见遂遂伸出手臂,一抬,一翻,一握。   空中那迅速朝众人扣过来的“碗”,仿佛是一个失败的泥胚,被无形的大手轻易摧毁,揉成一团。   最中心的玄蜂甚至被无形的力量直接挤爆。   穆朝云已经不知道自己的下巴是第几次掉下来了。   此情此景,穆朝云只能想到八个被说烂了的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控制虫子的药粉被撒出来,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着,形成一张网,兜向了虫群。   药粉起效很快,几乎是一瞬间,虫群开始像下雨一样往下掉。   遂遂放下手,穆朝云才注意到沈世子领口下有一闪而逝的光芒。   “我带你们进来,就要确保你们完整地出去。”遂遂解释了一下自己不是在故意炫耀。   玄蜂扎一下人可能就没了,她不能保证所有人都不受伤,所以为了绝对的安全,只能牺牲一下大家的游玩体验。   穆朝云的关注点却在其他地方,虽然即将出口的问题很冒昧,但好奇心已经占领高地,“瑾瑜之玉有这种效果吗?”   遂遂很严谨地回答:“在我手上有。”   遂遂以前也觉得瑾瑜之玉“以御不祥”是自带的功能,只要有巫力就可以使用。   但后来才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瑾瑜之玉可以自动抵御一些邪祟恶灵的侵扰,也确实有辅助掌控的作用,但本身是做不到只要力量足够就能掌控一切的。   或者说,瑾瑜之玉“君子服之,以御不祥”的功能得看用的是谁。   太子姐姐的瑾瑜之玉和遂遂的一样,是从大姨的玉上抠下来的,连大小也差不多。   但太子姐姐的瑾瑜之玉就只能当个大号护身符,只能起到被动防御的作用,完全不能主动使用瑾瑜之玉来操控灵。   阿姨也只能做到操控一部分,无论调动多少巫力,大姨的“御”都是有限度的。   但遂遂不一样,她的上限取决于能量输入的上限,和她身体对能量的耐受极限。   在灵界这种几乎可以“无限充能”的环境里,遂遂理论上可以做到操控万物。   不仅是瑾瑜之玉,遂遂用任何东西都可以完全发挥这样东西的全部能力。   遂遂摇薛嫖的龟甲,摇得比薛嫖这个正经的戎祀之道传承者还准。   别人的巫力,一开始就带有属性和特征,从神灵那里得到了治愈方面的能力,那这个人的巫力就是偏温和治愈的,杀伤力就会很弱。   如果是控水的能力,那这个人的巫力基本上就只能控水。   其他人的巫力就像是装进容器里的水,容器是什么形状,水就是什么形状。   区别只在于容器的大小,有些人的容器可能只是一个碗,有些人的容器是一个缸,她娘那样的,容器可能是瀚海那么大的一个缸。   但本质上,娘的“形状”也是定死的。   娘继承了西王母关于刑罚的一部分权柄,所以巫力带有雷电属性,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几乎没办法做任何修复的方面的运用。   但遂遂的不同,她的巫力可能没有那么多,或许只是一个细小的泉眼,但遂遂的巫力是“活水”,她的巫力是活水,可以盛装进任何容器里,而不是已经盛装好了的样子。   遂遂的巫力是随着年龄自然增长的,但具体因为什么增长,也还没摸索出来。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遂遂在一天天地变得强大。   五岁时,短暂控住一只五尾狐狸,就让她产生巨大的消耗,在灵界这种高能量环境里,也睡了两三天才恢复过来。   现在同样是在灵界,控制数不清的玄蜂、无数的细小粉末,遂遂却没觉得有什么消耗。   药粉起作用后,又是那位契灵祸斗的护卫,对着不断往下掉的玄蜂拉了好大一坨大的。   但这次的效果却不算好,就算有羬羊的油脂助燃,这些玄蜂壳也没什么损伤。   反而是有些玄蜂开始无差别攻击同类,原本处于某种特定频率,会影响精神的声音,开始变得混乱无序,成为一种纯粹的噪音。   虽然听不懂虫子叫,但这些无序的噪音让所有人都有一种蜂群正在混乱的感觉。   “你四哥调配的药粉竟然可以影响虫子的行为?”   穆朝云终于发现华点,他们南疆对药粉的研究方向主要是麻痹或削弱,要么直接毒死,要么药晕了容易杀。   他们南疆调配药粉就是这两个思路。   控制虫子,驱使着为己所用的那叫蛊,完全是另一个体系了。   沈四公子用的显然不是蛊术。   遂遂不了解这个,遂遂只知道四哥调的香很好闻。所以她示意四哥自己和穆朝云聊。   沈慕白显然是不想聊的,但鉴于今天已经胡闹过一次,不能再任性了,只能随便敷衍两句,“很多虫子都是靠气味行动的,我不过是歪打正着而已。”   沈慕白没有说实话,他对自己的发现很感兴趣,专门研究过这方面,并且成果颇丰。   让府里夏天没蚊子,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成果而已。   气味除了会影响虫子,还会影响很多动物,影响它们的繁衍,它们的领地标记。   如果让一只猫身上拥有老虎的气味,那在其他动物眼中,它就是老虎。   遮蔽、伪造气息的东西一直都有,只是没有沈慕白研究得这么深刻透彻。   用在家里可以让府里夏天没蚊子,用在战场上,则可以操控兽潮,引导牠们在人类准备好的地方爆发。   其实沈慕白也是可以进御灵司的,但他和二哥一样,并不想上班,也不想做出什么成就,实现价值之类的。   沈慕白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很有用,对遂遂有用,对娘,对王府有用。   有用的人才不会被抛弃。   但沈慕白的话显然没有起到他想要的效果,穆朝云更感兴趣了,“你是怎么发现气味可以影响虫子的?你都调制过哪些气味?”   动物的信息素人大部分都是闻不到的,所以以前也没往这方面研究过,沈慕白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开山鼻祖了。   “现在不是说好的时候,郡主不如等出去再聊。”沈慕白丝毫没有掩饰语气里的冷淡与抗拒。   但穆朝云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不在意,依旧约定出去后热聊。   穆朝云对遂遂的哥哥产生想法,本质上是看中沈望舒这个澄亲王府世子,澄亲王府未来可期的百年。   所以只要是遂遂的哥哥就可以,恰好遂遂的哥哥容貌都很出挑,她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所以穆朝云和谁都想试试。 第426章 没想到还有第二关   对于沈老四,穆朝云对他的观感宛如过山车。   初见时,确实觉得惊艳,不等这种惊艳发酵成更深的好感,又被沈老四一系列没有男德的行为给败光了。   男人的脸和身体当然是很重要的,这直接关系到后代的长相。   但有时候,男人的脸又是最不重要的,因为好看的人足够多,没必要为了一张脸浪费掉正室的名分。   她可以有很多好看的小侍,但只能从晟京带回一个有能力的合作伙伴稳固后方。   但现在,穆朝云的想法又变了。   有能力的人,有资格有自己的脾气和性格。   整个澄亲王府,可能只有沈司寰这个母亲意识到了沈慕白这个能力的价值。   其他人,包括沈慕白自己,都只把这当作一种邀宠的手段。   娘想要可以影响到野兽的香,在沈慕白看来,就和安神香驱虫香差不多,他把这当做儿子该给娘做的。   就像他也做了很多香包给他的兄弟们。   或许沈慕白也并非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这种能力的价值,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并不需要功成名就,比起当个和大哥一样的厉害人,沈慕白更想家里姊妹母父多疼他些。   制香、烹茶、对弈、舞乐都是晟京公子流行的雅事,很多人都学。   给家人做一点驱蚊的香囊,调一品安神香,是很多盛景晟京公子都会做的事情。   但只有沈慕白调出来的香,用在战场上,可以操控兽潮。   而现在,第二个意识到他真正价值的人出现了。   为了沈慕白这种能力,穆朝云可以接受沈慕白不那么完美的脾性。   换个角度说,可以恃宠而骄,也是一种本事不是吗?   与其选择安全无害,但索然无味的白开水,还不如选择带刺的玫瑰。   扎人是扎人,但他是香的,是美的。   沈慕白本来以为今天自己的奸懒谗滑已经展示足够了,却没想到还有第二关。   刚刚出发的时候,滇宁郡主的注意力确实在他身上,这其实也是他故意为之的。   他这张脸,穿素也很好看,但他故意穿得招摇,只有期待足够大,失望的时候,才会留下更深恶痛绝的印象。   经过一系列操作后,他甚至拉上了老三,特意地给他当了一回绿叶。   女人心肠总是要比男人软的,容易惜贫怜弱,否则卖身葬母这种戏码不可能长盛不衰。   同样的道理,有了他这个恶人的衬托,老三那个包子性格都变得惹人爱了。   反过来也是一样,有一个温婉贤淑,男德满分的老三比在那儿,他这个恃宠而骄的人才会显得更加面目可憎。   沈慕白其实是希望滇宁郡主可以看上老三的,遂遂又不喜欢他,他留在家里也只会碍眼。   但滇宁郡主第二个看上的是大哥,大哥从容貌上根本看不出来到底多大,面容上依旧是弱冠之年,青春年少。   更因为有班上,身上比其他男儿更多几分意气与从容,比其他人更为出众。   然后大哥就一句话杀死了比赛——   大哥说:“某今年三十有二。”   然后滇宁郡主眼里所有的光都熄灭了。   真的,大哥是沈慕白最崇拜的人,如此轻描淡写从从容容就立于不败之地。   然后,滇宁郡主眼里熄灭的光又被遂遂点亮了。   滇宁郡主主动带着沈璟行去狩猎,在场很多人都看得分明,她这次不是看上了沈璟行,她是看中了澄亲王府的男儿,沈望舒的兄弟。   虽然老三竟然需要看遂遂的面子才能嫁出去,但能嫁出去也是好的,沈慕白看得出来,大哥也很欣慰。   但回程的路上,滇宁郡主不知为何又盯上了他。   沈慕白担心遂遂不喜,也不敢直接对着滇宁郡主直接甩脸子,只能敷衍着。   接待滇宁郡主,是遂遂的任务,无论如何,沈慕白也不能让遂遂的差事坏在自己手上。   女子生来就拥有全世界,按理来讲,是不太会热脸贴冷屁股的,他的不热络,其实就是一种拒绝。   但滇宁郡主好像把这当成了他本身的性格,并不在意他的不热络。   沈慕白一边在心里狂骂老三没用,都去一起打猎了,为什么没有抓住滇宁郡主的心,为什么没有跟滇宁郡主多诉诉苦,说说自己平时是怎么欺负他的?   就算抓不到实质性的证据,难道还不会编吗?他老三只要告了,他当然是会认的啊!   更何况他的的确抢了不少家人对老三的关注和宠爱,遂遂和老三的生疏,也少不了他经年累月的运作。   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质的事情,就像那句“最喜欢四哥”一样,习惯的养成并不是轰轰烈烈,而是细水长流。   只要多让老三缺席几次,并且让遂遂意识到,老三来不来对她都没影响,老三就会被习惯性忽略。   沈慕白一边又怕因为自己搞砸了遂遂的事情,不敢真的对滇宁郡主爱搭不理,真是如坐针毡,如鲠在喉。   但在别人看来,他们三个的气氛还可以,老三老四一左一右跟着滇宁郡主,三个人一直有说有笑。   滇宁郡主和老三聊不到两句,话题就转到老四身上,老四应了几句,话题又赶紧抛回给老三,让他和滇宁郡主聊。   没等沈慕白松一口气,话题又到了他这里,他又只能快点转动脑筋,把话题扔走。   沈慕白第一次这么努力而真诚地要当老三的绿叶和僚机,以至于给滇宁郡主的感觉是,这兄弟二人关系还不错。   尤其,沈慕白一直在引导自己的兄弟展现自己的优点,一直在把话题往老三擅长或者想说的方向引导,并不像她之前以为的那样恃宠而骄,和兄弟不睦。   加上本身就对老四带上了滤镜和期待,穆朝云对老四改观不少。   连老三也震惊于老四今天的表现,他当然是感觉得到老四平时相处时那种淡淡的敌意和轻蔑的,他或许算不得聪明,但也并非完全的愚蠢。   就算一次两次没有察觉,但从小到大那么多年,他吃过的哑巴亏一双手都数不过来,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老四给的,他再笨都应该知道了。   他本来以为老四和以前一样,是来抢风头的,却没想到是来给他做陪的,老四今天说的好话,比之前十几年加起来还多。   负雪留下充当锚点,遂遂和说好的一样,和咻咻同乘一骑,没有太多在意滇宁郡主和哥哥们的热聊。   如果现在还去在意四哥,咻咻会伤心的,所以她干脆完全没有去注意四哥了。   “殿下觉得郡主会选谁?”虞修言试探道。   咻咻身上不软不硬,靠上去很舒服,马儿一颠一颠的,遂遂都有点被颠睡着了。   “三哥吧。”遂遂觉得三哥应该是不好意思单独和滇宁郡主一起走,所以叫上了四哥。   对遂遂而言,滇宁郡主也是个不错的嫂子,她是希望三哥和滇宁郡主成的。   比起她都没见过面的柳娘子,还是滇宁郡主更对她胃口,她们的地位也更对等。   虞修言乖巧道:“咻咻觉得也是。”虽然这并不是他所期待的答案。   四公子是个肉眼可见的毒舅子,现在就这样,真成了郎舅,还不知道要怎么作妖。   虞修言当然是希望毒舅子嫁得远远的,留下温柔无害的三公子在眼前来往。   往回赶的路要比来时更长些,天地间的能量每时每刻都在流动,所以灵界的进出很难做到原路返回。   第五山水用带着的罗盘测算了一下时辰,向世子汇报道:“已经酉时了,可要留下休整,或者出去之后再行打算?”   和上次进来灵界一样,遂遂似乎可以直接吸收灵界的力量为己所用,没有任何饥饿感,但遂遂还是询问了一下其他人的意见。   “朝云,你饿吗?”遂遂回头正好看见三哥拿出糖来分给穆朝云和四哥。   遂遂笑起来,“我们生火做饭吧,我大哥做饭可好吃了,肯定比中午那顿好。”   休整的地方很快清理出来,一行人架起几个火堆,遂遂作为灵界老吃家,在一堆战利品里选择好了晚饭的食材。   沈容与没有给妹妹丢脸,在两个弟弟的辅助下,很快就整治出了一锅香飘十里的吃食。   蟾宫紫薇和长蛇肉一起煮了一锅清汤,角彘加上红烧肉甚至有糖色,和鵸鵌(qítú)一起红烧,滋味一绝。   夹在宣呼的精面馒头里,简直是馒头杀手。   鵸鵌一说是凤凰的远亲,居于带山,其状如乌,五采而赤文,雌雄同体,可以自己和自己下蛋,食之不疽。   另一种说法是,鵸鵌是金乌的一种,其状如乌,三首六尾而善笑,服之使人不厌,又可以御凶。   遂遂也不清楚自己吃过的是哪一种,印象中喝过好几次特别好喝的乌鸡汤,两个鸡腿一碗汤下去,身上热乎乎暖融融的能管一天,接下来几天身上都有使不完的牛劲儿。   她也不吃鸡头,所以不清楚具体吃的哪一种。   遂遂吃鸡基本上只吃最好吃的鸡腿部分,其他部位都不咋吃,反正家里人多,她的剩饭有的是人解决。   但遂遂可以确定,他们在矿山这里见到的几窝蛋应该是凤凰远亲那一支的。   因为这几窝蛋只有鹌鹑蛋大小,而且是处于被丢弃的状态,在一个下沉的山洞里,里面全是,多数都已经破了或臭了,山洞臭气熏天,完好好的只有几十个。   娘给她带回过活的鵸鵌蛋,蛋壳火红的,还带有漂亮的纹路,而且比鸵鸟蛋还大,她跟娘两个人都没吃完。   带回去给爹和哥哥们吃,哥哥们不吃,爹吃了,然后娘和爹三天没有出门。   自己和自己生蛋就是很容易生出这种残次品蛋,尤其今年是大年,灵界的鸟都会疯狂下蛋。   还有一个依据是,记载里,对带山的描述就是:其上多玉,其下多青碧。   青金石、石青、孔雀石这种青碧色的矿还要再南去几十里,山脉是连着的。   黑金的用处更为广泛,遂遂就让负雪留在了最先发现昆吾石的地方,如果需要其他,大姨派来的人自然会深入。   虽然对于鵸鵌而言蛋是死的,但对于人类而言,这蛋是真好吃,比鹌鹑蛋有嚼劲,还越嚼越香。   沈望舒和穆朝云吃个不停,完全没有停下说两句,活跃活跃气氛的意思。   第五山水则是边吃边叹气,啃一口红烧肉夹馒头,喝一口鲜甜爽口的长蛇紫薇汤,极致的美味让人有种灵魂出窍的奇妙感觉。   让人想把做饭的人娶回家,就冲这手艺,什么缺点不能克服?   虽然不像遂遂似的,从小把灵界的各种东西当饭吃,但她也是吃过不少灵界的东西的,其中也不乏珍贵的,但好吃的真的不多。   灵界的食材能量丰富,和普通食材的烹饪方式完全不同,有些需要久炖,有些又极考验火候。   想做得好吃,掌勺的人必须得对能量有一定感知,而从小给第五山水做饭的人显然是不具备这种感知力,大多数时候都是凭感觉乱做,只偶尔做的好吃。   抬眼看看做饭的人,面如冠玉,身姿如松,拿着勺子搅动汤锅的动作优雅又贤惠。   更重要的是,以他的容貌和堪比女子的武力,一定把母亲的血脉遗传得很好,可以提供很优秀的配子。   完了,盘完感觉更心动了。   但是,三十二岁……   这个第五山水是真克服不了,但凡是三十岁,她都能咬咬牙冲了。   一想到那么一副好看的皮囊里住的是一个比她老一轮的老登,第五山水就冲不了一点。   对方那张丝毫没有受到岁月侵蚀,并且比年轻的弟弟更有精气神的脸不仅不能让她产生好感,反而会让她想起对方的实际年龄的时候,觉得受到了欺骗。   所以,第五山水只能边吃边叹气。   再看身边两位年少不知愁滋味的少年……   怎么会如此的能吃,半张脸大的宣呼大馒头,夹上红烧肉,三两口就吃没了?   第五山水立刻扔掉无意义的叹气,开始发挥全部的实力,开始暴风吸入。   (感谢@小鹅多比投喂的大神认证礼物!) 第247章 大哥契灵   食物的香气飘出去老远,一双灯泡似的眼睛悄无声息出现在一行人附近。   牠其实隐藏得很好,遂遂一行人本没有注意到牠的靠近,但那双灯泡眼实在太亮,灵界天色又昏暗,沈容与感觉有两道光往自己脸上晃。   抬头一看,正好和俩灯泡眼对上了。   眼睛的主人身体瞬间绷紧,原本隐在阴影中流线型的身体炸成了蓬松的毛茸茸。   沈容与想了想,挥了挥手里的勺子示意,“过来吧。”   在刚刚的兽潮里,他就见过这玩意儿,藏在角落里,一副随时找准机会偷袭的样子。   可眼神一对,立刻就怂怂地躲起来了。   沈容与见对方豹模豹样的,也没刻意去追,沈家供着西王母,因此和豹模豹样的生物都挺亲切的,只要不来故意招惹,自然也不会去狩猎它们。   没想到却跟到这儿来了。   遂遂往那边看了一眼,故意带上了点威压,“过来!”   那两大灯泡一闪,哆哆嗦嗦挪出来。   众人看见,这是一只通体雪白的豹子,只有额头上覆满繁复的黑色花纹,身形矫健,肌肉线条流畅,从视觉上,就有一种运动的美感。   这豹子本来应该是长这样的,但现在牠浑身炸毛,成了一颗毛茸茸海胆,把肌肉线条都给炸没了。   看上去就是优雅中带着滑稽,美貌里还带点搞笑。   “这是孟极啊,”遂遂跟大哥推荐,“大哥你契灵他吧,这种豹子很擅长隐匿,你打架的时候牠可以在旁边偷袭,办案的时候还能派牠去听墙角,很适合你的。”   对于契灵,沈容与完全是有就行,没有问题也不大的心态,不急也不挑,“我都行的,看牠。”   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他还是打算积极争取一下,挥了挥勺子,“过来吃点。”   孟极的耳朵压成飞机耳,看着锅的眼神充满渴望,看着遂遂的眼神又充满恐惧。   食欲和对顶级掠食者的恐惧在相互较劲,压力之下,孟极不堪重负地叫了一声,“meji~”   遂遂噗地笑出了声,差点被食物呛到,沈慕白赶紧给遂遂顺背,渣子都用帕子接了,没让掉这遂遂身上。   沈慕白眼神不善地扫了一眼听不懂人话的大猫。   或许对着人类夹子音是猫科统一进化出来的技能,孟极这个“其鸣自呼”也是十分贴切了。   虞修言直接走过去,拎起孟极的后颈皮,双脚离地地提了过来,放在遂遂脚边。   孟极体型和寻常花豹差不多,身上全是腱子肉,看上去体型不大,但也有百一二十斤。   但虞修言单手拎着,感觉也和拎只猫差不多,重量是有的,但毫不费力。   孟极夹着尾巴,被拎起来也不敢挣扎,四只爪子无助地炸开花,喉咙里发出微弱的“meji meji”的气声。   遂遂被那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把手里食物往旁边一塞,摸了摸脚边毛茸茸的海胆,毛有点硬,还有点干枯,手感不是很好,遂遂摸了两下就不摸了。   手收回来,身边的人一个负责擦手,另一个递上一碗蛇肉汤,里面的蟾宫紫薇脆嫩欲滴。   遂遂刚刚一连干了好几个夹肉的大馒头,现在刚好吃点菜叶子解腻,接过碗接着炫。   “你跟我大哥契灵,亏不了你,怎么样干不干?”遂遂打算直接安排。   沈容与给一圈人又添了一回吃食,确保大家都吃得差不多,才把两个锅里剩下的边角料全加在一起,搞了个有菜有肉有汤有饭的汤饭大杂烩,热腾腾,满当当端来孟极面前。   “管饭,跟我走吗?”   契灵得讲究缘分,前几次尝试契灵,都是娘引导着他在睡梦中尝试,遇到的几个灵都没有成功。   但这次沈容与有冥冥中的预感,觉得应该会成功。   虽然,这次依旧没有传说中那种玄妙的,彼此沟通的感觉。   孟极渴望地看着眼前香喷喷的肉,又看看旁边恐怖的人类,渴望但瑟瑟发抖,伸脖想吃又不敢。   这个人类身上不仅有恐怖的山君威压,她本身的气息也是十分恐怖的,就像一座香喷喷但摇摇欲坠的大肉山,气息很香甜诱豹,但随时可能掉下大石头来把豹砸死。   孟极又喜欢又害怕,想亲近的同时又想跑,一时之间不大的脑子卡住,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遂遂没有什么耐心,一个爆栗敲在孟极脑门上,“问你话呢!你同意契灵吗?”   契灵要看缘分,第一时间看对眼了是缘分,就像她和负雪。   其中一方看对眼了,把对方打服了当小弟也是缘分,就像太子姐姐和穷奇。   遂遂其实没有下多重的手,但孟极一直提心吊胆的,刚感觉到痛就ji~的一声嚎上了。   沈容与眼疾手快往孟极嘴里塞了块肉,叫声戛然而止,变成嚼嚼嚼。   看孟极三两口吃完了,沈容与期待地问:“怎么样,愿意跟我不?”   孟极不知道是在回味还是犹豫,哼哼唧唧没有第一时间给出回答。   也可能是回答了,但人听不懂豹语,所以被当做没有回答。   “说话!”遂遂一巴掌呼过去,孟极被打得龇牙咧嘴。   沈容与眼疾手快,往孟极咧开的嘴里塞肉。   委屈的哼唧再次变为嚼嚼嚼。   兄妹俩坚信甜枣加大棒可以解决世界上绝大部分问题,于是一个挥舞大棒,一个投喂甜枣,配合得无比默契。   如此重复十几次后,眼看着孟极都被打哭了,豹眼里飙出好大一滴泪。   第五山水终于有点看不下去,提醒道:“有没有可能,牠不是不同意,而是脑子反应不过来呢?”   兄妹俩齐齐转头看着第五山水,等解释。   “并不是所有灵契灵的时候都是开智的,可以完全听懂人话,或者很清楚地表达自己自己的意思,很多灵的智商也就是聪明的动物的水平,没有那么通人性。”   遂遂一下子反应过来,举了一个莫名其妙又贴切的例子,“牠虽然看起来挺聪明,但也只是边牧的水平,和人还是有差距的。”   这个比喻在场没几个人理解,但遂遂自己理解了。   遂遂对大哥道:“哥你当是狗,你要多教几回才能听懂人话。”   沈容与明白了,提着眼泪汪汪,瑟瑟发抖的孟极到一边交涉去了。   沈容与也意识到为什么前几次契灵会失败了,前几次交流太少,缘分没那么牢靠,自然就失败了。   但这次不用担心,就算缘分再浅,要遂遂在,也能强买强卖。   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孟极身上亮起白光,不等沈容与喊妹妹帮忙,遂遂已经一阵风窜到大哥身边,手搭在蹲着的大哥肩上,巫力源源不断注入。   有了遂遂巫力的注入,沈容与身体里原本排斥灵界的巫力开始温顺地活跃起来,缔结铭刻在道基上的契约。   男子并不受此间法则的待见,所以即使从母亲那里遗传到了巫力,也没有办法和天地法则产生共鸣。   男子契灵,本质上是由有血缘关系的女性用自己的力量,握着男子的手,像是教写字一样,一点点缔结契约,完成契灵。   遂遂和负雪的契灵几乎是瞬间完成的,但沈容与和孟极的契灵却持续了数息,孟极身上的白光才慢慢散去。   和负雪契灵几乎抽干了遂遂当时的全部巫力,这次虽然时间更长,但遂遂却没感觉到有太大消耗。   她觉得就算是给五个哥哥一人发一个,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但沈容与显然不是这样想,不管遂遂真实状态如何,完成契灵的第一时间就是把人扶住,好像遂遂已经累得站不稳了一样。   遂遂虽然有点不理解,但第一时间选择相信和配合。   反正大哥肯定不会害她,这么做一定有这么做的道理。   沈慕白也第一时间跑过来扶住遂遂的另一边,像扶重伤员一样,兄弟俩一左一右把遂遂扶到原来的位置。   甚至都没让坐,而是让遂遂直接躺下,枕在虞修言腿上。   遂遂觉得现在好像在玩家家酒,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在沈慕白用身体挡住了其他人视线,除了虞修言和他们两个哥哥,没人看见。   遂遂赶紧控制嘴角,装出虚弱的样子。   遂遂玩游戏都是很认真的,不喜欢别人破坏规则,影响代入感,自己也会拿出十二分的演技。   沈容与不清楚别人家的姑娘帮家里的男儿契灵后是个什么状态,但能确定的是,遂遂这样一点事儿没有,甚至跃跃欲试想给其他两个哥哥一人来一个的状态肯定是不寻常的。   多年的上班生涯让他眼界更宽广,心思更缜密,藏拙和展示实力同样重要,过慧易夭,遂遂已经足够特别,不需要更多的独一无二了。   沈慕白想让遂遂装虚弱,则是因为害怕,他害怕遂遂问他要不要,害怕遂遂满心欢喜的要帮他契灵,结果发现根本做不到。   他害怕遂遂发现他是假的。   虞修言则是殿下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反正他是殿下的小狗,狗狗是最忠心的。   穆朝云本来还想试探一下,能不能给老三老四也整一个,如果契灵成功了她也不纠结了,谁契灵成功了她就努力去追谁。   看沈望舒那样子,穆朝云也只能打消念头。   看沈老大那么快契灵成功了,她还以为沈世子消耗不大呢。   遂遂觉得大哥和孟极的契灵速度慢,但这已经是相当快了,大部分女子契灵都要花费数息时间。   有些元神入灵界,帮自家男儿契灵的,花上一两个时辰,甚至是一晚上时间都是有的。   一行人从灵界出来时,已经是月明星稀,落点刚好是白鹿寺几里外的烧烤点。   一行人按照计划好的在寺里落脚,第二天回到晟京。   灵矿的事情第一时间上报给大姨,但这个固定通道开在哪儿,派哪些人去管理,还需要仔细商议,负雪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兽潮的收获大部分归了滇宁郡主,穆朝云本着晟京挣钱晟京花的原则,开始各种办宴会。   她来晟京的目的就是认识各方权贵,也让各方权贵认识她,认可她,从而确保土司之位的顺利交接。   土司之位可不是上任土司传给自己女儿就完了的,还需要朝廷下旨册封才可以。   所以穆朝云在晟京主要任务就是社交,尽量让更多人认识她,了解她。   时间来到五月,天气渐热,滇宁郡主包了艘画舫在莲湖上吹风乘凉,隔三差五,邀好友办宴。   学宫的课程为上五休一,难得一起上课的同窗都有空,一行一二十号人聚在了画舫上,还请了歌舞班子来表演。   遂遂的两位兄长虽然不和滇宁郡主一个班上课,但滇宁郡主重点关注对象就是他们两个,自然也受邀在列。   这些日子以来,穆朝云也在各方安排下积极接触了不少适合指婚的男儿,比来比去,还是沈世子的两个哥哥最合适,或者说条件最好。   撇开根本没人能比过的家世不谈,毕竟云南天高皇帝远,真要说谁依靠谁,其实也不太靠得上,比起家世,还是要过日子的那个人更重要。   要说晟京公子们的性格吧,当然都是好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淑,服务意识到位,但就是表演欲望太过强烈,目的性太强了。   他们很多人都是把“嫁给滇宁郡主”当做一个任务来完成,根本不在乎穆朝云这个具体的人。   这种心态穆朝云也能理解,嫁人是男孩子们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谁不想攀高枝,谁不想要荣华富贵?   但作为被攀的高枝,穆朝云对落在自己身上的家雀们不太满意。   长得好看的要么唯唯诺诺一副虏相,要么性子跋扈不容人,性格好的要么是容貌稍逊,要么是家里一摊子事儿,不适合当亲戚。   或许是一开始就见了最好的,后面再见到略逊一筹的,总能挑出毛病来,让人不满意。   兜兜转转,穆朝云最中意的还是沈世子的哥哥。   家世、容貌、性情、能力,几乎都没有短板,有几样还格外地出众。   穆朝云打算在这次探探沈望舒的口风,看沈望舒愿意把谁给她,世子愿意她娶谁,她就追谁。 第248章 生气了   遂遂其实不太想去,这几天都不是很高兴   因为这几天她又掉了一颗乳牙,虽然不是门牙,不影响说话,但管用的一边的大牙掉了,还是有点吃东西。   负雪也不在,出门无论是骑马还是坐马车,她都不太习惯,原本打算牙齿长起来,或者等心情好了再出门的。   但穆朝云盛情难却,遂遂只是心情不好,不是得了失心疯,自然不会把坏情绪发泄到滇宁郡主身上。   于是溜溜达达的也上了船。   但众人都感觉得到,世子殿下这几天的高冷,没有硬要凑上去。   不把坏情绪随便发泄在别人身上,就已经是遂遂最大的善良与仁慈,自然没有在心情不佳还要搭理人的义务。   于是遂遂就在一旁自己喝甜酒酿,一群人玩曲水流觞,但酒杯一次都没有停在遂遂面前,可谓是知情识趣。   穆朝云其实也是看出了遂遂这几天心情不好,才拉着她出来玩,想着热闹热闹心情就好了。   但现在看来,平时不容易有坏心情的人,心情不好起来,也比一般人难哄。   就遂遂的身份地位而言,她平时的脾气真是好得出奇,有时候穆朝云都对遂遂的品行感到自愧弗如。   云南土司算是云南的土皇帝,滇宁郡主也算是土太子,平心而论,穆朝云在自己的地盘上,是做不到沈望舒那么得宽仁待下的。   作为一个实打实的权贵,穆朝云虽然不残暴,也不嗜杀,但也没怎么把虏才当人的,在她眼里工具就是工具。   穆朝云也实在是佩服沈望舒,身边人个个都是死士。   这样的人,一旦生气或者心情不好,也是很难哄好的。   虽然沈望舒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耐与不满,就是坐在那儿吃果子,喝甜酒,但没人敢把酒杯停在她面前,因为她心情不好,兴致不佳。   权力有时候就是如此朴素而迷人,高兴的时候所有人必须喜气洋洋,没有人敢扫兴。   不高兴的时候,随时可以不高兴,不用给任何人面子,就算不表现出不耐烦,所有人也都小心翼翼,不敢造次。   就连滇宁郡主这个沈望舒负责接待的客人,也只是把人叫了出来,丝毫不敢把自己的情绪强加给她。   娘子公子们热闹过几轮,见世子殿下始终兴致缺缺,也怕过多吵闹更惹了殿下不快,便歇了玩闹,传了舞乐上来。   这群权贵姊弟叫的当然是教坊司最出色的伶人来演出,舞技歌喉都是一等一的。   一场难度极高的绿腰舞毕,遂遂终于有了点兴趣,拿筷子胡乱敲起碗盘来。   也可能是甜酒酿喝多了有些醉。   遂遂胡乱敲着,台上的伶人也乖觉,舞步和奏乐都合上了,让遂遂胡乱敲出来的节奏听上去还挺有韵律。   今天留在遂遂身边服侍的是第五风月,虞修言没有第五风月那么自信,觉得自己是板上钉钉的世子夫人选,不敢让殿下把任何不好的回忆和自己联系在一起,第五风月要争,他便顺势退让。   遂遂觉得有点头晕,便倒在风月身上,拽着他垂下的一缕头发玩。   头发上绑了个精致的小铃铛,会随着动作发出脆响,其实就是为了吸引遂遂注意才挂上的。   沈慕白说遂遂是猫主子,其实一点不错,她好奇心重,喜欢新鲜有趣的玩意儿,和猫一样,也喜欢扑腾活蹦乱跳的东西。   第五风月是名字和本人反差很大的类型,虽然名为风月,实际上是大爹爹的翻版,端庄贤惠,从容稳重,和浪漫无边的风月之事不太沾边。   如果不是为了遂遂,第五风月身上是不会出现这种跳脱花哨的东西的。   而第五风月对遂遂也确实十分了解。   遂遂刚枕在第五风月腿上躺下,就发现了他头发上绑的铃铛,手欠小猫一下子从身体里被勾引出来,拨拉着风月垂下的细辫儿,铃铛上的轻盈的飘带飞舞,晃出清越的声响。   遂遂一向手劲儿大,脑袋晕乎乎更没什么轻重,第五风月其实被拽挺疼,但他脸上丝毫没有表现出来,笑容里甚至带着些鼓励,让她继续玩儿。   “风月,你疼不疼呀?”遂遂晃着风月的小辫子,眼中带着几分明知故问的,恶作剧的狡黠。   半大不大的孩子,其实是有相当的破坏欲的,只是平时被教养和理智管控着,不会随意释放出来。   但现在心情不好,又喝了不少甜酒酿,尽管谈不上醉,但已经足够搞破坏了。   第五风月笑着喂了一颗青果给遂遂,笑得温柔又鼓励,“还好。”   第五风月觉得,有了坏情绪就应该发泄出来,而不是自己默默承受,像遂遂这样,心情不好就不说话,不是好习惯。   她应该像他姐姐一样,要么看谁不顺眼就直接打一顿,或者把什么很不得了的东西砸了。   总之把自己的痛苦转嫁出去,而不是只是不说话,不理人。   她是女孩子,全世界都在偏爱她,她是天潢贵胄,她有让比她卑贱的人陪着她痛苦的权力。   而作为从小在她身边随侍的人,第五风月觉得,承受遂遂的痛苦,既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荣幸。   遂遂拥有全世界,但对于第五风月而言,遂遂就是他的全世界。   在很早之前,早在不在情为何物的时候,第五风月就把成为遂遂的丈夫当做自己的人生目标,他所学习的一切,甚至是养成的习惯,处理事情的方式,都是为了当好遂遂的正夫而存在。   他当然知道他的很多做法会让遂遂不那么喜欢,甚至排斥他,但只要那样做是对遂遂最好的就够了。   第五风月并不需要遂遂最喜欢他,他只要确认自己最爱遂遂,并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就够了。   遂遂猛地用力一拽,笑得像个小恶魔,露出尖尖的虎牙,“是吗?我不信。”   第五风月疼得闷哼一声,颈项扬起优美线条,青筋若隐若现。   遂遂哈哈笑了起来,“风月,说谎可是会长长鼻子的哦。”   (以下为增补)   “殿下高兴了?”疑问句,却是笃定的语气,风月脸上的笑容甚至带上几分得意,仿佛自己做成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遂遂笑嘻嘻地凑近风月耳畔,亲亲热热的,好像真的被哄好了似的,话语也温温柔柔,“丑八怪是没人要的哦。”   看到风月整个僵住的表情,遂遂才真的嘻嘻哈哈笑起来。   每个人都既是天使,也是恶魔,要求一个从小生活在世界中心,有钱有势的人只有好的一面,这显然是痴人说梦。   不同的是,其他人如果伤害了别人,会迅速败光好感,招致他人的反感厌恶甚至是仇恨。   但对遂遂身边的人而言,她带来的痛苦也是幸福,他们爱天使般的遂遂,也爱恶魔般的遂遂。   第五风月只是僵住一瞬,很快又笑起来,笃定几乎承诺,“不会的。”   风月看着遂遂,抓住她玩他小辫子的手,像是确认所有物一样贴着他的脸。   他用行动告诉她,他不会变丑,美貌不是他的资本,而是他义不容辞的义务。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会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他的容貌会成为她无数荣耀里最微不足道,但一定会存在的一点。   遂遂被风月眼里的决心弄得愣了一下。   第五风月当然是美的,如果不是从小就拥有足够耀眼的容貌,他也不会生出要当大房的决心和勇气。   第五风月的容貌也是精致漂亮型的,但他的精致并不是沈慕白那种刀削斧凿的强轮廓带来的攻击性美,就像一条野狗一样,完全不讲道理地撞进人的视线里,美得无可挑剔,也美得让人压力倍增。   第五风月的精致来源于皮肉贴合的柔和轮廓,恰到好处的硬朗五官又让这种柔和精致不会显得过于阴柔,软绵绵的缺少力量。   一双温柔含水的桃花眼是这张脸的点睛之笔,含情却不魅惑,灵动却不轻佻。   风月的名字和人不符,但和长相却是符合的,矜贵漂亮的长相,温柔多情的桃花眸,似乎天生就适合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   诗书礼仪教养出来的涵养与气质,又注定他是浪漫的风月,而非烂情的风流。   遂遂愣怔片刻又笑了,拍了拍风月的肩膀道:“相信你。”   就在这时,一只金蓝色花纹交织的蝴蝶翩翩而来,吸引住了遂遂的视线,蝴蝶慢慢靠近,在遂遂下意识伸出的手指上停了一会儿,又飞到遂遂面前,吸引住遂遂的视线后,又停在遂遂鼻尖。   蝴蝶翅膀的鳞粉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让这只花纹本就华丽的蝴蝶更添两分灵性。   蝴蝶像是过来打了个招呼,打完不顾遂遂的挽留,翩然飞走。   视线追着蝴蝶回到舞台中央,遂遂才注意到台上表演的人早换了。   上一支教坊司伶人献上的绸扇舞有些乏味,水红色的绸扇总让遂遂幻视一群健硕的中年妇人在宽敞平坦的场地里,伴随着嘈杂的音乐,动作整齐划一地跳舞。   就像台上的一群伶人,甚至二者还都是统一服装的。   遂遂直接笑倒在了风月身上,才发现了小铃铛,风月的心意才没有被辜负。   现在遂遂再看过去,台上跳得还是扇子舞,很多人换成了一个人,直接攻击笑穴的水红色绸扇换成了低调奢华的玄色洒金折扇。   一群人整齐划一的动作换成了一个人眼花缭乱的炫技。   台上的人衣袂翻飞,翩然似蝴蝶欲飞,却又在一招一式里充满了力量感,像是轻若无物的蝴蝶在奋力与整个大地抗争。   一把折扇在对方手里开开合合,或旋转滞空,总是在恰到好处的时候落下,被稳稳接住。   仿佛有灵性似的,与主人心意相通。   遂遂光是看那扇子,就看得津津有味,本来是躺着的,现在坐起来,撑着下巴看。   舞者半回首,瞥来冷淡的一眼,半遮的面帘下,容颜若隐若现。   但遂遂认出来了,是四哥,冷脸四哥。   遂遂唇角不由地翘起,更加兴致勃勃起来。   别人拉着个脸可能会少了些灵动,让容貌失色几分,但四哥不一样,可能是冷脸冷出了经验,不止遂遂一个人觉得,四哥越是挂脸,就越好看。   尤其是在表演歌舞乐器的时候,家里其他看的人都要求他不准笑,越不把所有人放眼里,表演就越精彩。   不过,这还是遂遂第一次在外面看四哥跳舞,四哥舞跳得很好,但只在家里跳给家人看过,连太子让四哥在宫宴上表演,他都不去。   四哥表情冷淡,眼神也冷淡,全然是看垃圾一样的眼神。   对上四哥不经意间瞥过来的眼神,遂遂都忍不住怀疑,这到底是节目效果,还是她真的做了对不起四哥的事情?   遂遂都说好的舞艺,那必然是比教坊司首席还要出众的技艺,这支舞跳得没有半分谄媚,好像他是为自己而跳,而非为了在座看客。   然而,这样的一支舞却让在座的女女男男都看得聚精会神,浑身裹得严严实实,一点春色不露的人,却让所有人都挪不开眼。   本来在主位上懒洋洋靠坐着的穆朝云,一点点坐直身子,直到身体微微前倾着看。   一支舞的时间不长,但沈慕白跳完额头上却已经有一层细密的汗。   像这种轻飘飘像是要飞起来的舞蹈,想跳得好看,其实要耗费更多的体力。   因为出汗,沈慕白身上的香气似乎更加明显了,穆朝云动了动鼻子,想要捕捉更多。   他今天调的是那品会引蝴蝶的恋春风,随着沈慕白回到遂遂身边,金蓝色的蝴蝶又从沈慕白身上飞出来,绕着遂遂的指尖飞。   遂遂却像只调皮大猫,一把拽住四哥身前垂下的,随着步子一摇一晃的面帘长长的流苏。   面帘滑落,像是解开封印,冷脸四哥春风拂面,笑容仿佛春暖花开。   “他们跳得不好,四哥跳个好的给你瞧。”沈慕白笑着俯下身,眼里全是宠溺,“高兴了吗?”   他不在外人面前跳舞,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像个胡倡,卑微低贱,但如果能让遂遂开心的话,跳一下也没什么。 第249章 蝴蝶   遂遂像猫玩毛线球似的,摆弄着长长的面帘,往自己脸上扑,眼睛笑成了小月牙,“高兴呢。”   沈慕白笑容扩大,回到遂遂身边坐好。   他和老三都是跟着遂遂来的,而不是作为同窗被滇宁郡主邀请。   如果不是遂遂心情不好,沈慕白不放心别人跟着,他也是不会来的。   遂遂喝的甜酒酿有点多,要是平时身边人肯定阻止了,但遂遂心情不好,谁也不敢轻易触霉头。   倒不是害怕惹恼了遂遂受罚,而是怕她更不高兴,本来就难哄,更生气还不知道要怎么样呢。   虽然吃了一个解酒的青果,但还是有点头晕,随便往身边人腿上一躺,有点想睡。   沈慕白又将面帘戴上,精致的流苏轻轻摇曳,仿佛逗猫棒,引着遂遂伸手拨弄。   那把变化万千的洒金折扇,被沈慕白拿在手里,送来徐徐香风。   流苏晃呀晃,闪着细碎的光,遂遂眼皮渐沉,没多久便呼吸平稳,睡了过去。   一行人把遂遂挪到船上厢房,宽衣解发让人安生睡下。   虞修言把遂遂脱下的靴子在床前摆好,起身轻轻吁了一口气,压着声音跟其他人确认,“这事儿算是过了吧?”   “高兴了没事儿了。”沈慕白坐在床边,给遂遂压了压被角。   卫思珺长舒一口气,夸奖道:“还是四表哥你有办法,我都准备好这事儿要等一个多月,遂遂新牙长好了才能完呢。”   遂遂第一次换牙的时候,就高冷了一个多月,硬是等门牙长好了,笼罩所有人的低气压才彻底消失。   第五风月看了卫思珺一眼,眼神带着不满和警告。   卫思珺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偏颇,连忙收声反省。   因为换牙而烦恼,这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在场年纪都差不多,也不至于全然忘了自己当年的丑态。   牙掉的时候少不得又哭又闹,怪天怪地也不是没有。   殿下这是因为这件事情不高兴,一没迁怒,二没为难任何人,比起他们来强多了。   哪怕是玩笑,也不能这样开。   一行人悄无声息退出厢房。   卫思珺和沈慕白留到了最后,落后其他人一段距离。   卫思珺有些心虚地看了这位对人素来不怎么热络的表哥一眼,等待一场数落。   只希望他不要和舅舅告状。   沈慕白却只有一句话,“与其白费心思钻营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不如好好做自己擅长的事情。遂遂身边的人不必都是一个样子。”   薛嫖看似没大没小,其实是最懂规矩分寸之人,能和自己的上官亲昵却不僭越,活泼讨喜又守着某些底线,看似轻轻松松,实际上最为艰难。   如果是薛嫖,她会在遂遂醒着的时候就把那个要气一个月的玩笑开了,两人嘻嘻哈哈笑过就完了。而不是在遂遂睡后和他们说。   这话当着遂遂的面说是玩笑,背地里说,可就是嚼舌根了。   沈慕白相信,能在遂遂身边待那么长时间,卫思珺只是缺少了分辨的能力,而不是故意给遂遂找不痛快。   如果她真是心思不纯,以遂遂看人的敏锐,早就被远远打发了。   卫家还没那么大面子,让遂遂委屈自己拉拔他们。   沈慕白说完就离开了,没有继续交谈的欲望。   沈慕白是嘴毒,却不是不知分寸,遂遂的人就算有错,也该遂遂自己处置,轮不到他一个内宅男人指手画脚。   也是看在亲戚的关系,担心卫思珺真犯了什么错,遂遂到时候为难,沈慕白才出言提醒一句。   告状沈慕白当然也是不会去的,这么一点小事,让卫郎君回卫家去闹是下下策,真让卫思珺心里生怨反而不好。   倒不如什么也不说,让卫思珺提心吊胆一阵儿,紧紧弦。   卫思珺目送表哥背影远去,在原地叹了口气。   她何尝不知道表哥所说的道理,可有的人就是拥有越多,越多思多虑,战战兢兢。   她们卫家因为舅舅姊妹两个一飞冲天,她现在这个位置,本来应该是姨母留给自己的女儿的,只是姨母迟迟未生女,她又刚好合适,为了家族整体的利益考量,她才被送到世子身边。   她的祖母和舅舅的母亲是亲姊妹,舅舅和她母亲其实是堂姊妹,而非亲姊妹。   因为这隔了一层的亲戚关系,她娘总觉得这个砸在她们头上的馅饼有一天会飞了,耳提面命让她用心当差。   又见她在世子面前不如薛嫖一个外人得用,又觉得不甘心,让她多表现,把薛嫖挤下去。   反正薛嫖每年得去她母亲那里好几个月,她连个竞争对手都没有,上进不了就是她不努力。   她倒是想努力,可结果呢?   对于自己不擅长的事情,或许就是越努力结果越坏呢?   沈慕白想找个安静角落自己待着,等遂遂醒了就一道回去。   不是自家的船,他待着不是那么自在,对船上的一切也不感兴趣。   在路上却与滇宁郡主不期而遇。   沈慕白远远地就想行礼避开,不和对方纠缠。   但穆朝云就是来找他的。   从跳舞开始,穆朝云就在观察他。   惊艳当然是惊艳的,晟京出名的勾栏瓦肆(这个词的本意是喝茶、看戏、逛集市的公共娱乐地,不是搞颜色的下流场所。)去过不少,晟京的伶人无论是技艺还是剧目的精彩程度都要胜过大理。   教坊司的伶人更是其中翘楚。   而在看了那么多好的表演后,沈四的一舞依旧让人惊艳。   首先沈四的底子和别人就不同,他那张脸,别说在大理了,在晟京都是数得上号的美人,没传出美人的名声,主要还是血统问题。   大晟太强大了,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足够强大,那么它的一切都将被奉为圭臬。   它的文化和传统会被所有人追捧学习,带有它的印记的东西,会在所有地方风靡。   自然,强者拥有定义美的权利。   很诚实的讲,穆朝云刚刚狠狠心动了一下。   其他的男孩子,被教得过于好了,知书达理,温柔贤惠,但轻易能得到的东西,也更容易让人感到乏味。   反而是沈四这样的,带点桀骜,不肯轻易顺服的,会让人觉得有趣。   尤其是,穆朝云其实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沈四不是不温柔贤淑善解人意,他只是没有对她温柔贤淑善解人意而已。   看他对他的妹妹,真是男德满分也不过如此了。   穆朝云觉得自己可以努力争取一下,说不定等熟了之后,他就乐意对着她也温柔贤惠了呢?   所以,穆朝云是来故意偶遇沈四的。   沈慕白站在楼梯上,正往下走,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里,穆朝云站在甲板上,见实在避不开,沈慕白只好跟着穆朝云到甲板上。   甲板上四周开阔,来来往往都是人,总好过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要好。   要是传出什么风声了,他的名声也不用要了。   两人隔着足够的安全距离说话,生怕被传出举止亲密,私相授受的闲话。   沈四小心谨慎的样子,把穆朝云给逗笑了,“我有那么可怕吗?你们晟京明明不重女男大防……”   穆朝云脸上轻松的笑容在沈慕白面无表情的注视下逐渐敛去。   沈四的表情不是厌恶和排斥,而是更加冷漠的面无表情。   无视是最大的轻蔑,哪怕是厌恶的情绪,他都不愿意给。   穆朝云尴尬地咳了一声,心里有点后悔,早知道不主动的男孩子那么难追,她就换个主动的好了。   热脸贴冷屁股的事情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说实话,怪不好受的。   沈四是漂亮,自己是对他除了利益考量外多了一些纯粹的喜欢,但这不代表穆朝云就要放低自己。   男人而已,这天下什么都可能缺,唯独男人,随时随地都能一抓一大把。   十个八个里不容易找到好的,百八十个里总能找到顺眼合心意的。   实在是很没必要当个玩意儿供起来。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都到这一步了,不试一试,穆朝云也不甘心,她确实挺喜欢的。   没等穆朝云组织好语言开口,对面的沈慕白却先开了口,“滇宁郡主,你喜欢蝴蝶吗?”   穆朝云没料到话题开启得如此容易,点了点头,“大理城外有个蝴蝶谷,那里鲜花满地,里面有成千上万的蝴蝶,个头大花色还漂亮,而且从三月到十月,都一直有蝴蝶,有的时候冬天不太冷,冬天也能看到蝴蝶。”   穆朝云以为沈四喜欢蝴蝶,如此对他道。   那只金蓝色的蝴蝶又不知从何处飞了出来,绕着沈慕白飞了一圈,停在沈慕白指尖。   眼前这幅画面算得上唯美,容色浓丽的美人在春光里凭栏而立,缥色的大袖衫衬得美人灵动飘逸,带着几分春夏之交,生机勃勃的仙气。   美人纤纤玉指上停着一只花纹艳丽的蝴蝶,似是人比花娇,连蝴蝶都迷失了方向。   沈慕白垂眸看蝴蝶,像是在欣赏蝴蝶,又害羞,微微侧耳,像是在认真听穆朝云讲话。   穆朝云话落,沈慕白用手指轻轻捻住蝴蝶的一边翅膀,蝴蝶在他指尖挣扎。   抬头,对上穆朝云略带惊讶的探究眼神,沈慕白绽放出一个堪称妖冶的笑。   那笑容实在美丽,也让人毛骨悚然,穆朝云莫名感觉到一股寒意。   只见下一瞬,沈慕白双手轻轻捻住蝴蝶翅膀举到眼前,像是在摊平展示蝶翅上绚丽的花纹。   然而下一秒,蝴蝶像是一张废纸一样,被轻易又毫不留情地撕成两半。   两片蝶翼像是废纸一样飘落在地。   穆朝云瞳孔紧缩,微张的嘴来不及合上,视线不由自主地追随着那两片坠落的蝶翼。   穆朝云不是没有见过血腥和杀戮,杀野兽,杀恶灵,杀人……   她亲眼见过,也亲自动手过,她并不惧怕有理由的杀戮和血腥。   但眼前这场死亡,却让穆朝云震惊甚至是震撼——   眼前这人,不仅是在打碎自己对他的滤镜,更是在把美好的东西毁掉给她看。   他不仅是在拒绝,他甚至是在报复,他在尝试给她制造痛苦。   穆朝云的震惊里包含着被挑衅的愤怒,猝不及防的懵圈,还有对沈四对她抱有如此巨大恶意的不理解。   沈慕白欣赏了一下对方始料未及所产生的复杂表情,脸上依旧是那妖冶魅惑的笑容,瞳色似乎比刚刚更深,更亮,更具有蛊惑感。   那双眼睛直勾勾盯着穆朝云,“我可以走了吗?”   穆朝云机械性地点了点头。   沈慕白朝她走过来,一直直勾勾盯着她,仿佛恶鬼一般。   两人擦肩而过,带起一阵香风,那是春天百花盛开的味道,是远方开满鲜花的花谷托风送来的邀约,引着闻到的人不由自主想去寻觅,想见见那开满鲜花的山谷。   这股生机勃勃的香气似乎把恶鬼从地狱带回了人间,鬼生长出血肉,重新变回人。   沈慕白又变回了彬彬有礼,温和无害的模样,“今天的事情,可以不告诉遂遂吗?她还小,听不得这些。”   沈慕白的语气里没有半点威胁,全是绵软真挚的请托,俨然一副全心全意爱护妹妹的好兄长模样。   穆朝云已经丧失了和这个人说话的欲望,甚至和对方站得过近,都让她感到不适,所以她快速点了下头,只希望对方快走。   沈慕白温柔无害地笑起来,后退几步,走出一段距离后,才再次行礼,转身离开。   礼仪完美到无可挑剔。   穆朝云却在沈四离开后狠狠打个寒颤,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说多害怕倒不至于,就算沈四真的丧心病狂来杀她,也就是两刀攮死的事儿,就是沈四这人让人不舒服。   那是一种似人非人,人模鬼样的本能排斥。   或许心里有点大病的会喜欢这种反差极大的疯批美人,觉得带感什么的。   但穆朝云是一个十四五岁,宛如旭日朝阳般的大好少年,她向往真善美,也喜欢不虚假的真善美的东西。   “大城市的世面可真世面啊。”穆朝云发自内心地感慨。   一阵湖风吹来,穆朝云远眺澄净微澜的湖面,早荷已露出花苞,在湖中亭亭玉立。   心里那头刚出生,欢脱蹦了两下就猛地一头碰死的小鹿所带来的郁闷,被清爽湖风悄悄吹散。 第250章 对峙   楼梯拐角,来不及躲避的沈璟行正面和大步过来的老四撞上。   老三下意识地想退让躲避,老四还是那副居高临下,又理直气壮的样子。   沈慕白上下扫视老三一眼,丝毫不在意自己与滇宁郡主的对话被听见,好像也不在意自己一直以来经营的形象被打碎。   明明是有把柄被握住的一方,沈慕白却没有丝毫心虚气短,眼神不躲不避,甚至带着挑衅,好像他才是审判者。   不等老三支吾出一句有力量的话,沈慕白却已经砸下了他的审判。   “废物——”   “你——”恼怒将沈璟行整个人支撑起来,让他抬头挺胸,气势也拉到和老四一样的高度,可不等他把积攒起来的怒气全部发泄,话语权却又被沈慕白抢回去。   “你不是废物是什么?都和人打了好几场球了,都没把人拿下,你不是废物是什么?”   不等沈璟行反驳,沈慕白话语又狠又快,像是要把这些年的不满一股脑地全发泄出来:   “从小到大,唯唯诺诺,瞻前顾后,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够狠,技不如人,没那个手段干掉别人,又没那个恒心让自己脱胎换骨,一天天的只会自怨自艾。”   “你以为你自己很重要吗?所有人都要迁就你的无能和平庸?生在王府,做娘的儿子,遂遂的哥哥,是你三生有幸,而不是她们欠了你!”   沈慕白眼中燃烧着的是熊熊妒火,而非怒焰,是恨铁不成钢,是恨不能以身代之。   沈慕白一字一字,咬牙切齿,“自己想要的东西,拼命去自己去抢,去夺啊,你凭什么觉得,你想要的东西,只需要安安静静待着,别人就会双手奉上?”   “我没有那么想过!”沈璟行大吼一声,稍稍把突然发疯的老四逼退。   沈璟行觉得老四简直不可理喻,作为一个既得利益者,一直被偏心的那一方,他有什么资格愤怒不满,指责别人?   难道不应该是他这个一直明里暗里被忽视,被冷落的人才有资格质问和不满吗?   沈慕白嗤笑一声,脸上的轻蔑完全不加掩饰,“少摆你那副你弱你有理的做派,看着就让人恶心。”   沈慕白眼神直勾勾盯着他,仿佛要把所有的遮羞布都撕得粉碎,照出最深处,最丑陋的东西。   “你天资比不过大哥,容貌逊色于二哥,更是不如我和老五与遂遂亲近,得长辈喜欢,心里很难受吧?是不是觉得母父遂遂都是偏心眼儿,全世界都对不起你啊?”   “天资不够你不会自己努力吗?遂遂那般天赋异禀,学一身本事都不知道汗水打湿了几层衣衫,你有什么资格只停在原地,就埋怨别人?”   “我怎么没有努力过?出生就定死的容貌,你让我怎么努力?天赋上限就摆在那里,我又该怎么努力?”   老三说到痛处,眼泪止不住的流,有多少次,他也努力地想变得和兄弟们一样耀眼,也想成为遂遂口中骄傲提及的兄长,可是一次次努力,换来了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鼓起勇气的靠近,换来了冷淡和敷衍。   沈慕白语气凉薄,“是啊,流几滴汗,掉几滴泪,给了自己的无能台阶下,剩下的,就是心安理得责怪全世界,是不是?”   沈慕白突然靠近沈璟行,猝不及防之下,后者重重撞在了舱壁上。   “三哥,你真的有过非做成什么事不可的决心吗?感受过做不到就会一无所有的压力和绝望吗?”   沈慕白的声音突然温柔下来,那声三哥叫得真情实感,没有往日那种意味不明的阴阳怪气。   沈璟行被问住了,开始顺着老四的话仔细回想起来。   沈慕白却没兴趣等着他思考,“你啊,还是好命,托生在娘肚子里,还有遂遂那么好的妹妹,就算自己是坨扶不起的烂泥又如何呢?反正澄亲王的男儿,再差能差到哪里去?   你最差的命运,都会比无数奋力挣扎,用尽所有力气才得到的最好的结果要好上一万倍。”   沈慕白收回自己咄咄逼人的视线,伸手帮三哥理平方才争执中凌乱的衣领,带着几分羡慕的语气道:“无能和平庸哪里是你的优点呢?分明是你的特权才对。”   “你所谓的欺负,不过是被抢走一些母父和姊妹的关注,比起其他兄弟少了几分体己而言,在我们府上,争宠就只是争宠而已,没人想过伤害你,更没有人想毁了你。   要是换了其他斗争激烈的府邸,失败者失节毁容都是有的。   王府富贵,就算没有母父给的体己,光靠王府正常的月例,也能过得舒服体面,换了其他破落户,争宠可就不是争宠了,争得是活下去的资源和空间。   三哥啊,你怎么就这么好命呢?”   沈慕白将三哥的衣领整理得平整服帖,就像是刚出门时一样。   刚要收回手,手腕就被沈璟行死死握住,僵持在半空。   将门出身,就算是平日里看起来平静无害的,也并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男子。   “我是不如你,得了便宜还卖乖,一边害人,还要要求被你伤害的人对你感恩戴德。老四,你确实让我大开眼界。”   沈慕白就要用力挣脱桎梏。   沈璟行会武,但确实不是老四的对手,老四要动,他大概率治不住老四。   老四有诸多不好,但有一点沈璟行确实敬佩,那就是他说得那些,他都能做到,他不仅对别人刻薄,对自己更是刻薄。   也只有那种近乎刻薄的自律,才能有现在的冷香公子。   老四的一张臭脸连陛下都有所耳闻,但他就是有本事让人夸他清冷孤傲,而不是傲慢无礼。   老四恃宠而骄,但他确实有恃宠而骄的资本,想要的宠爱与看重,他就是有本事为自己争来。   同样的教习教的一样的舞蹈,他就是能跳得把人魂儿给勾去。   虽然不想承认,但沈璟行对老四的忮忌里,确实有一份沈璟行不愿承认的佩服。   沈璟行不是老四的对手,但他没有丝毫慌乱,“你不想去遂遂面前示弱卖乖了吗?”   沈慕白果然不挣扎了。   “哈哈哈……”   沈璟行笑得差点抓不住老四的手腕。   “老四,我是看不明白你,招惹了人家又拒绝,你自己还气上了,你在生气什么?一开始不是你穿得花枝招展的在人家面前晃吗?”   “你要真不愿意,大可一开始就跟老二老五到庄子上住着,老五就算被卖了,也会笑嘻嘻帮他四哥数钱,我不相信他们没有叫上你。”   沈慕白露出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叫了啊,还叫了两次呢,或许是这样,才忘了叫三哥你吧。三哥你也知道,老五猼訑吃多了,手上功夫是长了,人就憨直了许多。”   沈慕白故意夸张而虚假地“啊”了一声,表现出自己刚想起来的模样,“啊,三哥你应该不知道,遂遂叫我和老五吃锅子,好像次次都没你。”   沈璟行额角直跳,磨着牙道:“你不必炫耀,我知道,人的心都是偏的,我站在心的远处,而你站在近处。”   沈慕白渐渐收起脸上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沈璟行又道:“你不必刺激我,你不就想让我嫁去云南,不在眼前碍眼吗?可以,我去,剩下你们一家人和和美美,团团圆圆地过。   澄亲王府适龄的男儿最多,事到临头,论身份地位,王府都应该出一个人,娘的功劳不应该用在这种地方,左右不过一桩婚事而已。   更何况滇宁郡主不是残暴之人,这桩婚事不是火坑,而是良配。”   沈璟行笑得有些凄然,眼中有泪光闪动,“老四你说的对,我命好,就算是被家里抛弃了,还有一桩上好的亲事兜底,最差的结局,都是成为云南土司的正夫,云南土司位比郡王,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沈璟行似乎是说动了自己,脸上的笑大了些,眼角却有泪划过。   沈璟行从来不是对柳家娘子、对滇宁郡主不满,他不满的原因从来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沈璟行不是对父亲选的柳家娘子不满,他是对父亲迫不及待想把他嫁出去不满。   他愤怒的是:为什么哥哥可以,我不行?   可庙里住了一遭回来,沈璟行意识到了,原来并不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而是不管孩子哭不哭,能要到糖的孩子怎么都要得到糖。   要不到糖那个,就算喉咙哭破了,给糖的人也只会觉得他聒噪不懂事   所以他妥协了,看爹给他选的人,他们只是没有那么爱他,并不是不爱他。   就像遂遂给大家准备礼物,其他人的是遂遂自己挑的,他的大概率是圆圆挑的,或者是一套东西里顺便的。   礼物不是不好,更不会没有,只是没有那么用心。   意识到自己对于自己在意的人而言没那么重要,是一种难得的成长。   老四一直被家人偏爱着,高高在上说得轻松,却不知同人不同命,就拿老四在灵界闹出来的事情来说,放在他身上,都不说后果有多严重了,他根本就没有犯错的底气。   就算再生气上十倍,他依旧不敢,底气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只有事到临头用的上的时候,才知道有没有。   而老四显然是有的,知道是错的,但依旧敢做,可以预见后果这就是底气。   沈璟行当时就在想,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他自己身上,那他会怎么样。   遂遂会第一时间照顾他的情绪吗?会顾及他的感受支走其他人吗?事后会轻描淡写,毫无惩罚地被揭过去吗?   沈璟行不敢想,也不愿去想。   因为知道答案令人难过。   沈璟行最终选择滇宁郡主作为归宿,并非是因为滇宁郡主身份高贵,而是因为云南足够远,远到看不见那颗看得见,却永远得不到的糖。   澄亲王府没那么多规矩,男儿同样可以借助家族的力量,在官场站稳脚跟,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王府比起规矩和名声,更在意亲情和孩子,哥哥们可以想不嫁人就不嫁人。   但是,他不可以。   就像老四说得那样,他赢不了也输不起,每当看到母父为孩子破例,他都会忍不住问,为什么不是他。   为什么让人都可以例外,怎么就他要守规矩?   可事实就是,老四不高兴了就可以拿他当出气筒,虽然他不明白老四有什么好不高兴的,随便勾勾手指,好姻缘就来了。   但到底同一屋檐下生活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能看出,老四刚刚就是气狠了,恨不得路过的狗都踹上两脚。   事实就是,老四不要的姻缘,是他的好归宿。   不仅是老四想让他滚得远远的,沈璟行自己也想走得远远的。   只要看不见那些例外,看不见那颗只能看着别人吃,自己却吃不到的糖,放在正常的标准里,他就是幸福的。   出身高贵,觅得良缘,还有娘家撑腰,婆家不会随意磋磨。这就是一个男儿幸福的一生。   走得远远的,就不会有受宠的兄弟随意把他当做出气筒。   事实就是如此不堪,他打不过也骂不过,只能躲。   如果嫁在晟京,谁知道几十年后老四人老珠黄,与妇君恩爱不再,过惯舒坦日子的老四会不会天天找他的麻烦?   嫁得远远的,不仅符合全家的利益,也符合沈璟行自己的期待。   老四不仅成功让滇宁郡主这个爱慕者倒胃口,连沈璟行这个亲兄弟也感觉毛骨悚然。   虽然大家都不算什么纯善之人,能留下后代的男人,都是经过一番激烈斗争的,从根儿上就善不到哪里去。   但别人都是把心里的野兽关进笼子,轻易不会开锁。   老四却直接把野兽放外面,笼子当球踢,不高兴了就踹一脚,砸到谁,谁倒霉。   后宅阴私手段,他们这个年纪的男儿,该知道的都知道了,学宫还有一门专门讲这些的课,开课的本意是让大家注意防范,不要被这些鬼蜮伎俩给害到。   实际的效果似乎事与愿违,后宅的争斗越来越激烈,花样百出,倒逼学宫不仅不能关闭这门课,甚至还要往深里研究。 第251章 筑球   遂遂一边的大牙还没长好,另一边的大牙又掉了,非常地影响吃饭。   天气越来越热,薛嫖都从豫州回来了,她的负雪还没有回来。   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   今天是太子夫办的筑球会,作为皇家儿婿,联络宗室与大臣之间的感情是他的责任,时不时就要办上一场宴会,供年轻女男相亲、约会,供中老年女男说说家长里短的八卦。   球场上。   七月流火,热情得不知分寸的阳光把额头上的汗水照得亮晶晶,遂遂随手抹了。   次球头把球传给遂遂,遂遂脚背勾住,往上一颠,在合适的高度飞起一脚,球直射风流眼而去。   场边鼓点密集起来,遂遂看也不看结果,射完转身就走,没走两步,场外阵阵欢呼。   只见遂遂踢出去的那颗球完美地穿过风流眼,一直飞过了另外半场,飞出场地,不知落在了何处。   可见这一脚怨气之大。   对面的球头视线追随着空中的球飞远,幻视那是自己被一脚踢飞的头,不由地打个寒颤。   遂遂到了场边,凉茶和毛巾早已准备好了,上官翊衡心疼地给孩子又擦汗又打扇。   “后头帐篷里备了水,快沐浴去啊。”   遂遂一大碗冰镇的绿豆汤下去,火气下去了一些,拧着的眉毛松开,才跟着愿表哥和四哥走了。   目送女儿,儿子走远,上官翊衡回过神来,大大地白了旁边梳人夫髻的贵夫一眼。   对方讪讪笑着,有些讨好地把手里茶盏往上官翊衡面前递。   上官翊衡直接扭过脸去没接。   这人是平郡王正夫,和上官翊衡是牌友,平郡王在军中任职,是远支宗室,要算的话,遂遂要喊一声表姨婆。   平郡王世子眼看要定亲,娶的是青梅竹马的隔壁邻居,宁毅侯家的公子。   这本是件好事,但平郡王世子从文,与要女承母业的小姑子从小就不对付,简单来说就是小姑子对这位弱唧唧的嫂子不大看得上。   有个投壶蹴鞠之类的比试,次次都要拉上未来嫂子,狠狠赢她一回。   眼看两家孩子都大了,到了宣布婚讯的日子,平郡王正夫想让自己孩子找回场子,这才求到牌友头上,想让他家孩子上场当一当救兵。   沈望舒虽然比这两人小几岁,但不管比的是什么,蹴鞠、投壶、马球、射箭,但凡沈望舒上场,第一便不做第二人想。   他们没有见过澄亲王少年时的英姿,毕竟那时候并没有现在的歌舞升平,众人随时处在玄武门选拔赛的待定中,一天到晚琢磨站队,权衡利弊,头发都要掉光,根本没有多余心思娱乐。   但由女观母,众人见了沈望舒,就仿佛见到了少年时的澄亲王。   沈望舒和澄亲王,是那种一看就是母女的母女,这并不源自于她们的模样有多么相似,而是给人的感觉。   如出一辙的明亮耀眼,一脉相承的理所当然的强大。   上官翊衡听牌友的语气,以为就是让遂遂带着玩一玩,遂遂从小就受欢迎,无论大小,无论女男,都爱找她玩儿,去哪儿都是孩子王。   想着遂遂这些日子兴致都不高,出来跑跑跳跳或许好些,便把这件事情答应下来。   天气热了之后,遂遂就不怎么爱动,免得出一身汗。   这次也是被爹带着出来的,看在都是亲戚的份上,遂遂同意了上场,想着就是赢一下,应该不难。   然后,遂遂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王者误入青铜局,除了虐菜,也有可能被一群青铜拉下王位。   她们玩的这种蹴鞠,正式名字叫做筑球,球门立在场地正中,高三丈二尺,两门柱横向间距九尺五寸;柱顶拉彩色绳网,全网中间只留一个一尺二的圆孔,名为风流眼。   只有把球踢穿风流眼才算得分。   而筑球的射门规则是:球头开球后,球要在队伍里轮传一圈,最后球传回到球头那里,再由球头射门。   传球过程中,全程手不能碰球,球不能触地,球触地则立刻交换进攻资格。   然后,遂遂就等呀等,等呀等,在球场上傻站了一刻钟还多,看着球在双方队员脚下触地了四五次,她和宁毅候世子隔着球门大眼瞪小眼,都快看出感情来了,遂遂才终于射出第一个球。   遂遂是个很有竞技精神的人,既然答应了上场,她没有因为队友和对手的多次失误而撂挑子不干,但她的品格也只够进一球,完成一下约定,让她打完全场是不可能的。   遂遂还是喜欢打那种两队各守一门,相互攻防的蹴鞠,而不是这种双方毫无对抗性的筑球,也不知道这种球有什么看头。   早知道就不来了。   而宁毅侯世子也相当识趣,遂遂直接就认输了,让比赛停在这里。   宁毅候世子感觉自己要是再把世子殿下拖在太阳底下晒着,世子殿下下一脚就该把她的头踢下来踹进风流眼了。   她敢和自己的嫂嫂别苗头,却完全不敢招惹这位大名鼎鼎的小殿下。   她和对方差着些年岁,关系算不上熟络,仅有的交集就是宴会上一起玩过几次投壶——   她们这些大孩子被小殿下带着的一群小萝卜头杀了个片甲不留。   小殿下无论是名声还是实际的为人都非常好,人畜无害得都不像是晟京的顶级权贵。   澄亲王自北境回归后,也顺顺利利淡出朝堂,连衙门点卯都不去,宫宴还得看有没有她喜欢吃的菜,才考虑出席。   问就是要在家带孩子。   常务副皇帝的职权说扔就扔,毫不留恋。   可越是这样,越无人敢挑衅澄亲王母女二人的权威。   小殿下看似人畜无害,不欺男霸女,不仗势欺人,但这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她根本用不着欺男霸女,用不着仗势欺人,她想要的一切就已经唾手可得。   如果有一天,小殿下居然需要亮明身份,说出类似于:你知道我娘是谁吗?来以势压人,那才是澄亲王府的没落。   遂遂快速冲了个凉,换上轻薄凉快的抹胸,外头罩一件轻纱褙子,下面穿了一条香云纱的衬裤,走路时过凉风,沙沙作响。   遂遂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身边的圆圆小跑着,拿着一把加大号的蒲扇不停地扇,遂遂额前碎发被风凌乱吹起,圆圆腿乏手也酸。   眼看殿下额前的碎发飞得没那么飘逸了,球球赶紧接过扇子接着扇。   “殿下,殿下您走哪儿啊,王夫的帐篷在这边。”几个侍从追在后面,想把人劝回去,但根本不敢真的拦她。   遂遂直奔马厩,骑了匹马就走。   滚滚和球球赶紧也骑了匹马跟上,圆圆则去向王夫汇报。   殿下这些日子心情不佳,王佬和王夫都叮嘱过世子身边必须留人。   皇宫,含凉殿临水而建,引活水到屋顶,形成包围宫殿的水帘。   殿后设有水激扇车,将殿内四角的大冰盆散发的冷气吹到殿中各处,让整个含凉殿殿如其名,凉快非常。   瑾瑜和琅玕化作人形,一个当做靠枕给皇帝靠着,另一个跪在榻边,给皇帝喂冰鉴镇着的西瓜块。   宣大伴立在一旁,把东厂收集来的,官员家里狗屁倒灶的八卦当笑话念给皇帝听。   话本要讲逻辑,现实却不用,这种真人真事的八卦,比市面上最流行的话本还要精彩百倍。   瑾瑜的衣襟半敞着,露出玉白的肌肤,肌理紧实漂亮,但不夸张,皇帝手伸进去,当个解压玩具般按揉。   瑾瑜和琅玕不愧是这世上最顶级的玉石,完全做到了冬暖夏凉,冬天抱着就是个暖和不会烫伤的大暖炉,到了夏天,靠起来就是一床永远冰冰凉凉,不会闷汗的凉席。   皇帝幸福得眯眼睛,露出小女孩般开朗的笑容。   “大姨~”   声音由远及近,皇帝在捕捉到声音的瞬间弹射而起,几乎只花了一秒,瑾瑜和琅玕的衣裳就变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   同时,四人的姿势几乎也在这一秒里调整成了正经的大人模样。   瑾瑜仿佛隔壁老王一样,一边整理,一边连滚带爬地下了榻,找到合适的位置跪坐打扇。   琅玕因为本来就跪在榻边,稍显从容,还有余力帮皇帝把肩头滑下的衣裳给拉上去。   宣大伴还给皇帝理了理头发,保证她是一个衣冠齐整,亲切中带着威严的正经大姨。   两人两灵看似手忙脚乱,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在一秒的时间里发生的,简直称得上是训练有素。   熟练到让人有了一些心疼的地步。   下一秒,已经从矮矮胖胖的小萝卜头长成高高壮壮的大萝卜头的遂遂踏进殿里,变成大号旋风朝皇帝旋过来。   “遂遂呀,你怎么来了呀~”皇帝从快乐的小女孩切换回了有责任心的,情绪饱满的家长。   遂遂一屁股坐在大姨身边,拿银签子插起大块西瓜啃了一口,才开始说话:   “外面好热,我可以住在这里直到夏天结束吗?”   注意到遂遂带着一脑门子汗过来,瑾瑜和琅玕一左一右打扇,宣大伴则在不影响遂遂吃东西的情况下,给她擦汗。   皇帝内心哭泣,表面不动声色,依旧是温柔强大的模样,声音温柔得能滴水,“宝宝呀,这里没有池子,沐浴不方便的,咱们去万华园避暑吧,住到入秋再回来,好不好呀?”   遂遂啃一口西瓜,认真考虑了一下,“那穆朝云怎么办?我不用招待她了吗?”   皇帝眼也不眨,“你带上她一起呀!这样,大姨把万华园给你,你就把你想带的人都带园子里去,再带上几个上课的夫子,你们住到天气凉快了再回来。”   “可是娘说,我不能把滇宁郡主带到自家的庄子上去。”遂遂怕热,如果不是滇宁郡主,她早出京避暑去了。   大姨:“你带她去王府名下的园子确实不妥,但万华园不一样呀,它是前年才修好的皇家园林,去年大家不是都去避暑了吗?去年秋天的时候,黄金城那边的使者过来,不也参加了秋狩吗?”   遂遂点点头,在凉快的环境里坐了一会儿,身上的燥热散了大半,人也高兴起来,“知道了,大姨,负雪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都快两个月了,还没商量好把通道建在哪里吗?”   皇帝心里一咯噔,其实朝廷吵了半个月,就把这块从天而降的大蛋糕分好了,是妹妹说,遂遂这些年太依赖负雪,太顺了,以后保不齐摔个大跟头,所以不让负雪回来,让遂遂自己锻炼锻炼。   皇帝觉得也有道理,相对来说,皇帝是那个更溺爱孩子的人,但也觉得,如果能用点小挫折,就把人生路上的大坑填上了,也是一件好事。   于是开始和妹妹狼狈为奸骗小孩儿。   皇帝大脑飞速运转,开始编天衣无缝的话术,“遂遂你看,光是你带回来的昆吾石,几个军头就吵得不可开交,谁都想要,更何况是一整个储量未知的大矿,那么大的利益争久一点很正常,是不是?”   遂遂点头,听得很认真。   怎么打架,驾驭力量,是娘教她的,怎么做人,却是大姨教的。   遂遂也更倾向于大姨处理问题的方式。   大姨又说:“还有啊,那毕竟是座矿,并不是当官的嘴皮子一碰就完了,而是要人去开采、管理、运输、到最后冶炼成兵,发到前线的将士手里。   这一整条线上都是人,得交给不同的人去做,相互之间又要协调,而且采矿的大概率是普通人,还要考虑他们进灵界工作的具体情况。   这个通道开启的位置是不是也要仔细斟酌?花费的时间多一点,是合情合理的。”   遂遂点头,她本来想到,可以用锚点把负雪换出来,只要有锚点在,随时去都可以找到,根本不怕弄丢。   蛋糕可以慢慢分,通道也可以慢慢建。   但转念又一想,负雪在那里除了充当地位,没得下次去找不到,其实还有看守和占地盘的作用。   灵界的无主之山多,需要山头当地盘的灵更多,没有负雪守着,万一被其他灵占了当窝,这就不是野山了,人类就不能随便挖矿了。 第252章 肥差   想把山抢回来,还得打架,而能够自己占一个山头的灵都是不简单的,大部分都是过不来两界壁障的狠角色。   并不是那么好打的,就算打赢了,代价也不会少。   遂遂想了想,认可了这件事的必要性,没有再盯着不放。   “那我什么时候去万华园呢?去之前,我能住在这里吗?”遂遂又问。   “行,住。”大姨面上在笑,心里却在悲呼:呜呜呜,怎么孩子的家长回来了,她还是要带孩子啊……   “大伴啊,你和太子说一声,让她收拾收拾,带着小孩儿避暑去吧。”皇帝只花了两秒就把带娃苦差事甩了出去。   太子接到消息,也欣然同意了,去避暑好啊,不仅住的地方凉快,风景好,万华园离京城好几十里地呢,总不能还快马加鞭,把折子送来给她批吧?   皇帝素了两天,到第三天,太子点齐人马,带着一串出身名门的官N代们,高高兴兴避暑去了。   皇帝倒是没有丧心病狂到每天快马加鞭运折子来给太子批,但太子带的人,以东宫班子为基础,还有翰林院的年轻官员。   一群身份尊贵的娘子公子们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也不能马虎,不少像遂遂这样本来就有爵位的皇室成员,出门的排场也有讲究,于是九寺六部都派了人加入后勤团队。   对于遂遂她们这些官N代而言,就是皇家恩典,跟着储君公费旅游,出门玩一趟,顺便联络联络感情。   但换个角度讲,这群人里但凡有一个擦破点油皮,都是重大事故,得有一串人丢官罢爵那种。   所以朝廷各部门完全是把这当做一个事情办的,甚至比圣驾出宫避暑还要麻烦一点。   圣驾出行,流程是繁琐,但都是有规章制度的,照规矩安排就是了。   而这次带队的是储君,随行的是一串半大孩子,小的六七岁,大的十四五,小孩儿的需求和大人又不一样。   朝廷能在两天里拿出个可靠的章程出来,人员全部安排到位,大晟官僚体系的办事效率,不可谓不高效。   除了后勤人员,还有负责护卫的御灵司、锦衣卫、御林军等,几乎是搬了个小朝廷到万华园去。   这下好了,各地送上来的奏报都不用进城门,直接往万华园送,太子直接批复,政令直接下发执行。   用遂遂的怪话讲,这叫:“皇帝模拟器1.0不删档测试版。”   太子愤而以拳捶桌,把紫檀桌案捶出个明显的裂来,“我是太子,我要花天酒地!我要酒池肉林!我要声色犬马!我要骄奢淫逸!我不要起得比较早,睡得比狗晚,我不要上班啊!”   太子的头磕在有一条明显裂缝的桌案上,身体软塌塌,宛如一条失去梦想的咸鱼。   遂遂俏咪咪伸手去拿太子夫剥出来的新鲜莲子,本来太子夫是剥给太子吃的,但太子陷入沉重打击无法振作,这不全便宜她了吗?   西瓜、葡萄啥的都吃完了,盘子里就剩点冰,只有莲子还在不断产出。   遂遂本来不爱吃莲子,觉得有股苦味,但这好像是新品种,吃在嘴里脆生生的,完全没有苦味,只有带着莲香的回甘,冰镇一下,清清凉凉的感觉更加明显。   遂遂不语,只一味吃吃。   完全没有注意到太子姐姐的死亡视线。   太子就见沈大壮跟个小耗子,不,是硕鼠才对,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但格外能吃。   太子一把夺过太子夫手里的莲蓬,暴力破坏后挤出所有莲子,全塞自己嘴里,连盆里的冰也抓了一把嚼得咯吱咯吱响。   太子恶狠狠盯着大壮,嘴里咯吱咯吱嚼着,像个吃小孩儿的妖怪。   大壮屏住呼吸,不敢说话,不敢动。   太子嘴里东西嚼完了,露出个不怀好意的笑,“万华园离京城几十里,从京城运每天的吃食来不方便,你去把每日的肉菜供应给我搞定了,办不好就一起喝西北风吧!”   遂遂大眼无辜,“啊?我吗?可我还是个宝宝诶。”   太子冷漠脸,“对,就是你,你算好咱们这些人一天得多少嚼用,列个单子出来,我批银子给你,你不准欺负百姓白拿东西,但是如果花超了,你自己把窟窿给我补上。”   遂遂一听就觉得这事儿麻烦,这个和宫宴的菜式安排还不一样,宫宴的饭菜和歌舞,她只需要去问几个相熟的人,想吃什么,想看什么就能定下。   就算不那么熟的,也是同个圈子的,都好沟通,单子报上去,光禄寺会安排,最多就是表演的戏班子、艺伎班会麻烦一点,要考虑他们的档期,和节目的安全性。   但这次采买接触的是百姓,不能仗势欺人,欺负老百姓,但如果太蠢被老百姓骗钱,又很丢脸。   遂遂不想做这么难的事情。   遂遂开始哼唧,试图像小时候一样拿捏太子姐姐,“大姨说,小朋友高高兴兴玩耍长大就好了,这些都是大人的事,姐姐你不能把你自己的事情推给我。”   太子冷笑,“你大姨又不在这里,现在就给我滚去做事。”   遂遂只能灰溜溜离开了。   为了所有人不喝西北风,遂遂只能赶紧行动起来。   金翡家是皇商,这种买卖进货的事情,问问她总没错。   金翡见遂遂愁眉不展,有些抗拒这件事,便安慰道:“采买一事,历来都是肥差,太子将此事交与您,正是对您的看重呀。”   遂遂很听劝,也没一直钻牛角尖,光想坏的一面。   先召了管膳食的光禄寺官员来,问清楚了每日的消耗。   太子只让采买基本的米面粮油和菜肉,主要是一大群后勤人员的消耗。   但实际的消耗却不止这些,有时他们这些人办宴,得要点新鲜瓜果酒水,吃点山珍海味,这些消耗还没算上。   这倒好办,万华园离京城远,离各家的庄子却近,离澄亲王府养螃蟹那个庄子还不到十里路。   遂遂当即把自家管事喊来,敲定了个自己有赚头,但也不算黑心的价格,敲定了水产河鲜的供应。   当然,这部分收入是不会往府里充公的,全进遂遂自己的小金库。   堂堂王府世子,买点自家鱼虾还是能做主的。   正所谓,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太子姐姐都把肥差给她了,自然就是让她合情合理捞好处的。   如果给了机会都捞不到,那只能说明她无能,并不能说明她品德高尚。   遂遂家这个庄子,主要就是养鱼虾螃蟹的,土地不多,种出来的粮食蔬菜、牲畜等,差不多就够庄上人自给自足,不太能往外卖。   剩下附近还有两个庄子,一家是平郡王家的,倒都是土地,种了不少粮食蔬菜,很合适当供应商。   但因为前几天那场球赛,遂遂不太待见平郡王了,暂时不想打交道,就把这家给排除了。   另一个庄子,准确来说是个有百来户人家的村落,是因万华园的修建而逐渐聚集形成的。   万华园占地极广,在大晟充足的财政支持、人力动员下,依旧修了八年多才完工。   动工时,最多有三四万人同时作业,八年时间里,平均每天都有几千人同时开工。   这几千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足够养活一个村子。   这村名为百过村,因为这村里定居的大多是修园子的力工,而做苦工的,除了一部分是附近征发的徭役,剩下的,都是获罪的罪犯或犯官家眷,留下的工匠是少数。   能修皇家园林的工匠,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手艺都差不了,人家在原来的地盘上生活的好好的,当然是不会轻易挪窝的。   有些犯错较轻,或者朝中还有点人脉的,运作一番,干完活儿就在此落户。   虽然荣华富贵都没了,但好歹是入了良籍,一切能从头来过,过个两三代,说不定后辈还能重新科考,改换门庭呢。   再怎么也比直接发配苦寒之地,永世不得回京强。   所以,能留在百过村的,其实都是有些底牌的人家,现在是地里刨食的老百姓,说不定三五年前就是王侯将相的座上宾呢。   遂遂和这个百过村的村长交流感觉有点过于顺畅了,就感觉她不像村长,起码得是个四五品的水平。   懂修河道,懂民生经济,对三法司的法条都如数家珍,遂遂要不是来买点蔬菜,但凡是个贵重点的东西,都有可能被忽悠着出大血。   遂遂看着这位村长,外表五六十岁年纪,黑发里掺了不少银丝,荆钗布裙,干净朴素。   外表上就很符合村长的刻板印象。   遂遂知道,这人的实际年龄至少往上加十岁,而且她的见识谈吐,对于“村长”这个身份而言,有点过于渊博了。   这反而引起了遂遂的警惕,才让人去查了百过村的底细。   查完放心多了,解决完主食的问题,又继续回来探讨蔬菜购买大计。   现在是夏天,蔬菜价格便宜,白菜、青菜、黄瓜、西红柿这些地里种的,菜农拉到城里也就一两文一斤,刺嫩芽、香椿这些时令的山珍价格贵点,也就十文左右的价格。   大量购买当然便宜一些,最后谈下来,常规蔬菜两文三斤,每日供2000斤,其他山货另算。款子十日一结。   虽然百过村百来户人,看着人多地大,但地大部分用来种粮食,种菜的不多,遂遂担心这么大的量能不能供上。   结果这么个全是罪犯从良的村子,竟然有好几个人是有契灵的。   其中一个的契灵是菌人,那可是在西王母的药园子照看仙药的神奇物种,照看点凡间的青菜萝卜,还不是手拿把掐。   别说是每天2000斤蔬菜了,就是再多2000斤,有那几个菌人在,也完全供得上。   遂遂可算是知道为什么这群人能在京外几十里落户,而不是按照惯例,流放到冰天雪地的地方去种土豆了。   菌人是山川草木吸收天地灵气后,自然凝聚而成,实际上就是一团极其精纯的能量。   《抱朴子·仙药》里有“服之延年益寿”的记载,但因为大多数菌人并不是蘑菇拟人,而是寸许高的小人,吃了很容易被天道误判为吃人,所以两界都不怎么吃牠。   因为本身就是山川草木孕育而来,所以对植物的生长十分有帮助,甚至比当康的能力还强。   当康主要是管粮食丰收,蔬菜瓜果能勉强沾上点边,对其余花草树木是没有效果的。   但菌人是对所有植物都有效果的,哪怕不动用能力,只是随便待着,也能促进周围植物生长。   就是因为菌人这种特性,连西王母也用来打理药园。   遂遂看过菌人后就放心走了,留下村长不断反思,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   遂遂猜得没错,这位村长下狱前确实是一州刺史,正经四品大员,犯的事儿虽大,却不完全致命,加上她的性别、她的契灵在某种程度上保了她的命,所以才得了重判里的轻判,贬为庶人,落户在此。   村长以前没见过遂遂,遂遂又没骑上标志性的白虎,自然不知道遂遂的身份。   但她知道附近就是万华园,遂遂的衣着举止一瞧就知身份不凡。   所以她才努力地想抱上大腿。   她希望成为某个权贵姊弟的幕僚,借势获得荫庇,甚至重新回到权力中心。   三代不可入仕的惩罚对她这种官迷权迷财迷来讲太过沉重,谁要过脚踏实地,安稳平凡的生活?   她就是要削尖了脑袋,往富贵窝里钻!   她就是要波澜壮阔!要荣华富贵!   七十四岁正是闯的年纪!   她对遂遂的画像其实很精准:高门大户培养的接班人,半大孩子,意气风发,估计是接了练手的差事,出来证明自己来了。   这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主佬和大腿!   所以她努力表现自己,几乎把“我对你有用,快带我走”刻脑门儿上了。   急于求成,却忘了过犹不及的道理,正是因为她懂得太多,表现得太想进步,才引起遂遂的警觉,去查了整个村子的底细。   遂遂身边也不缺人,更何况是这么个目的性极强的老梆菜,遂遂疯了才会搭理她。 第253章 贪官潜质   为了不耽误所有人吃饭,遂遂干活很积极,当天下午,就把做好的采购单和各方供应商拿给太子看。   太子看一眼单子,又看一眼抠手指的遂遂,似笑非笑地睨着遂遂:“每日供鲜鱼100斤、每斤35文,活虾100斤,每斤75文、另可按需供应螺贝类,60文每斤、田鸡120文每斤……   ……永安营送粮1000担,可一月一送……”   太子又抬头看遂遂一眼,后者正等着被夸呢。   太子不由地笑了,“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挺当贪官的潜质,菜肉粮油四样东西,往自家划拉一样,靠着家里关系白嫖一样,剩下的,还知道给自己人留好处,大壮呀,你读书读挺好啊。”   遂遂赶紧上来抱着太子胳膊撒娇,“哪儿能呢,这儿离我家庄子本来就近,这水产生意就该我家做,价钱很公道的,都是市价,我问过家里采买下人了,鱼虾的市价就是这个,我还一样便宜了五文呢。”   “其他猪牛羊,也是找附近庄子买的,价钱都比市价便宜一些的。还有这个米粮,永安大营离这也就十多里地,我骑马跑一趟都不用一刻钟,营里领粮草的时候顺便给我送来就是了。   户部每年给奠靖仓拨40万担粮,主要是供皇陵守军和永安大营的吃用,临时供2000人吃几个月完全没问题。   永安大营的果毅都尉谢霖我认识,前年她调回来时还上我家吃饭,我去给她一说,她就说她给我送来了。”   太子哭笑不得,“人脉就给你这样用啊?你知不知道仓监无调令不可出粮,监守自盗更是重罪,盗仓库钱粮,百两以上绞监候,且出了事儿下吏犯赃,长官连坐,一条线上的人都要遭殃,人家跟你无冤无仇,你就这么害人家啊?”   遂遂连连点头,“我知道啊,前两天上律法课刚学了,所以我让谢都尉给我送来啊,永安大营5万守军,春夏季不必领粮草,一个月就是3万担粮食,多领1000担送来这里,完全没影响啊。”   太子面上冷脸,心里却是满意,家里妹妹还是很会读书的嘛,知道军队粮草调度,还知道具体的消耗,可以可以,真是优秀的牛马备选啊!   太子做出勉强满意的表情,“行吧,这空子算是给你钻到了,算你有本事。”   比起一味地守规矩,认死理,太子觉得还是脑子活,会办事儿的人更可爱,无瑕的道德是留给香案上的泥胎金身,供人瞻仰膜拜的,为君为臣,不能没有道德,但不能有毫无瑕疵的道德。   所以太子并没有批评遂遂,说她做得不对,当然,也没有鼓励她做得对,只给了一个“勉强算你过关”的反应。   万一这一鼓励,给整得道德彻底滑坡了,以后贪个百八十万两的,总不能把小老妹儿给砍了吧?   太子又指着单子上的另一项,“那这呢?市场上卖的田鸡六七十文顶天了,你卖120文,抢钱呐?”   遂遂立刻解释:“你说的是田鸡活着没杀的价格,我这个是刮杀好的价格,田鸡损耗高,一斤田鸡刮好了就剩半斤,这个价格很合适了!”   太子给了遂遂一个“算你老实”的眼神,起身去批了1000两的条子递给遂遂,“军中的粮饷是一月一领,这就是咱们这差不多2000人一个月的伙食费了,有剩就是你的,花超了自己垫上。”   遂遂笑眯眯接过,精米600文一担,1000担粮食都是不花钱的,虽然应该剩不下600两那么多,但一二百两应该是有的。   想到粮食,遂遂突然意识到她算漏了一样,酒。   年轻人聚一起,多少都要喝一点的,她身边的,薛嫖、四哥这些都会偶尔喝一点,更别说太子这样年龄更大的了。   这次也来了不少朝中的大人,酒水肯定是要准备的。   遂遂还没到喝酒的年纪,顶多吃点醪糟,自然就忘了这茬,现在想起来赶紧回身扒拉着太子,“酒呢?酒怎么算?酒应该不归我管吧?”   太子在心里遗憾竟然没有坑到小老妹儿,临了让她反应过来了,表面上不动声色,“都是入口的东西,自然该你管啊。”   遂遂像块膏药一样扒着太子,“不行,得加钱!街面上最普通的绿蚁酒都要三四十文一斤,好一点的金华酒、琥珀光得百来文上下,你们喝的那种得是剑南春、明光御酿那种的,一斤酒要好几两银子,这点钱哪里够!加钱!必须加钱!”   太子见忽悠不着人了,干脆批了条子,让她上官营酒坊直接去拉酒。   遂遂辛苦一场,来回跑了几个地方,采买的事情一日就定好了。   去拉酒的时候特地多拉了几车,给永安营谢都尉送去,算是对帮忙的答谢。   到这里,采买的事情算是彻底告于段落,剩下的事情,交给特定的管事,每日验货,按时结账就好,遂遂不用再管。   山里绿树成荫,流水潺潺,每日还有冰盆解暑,冰酥酪、冰镇的果饮随时供应,盛夏的暑气消解大半。   每日不是和同龄的娘子,公子们宴饮,就是看漂亮的小公子们舞乐,日子好不热闹,遂遂简直乐不思爷娘,娘亲左一封信念儿欲死,爹又一封信思儿成狂,都没把自家宝贝独苗叫会叫回家来。   遂遂住的听荷书苑临水而建,侧面支出去一个八角亭到湖中,引水做了个自雨亭,一面连着主殿,剩下七面细细水帘垂下,阻隔暑气。   此时亭子里热闹得很,太子在角落支出去长长一根鱼竿愿者上钩,自己在摇椅上一摇一晃,圣贤书盖脸,与周佬相会。   亭子中央的石桌上,摆满各种护肤膏、养颜蜜、水粉口脂应有尽有。   沈璟行对镜而坐,剩下的三个兄弟围着他,梳头的梳头,试妆的试妆——是为明天滇宁郡主私设的小宴做准备,老三得去艳压群雄。   在老四魔鬼般的调教下,老三的魅力肉眼可见提升,与滇宁郡主也有所进展,老二老五也俏咪咪回归大部队。   澄亲王府的庄子离万华园就那么点距离,用老五的话说,他和二哥在庄子上,都听到了这边的欢声笑语,实在是寂寞可怜。   于是就俏咪咪回归了。   当然,大哥沈容与依旧沉迷加班,没有一点兄弟姊妹情。   刚契灵了孟极,沈容与正是新鲜的时候,哪儿有大案要案他就去哪儿,已经快一旬没见到人了。   剩下的三个兄弟,为了自己的安全,也积极为老三的魅力加成计划添砖加瓦。   有美颜秘方的贡献美颜秘方,有漂亮头面的贡献漂亮头面,实在啥也没有的就贡献出这个月的月例银子,给老三添身漂亮衣裳。   说得就是老五。   老五其实不穷,就是他的家当三哥用不上。   一把和遂遂的灵蛇弓用料做工差不多的弓,一副金丝软甲、一把百炼金刚横刀。   还有一匹遂遂送的汗血宝马,哪一样都是老五的心头肉,哪一样都舍不得给出去,好在三哥也哪一个都用不上。   “老四,你看这怎么样?”二哥细细给老三描了个妆,清清淡淡的,看着像没化一样,但偏偏气色就好上许多,肤色更均匀了,脸部的轮廓阴影也更精致和谐了。   不等老四说话,另一边的老五伸着脖子看,“哇塞,虽然看起来化妆了像是没化,但三哥好像真的变更好看了诶。”   沈慕白看了一眼,勉强点点头,“我看着还行,让遂遂瞧瞧看。”   男人好不好看,还是要女人说了才算的,男人的评价一般都不作数。   遂遂本来靠在四哥背上,拿四哥当靠枕用,在玩穆朝云送的鬼工球,闻言赶紧扭过身来,为了哥哥的终身大事仔细端详。   “不要花钿会不会好点?”遂遂谨慎提出意见。   三哥额间的简笔凤尾花花钿很是精致好看,三哥也好看,但不知道为什么,遂遂看着总觉得有点不对。   “挺好看的呀。”老五不明所以。   二哥动手就想擦。   遂遂赶紧阻止,“等等等等,我再看看。”   “要不然换个花样,或许这种花钿不适合他。”四哥提意见。   老三坐在兄弟们中间,任由兄弟们观察讨论,对着他的脸动手动脚。   他其实挺高兴的,长这么大,第一次成为话题中心,众人目光的焦点。   吵吵嚷嚷的,太子被闹醒,往这边一看,一针见血给指出问题,“这是男人喜欢的漂亮,不是女人喜欢的,花钿不要了。”   太子走过来,利落地把花钿一擦,眼睛部位的妆容也擦掉一些,顺手改了几笔。   一边改妆,一边跟众人解释,“真正的大美人都是有自己风格和特点的,这种特点很难被别人学去,硬学的话,只能是东施效颦。”   “老三长相上没有硬伤,而是少了这份独特的特点,也就有说是长得过于标准,所以反而显得寡淡。”   “就比如老四吧,他其实有点偏颌,但这一点点偏颌,放在老四这张脸上,就更显得桀骜凌厉,很有风格。”   太子扔了化妆的刷子,抱臂欣赏,“这样就行了,你是要去当大房的,又不是去当舞伎献媚的,搞那么隆重干嘛,越自然从容越好。”   众人纷纷看过来,经过太子的手一改,老三脸上本来就淡的妆面更淡了,好像他本来就长这样,但和本来的样子又有些许的不同。   “这样看,是顺眼了,但感觉也没那么好看了。”遂遂捧着脸道。   刚刚的三哥虽然有些说不出的哪里怪,但确实是精致漂亮的,遂遂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但现在,看上去是和谐顺眼了,但那种惊艳吸睛的感觉也没有了。   太子摇头叹气,“五六分姿色,上了妆,换身体面衣裳,可以拉到七八分姿色,但八分姿色,却很难通过化妆化成九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就是这样的。”   老三有些丧气地低下头。   遂遂一溜烟窜到三哥身边,和五哥一人堵住三哥的一只耳朵,“三哥别听,是恶评!”   众人都笑了起来,连老三也扬了扬唇,遂遂总是时不时地说一些怪话。   圆圆这时候领了一队端托盘的侍者进来,一份份冒着凉气的冰酥酪放在众人面前。   众人纷纷准备享用美食。   沈慕白却在这时候咳了咳,做出某种提醒。   老三伸向冰酥酪的手立刻不敢动了。   老四直接过来把冰酥酪拿走,放在遂遂面前,遂遂立刻用手往面前拢拢,表示这是自己的了。   沈慕白淡淡补了一句:“未时已过。”   老三的头彻底低下去,蔫吧吧的再也抬不起来了。   老四给他定下的规矩,每日只吃两餐,不吃晚食,未时后不许吃任何吃食,申时后更是连水也不能喝,免得第二天起来脸肿。   刚开始的几天,他天天晚上饿得在床上打滚,恨不得把被子都嚼来吃了。   可每当他想偷偷摸摸爬起来去找点吃的,老四就会像鬼一样无声无息站在他床边,一副他敢偷吃,他就把他掐死当场的架势。   老四的意志力和执行力简直比鬼还可怕。   硬生生给他养成一个过午不食的习惯。   当老三知道老四一直以来过的都是这种没滋没味的日子时,说真的,他忽然就觉得有些释然了。   又是一阵笑声,太子悄无声息过来,把遂遂手里多的一份冰酥酪理直气壮又丝滑地拿走了。   “小孩子吃两份会死的!”太子仪式感满满,又毫无诚意地敷衍遂遂。   遂遂翻个白眼,“太子姐姐你可以不用说话的。”   太子从善如流,“我是太子,我最大,我应该的。”   “哼。”遂遂嘴巴噘老高,一副我已经记好小本本的模样。   眼角余光瞥见一份新的,冰酥酪正在慢慢移到她面前,遂遂噘起的嘴巴放平,咧开微笑起来,“四哥你不吃吗?”   沈慕白拿起冰酥酪尖尖上红艳艳的樱桃,放在嘴里咬一口,歪头对遂遂笑,“四哥吃过了。”   二和五异口同声唾弃老四,“你这个叛徒!”   沈慕白笑容更加灿烂,伸出一点湿软舌尖,舔掉了唇边的一点果汁。 第254章 想负雪   四哥的动作明明很快,那一点舌尖几乎一闪而逝。   但在遂遂看来,四哥的动作好像变慢了,唇瓣软肉被轻轻压住的细节都看得一清二楚。   遂遂突然凑近,铁头撞在四哥下巴上,牙齿磕碰口腔软肉,沈慕白忍不住撕了一声。   “你干嘛啊?”沈慕白身子微微后仰,给遂遂腾出一点活动空间,眼神略带控诉地看着遂遂。   遂遂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要干嘛,她就是突然想盯着四哥的嘴巴看,但具体要看什么,要找什么,遂遂自己也不知道。   沈慕白见遂遂不说话,放下因为咬到自己而下意识捂下巴的手,又自顾自将遂遂原谅了。   “好了,吃冰酥酪吧,酥山化了就不好看了。”沈慕白微笑起来,主动转移开话题。   小姑娘家家的,活泼好动,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情,沈慕白早就习惯遂遂的各种状况。   被刹不住脚的小炮弹突然撞一下、遂遂力气没控制好突然挠几道印子,他们几个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哥哥都很习惯了。   沈慕白和遂遂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遇到的类似状况也更多。   都已经有过遂遂突然从床上跳下来,落他身上把他肋骨踩断的传奇经历了,这点小事儿根本没放在心上。   遂遂突然捂住四哥嘴唇微笑的弧度,有些呆呆地喊了一声四哥。   遂遂手掌压得实,手心压着软软的唇,手掌下的唇像是在笑,又像是在一如既往地迁就她。   她的手压住了他的嘴唇,他就往后让让,不挤着她的手。   呼出的气息带着一点湿热,遂遂觉得手心有点痒。   四哥的眼睛好像会说话,目光似水流转着看过来,好像在问她怎么这么淘气。   但四哥眼睛却没有生气,反而是带着一点笑的,对于她的淘气,四哥已经习以为常,不仅不会因为遂遂的淘气生气,反而学会了乐在其中。   遂遂的手被四哥拿开,她感觉自己的手好像被轻轻咬了一下,就像幼兽互相玩耍时的啃咬,没有恶意,仿佛是一起游戏的邀请。   遂遂觉得手心有点痒,轻轻笑了两声。   “好了,快吃。”沈慕白把装冰酥酪的高足盘挪到遂遂面前。   一次突如其来的好奇,一场莫名其妙的观察就这样结束了,遂遂现在全身心都属于冰酥酪。   太子在旁边默默看完全程,一方面觉得老四这哥当得不行,遂遂还有不到两个月就十岁了,应该把女男的界限清楚地告诉她,让她不要越界。   还像小时候一样,由着小孩儿性子玩闹,对双方都不是好事。   一方面,太子又有些乐见其成的心理在,并不觉得老四对遂遂感情深是一件坏事。   太子是知道沈慕白身世的,她不仅知道老四不是小姨的孩子,她还知道老四的生身母亲是谁。   父亲倒是不清楚,只知道是个金发碧眼的胡人,反正男人的血统也不重要。   其实就算老四真和滇宁郡主看对眼了,她们也是不会让老四嫁去云南的。   老四的娘就他一个孩子,他是翡翠城唯一的正统继承人,他又偏偏是个男子,一旦成婚,他自己都是妇君的附庸,翡翠城自然也就不是原本的翡翠城了。   皇室可以接受翡翠城一直保持中立,甚至都不用太亲近大晟,就和以前一样,正常做生意就可以。   毕竟再怎么繁华,那也只是一座城而已,用中原统一王朝的眼光看,弹丸之地而已。   但不要归不要,大晟却不希望翡翠城落到别的势力手里,滋生出一些不该有的野心。   大晟现在对打仗不感兴趣,不管谁输谁赢,打仗就得死人,生灵涂炭,是对整个人族的内耗,对人道的崛起毫无意义。   现在需要的是大家都好好活着,吃饱穿暖,越多人过上了好日子,人道才有彻底修复的希望。   所以不管老四是孔雀开屏,还是兄妹情深,在太子看来都是一件好事。   太子如此想,其他人更是习惯了遂遂和老四的亲密。   老四的又争又抢可是不分好坏的,家里除了几位父亲,就老四亲身感受过遂遂的“娇儿恶卧踏里裂”。   吃完了冰酥酪,几个兄弟又开始围着老三研究各种东西。   遂遂撑着头,一直看着四哥。   沈慕白都被看得紧张了,遂遂喜欢看好看的人,但并不会一直盯着看。   别不是他的脸有什么不妥吧……   “怎么了,为什么一直盯着四哥?”沈慕白外表随意,内心忐忑不安地开了口。   遂遂摇摇头,眼神清澈,表情无辜,“我也不知道。”   沈慕白嘴角不自觉翘起,凑近遂遂用说悄悄话的语气道:“你看了四哥这么久,那四哥好看吗?”   不等遂遂点头,一朵通草花玫瑰就砸在了沈慕白怀里,“少王婆卖瓜。”   沈慕白带着点火气去看罪魁祸首,对上二哥那张无可争议的俊脸。   沈慕白那点火气顿时哑火,毕恭毕敬把通草花还回去。   在绝对的颜霸面前,恃靓行凶的美人也要保持安静,不敢造次。   沈镜尘满意地点点头,直接开始安排,“大家都在忙,就你在摸鱼,老四你梳头有一手,你来吧。”   沈慕白立刻乖乖行动起来,样子很有点唯唯诺诺,半点冷脸桀骜的样子没有。   遂遂被四哥的乖巧听话的反应逗得哈哈大笑。   沈慕白拿眼刀子飞她,美人含嗔,一点不凶,只有好看。   遂遂一边摆手表示自己不笑了,一边哈哈笑得停不下来。   沈慕白见管不了她,也不再看遂遂,专心给老三弄头发。   一旁的太子刚从手下那里接到密报,正想把事情吩咐下去,听遂遂在那儿一个人笑出了一百只鸭子的气势,干脆走过来拍拍遂遂肩膀,“去帮我跑个腿,就在玉泉山下的皇庄,让里面的人东西封好给你带回来。”   太子把手里纸条给遂遂看。   遂遂看过后也不笑了,起身就准备办事儿去。   太子把纸条卷起,冲着外面喊了一声,“来个有火的!”   屋顶上突然落下个穿黑色劲装的覆面暗卫来,落地无声,走到太子面前,手指窜起一簇火苗。   另一簇火苗也端到了太子面前,太子左看看暗卫,右看看遂遂,拿纸卷两边都点上,“行,你厉害。”   纸卷很快烧完了,暗卫也重新回去隐身了,太子好奇问遂遂:“你怎么做到的?”   想要获得某些能力,要么供奉相关神灵,获得一部分能力,比如卫家的湘夫人就能让卫家人概率获得控水的能力。   契灵祸斗这种火兽,就大概率获得点火的能力。   遂遂一脸无辜又有点让人不爽地回答,“我看她是怎么搓的,我就照着搓了一下,就有了啊。”   太子有些无语地点头,“行,你厉害。”   遂遂骑上马,随便点了个人跟着。   玉泉山的皇庄可是专门培育良种,改良两界作物的地方,有不少市面上买不到的好东西。   遂遂带回来的丹木就是在玉泉山完成本土化培育的。   王府庄子上养的那种大号田鸡、还有那种蟹黄蟹膏特别多的螃蟹,都是玉泉山那群司农寺的专家搞出来的。   一想到可以在庄子上吃到好多又大又甜的果子,还有香味更浓的肉肉,遂遂就觉得,大热天出门也没什么了。   多带一人一骑的目的,就是为了一会儿多装点好吃的回去。   况且现在都过未时了,日头的威力消下去大半,骑马出门也不算特别难挨。   反正只要马跑得足够快,凉风迎面就来了。   遂遂平时骑负雪习惯了,而负雪的速度可比马匹快多了,所以马匹的最高速度对遂遂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为了那点凉风,遂遂马鞭子甩甩,都是压着马的极限速度在跑的。   这可苦了跟着一起出来的滚滚,滚滚的骑术是遂遂几个仆俾里最好的,但和真正顶尖的骑术还是有一定差距,远远坠在后面,差点连自家殿下马屁股后面的尘土都追不上。   “殿下——殿……咳咳咳——”   滚滚身体重心压低,几乎匍匐在了马上,饶是如此,也觉得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了。   玉泉山的皇庄并没有用墙或篱笆围起来,而是用的困阵的方式,庄子就在那儿,有大片的农田土地屋舍,但一般人就是找不到也过不去。   这也是太子让遂遂来跑腿的原因,玉泉山外头的阵法不仅要找对特定的方位,它还认人,不是沈家人还去不了。   不过这都是相对于别人而言,对于遂遂这个出身正嫡道道的沈家人而言,只需要跟着感觉走就好了。   这不,遂遂已经看到了不远处的大片农田,在抵达某个位置后,遂遂觉得空气清新了,暑气也下去了。   据说玉泉山里面有一个固定的两界通道,这么看来,应该是真的,玉泉山的天气受到了部分灵界的影响。   不等遂遂多享受一下凉快的空气,看看不远处还有十几天就能收割的金黄稻田,前方忽然传来一声清越的长鸣。   接着就是隐约的人声,似乎在阻止追捕着什么。   那叫声不是马嘶,也非鹿鸣,是动物在叫,幼童拖着长音念谣,婉转清亮,是古怪的好听。   遂遂下意识朝声音的方向快马过去,灵界去多了,遂遂一听就知道,这种“拼好声”肯定不是普通动物的,而是灵的。   追了没多会儿,稻田深处,一颗雪白的头颅从金色的稻穗间探了出来。   那东西的身形像马,却比寻常马匹瘦削矫健许多,通身是橙褐色的底毛,上面布满深黑色的虎纹,脊背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一层油亮的光泽。   最惹眼的是它的尾巴——一蓬火焰般的赤红,在碧绿的稻浪中格外醒目。   白首、虎纹,赤尾,配色十分地杀马特,整个又好看又丑的感觉。   遂遂皱着眉,努力接受这个东西的审美。   曰杻阳之山,其阳多赤金,其阴多白银。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   鹿蜀可是和谁一起,谁就能一胎八宝的,鹿蜀在东宫那段时间,遂遂在东宫吃的鸡蛋都是双黄蛋甚至是三黄蛋。   也不知道是遂遂看鹿蜀的眼神过于炽热,还是看出了遂遂在心里嫌弃牠没有大姨契灵的那只好看,一向都是万灵迷的遂遂,却在和鹿蜀对视上的瞬间,鹿蜀撒腿就跑。   鹿蜀在记载里没有说牠身体素质如何,但灵的速度完全不能用一般动物来揣度。   一个眨眼的瞬间,鹿蜀已经快出残影地跑了。   遂遂想也不想,双腿猛夹马腹,身下的大马被她催得撒开四蹄就追。   这种时候遂遂真是无比想念负雪,就刚刚那个距离,负雪一个大跳能过去直接把那杀马特鹿蜀给按住了。   但现在,遂遂只能自己追。   滚滚好不容易追上来,就看见自家殿下的背影已经冲进了稻田边的田埂小道,吓得魂飞魄散:“殿下!那是司农寺的试验田!不能走那条路——”   风把他的喊声吞没了。   遂遂不是不知道玉泉山这一带的规矩,但她此刻满脑子都是那只鹿蜀——万一真让它跑了,损失才是大。   那可是一胎八宝的猪牛羊鸡鸭鹅!日后能不能吃上猪那么大的螃蟹,可全靠牠了!   遂遂猛甩了几下鞭子,马吃痛,嘶鸣一声,在窄窄的田埂上跑得四蹄生风。   连日暴晒,田埂上的泥土被晒得干裂,表层硬邦邦的,底下却因为前几日的一场雨还有些松软。   马一脚踩上一块看似平整的土面,蹄子猛地陷了下去。   马匹受惊,发出一声惊恐的长嘶,前蹄高高扬起,整个身子向右倾斜。遂遂猝不及防,身体被惯性狠狠甩向一侧,她反应极快地松开马镫,顺势滚落在旁边的稻田里,溅了一身泥水。   马比她惨得多——沉重的马身在窄窄的田埂上失去平衡,轰然侧倒,半个身子砸进了旁边那条灌溉主渠的堤坝上。   遂遂脑子嗡嗡地看着摔翻的马,又看看落汤鸡的自己,又是想负雪的一天。 第255章 鹿蜀   遂遂脑子嗡嗡了一会儿,试图压下火气,但没有成功,直接运起轻功,腿儿着去追鹿蜀了。   “殿下……”   滚滚连滚带爬下得马来,跪在遂遂面前,“殿下,殿下您骑我的马!”   滚滚的心脏怦怦跳,一句话说得呼哧带喘,一是因为骑马太急,二是因为心慌。   殿下素来爱洁,现在摔这么大个跟头,衣裳都脏了,心里肯定气死了!   滚滚跪在地上,以头触地,良久都没听殿下叫起,慢慢抬起头来,却见殿下早不在眼前了。   滚滚慌张地四处寻找殿下的身影,却听见不远处传来歌谣般的鸣叫声。   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极目远眺,金黄低垂的稻穗间,一个白色马首若隐若现。   滚滚只见自家殿下拿着鞭子套在鹿蜀的马头上,硬生生给马拽得低下了头,一巴掌呼过去,马头朝另一个方向一偏。   殿下的手细腻白皙,和鹿蜀那长马脸比起来,更是十分娇小,可就是那小小的手,硬是扇得鹿蜀口歪眼斜,吐出舌头来。   老鹿蜀的头被扇歪到一边,下一秒又被殿下拽着鞭子扯回来接着扇,扇歪了又扯回来接着扇……   滚滚看得龇牙咧嘴,感觉自己的脸皮也在火辣辣地幻痛,跪在原地不敢上前,也不敢离开。   观察了一下狼藉的四周,田边的灌溉渠塌了大半,殿下的马侧摔在田里起不来,还压坏了大片庄稼。   滚滚不再傻跪在那儿,而是起身去把摔狠了的马解救起来,打算把自己没受伤的好马让给殿下,自己骑这匹有点伤又有点脏的马回去。   检查完马的情况,滚滚顺便清点一下身上的钱财,确认足够买下一整块田地,滚滚才放下了心。   早几年的时候,虎威将军还不能完全控制好自己的力道,不小心弄坏东西,好心办坏事伤了人都是常有的,他们也是在那时候习惯了在身上带大笔钱财。   王佬和王夫要求殿下出门必须带人,其实也不是为了随身伺候,更不是为了保护殿下,毕竟真的遇到危险,大概率是殿下保护他们这些废物。   他们跟着殿下,就是为了跟在殿下身后,及时做出道歉和赔偿。   除了他们这些伺候的下人,府里几位公子,和殿下身边那几位预备进府的公子都是习惯性在身上带够钱的,就是为了随时善后。   绝对不能让一些轻飘飘的死物和一些无关紧要的人就毁了殿下的名声。   谁是老鼠谁是玉瓶,他们分得清楚。   “你跑什么!我问你跑什么!”   遂遂打一巴掌就问一句,打一巴掌就问一句,一开始,鹿蜀叫得抑扬顿挫,那叫一个引吭高歌,听在遂遂耳里全是挑衅。   但是巴掌挨多了之后,鹿蜀的声音就逐渐小了,直到最后彻底不叫了。   遂遂已经有点肌肉记忆了,握着鞭子的手一拽,另一只手扬手又要扇,对上鹿蜀那睫毛弯弯的卡姿兰大眼睛,里面的眼泪水眼看着包不住就要彻底决堤,遂遂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鹿蜀没有再嚎得像唱歌了。   鹿蜀本来的叫声就是“其声如谣”,但这种声音在特定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引起误会。   就比如现在,鹿蜀是真的被打得嗷嗷叫,但在遂遂听来的感觉就是一个碰瓷的糟老头子躺地上,中气十足,气口比一些人的命还长,边哭边唱要讹钱。   遂遂淡定松开鞭子,扬起的手也放下了,反正她是不会觉得抱歉的。   鹿蜀也不知道是被吓腿软了,还是觉悟到了,遂遂鞭子一松,鹿蜀前腿一弯就跪下了。   遂遂瞥了一眼,走到一边,“起来,跟我回去。”   遂遂骑上鹿蜀的背,完全当马骑了。   鹿蜀毕竟不是真的马,又刚刚接受了一顿爱的教育,脑子还没缓过来,直愣愣就往前走了,又把庄稼踩坏了一片。   遂遂意识到不妥,但看看远处被撞塌的灌溉渠,还有靠近路边被损坏的一小块田地,又歇了纠正的心思。   反正都要赔钱,到时候多赔一点好了,现在让牠走出去,还得踩坏另一片。   “嘿!别踩别踩!”   遂遂听见声音往身后看,远处有个人在往这边跑,嘴里还喊着什么。   现在身上脏兮兮的,这让遂遂对所有热闹都不感兴趣。   遂遂驱使着鹿蜀回到官道上,猜测后面那个人应该是苦主,路过滚滚时直接把腰间玉佩扯下来扔给他,“你留下看看要怎么赔,要是带的钱不够,就把玉佩抵给她。”   遂遂知道这是试验田,肯定要比别的田贵,她随身戴着的玉佩,随随便便能值上千两,怎么都应该够赔了。   遂遂说完就驾着鹿蜀走了,鹿蜀的速度比寻常马匹快多了,遂遂很快凭着感觉找到玉泉山的两界入口,那里果然有两队整编的猎灵小队在看守着。   遂遂骑马掠过,其中一位队长将一个方盒扔给遂遂,遂遂接住,直接往京城方向去。   那盒子瞧着就像普通木盒,大小不过四五寸见方,入手却极沉,遂遂整个人都被带得差点跌下鹿蜀的背。   遂遂双脚发力,几乎在瞬间调整重心,稳住身形,继续往京城方向疾驰。   太子让遂遂来拿的是什么呢?   猎灵小队带回来,疑似不死草的一株灵界草药。   就像高阶的灵过不来人界一样,灵界越有价值的灵草,带出灵界后,失活的速度就越快。   所以只能用特制的盒子密封住,尽快送到皇帝手里。   把疑似不死草的东西送给皇帝,并不是因为她是皇帝,而是因为只有她有能力研究或保存,发挥这个东西最大的作用。   而太子让遂遂去取东西,其实也不是随便抓的壮丁,而是当时就遂遂最合适去干这个事情。   每个人的巫力都有不同的特质,就像装进不同形状容器的水,无论多少,形状已经固定了。   主杀伐的就是搞破坏用的,能控水控火的就只能与水火相关,不能让草木开花,也不能用来治愈疗伤。   而遂遂的巫力却似活水无常形,她需要怎么使用,就拿什么样的容器去盛装。   遂遂更是沈家的嫡系血脉,如果真的是不死草,遂遂拿着,有西王母的契灵在,至少不会在交到皇帝手里前,不死草就化作齑粉。   太子自己的巫力和小姨类似,都是主杀伐破坏的,护送的事儿她干不了。   临时要去找一个巫力温和无害的沈家宗室,一来一回传递信息,等东西到皇帝手里,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与其舍近求远,还不如让大壮去,大壮人是小了点,但论身份,人家嫡嫡道道,论实力,人家的巫力千变万化,可盐可甜。立场更不用说,皇帝亲自带大的孩子。   大壮的性格和处事方式,受皇帝的影响比她这个正经太子还深。   如果大壮都不可信,那她和娘就真成孤家寡人了。   遂遂去追鹿蜀,也是存了换个更快坐骑的心思,对于习惯了负雪日行几千里速度的遂遂而言,骑马还是太慢。   这本遂遂专心往皇城赶,内城无诏是不能纵马的,但遂遂连老虎都骑着在城里飞檐走壁狂奔过了,骑个马真不算什么。   这不,五城兵马司的人见有人在城里纵马疾奔,本来都气势汹汹上来抓人了,结果马上人扭头一句:“我乃澄亲王世子”,大伙儿又安安静静回去站岗了。   是小殿下啊,那没事儿了,虎威将军不仅能上路,还能上房,人家殿下就正常骑个马在地上走,太合规矩了。   遂遂纵马入城不仅没人追着罚款,更有机灵的,想法子通知前面的同僚,把路清了,保证世子殿下前路畅通无阻。   玄武大街的尽头,玄武门已经大开。   皇帝很接地气地搬把椅子坐玄武门门口,身后是拿着两把大芭蕉扇打扇的宫人,头顶是加大号的华盖,不仅给皇帝挡了太阳,连身边的宣大伴,身后打扇的宫人、另一边放茶水的小桌子都挡上了。   遂遂在大姨身边完美刹车,下了鹿蜀以后,双手把盒子递给大姨。   大姨接了盒子随手给了宣大伴儿,而是上下打量遂遂,表情有些严肃,“你这怎么弄的?”   莫不是消息泄露,遂遂在路上遇袭了?   皇帝脑中一下子翻涌出许多不美好的画面。   遂遂抹了把汗,有些不情不愿地答:“没控住马,摔沟里了。”   “没受伤吧?”皇帝又上下打量遂遂一遍,眼含关切。   遂遂摇头,“马倒下去水溅我身上了。”   遂遂委婉表示自己还没有那么废物,骑个马都能摔。   皇帝这才放心笑了出来,“快下去洗洗吧!你是该好好练练骑射了。”   遂遂发现大姨完全误解了她的意思,赶紧又强调,“不是我,是马没踩稳摔了!”   大姨熟练哄孩子,“好好好,都是马配不上你,大姨送你个配得上你的啊。”   遂遂被哄到,心满意足走了。   回过头来,皇帝才发现一个白头,黄褐老虎身,红尾巴的怪东西。   因为颜色太多,撞色撞得过于惹眼,皇帝第一时间都没认出来,只觉得丑得很顺眼(眼熟)。   还是把自己的鹿蜀放出来对比一番。才确认牠的物种。   而这一对比就看出问题来了,虽然都是“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但皇帝契灵这只拼到的是一只白色老虎。   而这只遂遂带回来的鹿蜀拼到的是普通黄褐色老虎。   虽然有一样的黑色横纹和赤色马尾,但因为身上的白色是连成片的,所以花纹和马尾看起来并不突兀,反而有些特别的仙气。   二者站在一起,完全是矜贵高富帅与杀马特黄毛的既视感。   皇帝看着两只鹿蜀,忍不住笑了,“这孩子,还真是无论干点啥都能往家里划拉东西。”   皇帝的鹿蜀是从母亲那里继承里的,而先帝契灵的时候,这只鹿蜀就在壮年期,实际上,皇帝的这只鹿蜀已经活了两三百年,已经是只老年鹿蜀了。   而遂遂带回来这只,看那清澈愚蠢的眼神,明显是还年轻,甚至是刚成年或者是即将成年。   这只鹿蜀来的,可以说是相当及时。   虽然说契灵只能在灵界进行,但不契灵有不契灵的用法。   牠是自己跑到人界来的,不用人消耗巫力,就可以发挥牠自身的特性。   鹿蜀配之宜子孙,又不是只宜人的子孙,鹿蜀和谁在一起就宜谁的子孙。   这只鹿蜀在未来为大晟带来了大量耕牛,使粮食进一步增产,大晟的各种肉类价格,更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打了骨折,让哪怕拮据的家庭,也能时不时吃上一回肉。   让油水不再成为逢年过节才有的奢侈品,而是百姓日常就吃得起的正常食物。   虽然遂遂还是没有吃到猪那么大的螃蟹,但遂遂在未来吃了不少带鱼蛋的鱼,对于爱吃鱼蛋的小女孩而言,这点就足够幸福了。   而对于人族第一圣的歌功颂德是未来,甚至是后世才会发生的事情,很多伟大的人在做伟大的事的时候,是意识不到自己的伟大的。   与她们同时代的人也大概率意识不到,甚至骂她们的几率会更高。   就像景平六十四年的人根本不知道,今年在灵界挖到的那座矿,竟然足够大晟痛痛快快挖200年。   现在的遂遂,正在迎接她人生里的第一条差评。   被毁坏的田地旁。   胡妡(xin)气喘吁吁跑过来时,罪魁祸首已经跑没影了。   “您先歇歇,歇好了咱再说。”   滚滚乖觉地扶着人到路边石头坐下,递上水囊,等人把气喘匀了,才开始说事儿。   胡妡虽然经常泡在田里观察庄稼的长势,进行各种对比实验,但其实她并不会武,甚至于,她身体并不好,一年里,总要病那么两三回。   蹲久了突然站起会头晕,太热或太冷的时候,晕在田里也不是一两回。   这一通不管不顾的疾跑,是真的要了她半条命去的。   胡妡缓过来后,盯着滚滚身上墨绿色的内侍服,怒火几乎要把那身衣服给盯穿。 第256章 稻田   滚滚是当初皇帝直接让宣大伴从内务府给遂遂挑的人,虽然已经完全给了遂遂,生死弃用都由遂遂说了算。   但“御赐之物”和王府从外面采买回来的人到底不同,滚滚身上穿的是内侍的墨绿圆领袍,而不是一般家丁穿的短打。   就只这身衣服,就足够让人知道,罪魁祸首是如何地身份不凡。   可越是这样,胡妡就越怒不可遏。   胡妡一把抓住滚滚的衣襟,一双眼因怒火而赤红,“你知不知道,马踏青苗者当斩,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你们该当何罪?”   滚滚见苦主是为娘子,本就不敢造次,更何况此事是自己理亏,大事化小才是正理。   所以虽然被拽了个趔趄,又被吼的耳朵一嗡,也依旧笑脸相迎,好声好气。   “娘子误会了,我家主人并非是知法犯法,故意毁田,而是事情紧急,无奈导致。我家主人让我留在此处,就是为了解决此事,不会赖账。”   胡妡冷笑一声,“我亲眼所见,她在庄稼地里骑马,旁边分明有路,她却故意骑马从田里过!”   滚滚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衣领解救出来,连连摆手,“不不不,您误会了,我家主子骑的不是马,而是为了制服捣乱的灵。”   滚滚指指身后的两匹马,对胡妡郑重介绍道:“我主家是澄亲王府,制服恶灵的是我家世子,世子特地让虏留下,就是为了处理赔偿一事。”   正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再难的事情,身份亮出来都会容易三分,滚滚说的时候,语气里也自然流露出几分发自内心的骄傲。   而这份骄傲在胡妡看来分明是狗仗人势,仗势欺人。   “呵,好大的排场啊,《麦垄刑》、《青苗令》唱了一折又一折,到了自己女儿身上,倒是知法犯法起来了,好个虎母犬女!   你说你是澄亲王府上的,那我倒要问问,在澄亲王手底下犯了军纪,可是交钱就能了事的?”   胡妡没有掩饰话语里的讥诮,滚滚听了立即就挂了脸,维持得很好的谦卑和善顿时化为怒火,“大胆!你竟敢口出恶言,藐视皇亲!我家王佬为国为民,征战四方,岂容你血口喷人!”   滚滚本来很擅长处理这种赔钱道歉的事情,因为次数实在太多。   苦主情绪上来,骂几句,甚至动手给他们几下,他们都会笑眯眯受着,对于这样的事情,最终的目的就是大事化小。   但这次对方直接就对着王佬和世子开火,滚滚这可忍不了了。   以前的苦主一听澄亲王府的大名,火气顿时就要消下去一大半,道歉赔钱一套下来,剩下的一半气也消了,少不得还要说世子几句好。   因为他们的赔偿够得都是很有诚意的,不会让苦主吃亏。   这这人倒好,解释不听,上来就血口喷人。在滚滚眼里,他家主子和王佬那是日月般伟岸光耀的人,是绝不会有污点和错处的,哪里听得了别人恶意诋毁的话?   旁人提起世子,说的都是好女肖母,这人倒好,都没那个本事瞻仰他家世子的尊容,就敢随意攀咬。   胡妡也意识到自己情绪上头有些口不择言,没有再说话。   澄亲王是所有小女孩心目中的大英雌,是所有女孩儿年幼时,心里那个最想成为的人。   她对澄亲王当然也只有崇拜和感激,绝无不敬之意。   可就是因为这样,亲眼见到传说中的小殿下竟然是那样,才更有一种偶像被玷污的愤怒。   她看得清楚,田地并非是打斗中损坏,而是在世子完全控制住那灵之后,她分明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还回头过来看了一眼,但还是从田里过去了。   “恶灵毁坏庄稼,我家世子追捕恶灵,这是为民除害,在过程中一切都可特事特办,如有财物损坏,可上报御灵司,由朝廷拨款修缮。”   滚滚是宫里从小培养的内侍,除了精通伺候人的一切事物,也能识文断字,在各种事情上为主子分忧。   像他们这样的虏才,完全体和最高成就就是宣晦宣督主的模样。   他自然知道田地与其他事物不同,马踏青苗当斩,不仅是军令,更是国法,是绝不能落在自家世子身上的脏水。   所以滚滚咬死了就是恶灵敢的,他家世子都是为了追捕恶灵。   见对方不说话了,滚滚也缓和语气,表情软和下来,从袖袋里拿出银票双手奉上,“娘子,我家世子到此处,本也是奉了太子殿下的懿旨,路上碰到恶灵在毁你的庄稼,这才上前阻止的。”   胡妡就听这狗虏才越编越离谱,完完全全颠倒黑白,把知法犯法说成为民除害,脸色也越来越冰冷。   滚滚把银票往前递,“京郊最上等的水田是20两一亩,这里是50两银票,想来足够赔您的庄稼和田了。”   胡妡一甩袖,不肯接,“我这可是司农寺的试验田,陛下喻旨研发高产粮种,情况可直达天听,你当我是什么无知农妇,任你欺压不成?”   胡妡搬出了自己的靠山,希望引起对方的重视与忌惮。   她当然没有自己说的这么厉害,旨意确实是有,但旨意是在景平十二年下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她们并没有拿出什么像样的成果。   陛下的目光从一开始的时刻关注,到现在可能已经忘记了有这样一道旨意,和一群她们这样埋头田间的人。   毕竟南方有现成的占城稻,种在好地里,精心伺候,再加上当康之类的神异之力,亩产能做到四五百斤。   虽然这稻北方种不了,但大晟幅员辽阔,不仅有鱼米江南,北境有肥沃黑土,更南边还有能一年三熟的交趾和闽粤。   北方缺稻,是个问题,但有无数的替代方案。   她当然也是没有上达天听的能量的,只是个司农寺的九品小吏。   她这个吏员的位置是她们家里祖传的,她太奶和上上任的司农卿是同村,司农卿考学时,和村里的大伙儿一起凑过百八十文铜板,一两篮子鸡蛋。   司农卿中第入职司农寺后,因为她家的地种的确实好,同样的侍弄方法,她家每年都比其他家多收三四十斤粮食。   可能也有报恩的成分在,她太奶靠着会种地的手艺,入职了司农寺,成为了末流小吏。   太奶没读过什么书,但确实很会种地,入职后不久,就把稳定下来,能比其他稻子能多收四十斤的稻种献给了陛下。   陛下亲见了太奶,那道培育高产粮种的旨意也是那个时候下的,同时得到了一个有困难可以随时上达天听的承诺。   但那不仅是太奶一生中的高光时刻,似乎也是她们一个家族仅有的高光时刻,除此之外,前路一片黯淡。   一开始,因为太奶的同乡一路高升,直到成为司农卿,她们的实验不缺钱也不缺人,哪怕一直没有什么成果,大伙儿也有钱有人。   但太奶死了,司农卿也致仕了,她们依旧没有成果。   其实也不算是没有成果,她奶奶种出过亩产六百多斤的稻种,她娘手里也诞生过亩产六七百斤的稻子。   问题就是不稳定,昙花一现得了高产稻子,但第二年再种,不是长虫就是长草,或者直接就是大量空谷,不灌浆。   北方的稻子只能种一季,每一年都有新的问题,一年一年地耗下去,她们的实验田越来越少,种田的人也从太奶,奶奶,变成牠。   她太奶和奶奶都有学生,她娘就只剩下她了,到现在,田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而胡妡之所以那么愤怒,就是因为她这批稻子已经种了两年,前两年的亩产都稳定在600斤往上,今年的长势也很好,并没有出现长虫或者长草的情况。   只要能够连续三年保持稳定,那这稻子便算是成了。   在北方能亩产六百多斤,到了南方产量则会更好。   这不仅是还报君恩,更是造福万民,福泽后代的事情,更是她们一家几代人苦心孤诣要完成的事情。   这批稻子眼看还有十几天就能割了,临门一脚,却让人毁了,更重要的是,灌溉的水渠被毁了。   现在天气这么热,稻子灌浆又缺不得水,这不是让她们家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吗?   胡妡怎能不气?   胡妡搬出或许早已作废的筹码,其实是希望对方明白,这并不是普通的稻子,而随意地敷衍过去。   她其实是希望得到澄亲王府的帮助,尽量救一救这稻子的。   奈何她胡家祖上就是农民,因为会种田起家,祖祖辈辈更是发了狠地一味钻研,本就没什么文化,更不擅长与人交际,怒气上头之下,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是在表达诉求还是发泄情绪。   在滚滚听来,胡妡的话翻译一下就是:我这稻子金贵,得加钱。   于是露出了然神色,眼里也不由地带上几分鄙夷,从袖袋里掏了掏,把一叠银票点好,双手奉上,“这里是二百两银票,是虏身上所有的钱……”   滚滚顿了顿,又动手解下自己腰间的荷包掂了掂,铜板碎银加在一起,约莫有个十二三两。把荷包也一并奉上,话说得周到:“银票赔您的田和田里的东西,这点碎银子就当请您喝茶,大夏天的,给您添麻烦了。”   胡妡看着递到眼前的银票,仿佛是想给她一拳似的,眉头皱得更紧,脸色更加难看,她指着旁边的田地,红着眼大吼:“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我这是试验田啊!还有十几天就要割了,这是我种的第三年了,你们知不知道你们毁掉的是什么!”   滚滚已经自动翻译:不是钱的问题=钱们给够。   滚滚眉毛也拧了起来,看向胡妡的眼神也越来越鄙夷不善。   犹豫片刻,还是拿出了世子临走前留下的玉佩。   主要滚滚想到,有次虎威将军不小心撞塌了酒楼半面墙,甚至还有酒楼里的食客因此受轻伤,殿下也没担心过他们身上的钱财不够赔,特地留下随身的玉佩的。   而这次殿下走前却特地留下了玉佩。   要知道,世子愿意随身戴着的,就算不是独一无二,也是世子喜爱之物,而且贴身物件含义到底不同,并不会随随便便就拿来抵债。   但世子既然留下了,说不定世子真的觉得需要这玉佩呢?   滚滚在袖中摩挲玉佩,确认好纹样和大概的价值,方便以后如果有变故,也能溯源。   这才掏出来递给胡妡,“这是我家世子走前留下的玉佩,乃内造之物,价值起码千两,你可传家,也可自己买了换钱。”   大晟僭越成风,皇帝都想把龙袍租出去换钱了,对于器物之类的规制其实查得不严,这玉佩换出去,也不会对眼前人有什么危害。   每年造办处还会特别多生产一批带徽记的器物,就为了放到民间炒出高价割韭菜呢。   大晟有自己的爱马仕,只服务于足够有钱的有钱人。   胡妡都无语了,忍不住要翻白眼,“我都说了这不是钱的问题!我这是试验田,还有十几天就要灌浆了!这已经是第三年稳定亩产六百斤的粮种了!你们弄坏了,你们得想办法赔给我!”   滚滚都气笑了,语气有些阴沉,“好好好,还是头回见到讹到王府头上的,娘子之胆识,真是叫虏刮目相看!”   滚滚眼珠一转,又换了语气,打着商量道:“此事虏不能做主,不如这样,娘子随虏去王府,请王佬王夫做主,如何?”   胡妡只是思考片刻便点头,她与这蠢笨虏才说不清楚,不如直接找能顶事儿的人。   而且,如果真是澄亲王府上,她说不定有机会见到澄亲王。   虽然胡妡更希望这人是冒充的澄亲王府的人。   小殿下的名声很好,虽然她住在城外,但也听过这位殿下的不少事情。   以澄亲王在大众心里的形象,也很难让人相信,她有一个知法犯法的女儿。   胡妡怀着复杂的心情跟着滚滚走了,因为不会骑马,又不愿意与滚滚同乘一骑,两人很是费了一番波折才到城门口。 第257章 差评解决了   到了城门口,滚滚使了些银子,把事情经过大致写在纸上,连同那枚世子的玉佩一起,让人送去王府,让王夫多少有个准备。   上官翊衡接了信,明白这是件可大可小的事情。不能轻易对待。   农桑乃国之根本,与其他东西不同,更何况这田地并非寻常农户所有,而是司农寺的试验田,万一上面真有什么了不得的成果,自家孩子还真不好脱身。   这件事确实有闹大的潜质。   唯一的好处是,遂遂是奉太子懿旨去取东西的,事出有因,并非蓄意破坏,就算有天大的帽子扣下来,遂遂实际的错处也有限。   而且遂遂事后留下了玉佩,这是明显的道歉弥补行为。更是要罪减一等。   但上官翊衡是当爹的,他哪里舍得自家孩子身上沾上哪怕一点泥点子,这事情必须得完美解决。   滚滚带着胡妡自小门入,门口有人候着,把胡妡领着到了待客的厅堂,上官翊衡已经备好茶果等候。   见人来了,上官翊衡脸上是如沐春风的表情,站起来迎了迎,仿佛是在等自家孩子回家。   胡妡见了个晚辈礼。   上官翊衡虽然是正一品的诰命之身,品级上比他母亲还高,尚书令是正二品,再往上的正一品、从一品太师、太傅只做恩赏,不涉实职。   胡妡一个女子,向他拜礼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他是长辈,而不是因为他有诰命。   无论女男,都是要尊老爱幼,重视孝道的。   所以胡妡只是行晚辈礼,而不是见上官的礼节。   “快坐,一路过来热坏了吧,这是冰镇的酸梅汤,快喝一碗解解暑。”上官翊衡招呼着人落了座,解暑的汤饮赶紧端上来,上官翊衡还用手里的团扇为对方打扇。   好像她是亲戚家来串门的孩子,而不是气势汹汹里讨说法的苦主。   酸酸甜甜,冰冰凉凉的酸梅汤下肚,身上的火气与暑热一同消了下去,额上的热汗也被扇子扇出的凉风悄然带走。   身上的暑热消了,胡妡心里堵着的一团火也悄无声息下去了一大截。   她之前和滚滚是在大太阳底下,路牙子上你来我往,心里有火烧,头顶有太阳烤,火气就像汗水一样,不停往外冒。   汗擦不干,火浇不灭。   之前对上滚滚,胡妡恨不得扑上去生撕了他。可现在对着和风细雨的王夫,胡妡却张红了脸,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胡妡满腔的愤怒委屈,就这么被王夫一下一下扇过来的习习凉风给扼住了。   她在路上还在想,如果真的是澄亲王府,她倒要问问王府做主的人,到底是怎么管教孩子的?   但现在,真进了澄亲王府,见了府上的男主人,那些尖锐的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了,反而因为自己之前无凭无据的恶意揣测而感到愧疚难堪。   上官翊衡见对方差不多冷静了,身上也不流汗了,才慢条斯理,缓声问道:“瞧小娘子这样年轻,就已经在司农寺独当一面了,只怕是大晟近些年最年轻的进士了吧?”   胡妡丝毫没有被套话的感觉,摇摇头道:“我并无功名在身,我是接我娘的班入司农寺。”   听胡妡这么一说,上官翊衡非但没有放心,心里反而暗暗警惕,大晟科举选士向来严苛公平,更够这样母死女继的,都是些不入流的小官。   像牢里的狱卒、管杀头的刽子手,仵作、将作监的工匠等,这种都是家学,一代代往下传,衙门里的位置都是固定的。   这种人看似地位不高,在有些时候却极其地重要,手里握着旁人不会的绝活儿,有些事儿只有他们才能干,偏偏又地位不高,很容易被人收买。   脑子里塞满宅斗知识的上官翊衡,已经在想,这会不会是有人特地给遂遂设下的圈套,马踏青苗这种事情,搞不好是可以上升到砍头上的。   还有,这人回去后会不会突然死家里,留下什么血书之类的……   想到这里,上官翊衡看人的眼神都有些不善了。   但只是一瞬,上官翊衡语气更加温和,“女承母志,这多好呀,那田地是你和令堂共同打理?”   胡妡似有所觉地点点头,只对上澄亲王王夫让人如沐春风的一张脸。   胡妡点头又摇头,语气略有激动道:“不只我和我娘,还有我奶奶,我太奶,我家四代人都在做这一件事。   而且前两年的亩产已经稳定下来了,只要今年再稳定收成,那粮种就能推广开去,每亩地多收百来斤的粮食,这不是一件小事,这真的不是钱的问题……”   胡妡说着眼都红了,几乎要落下泪来。   上官翊衡听得脑子一嗡,还好滚滚谨慎,没把人当碰瓷的给打发了,而是把人带了回来。   这事儿要是传出去,能让亩产增产百斤的粮种临门一脚的时候让他女儿给毁了,这话要是传出去,无论有没有这粮种,遂遂都要被钉在耻辱柱上一辈子。   上官翊衡显然比滚滚更抓得住重点,听完立刻道:“是是,这是造福万民的事,你们一家必会百世流芳!”   接着又吩咐外面,“来人,点一队人,不,两队,带上工具,速速去把沟渠修好!务必要快!”   听完王夫的话,胡妡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向上官翊衡确认道:“能修好吗?稻子灌浆的时候一天都不能缺水的!”   上官翊衡连忙保证,“你放心,要是沟渠赶不赢,王府的人会留在那里,就算是一人一根扁担挑水,也给你把地浇上,绝不耽误你稻子灌浆!”   上官翊衡的本意是把事情悄无声息解决掉,但现在看来,非但不能悄无声息,还要大张旗鼓,去把渠给人家修好,把稻子能救的都救了。   要把遂遂“无心之失”的前因后果都宣扬出去,不管她的稻子成不成,都不能是因为遂遂才影响了这高产粮种出世。   事情解决,双方各自满意,上官翊衡让人封了几包体面点心,又把胡妡不要的百两银票悄悄压在礼盒下方,才让滚滚安安稳稳把人送走,绝不落半点疏漏。   除了去修渠的人,上官翊衡还特别派了个人,暗中把胡妡看好,生怕对方突然上吊留下血书,自家的乖乖女儿莫名其妙就背上了毁了人家几代人心血的大锅。   遂遂晚上留在宫里没回来,晚食还是只有沈司寰和上官翊衡这对空巢老人,加几个小老公吃。   白天上官翊衡那么大动作,沈司寰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有些好笑他的小题大做。   “怎么去修个渠还弄的人尽皆知的?半天时间,连你姑娘摔下马,哪半屁股先着地都人尽皆知了。”   上官翊衡盛碗丝瓜汤双手递上,“不让别人都知道清楚,万一日后遂遂给人赖上了怎么办?那是人家几代人的心血,原本成不成的都是她自家的事情,流芳百世也好,碌碌无为也罢,结果都是她们自己受着。   现在好了,临门一脚,眼看出最后结果了,咱家女儿突然摔一跤给人把渠摔坏了,地也踩了,那几百斤的粮种成了还好,要是不成,你猜人家会不会觉得就是咱女儿毁了人家几代人的心血?”   沈司寰喝口汤,那眼睛觑着他,“不能吧?她那试验田我知道,当初还以为会得个利国利民的重器,结果都失败多少回了,陛下下旨让她们培育的时候,咱们还没成婚呢,你说是多久了?这么多年都失败过来了,总不能再失败就都怪咱遂遂吧?”   听妇君谈及他们的婚事,上官翊衡不自觉抿出一个笑来,眼中泛起甜蜜,“妇君自然是光明磊落,不屑那些小人行径,臣却是不吝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人的,与其让阴谋诡计害了咱这个家,臣不妨先当个恶人。”   沈司寰听他话语礼带着自贬之意,却笑起来,“挺好,我是杀胚,你是毒夫,咱俩正配。”   上官翊衡噗嗤笑出了声,眼里却隐见水光,眸子看着格外亮。   “那,奴就做个妇君和王夫身边的恶仆,狗仗人势,去外头作威作福,好不好?”卫家颜不知何时下了桌,从后头抱住妇君轻轻靠上来。   卫家颜年纪比沈容与还小几岁,沈司寰对他的喜欢里,总比其他人多几分怜爱与纵容。   这使得他一直保持住刚进府的那种鲜活与大胆。   沈司寰反手揉揉卫家颜鲜嫩如初的脸,手感一如既往地好。   注意到王夫眼神的变化,卫家颜又自然而然伸过脸去,让王夫也摸摸。   “混球。”上官翊衡不由地笑骂一声,伸手掐了卫家颜脸一下,刚刚那点微妙的不爽也散去了。   “那我就当个伪善的和事佬吧,他们谁都知道,我最善了,我拉偏架也没人知道,到时候我专门在事发后袒护你们,给你们洗白。”   二爹爹江寒山把清凉的龟苓膏给两人端来,顺便半蹲下来,让自己的侧脸刚好和妇君的唇差不多高度。   果然,江寒山刚凑近,沈司寰就忍不住亲上来。   常言道:贤才不以姿容贵,志士岂因粉黛尊。   听起来好像美貌是一种廉价的,和其他优点比起来要天然矮了一截特点,重德轻貌,更是人们自古以来的道德追求。   但事实是,被轻视的都是那些后天装点后的,有水分的美貌。   真正的美貌和人的其他优秀特质一样稀有,甚至是更为稀有。让人趋之若鹜。   不然殷商是怎么灭的呢?   整个《封神榜》的起始,不就是因为纣王对女娲起了色心?   道德和涵养都可以伪装,就算是假的,但在伪装的时候,这份品质就暂时是真的。   但美貌是装不了的,尤其是真正顶级的容貌,再怎么化妆,穿衣也达不到。   就比如沈司寰现在亲吻这张脸,几十年的时间里,沈司寰去过大陆的各个地方,却再也没有见到第二张美得如此权威,无可争议的脸。   当年那个组织也是,贻害几十年,前前后后迫害十数万人,女男皆有,但能被称一句“完美”的,只有江寒山。   不仅是她,连多年来致力于搜集各种美人坯子的犯罪头子,都再没有遇到过第二个江寒山。   而第二个像江寒山一样权威的美人是他们的儿子。   由此可见,真正的美貌到底是多么稀缺。   大晟国祚传了六百多年,一开始沈家只是边境军户,开国皇帝有着泯然众人,实在是有点丑的颜值和独一无二的气质。   用方士的话讲叫:“龙瞳日角,紫云覆顶,龙气缠体,龙凤之姿,天日之表。”   龙瞳日角这词听着高大上,实际上真长了反而不怎么好看。   龙瞳日角的意思是:两侧太阳穴隆起(日角月角),把眼睛扯成个吊梢眼,(龙瞳凤目)。   经过六百年不间断的努力,只和漂亮男人生孩子,沈家人从泯然众人的颜值变成了肉眼可见的漂亮。   到了沈司寰的母皇,就算身体不好,生病有损容貌,也依然是个病美人,舅舅怡安郎主,更有玉面杀神的美名,容色之丽,晟京无人出其右。   到了遂遂这里,更是生得艳若桃李,站在人群中那是一眼惊艳,女子不靠容貌立世,但遂遂就是有着可以掩盖其他优点的顶级美貌。   可见颜值多么重要,又多么难得,沈家努力六百年,才有遂遂这么个颜值亮到晃眼的宝宝。   夏季衣裳单薄,也阻隔不了什么。   沈司寰偏头喘口气,有点犹豫,“这不太庄重吧,孩子们孩子呢?”   上官翊衡轻轻哄,“孩子们去万华园避暑了,不回来。”   不等沈司寰再说什么,江寒山又补充,“遂遂住在宫里,陛下烦了就会把人哄到万华园去,也不会往家来。”   卫家颜接道:“我明早派人给遂遂送东西,直接送让到万华园,不让她回来。”   沈司寰:孩子不回来有不回来的好啊。   沈司宸:想开荤,但孩子在旁边报着冬瓜睡得好香好乖。   算了,我也抱个冬瓜吧。 第258章 小聚1   知女莫若父,就如卫家颜预料的那样,第二天一早,遂遂就让宣大伴哄着,坐上冰盆冰鉴一应俱全的马车,溜溜达达回万华园去了。   圆圆把新到的芒果放在冰窖里放了一夜,遂遂到时拿出来吃,口感冰冰凉凉沙沙的,和新鲜的芒果口感差别挺大。   遂遂舀起来一大块,放嘴里嚼得咯吱咯吱响。   四哥在一旁把西瓜切成块摆在冰上,和特意做了造型的西瓜皮一起,做成了个栩栩如生的凰鸟造型。   “好多籽啊。”遂遂兴致勃勃欣赏一下西瓜凰鸟,又被密密麻麻的西瓜子劝退。   “那四哥榨成汁你再吃?这样就没有籽了。放在冰鉴里镇凉了再喝,也好喝的。”沈慕白立刻给出解决办法。   “那再冻久一点,把西瓜汁冻成冰,再消成雪一样的碎冰,这样应该更好吃。”   圆圆摇头,“试过了,不行的,昨四公子知道殿下着急出去取东西了,担心您回来热,就准备像您说的那样,做成果冰沙,但试了试,最多能把成块的水果冻成冰酥酪那样,果汁冻不成冰的。”   圆圆手里麻利地榨西瓜汁,抬了抬下巴,示意他们昨天的成果遂遂正在吃。   “那找会用冰给咱试试呢?”遂遂觉得现实不行就上点玄学。   沈慕白摇头,“咱们这儿虽然冬天也冷,但到不了冰天雪地的地步,自然没什么和冰雪有关的灵,我昨天问了一圈都没找到能把果汁冻上的。”   “要说冷的话,阿古拉他们老家不就是冰天雪地吗?他和萨仁不就是因为家里太冷了,才来我们这儿的吗?”   遂遂一下子就想到了合适的人。   说曹操曹操到,遂遂话音刚落,阿古拉就跟着二哥来了,手里拎俩大桶。   “遂遂你叫我吗?”阿古拉耳朵尖,走到门口就听到了,回答的声音比人先到。   阿古拉支楞着俩膀子,快步走过来,两只大桶稳稳放在地上,发出沉闷声响,听这声就知道东西不轻。   阿古拉是个勤快人,人也大气,不像其他人那样,明里暗里总要争个高低,只要是遂遂身边的人,谁都能找他帮忙,有时候没叫他,他看见了,也会主动帮忙。   或许有本身实力的加持,阿古拉的勤快并不让人觉得是卑躬屈膝的殷勤献媚,让他帮忙做事,会有一种被保护的感觉,就像强壮的雄鹰展开翅膀,护住巢穴和巢穴里的幼鸟。   这里的幼鸟包含了以遂遂为核心的,小圈子里所有人。   哪怕是热爱雄竞的那几个,也是觉得阿古拉憨憨的挺可爱,不用雄竞。   跟他雄竞,总让有八百个心眼子的贵公子们有种欺负傻子的负罪感。   你阴阳怪气他,有一半是他听不懂,还以为你在夸他,跟他哥俩好。   另一半是他听懂了,但他完全不在意,依旧笑眯眯跟你哥俩好。   辽阔的旷野上长不出狭隘的人,勾心斗角是吃饱穿暖后,有多余的力气才会有心情玩的游戏。   是的,游戏,在阿古拉看来,所有不见血的,没有造成实际伤害的博弈和争斗,都算是游戏。   就像蹴鞠和围棋,都是彼此对抗,相互较劲,但本质上,这二者都是游戏,是为了找乐子,和王庭为了活下去的相互斗争是完全不一样的。   晟京小公子们明里暗里的争斗,在阿古拉看来,就像是幼兽之间的玩闹,是茶余饭后的消遣游戏,根本不是斗争。   王庭崇尚武力与勇猛,或许是见血多了,对这种毛都不掉一根的斗争很宽容,或者说是,看不上。   如果阿古拉想和谁斗,他绝对不会不痛不痒当众说几句话,也不是弄什么手段让人去水里泡一下,或者弄坏衣服什么的。   他会直接把人按水里,直到他再也上不了岸。   如果他真的很讨厌一个人,讨厌到翻来覆去睡不着觉,那他会拿上他的弯刀,在一个无人的地方,把人一击毙命。   遂遂身边的一些人是见过阿古拉动手的,他是怎么扭断兔子脑袋的,就是怎么扭断人脑袋的,而且在处理这二者时,情绪都没什么起伏。   兔子是因为他要烤了给遂遂吃,人是因为他竟想取遂遂的血去做什么奇怪的事情,他们都有非死不可的理由。   阿古拉既没有因为杀人而纠结愧疚,彻夜难眠,也没有因为杀人而兴奋愉快,他杀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需要。   正是因为这种对生命的一视同仁,反而让大伙儿不敢轻易招惹他。   要知道,沈慕白自诩恶毒,他手上都没沾过人命,阿古拉一个经常听不懂好赖话的憨憨,杀个人就像在玩竹蜻蜓,双手左右那么一旋,嘎巴一声,一个成年人的颈骨应声而断。   有的时候,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显得不堪一击且可笑。   但你只要不把他当成是对手,阿古拉又是个很好的朋友,他为人简单豪爽,相处起来半点不累,因为心眼大,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在心里记恨上,也很少忮忌些什么。   别人和沈慕白说多吃一点,他都觉得对方居心不良,是奔着毁他容貌去的,但只有阿古拉说多吃点这种话,沈慕白会感受到真切的担忧与关怀。   在冰天雪地的环境里,太瘦了是真的容易死,雪原王庭无论女男都是大块头,性格也相差不大,所以地位上也差不多。   这是环境所决定的,只有那样的身体,那样的性格的人,才更容易在那样的环境里活下来,繁衍后代。   阿古拉“多吃点”这种话并不是只对沈慕白说,而是对所有人说,在阿古拉的标准里,他们所有人都太瘦了,都不合格。   遂遂虽然小时候肉肉圆圆的,但开始习武后,却没有变成肉包肌,可爱的肥肉都变成了瘦瘦有力的瘦肉,看起来是苗条结实的一条。   在阿古拉看来,也不过关,他眼里的标准应该是能徒手掰弯精铁长枪。是的没错,就是他自己的标准。   遂遂和沈慕白动作神同步地伸头去看桶里的东西,一桶是散着凉气的绿豆汤,另一个桶里是新鲜的草莓荔枝等不耐放的水果。   “昨晚上才下树,今早刚从官船上下来的,太子让我拿来的。”二哥指着叶子上还带着露珠的水果介绍。   “绿豆汤是我熬的,遂遂这里人多,也熬得多。”二哥又介绍另一个桶。   说完四处张望找人,“其他人呢,快点叫过来吃,我馋死了,阿古拉竟然能忍住一个没偷吃。”   老四看来一眼,“二哥你不要用骄傲的语气说你馋了。”   众人说话的时候,圆圆已经悄悄退下去准备碗碟了。   “右边柜子第三格的碗也一并拿来。”沈慕白对圆圆喊了一声。   盛汤的器具端上来,是一套绿釉荷叶盏,盏形仿荷叶,做了方便饮用的“荷叶边”,荷叶盏整体舒展,里面的液体却并不容易撒处。   底部仿照荷叶茎干做了底托,方便拿起的同时,也让荷叶盏形态更拟真。   荷叶盏一共八件,每一件的形状都各有不同,仿照荷叶的真实形态,有些偏圆,有些又偏树叶型,有些边缘多几褶,有些少几褶。   一整套摆出来,姿态各异,又栩栩如生,仿佛真是随手摘了荷叶做餐具,风雅又有野趣。   荷叶盏本身的容积其实不算小,但和旁边比人脸还大的碗(盆?)比起来,又显得精致小巧起来。   碗是沈慕白准备的,阿古拉天生神力,消耗本来就比一般人大,再加上他也不用控制饮食管理身材,在吃上自然没有什么顾忌。   是沈慕白第一个发现阿古拉拿着巴掌小碗吃饭的窘迫,准备了特别加大的碗。   沈慕白觉得,阿古拉吃少了才可能影响身材,吃多了大概率不会。   后来大伙儿都接受了阿古拉,也准备了适合他的餐具。   这次过来避暑,沈慕白习惯准备周全,顺手就带上了。   这个碗也没有很朴素,是波斯来的彩瓷,学的是大晟的烧瓷技艺,但烧出来的东西却完全不同。   以宝石蓝为主,金色和橄榄绿为辅,颜色艳丽,图案是多角星与多边形交错着对称排布,无限延伸。   乍一看花团锦簇,细看则充满了秩序的几何美感,是遂遂会喜欢的风格。   听那卖货的波斯商人说,这种形制好像是他们那里用做公共餐具的汤盆,或者装类似馕的饼,供多人取用。   但这个汤盆做阿古拉的碗却刚好合适,这么个盆尖尖一盆白米饭,配上各种菜肉,刚好是阿古拉一顿的饭量。   自从有了这个碗,阿古拉每次和他们一起吃饭,眼里都有光了。   又因为阿古拉吃得过于香,连带着他们一起吃饭的人胃口也好起来。   沈慕白觉得阿古拉简直恩将仇报,于是阿古拉面对的又只有冷香公子的一张臭脸了。   天生坏种是真的,但当沈慕白真心想对人好时,他又很会爱人。   他会注意到一些常人容易忽略的细处,给予润物细无声的关怀。   他招人恨,也招人爱。   或许这也是沈慕白能一直不改初心,恶得理直气壮的原因。   当一个人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大缺点,却还一直顺风顺水,活得滋润,没有因为这个缺点摔大跟头,也没有任何想改正的迹象,那他身上一定有同样突出的一个或者多个优点来平衡这个缺点。   阿古拉的大碗一摆上来,二哥就像是麒麟臂发作一样,抡起大勺,哐哐就是加。   其他人也陆续过来,虞修言抱了一捧新鲜莲蓬,一会儿可以一起剥莲子吃——他们所有人剥,遂遂负责吃。   风月抱了一束荷花,有将开未开的花骨朵,也有盛开的,有白有粉,荷香幽幽而来,暑热又退却几分。   五哥拿着一个鼓面彩绘花鸟,侧边绑红绸花的精致小鼓,对众人晃晃,“一会儿来玩击鼓传花呀!”   其余人嘁他,“天这么热,稍微一动就一身汗,谁要蹦蹦跳跳的?”   “今天怎么不叫打牌啊?”   不用老五自己回答,已经有人抢答了:“哦,原来是有人牌技太烂,昨天都把银子输光了。”   老五何许人也?防御厚到四哥的毒舌都要铩羽而归,顶着众人的嘲笑,背着手,大摇大摆就过来了。   那摇头晃脑的模样,不知道还以为听得全是夸呢。   老五站在二哥面前,眼神在二哥的大勺和那满得快晃出来的大碗间来回,猝不及防抛出惊天一句:“二哥,你这样好像在喂猪哦。”   老五再次向众人证明,他用脑子换了武力值的谣言并非谣言。   “哼哼~”   不等气氛凝固和尴尬,阿古拉就响亮地哼了几声,光听声儿,保底三百斤巨猪。   “噗哈哈……哼……”遂遂紧接着笑出猪叫。   气氛彻底欢乐起来,所有人都笑了。   “好了好了。”阿古拉见再舀碗里的汤真的要荡出来了,才终于舍得阻止。   老五不屑的眼神扫过一个个笑得像傻子的人,“阿古拉又不是三哥,我说话当然是对着能说的人说啊!”   沈慕白递上一个果子,眼神怜爱,“来,吃。”   就这种蠢蠢的,然后觉得自己好聪明,还得意洋洋期待被夸的弟弟最可爱了。   又不会害你,又没有威胁,还听指挥,四哥最喜欢老五了。   不过确实是,老五看上去没心没肺,一副被卖了还帮数钱的样子,经常也说话做事不过脑,但确实没有在老三面前说过什么没轻没重的话。   大智若愚啊,也行吧,这样的关键时刻不会掉链子,更放心了。   老五才不管那么多,全当是四哥对自己会察言观色的夸夸,接过果子就啃起来,酸甜的汁水在口中迸溅,老五幸福得周身都要开启小花特效了。   老五快快乐乐往他四哥身边挤,他四哥却怕身边人多了热着遂遂,果断抛弃他,把人赶到别处。   虞修言善良地给老五挪了个位置,收留了他。   遂遂撑着头欣赏二哥的盛世美颜,嘴里怪声怪调地叹:“谪仙人啊谪仙人,你为何熟练得像喂了十年猪的老农民?” 第259章 小聚2   二哥嘿嘿笑,答非所问,“我不仅喂猪,在庄子上,我还喂鸡鸭鹅兔,还有两只羊和一对孔雀。我还买了牛,应该下次去就能看到了。   村里人家,必须要有牛的。”   二哥说起自己的田园生活来,总是兴致勃勃。   二哥是典型的有颜任性,别人多少会注意一下形象,为了突出自己的颜值,仔细研究穿衣打扮,吃食方面克制又小心。   生怕自己吃多了身材走样,又怕吃错了东西毁了容貌。   但二哥不同,拿到什么穿什么,管他是不是荧光粉,红配绿,锦衣华服他穿着好看,破衣烂衫穿他身上也好看。   二哥就是那种,就算内衣外穿,人家也会觉得他是在引领新的潮流。   行为上,更是与他的身份和生长环境背道而驰。   别的晟京贵公子,喜欢的都是插花、焚香、烹茶、对弈的风雅事。   哪怕是那些静不下来爱舞刀弄枪的,就像老大老五那样的那也是正经的武学路子,骑射本就是贵族基本上要掌握的技能。   岚野大陆的人身体普遍优秀,所以更偏爱于强对抗性的游戏,如马球、蹴鞠、草原上传过来的叼羊、摔跤等等。   但二哥喜欢什么呢?他喜欢喂鸡。   别看二哥刚刚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小动物,二哥最喜欢的,其实是喂鸡,二哥多达几十幅的《小鸡啄米图》、《稚鸡食玉图》、《田舍图》(小鸡在篱笆院儿里啄米)就是证据。   除了画作,二哥还为心爱的小鸡赋诗数首,比如这首《晨饲偶得》:   晨起撒金谷,群雏争啄忙。   小喙频点地,茸毛映日光。   粒粒亲手拣,只只渐肥壮。   旁人笑我痴,我道养鸡王。   完全就是越有什么,越不在意什么的真实写照。   不过遂遂看二哥抡大勺的架势,觉得他可能也喜欢喂猪。   明明二哥一张脸如果用好了,可以一辈子过得风生水起,顺风顺水,但他偏喜欢干些用不上他这张脸的事情。   而且比起和会欣赏他、给予他的人待在一起,他更喜欢他养得那些小动物。   鹅虽然叨人很凶,但鹅很爱干净,鹅毛蓬松的很暖和。   小鸡虽然只有小的时候很可爱,长大了就不怎么可爱了,而且是直肠子会边走边拉。   但是没关系,他有弟弟,五弟带在身边,可以及时清扫院子,四弟调的香可以完美覆盖鸡屎味。   所以他还是很喜欢小鸡。   “二哥,你现在开心吗?”遂遂捧着脸,笑眯眯问。   二哥的情况,遂遂也是知道的,俗话说怀璧其罪,二哥不仅“怀璧”,他性格又太软太善,很多落常人身上无伤大雅的事情,落在他身上,就会伤害到他。   二哥一口整齐洁白的牙亮得晃眼,“高兴啊!”   二哥把桶刮了刮,把最后一点最黏糊起沙的刮到遂遂盏里。   遂遂也继续开心,“那二哥你还想养什么?我弄来给你养。”   说起来有点地狱,二哥养的小鸡非常地好吃,无论是白切还是炖汤,一样的厨子,一样的做法,二哥养得鸡就是滋味更鲜,肉质更嫩。   大概二哥对小鸡的喜欢是出于一种对收获的期待,也可能他就是喜欢养鸡这个行为,这就跟有的人喜欢乐器,有的人喜欢研究美食一样。   二哥就是喜欢养鸡,可能也喜欢养猪。   二哥认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可以的话,遂遂你给二哥弄一对虎崽养着吧?最好是像负雪一样的白老虎。”   遂遂敢问,二哥就真的敢提,完全没考虑过自己能不能打赢老虎。   “不要一对,要一只就可以了,一对天天争宠打架,光拉架都拉不过来。”五哥做出补充,重点完全不是能不能养,而是养了之后怎么办。   众人:???   老五开始解释:“就那对遂遂从陛下那儿要的的一对孔雀,在家里时好好的,看着挺恩爱,结果到了庄子上一见二哥,公孔雀天天对着二哥开屏,母孔雀见了就追着它叨,叨跑了就自己回来往二哥身边一趴,还叨自己羽毛给二哥,我天天捡它的羽毛都烦死了。”   说到这里,老五才反应过来有哪里不对,“不是,二哥你说要带我过归园田居的隐士生活,结果鸡屎是我扫的,乱飞的各种羽毛是我收拾的,沾了屎和土的鸡蛋鸭蛋鹅蛋是我刷的……”   老五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彻底爆发,大声控诉道:“合着只有你是隐士,我只是农夫啊?”   老五没等到他二哥的回答,倒是等到了周围一圈噗噗嗤嗤的笑声。   见众人笑了,老五也跟着笑,不在意地挥了挥手,“算了,反正也没多累,我也不怕脏,干就干吧。”   “下次可以叫上我一起,给你干活儿。”阿古拉说道。   “你们在庄子上怎么样?热不热?”遂遂突然好奇起来。   五哥摇摇头,坐不住起来到处走动,扭了葡萄,一个个抛得高高的,用嘴接着吃,嚼吧完了擦答:“不热呢,其实和这儿差不多,有山有水有荫凉,而且地方还比这儿大呢,咱自己的地方,想去哪去哪儿。”   万华园的宽广豪奢自然不必说,但作为皇家园林,它是有一定规制需要遵守的。   像紫禁城一样,万华园内部被划分成了诸多小的宫殿和花园,就比如,遂遂分到的清凉殿再大也只是宫殿而已,和整个山庄还是有差距。   “你忘了,娘还带我们去庄上避暑呢。”四哥提醒。   五哥也说道;“我和二哥还把葡萄架给搭上了,找了植物相关的契灵过来催熟,虽然没有挂果,但葡萄藤可茂密了,在藤下一点不热。”   遂遂听了十分心动,爬起身来行动,“我去和太子说一声,我们去庄上瞅瞅,要是待着舒服,我就不回来了。”   原本是打算空着手,溜着阴凉处溜溜达达过去的,又觉得求人不能空着手,又把四哥刚榨出来的西瓜汁带上了。   “来来,搞点冰在里头,免得一路过去晒烫了。”   二哥迟疑,“冰加里头味儿不就淡了吗?给太子不好吧……”   冰是冬天烧的开水冻起来的,倒是可以入口,就是这西瓜本来就多水,再往里加水,还吃什么?   遂遂用小冰铲猛猛铲,加入致死量冰块,“我到时候提醒姐姐把冰捞出来就好了,而且姐姐又没喝过原味的,肯定吃不出来。”   遂遂蜜汁自信。   她现在已经不是被太子姐姐指挥得团团转的憨憨宝宝了,她现在是懂得反击的聪明宝宝。   她要让太子姐姐看看她锋利的爪牙。   “阿古拉,你跟殿下去,二公子也去吧,有你在,殿下更容易成功。”虞修言聪明的脑子转了起来,迅速给出一个必胜的组合。   如果是遂遂去求太子,太子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同意放人,但如果是二公子一起去求,那就一定能成功。   没有人能拒绝眼巴巴恳求的二公子。   虞修言估计,殿下和二公子同时开口求人,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月亮,陛下和太子还有王佬都会认真考虑一下能不能做到。   做不到是技术问题,如果做到了,就没有不给的义务。   至于阿古拉,可不是去帮忙拎东西的,而是关键时刻一手提一个,带着人跑路的。   遂遂可还往太子西瓜汁里加水了呢。   虞修言看了看空了一大半的冰桶,实在说不出殿下的行为是在加冰保冷。   无奖竞猜:堂堂大晟储君,有没有喝过没加水的西瓜汁呢?   再无奖竞猜一下:收到妹妹送的一桶果汁半桶冰的姐姐,有多大概率给妹妹来一套爱的教育呢?   这可不是在宫里,小殿下嗷嗷一嗓子能召唤出大BOSS来压制二BOSS。   在这儿太子最大。   要是小殿下被太子打得嗷嗷叫,他们也只能听着她嗷嗷叫,最多在旁边夸一句嗓门儿真大,气口真足,叫得棒极了。   没那个地位,也没那个本事去拉那两位的架。   没看向来有眼力见儿,办事麻利的圆圆,看殿下往给太子带的果汁里加冰,手指都没动一下,眼神都不往这边看吗?   这冰小殿下加了,哪怕冰再加一桶,都只是姊妹间玩笑,可这冰要是他们加了,那就是藐视君上的大不敬之罪。   遂遂身边还没有出现过领导夹菜他转桌,玉帝吃饭他掀桌的狠人。   遂遂带着左右护法走了。   几乎是遂遂刚在走廊拐角消失,沈慕白就朝虞修言甩了个大白眼,“我们自家的事儿,轮得到你个外人瞎掺和?”   自那次争吵后,俩人的关系就再无法回归之前的和平,最多在遂遂面前井水不犯河水,维持基本的平静。   虞修言泰然自若收下白眼,面上低眉顺眼,温柔浅笑。   不出言挑衅,也不着急跳出来辩解,一副接受一切发生,但一切都无法撼动他的样子。   见此,沈慕白更气了。   沈慕白和虞修言想法是一样的,只不过被虞修言抢先说了出来。   如果没有之前的事,沈慕白心里不高兴一下也就过去了,并不会这样直接起冲突。   但发生那件事后沈慕白看虞修言就完全是看仇人讨厌鬼的心态,他自己想掰都掰不回来。   没事儿的时候,沈慕白看到虞修言都想搞点什么破坏,给对方点教训。   现在更是被掺和进家事里,还被抢了先,沈慕白真恨不得像手撕蝴蝶一样把人轻描淡写撕了。   能等遂遂走了再出声,已经是沈慕白吸取教训,努力克制自己的成果了。   第五风月不动声色看看虞修言,又看看未来舅子,自己抓了颗果子吃,没有参与进二人的争执。   那次去灵界,回来的人只说二人吵了一架,没有说具体的,姐姐回来也只说让他放心,搞好郎舅关系,时候到了嫁过去就行。   第五风月不清楚二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但这些也不重要,他俩也不在遂遂面前别苗头,就私底下呛几句,还基本上都是四公子单方面的。   只要没有对遂遂造成困扰,那他也就没有困扰。   虽然都是一个圈子的,以后大概率还是一家人,但也没必要所有人都一团和气。   倒不如说现在这样,才是正常情况,之前大家的关系都好的有点不正常。   男人们之间很少有纯粹牢靠的情谊,哪怕是亲兄弟,一生下来也是竞争关系,更别说其他了。   表面和气,实际上相互看不惯,尽一切所能讽刺挖苦,给对方找罪受,才是正常状态。   在从小就是管理者思维和视角的第五风月看来,现在的情况是利好他的。   假如他将来成为遂遂的正夫,下面的侧室却一团和气,没有半点纷争,甚至联起手来架空他……   第五风月虽然对自己的手段和娘家都有信心,但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他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或者是遂遂家里人更认可其他人,而不是自己,这也很危险。   要么就是空有正室名头,却被侧室压制,要么直接连正室的名头都没了……   第五风月又吃了个果子,等着遂遂回来,心里给俩人加油打气,别停下啊,继续吵啊!打起来啊!   如果能在遂遂回来时发展成互扯头花就更好了!   不管一群男儿的心思百转,弯弯绕绕,遂遂这边已经到了太子所居的菁华殿。   还在这里遇到了个意料之外的人——阿古拉的姐姐萨仁。   俩人正在对弈。   萨仁现在是完全汉化的装扮,举手投足看起来和晟京的本地贵女没有任何区别。   姐弟俩虽然是双胞胎,但遂遂和阿古拉能玩到一起,和萨仁却是不熟的,谈不上喜欢或讨厌,就是单纯不熟。   遂遂隐约能感觉到是萨仁在故意避让她,不交恶,也不想深交。   察觉到这一点后,虽然不明所以,但遂遂也开始主动避让萨仁。   两人一年说的话都不超过十句,以至于遂遂想找萨仁把西瓜汁冻成冰,都犹豫了好久,最终没有去。   但兜兜转转,还是让遂遂遇见了,夏天就是要吃西瓜冰沙! 第260章 太子与萨仁   “来来,你能把这个冻上吗?冻得硬硬的。”遂遂凑到萨仁身边,指着阿古拉提着的桶问。   专门找过去不好意思开口,但她这不是刚好碰上吗?而且太子还在旁边,现在正好问问。   有大人在旁边,小孩子就是会更有底气。   萨仁没说话,抬手,手上萦绕冰雾,那一桶本就加了冰的西瓜汁在数息内冻得结结实实。   萨仁的契灵是一头冰蛟,还是来晟京之后弄到的,大晟确实很有大国雅量,对他们姐弟很不错。   但那是在符合大晟利益的情况下,大晟是个很好的老大姐,对下面的小妹很慷慨大方,愿意带大家一起吃肉。   在和大晟本身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她就变得很难打动。   萨仁手里所有的筹码,加上这些年在大晟的交情,都没能打动大晟的太子殿下。   她和阿古拉要回去了。   其实他们早该回去了,北境的永东已经结束了几年,虽然仍然留有一些影响,但确实已经结束了。   之所以多待了几年,是大晟和雪原王庭共同使力的结果。   当初她和弟弟来晟京,既是避祸,也是为质。   当年突然的大雪,一夜之间冻死了数万的牛羊,资源的短缺成为战争最直接有效的导火索。   王庭几乎是一瞬间纷争四起。   雪原王庭是部落联盟制度,各个部族明面上听王庭调遣,王庭拥有最高军事权力。   但事实上,各部落有自己的地盘,自己的图腾信仰,每年虽然会给王庭上供,但平时各过各的,只有每年兽潮来临时才会联合出兵。   大晟有广袤丰饶的国土和调度严谨的朝廷做支撑,哪怕北境的黑土地里长不出粮食,也有源源不断的粮食从后方运过来。   大晟的边境不仅没乱,反而因为风雪里的机遇而一片欣欣向荣。   与此相反的,王庭几乎是灾难发生的第一时间就混乱了起来,为了争抢稀少的活下去的机会,本就没多少交情的部落之间刀锋相向。   而王庭作为实力最强大的部落,首领雪原王在一开始就重伤了。   当狮群里的头狮不再强大,自然会迎来源源不断的挑战。   她和弟弟其实是被当做最后保留的火种送出来的。   她和阿古拉为王庭换来了大晟的物资支持,作为交换,大晟将得到一个大晟自己培养的,符合大晟需要的雪原王。   也就是她斡难·萨仁。   就算清楚地知道,她也阻止不了自己被汉化的过程。   大晟的制度就是更先进,农耕文明所创造出来的文化和财富,就是要比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更灿烂和丰富。   现在萨仁要回去争夺原本属于她的王位了。   她的奶奶娜仁虽然还没死,但在政权的更替上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而她的奶奶并不只有她母亲一个女儿,甚至在她和阿古拉在晟京的这些年,她的母亲也再次生下了女儿。   曾经萨仁和阿古拉因为年纪最小,被保护性地送走,现在,她的姊妹、姨姑在灾难中树立起了自己的威望,她的叶护之位有些名不副实。   萨仁希望得到朝廷的支持,帮助她扫平王庭争端,让她顺利继位。   但大晟太子沈景璿显然没有这个打算。   王庭现在声望最高,最有机会继位的人是萨仁的三姨母,是的她的奶奶娜仁一共有三个女儿,十几个儿子,这曾让晟皇都羡慕不已。   而萨仁的三姨母在几个月前递来国书,表示愿意把她自己的女儿和大王女的小女儿一起送来晟京为质,曾经签订的国书和盟约一切照旧,并委婉表示不希望萨仁和弟弟别再回去。   曾经,大晟偏向她们这一脉,因为她们是主和的,她的上位有利于两国关系友好,符合大晟的期待与布局。   现在大家都成了和平派,谁上位对大晟而言都差不多,虽然三姨母有可能阳奉阴违,但大晟城高楼坚,虽然永冬也有损失,但完全不像雪原王庭这边一样伤筋动骨。   又因为太子在永冬时亲自去前线督军,北境军民空前团结昂扬。   说起来,萨仁现在进退维谷的处境,太子沈景璿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就是因为她在永冬表现过于突出,才显得萨仁这个当了“逃兵”的太子格外不堪,让王庭对她不满。   虽然萨仁当时才五岁,而沈景璿已经成年,而且是经过历练,熟悉政务的成熟储君。   萨仁留在王庭不仅不能起到任何作用,甚至很有可能悄无声息死在一个突降暴雪的夜晚。   但谁让萨仁背了“太子”的名号,太子自然要对标太子,世人都是只看最明显的标签,做最直白的对比,才不管公不公平。   大晟在接到三姨递交的国书后,还愿意开诚布公地同她讲,问她的打算,而不是直接将她放弃,确实算是仁至义尽了。   太子在同萨仁商量事情,自然无心和遂遂玩闹,遂遂一说,她就放人自己玩去了。   遂遂欢天喜地走了,西瓜汁变成了冰坨坨带走。   萨仁一直望着弟弟跟着遂遂走远的背影,直到在拐角处消失才收回视线。   太子在棋盘上落了一子,淡淡问一句,“不告诉你弟弟,你们打算回去了吗?”   萨仁却答非所问:“我一直很羡慕沈望舒。”   太子微笑,不接茬儿,“她是天潢贵胄,羡慕的人多了去了。”   萨仁跟着落子,自顾自地说下去,她或许并不在意听众的反应,只是自己想说而已。   “我在来晟京前,也是王庭最小的孩子,就像沈望舒一样。”   生来就拥有一切,被所有人宠爱着,天真,烂漫,肆意。   “在晟京越久,我就越羡慕她,羡慕她生在强大富饶的母国,有尊贵无比的身份,有山一样可靠的母亲。”   萨仁悠悠地说,太子默默地听,两人交替落子。   “我小的时候不喜欢沈望舒,觉得小孩子不懂事好麻烦……长到懂事的年纪,我才明白那不是不喜欢,是……忮忌和不甘……   萨仁和望舒都是月亮,但斡儿朵城的月亮注定没办法在晟京和晟京的月亮挣辉,晟京只爱晟京的月亮。   所以我离得远远的,不想成为她的陪衬。   虽然我知道,我其实应该和她搞好关系的。”   棋盘被摆得满满当当,白子被黑子逼到一个角落,仿佛还有一线生机,却再也无法翻盘。   太子却在这时将所执黑子在棋盘上投掷。   萨仁有些惊讶地抬头看太子。   围棋投子是主动认输的意思。   却在太子脸上看到一个欣慰而满意的微笑。只是那笑并无温度,甚至让萨仁感到冒犯和不适。   “知道为什么你只是边缘小国的太子,而我是大陆最富饶土地的太子吗?”   “因为雪原王庭不如大晟强大,王庭有三分之一的土地都是冻原,剩下的是森林和草场,这样的环境自然发展不起来。”   虽然太子称王庭为“边缘小国”,但其实王庭的国土面积并不小,出产大量的木材、动物毛皮、宝石和石油(“石油”这个词在北宋《梦溪笔谈》就已经出现,并不是现代词,所以这里就叫石油。)   其实也挺富有的,就是环境太冷了,不好种地。   太子点点头,没有反驳萨仁的话,因为这也确实是一部分客观原因。   但太子接下来的话却冰冷而残酷,“还因为你只配得上这样的位置。”   太子脸上的表情是遂遂没见过的一种冷酷强势,是掌权者所必需要的残忍。   萨仁错愕地看着太子,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说好的大国雅量呢?   自己到底怎么得罪到这位太子了?   太子嘴角扬起明显的弧度,“遂遂她很崇拜我,作为姐姐,作为君主,都是,她以后会是我的左膀右臂,而我也会全然信任她,因为我有自信她不会背叛我。”   萨仁以为太子是不乐意自己的妹妹和她一起对比,想要道歉,却见太子脸上的讥诮变得明显:   “而你,连和遂遂站在一起的勇气都没有,她身上自然流露出来的光芒就已经将你逼退,你不是忮忌不甘,你是自惭形秽。   你很懂分寸,你客居在此,不敢抢了主人家的风头,也不愿意坠了自己的骨气,选择避让也不失为一种手段。   但实际上,你是不敢赢,更赢不了。”   觑着萨仁被说中隐秘心事苍白的脸色,翻了个很明显的白眼,“说得好像我家遂遂就是个会投胎的草包一样,遂遂的负雪是有成神潜质的瑞兽,自带伴生灵宝,无论是潜力还是本身实力都甩出去一般灵一大截。   至于遂遂她本人……你不靠近她是对的,她一个能空手打你八个。”   遂遂的身手太子当然是亲自试过的,太子当然是能轻松压制。   但只能说,好女肖母,小姨的根在那里,遂遂的禀赋连她也羡慕。   要知道,太子自己就属于是根骨奇佳那种了,连她都觉得羡慕的天赋,应该是何等可怕。   甚至太子都觉得遂遂身上的天赋不应该叫遗传,而青出于蓝,或者,直接叫进化更合适。   “再说为人处事,阿古拉是你的胞弟,你家长辈费劲心思把他塞进来晟京的队伍里,而不是换更有价值的人来,是为了你。”   萨仁下意识点了点头,阿古拉确实是母亲让带上的,走时千叮万嘱让他们姐弟相互扶持。   只不过在晟京,阿古拉那身蛮力没什么用。   太子却摇头,话语里藏着一丝惋惜,“可他作为你在晟京唯一的亲人,你天然的盟友,你却将他推开,让他成为一步废棋。”   太子抓一把棋子在手里把玩,没有给萨仁反驳辩解的机会,“这不是阿古拉的错,是你的作为领袖的失败。   那时遂遂才一两岁,话都说不清楚,她都能收服阿古拉,这样的人用起来有什么难度可言吗?   而就是这样的人,还是亲弟弟你都降服不住,你又能有什么能耐呢?”   “一天天的除了姐姐姐姐地叫我,他还有什么用?话也说不好,还要我给他翻译,他留在身边只不过是我的累赘!”   萨仁语气稍软了些,“而且当时那种情况,别人欺负他我也护不住他,让他找个靠山也挺好的。”   太子点点头,算是认可了萨仁的做法。   心里却是惋惜,虽然分裂他们姐弟也有晟京这边刻意为之的成分。   一个聪明会审时度势的脑子,加一个纯粹的打手是什么组合?是当年她娘和小姨的组合啊!   但事实是,就算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不同人身上,也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并不是所有姊妹都是皇帝和澄亲王,女人也不都是团结的,争权夺利才是常事。   也不是所有当老大的人都能意识到一个听话的强力打手在危险环境所能发挥的作用。   萨仁的长辈明显是深谋远虑的,甚至想复制一下肉眼可见的成功案例,但萨仁轻易就放弃了阿古拉,转而投向了大晟选好推过去的人。   作为大晟一方,当然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只是在某种层面上,又觉得惋惜。   “那我们不说御下,说说为君者的担当。你自己也知道,应该和遂遂搞好关系,撇开遂遂自己,就单她澄亲王世子的身份,就不应该被任何人忽略。   但是你却因为自己的多愁善感,心里的那点不舒服,不自在就刻意疏远无视她。   这作为一个人来讲,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让自己不舒服的人当然应该远离。   可若为君,这点却是极其地失败。”   萨仁低着头,她其实已经意识到这点了,不然不会说起她一直以来对遂遂的看法,这无异于自揭其短。   萨仁明面上疏远遂遂,但背地里却没少关注遂遂的动向,这里面有私人情感,也有身份带来的不得不做。   萨仁知道遂遂随便就从永安大营薅了几千担粮食的事情。   而北境是澄亲王待得最久的地方,虽然大晟现在的军队基本上就是澄亲王拉拔起来的,处处都有她的影子。   但像谢都尉那样的人,北境一定是最多的的。 第261章 表哥心事   就算不能明面上给她助力,在暗地里给些方便,也是可行的。   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种什么因得什么果,面对太子,萨仁还能以王庭叶护的身份谈一谈,面对沈望舒,她说出自己的要求,沈望舒只会觉得她疯了。   遂遂让她帮忙冻个西瓜汁都要在太子在场的情况下才好意思开口,她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萨仁根本没办法开口。   无诏私自动兵,在哪个国家都是重大罪过,萨仁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沈望舒哪里没有那么大的情分,让她为了自己两肋插刀,更没有足够的筹码去打动她。   萨仁盯着对面已经冷掉的茶,独自沉默了很久。   太子早已离开,茶也冷了。   萨仁终是长长又长长地叹了口气。   她想起太子走时的表现,太子欣慰地拍拍她的肩膀,说她很好。   萨仁看得出来,太子是真心觉得她很好。   好在优柔寡断,好在不算无能,但成不了雄才伟略的君主。   好在作为一个邻国的君王,上位后不至于过于昏庸,而让治下生灵涂炭,也没有足够的魄力和谋略扩张势力,和大晟掰手腕。   一个守成之主。   对于大晟而言,作为邻国的君王,她真的非常好。   萨仁苦笑了一下,实在是有些佩服汗人的手段。   他们没有把她直接养废,甚至文韬武略地培养她,她在大晟学到很多先进的制度和技术,把这些带回王庭,一定是能让王庭更好的。   但他们没有教她该如何为君。   当皇帝,有时候性格比能力更重要。   当皇帝很多时候都是需要克制自己的性格,为了目的服务的,然而他们恰恰给她创造了一种,不用勉强自己,率性而为也可以过得很舒服的环境。   人都是有惰性的,很多东西都是环境到了那个地步,才能逼出来的。   然而萨仁就缺少了逼她的环境,很多时候就算意识到了,少了外力的压迫,她也很难违逆自己的本性。   萨仁其实算是清醒的沉沦,她本身并不笨,大晟也没有把她教成草包的打算,毕竟大多数时候,蠢人都比坏人难搞。   这也是大晟的高明之处,聪明人才会权衡利弊,才会趋利避害,才会想尽办法让自己舒服。   萨仁一颗颗地收起棋盘上的棋子,也一点点收起自己的思绪。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知道自己的缺陷在哪里,短时间内,也很难做出改变,还不如想想回去之后她要怎么办。   另一边,遂遂一行人到了庄上,彻底过上了悠闲自在的田园生活。   从记事起,阿古拉就在她身边,遂遂从没想过,阿古拉有一天是会离开的。   虽然离别近在咫尺,但遂遂和阿古拉对即将到来的离别都一无所觉。   一行人刚到庄子上,表哥几乎是前后脚就跟了过来。   亲戚的待遇当然比其他人还好,选了个通风好但不晒的大屋子给表哥住,遂遂和二哥五哥一起给表哥收拾东西。   三哥要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努力,所以这次是主动不来的,可不是遂遂又忘了他。   上官愿抱着自己的包袱坐在床边,盯着遂遂,脸上没什么表情,但遂遂却觉得他像是要哭了。   遂遂挠头,想了想,没想起来能把表哥欺负哭的事情,有些迟疑地喊了一声,“表哥……”   “你不要叫我……”声音有点闷,像是哽咽。   遂遂更不明所以。   “你先出去,我要收拾东西了。”上官愿声音很轻,这样声音里的哽咽就听不出来了。   “哦。”遂遂云里雾里,但听话地出去了。   遂遂也不是一点不懂事的小孩儿了,知道男孩子大了就要注意名节,女孩子就不能随便进男孩子的房间了。   家里爹爹也教过她,进哥哥们的房间要敲门,不能像以前一样一推门就进了。   所以表哥让她出去,遂遂就很听话地出去了,临走还把门带上了。   出门来走到二哥身边,有些疑惑道:“以前表哥见了我都很高兴,为什么这次看表哥好像很难过?”   沈镜尘往紧闭的房门那里看了一眼,没有往不好的方面想,表哥表妹亲上加亲毕竟是老黄历了,遂遂和阿愿又都还小,往那方面想,实在是有些龌龊。   而沈镜尘,他就算抽象也不可能龌龊。   所以沈镜尘说的是:“去万华园避暑表弟没去,估计是为这个难过吧。”   沈镜尘是这么说的,也的确就是这么想的。   “原来是这样。”遂遂点点头,完全接受了这个说法,“那今晚整点好菜,我们给表哥接风吧!这里离万华园不远,而且每天吃的东西都是现摘现捞的,说不定比在万华园还好呢!”   “好啊!我让老四和咻咻风月他们都弄些拿手菜!”二哥最喜欢投喂大家了,兴致勃勃去张罗晚上的大餐了。   上官愿自己在床上坐了坐,还是觉得心里堵得难受,盯着关上的门,仿佛是想看到谁一样。   事实就是沈镜尘不愿想的那样,他比遂遂大几个月,已经过了十岁生日,家里告诉他,他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成天跟着遂遂屁股后头跑了。   以前他和遂遂一起玩,是亲戚,是玩伴,年纪小,在一起没人会说什么。   但十岁已经不能算小了,虽然议亲还有几年,但不能让他身上一直带着身上的印记。   没有姑娘会要一个身上全是其他姑娘痕迹的男子作夫婿,哪怕那个人是表妹。   男子应为自己的妇君献上全部的爱意与忠贞,这是岚野大陆最基本的道德。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们会逐渐疏远,直到回到正常的亲戚关系,直到几年后,上官愿重新变得干干净净,刚好也到了可以相看的年纪,正好出嫁。   这次家里是故意不让他去万华园的,这就是分开的第一步。   当然不会有人去限制遂遂,所以是他,一点点地淡出晟京众人的视野,直到几年后,人们不再会把他的名字自然而然地联系到一起,他才能干干净净出现在人前,为自己寻觅妇君。   多么可笑,他为什么要疏远表妹,去为一个他都不认识的人守身如玉?   在这件事之前,上官愿脑子里其实是没有婚姻嫁娶这根弦的,所以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没有资格”这件事。   在他的认知里,喜欢表妹,就像饿了吃饭,渴了喝水一样天经地义,就是天然就喜欢,没有什么理由。   他就是见了表妹就欢喜,哪怕表妹并不回头看他,他见了表妹,整个人便被喜悦填满了,见不到表妹,他整个人就是空的,魂不守舍,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他和表妹头次见的时候,两个人都还是穿尿布的年纪,从那时候起,他的眼睛就只看得见表妹。   围着表妹打转,既是他的心之所向,也是他这么多年养成的习惯,这个习惯的出现,甚至比学会说话走路还要早,还要久,完全就是他整个人的一部分。   现在告诉他,他这个习惯是错误的,他根本没资格围着表妹打转,他应该去找一个人都不认识的人去围着她打转,去献殷勤。   为什么?凭什么?他的身份不是表哥吗?为什么说他没有资格,为什么要阻止他,哥哥不就是照顾妹妹的吗?   让他改掉与生俱来的习惯,剜掉他的心之所向,改投他人,这和让他直接去死有什么区别?   上官愿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上官家的孩子小的太小,大的又太大,不让他去万华园?行,有理有据,他听话就是。   但表妹去了自家的庄子上,他作为王府姻亲家的子侄,去避暑合情合理,本来他也来了不止一次。   就算人不能跟来,上官愿也想尽办法地探听遂遂的消息,这才能遂遂前脚到庄上,他后脚就包袱款款跟过来了。   家里当然是派了人看住他,铁了心要把他关在家里的,但人只要有想做的事情,怎么样都能想到办法做成的。   从墙头跳下来的时候,上官愿甚至有种恍惚的熟悉感。   上官愿这才想起,他小时候家里人就不让他去找表妹,他好几次翻墙出来,有次摔到脑袋,昏迷了好几天,家里人都以为他要摔傻了。   最后好像是他奶奶说堵不如疏,小孩子越管越叛逆,说不定由着他的性子,他久了得不到回应自己就消停了。   他这才能由着自己的心去找表妹。   他就说,他一个四体不勤,武艺稀烂的人,翻墙怎会如此熟练,在墙头上就像是突然会了轻功,近三丈高的墙一下子就跳下来了,落地卸力,一点伤没有。   原来是小时候就会的这项技能,虽然多年不用,但也未见生疏。   上官家的男儿知书达理,温婉贤淑,乃男子之典范,那都是做给外人看的,毕竟上官家的两个儿子,一个君后,一个亲王夫,不是典范也说不过去。   事实上,上官家的人一个赛一个的犟种,外甥像舅,上官愿就像是加强版的君后,只要认定的事儿,刀山火海也要去做,才不管规矩不规矩的,更不管旁人如何想如何看。   只要是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了,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他也甘之如饴。   这一点上,上官愿又很像二舅舅上官翊衡。   他和表妹的性格一静一动,确实不如其他人与表妹合得来。   小时候的表妹确实不怎么和他玩。   但他不管表妹理不理他,上官愿只要能见到表妹,他就已经很欢喜了。   小时候表妹和大家一起跳绳,表妹习惯把绳拉着得很高,其他人要么和表妹一样好动,要么就是大几岁,手长脚长,腿抬得高。   就他,年纪和表妹差不多,还四体不勤,跳绳都是一轮游,基本上都是在当木桩子给大家撑着牛筋绳。   后来直接就不参与,专心给大家当木头桩子撑着牛筋绳。   扔沙包也是,因为他身体不够灵活,总是被砸到,砸人的准头也不太行,总是连累队友。   后来就直接不参与改当裁判了。   之前都是让跟着的虏当裁判给大家看着,结果当然是谁家的虏向着谁,没有一点公平可言,大家都怨声载道。   他当裁判后,公平公正,不偏不倚,所有人都可以玩得很开心。   在外人看来,这或许是他受冷落的证明,或许过不了多久就会心灰意冷。   但对于上官愿来说,给表妹当木桩子,和跟表妹一起跳绳是一样开心的。   甚至前者还比后者更开心一点。   前者他跳得好不好,玩的好不好,对表妹而言都没什么要紧,表妹那么厉害,也不会就因为他的一点雕虫小技就对他刮目相看。   而后者他却是对表妹有用的。   这让上官愿开心又自豪。   所以他在表妹身边一直都只有开心,从来都没有委屈,所以他根本不会对表妹心灰意冷。   来的路上,上官愿就想得很清楚了,没资格嫁他就不嫁,反正他嫁别人也是不忠不洁,娘和祖母把他嫁谁家都是结仇。   他不嫁人,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他不嫁人他就一直是表哥,一直是亲戚,遂遂作为家族里地位最高,未来好多年的大靠山,其实不止是上官愿,所有人都对她很好。   他的那份好混在其他亲戚的好里,一点都不显眼。   年纪大了,他就进宫去服侍君后,名声也好听,顶多就是像大表哥沈容与一样,年纪大了被人说几句,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   上官愿比任何人以为的都要早地想好了自己的归宿,而且比所有人都要考虑得周全。   家里人说不能嫁,他就乖乖地不想嫁表妹的事情。   一开始的上官愿并不想做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如果不是受了沈慕白改个名字就从亲哥哥变情哥哥的刺激,上官愿也不会是未来那副不疯魔不成活的样子。   上官愿打开房门出来的时候,已经变回了众人熟悉的样子——面对遂遂温柔周全,面对其他人娇纵跋扈。   大伙儿都以为这次和以前一样,还不知道上官愿在心里下了什么样的决心。 第262章 池塘糗事   接天莲叶无穷碧,说的就是七八月的荷塘。   成片的莲叶在酷暑里荫蔽出一片清凉,一叶尖头小舟从莲叶里探出头,缓缓飘出来。   船头盖了一片新鲜的大荷叶,把船上躺的人身形遮了大半。   莲叶轻动,水下似乎有什么东西靠近了小船。   水声哗啦一响,一条足有七八斤重的大鱼被扔上了船。   鱼尾巴有力地一甩,船身也跟着晃起来。   “啊——”   遂遂原本在船上躺得安详,突然被溅了一身水,整个人诈尸般坐起,双手撑住船的两边,稳住船身,四下张望,寻找罪魁祸首。   船上特制的,扁扁的一条,刚好够遂遂躺下,船头垫高一点,刚好枕着头。   遂遂这个阳气过盛的体质,冬天还好,不怕冷,穿着轻便,活动自如。   但夏天就比较难受了,怕热、汗多,稍微动一动,人就跟在水里泡过似的,能直接拧出水来。   所以遂遂理想的夏天就是找个晒不到太阳的凉快地方待着,然后能不动就不动。   又是一声哗啦,水里突然冒出个脑袋来,头顶好顶了一片荷叶,不是五哥是谁。   老五一抹脸上的水,露出一口大白牙,一脸邀功模样,“遂遂你看哥哥给你抓的鱼!”   “果然是你!”遂遂拎起大鱼就要往五哥头上砸。   “哎哎!怎么这样,不是遂遂你说想吃鱼的吗!”   老五打个赤膊下水,躲都没处躲,样子很有一点滑稽。   眼看鱼头就要和五哥漂亮但不太聪明的铁头来个亲密接触。   不远处又是一声哗啦,紧接着一个不明物体被抛到空中,下落点直指遂遂的小船。   兄妹俩被声音吸引,目光不由自主追随着天空中的物体。   “我——去——”   两人脑子短路了一瞬,智商重新上线后,开始疯狂划水,试图让小船离开炮弹的攻击范围。   兄妹俩的心是好的,目标是一致的,但他们不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手忙脚乱的一秒后,船在原地旋转了半圈,原本正好落在船中间位置的大鱼砸中船尾,整条船直接像跷跷板一样,翘起一端,然后不出所料地翻了。   船上的鱼和遂遂也不出所料地落水。   老五下意识去救妹妹,又舍不得鱼,两只手忙出了八只手的既视感。   不过好在最后是都捞着了。   左手七八十斤的妹妹,右手二三十斤的大鱼,嘴里还叼了一条他自己的七八斤小鱼。   也不知道这小小池塘是如何养出二三十斤重的大鱼的。   怕不是个鱼王。   阿古拉从水里冒头,水珠在他肌理紧实漂亮的古铜色肌肤上闪耀着划过。   他甩甩头,脏辫全顺到脑后,四处寻找遂遂的船。   船没找到,看到了拖家带口的老五。   阿古拉知道遂遂不会游泳,赶紧过去帮忙,还一脸疑惑地问遂遂:“遂遂你的船呢?”   打湿的头发一绺一绺沾在脸上,遂遂木着脸不想说话。   阿古拉把遂遂接过来,双手穿过腋下,像举狮子王一样把遂遂举了起来。   免得遂遂因为落水惊慌害怕。   遂遂已经完全放弃了表情管理,半死不活的样子仿佛是一条半干咸鱼,“我其实也可以一直在水里的。”   另一边的亭子里,老二、老四、上官愿以及其他几个外男都没有下水,而是在亭子里。   晟京风气再开放,也没有让男子袒胸露肉的,阿古拉敢去是因为习俗不同,他们那里本就有像女性袒露身体,展现力量的习俗,他打赤膊不会觉得尴尬,也没人会笑话他不知礼数。   会笑话他的人,阿古拉也不把人放心上,对方就算是想死了,对阿古拉伤害依旧为零。   老五敢去,是因为他是亲哥哥,亲人之间被看到也没什么。   其实二和四也可以去,反正他们也没打算嫁人。   但两位哥哥自觉自己是大人,不能做坏榜样,就都捂得严严实实。   其实只要不嫁人,男子的束缚是很少的,可以大大方方展示身体。   漂亮的美人是共有财产,姑娘们不仅不会鄙夷,反而很欢迎男孩子们多多展示。   当然,仅限于好看的美人。   丑人展示自己,那叫无差别攻击。   风月和咻咻倒是都挺想去让遂遂看看自己的,如果遂遂不满意,他们还年轻,还有机会调整。   但晟京的风气与阿古拉那边不同,男人的身子给人看了,唯一保全名节的办法就是嫁给她。   他们俩要是这么做,就有种逼宫上位的意思,太不体面,就算心里想,理智也克制住了。   主要是现在遂遂没开窍,万一稀里糊涂定下婚事,以后开窍了,觉得是他们算计她,那不是得不偿失了吗?   上官愿和老四坐在亭子边,其余几人围着亭子里的石桌或站或坐,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聊天,手上都没闲着。   桌上摆着剥好的莲子、去皮核桃、葵花籽、南瓜子等物,一会儿遂遂回来,想吃那个都有现成的。   上官愿手里拿了个单片眼镜似的东西,是一个可以看清远处的小玩意,他用来在莲叶里找表妹的身影。   虽然他只找到了晃动的莲叶和时隐时现的船头。   突然远处传来水声,离得远,听着不是很大,但上官愿在眼镜里却看出了端倪,赶紧叫身边人,“四哥……”   上官愿刚喊出名字,一片衣角就从眼前掠过,眼前已经没人了,转头一看,四哥在莲叶上几次借力跃起,已经飞老远了。   上官愿有些羡慕又有些崇拜地看着四哥远去的背影,他就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四哥这样。   不等他感慨完,又一个身影从他眼前飞过,上官愿下意识伸手想拦都没来得及,胳膊徒劳地往前伸着,话语慢半拍出口:   “二哥,你别去……”   噗通——   上官愿话音刚落,二哥已经往前飞了一阵儿,落在荷叶上借力的时候,像根木桩一样,直挺挺掉进水里。   荷叶:卒。   二哥怎么不想想,他怎么就只叫四哥没叫他呢?   上官愿不仅了解遂遂,爱屋及乌,对她身边的人,上官愿都有一定的了解。   几个表哥将门出身,实力都是有的,包括没什么存在感的三表哥,身手其实都要比大多数男子厉害,通常情况下自保没问题。   如果这里是硬地或者坚硬的树或墙壁,二哥也会是天上飞来飞去的一员。   但问题就在于“高手”是一个范围性的词,高手里还有普通高手,和绝世高手呢。   在大哥不在的情况下,在场就只有四哥有能力自己飞过去。   沈慕白也一直在关注遂遂那边,以他的五感,在这个距离,也不用什么道具,想看什么集中注意力都能看,所以才会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沈慕白以最快速度到了遂遂身边,轻飘飘落在荷叶上。   看着被像猫一样举起来的遂遂,松了口气又叹气,“怎么弄成这样了?”   遂遂嘴一瘪开始告状,“阿古拉把我船砸翻了。”   沈慕白立刻道:“我一会儿打他。”   前因后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刻给出情绪价值,这才是面对告状的最优解。   告状其实是一个组队邀请,人家跟你告状,希望的是你站她那边,而不是喊你来当裁判。   “还有五哥,我睡得好好的,他一条鱼给我砸醒了。”遂遂又道。   沈慕白毫不犹豫,“我一会儿也打他。”   沈慕白伸手想把遂遂接过来。   遂遂和阿古拉一起观察他,见他稳稳当当站在荷叶上,半点不打晃,云淡风轻的,很有高手风范。   遂遂和阿古拉对视一眼,对四哥给予了充分信任。   但三个人都忘了一点,自己能在荷叶上站稳和带个人在荷叶上站稳,完全是两码事。   沈慕白把遂遂接过来,下一秒就像是二哥上身,他带着遂遂一起直挺挺掉水里了。   要不是阿古拉反应快得惊人,两个人差点把阿古拉直接砸死。   阿古拉闪开了,后头一手一条鱼,完全状况外的的老五直接给兜头浇懵了,本来在叽里呱啦说话,嘴里直接被灌了一口水。   老五眼神清澈地本能眨眨眼,防止水流到眼睛里。嘴巴一噘,扁扁地吐出一道水柱。   “现在报复效率都这么高吗?上一秒告状,下一秒报应就来了?”   两个头几乎同时探出来,不知道四哥怎么做的,遂遂竟然要比四哥高。   遂遂本来也挺懵的,但看四哥似乎更懵,好像灵魂都离家出走有一会儿了似的,遂遂又没由来地笑起来,嘻嘻哈哈的。   遂遂的笑声把沈慕白离家出走的魂儿给喊了回来,他自己也没忍住笑了一下,顺手把遂遂往肩膀上一放,让她坐在自己肩膀上,扛着走。   没走一会儿,风月等剩下几人一人划了一个舢板抵达了。   风月看着水里杵着的一二三四头,露出一个“我就知道”的表情,一个舢板接一个,总算是把这场葫芦娃救爷爷式的救援给终结了。   “看来还是得有个长辈在,不能让大家这样自由散漫,无法无天下去了。”   风月看着两个打赤膊的,语气严肃。   今天要不是这两人非要下水去亲自抓鱼,根本就不会有这事儿。   遂遂是身体好,大夏天被水浇一下没什么,但万一换成个身子羸弱的主呢?   今天的事情就会成为一个重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遂遂身康体健,并不能成为身边人无法无天的依仗。   第五风月不信,今天但凡有长辈在场,这俩还能光着膀子下水胡闹。   两个光膀子的根本没有被点名的觉悟和尴尬,但还是好好地和遂遂道歉。   尤其阿古拉,好像办了坏事。   他想着二三十斤的东西不算什么,平时打猎随便猎个鹿狍子的都六七十斤,几百斤的野猪和熊,他和遂遂也猎过,都是由他去把猎物捡回来。   不管是二三百斤的野猪还是比这更重的熊,他都能一肩扛之,给遂遂带回去。   阿古拉没想到,握在手里轻飘飘的二三十斤,从天上扔下来,能把船直接砸翻。   所以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足可见读书的重要性。   一个身上干干爽爽的人撑着舢板,带一个湿哒哒的人,五块舢板(其中一块坐着湿湿的二哥),配置完全统一,甚至舢板上湿哒哒的人坐的位置都出奇地一致。   ——因为那个位置方便拧水,还能稳定舢板的平衡。   舢板是一种比船还容易翻的水上交通工具。   舢板队伍没有回亭子那里,而是直接靠岸,上官愿已经在最近的屋子里,把众人沐浴的一切事情都准备好了。   人的天赋各有不同,上官愿于武道上没有半点天赋,但他处理各种突发的、奇怪的状况的能力,连第五风月都只能谈一句不愧是上官家的男儿。   无论多么奇葩又突然的情况,无论现场多么混乱,他总能找到最合适有效的方式把事情解决。   遂遂脱掉湿衣服,快速冲了个凉,换上清爽干净的衣服,头发则等着别人来给她洗。   遂遂换好了干净衣裳,躺在一张特意拆了扶手,用来洗头的矮榻上,表哥在用无患子给她洗头。   按摩的手法让人昏昏欲睡,等头洗好了,表哥用干帕子包着她的头发坐起来,遂遂也不知道自己睡没睡着。   四哥也刚好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头发还湿着,他自己边走边擦,感觉到遂遂在看他,就走过来坐到遂遂身边,像哄小孩儿一样,“四哥陪你。”   四哥身上带着皂角清香和薄荷的凉意,闻着十分清爽好闻,就像一阵凉风一样让人舒服。   遂遂不由地看向四哥乌黑如墨的黑色头发。   遂遂记得,小时候四哥的头发其实是有一点褐色的感觉的,并不特别黑,但现在可能是湿了水的缘故,看起来就墨一样黑。   遂遂的眼神又不由地落到四哥衣服上,四哥新穿了一件荼白的大袖深衣,虽然也是纱衣,但却不是流月纱,遂遂有点遗憾。   流月纱顾名思义,表面流转着月华般的光泽,质地是纱,但看起来却像缎,本身虽然很薄,却是一点不透的。 第363章 今天也无题   但因为四哥穿的不止一层,透了又没全透,若隐若现的。   遂遂读圣贤书,知道食色性也,喜欢好看的东西不算是罪过,她觉得四哥被湿衣服勾勒出来的若隐若现的身体轮廓好看,她才看的。   而且看自己的哥哥也不算冒犯,大哥五哥的她都看过,筋骨修匀,肌理紧实,都好看。   四哥新换的衣服不是流月纱,沾水都看不到了,遂遂有点遗憾。   经过这场闹剧,大伙儿觉得没个大人确实不太行,身上弦松了,容易想一出是一出。   可是谁也不想特别找个人来管自己,而且他们这群人,身份一个赛一个的尊贵,不是天潢贵胄,就是皇亲国戚,一般人还真管不住他们。   最后还是把大哥这个万金油给摇了回来。   大哥年纪上大他们许多,算是长辈,身份上又是同辈,比他们有分寸的同时还不会扫兴,能和他们说到一起,所有人都欢迎他的到来。   沈容与就这样突然被放了假,回家带孩子了。   沈容与也算是重操旧业,适应良好。   有了大哥在,一行人好好待在山庄上避暑,没有再闹出什么幺蛾子,快快乐乐待到了中秋。   连上官家也没说一定要上官愿回家去。   上官家虽然忧心忡忡,但这种事情,是最不能声张出来的,对两个孩子都不好,更怕手段激烈了适得其反,万一人家本来没想怎么样,家里一逼,反而不管不顾做出些傻事来,伤人伤己反而不好。   所以也没做什么多余动作,只送了两个小厮过去,都是他从小就在身边的贴身小厮,照顾的同时,也起到一点提醒和劝阻的作用。   八月十五既是中秋节,也是遂遂的生辰,每年中秋节的宫宴都会隆重一些,也算遂遂的生日宴。   遂遂小的时候养在宫里,当皇帝的大姨自觉不能因为亲娘不在身边就委屈孩子,都是把中秋宫宴当遂遂的生日宴办,热热闹闹的,要排场有排场,要心意有心意。   都不用妹妹府里几个男人折腾。   这个时候也是使团扎堆儿觐见,进行朝贡的时候。   那些天南地北,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刚好可以给遂遂当生日礼物,那些波斯、黄金城、大食、吐火罗这些地方过来的能歌善舞的金发碧眼的公主王子,还能给宴会添个节目。   大晟是世界的中心,不仅是周边诸国会送王子过来和亲,也有很多他国的王女、公主过来晟京上学,之后就留在晟京成家谋前程。   在跟多小国的王子公主看来,能来晟京学习工作是很体面有前途的事情,王子公主的名头听着响,其实和大一统王朝的皇子公主根本就不是一个含金量。   很多地方一城就是一国,整个国家可能还没有大晟的一个府城大。   小国寡民,基本盘就在那儿,再是皇室,又能有多少享受?   这些公主王子留在家里当公主王子,可能真还没在晟京当个看城门的大兵、酒肆老板之类的日子过得好。   如果能在大晟考个编制,当个八九品的小官儿,或者军队里的什长、佰长之类的,那可是光宗耀祖了,族谱都要单开一页。   各国上供的礼单直接在遂遂手里过一遍,看到喜欢的就留下当礼物,有经验的使节已经学会悄悄投其所好了。   只不过遂遂喜欢的东西多变,今年喜欢宝石,明年可能就喜欢香料了,很难被猜透。   虽然后来澄亲王回来了,王府也没有自己操办过世子的生辰,众人也都习惯了小寿星是中秋宴的主角了。   反正王府自己办宴也差不多邀请的是宫宴上的这些人,也不用特意折腾了,宫宴地方大,孩子们玩得还更尽兴。   反正宫宴就按照小殿下的喜好准备,宫宴都是小孩儿菜为主,表演节目的大伙儿也是遮得严严实实,除了艺术再无其他。   要知道,以前这些金发碧眼,高鼻深目的少数民族歌舞团,节目准备那叫一个热辣滚烫,大开大合,热情似火。   现在一个个的那叫一个端庄文静,娴雅淑慎,恨不得头顶冒出一圈金光。   一只和着铮铮琵琶曲的飞天水袖舞结束,一群刚刚仿佛知道要腾云而去的姐姐们敛衽退下,众人还沉浸在刚刚精妙的舞姿中,宫人洪亮的唱喏声响起——   “黄金城第九城,拓跋氏献礼——”   为了不让大家感觉无聊,献礼和表演是穿插着进行的。   黄金城是一个区域性的统称,并非统一的势力。   黄金城多是西域以贸易起家的城邦,一个家族就是一个城邦,主营一两种货物。   黄金城没有统一的政权,只有商盟,负责商定一些贸易相关的事宜,大大小小的城邦有上百个,很多名字拗口,音译还有重复。   为了方便区分,大晟干脆就以一二三四五来称呼。   而黄金城那边也丝滑地接受了,毕竟是商人嘛,对于甲方的需求很重视。   “我记得他们上次来还是第三呢,这怎么就到第九了?”   遂遂作为小寿星,座位直接安排在和皇帝太子一起,比她娘坐得还高。   遂遂就听太子姐姐和大姨小声说话。   “朕记得拓跋氏是做香料的,香料和宝石可是黄金城最赚钱的生意,怎么会快掉出前十了?”   黄金城大大小小百多个城邦,并不是所有都有排名的,大晟这边只排一到十,也只承认这十个城邦有官方的身份,和大晟做生意有各种优惠政策。   这也是一种分化手段,市场只有有竞争才会活跃起来,五年一选,确保没有寡头垄断,团结起来薅大晟的羊毛。   大晟的拳头在那里,永远只有大晟薅其他人羊毛。   彼此间隔着山长水远的距离,上供也不是年年都来,一般隔个三五年都正常。   上次来是差不多是三年前,名头还是第三城。   而且这个使节,皇帝对他也有印象,上次来好像不是这个姓。   “朕记得,你是姓歌舒的,怎么代表拓跋来了?”   使节行了个礼,答道:“歌舒是亡妻的姓氏,拓跋才是鄙人本家的姓氏,上次来,鄙人是代表亡妻的城池而来,这次,鄙人已经回归本家。”   皇帝对这人有印象,主要是因为这人样貌极为英俊,宝石蓝的眼睛,栗色微卷的头发,谈吐极雅。   虽然已经是一款中年老腊肉,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岁月痕迹,但这种衰老痕迹没有怎么折损他的容貌,反而别有一番风味。   睡觉要找年轻的,但皇帝的眼睛可以接受各式各样的美。   遂遂是第一次见这个人,却觉得他面善,于是问道:“你以前来过吗?我是不是见过你?”   使者笑得好看又有礼,并不让人感到油腻,“是的,鄙人已经来了晟京三次,前两次都是过年前后到的,鄙人曾在街上见过小殿下骑虎的英姿,能给您留下印象,是我的荣幸。   这次来正好赶上了您的生日,我很荣幸能为您准备礼物。”   他的汉话说得很好,不带有任何奇怪的音调,不看她的面相,只听声音,会觉得这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晟京人。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对方面善,遂遂也愿意多说几句,“谢谢,这次带了什么货物呢?如果合适,我们可以做生意。”   使者明显高兴起来,“感谢您的慷慨,鄙人稍后会将货品清单送到贵府。”   下方澄亲王府的两个桌子正在小声讨论,今天是遂遂的生日,家里人都来了,连大哥都没缺席,五个兄弟坐到一处,话总是多。   “这使者长得……还怪好看的。”老五说道。   老五其实觉得这人和老四挺像的,但老四本来就很介意自己的长相,他们这些兄弟自然不能故意往老四身上捅刀,话到嘴边,紧急拐了个弯。   大哥二哥都飞来一眼,老五有些讪讪地吃自己的饭。   他们明显也有和老五一样的感觉,但他们什么话都没说,老四真的很介意这件事。   “长得像老四,当然好看了。”老三接了一句。   他就是故意这么说的,难得有扎老四心的机会,他怎么能放过,老四一天天的跟个斗战胜佛一样,逮着谁都想无差别修理一顿,谁要和他兄友弟恭。   周围顿时投来兄弟们或不赞同或谴责的目光。   老三泰然自若,甚至有种暗爽的感觉,原来这就是老四干完坏事后的感觉吗?真的好爽啊!   怪不得老四总是蔫坏蔫坏的。   老四安静吃东西,吃的慢条斯理,让人看了赏心悦目,没有加入话题,也没参与兄弟们的眉眼官司,甚至没有抬头去看大殿中间的胡人一眼。   小的时候,大家没有太多情商,还没学会怎么藏好那份与生俱来的恶,几乎见一个胡人就指着说和他像。   可能第一次二次并不是故意的,只是小孩子天真看得什么说什么,但后来就不是了,发现他特别在意以后,是故意说的。   沈慕白作为一个天生坏种,对恶意极其敏锐,无论是天真的恶意还是有心算计的恶意,都是恶。   所以沈慕白现在连眼神都懒得给,直接眼不见为净。   但他没想到这次竟然是真的。   老三在兄弟们的注目礼下施施然下去换衣服了,当个恶人可真快乐,有脾气就发,自己不高兴就可以随时随地攻击别人,让别人也不高兴。   从今天起,他也要当个毒夫!   老三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对于之后要发生的事情,他期待中又有点忐忑。   之后两个节目有些平淡,是书法表演和唱歌。   遂遂字写得不错,但不是很理解把书法当表演的行为。   使节送的东西也比较平淡,浮光锦和玉石,东西是好的,但这些东西遂遂平时就有,就在用着,当做生日礼物就有点无聊了。   之后是三哥的表演,穿得仙气飘飘,仿佛下一秒就要羽化登仙了,弹了一首古琴曲,很是相得益彰。   曲子怎么样另说,遂遂对三哥主动表演这事儿还挺意外的。   遂遂印象里,三哥是比较害羞的那种,每年她生日,哥哥们都会轮流出一两个个节目,多数时候是大哥和四哥轮流来,因为剑舞和舞剑她是最喜欢看的。   二哥五哥偶尔也表演一下,有时候哥哥们灵感比较多,也会有好几个节目。   三哥有过几次伴奏,但自己单独表演还是第一次。   三哥是那种,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精的情况,随便把他放哪儿都能补缺,但独挑大梁又差点。   三哥表演完了,遂遂努力鼓掌,不管怎么说,第一次上台,还是应该鼓励一下。   不等三哥退下,滇宁郡主就从席间出列,请求陛下赐婚,赐婚对象就是三哥。   遂遂虽然有点意外,但还是为三哥感到高兴,穆朝云人不错,相处下来,没什么大毛病,为人还算对胃口,遂遂愿意和她当亲戚。   旨意当场下来,众人开始恭喜,遂遂也认真鼓掌。   鼓着鼓着,遂遂动作慢下来,手指有些尴尬蜷缩。   遂遂后知后觉意识到,三哥好像不是给她表演的?   遂遂转瞬就放松下来,她就说嘛,她最喜欢听的乐器是琵琶和箜篌,比起琴,遂遂更喜欢听筝。   有一种说法是,筝是娱人的,而琴是弹给自己听的。   遂遂每次听人弹琴,确实都听得云里雾里,但筝就不同,无论她知不知道曲子的深意,但她知道最朴素的判断:好不好听。   而筝都是好听的。   知道不是为自己准备的节目,遂遂不仅不生气,反而觉得松了口气。   当一个人突然习惯了另一个人的一些东西,有一天突然改变,比起惊喜,人大概率会觉得担心或者不习惯。   然而遂遂并没有高兴多久,滇宁郡主和三哥刚好回到位置上,萨仁就出列,说出了即将回归王庭继任的事情。   遂遂一开始还没什么感觉,毕竟和萨仁不大熟。   直到感受到一股一直盯着她的视线,抬头,遥遥对上阿古拉一副天塌了的样子,遂遂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阿古拉是萨仁的亲弟弟,如果萨仁要回去,那阿古拉…… 第264章 晴天霹雳   自遂遂记事起,阿古拉就在她身边,遂遂从来没想过,阿古拉有一天会离开她。   比离别的愁绪更先来的,是错愕和茫然。   在猝不及防下,萨仁已经向皇帝启禀了回归的日期,就在来年开春。   雪原王庭的气候和大晟不同,虽然永冬已经结束,但雪原王庭那边影响并未完全消除,一年时间里,还是有近半年的雪。   王庭那边十月就会开始大雪封山了,萨仁他们来时,路上就走了三个月,现在回去时间太赶。   阿古拉几乎第一时间就要开口说自己不走,说实话,这些年他们姐弟的关系并不好,准确来说是:姐姐慊弃他笨,不要他了,他才被遂遂捡到的。   阿古拉小时候会想家,会想阿帕、阿塔,想辽阔的草原和高高的天,想家乡的咸奶茶和手把羊肉……   但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他已经习惯了吃晟京的菜式,也不太能想起阿帕阿塔的脸了。   脑海中浮现的关于“家乡”的事情,全都是和遂遂有关的事情,有君后的长庆宫,有澄亲王府的园子,有庄子上的池塘和田地。   还有身边这些虽然说话奇奇怪怪,但会做衣服,做饭还好吃的晟京公子……   身边的虞修言拦了他一下,没有让他冲动之下做出不合适的举动,阿古拉抬起来的屁股又稳稳坐回去。   冷静下来的他,又为自己刚刚那一瞬间的想法感到羞愧,他不想回去,回到他来时的地方,他甚至觉得那里不是家,这里才是。   阿古拉感到一种当了叛徒似的羞愧感。   中秋宫宴虽然发生了两件大事,但还算顺利的结束了。   遂遂以为对“阿古拉有走”这件事完全没有实感,所以心情并未受什么影响,而且明年开春才会走,遂遂不是个会贷款焦虑的人,就更对存在于不久的将来的离别更没什么感觉了。   比起阿古拉,四哥的离开才是让遂遂始料未及。   宫宴几日后,那个第九城的使者如约往澄亲王府递上了货单,和一部分货物样品。   遂遂刚好在家,又见几乎都是都是名贵香料,苏合、安息、乳香、龙脑等,便叫上了几个哥哥一起看看,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不仅是四哥,大晟从贵族到平民,都是用香成风的,一般人家里就用些紫苏、香茅这类易得的,条件好的就用些龙脑、沉香这些贵重的。   男人天生比女人体味大,这也是很多小公子不爱动的原因,因为出汗实在不雅。   香料几乎是贵族一种必备的日常消耗品,男人没有天生的体香,就靠后天努力,想尽办法增加自己的吸引力。   如果一个人连常用的香料都用不起了,说明他已经家道中落,不适合现在的圈子了。   从用上更次一等的香料开始,他就注定要开始和用这些香料的人打交道了。   四哥只是自己喜欢,又格外擅长香道而已。   实际上调香制香是所有贵公子都要学习并掌握的课程。   只不过遂遂身边这群人,因为有四哥在,都当惯了甩手掌柜,他们就给个原材料,老四给他们什么,他们就用什么。   老四喜欢研制各种香方,不仅可以调制出不同效用的香方,也会根据不同的人,调制适合的香味。   比如阿古拉,这个似乎和香料八竿子打不着的莽子,沈慕白给他调的香名为《狩》,是以皮革和胡椒为主,闻起来像是被火烘烤过的干净皮毛的味道。   就像阿古拉本来的味道,带着些自然的野性,热烈奔放,却不会过于厚重而显得脏。   又比如他给虞修言调的香叫《碧螺春》,是的没错,老四就是故意嘲讽虞修言是个死绿茶。   但这香又莫名很适合虞修言,海南沉水香为主,辅以清雅茶香,茶香中和掉海南沉水香那种中药的涩感,只保留书卷药香,一点点的茶香又让整体闻起来清新灵动,而不沉闷。   每次虞修言都只能黑着脸,捏着鼻子来沈慕白这里拿香用,沈慕白能因为这个乐好几天。   其他人沈慕白都是调好了方子直接给他们,只有阿古拉的《狩》和虞修言的《碧螺春》一直是沈慕白亲自调的。   前者是因为阿古拉完全没点“调香”这个技能,他那鼻子只在分辨红烧肉和回锅肉的时候好使,其他时候都是摆设。   对于一个敢于凑近去闻动物粪便,并以此判断它们可能的行踪和身体状况的勇士,沈慕白保持着敬意。   至于后者,那完全是沈慕白的私人恶趣味,能让他快乐的事情很少了,虞修言看不惯他,又不得不跟他低头的样子算一件。   身边都是些傻白甜,沈慕白也不能无缘无故就把肚子里的坏水往身边人身上倒,就指着这点乐趣调剂心情呢。   沈慕白很明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为了保持在遂遂眼里完美的形象,沈慕白选择违背自己的本性,不去做那些事情。   沈慕白心里总是有一根弦在绷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一直若有若无笼罩他,压制着他天生坏种的一面,让他不敢肆意妄为,放飞自我。   然而就在这个平平无奇的下午,他和兄弟们有说有笑走进待客的花厅,心里还想着一会儿怎么把别人手里的好香都哄过来自己玩。   沈慕白的视线和拓跋岩的视线对上,沈慕白心里绷着那根弦就这么猝不及防断了。   平心而论,两个人轮廓五官只不过像了五六分,再加上拓跋岩年岁渐长,脸上有着岁月的痕迹,肤色也是更深的小麦色,而不是沈慕白那种暖玉的玉白色,这五六分的相似看在旁人眼里还要再打折扣。   但血缘就是个奇怪的东西,明明并非是那种看一眼就知道身份的相似程度,或许这世间比他们更像彼此的人也有,但看清彼此面容的瞬间,两人心里都是一突。   冥冥中的预感浮现在心头。   沈慕白心里那种若有若无的恐惧化作实质,天罗地网般朝他笼罩过来,死死攥住他,沈慕白甚至感觉眼前黑了一下。   “四哥?”遂遂和五哥一左一右,把人给薅住,才没让人往地上栽去。   “没事,就是突然有点头晕。”沈慕白闭眼缓了缓,语气如常。   “老四,你这一定是饿的,晚饭还是要多少吃一点的。”老三试图争取自己的晚饭,只要老四吃了,他就可以吃!   沈慕白严厉且看穿一切的眼神扫过去,老三心虚地缩了缩脖,眼神回避。   “要不东西改天再看?还是先让府上府医瞧瞧吧。”第五风月提议,老四的脸色实在不算好。   沈慕白摇头,“我没事。”   转头直勾勾盯着同样一直盯着他,抿紧唇,不敢发出一个音节的拓跋岩。   拓跋岩根本不敢放松,他害怕自己一放松,那声阿檀就要脱口而出。   沈慕白不知道,其实比起眼前的这个人,他更像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歌舒檀是胡汉混血,长相极为美艳凌厉,当年被称作西域明珠,沈慕白昳丽的长相,其实更多来源于母亲。   沈慕白眼神直勾勾看过来,带着一股他自己都没察觉的狠劲,“你带了什么?拿出来看看。”   语气倨傲,冷淡,是冷香公子对外人的一贯态度。   只是以前这种冷淡和傲慢都是轻飘飘的,并不针对谁,带着一种“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的一视同仁。   而这次却有一种刻意为之的紧绷。   第五风月和虞修言都不约而同往老四这边不经意看来一眼,作为这俩人美满姻缘里可能的最大绊脚石和搅屎棍,两人对这个小舅子都是相当关注的,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的不同寻常。   虽然第一反应就是想藏起来,把这张脸藏得严严实实,好不让人看出端倪来。   可沈慕白紧接着就开始愤怒,他凭什么要藏,他是沈慕白,是王府四公子,他有什么好怕的?   躲了岂不是显得他更心虚?更让人怀疑他?   他凭什么要躲?他是澄亲王的儿子,他凭什么要躲一个胡人!   沈慕白更愤怒的是:他凭什么突然出现?凭什么来打扰他好好的生活?   过了二十年才突然出现,他是什么居心?   沈慕白向来是以最大恶意去揣测别人的,尤其眼前这人。   如果他是十几年前出现,甚至只是早几年出现,沈慕白都不至于有如此大的恶意,甚至如果是在他小时候,他说不定会迫不及待地想要相认。   可他偏偏是二十年后突然出现,不是几年,也不是十几年,偏偏是他刚过加冠礼的几个月后。   沈慕白当然不小看自己,更不会小看澄亲王府。   从小接受的是最好的教育,最好享受的资源,教养得比一般小国的王储都要好,他容貌又盛,无论用来做什么,他本身就是极重的筹码。   澄亲王府更不用说,那是粘上一点就能鸡犬升天的存在。   当初袁家不过收留了遂遂一个月,现在已经是江南司营布料的皇商,袁家的女儿生下来就有县主之位等着继承,金钱、地位、靠山、呵护什么都有了。   当年那孩子出生,府里还专门派了人去照料。   袁家不过是照料了遂遂一个月,便有这样的造化,而他是谁呢?他是王府悉心教导养育了二十年的孩子。   他当然不能与遂遂相提并论,但很多事情,难的是搭上线,要紧的也是搭上线,只要能搭上,由头反而不重要。   要是这人永远不出现,沈慕白根本不会想起这茬来,自然也谈不上怨恨。   他一出生就是沈慕白,从出生到现在,也一直努力地要当好沈慕白,而不是别的什么。   可这个人偏偏毫无预兆地出现了,还是在这种微妙的时间点上,在沈慕白看来根本是居心叵测!其心可诛!   沈慕白怎么可能不对现在出现的人提起十二万分的提防与厌恶,他本就不是良善大度的人,别人没惹他,他都想找茬儿弄人家两下,更何况这是确确实实得罪了他,亏欠了他,甚至是在和他作对的人。   沈慕白遗憾的是人只能弄死一次。   每个人都逃不过的一个问题:我是谁?   大多数人没有,是因为一出生,身边人就告诉了他,而随着他逐渐长大,这个认知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牢固。   而沈慕白关于“我是谁”的认知一直是模糊的,已经发现了真相,他没办法自欺欺人,他又找不到其他确切可靠的答案,所以他一直惶惶不安,拼命想找一个牢靠不会崩盘的身份。   而二十年后,他好不容易稳稳落在了“遂遂最喜欢四哥”这个身份上,现在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就要试图动摇他努力夯实了这么久的身份,沈慕白怎能不恨。   所以沈慕白不会也不能躲,他又不是别人害他就老实被害的傻白甜,他恶狠狠瞪了回去,他想把这个人弄死,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渣都不剩。   拓跋岩明白现在不是说破的时候,也感受到了沈慕白毫无温情的眼神。   此刻的他只觉得和孩子之间有很多误会需要解释,找到孩子的喜悦还是占了上风。   当年他和阿檀最后一次见面时,阿檀已经有了六七个月的身孕,翡翠城出事时孩子已经足月了,所以,大部分人都认为阿檀是有孩子留下的的。   阿檀虽然有好几个男人,可这孩子明显就是像他,血脉带来的感应不会错。   此间男人没有生育主体性,自己的血脉有没有传下来,也是未知的。有时候孩子都长得像母亲,男人只起到一个重在参与的作用。   一起孕育的孩子并不属于他们,哪怕是个男孩儿,所以男人对自己可以确定的血脉是很看重的。   男人一直就很看重自己那点血脉有没有被传承下来,曾经靠着剽窃女人的生育权利做主导地位,勉强有两分体面,现如今是半分也没有了。   拓跋岩面上稳着,心里其实已如范进中举般疯癫,心中更有一种莫名的骄傲与优越感。   阿檀,那个明珠般的女人竟然生下了他的孩子! 第265章 闺蜜的漂亮崽崽   先不管拓跋岩心思如何,他作为商人还是很合格的。   他带来的货物是手里最好的一批,价钱也很合理,没有作死地漫天要价,也没有刻意报低价谄媚巴结。   态度上更是挑不出错,他来过大晟很多次,作为黄金城有实力和信誉的商人,他没少和大晟的权贵做生意。   对于应该怎样和大晟的贵族女男老少打交道,他很有经验。   拓跋岩自认这单生意做得完美,日后大概率还有上门的机会。   尤其是那个孩子,和他母亲一样,于香料一道上,格外有天赋,香料在旁人手上,不过是日常附庸风雅的东西,生活中不可或缺。   但如果真的没有,好像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但香料到了阿檀手上,可以是附庸风雅的享受,也可以是能御人御兽的利器。   拓跋岩看得出来,那孩子继承了他母亲的天赋,他们品香看香的动作与方法与常人不同。   只要那孩子还需要好香料,他就还有再上门的机会。   所以他只是很认真地完成这笔生意,没有操之过急,做多余的事情。   他懂得中原的俚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他和那孩子毕竟错过了太多。   在拓跋岩的视角看,他确实没有做错任何事,但很多时候,事情都主动权未必在自己手里,自己做得好或坏,对或错,对结果都没什么影响。   看完了商人的货,几人吃了茶也各自散了。   “告诉门房,以后不要让他上门了,香料另找人供吧。”遂遂去睡午觉前,随口和圆圆吩咐了一句。   她看出来了,四哥很不喜欢今天那个香料商人,那个商人没有错,但既然不喜欢,那换一个喜欢的就好了。   就像有的人不喜欢吃芹菜,芹菜没有错,但是有人就是不喜欢吃芹菜。   不喜欢吃芹菜也并不是错,吃自己喜欢吃的就好了。   遂遂被娘和大姨教得很宽容,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大姨告诉她,要允许蠢人的存在,也要允许别人犯错,如果大家都很聪明,很完美,那我们反而很危险了。   娘告诉她:不行就换,没必要将就,更没必要勉强,与其把不合你心意的东西费心费力改得合你心意,浪费的力气和时间都够找十个合心意的了。   遂遂很认同娘说过的话:这世上除了生自己的,和自己生的,剩下的所有东西,基本上都是能不行就换的。   因为人生下来了就塞不回去,就跟人死了活不过来一样,所以不管是生自己的是个棒槌,还是自己生的是个棒槌,都得认。   生死之事是人力所不能及的,但除此之外,但凡是人力可以改变的,都不是大事。   世人之所以诸多烦恼,就是因为有太多不得不的将就。   一个人爱吃羊肉,不爱吃白菜,可他又买不起羊肉,不吃白菜他就得饿死,所以他不得不吃白菜,所以他难受。   但遂遂不同,她想吃羊肉就有羊肉,想吃牛肉就有牛肉,除了人肉,遂遂哪怕是好奇龙肉是什么味道,她娘和她姨都能想办法整两口给她尝尝咸淡。   所以很没必要没苦硬吃,为难自己又为难别人。   所以遂遂养成了既宽容又苛刻的性格,宽容在于,即便是在她那里犯了错,或者无意间冒犯了她,遂遂也不会喊打喊杀,大概率都不怎么计较。   因为她知道这世上大部分人都比她蠢,所以她允许别人犯错。   如果这世上大部分人都比她聪明,她才要无能狂怒了。   苛刻在于,她的目光只会为你停留一瞬,如果不能让她满意,那她的目光再也不会看向你。   因为那些顶顶好的,完美无瑕的她都看不过来,一个残次品,自然得不到她的青睐。   用她娘的糙话讲就是:我就算成八次亲,也娶不到歪瓜裂枣,总有好东西自己落我手里。   那胡商并没有如沈慕白担心那样缠上来,自从那次来过府里卖香料后,直到晟京下起第一场雪,沈慕白都再没有见过他。   沈慕白克制着自己心底去打听谋算的欲望,他明白这种事情就是多做点错,说不定本来没什么,他去打听,想把人弄死的行为反而让两人有了纠缠的机会。   沈慕白在心里劝自己:就当是避劫了,见不到才是好事,杀他还要脏自己的手,赔上自己的名声,那才是自己的大劫难,不划算的。   就当避劫了,是避胡商的劫,也是避沈慕白自己的劫,避过去了,是好事。   沈慕白每天都要劝自己好几回,就这么劝了好几个月,劝了自己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回了,才终于把心里那股汹涌的杀意给按回去。   那胡商让沈慕白觉得无比恶心,就像沈慕白自己会有冥冥中的感觉,他也知道胡商是认出他来的。   所以沈慕白才觉得恶心,他有什么资格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凭什么自顾自就认领了父亲的身份?   生恩养恩,他可有占到哪怕一星半点儿?   简直无耻之尤!   沈慕白劝好了自己,自然就不会一直记着糟心的玩意儿,把那人像清洁陈年老垢一样,从自己的记忆里一点点刮干净。   心里的坏水像活泉一样汩汩冒出来,沈慕白恢复活力,变回那个让人十分讨厌,又偏干不掉他的老四。   然而,有些命里的劫是避不过的,自以为避过去了,其实已经走在应劫的路上。   那天是个雪霁初晴的好天,房檐下挂了一排冰锥,整整齐齐,晶莹剔透,被阳光照出宝石般的光彩。   沈慕白觉得还怪好看的,整整齐齐的,遂遂一定喜欢,走在廊下看了一路,还特别吩咐身边小厮,让告诉管这边的仆俾,不许手欠掰檐下的冰锥。   沈慕白估摸着娘书房里的熏香快用完了,特地送了一趟。   这个书房并不是前院儿的大书房,自从娘不上朝以后,大书房基本就不怎么用了,偶尔有些事需要处理,比如教导遂遂功课之类的,会在春华院这边的书房。   正常只要把香料交给娘身边的管事,或者爹身边的邵公公也行。   在大晟,“公公”并非内侍的专称,而是年长的老仆都可尊称一声公公,不论是否去势。就像旧日称年长女性为嬷嬷。   而且在大晟,大户人家的仆俾大多数都是去势的,称一声公公也贴切。   沈慕白到时,娘刚好在书房,他本可以给了香料就走,可他偏要进去给娘请安。   在很长时间里,沈慕白都在后悔这次自食恶果的请安。   他去给娘请安,并非是多么孝顺知礼数,他就是习惯性又争又抢,他觉得这是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沈慕白其实是有机会一直做遂遂的四哥的。   他那粗糙的娘,记性不怎么好,闺蜜的崽养着养着就真当自己的了。   如果不是那天他去提醒了他对谁都一视同仁地粗糙的娘,那串奇楠手串她没准儿能再放二十年。   皇帝和太子以为沈司寰是在等待时机,也没多过问,毕竟皇室掺和进这件事,主要还是因为沈司寰自己的私人交情。   厉害的人有个同样厉害的闺蜜,她们有一个可能不太善,但同样厉害的儿子。   于是丢了二十年的东西,真正的主人招招手,东西就自己回来了。   但后来,他又忍不住庆幸这次的自食恶果,毕竟有些事情是哥哥不能的,他从来都是又争又抢,要的比别人多。   沈慕白披着没有一丝杂色的雪白的狐狸毛大氅,给绮丽的容颜添上几分温柔乖巧。   “娘。”沈慕白行礼。   “嗯。”沈司寰撑着头笑着看孩子,眼里是属于家长的满意与自豪。   我的崽长得可真好啊!不愧是我,生男生女都好看。   沈司寰脸上笑嘻嘻,心里也笑嘻嘻。   不对,这个崽好像是是闺蜜的。   闺蜜的崽也好好看啊,闺蜜生的好,我养得好,我和闺蜜可真是个强人!   沈司寰心里依旧笑嘻嘻。   不愧是阿檀的孩子啊,浓艳漂亮得像疯狗一样闯进人的眼睛里,好看得张牙舞爪,蛮不讲理。   你可以质疑她人品不好,也可以攻击她血统低劣,但谁也没法说她不好看。   还好生出来了老二,不然都输了呢。   沈司寰不嘻嘻了。   沈司寰不怎么想起死人,因为不好受,哪怕她的心已经粗糙得像路边的石头,也依旧觉得不好受。   每一次想起,就像是给了鼓囊囊的水袋一刀,以前的事就像水一样,不受控制地流出来,浪费掉。   记得再清楚又能怎么样呢?又不能把人从脑子里拉出来,重新在眼前活着。   沈司寰觉得这种想起是一种浪费,浪费她的心力,也浪费了那些回忆。   沈司寰觉得,死了的人就应该像马背上挂着的鼓囊囊水袋里的水,安安稳稳被一直带着上路,一旦漏了就给人添麻烦。   他们应该像水囊一样,安安静静挂她马背上,跟着她走,平时严严实实一点不漏,等到了绝境,她在沙漠里快渴死的时候,拿出来猛灌两口,想起她还要回去给人烧纸、给人养孩子,抽空关照一下孤儿鳏夫,她就又能活了。   平时想起他们,并不能让他们活过来,但关键时刻想起他们,能让她咬着牙接着活。   所以沈司寰不愿意想起死人,一想起来,要么浪费表情,要么是她又要去见他们了。   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民间有骂脏话驱鬼的说法,是说骂人气势越足,骂得越脏,那些脏东西就不敢近身。   沈司寰亲测此法有效。   每次感觉自己要挂了,沈司寰就会在心里对眼前晃过的人影破口大骂。   她是真的觉得不公平,不甘心,他们死了有人烧纸,她死了就没人烧纸了,他们死了,留下孤儿鳏夫让她罩着,她死了留下的孤儿鳏夫怎么办?   而且她以前如果死了,连个摔盆打碗的都没有,那么牛逼的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竟然都没人袭爵,那让人怎么能甘心嘛。   后来遂遂出生了,沈司寰觉得自己更不能死了,遂遂是她求着人家留下当她女儿的,总不能人家好不容易来一趟,最后给人整成孤儿了。   (以下为补)   虽然说还有她姨在,亏不了孩子,可她一死,还不是默默无闻的死,留下那么多战功,那么多狗屁倒灶的这个典故,那个传奇的,不纯给孩子添堵,成了孩子一辈子迈不过去的坎了吗?   这些东西,只有她活着,护着孩子长大了,才能成为孩子的资本,她活着,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怎么对孩子好怎么说。   她死了,别人想怎么说怎么说,孩子怎么样无所谓,说的人高兴了就行。   孩子过得好了,人家说:你是那谁谁谁的女儿,你就该这么好。   万一孩子散漫了点儿,话更难听,你是谁谁谁的女儿,你怎么能这么没出息,给你娘抹黑呢?   你怎么不这样这样?为什么不那样那样?   沈司寰对别人孩子都老好了,对自己孩子绝不能坏成这样。   既然是她生的,那她就要最爱最爱她亲生的孩子,不能让任何人在她这里越过她亲生的孩子。   所以遂遂出生后,沈司寰都是还没伤没死就在心里开始骂,明确告诉阴差,敢勾她去阎罗殿,她就敢砸了阎罗殿。   她的武力值就是很有含金量的,千年前的骠骑大将军李玄昭能提着刀去梦里把忘记下雨的龙王斩了,她现在能肉身过去,亲手给龙王撕成一条一条的龙流苏。   她和姐姐是真的吃过龙肉,如果遂遂想吃龙肉也并不算特别难的事情。   武力震慑是最有效果的,果然没有阴差敢勾她的魂,连那些死人都没敢往她面前晃。   和阿檀相似的脸出现在她面前,突兀地给了她一刀,又开始浪费。   沈司寰其实是有点猝不及防意识到老四是阿檀的孩子的。   老四小的时候,虽然也长得漂亮,但沈司寰毕竟没见过小时候的阿檀,也不觉得像,是后来慢慢长大了,才越来越像记忆里被封存的那个人。   甚至到了一见就能想起来的地步。